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黎族人民生活调查报告

2024-10-15

海南黎族人民生活调查报告(精选2篇)

1.海南黎族人民生活调查报告 篇一

社会实践报告 海南中学高二(1)班 黎族织锦课题小组

探寻本地民族文化--海南黎族织锦

社会实践报告 海南中学高二(1)班 黎族织锦课题小组

社会实践活动结题报告

撰写日期:2007年11月29日

指导老师:王先驱、黎明

班级:高二(1)班

课题组长:古斯莹 小组成员:李怡欣、王小静、韩明秦、杨依依 社会实践报告 海南中学高二(1)班 黎族织锦课题小组

海南黎族织锦

 历史起源

 文化内涵

 现状及发展前景

社会实践报告 海南中学高二(1)班 黎族织锦课题小组

黎族织锦,一般包括挑花、刺绣、扎染(古称绞缬染)和蜡染等民族工艺。在海南黎族地区,无论走到哪一个村寨,都可以见到一件件出自黎族妇女之手的筒裙、上衣、头帽、花帽、花带、胸挂、围腰、挂包、龙被和壁挂等精美的织绣艺术品,丰富多彩的图案,美不胜收。这些工艺精巧的作品,集中反映了南国乡土的独特风韵,因而驰名古今中外。黎锦不仅是一种不可多得的精美绝伦的艺术品,其中更蕴涵着浓厚的古老原始的中华文化。我们这次的课题就是研究黎锦的文化内涵、历史起源及其发展前景。

图一:黎族少女穿着黎锦服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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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黎锦的历史

黎锦堪称中国纺织史上的“活化石”,历史已经超过3000年,是中国最早的棉纺织品。黎族织锦工艺存续了二千多年。最早有文字记载可追溯到春秋战国时期的《尚书·禹贡》里的:“岛夷卉服,厥篚织贝”,说明黎族妇女很早就懂得从植物中提取纤维作为纺织的原料。其纺织技艺领先于中原1000多年。海南岛因黎锦而成为中国棉纺织业的发祥地。

秦汉时期,黎族的纺织业已经有了很大发展,在《后汉书》里提到的珠崖太守孙幸强调“广幅布”,激起黎族人民的反抗。棉纺织品“广幅布”指的就是棉布,当时人们穿的贯头衣即由“广幅布”做成。可见,“广幅布”以它的优良品质不仅成为进奉朝廷的贡品,而且在百姓中也十分普及。

唐宋时代,黎族棉纺织业十分发达,其棉纺技术和棉纺工艺品,已达到很高的水平,且品种繁多。“黎幕,出海南黎峒,黎人得中国锦彩,拆取色丝,间木棉挑织而成,每以四幅联成一幕。……黎单,亦黎人所织,青红间道,木棉布也。”(宋·范成大《桂海虞衡志》)黎族妇女所织的黎饰、黎单、黎幕、鞍搭等,“五色鲜明”,“异纹炳社会实践报告 海南中学高二(1)班 黎族织锦课题小组

然”,曾作为岁贡献给中原统治者以及远销广西桂林各地。

宋末元初的黄道婆,在学习和总结崖州黎族妇女纺织技术基础上,运用当地传统的丝麻纺织工具和技术到棉纺织工艺中来,改变了松江一带落后的纺织业,促进了江南地区棉纺业的大发展。明清时期,黎族棉纺织业的发展达到了顶峰,黎族妇女织的黎锦、黎布等“贾者或用牛或用盐易而售诸市”(清·张庆长《黎屺纪闻》)。“其出于琼者,或以吴绫越锦,拆取色丝,间以鹅毳之绵,织成人物、花鸟、诗词,名曰黎锦”(清·屈大均《广东新语·货语》)。

清代,中国博物馆所藏的清代《琼州海黎图纺织图》文字说明:“其地惟产木棉一种,春花夏实。黎妇采子取棉,以手足纫线,染成绚烂色,织为吉贝。”黎族人采用木棉花蒴果内的棉毛或其它种类的棉花做纬线,苎麻等纤维做经线,再用天然植物色素为颜料染色,然后织成一种特色花棉布——黎锦。从宋代到清代,黎锦极品都是向朝廷进贡的珍品,被誉为“东粤棉布之最美者。”

