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烟打假专项行动的通知

2024-07-18

卷烟打假专项行动的通知(共10篇)(共10篇)

1.卷烟打假专项行动的通知 篇一

在全市卷烟打假暨蓝天专项行动总结表彰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2012年3月 日)

尊敬的陈局长,同志们:

今天,XX市公安局、XX市烟草专卖局在这里隆重召开全市卷烟打假暨蓝天专项行动总结表彰电视电话会议。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总结2010年以来全市卷烟打假工作以及2011年公安、烟草联合开展的蓝天专项行动的成绩和经验,对全市卷烟打假战线上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以激励先进,鼓舞干劲,进一步强化公安、烟草联合打假协作,明确联合打假方向,提高打假协作能力,深入推进卷烟打假工作上水平。

近两年来,全市各级公安、烟草部门按照省公安厅和省烟草专卖局的统一部署,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适应卷烟打假的新形势和新要求,加强沟通,深化协作,着力健全完善联合打假协作机制,不断拓展打假领域,延伸打假战线,注重探索打假新方法、新措施,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联合打假专项行动,有力地打击和遏制了我市生产、销售伪劣产品、假冒注册商标等涉烟犯罪活动,促进我市维护卷烟市场秩序工作稳步提升,全面提高了卷烟打 假工作质量和水平,主要体现在:

一是深挖线索,破网突出。我市公安、烟草各级部门高度重视打击涉烟犯罪行为,不断深化协作关系,全面实现烟草与公安部门多警种协同作战,联动办案能力显著增强,有效保障了打击涉烟犯罪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各级公安、烟草部门在打假破网实践中积极梳理新线索,遵循“破案留根、结旧案掘新案、旧案结新案源不了结、从旧案中梳理新线索”的循环方法,成功破获了XX“3.21”等一批案中案、案外案、案牵案、案生案的典型案件;在打假破网工作中,注重对一些案件特点、规律的研究,注重对被查获的假冒卷烟喷码信息的收集,建立了假烟喷码信息库,对涉假卷烟喷码进行认真分析比对,掌握假烟喷码与销假网络的内在联系,从而顺藤摸瓜,功到案成。成功破获了市局“5.10”部督网络案,开辟了“以网治网,以码查案”的新途径,得到了省局的肯定和国家局的认可;积极开展案件经营,着力增强涉烟案件侦破能力,注重加强情报信息建设,认真分析排查相继破获了XX县“3.21”销售假烟网络案、XX县“7〃06”销售假烟网络案、XX市“7.26”销售假烟网络案、XX市“8〃03”运销假烟网络案等一批有影响力的典型案件,惩治了一批犯罪分子,起到了良好的警示作用。公安、烟草在联合打假过程中锻炼了队伍,总结了方法,形成了默契,提高了联合作战能力。二是统一部署,专项行动。2011年4月,我们从日常监管和旧案中发现了多起案件线索,而且案件涉及各县(市)局,案情互相交叉。为有利于案件侦破,我们与市公安局召开了多次协调会,最后决定,由市公安局牵头,联合开展为期8个月、代号为“蓝天”的打击涉烟犯罪专项行动,并成立了打击涉烟犯罪“蓝天”统一行动领导小组,由市公安局分管领导为组长,市烟草局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统一行动期间,两部门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全面梳理涉烟犯罪线索,统一收集、统一汇总、统一分析、统一调配、统一经营,市县联动,上下协调,共查获各类违法案件15起,其中办成国标网络案5起,省标网络案2起。此次行动有力推动了全市各县(市)区公安、烟草部门多方位联动,提升了案件办理质量和案件经营能力,打击遏制了生产、销售伪劣产品、假冒注册商标等涉烟犯罪活动,震慑了不法分子的嚣张气焰,进一步规范了卷烟市场,提高了市场净化率。

三是联合打假,成效显著。2010年和2011年两年期间,全市查获了大小案件993起,查获卷烟20.13万条,总案值2560.53万元;查获假烟案件206起,查获假烟9.29万条,标值1201.29万元;破获国标假烟网络案11起,省标网络案4起,实现了连续两年全地区打假破网工作一片红,移送公安追刑案件78起,刑事拘留51人,判刑68人,有力保障了我市卷烟市场健康稳定发展。在2011年全省卷烟打假 总结表彰会上,我市公安、烟草系统被授予打假工作先进集体7个,先进个人8人,由于工作成效显著,我市卷烟打假工作得到了省公安厅刘力伟厅长的点名表扬。在注重打击涉烟犯罪的同时,我们也更为关注社会效益以及宣传工作,着力增强消费者打假维权意识,积极引导全社会参与打击涉烟犯罪行动当中,通过借助报刊、电视等媒体工具,扩大社会影响。2011年,XX市局查获的我市首例受让烟草专卖许可证非法经营案在XX晚报刊登,引起积极反响。

回顾近年来我市卷烟打假的历程,我们深深感到,XX打假成绩的取得,得益于省公安厅、省烟草专卖局,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得益于各级执法部门的大力支持;得益于全市公安干警和烟草专卖执法人员的精诚合作和无私奉献。在此,我谨代XX市烟草专卖局,向给予XX烟草大力支持和帮助的公安机关的领导和广大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向长期战斗在我市卷烟打假第一线的执法人员致以崇高的敬意!

同志们,成绩已属于过去,我们不能躺在以往的成绩单上,止步不前。当前,涉烟犯罪集团呈现出日趋网络化、智能化、职业化、团伙化等特点,犯罪分子更为狡猾,犯罪行为更为隐蔽,犯罪领域更为广泛。面对当前涉烟违法活动的新形势、新特点,我们必须清醒认识到,打击涉烟违法活动是一场长期、复杂的斗争,任重道远,我们不能等、不能靠,必须以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坚持做好。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希望各级专卖部门:

一要认清形势,提高认识。打击涉烟违法活动是我们烟草行业永恒的重点工作,随着卷烟打假的深入推进,涉烟犯罪也越来越狡诈隐蔽,特别是近年来出现的物流托运、互联网售烟等新型领域涉烟违法犯罪活动,给我们的执法权限、执法能力和执法手段带来了新的挑战。我市地理位臵特殊,位于四省边界,交通发达,是假烟北上和流入我省的重要通道,卷烟打假形势不容乐观,我们要充分认识和把握开展卷烟打假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牢固树立打假意识,强化卷烟打假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实现打假破网认识再提高,方法再创新,工作再突破。要认真贯彻“精实管理、创新创和”的行业工作主线,坚持“以变应变、主动出击、深挖案源”思路,以“端窝点、打源头、断网络、抓主犯”为重点,着力推进点上的卡口监管,线上的物流监管,面上的市场监管、网上的互联网监管,建立以市场监管信息收集,培养工作朋友信息收集,技侦安全部门侦察信息收集三种途径汇集信息的复合型立体情报网,全面构建“点、线、面、网”立体打假格局,要继续以积极的心态面对卷烟打假,发挥我们专卖人员能干事、能吃苦、能奉献的军训精神,充分发挥我们的战斗力,严厉打击各类涉烟违法犯罪活动。

二要开拓创新,提高质量。近年来,我们都超额完成了省局布臵的打假破网工作任务,在新的时期要提出新的要求,各级烟草专卖部门要善于总结近年来打假破网实战经验基础,既要注重网络案件的数量,更要注重网络案件的质量,着力增强“打大案、破大网”的业务能力,力争多办案,办大案,办精品案。打假领域要再拓展,要从卡口、物流、市场、制假、网络、涉外六大领域延伸至技巧、科技、政策、管理、素质、协作六大领域。各级专卖部门要围绕提高案件质量这一重要任务,主动研究,认真分析,寻找规律,制定对策,注重经营,深挖线索,继续摧毁一批具有典型影响力的假烟网络大案要案,力争每办理一个制售假烟案件就彻底摧毁一个制售假烟网络,净化一方卷烟市场,树立一个经典打假案例,全面推进我市卷烟联合打假上更高层面和更高水平。

三要联合执法,协同作战。在打击涉烟违法案件中,特别是侦破网络案过程中,公安部门的努力和大力支持是我们有目共睹的,公安部门的执法权限也弥补了我们烟草行业相关法律缺口,卷烟打假离不开公安机关的广泛参与,要以部门为主导向以政府为主导方向推进,有效整合地区打假力量,形成打假合力,促进全方位协作,实现无缝监管。要进一步健全公安、烟草联合打假协作机制,尽快联合成立“打网办”,做到互相配合、密切协作、齐抓共管。各级专卖部门 要主动配合公安部门广泛参与卷烟打假,要在联合打假中充分做好人力、物力保障,努力为公安部门开展工作创造优良条件。要充分发挥公安经侦、技侦、网监、治安等多警种、多部门协作优势,集团作战,力争在重大案件督办、侦破大案要案、提高案件经营能力、加大抓捕追刑力度等方面取得新进展。要扩大打假层面,加强涉烟原辅材料监管,适时开展辖区卷烟纸生产经营企业的专项整治活动;要加强对通过物流运输和利用互联网销售非法烟草专卖品新型犯罪的研究,探索有效治理措施。

