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经营果场合同书

2024-07-11

承包经营果场合同书(精选13篇)

1.承包经营果场合同书 篇一

发包人: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经双方协商,车主毛娟决定将车辆承包给他人经营,现将双方协商同意条款如下:

一、承包车辆:东运集团泾川县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甘L18915中型普通客。

二、承包期限: 1 月 13 日至 1 月 12日止。

三、承包费:每年 元整,大写 元

四、付款方式:乙方必须在每年的1月13日前交清承包费。

五、承包保证金 元整(即 元),乙方必须在 年 月 日,和承包费一次性向甲方付清。

六、乙方每月 号之前必须向甲方交纳代规费 元。即:保险费 元,营业税 元,互助金 元,管理费 元,车船税 元。(以上费用按每月计算,并随政策的调整而变化。)其他费用 元。

七、甲方有权对乙方及其所属的车辆施行运行、安全、技术、财务、司助及车辆维护保养等进行监督。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车辆按时定期检查大修。

八、若遇国家政策及行业规定有变化,甲方有权终止或相应变更合同条款。

九、为了确保车辆的整体完好,甲、乙双方必须履行车辆移交手续,承包期满,甲方按移交清单有权对车辆进行全面的技术鉴定,除正常磨损和折旧外,乙方要确保车辆技术性能状况完好,凡达不到技术性能要求的,必须按质论价赔偿。

十、凡车辆经营中产生修理费由乙方承担,发生交通行车事故,保险公司理赔后不足部分由乙方自己承担。

十一、乙方要按时定期在甲方指定的地点(40天换机油、机滤、打一次黄油、两个月二级保养维护并保养电瓶、发电机、电动机、换一次三滤)对车辆进行维护保养,确保甲方车辆技术性能和状况的完好。

十二、合同期内若双方发生纠纷或产生异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提出诉讼。

十三、乙方若不按时交纳各项费用,每迟延一天,按交纳费用总额20%扣罚保证金,迟延超过一月者,除交纳罚金外,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十四、乙方若不按合同保养车辆超过三次,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扣罚保证金的20%至40%。

十五、乙方在车辆经营中必须按行驶证、道路运输证规定的时间检审验车辆,并按规定时间办理二级维护。

十六、年内燃油补贴由甲方领取、按实领金额,双方所经营的时间分配。

十七、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签字后生效。201月13日前发生的债权债务由甲方毛娟承担,年1月13日起发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袁成义承担。

十八、车辆移交清单附后。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乙方担保人签字:

年 月 日

2.承包经营果场合同书 篇二

一、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法律性质的评价分析

关于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法律性质主要有两种观点,即行政合同说和民事合同说。

(一)行政合同说

由于承包土地为村集体所有,法律又授权村委会为发包方,并以国家管理为目的,所以将农村土地承包合同认定为行政合同是有一定道理的。而且通过签订行政合同获得土地使用权的农民,还同时获得了一定的经营自主权,因此随着土地承包合同相关制度的建立,行政合同管理已经占据了主导地位。

(二)民事合同说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主体双方地位平等,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固定了主体双方彼此之间基于承包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其主要功能并非为实现国家的行政管理目标,所以从合同签订的程序和原则以及不履行合同的法律后果来看,都应该算是一种民事合同。

(三)新型合同应区别分类

作为一种新型合同,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不能归入合同法中的任何一类,所以应该直接立法进行规制,与此同时,对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也应当区别分析,集体与村民签订的责任制土地承包合同属于行政合同,集体与村民双方经过协商、个人有选择权和自主经营权的,以及集体与非内部成员之间签订的合同,应属于民事合同。

(四)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行政性

随着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规范化和法制化,其行政性逐渐弱化,民事性越发突出。《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草案)的说明》中指出:“对家庭承包的土地实行物权保护,对其他形式承包的土地实行债权保护。”进一步明确了农村土地承包权属于民事权利。但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除了民事权利、义务外,发包方还享有一定的行政性权力,承包方也应承担相应行政性义务。

二、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法律性质定位

在合同的主体、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合同权利的救济方式等方面,行政合同与民事合同存在着根本的区别。

(一)合同缺少行政主体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发包方一般是农村集体。根据我国《宪法》及《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村集体不属于我国的一级行政机关。而行政合同的签订双方必须包括行政主体,但在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中,双方当事人均非行政主体,因此不符合行政合同关于主体资格的规定。

(二)行政主体当尊重民事权利

因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特殊性,目前法律上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性质认定与其内容不相吻合,甚至产生了“债权说”和“物权说”两种不同结论,但毫无疑问这是一种民事权利。所以对于行政合同中的行政主体来说,为了保证行政的民主化和效益性,它应当遵守普通合同的规则。

(三)法律定位的错位

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农村土地承包合同设立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民事权利,但因为发包方是集体,所以还是具有一定行政性,承包方也承担一定的行政性义务,这是法律在定位上的一种错位。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也不符合行政合同的规范意旨。

目前相关法律已明确将承包合同纠纷、承包经营权侵权纠纷、承包经营权流转纠纷、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承包经营权继承纠纷界定为民事纠纷。因此,从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救济方式来看,其亦应当定位为民事合同,而不是行政合同。

三、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法律性质的立法完善

(一)应完善立法消除歧义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应当使农村集体成为名副其实的民事主体。发包方的农村集体的主体地位问题往往会造成人们的误解,我国的《宪法》、《民法通则》和《土地管理法》中都对农村集体土地的所有权归属有明确规定,但在实际操作中往往情况比较繁杂,加之随着时代变化,各法律中有关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规定并不完全吻合。所以应该以法律语言清楚、准确地传达立法意志,消除歧义。

(二)严格区分私法规范和公法规范

在我国农村社会,一般由村民委员会行使集体土地所有权,但村民委员会的行政功能往往左右了土地所有权的民事属性,所以应该将土地所有权管理的公私关系严格区分开来。

(三)将行政事务还给政府

村民委员会应该成为民事主体代表人,这样更有利于集体与村民关系的巩固,可以减轻行政负担。还应该取消合同范本,避免其中含有行政机关行政性法律关系的干扰,恢复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民事合同属性,发挥其自有功能。

(四)科学认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在我国农村社会,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行政性与民事性的混淆和纠缠造成了诸多不良后果,所以要尽快将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中的各种法律关系理清,在立法上严格区分其中的行政法规范和民法规范,对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制度具有重要意义。

