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金融公司的发展概况

2024-11-21

消费金融公司的发展概况(精选10篇)

1.消费金融公司的发展概况 篇一

中国金融业发展概况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金融业在改革创新中不断发展壮大,金融机构和从业人员数量大幅增加,金融规模明显扩大,各种不同性质的银行机构遍布全国,承担着吸收存款、发放贷款的职能,保险机构从小到大、证券机构从无到有呈现出快速发展势头,初步形成了银行、证券、保险等功能比较齐全的金融机构体系。金融业的不断发展壮大对优化资源配置、支持经济改革、促进经济平稳快速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多种性质的银行机构在创新中发展,银行业发展不断取得新的进步

(一)现代银行体系基本确立

我国银行业从原来只有中国人民银行一家,发展到已拥有近万家法人性质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既有商业银行,又有政策性银行;既有大型商业银行,又有中小商业银行;既有主要服务于城市的城市信用社、城市商业银行,又有主要服务于农村的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和合作银行;既有传统意义上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又有如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和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银行业金融机构;既有中资银行业金融机构,又有外资银行业金融机构。银行业机构提供的金融服务也不断丰富和完善,从简单的存、贷、汇业务,到现在多样化、个性化的金融服务,传统银行业务模式发生重大转变,金融超市功能开始逐步显现。与30年前相比,我国银行业组织体系更加健全,机构种类更加丰富,市场竞争更加充分,服务功能更加完善。

(二)银行业整体实力明显增强

资产总量快速增加。从资产规模上看,改革开放初期的1978年,我国银行业资产总量不过数千亿元;30年后的今天,我国银行业资产总量已经超过50万亿元,比改革开放初期增长了100多倍。

资产质量不断提高。我国银行业不良贷款率已从1978年的30%左右下降到目前的8%左右,其中已股改国有商业银行平均不良贷款率仅为2%左右,已经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银行的平均水平。

资本充足情况明显改善。我国银行业从原来的资本严重不足,甚至为负值,经过不断深化改革,目前已达到8.4%左右的资本充足率平均水平,其中已股改国有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平均达到了12%左右;到2007年底,资本充足率达标的银行已有161家,达标银行资产占商业银行总资产的80%。

(三)银行改革不断深化

银行改革始终伴随着银行业的发展,并成为银行业发展的主要动力。经过30年的不断改革和发展,中央银行管理体制改革迈出关键性步伐,以“一行三会”为主体新的央行管理体制初步确立。国有商业银行改革稳步推进,重新迸发出勃勃生机;股份制银行和政策银行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弱到强;农村信用社改革全面推开,并取得阶段性成果。适应市场化、国际化要求的商业银行体制基本确立,市场化程度大幅提升。通过引进各类资本对银行实行股份制改造,实现了银行业产权的多元化;现代公司治理机制逐步建立健全,管理与决策的科学化水平不断提升;流程银行建设得到有力推进,业务流程全面优化;内部控制机制建设迈出重大步伐,全面风险管理能力显著提高;科学激励约束和绩效考核机制逐步完善,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用人机制和合理、有效的薪酬分配机制不断完善,广大员工的积极性得到极大的激发。

(四)利率市场化改革稳步推进

利率市场化是银行业改革和发展的关键。1993年,我国明确了利率市场化改革的基本设想,1995年初步提出利率市场化改革的基本思路,并从“九五”计划的第一年起开始付

诸实施:国家开始将一些资金置于货币市场中,通过市场机制来确定其价格,实现资金定价的市场化,其中二级市场先于一级市场;存款利率改革先放开大额、长期,对一般存款利率是实行严格管制的;贷款利率改革走的是逐渐扩大浮动幅度的路子;在本、外币利率改革次序上,外币利率改革先于本币。

(五)汇率形成机制改革成功实施

1979年以后,我国外汇管理体制逐渐由高度集中的计划管理向市场管理过渡。到1993年前,已经基本建立健全了计划管理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外汇管理模式。这一时期的改革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逐步完善外汇经营管理组织体系,二是实施了外汇管理条例及一系列实施细则,三是实行外汇上缴与留成制度,建立外汇调剂市场,四是对人民币汇率不断进行改革,市场化程度提高。