四要打牢基础,提升素质。要紧紧围绕行业“打基础,强基层”的工作基点,加强基层专卖所队建设,认真落实专卖所队、部延伸下移工作,要加强基层所队与当地公安派机关的沟通和联系,商讨辖区内打击涉烟违法活动的方案,并适时开展联合行动等多方式打击违法活动,严惩涉烟不法分子。要进一步强化专卖队伍建设,专卖人员要在打假实践中不断向公安干警取经,重点提高专卖人员案前经营、现场处臵、调查突破、询问技巧、证据保全等办案技能,着力提高案件侦破水平,实现专卖队伍从一般性监管向侦破、办理案件的转变,建立一支作风过硬、能征善战、与时俱进,能够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的打击制售假烟违法犯罪的专业化队伍。

五要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卷烟打假顺利开展,离不开政府职能部门密切合作、严格执法,更离不开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和支持。在下一步的打假工作过程中,我们要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的作用,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合作,运用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有关政策法律,及时报道卷烟打假和市场整治成果,曝光查处的大要案,努力提高全社会知法、学法、懂法、用法、遵纪守法意识,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充分发挥“12313”、“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电话的作用,及时受理消费者申诉,妥善处理消费纠纷,查处各类涉烟违法案件,积极发动群众参与卷烟打假工作。推动形成人人关心卷烟打假、人人参与卷烟打假的良好社会氛围,为我市卷烟打假开展奠定广泛社会基础。

同志们,卷烟打假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在今后的工作中,希望各级烟草部门能戒骄戒躁,继续努力,再立新功,以实际行动保障我市卷烟市场的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消费者利益,为推进“卷烟上水平”、促进XX经济健康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2.卷烟打假专项行动的通知 篇二

--在全县2011年度卷烟专项打假总结表彰会上的讲话

东源县烟草专卖局-陈俊其

(2012年6月12日)

各位领导、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隆重召开2011年度全县打假暨卷烟专项打假工作总结表彰会,主要任务是对过去一年中为全县打假暨卷烟专项打假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进一步总结经验,弘扬正气,鼓舞士气,激发斗志,推动卷烟专项打假工作的深入开展,为维护东源县卷烟市场的稳定和繁荣做出更大的贡献。在这里我谨代表东源县烟草专卖局全体工作人员,对长期支持卷烟打假工作的有关单位及相关人员表示衷心的感谢,对奋战在卷烟打假第一线的工作人员致以崇高的敬意。下面我讲两点意见。

一、2011年工作回顾

在过去的一年里,我们通过与有关打假职能部门的精诚合作、紧密协作,发挥了卷烟打假联合机制的威力,保持了卷烟打假的高压态势,打出了声威,打出了成效,破获了“5.27”、“8.29”两起符合国家局标准的制假网络案件,圆满完成了打击制售假烟网络案件的工作任务,取得了卷烟打

1假工作的新突破。去年,全县查获假烟案件**起(其中破获卷烟制假窝点案件6起),涉案假冒卷烟***万支;其中移送公安机关案件**起,侦破符合国家局标准的网络案件2起。刑事拘留*人,逮捕**人,共判刑**人,累计总刑期达32年。

全年工作特点可以用四个“新”字来概括。

(一)形成了多部门参与卷烟打假工作的新格局

2011年,我们在巩固和完善卷烟联合打假协作机制方面做了一些卓有成效的工作,先后召开两次公、检、法、烟草四部门卷烟打假座谈会,两次工商、质监、公安、烟草四部门座谈会。四次会议的召开进一步增强了烟草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之间的紧密衔接,巩固和完善了卷烟联合打假协作机制,扩大了卷烟联合打假工作的协作范围,形成了多部门参与卷烟打假工作的新格局。

(二)贯彻新思路,保持了卷烟打假的高压态势

2011年,我们在打击制售假烟网络案件工作中全力贯彻重大案件查办上移,市场监管工作下移的新思路。卷烟专项打假领导小组切实加强了对全县卷烟联合打假工作的指挥与协调。特别是在“5.27”制假网络案件的侦破工作中,县公安局抽调精兵强将组成专案组,深入案件侦查的第一线,围绕制假运输车辆、制假窝点周边环境展开了深入细致的侦查工作。整起案件的侦破历时不到1个月时间,效率之高在我们开展打击制售假烟网络案件工作以来是屈指可数的,并且在公、检、法部门的有力支持下对案件的犯罪分子进行了逮捕及判刑,达到了国家局规定的制售假烟网络案件的标准。

(二)创新市场监管手段,提高市场监管工作效率 去年,我们在日常市场监管过程中努力研究市场监管的新方法、新手段,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一是打破常规作息时间,保证市场监管工作的不间断。在市场监管工作中,专卖执法人员采取夜间值班、蹲点监控和八小时外突击检查等方式,对辖区内重点区域和重点对象进行监控和检查。二是采取日常检查和集中整治相结合的手段。与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在卷烟打假联合行动中配合更加协作与默契,都、有专人配合卷烟联合打假工作,在日常检查和专项行动中发挥了很大的作用。

(四)对涉烟违法犯罪分子的抓捕追刑工作有了新突破 去年,公、检、法、烟草四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共同研究涉烟刑事案件的法律适用问题,联合打假机制的作用进一步发挥,协作配合行动进一步顺畅,对制假烟分子的抓捕追刑工作成效明显,取得了新突破,全年共判刑10人,值得一提的是“5.27”制假网络案件中,对犯罪分子判处最高的有期徒刑是7年,是我县历年来对涉烟犯罪人员判处最严厉的刑罚,对制售假烟不法分子起到了有力的震慑。

二、当前的形势和2012年卷烟打假工作主要任务

回顾往昔,打假破网成果显著,值得庆贺;展望今岁,打假形势依然严峻,不容乐观。回顾一年来卷烟打假工作,虽然我县卷烟打假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卷烟市场变化无穷,卷烟打假未有穷期,我们必须清楚地认识到卷烟打假工作仍然面临着巨大的困难和压力,需要我们以高度的责任感和高效的执行力来应付。特别是今年,“三打两建”专项行动正如火如荼地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对打击制假售假行为有了更高的要求。省、市烟草局也根据“三打两建”专项行动的要求和部署,要求我们借“三打两建”专项行动的东风,必须至少打掉1个以上制售假烟网络案件。而当前的卷烟打假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如案件经营能力和水平还有待提高,打假队伍中依然存在畏难情绪和责任意识不强、方法简单、技术落后等问题。总的看来,卷烟打假工作仍处于攻坚阶段,不容我们有丝毫懈怠。我们要充分认识卷烟打假的长期性和艰巨性,树立长期作战的意识,毫不松懈地深入开展卷烟打假工作。

(一)增强卷烟打假责任意识,继续巩固打假协作机制 要进一步巩固和完善与公安、检察院、法院、工商、质监等部门打假协作机制,搭建顺畅的交流合作平台,实行信息共享,在执法上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合力办案,形成打网合力。

3.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篇三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中央1号文件和省市农村工作会议、农业工作会议,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切实保护农民利益,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根据《XX市农牧局关于印发2010年XX市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方案的通知》,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总体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打防结合和属地管理原则,严格农业行政许可及后续监管,落实农资监管责任制,加强农资生产、流通和使用等环节监管,强化重大案件查处,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和非法生产经营违禁农业投入品的行为,大力推动农资信用体系建设,推进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着力构建农资监管长效机制,推动农资市场秩序持续好转。

二、工作目标

通过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不发生因假劣农资引发的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农资打假重大案件执法查处率达到100%,减少因农资质量引发的投诉举报案件,促使全市农资生产经营行为进一步规范,农民群众质量意识和维权能力进一步提高,农资监管长效机制基本形成,农资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农民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三、工作重点

(一)重点产品

要突出重点农资产品,即以种子、农药、肥料等主要农资产品为重点,强化监管。

种子重点:按照《XX市农牧局关于印发XX市2010年种子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认真安排和部署,全面开展全市种子执法年活动。结合执法年活动的深入进行,认真查处生产经营假劣种子、无证生产经营、包装标签不规范、未审先推的农作物品种或冒用、盗用他人品种权的侵权行为,以及无生产经营档案或档案不完整、销售散装、大包装大宗作物种子等违法违规行为,突出查处无证销售标识不清的、纯度不高、以劣充优、超范围经营的棉花种子和以假充真的洋葱种子。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审核办理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严把行政许可准入关。

