评选驻村帮扶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的标准(共10篇)
1.评选驻村帮扶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的标准 篇一
关于组织开展2009创业促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
表彰活动的通知(锡就办〔2010〕1号)
各市(县)、区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2009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全市各部门,紧紧围绕实施创业带动就业的发展战略,认真贯彻执行市政府有关创业促就业的各项方针政策,真抓实干,涌现出许多在创业促就业工作方面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推动我市争创国家级创业型城市作出了贡献。经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开展2009全市创业促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表彰对象
表彰对象主要是2009在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方面做出突出成绩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一)创业促就业先进集体
指对推动本地区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宣传贯彻落实创业扶持政策、创业培训、创业孵化等做出突出成绩的集体,共60个。具体包括:
1、市有关部门下属职能处室或单位;
2、各市(县)、区政府所属部门(单位)、街道(镇)、社区(村);
3、创业培训、创业实训成绩显著的单位;
4、孵化基地;
5、群团组织、金融机构、新闻宣传等其他单位。
(二)创业促就业先进个人
指在宣传贯彻落实创业带动就业扶持政策、提供创业服务、推动本地区创业促就业工作和创业者成功创业后带动就业等方面做出突出成绩的人员,共90名(市管县处级干部不参加评选)。具体包括:
1、市各有关部门下属职能处室或单位的工作人员;
2、各市(县)、区政府所属部门(单位)、街道(镇)、社区(村)的工作人员;
3、创业培训、创业实训机构(单位)、孵化基地的工作人员;
4、群团组织、金融机构、新闻宣传等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
5、创业者。
二、评选条件
(一)创业促就业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坚持“三个代表”理论和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民生为重,开拓进取,勇于创新,全面完成各级下达的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目标任务,在创业促就业工作中能真正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2、贯彻执行部、省和市政府创业带动就业和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的各项政策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围绕组织领导、政策支持、创业培训、创业服务和工作考核五大体系建设,工作卓有成效,对保障和推进本地区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做出突出成绩。
3、服务意识强,办事程序便捷,在创业服务平台建设为创业者提供全方位,包括创业培训、创业实训、创业孵化等的一条龙服务,创业人员普遍满意。创业带动就业政策的重点难点有突破,措施有创新,工作成效显著。
4、创业带动就业倍增效应得到显现,全民创业率有显著上升,本地区就业率处于全市领先水平。
(二)创业促就业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坚持“三个代表”理论和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民生为重,开拓进取,勇于创新,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
2、积极推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全面完成各级下达的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目标任务,在解决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上有思路、有办法、有实绩,在制定政策、落实政策或管理服务方面做出突出成绩。
3、在创业带动就业工作中,处处为创业人员着想,引线搭桥,竭诚服务,勤政廉洁,深受创业人员欢迎。
4、在创业培训、创业实训和创业孵化工作中,成效显著和通过努力成功创业并带动就业人数显著的。
三、评选工作
1、评选推荐在兼顾均衡的前提下,向就业任务重且工作实绩突出的地方和部门倾斜。各市(县)、区推荐的街道(镇)基层机构或其工作人员、社区组织或其工作人员一般不少于1个名额,并充分反映不同部门和不同行业的特点。
2、评选表彰活动由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实施,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评选表彰和推荐的具体工作。
3、各地及有关部门要重视这次创业促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按照本通知的要求,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认真开展评选表彰推荐活动,对评选结果在市级主要媒体进行公告,并接受社会监督。
4、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市(县)、区和有关部门推荐的名单进行审核,报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表彰奖励。
5、推荐表彰的创业促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应按规定填写推荐表(一式三份)及主要事迹材料(500字以内)。推荐表应按要求经有关部门盖章审核。推荐材料(含电子版)于2010年3月 15 日下班前报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无锡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联系人:徐佳,电话:82411311,***,传真:85017141),逾期按自动放弃处理。
2.评选驻村帮扶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的标准 篇二
