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考核规程实施细则.doc(精选4篇)
1.北京市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考核规程实施细则.doc 篇一
附件1:
嘉兴市律师协会
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考核办法
(嘉兴市律师协会四届四次理事会于2008年7月25日通过,五届四次理事会于2011年10月23日通过)
第一条 为规范申请律师执业人员(以下简称实习人员)的实习考核工作,保证考核质量和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实习管理规则》、浙江省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第二条 本协会会员组织和社会工作委员会中设立实习考核委员会,具体负责嘉兴市实习人员的实习考核工作。
实习考核委员会设委员13名,分别由嘉兴市司法局律师管理处确定的3名律师管理人员及本协会理事会选定的符合条件的10名律师组成。实习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与每届律师协会任期相同。协会理事会有权对任期内的组成委员进行调整。
实习考核委员会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由协会理事会从13名委员中选定。
第三条 实习考核时间一般在公历年的每季度第一个月中旬举行,出现国定假期冲突或无申请执业的实习人员等特殊情形,由实习考核委员会决定作适当调整。申请执业的实习人员如有10名以上,实习考核委员会应决定临时增加考次。
第四条 实习考核地点由实习考核委员会商请协会秘书处指定。
第五条接收实习的律师事务所应具备不少于1名符合条件的实习指导律师。实习指导律师应符合浙江省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第二十六条的条件。本市取得四级律师职称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视为“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丰富的实务经验”,可担任实习指导律师:
(一)执业10年以上;
(二)2次获得市级以上理论研讨二等奖以上或3次获得市级以上理论研讨三等奖以上。
第六条接收实习的律师事务所或接收已过考核成绩有效期但未超3年实习
人员的律师事务所应在每次考核当月的3日前,将实习人员申请执业应提交的材料送交至协会秘书处,并由材料送交人取回考核编号。
实习人员的实习期届满之日在本办法规定的实习考核时间后10日内,且实习人员本人及接收其实习的律师事务所也均认为已完成全部实习项目的,可提前送交材料,提前参加该批次考核。
第七条提交实习人员申请执业材料的律师事务所应负责将全部应提交的材料一式二份,编制目录,装订成册。
实习人员自己撰写的实习总结字数不得少于1500字。
第八条每次考核当月的3—5日,由实习考核委员会主任或副主任从实习考核委员会委员中轮选委员组成不少于2个考核小组,但申请执业的实习人员只有1名时,可只成立1个考核小组。
每个考核小组一般由3名委员组成,指定其中1名为组长。考核小组组长负责考核小组工作。
实习考核委员会委员不得参与对其本人所在地律师事务所实习人员的考核工作,也不得参与与其本人有亲属、同事或其他利害关系实习人员的考核工作。涉及前述情形的委员应主动申请回避。
第九条考核小组确定后,实习考核委员会主任或副主任应会同协会秘书处将已提交材料的实习人员的考核编号折隐混合后,抽签分配至各考核小组。如出现本办法第八条第三款的相关利益冲突,由主任或副主任直接决定更换考核小组;仍不能解决冲突问题,应另行专门组建考核小组。
第十条实习考核委员会指定人员在确定的面试日7天前完成申请考核实习人员已提交材料的书面审核,并出具是否合格的意见,送交协会秘书处。
第十一条对书审合格的实习人员,委托协会秘书处在面试前组织进行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律师及律师事务所管理为主要内容的书面考试。
书面考试合格分为80分。
书面考试合格者方可进入面试。
第十二条书面考试、面试的时间、地点等由协会秘书处负责在试前5天通知该实习人员所在律师事务所。实习人员所在律师事务所应负责及时通知至实习人员本人。
第十三条实习考核委员会应负责建立书面考试、面试考核试题库。
第十四条面试时,进入面试考场的参考实习人员先自行选取面试题号。根
据考核小组成员的指示,回答该题号下的全部试题。
面试过程可进行录音、录像。
面试过程可邀请司法行政相关人员、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旁听。
