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工程总论(9篇)
1.交通工程总论 篇一
建设工程法律法规总论论述题
本试题算选修课12学时城市规划的作用和任务?工程勘察设计法规的概念和调整对象?建筑市场的主客体是什么?建筑市场法规的作用?工程建设监理单位甲级资质的标准是什么?加强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执法的基本要求?住宅产业化发展的指导思想?
72003年,山东省建设厅制定了《山东省建设厅立法工作规定》,其中规定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程序有哪些?
8、建设工程审批程序有哪几个步骤?
9、勘察设计单位的哪些质量行为应承担法律责任?
10、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审查机构的监督检查,应该检查哪些内容?
11、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12、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应注意哪几个问题?
2.交通工程总论 篇二
一、高职德育应有的职业特点
江泽民同志在“十四大”报告中明确指出:“熟练技术工人是经济建设不可缺少的人才。未来的十年是我国经济发展和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时期, 要全面实现我国国民经济发展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要求, 必须有一支高素质、高技能的工人队伍。”在新的历史条件下, 胡锦涛同志全面论述了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 这对于加强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 形成良好社会风尚, 提高公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 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加快高素质、高技能工作队伍的培养, 是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实现“两个根本性转变”的一项重要保证。在科学技术向现实生产力转化过程中, 不仅需要科学家、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也需要大批熟练技术工人。工人阶级既是社会物资财富的直接创造者, 也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建设者。工人阶级队伍思想道德、文化素质和技能水平的高低, 直接影响着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进程。
高职教育特点体现了素质和技能性, 是培养有职业道德和高技能青年生产者的重要途径。然而, 高尚的职业道德是不会自发地形成的, 必须依靠教育, 从外部系统地进行灌输, 长期地进行培养。因此, 我们就要抓住高职德育契机。首先, 阐明职业道德的理论、本质、特性、作用, 揭示职业道德的形成、发展、原则、规范;同时, 还要讲述职业道德的具体内容和要求。使广大学生在校期间逐步树立职业思想, 明确职业责任, 掌握职业技能, 遵守职业纪律, 一旦进入职业活动时才能自觉地恪守职业道德以符合社会主义主人翁的伦理道德要求的思想感情、态度、作风及行为去待人处事和完成本职工作, 使每个人能做的工作都能让人民满意。这样, 就可以影响社会, 建立起良好的社会风气。
二、高职德育应有鲜明的时代性特点
当今的中国正在实施科教兴国的伟大战略。强烈的时代信息, 无不告诉我们必须审时度势, 加快形成和兴起符合高职特点的德育工作, 即有利于改革开放, 又有利于建立新型的人际关系, 还有利于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修养和职业道德水准的提高, 更有利于科学文化素质和能力素质提高的高职教育。再也不能停留在以往那种上节课、开几次会、做个报告、看场电影、考试制裁的水平上。而应利用一切可以传播思想、文化、道德修养的组织条件和物质技术条件, 加强马克思主义政治和思想道德修养课的教育、良好的党员教育、电视、录像、电影、广播、图书、报刊、杂志、图片画展以及演讲、座谈、竞赛、音乐、舞蹈等多侧面现代化启迪人的宣传教育手段, 使学生在形象化活动中全方位了解社会, 认识生活, 把握时代脉搏。
三、高职德育应有突出的社会性特点
高职是一个与社会有着广泛联系、由多种因素合力建成的社会单位。因此, 高职德育工作一方面在思想建设上应有社会性, 在方式方法上要与全社会的精神文明建设产生协调性;另一方面, 在德育组成结构的辅助力量上, 更注重合力, 组成“齐抓共管”的完整阵容。
由于高职德育是一种社会实践性和能动性很强的活动, 它不仅受到学生对德育要求的制约, 而且受到世俗格局的影响。因此, 这就决定了高职德育在活动范围和规模上, 仅仅限于校内是不够的, 必须坚持对社会的把握。利用方便的地理条件, 尽可能帮助带领他们更多走上社会, 展开参观、调查、访问、游览、联欢、对话等活动, 充分调动他们的兴奋点, 自觉增强自我忍让和价值观念, 把人生设计的坐标校正在社会需求的基点上。
四、高职德育应有高雅的多样性特点
多样性是高职德育的重要特点, 体现了开放型、社会性的态势。高职院校是一个较高层次的知识分子聚居的场所, 这个特殊环境中的人们的各方面素质都有一定代表性, 并处于一个较高的层次状态。他们希望的是热情奔放、高雅富裕的精神生活, 忌惮单调和“苦修苦练”的苛刻生活。由于学生知识渐趋专业、精力旺盛、接触社会面广, 普遍养成了重现实轻教学的特点。因此, 我们务必要有目的、有组织、有层次、多形式地开展一些适合他们口味的德育活动。比如, 利用请进来走出去的办法, 将思想性、知识性、趣味性、艺术性能、竞技性活动融合为一体, 做到寓教于文, 寓教于乐。
五、高职德育应有面向世界开放性的特点
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的到来, 我们不只看到资本主义的东西越来越国际化了, 同时, 我们也应看到社会主义影响也越来越国际化了。因此, 高职的德育工作必须突破“闭关锁国”概念, 从校园这个“小天地”走向世界, 通过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中的多种经济并存形式去领略国际政治风光, 让学生主动辨析其中的劣势, 从中获得“知之越深则爱恨愈切”的客观效果。当然, 在放开的过程中, 还要处理好“吸收与扬弃”、“放与管”、“堵与通”等多方面关系, 使学生会运用比较的方法, 把握“道德自由”的真谛, 增强爱国主义情感。
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要求我们在道德评价过程中必须坚持动机效果论。如果说上述诸多方面特点的忍让是一个较好的基础奠定, 那么的德育效果还需要遵循一定的基本规律。
第一, 适应形式, 着力于树立德育工作新概念。
要树立竞争观念。优胜劣汰, 强者自由, 已经成为大势所趋世人皆知的时代潮流。不仅要求学生是这样, 高职德育工作者尤其要这样。因此, 完善奖惩制度, 实行双重激励的同时, 给予必要的物质激励;在对某种行为给予肯定和鼓励即正强化激励的同时, 也给予某种行为以否定和惩罚, 即强化激励。以双重激励感召人, 凝聚人, 才能最大限度地调动起师生的积极性。
第二, 勇于创新、开拓德育工作新途径。
德育工作要适应不断变化的新形势, 就必须要有开拓创新精神。继承创新, 两者不可偏废。中华民族有着世界上所少有的优良传统。如果我们割舍了它, 创新就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但是。传统经验固然不可能给新形式下的所有的新矛盾、新问题提供现成答案, 这就决定了必需有更多的心举措和更大的力度, 才能使德育工作不断焕发新的生机和活力。
第三, 摆正位置, 着力于建设德育工作队伍。
21世纪初, 需要一支精明强悍的德育工作队伍, 在这一点上应该重视。否则, 形式主义必然重演, 给我们继续制造许多麻烦。
总之, 高职德育工作将面临着来自方方面面的严峻挑战, 如果不能认清其自身特点和把握好基本规律, 那么, 在困难的事态面前, 高职德育工作必定会无所适从, 制约着培养目标的实现。
摘要:高职教育工作有着普通高等德育工作的共性, 但其个性不容忽视。认真研究高职德育工作的特点与规律, 使高职德育工作充满生机和活力, 势必成为高职德育工作者面临的一个崭新课题。
3.教学方法总论 篇三
对 外 汉 语
课堂教学方法总论与综合技能训练
北京语言大学 朱庆明
北京中语国际教育 第一讲
课堂教学方法总论„„„„„„„„„„„„„„„„„„„„„„1
一、奠定知识基础,培养教学能力„„„„„„„„„„„„„„„„„„1
二、了解目标原则,不断探索进取„„„„„„„„„„„„„„„„„„1
三、注重教学细节,利用课堂资源„„„„„„„„„„„„„„„„„„3
四、明确教学阶段,组织课堂教学„„„„„„„„„„„„„„„„„„4
五、了解教学流派,拓展教学思路„„„„„„„„„„„„„„„„„„4 第二讲
综合课的课堂教学
(一)„„„„„„„„„„„„„„„„„„„5
一、综合课的性质与特点„„„„„„„„„„„„„„„„„„„„„„5
二、综合课的知识与技能„„„„„„„„„„„„„„„„„„„„„„5
三、综合课的阶段划分„„„„„„„„„„„„„„„„„„„„„„„6
四、综合课的教学环节„„„„„„„„„„„„„„„„„„„„„„„7
五、综合课的教案设计„„„„„„„„„„„„„„„„„„„„„„„8
六、优秀教案范例与点评„„„„„„„„„„„„„„„„„„„„„„10
第一讲
课堂教学方法总论