摘要: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法律性质,曾存在过行政合同与民事合同两方面的争议,在具体实践中造成了诸多的弊端。根据对我国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主体、当事人之间关系等方面的分析,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应属于民事合同。

3.承包经营果场合同书 篇三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的主体限制

土地承包经营权系用益物权之一种,用益物权本身并不具有身份性,但是法律肯能基于特定目的赋予其一定的身份性。长期以来,农村土地是农民耐以生存的最基本保障,在我国各项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的时代,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加之农业生产也关系我国的粮食安全,对于国家安全有总要意义,我国法律对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的主体设有了几点限制,转让双方需为有稳定的非农职业或者稳定的收入来源的转让方和有农业经营能力农户的受让方。②

对于这一条款的,在实践中有着不同的认定。有法院以转让方在签订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的时候没有稳定的非农职业或者稳定的收入来源为由,认定转让合同无效。③这实际上就将《土地承包法》对转让主体方面的限制解释为了效力性规范,因违反该条,进而认定合同无效。亦有法院采此观点,但是以转让方外出打工系具有稳定的非农职业或者有稳定的收人来源为由,肯定了转让合同的效力。④这实际上通过对“具有稳定的非农职业或者有稳定的收人来源”的宽泛解释肯定了合同的效力。

实际上,上述理解值得商榷,本文认为《土地管理法》中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主体方面的限制应当被解释为管理型规定,并不能因此而认定合同无效。现代私法的三大原则之一即为私法自治,在涉及公共利益时法律才加以干涉。对于效力性规范而言,需法律明确规定其违反效果导致合同无效,或其违反损害国家或者社会公共利益。而主体方面的限制,其目的在于防止农民失去生活保障和影响农业生产,在社会高速发展的今天,这种限制的意义实际上已经大大的削弱了。首先,随着工业的发展,大量农民进城打工,产生了大量转让的需求,而同时从事农业生产的收入并不理想,土地作为农民生存保障的属性已经大大的降低了。其次,现代农业的发展必将走向专业化和集中化,这其中就会有土地走向相对集中耕作的一个过程,土地流转符合这个趋势。第三,农业生产的主体并非只有农户,也并非只有农户才可以很好的从事农业生产。现代农业的发展,使得很多现代农业公司成为农业生产的主体之一,其专业性和集约性的特点,更加有利于农业的发展。

二、发包方同意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效力的影响

《土地承包法》规定了需要经过发包方同意,最高院的司法解释则明确规定,除例外情形,一般情况下未经发包方同意的转让合同无效。这实际上就是将该条的限制理解为了效力性规范,拟无解释的余地了。在实践中,如果出现了未经发包人同意的情形,法院往往会依据上述司法解释,直接认定转让合同的无效。但这一条的严格适用,可能会造成不公的后果,“发包人同意”在解释上亦有不明确的地方。“经发包人同意”是否包括发包人的时候同意?在实践中常见的就是,在法院判决之前取得了发包人的同一,是否满足经发包人同意的条件?同时,民法上的意思表示有明示的,即积极明确的做出意思表示,有默示的意思表示,及通过其行为可推定其有此意思表示,实践中“发包人同意”如何认定?这些都是需要明确的问题。

在法律可能的文艺范围内,为了实现特定的目的,实现实体的公正,可以对法律加以解释。从对于“发包人同意”宜采取扩大解释的方法,以避免严格适用带来的不公后果。对于虽然转让前未经发包人同意,但是法院裁判钱取得了同意的,或者虽然发包人没有明确的表示同意,但是有其他行为可以认定发包人同意的,都都应当认定满足了“经发包人同意”,肯定合同的效力。在实践中,也存在着这种做法,例如有法院认为诉讼过程中,发包人对该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的意见是没有表示异议,应视为其同意转让。⑤也有法院认为认为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后受让人多年耕种的事实是发包人明知的,但发包人并没有明确表示反对,因此应当确认合同合法有效。

上述做法值得肯定。法律之所以设此限制,系为了维护集体利益,因为我国农村实行的是集体土地所有制,并且也如之前所述,土地事关农民的生存,失去土地可能导致农民失去赖以生存的根本。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变迁,我国已经由一个农业化的国家转变为一个工业化的国家,大量的农民并没有那么依附土地了,甚至在很多地区出现了农民进城打工,农村土地抛荒现象。这种情况下,这种严格限制的必要性是值得探讨的。适当的扩大解释,以肯定合同的效力,对于土地资源的最大化的利用也有有益的。效力性强制规定的核心系对于国家利益或者集体利益的损害,随着社会的发展,国家利益或者集体利益的内涵也是出于一个变迁的过程,从当前来看,扩大的解释,并不会损害国家利益或集体利益,相反,在一些情形下对集体或者土地利用是有利的。

三、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的书面形式

《土地承包法》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需要转让方与受让方之间签订书面的合同。但这种关于法律行为方式的限制不应当影响合同的效力,该限制应当认定为管理型规范。如前所述,效力性规范的核心在于国家与社会公共利益,而合同采用一定方式的目的往往是为了提醒当事人行为的重要性、作为书面的证据等,与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无关,其未采用这种方式仅与双方当事人的利息相关,故其不应影响合同的效力。实践中既存在法院基于此否定合同效力的情形,也有法院将该条解释为管理型规范而肯定合同效力的,无疑后一做法更加妥当。在合同法上,应当采用书面合同而未采用书面合同的,如果双方实际履行了权利义务,这种效力上的缺陷也是可以获得不足的。总之,我国合同法以形式自由为原则,以特定形式为例外,形式缺陷亦可以通过履行而补足,并且这种特定形式的要求与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无涉,其违反自然不当影响合同的效力。

四、用途的改变对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效力的影响

《土地承包法》禁止改变土地所有权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实践中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难以改变土地所有权性质,但存在着一些改变农业用途的行为。对于这种情形,实践中的认定比较统一,往往将这一规定认定为效力性规定,从而否定转让的效力。我国是人口大国,虽然幅员辽阔,但是耕地面积并不多,因此长期以来我国面临着人多地少的矛盾,粮食安全对我国而言是一个想当重要的问题。《土地承包法》作此规定,就是为了保证粮食生产,保障我国的粮食安全。可以说这种认定是符合效力性规范保护国家及社会公共利益的目的。