一、评选目的为了促进学校的档案工作,提高档案管理水平,使档案工作能更好地学校的教学、科研和管理等各项工作服务。根据教育部和国家档案局颁发的《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中“高等学校对在档案工作中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文件精神,特制订本办法。
二、评选范围
学校规定立卷归档的各职能部、处、校区管委会,各学院、直属单位及专(兼)职档案员。
三、评选项目
1、档案工作先进个人(占全校归档单位分管领导和专兼职档案员总数的30%左右)。
2、档案工作先进集体(占全校各归档单位的20%左右)。
四、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
1、认真宣传、贯彻、上级颁发的有关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学校有关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
2、所在单位有明确的分管档案工作的负责人并重视档案工作。
3、档案工作已纳入本部门的工作计划、总结、相关规章制度及有关人员的岗位责任、考核范围。
4、在布置各项工作的同时提出档案工作的要求,在检查工作情况的同
时检查或接受检查相关文件和记录材料的形成、积累情况,在总结各项工作的同时验收或接受验收档案材料。
5、各类档案都有专、兼职档案工负责,配备的档案员符合档案工作的素质要求,队伍相对稳定。专、兼职档案员在离任时能及时做好档案交接工作。
6、完整、及时、准确、规范地将本单位工作中形成的档案材料收集、整理、立卷、归档,案卷质量符合要求。
7、各类档案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归档。
8、能按要求使用《档案网络管理系统》进行计算机辅助档案管理,电子文件挂接齐全、准确。
9、主动与档案馆沟通、协调,完成分管范围内的档案工作,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与档案工作有关的活动。
(二)先进个人条件
基本要求: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档案工作,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在档案工作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并分别满足以下条件:分管档案工作的领导
1、在本单位认真贯彻有关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将档案工作纳入本单位的工作计划和有关人员的岗位职责之中,纳入到相关工作的规章制度之中。
2、加强与学校档案馆的联系,协同做好档案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确保本单位工作和分管工作形成的档案材料归档齐全、完整、规范、及时。
3、关心本单位专兼职档案人员工作,保证他们的工作条件,解决他们
工作中的困难。
专兼职档案工作人员
1、在本单位积极向教职工宣传党和国家关于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宣传档案工作的意义和作用,认真执行学校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
2、能按照文件材料的形成规律做好部门的预立卷工作。
3、做好应归档文件的收集整理工作,文件材料收集完整、准确、系统,必归文件不缺失。
4、归档案卷组卷合理,分类清楚,卷内文件排列有序。
5、归档的案卷用纸、用笔规范,卷内文件原则上是原件,符合档案永久、长期保存的要求。
6、使用《档案网络管理系统》,按要求进行部门立卷工作,输入项目完整、正确,案卷标题拟写正确,案卷装订质量符合要求。
7、能在规定时间内,将本部门各类应该归档的文件全部组卷并认真办理移交手续。
五、评选程序
由学校档案管理部门对评选工作进行组织安排。各立卷归档单位必须按要求对本单位档案工作做认真总结。档案馆根据各单位总结及规定年限的档案文件材料管理、归档情况进行考评打分,结合立卷单位工作实际情况,报学校批准后,评选出全校的档案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
六、奖励方法
由西华大学分别授予“西华大学档案工作先进集体”、“西华大学档案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颁发证书、奖状及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并发文
公布评选结果。结档案工作不达标的单位应限期改正,下次评选时必须达标。
七、时间安排
学校档案工作先进集体和档案工作先进个人评比,每两年安排一次。具体时间安排、实话要求由学校档案管理部门组织进行。
八、本办法解释权属于档案馆。
附件一:西华大学档案工作先进集体评分细则
3.评选驻村帮扶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的标准 篇三
关于评选全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卫农卫函„2012‟19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制度自试点至今已实施了10周年。10年来,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新农合管理经办机构锐意进取、攻坚克难,新农合管理经办服务人员求真务实、尽心竭力,共同推动新农合制度不断发展完善,为保障广大农民群众健康权益作出了积极贡献。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鼓舞士气,激励各有关单位和人员为新农合的巩固完善、持续发展再立新功,我部决定表彰一批全国新农合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表彰名额
(一)评选范围。
1.全国新农合工作先进集体评选范围:全国实施新农合制度的县(市、区)(含提高统筹层次到市(地)的统筹地区)的卫生行政部门、新农合管理经办机构。2.全国新农合工作先进个人评选范围:新农合管理、经办服务人员,重点是全国实施新农合制度的县(市、区)(含提高统筹层次到地市级的统筹地区)的新农合管理经办机构工作人员。
(二)表彰名额。全国新农合工作先进集体100个,全国新农合工作先进个人200名。各地区拟分配表彰名额详见附件2。
二、评选条件
(一)全国新农合工作先进集体评选条件。1.领导重视,部门配合。成立由政府主要领导参加的新农合管理委员会或协调小组,把新农合作为为民办实事的重点工作来抓;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及时研究解决新农合试点工作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统筹地区财政补助资金到位及时。