一、奠定知识基础,培养教学能力
对外汉语课堂教学方法是每一位对外汉语教师的必修课,是对外汉语教学中理论与实践联系十分紧密的一门学问。要想成为一名合格的对外汉语教师,除了要具备各方面的基础知识以外,了解对外汉语课堂教学是十分重要的内容。
1、在基础知识上下足功夫
(1)首先要了解对外汉语教学的基础知识,包括对外汉语教学的理论基础、第二语言教学的各种教学法流派;
(2)了解汉语语音、词汇、语法、汉字、文化教学的特点、原则、方法以及常用技巧;
(3)了解组织实施对外汉语教学活动过程中的教材和教学对象的处理和分析、课程设置、教学设计、测试等知识;
(4)了解听力、口语、阅读、写作四种语言技能的课堂教学特点,特别是应该从理论基础、课程性质与课程特点、教学重点难点和教学方法与技巧几方面进行分析和考察。
2、在能力培养上不断提高
学习对外汉语教学方法,要努力达到下面几个主要目的:
(1)理解和掌握汉语各语言要素以及汉文化教学的特点、原则,熟悉最常见的教学方法及技巧,培养自己将汉语言、文化知识、理论与教学工作结合起来的能力;
(2)掌握如何组织和实施课堂教学的能力;
(3)针对对外汉语教学中不同课型,掌握如何以听、说、读、写四种语言技能的培养为目的,熟悉各种语言课堂教学技巧,形成语言课堂教学能力;
(4)应该尽量做到理论和实际相结合,将所学知识、理论转化为实际的教学能力,为真正的对外汉语课堂教学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了解目标原则,不断探索进取
对外汉语教学经过几代人五十多年的辛勤耕耘和不懈探索,已经在教学目标 和教学原则等诸多根本性问题上取得了广泛的共识。而作为一名对外汉语教师,不仅要了解和领会这些目标和原则,而且要能够在前人的基础上不断进行探索,使对外汉语教学事业走向深入。
1、对外汉语教学目标与教学原则
(1)对外汉语教学的总目标是培养学生准确熟练地运用汉语进行实际交际的能力;
(2)课堂教学的具体目标是培养学生听、说、读、写四会的语言能力;(3)课堂教学总的原则是“精讲多练”;
(4)课堂教学应以学生的实践活动为主体,以学生为中心,以教师为主导;(5)课堂教学步骤要贯彻“循序渐进、听说读写全面要求、阶段侧重、语文并举”的方针;
(6)在教学中注重语言习得规律和跨文化交际的因素;(7)多方面吸收国外先进的教学方法等等。
2、课堂教学中要勤于思考,不断进取
在实际课堂教学中,应该如何在每一堂课的具体教学实践中去实现上述教学目标和教学原则,需要每一位教师根据不同的情况和不同的条件灵活地加以掌握和运用。课堂教学中要学会多问几个“为什么?”:
(1)如何导入和讲解新的语言点;(2)如何处理新旧知识的衔接与过渡;(3)如何引起学生的注意和兴趣;(4)如何启发学生进行积极的思索;
(5)如何有效地进行听、说、读、写技能的训练;(6)如何丰富和扩展课堂练习的内容;(7)如何检验学生对语言难点的掌握程度;(8)如何做到让学生学用结合、学以致用等等。
这些问题都需要任课教师个人在课堂教学中采用有效的教学方法与教学技巧来加以解决。只有在具体的课堂教学实践中去探索,才能成为一名真正的合格的对外汉语教师。
三、注重教学细节,利用课堂资源
1、在课堂教学中,学会观察和分析课堂教学细节
对外汉语课堂教学,尤其是初级汉语的课堂教学,包括了语音、汉字、词汇、句子、语法、成段表达等内容,每一课书或每一节课的教学内容都应该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同时,又可以根据各个阶段不同的侧重点划分成若干个相对独立的语言点。要提高课堂教学的质量,就必须注重在课堂教学中每一个语言点的教学方法和教学技巧。
我们所说的具体的语言点,如汉语拼音的拼写规则、汉字的结构笔顺、数目字、难字的记忆、同类词、日期表达、时间词、量词、“把”字句、状语的位置、趋向补语、句子成分的替换练习等等,这些在课堂教学中一定会出现的细小的语言点,在实际的课程进行中都应该采用不同的训练方法和教学技巧来加以操练。每一位对外汉语教师,如果能够善于吸收前人的成功经验,再根据自己的经验与学生情况加以修改补充,就一定能收到良好的教学效果。
从这一点上说,作为一名合格的对外汉语教师,在把握了对外汉语教学总的教学目标和教学原则的基础上,必须对整个对外汉语教学的语法、词汇和功能情景项目做到胸中有数,力争在课堂教学中不忽略任何一个细节。
2、在课堂教学进行中,充分利用课堂教学资源(1)教学中注重板书设计
① 确定重点内容位于中心位置
② 词汇扩展和句子补充内容安排在重点内容两侧
③ 同一次课程不频繁更换板书内容,特别是中心内容(2)学会合理运用体态语言
① 体态语在对外汉语教学中的意义及运用 ② 手势在语音教学中的作用
③ 如何不用媒介语组织课堂教学(3)利用课堂资源组织好课堂教学 ① 用学生熟悉的词语进行交流 ② 用学生身边的事物做例句要素 ③ 教具的选择要合理精道
四、明确教学阶段,组织课堂教学
1、准备阶段——对外汉语课堂教学的准备(1)明确教学类型(2)分析教学对象(3)确定课程性质和课型
(4)研究和分析教材,确定教学目的、内容和基本方法(5)确定课堂教学结构(6)教案的设计和撰写
2、实施阶段——对外汉语课堂教学的组织(1)教学内容的开展与结束(2)情景教学和实景教学(3)提问和改错
3、反馈阶段——对外汉语课堂教学的回馈
(1)学生的课堂表现(2)学生的作业与练习(3)学生的测试(4)学生的课后议论
五、了解教学流派,拓展教学思路
1、语法翻译法、直接法、自觉对比法
2、听说法、视听法、自觉实践法
3、认知法、交际法
4、自然法、交际任务法
(本部分内容可以参考盛炎《语言教学原理》重庆出版社。)
第二讲
综合技能训练方法
综合课,是对外汉语教学初级阶段的主干课程,是一门集言语要素、有关的文化知识及语言知识的教学和言语技能及言语交际技能的训练为一体的实践汉语课。实践汉语课以实践性和交际性为总的教学原则,以培养学生的言语交际能力为最终目的。
一、综合课的性质与特点
综合课作为各个教学阶段的主干课程,是由它自身的性质所决定的。综合课,顾名思义,最显著的特点就是“综合”。这主要体现在综合课不仅要教授学生各项语言、文化知识,训练和培养学生各种言语技能、言语交际技能,而且要做到各项技能的综合训练。对外汉语课堂教学走的是综合课与单项技能训练课相结合的路子,这是因为,如果只以一门综合课包揽整个课堂教学,容量小,分量轻,容易使学生感到枯燥厌倦;而完全分技能教学,又难以有效地培养学生全面运用语言的能力。综合课与单项技能训练课相结合,会更好地吸收综合训练和单项训练的长处,使课堂教学更加符合第二语言教学规律。
综合课在全面讲授语言知识并对各项言语技能进行综合训练的同时,还在语音、语法、词汇、文化知识等方面为单项技能课起着铺路和搭桥的作用。可以说,综合课已经成为对外汉语课堂教学的核心和基础。还应该看到,综合课与单项技能训练课之间存在着相辅相成的关系:综合课以综合技能训练为手段,以培养学生综合运用语言的能力为目的;单项技能训练课则在综合课的基础上,突出单项技能的专门训练,使学生的各种单项技能达到更高的程度,从而推动综合语言能力的提高。
二、综合课的知识与技能
对外汉语课堂教学,要求每一位教师必须认真处理好各言语要素之间以及言语要素与言语技能之间的关系。言语要素通常是指语音、语法、词汇和汉字等。在对外汉语综合课的课堂教学中,语音、语法、汉字固然都很重要,但作为语言建筑材料的词汇在课堂教学中却有着更加重要的位置,因为,词汇教学不仅贯穿 于综合课乃至整个对外汉语课堂教学的始终,并且与听、说、读、写、译各项言语技能有着全面的联系。
对外汉语综合课的课堂教学,以听、说、读、写四项基本技能的综合训练为主要任务,以培养学生的言语交际能力为最终目的。技能训练必须以言语要素的教学为基础,离开了言语要素的教学,技能训练就毫无意义;而脱离了技能训练的言语要素教学也就失去了生命力。因此,学生应该在学习汉语的正确发音、词汇的语义和语用规则、语法的结构形式、汉字的书写方法及语段、语篇的正确表达和运用的基础上,进行大量而反复的听、说、读、写的综合练习,最终实现正常的言语交际目的。同时,还必须看到,言语要素教学与技能训练之间也存在着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关系,即,言语要素教学为技能训练在材料上提供了必要的保证,技能训练又在不断地加深和巩固对言语要素的理解和掌握。这是综合课“综合”特点的集中体现。
简言之,在对外汉语的课堂教学中,综合课以其自身的性质和特点确定了它的基础地位,没有这个基础,就很难得到各单项技能的提高;在综合课的教学中,又以言语要素的教学为基础,以技能训练为主导,二者缺一不可。综合课教学的最终目的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语言的能力,因此,在课堂教学中,必须遵循“听、说、读、写全面要求,阶段侧重”的原则。
三、综合课的阶段划分
概括起来说,综合课的教学内容实际上包括知识传授和技能训练两个方面,知识传授具体表现为言语要素(语音、语法、词汇、汉字)、有关的文化知识和语言知识的教学;技能训练则包括言语技能(听、说、读、写)与言语交际技能的培养。
综合课除按学生水平和学习阶段划分为初级、中级和高级以外,传统上一般将初级阶段综合课的课堂教学划分为三个阶段:语音阶段、语法阶段和词汇阶段。今天,人们更多地把“词汇阶段”改称作“短文阶段”,应该说,从教学形式上看,语音阶段、语法阶段和短文阶段更符合综合课课堂教学的实际情况。词汇教学不能孤立地看作是一个单独的教学阶段,实际上,它包含于各个阶段的教学之中,离开了词汇,上述三个阶段及以后各个阶段的教学都将无法进行。
综合课的中心任务是对学生进行言语技能的综合训练,培养学生综合运用语言的能力。但这并不是说在综合课的教学过程中,任何时候都对听、说、读、写这四项技能做全面的要求。在综合课教学中,必须加强听、说技能的训练,以听、说带动读、写,进而达到四项技能整体提高的目的。
四、综合课的教学环节
1、复习环节
(1)提问:就前一天或前一课的教学内容进行简单的提问,也可以针对其他方面的内容进行提问。
(2)听写:多以句子形式出现,帮助学生复习巩固前一课或前几课所学的词语、句子或语法形式。
(3)任务汇报:由学生代表按照教师的要求汇报任务完成情况(基于任务教学法的情况下)。
2、新课教学环节(1)生词教学