但是实践中,还存在着大量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并未约定土地用途的改变,但是在受让人取了了土地之后,擅自改变了土地用途的情形。这种情形应当排除在认定无效的范围之外。因为认定合同效力,应当从合同本身的意思表示、目的等来认定,受让人的单方行为作为认定的依据。如果据此否定合同的效力,无疑对转让方十分不同,并且受让方的这种行为也可以通过其他途径加以纠正,无需否定合同的效力。(作者单位:南京理工大学)

注解:

①王利明:论无效合同的判断标准,载《法律适用》2012年第7期。

②参见刘保玉、李运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问题探析,载《北方法学》2014第2期。

③(2014)银民终字第360号

④(2012渝四中法民终字第00748号

4.内部经营承包合同书 篇四

(独立承包项目)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依据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经双方协商,确定项目经理该项目的承包方,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承包内容及承包方式

1、项目,具体内容见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书。甲方与业主签订的承包合同书是本合同执行的前提,其合同条款中的责任和义务乙方须全部承担并严格履行。

2、承包方式:自主经营。乙方实行独立经营、独立核算、依法纳税、自担风险、自负盈亏。

3、管理费及交纳方式:乙方按照甲方与本项目的业主合同的工程结算值的 %向甲方缴纳管理费用(不含营业税及其附加,不含项目个人所得税)。其它一切开支有乙方承担。上交及税费按回款进度完成,但竣工验收前必须全部交清的,逾期不交,甲方按未交清的数额每月按规定分利息计取,同时暂停办理乙方承包本工程的有关经营业务活动的手续。

第二条工程风险保证金

业主与甲方约定交纳业主的风险保证金万元,由乙方承担并缴纳,业主退还保证金须返还到甲方帐户。工程竣工时退还乙方。

第三条 工程施工管理

1、质量管理: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质量目标为同目标的,乙方除接受甲方与业主约定的经济处罚外,还须按结算值的%增加上交甲方质量违约金。

2、安全生产:杜绝重伤以上事故的发生。每发生重伤事故1人,除承担处理事故的所有费用外,按责任性质对乙方实行万元的处罚;每发生死亡事故1人,除承担事故的所有费用外,按责任性质对乙方实行万元的处罚。发生伤亡事故引起法律纠纷的,乙方除负责一切损失外,还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乙方必须按国家的法规、标准、当地安全部门的管理规定搞好施工现场的防护和安全管理。如发生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3、工期: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中约定项目开工时间为年月日,乙方必须保证该约定工期的实现。因乙方责任造成工期延误的,乙方承担甲方与业主合同中规定的违约金。

4、甲方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如发现存在有影响质量安全隐患的,乙方必须接受甲方作出整改要求和处罚。

5、经甲乙双方协商:

(1)确定(项目经理资质证号)为该工程项目经理。

(2)确定(岗位证书号)为该工程施工员;(岗位证书号)为该工程质检员。乙方确保上述技术人员具备与岗位相应的施工业绩和能力,并在本工程施工期间不得从事其他项目工作。甲方发现不符时有权解除合同。

6、乙方不得将本工程转包或肢解分包,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没收乙方缴纳的风险保证金,并处以总造价%的罚款。

7、乙方根据业主合同的各项指标要求制定分解实施计划,并实施完成,承

包施工过程中必须协调处理好业主、监理、设计单位及主管部门的关系,维护甲方企业形象信誉。施工中如发生不服从业主、监理、设计单位及主管部门的管理,造成恶劣影响,甲方对乙方给予---元处罚,直至终止乙方合同。

第四条 财务及资金管理

1、甲方与业主合同中约定的垫资施工部分,全部由乙方负责。项目所需日常流动资金由乙方自行解决。

2、各项税费由乙方承担并按时缴纳,营业税及附加由甲方在应支付乙方的工程进度款中代扣代缴。

3、工程进度款由乙方负责催收。业主支付工程款应先进甲方的银行账户,首先满足上交甲方的承包金和代缴各种税费(按收款额与合同总价的比例)及管理扣款,余下部分作为甲方支付给乙方的进度款。工程款的收取必须凭借甲方的收款收据,乙方不得未经甲方同意自行动用从业主方收取的款额。

4、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在当地和社会上赊欠材料、资金等,不得拖欠本项目的人工工资,所收取的工程款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在社会上发生的任何债务甲方概不负责。乙方拖欠社会材料款及工人工资由乙方负责。甲方有权在认为必要时对乙方拖欠的工资、材料款用乙方工程款实施代理支付的强制经济措施。

5、业主为按合同付款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及时向业主索赔。业主严重违约时,乙方应及时停止施工,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同业主协商解决。工程变更或业主另外追加的施工项目,乙方应及时办理经济手续,所存在的风险由乙方承担,但乙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施工这些项目。

6、项目欠款(与业主结算后确定的欠款,包括保修金)由乙方负责收取。甲方配合出具收款收据,办理进账和支付手续。收款费用和不能收回欠款的坏帐损失由乙方负责。

7、本项目的质量保修金业主按总造价的%预留,如工程竣工验收时,工程存在重要质量问题,甲方应增加扣留保修金,合同保修期满经业主认可退还甲

方后,再支付乙方。

第五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发包方(甲方)

(1)对乙方的施工质量、安全生产、施工进度、资金管理进行检查和监督,督促乙方按合同要求进行施工和管理。

(2)当乙方的质量、安全没有按国家规范和标准要求、施工进度和资金管理没有按合同进行时,甲方有权责令乙方改正并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有权要求终止合同。

2、承包方(乙方)

(1)在合同范围内,对本项目的施工管理和经营负全面责任,有权决定自己的组织机构和人事安排;有权依照规定招用和辞退职工;有权确定分配机制及工资标准。承担因乙方招用人员而造成的各种纠纷。

(2)履行合同中约定的各项条款,维护甲方的企业形象、信誉和利益。

(3)对施工质量、安全、工期负全面责任,保障甲方与业主合同条款中各项目标的顺利实现。

(4)依法缴纳各项税费。

(5)自觉接受甲方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合同条款,承担自身原因引起的一切违约责任。

(6)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办理施工中的技术、经济资料,并承担相关费用。必须交一套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到甲方档案室存档。