黎族织锦历史悠久,其精湛的工艺,精美的图案早已闻名于世。但由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受到外来文化的影响,黎锦工艺仅在山区、乡间以作坊形式残存下来,传统的黎锦制作的知识和技艺正在面临失传。在上世纪80年代,有双面绣图案的一套服装,价格才二三十元,做工精细的五十元左右,黎锦中的精品——龙被(左图)几百元社会实践报告 海南中学高二(1)班 黎族织锦课题小组

就能买到,价值较低。现今,随着收藏热的升温,黎锦的价格已翻了许多,据2005年《海南京海秋季艺术品拍卖会》上的黎锦价格普通的一二千元,有的六七千元,甚至上万元,历史久远且品相好的龙被价格高达十几、二十几万。可以说黎锦的升值空间是很大的,有极大的收藏价值。就像藏族的唐卡、纳西族的神路图,黎锦是织在布上的民族史诗,极富东方神秘文化的色彩。

图二:工艺精湛的黎锦艺术:龙被 社会实践报告 海南中学高二(1)班 黎族织锦课题小组

二、黎锦的图案

黎族织锦中的图案也是各式各样,因为黎族妇女们精巧的手艺和丰富的想象力,一般很难找到两块一模一样图案的黎锦。

首先,黎锦作为工艺美术织品,很讲究色彩的运用,多以黑色或者深蓝色为基本色调,以红、黄、绿、白相间,紫、棕、粉红、咖啡为辅助色,有深色也有浅色,有对比色彩也有调和色彩。花纹多以直线、平行线、方形、三角形、菱形等组成几何形,以点引线,点线立图,有几何纹、方块纹、梯田纹、房屋

纹、干栏纹、竹条纹、水波纹、山形纹、牛鹿纹、龙凤纹、青蛙纹、鱼虾纹、人舞纹社会实践报告 海南中学高二(1)班 黎族织锦课题小组

(上图)、汉字纹等等,黎族妇女们通过自己丰富的生活经验,掌握各种设计技巧,进一步加深图案的抽象化,所以图案表现的风格是抽象的。

黎族不同地区的人,织锦的花纹、色调、长短、式样等都会有所不同。如在润方言区的妇女穿超短筒裙,以上、中、下三幅布打横连接起来,最上面一幅花纹最简单,一般用深蓝、白、赤褐等三种颜色织成几何图案。中间一幅花样多些,颜色以蓝白相间为主,最下面一幅是最漂亮的了,色彩尤其鲜艳,把各种漂亮栩栩如生的图案织在上面,图象颜色变化多端。又如在美孚方言区的妇女筒裙长及小腿,是所有支系中最长的,它的花纹属中间那块最为鲜艳,图案也最为丰富多样。赛方言区妇女筒裙较宽大,中间一般不绣花,下摆花纹很精致、秀气。

黎锦图案还跟历史上黎族人民的信仰和习俗有一定的关系,黎族人所崇拜信奉的图腾物有青蛙、坡鹿、龙等,植物中有大榕树、水稻等,所以在黎锦中经常出现带有这些动物或植物的图案。

黎锦的图案不但丰富多采,而且图色并茂,图象逼真、自然,从中可以看到黎族的民族特色和文化风格。社会实践报告 海南中学高二(1)班 黎族织锦课题小组

三、黎锦的纺织

图三 在黎族村寨中认真纺织的黎族老太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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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保亭黎族村我们看到了几个黎族妇女坐在草棚下,足踏织机木棍,熟捻地纺织。黎族妇女们对推动我国的棉纺织业的发展是功不可没,她们从小就学习织锦、纺纱、刺绣,然后再教授子女们。通过这种原始的方法,她们将这种绝伦的手艺一代代传承下来。

黎族妇女织布主要采用踞腰织机。踞腰织机简称为腰机,由藤腰带、腰力棍、木刀、拉经棍、竹梳、竹纬线针、整绒梳等器械组成。在织布时绑着藤腰带,伸直双腿蹬着织机经线木棍撑开纱线,席地坐着织布。其过程是用右手持着纬线木刀,按织物的强力交替程度,用左手投纬引线,然后用木刀打紧纬线,整个过程看上去复杂而精细。