2.制度完善,运行平稳。统筹补偿方案合理,基金结余率低,参合率高于全省(区、市)平均水平,参合农民实际补偿比不低于同期本省(区、市)和全国平均水平,农村居民个人缴费不低于国家要求;基金运行安全,无挤占、挪用等情况;合作医疗经办机构人员落实,经费保障,工作规范,服务满意;充分发挥农民参与监督的作用,农民参合情况和医疗费用补助情况纳入村务公开内容定期公布;开展省市级定点医疗机构即时结报;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和服务规范;与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密切衔接,协调发展。
3.锐意进取,勇于探索。在新农合基本原则框架内,在建立完善新农合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方面进行了卓有成效的探索并取得成功经验,对其他地区有示范和借鉴作用。
4.各项规章制度健全,管理规范,纪律严明,未发生过违法违纪违规情况。
(二)全国新农合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条件。1.从事或累计从事新农合工作4年以上,认真履行新农合管理、经办、服务职责。
2.勤奋敬业,勇于探索,工作业绩突出,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在参合居民和服务对象中有较高威信。3.钻研业务,精通政策,能够熟练运用新农合相关政策为参合农村居民和定点医疗机构服务。
4.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公道正派,无违法违纪违规等问题。
三、评选程序和要求
(一)充分发扬民主,严格执行“两审三公示”制度。评选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差额评选的方式进行,严格执行“两审三公示”。
1.推荐对象由所在单位民主推荐,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必须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推荐对象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推荐对象经所在地卫生部门自下而上逐级审核推荐,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按照拟分配表彰名额提出初审推荐对象,同时再推荐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候补对象各1名,全国新农合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进行初审并确定正式推荐对象名单。
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本地区范围内对初审确定的正式推荐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向全国新农合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正式推荐材料。
3.全国新农合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推荐对象进行复审,提出拟表彰对象名单并在全国公示5个工作日,根据推荐和公示情况确定正式表彰对象。
(二)坚持面向基层,面向一线。本次评选要面向基层、面向一线、面向边远艰苦地区。地市级(统筹层次为地市级的除外)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不参加评选,县处级人员比例不得超过20%。
(三)坚持评选标准,严把质量关。评选工作要严格按照评选推荐条件进行,认真做好把关工作,严格审查拟推荐对象的政治条件,把好事迹关,认真挖掘和总结拟推荐对象的先进事迹;把好条件关,严格甄别,突出典型,确保评选推荐质量,坚持以思想政治表现、工作业绩、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确保推荐的典型具有代表性、先进性和示范性。
(四)严肃评选纪律,加强监督检查。要建立评选工作责任制,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让所有候选集体和个人都平等参选,不搞“弱势陪选”,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经查实后撤销其评选资格。对于在推荐评选和授予荣誉称号工作中有严重渎职或弄虚作假、借机谋私、收取贿赂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被推荐人选须按干部管理权限征得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并征求纪检、监察、计划生育等部门意见。
(五)按时报送材料,确保工作进度。
1.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于7月20日前将初审材料报送全国新农合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材料包括:推荐工作报告、推荐对象汇总表(附件6)、推荐对象主要事迹。事迹材料要内容翔实、重点突出,字数控制在2000字以内。
2.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于7月30日前将复审材料报送全国新农合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复审材料包括:推荐工作报告,推荐对象汇总表、《全国新农合工作先进集体推荐审批表》(附件3)、《全国新农合工作先进个人推荐审批表》(附件4)、《征求意见表》(附件5)。复审材料一式五份,用A4纸上报(电子版表格请从卫生部网站下载),以上所有材料同时报送电子版。推荐的先进个人须在《推荐审批表》中贴2寸彩色免冠近照。
四、奖励办法
对评选出的先进集体授予“全国新农合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颁发奖牌、证书;对评选出的先进个人授予“全国新农合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颁发奖牌、证书。
五、组织领导
卫生部成立全国新农合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部农卫司,负责本次评选表彰的日常工作。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组成相应评选机构,负责本地区推荐和审核工作。联系人:卫生部农卫司 温思瑶
电话:010-68792813 传真:010-68792330 通讯地址:北京西城区西直门外南路1号卫生部农卫司
邮政编码:100044 电子邮箱:wensy@moh.gov.cn
附件:1.全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doc
2.全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分配表彰名额表.doc
3.全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先进集体推荐审批表.doc