(7)按合同实现资金计划,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所需要的资金。

(8)组织结构验收、竣工验收并承担相关费用。

(9)组织工程竣工结算并承担相关费用。

(10)承担本合同第四条规定乙方须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第六条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组建项目部的,经甲方书面通知改正,在书面通知发出后十五日内仍未改正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乙方将工程转包或主要工程项目分包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3、乙方现场施工质量、安全违反国家行业规范,或存在质量、安全隐患,经甲方书面通知整改而未整改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乙方施工的工期,剔除业主签证认可的工期延缓因素外,与施工进度计划推迟30天(包括此数)以上的,并严重影响与业主的合同工期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5、乙方不按合同约定交纳甲方管理费的,经甲方书面催收通知发出十五日内仍未交纳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6、乙方不按本项目资金管理的合同约定执行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7、由于不可抗力因素或业主原因使甲方与业主合同解除后,经甲、乙双方协一致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8、乙方全部履行本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时,甲、乙双方可以终止本合同。

9、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认为有必要补充或变更本合同的条款,以签订补充合同,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七条违约责任

1、因甲方原因造成合同解除的,甲方应承担乙方的相应损失,引起法律责任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因乙方原因造成合同解除的,乙方应承担甲方的相应损失,在乙方交纳的风险保证金内扣除、风险金不足扣除的差额乙方以现金方式清偿。

3、当甲、乙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经双方协商不解除本合同的,违约方向对方支付合同值%的违约金。

第八条质量保修

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国家《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履行该工程的保修

责任和义务。乙方不履行保修义务或保修不及时的,甲方有权派人保修,保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并予以适当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拒付工程尾款或保修金的剩余部分。

第九条合同争议的解决

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出现争议的,可以依照下列方式解决;

1、双方协商解决;

2、申请仲裁;

3、向法院提起诉讼。

4、第十条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1、2、3、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二条双方签订的《工程承包意向协议书》为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发包人:承包方:

代表人:代表人:

5.公司承包经营合同书范本 篇五

甲方:

乙方:

公司系甲、乙双方共同经营 ___________,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该公司承包给甲方经营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公司承包给甲方经营,自年月日止,共计年。

二、承包期间,乙方必须保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在每一会计结束后二个月内由甲、乙双方按法律规定进行分红。

三、承包期间,乙方经营亏损,由乙方自负。承包期间,所有的债权债务关系均由乙方自行处理,由此造成公司财产损失的,应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四、在承包期间,乙方享有充分的经营自主权和人事权。所有的财会人员由甲方自行聘任或委派,经营人员的工资、奖金也由甲方支付但可列入公司的经营费用帐内。

五、承包期间,甲方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依法经营,按照工商、税务机关的规定和要求办理公司年检、送交会计报表并依法纳税。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七、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八、本协议如发生纠纷,由甲方所在地法院受理管辖。

九、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

6.承包经营管理合同书 篇六

承包经营管理合同书

甲方:(下称甲方)地址: 乙方:(下称乙方)身份证号码: 地址:

为强化管理责任,最大限度地提高的运营效率,充分调动管理人员的积极性,确保经营管理目标的实现,甲、乙双方就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等相关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条款,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经营管理形式:自主经营管理,确保上缴核定基数,超收税后全奖,不足全补,照章纳税的承包经营管理责任制。

二、乙方职务及岗位职责:

乙方担任业务经理职务,并作为的责任人,对甲方核定的承包经营指标完成和整个华纺宾馆的安全等责任负全部责任。

三、承包经营管理期限:自2018年07月01日至2023年06月30日止,期限年。

四、承包经营指标:每年上缴管理费总额人民币万元(大写:人民币元整),超额完成核定基数部分税后净额全奖,每两年年上缴管理费递增2%。

五、承包经营场所:纺织品站大院内1号楼建筑面积约1920平方米左右,共有70床位,3号楼宾馆大堂面积约70m²及大堂后面配套的两间保管室、二楼会议室230平方米。

六、财物管理:

1、为规范运营收支的管理,宾馆营业收入及其它收入和各项支出全部纳入甲方的财物核算与管理,并按税务部门的相关规定缴交各种税费,宾馆的支出控制在运营总收入税后净额的范围内,若出现不足则由乙方自行补足。

2、双方同意乙方以现金或转账形式缴交应上缴的各种管理费宾馆营业以及其他收入,并转入以下账户:

账户名称:

开户行: 账号:

3、因运营配套需要,甲方同意原有三楼会议室面积200平方米左右,由乙方配套使用,在承包经营指标基础上每年增加上缴管理费人民币36000元(大写:人民币叁万陆仟元整)。

4、为确保承包经营责任制的顺利实施,乙方在承包经营期间必须交纳风险抵押金10万元,不予计息,合同期满,如能按合同所约定的条款履约,退还本金,如承包经营期间,乙方不按合同所约定的条款履约,甲方有权处理风险抵押金,并予以终止承包经营,收回承包经营权,同时乙方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5、乙方在经营管理中所发生的水电费、电话费、办公用品、家具用具购臵等由乙方自理,合同期满,乙方购臵的办公用品、家具用具归乙方所有,但依附在建筑物上的装修装饰物归甲方所有。

6、财产保险事宜由甲方统一按照漳州商贸企业资产管理运营有限公司的有关规定予以办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七、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运营与管理条件,及时协调、解决乙方在运营与管理过程中遇到的一些重大问题。

2、甲方根据乙方运营与管理需要适时地提供各类相关指导。

3、甲方有权对乙方在遵守、落实制度和本承包经营管理书等方面进行监督,有权根据规定对乙方进行考核和奖惩。

4、承包经营期间,若有对外出租均须以甲方名义,并统一到资产运营公司物业部办理签订租赁合同手续。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责任和义务自觉遵守制度及本承包经营管理合同书。

2、乙方可根据运营与管理需要使用灵活的用工制度,有权打破原有的分配形式,按照岗位及承担责任大小,工作业绩等方面制定新的薪酬分配办法,但须甲方审批后实施。

3、乙方有责任和义务带领并引导所属职工遵纪守法,遵守漳州商贸企业资产管理运营公司及甲方所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本站及上级部门组织的政治,业务等各种活动。