清代《黎歧纪闻》有这样一段论述黎族妇女纺织:复基经之两端,各用小圆木,而围于腰间,一端以足踏圆木一条贯之。于是加纬焉,以渐移其木而成匹,织者匠心也。

社会实践报告 海南中学高二(1)班 黎族织锦课题小组

四、黎锦的发展前景

纵使海南黎锦是延绵多年的艺术,在服装市场日新月异的年代,我们珍贵的织锦技艺正在慢慢流失,黎族织锦工艺濒临灭绝。不少黎族地区的人们逐渐丧失黎锦的制作技能,而会的也是先买好现成的线与颜料制作,掘弃了黎锦本身采棉制线的独特风味。而一些地区黎锦织品成为殉葬品,被酸性的土壤慢慢啃噬,这是令人何其悲痛的事啊!保护黎锦,迫在眉睫,则拓宽黎锦的市场,使其发扬光大是重要举措。

我们分析了个中原因,发现黎锦的知名度没有打响,加上市场需求不一,更新量快,使人们忽略它的美。而黎锦本身工艺落后、生产率低下(黎锦为完全手工制作)、没有形成规模等劣势也是影响黎锦传承发展的主要因素。

而黎锦本身拥有许多其他民族服饰不具备的特点。比起湘西土家服粗犷过余,藏族服饰沉重繁多等弊处,黎锦质朴中见优雅,厚重而不失灵动。所以我们积极探讨了黎锦的发展出路。

一、黎锦是我国民族文化的传承,企业政府应大力举措发展服饰市场。据统计,黎锦的一套女式上衣和筒裙约600-800元,其它黎锦品利润也较丰厚。社会实践报告 海南中学高二(1)班 黎族织锦课题小组

二、黎锦黎族的织染绣技艺内容非常丰富,包括麻织、棉织、织锦、印染(包括扎染)、刺绣、龙被等品种,制作精巧、色彩鲜艳、图案典雅、款式多样,能够结合现代元素,创新时尚服饰设计,成就古典与现代相结合的独特之美。所以我们觉得黎锦的设计可以融入海南岛的岛服设计,既宏扬了海南传统文化,又能使人耳目一新。众服装设计师也可以利用其进行创新。一旦将其推广,一定能激起人们的文化积蕴,更能招徕广大华裔的倾心。

三、黎锦可以运用到各种周边产物中,如壁画,床单等。所以发展以黎锦设计为主的床上用品,家具(如 电话垫子,鞋垫,窗帘等)未尝不是刺激人们需求的方法。

四、为了保证黎锦质量,我们觉得应提高原棉的生产与质量,从而又拓出一条提供失业或无业人员就业发展的道路,由此又能促进经济发展。

五、如今众多海外收藏家倾心中华民族工艺品,所以发展黎锦的出口贸易与拍卖市场也值得考虑。

黎锦有许多经济效益尚待探讨,我们能力有限,只能提出一些建议,但希望更多的人关注海南黎锦,家乡的发展。黎锦的未来一定是艳阳天!

2.海南黎族人民生活调查报告 篇二

昌府[2007]28号

颁布日期: 2007.08.17 颁布单位: 昌江县 实施日期: 2007.08.17

备案登记号:QSF-2007-130012

题注:

昌府[2007]28号

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昌江黎族自治县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昌江黎族自治县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预案》已经2007年8月9日县政府第1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七年八月十五日

昌江黎族自治县

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预案

第一章 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进一步做好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管理工作,增加对重大气象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的防御意识,规范应急工作程序,提高我县预防和减轻突发性气象灾害的能力,提高社会公共管理水平,最大程度减少因灾害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和全县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政府应对和处置气象灾害和突发公共事件提供决策依据,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海南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防雷减灾管理办法》、《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海南省重大气象灾害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其它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预案。

三、工作原则

(一)气象灾害应急工作应当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体现公共气象、安全气象、资源气象的原则。

(二)气象灾害应急工作应当坚持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

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互相配合、共同做好气象灾害应急工作。

(三)气象灾害应急工作应当坚持防灾与抗灾并举、以防为主的原则。

(四)气象灾害应急工作应当实行资源整合、信息共享,形成应急合力。

四、适用范围

(一)本预案适用于本县行政区域内重大气象灾害监测、预测预报、警报等应急工作。

(二)本预案适用于由其它重大灾害引起的,事件的主管部门并非气象部门,但灾害的发展进程与气象相关或气象因子对救灾等有影响的突发公共事件,如水旱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海洋灾害、生物灾害、森林灾害、异常环境气象事件和其它气象原因造成的突发公共事件。