农药重点: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和使用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磷胺等禁用高毒农药的行为,严禁高剧毒农药进入食用农产品生产的第一线,特别是认真查处擅自扩大农药使用范围、一证多用、套用或冒用证件、标签不规范、以肥代药等违法行为。肥料重点:按照XX市农牧局2010年《关于转发XX省农牧厅第十四批XX省肥料登记证的通知的通知》要求,认真进行排查,凡是未经我省登记的复混肥,不得在辖区内销售。严格查处抽检有效成分含量不足,夸大宣传使用效果等违法行为,确保农民用肥质量的安全。

(二)重点季节 针对农资产品购销、使用季节性较强的特点,切实加强春耕、秋播、植物疫病高发期、蔬菜生产季节等农资购销、使用高峰期的市场监管,确保生产安全,保证农民放心购买和使用农资。

(三)重点单位

要切实加强对农资批发市场、专业市场和集散地、具有多次违法行为记录的经营户及乡村流动商贩的日常监督管理,坚决取缔经营假冒伪劣农资的摊点,坚决打击流动加工点、分装点和地下黑窝点,彻底封堵假冒伪劣农资的流通渠道。

(四)重点区域

加强对小规模农资产品生产主体聚集地区及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的监管,对农资问题突出、反复发生、群众投诉强烈、市场秩序混乱、假劣农资重大案件多发的地区要实行集中督办督查。

四、工作任务

(一)加强许可管理,严格市场准入。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强对农资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的资质审查,对需要审批、审定、登记的农资产品,严格执行有关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降低标准和越权审批。要加强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活动的后续监管。春耕前,各监管单位要对已经发放的农资生产经营许可证、产品登记证、品种审定证书、推广鉴定证书等进行跟踪核查,清理整顿农资生产经营主体。对国家已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产品,要依法注销或撤销生产经营许可证;对情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法定条件的农资企业,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限期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要依法吊销生产经营许可证、登记证;对无证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要坚决依法取缔。要按照政企分开、政事分开的要求,加大农业系统农资生产经营企业脱钩的工作力度,认真清理乱挂靠的行为。

(二)加大农资市场监管力度。各监管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农资批发市场和集散地及生产经营单位、门店的日常监督管理。要对农资生产、经营者加强培训,引导其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建立健全生产、经营档案,完善质量管理制度,实现农资产品质量全程跟踪和可追溯管理。继续抓好“毒鼠强”的清查收缴和防范工作,克服麻痹大意思想,防止“毒鼠强”危害反弹。要结合农资生产经营主体的清理整顿,在春耕前对辖区内农资市场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要依法严厉查处。要严密监测农资价格和供应情况,对囤积农资、哄抬价格的行为要及时会同物价、工商等部门坚决查处。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中央1号文件和省市农村工作会议、农业工作会议,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切实保护农民利益,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根据《XX市农牧局关于印发2010年XX市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方案的通知》,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总体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打防结合和属地管理原则,严格农业行政许可及后续监管,落实农资监管责任制,加强农资生产、流通和使用等环节监管,强化重大案件查处,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和非法生产经营违禁农业投入品的行为,大力推动农资信用体系建设,推进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着力构建农资监管长效机制,推动农资市场秩序持续好转。

二、工作目标

通过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不发生因假劣农资引发的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农资打假重大案件执法查处率达到100%,减少因农资质量引发的投诉举报案件,促使全市农资生产经营行为进一步规范,农民群众质量意识和维权能力进一步提高,农资监管长效机制基本形成,农资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农民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三、工作重点

(一)重点产品

要突出重点农资产品,即以种子、农药、肥料等主要农资产品为重点,强化监管。

种子重点:按照《XX市农牧局关于印发XX市2010年种子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认真安排和部署,全面开展全市种子执法年活动。结合执法年活动的深入进行,认真查处生产经营假劣种子、无证生产经营、包装标签不规范、未审先推的农作物品种或冒用、盗用他人品种权的侵权行为,以及无生产经营档案或档案不完整、销售散装、大包装大宗作物种子等违法违规行为,突出查处无证销售标识不清的、纯度不高、以劣充优、超范围经营的棉花种子和以假充真的洋葱种子。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审核办理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严把行政许可准入关。

农药重点: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和使用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磷胺等禁用高毒农药的行为,严禁高剧毒农药进入食用农产品生产的第一线,特别是认真查处擅自扩大农药使用范围、一证多用、套用或冒用证件、标签不规范、以肥代药等违法行为。肥料重点:按照XX市农牧局2010年《关于转发XX省农牧厅第十四批XX省肥料登记证的通知的通知》要求,认真进行排查,凡是未经我省登记的复混肥,不得在辖区内销售。严格查处抽检有效成分含量不足,夸大宣传使用效果等违法行为,确保农民用肥质量的安全。

(二)重点季节

针对农资产品购销、使用季节性较强的特点,切实加强春耕、秋播、植物疫病高发期、蔬菜生产季节等农资购销、使用高峰期的市场监管,确保生产安全,保证农民放心购买和使用农资。

(三)重点单位

要切实加强对农资批发市场、专业市场和集散地、具有多次违法行为记录的经营户及乡村流动商贩的日常监督管理,坚决取缔经营假冒伪劣农资的摊点,坚决打击流动加工点、分装点和地下黑窝点,彻底封堵假冒伪劣农资的流通渠道。

(四)重点区域 加强对小规模农资产品生产主体聚集地区及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的监管,对农资问题突出、反复发生、群众投诉强烈、市场秩序混乱、假劣农资重大案件多发的地区要实行集中督办督查。

四、工作任务

(一)加强许可管理,严格市场准入。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强对农资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的资质审查,对需要审批、审定、登记的农资产品,严格执行有关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降低标准和越权审批。要加强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活动的后续监管。春耕前,各监管单位要对已经发放的农资生产经营许可证、产品登记证、品种审定证书、推广鉴定证书等进行跟踪核查,清理整顿农资生产经营主体。对国家已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产品,要依法注销或撤销生产经营许可证;对情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法定条件的农资企业,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限期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要依法吊销生产经营许可证、登记证;对无证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要坚决依法取缔。要按照政企分开、政事分开的要求,加大农业系统农资生产经营企业脱钩的工作力度,认真清理乱挂靠的行为。

(二)加大农资市场监管力度。各监管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农资批发市场和集散地及生产经营单位、门店的日常监督管理。要对农资生产、经营者加强培训,引导其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建立健全生产、经营档案,完善质量管理制度,实现农资产品质量全程跟踪和可追溯管理。继续抓好“毒鼠强”的清查收缴和防范工作,克服麻痹大意思想,防止“毒鼠强”危害反弹。要结合农资生产经营主体的清理整顿,在春耕前对辖区内农资市场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要依法严厉查处。要严密监测农资价格和供应情况,对囤积农资、哄抬价格的行为要及时会同物价、工商等部门坚决查处。

(三)加强农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要把农资产品质量抽检作为市场监管的重要手段和确保放心农资供应的有效途径,根据当地农业生产实际需要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针对性强的农资抽检计划,加大抽检力度,扩大抽检范围,提高抽检覆盖率。要及时公布监测结果,发布预警公告。要实现质量抽检与依法查处的有效衔接,对抽检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经营单位依法进行查处,并及时追溯造假售假源头,端掉造假售假窝点。对已流入市场的,要查清销售渠道和销售去向,严防假劣农资进入农业生产领域。各级农业部门要加强沟通,建立检测结果共享机制,避免重复抽检,提高执法效能。

(四)集中力量查处违法案件。鼓励社会各方面积极举报制售假劣农资行为,做到“有报必接,接案必查,查必到底”。要组织精干力量,通过明查暗访核实案件线索,采取挂牌督办、集中办案、联合查案等形式严查大案要案。对区域性制假售假行为,要集中整治,坚决查处,防止反弹。不断完善农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及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坚决杜绝“有案不送、以罚代刑”。要加大典型案例的曝光力度,震慑违法犯罪分子。建立完善激励机制,设立大要案的专项补助经费。

(五)大力推进放心农资下乡进村。要认真总结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的经验,推广农资连锁、农资农技“双连锁”、农资行业协会等模式,支持和鼓励有实力、信誉好的农资生产经营企业、龙头企业、行业协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组织直接到乡村设立经营网点,构建新型农资经营网络,畅通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渠道,提高放心优质农资产品的覆盖面。

