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党校强舸简介(共4篇)
1.中央党校强舸简介 篇一
党校网上学习管理系统
党校网上学习管理系统
简介 党校网上学习管理系统
第一章 系统概述
党校网上学习管理系统是一套针对党校学习教育具体应用的教育信息化建设解决方案。平台科学系统的引入最先进的多媒体及网络通讯技术,充分利用成熟的云平台及建设好的各类资源库,实现高效率高质量多媒体电子化教学,能支持各种微课、音频、知识点、文本、图片、动画、执行文件的网上点播学习服务,它涵盖了师生互动、校内互通、组织员空间、学员空间、在线学习、在线考试,可顺畅地运行于学员局域网、广域网等网络环境。是一款网上虚拟党校大学软件,融合了领先的软件设计理念和技术,集成高校级即时通讯、教务管理、学习管理、资源管理、系统管理、教学支持系统、课程开发等功能,强化高校网络教学的价值,帮助高校大幅度提升效率,降低成本。
第二章 登陆
系统分三种登录方式,分别为:管理员、组织员、学员。用户分别按照自己的所属类别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系统。下面为此平台的登陆界面: 党校网上学习管理系统
第三章 管理员功能
系统管理员是平台的总体管理者,一般由机房的管理员或者教研室主任担任。管理员主要负责软件后台的管理。管理员功能分为党组织管理、组织员管理、学员管理、学习管理、考试管理、认证管理、信息统计、课程库、试题库、网站管理、系统管理、个人专区。下图为管理员操作界面: 党校网上学习管理系统一.党组织管理
管理员可以对党组织进行添加、修改、删除。删除后党组织的信息不能复原,请谨慎操作。
二.组织员管理
管理员可以对组织员进行添加、修改、删除、重置密码。删除后组织员的信息不能复原,请谨慎操作。
三.学员管理
学员管理包含学员专业管理、学员类别管理、学员列表、单个添加学员、批量导入学员和批量添加学员六个模块。党校网上学习管理系统
四.学习管理
包含学习期列表、添加学习期和课程配置。
五.考试管理
包含补考/重修参数设置、隐私问题管理、安排考试、考试及秘匙管理、报名情况和考试结果五个模块。
六.认证管理
包含证书样本管理、证书列表和入党积极分子鉴定表列表。员的鉴定表的pdf文件。点击[删除]按钮,可删除获得鉴定表的该学党校网上学习管理系统
员的信息。七.信息统计
包含学习痕迹统计、学习结果统计、考试成绩统计、考试次数统计四个模块。
八.课程管理
包含课程分类管理、课程管理、知识点管理、讲师管理、资料管理。
九.试题库
包含题目类型管理、试题管理、添加试题和批量导入试题四个模块。党校网上学习管理系统
十.网站管理
包含网页图片管理、新闻资讯分类管理、新闻资讯管理、通知公告管理四个模块。
十一.系统管理
1.系统参数设置:管理员可以在系统中对系统参数设置进行管理; 操作步骤:点击[系统管理]模块下的[系统参数设置],系统会显示以下界面,将信息填写完毕后点击[提交]按钮,参数信息设置成功。党校网上学习管理系统
十二.个人专区 1.基本资料修改
操作步骤:点击[个人专区]模块下的[基本资料修改],系统会显示以下界面,将信息填写完毕后点击[提交]按钮,资料修改成功。党校网上学习管理系统
第四章 组织员端功能
在登陆首页面,组织员根据管理员提供的初始用户名和密码,进行登陆,进入组织员端页面,如下图所示:
组织员端功能包括了学员专业管理、学员列表、单个添加学生、批量导入学生、批量添加学生、入党积极分子鉴定表列表、学习痕迹统计、学习结果统计、考试成绩统计、考试次数统计、个人资料等十二个模块。组织员端的功能模块在管理员端都有同样的功能操作,具体操作说明参考管理员端的相关操作说明,组织员管理的学生只能是自己所属党组织内的学生。党校网上学习管理系统