(三)适用于需要进行人工增雨作业的突发事件,如森林火灾、环境污染或其它特殊事件,以及部门内部的灾难转移等应急工作。

(四)各镇、各有关部门单位、重点企业在本县行政区域内开展气象灾害和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工作,应当遵守本预案的规定。第二章 灾害内容及等级划分

一、气象灾害

气象灾害,是指由于台风、暴雨、雷电、寒潮、大风、低温等天气事件影响,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涉及公共安全的自然灾害。

(一)重大气象灾害

1、暴雨、冰雹、龙卷风、大风、海上强风和热带气旋等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的气象灾害;

2、对社会、经济及群众生产、生活等造成严重影响的高温、雷电、低温冷害、大雾等的气象灾害。

(二)特大气象灾害

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对重要城镇和50平方公里以上较大区域造成特大人员伤亡和巨大经济损失的气象灾害。

二、水旱灾害

(一)重大水旱灾害

1、大江大河干流堤防出现重大险情或决口,对下游安全造成直接重大影响的水库险情或垮坝;

2、江河洪水泛滥致使城镇及人口聚集的村镇受淹;

3、洪水造成重要铁路、国道、县道、高速公路和航道中断;

4、对城乡居民生活、生产造成严重影响的干旱缺水;

5、其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的水旱灾害;

(二)特大水旱灾害

本行政区域内大范围受灾,造成特大人员伤亡和巨大经济损失,或者局部地区遭受毁灭性灾害。

三、地震灾害

(一)重大地震灾害

1、人口密集地区4.0级以上地震(含4.0级,类似表述下同);

2、其他地区5.0级以上地震;

3、震级未达到上述标准但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损失或严重影响的地震。

(二)特大地震灾害 重要城镇或人口密集的地区发生6.5级以上,或者造成特大人员伤亡和巨大经济损失的地震。

四、地质灾害

(一)重大地质灾害

1、因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地质灾害;

2、造成铁路、公路交通干线和航道中断,或者严重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地质灾害;

3、其他造成严重经济损失和重大社会影响的地质灾害。

(二)特大地质灾害

因灾死亡30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地质灾害。

五、海洋灾害

(一)重大海洋灾害

1、风暴潮、巨浪、海啸等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的灾害;

2、对沿海经济、社会和群众生产、生活等到造成严重影响的海洋灾害;

3、对大型海上工程设施等造成重大损坏,或者严重破坏海洋生态环境的海洋灾害。

(二)特大海洋灾害

对沿海重要城市和50平方公里以上较大区域造成特大人员伤亡和巨大经济损失的海洋灾害。

六、生物灾害 重大生物灾害

1、因蝗虫等大面积成灾并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病虫害;

2、新传入本县的有害生物暴发、流行,对农业、林业生产和生态系统造成严重威胁的生物灾害。

七、森林灾害

(一)重大森林火灾

1、受害森林面积300公顷以上的火灾;

2、威胁居民点、重要设施和原始森林,危险性较大的森林火灾;

3、需要中央或省支援扑救的森林火灾;

4、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森林火灾,以及其他造成重大影响和财产损失的森林火灾。

(二)特大森林火灾

受害森林面积在1000公顷以上,造成特大人员伤亡和巨大经济损失的火灾。第三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指挥机构

(一)应急指挥部

县人民政府成立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县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分管气象工作的副县长担任;成员由昌江气象局、县水务局、县国土环境资源局、县海洋与渔业局、县建设局、县林业局、县农业局、县卫生局、县安监局、县交通局、县财政局、县广播电视台、昌江电信局和昌江供电公司等职能部门和有关单位的领导组成,具体负责应急处置工作。各镇成立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指挥机构,负责统一组织、指挥、协调各镇重大气象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

(二)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应急指挥部下设应急指挥办公室,具体负责处理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昌江气象台气象预警中心,办公室主任由昌江气象局局长担任,副主任分别由县水务局分管防汛防风防旱工作副局长、县国土环境资源局分管地质灾害监测预报工作副局长、海洋与渔业局分管海洋监测预报工作副局长、县建设局分管地震工作副局长、县林业局分管森林防火工作副局长和县农业局分管农业病虫害工作副局长担任;成员由昌江气象局及县水务局、县国土环境资源局、县海洋与渔业局、县建设局、县林业局和县农业局相关工作人员组成。

