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工程质量评定标准

2025-01-22

公路工程质量评定标准(共8篇)

1.公路工程质量评定标准 篇一

水利工程施工质量评定标准

目录

1.水利工程施工质量评定标准(试行).........(1)

2.水工建筑物外观质量评定标准............(18)

3.工程项目施工质量评定表..............(24)

4.水工建筑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表..........(47)

5.金属结构及启闭机工程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154)

6.碾压式土石坝和浆砌石坝工程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432)

7.堤防工程外观质量及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543)

8.引水管线工程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576)编写说明

填表基本规定

编 写 说 明

为了规范北京市水利工程施工质量评定工作,进一步提高北京市水利工程质量管理水平,2004年12月13日,北京市水务局以京水务建管[2004]159号颁发了《北京市水利工程施工质量评定标准》(试行)。

2000年1月,北京市水利局以京水基[2000]001号颁发了《北京市水利工程施工质量评定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经过几年实践,各单位普遍认为《标准》为北京水利工程的施工质量评定提供了统一的表格格式,但由于各单位对表格填写的要求和相关技术标准的理解不完全相同,因此需要规范《标准》的具体内容和要求。

2002年12月11日水利部办公厅以办建管[2002]182文颁发了《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表填表说明与实例》(试行),要求各省市参照执行。为贯彻执行水利部制定的标准,结合北京市水利工程实际情况,北京市水利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认为应对《标准》进行修订。2004年5月19日,北京市水利工程施工质量评定标准修订评审委员会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对北京市水利工程施工质量评定标准修订提出具体要求。质监中心站组织单位的业务骨干及有关专家开始对《标准》进行修订。修订工作首先在质监中心站内多次召开专题会议,集思广益反复修改,又六次邀请建设、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专业人员提出修改意见。2004年11月25日,北京市水利工程施工质量评定标准修订评审委员会召开第二次全体会议,对质监中心站修订的《北京市水利工程施工质量评定标准》(试行)进行评审,认为该标准符合水利部的有关规定,为我市水利工程的质量评定提供了依据和统一的表格格式,规范了表格填写,实用性较强,基本满足北京市水利工程实际需要,建议尽快颁布实施。

《北京市水利工程施工质量评定标准》(试行)对填表说明进行了分类,将各评定表都应遵守的规定,列入“评定表填表基本规定”。为了便于正确评定工程施工质量,在工序及单元工程评定表的填表说明中,按SDL249—88、SL38—92《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试行),京水基[2000]001号《北京市水利工程施工质量评定标准》(试行)列出了单元工程划分及工程质量标准。在分部工程及单位工程质量评定表的说明中,按SL176—1996《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规程》(试行)列

出了相应质量等级评定标准。

评定标准分六个部分,共计259张表格

第一部分:工程项目施工质量评定表(8个)

第二部分:水工建筑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表(50个)

第三部分:金属结构及启闭机单元工程(包括金属制造部分)质量评定表(125个)第四部分:碾压式土石坝和浆砌石坝工程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52个)

第五部分:堤防工程外观质量及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14个)

第六部分:引水管线工程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10个)

在《北京市水利工程施工质量评定标准》(试行)编写过程中,得到北京市水利行业内外不同专业的专家的大力支持,他们有的参加定稿、修改全过程;有的通过各种方式提出了修改建议;有的参加某个阶段的专家评审会,在此对他们的辛勤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由于《北京市水利工程施工质量评定标准》(试行)涉及专业广,引用标准多,虽经多次审查、修改、完善和众多专家的严格把关,不尽之处在所难免,各单位和具体人员在使用过程中,发现问题和提出建议,请及时告知北京市水利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

审批单位:北京市水务局

编写单位:北京市水利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

主编:王万鹏

主要编写人员:王万鹏付新生季宝东

周新民尚秀荣牛淑珍

侯鹏生王远明邵洪波

《北京市水利工程施工质量评定标准》(试行)编写组

填表基本规定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表》(试行)(以下简称《评定表》)是检验与评定施工质量的基础资料,也是进行工程维修和事故处理的重要参考。SL223—1999《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规定,《评定表》是水利水电工程验收的备查资料。《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工程)档案资料管理规定》要求,工程竣工验收后,《评定表》归档长期保存。因此,对《评定表》的填写,作如下基本规定:

1.单元(工序)工程完工后,应及时评定其质量等级,并按现场检验结果,如实填写《评定表》。现场检验应遵守随机取样原则。

2.《评定表》应使用蓝色或黑色墨水钢笔填写,不得使用圆珠笔、铅笔填写。

3.文字。应按国务院颁布的简化汉字书写。字迹应工整、清晰。

4.数字和单位。数字使用阿拉伯数字(1、2、3、„、9、0)。单位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并以规定的符号表示(如:MPa、m、m3、t、„)。

5.合格率。用百分数表示,小数点后保留一位。如果恰为整数,则小数点后以0表示。例如:95.0%。

6.改错。将错误用斜线划掉,再在其右上方填写正确的文字(或数字),禁止使用改正液、贴纸重写、橡皮擦、刀片刮或用墨水涂黑等方法。

例如:„„表面有裂。

7.表头填写。①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名称,按项目划分确定的名称填写。②单元工程名称、部位:填写该单元工程名称(中文名称或编号),部位可用桩号、高程等表示。③施工单位:填写与项目法人(建设单位)签定承包合同的施工单位全称。④单元工程量:填写本单元主要工程量。⑤检验(评定)日期:年—填写4位数,月—填写实际月份(1~12月),日—填写实际日期(1~31日)。

8.质量标准中,凡有“符合设计要求”者,应注明设计具体要求(如内容较多,可附页说明)、凡有“符合规范要求”者,应标出所执行的规范名称及编号。

9.检验记录。文字记录应真实、准确、简练。数字记录应准确、可靠,小数点后保留位数应符合有关规定。

10.设计值按施工图填写。实测值填写实际检测数据,而不是偏差值。当实测数据多时,可填写实测组数、实测值范围(最小值~最大值)、合格数,但实测值应作表格附件备查。

11.《评定表》中列出的某些项目,如实际工程无该项内容,应在相应检验栏内用斜线“/”表示。

12.《评定表》表1~7从表头至评定意见栏均由施工单位经“三检”合格后填写,“质量等级”栏由复核质量的监理人员填写。监理人员复核质量等级时,如对施工单位填写的质量检验资料有不同意见,可写入“质量等级”栏内或另附页说明,并在质量等级栏内填写出正确的等级。

13.单元(工序)工程表尾填写。

(1)施工单位由负责终验的人员签字。如果该工程由分包单位施工,则单元(工序)工程表尾由分包施工单位的终验人员填写分包单位全称,并签字。重要隐蔽工程、关键部位的单元工程,当分包单位自检合格后,总包单位应参加联合小组核定其质量等级。

(2)建设、监理单位,实行了监理制的工程,由负责该项目的监理人员复核质量等级并签字。未实行监理制的工程,由建设单位专职质检人员签字。

(3)表尾所有签字人员,必须由本人按照身份证上的姓名签字,不得使用化名,也不得由其他人代为签名。签名时应填写填表日期。

14.表尾填写:××单位是指具有法人资格单位的现场派出机构,若须加盖公章,则加盖该单位的现场派出机构的公章。

2.公路工程质量评定标准 篇二

关键词:高速公路,桥梁,加固,检验,评定标准

我国高速公路桥梁的发展很快, 而且在建造的过程中, 桥梁的质量越来越高, 在高速公路桥梁的跨越式发展中也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在高速公路桥梁加固工程中, 质量检验是一项重要的工作, 而且工程验收评定标准的制定对检验的结果有着直接影响。为了提高我国桥梁建造的水平, 必须制定科学、合理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还要提高施工人员的技能水平与素质, 这样才能保证高速公路桥梁使用的安全性。

1 高速公路桥梁加固工艺以及质量验收标准存在的问题

我国的高速公路工程在设计的过程中, 一般是以建设为重心, 而且容易忽视养护的重要性, 这也使得很多高速公路桥梁在投入使用后不长时间, 就出现了较多的质量问题, 这不但于车流量过大、车辆超载严重有关, 还与施工质量有一定关系, 而且也与公路未采用正确的养护技术有关。公路养护可以有效的延长公路桥梁使用的寿命, 还可以降低公路桥梁出现质量问题的概率。在高速公路桥梁施工完成后, 一定要根据相关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对桥梁加固质量进行检验, 提高施工单位工作人员的技能水平以及安全意识, 这样才能降低桥梁工程存在安全隐患的概率。

我国高速公路桥梁加固工程中, 存在缺乏统一规范验证标准的问题, 这也使得工程监理人员在对施工设计质量进行验收时缺乏实际意义, 没有发挥出质量验收的作用。我国桥梁加固设计存在不完善的问题, 这也给桥梁施工带来了较多的麻烦, 不利于提高施工的质量。高速公路桥梁的加固工艺以及验收标准一般是采用这几种方式进行的, 首先, 施工单位照搬公路建设设计规范的规定对施工工艺以及验收标准进行检验, 其次, 施工单位参考了其他类似行业规范标准, 比如建筑行业, 根据混凝土等施工标准, 对桥梁加固的标准进行统一的验收, 制定相关质量检验的规范流程。最后, 有的施工单位还大量借鉴了国外的施工检验标准进行质量验收。这些方法都存在缺乏针对性以及有效性的问题, 在检验的过程中, 虽然有助于桥梁加固的规范化管理, 但是也存在较多问题:

首先, 随着桥梁工程的不断发展, 新型的高速公路桥梁加固设计理论与传统桥梁有着较大的差异性, 而且施工材料、施工工艺以及施工环境有着很大的不同, 如果还采用以往的施工工艺以及质量检验标准, 会降低施工的质量, 而且无法满足现代桥梁功能与效用的发挥。其次, 现代社会中, 各个行业的发展呈现出了不同的发展方向, 在制定质量检验标准时, 有着不同的侧重点, 加固的目标以及期望有着很大差异, 所以, 如果还使用统一的标准, 会造成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存在较大的局限性, 而且缺乏适用性。最后, 在引进与借鉴国外公路桥梁加固质量检验标准时, 要遵循因地制宜的原则。

