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车辆进出管理制度03版

2024-12-05|版权声明|我要投稿

小区车辆进出管理制度03版(共6篇)

1.小区车辆进出管理制度03版 篇一

小区车辆进出及停放管理规定

为了使进出**X小区的车辆安全、有序,特制定车辆停放管理规定,请自觉遵守。

一、小区交通车辆行驶停放管理规定:

1、小区内停车场采取购买或租用车位的方式,对进入小区内的各种车辆(包括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实行全封闭式统一管理(礼宾24小时值班),请各业主(住户)先在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引导下办理好车位租用手续,领取“IC卡”后,方可使用停车场。

2、车辆进出停车场时,礼宾人员认“卡”对车,“车位卡”与车辆牌号不符合者,禁止车辆出入,所以请车主(司机)认真保管好“车位卡”并随身携带,如“卡”一旦丢失或损坏,车主应在第一时间书面报请服务中心进行处理,否则由此而产生的任何后果将由车主负责。

3、小区内车辆行驶停放服从管理人员指挥,注意前后左右车辆安全,在规定位置停放。

4、停入小区的车内不要遗留贵重物品、重要文件等,调好防盗系统至警备状态,离车时要锁好门窗,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5、机动车辆在本区行驶,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严禁超车。

6、机动车辆在小区内禁止鸣喇叭。

7、不准在小区任何场所试车、修车、练习。

8、不准碾压绿化草地,损坏路牌和各类标识,不准损坏路面及公用设施。

9、不准在人行道、车行道、消防通道上停放车辆(机动车辆只能在停车场(库)或道路上划线停车位内停放,非机动车必须停放在服务中心指定位置),对不按规定停放车辆、经劝阻不听者,将按市“交管部门拖车处罚管理办法”处理。

10、除执行公务的车辆(消防车、警车、救护车等)外,其他车辆一律按本规定执行。

二、停车场(库)管理规定:

1、停车场停放车辆为高度不超过1.8m的小汽车和小型货车。

2、停车场的停车位只供机动车辆停车用,禁止擅自改变车位使用功能或从事除停车以外的其

他行为。

3、严禁小孩及无关人员进入车库车道及场内玩耍。

4、车辆进出车库停车场凭车辆入场证,按规定所提示方向减速慢行,有秩序地进出,车辆在停放、行驶中应注意安全。

5、车辆必须按指定的泊位有序地停放,严禁跨越车位或在车道上停放。

6、车辆进入地下停车场必须服从场内管理人员的指挥调度,严禁车辆在出、入口处逆向行驶。

7、严禁在地下停车场内加油,维修保养车辆。如有特殊情况需经场内管理人员同意。

8、严禁装载有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及装有货物的货车进入停放。

9、车辆停放后,贵重物品不能留滞在车内,人员离开时应该关好门窗、车门,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一切由车主自负。

10、禁止在地下停车场内吸烟。

11、禁止在地下停车场内使用明火。因特殊原因,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到服务中心审批,并做好有效防范措施,方可动工。

12、严禁在停车场内存放汽油、机油等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在停车场内加油,修车及焚烧废弃物;不准在车库私拉电线。

13、不得损坏或擅自挪用、拆除停车场内消防设施和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防栓,不得占用防火间距、堵塞消防通道。

14、禁止一切车辆在停车场内练习、修理车辆及车辆加油、过油、洗车等。

15、所有车主应自觉保持车场内清洁卫生。

16、车辆进场、离场时,车场管理人员有权对车况进行管理,检查。车主须配合履行相应的验车手续后方可离开,并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16、任何人发现火警时,都应当立即报管理人员,必要时可利用地下停车场内现有的消防设施灭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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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中心

年XX月XX日

**X

2.景区车辆进出管理制度 篇二

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大雁山风景区机动车辆通行管理,保障景区机动车辆通行秩序和安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进入大雁山景区通行的机动车辆,必须按市物价局批准的收费标准购票进入。第三条 为方便景区商户车辆出入,大雁山风景区设有《广东大雁山森林公园VIP卡》和《景区机动车通行证》,每间景区的商户限配五辆机动车通行证,超出额度的合作商户的车辆可以给予一定的优惠办理VIP卡,凭通行证或VIP卡方可免票进入景区。

第四条 《景区机动车通行证》分长期通行证和临时通行证两种。长期通行证有效期1年,期满后由车主单位申请,大雁山风景游览管理区审验换发,实行登记发证,一车一证的方法。临时通行证由大雁山风景游览管理区制发,在通行证上注明为“临时车辆通行证”和有效期限,车辆有有效期内可免票出景区。

第五条 负责景区日常的卫生清洁维护的车辆,必须由单位或工程主要负责人,备齐有效的驾驶员驾驶证、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向景区办公室提出申请,领取《景区机动车通行证》办理申请表,经过景区领导审批同意后,由景区办公室核发《景区机动车通行证》。

第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使用临时车辆通行证:

(一)在景区施工的工程车,由施工单位备齐有效驾驶员的驾驶证、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向景区办公室领取《景区机动车通行证》办理申请表,经过景区领导审批同意章后,由景区办公室通知票房需要放行的车辆号码,进入景区时由票房发给临时通行证,出景区时将临时通行证交回票房。

(二)为景区旅游企业送货的车辆,由票房询问清楚后,登记好车辆号码司机电话和送货目的地后,由票房发放临时通行证准其进入,出景区时交回临时通行证给票房。

第九条 持《景区机动车通行证》的通行车辆应当遵守核心景区车辆通行管理规定,不得在下列禁行时段内通行。

(一)重阳节期间:重阳节实施交通管制期间,除公务车辆之外,其他车辆不得进入景区;初八至初十的三天,年卡及通行证不得使用,进入景区的车辆和游客实行人车收费。

(二)因天气影响,为了游客和车辆的安全,景区会实施临时性封闭,游人及车辆不得进入景区;

(三)景区的开放时间是07:00——22:00,非景区开放时间,年卡及通行证不得使用;持有《景区机动车通行证》的雁山景区商户的车辆,晚上23:00后不得自由出入景区。

