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和改善基层党支部工作的有关办法

2024-06-22

关于加强和改善基层党支部工作的有关办法(7篇)

1.关于加强和改善基层党支部工作的有关办法 篇一

适应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求加强和改善农村基层党建工作的调查与思考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个重大历史任务。农村基层党组织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的组织基础,是农村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肩负着重要职责,发挥着重要作用。要胜利完成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这一伟大历史使命,关键是要把

农村党组织建设好,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一、农村基层组织现状

目前,我县共有个行政村,有农村党总支个,村支部个,村级配套组织齐全的占,村支书、主任交叉任职率;村支部班子平均年龄岁,支部书记50岁以上的名,40—50岁的名,40岁以下的名;班子成员中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占;全县共有农村党员名,平均每村名,平均年龄岁,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占,初中文化程度的占,无职党员有名,占农村党员的。总的来说,经过近几年全县各级党组织的共同努力,我县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各项工作取得明显进步。主要表现在:

一是村级班子结构得到优化。充分利用村“两委”换届的有利时机,积极推进村级班子的优化,04年通过推行“两推一选”,试行“两推直选”,把一批政治素质好,群众威信高,致富能力强、带领群众致富能力强的“双高、双强”型干部选拔进了村级班子,村“两委”成员平均年龄比上次换届时下降了岁,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提高了个百分点,整体素质有了明显改善。

二是村级管理日趋规范。各村普遍建立健全了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村务、财务公开等制度,坚持大事和群众商量,村务向群众公开。特别是通过开展“三级联创”活动,各村党组织按照争创“五个好”的要求,认真落实各项工作制度,坚持做到“五有十全”,促进了全县村级组织“五项规范”建设,全县40.6的村达到了“五项”规范化要求,农民群众的参政议政意识明显增强,民主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三是后进贫困村治理整顿取得明显成效。我县始终把治理整顿后进贫困村作为全面提升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整体工作水平的一项重要措施来抓,上下联动,常抓不懈。通过开展“三级联创”,大力实施“双百”工程,特别是今年开展的先进性教育活动和百村集中整顿等大型专项活动,采取部门包村、强村强企带动、机关干部下派、联村共建等一系列有效措施,较好地解决了后进贫困村班子软弱、工作被动、干群关系紧张、思想落后、致富无门路等各种困难和问题。今年以来,通过帮扶为个后进村配强了村级班子,为个经济发展缓慢的后进村选定了个致富项目,协调发展资金余万元,为群众办实事好事件。

四是村级组织的工作水平得到提升。各村基层党组织从推进全县三个文明发展的大局出发,牢固树立大局观念,强化发展意识,紧紧围绕全县的中心工作,竭尽全力发展农村经济,引导农民脱贫致富,使我县涌现出了一大批经济发展专业村、带头村,如我县的等村,目前人均纯收入已分别达到元和元,近几年平均增幅都在元以上,成为全县乃至全市的经济发展明星村。

五、是“联村自治”试行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在市委领导的指导下,按照“维护既有利益,发展共同利益”的原则,去年在全市率先开展了“联村自治”试点工作,目前我县已建联村个,涉及村庄个,占全县行政村总数的,有力的促进了农村人才、资源、技术、市场的整合,以前一些小村、弱村自身解决不了像水、电、路、医、学和产调等问题,在联村内部都得到了迎刃而解,推动了全县农村各项事业的快速发展。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近几年我县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必须清醒地看到,随着农村改革的逐步深入,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也出现了许多新的矛盾和问题,特别是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相比,还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基层班子中还存在少数软弱涣散后进村,战斗堡垒作用不能得到发挥。近几年虽然下大力对后进村进行了整顿,但仍有少数村“两委”关系不理顺,家族矛盾严重,工作相互拆台,闹不团结,工作难以形成合力;有的支部书记人选难选,班子缺员,后继乏人;有的干部“滥竽充数”,出工不出力,虽然是老百姓选出来的,但工作能力和水平无法体现,自己却又想占这一席之地,有好争着干,难事躲的远,麻烦事不想管,工资领一份,给其他成员带来负面影响。

2、基层干部发展集体经济的能力较弱,服务群众的能力不强,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号召力和凝聚力。实行土地承包责任制后,我县大部分村的集体经济消失,“空壳”村占到了以上,有债务的村占到了以上,加之村干部面对新形势,一时又拿不出发展农村经济、壮大集体实力、增加农民收入的好办法和好措施,致使农村基层组织工作失去了长期依靠的主要载体,也失去了联系群众的主要物质纽带。同时,由于集体经济薄弱,无钱办事,又影响了村级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的发挥,特别是随着农民生产经营的相对独

2.关于加强和改善基层党支部工作的有关办法 篇二

发文单位:国务院 文号:国发[1997]13号 发布日期:1997-3-30执行日期:1997-3-3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我国是有着悠久历史和灿烂文化的文明古国,拥有极为丰厚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和利用好祖国珍贵文物,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当前,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文物工作面临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较为突出的是:造成文物损失的法人违法案件有所增加;盗掘古墓葬、盗窃馆藏文物、走私文物等犯罪活动和文物非法交易活动屡禁不止;一些地方文物保护工作得不到应有的重视和支持,影响了文物事业的正常发展。因此,必须以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继续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的方针,贯彻“有效保护,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原则,正确处理好文物保护与经济建设的关系、文物事业发展中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文物保护体制。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文物保护体制要努力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遵循文物工作自身规律、国家保护为主并动员全社会参与的文物保护体制。各地方、各有关部门应把文物保护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纳入城乡建设规划,纳入财政预算,纳入体制改革,纳入各级领导责任制。财政预算中安排的文物保护经费应逐年有所增加,同时要制定相应的政策鼓励、引导并广泛吸收有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及个人参与文物保护事业。国家文物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全国文物工作的宏观管理,搞好全国文物事业发展的总体规划,根据工作需要对现行的法律法规加以补充完善,逐步健全我国文物保护的法律体系。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健全、完善所辖地区的文物保护管理制度,加强文物行政管理部门的力量。有关职能部门要进一步明确职责,在政府统一领导下互相配合、共同搞好文物保护工作。

要发动、组织人民群众参与文物保护工作,根据实际需要建立群众性的文物保护组织,明确责任和权利,尽快改变许多文物实际处于无人保护的状况。

二、正确处理文物保护与经济建设以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关系,切实做好文物的抢救与保护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本着既有利于文物保护,又有利于经济建设和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原则,妥善处理文物保护与经济建设以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一些局部性矛盾,把古文化遗址特别是大型遗址的保