二、职责

(一)应急指挥部职责

县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指挥部的职责是负责灾害性天气、气候的监测、预报预测、警报的发布,并及时有效地提供气象服务信息;启动和终止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预案,为县人民政府组织气象防灾减灾提供决策依据和建议;负责气象灾害信息的收集、分析、评估、审核和上报工作;组织实施增雨等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具体协调处理在实施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预案中的有关问题;负责汇总、分析气象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监测、预报信息,为县人民政府调整防御工作方向和工作重点提供决策服务;负责协调应急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部门职能交叉等工作;执行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的决策和命令。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是:

昌江气象局:承担县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及时、准确、科学地对外发布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信息,做好天气、雷电、生态环境监测,收集、汇总、分析气象灾害监测资料信息,制定重大气象灾害服务方案,提供现场各种气象要素监测资料信息服务,组织实施增雨作业。

县水务局:加强各中小型水库水情监测和水利工程、水资源管理,根据气象、水文、海洋、地质灾害等预报预测信息编制水利工程安全渡汛预案和江海堤渡汛防潮措施。县国土环境资源局:负责地质灾害及环境的监测监控和应急处置,分析确认事故环境污染源、污染物、污染度并做好污染源的扩散、移向、影响程度的预测预警,制定实施应急措施和环境修复方案。

县海洋与渔业局:加强海面巡查和海浪、风暴潮的监测预报,做好渔船归港避风、人船分离,制定并组织实施海上搜寻和抢救方案。

县建设局:加强地震监测和预报,及时提供监测预报和全县危房和建设工地信息,制定和实施重大设施及大型建筑物抢险救援方案。

县林业局:组织实施森林火灾灭火、抢险方案,做好森林火情监测,发布森林火险预警,通报森林火情及灾情信息。

县农业局:制定农业防御灾害方案和措施,组织指导农村、农民防灾减灾和灾后恢复生产、生产自救工作,做好农业灾情信息通报。

县卫生局:根据现场气象信息做好重大传染病、人禽流感疫情的预防和控制工作,调配医药用品,做好灾区、事故现场卫生防疫工作,保证重大气象灾害发生地气象服务人员的正常工作。

县安监局:负责牵头组织事故调查、事故性质认定和提出初步处置、处理意见。

县交通局:及时提供道路交通信息,保证气象台站气象服务和移动气象台站现场服务人员、设备运输的交通道路畅通,组织人力、物力做好公路、水路、铁路等交通道路的灾前加固,灾中抢修,灾后重建工作,负责组织抢险物资和抢险人员的运送。

县财政局:做好重大气象灾害气象服务应急资金以及其它应急工作拨款的准备。

县广播电视台:按照有关发布规定及时播发灾害性天气气候的监测、预报预测、警报等信息,做好有关广播电视宣传动员和新闻报道。

昌江电信局:负责组织通信线路、网络抢修,保证各种气象信息传递和报送的通信线路畅通。昌江电力公司:负责组织供电线路抢修,保证重大气象灾害信息传递、报送和重大气象灾害发生现场气象服务工作的电力供应保障。

(二)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1、根据应急指挥部指令,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应急响应工作;

2、督查、落实指挥部的重大决定;

3、负责信息的收集、汇总、分析、评估、审核和上报工作;

4、具体协调处理气象预警应急工作实施中的有关问题;

5、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它工作。第四章 预警和预防机制

一、信息监测、预测与报告

(一)气象灾害信息来源和内容

气象部门加强空间、大气层及地面天气监测,做好台风、暴雨、寒潮、大风、低温、干旱等的发生发展监测和预测。

海洋与渔业部门密切注意海区洋面动向,做好水温、海潮、海生物、盐度等监测及海浪、海啸、风暴潮预测预报;国土与环境资源部门负责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的监测与预报;建设部门负责地震监测与预报预警;农业和林业部门密切配合做好有害生物和森林火灾的监控与预测;其它各部门按各自职责做好相关的监测与预报工作。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别从思想、组织、人员、技术、物资等方面做好信息监测与报告工作,做好信息共享和交换,及时将监测、预测预报信息报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二)气象灾害信息审核和报送

昌江气象局在收到气象灾害信息后,经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的负责人签发后,符合重大灾害性天气和重大气象灾害标准的,在1小时内上报县应急指挥部,同时上报县人民政府和海南省气象局。