4.全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先进个人推荐审批表.doc
5.征求意见表.doc 6.推荐对象汇总表.doc
4.评选驻村帮扶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的标准 篇四
全国文联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
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赵 实杨士秋 副组长:覃志刚李 屹吴云华成 员:左中一杨承志夏 潮李前光刘漪滟罗成琰 薛 虹
中国文联党组书记、副主席、书记处书记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公务员局党
组书记
中国文联党组副书记、副主席、书记处书记
中国文联党组副书记、副主席、书记处书记 公务员局副局长
中国文联党组成员、副主席、书记处书记
中国文联副主席、书记处书记 中国文联党组成员、书记处书记 中国文联党组成员、书记处书记 中国文联人事部主任 中国文联国内联络部主任
国家表彰奖励办公室主任、公务员局考核
5.评选驻村帮扶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的标准 篇五
先进集体、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部门、各投资公司:
2013年,XX集团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国资委的大力支持下,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脚踏实地,奋发图强,群策群力,努力创新,在确保安全稳定的前提下,圆满地完成了重点工作任务,超额完成了各项预算指标,广大干部职工为公司取得良好的经营业绩做出了重大贡献。一年来,不断涌现出一大批事迹突出的先进集体、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树立典型,激励先进,公司决定开展2013“先进集体、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评比表彰活动”。现将“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成立公司评选领导小组 主 任: 委 员:
评选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党群工作部,办公室主任:
二、评选公司先进集体、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范围、名额分配、比例和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和先进单位评选范围及名额 1.先进集体2个,从申报的集体中评选产生。
-1-
2.先进单位5个,从申报的单位中评选产生。一级部被评为先进集体的其下属单位不再参评。
(二)先进个人评选比例
(三)评选条件 1.先进集体
(1)认真贯彻落实公司发展战略思想、在部门职工队伍思想建设、文化建设方面等方面成效明显。
(2)完成公司生产和经营目标任务业绩突出。(3)出色完成各项责任书确定的目标任务。
(4)干部廉洁自律,部门风气正,队伍稳定、干群关系和谐。(5)部门工作政绩突出,有先进事迹。2.先进单位
先进单位评选参照先进集体条件,部门根据其完成本部门下达的各项任务指标的业绩进行推荐。3.先进个人
在公司连续工作二年以上出全勤的在岗职工,且符合下列条件:(1)有强烈的主人翁责任感,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积极钻研技术,业务水平高,独立工作能力强。
(2)爱岗敬业,工作积极认真,一丝不苟,全年工作无差错。(3)在两个文明建设中,在工作中起带头作用,注重学习,表现突出。
(4)注重学习,积极参加“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技能型职工”活动表现突出。
-2-
(5)遵纪守法,严格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敢于同违法违纪和各种不良行为做斗争。
三、公司安全先进集体、安全先进单位评比
公司安全生产主要为地面安全,此次评比的范围、名额分配和评比条件如下:
(一)安全先进集体、安全先进单位 1.评比范围:
2.名额:安全先进集体名额1个、安全先进单位1个。已评上公司先进集体的一级部不参加安全先进集体的评选,已评上先进单位的二级部不参加安全先进单位的评选,已评上安全先进集体的不再产生安全先进单位。
(二)评比条件
1.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按照公司安全运行规章制度,完成航空安全责任书确定的各项任务、指标。2.在公司安全考核责任书考核中取得优秀以上成绩。
3.严格管理,严格要求,严抓各项规章制度落实,主管和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不袒护本单位的问题,经常深入第一线,发现和解决不安全问题,处理问题严肃、认真。
四、优秀主官奖
优秀主官候选人为评上先进集体的一级正部门党政一把手。
五、评选方法和程序
(一)评选工作按照自下而上,群众推荐,部门审核申报、公司总评,党委审批的原则进行。
-3-
(二)二级部以上干部的推荐比例控制在先进个人总数的20%以内,并报公司党委审批。
(三)2014年1月5日前各部门完成推荐、评选和申报工作,并于当日上报材料。
(四)2014年1月7日公司评选委员会进行初评。
(五)2014年1月7日报公司党委审定。
(六)参评材料要求:
1.先进集体的材料字数控制在800字内。
2.内容翔实,以完成任务和各生产指标为主,数据准确无误。3.先进个人材料字数控制在300字左右,简要列举先进事迹。4.参评材料按统一格式通过邮箱上报(见后),同时附送纸质材料,用A4复印纸打印,部门领导签字,盖部门章,交党群工作部。5.申报的单位和个人应由申报部门排序,以便评委会评选时取舍。一级部门申报集体奖项时,不得超过两项。此通知。
附件:参评表格
Xxxxx公司 2013年12月4日
6.评选驻村帮扶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的标准 篇六
一、评选程序、条件及名额分配
(一)优秀团员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按本院团员总数20%确定。本次优秀团员全部是校级优秀团员。
(二)优秀团干部是指认真履行干部职责,工作成绩出色,在工作学习和思想上能在团员中起模范带头作用,上获得综合奖学金的团干部。名额按原学院人数的1%上报,不足1人按1人上报。优秀团干部人选中必须覆盖40%及以上的基层团支部的干部。
(三)五四红旗团支部按原二级学院团支部总数的10%上报。
(四)优秀学生会干部条件及名额比照优秀团干部。
(五)优秀社团干部(评选20名)、社团活动先进个人(评选200名)由校社团联合会组织评选。
(六)科研活动先进个人:要求2013年以来在省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论文;或在校级以上科研论文大赛等科技创新比赛中获得三等奖以上;或者能发动组织其他同学共同开展科研活动且成绩出色(名额不限)