护纳入当地城乡建设和土地利用规划;充分考虑遗址所在地群众的切身利益,采取调整产业结构、改变土地用途等措施,努力扶持既有利于遗址保护又能提高当地群众生活水平的产业,从根本上改变古文化遗址保护的被动局面;尽量减轻由于保护遗址给当地群众生产、生活造成的负担,必要时采取适当方式给予补偿。考古发掘坚持以配合基本建设为主,特别要配合做好大型基本建设项目的考古勘探、调查、发掘工作。为科学研究而进行的考古发掘,要充分考虑保护工作的需要,加强统一管理,严格审批制度。目前,由于文物保护方面的科学技术、手段等条件尚不具备,对大型帝王陵寝暂不进行主动发掘。今后,凡在文物保护单位和已普查登记的文物古迹点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内,基本建设项目的立项要事前征求文物行政管理部门的意见,由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参与建设项目选址等有关文物保护设计方案的审批;文物保护和考古调查、勘探、发掘经费,要列入建设工程投资预算。因土地使用权出让和开发进行的地下文物的勘探发掘,所需经费由投资者承担,其区域内遗存的文物归国家所有。对已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大型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群、古石窟寺、古建筑群、近现代纪念建筑等,可根据需要分别制定保护管理的专项法规或规章。必须加强对濒临毁灭的重要文物古迹和馆藏珍贵文物的抢救维修与保护。要统筹规划、集中资金、保证重点、讲究效益,切实抓好“九五”计划期间的文物维修工作。应把控制和减轻自然力对文物的损害作为重要课题,确定一批重点项目,组织联合功关,充分运用现代科学技术和挖掘传统技术保护文物。

保护好历史文化名城是所在地人民政府及文物、城建规划等有关部门的共同责任。在历史文化名城城市建设中,特别是在城市的更新改造和房地产开发中,城建规划部门要充分发挥作用,加强城市规划管理,抢救和保护一批具有传统风貌的历史街区,同时加强对文物古迹特别是名城标志性建筑及其周围环境的保护。

关于历史上曾经是宗教活动场所的古建筑重新恢复宗教活动问题,必须按党中央、国务院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现由文化、文物及其他非宗教部门管理的寺观教堂等古建筑,不得设置功德箱、收取布施及从事宗教活动,更不得从事迷信活动。

三、充分发挥文物作用,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服务要在有效保护、加强管理的前提下,充分发挥文物的社会教育作用、历史借鉴作用和科学研究作用。

文物的利用必须服从和服务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需要,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努力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要为公益性文物、博物馆事业单位创造有利于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的环境和条件,在资金上给予必要保证,在文化经济政策上给予支持。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特别是文物比较集中地方的人民政府,在把文物作为地方优势加以利用的同时,要防止因单纯追求经济利益而损害文物的做法。重大的文物利用项目要事前进行充分的科学论证,严格履行审批手续,避免对文物的破坏性利用。

各级各类文物、博物馆单位组织的陈列展览和导游讲解活动,要坚持弘扬爱国主义、社会主义和革命传统,发挥自身优势,有计划、有重点地推出优秀文物陈列展览及文物图书和文物影视音像制品。要进一步加强近现代文物特别是革命文物的保护和利用,努力做好革命文物的普查、征集、保护、研究和展示工作。要确定一批有重大影响的革命博物馆、纪念馆(地),由各级人民政府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逐步建成基本设施完备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国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应分别确定并建设好一批重点博物馆。对文物系统之外的部门、企事业单位或个人兴办的博物馆,文物行政管理部门要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给予必要的指导和监督。文物收藏单位要加强文物特别是珍贵文物的征集,进一步充实馆藏,搞好收藏单位之间的藏品调剂和交换。对不具备安全条件的收藏单位所收藏的珍贵文物,上级文物行政管理部门有权将其调运到指定单位保管。考古发掘单位的发掘项目结束后,要在3年内完成资料整理和考古发掘报告编写工作。发掘出土的文物,除少量经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作为标本留存外,要及时移交指定的博物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行政管理部门要尽快编制所辖地区国有馆藏文物目录。在此基础上,国家文物行政管理部门要编制全国国有馆藏文物总目录。要充分利用我国的文物优势,开展同境外有关方面的交流与合作,广泛争取国际组织、友好国家政府及团体、海外华人、港澳台同胞对我文物保护事业的资助和支持。开展对外文物合作与交流活动,必须维护国家权益、保证文物安全、严格审批程序,要统筹规划、统一管理,所得资金要用于发展我国文物事业。

四、加强和文物市场的管理进入市场流通的文物是一种特殊商品,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进一步加强和改善文物市场管理,加强调控和监督,保障文物市场的健康发展。从事文物收购、销售业务的经营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格

履行审批手续并在核准的范围内经营,未经批准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经营文物。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会同文物、公安部门坚决取缔非法经营文物的活动。对经批准的旧货市场,工商、文物和内贸行政管理部门要联合实行监管。各地海关要加强对文物出入境的监管工作,防止珍贵文物流失。

要依法规范文物拍卖市场。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及其文物鉴定机构,要加强对文物拍卖标的鉴定和许可审批工作,法律法规禁止买卖的文物不得作为拍卖标的进入拍卖市场。流传在社会的具有特别重要历史、科学、艺术价值的文物(包括文物特殊品种),应在一定范围内定向拍卖。国家对公民出售个人所有的传世珍贵文物有优先购买权。

五、强化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文物犯罪活动要在广泛、深入、持久地宣传有关文物保护的法律法规的同时,强化执法力度,着力抓好对法人违法案件的处理,追究当事人和责任人的行政或法律责任。公安、内贸、工商、海关、文物等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形成合力,严厉打击盗掘、盗窃和走私文物等犯罪活动。公安机关应在重点文物收藏单位和文物犯罪多发地区加强防范,必要时可设立专门的公安派出机构。文物部门要建立健全文物保护责任制,配合公安机关打击文物犯罪活动,支持和鼓励文物管理人员与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斗争。

六、加可队伍建设,提高文物管理工作的水平做好文物工作,必须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文物工作队伍。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队伍的思想建设,教育和要求广大干部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特别是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高尚的职业道德,自觉遵纪守法。同时,要组织广大干部努力学习和掌握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不断提高业务工作水平。

要进一步加强有关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采取“馆校结合”、师承制等方式,切实解决文物保护技术、文物鉴定、文物修复、古建筑维修等人才短缺的问题。加强对文物保护传统技艺的整理、挖掘,注重发挥文物和博物馆界老专家、老技工的作用。应有计划地增加对外技术交流,选派优秀中青年科技人员到国外学习先进的文物保护科学技术。同时,注重培养兼通行政管理、经营管理、现代科技等知识的复合型人才,逐步提高文物部门专业人员的比例。要通过各种方式加强对现有文物行政管理人员的培训,促进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

3.关于加强和改善基层党支部工作的有关办法 篇三

2011-02-23 来源:仁义路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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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抓好党员的政治业务素质提高,使党员成为群众的一面旗帜,是加强基层党支部建设的基本前提

加强基层党支部的建设,首先要提高支部成员的个人素质。在新的历史时期,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应体现出“四个高于”:一是学习热情要高于群众。二是思想觉悟要高于群众。三是业务能力要高于群众。四是工作业绩要高于群众。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应强调“四个作用”:一是带头作用,时时处处走在群众的前面,成为群众的表率和榜样。二是骨干作用,在实现党的各项任务中勇挑重担,成为党和国家建设事业的中坚力量。三是桥梁作用,在党组织和人民群众之间进行上情和下情的传递,使自己成为党组织和群众密切联系的纽带。四是奉献作用,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使自己成为党和人民利益的忠实捍卫者。