气象灾害信息接收处理单位应当24小时值班,收到信息后及时审核、处理。

二、预警预防行动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测、警报信息,对可能发生重大气象灾害的情况,立即进行相关工作部署,并上报县人民政府。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别做好启动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预案的配合准备,确保预案的顺利实施。

三、预警级别确定

按照灾害性天气气候强度和气象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程度,灾害性天气预警级别由昌江气象局确定,分两级预警:

(一)二级预警。在本行政区域内,昌江气象台预报预测出现台风(含热带风暴、强热带风暴)、暴雨、寒潮(含低温冻害、大风)等灾害性天气气候过程,将会对公众的生产和生活产生较大影响,造成或者可能造成较大的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

(二)一级预警。在本行政区域内,昌江气象台预报预测出现台风(含热带风暴、强热带风暴)、暴雨、寒潮(含低温冻害、大风)等灾害性天气气候过程,将会对公众的生产和生活产生严重影响,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的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第五章 应急预案启动与响应

一、应急预案启动与响应 在本行政区域内,根据发生或可能发生的重大气象灾害的范围和程度,达到二级预警以上的,县应急指挥部将启动本预案并向县人民政府通报。应急指挥部在启动应急预案同时应向省气象局通报。

二、应急响应

本预案启动后,各部门单位、各重点企业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和应急预警状态做好应急响应:

(一)气象灾害二级预警:

昌江气象局领导必须坚守岗位,坐镇指挥,及时、主动、准确地向县人民政府及上级气象主管部门汇报气象灾害的发生、发展及其预报服务情况;各业务岗位人员全部到位,实行24小时主要负责人领班制度,全程跟踪灾害性天气的发展、变化情况,做好实时气象监测;主动加强与省气象台的天气会商,做好气象灾害的跟踪预报、警报服务工作;及时为应急指挥部和县人民政府提供各类决策服务材料,为政府防灾减灾提供科学依据;随时做好实施人工增雨作业准备;及时收集上报灾情信息;按照有关发布规定及时通过广播、电视、手机短信、电话、网络等方式向社会发布灾害性天气预报和警报信息;随时做好准备,由应急指挥部根据气象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的严重程度、事件的性质、可能影响范围等,决定是否派出现场气象服务小组和抗灾抢险工作组,向县人民政府现场指挥部提供实时气象保障服务,以及现场有关气象信息咨询服务。

其它各成员单位按各自职责做好相应的工作,并及时将各类监测、预报预警信息和灾情通报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应急指挥部副指挥长随时根据重大气象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的发生、发展事态,主持由气象、水务、国土环境资源、海洋与渔业、建设、林业、农业等主要成员单位参加的部署防御和抢险救灾工作会商例会,汇报、交换各类监测、预测预报信息,研究防御重点和对策,形成科学的应急决策指挥意见和方案,组织指挥抢险救灾工作。

应急指挥部根据重大气象灾害、应急事件发展情况等,应向上下游市县人民政府发送(传真、电话等)协调和联防要求。

(二)气象灾害一级预警:

昌江气象局全体人员24小时在岗值班,共同做好各项工作;及时将本地气象灾害信息向上下游市县气象局通报;派出现场气象服务小组,做好相关的灾害性天气现场气象服务和灾情收集等工作;服从应急指挥部命令,组织抗灾抢险队伍参加县人民政府组织的抢险救灾工作。其它各成员单位24小时值班,派出工作组深入灾区检查、督促和指导防御工作,服从上级命令组织调动人力、物力抢险救灾。

应急指挥部总指挥主持会商例会,听取各部门单位防御及抢险救灾工作情况和防御措施、建议,根据气象灾害及次生衍生灾害发展演变趋势调整防御及抢险救灾工作重心并进行紧急动员部署。

其它工作内容同气象灾害二级预警状态下的内容。

三、应急通信方式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当保证24小时通信畅通,并将值守电话和辅助通信方式向县人民政府和省气象局报告。

参与重大气象灾害应急的各有关单位应当保证通信畅通,并将值守电话和辅助通信方式向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通报。

四、气象灾害评估

(一)气象灾害预评估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气象预报和警报,对气象灾害可能影响的区域、时间、强度、行业、基础设施等进行评估并提出相应的对策等。