第十条 核发通行证的车辆,只能在通行证规定的时段内通行,同时应遵守第九条的规定。第十一条 经批准进入核心景区的车辆,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和核心景区管理制度,严禁随意摆放或占道。

第十二条 核心景区禁止自行车通行,禁止无牌车辆进入景区。第十三条 核心景区内禁止任何车辆载客。

第十四条 票房实行保安员值守,所有进入景区的车辆,一律凭通行证放行或购票进入。第十五条 票房保安或工作人员在放行时应仔细查验证件,对进入景区车辆放行时应查验其车牌号与通行证一致,通行证不得转借其他车辆使用。

第十六条 无证车辆强行闯关的,报辖区派出所或交警部门处理;冲关损坏车杆的,照价赔偿,情节恶劣的报派出所处理。

3.车辆进出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篇三

1、进出施工现场车辆应服从门卫室值班人员安排,不得因运输而污损环境。

2、进入施工现场车辆应在门卫室登记,记录进场时间、车辆牌号、运输货物名称。

3、记录车辆离开施工现场时间,车辆离场前冲洗情况。

4、车辆未冲洗或冲洗不干净带泥上路污损环境,项目部除责令清扫外,同时处以50-500元罚款,并全额承担市政相关部门的罚款。

5、车辆冲洗由驾驶员自行完成,门卫室值班人员监督。

4.选煤厂货场进出厂车辆管理制度 篇四

为了加强货场车辆管理工作,确保煤炭产品质量,计量准确,货场安全和产品销售工作有序进行,使广大客户及时顺利运营,营造良好窗口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1.所有装煤车辆,必须在地磅房外排队,首次放行五辆,以后每外出三辆再放行三辆。按序排队的车辆必须持有销售开具的销售单,销售单上必须注明车号、煤种、装煤顺序编号及现金与非现金。

2.所有装精煤的车辆,必须做到其车底、箱板必须清理达标。

3.大箱清理干净的车辆必须依序进入精煤货场对位装车,现场煤道员再次检查车辆清洁方可进行装车作业。

4.货场煤道员发现经检验车厢清洁不达标的车辆,必须勒令其出厂清净大箱,不服从指令并占道影响装车者,经领导查实罚款200元。

5.所有进出厂车辆必须平车并加盖篷布,篷布必须覆盖整个箱体,并用皮条固定后方可进出厂。

6.所有车辆装车完毕后必须及时经磅房过衡出矿,无故停留20分钟以上者,每车罚款200元。

7.所有进入货场的车主、司机,其矿泉水瓶、方便面盒子、烟头烟盒、废纸削等杂物不得乱放乱扔,否则罚款200元。

8.所有进入货场的待装车业主,必须爱护本厂生产或生活设施,撞坏设施照价赔偿。

9、所有进入货场的拉原煤车辆必须听从煤道员指挥,如有不听从指挥、无故乱卸的一经核实罚款200元。

10、所有进入厂区卸煤的车辆必须卸净,如有发现没有卸净的情况发生,一经核实对其车辆罚款200元。

11、货场严禁闲杂人员逗留或闲杂车辆通行。

12、严禁任何人员在货场内聚众闹事,打骂工作人员等行为的发生,违者移交保卫科处理,情节严重者交公安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13、进入货场车辆,必须服从货场管理员的统一管理,对乱停乱放等堵塞场内交通者,处以100——200元罚款外。

14、任何车辆严禁压磅、堵磅、堵道、占道等行为,若发生压磅、堵磅、占道、堵道者,影响正常生产,除赔偿影响生产损失外,并罚款200元

15、严禁车辆不过皮,先装煤或调换品种等行为,违者处以200——500元罚款。

16、杜绝对车号不固定和不正规的车辆装车。

17、严禁小车过皮,大车装煤,杜绝给多油箱和多水箱车辆装煤,杜绝一车多号和一号多车进出货场,违者处以200——500元罚款。

18、任何单位的车辆不得以任何理由在空车过皮重车过磅时插队,若不服从管理,无理取闹,影响货场秩序和形象者,处以200元罚款。

19、因插队造成撞车,必须无条件让开车辆通道,对不服从管理者,处以200元罚款。

20、发现偷煤车辆或跑车,从重从严处罚,赔偿产品价格或差价外,处以所装总金额五倍的罚款。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1、本制度罚款项目均在检斤单上注明。于2012年11月21日起执行

**鹿山北兴选煤股份有限公司

5.小区车辆管理制度 篇五

小区车辆管理制度1

第一、应该方便管理或者经常出入的车辆办法停放许可证小区车辆管理制度,许可证摆放车辆挡风玻璃内测醒目位置,不按次规定的,业主可以投诉或者保安巡逻检查,达到可管理,安全管理的目的,如果多次提醒不安规定的,禁止停放

第二、临时车辆应该停放标准区域小区车辆管理制度,不得乱停乱放,编写规定临时停车区域管理办法

第三小区车辆管理制度、细化停车时间控制,如临时搬运车辆停车时间,长时间停放必须停放卸货区,如出租车社会运营车辆,楼道门口不得超过10分钟,如长时间等待需要出自车接客点停放,临时过夜车辆,必须规定停车区域,如果不按规定,第一、二次口头警告,第三次禁止停放。

第四、严禁装载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品车辆进入小区小区车辆管理制度。

第五、车辆必须按照规定进入停放,不按照规定的后果自行承担。

第六、制定明确的收费标准,以防不必要的矛盾。

小区车辆管理制度2

公司程序文件 版号: a

修改号: 0

ej-qp4.8物业小区车辆管理程序页码: 1/2

1.目的:

加强小区停车场的管理,保障私人车位使用权不受侵犯,保障停车有序和安全。

2.适用范围:

适用本小区车辆管理。

3.引用文件:

3.1质量手册第4.7、4.8、4.9、4.10、4.13章

3.2 iso9002标准4.7、4.8、4.9、4.10、4.13章

4.职责:

4.1保安服务部按《车辆通行、停放收费办法》为小区住户提供车辆停放车位服务,并做好登记和宣传工作。

4.2保安服务部的车管员、保安员负责日常的车辆停放秩序、车辆安全管理。

4.3保安服务部主任负责对车管员、保安员工作监督与检查。

5.工作程序:

5.1对使用小区各种车证车辆管理:

5.1.1保安服务部每年根据住户租用车证期限,到期发放《车位续租通知单》,通知住户到经营管理部办理续租、换证、收费手续。

5.1.2住户续租车位、更换停车证要填写《机动车位登记表》并请住户将车证放在明显处。

5.1.3对持有小区车证的车辆进入小区时,由保安门岗确认其合法性后,打手势放行。

5.1.4每日20时至次日6时前,持小区车证的车辆进出小区时,须在《机动车进小区登记表》、《机动车出小区登记表》中进行登记。

5.1.5每日6时至20时前持小区车证的车辆进出小区时无须登记。

5.2无证车辆管理:

5.2.1此类车辆是指各大公司办理公务,探亲访友者所乘车辆。

5.2.2无证车辆进入小区时,保安人员问清去向,所办何事,填写在

《机动车进小区登记表》、《机动车出小区登记表》和《会客证》,并告知司机不能占用私人车位,如果占用,必须在17:00前离开,以免影响个人使用。

5.2.3此类车辆未经保安保安服务部同意一律不得在小区过夜 。

5.3搬家、拉物车辆管理:

5.3.1住户搬家需到经营管理部填写《出小货物登记单》,将大件物品填写在物品名细项目内,经门岗验证无误后方可放行。

5.3.2住户委托他人协助搬家、搬物时,需在《出小区货物登记单》受托人项目中填写姓名及证件号码。

5.3.3住户拉物出小区时,由门岗确认合法性(指确实时住户本人)由门岗填写《出小区货物登记单》由住户签字,即可放行。

5.4除以上程序外,小区内车辆管理执行《车辆管理规定》。

5.5停车场的标识:

5.5.1地面停车位的标识:地面停车场由交通管理局划制的长5m,宽2.5m的车位线,喷制车位号。

5.5.2地下车库的标识:在入口处挂有限高2.2m的标志牌,车位线和车位号同地面停车场相同。

5.5.3在工作过程中,使用《物业管理服务规范用语》。

6.支持性文件与质量记录:

6.1《车辆管理规定》ej-wi-qp4.8-01

6.2《地下车库车辆管理规定》ej-wi-qp4.8-02

6.3《机动车车位登记表》ej-qr-qp4.8-01

6.4《机动车出小区登记表》ej-qr-qp4.8-02a

6.5《机动车进小区登记表》ej-qr-qp4.8-02b

6.6《地下车库车辆登记表》&n

bsp; ej-qr-qp4.8-03

6.7《出小区货物登记单》ej-qr-qp4.8-04

6.8《会客证》ej-qr-qp4.1-13

小区车辆管理制度3

车辆行驶、停放、收费管理制度(样本)

为维护业主合法权益,保持小区正常秩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小区的管理规约相关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行驶规定

1.吨(含)以上货车(搬家等特殊情况除外)、座(含)以上客车以及载有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品的车辆禁止进入小区;

2.车辆在小区内行使时速不得超过公里;

3.禁止鸣笛、练车等影响或危害业主生活秩序的行为;

二、停放规定

1.小区临时停车位采取(方式)停放;

2.外来车辆(可以或不得)进入小区;

3.拥有车库或车位的车辆(可以或不得)占用临时停车位;

4.凡进入小区的车辆要停放到车库、车位或临时停车位内,禁止停放在消防通道、消防登高面和草坪上。

5.防盗报警器应尽量使用静音,以免影响他人生活和休息;

三、收费规定

1.临时停车卡收费标准:;

2.停车收费标准:;

3.允许外来车辆进入的,外来车辆收费标准:;

4.执行公务或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灾抢险车、救护车、市政工程抢修车等特殊车辆免费。

四、其他规定:

物业经理人:

小区车辆管理制度4

1.0目的

通过对小区车辆的管理,确保小区业主利益。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xx居小区车辆管理

3.0职责

3.1护管班长负责对车辆管理工作的检查、督导;

3.2门岗队员负责对小区车辆出入的检查、管理;

3.3巡逻队员负责对小区停车车辆的检查、管理;

4.0内容

4.1发现有车辆需进入小区时,门岗应首先辨别是小区业主的车辆或外来车辆。

4.2如是由业主驾驶的车辆,应立正行举手礼,至车辆从前方驶过后礼毕。

4.3如是外来为业主送货的货车,应询问其所去的单元,并与业主联系,征得业主同意后由驾驶员出示有效证件更换《临时出入证》。

4.4如是探访业主的私家车,应要求其说明所去的单元、业主姓名,并与业主联系,征得业主同意后放行。

4.5如公安、警察、政府部门执行公务的车辆要进入小区,应要求出示证件,并检查核实。

4.6对所有进入小区的车辆进行登记。

4.7登记后的车辆予以放行。但所有货车、摩托车在非规定时间内一律不准进入小区。

4.8车辆离开小区时,应详细记录车辆离开的时间及相关事宜。

5.0车辆管理流程图

(略)

小区车辆管理制度5

1、小区停车场实行日夜24小时值班制度,由小区秩序维护员负责管理,车辆可以随时进出、停放。

2、本小区停车场实行有偿使用,车主须凭车辆进出小区的磁卡(月卡或一次性卡)进入停车场。

3、车辆进入:车辆进入停车场应一停二慢,必须服从管理员的指挥和安排,取得管理员同意后方可进入。

4、车辆停放:车辆停放时必须服从管理员指挥,注意前后左右车辆的安全,在规定位置上停放,并与周围车辆保持适当距离,不得对其他车辆的进出和其他车位的使用造成阻碍,车主必须锁好车门,调整好防盗系统至警备状态,车内贵重物品须随身带走,车主停好车辆后须立即离开停车场,不得在他人车辆旁停留。管理员应指挥车辆停放,查看车辆有无上锁,有无外部破损,应通知车主并登记,不服从指挥、乱停放车辆的按照交通乱停放车辆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停车场车位分固定车位和非固定车位,车主按类使用车位。

