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搬迁档案管理工作制度(精选12篇)
1.征地搬迁档案管理工作制度 篇一
桂林北综合客运枢纽一期工程是我市今年十大重中之重项目之一。目前,项目征地拆迁工作小组已经成立,相关人员已抽调到位,并召开了征地拆迁专题会议。同时,灵川县、秀峰区已完成项目征地拆迁的摸底调查工作,并对项目范围内的“两违”行为进行了严格控制。项目征地预公告也已发布,即将开展征地拆迁工作。
市领导调研桂林北综合客运枢纽一期工程等项目推进情况
本报讯(记者文新军)3月13日下午,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张晓武带队对桂林北综合客运枢纽一期工程项目的推进情况进行实地调研,就加快推进该项目征地拆迁,完善项目相关规划设计工作进行了具体研究部署。
调研组一行来到项目现场进行实地察看,并召开座谈会,听取有关单位征地拆迁工作推进情况及遇到困难的汇报。会议就相关问题进行了研究,并提出了解决办法。 据了解,桂林北综合客运枢纽一期工程是我市今年十大重中之重项目之一。目前,项目征地拆迁工作小组已经成立,相关人员已抽调到位,并召开了征地拆迁专题会议。同时,灵川县、秀峰区已完成项目征地拆迁的摸底调查工作,并对项目范围内的`“两违”行为进行了严格控制。项目征地预公告也已发布,即将开展征地拆迁工作。
张晓武指出,桂林北综合客运枢纽一期工程作为我市今年十大重中之重项目之一,工程建设时间紧、任务重,征地拆迁工作要抓紧进行,不能放松。要尽快把征地红线图细化好,进一步明确征地拆迁范围。要按照就近安置的原则,做好安置房的选址工作。同时,要严格做好“控违”工作,项目规划范围内不能再出现新的“两违”行为。此外,要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交通组织、站房建设等相关规划,使项目建设更加合理和完善。
据悉, 为加快推进中隐路延长线全面建成和华润万象城项目的顺利建设,当天上午,调研组还就中隐路延长线建设中涉及与部队土地置换问题及华润万象城项目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召开现场办公会进行协调解决。
2.征地搬迁档案管理工作制度 篇二
杜平勋落马的起因,得从骗领搬迁补偿款860万说起。2007年,丰台区在永合庄村和北天堂村附近修建了垃圾填埋场,影响到两村的居住环境。丰台区委决定,对这两个行政村进行搬迁上楼,宛平城地区办事处负责两村搬迁工作,杜平勋任搬迁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在两村搬迁过程中,永合庄村有一个历史遗留问题没有解决:永合庄村有9户村民承租了村集体土地并且签订租赁合同,交纳了20年租金,加盖了多处房屋后进行出租。但是按照搬迁政策,村民在集体土地上盖的房不能进行宅基地确认,也不能进行补偿。这9户村民便多次找到村委会主任苏益清反映情况,要求一并搬迁并给予补偿。
苏益清向杜平勋汇报了这一情况,杜平勋要求对这9户村民的房屋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为补偿费不超过300万元。
2009年9月,杜平勋召集负责搬迁工作的有关人员开会,协商解决永合庄村承租村集体用地的遗留问题。会上,杜平勋提出:找4户村民,做一套假的宅基地确认表和评估、拆迁手续,由宛平城地区办事处据此发放搬迁补偿款,用于解决永合庄村的历史遗留问题。下属质疑这种做法是不是违法,杜平勋说:“我是法律专家,拆迁都这么做,没事,你们听我的。”
2009年12月,按照杜平勋的安排,苏益清联合评估公司、担保公司人员伪造了4户村民房屋搬迁的虚假手续,骗领出搬迁补偿款共计860万元。
这860万元,除留给永合庄村300万元用于解决承租村集体土地房屋补偿问题外,其余560万元都被杜平勋侵吞。杜平勋花130万元买了一辆越野车,用其余的430万元作为注册资本,成立了河北省京南种植有限公司。
杜平勋是从基层一步一步成长起来的干部,作为法律科班出身的“一把手”却以身试法,忘记了自己更应当是一个守法者,这发人深省。
杜平勋之所以犯罪,除了他盲目攀比、私欲膨胀等主观因素外,对法律的一知半解、盲目自信,将自己定位为凌驾于法律之上的用法者,也是他走上犯罪道路的主要原因。
从杜平勋贪污、受贿案,暴露出农村征地补偿工作中普遍存在制度漏洞。其表现在农村财务制度不健全、征地补偿制度不规范、补偿环节监督不到位、对评估和拆迁公司管理不严格等方面。
由于宛平城地区的财务制度本身就不是很健全,又遭杜平勋人为破坏,财务支出、审批环节均由他一人把持,导致巨额补偿款的发放缺乏制度保障。
由乡镇基层政权单方主持农村征地补偿的拆迁确认、评估、补偿款发放、安置等环节,使得乡镇领导、村委会成员、拆迁公司或评估公司的项目经理都有机会对征地补偿款实施犯罪。
3.改革征地制度建议 篇三
对现行征地制度进行彻底改革,不仅会冲击政府经营土地的制度,而且必然涉及财政体制、金融体制、投资体制、干部管理体制、各级政府的事权划分乃至区域经济布局、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等各方面深层次改革,可谓牵一发而动全身。因此有人担心,如果其他方面不能联动,可能会减少甚至切断地方政府的建设资金供应,影响经济社会的发展。
在现行发展方式下,这种顾虑确实很有道理。问题在于,中央已经明确了未来的经济社会发展,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现在几乎每个领域的改革,都涉及其他领域,都是牵一发而动全身,如果都因此而不动,转变发展方式就无从实现。但如果某一个或某几个领域率先突破,就可以形成“倒逼”机制,促进其他领域相继跟进,最终彻底转变发展方式。最近,习近平同志指出,改革,要敢于啃“硬骨头”,要突破利益的藩篱;李克强同志也指出,改革,是有规律可循的,重点是政府与市场的关系。现行征地制度和政府经营土地制度,就是一块“硬骨头”,就是典型的利益的藩篱,也是政府与市场关系没有理顺的一个突出表现。因此,在下一步彻底转变发展方式的改革中,可以把它作为一个率先突破点。
彻底改革现行征地制度
改革的最终目标,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赋予农民完全的土地财产权。其要点,一是对必须征为国有的土地,赋予农民谈判权,参照市场价协商补偿标准和补偿方式;二是构建城乡统一的土地市场,允许农民在国家规划引导下,利用土地财产权自主地参与工业化、城市化进程。
一是关于按市场价补偿及补偿方式。
国务院法制办去年底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土地管理法修正案,已经基本明确了这一点。但在讨论中,有人提出对于补偿标准,应该规定上限,这其实还是计划经济的思维方式。土地的市场价格是有客观标准的,理论上它是地租的资本化,现实生活中它是相同用途、相邻区位土地交易的中间价。这个价格其实是既有上限,也有下限,尽管有一定的幅度,但并非可以任意抬高或压低的。而且,土地价格的区位性很强,不可能规定一个全国统一的标准。要求规定上限,恐怕是缺乏对市场经济的了解。
我们认为,各地已经普遍实行的留地安置,是一种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重要的补偿方式,对于保障被征地农民的长远生计,发挥了重要作用。对此,法律应该予以认可。
二是缩小征地范围,允许集体建设用地进入市场。
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区分基础性、公益性项目用地和经营性项目用地。对于经营性项目用地,国家原则上不再征收,允许通过市场的方式直接使用集体建设用地,构建城乡统一的土地市场。在这个大前提下,对不同类型的农村建设用地,区别对待、分步推进。
对于农村公益性建设用地,包括村庄建设规划划定的公益性建设用地,原则上不允许入市交易。
对于合法认定(一开始可不强调合法,而是承认现状)的农村经营性建设用地,纳入统一登记后,可以出让、出租、入股、联营等多种方式进入市场流转,流转后应办理变更登记。
如果担心一下子开通城乡土地市场会引起较大震荡,可以考虑先部分放开,逐步过渡。即先允许城市规划区范围外的经营性项目,采用购买、租用、入股等方式,直接使用集体建设用地,而不必把土地征为国有。这也是在一定程度上缩小了征地范围。其效果,一方面使广大城乡结合部的农村、农民能够凭借土地财产成为市场主体,为农村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另一方面,也对政府经营土地构成一定的限制。
在过渡期内,城市规划区内的新增建设用地,可以征为国有,但要赋予被征地农民谈判地位,参照市场价格确定补偿标准,解决好住房、社保、留地就业等安置问题,使农民能够较多地分享土地增值收益。同时,也应该允许地方政府进行在市区里保留集体建设用地的探索和试验。经过逐步过渡,最终条件成熟以后,还是要彻底破除城乡樊篱,把规划区内外也通开,建立城乡完全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
一方面允许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直接进入市场,另一方面如果农民出于自愿,也可以把土地转为国有,但土地使用权仍归原集体组织,由他们按规划用途从事非农经营活动。还可以考虑借鉴台湾市地重划的经验,部分集体土地转为国有,部分仍保留集体性质并允许进入市场,具体比例,应与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充分协商确定。总之,要给农民多一些选项,由农民自己权衡利弊,做出选择。
只要符合规划,集体建设用地也可以开发房地产,而且一般不要允许开发商介入。其实,开发商拿到土地以后所做的,不过是请人设计,请人施工,请人管理,跑跑有关手续,提供的主要是中介服务。这些事情,集体经济组织也都能做,何况有些集体组织还有自己的建筑施工队伍。
对于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按一户一宅确权登记后,允许上市交易,购买方身份不限。一户多宅的,超出部分不予登记,不受法律保护,同时恢复过去曾经实行过的超占罚款制度。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在坚持一户一宅前提下,把宅基地的福利分配制度改为有偿取得制度。初始宅基地使用权的卖出方,不能再申请新的宅基地。购买方必须办理变更登记,并每年履行纳税义务,否则不受法律保护。
宅基地制度改革应先在城乡结合部开展,而在纯农业地区由于非当务之急,可以缓行或根据需要实行。
三是完善征地程序,体现农民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第一,对城镇规划区范围外的用地项目是否具有公益性,可以通过论证或听证等方式确定,并将结果通知申请用地的单位。论证或听证结果认为不符合公共利益的,则不允许征地。这是对现行土地管理法的一大改进。把听证论证的范围从补偿标准深入到公益性,是在征地制度改革中,进一步还权于民,不仅赋予民众知情权,更多地是赋予其参与权。
第二,由政府主导的“单边程序”到政府与农民共同主导的“双边程序”。在处理征地纠纷中,地方政府往往强调是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操作的,包括“两公告一登记”等法律要求的程序。但是政府程序到位,只是单边的程序到位,并未经过与被征地农民协商,单边程序不能认为是程序到位。今后,要逐步完善体制机制,变管理型政府为服务性政府,由政府主导的“单边程序”到位为政府与农民协商的“双边程序”到位。尤其重视在程序的设计阶段听取农民意见,而不是单边的霸王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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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对征地程序的听证公告等资料,不要求报国土资源部,由市县操作并负责即可。以简化征地审批报件,加快征地审查报批。
把经营土地的职能从土地管理部门分解出去
彻底改革现行征地制度,会冲击和弱化政府经营土地的职能。但要彻底解决政府集“裁判员”与“运动员”于一身的问题,还应进一步改革行政管理体制,把土地经营职能从土地管理部门分解出去。
参照国有企业改革的经验,可以考虑成立类似国资委那样的国有土地资产管理委员会,作为政府机构,专门负责组织领导经营国有土地方面的工作。同时,成立国有土地公司等经济组织,把需要经营的国有土地交给他们参与市场运作,或转让,或出租,或联营,或入股,负保值增值的责任,并向国家财政上缴土地收益。这些经济组织作为市场主体,按照统一的市场规则自主经营,并接受政府的调控和监管。作为国有公司,还要接受新成立的国有土地资产管理委员会的管理和指导,必要时也要服从国家的要求,承担一定的土地参与宏观调控的责任。当然,如何分解土地管理与土地经营职能,还可以有多种方案和设想,以供决策参考比较。
把经营土地的职能分解出去以后,各级政府的土地管理部门都专注于管理,不会再发生不同层级政府的职能错位问题。政府也不再是“运动员”,避免了与民争利,可以大大提高政府管理的公信力。其核心管理职能,一是严格实施土地利用规划,加强土地用途管制;二是平等保护各类土地产权,构建城乡统一的土地市场;三是运用土地政策,参与宏观调控。
耕地保护是土地规划和用途管制的实施,地价管理和土地市场管理是土地产权保护的延伸,也都需要加强。为了保证土地管理各项职能和工作的落实,还必须加大土地督察和监察工作的力度。
至于非经营性的国有土地,例如划拨供地、低价供地等,作为土地政策参与宏观调控的手段,仍由政府管理部门负责运作,建立规范、公开、透明的程序,接受社会的监督。
有一个问题需要特别指出,政府的土地管理具有综合管理性质,其职能不宜与某些具体管理职能合并。或者说,国家的土地行政管理与具体使用土地的管理,不能混为一谈。例如林业部门、建设部门等,都是用地部门,他们都不应承担国家的地政管理职能。现在社会上有人主张,把土地管理并入建设部门。按此实施,会导致另一种形式的“裁判员”与“运动员”集于一身,因而是不妥当的。
国家实行统一的土地登记制度
土地登记,是市场经济的基础性工作。世界各市场经济发达国家都十分重视土地登记,普遍的做法是将土地及其附着物,如房屋、树木等纳入土地登记。至于登记机关,有的设在相关土地管理部门,有的设在法院,有的单设。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国现在实行的是分别登记,房屋由建设部门登记,树木由林业部门登记等。即使是土地,也没有做到统一登记,例如林地、农地、草地分别由不同的部门登记。这种现状,给市场产权主体带来不便,甚至导致管理上的混乱,已不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例如社会热议的物业税,要求定期对物业价值进行评估,在部门分割登记情况下,物业评估就很困难。随着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这个问题会越来越突出。
2007年实施的《物权法》已明确要实行土地统一登记,但长期没有进展。直至今年“两会”以后,新一届政府开始落实这项改革。建议国家把土地统一登记,作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和打破部门分割局面的重要抓手,切实抓好。
——成立专门的国家土地登记机关,把现在分散在各部门的土地、房屋、林地、草地、农地的登记工作集中起来,实行统一登记。各部门不再负责相关登记工作。土地统一登记,也要求实行统一的地籍调查,制定统一的土地分类标准,改变现在各部门分别调查,土地分类指标不统一的状况。
——国外的地籍调查有两种做法:一种是由政府组织调查;一种是由产权人自行委托中介机构调查,后者对调查结果承担法律责任。第一种做法财政负担重、耗时长,后一种做法易产生法律纠纷。为了推进土地统一登记工作,我国今后可以考虑不同地区采用不同方法。例如,有的地区由政府组织调查,有的地区由产权人委托调查,有的地区可两种方法并举。对委托调查的,调查结果还可由政府相关机关核查。这样,可以加快土地登记进度,早日建立覆盖全社会的国家地籍管理信息系统。