从1994年开始,我国进行了新一轮外汇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为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和实现人民币可兑换奠定了基础。一是实现汇率并轨,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的、单一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二是实行银行结售汇制度,逐步实现经常项目下人民币自由兑换。三是建立银行间外汇市场,改进汇率形成机制,保持合理及相对稳定的人民币汇率。

2005年7月21日,我国开始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这一改革是继1994年汇率并轨以来,针对国内经济发展和国际形势需要,按照主动性、可控性、渐进性的原则,我国汇率形成机制迈向市场化的又一重大改革。与此同时,结合新汇率制度的运行特点和市场主体规避汇率风险的需要,及时出台了一系列促进外汇市场发展的政策措施。新体制运行以来,人民币汇率小幅双向波动,市场弹性不断增强,保持了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1996年底我国实现了人民币经常项目可兑换,目前正在进行资本项目可兑换的系列改革。在实践中我国资本账户下的大部分资本项目已有相当程度的开放。

(六)金融宏观调控成效显著

银行业的快速发展使金融宏观调控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大。金融宏观调控从中国实际出发,针对不同时期经济和金融形势特点,运用不同货币政策工具的组合,灵活调节货币供应量,保持币值稳定,促进了经济的快速增长。例如,在1992-1996年经济严重过热时期,人民银行采取了包括提高利率、开办保值储蓄、调整信贷结构和投向、加强金融监管等在内的适度从紧的货币政策,从而使国民经济成功实现软着陆。再如,在1998-2002年经济趋冷时期,人民银行采取了包括引入公开市场操作、下调存款准备金率和存贷款利率等在内的积极货币政策,在保持币值稳定和促进经济增长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又如,在2003-2007年经济出现偏热时期,人民银行根据宏观经济和物价形势继续采取适度从紧的货币政策,进一步增强货币政策的前瞻性、科学性和有效性,灵活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适当调控货币信贷总量,优化信贷结构,在总量上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的同时,注重加强预调和微调,既支持了经济增长,又防止了通货膨胀和金融风险。从2007年下半年起,为了防止经济增长由偏快转为过热、防止价格由结构性上涨演变为明显通货膨胀,人民银行又及时采取了从紧的货币政策。

(七)银行服务水平迈上新台阶

坚持金融为国民经济服务的基本指导方针,不断转变服务理念,创新服务手段,提高服务效率,银行业服务国民经济的功能进一步提升,作用进一步突出。30年来,我国银行业提供的贷款基本上满足了社会对资金需求,信贷结构和质量不断提升,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金融支持,金融主力军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主动适应经济发展和金融需求的变化,努力提供便利化、多样化、个性化的金融产品,金融创新步伐加快,服务充分性不断提高。充分发挥银行业在宏观调控中的独特功能,在历次宏观调控中有效发挥了金融杠杆作用,有

力促进了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推动了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银行业作为金融业的主体,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核心作用显著提升。

二、保险业得到快速发展,不断取得历史性跨越

30年的改革开放不仅带来了我国经济社会的深刻变化,也为我国保险业发展注入了新的生机和活力。改革开放之初,我国保险市场只有一家公司经营,全部保费收入只有4.6亿元。2007年,全国保险机构达到120家,总资产达到2.9万亿元,实现保费收入7036亿元,市场规模增长1529倍,我国已逐步成长为新兴的保险大国。

(一)保险业地位不断提高

整体实力显著增强。2007年全国实现保费收入7036亿元,是2002年的2.3倍,超过1980年到1999年20年全国保费收入的总和。保险公司总资产达到2.9万亿元,是2002年的4.5倍。

行业竞争力不断提高。30年来,保险业的体制机制、资本实力、人才队伍和技术手段发生了深刻变化,保险公司业务结构不断优化、经营管理水平逐步提高。在还有大批新公司尚未进入盈利期的情况下,初步统计,2007年全行业盈利633.4亿元。以中国人寿为例,其净资产收益率从2004年的5.1%上升到2007年的16.5%,基本达到世界领先的保险集团水平。