(六)推动农资信用体系建设。各地要加快探索和推进农资信用体系建设,研究制定农资企业信用管理办法和科学评价体系,逐步加快推行信用等级分类管理。要根据农资生产经营企业资质条件、商业信用、合同履约率、守法程度、消费者投诉、公众评价等相关信息以及质量监督抽检结果等,依托网络信息平台,建立农资生产经营企业信用档案数据库,实行分类管理。对信誉好的企业给予扶持和鼓励;对失信和具有不良记录的企业要列入重点监测检查对象,予以警示或限期整改;对多次违法违规、信用差的企业要向社会公布并进行重点监控,直至依法取消其生产经营资格。督促农资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索证索票、进销台账等制度,规范农资生产经营行为。引导农资生产经营主体成立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推行农资质量公开承诺制,确保销售产品质量,做好售后服务。

五、治理步骤

今年全市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从2010年2月20日开始,于6月10日结束,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检查阶段。从现在起到4月15日以前,农牧部门各监管单位要按照农资打假护农专项治理方案,认真开展农资市场执法检查工作,切实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查阶段工作结束后,各单位要将检查进度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市农牧业局综合股汇总。第二阶段:督查阶段。从4月15日至5月10日期间,市农牧业局将邀请市上有关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对我市农资市场检查情况、行政执法文书使用情况,案件档案管理情况进行全面的督促检查。在此期间,省农牧厅和XX市农牧局也将对我市农资打假专项治理情况进行抽查。

第三阶段:总结汇报。从5月10日至5月20日期间,收集整理各方面的数据,汇总情况,写出书面总结。于5月20日前报市农牧业局综合股进行汇总。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属地责任。各监管单位要高度重视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切实履行农资打假和监管的责任,做到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分工明确、责任到人,集中人员和时间,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农资打假专项治理取得明显成效。

(二)加强联合执法。各监管单位要强化组织领导,加强执法信息沟通,进一步加强与工商、质检等部门之间的协调、沟通、联系机制建设,充分发挥多部门整体联动的优势,形成农资打假工作合力,增强农资打假专项治理实效,不断提高执法效能。

(三)构建监管平台。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农资监管工作档案,加快农资监管网络建设进程,逐步实现监管信息直报。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宣传导向作用,利用“12316”三农服务热线和电视、广播、网络、报刊、明白纸、宣传单等多种手段,宣传农资打假工作经验和成效,宣传农资法律法规,普及农资识假辨假和科学使用知识,提高农民维权意识和能力。

4.卷烟打假专项行动的通知 篇四

根据市农业农村局《关于2019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要求,严厉打击制假售假和非法添加等违法行为,保障我县畜水生产安全和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思路和目标

(一)工作思路。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部署,坚持问题导向、依法行政、打防结合、标本兼治工作方针,狠抓审批、生产和销售环节监管,以查办农资案件为抓手,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和生产、经营、使用禁用农业投入品违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净化农资市场。建立健全农资信用管理体系,构建农资社会共治、检打联动等长效监管机制,广泛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现场咨询活动,强化农资服务与指导,保障畜水生产安全和产品质量安全。

(二)工作目标。通过农业农村部门的共同努力,系统内外协调联动机制作用显著发挥,属地管理责任进一步落实,农资生产经营行为进一步规范,农民维权意识和满意度进一步提高,农资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优质农资市场占有率进一步扩大。农资生产经营企业现场检查率达到100%,投诉举报案件查处和反馈率达到100%,重大案件查处率达到100%,涉嫌犯罪案件移送率达到100%,上级督办案件查处率达到100%。

二、工作重点

(一)重点品种

兽药:加大对非法生产假劣兽药企业和地下“黑窝点”的排查打击力度,严厉打击非法添加国家禁用药品和其它化合物、擅自改变组方、未按规定标注兽用处方药标识、兽用二维码标示及提供虚假兽药产品批准文号报批样品等行为。严厉打击无证销售兽药的违法行为,从重处罚合法兽药(化药、中药)经营企业无证销售兽用疫苗和假兽药行为,以及合法兽用生物制品经营企业违法经营国家强制免疫病种用疫苗和超范围经营行为,严厉查处未严格执行二维码管理制度和兽用处方药管理制度、拆零销售兽用原料药和将兽用原料药销售给养殖场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严厉打击畜禽养殖环节使用国家禁用兽药、人用药、兽用原料药的行为以及超剂量、超范围使用兽药的行为。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全面实施《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开展饲料产品监督抽检和饲料企业现场监督检查。坚决取缔无证、号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严厉查处库存原料、执行标准、标签、包装不符合要求的违规行为,加强对饲料生产企业使用药物饲料添加剂行为的监管,严厉打击饲料生产过程中直接添加兽药原料药、禁用兽药、药物饲料添加剂以外的兽药及其它兽药和超剂量、超范围使用药物饲料添加剂的行为。严厉查处经营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批准文号、无产品标签的“三无”产品以及拆包、分装销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养殖场自配饲料外销、违法添加禁用物质等行为。

水产苗种:严厉查处苗种生产阶段违法使用硝基呋喃类、氯霉素和孔雀石绿等违禁药物和有毒有害物质的行为,严厉打击以次充好、以劣充优、带病销售和无证(生产许可证)销售水产苗种的行为。督促苗种生产企业建立生产记录、用药记录和销售记录。

(二)重点时节

要在动物病害高发期、水产育苗期等农资购销、使用高峰期,加强农资市场监管,在元旦、春节、暑期办公、国庆等重要时节,加大对影响畜水产品质量安全的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的监管力度。

(三)重点领域

加强对农资批发市场、专业市场和集散地、运销大户和“菜篮子”产品主产区的监管,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加大对无证照生产的“黑作坊、黑工厂、黑窝点”的打击力度和对乡村流动商贩的监管。协助加强对电商平台、直销配送、农资合作社等渠道销售假劣农资的监管。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源头治理,强化市场监管

1.加强源头治理。严格履行农资生产经营行政许可职责,严格条件和标准,规范审批过程。督促生产企业严格执行产品质量管理制度,规范生产经营档案,完善产品质量控制体系。组织开展农资生产经营主体清查,对生产经营条件达不到许可标准的,要依法撤销,对不符合法定资质条件或者有严重违法行为的,要坚决依法予以清理、吊销、取缔,及时公告行政许可及行政处罚等信息。

2.强化市场监管。根据农业生产实际,围绕重点品种、重点单位、重点领域,充分利用巡查检查、监督抽查、飞行检查、暗查暗访、投诉举报等手段,积极查找问题隐患,深入推进专项治理。会同市场监管等部门严厉打击无证照生产的“黑作坊、黑工厂、黑窝点”,联合查办利用电商平台、物流配送、农资交易会和展销会等渠道销售假劣农资的违法行为。加大禁用农业投入品清缴力度,防止危害反弹。

3.加强监督抽检。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科学制定实施农资产品监督抽检计划,要增强监督抽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将近年抽检不合格、群众投诉举报多、问题突出的企业和产品,作为重点监管对象。强化检打联动机制,对抽验确认不合格的农资产品,要立即通报农业执法机构,执法机构在立案查处的同时,要及时追溯制假售假源头,及时查清销售去向,及时发布警示信息,防止假劣农资流入农业生产领域。

(二)加大案件查处,公开案件信息

4.加大案件查办力度。积极拓展案件线索,对交办函告、巡查检查、监督抽查、投诉举报、媒体报道等各种途径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重拳出击,从严从快查处。对涉及面广、造成重大农业生产事故、群众反映强烈的制售假劣农资案件和跨地区制假售假案件,要采取专案侦办、挂牌督办、联合查处等方式全力侦办,对涉及其他部门或多个部门的案件和线索,要做好通报、移送工作。

5.依法公开案件信息。认真落实《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办法》,建立健全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制度,严格履行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职责,按照规定及时公开案件信息。

6.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认真落实“两法衔接”有关制度,加强与公安部门的协作,形成对违法犯罪分子联合打击合力。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防止发生以罚代刑、有案不送等情形。对线索明显、事实清楚的涉嫌犯罪案件,要商请当地公安机关提前介入,公安机关在查处过程中依法提请农业农村部门做出检验、鉴定等协助的,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予以积极协助。积极做好“两法衔接”平台的接入和侵权假冒案件的网上录入等工作。

(三)推进诚信建设,开展行业自律

7.完善信用档案信息。落实《XX省农资和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信用档案建设方案》《XX市农资和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信用档案建设方案》的要求,进一步做好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追溯平台相关信用信息的采集、核实、录入和更新工作,年底前基本建立本行政区域内农资生产经营主体电子信用档案。