改革其他相关体制
一是财税体制。
国家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按市场价补偿,对集体或农民个人超过一定额度的补偿费收入,可发行国家土地债券。不愿接受土地债券的,应缴纳所得税。
放开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进入市场的同时,应考虑对农村经营性建设用地征收土地财产税及契税、印花税和土地增值税等税种,一可以调节可能出现的新的分配不公现象,二可以充实地方政府的财政,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税收体制。
对于进入市场交易的宅基地,也应开征土地财产税(物业税)。对于农民,在规定面积内的可以免征;对于市民,则不予减、免。对无论农民还是市民的超出规定的面积,实行累进税率,超的越多,税率越高,用经济手段控制超占问题。
进一步规范政府土地出让收入的支出。主要改革方向是建立规范化的政府土地基金,一般情况下的年度支出,只能动用利息,不能动用本金。这样才能彻底切断城市建设对增量土地出让收入的依赖,才能从根本上改变外延扩张的增长方式。
进一步改革分税制,按照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原则,合理调整中央、省、市、县的财政收入分配比例。
二是规划体制。
我国目前的土地利用规划,由政府组织编制、颁布,并允许政府按照编制程序修改规划。结果,相当多数的地方政府在规划颁布实施不久,就频繁修改规划,使规划的严肃性和制约作用形同虚设。应当改变这种“软约束”的规划体制,将各级土地利用规划上升为法律,由人民代表大会批准颁布,政府只有实施规划的义务,没有修改规划的权力。针对目前我国多数城市用地粗放的情况,应通过规划把城市的边界“圈死”,也是给政府经营土地加挂一把“锁”,堵住外延扩张的路子。促使地方政府和土地使用者提高土地利用效率,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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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由各部门分别编制相关的全国性规划,这些规划最终都要落在土地上,因此必须与土地规划相衔接。但是,由于各部门从自身工作需要出发,各自制定不同的土地分类标准,并分别开展相关资源调查,编制各自的地理信息系统,导致在此基础上制定的各部门规划,不能与土地规划很好衔接,在实际工作中产生混乱并造成极大浪费。
有鉴于此,建议对国家规划体系作重大调整。
当务之急,是制定全国统一的土地分类标准,废止部门标准,以利各类规划与土地规划的衔接。
下一步,可借鉴世界多数国家的经验,由一个部门负责开展资源调查,并编制国家基础地理信息系统,供各政府部门和全社会使用。各部门不再开展普查性资源调查,不再编制各自的地理信息系统。
最终,要理顺国家规划体系。第一,编制国土规划作为国家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国土规划的主要内容:空间布局(包括功能分区),生产力布局(包括国家重点投资项目),重大基础设施和国土整治项目,等等;第二,现行的经济社会五年发展规划,作为国家发展的近中期规划;第三,土地利用规划作为落实以上两个规划的保障性规划,发挥具体衔接各部门规划的龙头作用。各部门依据以上三个规划,把工作重点放在编制相关专项规划上,不再编制部门的全国性规划。
以上改革如能实施并到位,将大大加强规划的控制力。现行的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管理办法,弊病甚多,届时应予废止。
三是制止、清理政府的土地融资行为。
我国法律有国有土地出让后的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的规定,但并无未经出让的土地也可以抵押的规定。按照物权法定的原则和行政许可法的精神,政府以土地抵押或质押融资,属违法行为。这样的违法行为却长期泛滥,是我国法制建设的一大败笔,有损国家形象。要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立即叫停各级政府的土地融资行为,并对已经形成的土地金融债务进行清理,尽量减轻政府经营土地制度的负面影响。严格说来,这并不能算是真正意义上的改革,但却是当前急迫需要解决的问题,因而有必要作为一项重要措施单独提出来。
四是建立土地发展权转移制度
普遍设立土地发展权,允许农地的土地发展权有偿转让。城市化地区的任何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主体,如果想提高自身土地的利用强度,不仅要符合规划许可,而且必须向非城市化地区购买农地的发展权,使这些限制或禁止发展的地区,也能分享国家工业化、城市化的成果。
五是改革干部考核和选拔制。
现在考核和选拔干部,主要看招商引资,看财政收入,看城市建设,看GDP等等,结果,引导干部行为普遍短期化。因此必须改革考核内容,要看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看农业和粮食发展,看耕地保护,看社会安定,看农村面貌,看农民收入和生活,看污染治理,看生态保护等等,才能引导干部对社会和人民的长远利益负责。
(作者系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原院长、党委书记;本文摘编自《征地制度改革问题研究》,该报告为清华大学中国农村研究院2012年重大课题,编号:CIRS2012-3-3。课题组成员<按姓氏拼音排序>:黄小虎、卢燕霞、唐健、张晓玲。)
4.征地拆迁人员管理制度 篇四
为加强征地拆迁工作管理,依法规范征地拆迁行为,有效维护被征地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推动征地拆迁工作的全面落实,根据有关规定,建立以下工作制度。
1、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拆迁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2、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值班制度,准时签到、签退,严禁无故迟到、早退、离岗、脱岗。严禁在正常工作日期间中午饮酒,工作中不得吃、拿、卡、要,不得接受当事人吃请,不得接受财物,以权谋私。
3、敢于创新工作模式,善于听取不同的意见,服从领导的安排,坚持做好工作请示汇报制度,工作人员要定期报告所负责地块的拆迁进展情况,重大事项及时报告。
4、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拆迁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纪律,忠于职守、廉洁自律、依法办事,坚决杜绝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
5、工作中严格办事程序,按规定要求办理,遇到难以处理的特殊情况,需向征地拆迁工作领导小组汇报,不得越权处理。
6、认真履行首问负责制,要认真做好信访接待工作,认真做好记录,有举报要为举报人保密,不属本职范围内工作,应当耐心解释,给予指导和帮助。
7、做好拆迁资料的收集、整理、汇总归档等工作,严禁撕毁、涂改拆迁档案。严守机密,未经许可不得私自外传。
5.征地搬迁档案管理工作制度 篇五
权益的紧急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近期,一些地区在农村征地和房屋拆迁(以下简称“征地拆迁)中,相继发生多起致人死伤事件,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十分恶劣。国务院领导同志高度重视,批示要求做好有关工作。为保护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严厉打击犯罪行为,进一步加强征地拆迁管理,经国务院同意,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征地拆迁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
征地拆迁关系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明确要求坚决制止乱占滥用耕地,严格城镇房屋拆迁管理,坚决纠正侵害人民群众利益的问题,切实维护社会稳定。进一步加强征地拆迁管理,妥善处理城市发展和征地拆迁的关系,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地区、各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端正城乡建设的指导思想,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征地拆迁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严格履行有关程序,坚决制止和纠正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行为。要改进工作作风,完善工作机制,下大力气化解征地拆迁中的矛盾纠纷,妥善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维护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严格执行农村征地程序,做好征地补偿工作
征收集体土地,必须在政府的统一组织和领导下依法规范有序开展。征地前要及时进行公告,征求群众意见;对于群众提出的合理要求,必须妥善予以解决,不得强行实施征地。要严格执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布实施的征地补偿标准。尚未按照有关规定公布实施新的征地朴偿标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必须于20lO年6月底前公布实施;已经公布实施但标准偏低的,必须尽快调整提高。要加强对征地实施过程的监管,确保征地补偿费用及时足额支付到位,防止出现拖欠、截留、挪用等问题。征地涉及拆迁农民住房的,必须先安臵后拆迁,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户的居住问题,切实做到被征地拆迁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重大工程项目建设涉及征地拆迁的,要带头严格执行规定程序和补偿标准。
三、控制城镇房屋拆迁规模,依法依规拆迁
城镇房屋拆迁,必须严格依法规范进行,必须充分尊重被拆迁人选择产权调换、货币补偿等方面的意愿。立项前要组织专家论证,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特别是被拆迁人的意见,并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要控制拆迁规模,对于没有经过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或群众意见较大的项目,一律不得颁发房屋拆迁许可证。要严格控制行政强制拆迁的数量,实施行政强制拆迁要严格执行相关程序,并报请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程序不合法、补偿不到位、被拆迁人居住条件未得到保障以及未制定应急预案的,一律不得实施强制拆迁。
四、强化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各地要立即对所有征地拆迁项目组织开展一次全面排查清理,重点检查征地程序是否合法、拆迁行为是否规范,补偿安臵是否合理、保障政革是否落实等情况,限期整改排查清理中发现的各种问题。对采取停水、停电、阻断交通等野蛮手段逼迫搬迁,以及采取“株连式拆迁”和“突击拆迁”等方式违法强制拆迁的,要严格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因暴力拆迁和征地造成人员伤亡或严重财产损失的,公安机关要加大办案力度,尽快查清事实,依法严厉惩处犯罪分子。对因工作不力引发征地拆迁恶性事件、大规模群体性上访事件,以及存在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要依法严厉追究刑事责任。对随意动用公安民警参与强制征地拆迁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有关党政领导的责任。
五、健全工作机制,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信访评估到位、审批程序到位、政策公开到位、补偿安臵到位的要求,建立健全征地拆迁信息沟通与协作机制,及时掌握和化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防止矛盾积累激化。要健全征地拆迁信访工作责任制,加快建立上下贯通的信访信息系统,积极探索征地拆迁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采取各种有效方式做好群众思想工作,防止简单粗暴压制群众,避免困征地拆迁问题引发新的上访事件。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深入到问题较多的地方去接访、下访,主动倾听群众诉求,把问题解决在初始阶段。各地要加强形势分析与研判,一旦发生恶性事件,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做好稳控工作,防止事态扩大。要加强和改进宣传工作,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引导的重要作用。
六、加强协调配合,强化工作责任。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把做好征地折迁管理工作作为落实中央宏观调控政策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自容,列入近期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加强对征地拆迁工作的管理和监督,切实加强对征地拆迁规模的总量调控,防止和纠正大拆大建。市、县人民政府对征地拆迁管理工作负总责,要明确政府分管负责人的责任,对出现群体性事件的,市、县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要亲临现场做好相关工作。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加强对各地征地拆迁工作的指导监督,联合查处典型案例,研究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及时向国务院报告重要情况。
各省、自站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在2010年8月底前将落实本通知情况报国务院,同时抄送住房城乡建设部和国土资源部。
国务院办公厅
2010年5月15日
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征地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以及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国办发明电„2010‟15号,以下简称《紧急通知》)有关规定和要求,切实加强和改进征地管理,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进征地补偿新标准实施,确保补偿费用落实到位。