应急指挥部应协助省气象局进行气象灾害预评估,并向县人民政府报告。

(二)灾后调查评估

调查出现的灾情,统计造成的损失,分析产生的原因,进行气象预报服务和效益的评估。将评估报告向县人民政府和省气象局报告。应急指挥部应协助省气象局进行相关工作。

五、新闻报道

气象灾害预警应急预案启动后,昌江气象局应当通过新闻发言人及时向社会公布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应急服务等信息。气象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的现状、危害程度、抗灾救灾和相关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等情况的通报及媒体采访报道由应急指挥部负责。媒体向社会公众发布气象灾害信息,必须使用应急指挥部统一发布的信息。

六、应急结束

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预案终止,由应急指挥部根据灾害性天气及次生衍生灾害的发生、发展趋势和灾情发展情况,决定是否终止。应急预案决定终止,应当及时向县人民政府通报。应急指挥部在决定终止应急预案同时应向省气象局通报。第六章 应急任务解除后工作

一、灾后调查评估

各成员单位要在灾后调查出现的灾情,损失统计,产生原因以及各类灾害预报服务和效益的评估,按要求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完成评估工作,将评估报告向县人民政府报告,同时上报上级相关部门。

二、应急服务工作评估

应急任务解除后,应急指挥部要对各成员单位的应急服务工作进行较客观的、切合实际的评估,记录入档并报告县人民政府及其上级主管部门。

三、工作和技术总结

应急指挥部应负责将服务情况从工作和技术两个方面进行总结。工作总结主要从组织、管理、整个应急工作的协调性、配合情况、应急响应的速度和工作经验与存在的不足等方面进行总结;技术总结主要从各种技术、设备的优劣、技术亮点、缺失的方面和今后应开展的科研与技术开发问题等方面进行总结,各相关部门单位负责提供材料。工作和技术总结报县人民政府同时应抄报省气象局。

四、资料整理归档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对相关监测资料、照片、摄像、主要服务材料、工作和技术总结等整理归档。

第七章 应急保障

一、预警支持系统建设

(一)加强气象灾害预警支持系统建设,保证气象灾害预警应急工作顺利进行。

1、建立和完善以灾害性天气监测、气象预报分析处理、气象信息传输和气象灾害信息综合加工处理为主体的气象灾害预警系统,提高气象灾害预警能力;

2、建立气象灾害信息综合收集评估系统,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3、建立和完善气象防灾减灾综合信息平台,实现主要成员单位防灾减灾信息资源共享;

4、建立气象灾害预警应急综合指挥体系,提高气象灾害应急处置能力。

(二)建立和完善本县互联共享气象灾害紧急处置信息系统,保证指挥部紧急调用相关资源。

二、通信与装备保障

(一)建立反应快速、灵活机动的气象灾害预警应急信息通信系统,确保应急期间通信畅通。

(二)加强对重要通信设施、传输线路和技术装备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养护,配置备份系统,建立健全紧急保障措施。

三、电力保障

建设移动供电支持系统,解决现场服务应急用电问题。

四、宣传、培训和演习

(一)各成员部门单位应当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报纸等各种媒体,加大对气象灾害预警应急工作的宣传,对社会公众开展气象灾害预警应急知识的教育。

(二)对应急队伍进行定期培训,组织学习接受应急任务时所需要的业务、服务、相关的专业知识,应急设备的操作,应急业务规定、应对多种灾难的自我保护和安全知识、简单的医疗自救知识等。

(三)每年应至少一次选择可能需要应对的一个专题,组织各成员部门单位对应急系统较全面的进行应急演练。

五、监督检查

应急指挥部负责对本应急预案执行情况的监督和检查,保证各项应急服务措施及时到位。对执行不力的部门单位,责令整改,情况严重的予以通报批评。第八章 附则

一、奖励与责任追究

(一)奖励

对在气象灾害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由应急指挥部报县人民政府按照地方和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二)责任追究

气象部门工作人员由于玩忽职守,导致重大漏报、错报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致使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第四十条、《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工作人员对由于玩忽职守导致应急工作过程中出现重大失误、错误,造成损失的,将依据地方、部门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预案管理与更新

(一)预案执行情况评估

应急结束后一周内,应急指挥部应将执行情况进行总结,对存在的问题做出分析,提出下一步改进措施,由县人民政府审批,并报省气象局备案。

(二)预案修订

应急指挥部应当结合本县社会经济发展状况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适时对本预案进行评审与修订,并按前述程序报送审批和备案。

三、解释

本规定由县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四、实施及生效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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