① 听写生词:听写当课生词,可以分词性进行听写,也可以设计位置进行听写,以便引入句型归纳环节。
② 生词认读:应该以领读后学生读为主要顺序。③ 生词讲解:简单解释重点词语。
④ 生词搭配与扩展:以新带旧,复习巩固,不断提高。(2)课文教学
① 课文教学的目标:课文既为语言教学提供了语境,又为课堂操练提供了范本,既可以让学生从中学习词语和对话,又能够帮助学生掌握汉语句式。因此,要求学生能够熟练地复述课文或根据课文内容进行必要的会话练习是课文教学的最终目标。
② 课文教学的方法:领读是课文教学必不可少的形式,学生读课文,说课文,讲故事,根据课文对话等都是课文教学常用的教学形式。
③ 课文教学的步骤(略)(3)语言点教学
① 语言点的导入:一定要在词语讲解、词语搭配与扩展或课文操练中引入语法的内容,课堂教学中尽量不孤立地进行语法讲解。
② 语言点的操练:重要的句型应该让学生进行反复的操练,以达到熟能生巧的教学目的。操练的学生可以灵活多样,情景设置或实景教学是非常重要的操练方式。
③ 语言点的归纳:综合课的语法教学可以采用各种各样的形式,其中,语法归纳教学法是最有效的教学方法。即,在学生大量操练的基础上,进行语法归纳,让学生明确语言点的重要性。
④ 语言点的练习:教材中课后练习部分会有不少配合语法想部的练习形式,诸如替换练习、完成句子、选词填空等等。让学生在词语、课文和语法学习的基础上进行语言点的练习会进一步加深和巩固他们对知识的理解。
(4)课堂活动
① 表演课文:可以分角色进行表演,以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学习积极性。也可以要求学生对课文内容进行适当的改编或再创作。
② 交际性活动:模拟真实情景进行交际性练习,从而达到学习目的。③ 任务型活动(略)
五、综合课的教案设计
由王钟华教授主编,集中了北京语言大学数十位优秀教师智慧的《对外汉语教学初级阶段课程规范》中,展示了十几篇各种课型的示范教案。在这些示范教案中,无一例外地都列出了“教案设计”这项重要的内容。概况起来看,规范的教
教案设计,除教材、教学对象基本固定外,一般应该包含如下几项内容:
1、教学内容
教学内容应该是某一课程大体内容的描述,以综合课为例,一般应该包括该课的生词数、语法点、课文及功能项目等。语法点可以进行比较具体的描述。
2、教学目的
教学目的与教学内容密切相关,主要应该描述通过该课的学习,希望使学生学会什么,掌握什么,在生词、语法、会话、功能等方面力求达到何种程度。一般来说,对外汉语初级阶段的课堂教学应该强调达到听、说、读、写四会。
3、教学要求
教学要求与教学目的密不可分,对课堂教学中学生做什么、怎么做提出比较具体的要求,例如要求学生能够利用句型进行会话,能够复述课文,能够准确书写汉字,能够提出建议,表达观点等等。
4、教学重点
教材中每一课所提供的教学内容都会有十几到几十个词语,几个语法点,一到二或三段会话,还有大量的练习。这些内容要求学生百分之百地掌握是不现实的,因此,必须确定每一次课堂教学的重点,包括重点词语,重要的语法点和交际练习等,必要时还应该找出有针对性的难点。加强教学重点难点的课堂训练,对有效提高课堂教学质量有着积极的意义。
5、教学方法
教学方法不是一成不变的,正所谓教无定法。针对不同的教学阶段、教学对象、教学形式、教学内容、教学重点难点等,应该采取相应的教学方法,如语音阶段的听说法、模仿法,语法阶段的演绎法、归纳法,短文阶段的复述法、表演法等等,殊途而同归,一切都是为了达到最终教学目标。
6、时间安排
教学时间包括广义的时间和狭义的时间两种。广义的时间安排是指教材中的某一课需要多长时间讲完,即需要几讲或几个学时;狭义的时间安排则是教案设计中十分重要的一项内容,即每一个教学环节所需要的时间,如组织教学2分钟,复习旧课8分钟,生词处理15分钟,课文讲练30分钟,语法归纳10分钟,交际练习20分钟,课堂小结与布置作业5分钟。
应该明确的是,教学时间安排只能是大概的设计,课堂教学中完全可以视具体情况进行必要的调整。
7、教学用具
教具的设计与准备,能够为课堂教学的顺利开展起到推动、促进,甚至是画龙点睛的作用。但有这样一条原则,就是一定要能够充分利用课堂已有的资源,充分利用学生手头的材料,必要时可以准备一些其他材料。我们不提倡教师上课把百货店、菜市场、水果店搬到教室里边。
8、板书设计
不少年轻教师不太重视教案设计中的板书设计,有的人甚至完全用教学课件代替板书,这是不符合对外汉语教学基本原则的。
板书一定要精心设计,哪个位置书写词语,哪个位置板书句型,什么地方是给学生的提示内容,课堂教学中补充的内容板书在哪里等等,都应该在教案中设计好。
我们强调,课堂教学一定要有板书,因为学生要通过教师的板书模仿和学习正确的汉字书写方式。
9、教学课件
近十年来,随着电脑技术的发展,越来越多的教师在课堂教学中广泛使用教学课件,这是一种非常好的现象。但必须明确的是,对外汉语教学有其自身的原则与规律,教学课件只能作为课堂教学的辅助教学手段,不能也不应该代替传统的教学方式,必要的板书不能被遗弃。应该尽力让教学课件起到事半功倍、画龙点睛的作用,而不应该走向极端。
10、教学过程
教学过程也可以称作教学环节或教学步骤,是教案的核心内容。通常情况下,教学过程包括组织教学、旧课复习、新课引入与学习、课堂小结、布置作业几个大的环节,其中,新课学习又是核心内容。
应该说,一份教案的成功与否,最关键的就在于教学过程设计得如何。教师的教学理念、教学素质、教学艺术与教学技巧等等,都能够在教学过程的设计中得到切实而充分的体现。
六、优秀教案范例与点评
1、综合课教案设计
教
材:《速成汉语初级教程——综合课本》 课
型:速成汉语综合课(B普班)教学对象:B班欧美、日韩、东南亚华裔学生 教学内容:第三十三课《她去过许多地方》 教学目的:
1、通过本课生词与重点语法项目的学习,熟练使用并交际。
2、掌握与旅行相关的常用语句。
3、在熟练掌握课文的基础上,了解与旅行有关的话题,能运用相关词语与句式表达自己的爱好,描述某种经历,加强成段训练。
教学内容:
1、45个生词
2、两段课文,要求学生能完整复述,并能表达相关话题
3、语法点:
(1)动量补语“V一次/一遍”
(2)趋向补语“V下”
(3)结果补语“V遍”
(4)就/快要„„了
(5)动态助词“过”
4、表达建议的功能 教学重点:
1、动量补语
2、就/快要„„了
3、动态助词“过”
4、重点生词:曾经、留、遍、各、关于
5、表达建议的功能
教学安排:本课分三讲,每讲100分钟 第一讲:1.复习32课
2.生词1-21
3.语言点:过
4.课文
(一)5.用“过”讲述自己的经历 第二讲:1.复习第一讲的生词
2.复习语法点“过”
3.生词22-31 4.句式:(就/快)要……了
5.课文
(二)6.交际练习:向朋友提建议 第三讲:1.复习生词、课文
(二)2.生词32-45
3.生词练习
4.自由表达:我的爱好
一次难忘的旅行
5.课后练习
教
具:PPT课件、实物、小白板 教学步骤:第 二 讲:
一、组织教学
(2分钟)
二、复习
(10分钟)
三、生词
(二)(20分钟)
四、语法
(二)(18分钟)
五、课文
(二)(45分钟)
六、课堂小结
(3分钟)
七、教学后记:
课堂教学各项活动非常顺利,气氛活跃,课文练习时间稍感紧张。
2、教案与教学点评
(1)对生词的处理:重点突出、难点讲解到位,有的利用语素把相关词汇集中在一起学习,扩大词汇量。尽力将生词在语境中给出,帮助理解与记忆。
(2)对语法的处理:语法练习尽量做到形式多样,让学生在使用中掌握。(3)对课文的处理:根据本课课文的特点以及本班实际情况决定采用什么样的练习形式,学完课文,有针对地设计了交际性练习。
(4)注重趣味性,引起学生对本课内容的好奇。各环节连贯,不给学生每个教学步骤的刻板印象,而是让他们跟着老师在不知不觉中轻松、愉快地度过100分钟。学完以后,学生清楚今天学会了什么,可以用它来说什么,怎么说。
(5)对课堂节奏的控制。100分钟的时间里精神持续高度紧张是很难做到的,对于重点、难点教师调动起学生的高度注意力,同时也为课堂注入一些轻松的成分,利用课堂上的突发状况或学生的特点创造语境,达到活跃课堂气氛的效 14 果。
4.唐诗宋词欣赏总论 篇四
一、基本理念:
“唐诗宋词欣赏”应该发挥其人文性的特点,适应当代人文科学与自然科学日益交叉渗透的发展趋势,继承祖国的优秀文化传统,培养具有较高文学素养的人才。以诗育人,在学生的道德情感教育中也起着重要的作用。
弘扬诗教,有得天独厚的优势。当今,西风劲吹,母语教育危机重重,以诗歌这种为学生喜闻乐见的文体开展生动形象的教学,有利于学生对民族文化的认同感和民族自豪感。
二、总体思路:
1、对以学唐诗宋词系统梳理:小学生过去也接触过许多唐诗宋词的名篇,但是缺乏系统性。本次鉴赏课按照唐诗、宋词两条线索帮助学生建立起较系统的相关知识体系,对以有知识以及信息梳理、更新起到极大的作用。在学习新知识的同时要激活旧知识,从诗史、词史的角度去重新审视,使新老知识从中找到相应的位置,使大量感性认识上升为理性认识。
2、以诗歌为媒介,以“高尚”与“和谐”为目标,开展道德情感教育。中国诗歌有“言志”的传统。中国历史上的大文学家、思想家和政治家都写过不少闪耀思想光辉的诗篇。唐宋更是其高峰,结合诗词教育,我们可以使学生具有爱国爱乡的感情,使之关心民生疾苦,培养他们具备仁者爱人的思想和刚正不阿的品格。同时,我们也可以学习苏轼等人潇洒旷达的人生态度,进而提高组学生的审美趣味和艺术品位。
3、继承唐宋以来的“疑古”传统。学生求知往往经历:无知——有知——怀疑——创新和朦胧——再朦胧——再清晰的过程。在学习唐诗、宋词的同时,学习宋以来的“疑古”传统,不迷信书本,不迷信老师,对文学精品也要敢于白璧求瑕,对大家、名家也要敢于找出不足。少点迷信,多点独立思考,多点标新立异,这对学生建立开拓创新意识很有好处。
4、“浅化”与“深化”相结合,“求甚解”与“不求甚解”相结合。历史诗词鉴赏均采取注释、赏析、作者介绍相结合的“浅化”模式。我们在“浅化”的同时还适当“深化”教学内容,拓宽视野,加深对课文的理解,让部分优秀学生可以开展研究性的学习,也迫使老师去贴近学术前沿。
本课程坚持以课外课内相结合,要求学生从“不求甚解”——知之较多——渐入佳境,提倡“求甚解”与“不求甚解”相结合。