(一)全面实行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制定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是完善征地补偿机制、实现同地同价的重要举措,也是提高征地补偿标准、维护农民权益的必然要求,各类建设征收农村集体土地都必须严格执行。对于新上建设项目,在用地预审时就要严格把关,确保项目按照公布实施的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核算征地补偿费用,足额列入概算。建设用地位于同一年产值或区片综合地价区域的,征地补偿水平应基本保持一致,做到征地补偿同地同价。
各地应建立征地补偿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当地人均收入增长幅度等情况,每2至3年对征地补偿标准进行调整,逐步提高征地补偿水平。目前实施的征地补偿标准已超过规定年限的省份,应按此要求尽快调整修订。未及时调整的,不予通过用地审查。
(二)探索完善征地补偿款预存制度。为防止拖欠征地补偿款,确保补偿费用及时足额到位,各地应探索和完善征地补偿款预存制度。在市县组织用地报批时,根据征地规模与补偿标准,测算征地补偿费用,由申请用地单位提前缴纳预存征地补偿款;对于城市建设用地和以出让方式供地的单独选址建设项目用地,由当地政府预存征地补偿款。用地经依法批准后,根据批准情况对预存的征地补偿款及时核算,多退少补。
省级国土资源部门应结合本省(区、市)实际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征地补偿款预存的有关规章制度,并在用地审查报批时审核把关。
(三)合理分配征地补偿费。实行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后,省级国土资源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征地补偿主要用于被征地农民的原则,结合近年来征地实施情况,制定完善征地补偿费分配办法,报省级政府批准后执行。
征地批后实施时,市县国土资源部门要按照确定的征地补偿安臵方案,及时足额支付补偿安臵费用;应支付给被征地农民的,要直接支付给农民个人,防止和及时纠正截留、挪用征地补偿安臵费的问题。
二、采取多元安臵途径,保障被征地农民生产生活
(四)优先进行农业安臵。各地应结合当地实际,因地制宜,采取多种有效的征地安臵方式。在一些通过土地整治增加了耕地以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预留机动地较多的农村地区,征地时应优先采取农业安臵方式,将新增耕地或机动地安排给被征地农民,使其拥有一定面积的耕作土地,维持基本的生产条件和收入来源。
(五)规范留地安臵。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实施征地,可结合本地实际采取留地安臵方式,但要加强引导和管理。留用地应安排在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并征为国有;涉及农用地转用的,要纳入土地利用计划,防止因留地安臵扩大城市建设用地规模;留用地开发要符合城市建设规划和有关规定要求。实行留用地安臵的地区,当地政府应制定严格的管理办法,确保留用地的安排规范有序,开发利用科学合理。
(六)推进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的落实。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社会保障,是解决被征地农民长远生计的有效途径。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配合有关部门,积极推进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当前,解决被征地农民社保问题的关键在于落实社保资金,本着“谁用地、谁承担”的原则,鼓励各地结合征地补偿安臵积极拓展社保资金渠道。各地在用地审查报批中,要对被征地农民社保资金落实情况严格把关,切实推进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的落实。
实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地区,要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与新农保制度的衔接工作。被征地农民纳入新农保的,还应落实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不得以新农保代替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
三、做好征地中农民住房拆迁补偿安臵工作,解决好被征地农民居住问题
(七)切实做好征地涉及的拆迁补偿安臵工作。各地要高度重视征地中农民住房拆迁工作,按照《紧急通知》规定要求切实加强管理。农民住房拆迁补偿安臵涉及土地、规划、建设、户籍、民政管理等多方面,同时也关系到社会治安、环境整治以及民俗民风等社会问题,市县国土资源部门应在当地政府的统一组织领导和部署下,配合相关部门,建立协调机制,制订办法,共同做好拆迁工作。要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履行有关程序,做到先安臵后拆迁,坚决制止和纠正违法违规强制拆迁行为。
(八)住房拆迁要进行合理补偿安臵。征地中拆迁农民住房应给予合理补偿,并因地制宜采取多元化安臵方式,妥善解决好被拆迁农户居住问题。在城市远郊和农村地区,主要采取迁建安臵方式,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拆迁补偿既要考虑被拆迁的房屋,还要考虑被征收的宅基地。房屋拆迁按建筑重臵成本补偿,宅基地征收按当地规定的征地标准补偿。
在城乡结合部和城中村,原则上不再单独安排宅基地建房,主要采取货币或实物补偿的方式,由被拆迁农户自行选购房屋或政府提供的安臵房。被拆迁农户所得的拆迁补偿以及政府补贴等补偿总和,应能保障其选购合理居住水平的房屋。
(九)统筹规划有序推进征地拆迁。在城乡结合部和城中村,当地政府应根据城市发展需要,合理预测一段时期内征地涉及的农民住房拆迁安臵规模,统筹规划,对拆迁安臵用地和建造安臵住房提前作出安排,有序组织拆迁工作。安臵房建设要符合城市发展规划,防止出现“重复拆迁”。在城市远郊和农村地区,实行迁建安臵应在村庄和集镇建设用地范围内安排迁建用地,优先利用空闲地和闲臵宅基地。纳入拆并范围的村庄,迁建安臵应向规划的居民点集中。有条件的地方应结合新农村或中心村建设,统筹安排被拆迁农户的安臵住房。
四、规范征地程序,提高征地工作透明度。
(十)认真做好用地报批前告知、确认、听证工作。征地工作事关农民切身利益,征收农民土地要确保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申诉权和监督权。市县国土资源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征地报批前认真履行程序,充分听取农民意见。征地告知要切实落实到村组和农户,结合村务信息公开,采取广播、在村务公开栏和其他明显位臵公告等方式,多形式、多途径告知征收土地方案。被征地农民有异议并提出听证的,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及时组织听证,听取被征地农民意见。对于群众提出的合理要求,必须妥善予以解决。
(十一)简化征地批后实施程序。为缩短征地批后实施时间,征地报批前履行了告知、确认和听证程序并完成土地权属、地类、面积、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确认以及补偿登记的,可在征地报批的同时拟订征地补偿安臵方案。征地批准后,征收土地公告和征地补偿安臵方案公告可同步进行。公告中群众再次提出意见的,要认真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和群众思想疏导工作,得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不得强行征地。
五、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征地管理
(十二)强化市县政府征地实施主体职责。依照法律规定,市县政府是征地组织实施的主体,对确定征地补偿标准、拆迁补偿安臵、补偿费用及时足额支付到位、组织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社会保障等负总责。国土资源部门应在政府的统一组织领导下,认真履行部门职责,确保征地工作依法规范有序地进行。
(十三)落实征地批后实施反馈制度。建设用地批准后(其中国务院批准的城市建设用地,在省级政府审核同意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实施方案后)6个月内,市县国土资源部门应将征地批后实施完成情况,包括实施征地范围和规模、履行征地批后程序、征地补偿费用到位、被征地农民安臵及社会保障落实等情况,通过在线报送系统及时报送省级国土资源部门和国土资源部。省级国土资源部门要督促、指导市县做好报送工作,检查核实报送信息,及时纠正不报送、迟报送及报送错误等问题。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充分运用报送信息,及时掌握、分析征地批后实施情况,加强用地批后监管,确保按批准要求实施征地。
6.征地搬迁档案管理工作制度 篇六
(计基础〔2002〕262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委,国家电力公司:
为了加强对水电工程建设征地和移民安置工作的管理,明确各级地方政府、移民机构、项目法人、设计单位和监理单位等有关部门和单位的责任和义务,确保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工作的顺利进行,促进水电工程建设的健康发展,保护移民的合法权益,我委组织制定了《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工作暂行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 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工作暂行管理办法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
二○○二年十一月三十日
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工作暂行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工作的管理,根据国家建设征地与移民安置的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国家审批的大中型水电工程的建设征地移民工作。地方审批的小型水电工程的建设征地移民工作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国家对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工作(以下简称:建设征地移民工作)实行政府负责、投资包干、业主参与、综合监理的管理体制。
第四条建设征地移民工作要处理好工程建设和移民安置之间的关系,维护移民的合法权益,妥善安置移
民,保证工程的顺利建设。
第二章 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大中型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要根据国家土地管理的法规规定办理土地征用手续。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大中型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工作的宏观管理。主要职责为:
1.制定建设征地移民工作的政策和规定;
2.审批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和补偿投资概算;
3.组织对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实施结果的最终验收;
4.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建设征地移民工作。
第六条建设征地移民工作实行省级人民政府全面负责,以县为基础、分级负责的管理方式。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批准的移民安置规划,负责做好本行政区内的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工作。主要职责为:
1.贯彻执行国家建设征地移民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规定制定本行政区的政策和规定;
2.组织和协调建设征地移民安置有关工作;
3.出具承诺包干实施建设征地移民安置任务的文件;
4.作为本行政区内有关各级人民政府的代表与水电工程项目法人签订移民安置任务及补偿投资包干协议,亦可授权其辖属的移民机构办理;
5.审批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实施规划;
6.组织、协调、督促本行政区有关各级人民政府及部门履行建设征地移民安置任务及补偿投资包干协议;
7.监督移民资金的使用,并组织对移民资金的使用进行审计;
8.及时处理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9.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建设征地移民工作验收。
第七条有建设征地移民安置任务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所设立的省级移民机构,根据省级人民政府的授权,承担建设征地移民工作的组织实施与管理工作,并作为本行政区内建设征地移民工作的责任单位。主要职责为: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级人民政府建设征地移民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研究制订具体措施;
2.根据省级人民政府的授权,代表本行政区内有关地方人民政府与水电工程项目法人签订移民安置任务及补偿投资包干协议;
3.组织有关各级人民政府和部门配合项目法人和设计单位开展建设征地移民安置的前期规划设计工作;
4.依据国家批准的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组织有关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单位编制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实施规划和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实施计划,并负责移民安置实施规划和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实施计划的审查与协调工作;
5.依据移民安置任务及补偿投资包干协议,指导、协调、检查和监督下级人民政府及其移民机构的建设征地移民工作;
6.及时协调、处理建设征地移民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7.与项目法人共同委托开展建设征地移民综合监理工作;