5、驶离:车辆驶离停车场时应注意周围车辆的安全,缓慢驶离,并在出口处向管理员交回停车牌,管理员核对牌号相符,收回停车牌、收取停车费后方可驶离。

6、管理员值班期间应认真负责,热情服务,不得会客、喝酒、睡觉,不得离开,不得让亲朋好友和其他无关人员进入停车场,严格核对驶离车辆的牌号,对车主的合理要求应给予满足。管理员交接班时应办理交接手续,核实停车场车辆内登记记录相符,并列签字交接。

7、停车场内不得试刹车、练习车、修理车辆,禁止装载有毒、易燃、易爆物品和其他危险品的车辆停放。

小区车辆管理制度6

一、小区机动车辆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小区机动车辆的管理,充分利用和合理配置停车资源,确保车辆遵章行驶、有序停放,创造一个优美、宁静的环境,特制定本规定:

1、小区设定专职车辆管理员,对小区业主(使用人)的车辆实施全面管理,建立详细的车辆管理档案(含:业主或使用人姓名、房号、车辆型号、车牌号、车辆颜色、联系电话等),对登记备案的业主(使用人)车辆,由小区物业服务中心发给出入大门通行证,通行证每换发一次。

2、小区机动车辆泊位分为地下车库、地面车库、地下车位和地面车位。对已出售给业主(使用人)的车库或车位,小区物业服务中心每月向其收取管理费;对无出售或不能出售的车位,实行有偿租用,地下车库或车位的月租费,根据市场价核定,不另收管理费;地面停车位的收费标准参照《杭州市区住宅小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执行,即:住宅小区业主(使用人)停放的私家小型客货车包月费每辆100元整、住宅小区业主(使用人)停放的公车包月费每辆150元整,不另收管理费;对在小区临时停车不超过1小时的,免收停车服务费。超过1小时的,每辆每4小时2元整,不足4小时按4小时计算。每天(连续24小时)停车服务费,每辆超过6元的,按6元收取。对长期租用车位的业主(使用人),小区管理处应每年与其签订一次租用合同。

3、对已出租的车位,小区物业服务中心负责做出已出租的标识,并设有专人管理,阻止和劝解其它车辆占用此车位。地面可出租的车位,优先出租给就近居住的业主,如就近业主不租,可租赁给其他业主。

4、已购置车库的业主,应自觉将车辆停入库内;临时进入小区的机动车辆,应按车管员指定的地点停放;所有车辆均不得在小区道路上随意停放;尤其禁止车辆在道路交叉口停放。对外来临时进入小区的车辆,执勤门岗应做好询问登记工作,发放临时出入证,必要时还应及时与业主取得联系,在征得业主同意后方可进入。

5、拥有车库的业主(使用人)在车辆入库后,应及时关闭车库门;停放在停车场的车辆,业主(使用人)离开后,须及时关闭车门、车窗,不要将贵重物品遗留在车内。车管员和保安员如发现车辆门、窗未关好,应及时通知车主,以防止车内物品失窃。停车场仅提供停车场地,并要求车管员和保安员加强巡视检查,如出现车辆丢失或车内物品被窃,应积极配合车主查找并提供其它帮助,但不负赔偿责任。

6、对业主(使用人)的车辆,车辆管理员应坚持对其车辆的门、窗及外表状况实行日常检查和每月大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实施,并做好必要的记录,发现问题应及时告知业主(使用人)。

7、小区道路和停车场严禁学习驾驶、试车,不得无故使用车载报警器,严禁随意鸣喇叭。

8、对进入小区载有业主的出租车须换证通行,对载有外来人员的出租车应谢绝入内。夜间22:00后,谢绝出租车进入小区。

9、对从小区驶出并携带较贵重或大量物品的非业主车辆,执勤门岗有权进行检查或要求做出说明。

10、大型货车、客车原则上不容许随意进入小区,如遇特殊情况需进入,因提前申请并征得小区物业服务中心的同意。

11、小区应设立机动车辆行驶标识,包括:行驶方向、行驶路线、限速、限高、禁鸣、禁烟火等,业主(使用人)须遵章执行,出入大门应各行其道或先出后进。

12、车辆管理员和保安巡视员应确保行驶通道和消防通道的畅通,要做到管理有序,无乱停、乱放车辆的现象。对随意乱停或侵占已购(租)车库、车位业主利益的车辆,实行广大业主舆论监督、保安管制和社区交警共同管理的方法进行。

13、对所有进出小区的非业主车辆和出租车实行凭车辆出入卡进出,执勤门岗必需在卡上注明车辆进出的时间、车牌号、所访业主姓名、执勤门岗姓名,并应妥善保管好出入卡,不得丢失。

二、摩托车和非机动车的管理

1、小区如设有停车棚,应作好明显标记。存放车辆的业主(住户)必须按规定有序地停放车辆。

2、自行车出入小区大门时须下车推行。

3、外来人员的摩托车和自行车原则上不得进入小区。

4、小区治安巡逻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发现车辆停放不整齐要及时整理。

5、业主自行车不得停放在单元楼道内。

三、地下车库(位)管理规定

为确保地下车库交通安全、道路畅通,车辆遵章行使、有序停放,特制定本规定:

1、严格遵守市交通管理规定,遵守各项车辆管理制度,确保“安全第一”的原则。

2、车库通道内禁止停放任何车辆。

3、车库通道、消防通道内禁止堆放任何杂物,确保车库通道和消防通道畅通。

4、车库内必须配备各种安全设施和标志、配备消防器材。

5、禁止把任何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带入地下车库。

6、禁止任何外来车辆、闲杂人员进入地下车库。

7、严禁任何货车、卡车、大型车辆进入地下车库。

8、车辆出入地下车库时,必须按规定的指示标识行使。

9、车辆进入地下车库后,必须停放到自己的车库(位)内,严禁占道停放,私占他人车库(位),严禁压线停放。

10、车库内禁止鸣喇叭,限速行使,遵守车库停车标识,禁止涂改或覆盖车库内原有停车的标识和号码。

11、车辆进入地下车库停放后,必须关好车辆和车库门窗。

12、严禁在车库内清扫、清洗车辆及进行车辆维修、保养工作。

13、定时对车库进行清扫,定时打开车库内风机进行通风换气。

14、定时对车库进行巡逻检查,对停放不到位、占道停放等车辆进行纠正。

15、因过失损坏他人车辆、公共设施等行为的,责任人应照价赔偿。

小区车辆管理制度7

为切实加强小区物业管理,维护业主生活秩序,确保小区各种车辆进出停放有序和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一、各种车辆指业主自行购置的机动车、摩托车、自行车和业主临时带回的机动车需要停放小区并委托管理的过夜车辆。