2 高速公路桥梁加固验收检验标准探索

2008年交通部发布了《公路桥梁加固设计规范》及《公路桥梁加固工技术规范》, 并于当年实施。两本规范作为高速公路桥梁加固规范性指导文件, 为桥梁加固制订了原则性规定, 体现了行业本身特点和要求, 告别了我国公路桥梁加固设计、施工无标准可依的状况。这是我国在公路桥梁加固领域中首次以规范的形式, 对公路桥梁加固的设计和施工技术进行规定, 对我国桥梁加固市场形成行业权威性技术标准具有重要意义。但由于桥梁加固的复杂性和经验积累限制, 本次出台的规范仍然存在操作性、实用性、适用性等问题, 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细化、完善和补充。

为加强桥梁加固工程质量管理, 提高桥梁加固工程质量, 借鉴新公布的桥梁加固施工规范及其它行业经验, 结合山区高速公路桥梁特点, 总结了儿年来实践经验, 制订了包括混凝上表层缺陷修补、混凝土裂缝修补、碳纤维布加固混凝上工程、碳纤维板加固混凝土工程、粘贴钢板加固混凝工程、白密实 (干硬性) 混凝土浇注、体外预应力加固工程、钢筋阻锈处治工程、支座脱空处治和更换工程、伸缩缝装置更换、植筋工程等加固工程的工艺及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每个分项工程质量检验内容分别从一般规定、基本要求、实测项目、外观缺陷鉴定和质量保证资料等项目进行规定, 概述如下:

2.1 检验评定前提条件

使用的材料、半成品、成品及施工工艺符合基本要求的规定且无严重外观缺陷和质量保证资料真实并基本齐全。

2.2 关健检评项目要求

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重要实测项目为关键项目, 其合格率不得低于90% (属于工厂加工制造的交通工程安全设施及桥梁金属构件不低干95%) , 且检测值不得超过规定极值, 否则必须进行返工处理。

2.3 分项工程评分

实测项目分值之和为100分, 外观缺陷或资料不全时, 须予扣分。分项工程评分=实测项目中各检查项目得分之和-外观缺陷扣分-资料不全扣分。

2.4 基本要求检查规定

各分项工程所列基本要求, 对施工质量优劣具有关键作用, 应按基本要求对工程进行认真检查, 经检查不符合基本要求规定时, 不得进行工程质量的检验和评定。

2.5 实测项目评分

对规定检查项目采用现场抽样方法, 按照规定频率和卜列计分方法对分项仁程的施工质量直接进行检测评分。

检查项目除按数理统计方法评定的项目以外, 均应按单点 (组) 测定值是否符合标准要求进行评定, 并按合格率计分。

结束语

我国高速公路桥梁在不断发展的过程中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高速公路的建设可以促进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 还能缓解交通压力, 有利于保证交通通行的顺畅性。在有的高速公路桥梁中, 出现较多质量问题的原因与运输车辆超载有较大的关系, 也与施工质量有一定关系, 这也说明我国高速公路在建设时勘察设计不够规范, 没有有效的控制施工质量, 还说明高速公路桥梁加固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制定缺乏科学性以及有效性。针对这类问题, 工程监理人员一定要结合以往经验, 制定出有效的桥梁加固质量检验标准, 这样才能延长桥梁使用的寿命。

参考文献

[1]谭洪河, 黎小迪.隆林-百色高速公路桥梁设计探讨[J].西部交通科技, 2008 (2) .

[2]张铭.高速公路桥梁破坏的原因分析及预防对策探究[J].大众科技, 2013 (8) .

3.公路工程质量评定标准 篇三

关键词:水利水电工程;初步设计;质量评定;方法

水利工程初步设计在水利工程中占据了非常重要的地位,所以,工程初步设计成果的质量好坏会对工程整体质量造成影响。同时工程初步设计成果质量与设计人员的知识技能、行业技术水平等关系密切。通常情况下,由审查专家按照有关法律和技术规定对工程初步设计成果进行质量评定,审查专家会对评定结果造成直接的影响。其中客观评价水利工程初步设计成果是工程建设过程中需要解决的问题,对此,本文笔者在下文探究了水利水电工程初步设计成果的质量评定方法。

一、水利工程初步设计成果的质量评价

(一)质量特征

建设部在1995年颁布了《工程设计质量评定》,其中转变质量需求为质量特性,将安全、功能、适应、时间、可实施、可信程度、经济等质量特征在我国应用。通过对水利水电工程进行大量的实践研究,笔者发现如果只针对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来看,这些质量特性有一部分不能够完全适用,有部分出现重复[1]。所以,在对水利水电工程初步设计成果的质量特性进行定义时,修改和归纳了以上几个质量特性,最后得出了安全、经济、功能、时间、可靠几个质量特性。

(二)评定方法

工程起初设计质量评定由定性和定量两类评定构成。从1998年开始,全国有近30个行业公布了文件质量评定细则,其中水利水电行业应用了定性评定,在当时给政府决策提供了依据,但客观评价需求一直没有得到解决[2]。现在对工程起初设计成果的质量评价有了更高的要求,在这种情况下,想要将量化与客观体现出来,就应该建立定性和定量两种评定指标体系。

定性评定就是根据质量体系而进行的评定,其具有评定方便和简洁的特点,可以从全局角度进行评判,较为适合应用于宏观控制。因为定性评价是延用以前专家的审查方法,所以,笔者在此不做过多介绍,而是在下文具体分析了水利水电工程初步设计成果质量的定量评定方法。

定量评定要分析设计成果中的细节,将其与有关的设计规定进行比较,逐渐深入,最后对整个设计成果作出相应的判断,因此,此种评定方法显得较为麻烦,但人为因素却相对的减少了很多。通常情况下,定量评定包括专业评定和总体评定两种,专业评定可以应用下式表示指标体系。

式中涉及了评定内容、评定要点和内容分项三个层次的内容。评定内容包含了挡水、发电引水、灌溉、供水等工程。每种工程设计都有其特有的涉及建筑物,所以,在实际评定时,应该引入建筑物的权重λ、建筑物的总个数Pi与内容分项,设定成λk=1/Pi,其实际意义为:假如各种内容会对评价质量造成同样的影响,即各种内容分项都会分权重λ。可是在具体工程建设时可能会有不同的内容,也会涉及到不同的内容分项数量,这样就会对评价质量造成不同的影响。但是因为有太多的不定因素和边界条件,所以,不能找到通用系数对此问题进行解决。同时,在各种假设计算的基础上,发现当文件总体质量达到合格时,此种处理方法就不会影响到最后的评定结果。不过,实际情况有可能会不一致,所以,在评定时可以对内容分项的难易程度和重要性进行分析,并作出相应的调整,但不能超出权重(λk)综合等于1的限制。

因为实际工程项目中不可能包括一切评定内容,而想要使评定得分保持一致性,就应该应用此公式逐一处理每层的评定得分,从而使计算f的结果为一个百分数[3]。分析上式,会发现定量评定将人为因素约束在了基础的评定要点范围内,即设计成果的主要地方。而这些地方通常情况下会通过相应的规范和标准进行比较,所以说定量评定受到人为因素的干扰较少。这点是与定性评价的主要区别。

(三)各专业质量的权重值

设计文件的定量评定是明确各专业对工程初步设计成果质量造成的影响,也就是确定权重。因为相同专业对不同的工程初步设计成果质量会有不同的影响,所以,怎样客观的对权重进行确定,是判断定量评定结果是否客观准确的关键。

二、水利水电工程初步设计的质量评定时需要注意的问题

(一)定性评定结果和定量评定结果不相同的问题

定量评定和定性评价,本质上虽然都是评定设计质量特性的指标,可是在定性评定时,会因为评定人的主观原因对评定结果造成严重影响,而定量评定则为客观评定,这样当定量和定性两种评定对同一设计成果进行评定时,就会出现两种评定结果。这时一定不能认为定量评定结果更准确,而要对其不一致的原因进行分析,做出综合性的评定。

(二)加固与新建两种水利水电工程设计不相同的定量评定指标问题

现在水利水电工程的建设包括新建和加固两类工程,这两类工程的起初设计成果在建筑物专业与工程布置中有着不同的评定内容和要点,所以,在此专业中不应该应用相同的评定指标体系。

(三)各水利水电工程起初设计定量评定确定各专业权重问题

我国有很多种水利水电工程,其工程大致类别有水库、水闸、河道、水电站等,因为每种工程各专业都会对设计成果质量造成不同的影响,所以,在初步设计定量评定的时候,根据各专业的重要性,分别把枢纽、河道以及灌溉工程授予不相同的权重,在具体应用过程中,要使用与实际工程类型最接近的权重值进行相应的评定。

结 语:

水利水电工程起初设计成果的评定方法与体系通常是建立在科学、客观、完备的基础上,主要就是把指标体系的可行性和完备性两种原则的关系处理好,使评定结果可以将工程质量的实质体现出来。

参考文献:

[1] 徐进军.全绝缘浇注母线在水利水电工程的选型及应用[J].水电站机电技术,2015(5):48-51.

[2] 付强,章程,汪洋等.淮河流域平原河道大型病险拦河节制闸洪水标准探讨[J].中国水利,2012(12):21-22.