8.组织有关各级人民政府和单位,向项目法人编报实施进度及资金使用的统计报表,配合国家和省级有关部门对移民资金使用的审计;
9.组织项目法人、设计单位、移民综合监理单位和有关部门,对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进行检查验收,编制检查验收报告。配合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组织的移民安置竣工验收工作;
10.组织实施移民后期生产扶持工作;
11.组织移民干部和移民的技术业务培训。
第八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省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负责做好本行政区的建设征地移民工作,并可根据需要设置相应的移民机构,代表本级人民政府配合项目法人和设计单位开展建设征地移民安置的前期规划设计工作,会同项目法人和设计单位,编制本行政区的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实施规划和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实施计划,负责组织建设征地移民安置项目的具体实施,其具体职责由地方人民政府进行规定。
第九条项目法人应设置建设征地移民管理机构,参与建设征地移民工作,并承担如下主要职责:
1.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建设征地移民安置的前期规划设计工作,参与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实施规划的有关工作;
2.根据国家批准的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或其移民机构签订建设征地移民安置任务及补偿投资包干协议。
3.协同省级移民机构审核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实施计划和资金使用计划,按审批的计划拨付移民资金;
4.与省级移民机构共同委托开展建设征地移民安置综合监理工作;
5.依据国家批准的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及有关设计文件,按照国家有关建设征地报批程序,办理建设征地的相关手续;
6.配合国家和省级有关部门对移民资金使用进行检查和审计,参与建设征地移民工作的检查验收。
第三章 设计管理
第十条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设计是水电工程设计的重要组成部分,项目法人应按照有关规程规范的要求组织设计等有关单位做好相应阶段的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设计工作。
第十一条承担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设计工作的设计单位必须具有国家认可的水电工程勘测设计的资质。
第十二条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应由受项目法人委托的设计单位会同地方政府进行编制,报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审批。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未获批准的,不得开工建设。
第十三条工程开工后,必须依据批准的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编制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实施规划,并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
移民安置实施规划较原审批的移民安置规划发生重大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逐级上报审批。
第十四条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经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审批后3年尚未开工建设的工程,应重新组织编制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按原审批程序进行审批。
第十五条工程开工后,承担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实施规划编制任务的设计单位,要派设计代表驻移民安置实施现场,负责设计交底,并配合做好移民安置规划的实施工作。在移民安置实施中,需要发生重大设计变更的,设计单位应分析原因并提出处理意见,经移民综合监理单位签署意见后,按有关规定逐级上报审批。
第四章 实施管理
第十六条省级人民政府应按照建设征地移民安置任务和补偿投资包干协议的要求,组织省级有关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具体实施。
第十七条建设征地移民安置的实施应按项目分类进行管理。对工程项目的实施,应严格执行国家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对补偿项目的实施,应将国家确定的补偿内容、补偿标准及支付方式向移民公布,按移民搬迁安置进度支付。
第十八条有移民安置任务的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按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实施规划和枢纽工程建
设进度要求,编制实施计划经移民综合监理签认后,由省级移民机构会同项目法人审核后下达。审核下达的实施计划必须严格执行。
第十九条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编制本行政区移民安置实施进度、完成工程量和资金使用的情况报表,经移民综合监理签认后报送上级移民机构和项目法人。
省级移民机构要对本行政区域内移民安置实施进度、质量和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应及时整改。
第二十条移民资金由项目法人根据省级移民机构下达的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实施计划,按照移民安置实施进度分期拨付给省级移民机构,再由省级移民机构按项目实施进度和移民综合监理意见及时拨付给下级人民政府和有关实施单位。
第二十一条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严格移民资金的使用管理,建立健全移民资金使用监督管理制度。审计部门要定期对移民资金使用进行审计。
第二十二条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工作要按国家建设征地移民验收规定的程序、标准、内容进行验收。首先由省级移民机构组织初步验收,初验合格后报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进行最终验收。
第二十三条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实施必须建立档案。省级移民机构建立大项目档案,县级移民机构建立移民分户档案和分项目档案,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档案管理。
第五章 移民监理
第二十四条建设征地移民安置的实施必须实行监理制度,由有资质的监理单位对移民安置实施的全过程进行综合监理,对各类移民工程按国家有关规定实行建设监理。
移民综合监理单位应依据项目法人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或其移民机构签订的建设征地移民安置任务及补偿投资包干协议,以及经批准的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实施规划和下达的实施计划,派出监理工程师对建设征地移民安置的总体进度、综合质量和补偿投资的使用进行全过程监理。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移民机构应积极配合移民综合监理单位开展综合监理工作,为移民综合监理提供全部相关资料。
第二十五条移民安置中的单项工程项目,由项目管理责任单位通过招标方式选择有资质的监理单位进行建设监理。单项工程建设监理单位根据有关规定开展移民安置单项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并定期向委托单位和综合监理单位提交监理报告。
第二十六条建设征地移民安置综合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的资质由国家有关部门统一管理。
第六章 后期扶持
第二十七条移民后期扶持的对象是经国家批准界定的水库淹没影响区、工程占地区和移民工程建设征地范围内的移民。移民后期扶持的主要任务是对移民后期生产和生活进行扶持,逐步提高和改善移民生产生活水平。
第二十八条省级移民机构负责移民后期扶持工作,统一执行国家后期扶持的有关政策。如有特殊情况,需加大扶持力度或延长扶持时间的,由省级移民机构研究提出,并经省级人民政府同意后报国家有关部门审批。
第二十九条省级移民机构要根据移民安置工作的实际和移民后期扶持的有关政策,组织编制移民后期扶持总体规划,并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第三十条省级移民机构要根据移民后期扶持总体规划,编制实施计划,按照项目管理方式具体组织实施,认真执行招投标制和综合监理制。
第三十一条后期扶持资金必须实行专款专用。
第三十二条后期扶持规划任务完成的地区或项目,要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时组织验收。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三条任何单位或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对建设征地移民工作消极怠工、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
2.挪用、侵占、贪污移民资金的;
3.未经批准,擅自改变已经批准的移民安置方案和实施计划,导致严重后果的;
4.无理拖欠移民经费,影响移民工作正常进行的;
5.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侵犯移民合法权益的;
6.扰乱社会公共秩序,致使建设征地移民工作、工程建设不能正常进行的。
第三十四条各地可以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各地方在此之前制定的相关政策和规定,凡与本办法不一致的,均以本办法为准。
7.如何消除现行征地制度的矛盾 篇七
根据上述规定,改革开放30年来地方政府的征地行为有许多是违反《宪法》的,因为大部分被征用的土地不是公共利益的需要。可是另一方面,也可以说地方政府的征地行为又符合《宪法》,因为恰恰是通过这种征地行为保持了城市土地国家所有的纯洁性。既合法又违法,这不是自相矛盾嗎?如果这个矛盾不解决,单纯缩小公益性征地范围,根本摆脱不了困境。
三种途径
如何消除上述二律背反?第一种途径就是扩大国家的征地范围。怎么扩大?凡是纳入城市规划的,都可以由国家去征。那就意味着把公共利益与整个城市规划画等号,只要是城市规划就是公共利益。这样扩大范围,当然就可以解决《宪法》中的二律背反了,也就是说不仅是纯公共利益的需要,只要是城市建设和城市规划都可以征地。这样一来,国家的征地范围会扩大到什么程度呢?前阵子热议的土地管理法修改草案中,除了城市规划圈内的土地完全可以实行国家征收外,城市规划圈之外带有公共利益性质的项目,国家也可以征地。如此,估计80%~90%的城市用地就都纳入了公共利益的范围。
笔者认为,国家征地是非常高的权力,只能用于公共利益,否则的话有悖于市场经济国家通行的—般原则。
第二种途径是要改变城市土地所有制结构。也就是说,保持国家公益性征地的规定不变,严格界定公益性征地的范围,但城市的土地制度要实行多元所有,非公益性的土地实行非国有,不通过国家征地行为获得,而通过用地单位和供地单位(农民)直接的市场交易获得。这样城市里边就必然出现多元的土地所有制。经过30年的改革,中国的所有制结构本来就由单一的公有制变成了多元的所有制结构,进一步推进土地制度的改革不会改变宪法的基本精神。
第三种途径是不改变城市的国有制结构,同时又严格界定公益性征地范围,对非公益性的土地要变成国有,不是通过征收,而是通过征购,即向农民购买。在这种购买行为当中,政府不是作为国家利益的代表,作为非公益性的行为,它只是一个纯粹的市场主体。在这里,政府和农民是平起平坐的。但是这样一种行为其实又是不必要的。为什么呢?如果农地的价格真实反映了农地的机会成本,政府用真实的市场价格购买来的土地一转手按市场价格再卖给开发商,这样一买一卖政府什么也没有赚到,岂不是多此一举吗?更何况在一些地方,当地的政府官员在买地时可能出高,然后得到卖方回扣,而在卖地时又可能出低价,然后从买方那边又得到回扣。
所以,笔者认为,第三条途径只能是权宜之计,上述矛盾的最终解决,只能通过第二条途径。
国有土地应实行分级所有
沿着上述第二条途径的进一步改革,就涉及城市的存量国有土地。笔者认为,应该按照公益性征地原则改革原有的城市国有土地制度。公益性用地,诸如城市政府所在地,公共事业占用的土地,可以继续保持国有;非公益性用地,特别是宅基地、私营工商企业用地,甚至国有企业用地,就完全可以实行非国有或私有。当然,如果国有企业买到了私人土地所有权,其土地就变成了国有,私营企业买到了国有土地所有权,其土地也就变成了私有。
这样,城市国有土地存量和增量存在的法律依据和产生的途径就统—起来了。
对于国有土地而言,应该实行分级所有。要确定中央和地方政府各自拥有的土地权限。目前中央和省政府所在地,其土地都是归北京市或省会所在的市政府所有,这就造成了一届政府卖掉今后几届政府的土地,然后收取今后十几届政府的土地收益。下几届政府怎么办,没有其他财政来源,就只得再进一步扩展城市的边界,这必然造成城市空间无限制地扩展,而没有实现真正的城市化。,
所以,建议把中央政府拥有的土地和地方拥有的土地区分开,涉及国家安全的矿产资源,涉及两省以上的资源,比如说河流湖泊,中央政府的办公地,国防用地,以及涉及全国范围的公益性用地,可以实行中央政府所有,其他的一律归直辖市以及自治区和地级市、县级市政府分级所有。
限制小城镇发展
我们在调研中还发现,许多城市在城市化建设中存在的大量问题,包括污染问题,城市经济实力不强问题,基础设施不到位问题,就业问题等等,其实都是小城镇存在的问题。这里涉及城市化道路到底是优先发展大城市,中等城市,还是小城市,抑或大中小并举?人们—说大城市,马上想到北京、上海、天津,那已是巨无霸城市了。有多少个大城市呢?到2007年为止655个城市当中,100万~200万人口的城市才83个,200万以上的城市才36个。另外有19000个建制镇,还有2000多个县。所以城市化应该走什么道路?要让小城镇遍地开花,大中小并举,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同时发展,19000个小城镇怎么去发展? 一个城镇平均5000人口,基础设施根本不可能建设,哪儿来的服务业,哪儿来的集聚和辐射功能?说句老实话,能把2000个县(城关镇)建好就不错,—个县如果建成100万人口的城市,你算算2000个县能容纳多少,哪里还轮得上那些中心镇,更轮不上那些小城镇了。
事实上从农村的居民点到建制镇,从小城市到中等城市,再到大城市,超大城市和特大城市,人均占用的土地面积是依次递减的,由170平方米依次降到154、143、108、88、75平方米。所以,如果我们再继续强调“大中小并举”,18亿亩耕地恐怕很难保持。