第十五条考核小组通过对实习人员在答题中的表达、判断、分析能力以及政治观、执业观等表现综合评判确定应考实习人员面试成绩。
第十六条面试后,实习考核委员会应召开由不少于50%委员参加的会议,对当期考核人员进行集体评议,评定每个参考实习人员的考核意见。考核委员会在评定时应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进行,民主商议过程应有全体与会委员签字的书面记录,有不同意见的委员可在评议记录中保留自己意见。
第十七条实习考核意见评定后,协会秘书处应负责按规定通过协会网站公示考核情况与考核意见。经公示后,如无举报等异常情形,实习考核委员会以上评定的考核意见即为最终考核意见,授权市律师协会分管会长签字确认;如出现举报等情形,负责考核的考核小组应负责完成鉴别、调查、核实工作,再由实习考核委员会对相关人员个别作出评定意见。
对确应撤销已签署的考核合格意见的,应提交协会秘书处,向司法行政机关报告。
第十八条对经考核合格的实习人员,委托协会秘书处将考核意见签署于其《实习人员登记表》中,并在15天内书面通知该实习人员及其所在律师事务所;考核不合格的,也委托协会秘书处出具考核不合格意见书,并在15天内书面通知该实习人员及其所在律师事务所。
第十九条考核不合格的实习人员申请向本级协会复核的,实习考核委员会应在复核申请书收到15天内完成复核。
第二十条实习考核委员会对考核不合格的复核会议应由不少于10名委员参加。
会议在审查申请人陈述理由,并在进一步审阅相关材料,进行相应评议后,由与会实习考核委员会委员,投票表决,确定不合格意见的正确与否。
第二十一条复核确定为合格的,应同时按本办法第十七条给出最终考核意见。
第二十二条实习人员有提交严重不实、虚假材料的不诚信行为,以品行不良记入实习档案。
第二十三条对参与考核的考核小组成员,应给予相应经济补助。具体标准
由会长会议视情确定或调整。
第二十四条对本办法第一条援引的规范性文件以及本办法均未加规定的事项,可由实习考核委员会提出意见或建议,交会长会议审定。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由嘉兴市律师协会理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2:
实习考核委员会名单
主任:张律伦
副主任:崔明刚倪伟国
委员:姚武强陈剑英李鸣杰刘昕居新铭唐松华
薛荣华李瑾艾世奇汪宝成
2.北京市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考核规程实施细则.doc 篇二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1年05月11日 点击次数:1792
皖律协[2011]21号
各市律师协会、省直各律师事务所:
根据全国律协《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安徽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称《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就做好2010年度我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实习考核分为材料审查和面试测评两个环节。考核对象为2010年度办理实习登记,集中培训考核合格且实习期满一年的申请律师执业人员(以下称“实习人员”)。
二、申请期满考核,律师事务所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实习鉴定书》(样表见附件1),其中个人实习总结不少于3000字。同时应提供《实习鉴定书》中“实习期间辅助办理律师业务情况”中列明的案件材料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及骑缝章,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材料:
(1)已办结诉讼案件,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合同、起诉状、答辩状、代理词以及裁判文书;
(2)未结诉讼案件,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合同、起诉状、答辩状或代理词;
(3)非诉讼业务应提供证明本人参与服务的材料,以及证明本人参与辅助办理法律事务的材料;
(二)实务训练项目的证明材料汇总表(样表见附件2)。材料应包括不少于10件诉讼、仲裁或者非诉法律事务代理的活动记录、心得体会及指导老师的点评,其中诉讼案件不少于5件,每件另附2000字以上的报告书;