4.公路工程质量评定标准 篇四

(七)碾压式土石坝和浆砌石坝工程 SL 38-92

说明 总则

第一部分

碾压式土石坝工程 第一章

土石坝坝基及岸坡处理 第二章

土石坝防渗体工程 第三章

坝体填筑工程 第四章

细部工程

第二部分

浆砌石坝工程 第五章

浆砌石体与基岩连接工程 第六章

浆砌石体砌筑工程 第七章浆砌石坝防渗体工程 第八章

水泥砂浆勾缝 第九章

溢洪道溢流面砌筑 第十章

浆砌石墩、墙 第十一章

中间产品 附录

几种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格 附加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能源部 关于颁发《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 等级评定标准

(七)》SL38-92的通知 水建[1992]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电)厅(局),各流域机构,中国水利水电工程总公司,各水利水电工程局、勘测设计院,武警水电指挥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有关高等院校、科研院(所):

为加强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的质量管理,搞好工程验收和评优等方面的工作,水利部和能源部委托淮河水利委员会为主编单位,负责组织编写了《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第七分册——碾压式土石坝工程和浆砌石坝工程部分,经审查批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性行业标准,其名称与编号为《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

(七)》SL38-92,自一九九二年十二月一日起施行。

各单位在执行中,应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发现问题,请函告水利部建设开发司和主编单位。

本标准由水利电力出版社出版发行。

1992年6月8日

《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

(七)》SL38-92(以下简称《标准

(七)》),是根据水利部建设开发司、能源部水电开发司建综[1990]1号文“关于组织制定《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

(七)》的函”,由淮河水利委员会组织编制的。

《标准

(七)》是《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

(一)》(以下简称《标准

(一)》)的配套文件之一,其内容分为碾压式土石坝与浆砌石坝工程两部分。

在《标准

(一)》中,质量标准项目分为一般原则和要求、质量检查项目和允许偏差项目三类。而《标准

(七)》仿效《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合订本,GBJ300~304、GB310),把质量标准项目分为保证项目、基本项目和允许偏差项目三类。在编制过程中,经多次讨论认为,《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是在《标准

(一)》颁布之后制订的,而且其分类比较直观,现场易于掌握,所以认为采用其分类方式比较适宜。

和《标准

(一)》相比,《标准

(七)》的另一个不同之处是把在《标准

(一)》中作为附录的中间产品质量标准编入了正文中。主要理由是,中间产品应作为一个工序考虑,其质量标准也应经过检验评定,只有在检验合格后才能在单元工程中加以应用,并且在重要工程中的混凝土或混凝土预制块的产品,当单元工程评定为优良时,中间产品也必须优良。

单元工程是日常质量考核的基本单位,它是以有关设计、施工规范为依据的,其质量评定也一般不超越这些规范的范围,如逐条说明本标准,也只能指明其出处,颇为繁琐,也无多大意义,故《标准

(七)》和《标准

(一)》一样,也未写条文说明。

目前,一些先进的检测手段(如超声波、电子或激光探测等),在相应的有关技术规范均没有列入,而本标准是以有关技术规范为基础的,因此也不能列入。若需采用,其质量检测及评定方法,应报上级主管部门核准。

《标准

(七)》的初稿于1990年5月完成,经主编单位与各参编单位的相互讨论和协商,于7月整理出征求意见稿,随后发送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电)厅(局)、各流域机构、各设计与施工单位广泛征求意见。同年10月,对各单位提出的意见逐条加以研究,并据此对征求意见稿进行全面修改后,于1990年12月底提出送审稿。

1991年3月,水利部建设开发司主持在安徽省蚌埠市召开了送审稿审查会,认为《标准

(七)》(送审稿)内容基本可行,可按审查意见修改整理后形成报批稿。

本标准(送审稿)审查组织长为纪云生同志,参加送审稿和报批稿修改及审定工作的有许红波、张严明等同志。

鉴于该标准为初次编制,全国的工程条件、技术水平等差别较大,有些技术标准也在不断完善之中,因此,本标准一定存在缺点和不足,望各使用单位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第0.0.1条

本标准第一部分碾压式土石坝工程适用于大中型(一、二、三等)水利水电碾压式土石坝工程;小型(四、五等)碾压式土石坝工程或其他类似工程可参照执行。第二部分浆砌石坝工程适用于大中型(二、三等)浆砌石坝工程,以及虽不属于大中型工程,但坝高在50m以上的浆砌石坝工程;其他浆砌石坝工程可参照执行。

第0.0.2条

单元工程是依据设计结构、施工部署或质量考核要求把建筑物划分为若干个层、块、段来确定的,通常是由若干工序完成的综合体,是日常质量考核的基本单位。

第0.0.3条

本标准是评定单元工程质量等级的统一尺度,包括组成单元工程各工序的质量标准、单元工程的质量标准,以及为评定单位工程质量所使用中间产品的质量标准。

第0.0.4条

工程质量等级按国家规定划分为“合格”和“优良”两级。

第0.0,5条

单元工程质量检验评定应由施工企业的专职质检部门组织评定,并定期将检查评定结果报建设(监理)单位和质量监督站。属于隐蔽工程和关键部位,施工企业应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及时报送建设(监理)单位、质量监督站,并由建设(监理)单位组织设计和运行管理单位的代表共同检查评定。建设(监理)单位和质量监督站有权不定期进行现场抽查。

第0.0.6条

碾压式土石坝与浆砌石坝单元工程主要质量检验标准和要求是根据《碾压式上石坝施工技术规范》(SDJ213-83,以下简称《施工规范》)、《土石坝碾压式沥青混凝土防渗墙施工规范(试行)》(SD22O-87,以下简称《规范》)和《浆砌石坝施工技术规定(试行)》(SD12O-84,以下简称《规定》)以及国家和水利水电行业有关规范与质量标准编制的。

第0.0.7条

本标准未涉及部分,应按《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

(一)》[SDJ249—88,以下简称《标准

(一)》]和现行有关质量等级评定标准执行。

第0.0.8条

本标准中的“基本符合”,系指其质量标准虽与要求略有出入,但不影响安全运行和设计效益。

(Ⅲ)坝基及岸坡清理质量评定

合格:保证项目符合相应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允许偏差项目每项应有≥70%的测点在允许偏差质量标准的范围内。

优良:保证项目符合相应的质量评定标准;允许偏差项目每项必须有≥90%的测点在允许偏差质量标准的范围。

第二节

防渗体岩基及岸坡开挖

(Ⅰ)保证项目

第1.2.1条

防渗体岩基及岸被开挖应按设计要求进行。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用水准仪、经纬仪、坡度尺、拉线测量及查看施工记录与地质报告。

第1.2.2条

爆破开挖应按《水工建筑物岩石基础开挖工程施工技术规范》(SDJ211-83)第三章中规定及设计要求进行。基础面必须无松动岩块、悬挂体、陡坎、尖角等,且无爆破影响裂缝。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测量与查看施工记录。

第1.2.3条

开挖底部保护层的厚度宜不小于1.5m,开挖保护层时必须严格按设计或规范要求控制炮孔深度和装药量,在接近设计岩面线时,应尽量避免爆破,宜使用机具或人工控除。如减小或取消保护层,须有专门论证。岸坡开挖宜优先采用预裂爆破法。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与查看施工记录。

(Ⅱ)基本项目

第1.2.4条

防渗部位的坝基,开挖后岩面应平顺,不应向下游方向倾斜过陡;防渗体与岩石岸坡接合,必须采用斜面连接,不得有台阶、急剧变坡及反坡。

合格:开挖面平顺,无反坡,开挖面如出现反坡及不平顺岩面,须用混凝土填平补齐,使其达到设计要求。

优良:开挖面平整,无反坡及陡于设计要求的坡度。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仪器测量及查看施工记录。

第1.2.5条

基坑开挖边坡应符合下列质量要求。

合格:开挖边坡稳定、无反坡、无松动岩石。

优良:开挖边坡稳定、无反坡、无松动岩石,且坡面平整。

(Ⅲ)允许偏差项目。

第1.2.6条

防渗体岩基与岸坡开挖实际轮廓应符合设计要求,其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2.6的质量要求。

检测数量;总检测点数量,采用横断面控制;防渗体坝基部位间距不大于20m,岸坡部位间距不大于10m,各横断面点数不小于6点,局部突出或凹陷部位(面积在0.5m2以上者)应增设检测点。

(Ⅳ)防渗体岩基及岸坡开挖质量评定

合格:保证项目符合相应的质量评定标准;基本项目符合相应的合格质量标准,允许偏差项目每项应有≥70%的测点在相应的允许偏差质量标准范围内。

第四节

坝基及岸坡渗水处理

(Ⅰ)保证项目

第1.4.1条

坝基及岸坡渗水处理,无论排导、还是堵截,包括泉眼处理均须保证坝基回填土和基础混凝土不在水中施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与查看施工记录。

(Ⅱ)基本项目

第1.4.2条

经过处理的坝基与岸坡渗水,应达到下列质量要求。

合格:在回填土或浇筑混凝土范围内水源基本切断,无积水,无明流。

优良:在回填土或浇筑混凝土范围内水源切断,无积水,无明流,岩石整洁。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与查看施工记录。

(Ⅲ)坝基及岸坡渗水处理质量评定

合格:保证项目符合相应的质量评定标准;基本项目须符合相应的合格质量标准。优良:保证项目符合相应的质量评定标准;基本项目须符合相应的优良质量标准。

第五节

土石坝坝基及岸坡处理单元工程质量评定

第1.5.1条

质量评定标准。

合格:四个工序的质量评定均达到合格质量标准。

优良:坝基及岸坡清理、地质构造处理、渗水处理必须达质量评定优良标准,余项达合格标准(或优良)。

第二章

土石坝防渗体工程 第一节

土质防渗体

第2.1.1条

单元工程划分:按设计或施工检查验收区、段、层划分;通常每一区、段的每一层即为一个单元工程。

土质防渗体填筑单元工程的质量标准由结合面处理、卸料及铺填、压实、接缝处理等四个工序的质量标准组成。

一、结合面处理

(Ⅰ)保证项目

第2.1.2条

防渗体的填筑必须在基础处理验收合格后,才能进行。

检验方法:查阅基础开挖及处理施工记录和验收报告。

第2.1.3条

防渗铺盖和均质坝地基应按规定和设计要求认真处理。对于粘性土、砾质土地基,在干燥地区可将其表层含水量调节至施工含水量上限范围,先用与防渗体碾压相同的机械、压实参数进行压实,然后刨毛1~2cm深,再铺上压实。对于无粘性土地基也应先行压实,然后再上第一层土;必要时应做好反滤过渡层:

检验方法:观察及检查施工记录。

第2.1.4条

上下层铺上之间的结合层面防止撒入砂砾、杂物;严禁车辆在层面上重复碾压。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Ⅱ)基本项目

第2.1.5条

与土质防渗体接合的岩面和混凝土面的处理应符合下列质量要求。

合格:岩石表面的浮渣、污物、泥土等和混凝土表面的乳皮、粉尘、油毡等清除干净,渗水排干;并在与粘性土接触的岩面或混凝土面上保持湿润,涂刷浓泥浆或粘土水泥砂浆,回填及时,无风干现象。

优良:岩石和混凝土表面清理干净,回填面湿润均匀,无局部积水;浆液稠度一致,涂刷均匀,无空白;回填及时,无风干现象。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第2.1.6条

上下层铺土之间的结合层面处理应符合下列质量要求。

合格:表面松土,砂砾及其它杂物已清除干净;并保持湿润,根据需要刨毛,且深度、密度符合要求。

优良:表面松土,砂砾及其它杂物清除彻底,保证湿润均匀,无积水、无空白;刨毛深度、密度满足要求,并且均匀细致,无团块、无空白。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Ⅲ)结合面处理质量评定