二、物业管理车辆的职责范围:凡属小区业主需要长期和临时停放的各种车辆,只要小区条件允许(停车有泊位),小区物业管理人员均应积极协调,尽量给予安排,最大限度为业主提供方便。

三、业主要充分理解小区条件受限的客观实际,支持配合小区车辆的停放管理工作。

四、进入小区的各种机动车辆均应按规定的行驶路线限速行驶,不得逆行,不得挤占人行道、绿地,不得在小区内按喇叭等,影响住户休息;不得在停车场和小区范围内洗车、修车及清扫车上的杂物,人为制造垃圾影响环境。

五、停放车辆,要注意行人,小孩玩耍的意外,保持车辆前后左右的距离以防撞碰;自觉在规定的车位整齐停放并确保不影响其他车辆、行人通过。

六、车辆停放后,驾驶员必须锁好车门,将防盗系统调至警备状态,车内不得存放贵重物品和危险物品,否则发生问题,后果均由业主自负。

七、业主的摩托车、自行车统一到指定地点(车棚、位)停放时,应主动到物业公司(看车点)办理车辆登记手续(包括车名、新旧、户主等),即时领取停车牌。车辆进出、停放均需出示停车牌,否则发生丢失物业公司不予负责。

八、确因没有机动车位时,物业人员应做耐心解释,劝其自行安排车辆停放。对不听劝阻者,造成车辆丢失、损坏等问题物业公司概不负责。

九、物业人员在小区的.工作受物业公司领导,受业主的监督,并定期给予打分,对不称职且给业主造成应由物业人员负责的责任,物业公司有权给予罚款,造成严重损失的解除其合同。

十、凡由物业公司安排在小区内停放的车辆,业主每月应向物业公司交纳一定费用,机动车每个车位每天 2元,摩托车每月每车 6元、自行车每月每车 3元。所收费用用以解决服务人员的工资和夜间生活补助。

十一、各种车辆的服务费每月初由物业公司统一派人收取,并出具正式收据,看车点的工作人员不得擅自收费。

十二、各小区的停车位,由所在地的物业公司与业主协商共同划定,确需规划车棚的由物业公司拟制计划、方案,由业主主管部门和XX物业总公司审批后修建。

小区车辆管理制度8

为了加强小区管理和交通秩序特制定车辆停放管理制度。

1、凡本小区有车辆的业主,请主动到门卫室登记、领牌(车牌押金10元),凭牌出入。

2、外来车辆进出小区时,保安员对其必须进行登记、发临时停放牌,凭其出入小区。

3、车辆应按小区相关规定的要求停放于规定位置。

4、车辆停放好后,拉好手闸,关好车窗门,锁好防盗锁,避免使用带报警音的防盗锁,车内请勿存放现金及其它贵重物品。

5、停车时,应按小区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及现场的标识行车,车速小于10公里/小时,禁止鸣笛。

6、小区内禁止修理车辆、洗车、试刹车、学习驾驶等有安全隐患及影响本小区环境卫生的活动。

7、请勿将有可能对其他车辆或人员构成危险的车辆停泊于停小区内。

8、禁止无牌摩托车进入,业户及访客摩托车、自行车请于指定位置存放,并锁好防盗锁。

9、凡进入车场内和车库内的车辆严禁载放易燃、易爆、剧毒、及各种腐蚀性物品,因此而发生意外事故,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10、进入小区内的车辆必须执行车辆停放管理制度,违者拒停。

小区车辆管理制度9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小区机动车的停放与行驶,维护小区环境,保障小区内各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区域机动车停放管理暂行规定>和<浦东新区住宅物业管理区域机动车停放收费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小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由金桥湾清水苑小区(以下简称:小区)业主大会讨论通过,委托小区物业公司组织实施。

物业公司对车辆的管理是履行<物业管理合同>,小区内所有车辆使用人应接受物业公司车辆管理人员(以下简称:车管员)的行驶管理与停放引导。

第三条小区车位实行有偿使用,车辆使用人在小区泊车应交纳停车费。小区车辆管理制度。停车费收入归小区全体业主共有。物业公司应有专人进行停车费管理,公开账目,并定期结算与公示收支情况。根据维修基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停车费收入在扣除车辆管理成本和业主大会授权使用的费用后的结余部分纳入小区维修基金账户,每年一次分摊到业主账户。欠缴或侵占停车费是损害全体业主利益的行为。

第四条将小区业主共有的停车位供车辆使用人停车的行为关系,不含有对车辆保管的义务与责任。提供良好的停车条件,营造有序的活动场所是小区各方共同努力的目标。

车辆进出管理

第五条小区安装停车场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实行车辆智能化管理。小区车辆管理制度。所有车辆进出小区必须持清水苑小区车辆ic卡(以下简称:ic卡)刷卡通行。车辆在通过大门道闸时必须一车一杆逐一进出,不得尾随前车冲卡。

第六条ic卡分为月卡、充值卡和临时卡三种。实行一车一卡制。ic卡不得转让或一卡多车。车卡不一致的车辆不准进出小区。

第七条月卡仅限小区居民及小区内单位工作人员持有,申办车位登记手续时领取,在有效期内使用。

第八条实行来访车辆登记制度。来访车辆应登记后领取临时卡,刷卡进入。驶离时在小区出口处验卡后交卡付费。小区居民和单位也可以选择使用充值卡,以免每次现金缴费验卡和进入登记的麻烦。固定车位车主不得使用充值卡。来访车辆当天再次进出小区凭缴费收据免缴费。