8.推行行业自律。支持农资行业协会组织签订诚信经营承诺书,制定自律规则,开展农资企业诚信评价。鼓励农资行业协会组织开展农资经营示范店的培育、扶持和宣传工作,增强示范店的引领示范作用。

9.开展联合惩戒。依法加强农资生产经营主体信用信息的归集、公示和共享,将核查信用档案作为审查主体资格、行政许可、下达财政支持项目、制定分类监管措施等事项的前置程序,为开展信用联合惩戒提供依据。

(四)构建长效机制,营造良好氛围

10.深入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积极鼓励支持有实力、信誉好的优质农资企业、农资专业合作组织等直接到乡村设立经营网点,拓宽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渠道,扩大放心优质农资产品覆盖面。

11.做好服务指导。充分发挥“12316”三农服务热线的作用,提供信息和技术咨询服务,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充分利用农业龙头企业、经济合作组织、基层农业公共服务中心、农资经营门店等多种平台,采用现场指导、发放资料、张贴告知书等方式,加大对农民群众、养殖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服务指导,引导其科学选购和使用农资。健全农资突发事件和假劣农资引发农业生产事故的应急体系和快速响应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及时有效控制事件的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依法开展农业生产事故技术鉴定,积极探索高效便捷、成本低廉的农业行政调解机制,科学研判,依法化解假劣农资引发的各类矛盾纠纷,将农资突发事件和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维护农民群众利益和社会稳定。

12.营造社会共治氛围。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宣传导向作用,积极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两微一端等媒体,大力宣传农资打假工作成效,普及农资法律法规,推介诚信企业和产品,曝光典型假劣农资案件,发挥行业协会、公益组织和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进一步提升农资打假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努力营造打假扶优良好氛围,构建全社会共治格局,切实保障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切实加强对农资监管工作的领导,把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主要领导挂帅、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合力抓的工作格局。严格落实监管工作分级负责,明确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方案,责任落实到人。要明确责任分工,落实监管责任,对渎职侵权造成严重损失或恶劣影响的,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二)强化队伍建设。要充分发挥农业综合执法机构在农资打假中的主力军作用,整合执法职能,健全综合执法体系,解决多头执法问题。积极争取地方政府支持,加强县级农业综合执法队伍建设,落实人员编制,加大监管、检测、执法等工作经费投入,配备与农资市场监管相适应的必要的执法装备,保证农资市场日常监管、监督抽检、案件查办工作顺利开展。深入推进农业综合执法能力建设,建立业务精通、作风过硬、保障有力、高效廉洁的执法队伍,提升执法规范化、信息化、精细化、标准化水平,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提升执法人员法律素质和办案能力,提高执法水平。建立健全信息报送、投诉举报受理、监管工作记录、重大案件督办制度、案件报告制度、跨区域大要案协查制度等工作制度,提升农资监管信息化水平。

5.卷烟打假专项行动的通知 篇五

9月28日,为确保我区食用油质量安全,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区管委的统一部署,区打假办组织公安、食品药品监督、工商、质监等部门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地沟油”专项打假联合行动。

本次专项打假联合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17人次,4辆执法用车,检查工厂饭堂、酒店、粮油经销门市、集贸市场等8家,执法人员对上述经营场所食用油的来源、票证等进行了核查,从检查情况来看,我区食用油生产经营情况总体良好。上述经营单位均采购正规厂商生产的食用油,但是部分餐馆和饭堂未能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制度,产品进出台帐未能及时完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现场责令其限期整改。

这次专项打假行动各职能部门采取协调联动、共同打击等措施,严格落实食用油生产经营各环节的监管执法责任和措施,进一步加强对餐饮服务单位、粮油批发市场以及食用油、食品和其他相关企业的监督检查,强化现场检查、检验检测,及时发现、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6.非法卷烟治理专项行动情况汇报 篇六

非法卷烟治理专项行动情况汇报

市局专卖科:

为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经营卷烟和非法渠道购进真品卷烟行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我县卷烟市场秩序,有效打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确保卷烟市场规范有序,按照市局统一安排部署,我县局认真组织,精心策划,对无证经营卷烟和违法违规经营卷烟行为进行严厉查处。上月共查处涉烟违法案件一起,查获违法违规卷烟38.2条,涉案金额0.9983万元。

一、主要工作措施:

1、为确保“国庆”期间辖区卷烟市场秩序的稳定,防止假、私、非卷烟流入我县卷烟市场。县局认真安排部署,各人员按照职责分工,有计划、分步骤地开展了市场清理整顿工作。“国庆节”前,我局所有专卖管理人员同县工商局执法人员就进入了市场,进行联合检查。节日期间,消费者对高档卷烟的需求明显增大,不法分子也会将目光瞄准高档卷烟市场,对此,我们制定明确的行动措施,有的放矢地巡查市场,重点对客户购存的高档卷烟细查、勤查、快查,不断开展重点场所排查,做到点、面结合,目标明、底子清对所涉及到的高档卷烟、窜码卷烟案件,重查重罚,重点打击。为防止非卷烟流入我县卷烟市场,切实提高辖区卷烟市场的净化率、占有率、控制力。各辖区专管员了解辖区市场卷烟投放数量,通过市场走访检查、电话询查等方式对辖区内无证经营户和重点零售户的订货情况、销售流向、库存品种、数量、条盒喷码号进行对比、盘查,从中排查出“可疑”经营户做为重点监管对象,通过以上掌握的各片区及经营户的经营情况,及时调整市场检查线路,锁定打击重点和打击范围,严惩售假行为和代订、代售卷烟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2、我局与工商部门积极协调,充分发挥联合执法工作机制,主要对“316”国道沿线,“巴宝”高速施工段加大了对无证经营和涉烟违法行为的查处打击力度,杜绝从非法渠道购进卷烟及销售假私烟的违法行为,在县工商局的大力支持配合下,通过对汽车站、货运配送站的监控检查,堵源截流、打防结合,双管齐下,防止制售假烟犯罪分子向我县转移、扩散,加大了对“宾馆”、“酒店”、“麻将馆”、“农家乐”、城镇出租房等地的巡查监控力度,防止不法分子利用上述地点设点售假,同时消除制售假烟的土壤和条件,防止售假地下网络形成。按照要求,我们对全县的逐条线路,逐个村庄内,无证经营户的业主信息、活动区域、服务对象等情况,重点追查购货来源。与县工商局共同研究协商,下达取缔计划,严密监控违法动向。在此期间共检查经营户136户,物流配货站3个,名烟名酒店5户,宾馆、饭店、娱乐场所12户,农村集贸市场4个,取缔无证经营户3户。

3、在加大市场检查整治和查处无证经营的同时,我们不断发动和鼓励群众积极参与卷烟打假打私和整治清理市场,加强卷烟打假打私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努力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和卷烟经营户的法律意识。采取各种有效手段,大力宣传举报电话,让所有零售客户和消费者都熟知、熟记举报电话,使其真正发挥举报、投诉的作用,培养有正义感的卷烟经营户,使之成为烟草专卖管理的信息触角,从而能及时、准确的反馈案件信息,市场动态,为打假破网工作提供有价值的线索。

二、存在的问题

尽管当前我县卷烟市场总的趋势良好,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具了解市场中无证暗藏销售卷烟的违法经营行为偶有发生,但品种单一,数量不大,也扰乱了市场正常经营秩序。二是前期我们虽然采取了一些有利措施,但查获案件成绩不够显著,手段相对单一获取群众举报信息较少,提供的信息不够及时准确,案件线索排查不够深入。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我们将继续加强与公安、工商部门建立联合打假长效机制,通过共同配合行使各自的行政执法权,充分利用和发挥各自在卷烟整治工作中的优势条件,不断加大打击力度与频率,严厉查处违法经营卷烟行为,使全县烟草零售市场更加规范有序。

2、不断通过明查、暗访、信息举报等方式加大对涉烟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认真调查了解“宾馆、酒店”及高速施工地点人员密集地的检查力度,摸清无证经营户暗藏销售卷烟的货源信息,有针对性的进行整治,切断无证户货源,保障卷烟正常销售流通秩序。加快与工商部门对无证经营案件的移送,形成合力打击,使辖区内无证经营行为得到有效治理,整治卷烟的销售渠道,促进我县卷烟经营秩序的转变。