(七)素拓之星:包括服务之星、文明之星、志愿之星、创新之星、实践之星、文体之星。名额按原学院人数的1%上报,不足1人按1人上报。
(八)校园文化建设先进个人:原二级学院按每个团支部1人上报;校团委、学生会、社团联合会共30名;广播台5名;大学生通讯社10名;大学生艺术团40名;大学生礼仪队5名。
要求:
申请个人奖项的的同学请按照上述要求申请,填写如申请表一的表格。然后将表格电子稿交给班长。(由于各班情况不同,具体是发到公邮还是别的形式,以各班班长的要求为准)
7.评选驻村帮扶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的标准 篇七
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的通知
2012级、2013级各团支部:
过去的一年里,我院共青团在学院党总支的领导和校团委的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团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以思想引领、文化育人、竭诚服务青年学生成长成才为重点,各项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涌现出了一批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为了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励广大团员青年和团干部勤奋学习、扎实工作,努力推动我院共青团工作再上新台阶,根据校团委相关安排,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评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的类别及名称 1.优秀共青团干部 2.优秀共青团员 3.共青团工作积极分子 4.科技活动先进个人及标兵 5.文艺活动先进个人及标兵 6.体育活动先进个人及标兵 7.自立自强优秀学生及标兵 8.优秀志愿者及标兵 9.先进团支部
二、评选表彰的条件及名额 1.优秀共青团干部(校级9人+院级9人)
(1)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拥护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敢于旗帜鲜明地同各种错误思想作斗争,在各项工作中,特别是校风学风建设中起表率作用。
(2)积极要求进步,要求是党员或“入党积极分子”。
(3)工作能力强,工作成绩突出,综合表现优秀;人际关系良好,能处理好校、院、班三者关系及班团工作关系。
(4)正确处理工作与学习的关系,工作效率高,学习成绩优良,考试无不及格现象,13-14学年平均学分绩点在3.0以上。
2.优秀共青团员(校级28人+院级28人)
(1)思想品德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关心国家大事;敢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校园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2)团员意识强,积极参加团的组织生活;积极参加各类校园文化活动和青年志愿活动。(3)在学习、生活、工作中能起到模范作用,有比较典型的先进事迹;是青年学生中的优秀典型人物。
(4)勤奋学习,考试无不及格现象,13-14学年平均学分绩点在2.5以上。3.共青团工作积极分子(校级2人+院级2人)
(1)道德品质优良,模范执行学院有关规章制度。
(2)在我校各项共青团工作中积极发挥骨干作用;富有成效地做好各项工作,为我校共青团工作做出较大贡献。
(3)勤奋学习,考试无不及格现象,13-14学年平均学分绩点2.5以上。备注:同等条件下团总支各团学组织优秀学生干部优先考虑 5.科技活动先进个人及标兵(无名额限制,凡符合条件均可申报)(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无任何违纪行为。(2)勤奋学习,成绩优良,考试无不及格现象。(3)积极参加科研创作活动,科技成果显著。
(4)在上述条件基础上,将对具有以下条件的候选人予以优先考虑: ①“挑战杯”、数学建模、电子设计、全国机器人大赛等全国性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竞赛获奖者;
②在公开发行的各类学术性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者;
③在市级学术科技竞赛中获三等奖以上者。
4.文艺活动先进个人及标兵、体育活动先进个人及标兵(无名额限制,凡符合条件均可申报)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品行优良,无任何违纪行为。(2)勤奋学习,成绩优良,考试无不及格现象。(3)积极参加文艺、体育活动,成绩显著。
(4)在上述条件基础上,将对具有以下条件的候选人予以优先考虑: 个人获得以下奖励之一:
①在校内竞赛(比赛)活动中获得一等奖及以上奖励; ②在市(省)级竞赛(比赛)活动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励; ③在全国竞赛(比赛)活动中获得奖励; 获得以下集体奖励之一的主要成员:
①在校内竞赛(比赛)活动中获得一等奖及以上奖励; ②在市(省)级竞赛(比赛)活动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励; ③在全国竞赛(比赛)活动中获得奖励; 5.自立自强优秀学生及标兵(校级3个+院级3个)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自觉学习党的基本理论,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严格遵守校纪校规,无任何违纪记录。
(2)热爱集体,关心帮助他人,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在工作、学习、生活中能够起到先锋模范作用,具有吃苦耐劳的拼搏奉献精神。
(3)家庭困难,符合贫困生的生活标准。
(4)生活中能克服困难,艰苦朴素,勤俭节约,自立自强,具有顽强的意志和拼搏精神。(5)勤奋学习,刻苦钻研,知识结构全面,能力突出,学习成绩优异,13-14学年平均学分绩点在3.5以上。6.优秀志愿者及标兵
所有参评个人要求拥护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
规;刻苦学习,成绩优秀;热心公益事业,真诚服务社会,从事志愿服务一年以上,在各项志愿服务中有典型事迹和突出贡献,特别是在国际交流、政府组织的大型活动、“三下乡”社会实践服务、社区建设、城市环境卫生建设等方面的志愿者服务活动中,有突出贡献。7.先进团支部(校级6个+院级6个)
(1)有一个配备完备、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联系群众的领导核心。(2)有积极上进、乐于助人、遵纪守法、热爱集体、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风气。本学年来原则上无人受纪律处分。
