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公路养护承包合同(精选10篇)
1.乡村公路养护承包合同 篇一
村级公路养护承包合同
甲方:
村民委员会 乙方:
为了做好村级公路的路基养护工作,强化管理,明确任务,不断提高路况质量,确保
村级公路养护责任的全面完成,甲乙双方签订本村级公路养护承包合同:
一、养护路线:
公里。起至:
,终至:。
二、承包费用:每季度每公里
元。
三、乙方责任
(一)路肩无车撤、坑洼、隆起、沉陷、缺口,横坡适度,边缘顺适,表面平整坚实、整洁,与路面接茬平顺。保证路肩宽度足够,必要时进行硬化。
(二)边坡应稳定、坚固,平顺,且无冲沟、亏坡、松散现象,坡度合理。
(三)边沟、截水沟、排水沟、跌水井、泄水槽等排水设施无淤塞、无蒿草,纵坡适度,排水通畅,进出水口完好。
(四)挡土墙砌石或水泥混凝土无破损,勾缝无脱落,挡土墙、护坡内无杂草。
(五)定期清扫路面,及时清除杂物,以保持路面和环境的整洁,确保行车安全,及时垫补路面坑槽。
(六)桥面清洁、排水通畅,警示标识醒目、完整,栏杆、护栏牢固可靠,及时修理或更换。
(七)涵洞洞口保持清洁,无淤塞、杂物、杂草,排水通畅。
(八)沿线设施定期清洗保养,有树木等物体遮蔽时,必须及时清除。
(九)加强对绿化的管护,注意浇水施肥,排除积水,及时修剪。
(十)5方以下的塌方在2天内义务清理完,全年累计30方以内的塌方义务清理。
(十一)发现侵占、破坏公路的路政事案要及时制止,及时通知甲方,对乱堆、滥放占道行为及时制止,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消除。
(十二)发现养护路段出现病害时,要及时通知甲方。
三、甲方责任:
(一)给乙方提供必须的生产工具和安全标制服。
(二)根据相关考核办法,对乙方养护质量按月上报镇农村公路管理所,依据考核结果支付乙方承包费用。
四、奖罚规定
甲方按照省、市、县关于村级公路考核的相关内容,对乙方的养护质量进行考核,考核得分在80―90分之间的,按既定标准兑付承包费用:得分高于90分的,对乙方予以奖励;得分低于80分的,扣除乙方部分承包费用;连续三个月考核低于70分的,甲方有权利单方面解除合同。
本合同一式四份,由县农村公路管理局、镇农村公路管理所、村民委员会和乙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于
****年**月**日终止。
甲方:
乙方:
年
月
(签章)
(签章)
日
2.绿化养护承包合同 篇二
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对厂区绿化进行养护。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养护期限及地点
甲方委托乙方从2010年月日起至2011年月日止对达县河市镇黄家坝厂区绿化进行养护。
二、养护职责
1、养护期限内,乙方应按照园林绿化养护操作规程及园林绿化养护质量标准,合理组织,精心养护,保质保量完成养护管理任务。
2、绿化设施及主要养护内容
(1)修剪:根据各类植物的生长特点、立地环境、景观要求,按照操作规程适时进行。
(2)施肥:根据各类植物的生长特点及植物对肥料的需要,要求年施肥不得少于2次以上,新种植物视生长情况,适时适量进行施肥,以保持各类植物的生长旺盛达到一定景观效果。
(3)除草:各类绿地、树穴、绿带要结合松土及时清理各类杂草。
(4)抹芽:主要用于乔木、大型灌木,对不定芽要及时清除,以保持树木骨架清晰,促使生长形态美观,营养集中。
(5)病虫害防治:病虫害防治是园林植物养护中较为重要的手段和内容,要根据各类植物的寄生对象及时做好预测预报,及时采取措施防治。
3、对本合同养护项目实施养护管理所用的一切劳动力、材料设备和服务由甲方组织,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
4、乙方应定期向甲方汇报养护管理计划及有关措施。
三、考核验收
甲方每月不定期采取普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办法,对乙方养护质量进行考核验收。
四、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并作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绿化养护合同
3.河道渔业资源养护承包合同书 篇三
订立合同双方:
正安县班竹乡旦坪村委会,以下简称甲方。
正安县班竹乡(镇)班竹村街上组雷广宇,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充分利用河道渔业资源,发展渔业生产,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为丰富的物质和精神生活,增加集体和个人收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同渔业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省、市、县、乡(镇)等相关文件精神,经甲乙双方充分讨论和认真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地点和面积:
甲方将辖区内冷家沟、龙洞坝交三岔河河道至舒家屋基河段承包给乙方用于渔业资源养护,该河段的所有权属甲方,乙方只有管理使用权和合同规定的受益权,不准出卖、出租或转让;在承包期内,乙方如有不违犯国家及各级政府的有关法律法觇和政策规定的特殊原因,不能继续行使其权力利义务的,其家庭成员可以继续享受承包,也可以与甲方商议并经甲方同意后转让他人承包。
二、承包期限:
承包时间为
年,自
****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
三、乙方上交甲方提成的办法及时间:在承包期内,第—、二、三年乙方不向甲方交纳任何费用,从第四年开始,乙方每年须向甲方交纳300.00元人民币的河道承包费。
四、甲方的权利利义务:
1、上级主管部门如有扶持渔业生产的贷款、资金或物资等政策,甲方应合理分配给乙方。
2、甲方应对群众进行渔业资源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宣传教育。如有发生电、毒、炸和无证捕捞等非法渔业的行为,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处理。
3、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完成合同规定的义务。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除了天灾、地震、战争等不可抗拒的情况发生外,乙方必须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规定的义务。
2、乙方对泗道渔业资源实施养护的一切管理费用,均由乙方自行负责解决。
3、乙方在捕捞鱼时,严禁使用电鱼、毒鱼、炸鱼等非法渔、行为。
4、乙方每年捕捞鱼后,应及时向河道内补充鱼苗。
5、乙方对所承包河段的渔业资源养护有自主经营权,甲方不得干涉,乙方完成合同规定的义务后,其所得收入全归乙方所有。
6、乙方抓住电、毒、炸和无证捕捞等非法渔业者时,其处理权限超出乙方养护权的,应及时移交甲方或渔政部门处理。
7、合同期满后,甲方如要再行发包该河段,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权。
8、乙方应积极支持钓鱼协会组织的钓鱼娱乐活动。
六、甲方的违约贡任:
在乙方承包期内,甲方单方终止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赔偿。
七、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在实施河道渔业资源养护中若有.非法行为甲方有权提出解除本合同,并责令乙方对所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2、合同期届满时,乙方不得捕捞河道内的幼、小鱼类,否则甲方有权责令乙方进行赔偿5000—10000元。
八、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河道干涸,经证实后,甲方应据实堿小或免除乙方的承包任务。
九、本合同自自签字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不得随意修改或解除本合同。如甲方代表人发生变更,不得变更本合同。本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向后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且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期满后,甲、乙方如愿意继续承包,以重新签订合同。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一报送县畜牧兽医水产局。
甲方:正安县班竹乡旦坪村委会(公章)法定代表(签字)乙方:
4.乡村道路硬化承包合同范本 篇四
六、质量监督:工期期间,甲方将派专人进行质量监督,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工程具体设计标准方法进行施工,无条件服从甲方监督人员的正确指导和监督。
七、资金来源:甲方先要将国家村村通公路补偿款外的资金筹备到百分之九十以上乙方才开工,国家村村通公路补偿款由甲方落实到位,否则由甲方负责。
八、付款方式:乙方开工把路基平整完,预付甲方自筹资金百分之二十,以后按每完成一公里付本工程量的自筹资金的百分之八十,工程结算验收后,支付至工程结算的百分之百。如保修期内由于承包单位原因产生的质量问题,由承包人免费维修。
九、安全责任:乙方应按建设总承包人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及发包人统一管理制度的规定,精心组织,文明完全施工,确保安全无事故;如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这全事故,质量事故均按相应的经济责任、法律责任承担。
十、竣工验收:承包人在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前2天通知发包单位组织竣工验收,发包人在收到通知一及时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在验收后2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整改意见。承包人按要求整改,并承担自身原因造成整改的费用。甲方应协助乙方到县公路局落实验收及拨款。
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县新农村建设工作队一份,镇政府一份。
十二、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发包单位:
县新农村工作队负责人:
镇政府负责人:
村委负责人及村民代表:
承包人:
年月日:
乡村道路硬化承包合同范文篇三
建设单位:(甲方)
承包人: (乙方)
为了更好的建设新农村,为了继续完善村村通工程,根据甲方村内的实际情况,经支村两委研究,拟定于近期将 道路进行硬化。经双方协商将工程承包给 (乙方)进行施工,且立合同条款如下:
一、本工程两段道路总厂约 米,宽按实际地形而定,(约 米),厚度按 米进行施工。
二、本工程采用路基以上无底层,由乙方按甲方设计地平平整压实,现浇混凝土的办法进行施工,混凝土标号位C20,水泥采用 标号的未过期并以满月的水泥,石子粒径不超过 mm,采用身净矿渣沙,决不允许偷工减料,否则引起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乙方全部负责。