5、与诗词创作相结合。唐宋诗词代表了中国传统诗词的最高水平,继承这份文学遗产,不能仅仅停留在了解字词、典故或者一般的内容分析、艺术赏析,还应该通晓诗词格律。尝试写诗填词,尝一尝创作的甘苦,既可以学会一种写作技能,更能以较为内行的眼光去鉴赏诗歌。让学生过过当诗人的瘾,也能提高他们的兴趣。
5.药理学总论小结 篇五
基本内容
第一章绪言
一、药物的概念:定义、特点
二、药理学的概念:定义、研究内容(药效学、药动学)、研究方法、性质与任务
三、发展史
四、新药研发:新药的概念、研究步骤(临床前研究、临床研究)、研究内容(临床前-药物
化学研究,药理学研究;临床-1~4期研究)
第二章药动学
一、药物的跨膜转运:转运方式(主要是简单扩散)、影响因素(分子量、脂溶性与极性、体液pH与药物pKa、膜两侧药物浓度差、扩散面积、细胞的能量代谢)
二、药物体内过程:
1.吸收:概念、影响因素(药物制剂、给药途径、)、评价参数(F、Cmax、Tmax)
2.分布:概念、影响因素(药物与血浆蛋白的结合、药物与组织的结合、特殊屏障、器官血
流量、局部pH与药物pKa)、评价参数(Vd)
3.代谢:概念、有关的酶(肝药酶、非微粒体酶的特性、药酶诱导与药酶抑制)、代谢方式
(氧化、还原、水解、结合)、代谢结果(药物活性与水溶性的改变)
4.排泄:概念、排泄途径(肾、胆道-肠肝循环、乳汁-对婴儿的影响、汗腺与唾液-颜色等)、经肾的排泄(肾小球滤过、肾小管主动分泌、影响因素)
三、药物浓度随时间的变化
1.药物的消除:概念、消除动力学(0级、1级)、消除速度评价指标(Ke、t1/
2、Cl)、消除规律(5个t1/2基本消除)
2.药物的蓄积:概念、意义、规律(恒量定时给药:5个t1/2达Css;负荷量给药:1个t1/2内达Css)、负荷量(概念、给法)
3.单次给药的C-T曲线:静脉外给药、静脉给药(一室模型、二室模型)
4.多次给药的C-T曲线:Cmax、Cmin
第三章药效学
一、药物作用
概念:药物作用、药物效应、药理效应=药物作用+药物效应
药物作用方式:吸收作用、局部作用的、直接作用、间接作用(神经-体液联系)
基本作用:调节作用(兴奋与抑制)
二、药物作用基本规律
1.选择性:概念、产生原因、意义
2.两重性:防治作用(对因、对症)
不良反应(副作用、毒性反应、后遗效应、继发效应、变态反应、特异质反应、停
药反应与反跳、耐受性与耐药性、依赖性)概念,产生原因,特点
3.量-效性:量-效关系、剂量概念(最小有效量、最小中毒量、最小致死量、极量、治疗量、常用量、安全范围)、量-效曲线(量反应量-效曲线、质反应量-效曲线)、药物评价参数:疗效(效能、效价、ED50);毒性(LD50);安全性(TI、SI、SM)
4.时-效性:潜伏期、持续期、残留期
5.构-效性
三、药物作用机制
1.非特异性机制:影响渗透压、影响pH、脂溶作用、络合作用
2.特异性机制:影响代谢(底物、酶)、影响胞膜通透性、影响体内活性物质
药物与受体:
受体:概念、特性(敏感性、特异性、可逆性、饱和性、可变性)、受体分类(G蛋白偶
联受体、离子门控型受体、有酪氨酸激酶活性的受体、胞内受体)
药物与受体的相互作用:表达式、亲和力(KD、pD2)、内在活性
作用于受体的药物分类:完全激动药、部分激动药;竞争性拮抗药(pA2)、非竞争性拮
抗药
受体学说:占领学说、速率学说、二态学说、浮动组装学说
受体的调节:增敏与脱敏;上调与下调
第四章影响药物效应的因素
一、来自药物的因素:化学结构、理化性质、制剂
二、来自机体的因素(个体差异):年龄、体重、性别、遗传、心理状态、病理状态
三、来自用药者的因素:剂量、疗程、给药途径、给药时间、给药间隔时间、联合用药与药
物相互作用(概念、相互作用的环节与机制、相互作用的结果)
重要名词概念
6.民法总论1-4章 篇六
C丙于下午在自己的房间里唱卡拉OK直到凌晨影响邻居休息的行为 D丁在自己承包的耕地上建坟的行为正确答案:B 单选题2.以民事义务人行为的方式为标准,民事义务可以分为()。A法定义务与约定义务 B本义务和附随义务 C积极义务和消极义务 D主义务与从义务正确答案:C 单选题3.以下属于民法调整的身份关系的是()。A配偶关系 B赠与关系 C借用关系
D租赁关系正确答案:A 单选题4.依照我国现行法,下列自然人中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是()。A聋子 B傻子 C瘸子
D瞎子正确答案:B 单选题5.民法调整的财产流转关系的特点是()。A非营利无偿的 B营利性有偿的
C大部分是营利的,一般是有偿的 D全部为营利性,一般为有偿的正确答案:C 单选题6.张家为其孙子张名的出生日期犯愁。其母记得是8月27日傍晚出生,医院的接生记录簿记载的是8月28日,医院的出生证上记载的是8月29日,其户口簿上记载的是8月30日。依法,张名的出生日期为()。A8月27日 B8月28日 C8月29日
D8月30日正确答案:D 单选题7.公民下落不明满()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A1年 B2年 C3年
D4年正确答案:B 单选题9.自然人的权利能力始于出生,民法对出生时间的确定以婴儿()。A全部脱离母体为准 B第一声啼哭为准
C脱离母体能独立呼吸为准 D部分脱离母体为准正确答案:C 11.下列各项中,不属于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的是()。A主体 B客体 C内容
D形式正确答案:D 单选题12.形式意义的民法是指()。A学者所著民法全书
B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法的司法解释 C法律出版社的民事法律法规汇编
D立法机关经过立法程序系统编撰的民法典正确答案:D 单选题13.对合同的内容当事人可自由协商,这体现了民法的()。A平等原则 B私法自治原则 C公平原则
D诚实信用原则正确答案:B 单选题14.下列不能成为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的是()。A塘中的鱼 B夜空中的星星 C不作为
D企业的名称权正确答案:B 单选题16.依我国《担保法》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此种责任为()。A单独责任 B按份责任 C并行的连带责任
D补充的连带责任正确答案:D 单选题17.下列社会关系中,属于民事法律关系的是()。A甲因诉讼而与法院之间形成的关系 B乙因信教而与教会之间形成的关系 C丙因存款而与银行之间形成的关系
D丁因结婚而与其妻之间形成的关系正确答案:D 单选题18.在我国监护制度适用于()。A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B精神病人
C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D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正确答案:D 单选题19.甲村公民孙某,将其户口从甲村迁出,欲落到乙村,还未落到乙村,经朋友劝说,往深圳打工。深圳打工十个月,因工地上出现事故受伤,被送往北京某大医院治疗已达1年零4个月。依法孙某应以()为住所地。A甲村 B乙村 C深圳
D北京正确答案:A 单选题21.“民法”一词来源于()。A查士丁尼《民法大全》 B《拿破仑市民法典》 C罗马法的市民法 D罗马法的万民法正确答案:C 单选题22.甲被宣告死亡后,其妻乙改嫁于丙,其后丙死亡。1年后乙确知甲仍然在世,遂向法院申请撤销对甲的死亡宣告。依我国法律,该死亡宣告撤销后,甲与乙原有的婚姻关系如何?()A自行恢复 B不得自行恢复 C经乙同意后恢复
D经甲同意后恢复正确答案:B 单选题23.可以引起民事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消灭的法律事实()。A只能是合法行为 B只能是表示行为 C只能是民事行为
D可以是合法行为也可以是违法行为正确答案:D 单选题24.以民事权利的效力范围为标准,民事权利分为()。A人身权与财产权 B绝对权与相对权 C既得权与期待权
D主权利与从权利正确答案:B 单选题26.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可以因为下列何种情形而终止?()A自然人生理死亡
B自然人被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C自然人被宣告死亡
D自然人被宣告失踪正确答案:A 单选题27.双务合同当事人享有的同时履行抗辩权()。A只为永久性抗辩权,不为延期性抗辩权 B只为延期性抗辩权,不为永久性抗辩权 C既为永久性抗辩权,又为延期性抗辩权
D或为永久性抗辩权,或为延期性抗辩权正确答案:B 单选题28.以下属于近代民法的是()。A《十二铜表法》 B《法国民法典》 C《瑞士民法典》
D《意大利民法典》正确答案:B 单选题30.下列何者可以作为民法的基本原则?()A绝对私有原则 B契约自由原则 C过失责任
D诚实信用原则正确答案:D 单选题32.因意外失踪,利害关系人申请失踪人为宣告死亡人的,人民法院寻找失踪人的公告期为()。A3个月 B6个月 C9个月
D1年正确答案:A
单选题34.根据义务主体是否特定,民事法律关系可分为()。A人身法律关系和财产法律关系 B绝对法律关系和相对法律关系 C主民事法律关系和从民事法律关系 D专属法律关系和非专属法律关系正确答案:B 单选题35.下列行为中,行为人所采取的行为属于自力救济且不负责任的是()。A甲为保护自己的桃园免受小偷侵扰在桃园的四周架设高压电网,致使小偷被电死 B甲为看家护院养有狼狗五条,小偷乙要入院中被狼狗咬成重伤 C甲因情势急迫将盗贼放在屋前的汽车轮胎扎破
D甲见小偷乙在屋中寻找钱物,乘其不备将其左臂砍下正确答案:C 单选题36.下列哪一选项属于“私法”的范畴?()A行政法 B刑法、程序法 C婚姻家庭法 D组织法正确答案:C 单选题37.下列现象中,违反民法平等原则的是()。
A甲公民(年满25周岁)可以结婚,而乙公民(13周岁)不能结婚
B甲公司(经登记为综合类证券公司)可以从事证券经纪业务,而乙公司(登记为房地产公司)则不能从事证券经纪业务