合格:保证项目符合相应的质量评定标准;基本项目符合相应的合格质量标准。

优良:保证项目符合相应的质量评定标准;基本项目符合相应的质量评定合格标准,其.中必须有一项符合优良质量标准。

二、卸料及铺填

(Ⅰ)保证项目

第2.1.7条

土坝土料的粘粒含量、含水量、土块直径、砾质粘土的粗粒含量、粗粒最大粒径,均须符合设计和《施工规范》规定;严禁冻土上坝。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及查阅试验记录。

第2.1.8条

必须按设计和规范要求卸料,及时平料,力求均衡上升,保持施工面平整、层次清楚,以减少接缝;上下层分段位置应错开,当气候干燥蒸发较快时,辅料表面应保持湿润,符合施工含水量。如遇雨天应停止卸铺,表面压实平整。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第2.1.9条

均质坝铺土时,上下游坝坡应留有余量,以保证压实边坡的质量。防渗铺盖在坝体以内部分(与心墙或斜墙连结)应与心墙或斜墙同时铺筑,以防止防渗体在坝内出现纵缝。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Ⅱ)基本项目

第2.1.15条

土料碾压应符合下列质量要求。

合格:无漏压,表面平整,个别弹簧、起皮、脱空和剪力破坏部分均得到妥善处理。

优良:无漏压,表面平整,无弹簧、起皮、脱空和剪力破坏现象。

检验方法:现场观察及查阅施工记录。

(Ⅲ)压实工程质量评定

合格:保证项目符合相应的质量评定标准;基本项目符合相应的合格质量标准。

优良:保证项目符合相应的质量评定标准;基本项目中第2.1.14条必须优良,另一项为合格(或优良)。

四、接缝处理

(Ⅰ)保证项目

第2.1.16条

斜墙和窄心墙内不得留有纵向接缝,所有接缝接合坡面不应陡于1:3,其高差不超过15m,与岸坡接合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均质土坝纵向接缝应采用不同高度的斜坡和平台相间形式,坡度与平台宽度应满足稳定要求,平台间高差不大于15m。

检验方法:观察及测量检查。

第2.1.17条

防渗体内纵横接缝的坡面,必须严格进行削坡、润湿、刨毛等处理,以保证接合质量。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Ⅱ)基本项目

第2.1.18条

坡面接合应符合下列质量要求。

合格:填土含水量在允许范围内,铺土均匀,表面平整,无团块集中,无风干,碾压层平整密实,无明显拉裂和起皮现象,压实合格率≥90%。

优良:填土含水量控制在允许范围内的上限,铺土均匀、表面平整,无团块、无风干,碾压层平整密实、无拉裂和起皮现象,压实合格率≥95%。

检验方法与检测数量:观察及取样检验,取样每10延来取试样一个;如一层达不到20个试样,可多层累积统计合格率;但每层不得少于3个试样。

(Ⅲ)接缝处理质量评定

合格:保证项目符合相应的质量评定标准;基本项目符合相应的合格质量标准。

优良:保证项目符合相应的质量评定标准;基本项目符合优良的质量标准。

五、土质防渗体单元工程质量评定

第2.1.19条

质量评定标准。

合格:各工序的质量评定均应符合相应的合格质量标准。

优良:四项工序中,坝基处理与压实两项质量评定必须优良,余二项合格(或优良)。

第二节

混凝土面板

第2.2.1条

单元工程划分:混凝土面板包括面板及趾扳两部分,每块面板或每块趾板为一个单元工程。单元工程的质量标准由基面清理、模板、钢筋、止水及伸缩缝、混凝土浇筑

其余达到合格(或优良)质量标准;允许偏差项目中每项须有≥90%测点在相应的允许偏差质量标准范围内。

六、混凝土面板单元工程质量评定

第2.2.25条

质量评定标准。

合格:各工序质量检验评定均应达到合格质量标准。

优良:面板混凝土浇筑、止水及伸缩缝处理二工序质量评定必须达优良质量标准,其它工序亦须达到合格(或优良)质量标准。

注:混凝土抗压强度及高差系数的质量检验标准应参照本标准第二部分第十一章第三节混凝土中有关标准执行。混凝土抗压强度及离差系数在现场质量评定时,由于检测数量不足,测试成果所时间较长,不能及时评定,允许参与单位工程质量检验统计,最终评定合格与优良。

第三节

沥青混凝土心墙

第2.3.1条

单元工程划分:按沥青混凝土心墙铺筑区、段、划分;每一次连续铺筑的区、段即为一个单元工程。

沥青混凝土心墙单元工程的质量标准由基础面处理与沥青混凝土结合层面处理、模板、沥青混凝土制备、沥青混凝土的摊铺与碾压等四个工序的质量标准组成。

一、基础面处理与沥青混凝土结合层面处理

(Ⅰ)保证项目

第2.3.2条

沥青混凝土心墙与基础接合面应清扫干净,然后均匀喷涂一层稀释沥青,或乳化沥青,潮湿部位的混凝土在喷涂前应将表面烘干。

混凝土结构表面如敷设沥青胶或橡胶沥青,应在稀释沥青或乳化沥青完全干燥后进行;沥青胶涂层要均匀平整,不流淌。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试验资料与施工记录。

第2.3.3条

沥青混凝土层面处理,必须按《规范》执行。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温度测量,查看施工记录。

(Ⅱ)基本项目

第2.3.4条

稀释沥青、乳化沥青、沥青胶或橡胶沥青的配料、涂抹厚度、贴服牢靠程度应符合下列质量要求。

合格:配料比例正确;稀释沥青(或乳化沥青)涂抹均匀,无空白;沥青胶(或橡胶沥青胶)涂抹厚度基本符合设计要求,无鼓包,无流淌,与混凝土贴服牢靠。

优良:配料比例准确;稀释沥青(或乳化沥青)涂抹均匀,无空白、无团块,色泽一致;沥青胶(或橡胶沥青胶)涂抹厚度符合设计要求,与混凝土贴服牢靠,无鼓包,无流淌,表面平整光顺。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尺量检查,查看施工记录。第2.3.5条 沥青混凝土层面处理应符合下列质量要求。

合格:层面清理干净,无杂物、无水珠,层面下1cm处温度不低于70℃。

优良:层面清理干净无杂物、无水珠,且平整光顺,返油均匀,层面下1cm处温度不低于70℃,且各点温差不大于20℃。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温度测量每区段温度测量点数不少于10点。

(Ⅲ)基础面处理与沥青混凝土结合层面处理质量评定

合格:保证项目符合相应的质量评定标准;基本项目符合相应的合格质量标准。

优良:保证项目符合相应的质量评定标准;基本项目符合相应的合格质量标准,其中必须有一项优良。

二、模板

(Ⅰ)保证项目

第2.3.6条

沥青混凝土心墙模板架立必须牢固、不变形,拼接严密。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Ⅲ)基本项目

第2.3.7条

架立后模板缝隙、平直度、表面处理,应符合下列质量要求。

合格:模板搭接缝隙不大于3mm;一次支立模板区段的平直度差值不大于2cm;模板面沥青混凝土残渣清除,并涂抹脱模剂。

优良:模板搭接缝隙不大于lmm;一次支立模板区段的平直度差值不大于1cm;模板面沥青混凝土残渣清除干净,表面光滑,脱模剂涂抹均匀,无空白。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用尺量测。

(Ⅲ)允许偏差项目

第2.3.8条

模板支立允许偏差:支立后模板的中心线与心墙轴线,偏差不大于±1.0cm;模板内侧间距允许偏差为0~2cm。

检验方法与检测数量:仪器测量、拉线和尺量检测。每10延米为一组测点,每一验收区、段检测不少于10组。

(Ⅳ)模板质量评定

合格:保证项目符合相应的质量评定标准;基本项目符合相应的合格质量标准。允许偏差项目每项应有≥70%测点在相应的允许偏差质量标准范围内。

优良:保证项目符合相应的质量评定标准;基本项目必须符合相应的优良质量标准;允许偏差项目每项须有≥90%测点在相应的允许偏差质量标准范围内。

三、沥青混凝土制备

(Ⅰ)保证项目

第2.3.9条

沥青混凝土所用的沥青、滑料、填料、掺料等,必须符合《规范》、设计要求和有关规定。

检验方法:检查出厂合格证和原材料试验报告。

第2.3.10条

沥青混凝土的生产能力、施工配合比、投料顺序、拌和时间等必须符合《规范》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查看施工记录等。

第2. 3.11条

沥青混凝土机口出料,要逐罐进行检查;出料必须色泽均匀,稀稠一致,无花白料、黄烟及其他异常现象,否则按废料处理。

检验方法:随时进行观察和查看施工记录。

(Ⅱ)允许偏差项目

第2.3.12条

原材料加热应按《规范》规定。沥青加热允许偏差±10℃;矿料加热允许偏差±10℃但最高温度不得高于190℃);填料、掺料加热允许温差为±20℃。

检验方法与检测数量:温度测量与查看施工记录。施工中应随时监测各种原材料的加热温度以利调整,每班测试各种材料温度不少于5次。

第2.3.13条

配料允许偏差,应符合《规范》规定,粗骨料允许偏差±2.0%;细骨料±2.0%;填料(掺料)±1%;沥青±0.5%。以上允许偏差百分数均为矿料总量的百分数。

检验方法与检测数量:间断性配料设备,每班各种料抽测不少于3次;连续性配料设备随时监测自动秤称量误差。另外,每班不少于一次机口取样,做抽提试验,测定配料偏差,作为评定配料质量的主要依据。

第2.3.14条 出机温度,沥青混合料拌和后的出机温度应符合设计要求,上限不得大于185℃,下限应满足现场碾压的要求。

检验方法:逐罐进行温度测验。

(Ⅲ)沥青混凝土制备质量评定

合格:保证项目符合相应的质量评定标准;允许偏差项目每项应有≥70%的测次在相应的允许偏差质量标准范围内。

优良:保证项目符合相应的质量评定标准;允许偏差项目每项必须有≥90%的测次在相应的允许偏差质量标准的范围内。

四、心墙沥青混凝土的摊铺与碾压

(Ⅰ)保证项目

第2.3.15条

沥青混凝土的摊铺厚度及碾压遍数,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规定。

在碾压过程中,要覆盖防雨布,不得污染沥青混凝土。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及用尺量测。