三、本工程定于 月 日开始至20 月 日,历经工期一个月。乙方不得因工期有限、人力不足、设备不全推迟竣工期(除人力不可抗拒的特殊情况例外)。
四、工程款的确定按每平方米付款 元(包工、包料、包水电、包运费、包机械设备、包括平整路基等,但清挖路基超过 厚度,由村委负责承担。)按竣工后实际验收平方米计总款。
五、质量监督:工程期间,甲方将派专人 等二人进行质量监督,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工程具体设计标准方法进行施工,无条件服从甲方监督人员的正确指导和监督。
六、付款方式:乙方垫支工期的一切费用,工期结束后,由甲方验收合格半年后付款,但留叁仟元质量保证金,保质期满后退还给乙方。如一年内,路面有质量问题,由乙方自筹原料资金修复,费用全部由乙方自己承担。
七、安全责任:甲方必须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进行施工,确保安全无事故,如发生不安全事故,医疗费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由乙方自理,超过3000元(不含3000元),甲方负责支付乙方伤亡医疗款的5%,其余医疗费用由乙方自理。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镇经管站一份。
九、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立合同双方: 建设单位:法人代表:承包人:
5.乡村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管理规定 篇五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乡村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管理,提高投资效益,确保工程质量,依据交通部《公路养护技术规范》、《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办法》、《云南省农村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管理规定》(试行)和《XXX镇乡村公路养护管理实施细则》,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的乡村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包括:路面大中修、路基大中修、构造物修复、桥梁大中修及水毁修复工程。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XXX镇乡村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
第二章 工程计划
第四条 乡村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安排原则:
(一)以镇道为主,适当兼顾乡道和村道;
(二)路基改善、危桥改造、安保工程应尽量争取利用专项资金进行整治,路基、路面改建不得列入养护大中修计划;
(三)要求科学合理安排大中修项目,能小修的不中修,能中修的不大修,不准利用大中修代替日常保养。
(四)原则上不得变更工程线路、名称、工程地点,严格按计划实施。
第五条 乡村公路养护大中修编制建议计划的依据为:
(一)根据对路面破损、平整度、强度、抗滑能力等指标的调查评定结果安排路面大中修工程;
(二)根据调查出现的路基大面积翻浆、沉陷和局部提高路基的情况安排路基大中修工程;
(三)根据调查需全面修理、接长或个别增建排水设施、支挡防护工程和出现病害的桥涵情况来安排防护工程和桥涵大中修工程。
(四)调查得到的单项水毁修复工程。
第六条 大中修计划按照县下达的计划安排,乡镇在上的10月份以前对路况进行调查情况,编制大中修具体项目建议计划报州、县交通局审核,待州交通局下达批复后方可实施。
第三章 工程设计
第七条 乡村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必须进行工程设计。由县交通局和县地方公路管理段组织外业踏查,并按部颁标准及规范进行施工图设计。
第八条 设计文件由施工图和预算两部分组成。设计完成后,由县交通局审核后报市交通局审批。
第九条 设计未经批复,工程不得开工。实施时应严格执行批准的大中修计划,执行中确因需要变更路段、结构时,应办理变更手续,经原设计审批部门批复同意后方可实施。
第十条 预算编制采用云南省交通厅下发的《云南省公路养护工程预算定额(试行)》[2007]及《南省公路养护工程预算编制办法(试行)》[2007]执行。
第四章 建设管理
第十一条 乡村公路大中修工程直接由地方公路管理所组织实施,交通局和县交通局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大中修工程要严格落实项目法人制度、合同管理制度、监理制度、招投标制度。县交通局成立乡村公路大中修工程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指挥部于县地方公路管理段。乡村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的缺陷责任期 为一年。
第十二条 乡村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投资10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必须进行招投标,择优选择有相应资质的施工队伍施工。县道大中修工程由县地方公路管理组织招投标,乡村道大中修工程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招投标。
第十三条 凡实行招投标的大中修工程有条件的实行第三方监理,条件不具备的实行内部监理。
第十四条 各乡镇、县地方公路管理段应每月及时填报养护大中修工程进度情况,报县交通局。