(3)积极开展健康有益的社会实践和文化科技活动,团支部内青年学生课外科技活动成果突出;认真积极组织参加学校、院的各项活动;团组织生活质量高、效果好。
(4)团支部内学习风气好,学习目的明确,热爱所学专业,本学年内,支部成员无考试作弊现象,大多数同学成绩优良,总评成绩在同年级名列前茅,同时,团支委干部原则上考试无不及格现象。
三、评选流程及要求:
1.各团支部应按照《通知》认真组织团员青年学习讨论,公平、公正、公开、择优评出先进典型,并充分利用评选和表彰的机会加强对先进典型的宣传。
2.各支部在申请时严格按照条件进行评选与推荐,不可弄虚作假,一经发现,从重处理。3.网上申报时间:4月1日-6日,申报方法:学生个人的优秀奖通过登录数字化校园(学工系统-评奖评优-奖项申请)进行申请,申请理由充分、真实,同时,申报“标兵”的要注明;“文艺活动先进个人及标兵”、“体育活动先进个人及标兵”、“科技活动先进个人及标兵”、“优秀志愿者标兵”、“自立自强标兵优秀学生标兵”上报详细支撑材料一份;先进团支部需填写相应申报表(见附件)一式两份并附一份支撑材料,于4月6日(周一)21:30-22:00报送纸质材料至柏轩四楼活动室。
电子信息与自动化学院团总支
8.评选驻村帮扶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的标准 篇八
人的 通 知
各分工会、直属工会小组:
一年来,在校党委的正确领导下,校工会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履行“维护、建设、参与、教育”职能,在建立健全教代会制度,推进校务公开,促进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设中;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开展各项有益的文体活动,构建和谐校园中;在推进学校事业发展,加强工会自身建设中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弘扬他们的先进事迹,进一步调动基层工会组织和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工会工作深入发展,决定开展2009年工会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名额
(一)、先进集体:评选对象为各学院、部门分工会及所属工会小组。全校评选先进分工会5—7个,先进工会小组13—15个。
(二)、工会积极分子:评选对象为在职工会会员(入会或工作满一年);评选名额按在职工会会员总数的10%确定。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的评选条件
1、工会组织机构健全。按民主程序和要求建立分工会和工会小组,领导班子成员素质高,团结协作好,能认真履行工会职能,工作程序规范、制度健全。
2、民主管理与建设成绩显著。积极推进二级“教代会”和校务公开工作,畅通教职工民主参与学校管理的渠道,在民主管理中发挥积极作用。
3、重视理论学习和宣传教育。认真组织教职工学习政治理论知识和科学文化知识,不断提高教职工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在教职工队伍建设方面成效显著。
4、热心为教职工服务。关心教职工的工作和生活,倾听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反映他们的呼声和要求,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积极为教职工办实事、办好事。
5、深入开展建设“职工之家”活动。注重文化娱乐活动设施和阵地建设,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健康、丰富多彩的群众性文体活
动。
6、积极围绕教学、科研中心工作开展活动,在推动学校事业发展中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作用,成绩突出。
(二)、先进个人的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道德素质。
2、爱岗敬业,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
工作中成绩显著。
3、热爱工会工作,热心为教职工服务,具有奉献精神。
4、积极参加学校及单位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能较好地完成工会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成绩突出。
5、团结友爱,善于协作,尊老爱幼,宽容待
人,有较高的群众威信。
三、评选办法
(一)、先进集体:各基层工会、直属工会小组根据评选条件申报,写出事迹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经同级党组织同意后报校工会,由校工会委员会集体研究审定。
(二)、先进个人:各基层工会、直属工会小组根据评选条件和分配名额,召开本单位全体会员会议,进行民主选举,并经同级党组织同意后填报《审批表》(表格可在校工会网页“下载专区”中下载),报校工会,由校工会委员会
集体研究审定。
四、评选时间
2009年12月14至12月18日为各基层工会评选时间。评选结束后(12月18日前),将推选的先进集体事迹材料及先进个人审批表报校工
会。附:1.《2009年工会积极分子名额分配表》
2.《2009年工会积极分子审批表》
校工会
2009年12月14日
2009年工会积极分子名额分配表
单 位 机关分会 资源与环境学名额
单 位
中药材学院分会
名额 11
外国语学院分会 院分会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分会 经济管理学院分会 动物科学技术学院分会 信息技术学院分会 农学院分会 园艺学院分会 生命科学学院分会 人文学
军事体育教研部分会
教研基地管理处分会
图书馆分会
校医院分会
教育技术中心分会
后勤分会
研究生学院直属工会小组
离退休工作处直属
10 10
院分会 工程技术学院分会
工会小组
2009年工会积极分子审批表
姓 名
性 别
政治
面貌
单 位
职称(职务)
主 要 事 迹 及 荣 誉
基层工会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学校工会意见
9.评选驻村帮扶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的标准 篇九
通 知
各分团委、团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引导广大青年学生积极投身实施“四个全面”伟大实践,并总结二○一四我校共青团的工作,激励先进,树立典型,更好地促进团的组织建设,发挥团员在学习、工作、校纪校风建设、青年志愿者活动等方面的先锋模范作用,增强团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学校团委会决定在“五四”前后,对一年来在我校共青团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