(三)实习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四)《实习人员集中培训结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五)安徽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案卷整理归档记录表(样表见附件3)。
三、负责实习考核的律师协会,应认真审查实习人员提交的材料,填写《实习人员考核情况登记表》(样表见附件4),提交实习考核委员会。
四、各市律师协会应积极成立实习考核委员会,组织面试工作,对实习人员进行综合测评。主要是对实习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实务训练情况、执业基本技能掌握情况、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律师管理制度的情况出具测评意见。
具体面试程序、方法由各市律师协会根据实际情况制定。面试全程需录像、录音。
五、负责考核的律师协会应当在考核结束之日起七日内,将考核结果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收到的意见或举报,负责考核的律师协会应当调查、核实。举报属实,实习人员确实不符合规定条件的,考核意见应为不合格。
六、公示期满后,负责考核的律师协会应在《实习人员登记表》(样表见附件5)中签署合格或不合格意见;对考核合格的实习人员,由负责考核的律师协会发给《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考核合格证书》。
七、各市律师协会应于考核工作结束后十日内将《实习人员登记表》、《实习考核人员花名册》(样表见附件6)、考核工作总结以及《实施办法》实施过程中的问题一并报省律协业务部。
联系人:陈宁 联系电话:0551-2643093
电子邮件:ahlxywb@163.com
年五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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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个人总结 篇三
转眼间,实习期已过,经过一年多的学习、锻炼与积累,除了逐渐掌握了执业技能、办案技巧,我也渐渐对律师行业有了深入的认识,虽然道路布满荆棘,但这也坚定了我努力成为一名执业律师的信念。
一年多的实习生涯,说长不长说短不短,但却记载着一个青涩的律师实习人员长长短短或多或少的磨砺、收获,及时的总结回顾,不仅能够帮助自己认清自己在工作当中的不足,同时也能将工作经验所得加以整理,有利于自己未来的发展。总结起来,有以下几点:
一、律师实习的必要性
实习阶段是执业律师成长过程中的重要阶段,正如许多其他行业的学徒制,实习人员相当于律师行业的学徒。这学徒,在实习期间,可以得到在指导律师或其他律师的谆谆教导,能够在办案工程中学习相应的办案技巧及执业技能。这个阶段是学习、积累经验的最好时机,但学习的过程也是不断吸取经验教训不断自省的过程,决不能因为挫折而气馁,而是应当有越挫越勇的勇气,一旦出现工作低级失误或遭遇客户投诉等问题,必须直面问题所在,并认真加以改进。正如很多前辈所说的,“早犯错比晚犯错好”,若是到了自己正式职业,自己的任何失误都可能造成当事人利益受损,破坏当事人对自己的信任,严重的还将影响整个律师行业的整体形象。实习经历很重要,因为有了经历才会有成长,才会有进步。
二、为什么当律师
做一件事情,特别是选择从事何种职业这一重大的人生事项,若不知道、不清楚为何而作,那就很难能够做好做强做大,或者朝自己所设想的方向前行,最终的结果只能是努力地原地打转。
律师,在有些人眼里,仅是稻粱谋的安身立命之计,有些人则把它当成弘扬法治之道。不管是稻粱谋,还是弘法道,这不仅是个人价值追求的不同,也是“生存与发展的问题”的体现,这都无可厚非。极端一点讲,在自己依靠法律尚不能苟活的时代,如何让普罗大众信法守法。所以关键的问题在于,虽然丰满的理想总需臣服于骨感的现实,律师应该想办法让骨感的现实丰满,且不忘初心。所谓“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为律师者,往往是在“穷”处立,能往“达”处行。
三、实习期间的经验总结及执业技能的提高
一方面,法学是一门博大精深的学科,我国的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七大部门法涉及社会方方面面,法律规范层次较为分明。在此背景下,经过几年法科教育的我所掌握的法学知识可谓是冰山一角,仍需要加强理论学习。只有掌握了更加丰富的法学理论知识,才能更好用于具体案件中,替当事人排忧解难,比如,若是因为自己法律水平有所欠缺,无法解答当事人的咨询,岂不尴尬?