第十五条 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编制竣工资料,XXX镇乡村公路大中修工程指挥部组织大中修工程的交工验收。
第十六条 乡村公路养护大修工程、水毁修复工程执行部颁《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2003年第3号令)和《关于贯彻执行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有关事宜的通知》(交公路发2004年第446号)的要求进行验收,中修及小修工程参照执行相关部颁标准,竣工验收合格后转入正常养护。
第十七条 乡村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否则无条件返工。
第十八条 经批准的乡村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必须在计划内按质按量完成,不得拖延。
第十九条 县地方公路管理段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应逐步建立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使乡村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的实施制度化、规范化,以保证大中修工程的质量。
第五章 技术及质量管理
第二十条 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和部颁《公路施工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施工,弹石路面按照《云南省乡村公路弹石路面技术标准(试行)》的要求进行施工。
第二十一条 监理单位应严格执行监理制度,严把工程质量关。乡村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实行重要工序转序原则,对重要工序未经检验合格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第二十二条 质量监督部门应定期或不定期对大中修工程进行质量监督。
第二十三条 缺陷责任期满后,其路面工程由设计审批单位进行返修率考核,县交通局进行抽查。工程返修率为每公里的质量缺陷返修量与其竣工数量的百分比。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
(一)沥青路面每公里返修率累计超过1%,由县交通局在下年的养护经费中扣减该公里投资额的5%。
(二)水泥混凝土路面每公里断板累计超过4%0,由县交通局在下年的养护经费中扣减该公里投资额的5%。
第二十四条 大中修工程出现重大质量问题,由县交通局削减下的养护计划。
第六章 大中修资金管理
第二十五条 乡村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项目的资金要专款专用,不得挪用、挤占。严格按会计制度进行大中修工程的会计核算。
第二十六条 各级政府应尽量配套大中修工程资金,以保障能按质按量完成大中修工程。(各乡镇不得挤占、挪用、大中修资金,不得变更工程地点。)
第二十七条 工程完工后县地方公路管理段和乡镇乡村公路管理所应按办法编制竣工结算资料,接受上级交通主管部门的监督 检查和审计部门的审计。
第七章 廉政、安全及环境保护
第二十八条 在乡村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建设中应坚持公开、公正、公平、诚信原则,严格执行有关廉政建设规定和制度,并签订廉政合同,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应建立健全廉政体系,加强廉政监督管理,确保廉洁高效地完成工程项目。
第二十九条 施工单位应签订安全合同,严格按照《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的规定,做好施工现场的组织和管理工作,合理布置施工作业区,设置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保证施工车辆、人员和过往车辆的安全。
第三十条 乡村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的设计、施工应充分考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坚持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第三十二条 各乡镇公路管理所在执行过程中应注意收集整理对本办法的意见,以便以后修订完善。
XXX镇公路管理所
6.村级公路硬化承包合同 篇六
甲方:
乙方:
本着公平互利的原则,社级公路承包给乙方,经双方协商承包内容如下: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造价:
三、工程要求:
1、公路长度约米(距村级公路20米不硬化)。
2、厚度(中间保持15CM,外边保持18CM)。
3、使用200#混凝土硬化。
四、未尽事宜,双方临时协商处理。
五、工程完工后,验收后,即付清全部工程款。
六、本合同不需公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7.公路建设承包合同 篇七
就 工程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简称:工程合同)。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由 同志内部承包经营并聘任 同志担任本工程项目经理,并按公司有关规定组建工程项目部对本工程实行由项目经理负责制的承包经营管理。为明确双方的经济责任、管理权限和经济利益,保证本工程施工全过程中的安全、质量、工期及文明施工和成本控制等目标的实现,依据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年度经营方案》、《公司财务管理制度》、《项目工程财务管理制度》及公司鄂君建字 号文件中的《会议纪要》等文件和其它相关管理制度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工程项目内部承包管理合同(以下简称承包合同)如下:
第一条 工程项目
本工程项目概况详见工程合同,本工程项目经理应按工程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合同义务。
第二条 项目工程机构的设立
本工程在施工现场设立工程项目部。工程项目部是公司派出履行该工程合同中各项条款的实施机构,又是本工程承包经营管理的组织机构。项目部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项目经理具有该工程的经营管理权和指挥权,对工程质量、合同工期、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成本控制等负全面责任,为本工程实施全过程的第一责任人。
第三条 承包形式
本工程为全额承包形式,实行“基数包干、确保上交、盈余自留、亏损自补”的项目经理盈亏全责制。即:工程决算总价扣除上缴公司基数结余部分由项目经理自主分配,发生亏损或上交不足部分由项目经理和承包人负责
全额赔偿。
第四条 承包指标
一、按该工程决算总价的 计 元包干上交公司。工程决算总价扣除上缴基数后的工程目标成本、全部税费和所有规费、质量与工期等金、借款利息、承接与实施该工程的经营费用等均由工程项目部承担。
二、工程质量:该工程一次交验合格率100%;并达到与业主的工程合同约定的质量等级。交纳给业主的质量保证金为 万元,质量违约金和各级质量检查中的罚款由项目部全额承担,获得 优质工程奖的按公司相关规定奖励项目部。
三、工期:按与业主工程合同约定工期(含签证工期)考核,工期违约金由项目部全额承担。
四、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
1、 遵照建设部、工程所属地政府主管部门相关规定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中的专项要求,认真做好文明施工。每被当地行业主管部门通报批评一次,扣罚壹万元。
2、杜绝重大安全、设备、火灾及工伤死亡事故,若发生上列事故,由项目经理及相关责任人赔偿全部损失,并每次扣罚伍万元,直至中止本承包合同。
第五条 承包风险抵押金
一、 为保证工程合同和承包合同顺利履行,维护公司的社会信誉,本工程应由项目经理一次性交纳风险抵押金 万元,其中人工工资履约保证金 万元。
二、 风险抵押金为现金者,在抵押期内按银行壹年期存款利率另加2%计算利息。
8.乡公路养护合同 篇八
发包单位:**乡人民政府(甲方)
承包单位:邦敢村民委员会(乙方)
为认真贯彻“民办公助、民工建勤”方针,加强公路养路护路,不断提高公路好路率,确保车辆畅通,促进全乡经济发展;经甲乙双方商定,将邦敢村公路7公里交给乙方养护,乙方必须认真抓好。现订如下条款共同执行:
一、承包任务及资金:
公路养护:邦敢村公路,共计7公里,全年包干养路费5250元,平均每公里750元。
包干经费中,包括工资、劳保、医疗、小型工具及一切不可预见费用等。
二、承包起止日期
期限:2013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三、目的和要求
1、要求到本年末平均好路率达75%。如因路段要经过投资改建或改造,改建、改造期间停止承包,改造借宿继续行使合同,但其好路率指标基数由甲方另行调整。
2、要求每年完成坍方清理250立方米;完成砂、石、粘土不少于420立方米;零星绿化不少于200株(保成活)。
3、要求做到路面整洁,纵坡倾适,横坡适度,行车舒适,路肩整洁,边坡稳定,排水畅通;构造物、桥涵标志完好、美观;逐步实现畅、洁、绿、美的交通环境。
4、维护公路产权不受侵犯,及时发现及时处理。
四、乙方责任
1、正常情况下,道工出工每年不能少于180天,每月不少于15天。
2、每个道工的公路养护考核每季度进行一次,到年终进行全年累计评比。
3、在雨季天,不得随意离开岗位,应加强巡逻查访,如失职导致的损失,乡人民政府将追究责任。发生险情要及时汇报和抢修,并做好标示,提醒驾驶员,如对他人生命、财产造成损失的属个人作为的要承担责任。
4、要共同维护路产路权不受侵犯,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如发现公路产权受到侵占破坏,不制止、不上报的乡人民政府有权处理养护人。
5、管护人员要宣传、执行公路管理有关法律法规,提高群众爱路、护路意识,自觉维护公路产权和公路养护。
6、对公路配套的财产设施有保护权和损失赔偿权。
7、公路管养人要自觉接受乡人民政府领导、公路巡查员的工作监督。
五、甲方责任
1、制定公路养护的管理办法和考核制度,并定期组织检查。
2、好路率下降,同时存在差等路和各项指标均为完成属失养好,有权对管护人员停发工资、赔偿损失、撤换、开除等处理。
3、公路巡查员要为向人民政府负责,对管护人进行管护监督,对每位管护人的管护情况干季每半季、雨季每星期向主管领导汇报一次公路管护情况。
4、认真组织道工学习公路法、公路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及公路管理技术,并向群众作广泛宣传,求得大家共识和支持。
5、认真贯彻“民办公助、民工建勤”方针,有计划地组织群众义务查勤抢修救灾管养公路,保证晴雨畅通。
此合同一式两份,即乡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和管护人各存一份,并经双方签字认可后生效。
发包单位:**乡人民政府 承包单位:
代表人: 代表人:
9.公路工程施工劳务承包合同 篇九
工程名称:
施 工 劳 务 承 包 合 同
公路工程施工劳务承包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且在乙方完全了解项目实际情况下,经甲乙双方公平、公正、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 l、工程地点:东坡区三苏乡陈沟村