C国家税务机关可以在税收征收法律关系中使用强制手段,无视纳税人的意志而依法进行税收征收 D某市合同管理干部认为,在本市建筑工程的招标投标中,市委领导的亲戚具有优先的订立合同的权利正确答案:D 单选题38.依《民法通则》,监护人只有在()情况下,才能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A征得被监护人的同意 B经被监护人所在单位批准 C为了被监护人的利益 D经法院判决认定正确答案:C 多选题39.下列属于监护的设立方式有()。A法定监护 B指定监护 C协约监护
D遗嘱监护正确答案:ABD 多选题40.违反公序良俗原则的行为可归纳为以下几种类型()。A暴利行为
B违反性道德的行为
C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民事行为 D违反人权和人格尊严的行为正确答案:ABD 多选题41.诚实信用原则的功能有()。
A在法无明文规定时,可依诚信原则弥补法律漏洞 B能指导当事人更好地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C当双方约定产生异议时,可依诚信原则予以确定
D在与法律条文相抵触时,可依诚信原则排除该法条的适用正确答案:ABC 多选题42.以下属于民法的任务的主要是()。A保护当事人行使诉权 B保障民事主体的合法民事权益 C确立正确调整民事关系的基本准则
D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发展的需要正确答案:BCD 多选题43.民事法律事实包括()。A物 B主体 C事件
D行为正确答案:CD 多选题44.下列财产关系中属于民法调整的有()。A借用关系 B税收关系 C买卖关系
D继承关系正确答案:ACD 多选题45.依照我国现行法,可以担任精神病人的监护人的有关组织包括()。A精神病人所在单位
B精神病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 C精神病人住所地的村民委员会
D精神病人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正确答案:ABCD 多选题46.某甲在路上遇见情敌某乙,遂叫某丙和某丁共同将某乙殴打一顿,某乙治疗伤病花去医药费500元。某甲、某丙和某丁应对某乙承担的责任为()。A侵权责任 B合同责任 C单独责任
D共同责任正确答案:AD 多选题47.我国民法公平原则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A民法规范民事主体的权利、义务与责任的公平性 B民事主体享有民事权利与承担民事义务的公平性 C法院处理民事案件的公平性 D民事主体资格平等正确答案:ABC 多选题48.自然人的具体人格权应当包括()。A生命权 B健康权 C名誉权
D肖像权正确答案:ABCD 多选题49.下列民事法律关系的发生是由行为引起()。A海啸致甲的渔船覆没 B甲与乙签订买卖房屋的合同 C甲收养乙为养子
D甲在非禁渔区钓得大鲤鱼一条正确答案:BCD 多选题50.公序良俗原则的功能有()。A弥补禁止性法律规定的不足
B指导当事人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 C赋予法院自由裁量权
D促进市场经济健康发展正确答案:AC 多选题51.在我国,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属于()。A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 B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C十周岁以上未成年人
D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正确答案:CD 多选题52.以下属于形成权的有()。A撤销权 B抵销权 C物权请求权
7.总论商标法试题 篇七
2、下列各项中,属于工业产权范围的是()A、专利权、著作权和商标权B、专利权、发明权和发现权C、商标权、邻接权和商业秘密权D、原产地名称权、商标权和著作权
3、以下各名称中,属于制造商标的是()A、“香格里拉”饭店B、“长虹”彩电C、建设银行的标记D、“西单”商场
4、我国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A、10年B、15年C、20年D、25年
5、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A、我国商标法不允许商品使用未注册商标B、我国商标法不允许未使用商标的商品在市场上销售B、我国商标法不允许在人用药品上使用注册商标D、我国商标法规定某些商品必须使用注册商标才能在市场上销售
6、下列选项中,可以商标被核准注册的是()A、“中国”牌手表B、“钟表”牌手表C、“准确”牌手表D、“火车头”牌手表
7、就注册不当商标的撤销制度而言,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A、注册不当商标自撤销之日起无效B、注册不当商标自公告撤销之日起失效C、注册不当商标一经撤销即视为自始无效D、注册不当商标即使不被撤销也无效
8、就注册商标争议而言,下列主体中可以提出争议的是()A、在先注册人B、在后注册人C、同日注册人D、在先使用人
9、下列关于注册商标续展的叙述中,正确的是()A、可续展一次B、可续展两次C、可续展十次D、可续展任意次
10、就注册商标许可使用而言,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A、许可人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其名称和产地B、被许可人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其名称和产地C、许可人应当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其名称和产地
D、被许可人不必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其名称和产地
11、注册商标所有人的下列行为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A、自行转让注册商标B、自行改变注册人的名义C、自行降低商品质量D、自行许可他人使用注册商标
12、未注册商标使用人实施的下列行为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A、在未注册商标上作注册标记B、在人用药品上使用未注册商标C、在兽用药品上使用未注册商标D、在烟草制品上使用未注册商标
13、连续()停止使用的,商标局可以撤销其注册商标。
A、六个月B、一年C、二年D、三年
14、狭义的知识产权,一般包括()A、商标权、专利权和工业产权B、商标权、著作权和邻接权C、商标权、专利权和著作权D、商标权、著作权和商业秘密权
15、在我国,有权申请商标注册的主体包括()A、自然人和法人B、法人和其他组织C、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D、企业和事业单位
三、多项选择题
1、以下各项中,属于知识产权范围的有()A、邻接权B、原产地标记权C、商号权D、制止不正当竞争权
2、商标权的内容包括()
A、专用权B、禁止权C、转让权D、许可使用权
3、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注册商标包括()A、商品商标B、服务商标C、集体商标D、证明商标
4、注册商标与未注册商标的区别()A、所有权人享有的权利不同B、未注册商标使用人若不申请注册,就可能不享有专用权C、注册商标专用权可对抗他人非法使用D、未注册商标不能对抗他人使用
5、提出注册商标争议,应当具备的条件是()A、争议商标与被争议商标均为注册商标B、争议商标注册在先,被争议商标注册在后
C、争议商标与被争议商标具有利害关系D、必须在一年内提出
6、商标“红五星”于1990年5月3日被核准注册,则可以提出续展申请的有效时间为()A C
四、问答题
1、简述知识产权的基本特征。
2、简述商标的基本功能。
3、简述商标权的主要内容。
4、简述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具备的条件。
8.民法第一章总论 篇八
考情分析与命题预测
总论部分在考试中约占20%的内容。在去年的考题中,无论是针对专科起点的考生还是本科起点的考生,都大量考到了本章的知识点,并且符合考查目标中要求考生“能够比较准确地理解民法学基本概念的内涵与外延,较为系统地掌握民法学的基本原理”的内容,大量采用考查概念的方式来命题。
在今年的考试中会一如既往地重视概念的考查。考生还要把握其中的重点和难点: 1.民法的概念; 2.民法的基本原则; 3.民事法律关系; 4.民事法律事实;
5.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6.宣告失踪与宣告死亡; 7.个人合伙; 8.法人的成立条件; 9.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要件; 10.民事法律行为的一般生效要件; 11.代理的概念与特征; 12.诉讼时效。
学习本章内容也可以结合《民法通则》和《民通意见》中的法条来学习。并且本章内容会遇到一些涉及日期的计算内容,比如:期日、期间的计算问题等等。请考生加以关注。
第一节民法概述
考纲知识精讲
一、民法的概念
民法是调整平等民事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非法人组织之间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国家法律体系中的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