7.卷烟打假专项行动的通知 篇七

明农〔2009〕27号

为认真贯彻中央、全省、全市农村、农业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农业部2009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的总体安排和省农业厅2009年农资打假护农行动实施方案的总体部署,全市将集中开展“构建和谐放心农资市场,保障农业投入品有效供给”为主题的农资打假护农行动,为落实农资打假护农行动各项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目标和重点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和省、市农业、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加强农业、做特农业”产业发展部署,围绕粮食基础工程、优势产业工程、五新入户工程、防控安全工程等农业全局性工作,坚持为农执法促发展,把消除危害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出问题、保护农业优势产业健康发展、保护广大农民群众和农资业主的合法权益作为农资打假工作的根本目的,按照质量与安全并重、治劣与扶优结合、正面引导与严厉打击并进、日常执法与专项执法相结合的原则,推动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实现源头治理、全程监管和促进放心农资供应三项工作的深入开展,促进农资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农资执法活动经常化、制度化。

(二)工作目标。以“打假、护农、增效、保安全”为目标,以提高农资打假对农业产业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保障能力、对优势产业健康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的促进能力为着力点,通过市、县两级农业部门的共同努力,推动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不断深入,农民群众识假辨假能力和维权意识进一步增强,放心农资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农资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农民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高,农资监管能力进一步加强。

(三)工作重点。按照省厅部署,以突出区域特色优势产业健康发展,开展放心农资护产业执法活动,加强对危及本地区特色优势产业健康发展的农资产品整治为亮点,在春耕生产、夏收夏种、秋收冬种等重点农时季节开展农资打假专项行动,加强对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重点农资的整治力度;将粮食主产区、茶菌果等园艺作物主产区、水产品和畜禽产品主产区以及农资主销区作为打击假劣违禁农资的主战场;重点加强对三元、梅列两区,以及永安、大田、尤溪、建宁、宁化等县(市)农资市场的监管,对信誉差、屡查屡犯以及全省重点监控的农资生产经营企业要强化日常的执法检查。

二、工作措施和任务

(一)加强许可管理,严格农资生产经营市场准入

全面依法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农资生产经营审批管理职责,严格执行农作物种子、肥料、农药、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农资的生产、经营许可及产品登记、审定等行政许可的条件、程序和标准。进一步提高农资行政许可的服务水平,营造公开、便民、规范的办事环境,不断规范市场主体,实现快捷准入。积极引导农资市场主体沿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方向发展,大力支持农资连锁经营方式,扶持有利于农业农村科学发展的企业做大做强。

加强无证经营查处工作,依法查处未经许可或已被依法吊销、撤销许可证,或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未按规定重新办理行政许可手续,仍擅自从事相关生产经营活动的行为;对危害人体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社会危害严重的无证经营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要立足于服务,着眼于发展,致力于和谐,正确处理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整顿规范与加快发展的关系,做到治理与引导相结合,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查处与转化相结合,实施分类整治,引导无证经营户办证合法经营。

(二)开展市场日常巡查,规范农资生产经营和使用行为

以农资集散地、农资批发企业、农村农资零售门店以及农机经销点为重点,围绕市场主体资格、产品许可证号、产品标签标识、产品购销渠道、经营管理制度和违禁农业投入品等方面,加大市场巡查力度,及时查处和纠正违法行为。市、县两级农业综合执法部门要继续下移监管重心,将执法范围向乡(镇)、村延伸,特别是在农事季节要集中执法力量,加大对农村农资市场的巡查力度。

种子巡查重点:在审定公告、引种公告规定的适宜生态区域以外的区域经营、推广主要农作物种子的;未经省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引种通过相邻省品种审定的主要农作物种子的;未经品种权人许可,以商业目的生产或销售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以及将该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重复使用于生产另一品种的繁殖材料的;经营无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许可证者的主要农作物种子的;经营无种子经营许可证者的种子的;种子经营者未向购买者开具销售凭证的;种子经营者未向购买者提供文字说明或者未按照规定提供文字说明的;种子经营者提供的文字说明内容与品种审定公告、引种公告的相关内容不一致的;拆包销售依法应当包装销售种子的;不按法律规定制作和保存种子经营档案的行为。

肥料巡查重点:突出对利用肥料标签标识夸大效果、欺骗和误导农民的行为,有效成分不足、未经登记、一证多用、假冒伪造登记证、肥料产品标称具有农药功能等违法行为。农药巡查重点:甲胺磷等5种高毒禁用有机磷农药,未取得登记证或临时登记证的农药,未粘贴防伪标识杀鼠剂,毒鼠强等禁用鼠药,产品标签标注的使用范围扩大到非适宜作物,标注未经审查核准的商品名,毒性标识、用药量、用药次数、使用方法和安全间隔期等内容与登记批准不符的农药。

兽药巡查重点:未取得批准文号的兽药,违禁兽用药品,兽用原料药品,兽用精神药品,兽用麻醉药品,兽用抗病毒药品,假借中试名义非法制售的疫苗,走私进口的兽用生物制品,未按规定标注停药期和夸大适应症的兽药,加强对口蹄疫、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疫苗供应单位的执法检查。

饲料巡查重点:严厉打击违法添加“瘦肉精”等违禁药品,以及人为添加“三聚氰胺”等违禁化合物的行为,对触犯刑法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开展假劣饲料的打假办案工作,坚决打击制售假劣饲料的违法行为,查获的假劣饲料要100%销毁。农机巡查重点:以财政资金补贴购置的农机具为重点,开展质量监督工作。积极开展农机产品质量调查、投诉和打假工作,确保补贴机具的产品质量售后服务水平。完善农机质量投诉监督体系,及时处理重大、突发质量事故和集中投诉事件,坚决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机具的行为。

(三)开展农资执法抽查,阻击假劣违禁农资产品流入市场

进一步推进农资产品质量执法抽检和标签抽查工作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省厅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对重点农资产品实行抽检监测,依法及时公布抽检结果,公布一批质量信得过企业和产品,处罚一批经营假劣产品的企业,曝光一批不合格产品。实行“六统一”的农资质量抽检制度,统一抽样,统一送样,统一检验,统一送达检测报告,统一公布假劣产品,统一查处经营假劣产品行为,进一步提高抽检工作的效率和公正性。

1、质量抽检。2009年省厅安排我市质量抽检任务81批次、个,其中农药35批次、个,肥料36批次、个,兽药10批次、个。农药、肥料质量执法抽检任务将统一由市农业行政执法支队组织各县(市、区)大队配合共同实施。所抽检样品代表的货值金额必须在2千元以上。要利用质量执法抽查行动,做好产品确认工作,严厉打击假冒行为,规范正常流通秩序;经执法抽检不合格的产品,要依法及时予以没收,避免假劣产品流入农业生产领域;各县(市、区)农业综合执法机构在质量执法抽检工作中应严格遵守

有关的法定程序,规范抽样,并及时将抽检样品送到市农业行政执法支队,由市农业行政执法支队集中统一送检。

⑴农药质量执法抽检重点是本地区果类、蔬菜、茶叶等经济作物及水稻生产、制种等重大病虫害防治用农药,并有针对性地抽查列入省厅重点监控的农药生产经营企业在我省流通的产品,以及生产规模小、质量不稳定的小农药生产企业的产品,所抽检的产品应是2008年1月1日以后生产的;有效成份及含量抽检以杀虫剂、杀菌剂和除草剂为主,主要安排在3-5月份;非标明成份抽检以使用于果蔬、茶叶等经济作物的农药产品为主,安排在3-5月、9-11月。若抽检中同一产品有多个批号的,并且货值金额在2000元以上的,所有批号应同时抽检。市农业行政执法支队将于5月下旬和10月下旬前集中样品并送省农业执法总队。

⑵肥料质量执法抽检重点以复混肥料、有机肥料和有机无机复混肥料三个肥料品种为主,并适当针对含中、微量元素肥料、水溶性肥料。

⑶兽药质量执法抽检重点以农业部质量通报中被列入重点监控企业的产品和群众反映问题较多的产品。抽检任务由市里统一安排(附表),各县(市、区)农业综合执法机构组织实施,并及时将抽检样品送到市畜牧兽医水产相关执法部门,由市畜牧兽医水产相关执法部门集中统一送检。

2、标签抽查。2009年我市计划安排标签抽查任务1200批次、个,其中,种子600批次、个,农药600批次、个。各县(市、区)农业局要按照《三明市2009年农资产品标签抽查任务安排表》(附表)要求,完成抽查任务。农资产品标签抽查要按照统一格式(《福建省农资市场巡查登记表》)做好记录工作,要结合标签抽查进行市场主体资格、生产经营档案检查,标签抽查工作要进行专题总结并上报市农业行政执法支队。对农资产品标签违法行为,要根据违法性质轻重,行为轻者以教育整改为主,重点查处生产经营农资产品标签严重不合格的违法行为。通过对农资产品标签及生产经营情况抽查,建立本行政区域内的农资生产经营者档案。