但随着社会分工愈加精细化,法律行业也是如此,正如日本管理学大师大前研一所说,专业是成功的唯一途径。对此,我认为,律师首先应该知悉作为一个法律人应当知晓的法学知识体系的常识性问题,如刑法三大原则、举证责任、过错推定等;其次应当能够按照自己的兴趣在某个专业领域加以深入研究,如知识产权领域、刑事辩护领域等。另一方面,通过实习期间所从事的具体律师业务,使得自己对法律的理解不断加深,同时也深切体会到将所学知识灵活运用以及孜孜不倦学习的重要性。随着社会的飞速发展,法律持续更新变化,停滞不前注定是要被淘汰的,律师行业更是如此。对于现在这样一个学习型的社会而言,一劳永逸的学习已不复存在,持久高效的学习能力是一个律师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作为执业律师,拥有扎实的法律功底固然重要,但若是没有将自身的法律知识转化为解决具体问题的操作能力,那也只是纸上谈兵。对于此,我刚进入实习期,刚接触法律事务时感受深刻,碰到指导律师交代的案件,法律事实并不复杂,但却不知如何下手,待到指导律师指教时才恍然大悟。
四、关于法律职业的人际关系
由于律师职业性质的特点,决定了律师工作中的相当一部分时间是需要与人直接沟通的,比如与客户、当事人洽谈,与对方当事人沟通调解,与对方律师辩驳,与法官沟通交流法律意见,等等。作为一个合格的法律工作者,应当能够在沟通中保持清醒的头脑,学会耐心仔细地倾听、冷静审慎地思考、全面细致必须询问,学会从纷繁复杂的现象中抽身出来,再从法律的角度加以分析。
实习期间,在陪同指导律师会见当事人、参加庭审、调解、参与谈判的过程中,我了解到,不同的沟通对象有不同的诉求或目的,而与此对应的沟通方式也应有所不同。比如,与客户沟通时,由于客户的心态或自身侧重点不同,可能其叙述的内容会繁多无序,此时应耐心倾听、用心分析,再根据客户描述的向客户复述基本情况,并就自己的疑问询问客户,帮助其厘清问题所在,以期全面了解事件全貌及客户真实要求;与法官或书记员沟通时,由于同属法律职业共同体,此时沟通应当简明扼要,快速清晰地阐明己方观点;与对方当事人沟通时应多注意谈判技巧,在尊重事实与法律的前提下尽量争取己方当事人的利益。
另外,律师应该特别注意处理好与客户之间的关系,在工作过程中更应该加强与客户沟通,尽心尽力地把工作处理得让客户满意。避免让其对律师产生意见,增加不信任感。当事人或者客户,就是法律职业的市场所在,每一个律师都应该维护好这一个市场,如果因为自己对客户百般忽悠或收钱不办事,就有可能很会向有关管理部门投诉,对此造成的影响就不仅仅是个人层面的,这将对整个律师行业都产生负面影响。当然,在尽心尽力的情况下,也不能忽略了与当事人及时沟通,因为沟通不畅导致的纠纷误解也不在少数,律师除了埋头苦干,也需要让当事人知道我们在埋头苦干。例如,我在实习期间,就曾因为一个买卖合同纠纷由于客观原因起诉阶段迟迟无法立案,由于我疏忽大意未及时向当事人说明、解释相关案件情况,结果在电话里被当事人狠狠的骂了一顿。
五、关于职业展望
我认为,律师的传统方向一般有二,专业化律师与“万金油”律师。社会的进步、经济的发展往往伴随着社会分工细化,大势所趋之下律师行业也不能免俗。只有在某一专业领域有专长,能够做出自己特色和名声,才有发展前途。人的精力总是有限,知识的爆炸型增长意味着现代社会难以出现亚里士多德式人物。一个律师不可能擅长所有的专业领域,对自己不熟悉领域进行执业,必须是一个全新的学习过程,做起来也会比较辛苦和困难。所以只有专业化、品牌化,才能跟得上社会的进步、适应社会对法律服务的要求,在激烈的法律服务市场中脱颖而出,走向成功。
律师任重而道远。对于我们青年律师而言,最为关心的还是自己即将从事的这个行业的前景如何,从最基本的是能否赚到钱养家糊口到能否铁肩担道义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这个行业的前景,我觉得:希望与困难并存。总的说来,律师在执业中还有很多不应该有的不利因素在困扰着律师的执业:比如说律师在做刑事案件的时候,往往有三难,即会见难、阅卷难、调查难;另外,著名的刑法第306条也是悬挂在律师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整体来说,我国司法仍未独立,行政和个人干预司法审判现象还比较严重;人情案还比较普遍等等这些因素都是律师执业的重大障碍。