民法的特点表现为:民法是有国家强制力的社会生活规范;民法是调整社会生活中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民法是调整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
民法既包括形式上的民法(即民法典),也包括单行的民事法律和其他法律、法规中的民事法律规范。形式意义的民法是指以一定体例编纂的并以民法命名的成文法典。由于我国民法典尚未编纂,所以严格地说,我国还没有形式意义的民法。但因我国《民法通则》是一部民事基本法,规范民事活动的基本准则,因此,也可以说《民法通则》就是形式意义上的民法。实质意义的民法是指作为部门法的民法。实质意义的民法又有广义民法与狭义民法之分。广义民法是指调整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也就是私法的全部。因此,凡调整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不论其以何种形式表现出来,均属于民法的范畴。狭义的民法,在民商分立的国家,指商法以外的私法。由于我国是民商合一的国家,商法并非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因此,实质意义的民法是指广义的民法。
二、民法的调整对象
民法调整平等民事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即民法调整的对象就是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1.民法调整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
财产关系是人们基于财产的支配和交易而形成的社会关系。民法调整的财产关系是发生于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其特点是:
(1)强调当事人身份的平等性。这与发生于上下级之间或与国家之间的调拨、没收、税收、罚款等截然不同,此类具有服从性质的财产关系,不由民法调整。
(2)可以被支配。不能被支配的资源,如日月星辰、气流风暴,不能作为财产。(3)人身的物质要素不能作为财产。如人的器官、血液等。(4)当事人意思表示自由。这是由民事主体地位平等的特点决定的。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可分为两类:
(1)支配型财产关系,又称财产所有关系,表述的是财产归何人控制的状态,回答财产“是谁的”或“由谁利用”这样的问题。在支配型财产关系中,对物的支配,民法上谓之物权关系;对智力成果的支配,民法谓之知识产权。
(2)流转型财产关系,又称财产流转关系,反映的是商品交换中的财产关系,表述财产在交易中,即财产因买卖、租赁、借贷、承揽等行为而发生的移转状态。流转型财产关系在民法上谓之债的关系。2.民法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
人身关系,是“人格关系”和“身份关系”的合称。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即是自然人的人格权关系和身份权关系。所谓人格是指自然人主体性要素的总称。人格关系是自然人基于彼此的人格或者人格要素而形成的关系。人格要素是与自然人人身不能分离的,没有直接经济内容的,包括生命、身体、健康等物质性要素和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等精神性要素。人格在法律上不得抛弃、不得转让、继承,也不受他人的非法限制,更不可与人身分离。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法人亦享有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等有限人格权。所谓身份是指自然人基于彼此的身份形成相互关系,包括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亲属关系。身份关系仅存在于自然人之间,也不得抛弃和转让。
三、我国民法的渊源和适用范围
(一)民法的渊源 1.民法的渊源的概念
民法的渊源,又称民法的法源,是指民事法律规范的来源或表现形式。我国民法的渊源主要是指国家有关机关在其职权范围内制定的有关民事的规范性文件。2.民法的渊源的种类(1)制定法
制定法包括宪法中的民法规范;民法通则以及民事单行法;国务院发布的民事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的、单行条例;行政规章;最高人民法院的指导性文件;国际条约中的民法规范。
(2)习惯法
习惯法指国家认可的、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习惯。习惯成为法的渊源,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 ①相当长时期以来确有人们惯于遵行的事实; ②其内容有比较明确的规范性;
③现行法没有关于该项行为的规定,且与现行法基本原则没有抵触; ④需经国家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瘙嚔真题链接
(2008·多选)民法的渊源包括()。A.制定法B.习惯法C.判例法D.自然法 答案:AB
(二)民法的适用范围 1.时间上的适用范围(1)民法的生效和失效
民法的生效时间分即时生效和之后生效两种情况。即时生效是指自民法规范公布之日起生效,例如全国人大制定的《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的决定》,就是从发布之日起施行的(2001年3月15日);之后生效指民法规范中指定于公布后经过一段时期生效,例如《民法通则》制定于1986年,自1987年1月1日起施行。
民法的失效时间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新法直接规定废除旧法,例如《合同法》第428条规定,该法自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经济合同法》《涉外经济合同法》《技术合同法》则同时废止;旧法的规定与新法的规定相抵触的,则抵触部分失效;国家机关颁布专门的规定宣布某些法律规范失效;在法院审判中,在对某一个案件可以适用两个以上的法律,而法律之间又相互冲突时,应根据新法优于旧法、后法优于前法的原则,以新法、后法为准。(2)民事法律规范的溯及力问题
我国民事法律规范贯彻法律不溯及既往的原则,一般没有溯及力。但司法解释中另有规定的除外。2.空间上的适用范围
民法在空间上的适用范围,是指民法在哪些地方发生法律效力。我国立法部门和政府制定的民法规范,其适用的空间范围及于我国的领土、领空、领海,包括我国驻外使馆、在我国领域外航行的我国船舶和飞行器。但是,一些区域民法规范只能在特定的区域内有效:(1)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国务院制定的法律法规中明确规定只适用于某一地区的,例如全国人大和国务院制定的适用于经济特区的民事法律规范;(2)地方性法规、民族自治地方的民事法规、经济特区的民事法规适用于制定者管辖的行政区域之内。瘙嚔真题链接
(2010·单选)民法的空间效力是指()。A.民法的生效时间B.民法的溯及力 C.民法适用的地域范围D.民法的失效时间 答案:C 解析:空间效力是指在多大的地域范围内发生效力。3.对人的适用范围
民法对人的适用范围,是指民法对于哪些人具有法律效力。《民法通则》第8条第1款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民事活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即在我国境内的自然人及法人,除了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均适用我国民法;我国自然人、法人在国外发生的民事法律关系,一般适用所在地的法律规定,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民法的解释方法
(一)什么是民法的解释以及民法解释的原因
一般而言,民法的解释是阐明民法应有含义的工作。换言之,民法的解释就是发现民法应有规则的工作。
民法解释的原因主要是:
1.民法规范是一般性规定,而具体案件是多种多样的,将一般性规定适用于多样性的案件,就需要解释;
2.民法具有相对的稳定性,而社会处于不断的发展之中,某些民法规范随着社会的发展可能过时,而社会发展出现的新情况又需对法律作出扩大解释或对法律漏洞作出补充;
3.民法本身也可能存在错误,需通过解释予以纠正。
(二)民法的解释的种类
法律解释可以根据不同的标准分为不同的种类。
1.正式解释与非正式解释。法律解释由于解释主体和解释的效力不同可以分为正式解释与非正式解释两种。所谓正式解释,通常也叫法定解释,是指由特定的国家机关、官员或其他有解释权的人对法律作出的具有法律上约束力的解释。正式解释也称有权解释。根据解释的国家机关的不同,法定解释又可以分为立法、司法和行政三种解释。有权作出法定解释的机关、官员和个人,在不同的国家或不同的历史时期都有所不同,通常是由法律规定或是由历史传统决定的。
非正式解释,一般是指由学者或其他个人及组织对法律规定所作的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解释。这种解释是学术性或常识性的,不被作为执行法律的依据。虽然如此,非正式解释在法律适用、法学研究、法学教育、法制宣传以及法律发展方面还是有着很重要的意义。
2.字面解释、限制解释与扩充解释。根据解释尺度的不同,法律解释可以分为:限制解释、扩充解释与字面解释三种。