先进集体:先进分团委 先进团支部
优秀个人:校园文明标兵 优秀团干部 优秀团员
二、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条件
(一)先进集体条件
1.思想建设好。理想信念坚定,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团结带领广大团员青年积极投身实施“四个全面”伟大实践。
2.组织建设好。班子健全、分工明确、组织生活正常,认真做好党章学习小组的学习、管理工作,扎实推进枢纽型组织建设,做好团员意识教育工作,做好建党对象的培养和推荐工作。3.团员青年引导好。不断创新团员青年教育的手段和工作载体,在用好传统手段载体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团员青年喜闻乐见的网站博客、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加强团员意识教育,引导团员青年坚定理想信念。
4.团员青年服务好。结合实际,挖掘资源,发挥优势,努力做好团员青年服务工作,维护团员青年合法权益,促进团员青年健康成长。
5.活动开展好。能出色地完成上级布置的各项任务,围绕学校的工作中心,推进大学生素质拓展工程,着力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特别是根据“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点任务、主要内容和基本方法,扎实开展团的各项工作和活动。能积极地开展校园文化育人、青年志愿服务、“三下乡”社会实践、“两进三同”社会实践活动和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创新活动,收到良好效果。
(二)先进个人条件
1、优秀团员评选标准:
①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按时参加各项政治学习活动,自觉遵守团的章程及履行团员的各项义务,积极参加党团活动,积极践行科学发展观。
② 关心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乐于助人,有良好的道德品质,积极参加各种志愿服务和公益爱心活动。
③ 遵守校纪、团纪,自觉履行团员义务,按时缴纳团费,积极参加团组织的活动,组织生活不缺席。
④ 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认真学习科技文化知识,在学习型组织建设中发挥榜样带头作用,具有较好的理论水平和学习能力。自觉遵守课堂纪律和考试纪律,无旷课和考试作弊现象,在学校的学风建设中起模范作用,学业成绩优良。⑤ 积极参加学校、系、班组织的各种科技、学术、文艺、体育和社会实践活动,且表现突出。
⑥ 上次综合测评(一年级学生上学期学业成绩)排名在本支部或本年级60%以内。⑦ 一年内无故不按时交纳团费、不按时注册的,或团档、团证遗失不及时申请补办的,不予参评。
2、优秀团干评选标准:
优秀团干在符合优秀团员标准的基础上,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① 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努力向党组织靠拢,认真学习和实践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贯彻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② 带头参加各类学习活动,出色完成团组织交给的任务,有创新精神,在团员青年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③ 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在团员青年中享有较高威信,能得到团员青年的支持和信任。
④ 具有良好的工作作风,深入基层,热心参与基层事务,积极参加志愿服务,密切联系青年,竭诚服务青年。
3、校园文明标兵评选标准:
为集中展现我校青年学子的精神风貌,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打造新时代大学生的精神标杆,学校团委决定开展“校园文明标兵”评选活动,挖掘二〇一四内在某些特定的方面表现优秀、具有突出代表性的大学生。一般包括以下几个类别,要求具备以下某一条件: ① 敬业人物:用敬畏、敬重的态度对待自己的学习和工作,认真负责、一心一意、精益求精。在学习上,勤奋好学、追求真知、成绩优秀,在校级以上综合知识竞赛获优异成绩或在著名学术杂志发表学术论文、对某些综合学科做出突出贡献;在社团、学生会等社会组织工作中以及兼职、实习岗位上,勤勤恳恳、尽职尽责、精益求精,业绩突出,为组织、岗位做出重要贡献。
② 诚信人物:学业诚信,无违反校纪校规、抄袭、旷课、考试作弊、论文抄袭、试验作假、请假造假行为;社会诚信,信守诺言,守时守法,无实践经历或简历造假、通过不正当手段赢得选票、借物不还等行为;经济诚信,无故意拖欠缴费、使用假钞、挪用公款、逃票、骗取奖助学金等行为,并且在信守承诺,恪守诚信方面有先进事迹和突出表现。
③ 友善人物:团结友善,尊师爱生,平易近人,亲和力强,热爱社交,善待身边人,受到家人、师生乃至社会的一致好评,传递和谐友善理念,对人对事有大爱。在助人为乐等体现大爱精神方面起到较强模范作用,并为维护社会和谐做出贡献。
④ 爱国人物: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遵守社会道德,热爱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并付出相应的实际行动。在校期间能勤于学习、努力工作、甘于奉献,关注民生,心系社会,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有坚定的理想信念,通过各种方式为祖国的和平统一、繁荣富强、社会和谐,以及为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承发展做出一定贡献。
⑤ 自强人物:面对贫困、疾患、残障、自然灾难等各种艰难境遇或挫折,能够不畏艰难、自信乐观、积极应对,通过自己的努力在逆境中创造奇迹。
⑥ 志愿人物:奉献自我,服务社会,不求名利,积极帮助身边的弱势人群,积极为推动人类发展和社会进步的社会公共事业提供志愿服务,在各级志愿工作中表现出色。
⑦ 科技人物:在科学研究方面通过自身刻苦钻研,克服科研历程的层层险阻,最终取得优秀成果,其科研成果对所在研究领域,有一定影响。
⑧ 艺术人物:艺术人物:在高水平艺术大赛中取得优异成绩,在艺术创作、艺术评论、艺术演出等方面做出较大贡献,其作品、事迹在校园、社会上有较大的影响力。⑨ 体育人物:体育人物:热爱体育运动并时刻坚持奥林匹克精神。在体育竞技方面通过自身刻苦,勤于练习,多次在省级或国家级比赛上屡获殊荣,并对体育活动以及体育文化传播工作做出贡献。
⑩ 创业人物:对大学生自主创业有较为突出的能力,以及结合自身专业特点积极开展自主创业活动,并创造一定社会价值,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三、工作安排及要求