4、乙方必须增强安全生产责任意识,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漳龙集团公司以及漳州高贸企业资产管理运营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要求,落实甲方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措施,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杜绝安全生产事故。根据“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乙方对甲方提供的经营场所以及各种设施必须确保安全生产无事故,计生工作必须达到三个百分百。乙方须认真做好华纺宾馆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华纺宾馆的安全和卫生,自觉接受漳州商贸企业资产管理运营公司,甲方及有关部门的检查和监督,若属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违反计生政策和违法、违纪事件等均由乙方承担全部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八、其他事项:

1、乙方可以根据宾馆运营实际需要,对宾馆使用的房屋、场地及宾馆设施投入资金进行装饰装修或改造,但需提出书面申请报甲方同意,在不破坏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符合相关部门的施工要求,确保安全无隐患的前提下,乙方才有权进行装饰装修或改造。

2、乙方如因市场变化或经营不善,未能如期履行合同的,须提前两个月提出申请,甲方经审计及按乙方履行合同的情况,由甲方总经理研究并上报漳州高贸企业资产管理运营公司同意后,方可终止合同。乙方须在协议终止前一次性支付所在上岗员工未履行合同期间的生活补助费,标准不低于市政府规定的当年最低生活工资标准的60%,同时,必须一次性向甲方缴交乙方所组合人员未履行合同期间的统筹金、住房公积金、工伤、发工、生育保险费以及医疗统筹等应缴的各种费用。

3、乙方的商品、物资、设备等的安全事宜,均由乙方负责,如有损失,甲方概不负责。

4、合同履行期间,遇政府旧城改造拆迁或政府对甲方企业整体改制需要,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自行终止,并按合同实际履行的时间进行清算。并按政府有关拆迁规定对属于乙方在承包期间自行投入的装修装饰物予以补偿,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二个月内终止承包经营,交还甲方验收。

九、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解决另行签订的补充协议,也作为本合同书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甲方供给乙方使用的财产、用具清单以及安全生产责任书也作为本合同书的附件,与本合同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书经甲方总经理与乙方责任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二、本合同签订日期:2014年07月02日。

十三、合同书签约地点: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

十四、本合同书壹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报漳州商贸企业资产管理运营公司备存壹份。

甲方: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7.公园式的柚果场 篇七

吴仲文早年旅港经商,长期惦念着家乡的山山水水。1993年春,他毅然回乡,在龙田镇上坪塘库区兴办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其中种柚是主项,如今已有丰产沙田柚树达4500株、琯溪蜜柚300株,共200余亩。1995年11月,时任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谢非同志深入龙田老区视察,给了他亲切的鼓励,还为他题词“开发农业,大有可为”。浓重的老区情怀加上高层领导的鼓励,令吴仲文深感责任重大,热血沸腾。他把谢非同志的“大有可为”理解到一定要打破传统、大大提高柚果的品质上,以“佳品定尊贵”迎取广阔市场。他亲自学习种柚知识与技术,抓好整园规划,精选优质树苗,组织农技队伍,确保种植储藏售运严格规范化。

吴仲文介绍经验时谈到,一定要把住几个环节与关口:用肥是猪粪、花生麸、黄豆粉有机质肥;施水、施药管道化;壮果期每果皆用专用纸袋装袋保护,避风避雨避灼避病虫;采摘储藏,是轻摘轻放轻堆,并且恰到好处用进口保鲜剂;销售以纸箱包装,以等级裸果分装。吴仲文特别谈到,如果沙田柚果采收后乱用保鲜剂保鲜,每只用尼龙袋紧密袋装,再好的柚子也会失去良好的原生态天然物状与风味,甚至严重变味,而让顾客无法接受,这是一定要注意的问题。

经过多年的努力,“龙威”柚以汁多肉嫩、清甜爽口、蜜浓味香享誉国内外,被国家认定为无公害绿色A级食品,被顾客称之为“皇帝柚”,畅销北京、上海等全国各大城市、港澳地区及欧洲市场。柚场每年80-90万斤柚果无一滞存,去年纯利达400万元,目前又拟扩种300亩。

吴仲文谈到,经营果场还有个宗旨,要造就一个不被污染的净土和乐园。曾经发现,员工牙膏刷牙和肥皂洗衣水浸沾了柚果株,果品就劣,甚至4次翻种,仍挂劣果,这引起他对环境的高度警觉。他现在使用的杀菌杀虫剂、保鲜剂都是进口环保型的。他以养猪解决有机土肥的供应问题,规范建造成片猪舍,并建好配套沼气池,以总长数千米的管道将经腐化肥水输送至每一树株,同时引来清流全面管道化浇灌。沿着库区四面山坡,他有序规划兴建公司办公接待大楼、员工宿舍、饭堂、储仓、饲料加工厂、猪舍等,还在一些地方种树植花,并建造游泳池和文化娱乐室。如今整个果场就像一个公园,参观者络绎不绝。

柚果场有80位员工,吴仲文经常深入员工中问寒问暖,凡员工或其家属病了,他都会一一看望慰问。在员工酬劳上,果场实行基本工资和“看品质、看卖相、看产量”的奖励制度,去年员工个人年均工资近2万元,另外还有人均近万元的年终奖。许多员工已在家新建了楼房;一批老员工已是五十多岁了,但不愿离去,仍在果场工作,他们说,“龙威”果场风光好,收入高,心里乐,是最好的宜居宜业的地方。

吴仲文深情地说,梅州山地水域资源丰富,一定要发挥优势,创出优质产品,让山区老区尽快富起来,特别是长期贫困的老区农民,他们祖祖辈辈都过着艰辛的生活,要共同努力让他们早日致富。

8.公司承包经营合同书范本 篇八

甲方:签订地点:

乙方:签订时间: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福州日晟昌商贸有限公司的石材、木材、机械设备销售经营权承包给乙方经营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公司的石材、木材、机械设备销售经营权承包给乙方经营,2012年4月1日至2017

年4月1日,共计五年。

二、承包期间,乙方必须保证每年交纳承包款12万元,该笔款项于每年04月15日之前一次性支付,逾期不交,甲方有权按欠交额日千分之五收取滞纳金,逾期达30

天以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三、承包期间,乙方自负盈亏,所有的债权债务关系均由乙方自行处理,由此造成公司财产损失的,应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四、在承包期间,乙方享有充分的经营自主权和人事权。经营资金由乙方自筹,经营人员由乙方自行聘任,经营人员的工资、保险等也由乙方支付。

五、承包期间,乙方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依法经营,按照工商、税务机关的规定依法纳税。