虽然在律师职业道路困难重重,但通往光明的道路必定布满荆棘:一是,宪法中已明确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国的法制越来越健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形成;二是,全国统一的司法考试制度已经实行十余年,中国的法律职业共同体也在形成,法律职业人的素质也在不断的提高;三是、司法体制改革正在全国多地试点进行,全国法律界倍加关注。而这些就是我们应该看到的希望,给律师行业带来前所未有的机遇。这更要求我们要严格要求自己,不断进步,才能适应社会发展要求。
综上所述,路漫漫其修远兮,律师并不是一个轻松休闲的职业,而是一个充满挑战与艰辛的工作,但我希望成为一名合格的执业律师,从此,忠于事实,忠于法律,为当事人提供最优质的法律服务,为建设法治中国出一份力。
指导律师意见
该实习人员在本律师的指导下经过一年的实习,体现出较为优秀的品行素养和工作素养,能够自觉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职业基本规范,实习期间未有违反律师职业道德规范的行为。
品行素养方面,该实习人员对本律师及其他律师交代的工作任务勤勉尽职、一丝不苟;对客户的咨询能做到耐心细致、认真负责,对此客户表示满意。工作素养方面,该实习人员勤奋好学,法学基础较为扎实,有较强的学习能力、适应能力;能够协助律师解决问题,在工作中积极学习和弥补自身的不足,培养了一定的业务能力。
综上所述,实习人员已具备执业律师的各项基本能力,本律师对其职业能力表示认可,希望他进一步学习,增加自身的执业水平,在工作中更有作为。
职业能力鉴定
该实习人员于2014年3月开始在本所实习,实习期间,该实习人员遵纪守法,工作勤勉认真,有较强的学习能力、适应能力、业务能力,协助其指导律师及其他律师处理了多宗民事诉讼案件及非诉讼项目。
一方面,通过协助办理诉讼案件及非诉讼项目,该实习人员已较为熟悉诉讼案件的相关办理流程及处理相关法律事务的技巧,能够正确书写起诉状、答辩状、法律意见书等法律文书,亦能够妥当地处理往来客户的函件。另一方面,该实习人员法学基础较为扎实,学习积极性高,能够注意在实际工作中积累经验,善于总结自身不足并加以改进。此外,该实习人员在实习期间能够积极耐心有效地与客户沟通,能够较为熟练的与当事人进行有效沟通,能够较为准确地与指导律师或其他律师讨论分析案情要点,能够正确表达自己的观点。
综上所述,该实习人员通过一年的实习,具备了成为一名执业律师的基本条件,本所对其执业能力予以认可,并希望他在今后的执业实践中不断学习、提高,早日成为一名优秀的执业律师。
品行鉴定
该实习人员于2014年3月起在我所实习,该实习人员热爱国家,热爱人民,拥护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其政治坚定,觉悟较高,能够主动关注国家大事,关心国家法制改革,致力于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致力于作为一个执业律师参与到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社会这一伟大事业中。
4.北京市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考核规程实施细则.doc 篇四
时光荏苒,犹如白驹过隙,转眼之间自己就将完成由实习生到执业律师的角色转换,经过一年多的学习与锻炼,明显感觉到自己的变化,已由最初的无所适从变成有条不絮,对于想象中的律师行业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
回望过去一年多的实习生涯,就像打破了五味瓶,酸甜苦辣咸交织其中,感受颇多。