二、坚持政治学习,不走过场、不走形式,务求实效是加强基层党支部建设的重要保障

1、支部的活动要丰富多彩,灵活多样,充满活力,而不仅仅是枯燥的会议。可以开展各种各样的有意义的主题实践活动,例如观看一些有教育意义的电影、录像等,还可以通过浏览学习网站、读报刊、茶话会、交流谈心等学习方式进行学习,改变以往支部活动单调、枯燥的形式,采取多样化的支部活动形式,可以使党员从多角度,多侧面的学习了党的理论知识和先进人物的事迹,使大家更加主动积极地参与到支部活动工作中来;

2、组织专门人员,办好保持先进性教育学习网站,将党的方针政策、学校学院的重要举措、先进人物的先进事迹、国内外大事新闻、校际新闻及时发布到网站上,便于教师浏览和学习,先进性教育活动结束了,但是先进性教育活动学习网站不能停办;

3、不一定要每周学习一次,形成制度,重要的是形成习惯和氛围,关键是有学习的意识,而不是有学习的制度,前者是主动的,后者是被动的,应该激发教师党员主动学习的积极性,不能为了学习而学习,否则不如不学,学了也达不到效果,反而还影响工作,避免形式主义做法的关键是要在选择学习内容上下功夫,要在一些关键的时期选择一些关键的事例进行学习,选择能触及灵魂、感人至深的先进人物进行学习,例如在这次学习活动中,学习马祖关先进事迹就收到了非常好的效果。

4、扩大学习的范围和影响,加强党组织与基层党员之间、基层党员与普通群众之间的互动和交流,在一些重要的学习活动中,可以邀请部分党外群众参加,对先进人物的学习不能只局限在党员教师范围内,应该让更多的党外群众也参与进来,让他们了解先进人物的事迹,了解模范共产党员的先进事迹,给党外群众一个靠近党组织的机会,让他们了解党员是如何发挥作用的,也便于群众对支部生活进行有效的监督,提出他们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同时也便于吸引更多的优秀的非党群众加入到党组织中来。例如,在集中学习阶段开展的主题实践活动中,我们就吸收了部分非党群众参加,收到了非常好的效果。

三、将党支部工作和教学科研工作紧密地结合起来是增强党支部的号召力、影响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的关键,将先进性教育活动融于教学科研实践是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长效机制

党支部的工作不能只局限于组织学习活动,学习的结果是为了更好的促进教学和科研工作,因此,党支部工作必须和教学科研工作紧密地结合起来。

1、通过党支部和教研室、研究中心联合举办一些与专业学习有关的活动,如组织光熙论坛、学术讨论、教学研讨等,使大家互相切磋教学和科研的经验和教训,提高每位党员的业务能力,便于更好地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发挥作用。

2、通过各种措施和手段,调动全体党员参政议政的积极性,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情有一定的发言权,了解群众的心声,及时解决群众的困难,只有这样才能树立起基层党支部在群众心目中的威信和地位,增强其号召力,使其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不成为一句空话。

3、及时宣传在我们身边表现突出的共产党员的先进事迹,号召大家以他们为榜样,向他们学习,树立党员在群众心目中的良好形象,增强群众对党的信心,因为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

基层党支部是部队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基层党支部作用发挥得如何,不仅直接影响部队党组织先进性建设的水平,而且直接影响部队的整体发展,影响部队党建工作质量,影响党建工作向纵深推进。近年来,部队在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还存在不可忽视的问题,党建工作中不落实、不突出、不适应的问题还相当突出。

“不落实”,主要表现在一些基层党组织“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民主集中制不落实,党管干部的制度措施不落实,不分析干部队伍的形势,不讲评干部队伍的优劣,不落实奖惩措施,组织生活质量低;有的单位七项生活制度落实不够,随意性大,不按规定的时间、内容和程序办;有的党支部党日制度流于形式,党课、党员大会等制度落实不到位,随意性强、活动不经常的现象较为突出;党员思想汇报坚持得不好,不能紧密联系自己的思想和工作实际;有的基层党组织为应付上级的检查、考核,弄虚作假,做表面文章,以填补记录代替相关会议,以突击整改代替“经常性”活动,存在“上级来检查补一阵子,重大活动抓一阵子,有了问题整一阵子”,搞“运动式”突击,靠“临时性”完善,疲于应付,偏离了部队党建工作的正确方向,缺乏扑下身子认认真真抓党建的劲头。

“不突出”,主要表现在一些支部核心领导作用发挥不够,有些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不强,有的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不严肃、不规范,存在支部与行政会议不分的现象。个别基层党组织以正副书记碰头代替支委会,以所务会、军人大会代替党员大会;少数班子和领导干部解决自身问题和驾驭部队全面建设的能力以及创造性的开展工作能力较弱;有些党员干部的履行职责能力素质偏低,基层基础工作底数不清、情况不明。

“不适应”,主要是观念、能力、素质与新形势新任务提出的新要求不相适应;党组织书记不会做党务工作,会议不会组织,议题不会确定,意见不会集中,形成的决议怎么执行不清楚,议不透,议不深,党务工作程序不规范,党组织书记和行政职务的关系摆不正的问题也不同程度存在,影响了工作积极性的发挥;一些政工干部和党务工作者对党务知识知之甚少,自身业务素质不符合党建形势发展和部队建设的需要;有的开展组织生活不联系部队工作实际,不把自己摆进去,仅仅把组织生活当作一项任务来完成,解决思想问题和实际问题的有效方法被形式主义、表面文章所替代。

上述突出问题的存在,必定影响部队基层党组织建设,进而影响到整个部队党建工作的质量,因此,如果要加强部队的党建工作,首先要加强部队基层党支部的建设。没有强大的执行力和严格的落实程序,再好的规章制度也难免流于形式。要使基层党建工作的各项制度规定落到实处,必须在明确责任人、目标、时限、执行要求的基础上,实施党建工作责任制,形成责任链,形成层层抓落实的长效机制。一要强化认识,进一步统一抓党建工作的思想。当前部队党建工作出现的问题,既有体制机制上的原因,也有干部成长过程中缺少培训引导等方面的原因,但千条理由,万条理由,降低党建工作的标准没有理由。党的建设永远是处在第一位的核心工程,各级党组织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党建工作光靠政治机关、光靠政工干部不行,要有各级共同负责才能真正抓出成效。二要强化教育,进一步打牢官兵抓党建工作的思想根基。基层党组织是基层全面建设的主心骨,是一线战斗堡垒,是党实现在部队的思想、政治、组织领导的保证。因此必须继续巩固理论学习制度,建立完善良好的党内学习教育机制,从部队长远建设的高度来思考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问题;党员要坚持落实党课教育制度,要通过持之以恒的教育培训,提高官兵的政治素质,引导官兵明辨是非。要切实抓好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教育活动,在学习党章上形成制度;年终考核重点要考党员是否清楚党员的基本权利、义务,把党章知识内容作为党员官兵晋职、晋级前的考试内容,大力营造按党章办事的浓厚氛围。三要创新机制,进一步解决当前党建工作难以落实的突出问题。要把机制建设作为加强党建工作的重中之重,从机制创新入手,改变重业务轻党建、重形式轻效果、重突击整改轻基础建设的问题。要结合基层党建工作实际,确定重点课题,定期和不定期地组织人员进行调查研究,掌握真实情况,采取有效整改措施;同时还要借鉴抓业务工作中党委成员联系点制度的成功经验,在抓党建工作中同样推行党委成员联系点制度,推行一对