(Ⅱ)基本项目

第2.3.16条

碾压后沥青混凝土表面应符合下列质量要求。

合格:表面平整,心墙宽度符合设计要求(无缺损),表面返油,无异常现象。

优良:表面平整,心墙边线平直,宽度符合设计要求,表面返油,色泽均匀光亮,无异常现象。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用尺量测。

(Ⅲ)允许偏差项目

第2.3.17条

碾压后的沥青混凝土心墙厚度不小于设计厚度,其允许偏差不大于10%的心墙厚度。

检验方法与检测数量:用尺量测;每10延米须检测一组,每一验收区段,检测不少于10组。

(Ⅳ)心墙沥青混凝土的摊铺与碾压质量评定

合格:保证项目符合相应的质量评定标准;基本项目符合相应的合格质量标准;允许偏差项目有≥70%的测组在相应的允许偏差质量标准范围内。

优良;保证项目符合相应的质量评定标准;基本项目必须符合相应的优良质量标准;允许偏差项目须有≥90%的测组在相应的允许偏差质量标准范围内。

五、沥青混凝土心墙单元工程质量评定

第2.3.18条

质量评定标准。

合格:基础面处理(或层面处理)、模板、沥青混凝土制备、摊铺碾压等工序质量评定均应合格;跨心墙单元工程钻孔取样的容重、渗透系数必须合格。

优良:基础面处理(或层面处理)、模板、沥青混凝土制备、摊铺碾压等工序质量评定均须达合格质量标准,其中必须有≥50%工序质量评定符合优良质量标准,且跨心墙单元工程钻孔取样的容重、渗透系数必须优良。

注:钻孔取样测定的渗透系数和容重是控制工程质量的主要指标。沥青混凝土心墙每升高2~10m,沿心墙轴线布置2~4个取样断面(断面间距不大于50m);每个断面钻一孔,每孔取样2~5个,进行密度、渗透和力学性能试验(有要求时,作三轴压缩试验)。沥青混凝土质量最终评定以密度、渗透系数为主要指标,其合格率分别≥90%为合格、分别≥95%为优良。

第四节

沥青混凝土面板

第2.4.1条

沥青混凝土面板工程质量标准由整平层(含排水层)、防渗层、封闭层、面板与刚性建筑物的连接等四个部分工程的质量标准所组成。

第2.4.2条

单元工程的划分:整平层、防渗层、封闭层的单元工程按铺筑层划分;每一施工分区的每一铺筑层为一个单元工程。面板与刚性空筑物连接部位,按其连续施工段(一般30~50m)划分单元,如面板与坝基截水墙连接时,其中的每一个施工段即为一个单元工程。

一、整平层(含排水层)

(Ⅰ)保证项目

第2.4.3条

整平层(含排水层)所用的沥青、矿料及乳化沥青的质量必须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出厂合格证和试验报告。

第2.4.4条

沥青混合料的原材料配合比,以及铺筑工艺均须符合《规范》和设计的规定。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检查施工记录。

第 2.4.5条

整平层(含排水层)的铺筑,必须在垫层(含防渗底层)质量检测合格,并须待喷涂的乳化沥青(或稀释沥青)干燥后进行。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和试验报告。

(Ⅱ)基本项目

第2.4.6条

整平层(含排水层)沥青混凝土的渗透系数其合格率指标应符合下列要求。

合格:合格率≥80%。

优良:合格率≥85%。

第三章

坝体填筑工程 第一节

砂砾坝体填筑

第3.1.1条

单元工程划分:按设计或施工确定的填筑区、段划分;每一区、段的每一填筑层为一个单元工程。

第3.1.2条

填坝砂砾料的颗粒级配、砾石含量、含泥量等必须符合《施工规范》和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现场观察与检查试验报告。

第3.1.3条

坝体每层填筑必须在前一填筑层(含坝基、岸坡处理)验收合格后进行。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现场和验收合格证。

第3.1.4条

坝体填筑必须严格按选定的压实参数进行施工。铺料均匀不得超厚,碾压时不得漏压、欠压和出现弹簧土。

检验方法:现场观察、量测。

第3.1.5条

砂砾料填筑的纵横向接合部位必须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与岸坡接合处的填料不得分离、架空,并对边角加强压实。

检验方法。现场观察,检查试验报告。

第3.1.6条

为保证设计断面边缘的压实质量,坝体填筑时每层上下游边线必须按规留足余量。

检验方法:现场尺量。

(Ⅱ)基本项目

第3.1.7条

砂砾坝体压实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其主要压实控制指标干密度(干容量)按《土工试验规程》(SDJ128-84)进行干密度测试,必要时应进行相对密度校核。

合格:干密度合格率应≥90%。不合格干密度不得低于设计值的0.98,且不合格试样不得集中。优良:干密度合格率须≥95%,不合格干密度不得低于设计值的0.98,且不合格试样不得集中。

检测数量:按填筑400~2000m3取一个试样,但每层测点不少于10个,渐走坝顶处每层(单元)不宜少于5个;测点中应至少有1~2个点分布在设计边坡线以内30m,或与岸被接合处附近。

检验方法:检查试验报告。

(Ⅲ)允许偏差项目

第3.1.8条

砂砾坝体填筑质量允许偏差项目应符合表3.1.8的质量要求。

第四章

细部工程 第一节

反滤工程

第4.1.1条

单元工程划分:按反滤工程的施工区、段划分;每一区、段为一单元工程。

(Ⅰ)保证项目

第4.1.2条

反滤工程的基面(含前一填筑层)处理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的规定,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填筑。

检验方法:现场观察和查阅施工试验记录、验收合格证。

第4.1.3条

反滤料的粒径、级配、坚硬度、抗冻性和渗透系数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和料场验收报告、试验资料。

第4.1.4条

反滤层的结构层数、层间系数、铺筑位置和厚度均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

第4.1.5条

必须严格控制反滤层的压实参数,严禁漏压或欠压。

检查方法:现场观测及查看施工记录。

第4.1.6条

反滤层的施工顺序和含水量必须符合《施工规范》规定;坝体上、下游反滤层应与心墙、斜墙和部分坝壳平起填筑,防止分离;分段施工时,接缝处的各层联结必须符合《施工规范》做成阶梯状,不得混杂和错断。

检验方法:现场观察和检查施工记录。

第4.1.7条

反滤工程的保护措施必须符合《施工规范》规定。

检验方法:现场观察,检查施工记录。

(Ⅱ)基本项目

第4.1.8条

反滤工程干密度(干容量)应符合下列质量要求。

合格:干密度合格率≥90%,且不合格样不得集中,不合格干密度不得低于设计值的O.98。

优良:干密度合格率必须≥95%,且不合格样不得集中,不合格干密度不得于设计值的O.98。

检验方法:检查试验报告。

检测数量:按每500~1000m3检测1次,每个取样断面每层所取的样品不得少于4次(应均匀分布于断面不同部位)。各层间的取样位置应彼此相对应。单元工程取样次数少于20次时,应以数个单元累计评定。

第4.1.9条

反滤料的粒径除应满足本章第4.1.3条外,还应符合下列质量要求。

合格:含泥量不大于5%。

优良:含泥量不大于3%。

检验方法:检查反滤料试验和验收报告。

检测数量:每200~400m3取样一组。

(Ⅲ)允许偏差项目

第4.1.10条

反滤工程的每层厚度偏小值不大于设计厚度的15%。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试验记录。

检测数量:每100~200m2检测一组或每10延米取一组试样。

(Ⅳ)反滤工程单元工程质量评定

第4.1.11条

质量评定标准。

合格:保证项目符合相应质量评定标准;基本项目符合相应的合格质量标准;允许偏差项目应有≥70%的测组在允许偏差质量范围内。

优良:保证项目符合相应质量评定标准;基本项目中的干密度必须符合优良质量标准,含泥量合格(或优良);允许偏差项目须有≥90%的测组在允许偏差质量范围内。

第二节

垫层工程

第4.2.1条

本节主要适用于面板堆石坝的垫层工程;排水体的垫层可适当降低标准;护坡垫层可按本章第一节执行。

第4.2.2条

单元工程划分:按垫层工程施工区、段划分;每一区、段为一单元工程。

(Ⅰ)保证项目

第4.2.3条

垫层工程必须在前一填筑层验收合格后进行填筑。

检验方法:现场观察并查阅验收文件。

第4.2.4条

垫层工程的石料级配、粒径、垫层的铺设厚度及铺筑方法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规定,严禁采用风化石料。

检验方法:查阅施工试验报告和记录。

第4.2.5条

垫层必须按《施工规范》进行,严格控制垫层的碾压参数,严禁漏压和欠压。进行坡面碾压时,上下一次为碾压一遍,上坡时振动,下坡时不振动。

检查方法:现场观察和查阅施工记录。

第4.2.6条

面板堆石坝必须和主堆石区或防渗面板平起填筑;护坡的垫层工程必须在坡面整修后按反滤层铺筑规定施工。垫层的每一施工区、段的接缝重叠宽度必须符合《施工规范》质量要求。

检验方法:查阅施工记录。

第4.2.7条

垫层工程必须按设计进行防护处理,其原材料、配合比和施工方法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的质量要求。

检验方法:查阅施工记录。

(Ⅱ)基本项目

第4.2.8条

碾压后的垫层干密度应符合下列质量要求。

合格:相应于设计标准的合格率≥80%。

优良:相应于设计标准的合格率≥90%。

检测数量:水平1次/(500~1500m3);

斜坡1次/(1500~300Om3)。

每项应有≥70%的测点在相应允许偏差质量标准范围内。

优良:保证项目符合质量标准;基本项目除干密度必须符合优良标准外其余两项中任一项须符合优良标准,另一项亦须合格(或优良);允许偏差项目每项须有≥90%的测点在相应允许偏差质量标准范围内。