2、工程范围:(1)、起点: 终点:(2)、其 它:
3、工程承包范围:混凝土道路工程施工范围内所有施工内容; 工作内容大致如下:
(1)、原泥土路基人工(或机械)捡平;原路基加宽(开挖、回填);路 基挡土墙;模板支拆;混凝土后台搅拌、运输(采用农用车或其他工具)、浇筑、振捣、收面、养护、成品保护;施工临时用水用电等:(3)、机械设备、机具用具:混凝土搅拌机、振捣器、振动棒、农用车、水泵、路面切割机(分隔缝使用)、木工机械、铁铲、锄头等;(4)、材料:电线电缆:二级、三级配电箱(严格按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配置,如空开器、漏电保护、开关、插座等),手把线、照明灯具、水管、模板、彩条布、警示带等。
注:即甲方只向乙方提供水泥、砂、碎石、砖、挖掘机外,其余均属于乙方承包范围(均已包含在综合单价内)。
二、质量等级:达到国家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合同价款:
1、本工程按实际浇筑成型的混凝土方量,采用综合单价包干计价; 综合包干单价为: 元(人民币)/㎥。(大写:);
2、以上综合单价已包括人工费、材料费(含辅材)、机械费、进出场费、安全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管理费、税金、利润等全部费用。
第二条、工期要求
一、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质保期:指本项工程全部竣工,业主初验收后一年质保的起、讫日期)
二、在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可顺延工期。
顺延期限应由甲乙双方及时协商,签定书面协议,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并报有关部门备案。只有书面顺延期限协议的形成,才能作为具体延长工期的依据。
l、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而被迫停工的。
2、因建设业主变更计划而不能继续施工的。
第三条、施工与变更
一、本工程施工技术标准、规范执行交通部现行颁布的公路工程施工规程、规范和省交通厅、公路局、业主项目合同规定及公司制定的有关施工文件、管理办法、规定。
二、质量检查:评定标准和验收办法执行下列文件:
国家现行颁发的《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三、变更
施工过程中乙方如发现严重影响技术标准和施工质量的地方,乙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由甲方与业主单位商定,提出修改或变更意见,批准后甲方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方准变更。工程数量以批准变更后乙方实际完成的工程数量为准,变更后的单价由甲乙双方协定,并作出书面协议备案作为本合同的补充部分。否则,一切损失责任由乙方自负。
第四条 施工现场管理
一、甲方责任:
l、甲方负责整个工程的全面管理、监督、指令。
2、在开工前向乙方进行技术交底,工程量澄清,同时下达施工任 务,并派管理人员负责施工整体布署安排、技术指导,质量监督,进度(工期)控制。
3、甲方在开工前向乙方进行安全文明生产和遵纪守法教育。
4、甲方负责对乙方已完成工程的计量计价、质检。
5、测量:甲方负责对乙方承包工程的施工复测工作,对其重点部位进行测设定位。
6、试验检测:甲方负责对乙方承包工程的的有关试验检测工作。
7、工程完工后,及时组织验收和结算工作。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应自行组织工人,对参与施工的工人人身安全负责并对工人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并且,为每位工人投保人身意外伤害或者工伤保险。若在施工过程中出现一切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2、乙方负责施工期间突发事件的调度处理,并做好保证工程安全顺利进展的相应的应急机制。对工程中所造成的公共财物损坏和第三方人员伤亡事故,自行承担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3、乙方应具有一定的施工能力,其人员、设备、技术力量应满足所承包工程质量、进度的要求。乙方签订合同接受任务后,必须垫付前期施工费用、承担质保金扣留和竣工结算后付款不及时的经济风险责任,全面履行本合同责任并接受甲方管理、监督,乙方对甲方提出的一切有关工程施工的措施、规定应严格执行。
4、乙方所承包工程质量达不到合格标准的甲方不予验收,返工损失由乙方自负,工期不予顺延。
5、乙方应加强甲供材料的现场管理,杜绝人为浪费。
甲供材料合理损耗:
水泥:3%;砂:5%;碎石:3%:砖:3%。
超出以上合理损耗部分,甲方按进场价的1.2倍在乙方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6、乙方要按周向甲方提出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
7、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负责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
经检验合格并履行业主规定质保期内缺限的责任,在质保维修期开始执行日起,在二周内乙方不与甲方联系,查核缺陷时,甲方视为乙方委托甲方代办,甲方统一组织修复,其修复费用从乙方质保金内扣除,且由乙方全部负担(数量及费用以业主通知认定为准),并在双方结算时或最终付款时按实际修复价予以扣除。