第五章 学员端功能
学员首次登陆,需要完善自己的资料信息,并完善自己的隐私问题信息。
学员端主要分为课程学习、考试、个人中心三大模块。主页页面如下图所示: 党校网上学习管理系统一.学员资料完善 学院首次进入系统,进入完善资料页面,如下图所示:
二.学员找回密码
如果学员忘记登录密码,请在登录页面点击[找回密码]按钮,进入找回密码页面。
三.课程学习
课程库为学员提供丰富的党课知识进行学习。点击主页[课程]按钮,直接进入课程库列表页面,如下图所示: 党校网上学习管理系统
学员只能学习管理员配置的相关课程。在个人中心的我的课程里,可以查看我需要学习的课程。
点击选中的课程,进入课程介绍页面,此页面展示了课程的相关信息,例如课程编号、学分、课程时长、课程简介、教学重点、教学内容、讲师信息等,如下图所示: 党校网上学习管理系统
点击[收藏此课程]按钮,可收藏课程。
点击讲师信息,即可查看讲师的详细信息,如下图所示:
点击[进入课程]按钮,进入课程操作页面,如下图所示:
四.考试
点击主页[考试]按钮,直接进入考试列表页面,如下图所示:
五.个人中心
点击主页上的[个人中心]按钮,即可进入个人中心页面,如下图所示: 党校网上学习管理系统
1.我的课程
点击[我的课程]按钮,进入我的课程页面,此页面可查看学员需要学习的必修课和选修课,以及每门课程的学习进度,并可查看学员所获得的必修课和选修课学的学分情况。2.我的考试
点击[我的考试]按钮,进入我的考试页面,此页面可查看学员未开始的、进行中的和历史考试。
未开始的考试,考试之前,学员可在此等候考试,到考试开始时间,学员点击[进入考试]按钮,开始考试。党校网上学习管理系统
进行中的考试,考试已经开始后,学员可在此进入考试。
历史考试,考试结束后,学员可在此查看考试结果。如果考试对象为入党积极分子,管理员发放了入党积极分子鉴定表后,学员可在此下载入党积极分子鉴定表pdf文件。
3.我的证书
点击[我的证书]按钮,进入我的证书页面,此页面可查看学员获得的证书情况。考试合格,系统自动发放管理员设置的证书,证书上的信息,根据学员自己设置的信息自动生成。
点击证书,进入查看证书页面,学员可在此页面打印证书。注意有打印次数限制。4.学习中心 党校网上学习管理系统
点击[学习中心]按钮,进入我的学习中心。学员可在此查看我的学习记录、我的收藏和我的笔记。
我的学习记录,查看课程的最后学习时间,以及课程的学习进度。
我的收藏,点击[我的收藏]按钮,进入我的收藏页面,此页面可管理学员收藏的课程,学员可在此页面进入要学习的课程页面。如下图所示:
选择要删除的收藏内容或者全选,点击[删除]按钮,即可删除选中的收藏内容。
我的笔记,点击[我的笔记]按钮,进入我的笔记页面,此页面可管理学员所做的笔记。如下图所示: 党校网上学习管理系统
选择要删除的笔记或者全选,点击[删除]按钮,即可删除选中的笔记。
选择相应的课程,即可查看学员针对该课程的所做的笔记情况。
选择[修改]按钮,即可修改笔记内容,填写笔记内容,点击[确定]按钮,修改笔记,点击[取消]按钮,取消修改功能。如下图所示:
5.个人设置
点击 [个人设置]按钮,即可进入个人设置页面,学员可在此修改基本资料、设置头像和修改密码。党校网上学习管理系统
以上为党校网上学习管理系统V1.0简单介绍,共分五大模块,详细的功能此处不再列举,以软件的实际操作为准,软件不断的创新和升级是我公司的准则,希望您提出宝贵意见,我们会虚心学习和接受,不断的更新软件功能,使之越来越丰富和精准!