第二部分

浆砌石坝工程 第五章

浆砌石体与基岩连接工程

第5.0.1条

浆砌石坝基础、岸坡开挖和处理按《标准

(一)》第一章、第二章和第四章执行。

第5.0.2条

单元工程的划分:按施工检查验收的区、段划分;每一区、段为一单元工程。

(Ⅰ)保证项目

第5.0.3条

坝基必须按验收规程的规定,验收合格;基岩面清理应符合下列质量要求:尖角、松动岩块和杂物已清除;泥垢、油污已清洗干净;地下水、地表积水已排除或封堵。

检验方法:全面观察检查和查阅基础验收文件。

第5.0.4条

已浇好的垫层混凝土,在抗压强度未达到2.5MPa前,不得在其面层上进行上层砌石的准备工作。

检验方法:全面现场观察和查阅施工记录。

(Ⅱ)基本项目

第5.0.5条

浇筑坝基垫层混凝土前,应先湿润基岩表面,且在基岩表面铺筑一层水泥砂浆,厚度不宜大干5cm,铺浆均匀,无空白区出露。铺筑面积应与混凝土浇筑强度(或进度)相适应。

合格:铺浆厚度不大于5cm,铺浆较均匀,基本无空白区。

优良:铺浆厚度3~4cm,铺浆均匀,无空白区。

检验方法:全面现场观察和尺量。

第5.0.6条

混凝土垫层的浇筑应符合设计和《规定》的要求;垫层混凝土面应平整。

合格:基本符合规定要求。

优良:必须符合规定要求。

检验方法:全面现场观察和尺量。

第5.0.7条

坝体与岸坡连接部位的垫层混凝土施工,应符合《规定》的要求与程序。

合格:基本符合规定的要求与程序。

优良:必须符合规定的要求与程序。

检验方法:全面现场观察和检验施工记录。

(Ⅲ)浆砌石体与基岩连接单元工程质量评定

第5.0.8条

质量评定标准。

合格:保证项目符合相应质量评定标准;基本项目基本符合质量标准。

优良:保证项目符合相应质量标准;基本项目必须有≥50%项目达优良质量标准,余项亦须合格(或优良)。

第六章

浆砌石体砌筑工程 第一节

水泥砂浆砌石体

第6.1.1条

单元工程划分:根据施工安排,按段、块划分;以每段或块砌筑高3~5m为一单元工程;全断面砌升者以2~3m高为单元工程。

单元工程质量标准由浆砌石体层面处理、砌筑等两个工序的质量标准组成。

一、浆砌石体层面处理

(Ⅰ)保证项目

第6.1.2条

前一层砌体表面必须符合设计及《规定》要求,不得有松动石块。

检验方法:全面观察、检查。

(Ⅱ)基本项目

第6.1.3条

前一层砌体表面的浮渣必须清除并冲洗干净,无积水和积渣。

合格:基本符合质量要求。

优良:必须符合质量要求。

检验方法:现场全面观察、检查。

第6.1.4条

局部光滑的砂浆表面必须凿毛,人工凿毛凿痕宜垂直渗流方向,或用水力冲毛机及钢丝刷刷毛。

合格:毛面应占总面积的≥80%。

优良:毛面应占总面积的≥95%。

检验方法:现场全面观察及量测毛面面积。

(Ⅲ)层面处理质量评定

合格:保证项目符合质量标准;基本项目合格。

优良:保证项目符合质量标准;基本项目均优良,或一项合格,一项优良。

二、砌筑

(Ⅰ)保证项目

第6.1.5条

水泥砂浆的标号及相应的配合比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的规定,严禁在砌筑现场随意加水。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与试验报告。

第6.1.6条

石料规格应符合规范要求并在砌体外冲洗泥垢、油渍等污物,并保持砌筑时石块表面湿润。

合格:基本符合质量标准。

优良:必须符合质量标准。

检验方法:现场全面观察、检查。

第6.1.7条

铺浆必须全面、均匀,无裸露石块。

填入、分层振捣,并有次序、无漏振、混凝土表面无孔洞,砌体密实。

检测数量:抽查3处,每处面积不少于10m2。

检验方法:现场观察和尺量。

第6.2.10条

砌体冬、夏季和雨天砌筑,应符合《规定》要求。

合格:基本符合《规定》质量要求。

优良:完全符合《规定》质量要求。

检验方法:全面检查、查阅施工记录。

(Ⅲ)允许偏差项目

第6.2.11条

砌体结构尺寸、位置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按本章第6.1.12条的质量要求执行。

(Ⅳ)混凝土砌体单元工程质量评定

第6.2.12条

质量评定标准:

合格:保证项目符合质量评定标准;基本项目和允许偏差项目均符合相应合格质量标准。优良:保证项目符合质量评定标准;基本项目全部符合相应合格质量标准,其中必须有≥50%的项目符合优良质量标准,同时第6.2.9条与允许偏差项目必须优良。

第七章

浆砌石坝防渗体工程 第一节

混凝土面板

第7.1.1条

单元工程划分:按混凝土浇块划分单元工程。

单元工程质量标准由面板与浆砌石接触面处理、混凝土施工缝处理、模板、钢筋、止水及伸缩缝、面板混凝土浇筑等六项工序的质量标准组成。

一、面板与浆砌石接触面处理

(Ⅰ)保证项目

第7.1.2条

面板与砌体接触表面松动石块必须清除干净;局部突出石块应凿平。

检验方法:现场观察检查。

(Ⅱ)基本项目

第7.1.3条

要求面板与砌体接触表面浮渣、泥污应冲洗干净,并保持湿润。

合格:基本符合质量要求。

优良:符合质量要求。

检验方法:全面观察检查。

(Ⅲ)面板与浆砌石接触面处理质量评定

合格:保证项目符合质量标准;基本项目合格。

优良:保证项目符合质量标准;基本项目优良。

二、混凝土施工缝处理

合格:保证项目符合质量标准,其他项目合格。

优良:保证项目符合质量标准,其他项目中任一项优良外,其余项目均须合格。

四、钢筋

第7.1.9条

钢筋质量标准按《标准

(一)》第5.O.3条执行。

五、止水及伸缩缝

第7.1.10条

止水及伸缩缝质基标准按《标准

(一)》第5.0.4条执行。

六、面板混凝土浇筑

(Ⅰ)保证项目

第7.1.11条

混凝土的原材料、标号及相应的配合比必须符合设计规定,无不合格混凝土入仓。

检验方法:检查原材料合格证或试验报告及施工记录。

第7.1.12条

混凝土必须振捣密实,无蜂窝、洞穴、麻面不超过总面积的O.5%。

检验方法:现场观察。

第7.1.13条

无深层及贯穿裂缝,表面无露筋。

检验方法:现场观察,表面冲洗干净后分区检查施工记录。

(Ⅱ)基本项目

第7.1.14条

混凝土坍落度应符合《规定》要求。

合格:总检测次数中有≥70%符合质量要求。

优良:总检测次数中有≥90%符合质量要求。

检测数量:每班抽检不少于3次。

第7.1.15条

混凝土入仓后应摊铺均匀,每次摊铺厚度不超过50Ocm,分层清楚,无骨料集中现象。

合格:基本符合质量要求。

优良:必须符合质量要求。

检验方法:现场观察、检查。

第7.1.16条

无外部水流入,泌水排除及时。

合格:基本符合质量要求。

优良:必须符合质量要求。

检验方法:现场观察。

第7.1.17条

及时养护。保持表面湿润至规范规定的养护期。

合格:基本符合质量要求。

优良:必须符合质量要求。

检验方法:现场观察,检查施工记录。

(Ⅲ)允许偏差项目

第7.1.19条

外表面(迎水面)的平整度允许偏差±2Cm。

检验方法:拆模后用2m靠尺抽查1/5表面积。

(Ⅳ)面板混凝土浇筑质量评定

合格:保证项目符合相应质量标准;基本项目合格;允许偏差项目抽检总点数中≥70%点在允许偏差范围内。

优良:保证项目符合相应质量标准;基本项目中混凝土坍落度检查优良,其他项目半数以上优良余项合格;允许偏差项目抽检总点数中≥90点在允许偏差范围内。

七、混凝土面板单元工程质量评定

第7.1.19条

质量评定标准。

合格:第—~六项工序全部合格。

优良:除第六项面板混凝土浇筑质量必须优良外,其他五项中必须有三项为优良,余二项合格(或优良)。

第二节

混凝土心墙

第7.2.1条

单元工程划分:按照与坝体砌升相应的施工部署分段、分块地划分心墙单元工程。

单元工程质量标准由心墙与浆砌石接触面处理、混凝土施工缝处理,止水及伸缩缝、混凝土浇筑等四个工序的质量标准组成。

一、心墙与浆砌石接触面处理

第7.2.2条

按本标准第7.1.2条和第7.1.3条执行。

二、混凝土施工缝处理

第7.2.3条

按本标准第7.1.4条和第7.1.5条执行

三、止水及伸缩缝

第7.2.4条按《标准

(一)》第5.0.4条执行。

四、心墙混凝土浇筑

第7.2.5条

按本标准第7.1.9条~第7.1.16条执行。

五、混凝土心墙单元工程质量评定

第7.2.6条

质量评定标准:

合格:第一~四项工序全部合格。

优良:除第四项混凝土浇筑质量(包括抗压强度与离差系数的最终质量检验)必须优良外,其他三项中任一项须为优良,余二项为合格(或优良)。

第八章

水泥砂浆勾缝

第8.0.1条

适用范围:适用于浆砌石坝的迎水面水泥砂浆防渗砌体勾缝。

第8.0.2条

单元工程划分:按勾缝的砌体面积或相应的砌体分段、分块划分单元工程。

(Ⅰ)保证项目

第8.0.3条

勾缝砂浆必须单独拌制,不得与砌筑砂浆混用。超过初凝时间的砂浆严禁使用。

检验方法:现场观察,检查拌和记录。

第8.0.4条

砂浆所用原材料必须符合有关规范规定,砂浆根据设计要求和试验配制。砂料宜用细砂,水泥宜用普通硅酸盐水泥。

检验方法:检查试验报告和施工记录。

第8.0.5条

勾缝前应将缝槽清洗干净,无残留灰渣和积水,并保持缝面湿润。

检验方法:现场观察、检查。

(Ⅱ)基本项目

第8.0.6条

清缝宽度不小于砌缝宽度,清缝深度水平缝深度不小于4cm,竖缝深度不小于5cm。

合格:总检测数中有≥70%符合质量要求。

优良:总检测数中有≥90%符合质量要求。

检验方法和检测数量:现场观察,尺量检查。每10m2砌体表面抽检不少于5处,每处不少于1m缝长。

第8.0.7条

砂浆应分次向缝内填充、压实,符合密实度的质量要求,砂浆初凝后不得扰动。

合格:检测总点数中有≥7O%测点符合质量要求。

优良:检测总点数中须有≥90%测点符合质量要求。

检验方法和检测数量:砂浆初凝前通过压触对比抽检勾缝的密实度。每100m2砌体表面至少抽检10点。

第8.0.8条

缝面及时养护,保持21天湿润。

合格:基本符合要求。

优良:符合要求。

检验方法:现场观察,检查施工记录。

(Ⅲ)水泥砂浆勾缝工程单元工程质量评定

第8.0.9条

质量评定标准。

合格:保证项目符合相应质量标准,其他项目合格。

优良:保证项目符合相应质量标准,基本项目中除勾缝密实度检查必须优良外,其他项目中任一项须为优良,余为合格(或优良)。

第九章

溢洪道溢流面砌筑

第9.0.1条

单元工程划分:溢洪道溢流面砌筑工程按设计的伸缩缝,划分成若干个溢流坝段;每个溢流坝段为一个单元工程。

第9.0.2条

溢洪道砌体除符合本章质量标准外,还应符合第六章第一节水泥砂浆砌 石体的有关质量要求。

第三节

混凝土

(Ⅰ)保证项目

第11.3.1条

水泥和外加剂的品种质量,必须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

检查方法:检查制造厂的品质试验报告或工地试验室试验报告。

第11.3.2条

拌和时间必需符合《规定》质量要求。

检查方法:查阅施工记录。

检测数量:每班至少抽查3次。

第11.3.3条

混凝土强度保证率应≥80%。

检查方法:查阅工地试验室抗压强度试验报告及统计数据。

检测数量:同一标号混凝土,28天龄期每100m3砌体取成型试件一组3个;设计龄期强度,每200m3成型试件一组3个。试件至少累计30组后再行统计评定。

第11.3.4条

混凝土抗冻、抗渗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按“水工混凝土试验规程”规定执行。

(Ⅱ)基本项目

第11.3.5条

混凝土坍落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合格: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率≥70%。

优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率≥80%。

检验方法:按“水工混凝土试验规程”第4.0.2条要求执行。

检测数量:出机口每班抽查三次;砌筑现场每班抽查一次。

第11.3.6条

混凝土拌和的均匀性应符合《规定》质量要求。

合格:符合《规定》的拌和均匀性合格率≥70%。

优良:符合《规定》的拌和均匀性合格率≥80%。

检测数量:每班抽查一次。

检验方法:按《规定》第3.6.6条要求执行。

第11.3.7条

任何一组混凝土试块抗压强度最低不得低于设计标号乘以一个系数k。

合格:系数k≥0.85。

优良:系数k≥0.90。

检测数量:按本节第11.3.5条执行。

检查方法:检查试验报告。

第11.3.8条

混凝土抗压强度离差系数CV的质量要求。

合格:混凝土标号<200时CV为0.19~0.22;

混凝土标号≥200时CV为O.15≥0.18。

优良:混凝土标号<200时CV为≤0.18;

混凝土标号≥200时CV为≤0.14。

检查方法与检测数量:同本节第11.3.3条。

(Ⅲ)允许偏差项目

附加说明

主持单位:水利部建设开发司

能源部水电开发司

主编单位:淮河水利委员会

参加单位:辽宁省水电厅

浙江省水利厅

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

福建省水电厅

贵州省水电厅

主要起草人:

李大焕

韩正海

曲英魁

王太和

应树范

洪花玉

陶秀珍

陈泰明

周名

王复华

5.公路工程质量评定标准 篇五

评 定 标 准 细 则

湖南省耒阳市妇幼保健院

二0一一年九月

前言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院护理文书书写及管理,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记录患者病情的动态变化,促进临床护理质量的提高,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使病历信息资源能更广泛、更有效、更准确为医务人员、患者和社会服务,根据湖南省卫生厅《护理文书书写规范及管理规定》及《医院护理工作规范》,结合本院具体情况,特制定《湖南省耒阳市妇幼保健院护理文书书写管理办法及质量评价标准细则》,用于提高本院护理文书书写质量及管理水平。

管理办法

一、护理文书书写根据缺陷多少和缺陷程度打分评定。

二、评定终末病历质量时,首先采用单项否决的方法进行筛选,若存在下列缺陷之一者即为不合格病历:1、2、3、4、病情危、重或需要监护的患者未书写护理记录; 缺长期或临时医嘱单; 缺三测单; 病历资料不真实。

三、护理病历共分三个等级,即:优秀、合格、不合格。评级标准: 优秀≥90分 合格≥80分

不合格﹤80分或一个单项否决。

注:轻度缺陷每处扣0.5分,中度缺陷每处扣1分,重度缺陷每处扣2分。

四、护理文书质量管理实行“三级监控”制度,护士长、科控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环节质量监管,发现问题及时要求整改,院质控人员检查发现经指出仍屡教不改或情节严重按《耒阳市妇幼保健院医疗护理质量管理细则》处罚。

评定标准细则一、三测单

(一)轻度缺陷1、2、楣栏、、日期、时间、页码等漏填一处;

入、出院、专科、分娩、死亡等未在40℃以上用红笔顶格填写具体时间;

3、4、漏填大便、出入水量、每周一次血压、体重等一处; 三测单点、圆、叉和线粗细不均匀或涂改。

(二)中度缺陷

1、三测单记录内容与护理记录单同一时段内容不一(如:出入量、大便次数、三测,辅助呼吸未用“A”表示等);

2、3、有药物过敏未用红笔在底栏依次填写药名;

外出或请假回家(如妇科患者暂不能手术)三测单上未体现或护理记录单上无记录。

二、长期医嘱单

(一)轻度缺陷

缺处理、核对者签名或无医生签名护士有执行签名。

(二)中度缺陷

医嘱出院、死亡时间与三测单、护理记录不一。

三、临时医嘱单

(一)轻度缺陷1、2、签名字迹潦草;

皮试结果阳性未用红笔标识。

(二)中度缺陷1、2、3、4、5、缺执行时间及签名一处或代签名一处或执行时间涂改; 输血无2人核对签名或合血单上无2人签名或两处签名不一; 执行时间不及时真实,“ST”医嘱15分钟内未执行; 皮试结果无签名;

因故未执行的医嘱未在执行时间栏用红笔标明“未执行”,未用蓝笔签名,护理记录单上未记录原因。

(三)重度缺陷1、2、3、医嘱取消或作废后有执行; 皮试结果无标识;

抗生素执行时间与皮试时间间隔少于15分钟。

四、护理记录单

(一)轻度缺陷1、2、3、4、5、楣栏不全、页码错误;

“重”“危”在病情栏内无记录; 新开或停止观察病情变化的医嘱无记录; 瞳孔观察标记不规范;

总结出入水量时间不正确或总出量未记录在出量最后一空格内或总出入量数字下未用红笔画“=”。

(二)中度缺陷

1、入院当天、手术当班、特殊检查治疗、病危、重、出院、转入、转出无护理记录;2、3、4、5、6、7、重要的健康问题、相应的治疗护理措施及效果观察无记录; 入院时皮肤破损、压疮等情况无记录或记录不祥; 未使用医学术语;

患者外出或拒绝三测、检查、治疗时,护理记录中无记录; 总出入量计算错误;

因故停止或更换液体时未在入量栏内注明丢失量,未记录原因;

8、9、血液、排泄物或引流物未记录性状及量;

入院、手术、重要的检查治疗、用药、出院、转科等无健康指导及宣教。

(三)重度缺陷1、2、记录缺页;

抢救记录未在6小时内记录或记录不客观,不真实,与医生记录不一致;

3、未按医嘱或护理常规观察病情,如:缺生命体征记录一次,使用血管活性药无血压监测记录;

4、5、护理措施无连续性;

出生缺陷未发现或发现未与家属谈话签字者。

五、手术记录单

(一)轻度缺陷 其他项目漏项一处

(二)中度缺陷1、2、3、4、无敷料清点记录,无巡回护士、器械护士、接待护士签名; 无护送护士签名;

灭菌效果监测指示卡或内植物标识未粘帖或未注明项目; 关前、关后器械数目不具体。

六、其他

(一)轻度缺陷

字迹不清楚一处,错字或别字或简化字一处,错误修改不正确一处,单位不正确一处,面积、体积记录不规范一处。

(二)中度缺陷1、2、医护记录不一致;

医学术语错误,使用主管判断一处。

(三)重度缺陷

1、严重涂改(原始记录无法辨认)、损毁、增加记录内容或修改不签名,患者姓名写错;

6.医院洁净手术室工程认证评定标准 篇六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医院洁净手术部建设标准》和《医院洁净手术部建筑技术规范》,加强对医院洁净手术部工程验收和日常的监测管理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级各类有洁净手术部的医院。(适用范围)

第三条 工程验收和抽检的依据是《医院洁净手术部建设标准》、《医院洁净手术部建筑技术规范》;此外,年检还应执行GB15982《医院消毒标准》、《医院感染管理规范》。(依据)

第四条 凡新建、改扩建洁净手术部(室)必须经有资质的单位检测,由医院验收合格经卫生监督站(所)审核发证后方可投入使用;凡经过验收合格并投入使用的洁净手术部(室)应定期进行监测和严格执行年检、抽检制度。(要求)

第二章 工程验收

第五条 医院洁净手术部工程竣工时应由施工方委托洁净空调质检部门进行综合性能检测,并取得综合性能检测报告;综合性能检测合格后由医院按本《规定》规定的验收内容及验收结果的评定条件组织相关人员对工程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由院方向卫生监督站(所)提交发放验收合格证的申请。卫生监督站(所)审核医院所报资料无主后可发验收合格证。(程序、条件)

第六条 验收内容:(详见附件1)

第七条 验收结果的评定:

1、没有严重缺陷,一般缺陷比例小于20%的验收通过、洁净手术室可以启用。

2、没有严重缺陷,一般缺陷比例占到20%-40%的或严重缺陷小于等于3%,一般缺陷比例小于20%的,限期改正,改正后手术部可以启用。

3、严重缺陷小于等于3%、一般缺陷大于20%;严重缺陷大于3%的项目手术部验收有予通过,洁净手术部不能启用。

第三章 年检

第八条 医院洁净手术部年检的内容:

1、日常[检测报表;

2、全部洁净手术室的手术区工作面截面风速;

3、抽检二间洁净辅助用房的换气次数;

4、全部洁净手术室和洁净区对外的静压;

5、全部洁净手术室的手术区洁净度和至少二间洁净辅助用房的洁净度;

6、全部洁净房间的细菌浓度。(详见附件2)