六、本协议生效后,乙方有权使用公司的公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银行帐号等财务凭证。

七、乙方应合法经营,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建立良好的社会关系,若严重违反合同或

严重违背法律、法规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给予相应的经济赔偿。

八、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九、本协议如发生纠纷,由甲方所在地法院受理管辖。

十、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9.预结算部承包经营合同书 篇九

甲方:湖南众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联系电话: 户籍所在地: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甲方《经营管理制度》,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特签定如下承包经营合同。

一、双方同意,乙方与甲方不形成劳动关系,甲方所设的预结算部由乙方承包经营,实行独立核算、自主分配、自负盈亏原则。

二、承包经营方式

1、甲方招投标项目的预结算均交由乙方编制。

2、根据甲方工作计划,乙方在 年完成的经济指标保底 / 万元。

3、乙方按公司预结算收费标准收费,由甲方财务部按照公司管理制度收取,其中的 70 %由乙方支配,作为预结算部人员的工资及奖金分配; 30 %由甲方支配,作为办公场地使用费和管理费用。

4、甲方不再收取乙方办公场地使用费和其他管理费。

三、其他费用承担

1、甲方承担乙方经营过程中的以下费用:办公耗材、电费、水费、餐费。

2、乙方承担经营过程中的以下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乙方聘用员工的工资、奖金、社保等。

四、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义务

①甲方有权依据甲方管理制度对乙方聘用人员进行人事、纪律、形象、惩处管理,有权要求乙方辞退不遵守甲方制度、不服从甲方管理的人员。

②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个人常驻甲方办公室经营的基本条件,即:办公室、办公桌、椅以及就餐条件。

③甲方公司项目外的投标预算业务,在项目经理没有特殊要求时,应安排乙方编制,并由乙方填写《投标预算编制费审批表》合理收取相关费用,甲方经营部主管领导审批,监督费用的收取。

④乙方如因投标预算原因导致投标项目废标,甲方有权对乙方按照5000—10000元/次的标准进行经济处罚。

⑤乙方收取的公司项目预结算费必须全部上交甲方财务部。甲乙双方每月对收取的预算费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甲方依据约定扣除乙方每月应上缴的金额,剩余金额甲方分两次返还给乙方:总金额的60%甲方按月返还给乙方,总金额的10%甲方在年底一次性结算给乙方(不计息)。

2、乙方权利、义务

①负责甲方在建工程项目款、安措费、项目结算的核查、支付及使用过程的监督工作。

②参加甲方项目的图纸会审、合同评审、技术交底等工作。

③乙方有权根据甲方经营管理制度规定的工程预结算收费标准自行决定下浮数额,但应服从甲方收费安排。

④乙方聘用的工作人员必须将劳动合同报甲方备案,服从甲方管理,且与甲方无任何劳动关系。

⑤乙方应服从甲方自营项目及正常经营业务的工作任务安排,不得无故拒绝甲方安排的工程预结算业务。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中止本合同。

⑥乙方(包括乙方所聘工作人员)在经营过程中,应严格恪守职业道德对涉及到甲方的商业秘密必须严格保密不得泄露。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中止本合同,并保留追究乙方经济赔偿及法律责任的权利。

⑦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债务、债权,由乙方自行负责处理和承担,与甲方无任何关系。

五、其他

1、本合同期限为两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如需续签,则在本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办理。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签定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甲方财务执壹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4、《预结算部投标预算收费标准》附后。

甲方:(盖章)

授权委托人:

年 月

乙方:年 日

10.加油站承包经营合同书 篇十

甲方:******加油站

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经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共同发展,甲方同意将座落在************的***加油站承包给乙方改造经营事宜达成条约如下:

一、承包期限为 年整,即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占地面积为平方米,油罐 只,面积 立方米,单匹加油枪 台,及附属建筑与设备。

三、承包经营期间该加油站发省的一切费用(含各种税、费、维护和保养、证照年检及其他相关检测费用等)全部由乙方承担。

四、乙方承包甲方加油站后,销售油种由乙方自主经营,油品严格按照并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如发生油品质量违反国家相关规定、消费者投诉举报等问题时,所产生的相关责任问题由乙方全部承担;严重危害加油站以及甲方声誉时,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保有付诸法律追究的权利。当发生此类问题是,乙方在接受相关部门惩罚的同时,支付甲方一年的承包费用 元,为违约惩罚,甲乙双方停止租赁合作关系。

五、乙方自承包之日起,水费、电费由乙方自行承担,每月10日前由双方共同抄表,每月15日之前乙方需交清水电费用,否则乙方有权停水、停电。甲方不承担因停水停电给乙方造成的任何损失。原加油站的一切设施及部件有乙方可以进行拆除改造和处理,施工方案需得到甲方的认可和符合国家对于加油站安全法规的相关规定,并签订改造许可授权后方可施工,新改造的加油站全部投资由乙方承担,未得到甲方认可私自进行的施工,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执行。

六、乙方不得将加油站转让给其他人承包经营,也不得将加油站相关物品或执照以及其他所有权或使用权用作任何抵押,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以甲方无涉,乙方应及时办理各项检测和证照的年审,因乙方原因导致加油站被有关部门强制停业整顿。勒令停业或查封,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经营权,已收取的承包费用也不予退还。

七、年 月 日,甲乙双方共同到场,量出油罐实际存油量,甲方将所有存油按照当日市场价格卖给乙方,同时办理交接,对甲方交接给乙方的物品进行造册登记,经双方代表签字后双方各留存一份,甲方将加油站经营权正式给乙方承包经营。

八、乙方承包甲方加油站后必须严格遵守国家以及相关管理部门关于加油站的各项管理制度和规定。在乙方承包期间,如发生任

何事故和纠纷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和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也不承担热河连带责任)。

九、合同期满或解除合同时,双方代表共同到场,量出油罐实际存油量,乙方将所有存油按照当日市场价卖给甲方,但总量不得超过 年 月 日甲方卖给乙方的数量,如有超出部分,甲方有权拒收,同时办理交接。承包经营期满后,如承包初期登记的物品损坏或不能使用,乙方需按照承包期满交接日时的市场价格赔偿(指购买新的该物品的价格,而不是指使用后的折旧估价),乙方在承包期间新购置的物品,如甲方需要留用,则按照承包期满交接日的实际估价付给乙方费用,如甲方不需留用,乙方需自行处理,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十、承包金的缴付方式及缴付期限:

自签订本合同当日乙方付给甲方人民币 万元整作为定金(定金用于抵扣承包金),年 月 日甲方将从事加油站经营业务的一切合法有效手续,包括企业营业执照、成品油经营批准书、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消防许可证、安全合格证书等交付给乙方,并双方进行加油站交接时,乙方再付给甲方承包金人民币

万元整(其中 万元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的承包款,万元为双方合作保证金,用于约束乙方在合同期间对于加油站合法安全经营的保证,合同期满后,如乙方无任何违约行为,甲方将全数返还保证金。),

承包款每10个月交一次(提前2个月乙方交付下一租金),如双方未在协定的日期内履行协议,则按违约处理,违约方需按全部承包费的10%支付违约金并终止协议。

十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同意乙方使用从事加油站经营业务的一切合法有效手续,包括企业营业执照、成品油经营批准书、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消防许可证、安全合格证书等。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由乙方以甲方名义直接向税务部门申领。

2、甲方协助乙方协调有关部门的关系,保证加油站正常营业和正常性经营所需的供水供电。

十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承包后,由乙方自主经营,自行管理,单独核算,自负盈亏。

2、乙方在承包期间必须坚持安全

5、乙方在承包期间,水费、电费、税金、治安费、各种检测费、安全评估费均由乙方承担。

十三、债权债务的处理

1、在乙方承包该加油站前的债权债务及遗留的经济问题、民事责任全部由甲方享有的承担连带责任,与乙方无关。

2、乙方在承包期间的债权债务及民事责任全部由乙方负责承担,与甲方无关。

十四、违约责任

1、如甲方不能履行合同规定条款,应承担违约责任,退还乙方已交付的所有费用,并支付给对方违约金 万元。

2、如乙方违约,乙方出资改造,装潢的全部设备等以及押金归甲方所有。

十五、本合同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六、因合同在履行中而发生的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11.承包经营合同 篇十一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出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或:身份证: 承包人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将位于_____市 _____区___________________成都市金牛区酒频道酒吧承包给乙方经营,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在合法自愿的基础上特签订本合同。

一、承包内容:成都市金牛区酒频道酒吧《营业执照》所确定的营业范围的全部业

二、承包期限:____年____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 年____ 月____日止。

三、承包金及支付方式:

1.承包金为每月人民币叁万元,乙方必须于每月25 日前向甲方支付当月的承包金。

2.乙方须在本协议签订之日向甲方一次性交纳承包经营保证金 元(大写: 万元整),该承包保证金作为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终止后,且在乙方结清承包经营期间的所有债权债务后,由甲方全额归还给乙方(不计利息)。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收取承包金和承包保证金。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按时交纳应当由其缴纳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税费、行政罚款、水、电、通信等费用)时。甲方可不经过乙方同意,将相应款项直接从其交纳的承包保证金中直接扣除。因此导致乙方交纳的承包保证金不足部分,甲方可随时要求乙方交纳。

2.甲方在本合同签定之日前将___________________将场内现有设备、设施、家具及其它一些零星物资移交给乙方使用(具体以《财产移交清单》为准)。并积极配合协调有助于乙方进场之相关工作。

3.甲方保证场所无任何遗留问题,包括房租,水电,税务,消防,物业管理,员工工资等所有费用。自合同签订之日前甲方的所有债权债务均与乙方无关。

4.甲方负责提供保证乙方正常经营需要的各种相关手续和有效证照,并交于乙方保管使用。同时定期做好各种相关手续和有效证照年审等工作(相关费用由

甲方负责)。

5.(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依照法律及合同,自主经营并自负盈亏。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债权债务与甲方无涉。

2.乙方拥有优先续约权。

3按照合同约定,按时交纳承包金和承包保证金。以及各项税务,物业管理,房租等费用。如因拖欠等原因造成不能正常经营等严重后果。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甲方不负任何责任,且有权立即终止合同。

4.乙方在承包期内必须爱护甲方移交的财物,如有损坏,应照价赔偿,并负责承包期内公共设施的日常维修及保养。

5.乙方不得随意更改建筑结构及用途,如需小范围更改,必须先与甲方商量,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动工。

6.乙方不得经营《营业执照》所确定的营业范围之外的业务,如发生超范围经营业务,乙方须承担全部责任。

7.承包期内,乙方保证依法经营,如有违法犯罪活动,乙方须承担全部责任。8.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___________________出租、出借或转让给第三方经营。

9. 政府有关部门因乙方经营涉及或处罚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交纳。10.乙方不得无故停止营业,不得做有损于甲方及___________________声誉和形象的事。

11.承包期内所有发生的工商、卫生、消防、治安、安全及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等事项均由乙方自行解决,因此而产生的责任亦由乙方全部承担。

12.承包期内发生的水、电、通信费、税费、各类管理费等与___________________经营有关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13.承包期满或合同解除,甲方按原移交清单进行财产清点验收,如有短缺或损坏,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同时乙方必须按时搬出乙方自有的全部物资,搬迁后3日内如仍有余物,视为乙方放弃所有权,由甲方处理。

五、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本协议已一经签订,各方不得中途违约解除合同,但允许各方本着公平公正,诚信为本的原则相互协商解决。2对本协议及其补充协议所做的任何修改,变更,须经协议各方共同在书面协议上签字方能效。承包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酒店。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将___________________出租、出借或转让给第三方经营。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更改建筑结构及用途。3.乙方损坏设施,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4.乙方经营超出___________________《营业执照》所确定的营业范围之外的业务,受到相关政府机关行政处罚或在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停止。

5.逾期 十 天以上未缴纳按本合同约定应当由乙方缴纳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税费、行政罚款、水、电、通信等费用)。无故停止营业五天以上。6.乙方未遵守本协议的约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

7.承包期内,乙方经营酒店有违法犯罪行为或严重影响甲方及__________________声誉和形象的行为。承包期内,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1甲方未经双方协商同意。在本合同期满之前,擅自专卖,转租或者转让该经营场所,乙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保留追究甲方违约责任及违约赔偿的权力。

六、印章的保管、使用

___________________所有印章由甲方负责刻制,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私刻与___________________有关的印章,如因乙方使用不当或超范围使用所造成的不良后果以及因此产生的全部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由乙方负全部责任,与甲方无关。