有人说大城市污染严重。事实上从控制污染的效率来看,创造同样的GDP,大城市污染的排放量远远低于中小城市,成本也远远低于中小城市。至于从就业来说,当然是大城市比小城市容纳的就业岗位更多,养活的穷人更多。第三产业的发展更要依托大城市。当然,大城市的生活质量,品位肯定高于中小城市,特别是小城镇。
由此笔者建议,应着眼于农村人口向大中城市转移,那样可以节省更多的建设用地。二是要把城镇化战略改变为城市化战略,虽然是一字之差,但强调城市化战略,就是要用优先发展大城市战略取代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战略。人口规模和经济总量已经达到中等城市水平的镇,应尽快提升为市。而对于小城镇的建设要严格加以限制,包括已经建制的镇在空间上要限制扩展。
征收耕地占用税
8.征地工作经费请示 篇八
xx镇政府:
为了充分发挥珠三角换线高速公路xx出口的辐射功能,方便XX群众快捷进入高等级路网,并且为XX大堤抗洪抢险提供便捷通道,XX高速公路连接线XX支线工程计划XX年XX月动工,XX年XX月完工。XX年XX月,在镇、村两级征地组的共同努力下,完成工程项目的征地工作,现支线工程已进入路面铺设阶段。
在支线工程推进过程中,我村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及工作经费开支,由于我村委会一直以来经济薄弱,为此造成了经费困难,为确保我村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向镇政府申请资金五万元,以补充征地过程中所支出的经费。
以上请示妥否,请予以审批。
XX委员会
9.征地拆迁工作方案(工作流程 ) 篇九
征地拆迁工作分为十个阶段:
①征迁准备阶段②宣传发动阶段③勘察核实阶段④征地拆迁阶段⑤资金兑付阶段⑥拆迁安置阶段⑦进场施工阶段⑧服务招商阶段⑨竣工通车阶段⑩验收总结阶段。
一、征迁准备阶段
1、委托文物、压矿、地灾、水保、环评、土地等相关咨询评估机构完成相应的报告书,并获取相关行政批文后,委托国土咨询评估机构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及土地预审呈报书,报省国土资源厅审批。
2、在设计单位出征地红线图后,委托林业勘察单位编制《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和《使用林地调查报告》,报林业厅初审,报国家林业局批准。
3、省政府印发永武高速征地拆迁补偿标准。
4、地方政府建立相应的征地拆迁协调领导小组,并成立全职的征地拆迁办公室,办公室应设立土地核查小组、房屋丈量小组、矛盾纠纷协调小组。
5、根据初步设计编制征地拆迁简介,准备征地拆迁使用的各种表格及工具、用具等。编制项目征地拆迁实施预案,为正式实施征地拆迁做好充分准备。
6、召开征地拆迁动员大会。
二、宣传动员阶段
采取多种形式,宣传项目的重要性和征地拆迁政策。通过宣传发动,使沿线群众和征迁安置对象熟悉掌握永武高速公路征地拆迁政策、计划安排,争取公路沿线被征单位和个人积极配合、参与、支持。
三、勘察核实阶段
该阶段的主要任务是以施工设计图为依据,通过实地勘察放线,划定高速公路征地拆迁红线范围,对征迁范围内的实物指标进行丈量、清点、核实、登记、签认,为开展征迁补偿提供数据指标。
1、与地方征迁办签订红线边沟开挖协议。
2、由设计单位依据红线图划定红线范围,进行红线放样,项目办、地方征迁办共同参与。确定中线和边线、打桩、开挖边沟和边界保护。
3、勘测界定:土地勘测单位以施工图为依据,对项目征地进行勘测核对、绘制勘测界图、市县勘测定界报告书,正式确定公路用地范围。
4、实物指标调查,在划定公路用地红线范围的同时,与设计单位、各地征迁部门、国土部门、林业部门、被征户(单位)共同对红线内土地、建筑物、地面附着物等进行现场实地丈量、清点、登记、四方共同签认工作,调查登记结束后及时统计、核算、汇总并上报确认。征地拆迁调查资料应永久存档保存。
四、征地拆迁阶段
(一)签订协议
1、与市(县)征地拆迁部门签订征迁协议及项目管理责任书、征迁管理资金管理协议。
2、各地征迁部门以确认的实际核实面积和实物为依据,以村为单位分解到农户,对被征地单位和个人的土地及房屋、类别、面积、补偿资金进行张榜公布。在公布期间无争议和举报,各地征迁部门,村组分别与被占地的单位、个人签订征地和房屋征迁补偿协议。
3、与沿线电力、通讯、水利等部门及其它设施的权属单位按实物指标调查结果签订拆迁补偿协议。
(二)实施征地拆迁
1、按照征地拆迁实施办法,拆除征地红线范围内的各类构筑物、地面附着物等,满足交地、施工条件。
2、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由地方征迁办负责组织具体实施,项目征迁办指导、督促、检查征迁进度。
3、督促沿线电力、通讯、水利等部门履行协议,满足施工单位进场施工要求。
五、资金兑付阶段
1、保证征迁对象及时足额得到补偿。
2、依据征迁勘察、调查核实实物指标、核算征迁补偿资金,按照协议按比例分期支付补偿资金。
3、征地拆迁补偿费由项目建设单位按征地拆迁的实际进度分期付款。即:征地拆迁协议签订后先付征地拆迁补偿费的50%,土地丈量、调查及核算汇总上报后,在完成征地范围内的清障工作达到交地条件,经验收后,在建设用地交付施工单位使用并全面开工后,再付征地补偿费的50%;县(市、区)、乡(镇)政府与拆迁户签订协议后再付拆迁费的50%(拨付比例按省政府文件规定为准)。
4、电力、通讯、广播、水利等部门专业设施的拆迁补偿拨付比例按补偿协议的约定办理。
5、按照规定、进度分期拨付地方征迁办的管理费用。
六、拆迁安置阶段
按照拆迁安置办法,通过采取各种措施,把因修建高速公路搬迁的厂矿、企事业单位、机关、学校、个体工商户、集体和个人的原有生产、工作、生活秩序在规定的时间内得到恢复,它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经济的发展、社会的稳定。各地征拆部门一定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切实做好此项工作。地方征拆办要对拆迁户宅基地安置点严格把关并告知项目征拆办,避免乱占耕地。
七、工程建设阶段
1、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结合本项目建设实际,对前阶段工作进行全面的清理和回顾。以施工单位进场交地为切入点,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在妥善处理好本项目征拆的各种遗留问题的基础上,满足施工单位进场开工的要求;
2、地方政府办理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手续,配合国土部门获取土地使用批文,满足项目对用地的法律要求;
3、地方征拆办对征拆户宅基地安置点的选择要按规定、按标准执行;
4、施工单位进场,复核项目用地,正式移交施工用地;
八、服务协调阶段
1、施工过程中需二次征地:设计单位、业主、监理单位、当地政府人员现场核实补签征地手续。
2、协调好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与各方的矛盾与纠纷,协助施工单位办理临时用地、施工便道、取砂采石、用水用电等手续。
3、加强与个部门的联络,协调好项目办及各参建单位与各个部门的关系。
九、竣工通车阶段
1、涵洞通道接水是否通畅,并经地方征迁办、项目办工程处验收。
2、督促施工单位履行合同,恢复施工便道原貌。
3、督促施工单位对临时用地实行相应的绿化等措施恢复植被。
十、验收总结阶段
1、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结合本项目建设实际,对征地拆迁过程进行全面回顾和清理,以完善手续为切入点,妥善处理好征地拆迁的各种遗留问题,办齐各种批文和证照,满足工程交工验收是需要。
2、征地拆迁的资料收集,整理、汇总、归档、移交工作,达到征地拆迁工作无遗漏、批文证照无遗漏、数据资料无差错的目的。
3、征地拆迁竣工验收总结工作:
(一)纂写项目征地拆迁工作总结
(二)聘请有关部门对征地拆迁工作进行全面检查或验收,做出结论性评价
(三)对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4、征地拆迁验收总结是项目验收总结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项目竣工验收的考核指标之一。
工作流程及时间安排
一、土地预审、报批流程 委托咨询机构签订协议——实地踏勘——编制文本——当地政府落实用地指标——与县政府签订耕地占补协议——县国土部门落实基本农田补划——国土规划部门召开土地利用规划修改评审会——县政府召开土地利用规划修改听证会——对照评审意见修改文本——文本送专家签字确认——文本送县政府盖章、图纸送县国土部门盖章——国土规划部门组织专家对基本农田补划现场踏勘——基本农田专家论证会——对照论证会意见修改文本——送专家签字确认——国土规划部门组织召开项目用地预审会(需提供压矿、地灾、环评报告)——项目办提出用地预审申请,连同以上成果送国土规划处——规划处受理签署联审意见——国土耕保部门牵头,土地利用、地籍、法规、信访等部门进行联审——国土分管领导审批——提交国土厅厅务会通过(项目核准、需提供水保)——红线放样——委托咨询机构进行勘察定界——编制呈报说明书、农用地专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供地方案“一书四方案”——县政府落实耕地占补的验收批复——国土部门应产权人申请组织召开对拟征用土地的补偿标准、安置途径进行听证——县国土资源部门与被征地户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并作土地报批必备件——县政府落实被征地户社会保障并得到省劳动保障厅的批复——逐级上报至国土部(需提供林地、水保)——国土部批复、缴费——基本农田报国务院批复(开工建设)——省国土厅通过媒体公示征地批准事项——以县为单位办理土地证——归档。
二、专项评估、批准流程
包含压矿评估、地灾评估、环保评估、水土保持评估等 委托咨询机构签订协议——实地踏勘——编制文本——委托评审机构签订协议——组织专家现场踏勘——召开专家评审会——对照专家意见修改文本——评审机构对文本修改的确认——地方相关行政部门初审——向行政审批机关申请——相关行政审批机关批复——收文、归档。
林地:红线放样——委托咨询机构签订协议——林地现场调查——形成报告——专家论证——修改文本——项目办向林业部门申请——市、县初审——省林业厅初审——报国家林业局审批——收文、归档。
文物调查挖掘:红线放样——委托机构签订调查协议——现场调查——形成调查报告——(没有文物)-形成批文——收文、归档——(有文物)——签订抢救性文物挖掘协议——现场挖掘——形成报告——收文、归档-施工中发现文物——施工单位向项目办报告——项目办向文物所报告——签订挖掘协议——形成挖掘报告——批文——收文、归档。
三、征地拆迁流程
项目征地拆迁动员大会——县召开征地拆迁动员大会——与地方征迁办签订挖红线沟协议——设计院红线放样——县征迁办向拆迁户告知——挖红线沟——国土部门进行勘测定界——设计单位出具拆迁统计表、工程量清单——实物指标调查、核实、确认——与地方政府签订征地拆迁包干协议——与杆线单位签订协议——地方征迁办起草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并经市、县政府批准——地方征迁办与被征地单位和个人签订补偿协议——按协议支付征地拆迁费用——发布迁坟公告、移栽树木等——实施征地拆迁、杆线迁移——协调解决征地拆迁、杆线迁移中存在的问题——督促、检查、落实征地拆迁、杆线迁移进度——(获得土地批文后)施工队进场清表——复核红线面积——交地——开工建设——施工——督促、检查、落实征地拆迁情况
红线放样:委托地方征迁办签订开挖协议——设计院放边线、中线、打中桩、边桩——地方征拆办挖红线沟——设计、地方征迁办、项目征迁办、业主四方调查、核对、确认征地地类、征拆量等——数字不对的、情况不符合实际的与设计代表沟通、与业主沟通按实际数量更正确认——签订协议实施征地拆迁——施工结束——隔离栅施工——数界牌桩(界牌间隔200米、离隔离栅50公分)
施工进场:土地批准——施工队进场——用施工断面图复核用地面积——设计宽度与红线不对的与设计单位沟通后补征地——红线放位不够的与地方征迁办沟通红线放到位——放挖方、填方、坡顶(坡脚)线——与施工方土地交接——清表——施工
二次征地:设计单位、业主、监理单位、当地政府人员现场核实补征地及遗漏征地
四、杆线迁移流程
设计单位出具拆迁统计表——复核公路用地图拆迁清单——与权属单位复核拆迁工程量清单——拆迁工程量合同谈判——拆迁资金申请、复核、审批、支付——权属单位进行杆线拆迁——协调解决拆迁存在的问题并配合拆迁——督促检查落实拆迁情况。
五、时间安排
1、土地报批
土地预审批文(月日)——县耕地占补平衡造地的验收(国土厅待定)——地方政府与农户签协议(月日)——送国土部(国土厅待定)——批复(待定)。
2、征地拆迁
召开征地拆迁动员大会(月日)——红线放样(月日)——勘测定界(月日)——与地方政府的拆迁协议(月日)——地方政府与农户的协议(月日)——与五线单位协议并完成迁移(月日)——支付征地拆迁第一笔费用(月日)——发布迁坟公告、移栽树木(月日)——完成征地拆迁(月日)——满足施工单位进场要求(月日)——施工单位进场。
管理规定
一、项目办征迁处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相关土地法律法规,做好项目征地拆迁、移民安置和地方协调工作。
2、负责项目土地、林业、压覆矿产、地质灾害、文物保护、水土保持、环境评估等报批及办理相关手续,督促落实相关评估意见。
3、负责协调组织地方征迁办做好土地征用、俯着物拆迁和移民安置工作,协调施工单位办理临时用地征用、采矿许可、爆破许可、爆破方案审查、用水用电等相关手续。
4、负责编制项目的征地拆迁工作计划,提出征地、拆迁方案,核实征地面积和拆迁数量,并组织绘制项目最终用地红线图。
5、负责征地拆迁费用及预算管理,严格执行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按期编制征地拆迁计划和资金预算,及时支付征地拆迁费用,缴交有关规费。
6、负责地方关系协调,协助地方政府调解纠纷,化解矛盾,保障良好的施工环境。
7、负责征地拆迁资料档案管理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征地拆迁工作制度
为加强永武项目的征地拆迁管理,依法规范征地拆迁行为,维护被征地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推动征地拆迁工作的全面落实。根据有关规定,建立以下工作制度。
1、公示制度
征地拆迁部门应按时在征地拆迁现场或工作地点设立征地拆迁公示栏,主要内容包括:征地拆迁通告;征地拆迁工作程序、安排;征地拆迁工程量、补偿安置方案、监督举报电话等。
2、信访制度
征地拆迁部门应在工作地点设专人负责接待群众,向群众宣传征地拆迁政策、法规和有关规定,提供政策咨询,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
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和举报箱,对待来信来访要认真做好记录,处理信访件,要件件有着落。对群众反应的问题,要及时分析解决,不得拖延和推诿。重大问题及时汇报,加强沟通,把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严禁出现群众集体(越级)上访事件的发生。
对群众反映的合理要求,要督促有关部门解决;不符合政策规定的,要耐心解释。
3、监督检查制度 项目征地拆迁处对县、乡征迁办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予以通报,情节严重的要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4、业务培训制度