第九条 年检结果的评定:日常检测报表不合格,或2至6项中任何一项它补测1次仍不合格的洁净手术部为年检不合格。

第十条 年检不合格的洁净手术部停止使用。第四章 管理机构、资质、发证

第十一条 各级卫生监督站(所)是监督洁净手术部(室)检测、验收、监测和年检合格与否、洁净手术部能否投入使用的卫生执法机构。承担洁净手术部(室)检测、验收、监测和年检的技术测试机构应为有资质的卫生检测监督机构和洁净空调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第十二条 承担洁净手术部检测、验收、监测和年检技术测试艺术风格铁资质由卫生部委托医院洁净技术专家委员会评定。该委员会同时具备对洁净手术部检测]验收]监测和年检人员进行培训和对已完成验收、监测和年检的项目进行随机抽检的资格。

第十三条 洁净手术部检测、验收、监测和年检技术测试机构取得资质的条件为:有经过《医院洁净手术部建设标准》、《医院洁净手术部建筑技术规范》等相关文件的培训并取得《洁净手术部执检证》的专业技术人员;有满足工程质量监督、检测工作需要的仪器、设备;有健全的技术管理和质量管理制度。

7.公路工程质量评定标准 篇七

桥梁自建成通车后, 就进入了正常使用阶段, 同时也进入了我们对桥梁的养护管理阶段。桥梁长期受到结构自重和动荷载的反复作用, 同时还会受到风、雨、水流的侵袭, 温度和湿度的反复变化对桥梁结构也产生了一定的不良影响, 甚至有时会遭到地震的破坏、车辆或船只的撞击。所以, 桥梁在运营过程中, 难免会发生病害和损伤[1]。桥梁在出现病害和损伤后, 采取何种方法对桥梁进行养护, 得依据桥梁外观检测结果, 技术状况评定等级。

1 评定方法及流程

公路桥梁技术状况评定采用分层综合法评定, 并结合5类桥梁单项控制指标, 最终确定桥梁的评定等级。

公路桥梁技术状况评定的流程为:

1) 对桥梁上部结构、下部结构、桥面系各构件进行评定;

2) 对桥梁上部结构、下部结构、桥面系各部件进行评定;

3) 对桥梁上部结构、下部结构、桥面系分别进行评定;

4) 最后进行桥梁总体技术状况的评定[2]。桥梁技术状况评定指标见图1。

2 等级分类

桥梁部件分为:主要部件和次要部件, 桥梁的结构类型主要分为:梁式桥、拱式桥、刚桁架拱桥、钢—混凝土结合拱桥、悬索桥和斜拉桥。

桥梁总体、主要部件技术状况评定标度分为5类:1类、2类、3类、4类、5类。桥梁次要部件技术状况评定标度分为4类:1类、2类、3类、4类。

3 工程实例

某大桥位于贵州省境内, 桥型布置为单跨双曲拱桥, 拱圈结构形式为两肋一波形式, 其中拱肋及其横系梁为钢筋混凝土材料, 拱波、腹拱及拱上填料为石材。

3.1 评定内容

桥梁技术状况的评定按顺序逐一进行:首先进行桥梁上部结构、下部结构、桥面系的各构件的评定, 然后进行桥梁上部结构、下部结构、桥面系的各部件的评定, 其次进行桥梁上部结构、下部结构、桥面系的评定, 最终进行桥梁的总体评定。

3.2 桥梁结构构件技术状况评定

1) 上部结构构件技术状况评定。

主拱圈。

通过检测桥梁的外观检查结果, 主拱圈拱肋存在露筋、蜂窝麻面、剥落和渗水4种病害, 根据4种主要病害查表得出其各种病害的评定等级及对应的扣分值, 最终主拱圈的得分值为:

根据以上公式:U2=10.6分, U3=9.3分, U4=13.78分。

拱上建筑得分:

2) 下部结构构件技术状况评定。

下部结构构件存在桥台和桥墩灰缝脱落病害。

0号桥台渗水最严重等级为4, 病害评定指标标度为2, 该病害扣分值DPij=25分;U1=25分。

3) 桥面系构件技术状况评定。

桥面铺装存在损坏和坑槽两种病害。通过计算得分为:

U1=50分, U2=17.6分, DMCI1=100-50-17.6=32.4分。

3.3 桥梁结构部件技术状况评定

1) 桥梁上部结构部件评分。

因为主拱圈最低分为41.32分, 在 (0, 60) 区间, 所以PCCI主拱圈=41.32分。

拱上结构得分:因为拱上结构最低分为50分, 在 (0, 60) 区间, 所以PCCI拱上结构=50分。

2) 桥梁下部结构部件评分。

该桥2个桥台评定得分分别为75分、75分, n=2, 查表得, t=10。

3) 桥面系部件评分。

桥面铺装:n=1, 查表得, t=∞;DCCI桥面铺装=32.4。

3.4 桥梁结构技术状况评定

1) 上部结构:

2) 下部结构:

3) 桥面系评分:

3.5 桥梁总体技术状况评定

Dr=BDCI×WD+SPCI×WSP+SBCI×WSB=12.96×0.2+43.3×0.4+85.4×0.4=54.07。通过对大桥构件、部件、结构、桥梁总体顺序的逐一计算评分, 桥梁总体评定的最终得分为54.07分, 判定该桥技术状况等级为4类。

4 结语

根据评定结果为4类, 技术状况描述为:桥梁主要构件有严重的缺损, 不仅影响桥梁的正常使用功能, 而且桥梁的承载能力也不能保证, 影响其功能的正常使用。建议桥梁进行大修或改造, 及时进行交通管制, 如限载、限速通过。

参考文献

[1]马焕凤.浅谈公路桥梁的养护与管理[A].第三届全国公路桥梁维修加固技术研讨会论文集[C].

8.公路工程质量评定标准 篇八

关键词:建筑工程 施工质量 验收标准 问题

中图分类号:TU4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098X(2014)09(a)-0184-01

现行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主要是指对于建筑质量的最低限度要求,任何建筑工程的质量都不应当低于这个标准。该文正是根据此类相关标准和要求,对于那些不符合设计规范和标准以及在工程质量上存在欠缺的问题作出的相应建议。

1 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的相关问题

1.1 不符合设计要求的施工质量是否允许吃设计余量

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中明确提出,在经过相关检测后发现达不到相应设计标准,可是在经过原设计单位核算过后仍然能够满足结构安全以及使用需求时,该检验批可以予以验收。大多数条件下,虽然规范中对于安全以及使用功能给出了最低标准限度,但是设计环节上在此类标准中往往还有可供考量的余地。不满足设计要求与不符合规范标准的要求之间并不存在矛盾。但正是在这种思维的影响下,在过去的很长一段时间内存在不符合设计要求的施工质量时,很多时候都会去考虑到吃设计留有的余量。并且这种情况还将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里延续下去。但是国家相关部门不应当放任这种情况继续进行和发展下去,而是要严把吃余量的关口。并且对于“两者并不矛盾”的说法也应当予以重新探讨。严格意义上来讲,二者之间确实存在矛盾。但是国家在相关标准规范的制定上对于这种矛盾却没有指明,而且虽然在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中规定了最低限度的要求,但是对于那些不符合要求和标准的工程却没有提出具体的处理意见。作为国家进行建筑工程质量监管的重要凭据,最终的工程验收不仅要遵循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的要求,同时还要符合合约上的要求。

1.2 造成永久性缺陷工程的验收

与此同时,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中还指出:“经返修或加固处理的分项以及分部工程,虽然外形以及尺寸上发生变化,但是仍然能够满足安全和使用性能时,可以按照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进行验收。”这点意见和标准也是存在较大问题的,许多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或者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建筑工程都能够通过加固处理来达到安全性能方面的要求。但是在具体的使用功能上无疑将大打折扣,令使用者的权益遭到损害。这条标准的设定实质上是为不符合标准的建筑工程找到了一條合法的通路,对于我国建筑工程的质量具有重要的消极影响。所以我国有关部门应当对质量标准进行严格限定,严格要求国家规范标准就是一个最低要求的限度,所有质量在限度以上的建筑工程为符合标准要求的,而在限度以下的则为不符合标准要求的。并且针对于那些质量没有达到相应标准的工程,不允许再通过其他方法来予以处理。

1.3 语言不一难以准确理解和掌握

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中存在许多这样的情况,由于语言使用不一使得很难在具体地实施过程中予以掌握和理解。例如,在“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与“满足安全使用”的相关条文上,先后出现过多次不一的语言,并且彼此之间存在一定区别,这就严重影响到了人们对于他的认识和理解。此外,在主要功能与次要功能方面的条文上,虽然对于主次功能进行了明确的划分,但是在现实的验收过程中对于主次功能却并没有予以明确,这就在很大程度上造成了主次功能混乱的问题。

2 关于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问题的相关建议

对于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中存在的相关问题应当予以积极解决,为此做出如下建议。

(1)杜绝为不符合标准和设计要求以余地。当前我国实行的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相对于发达国家来说已经较低,如果在此基础上在进行降低将会严重威胁到我国施工质量水平的提升,限制我国建筑工程事业的发展。同时,我国的建筑施工水平也将在这种环境的影响下同发达国家之间的差距逐渐增大。为此,对于那些不符合标准和规范的质量不应当留有出路,在验收标准上只提要求,不讲条件。

(2)鉴于现行标准和规范之间是相互依存、相互匹配的,因此在标准和规范中的语言运用上也要尽量做到一致,避免造成二者衔接不当的问题。

(3)与此同时,我国的建筑标准规范还应当充分吸收借鉴国际化因素,争取做到与国际接轨。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深入,我国将有越来越多的建筑企业走出国门,也将有更多的外资建筑企业进入我国。在这样的条件下,考虑将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同国际接轨显得势在必行。

(4)此外,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的制定还应尽量照顾到各方面的利益。但拿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为不符合标准和规范开口子为例,这种做法不仅无法有效保障建筑工程的质量,为质量不符合规范的建筑工程提供“合法”出口,还会在很大程度上对业主们的利益造成损害。因此,在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中应当充分将各方的利益需求考虑进来,最大限度的去完善验收标准。

3 结语

简而言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要不断按照应有的制度体系来进行完善和填充,面对这样一个系统、复杂性较高的标准体系,一定要根据建筑工程的实际特点和人们的现实需要来加以改进。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和发展,《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内容也将随之调整,以此来适应不断变化发展的社会,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需要,促进我国建筑工程行业的健康稳定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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