第九条前来小区执行公务的警车等车辆后出入小区可免缴费。

第十条领取月卡和充值卡需缴押金20元,无卡或ic卡遗失、超期和损坏的车辆无法进出小区,应及时办理相关手续。ic卡遗失、损坏应支付损失费30元。

第十一条非小区居民接送幼儿园入托幼儿的车辆不能进入小区。各类大中型车辆,装载有毒、易爆易燃等物品的车辆不经允许禁止进入小区。

第十二条小区车位满位,车管员应及时告示并拒绝其他外来车辆进入小区。

车辆行驶管理

第十三条小区主干道实行单向行驶。长岛路北大门为进口,只进不出;台儿庄路西大门为出口,只出不进。司机必须依照交通标识的指示路线行驶,不得逆向而行。

第十四条为了保持小区的安宁,小区内车辆不准鸣喇叭;晚间行车禁止使用远光灯;小区道路上不得试刹车、练习驾车、修理或清洗车辆等。

第十五条进出小区内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5公里。

车辆停放管理

第十六条车位的设置。停车位分为固定车位与临时车位二种,统一编号。固定车位标有车牌号,供小区居民和单位工作人员停车。临时车位无车牌号标志,主要供外来车辆停车。

第十七条车辆的停放。小区车辆必须停放在指定的固定车位或临时停车位内。未经车管员同意,来访车辆不得占用固定车位。车位内不得停放自行车、电动车或堆放其他物品。

第十八条车位的申请。无欠费记录的车辆使有人,小区居民可持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车辆行驶证或购车发票等到物业公司办理固定车位申请登记手续;小区内单位工作人员持工作证或单位证明、车辆行驶证或购车发票办理固定车位申请登记手续。

按登记先后顺序,先到先得原则安排车位。每套住宅居民只能拥有一个固定车位。对确需第二个固定车位的居民户,经批准后可以申请登记,按第二个固定车位的停车费标准缴费。但无车位居民应优先考虑。

第十九条车位的登记。车位申请确认后,车位使用人应及时办理登记手续:签订车辆停放协议,缴费,领取停车证(置于车辆挡风玻璃右侧内)与ic卡。手续办理不完备不能领取停车证与ic卡,也不得使用固定车位。

第二十条车位的变更。变更固定车位使用人仅限本户居住人,经物业公司同意后并按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第二十一条车位的退还。车位为全体业主的共有资源,业主产权转让、租赁户更变等,应及时到管理处办理退还手续,不得擅自转让车位。一旦发现,将收回原使用车位并取消双方车位申请资格。车位退还后如再次申请须另行申请登记。

小区车辆管理制度10

公司小区车辆管理规定

为维护小区交通秩序,保障车辆、行人安全,确保居民正常的生活秩序,特制定本规定:

一、遵守交通管理规定,爱护小区的道路、公用设施,不乱停放车辆,外来车辆未经允许不得驶入。

二、内部车辆出入小区要出示出入证,外部车辆(含机动车、家用车、板车、小货车)不得随意出入小区,特殊情况需进入,司机应配合门岗填写临时出入证。

三、严禁在小区主干道、消防通道(门岗至办公楼、办公楼至明志小学西门)停放车辆。

四、车辆进入小区,司机必须减速慢行,机动车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摩托车时速不得超过20公里,禁止鸣喇叭,注意往来车辆及行人安全,严禁超车。

五、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剧毒及各种腐蚀性等物品的车辆进入小区。

六、出租车不得驶入小区,遇有乘载老、弱、病、残及携带过重物品,视情况放行,但必须及时离开。

七、车辆载货驶防离小区,必须有相应证明,属贵重物品,大件物品或搬家物品,必须由住户到值班室办理手续,方可放行。

八、除执行任务的车辆(消防车、警车、救护车)外,其他车辆一律按本制度执行。

小区车辆管理整改方案

从6月1日大门值班室正式运行以来,在小区治安车辆管理等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如:

1、门卫实行24小时值班,社区分管领导及保卫部不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小区治安状况明显好转。

2、车辆由分管领导牵头,保卫部门配合门卫值班人员对进出小区主干道乱停乱放现象进行了彻底的整顿,确保了道路的畅通,减少了安全隐患。

3、对19#楼与20#楼之间的进出通道,摆摊设点现象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不间断的清理,彻底杜绝了小区进出通道及其他地方出现摆摊设点,大大方便了广大居民的出行。

4、在进出小区主干道设置六处减速缓冲带,限速标志2块。

5、在有关部门的协调下,经过与黄家村的多次沟通,终于在小区后门(与黄家村结合部)安装了铁门,并规定了开、关铁门的时间,从而为小区实行封闭式管理创造了条件。

在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1、进出小区车辆不限速行驶,特别是那些到汽修厂及接送上学学生的外来车辆畅行无阻,乱鸣喇叭,严重影响居民特别是那些退休老同志的正常生活秩序。2、在原加工厂开办汽车修理厂,24小时都有车辆进出,但又属湘核建新余分公司管理,很难协调。3、明志小学西门设在小区,每天接送学生的汽车、

摩托车大量进出,存在诸多安全隐患。

小区车辆管理整改措施:

一、增设门岗值班人员,24小时值班,每人每天值班8小时。

二、在大门口设置电动横杆,由值班人员控制,车辆不得随意进出。

三、跟湘核建新余分公司协商:1、如何加强汽修厂车辆进出的管理。2、是否可在加工厂闲置空地修建大型停车场,为下一步实行收费停车做准备。

四、对小区业主车辆统一登记造册,发出入证,外来车辆禁止随意进出,特殊情况需进入,需办理登记手续。

五、完善小区车辆管理制度,并在大门口、主干道等显眼位置制作宣传板。

六、在球场周围,1号楼与6号楼之间,6号楼后等空地设置停车区域,方便小区业主停车。

七、由保卫部牵头,门岗保安员配合对进入小区车辆超速行驶,乱鸣喇叭,乱停乱放等现象进行为期一个月的专项整顿。

八、加强与明志小学沟通,学生尽量不要由西门(小区内)进出,如学生确需进入,接送学生的车辆不得进入小区。

九、待条件成熟,对外来车辆实行收费管理。

小区车辆管理制度11

1、机动车车辆实行一车一卡制,凭卡进入,按位停放;