建立征地拆迁人员的定期培训制度,提高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确保征地拆迁政策法规的顺利实施。
5、责任承诺制度
(1)、坚持依法征地拆迁,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教育、督促征地拆迁人员遵守各项制度和规定,按要求做好公示和信访接待,实行阳光操作。
(2)、保证严格履行相关协议,补偿资金在规定期限内足额支付到位
(3)、保证不采取暴力、威胁或其它非法手段,强迫实施征地拆迁行为
(4)、保证拆除的旧材料不污染水源,以及有其它影响未拆迁居民正常生产、生活的行为。
(5)、保证妥善处理好征地拆迁中的纠纷,不发生因征地拆迁工作不到位而引发集体(越级)上访事件。
6、责任追究制度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进行责任追究,分别给予提醒、批评教育、告诫、通报,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将向管辖单位建议更换直至行政纪律处分
(1)、消极对待征地拆迁工作,抵制工作安排的(2)、违反征地拆迁资金管理规定的
(3)、借征地拆迁,达到个人非法目的,造成征地拆迁工作被动局面或造型当事人较大损失的(4)、违反征地拆迁廉政规定的(5)、未按程序或未依法征地拆迁的
(6)、扰乱征地拆迁次序,散布虚假信息,混淆是非的行为(7)、违反合同条款或拒不改正的(8)、对失职行为经教育拒不改正的
(9)、为处理好征地拆迁过程中的矛盾,一起上访行为,尤其是群体性上访或越级上访的
(10)、未按时按量完成征地拆迁任务的
三、征地拆迁工作廉政规定
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交通部门相关规定,自觉遵守交通厅“六条禁令”和监理中心“八不准”的规定。
2、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社会、媒体、群众、内部监督
3、严格执行征地拆迁合同文件,严禁擅自提高标准、更改地类、多付少征、多征少付等行为
4、不得索要或接受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对方报销任何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5、不得参与被征迁方的宴请和娱乐以及旅游等活动
6、不得私自与被征迁人接触,不得随意透露征地拆迁有关情况
四、征迁资金监督管理办法
1、征迁办根据征地拆迁协议向财务处申报征地拆迁资金使用计划。
2、征迁办根据征地拆迁协议、征地拆迁清单及征地拆迁进度,审核征地拆迁费用支付申请。
3、对征迁费使用实施监管,要求地方征迁办对拨付的征地拆迁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占用、挪用、不得漏付、错付、延付、多付、少付等。
4、按照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与财务审计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征迁费用进行检查,地方征迁办必须按时报送征地拆迁费用使用的情况。
5、征迁资金指工程建设中,用于征地拆迁的各类补偿费和与征迁相关的有关税费和征迁管理部门的管理费。
6、征地拆迁资金的支付程序
征地拆迁款支付:地方征迁办提出申请附清单——征迁办审核——地方征迁办出具行政事业行收据——征迁办签署支付意见、填写合同付款申请单(附清单)——分管领导签署意见——财务处签署意见——主管领导签署意见——财务处办理并反馈——地方征迁办查收。
地方征迁办工作经费、购用车费用:地方征迁办提出申请——征迁办审核——地方征迁办出具行政事业行收据——征迁办签署支付意见——分管领导签署意见——财务处签署意见——主管领导签署意见——财务处办理并反馈——地方征迁办查收。县征迁安置补偿调剂费:按协议随同征地拆迁款一同支付。规费(税)支付:提出申请——征迁办审核、提供支付依据——财务处签署意见——分管领导签署意见——主管领导签署意见——财务处办理并反馈——征迁办凭支付凭证办理税票、规费收据——征迁办签验——财务处签验——分管领导签署意见——主管领导签署意见。
其它征地拆迁相关费用的支付:按协议、按财务支付程序办理。
五、征地拆迁考核奖励办法
为按时完成征地拆迁工作,做好协调服务,确保本项目按项目办的要求如期开工,保证项目顺利实施,特制订本考核奖励办法。
一、考核的对象 以县为单位进行考核
二、考核的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征地拆迁完成情况、土地报批材料组织情况、协调服务工作,统一考核。
1、对县征地拆迁办工作的考核内容包括:(1)建立征地拆迁机构,人员到位。
(2)召开本行政区域内的征地拆迁工作会议,合理安排、统一部署、措施得力。
(3)及时组织土地、房屋及附着物复查核定工作。(4)签订各项征地拆迁包干协议和耕地占补平衡协议。(5)足额及时支付各项补偿款。(6)制定并落实拆迁安置方案。
(7)积极配合电力、通讯等杆线动迁工作。(8)及时处理征地拆迁各类纠纷和突发事件。(9)不得侵害群众正当合法利益。
(10)及时完成其它有关征地拆迁关系协调工作。
2、对县土地工作的考核内容包括:(1)明确责任人和责任部门(2)完善用地规划修改手续(3)组织完成听证材料(4)编制和实施补充耕地方案并获得验收(5)编制和落实被征地农民安置方案
(6)落实农用地转用方案,落实征收土地方案(7)按时完成工程用地报批手续(8)落实征地补偿费用标准(9)及时完成其它有关工作
3、协调服务工作的考核内容:
(1)积极协调项目参建单位与当地各方的关系,及时处理项目建设期间发生的各类纠纷和突发事件。
(2)积极配合项目建设期间的用水用电、临时用地、施工便道、取砂采石等工作。
(3)积极支持采矿、爆破许可手续的办理
(4)积极做好用地红线的保护工作,禁止在红线内再种植农作物和建其他设施。
4、奖励类别及标准
奖励类别分为进度奖和超前奖,对按期,有效完成前述工作的各县给予进度奖,对提前完成用地材料报批和建设用地交付的县另给予超前奖。对不能及时完成征地拆迁和用地报批的县不予奖励。具体奖励办法另行发文。
5、考核工作执行人
用地报批和征地拆迁工作的奖励考核由省重点办、永武项目办按上述标准组织实施。
第五章 监督与奖励 监 督 主要是加强对征地拆迁人员自觉遵守《征地拆迁廉政规定》《征、地拆迁资金管理办法》和《征地拆迁工作制度》的监督
1、审计监督:在征迁实施期间,各地征迁部门随时接受审计机关对执行征迁政策、资金走向的情况进行的审计,及时发现和督促改进征迁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2、检查监督:对各地征迁安置执行情况,特别是农民补偿政策的落实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安置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各项补偿资金落实到位。
3、社会监督:各地征迁部门要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奖 励
10.各地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进展情况 篇十
一、1270个县已全面开工,项目开工率达98%以上
截至9月底,22个省(区、市)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已全面启动,开工县数1270个,占计划县数的99%以上。开工项目17269个,项目开工率达到98%。其中,已竣工项目2093个,已搬迁入住建档立卡贫困人口36万人。全国易地扶贫搬迁现场会以来,项目开工率达到100%的省份由此前的仅重庆市1个,增加到吉林、山东、湖北、重庆、四川、贵州、西藏、青海8个,山西、河北、宁夏3个省份开工率提高了50个百分点以上。目前,仅河北、广西、福建3省区因土地审批程序等原因,开工率在90%以下,分别为88.6%、84.7%和84.4%。
二、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均住房建设面积为23.84平方米,总体控制在政策“红线”之内
截至9月底,全国已开工建设安置住房108万套,9244万平方米,配套建设学校及幼儿园1345个、卫生院所1347个、安置区活动室1964个。已累计完成总投资951.58亿元,投资完成率41%。初步统计,2016年计划搬迁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均住房建设面积为23.84平方米,总体控制在人均25平方米的“红线”之内。
三、各省2016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已全部用于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建设
国家发展改革委于今年3月和6月分2批下达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中央预算内投资193.6亿元,实现对年度建档立卡搬迁任务计划的全覆盖。截至9月底,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中央预算内投资已全部分解下达到市(县),并按照今年249万人搬迁任务要求,用于补助年度计划内易地扶贫搬迁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房建设。
四、18个省级政府已与投融资主体签订购买服务协议,贴息贷款承接速度明显加快
目前,22个省(区、市)均已明确由省级政府或授权有关部门与省级投融资主体签订易地扶贫搬迁政府购买服务协议。除安徽、福建、河南、重庆4省(区、市)外,其余18个省份省级政府均已与投融资主体签订了购买服务协议,其中:吉林、江西、山东、湖北、四川、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1个省份为现场会后新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同时,省级投融资主体承接贴息贷款速度明显加快。河北、山西、湖北、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青海等10个省份已与两行签订贷款合同,并承接贴息贷款337.7亿元,较现场会前增加238.3亿元,其中云南、四川、湖北3省分别新增105亿元、74.5亿元、47.6亿元;河南、湖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青海、宁夏8个省份已承接专项建设基金189.95亿元,其中,湖南、四川、云南3省已完成“十三五”时期专项建设基金全部额度的注入工作。
五、283亿元地方政府债所筹资金已支付到项目,部分省份存在债务资金滞留现象
截至9月底,除山东、湖南2个省份未发行地方政府债外,其余20个省份已发行地方政府债635亿元,占“十三五”时期用于易地扶贫搬迁地方政府债控制规模的63.87%。河北、山西、内蒙古、安徽、福建、江西、湖北、重庆、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5个省份用于易地扶贫搬迁的地方政府债已全部发行完毕。在已发行的地方政府债中,有615.54亿元已注入省级投融资主体,283.06亿元已支付到具体项目,分别占已发行地方政府债总额的96.93%和44.57%。其中,内蒙古、吉林、江西、重庆、甘肃、宁夏、新疆7个省(区、市)发行地方政府债全部滞留在省级投融资主体或市县实施主体,滞留资金132.1亿元,其中甘肃49亿元、重庆24亿元、江西和内蒙古各20亿元。有11个省份出现部分资金滞留,其中贵州100亿元、山西34亿元。仅湖北、西藏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已全部支付到具体项目。
六、搬迁与脱贫同步规划,后续脱贫措施和就业岗位正在加快落实
各地在编制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实施方案时,同步制定了后续产业发展和就业扶持计划。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同步开展产业培育、就业培训等工作。初步统计,今年计划搬迁的贫困人口中,各地已开展就业技能培训62.33万人次,在本地落实就业岗位42.2万个,拟劳务输出人口81.73万人,通过产业扶持人口117.6万人。
七、12个省份专门成立了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领导小组或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11.征地拆迁工作职责 篇十一
第一条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铁路投融资体制改革的部署,与京滨铁路沿线地方政府积极发挥自身优势,落实各自责任,切实做好征地拆迁工作,共同推进京滨铁路建设。
第二条 负责土地征收、房屋拆迁等法律法规、政策调查研究,熟悉掌握有关法律法规;编制征地拆迁管理规定,依法合规开展京滨铁路永久征地和施工临时用地范围内征地、拆迁、补偿、道路改移和管线切改等工作。
第三条 配合规划、设计等单位完成选线、环评公参、稳评公参、线路踏勘和地质勘探等征地拆迁前期准备工作。
第四条 组织前期征地拆迁调查和土地勘界工作,与地方政府、设计单位共同核实数量和补偿标准,确定迁改方案,依规计算征地拆迁费用,足额纳入项目估(概)算。在项目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阶段,按规定合理计算征地拆迁补偿费用纳入项目投资估算或总概算,批准后作为项目实施、投资控制和签订征地拆迁实施协议的依据
第五条 依据程序选定林业可研编制单位、核定用地和勘测定界实施单位、第三方审价咨询服务单位和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报告编制单位等,督导上述单位根据协议约定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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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计划;以初步设计批复的征地拆迁费用为基础,与京滨铁路沿线地方政府铁路协调机构签订征地拆迁实施协议,并督促地方政府组织实施。
第七条 根据征地拆迁实施协议,配合地方政府将铁路永久用地征收划拨及用地范围内地上地下附着物、建(构)筑物和环评报告批复的建筑物拆除;配合地方政府完成正式用地报批、征地拆迁实施阶段和竣工验收阶段的各项工作;督导设计、监理、施工单位按照合同约定配合京滨城际和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具体办理。
第八条 负责制定京滨铁路建设用地和施工临时用地征地拆迁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做好征地拆迁工作所涉相关文件资料档案和台帐的收集和整理工作。
第九条 配合京滨铁路沿线地方政府铁路协调机构开展政策宣传、防恐处突和维稳保障等工作。
第十条 协调地方政府和征地拆迁实施单位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及时完善失地农民保险、耕地占补平衡、临时用地复垦、建设用地报批、土地登记等相关手续,交纳相关费用。