保险风险得到有效防范和控制。改革开放以来,保险业坚持把防范化解风险作为生命线,基本解决了偿付能力不足的问题,及时消除了保险业快速发展中出现的重大风险隐患,建立并完善了化解保险风险的长效机制。目前,保险业整体偿付能力充足,不良资产率低于1%。总体而言,中国保险业成绩显著,取得了长足发展。

(二)保险行业服务能力全面提升

改革开放来,保险业自觉将行业发展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不断增强服务和谐社会建设的能力,逐步成为服务民生、改善民生和保障民生的重要手段,成为支持投资、扩大消费和保障出口的重要因素,成为优化金融结构、提高金融市场资源配置效率的重要力量,成为促进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创新、提高政府行政效能的重要方式。

为经济社会提供保障力度不断加大。2002年以来,保险业累计赔款与给付7000多亿元。面对2003年的“非典”疫情和历次重大自然灾害,保险业勇担责任,为民分忧,较好地发挥了经济补偿功能。在服务新农村建设方面,承保6省(区)试点的政策性农业的主要作物面积1.4亿亩,占试点地区播种面积的70%。2007年全国共承保能繁母猪2888万头,占全国存栏总量的60%。在31个省区市累计为5000万人次的农民工提供了保险保障。在14个省114个县(市)参与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在参与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方面,为人民群众未来的养老和健康方案积累准备金1.9万亿元。专业养老保险公司受托管理企业年金业务150亿元,占全部法人受托业务的90%。在支持国家“走出去”战略方面,出口信用保险累计支持对外贸易与投资1000多亿美元,为5000多家企业提供了风险保障服务。

(三)保险监管体制改革取得初步成效

在保险监管方面,八、九十年代保险管理体制属“金融型”,即“银行管保险”。1980年保险机构恢复之初,仍然沿用1964年以来的建制,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直接属于中国人民银行,为局级专业公司,其管理体制也基本上沿袭50年代的总、分、支公司垂直领导形式。但是,随着保险机构的迅速壮大和业务领域的不断扩展,作为全国唯一的国家独资的保险企业,其经营管理体制上“统得过死”、“责、权、利不清”的弊端逐渐显露出来。因此,1998年11月18日,原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分拆成立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和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后,成立了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保监会)。保监会为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根据国务院授权对中国保险业履行行政管理职能,并实施市场监管。这是保险监管体制的重大改革,标志着我国保险监管机制得到了进一步完善。自保监会成立以来,它对中国保险业的规范发展

起到了重大的促进作用。

三、证券机构从无到有,证券业在曲折中实现快速发展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证券业积极创新、从零起步,在满足企业和投资者的投融资需求、优化资源配置、推动金融创新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推动资本市场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已经成为推动我国资本市场发展必不可少的一支重要力量和国民经济不可或缺的新兴产业。

(一)证券业的发展迈上新的台阶

30年来,证券业经历了从无到有、从不成熟到逐步完善的过程,目前已到了一个新的起点。

产业形态相对完整。2006年末,我国证券业总资产达1.1万亿元,从业人员近8万人,证券营业部近3000家,基金产品321只。投资银行业务、经纪业务、证券投资业务和基金理财业务分别为直接融资需求、交易需求和投资需求提供媒介服务,形成了直接融资的基本业务链条;各项业务已经延伸到了全国各地,完成了区域布局,组成了基本的产业元素。从业人员素质较高。截至2006年6月30日,获得证券业从业资格共161157人,其中获得证券执业资格7万人。另有75名香港专业人员获得内地证券从业资格。已注册证券从业人员68473人,占证券从业人员总数的89.8%。目前证券行业具有高管任职资格的553人,其中具有执业资格证书的371人,占总人数的67.1%;已通过了证券公司高管人员能力测试培训的314人,占总人数的56.8%。

产品性能基本合格。证券产品的性能表现在安全性、流动性和收益性三个方面。随着证券公司综合治理不断推进和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证券公司的违规风险已经大大减少。基础性制度建设稳步推进,证券公司客户资产安全保障大大加强,客户保证金基本实现了独立存管,证券产品的安全性能大体合格。