8、乙方必须按甲方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展与进度计划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书面改进措施,报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否则,造成后果由乙方自负。
9、乙方违章操作增加的工程量和因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10、由甲方书面通知的变更按甲方批复的相应数量结算。
11、在施工中,要处理好当地关系。凡与当地发生冲突或经济纠纷,造成一切后果,责任自负。由于乙方原因与当地发生冲突、纠纷直接影响甲方正常工作,甲方有权对乙方采取经济处罚,严重者可清退出场。
12、乙方所需住宿、粮食、蔬菜、照明、生活用水、用煤、炊具、交通、医疗等均自理。乙方人员的工资、福利等由乙方负责承担,由此产生的纠纷与甲方无关。
13、乙方生活设施需要的三通一平(水通、电通、路通、场地平)均由乙方自行解决,甲方可根据自己的情况协调处理,协助解决地方占地、拆迁有关工作,甲方不承担由此延误乙方工期的经济责任,乙方应调整组织计划自行弥补挽回进度工期。
14、乙方进入施工现场,5天作为试用期,如在试用期间因技术力量、劳力、设备、组织、安全生产、遵纪守法等因素达不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辞退。如乙方因其它因素未经甲方同意自动撤离施工现场,甲方不予结算。若造成严重损失应扣罚乙方合同价50%的费用,作为甲方另选工程队而延误工期的经济损失。
15、如因测量、试验检测等延误乙方施工,甲方尽力协调解决问题,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采取不正当手段刁难、威胁甲方、延误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16、乙方应对甲方己完工程的合同验收、计量、计价、结算单,负有当时签字齐全、检查完善的责任。如不履行当时签字手续齐全或故意留有空缺以及拖延超过5天的时间,因此造成的纠纷或遗留事项,甲方不承担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损失自负。
17、隐蔽工程在隐蔽以前,乙方应当书面通知甲方检查。未检查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否则后果由乙方承担。
18、乙方所完成的砌体工程、砼工程要按照规定如实制做试件(试 模由乙方自行购买),并按规范要求及时送甲方试验室养护,如因试件短缺或质量达不到设计要求部分,甲方不予计量。
19、乙方和甲方共同对建设方承担连带责任。乙方完成的工作成 果与甲方的建设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20、合同签订代表必须长驻工地,离开工地需向甲方负责人请假,在合同履约过程中甲方只认同乙方代表,甲方不对乙方其它人员进行结算、付款等事项。
第五条、竣工验收、结算及支付方式
一、工程验收:乙方所包工程完工时,应首先向甲方提交工程竣工验收申请书,甲方接到乙方的书面竣工申请验收书后,应及时组织验收组对乙方所包工程进行全面验收。经验收组共同认定已完工程达到合格标准,甲、乙双方共同签字齐全后,方可接收乙方己完工程。否则,可认定为乙方施工工程未有竣工。乙方未有竣工验收的工程不能向甲方交付使用,不能向甲方要求工程结算和支付价款。
二、工程结算:以签字齐全的验收单的工程数量、合同单价,计算已完工程价款,甲、乙双方签字齐全后,结算生效。结算单是甲、乙双方债仅债务的凭证,但结算单时间不是甲方付款的时间和期限。
三、工程款支付方式:
第六条、安全、文明施工
一、乙方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教育、现场管理及安全设施不力,违章作业造成的大小事故,以及发生重大事故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均自负。
二、乙方施工现场要求材料堆放整齐,有标志牌。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一、由于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要求,乙方负责无偿维修或返工,或按质量损失加倍处罚扣款。
二、未经甲方书面通知允许,乙方无故中途停工,或单方面终止合同,影响甲方工程进度造成的经济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三、乙方延期开工,必须有甲方的延期开工通知书或批准乙方延期开工的通知书。否则延迟一天,乙方应承担总造价0.1%的违约金,并在结算时扣除。
四、乙方不能按期竣工,造成工程延期,每超过工期一天,赔偿合同工程总造价0.1%违约金,并在结算时扣除。
五、乙方所包工程不得中途停工或向第三人分包或转包。否则,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损失自负不予结算,其所完成工程实际价弥补甲方另选工程队和推迟工期的经济损失。
六、甲、乙双方不得借故拖欠各种应付款项(不包括由于业主原因 造成的款不及时),如故意拖期或不按合同规定支付,按银行的短期贷款利率偿付给对方。
七、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双方协商不成,按以下方式解决:
1、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第八条、其它条款
一、本合同正本壹式肆份,甲乙双方执俩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0.赤城县乡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 篇十