一、面对面的党建工作联络帮扶制度,与责任点之间形成党建工作的责任链,帮助基层党组织提高落实党务工作的能力。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标准,无以衡量。因此,必须制定和完善基层党组织建设标准,从政治信念、团结协作、作风纪律、廉洁自律、开拓创新、工作实绩等方面作出具体的规定,推动基层党建工作迈上新台阶。首先,要把学习作为加强班子自身素质建设的重大任务抓紧抓好。班子成员的理论自学要有计划常抓不懈,要坚持不懈地抓好中心发言制度、自学制度、警示教育制度、调研分析制度等的落实,努力促使各级领导干部从更高的层面上认识和对待学习,下决心克服浮躁情绪,摆脱不必要的应酬,腾出时间和精力充实知识,提高思维层次和领导决策能力,增强工作的预见性、系统性和创造性。其次,要把提高务实能力作为加强班子核心领导能力建设的重大举措抓细抓实。要积极引导基层党组织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遵循“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方针,严格遵守议事规则和议事程序,推行重大问题征求官兵意见和咨询等制度,提高科学决策水平,建设和谐班子。要高质量地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班子成员要真正做到知实情、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定期向组织汇报思想、学习和工作情况。

4.关于加强和改善基层党支部工作的有关办法 篇四

基层统战工作作为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整个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基础,其地位作用日益重要和突出。如何加强和创新新时期基层统战工作,实现由争取人心、凝聚力量向发挥优势、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转变,是做好当前基层统战工作的努力方向。现结合工作实际,谈几点肤浅认识。

一、新时期基层统战工作呈现出的新特点

新时期以来,统一战线工作出现了社会化的发展趋势,基层统战工作对象不断增加,工作任务更加繁重。新形势下的基层统战工作具有以下特点:

一是参与的广泛性。统战领域和范围进一步扩大,由政治领域向经济、科技、文化、社会等领域拓展;统战对象和成员进一步扩大,统一战线已发展成为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爱国者的最广泛的联盟。近年来,xxx县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迅速,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的社会组织等一些新兴组织应运而生,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个体户、私营企业主等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大量涌现。据不完全统计,xxx现有民营企业446家,从业人员近万人,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126人;个体工商户4487家,从业人员达4930人,在推进xxx战略中,新的统战人为聚集县城人气、加速县城产业发展做出了应有贡献。

二是社会的包容性。随着改革开发的深入,人们的思想观念、价值取向、行为方式和利益要求呈现出多元化的需求,不同阶层、不同群体、不同党派、不同民族、不同信仰之间选择性、自主性和差异性日益增强。求同存异、体谅包容成为统一战线的重要原则和广泛共识。只有把方方面面的力量凝聚起来,积极性调动起来,统战工作才能真正达到促进大联合,实现大团结的目标。就xxx而言,近年来,通过加强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多党合作制度,党外人士共提出合理化建议312条,县委、政府采纳128条;落实少数民族政策,教育引导信教群众,团结港澳台海外人士,凝心聚力,把各界人士团结到党的周围,以共同的价值取向促进xxx经济社会发展。

二、当前基层统战工作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各级党委加强统战工作领导,统战工作制度逐步健全,统战工作优势得到发挥;统战部门自身建设、履行职能水平都有了明显提高。但面临新形势、新任务,基层统战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不相适应的问题。

1、统战意识薄弱。在基层统战工作中,一些地方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着重经济、轻统战的现象,认为统战工作是可有可无,发展经济才是硬道理,在工作中不能摆正统战工作和经济工作的关系,表现为在思想认识上不够深入细致,工作配合上不够积极主动,从而不同程度上影响了基层统战工作开展,制约了基层统战工作的创新和发展。

2、工作难度加大。由于受历史和地理等因素的制约和影响,再加上少数民族群众文化程度偏低,生产技能较差,收入渠道单一,增收难度较大,一些民族村经济及其社会事业发展相对滞后;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分布领域和行业广泛,流动性比较大,思想比较活跃,素质参差不齐,其代表性人士在人生观、价值观以及政治信仰、诉求等方面具有多样性;部分统战成员由于受文化知识水平等方面的限制,参政议政能力不强,水平不高,效果不好。这些都给做好新时期基层统战工作带来了较大难度。

3、工作机制不顺。基层统战工作体制几经变迁,目前呈现出多头管理的分散局面,统战系统力量分散,相互沟通少,难以形成合力,造成基层统战部门对民族成分、信教群众、党外知识分子、党外干部等统战对象调 查了解不够,统计工作不完整。在统战干部的选拔任用管理方面,基层统战干部队伍目前还存在着编制少、人员少、干部老化、素质偏低的问题。在统战工作保障机制方面,基层统战部门工作经费、办公经费不足的问题,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统战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加强新时期基层统战工作的几点建议

新的历史时期,基层统战工作作为党的工作重要组成部分,在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县域经济跨越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起着凝聚人心、汇聚力量、维护稳定的重要作用,做好新时期的基层统战工作,当前应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统战工作是事关党和国家工作全局的重要工作,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能放松。党委要重视和支持统战工作,要做到“四个纳入”:一是要把统战工作纳入党委的重要议事日程,经常研究部署,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二是要把统战工作纳入基层党政主要领导的考核内容,实行严格的目标考核责任制,并作为选拔基层党政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三是加大把统一战线理论政策纳入党校教学内容的力度,将其作为党内干部的必修课程,并努力使之规范化、制度化;四是要把统一战线理论和方针政策纳入宣传、新 闻工作计划,扩大统一战线的社会影响。

2.强化理念,拓展思路。县级统战工作是整个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基础,已经渗透到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方面。做好县级统战工作,必须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树立新理念,创造新招法,推动统战内部关系和统战各领域工作的协调发展。基层应结合自身实际,多深入走访统战对象,听取他们对经济建设的意见和建议,以诚相待,广泛交友。开展联谊活动,广泛凝聚力量,使统战对象投入到经济建设中。要树立管理理念,以现代行政管理理念抓好统战工作。通过科学管理,使日常工作由无序的忙碌到有序的饱满,尽可能使每个岗位、每项工作都更有计划、更加规范、更显成效。