1.各分团委、团支部应认真做好工作总结。先进分团委的评选,由学校团委召开委员会全体会议,听取各分团委的工作汇报,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根据条件评定;先进团支部的评选由各分团委按组织程序进行初评,报学校团委会审核批准。
2.校园文明标兵由各分团委推荐候选人,由团委会全体会议审核确定30名以内(各分团委每个领域只能推报一名标兵候选人,总推报名额见附件,每个领域最终产生标兵不超过三个)。优秀团干部及优秀团员的评选由各分团委按组织程序初评,再由学校团委审批。其中,被评为优秀团干部的,不再参加优秀团员的评选。
请各分团委于2015年4月10日之前提交本单位推荐校园文明标兵候选人微平台推送图文材料,发送到工作邮箱:hstctwh@126.com。正文标题或者开头首句话格式以“学校校园文明标兵XX人物(标明推荐领域)XXX院(系)(使用简称即可)推荐:被推荐人姓名”为准,图文并茂,重点突出被推荐人的个人实际情况和突出事迹,照片请附上摄影原图。学校团委会将发布到学校团委会官方微信平台“学校”上进行校园微投票,投票时间为:4月15日至20日,学校团委会将根据投票结果推荐每个领域前5名进入终评。
3.群团直属团支部评选工作由学校团委组织部、学生社团联合会负责召集,按组织程序进行初评。
4.先进团支部、校园文明标兵候选人、优秀团干、优秀团员上报学校团委会前由各分团委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其中群团直属团支部的先进集体及个人由学校团委组织部负责公示;先进分团委、校园文明标兵由学校团委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5.申报先进分团委、先进团支部须填写呈批表(见附件2)和2000以内事迹材料、精神文明标兵填写呈批表(见附件3)和2000字事迹材料,优秀团干、优秀团员填写呈批表(见附件2),最终汇总名单请填写在汇总表(见附件1)。
10.评选驻村帮扶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的标准 篇十
青年教师、各班级、班主任:一年来,我校青年教师、各年级、班团组织及全体团员学生在县教育局、团县委、古魏联校和学校党支部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政策方针,高举“五四”火炬,开拓进取,刻苦学习,在各项工作中取得了可喜的成绩,涌现出许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展现了我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新面貌。为了进一步弘扬“五四”精神,树正气,立榜样,塑形象,校委会决定在“五四”期间评选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并予以隆重表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及申报条件
1、红旗班集体:名额每年级3名,具体条件参见附件1。
2、红旗团支部:名额初二初三各2名,具体条件见附件1。
3、三好学生:思想品德好,学习成绩稳步提高,身体健康,关心他人,热爱班级。名额每个班级3名。
4、优秀团员:思想进步,学习成绩优良,认真履行团员义务,模范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积极参加班级、学校组织的各项工作、活动,在学习、生活上能起带头作用。名额每个班级2名
5、优秀学生干部:思想品德好,学习成绩优良,模范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工作、活动,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工作突出,群众基础好,威信高。名额每个班级1名。
6、优秀团干:思想品德好,学习成绩优良,模范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工作、活动,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能够帮助他人认识错误和改正错误,在各方面都能模范带头起到榜样的作用。名额每个班级1名
7、二、评选要求
1、评选活动必须按《团章》要求,在民主评议基础上推荐产生。
2、团委和年级的有关领导、老师组成评审小组,对各类推荐对象进行全面检查评估,并报院团委审批。
3、各年级按分配的推荐名额推荐(具体名额见附件2)。其中“红旗团总支”、“共青团工作创新奖”由各系自荐;“十大红旗团支部”、“十佳学生活动组织”由各系对照评选条件推荐(各系必须至少推荐一个);“优秀学生干部”在院“两会”、系“两会”、各班班长、团支书等学生干部中评选产生。
4、集体或个人有重大违纪事件或严重欠缴学费、团费现象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参评资格。
5、实行公示制。如果公示后因条件不符者,取消该名额,不再替补。
6、评选名单、材料(须附电子文档)于4月5日前报送校团委,逾期不送者取消参评资格。其中集体奖项的报送材料不少于1500字;个人奖项报送材料不少于1000字。
三、表彰方式
校团委将举行隆重的表彰大会,对各类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一定的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共青团西关中学委员会二00五年三月七日附件1创建五四红旗团组织标准(总分80分为合格)一、班子建设好(20分)
1、班子建全;(5分)
2、班子成员整体素质高,团结务实,在学生中有较高威信;(5分)
3、工作制度健全有效,按时完成上级团委下达的工作任务;(10分)
二、主题活动好(25分)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团组织的指示精神,围绕党委中心工作,积极开展学习、科技、文化和社会实践等活动,充分发挥团组织的突击队作用,带领团员学生积极投身于学院“双评估”工作;(5分)
2、根据学生成长成才需要,创造性地开展各类主题活动,组织周密,特色鲜明,成效显著;(10分)
3、活动能够调动团支部和团员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团的基层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卓有成效。(10分)
三、团员队伍建设好(35分)
1、团员综合素质较高,富有朝气和活力,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活动;(5分)
2、有经常性的培养教育和管理活动;(5分)
3、正常交纳学费、团费,无严重欠缴学费、团费现象;(10分)
4、积极向党组织靠拢,申请入党的学生比例大;(5分)
5、没有破坏学院“双评估”工作等重大违纪事件发生。(10分)
四、活动阵地建设好(20分)
1、有一定规模的活动阵地(包括文化阵地和社会实践阵地);(10分)
2、能够保证团工作开展所需的经费来源;(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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