(1)限制解释。这是指在法律条文的字面含义显然比立法原意为广时,作出比字面含义为窄的解释。如《婚姻法》第21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这里的“父母”与“子女”都应作限制性解释。前者应限制在未成年或丧失劳动能力的子女,后者应限制在成年和具有劳动能力的子女。
(2)扩充解释。这是指法律条文的字面含义显然比立法原意为窄时,作出比字面含义为广的解释。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这里的“法律”一词应作广义解释,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等都包括在内。“父母子女有相互继承财产的权利”,根据对“子女”的扩大解释,被收养的子女也有权继承。
(3)字面解释。这是指严格按照法律条文字面的通常含义解释法律,既不缩小,也不扩大。(三)民法的解释的方法
法律解释的方法是指解释者在进行法律解释时为了达到解释的目标所使用的方法。它与前面所讲的法律解释的特点、法律解释的意义和解释的目标是密切相连的。对于法律解释的方法,民法法系和普通法系的国家的概括和表述是不同的。但法律解释的方法大体上都包括文义解释、历史解释、体系解释、目的解释等几种方法。
文义解释,也称语法解释、文法解释、文理解释。这是指从法律条文的字面意义来说明法律规定的含义。文义解释的特点是将解释的焦点集中在语言上,而不顾及根据语言解释出的结果是否公正、合理。历史解释是指通过研究有关立法的历史资料或从新旧法律的对比中了解法律的含义。进行历史解释的目的,主要是探求某一法律概念如何被接受到法条中来,某一个条文、制度乃至某一部法律是如何被规定进法律体系中来,立法者是基于哪些价值作出决定的。
体系解释,也称逻辑解释、系统解释。这是指将被解释的法律条文放在整部法律中乃至整个法律体系中,联系此法条与其他法条的相互关系来解释法律。
目的解释是指从制定某一法律的目的来解释法律。这里讲的目的不仅是指原先制定该法律时的目的,也可以指探求该法律在当前条件下的需要;既可以指整部法律的目的,也可以指个别法条、个别制度的目的。在审判活动中,我们往往需要按照一定的顺序依次使用前述几种法律解释的方法。在通常情况下,文义解释的方法是最先使用的一个基本方法;如果不能取得满意的解释,解释者还可以依次使用历史解释的方法、体系解释的方法和目的解释的方法。其中目的解释是用来解决解释难题的最后方法,具有特殊的意义。在一些有争议的法律问题上,法官可能同时使用多种方法。瘙嚔真题链接
(2008·单选)有的公园规定:“禁止攀枝摘花。”此规定从法学的角度看,也可以解释为:不允许无故毁损整株花木。这一解释属于下列哪一项?()A.扩大解释B.文法解释 C.目的解释D.历史解释 答案:C
五、我国民法基本原则
(一)民法基本原则的概念
民法的基本原则,是贯穿于整个民事立法,对各项民事制度和全部民法规范起统率和指导作用的基本准则。民法的基本原则,贯穿于整个民事立法,因而不同于民法内部某个具体的制度和原则。民法的基本原则,是民事法律制度所特有的、并区别于其他法律部门的立法精神与灵魂,因而不同于所有法律部门所共有的原则,如法不溯及既往原则就不是民法的基本原则。
(二)我国民法基本原则的内容 1.自愿原则
所谓自愿原则,是指民事主体在从事民事活动中,可以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充分根据自己的内心意愿,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我国民法中的自愿原则是有以下含义:当事人有依法进行某种活动或者不进行某种活动的自由,他人无权干涉;当事人有选择行为相对人、行为内容与行为方式的自由;在商品生产与商品交换的过程当中,当事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的情况下,自由为自己设定权利义务;当事人有权约定纠纷的解决条款,明确纠纷发生后的解决办法;在涉外民事法律关系中,当事人还可以自愿确定处理合同纠纷的准据法。2.平等原则
所谓平等原则,是指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地位平等,而不是经济实力或其他条件的平等。其具体内容有:首先,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任何公民都平等地享有民事权利能力,而不论其在民族、年龄、性别、文化程度、宗教信仰、经济实力等方面是否存在差异,也不论其政治地位的高低、精神的健全与否、是否有识别能力。除法律有特别规定以外,任何组织、个人均不得限制或者剥夺任何公民的任何民事权利能力。其次,不同的民事主体参加同一民事关系,适用同一法律,具有平等地位。即使是国家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也必须受民法规范的约束,没有任何特权。民事法律关系的各方当事人都是平等的,在权利义务的分配上必须平等协商,不得以强凌弱,以上欺下,强迫他方服从己方的意志。再次,民事权利平等地受法律保护。任何公民、法人的民事权益受到侵犯时,都可以依法实行自力救济或者公力救济,要求他人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同样,任何民事主体侵犯了他人的权利,都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3.公平原则
所谓公平原则,是指民事主体在进行民事活动中应当合乎社会公认的公平观念,司法机关在行使裁判权的时候,也应当体现公平的观念。公平是来自道德的观念,提倡公平是社会道德的必然要求。公平原则的具体内容有:民事主体在权利的享有和义务的承担上要公平合理,不能显失公平;民事主体合理承担民事责任,在通常状况下适用过错责任原则,责任与过错的程度相适应,双方对造成损失都没有过错的,按照公平责任原则合理分担损失;司法机关在处理民事纠纷时,应该考虑公平原则,使裁判既符合法律规定,又公平合理,特别在缺乏具体法律规定的情况下,裁判者更应当本着公平和正义的观念进行妥当的自由裁量。瘙嚔真题链接
(2010·单选)下列选项中属于我国民法基本原则的是()。A.过错责任原则B.推定过错原则 C.无过错责任原则D.公平原则 答案:D 解析:其他几项为民法的归责原则。4.等价有偿原则
所谓等价有偿原则,是指民事主体在从事民事活动中,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以外,应当按照价值规律的要求,取得他人财产利益或者得到他人劳务,均应当向对方支付相应的对价。这一原则是平等原则在经济利益上的反映,是价值规律在民法上的集中体现,主要适用于财产关系。瘙嚔真题链接
(2010·单选)等价有偿原则适用于()。
A.租赁关系B.扶养关系C.抚养关系D.赡养关系 答案:A 解析:等价有偿原则仅适用于财产关系,不适用于人身关系。BCD均属于人身关系。5.诚实信用原则
所谓诚实信用原则,又称诚信原则,是指民事主体参加民事活动,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都应当诚实守信,以善意的方式履行义务,不得滥用权力去规避法律或合同规定的义务,同时,诚信原则还要求维持当事人之间的利益以及当事人利益与社会利益之间的平衡。诚实信用原则号称“帝王条款”,民法的许多具体制度都体现了这一原则。瘙嚔真题链接
(2008·单选)甲知其新房屋南面邻地将建一高层楼房,佯装不知,将房屋售与乙。半年后,南面高楼建成,乙的房屋受不到阳光照射。此例中,甲违反了民法的哪一项原则?()A.平等原则B.自愿原则 C.公平原则D.诚实信用原则
答案:D6.禁止权利滥用原则
所谓禁止权利滥用原则,指一切民事权利的行使均不得超过其正当界限,否则即构成权利的滥用,应当承担责任。权利的行使,原则上应当依照权利人的自由意思,不受他人干涉。但是,任何权利的行使都应当有一定程度和范围。如果权利的行使完全无视他人和社会利益,则违反了权利存在的宗旨。禁止权利滥用原则是诚信原则的当然内容。经典例题
(单选)下列行为中,不违反禁止权利滥用原则的有()。A.甲将自己废弃不用的汽车置于马路中央的行为 B.乙拒绝接受丁遗赠给其一台电脑的行为
C.丙于下午在自己的房间里唱卡拉OK直到凌晨影响邻居休息的行为 D.丁在自己承包的耕地上建坟的行为 答案:B 第二节民事法律关系 考纲知识精讲
一、民事法律关系概述
(一)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
民事法律关系,是由民事法律规范所调整的社会关系,也就是由民事法律规范所确认和保护的社会关系。
(二)民事法律关系的特征
民事法律关系作为法律关系的一种,有法律关系的一般特征,如它是人和人的关系,是体现国家意志的社会关系等,同时它也有自己的具体特征:
1.民事法律关系是主体之间的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关系。民法调整一定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赋予当事人以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在民事法律关系产生以后,民事法律规范所确定的抽象的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便落实为约束当事人行为的具体的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以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为内容,是民事法律关系与其他法律关系的重要区别。
2.民事法律关系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民法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这就决定了参加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地位平等,他们相互独立、互不隶属。同时,由于主体地位平等,决定了其权利义务一般也是对等的,一方在享受权利的同时,也要承担相应的义务。