2.中央党校强舸简介 篇二
中国共产党建立专门的统战工作机构是从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形成后开始的。1937年12月, 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决定组织中共代表团驻国民党统治区武汉, 专门负责与国民党的联系和谈判工作, 这是最早的统战工作性质的机构。1939年1月5日, 中央书记处会议决定“组织中央统一战线部”, 当时的统战部负责调查和研究各党派、军队及少数民族的情况。1943年3月, 党中央决定调整精减中央领导机构, 由中央政治局和书记处下设的中共中央组织委员会统管中央统战部和其他几个部门的工作。1946年底, 中共中央决定重新恢复城市工作部, 其任务是“在中央规定方针下, 研讨与经营蒋管区的一切工作 (包括农工青妇) , 并培训这一工作的干部, 部内分党务、统战、农村、文教、顽军五组”。1948年9月24日和26日, 中共中央先后发电, 决定“将中央城市工作部改名为中央统一战线工作部, 管理国民党统治区工作、国内少数民族工作、政权统战工作、华侨工作及东方兄弟党的联络工作”, 并具体负责筹备召开新政协的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 在中共中央和地方及一些企事业单位党委中继续设立统战部。党中央为统战部门确定了“了解情况, 掌握政策, 调整关系, 安排人事”的基本职能。进入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新的历史时期, 爱国统一战线得到了进一步巩固和发展, 统战部门的基本职能的内涵加深了, 内容更加丰富了。
其主要职责:
1. 调查研究统一战线的理论和方针、政策, 组织贯彻执行中央关于统一战线的方针、政策;向中央反映统一战线全面情况, 提出开展统战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检查统战政策执行情况, 协调统一战线各方面的关系。
2. 负责联系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 及时通报情况, 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研究、贯彻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以及对民主党派的方针、政策;落实中央关于发挥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作用的工作;为党中央同民主党派进行政治协商做好组织联系工作。
3. 负责调查研究、协调检查有关民族和宗教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问题;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的代表人物;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举荐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对达赖集团等国内外敌对势力分裂祖国活动的斗争。
4. 负责开展以祖国统一为重点的海外统战工作;联系香港、澳门和海外有关社团及代表人士;协助有关部门对香港、澳门地区统战工作方针、政策进行调查研究;做好台胞、台属的有关工作。
5. 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培养、考察、选拔、推荐、安排党外人士担任政府和司法机关领导职务的工作;做好党外后备干部和新的代表人物队伍的建设工作;协助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做好干部管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管理省级党委统战部部长。
6. 调查研究并反映我国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情况, 协调关系, 提出政策建议;团结、帮助、引导、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 积极开展思想政治工作。
7. 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的情况, 反映意见, 协调关系, 提出政策建议;联系并培养党外知识分子的代表人物。
8. 负责开展海内外统一战线的宣传工作。
9. 负责指导地方党委统战工作和统战部门负责人的培训工作, 协调政府各有关部门的统战工作;受中央委托, 领导全国工商联党组, 指导工商联工作;代管全国台湾同胞联谊会、黄埔军校同学会、欧美同学会、中华职业教育社、宋庆龄基金会;领导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党组, 指导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工作;管理中国藏学研究中心和中国藏语系高级佛学院。
3.中央党校强舸简介 篇三
一.情况简介
沁源县委党校位于城关镇胜利路东门街25号,建校于1951年,自从建校以来党校在县委的领导下,对推进社会发展和我党的各项事业的顺利推进做出了积极贡献,尤其近年来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方面,党校工作发挥了巨大作用,成为新时期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的先锋军。党校现在基本情况是;全校教职工编制17名,实有人数14名,专职教师7名,领导班子3名,校长告是县委副书记光宇航兼任,常务副校长侯文宇,专职副校长杨秀清。副科级班主任2名,校内日常工作下设三个工作机构。即;办公室、教研室、学历提升函授办公室。另外还设置了便民服务中心,也就是在全市受过表彰被市党校肯定了巡回党校服务机构。近年来,党校在学历提升方面总人数达到1600人左右,在临时培训方面举办培训班200余次,受培训人数达340000人/次。为我县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二.最近工作动态
今年以来我校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省、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贯彻落实沁源县二〇一一劳模大会 1
及全县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加速六化建设,实现五大赶超”的要求开展工作。
一是认真开展党的纯洁性教育活动。按照县纯洁性教育领导组的要求,取得了应有的效果,全体党员受到了一次深刻的党性教育。二是继续进行创先争优和建设学习型机关工作。使我校全体教职工努力成为县级机关干部职工学习的模范,在全县树立起我校人人爱学习爱钻研的良好形象。三是努力搞好各项培训工作。前半年我们主要在县委组织部总抓下,搞了农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主任和大学生村官的培训工作。这项工作在县委的高度重视下,采取了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集中食宿、集中培训,培训时间一周,培训期数一期,培训人数450人。县委书记、县长亲自讲课,还外聘了省农科院等专家学者授课,收到了较好的效果。与此同时,在县委组织部的关怀下对全县114名新上任的科级干部进行了上岗培训。此外,我们还与社会各界联系进行社会培训两期,培训人数320人。为社会培训电脑专业人才一期,计65人。四是深入基层宣讲省、市第十次党代会议和全国、全省及全县“两会”精神,大力宣传我县三级干部会议精神,在庆祝建党91周年之际,派出教师深入基层讲党课。共宣讲23次,计2500余人次,为促进我县宜居和谐幸福新沁源建设做出了应有的贡献。五是认真落实千名干部下乡扶贫政策工作,根据县委关于深入推进干部下乡住村开展领导干部包村增
4.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简介 篇四
主要职责
(一)根据全国社会治安状况,研究提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方针、政策和重大措施,供党中央、国务院决策。
(二)对一个时期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作出部署,并督促实施。
(三)指导、协调、推动各地区、各部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重大措施。
(四)总结推广实践经验,表彰先进,组织有关部门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理论研究,探索和逐步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维护社会治安的新路子。
(五)办理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有关事项。