2、无购买车位车辆原则上不准驶入小区;

3、进入小区的机动车辆一律按车辆指定的位置停放,严禁在小区的消防通道、单元门口、人行便道、主干道等地方停放;

4、进入小区内车辆禁止鸣喇叭,夜间禁止开远光灯,小区限制速度5公里/小时;

5、执行公务的警车、消防、救护等公务车辆免于登记,个别接送老弱病残人员登记后方可以驶入,不得长时间停留、占用他人车位;

6、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的车辆进入小区,货车、大型客车不得进入小区;

7、业主装修拉运材料、搬家、运送货物的车辆,经登记核实后,由物业人员指定车辆停放地点,装卸后立即离开;

8、驾驶员离开车辆时,请检查门窗是否关好,请不要在车内存放贵重物品;

9、对不按规定进入、停放的车辆,物业公司有权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劝阻、警告、报警处理。

小区车辆管理制度12

任何进入或使用本小区停车场之人士,须严格遵守下列停车场制度:

车辆进出车场时,外来车辆必须进行登记(录),并由车主及管理员对登录内容核实。

车辆应按管理员的要求停放于规定位置。

车辆停放好以后,拉好手闸,关好车窗门,锁好防盗锁,避免使用带报警音的防盗锁,车内请勿存放现金及其它贵重物品。

车场应按管理员的要求及现场的标识行车,车速小于 10公里/小时,禁止鸣笛。

场内禁止修理车辆、洗车、试刹车、学习驾驶等有安全隐患及影响现场卫生的活动。

请勿将有可能对其他车辆或人士构成危险的车辆停泊于停车场内。

小区车辆管理制度13

一.遵守交通管理规定,爱护小区的道路、公用设施,不乱停放车辆,外来车辆未经允许不得驶入。

二.内部车辆出入小区凭证出入,外部车辆出去小区时,司机应配合门岗进行核实登记试行临时收费管理,由值班员履行登记手续。

三.小区内车辆行驶停放要服从管理人员指挥,停放时注意前后左右车辆安全,在规定位置停放。

四.非业主车辆在停放小区过夜时,若临时滞留必须停放按照公司临时或过夜收费标准进行收费。

五.严禁在人行道上、车行道、消防通道上停放车辆。(机动和临时车辆只能停放在指定位置,非机动车辆必须放在指定的停车场)

六.非机动车辆必须按规定的位置停放,严禁在消防通道及楼宇内随意停放。

七.凡因不遵守车辆停放规定而造成车辆损伤,后果自负。

八.车辆进入小区,司机必须减速行驶,禁止鸣喇叭,注意往来车辆及行人安全。机动车辆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严禁超车。

九.停放好车辆后,必须锁好车门,调好防盗系统警备状态,车内贵重物品须随身带走。

十.进入车辆禁止携带易燃、易爆、剧毒及各种腐蚀性等物品。

十一.不准碾压绿化土地,不准损坏路牌和各类标识,不准损坏路面及公用设施。

十二.出租车不得行驶入小区,遇有承载老、弱、病、残、孕及携带儿童或携带过重物品及特殊情况(遇大雨或冰雹大雪时)的。视情况可等级放行,但必须及时驶离开,不得在小区内等候载客。

十三.车辆带货驶离小区,必须有相应证明,属贵重、大件物品或搬家物品,必须由住户到管理处办理有关物资放行手续,方可放行。

十四.除执行任务的车辆(消防车、警车、救护车、供电、供水、供气、有线、等公司)外,其它车辆一律按本制度执行。

小区车辆管理制度14

一、遵守交通管理规定,爱护小区的道路、公用设施,不乱停放车辆。外来车辆未经允许不得驶入。

二、小区内车辆行驶停放要服从管理人员指挥,注意前后左右车辆安全,在规定位置停放。

三、非业主车辆不得在停放在小区过夜,若临时滞留必须停放在车棚内指定位置。

四、非机动车辆必须按规定的位置停放,严禁在消防通道及楼宇内随意停放。

五、凡因不遵守车辆停放规定而造成车辆损伤或遗失,后果自负。

六、内部车辆出入小区要出示出入证,外部车辆出入小区时,司机需要自觉出示行驶证,由值班员履行登记手续。

七、车辆进入小区,司机必须减速行驶,禁止鸣喇叭,注意往来车辆及行人安全。

八、机动车辆要本区行驶,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摩托车时速不得超过10公里,严禁超车。

九、停放好车辆后,必须锁好车门,调好防盗系统警备状态,车内贵重物品须随身带走。

十、进入车辆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剧毒及各种腐蚀性物品。

十一、不准在小区内任何场所试车,修车、练车。

十二、不准碾压绿化土地,不准损坏路牌和各类标识,不准损坏路面及公用设施。

十三、不准在人行道上、车行道、消防通道上停放车辆(机动和临时车辆只能停放在指定位置,非机动车辆必须放在自己的停车场)。

十四、出租车接送小区住户,上下客后必须马上驶离,不得在小区内招揽客人。出租车司机属来访客人,必须正常办理探访手续。

十五、车辆带货驶离小区,必须有相应证明,属贵重、大件物品或搬家物品,必须由住户到管理处办理有关物资放行手续,方可放行。

十六、除执行任务的车辆(消防车、警车、救护车)外,其它车辆一律按本制度实行。

小区车辆管理制度15

为维护小区交通秩序,保障车辆、行人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遵守交通管理规定,爱护小区的道路、公用设施,不乱停放车辆。外来车辆未经允许不得驶入。

二、小区内车辆行驶停放要服从管理人员指挥,注意前后左右车辆安全,在规定位置停放。

三、非机动车辆必须按规定的位置停放,严禁在消防通道及楼宇内随意停放。

四、凡因不遵守车辆停放规定而造成车辆损伤或遗失,后果自负。

五、车辆进入小区,司机必须减速行驶,禁止鸣喇叭,注意往来车辆及行人安全。

六、机动车辆要本区行驶,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摩托车时速不得超过20公里,严禁超车。