第十一条 全过程参与征地拆迁实施工作,督促地方政府及时提供建设用地及临时用地;会同地方政府对征地拆迁实际数量和费用进行确认,组织第三方审价和征地拆迁验工计价,申请拨付资金,对实施阶段征地拆迁数量和补偿标准的合规性、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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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依法管理和协调设计、监理等单位配合施工单位按照设计与合同约定依法办理取弃土(碴)及大小临工程临时租地的办理相关工作;组织审查设计单位提供的三电迁改工程数量和动迁方案 , 制定项目的“三电”迁改推进计划;配合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和“三电”产权单位做好“三电”迁改工作;负责三电迁改竣工文件的审核;组织“三电”迁改竣工文件的交验归档;依法管理和协调设计、监理等单位配合专业迁改单位按照合同约定实施“三电”线路设施迁改。
第十三条 确认征地拆迁数量,向京津冀铁投、天津市铁路建设指挥部每周上报完成情况,每月书面报送完成情况、存在问题及解决方案。
第十四条 监督施工单位做好文明施工及其他相关事宜。
第十五条 完成领导和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
12.征地拆迁工作总结 篇十二
2007年度城区征迁工作总结
索引号: 779384553-03-2008-0001 生成时间:2008.01.16 发布机构:莲都区征迁办
2007年度城区征迁工作总结
一、2007年征迁工作特点和亮点
2007年,是我区整体承担城区包括重点工程在内的全部征地拆迁安置任务的起始之年。征迁工作形势十分严峻,征迁工作任务十分繁重,征迁工作压力十分重大。今年我们征迁工作总的特点是:任务重,但推进有力;难度大,但进展较快;要求高,但成绩明显;督办多,但竭尽全力;涉面广,但亮点纷呈。
从今年的征迁任务来看,呈现三大特点:
一是项目多、任务重。2007年是我市经济建设跨越式发展之年,城区涉及的征迁工作项目数量之多、任务量之重,也是历年之最。城区共接到需完成征迁政策处理任务的项目共有84个(分解到街道为95个),总面积超10000亩,其中被市政府列入目标考核的项目有49个;项目涉及城市道路、交通用地、水利工程、教育用地、其它公共事业用地、农民公寓、住宅出让、村级三产等建设用地。另外,我区今年还需完成“两龙”高速公路莲都段主线及富岭连接线建成通车的艰巨征迁任务,以及玉溪引水工程的政策处理尾留工作。
在征地工作任务方面:①需清场交地项目60个,面积5632亩;②需完成政策处理的项目10个,面积622亩;③需签订征收协议的项目18个,面积2472亩;④需测量的项目7个,面积1456亩。项目分布在5个街道和联城镇,其中:岩泉街道有38个项目,紫金街道有19个项目,白云街道有13个项目,万象街道有12个项目,富岭街道有4个项目,联城镇有8个项目。
在拆迁工作任务方面:需完成拆迁项目33个,需调查摸底的户数1000多户;需签订房屋
拆迁补偿协议的户数1000多户;需腾空和拆除房屋面积20多万平方米。
三是时间紧、要求高。今年每个征迁项目全部设定了完成的时间,可以说全年的征迁工作都在倒逼的氛围中进行。由于城市化的不断推进和项目前期的准备不足,有许多项目一时审批到不了位,只能向征地政策处理时段挤时间、要速度,许多项目要求我区超常规清场地,如中山街北段道路、绕城西路白岩桥、紫金路北段互通等项目,督办我区超常规清场交地;有的项目当年下达任务,要求我区当年测量、当年签协议、当年清场交地。如市贸易城东侧居住地块、商住收储地块、市环卫综合基地、职业教育实训基地等;还有的项目当年下达任务,要求当年测量、当年签协议,如绕城东路南侧收储、绕城东路北侧收储、后甫住宅用地、滨江区块改造拆迁工程用地、白云山森林公园入口、开发区东扩项目等;还有的项目是当年下达任务,要求当年完成拆迁,如500千伏线路下的房屋拆迁等。
从今年工作取得的成效来看,呈现五大亮点: 第一个亮点是拆迁安置工作得到有序推进。今年是整体承担城区拆迁安置任务的起始之年,从工作量上看今年是最大的,从人员上看,我们缺乏相应的技术人员,就是对政策也
是了解甚少,但我们没有退却,与3个拆迁公司一道,共同努力,勇于承担责任,敢于善于破解难题,虽然,从目前来看,进度相对滞后,但总体进展顺利。33个拆迁项目中,已完成调查摸底的项目24个,896户,187946平方米;正在签订拆迁补偿协议的项目20个,已签约416户,已签面积107568平方米;已腾空307户,已全部拆除的项目4个加上部分拆除项目共完成房屋拆除的188户,面积66222平方米。
第二个亮点是完成征迁任务指标率超历史。今年的工作完成指标超历史,全年共完成56个项目(加2个部分完成)共5379亩清场交地任务,清场交地率达到95.5%;完成政策处理的项目10个,面积622亩,占需政策处理项目面积的100%;完成土地征收协议签订项目17个共计2454亩,占需签订协议项目面积的99.3%,其中城区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土地征收政策处理目标考核率达到了100%。完成测量的项目6个,共计1262亩,占需完成测量面积的86.7%。有力地保障了市区重点工程建设的顺利推进。
第三个亮点是及时完成征迁任务,确保了“两龙”高速公路和富岭连接线的建成通车。在市区领导的关心关注下,在沿线乡镇(街道)、指挥部工作人员和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在沿线村干部群众的大力支持下,历经33个月的艰苦卓绝的工作,发扬百折不挠的精神,克服了难以想象的困难,及时完成了涉及大港头—碧湖—水阁—富岭—紫金等5个乡镇、街道,32个行政村,全长34.751公里线路上的征迁任务,实现了市委、市政府和省交通厅提出的新建路段2007年底建成通车的预期目标。“两龙”高速公路征迁工作充分体现了我们征迁干部的精神和价值,体现了征迁工作的效率和速度。
第四个亮点是及时完成政策处理玉溪引水工程按时建成通水。历经三年的途径大港头镇—碧湖镇—水阁街道等几十余公里长的玉溪引水工程,在沿线乡镇街道、村领导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下及时完成征迁政策处理工作,才使得按时建成通水。
第五个亮点是一批难点项目得到了有效破解。困难重重的后甫村涉及的征迁问题经岩泉街道的努力已经逐步理顺,城中公寓已经开始启动,其他项目全部签订了征收协议;殡仪馆及公墓项目,联城镇历经千辛万苦,完成了协议书的签订;历时三年的中波台项目在紫金街道的努力下,清场交地并开工建设了;江滨区块遗留的弃土问题经万象街道的努力也解决了;职高迁建项目中涉及的坟墓迁移难题,白云街道也在多方的配合下顺利完成了;富岭街道也如期完成了开发区东扩项目的协议签订任务。
二、具体做法
(一)抓制度的完善,调动乡镇街道工作积极性。一是逐步建立拆迁安置工作机制。上半年,市政府就房屋拆迁安置用房(用地)分配、拆迁补偿安置资金管理、拆迁安置工作机制和工作职责专门下发了丽政发[2007]13、14、18号三个文件,我们也研究了工作机制,以区政府的名义印发了莲政发[2007]7号文件,对我区拆迁安置工作的组织机构、各机构的工作职责、运行机制进行了明确,初步建立了莲都区拆迁安置工作机制。二是完善考核制度。2007年,市政府对市区征迁工作和供地工作实行捆绑考核,并实行了月目标考核制度。根据市里在考核要求和项目完成的时间要求,区里也相应出台了莲政办发[2007]54号文件,将市里下达的任务分解到各个乡镇、街道,明确了完成任务的时间要求以及奖惩措施。三是健全例会制度。区征迁办定期和不定期地召开乡镇、街道分管领导会议,及时了解工作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研究解决对策,各有关乡镇、街道也定期向区征迁办上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制度的完善,调动了各方的积极性,各相关乡镇、街道都能结合各自的工作实际,严密部署、有序安排,做到了措施得力、方法得当、工作到位,有效地推进了征迁各项工作。
岩泉街道:今年完成了征地项目37个,无论是征地项目数,还是面积数都占有全区总量的1/3强,岩泉街道的任务完成情况将直接影响我区工作完成情况。街道党政领导高度重视,配备强有力的分管领导,做好过细工作,早谋划、早协调、早安排、早打算,关键时刻攻坚克难,清场交地时全办事处的干部职工齐上阵,2007年的征迁工作取得了大跨越的好成绩,任务完成多、完成好、完成早。
白云街道的领导牢固树立了责任意识,作为辖区的第一责任人,做到身体力行,率先
垂范,真正发挥了排头兵和领头雁的作用。把城区征地拆迁安置工作作为街道最重要的工作来抓,攻克了职高迁建项目、括苍路北段等难题,较好地完成了征迁任务。
万象街道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抓实、抓好,以丽华村的征迁工作为突破口,带动面上工作。针对丽华村大、人口多、情况复杂、遗留问题多等特点,他们以思想工作为切入点,进村入户开展工作,三番五次深入到村里反复的做工作,将问题一一化解,将矛盾一一消除,按时完成了丽华公寓的附着物清点和清场交地以及滨江区块旧城改造项目的签订协议等工作。
联城镇:虽然项目数不多,但这些项目都不受当地群众欢迎,甚至抵触,还有要走出个体老板私下擅自提高补偿价的阴暗,工作艰辛程度可想而知。联城镇书记、镇长亲自抓,分管领导和联系领导合力抓,将征迁任务逐一细分到住村干部,由他们层层对接。他们超常规地完成了500千伏苏埠变电所项目的清场交地工作;付出了九牛二虎之力完成了殡仪馆及公墓等难度最大的组织测量和签订征收协议的任务。
富岭街道: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也非常重视征迁工作,完成了富岭连接线补征地和生产用房用地项目的清场交地;完成500线路项目的土地政策处理;完成了开发区东扩项目的测量和签订征收协议工作,保证连接线项目的按时建成通车。
“两龙”高速公路沿线的水阁街道、碧湖镇和大港头镇的党政一把手指挥在一线,工作在一线,非常重视征迁工作;沿线的各位分管领导工作积极、责任心强,亲自带领干部全身心扑在两龙高速政策处理工作上,各项工作有序推进,才能确保07年底顺利建成通车。
二是抓重点难点的突破,统筹推进各项工作。根据今年项目的特点,结合工作完成时间要求和工程建设的需要,按照先易后难、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的原则,全面推进征迁工作。一是以完成市政府对我区考核任务为主攻方向。我们十分重视城区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用地49个项目的政策处理工作,并作为整个征迁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紧抓好。要求乡镇、街道首先确保这49个重点项目征迁,区征迁办和相关街道的征迁干部也集中精力,倒排时间,分解任务,连续作战,做到项目征迁早打算、早安排、早落实,出色地完成了考核项目。到12月底
篇二:项目征地拆迁工作总结 项目征地拆迁工作总结
为快速推进工业园区内复烤厂异地搬迁项目、以晴生活区项目、汽车城及湄潭机动车驾驶考试中心等项目的落地建设,根据工业园区征地拆迁工作的需要;于5月9日抽到工业园区项目征地拆迁办参与工业园区入园项目的征地拆迁工作。就这两个多月的项目征地拆迁工作及个人认识作如下总结:
一、项目征地拆迁工作的认识
项目征地拆迁工作是关系工业园区快速发展推进工作的重要保障,也是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对地方经济的发展起着举足轻重性作用。项目征地拆迁工作也是动员群众推进项目建设的群众性工作,在工作中坚持努力保质保量完成项目的征地拆迁任务,维护好群众切身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在群众面前坚持公平、公正、按章办事为原则,把群众对项目征地拆迁工作高不高兴、满不满意作为自己的工作行动指南,深入群众、了解群众所望作为开展工作的法宝。
二、项目征地拆迁工作流程
首先,熟悉环境;对园区及所需征地拆迁项目的地理位置、涉及面积、需搬迁农户等基本情况进行了解为后期工作开展做准备。
其次,努力认真学习业务知识;由于此项工作是自己的一项新工作缺乏工作经验,为快速进入工作我业余时间向网络收集相关知识、从有关项目征地拆迁工作方案及向身边老同志虚心学习为项目征地拆迁工作打下业务知识基础。其三,深入群众、了解群众;进入这项工作以来,我充分发挥自己以前的群众工作经验,主动跟领导、老同事走村入户倾听群众对园区项目征地拆迁工作的想法建议及存在的问题进行收集汇总分析,把它作为自己工作的信息指南。
三、项目征地拆迁工作新成效
首先,业务知识的拓展;在项目的征地拆迁工作中对自己的人生阅历有了新的的认识,拓展了自己的业务新知识。其次,丰富了群众工作经验;经过这次深入群众、了解群众工作,自己对群众工作有了进一步的认识与实践基础。
其三,项目征地拆迁工作新实践;在领导和老同事的带领下参与复烤厂异地搬迁、以晴生活区、机动车驾驶考试中心、汽车城等项目内的土地测量、房屋丈量、林木的清点及协议的签订工作。
四、项目征地拆迁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第一,业务知识掌握不熟练;由于自己以前缺乏相关的工作经验,参加项目征地拆迁工作时间短致使自己对该项工作业务知识掌握不熟练。
第二,群众工作处理经验缺乏;群众工作是一项关系社会和谐稳定基础,也是关系项目是否顺利建设及经济发展的重要保障。虽然自己对群众工作有了一定的实践基础;但是对于处理错综复杂的群众关系经验缺乏。
第三,工作不够统筹兼顾;因入园急需开工项目多占地面积大涉及拆迁户数多林木清点工作量大;把过多的精力和时间集中到项目征地拆迁工作中,对投资商贸处的工作精力投入过少。
最后,经过这次在项目征地拆迁工作中存在的不足,自己将在以后的工作中进一步改进完善,总结经验为自己以后的工作作参考和借鉴。
篇三:征地拆迁工作总结
征地拆迁工作总结
征地拆迁工作在xx建设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2011年突破了一个个难关,取得了一系列优秀战果,现简要总结如下:
征拆工作面临三方面难题:一是拆迁量巨大,涉拆面较广。公路线路从东往西穿越13个村,设计征地1100亩,房屋拆迁956户,乡直企业6家。二是时间紧迫,施工压力较大。公路是典型的边开工边拆迁工程,有效施工工期很短,而且开工即面临春节,前期时间欠账较多。三是被拆迁户工作难度较大,有的被拆迁户经过了 “反拆迁”经验较为丰富。
一、领导挂帅,强力推进拆迁工作
面对困难,公路把拆迁工作列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指挥部指挥长xxx亲自挂帅征地拆迁工作,并指定副指挥xxx分管,指挥部成立了征地拆迁部,定员3人,配备了专门的交通工具,负责线下工程施工的第一、二项目部分别成立了征地拆迁部门,定员2-3人,标段专职征拆人员10人。同时,指挥部和项目部分别成立了征地拆迁领导小组,由指挥长或项目经理任组长,征拆部、工程部、安质部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加强了征地拆迁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
为了确保有序推进拆迁工作,公路对拆迁工作进行了组织分工,明确工作范围、目标,明确工作职责、责任,明确了奖罚措施和额度,本着分级负责、上下联动的工作方针,不断解放思想,改变工作方式,强力推进征拆工作。
二、积极进取,快速打开施工局面
兵马未动,粮草先行,胶济客运专线开工即进入大战,要求征地拆迁工作必须快速打开局面,为施工创造条件。为贯彻落实建设指挥部“实干巧干三个月,突破征地拆迁关”活动,实现重点工程在春节前开工,公路从三个方面大下功夫,圆满完成了任务。
一是加强了路地关系建设,为征迁工作打下基础。指挥部及各项目经理部一边安摊建点,一边开展地方关系的走访活动。在没有任何图纸的情况下,本着先交朋友,再谈工作的原则,指挥部和各项目经理部分管领导、征拆人员逐一走访了本标段涉及的村领导,进行感情投资,为下步的协商合作奠定了基础。指挥长xx在各项工作尚未明瞭之前,要求各单位领导坚决不能等靠,要特事特办,超常发挥,牢固树立超前意识,在建设工地办起临时办公地点,使各项工作及活动正常的开展。
二是抓住机会,突破征拆难关,以点带面扩大战果。在拆迁补偿协议未签订及拆迁补偿款未到位、以及地方征拆部门工作没有开展之前,指挥部下发文件,鼓励各项目部采取多种方式打开局面。加强路