3.完善机制,创新方法。作为基层统战部门,要做好统战工作,就得创新基层统战工作运行机制,以确保各项工作有抓手、有依据,不断体现科学性和规范性。重点是建立三项机制。一是联席会机制。要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下的定期联络制度,通报情况,部署安排工作。确保事事有人抓、工作有人管,不断档、不落空。二是组织机制。要完善党外干部培养选拔任用机制和监督管理机制。制定和完善组织和统战部门关于培养选拔党外干部的有关联合工作程序,为推进党外干部工作规 范化提供组织保证。三是考核机制。结合统战工作任务,制定更为细致的考核量化目标,细化分解到部门和每个责任人,明确标准、定期考核,切实营造出人人有压力、有动力的工作状态,真正把统战工作落到实处。

4.广泛宣传,营造氛围。以统战宣传开路,帮助广大干部群众了解统战知识、增强统战意识,营造良好的统战工作氛围。通过专题讲座、论坛、竞赛等一切可以利用的活动宣传党的统战政策,提高群众对统战的认识;开展的活动应是群众喜闻乐见、新鲜活泼、群众广泛参与的,从而增强统一战线的凝聚力和影响力;基层党支部可结合各类会议,对有关阶段性的统战工作任务进行布置和强调,积极推荐、提拔统战干部,营造良好的氛围。

5.关于加强和改善基层党支部工作的有关办法 篇五

第一条 加强和改进在大学生(含研究生,下同)中发展党员和大学生党支部建设工作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着眼于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不断增强党员队伍的生机和活力,充分发挥党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为把我们党建设成为优秀人才高度密集的政党,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确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兴旺发达、后继有人提供组织保证。

第二条 加强和改进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和大学生党支部建设的基本要求

1、坚持积极而慎重地做好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坚持和完善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的标准和程序,认真履行入党手续,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确保新党员的质量。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把大学生中的先进分子吸收到党的队伍中来,使大学生党员数量随着我校事业的发展而稳步提升。

2、坚持把培养教育贯穿于发展党员工作的全过程。建立健全多渠道、分层次的思想政治教育体系,切实加强大学生入党前、入党时和入党后的教育,积极引导大学生中的积极分子树立共产主义理想、坚定社会主义信念,实现大学生党员组织入党和思想入党的统一。

3、坚持把大学生党支部建在班上。努力实现本科学生班级“低年级有党员、高年级有党支部”的目标,切实加强研究生党组织建设,使大学生党支部成为带动学生团结进步和开展思想政治教育的坚强堡垒。

第三条 全面把握和坚持党员标准,严格党员发展程序,认真履行入党手续

1、结合大学生的特点,深入研究、逐步细化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

2、对准备发展的大学生要进行综合考察,既要考察其政治素质、学习成绩,也要考察其入党动机、理想信念;既要考察其平时表现、群众基础,更要考察其在关键时刻的表现和在重大政治问题上的态度和立场。

3、坚持政治审查、集中培训、发展对象的公示、党组织集体讨论表决等程序。

4、要注重考察预备党员在预备期内的思想政治状况和遵守党的纪律、执行党的决定、履行党员义务、行使党员权利、保守党的秘密、发挥党员作用的情况。

第四条 有组织有计划地做好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

1、加强发展工作的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团内推优制、党员联系人工作制、发展对象集中培训制、材料预审制、发展党员公示制、票决制、责任追究制等制度。

2、加强发展工作的计划性。党支部和党委在五年发展工作规划的基础上制订每年发展工作计划,防止和避免突击发展、片面追求数量、发展数量大起大落等不正常现象。

3、不断改善大学生党员队伍的结构和分布,保持学科、专业以及年级之间的均衡发展,使党组织的影响力遍及全校广大学生。

第五条 认真做好大学生党员及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管理工作

1、要把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的过程作为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过程。在批准申请人入党前,党组织要派人同他们谈话,帮助他们提高对党的认识。围绕党支部会对发展对象进行讨论、入党宣誓仪式、预备党员转正等入党关键环节,开展特色鲜明、吸引力强、激励作用明显的主题教育,促进大学生思想认识和政治觉悟的提高。

2、以提高素质、增强党性、发挥作用为目标,建立健全新形势下大学生党员长期受教育、永葆先进性的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学校党校及各院(系)分党校在培养教育大学生党员方面的重要作用,建立健全两级建校、分层培养的党校教育格局,不断扩大党校教育的覆盖面,深入扎实地做好学生党员及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工作。

3、充分发挥大学生党员在掌握科学文化知识、加强实践锻炼和日常工作生活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在关键时刻、重大活动中的骨干带头作用。组织大学生党员参与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学生事务管理服务工作,发挥他们在培养联系大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扩大他们在学生中的影响力和号召力,达到发展一个党员、带动一批学生的效果。

4、加强对大学生党员的管理,积极探索大学生党员管理的新机制新办法。坚持和完善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督促大学生党员认真履行义务,保障大学生党员正确行使权利,注重从政治上、思想上关心爱护大学生党员。严格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确保每个党员都能编入党的一个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建立健全大学生党员队伍的自我纯洁机制,严肃处理不合格党员,及时处分违纪党员,保持大学生党员队伍的纯洁性。

5、切实加强对大学生入党积极分子的早期培养教育。立足于早发现、早教育、早培养,积极主动地、有计划有步骤地把基本素质好、入党积极性高的优秀团员、学生骨干吸收到大学生入党积极分子队伍中来。充分发挥共青团组织在加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中的重要作用,认真、及时地做好“推优”工作。做好教育培养入党积极分子的衔接工作,及时接转和审核高中阶段入党积极分子的有关材料,培养教育时间应连续计算。建立大学生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的动态管理机制,及时吸收表现突出的申请人作为入党积极分子。

第六条 积极推动大学生党支部建在班上,把大学生党支部建设成为带动学生团结进步和开展思想政治教育的坚强堡垒

1、合理设置学生党支部。学生中正式党员达到3人以上的班级,应及时成立学生党支部。学生党支部较多的院(系)党委,可设立学生党总支。积极探索研究生党支部设置的新方式,努力实现研究生党员培养、教育和管理工作与研究生学习、教学和科研工作的有机结合。

2、大学生党支部要履行工作职责,健全工作制度,转变工作作风,努力做到学生党支部为学生党员服务、学生党支部和学生党员为广大学生服务,不断增强大学生党支部的凝聚力和影响力。大学生党支部的主要职责是: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推动学生班级团结进步;加强对学生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定期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组织学生党员参与班级、社团、宿舍的事务管理,并检查执行情况;培养教育学生中的入党积极分子,按标准和程序发展学生党员;经常听取学生党员和普通学生的意见和建议,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3、选好配强党支部书记。坚持选拔政治素质好、群众威信高、工作能力强、热心于党务工作的优秀学生党员或党员干部、党员教师作为学生党支部书记的人选。重视对大学生党支部书记的培养,抓好对他们的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注重发挥大学生党支部书记的作用,尽可能安排他们更多地参与学生事务管理工作。

4、建立健全学生党支部活动经费保障体系。大学生党支部要开展生动活泼的组织活动,党支部活动经费应从院(系)党委的党费、学生活动经费以及院(系)学生工作补充经费中列支。