但我却很满足,因为只有经历过挫折才会有成长,才会有进步,俗话说“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实习阶段是律师执业过程中最重要的环节,因为只有在实习期,才会得到指导老师循循善诱的教导,以及指导老师无私的奉献。实习期是学习、是积累经验的最好时机,也是犯错的好机会,因为只有在这个时候,你犯的错才有理由让大家原谅,一旦正式执业,自己的一点闪失都会导致当事人的利益受到损失,后果只能独自承担,这不仅关系到当事人对自己的信任,更严重的是影响律师行业的整体形象!所以说,实习期间多犯错不见得是件坏事,倒是希望现阶段能多犯点错,一边多积累些经验,直接一点的说就是“早犯错比晚犯错好”。
在之前实习的实践中有很多的心得和感受,适时的总结回顾,对于以后的执业工作也会大有裨益,总结有以下几点;
一、首先要加强理论学习,用理论来指导实践。虽然经过几年的法学教育的培养,但是法学体系博大精深,历史悠久,而且领域宽广。现在的法学知识相对于整个体系还只能算是冰山一角,尤其是实践操作所用与学校教育的内容有着天壤之别,经过一年的实习操作,正好较好的弥补了学校教育中所缺乏的具体实践知识的缺口,此外,理论学习在任何时候都是有必要的,只有掌握了更加丰富的法学理论知识,才能更好用于具体案件中,替当事人排忧解难,比如,碰到当事人咨询,但因自己法律水平不够,无法解答,岂不尴尬?
二、注重实践,用实践来检验能力。“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作为专业的法律工作者,拥有扎实的法律功底固然重要,但是没有将自身的法律知识转化为具体解决问题的操作能力的话,就犹如海市蜃楼,雾里看花。明显的感觉就是碰到某一个案件,法律事实并不复杂,但是仍然不知如何下手。
三、了解案件情况,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并且必须是具体的法律条文,力争做到于法有据。
因为在处理具体的案件过程中,最重要的就是要找到法律依据,以支持自己的诉讼请求,这也是为什么我们要坚持贯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这一原则。
四、努力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包括谈判能力,辩论能力,协调能力等。专业素质必备,综合素质地位同样举足轻重,有时甚至对案件起决定性作用。大凡成功的律师,其过人之处并不仅仅因为他扎实的专业素质,还有让人折服的综合素质以及个人魅力。我认为综合素质的提高,主要是多参加具体的案件处理,在案件的处理过程中,锻炼自己的协调能力,谈判能力,在具体的庭审过程中,锻炼自己的临场应变能力,辩论能力,法律运用能力。而且这些综合能力,完全可以通过实践经验不断积累完善。要想成为一名优秀法律工作者,经验的重要性不言而喻。虽然这一年多学到了很多东西,但是,美中不足的是在实习期间,这样独立锻炼的机会还是未免太少,也算是一种遗憾。
五、特别注意处理好与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努力把工作处理的让当事人满意。避免让其对律师产生意见,增加不信任感。如今律师工作面临很大压力的一方面是来自于自己的当事人,由于现在人们的法律意识普遍提高,维权意识越来越强,部分当事人因为对律师的工作不够满意,也有部分律师的个人原因导致当事人的利益受到第二次损害的案例,这样的结果就会导致当事人对律师产生抵触情绪,有可能会向律协有关部门进行投诉,更有甚者向法院起诉律师要求赔偿损失。据我了解,律协每年都会收到几十起当事人投诉律师的事例,也有一些律师工作尽心尽力,但是忽略了与当事人的沟通,及时向当事人汇报工作进展,以致当事人对律师产生误解,认为律师只收钱不办事,也影响了律师行业在当事人心目中的形象。可见,律师工作并不是简单的处理法律问题,在我的实习期间,就有次一个民间借贷纠纷由于客观原因执行阶段迟迟无法立案,在加上未及时与当事人进行沟通解释,结果在电话里被当事人狠狠的骂了一顿。其实也理解当事人的感受,但如果自己能及时换个方式处理也许结果就不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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