(二)证券业改革不断取得进展

我国证券业是一个新兴产业,存在很多基础制度和生产要素的缺失,需要持续推进改革和创新,实现行业的规范发展。近20年来,证券业坚持了市场化取向的改革,加大了改革的力度,如大力培育开放式基金,改善投资者结构;发挥主承销商勤勉尽责的作用,把好发行关;推行券商增资扩股的核准制,壮大机构实力;发展网上交易,扩大投资者规模;实施证券公司综合治理,化解行业风险,完善证券公司规范运作的基础性制度;大力发展机构投资者,拓宽合规资金入市渠道等等,各项改革都取得了较大进展。

现代企业制度架构已经成型。按照《公司法》要求,我国证券公司大都注册为股份有限公司,建立了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依照公司章程构建相应的现代企业制度;根据《证券公司治理准则》的要求,按照现代金融企业的标准,建立健全内部制衡机制,落实股东、董事、监事的知情权、决策权和监督权,并促使其正确行使权利。同时,按照《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的要求,以制度建设、机构设置和技术改进为手段,以客户资产管理和证券自营、资产管理、国债回购等业务为重点,以遵规守法和控制风险为准则,建立和完善内部管理与控制机制,为公司内部实现科学有效的管理奠定坚实的组织基础。

证券公司综合治理工作成效显著。近年来,随着证券市场的结构性调整和改革力度加大,证券公司经营和发展遇到了很大的困难,迫切需要采取措施进行综合治理。为此,按照风险处置、日常监管和推进行业发展三管齐下以及防治结合、以防为主、标本兼治的总体思路对证券公司实施综合治理。经过两年多的不懈努力,基本化解了历史遗留风险,挪用客户保证金、挪用客户债券、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违规委托理财和账外经营等违规风险事项已基本清理完毕;2006年末,证券公司扭转了全行业连续四年亏损的局面,全行业财务状况创历史最好水平,初步形成了防范风险、促进证券公司规范发展的有效机制。

壮大机构投资者工作顺利推进。证券业始终把发展机构投资者作为战略性任务加以实

施,即使在市场最艰难的时期也从未动摇和犹豫。在大力发展机构投资者的方针主导下,积极发展证券投资基金,稳步推进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试点和商业银行开办基金管理公司试点,出台了社保基金、保险资金、企业年金直接投资股市的政策。市场最早只有封闭式基金,3年之后开放式基金被适时推向市场。之后不久,债券基金、货币市场基金、系列基金、保本基金、开放式交易型指数基金(ETF)等也相继被引入市场,具有中国本土创新特色的上市开放式基金(LOF)也顺利诞生。基金业在较短的时间内就成功地实现了从封闭式基金到开放式基金、从资本市场到货币市场、从内资基金管理公司到合资基金管理公司的三大历史性的跨越,走过了发达国家几十年的历程。

行业监管和法制建设明显加强。1992年12月,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证券市场宏观管理的通知》,监管体制开始向集中监管过渡。1998年4月,国务院对证券监督管理体制进一步改革,明确由中国证监会对全国证券期货市场实行集中统一监管。根据《证券法》规定,中国证监会在全国中心城市设立了36个证券监管局,作为证监会的派出机构,履行监管职责。至此证券业监管体系和职责已基本理顺,一个以中国证监会为核心,由各地派出机构、证券交易所和证券业协会等组成的覆盖全国统一的多层次监管架构初步形成。同时,出台了70余部与《证券法》配套的行政法规和行业规章,《证券投资基金法》及6个配套规章也已经全部颁布实施;证券业协会累计发布协会章程和自律性规则43件,初步建立起行业自律框架;以《证券法》和《证券投资基金法》为核心,各类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为配套的、较为完善的证券业监管法规体系和自律规则体系已经基本形成,对从业机构与人员的资格准入、行为规范和主要业务环节等均有了明确的标准和制度,中国证券业开始全面走入法制化和规范化轨道。

(三)证券业的对外开放稳步推进

推动建立中外合资证券经营机构。严格履行加入世贸组织就中国证券业对外开放做出的承诺。截至2006年底,加入世贸组织以来已批准4家合资证券公司;设立21家合资基金管理公司;在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直接从事B股交易的境外证券经营机构分别为39家和19家。不仅全面实现了证券业加入世贸组织的承诺,同时推动了我国证券业对外开放。