七、停放好车辆后,必须锁好车门,调好防盗系统警备状态,车内贵重物品须随身带走。

八、进入车辆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剧毒及各种腐蚀性物品。

九、不准碾压绿化土地,不准损坏路牌和各类标识,不准损坏路面及公用设施。

6.厨房考勤制度(03版)1 篇六

1.上班时间

*暂定为:10:00——14:0017:00——21:00

2.打卡规定

*员工须依照安排的班次上下班,如需变更班次,请先征得部门负责人允许; *除总经理外,所有员工上、下班都须打卡;

*上下班打卡时间以电脑记录为准;

*上下班忘记或未能打卡,但能证明的,须当日或次日向部门负责人说明理由并提出书面报告,经部门负责人核实后签字同意,到签到处补签。三次未打卡将视为迟到一次。未履行相应手续者按旷工处罚;

*不许代替他人打卡,如有发现,代打卡者及持卡本人将受到旷工一次的纪律处分; *工卡遗失或损坏,须立即通知所在部门负责人及行政人事部,经批准后及时办理补发新卡手续。新卡补卡费为5元/张。

*如因病事假、公务、外勤等特殊原因未能打卡,应向所在分部门负责人说明情况,并填写《休假单》;因加班原因造成电脑考勤不符合的,经部门负责人核实确定,安排并做好详细记录,后签字交行政人事部,否则按旷工处理。

3.考勤规定

*员工应自觉遵守公司的考勤制度。准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和旷工,部门如实记录实际上岗和离岗时间。员工的增资、提职及福利等与出勤率有密切关系。

*员工到岗前应安排充分的时间更换制服,以便准时到达工作岗位报到。

*员工因病、有事或休假,应按照公司《员工手册》规定办理请假手续。

*员工在工作时间内,不得擅离职守,临时有事外出,应事先征得部门负责人的批准。如需调换班次,必须事先征得部门负责人的同意。擅自离岗或私下调班,按旷工处理。

*员工最迟于次日报请部门负责人审查签字。部门负责人出差在外的,报请上一级领导签字确认;

*部门经理以上外出需经总经理批准方可离开,否则作早退处理,若因私事临时外出,依时间按事假处理。返回公司后应立即到行政人事部登记返回时间。

*每月1日前各部门需将前月员工考勤表核对后连同《休假单》一并上交行政人事部; *电脑考勤记录和考勤报表将作为工资表制作的最终依据,一经交到行政人事部,各部门

无权更改或补充。

4.迟到、早退

所有员工都应根据公司规定按时上、下班,上、下班时间以部门签到为准,并以打卡记录作为参考。公司规定,打卡仅作为劳动纪律考核记录,不作为工作报酬依据,只有在完成岗位规定工作任务的有效工作时间才能作为取酬依据。

* 迟到十分钟以内,将以迟到过失一次记录,并以10元作为处罚;

* 迟到十(含)分钟以上三十分钟以内,按事假半天处理;

* 迟到三十(含)分钟以上,将按旷工一天作为处罚;

* 每月迟到3 次以上,将按事假一天记录;

* 未经批准的早退处罚与迟到处罚相同。

5.旷工

* 未按规定履行各类请、销假手续或请假未准不出勤者,视为旷工;

* 假期期满后不上班,又不按规定办理续假手续或续假未被批准不出勤者,视为旷工; * 未经批准,上班时间三十分钟以后到达工作岗位的,在下班时间前三十分钟离开工作岗位的(因公除外),以及其他无故不到岗者,均视为旷工;

* 未经批准在工作时间从事与本岗位无关活动2个小时以上者,视为旷工;

* 利用不正当手段骗取假期休息者,视为旷工;

* 公司按规定分配员工工作或调整工作岗位,未按规定时间报到或超过调动手续规定的时间,且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岗工作者,视为旷工;

* 旷工1天,扣日常工资的3倍工资。

厨房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1、着装不整洁,上班不戴帽,扣子不整齐,不能穿拖鞋,不准头发长过耳朵,不能留长

指甲。第一次警告,第二次扣10元。

2、上下班未走员工通道,扣10元/次。

3、在工作区域和禁止吸烟的时段吸烟,扣20元/次。

4、随意串岗、离岗,扣10元/次。

5、打架斗殴,扣200元/次,情节严重者除名。

6、上班时间内看书、看报、玩手机和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扣20元/次。

7、随地吐痰、乱扔垃圾,扣5元/次。

8、偷吃东西,扣50元/次,情节严重者除名。

9、上班时间内嬉戏、打闹,扣10元/次。10、11、12、13、14、15、不服从上级的工作安排,顶撞上司,扣50元/次,情节严重者除名。机械设备没有做到谁用谁清洗,扣50元/次。收市后不关水、电、气,不节约能源者,扣50元/次。菜品出现质量问题或因工作大意造成菜品质量问题者,按该菜品成本价赔偿。随意浪费原材料,不注意回收边角余料,扣50元/次。员工及主管使用客用卫生间,扣20元/次。

16、厨房员工在下班后无故进入营业区域,违者扣10元/次。

17、不按工作程序操作,扣50元/次。

18、上班时间接打私人电话需要请示行政总厨或副总厨,违者扣10元/次。

19、上班时间去厕所不准超过15分种,违者扣10元/次。

20、如各部门主管发现自己本部门员工违规不执行处罚一律由主管双倍罚款。

21、使用过的物品,没有及时归类放好,扣10元/次。

22、个人工作区域内的卫生,需随时保持干净、整洁,没有保持者扣10元/次。

23、所有的用具都不能在地上拖着走,只能抬,违者扣10元次。

由未说明之处以当时管理标准执行

例会制度

1、每天下午17:00点全体厨房员工,开餐前会议总结前一天的工作情况,布置当晚工作情况。

2、每周星期二下午14:00点,总厨负责主持每周例会,总结上周厨房的整体工作情况,布置下周的工作内容,如遇总厨出差由主管代为主持。

3、未经例会主持人同意不得不参加或迟到、早退,违者处罚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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