七、免责条款:

1.因国家、政府拆迁或不可抗力因素,致本合同无法履行。

2.如因不可抗力(包括诸如天灾、战争等等)导致损毁或造成双方损失的。3乙方因经营不擅导致严重亏损无法继续本合同内容,需提前解除本合同,乙方需至少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

3.甲、乙双方同意在承包期内,有上述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承包费用按乙方实际承包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八 违约责任

1.乙方如不能按期交纳承包金,如逾期超过 十 天仍未足额交纳承包金,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无条件收回场所及其它财物,不退还乙方交纳的承包保证金,并追索乙方所欠的全部承包金和滞纳金。

2.承包期内,乙方未提前告知甲方未经双方共同协商书面同意擅自退包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承包期满或合同解除,如乙方逾期不搬迁,乙方应按逾期每日 元/天

支付逾期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4.承包期内,如乙方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或其它损害甲方及 酒店形象和声誉的活动,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不退还乙方交纳的承包保证金,且乙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十、争议的解决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应当本着互谅互让的精神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依法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附则

1.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对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充分理解,并愿按本合同约定严格执行。

2.本合同的任何条款约定被认为无效,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的效力。3.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 年 月 日

乙方:

12.食堂经营承包合同 篇十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规范政府机关食堂管理,经充分协商,甲、乙双方现就**单位食堂经营承包达成如下协议条款:

一、承包时间:2010年月日——2012年月日。

二、有关费用: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交纳2万元的合同保证金,由甲方用于添置食堂资产,所添资产属政府所有,保证金从管理费中扣压除,乙方每年按营业额的20%(不包括烟酒)向甲方上交管理费用,并自行承担水电费用及所有与食堂经营相关的费用。

三、乙方必须制定好菜单及价格(具体价格参考甲方提供的意见)。乙方必须保证甲方饭菜质量并与其他消费者同质同价;甲方来人来客除特殊情况外必须在政府食堂就餐,客餐乙方应当提供茶水、瓜子等。但若因乙方饭菜质量问题,甲方可以选择在其他地方就餐。

四、乙方必须保证职工一日三餐饭食,并严格按照作息时间开餐,未按规定开餐每次罚5元(从甲方招待费中扣除)。干部职工按2元/餐的标准开餐,必须保证每餐有2个以上的新鲜菜。逢周末轮休、节假日,必须保证值班人员正常开餐。

五、付款方式:甲方每半年与乙方结算一次。

六、客餐招待中,乙方必须征得主要领导同意或收到办公室开出的派餐单后方可准备来客饭菜,否则由报餐人或承包者自己负担相关费用。

七、乙方必须搞好食堂内及周围环境卫生,并热情接待好来人来客。

八、乙方必须保管好甲方食堂的餐具与资产。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其他未尽事宜另行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法人代表:

乙方(签字):

13.宾馆承包经营合同书1 篇十三

甲方:安徽浮山风景区旅游开发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身份证号码: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省市有关政策,本着实事求是、真诚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共同签订本承包经营合同书(以下简称合同)。

第一条、承包范围及方式:甲方将美食山庄、双瞻阁宾馆(主楼及施董事长住的东、西房不在其内)的服务经营权交乙方承包经营。乙方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运行模式。乙方独自承担经营过程中的债权债务和由此引发的经济、安全和法律责任。

第二条、团队就餐:甲方如来大的游客团队统筹安排在乙方就餐,标准由双方事先协商决定;一般散客,乙方自主经营、自行管理。

第三条、环境卫生界定:甲方经营的浮山风景区是国家4A级景区,卫生要求时刻保持干净整洁。乙方承包的美食山庄、双瞻阁宾馆内外,快餐店门前的小广场、双瞻阁周围道路以内(含草坪)卫生,由乙方负责。景区主干道路、大型停车场及景区公共场所环境卫生由甲方负责。

第四条、承包基数:第一年为万元人民币(小写:¥元),第二年承包费递增10%,即为万元人民币,第三年在第二年的基

础上递增10%,即为万元人民币。另:第一年乙方向甲方缴纳合同保证金元,合同期满无息退还。在每年月底前乙方须向甲方付清当年承包费,逾期不交,甲方有权每月按欠交额的千分之三收取滞纳金,并视为乙方违约。

第五条、承包期限:本合同有效期三年,自2013年月日始至2016年月日止。合同期满,乙方在不欠租赁费的前提下,双方可自愿续签合同,但乙方须在期满前三个月以正式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是否续签申请。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续签权。

第六条、甲方权利

1、对移交给乙方承包经营管理的房产、设施、设备等资产享有法定所有权,并享有监督权。

2、有权监督乙方合法经营,但不得干预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3、有权对乙方客房、餐饮及娱乐业收费标准适时进行审核监督,对存在的问题,有权要求乙方改进。

第七条、甲方义务

1、向乙方提供美食山庄、双瞻阁宾馆现有经营场所,经甲乙双方认可的设施和设备(详细财产以财产移交清单为准)。

2、努力为乙方创造良好的经营服务环境。

3、协助乙方做好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

第八条、乙方权利

1、合同期内,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资产享有使用权。

2、拥有在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自主经营权和收益权。

3、如乙方因经营需要,对美食山庄、双瞻阁宾馆进行简单改造更新,必须事先提出更新改造方案,经甲方审核同意方可实施。除此之外乙方因经营需要添置的可移动设施、设备,比如电视机、燃气灶具等,合同期满,乙方有处置权。

第九条、乙方义务

1、不得在经营过程中将美食山庄、双瞻阁宾馆转让给第三方经营,一经发现,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2、严格按照省市旅馆业标准做好宾馆服务工作,严格执行卫生清洁用品和食品的采购程序以及质保鉴定体系。

3、对顾客服务要规范,尽可能做到顾客零投诉。

4、做好经营期间的各项安全工作,特别是要严格执行消防和食品卫生的安全等工作,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如因乙方责任发生火灾、食物中毒、工伤事故以及其它事件的,乙方必须独自承担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十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全面履行本合同,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的应负违约责任。

2、在承包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包的,乙方应按合同总承包金的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3、承包期满,乙方如不续约,应如期交还承包的宾馆房屋及设备设施。乙方逾期不还,则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________元的滞纳金。乙方还应承担因逾期归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 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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