第七条 加强对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和大学生党支部建设的领导

1、建立和完善校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宣传部、学生工作部(处)、团委协同配合,院(系)党委贯彻落实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完善学校党委、院(系)党委、大学生党支部三者相互衔接的工作体系,建立校党委领导联系院(系)党委、院(系)党委联系大学生党支部制度。

2、加强组织员队伍建设。学校党委设专职组织员,逐步推行院(系)党委设专兼职组织员。重视发挥辅导员、党员班主任以及广大教师对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和大学生党支部建设的重要作用,形成党员教职员工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

6.关于加强和改善基层党支部工作的有关办法 篇六

【颁布单位】公安部 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建设部等

【发文字号】

【颁布时间】2004-11-12

【失效时间】

【法规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公报

【全文】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出租房屋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公安部 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建设部等

公通字[2004]8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综治办、民政厅(局)、建设厅(建委、房地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工商行政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综治办、民政局、建设局、财务局、工商行政管理局:

近年来,随着我国城乡经济的迅速发展,流动人口日益增多,房屋租赁业发展迅速。由于一些地方管理措施未能有效落实,不法分子利用出租房屋从事违法犯罪活动问题日益突出。随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不断深入,原有的出租房屋管理方法、方式和机制受到冲击,出租房屋管理工作面临更大的压力和挑战。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出租房屋管理工作,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促进房屋租赁业的健康发展,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出租房屋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出租房屋管理是社会管理和治安管理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加强出租房屋管理,及时全面掌握出租房屋的底数和有关情况,严密防范和依法严厉打击不法分子利用出租房屋进行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对于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促进房屋租赁业的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公安、综合治理、民政、房地产管理、税务、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高度,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做好出租房屋的管理工作。

二、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各地公安、综合治理、民政、房地产管理、税务、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履行好各自职责。

公安部门负责登记暂住户口,办理和查验暂住证,了解掌握房屋承租人变动情况。督促出租房主与公安部门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开展经常性的出租房屋治安检查,消除治安隐患,及时查处和依法打击出租房屋中的违法犯罪活动。指导居(村)民委员会、社会治安辅助力量协助开展出租房屋和暂住人口治安管理工作。

综合治理部门负责指导各地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加强乡镇、街道综治办和群防群治力量建设,整合各种治安防范力量。组织、协调、督促各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出租房屋管理工作,定期召集有关部门研究分析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解决措施。对各部门开展出租房屋管理工作情况进行考核。民政部门负责指导加强基层政权建设,推进社区建设。协助公安、司法部门抓好居(村)民委员会的治保组织、人民调解组织等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协助公安部门完善社区治安网络建设。

房地产管理部门负责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工作,掌握出租房屋的底数和基本情况。加强对房屋租赁中介机构的管理,规范房屋租赁中介机构行为,保护租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税务部门负责出租房屋税收征管工作,必要时可以根据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具备条件的暂住人口管理机构或房地产管理部门代征。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查处利用出租房屋从事的违法经营活动,查处、取缔非法房屋中介机构。

各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建立信息交流制度。房地产管理部门为出租房屋办理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后,应定期将有关情况通报给公安、工商、税务等部门;工商部门在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公安部门在办理暂住户口登记及暂住证时,对于生产、经营、居住场所为出租房屋的,应查验房地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

明。对发现没有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应将有关情况定期通报给房地产管理部门。

三、依法加强对出租房屋的管理。各部门要加大工作力度,规范房屋租赁活动。对房主违反出租房屋管理规定的行为,按照下列规定严肃查处:

(一)符合出租条件但未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手续的,由房地产管理部门责令补办手续。

(二)不符合出租条件而出租的,由房地产管理部门依法给子处罚。

(三)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后未到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经通知拒不改正的,由公安部门依照《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第九条第(一)项的规定予以处罚。

(四)将房屋出租给无合法有效证件人员的,由公安部门依照《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第九条第(二)项的规定予以处罚。

(五)明知承租人违反爆炸、剧毒、易燃、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管理规定,利用出租房屋生产、销售、储存、使用危险物品,不及时制止、报告,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公安部门依照《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第九条第(三)项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六)明知是赃物而窝藏的,由公安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七)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占用防火间距的,由公安消防机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四十八条第(二)项的规定予以处罚。

(八)出租房屋有重大火灾隐患,经公安部门通知不加改正的,由公安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二十六条第(八)项的规定予以处罚。

(九)不按照规定为暂住人员申报暂住户口登记的,由公安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五)项的规定予以处罚。

(十)介绍或者容留卖淫的,由公安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为他人进行赌博活动提供出租房屋的,由公安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十二)为他人制作、贩卖淫秽图书、光盘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提供出租房屋的,由公安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二)项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十三)明知是有犯罪行为的人而为其提供出租房屋,帮助其逃避或者为其作假证明的,由公安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十四)有税收违法行为的,由税务部门依法给予处罚。

四、依法严厉打击利用出租房屋进行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各地公安部门要会同综合治理、房地产管理、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根据本地治安实际,适时组织开展出租房屋的清理整顿专项行动,依法取缔非法出租房屋,整治藏污纳垢场所,严厉打击利用出租房屋进行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及时查获犯罪嫌疑人和各类逃犯。要强化侦查手段,在出租房主中建立信息员,拓宽情报信息来源,及时获取深层次、内幕性的情报信息。要认真梳理、研究不法分子利用出租房屋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特点和规律,提高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五、积极推行出租房屋社会化管理。各地要紧紧抓住加强基层政权和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有利时机,将出租房屋管理工作落实到乡(镇、街道)和社区。要依托乡(镇、街道)等基层组织,广泛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充分发挥城乡治保组织、单位保卫组织、治安联防队、社区群众治安防范组织等作用,落实好出租房屋管理的各项工作措施。要充分利用现有的暂住人口协管员队伍,协助做好出租房屋管理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7.关于加强和改善基层党支部工作的有关办法 篇七

国家统计局关于《统计发展改革“十二五”规划纲要征求意见》中强调指出:要大力实施按需选才、精心育才、放手用才的人才兴统战略,努力打造一支满足统计事业发展需要、德才兼备、具有国际视野的高素质统计队伍。要加强依法统计,大力推进现代信息技术应用,着力强化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坚持以人为本,以提高统计人员依法统计能力和统计工作水平为核心,着力打造政治过硬、业务精通、作风优良、廉洁自律、文明和谐的统计干部队伍,加大统计工作投入,努力提升统计科学研究水平,为确保各项统计调查工作的顺利实施提供坚强保障。因此,关于加强基层统计部门统计人员队伍建设作为统计事业发展的“基石”,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加强基层统计工作的统计队伍建设,提高基层统计人员的依法统计能力、宏观服务能力和促进发展能力,推进基层统计事业科学发展,是基层统计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如何认清基层统计工作统计人员队伍建设现状,提高基层统计人员的整体素质,构建适应基层统计工作要求的基层统计人员队伍,是当前摆在我们大家面前的一项课题。