地关系建设,其目的非常明确,只有一个字:“地”。在实际工作中,各项目部采取“借地”、“租地”或直接付给村民少量现金,或快速做村组负责人工作等方法,必须先“借”到地、“租”到地,让机械设备、人员进场,先开工,后办手续。采取这种方法,快速开工了40多个工点。造成既成事实后,一方面为扩大征地拆迁成果找到了突破口,一方面断了一些地方官员分包工程、供砂石料等想法,减少了地方干扰。
三是全力推进征拆工作。2011年1月中旬,在乡分三组展开了征地、拆迁工作,一组为:土地勘察定界;二组为:附着物、构筑物清点丈量登记造册:三组为:入户对房屋勘察丈量登记造册。工作人员舍小家、为大家、保国家重点工程,主动放弃回家和亲人过春节,把征地、拆迁工作一直干到腊月二十九。在春节前,公路完成1110.03亩土地征地手续,其中xxx地方附着物全部清点、丈量登记造册完毕,取得良好成绩,率先完成了建设指挥部确定的征拆目标。春节后地方政府上班,公路征拆工作人员分别和地方政府联系,采用人盯人、见缝插针,办不成事坚决不走人的工作方式,对地上附着物清点、丈量完的地段协调、要求进场施工,没有清点丈量的抓紧清点、丈量登记造册并配合各区房地产评估公司对拆迁房屋评估。在2010年一季度,公路完成182845.12平方米房屋清点、丈量工作,并协助建设指挥部与地方政府签订补偿协议共计约6000万元。至此,公路北线屋外基本拉通,扫清工程路面障碍,为施工生产大干局面的形成创造了条件。
三、强攻硬上,不断巩固和扩大征拆战果
拆迁补偿协议签订后,村仍以各种借口,不予配合。指挥部和各项目部采取因人而异,因地制宜,强攻硬上,和谐拆迁的方式扩大的巩固征拆成果。
一是加强与政府高层领导的联系,依靠政府做工作。xx委常委多次组织召开全线拆迁动员会,到施工现场实地踏看拆迁进度,召开专题调度会,下达死命令,责任到人头,给各级地方施加压力,要求各级地方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充分认识到建设拆迁对xx经济建设、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性,认真落实省、部领导的讲话精神,以大局为重,以全力支持建设。
二是加强与具体办事部门和领导的协调,切实解决征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指挥部和各项目部针对各自面临的不同情况,分析原因,有的放矢做工作,进一步加强感情联络。
个别地方政府不但不予配合反而阻止工程施工的特殊情况,公路一方面积极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一方面向地方政府领导、村民解释、协商、说明xx工程的重要性、紧迫性,求得理解和支持,历尽千辛万苦,才得到了地方政府的配合。
三是艰苦细致开展工作,力拨钉子户。公路征拆工作人员与地方征拆部门工作人员一起,进村入户,切实解决被拆迁户的一些政策范围内可以解决的困难,拨掉钉子户,进一步扫清障碍。
“只要功夫深,铁棒磨成针”。征拆工作人员坚信只要工作做得细致、以理服人、以情感人,和谐拆迁,一不定期可以顺利推进征拆工作。二季度,在建设指挥部“拼搏大干二季度,力争线下主体完”活动中,公路的征地、拆迁工作重点转为xx四个城区的房屋拆迁。在建设指挥部的领导下和xx地方各级政府的支持下,公路征拆人员紧紧依靠城市房屋拆迁安臵办公室,每家每户入户做工作,宣讲xx建设的重要性,工期的紧迫性,宣讲国家补偿政策、标准,取得了大多数被拆迁户的认可,按期签订了补偿协议搬家,拆除房屋,让出施工场地。对一些困难户,拆迁人员不分上下班时间找拆迁户谈话宣讲,对最困难的家庭,入户谈话宣讲多达近60次。通过做工作,截止2011年11月15日,在每平方米加300元作为搬迁奖励和强大的宣传劝说下,xx段xx多户全部搬迁完毕,在地方政府和公安部门的配合下,帮助钉子户完成搬迁。至此,公路征地拆迁工作全线贯通。
公路强力推进征地拆迁工作,为施工生产打下坚实基础,超额完成了建设指挥部三个活动的阶段目标,工程进度超前,安全质量良好,质量信誉评价连续名列前茅,确保了公路在保持了领先优势。
总结回顾2010年的征地拆迁工作,能够克服面临的困难,没有因为
篇四:征地拆迁年终工作总结
征地拆迁年终工作总结
××征地拆迁工作在建设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年突破了一个个难关,取得了一系列优秀战果,现简要总结如下:
××征拆工作面临三方面难题:一是拆迁量巨大,涉拆面较广。××线路从东往西穿越××市五个县(市)区(安丘市、坊子区、高新区、奎文区、潍城区),9个镇(街道办事处),31个村,设计征地1100亩,房屋拆迁956户,市直企业6家。二是时间紧迫,施工压力较大。××是典型的边开工边拆迁工程,有效施工工期很短,而且开工即面临春节,前期时间欠账较多。三是被拆迁户工作难度较大,有的被拆迁户经过了××电化工程、省道改建等拆迁经历,“反拆迁”经验较为丰富。
一、领导挂帅,强力推进拆迁工作
面对困难,××把拆迁工作列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指挥部指挥长任宗军亲自挂帅征地拆迁工作,并指定副指挥部罗俊分管,指挥部成立了征地拆迁部,定员3人,配备了专门的交通工具,负责线下工程施工的第一、二项目部分别成立了征地拆迁部门,定员2-3人,标段专职征拆人员10人。同时,指挥部和项目部分别成立了征地拆迁领导小组,由指挥长或项目经理任组长,征拆部、工程部、安质部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加强了征地拆迁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
为了确保有序推进拆迁工作,××对拆迁工作进行了组织分工,明确工作范围、目标,明确工作职责、责任,明确了奖罚措施和额度,本着分级负责、上下联动的工作方针,不断解放思想,改变工作方式,强力推进征拆工作。
二、积极进取,快速打开施工局面
兵马未动,粮草先行,××客运专线开工即进入大战,要求征地拆迁工作必须快速打开局面,为施工创造条件。为贯彻落实建设指挥部“实干巧干三个月,突破征地拆迁关”活动,实现重点工程在春节前开工,××从三个方面大下功夫,圆满完成了任务。
一是加强了路地关系建设,为征迁工作打下基础。指挥部及各项目经理部一边安摊建点,一边开展地方关系的走访活动。在没有任何图纸的情况下,本着先交朋友,再谈工作的原则,指挥部和各项目经理部分管领导、征拆人员逐一走访了本标段涉及的市、县、区及镇、村领导,进行感情投资,为下步的协商合作奠定了基础。指挥长任宗军在各项工作尚未明瞭之前,要求各单位领导坚决不能等靠,要特事特办,超常发挥,牢固树立超前意识,在宾馆建起临时办公地点,使各项工作及活动正常的开展。
二是抓住机会,突破征拆难关,以点带面扩大战果。在拆迁补偿协议未签订及拆迁补偿款未到位、以及地方征拆部门工作没有开展之前,指挥部下发文件,鼓励各项目部采取多种方式打开局面。加强路地关系建设,其目的非常明确,只有一个字:“地”。在实际工作中,各项目部采取“借地”、“租地”或直接付给村民少量现金,或快速做村组负责人工作等方法,必须先“借”到地、“租”到地,让机械设备、人员进场,先开工,后办手续。采取这种方法,快速开工了汶河大桥、××东特大桥等40多个工点。造成既成事实后,一方面为扩大征地拆迁成果找到了突破口,一方面断了一些地方官员分包工程、供砂石料等想法,减少了地方干扰。
三是全力推进征拆工作。××年1月中旬,××在××市分三组展开了征
地、拆迁工作,一组为:土地勘察定界;二组为:附着物、构筑物清点丈量登记造册:三组为:入户对房屋勘察丈量登记造册。工作人员舍小家、为大家、保国家重点工程,主动放弃回家和亲人过春节,把征地、拆迁工作一直干到腊月二十九。在春节前,××完成1110.03亩土地征地手续,其中坊子区、高新区附着物全部清点、丈量登记造册完毕,取得良好成绩,率先完成了建设指挥部确定的征拆目标。春节后地方政府上班,××征拆工作人员分别和地方政府联系,采用人盯人、见缝插针,办不成事坚决不走人的工作方式,对地上附着物清点、丈量完的地段协调、要求进场施工,没有清点丈量的抓紧清点、丈量登记造册并配合各区房地产评估公司对拆迁房屋评估。在××年一季度,××完成182845.12平方米房屋清点、丈量工作,并协助建设指挥部与地方政府签订补偿协议共计约6000万元。至此,××北线(客专线)除房屋外基本拉通,扫清工程路面障碍,为施工生产大干局面的形成创造了条件。中铁二局××在建设指挥部“实干巧干三个月,突破征地拆迁关”活动中取得了第一名。
三、强攻硬上,不断巩固和扩大征拆战果
拆迁补偿协议签订后,地方政府仍以各种借口,不予配合。指挥部和各项目部采取因人而异,因地制宜,强攻硬上,和谐拆迁的方式扩大的巩固征拆成果。
一是加强与市政府高层领导的联系,依靠政府做工作。××市委常委、副市长徐振溪同志多次组织召开
全线拆迁动员会,到施工现场实地踏看拆迁进度,召开专题调度会,下达死命令,责任到人头,给各级地方政府施加压力,要求各级地方政府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充分认识到建设××客运专线对××经济建设、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性,认真落实省、部领导的讲话精神,以大局为重,以全力支持建设××客运专线。二是加强与具体办事部门和领导的协调,切实
解决征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指挥部和各项目部针对各自面临的不同情况,分析原因,有的放矢做工作,进一步加强感情联络。
针对铁三局、十局在××电气化改造遗留问题,个别地方政府不但不予配合反而阻止××客运专线工程施工的特殊情况,××一方面积极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一方面向地方政府领导、村民解释、协商、说明××铁路客运专线工程的重要性、紧迫性,说明铁三局、十局和中铁二局关系,××电化和××客运专线的关系,求得理解和支持,历尽千辛万苦,才得到了地方政府的配合。三是艰苦细致开展工作,力拨钉子户。××征拆工作人员与地方征拆部门工作人员一起,进村入户,切实解决被拆迁户的一些政策范围内可以解决的困难,拨掉钉子户,进一步扫清障碍。
“只要功夫深,铁棒磨成针”。征拆工作人员坚信只要工作做得细致、以理服人、以情感人,和谐拆迁,一不定期可以顺利推进征拆工作。二季度,在建设指挥部“拼搏大干二季度,力争线下主体完”活动中,××的征地、拆迁工作重点转为××市四个城区的房屋拆迁。其中坊子区6191.05平方米、高新区41410.82平方米、奎文区61412.87平方米,潍城区73899.08平方米。四个区共计房屋拆迁182913.82平方米。在建设指挥部的领导下和××市地方各级政
府的支持下,××征拆人员紧紧依靠城市房屋拆迁安臵办公室,每家每户入户做工作,宣讲××客运专线建设的重要性,工期的紧迫性,宣讲国家补偿政策、标准,取得了大多数被拆迁户的认可,按期签订了补偿协议搬家,拆除房屋,让出施工场地。对一些困难户,拆迁人员不分上下班时间找拆迁户谈话宣讲,对最困难的家庭,入户谈话宣讲多达近60次。通过做工作,除奎文区丁家道口村和潍城区康家村的拆迁户拒绝签协议外,路内的走了50,铁三局走了38。××市高新区以张定博等,不管地方政府和××市拆迁办等工作人员怎么解释做工作,都不签补偿协议,成为钉子户。张定博等3户钉子户对拆迁房屋漫天要价,对国家政策转臵之不理。在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组织200人和配套机械设备,帮助3户钉子户清理、搬迁室内物品,××市潍城区丁家口村26户拆迁户集体不拆,还上访到市、省政府。××和地方政府相关人员一起,按程序当面与上访户集体对话解释,但对方仍然漫天要价,无法达成协议。面对困难,经与地方政府、公安部门协商,在××年9月2日上午9时,警民合作,对丁家道口村20多户进行协助拆迁。
××站房屋拆迁是全线能否按期拉通的关键。建设指挥部主管拆迁领导亲自督阵,到路局找领导,请求铁三局、青西车务段领导到达现场协助拆迁宿舍楼,并对铁三局、青西车务段宿舍楼被拆迁户宣讲拆迁政策,宣传建设××客运专线的重要性。为达到效果,工作人员每天分3-5组,不按时敲门入户做工作,每晚坚持开碰头会,汇总情况,分析当天情况,查找症结,找到解决方案,作好第二天的工作安排。截止××年11月15日,在每平方米加300元作为搬迁奖励和强大的宣传劝说下,青西车务段400多户全部搬迁完毕,铁三局大部份搬迁,剩下18户困难户。工作人员把剩下的18户挨家挨户再多次进行劝说、篇五:征地搬迁工作个人总结
征地搬迁工作总结
今年4月份,我有幸被抽调教军场第四组从事征地搬迁工作,这是组织对我的关怀,对我的信任,给了我一次很好的锻炼机会。回顾这难忘的四个多月,我们在县委、县政府关心和指导下,在领导、同事们的帮助和支持下,这一阶段取得了不错的成绩。现将自己这几个月来的工作学习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加强学习,努力提高宣传协调能力
征地搬迁工作是一个政策性很强、标准要求很高的工作,我深知作为一名搬迁工作者,必须具备丰富的政策理论水平和法律知识,才能在征地搬迁中做好宣传与协调工作。在四个多月里,我坚持做到每天研究《乐亭县2011年第二期旧城改造征地搬迁工作实施方案》等各项政策及规定,还学习了《土地法》、《物权法》等法律,为在实际中推进搬迁工作积累了丰富的知识,提高了理论水平。在征地拆搬迁过程中,本人带着耐心倾听群众心声,结合教军场村征地搬迁工作实际情况,对在实施过程中有冲突的地方耐心向群众解释、宣传,让更多的搬迁户认识到新政策的合法性和可行性,继而
最终赢得搬迁户的信任和理解。我和工作组成员之间经常交流看法、想法,取长补短,为搬迁工作的顺利进行打下了坚实基础。
二、以人为本,积极奉献搬迁工作
在搬迁实际工作中,我坚持“以人为本,和谐搬迁”的工作理念,以“集中解决搬迁户的难点问题”为契机,始终坚持以换位思考的形式开展工作,以“假如我是搬迁户”的思维方式带领搬迁小组入户工作,并用政策引导搬迁户,用事实说服搬迁户,以自律的言行赢得了搬迁户的称赞。
二是用事实说服搬迁户。为使搬迁户更加了解搬迁政策,我们深入搬迁户家中,与搬迁户促膝谈心交朋友,了解他们所想、所求、所盼,向他们一一列举搬迁后,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和建设后城区环境变化,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使群众的思想得到彻底转变,明白了搬迁建设的目的和意义,增强了群众自觉搬迁的积极性,变“要我搬”为“我要搬”。
三是用行动感动搬迁户。为了做好搬迁工作,自四月份
以来,我一心扑在工作上,不论是晴天雨天,长期在一线,恪守“5+2”、“白加黑”的工作时间号召,并回答搬迁户提出的各类问题,处处为搬迁户着想,及时解决群众反应的热点难点问题。晚上夜深人静时,我常思考白天的工作是否有做得不够的地方,是不是还有什么隐患问题,以及第二天要开展的工作。
三、创新方法,用心做好群众工作
在搬迁工作中,我坚持从群众利益出发,在政策法律范围内本着“争取群众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注重平衡各方利益关系,做到依法搬迁、和谐搬迁。在这次搬迁补偿安置工作中,有涉及到多年历史遗留问题,有涉及邻里纠纷,有家庭纠纷,经调解、撮合,都将矛盾一一化解,达到共识,签订搬迁协议。房屋评估有漏评的,我立即为其进行补量,详细登记漏登的每一件物品,并逐一向其讲解清楚,一次次的化解矛盾都让我感到前所未有的快乐。另外,我主动帮助搬迁户解决搬迁工作中出现的实际问题,如帮忙找房源、清运垃圾以及弱势群体的安置。
四、严于律己,严格遵守工作制度
对于工作严于律已,不徇私情。“打铁还须自身硬”,我
在工作上对自己高标准,在生活上严于律己,一身正气。从不利用手中权力吃、拿、卡、要,以权谋私,秉公办事。有的朋友涉及搬迁,让我想办法多给些补偿,我都一视同仁,严格按规定进行补偿,坚持政策面前人人平等,阳光操作,一把尺子量到底。切实做到一碗水端平,接受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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