组成人员
主 任:
*** 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 2007年11月任
副主任:
李建国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兼秘书长 2008年4月任
孟建柱中央政法委副书记,国务委员兼公安部部长 2008年3月任
王胜俊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2008年3月任
曹建明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2008年3月任
周本顺中央政法委秘书长2008年4月任
陈冀平中央政法委员会副秘书长、中央综治办主任
委员:
马馼(女)中央纪委副书记、监察部部长
中组部副部长
翟卫华中宣部副部长
徐海斌中央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国务院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副主任
蒋作君全国政协副秘书长
张 耕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
汪永清国务院副秘书长
李卫红(女)教育部副部长
李毅中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
刘金国公安部副部长
耿惠昌国家安全部部长
李学举民政部部长
吴爱英(女)司法部部长
谢旭人财政部部长
尹蔚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
陈大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
李盛霖交通运输部部长
刘志军铁道部部长
蔡武文化部部长
陈啸宏卫生部副部长
李 斌(女)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
苏 宁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
盛光祖国家海关总署署长
周伯华国家工商总局局长
李长江国家质检总局局长
张海涛国家广电总局副局长
柳斌杰国家出版总署署长
王德学国家安监总局副局长
邵琪伟国家旅游局局长
吴定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
张鸣起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
陆昊共青团中央书记处第一书记
莫文秀(女)全国妇联副主席
孙忠同解放军总政治部副主任
吴双战武警部队司令员
张 辉总政治部保卫部部长
白自兴总参谋部动员部部长
办公室
主任:
陈冀平(兼)
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简称中央综治委)是协助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常设机构。其主要任务是: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及社会治安形势,指导和协调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全国社会治安状况,研究提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方针、政策和重大措施,供党中央、国务院决策;对一个时期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作出部署,并督促实施;指导、协调、推动各地区、各部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重大措施;总结推广实践经验,表彰先进,组织有关部门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理论研究,探索和逐步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维护社会治安的新路子;办理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有关事项。
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简称中央综治办)是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的办事机构,与中央政法委机关合署办公。其主要职责任务是: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的部署,研究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方针政策和需要采取的重大措施,提出建议;掌握各地区、各部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委员会反映;开展调查研究,推动各地区、各部门落实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总结交流典型经验,鼓励先进,推动后进;办理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为充分发挥有关部门的职能作用,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治安重点、难点问题齐抓共管,中央综治委还根据工作需要设立了五个专门工作领导小组,即中央综治委铁路护路联防工作领导小组、流动人口治安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以加强对这些专门工作的组织领导。各领导小组办公室分别设在铁道部、公安部、司法部、共青团中央和教育部,具体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中央和各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成员单位
公安部门
人民检察院
人民法院
国家安全部门
司法行政部门
武警部队
党委组织部门
党委宣传部门
文化部门
广播电影电视部门
新闻出版部门
教育部门
民政部门
卫生部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财政部门
铁道部门
工会
共青团
妇联
军队
交通运输部门
工业与信息部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人民银行
保险公司
民用航空部门
旅游部门
纪检监察部门
人大
政协
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
海关
质检
商务部门
1991年2月1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为了加强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领导和具体指导,中央决定成立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各地从省、自治区、直辖市到地市、县区,都要建立健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机构,以党委一名领导同志为首,政府一名副职协助,各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县以上各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办事机构要进一步充实加强,并同政法委员会合署办公。乡镇、街道也要设立相应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机构,健全办事机构或配备专人负责。可以由上级选派一名有经验的公安、司法干部,到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任副职,专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1991年3月21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成立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的通知》:为了加强对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中央决定,成立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作为协助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常设机构。其主要任务是: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及社会治安形势,指导和协调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