3.民事法律关系主要是财产关系。民法以财产关系为主要调整对象,因此,民事法律关系也主要表现为财产关系。虽然民事法律关系也有人身关系,但在数量上只是一小部分。
4.民事法律关系的保障措施具有补偿性和财产性。民法调整对象的平等性和财产性,也表现在民事法律关系的保障手段上,即民事责任以财产补偿为主要内容,惩罚性和非财产性责任不是主要的民事责任形式。
(三)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
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是指构成民事法律关系的必要因素或必要条件。任何民事法律关系都是由几项要素构成的,否则民事法律关系便不存在,而且,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发生变化,民事法律关系也会随之变更。民事法律关系包括主体、内容和客体三个要素。
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也称为民事权利义务的主体或简称为民事主体,是指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享受民事权利并承担民事义务的人。作为民法中的主体有两个基本要件:客观存在;为法律所承认。在我国,能够成为民事主体的主体包括公民、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法人和合伙组织等。国家作为整体,在一些场合也能成为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
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民事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即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这种权利义务内容是民法调整的社会关系在法律上的直接体现。任何个人和组织作为民事主体,参与民事法律关系,必然要享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民事权利是指法律赋予民事主体所享有的、为实现某种权益而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可能性。民事义务是指义务人为满足权利人的利益而为一定的行为或不为一定的行为的必要性。民事义务和民事权利一样,也是由法律所确认的,同样也体现着个人利益和社会利益的统一。不同的是,民事义务体现了主体行为的必要性,而民事权利体现的是主体行为的可能性。
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民事主体享有的民事权利和承担的民事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民事法律关系客体主要包括:
1.物。物是存在于人体之外,能够为人力所支配并且能满足人类某种需要,具有稀缺性的物质对象。2.行为。作为民事法律关系客体的行为是专指为满足他人利益而进行的活动,主要是提供劳务、提供服务的一类行为(如运送货物、完成工作等)。保管、运输、加工承揽、演出等合同关系的客体是行为。3.智力成果。智力成果是脑力劳动创造的精神财富,如发明创造、文学作品等。智力成果是一种无形财产,是知识产权法律关系的客体。
4.人身利益。人身利益包括生命健康、姓名、名誉、荣誉等。人身利益是人身权法律关系的客体。除此而外,有的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还可以是某种民事权利(如权利质押关系的客体是权利)或者民事义务(如债务移转合同的客体即被移转的债务)。瘙嚔真题链接
(2010·单选)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A.民事权利B.民事义务
C.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D.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 答案:D 解析:见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
二、民事权利的概念与分类
(一)民事权利的概念
民事权利是指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并受法律保护的利益范围,或者实施某一行为(作为或不作为)以实现某种利益的可能性。简单地说,就是权利主体对实施或不实施一定行为的选择权。在理解权利的概念时,要注意与权能和权限相区分。其中,权能通常指权利的具体形式;而权限是法律准许当事人意思发挥作用的范围。
(二)民事权利的分类
1.根据民事权利是否以财产利益为内容,民事权利可分为财产权和人身权。
财产权,指以财产利益为内容,直接体现财产利益的民事权利。财产权既包括物权、债权、继承权,也包括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利。
人身权,指不直接具有财产内容,与主体人身不可分离的权利。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2.根据权利的作用,民事权利可分为支配权、请求权、抗辩权和形成权。
支配权,指主体对权利客体可直接加以支配并享受其利益的权利。物权、人身权、知识产权都属于支配权。请求权,指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抗辩权,广义上是指对抗请求权或否认他人的权利主张的权利,有的称为异议权;狭义上就是指对抗请求权的权利。
形成权,指权利人得以自己一方的意思表示而使法律关系发生变化的权利。3.根据民事权利的效力所及相对人的范围,民事权利可分为绝对权和相对权。
绝对权,又称对世权,指其效力及于一切人,即义务人为不特定的任何人的权利。物权、知识产权、人身权都为绝对权。
相对权,又称对人权,指其效力及于特定人的权利,即义务人为特定人的权利。债权为典型的相对权。4.根据两项相互关联的权利之间的关系,民事权利可分为主权利与从权利。主权利,指两项有关联的权利中不依赖另一权利可独立存在的权利。从权利,指两项有关联的权利中其效力受另一权利制约的权利。5.根据相互间是否有派生关系,民事权利可分为原权利与救济权。原权利为基础权利,是权利性民事法律关系中的权利。
救济权是由原权利派生的,为在原权利受到侵害或有受侵害的现实危险时而发生的权利,是保护性法律关系中的权利。
6.以是否已经具备全部的成立要件为标准,民事权利可分为既得权与期待权。
既得权,也称完整权,指成立要件已经齐备的权利;期待权,指因具备取得权利的部分要件,受法律保护,具有权利性质的法律地位。属于期待权的如保险合同受益人的权利、所有权保留买卖合同中买受人的权利。
三、民事权利的保护
民事权利的保护,是指为保障权利不受侵害或恢复受侵害的民事权利所采取的救济措施。
民事权利的保护分为公力救济和私力救济。公力救济,又称国家保护,指民事权利受到侵犯时,由国家机关通过法定程序予以保护。私力救济,又称为自我保护,是指权利人自己采取各种合法手段来保护其权利。自我保护的方式主要有自卫行为和自助行为两种。经典例题
9.红楼梦-总论-黛玉评价 篇九
在中国的小说史上,无论就哪一方面而言,《红楼梦》都是一座难以逾越的高峰,代表了古典小说创作的最高成就。作为一个普通的《红楼梦》读者,我不想也做不到像红学家那样苦心专研,像红楼首卷说到的:“当那醉余睡醒之时,或避事消愁之际,把此一玩”,我只凭个人的爱好与兴趣来阅读它。除了让自己愉悦外,也偶尔从中获得一点人生的认识和感悟。
很早就听到了关于红楼的介绍,只是没有什么机会阅读。初中时,一次偶然的机会从一位同学手中借来了一本《红楼梦》,因为时间限定,囫囵吞枣,一扫而过。除了认识了里面的人物外,就只当是一段贵族落寞,一个男人和一百零八个女人的故事。高中时,到学习任务比较重,压力也好重。晚饭后,偶尔到图书馆看看红楼,这时的《红楼梦》很唯美,就像一方清凉剂,一颗清心丸,带我领略闲庭信步的雍容和行云流水的自然和清丽,给我的内心填补一份宁静和轻松。
来到大学,再读红楼梦又别有一番感受。他就像人生的教科书,透过这块诗情画意的“镜子”,看到了人生的艰难与辛酸,也看到了一个人的脆弱与无奈。这学期选修了红楼梦后,听到了老师不少精辟的讲解,尤其是听到老师把贾母对凤姐评价联系到我们将来的职场生涯进行讲解时,我更加明白到了“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的真意。红楼梦是作者用一生的辛酸熬出来的,所以读者也需要用他的人生经验细细品读,方能了解到其中的“味道”。每个人的经历不同,品读到的“味道”自然不同,这正是红楼的不朽之处。
我心中的林黛玉
“花谢花飞花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都道是多情才女痛苦多,却不知生命的惊喜总在不经意间浮现。正如淤泥中盛放的白莲,哪里有点滴的垢染?她是长于阆苑中的仙草,是在尘世诗意栖居的湘妃竹。执拗的灵魂,顽强搏斗着腐朽与黑暗,谁知这重重囹圄太牢固,这窒息的气氛太深沉?终是凄凉的流尽了泪水,焚稿断痴情,魂归离恨天。这斗士,惹得一身病痛,却仍奋步前行,这种美丽太倔强!莫挥泪,你虽寄人篱下,可并不孤单!他与你本是志同道合的知已,又何必枉自嗟呢?纵有风刀霜剑严相逼,有一个知心人默默将心焐暖,不也一生无憾了吗?风来疏竹,风过而竹不留声;鹤渡寒潭,鹤去而潭不留影。君子事来而心始现,事去而心随空,你又何苦牢牢记挂着悲伤呢?颦儿,你可知自已错过了多少人生的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