一、基层统计工作和统计人员队伍建设的情况

目前,基层统计工作和统计人员队伍建设正处于从传统统计向现代统计改革创新时期,基层统计工作面临着许多新的问题与挑战,从统计部门的实践统计工作来看,统计人员的队伍建设问题已成为统计工作创新改革中的一个重要课题,旧新矛盾交织制约着统计人员队伍的发展以及统计部门的统计工作在改革创新中工作的向前推进。

(一)做基层统计工作的统计专职人员较少、统计工作任务重的矛盾突出。近年来,由于国家对统计部门的统计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统计工作的业务范围不断拓展,“企业一套表”、“四大工程”的统计创新和不断进行的统计改革,加上服务国家重点工程和围绕地方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的给予的统计工作任务极其繁忙和繁重,导致基层统计部门做统计工作的专职统计人员比较少、多数是兼职的统计人员来做基层统计工作,工作任务繁忙繁重的矛盾较为突出。国家经济社会向前发展时期的种种复杂因素增加了统计人员的统计工作难度,而且统计经济分析、统计信息调查、统计社会项目调查、各种统计普查任务的统计工作的广泛开展,更加重了基层统计部门的统计工作任务和统计工作量。每年在完成国家统计局、省统计局、市统计局及当地党政机关部门交办的繁重统计工作任务的同时,还要完成上级和党政机关有关部门对统计部门的其他各项任务的考核工作和考核考评工作。长期超负荷的统计工作,使得基层统计人员对统计工作处于身心疲惫状态,忙于应付,难以打造出统计“精品”文章来,更顾不上统计分析、统计调查报告的开发和运用,直接影响到整体基层统计工作和基层统计数据的质量。

(二)基层统计工作的统计人员队伍结构不尽合理。一是专业结构较为单一。长期以来,在人们的思维定势中认为做统计工作的人,只要是能打打表格、算算数、归纳归纳数字、数据,有一点统计知识和有一点经济知识基础的人,就都能来做统计工作。因此,基层统计工作人员大多数只要是做办公室工作的、懂一点经济方面的人员,就做上了统计工作。但随着统计工作领域的不断拓展,统计工作涉及到宏观经济调控、统计法规法律、统计社会项目调查、统计调研报告、计算机等各相关的统计工作。现阶段,基层统计队伍专业现状与统计工作发展的现实需求有较大差距。特别是在信息化快速发展下,计算机统计成为一种统计工作的工具,统计人员队伍专业结构的单一,复合型人才的匮乏,不利于统计工作创新与改革工作的快速推进。二是年龄结构的断层。现代统计工作是一项蓬勃向上的服务全社会的服务事业,但令人忧虑的是,基层统计队伍年龄结构断层现象已十分明显。一方面,目前,基层统计人员相当一部分是在20多岁就做上了兼职统计工作,统计工龄一般都在20年以上,年龄大多在45岁以上。一个人长时期在一个岗位上做一项工作,往往习惯于传统工作方式方法,凭老经验办事,接受新事物、新知识比较慢,缺乏开拓进取创新意识,更加缺乏现代统计方面的应用技术。另一方面,近几年,基层统计部门虽然通过公务员和事业编制考试等方式招入了一些年龄比较年轻的人员,这些人员的年龄大多在30岁以下,统计业务不够熟悉,暂时成不了统计工作中的业务骨干力量,统计人员队伍有青黄不接之势。

(三)基层统计继续教育培训机制有待加强。统计事业发展到今天,对基层统计业务人员的综合素质要求很高,要真正成为一名优秀的基层统计人员,不仅要具备能做各个统计专业的工作能力和能胜任做每个统计专业工作的能力,还要具有较宽的知识面的知识结构能力、较准的判断力和较强的综合分析能力,既要有责任心又要善于沟通和协调各方面工作的能力的知识。但目前多数基层统计人员知识结构比较单一,更新过于缓慢,部分统计人员还没有从传统的统计工作模式中走出来,宏观思维和综合分析能力比较薄弱;熟练掌握计算机统计的基本技能还比较差等。这些都需要加大基层统计继续教育培训力度予以解决。长期以来,基层统计人员忙于统计年报表、月报表、各种统计普查任务的完成,疲于奔命只顾眼前的统计报表、各种普查和临时性的统计工作的现象突出,工学矛盾突现出来,无法从根本上保证加强系统的继续学习统计各方面知识的时间和精力。况且,由于基层统计工作任务重、所有的统计年报表、月报表,上级统计部门催的时间都紧,基层统计人员又是兼职的比较多,经常外出参加各类上级部门所组织的各种会议,基层统计继续教育培训工作也难以很好地协调好工作和培训的关系,工学矛盾始终未被有效打破,从而就直接的影响到了基层统计人员业务水平的不断提高。

(四)基层统计人员的宏观思维及现代统计技术方法运用得还不够。当前,由于社会宏观经济的调控,宏观层面矛盾和问题多,地方党委、政府更希望统计部门机关在统计体制、统计机制、统计制度、统计政策、统计管理以及一些带有全局性、宏观性的热点难点问题等方面提出建议性、可操作性的统计可行性意见,更多的深入社会、更多的写出具有建议性的统计分析报告方面的统计文章来。从实际情况看,绝大多数基层统计人员宏观意识有所增强,但如何真正围绕地方党委、政府中心、服务大局,以战略的思维,从宏观的视野来辩证地分析和发现问题,提出完善的意见和建议,写出具有建议性的统计分析方面的统计文章来,使统计工作在更高层次上能发挥建议性作用,还有不少问题需要研究。其次,基层统计人员现代统计技术方法运用得还不够,大多数基层统计人员满足于表面上的计算机基本的技术运用水平,整体应用还不够深化,特别是统计数据采集、统计数据分析、统计模块制作、统计多维图像处理等统计技术运用不够普及,信息系统统计还未有都走步入正常化、规范化统计渠道。

(五)基层统计工作的统计人员队伍自身素质有待增强和提高。由于统计工作的特殊地位和统计的特殊的作用,基层统计人员长期处在统计工作的统计报表、反复核算统计数据的第一线,处在预测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最前沿,基层统计人员队伍自身素质的提高很容易落在时代前进步伐的后面,而停止不前。认真分析基层统计队伍自身素质的提高很容易落在时代前进步伐的后面,而停止不前的原因,我们不难发现,在基层统计人员潜意识里存在着两种不良倾向:一是大部分基层统计人员都满足于现状,盲目乐观,总认为统计人员的工作不比其他单位好,没权没利的清水衙门工作,想腐败拿什么去腐败哪,统计人员没有腐败的资本。所以,不会受到社会上的各种腐败因素的影响,而导致统计人员自身的腐败现向的出现;二是基层统计部门的人员的廉政建设抓得不紧,要求也不严,与目前的社会大环境不相融,存在着没权没利的清水衙门的统计单位,部分基层统计人员认为还提倡什么廉政建设哪,你想腐败都没有机会腐败资本的统计人片面思想的认识大有人在。所以,基层统计工作的统计人员队伍自身素质有待增强和不断的提高。