(1)种子标签抽查应重点针对种子终端零售商,重点查对品种名称、生产商名称、生产年月、质量指标、产地、许可证号、检疫证号和审定证号等项目。同时,在检查每一家生产(经营)企业时,重点查对以下内容:生产(经营)许可证及其证号;是否建立生产(经营)档案,以及档案是否完整;是否销售散装种子。种子标签抽查时间安排在上、下半年各一次,上半年安排在春耕备耕期间的3-5月份,主要针对粮食作物种子,于5月10日前完成,下半年安排在10-12月份,主要针对冬季蔬菜种子,于12月5日前完成种子标签抽查工作。

(2)农药标签抽查依据《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登记公告》、《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内容,重点针对乡(镇)、村一级农药经营单位,查对农药名称等十项内容,对抽查认定标签严重不合格的农药要做好产品确认工作。农药标签抽查工作要在8月15日前完成。

(3)兽药标签抽查主要针对兽药批准文号、未按规定标注停药期、夸大适应症(或功能与主治)、有效成份名称等项目,并加强对口蹄疫、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疫苗供应单位的执法检查。

(四)开展农事季节农资专项执法行动,确保粮食稳定安全生产

要以保障用种、用肥、用药安全,切实解决影响农业产业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突出问题为重点,紧扣农时,在春耕生产、夏收夏种、秋收冬种等农事季节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活动。在2-6月期间重点开展春季农资打假保春耕专项行动,9-12月期间重点开展秋冬季农资打假保安全促增收专项行动,对辖区内农资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拉网式巡查,强化农资市场执法检查、产品质量抽查、科学选购和使用农资宣传引导等工作,及时阻击

假劣违禁农资产品流入生产领域,努力防止因假劣违禁农资致使农业减收绝收、危害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事故发生。

(五)实施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示范工程,构建和谐农资市场环境

各县(市、区)农业部门要充分利用自身优势,结合全省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示范县建设工程,适时实地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推进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经营网络建设,引导大中型农资企业利用现有的农资网络资源,发展直营、加盟等多种形式的连锁,创建一批放心农资示范店。通过建设,着力提高农业部门的农资监管能力和公共服务能力,提高农资企业的规范经营和服务农业的水平,健全、完善反应快捷、监管高效的农资打假工作机制,指导到位、便利群众的农资服务机制,渠道畅通、诚实守信的农资供应体系,实现农资市场秩序的根本好转。

(六)抓好大要案和投诉举报案件查处工作,提高监管权威

注重收集违法线索,加强非法产品的追根溯源,严肃查处非法制售假劣、违禁农资案件和无证制售农资的小作坊及黑窝点,集中力量抓源头、端窝点、打惯犯、办大案。对于情节恶劣、影响范围大、给农民群众造成重大损害的案件,要按照“五不放过”原则予以彻底查清、查处、查实,实现重大案件执法查处率100%。通过对具有代表性大要案的查处和曝光,形成强大的震慑和警示氛围,达到教育大多数的目的,提高监管效率和权威。

继续发挥“969155”农业服务热线和农资投诉电话牌的作用,向社会公布本地区农资打假投诉举报电话,建立健全投诉受理制度,弥补市场检查的空白,确保消费者和农业综合执法机构的顺畅沟通,及时查处经调查核实的各种坑农、害农农资案件。以农资购销渠道为切入点,在市场巡查中更加注重检查农资供应单位情况,对于来路不明的农资产品,要及时与所标称的生产企业联系,进行产品确认工作,发现假冒产品要严厉查处并彻底追查。

(七)加强宣传报道,营造打假护农舆论氛围

各级农业部门既要做好农资打假工作又要做好打假宣传工作。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因特网等宣传媒介,加强对制售假劣违禁农资产品违法行为的宣传报道。按照“突出重点,把握时机,营造声势,教育群众”的要求,适时宣传农资打假工作的成效和进展,曝光典型案例,在社会上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震慑违法犯罪分子,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营造打假治劣的良好氛围。一是要结合市场巡查、质量执法抽检等行动,邀请新闻媒体全程跟踪报导。二是要结合大要案查处工作,选择一批典型案件,邀请新闻媒体提前介入予以曝光,适时召开农资打假情况通报会,让社会和群众及时了解进展情况。三是要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工作,组织执法人员和农业科技人员举办现场咨询活动,大力普及农资选购和维权常识,指导农民在购买农资时要注意索证索票,提高农民自我保护能力。四是建立统一的农资监管信息平台,以县(市、区)农业行政执法大队为单位,并与市支队、省总队联网,互通有无,实现农资监管信息资源共享。

(八)继续推进毒鼠强专项整治工作,巩固专项整治成果

各县(市、区)农业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继续采取奖励举报、换购、排查等多种措施,广泛深入开展毒鼠强等剧毒鼠药的清缴活动,严肃查处经营未取得登记证和没有防伪标志杀鼠剂的违法行为,特别是一旦发生毒鼠强中毒事故,要及时报告,妥善处理,防止蔓延。

三、时间安排

(一)组织召开2009年全市农资打假工作会议。拟于2009年3月初召开全市农资打假护农专项治理行动视频会议,部署全年农资打假工作。

(二)开展农资打假护农保春耕行动。从2月起到6月份组织开展全市农资打假护农保春耕专项行动。突出整顿种子(种苗)、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水产苗种。

(三)召开全市农资打假情况通报会。拟于10月份召开全市农资打假情况通报会,向社会和群众通报全市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情况。

(四)开展秋冬季农资打假促增收行动。从9月起到12月份组织开展全市秋冬季农资打假保安全促增收专项行动。

(五)开展种子市场专项整治行动。(2009.1-2009.12)

(六)开展农药市场专项整治行动。(2009.2-2009.12)

(七)开展肥料市场专项整治行动。(2009.2-2009.12)

(八)开展兽药市场专项整治行动。(2009.1-2009.12)

(九)开展饲料市场专项整治行动。(2009.2-2009.12)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农资监管责任

各级农业部门要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高度,认识农资打假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把抓好专项整治行动作为贯彻落实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及中央、省、市农村农业工作会议和全省农资打假工作会议精神的实际行动,要继续调整充实由一把手挂帅的农资打假领导小组,形成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具体抓,积极发挥牵头作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统一组织指挥,统一调配力量,统一协调行动,形成执法合力,提高执法效能。要认真研究分析本辖区农资市场存在的问题和原因,有计划、有组织、有针对性地开展农资打假行动,做到有的放矢,确保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到位,措施有力,成效明显。

(二)加强综合执法,提高市场监管效率

认真贯彻落实《农业部关于全面加强农业执法扎实推进综合执法的意见》(农政发

[2008]2号)的部署要求,把加强农业执法体系建设作为农业部门能力建设的大事来抓,扎实推进农业综合执法。各县(市、区)农业部门要积极争取当地财政经费支持,加大农业执法投入,提高执法装备水平,增强对各类违法行为的快速反应能力和查处能力。在属地管辖、部门分工负责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农资打假执法联动机制,做到上下协同、内外协作,提高农资监管效能。各县(市、区)农业综合执法机构在查获假劣违禁或者无证农资产品时,必须查清涉案产品的进货渠道和销售去向,充分挖掘案件线索,并对辖区内生产经营涉案产品的单位进行追溯查处。对假劣违禁或者无证农资产品案件线索,无论案值大小,应及时上报市农业行政执法支队和畜牧兽医水产相关执法部门。对上级督办的案件,要及时组织执法人员查处,适时上报涉案产品来源流向和查处结果。

(三)加强督促检查,建立信息通报制度

1、加强督促检查。各县(市、区)农业部门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做好全年工作计划,保证全年农资打假工作及各专项整治开展到位。市农业行政执法支队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指导、督促本行政区域的农资打假工作,确保各地履行职责,顺利完成农资打假护农的各项工作任务。全市农资打假联合行动协调小组将适时组织督查组,分赴全市各地,深入基层指导和督查农资打假工作,及时发现问题,严厉打击地方及部门保护主义,坚

决打掉各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不法行为的“保护伞”。

2、做好工作总结和报送工作。要按照省、市部署和有关要求,及时总结各专项性、阶段性农资打假工作,研究分析农资监管工作取得的成效、存在的薄弱环节,以及整改提高的措施。指定专人负责,及时做好全年、半年、春季和秋冬季等阶段性以及种子、农药、肥料、兽药等专项治理材料上报和每月报表统计工作。

附表:

8.关于开展扫黄打非专项行动的通知 篇八

违法违规行为、扫黄打非专项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办党委、政府,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县委各部门,县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中央、省、市驻平各单位,武装部:

1月9日,全国“扫黄打非”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在京召开,会议针对当前“扫黄打非”工作面临的形势和全力净化文化市场提出了新的要求。为进一步打击和震慑违法行为,促进社会和谐,经县委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文化市场整顿及“扫黄打非”专项整治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扫黄打非”工作的主要内容

1、全面清理整顿印刷企业,出版物批发、零售、出租及音像市场。坚决打击各种非法出版活动,坚决遏制各类侵权盗版行为。

2、打击无证经营活动。对没有证件或证照到期者,一律限期到主管部门申请办理相关证件,逾期不办者,坚决予以取缔。对于态度恶劣、情节严重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行政处罚。

3、严厉打击涉黑、涉黄文化娱乐场所,坚决扫除淫秽色情等文化垃圾;着力保护知识产权,打击经销非法出版物和淫秽色情出版物制品的违法犯罪活动。

4、打击利用手机、互联网传播反动迷信色情信息,进行淫秽色情交易的行为,取缔违法网站,着力规范文化传播秩序。对有关网吧责令其停止经营活动并收缴其非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坚决予以取缔。

5、规范私自印刷发行的宣传彩页、小广告、传单及单位内部资料性出版物。

9.卷烟打假专项行动的通知 篇九

各系各单位:

根据山西教育厅《关于开展山西省教育系统安全工作百日大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的文件要求,为切实加强我院安全保卫工作,确保中博会筹备和举办期间的安全稳定,我院决定从即日起开展安全工作百日大检查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面对当前社会和高校维护安全稳定的严峻形势,全院各单位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忧患意识,通过此次安全工作百日大检查专项行动,进一步落实我院的安全管理责任,建立健全各项安全工作制度,完善我院安全体系。要对我院人员聚集场所及重点要害部位各类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加大整改力度,强化安全管理,切实研究解决存在的安全问题。使我院内部设施设备的安全隐患明显减少,学院及周边环境安全状况明显增强,有效防范和遏制重大事故的发生,创建平安和谐学院。

二、组织领导

为了做好我院安全百日大检查专项行动,成立我院安全工作百日大检查专项行动领导组。负责对我院安全工作百日大检查专项行动进行统一领导,统一安排,统一部署。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保卫处 主任:

人事教育处、后勤管理处、发展规划建设处、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科技产业处及各系要相应成立安全工作百日大检查专项行动工作组。

三、检查重点和内容

(一)对我院安全管理制度的建设和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是各部门安全组织机构的建立情况,各岗位安全责任的落实情况,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完善情况以及各种应急预案的制定情况。

(二)对我院消防设施是否符合要求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是消防设施、应急照明、指示标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等情况。加大对防火安全的检查力度,对设施不齐全的要尽快补上,对电线、电缆等设施陈旧老化的要及时更新,特别是坚决取缔学生公寓内的违章用电。要积极推广现代化防火技术手段,探索利用有效的技术手段监控电网系统的安全运行,及时发现处理电路上出现的火灾隐患和违章用电等问题。

(三)对我院各项教学生活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防止楼梯间挤压踩踏事故发生的问题。要组织对楼道、设施的专项检查,损坏的照明设备要及时更换,上下楼通道数量和楼梯宽度已经不能完全适应学生人数需要的,要增加和新建通道。重点要检查学校锅炉、燃气、水、电、体育场地与器材等重要设施的使用、维护情况,放射性物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资存放设施,以及实验室、礼堂、学生食堂、公寓等重要场所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四)对我院周边环境治理、院内治安秩序管理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是排除院

内外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检查学院周边路段及校园内交通标志、安全设施的完善情况。取缔无证摊点、清理整顿非法小广告等方面的情况。

(五)对我院存在安全隐患的旧建筑物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是五、六十年代的建筑物的结构安全级消防安全进行全面检查。检查是否有D级危房仍在使用,对一般危房是否及时加固检修,是否采取了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

(六)对饮用水源和厨房设备、食品是否符合卫生标准进行全面检查。根据《食品卫生法》、《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卫生管理条例》、《学校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我院卫生设施、餐饮设施,校内各食堂、经营性餐厅、小卖部食品及校内水源、水库的安全管理情况,食品卫生许可证领取情况,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等进行全面检查。进一步改进学校后勤管理工作,重点加强食堂、水房、锅炉房、电工房等部位的管理。要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加强检查,严把食品进货关,对质变、超期不符合规定的食品坚决杜绝进入食堂,同时要提高防范意识,采取相应措施,严防不法分子投毒破坏。

(七)对安全教育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是学生(包括附属学校学生)提高自我防范、自我保护能力的教育情况,安全教育情况,学生心理危机干预机制的健全和落实情况,组织学生开展应急、消防疏散和自救逃生演练全覆盖情况。

(八)对假日期间集体性组织外出情况及外租房居住学生的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要加强大型活动的安排工作,做到有报告、有预案、有安全防护措施。在开展各类社会实践活动中,必须加强管理,严密组织,精心安排,切实加强安全和防范工作,确保师生安全。

(九)对我院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健全和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是检查我院安全稳定领导机构是否健全,责任制度、检查报告制度是否完善落实;校园安全防控系统设备、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校园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等情况。

(十)对事故调查处理和责任制、责任追究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督查。

四、检查方式

由各系组织自查自纠,学院对各单位、各部门检查落实和整改情况进行抽查。对发现的隐患,督促立即整改,对受客观条件影响暂时不能整改到位的安全隐患,要制定防控措施,并立即上报学院。

五、工作部署

(一)9月1日至9月30日为自查阶段.各单位按照百日专项行动督查内容,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加大工作力度,认真进行全面的自查。

(二)10月1日至10月30日为整改阶段。各单位要根据自查排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认真进行整改。并将自查和整改情况报送学校保卫处。

(三)11月1日至11月30日为检查阶段。各部门对本单位安全工作要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学院对各单位的安全工作情况进行调查。

六、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此次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百日大检查专项行动”摆在当前工作的重要位置,严格按照本方案的要求,结合实际,对本单位所辖的各部门进行检查。各单位要制定本单位安全工作百日大检查专项行动的具体实施方案。要明确单位主要行政领导是安全工作的第一负责人。检查工作全面彻底,深入细致,检查要有记录,谁检查谁签字,谁签字谁负责。对敷衍行事、不负责任,组织部署不周密、工作措施不力的单位,要在全院通报批评。对因检查不扎实、工作不到位、整改不落实而发生较大、重大事故,产生不良影响的单位,要追究主要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扎实工作,务求实效。各单位要认真组织落实,层层落实责任制,确保工作到位,仔细检查本部门存在的安全隐患,认真做好整改工作。对暂时难以整改的隐患,要逐项研究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期限和责任人。要妥善制定防范措施和各项预案,确保跟踪监控到位。要坚决杜绝疏于管理、失于防范的现象存在,坚决杜绝重大恶性安全事故的发生。

10.卷烟打假专项行动的通知 篇十

2012年“两节”专项执法检查阶段总结

按照省局《关于开展“两节”专项检查保障节日消费安全的通知》及市局有关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净化节日市场消费环境,保证节日产品质量安全,我局认真组织开展了2012年“两节”专项执法检查行动,现将本阶段活动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自接到省、市局关于开展“两节”专项执法检查行动的有关通知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了以胡公乐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各执法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两节”专项执法检查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此次专项行动各项工作的部署、组织和协调。各有关单位也都组织得力人员,明确责任分工,狠抓落实,确保了此次专项行动中的各项工作都落到实处。

二、加大执法力度,确保工作实效

我局严格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在不断加大执法力度的同时,积极发挥执法打假“打击”、“帮扶”、“宣传”、“引导”等组合拳的优势,保证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行动开展过程中我局执法人员首先对辖区内的重点生产加工单位进行摸底调查。通过摸底调查锁定了一批存在制售假冒伪劣产品嫌疑的生产加工单位,明确了下一步工作重点。根据摸排的案件线索,各执法单位对有关生产企业逐一依法展开执法检查,并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关注度高的几类案件始终保持高度关注。执法检查过程中,我局还时刻注意与技术机构的配合,坚持做到快查、快检、快处、快结,并在工作中不断查找问题、总结经验,为今下一步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打好基础。

三、行动取得明显成效

我局此次专项执法行动以节日食品、服装、消费品为重点,通过不断加大执法力度,有效打击了无证生产、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伪造或冒用质量标志和国内外地理标志生产产品违法行为,形成了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高压态势,有效维护了良好的节日市场秩序,树立了质监系统执法为民的良好形象。截至目前,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31人次,执法车辆9台次,尚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大执法力度,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查处节日期间的各类违法违规案件,并结合“3.15”活动广泛宣传产品质量、食品安全知识和有关法律法规,增强全社会的安全意识,及时曝光各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行为,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努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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