乡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
二OO五年八月
赤城县乡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县乡村公路养护工作的管理,切实提高乡村公路养护质量,保障乡村公路的畅通,延长乡村公路的使用寿命,稳步提高路网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根据《公路法》、《河北省县乡公路管理条例》、《省交通厅关于乡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的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指导思想及原则
一、指导思想:适应乡村公路的建设、养护管理一体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要求,本着乡村公路乡村建、养、管的原则。对乡村公路实行统一管理,分级实施。
二、原则:分级负责,建养并重,有路必养,群专结合,确保长效。
第二章养护机构及职责
一、县政府负责管理辖区乡村公路的养护工作,主要职责由县交通局履行,县交通局根据乡村公路的养护性质成立地方道路管理站。职责是: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乡村公路管理的政策、法规和标准;制定乡村公路年度养护目标,编制乡村公路养护资金使用计划,监督、检查、指导乡(镇)组织实施乡村公路中修、大修工程及乡村公路的小修日常养护与管理工作。
二、乡(镇)政府是乡村公路的养护责任主体。应成立乡(镇)地方道路管理所,明确一名副乡(镇)长(专职或兼职)负责辖区乡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并在现有编制中明确1-2名具体管理人员。职责是:组织实施乡村公路的中修、大修工程;组织公路沿线单位和群众实施乡村公路的日常养护及小修工程;拟定上报乡村公路养护项目所需补助资金的计划;筹措乡村公路日常养护及小修资金;检查乡村公路养护质量。
第三章 养护管理
一、各乡(镇)要采取市场化的运作等多种方式进行乡村公路养护。
1、各乡(镇)可对所辖乡村公路按里程分段,定人养护,承包管理,量化生产任务。
2、各乡(镇)可组建养护队专门负责本行政区乡村公路养护工作。
3、各乡(镇)可推行以村为单位的承包公路养护方式,各村委会负责本村养护路段内养护工的日常管理工作。
4、各乡(镇)和村委会可实行以村民自养为主、村民自养与乡(镇)养护相结合的方式来加强乡村公路的养护工作。
二、县交通主管部门对养护质量进行监督和指导,乡、村负责日常养护安排和人员管理。
三、县政府与各乡(镇)签订乡村公路养护责任状,各乡(镇)与各村、各路段、各养护责任人签订养护责任状,按照责任状内容要求进行养护作业。
四、乡村公路日常养护应达到以下技术标准:
1、路基坚实稳定,路肩平整,与路面接茬平顺,边缘顺适;边坡稳定、坚固、平顺,坡度符合规定;边沟、排水沟无淤塞,排水通畅;防护设施良好,无破损。
2、路面平整完好、清洁无杂物、横坡适度、排水畅通,具有足够的强度;及时修补沥青路面的裂缝和纵横接缝。
3、桥梁桥面铺装平整无裂缝,桥头无跳车、排水通畅无堵塞,桥面清洁无杂物;涵洞完好无淤塞、无开裂、无沉陷、无堆积和漂浮和阻塞。
五、各乡(镇)要做到各类台帐、档案资料、制度齐全,统计报表数据真实有效,能够及时上报。
1、上报统计表包括:乡村公路养护(质量)月报表、乡村公路养护生产完成情况统计表、公路桥涵养护技术状况月报表,2、建立健全各种台帐:涵洞状况台帐、桥梁状况台帐、穿越管线台帐、公路养护台帐。
3、建立健全各种档案:乡村公路质量检查记录、桥梁桥涵检查记录、乡村公路巡查记录。
六、乡村公路的养护质量分优、良、次、差四个等级。
以优、良里程占实际评定的养护里程的百分比即“好路率”作为评定养护质量的主要指标,评定标准按照《张家口市地方道路养护质量评定标准》执行。
七、县交通主管部门加强检查督促各乡(镇)乡村公路养护措施的落实,每半年组织有关人员对乡村公路养护工作进行一次检查验收,各乡(镇)乡村公路管理机构每季按照《张家口市地方道路养护质量评定标准》查评路况,并将查评结果报县交通主管部门备案。县交通主管部门汇总后上报市交通主管部门。
第四章 养护资金管理
一、乡村公路管理资金实行多方筹措,专款专用的原则,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挤占、挪用。
二、乡村公路养护资金的主要来源
1、县政府每年从财政预算列支60万元养护资金,用于乡村公路养护。随着乡村公路列养里程的增加养护资金将逐年提升。县交通局将市局小拖返还的部分资金用于补贴资金,不足部分由乡(镇)、村自筹解决。
2、按有关规定可用于乡村公路养护的其它资金和公路沿线受益厂矿、企业及个人的自愿捐资。
3、乡村公路沿线荒山、荒地、路树管理资源受益权置换的资金。
三、乡村公路资金的使用
1、县政府列出专项资金对乡村公路的养护管理实行补助,补助标准为每年每公里500元。补助资金由县交通局统一拨付,县交通局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对乡村公路的养护管理进行指导、监督、考核、验收和不定期检查,对于达到养护标准的,兑现养护补助资金,对于达不到养护标准的扣除养护补助资金。
2、县交通局下拨乡村公路的养护资金,各乡(镇)统筹安排,全额拨付到养护上,乡(镇)、村两级不得挤占、挪用。资金使用情况接受群众监督,经费收支要公开、透明。
第五章 奖惩管理办法
一、在乡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将给予表彰和奖励,养护好的路段将立样板路,承包人员可适当增加养护补贴。
二、未完成乡村公路养护计划,造成乡村公路失养损坏的,对责任乡(镇)、县政府要给予通报批评,并与年度目标考核挂钩,扣减该乡(镇)养护补助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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