二、加强基层统计工作的统计人员队伍建设的建议

(一)积极探索基层统计工作的统计人员队伍建设人力资源管理机制。王儒林省长在2012年12月27日到吉林省统计局进行统计调查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中就说过:“统计工作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是经济发展的‘温度计’、社会事业的‘晴雨表’、宏观决策的‘信号灯’、党政领导的‘参谋部’、百姓了解掌握经济社会发展信息的‘主渠道’”。所以,加强基层统计工作统计人员队伍建设,需要我们应该立足于加强基层统计工作的统计人员队伍建设现状,重新审视基层统计工作统计人员队伍建设统计人员的统计人力资源管理现状,牢固树立科学人才观,积极探索现代的统计管理机制,向统计管理要资源,向统计管理要效益。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一是建立完善基层统计工作统计人员队伍建设的统计人员绩效考核制度。积极探索建立和实施科学合理的基层统计工作统计人员队伍建设的统计工作绩效考核考评、评估制度,采取定期考核和日常考核、定性考核和定量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客观公正地评价基层统计工作统计人员队伍建设的统计人员的工作绩效,重点突出工作业绩、统计分析报告成果、统计信息宣传、先进的统计技术方法的运用。对统计绩效突出的基层统计工作统计人员和单位给予政治上、精神上、物质上适当的奖励;对工作不力、拖拉散漫,得过且过,业绩平平的,给予告诫、扣除考核奖、调离原岗位、免职等处理。建立完善基层统计工作统计人员队伍建设的统计人员考评考核制度。让基层统计工作统计人员队伍建设的统计人员考评考核制度的实行,可以有效地解决角色错位、无人负责、管理松懈甚至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为加强基层统计人员队伍的管理,发现、培养、选拔优秀人才提供可靠的依据。

二是建立完善基层统计人员合理流动机制。实行基层统计人员纵向交流制度,基层统计部门可分批选派优秀的统计人员到上级对口的统计单位处室挂职锻炼,增强统计知识的业务认知能力,拓展统计知识的宏观思维;上级统计部门也可下派统计业务能力强、有一定领导能力的统计干部到基层统计部门挂职,在丰富统计干部基层统计工作经验的同时,推动基层统计部门的统计人员工作的适应能力;实行基层统计部门的统计人员内部统计人员轮岗制度和上级统计部门的统计人员的内部统计轮岗制度,加速现代统计人员的复合型统计人才的培养。同时,要主动改变基层由于统计部门的统计人员业务技术性不强,所带来的统计人员对外交流率低、流动性差的状况,对那些统计工作能力强、统计工作业绩突出、统计综合素质高的同志,积极向组织、人事部门推荐,使其优秀的统计人才提拔到更重要的领导岗位工作中去。

三是建立完善基层统计工作统计人员队伍建设的统计人员的统计人力资源制度。基层统计工作统计人员队伍建设的统计人员的统计人力资源整合制度,是整合基层统计人力资源的一个系统工程,其基本目标就是优化人才配置,产生1+1≥2的效应。要建立基层统计工作统计人员队伍建设的统计人员的统计人力资源制度。各类基层统计工作统计人员队伍建设的统计人员的统计人力资源制度的统计人员专业人才库,在大型的基层统计工作统计调查项目中实现联组统计,发挥基层统计部门的统计人员的共有优势,最大程度地发挥基层统计工作统计人员的统计人才的协同效应。实现基层统计部门统计工作统计人员的体制外的人才借用,充分借助社会“外脑”资源为提升基层统计工作统计人员队伍建设的统计工作质量服务。

四是激活完善基层统计工作统计人员队伍建设的统计人员的创新潜能。要树立科学发展观,统筹安排各方面的基层统计工作,使理论创新与实践创新相协调、统计管理创新与统计业务创新相促进、统计内容创新与统计方法创新相配套、基层统计工作统计人员的统计与统计调查相配合、真实合法性统计与效益统计相辉映。要善于抓住一定时期影响统计工作发展的关键问题,通过召开基层统计工作统计人员的统计研讨会、基层统计工作统计人员统计论坛、下达统计科研项目调查任务等各种形式,重点突破,营造基层统计工作统计人员队伍建设的统计人员创新的氛围,积极培育基层统计工作统计人员队伍的统计人员的聚合式思维、发散式思维,勤于思考统计,善于研究统计,并注重创新统计过程中的支持和理解,最大限度地激发基层统计工作统计人员队伍的统计人员的创新热情,激活基层统计工作统计人员队伍建设的统计人员的创新潜在能力。

(二)加大完善基层统计工作统计人员队伍建设的教育培训力度。着力强化基层统计工作统计人员队伍建设的统计教育培训,全力打造基层统计工作统计人员队伍建设的学习型统计热潮。努力搞好基层统计工作统计人员队伍建设的“传、帮、带”,充分发挥基层统计工作统计人员的领导干部和业务骨干培养优秀人才的“教练”作用,强化基层统计工作统计人员队伍建设在职培训,采取基层统计工作统计人员队伍建设走出去与请进来、个人自学与集中培训、统计工作实践与学术理论研讨相结合等多种形式,建立基层统计工作统计人员队伍建设多层次、多渠道的统计培训体系。鼓励和支持基层统计工作的统计人员积极参加统计学历、统计学位教育和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不断提高统计文化层次和统计业务能力。基层统计部门统计工作统计人员队伍建设,应当制定和推行一整套行之有效的刚性统计学习制度,让大家切实感到不学习就有可能失去统计这份工作的资格。在统计继续教育培训内容上,要抓资质教育、素质教育、廉政勤政教育、宏观经济形势分析研究、改革前沿统计信息观察、哲学思想和科学世界观、统计专业技能、计算机统计应用等多方面统计继续教育培训,优化基层统计工作统计人员队伍建设的统计干部队伍的知识结构和专业结构,培养基层统计工作的统计人员的中坚力量,增强履行基层统计工作的统计人员的工作岗位职责的能力。

(三)加强完善基层统计工作的统计人员的统计队伍建设的统计文化建设。基层统计部门的统计工作的统计人员队伍发展,离不开基层统计部门的统计文化建设的支撑。国家统计局为全国广大统计工作人员提出了统计人员的职业道德观念:“忠诚统计、乐于奉献、实事求是、不出假数、依法统计、严守秘密、公正透明、服务社会”的要求,这是统计工作的统计文化建设的核心。基层统计部门统计工作的统计人员队伍建设,要用统计文化来凝聚人心,发挥基层统计部门统计工作统计人员队伍建设的统计文化的整体功能,鼓励基层统计部门统计工作统计人员队伍建设的统计人员追求“自我实现”的机会,增加基层统计部门统计工作的统计人员其归属感和向心力。要注重基层统计部门统计工作的统计人员的情感交流和人文关怀,做到政治上关怀他们,工作上支持他们,生活上关心他们,及时解决基层统计部门统计工作的统计人员在生活中、家庭里迫切需要解决的困难和问题,使基层统计部门统计工作的统计人员能感到统计这个大集体的人际关系和谐,家庭幸福美满,工作心情舒畅,始终保持一种健康积极向上的良好统计工作心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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