认真实行QFII试点。为大力发展机构投资者,证券业审慎试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制度,已批准52家境外机构获得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资格,12家机构批准成为QFII托管行,其中5家为外资银行。这是在资本项目下人民币不可自由兑换情况下,采取的开放证券业的过渡性措施,该项措施超出了加入世贸组织的承诺。另外,2006年开始引进注册国际投资分析师(CIIA)考试,促进我国证券业的国际化发展。

加强与国际组织交流与合作。我国与近30个国家(或地区)签署了证券期货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国际交流与跨境监管合作广泛。中国证券业协会与韩国证券商协会签署了合作谅解备忘录并定期互访,探索建立与其它国家证券行业协会开展长期深入合作的机制;先后加入亚洲证券论坛、亚洲证券分析师联合会、注册国际投资分析师协会、国际投资基金协会、亚太区投资基金年会等国际组织和国际会议机制;加强了与多国证券业界的联系。

四、金融行业稳步发展,金融创新引领金融业进步

金融监督管理不断加强。中国人民银行作为金融宏观管理部门,除承担金融调控职能外,还承担了金融稳定、金融市场、支付结算、征信管理、反洗钱等监督管理职责。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分别履行对银行业、证券业和保险业的行业监管职责。中国人民银行、三家监管当局和财政部相互协调、密切配合,在加强金融监管、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有力地维护了金融体系稳定,促进了金融业稳健发展。

金融市场在创新和规范中发展。目前,我国已经建立了以货币市场、银行间外汇市场、证券市场、期货市场、保险市场、黄金市场等为主体的、较为完整的、多层次的金融市场体

系。随着中国市场化改革和对外开放的不断深入,金融市场产品创新明显加快,除了传统的金融工具外,ABS、MBS和CDO等银行类创新产品、开放式基金等证券类创新产品,以及与风险管理相关的金融衍生品不断涌现。金融市场参与主体日益多元化,不仅包括商业银行、社会保障基金、信托公司、保险公司、证券公司和非金融机构,还引入合格的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金融市场的深度和广度日益扩大,并在货币政策传导、资源配置、储蓄转化为投资、风险管理等方面发挥了日益重要的基础性作用。

金融改革进程加快推进。2003年以来,中国政府启动了新一轮的金融改革。目前,农村信用社改革取得了明显成效,历史包袱得到初步化解,经营状况开始好转,支持“三农”的实力进一步提高。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的财务可持续能力显著增强,现代公司治理结构开始发挥作用。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和其他中小金融机构的改革与重组也在加快推进之中。

金融运行规则日趋健全。为适应开放经济条件下中国金融业稳健发展的需要,2003年12月27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国人民银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修正案,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同时,《证券法》、《保险法》、《票据法》、《信托法》和《证券投资基金法》以及《破产法》等相关的金融法律法规也在制定和完善中。此外,中央银行和金融监管部门根据国际惯例,结合中国实际情况,实施审慎监管标准,制定了大量的金融业部门规章和规范、指导性文件,为金融业改革、开放和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法律、制度保障。

金融业对外开放稳步推进。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加入WTO以来,中国金融业对外开放步伐明显加快,按照承诺开放了对外资银行、外资保险公司的地域限制和业务限制,证券市场先后开设了针对外国投资者的B股市场,允许部分国有大型企业在海外上市,允许中外合资企业在A股市场融资,并在A股市场实施QFII制度。截至2004年末,共有19个国家和地区的67家外资银行在我国设立了211家营业性机构,合格境外投资者队伍达到27家,中国境内外资保险公司达37家。此外,还开放了汽车融资金融服务,4家外资汽车租赁公司相继成立;扩大了境外金融机构入股中资金融机构的比例,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深圳发展银行等引入了国际战略投资者。

金融基础设施的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中国现代化支付系统建设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基本建立了覆盖广泛、功能齐全的跨市场、跨境支付结算体系,人民币在香港和澳门实现清算安排。以网络为基础的电子资金交易系统不断完善,实现了银行间债券市场券款对付(DVP)清算,为投资者提供了安全、高效、便捷的资金交易和清算服务。中央银行建立和完善了一系列的金融监控信息系统,支付清算、账户管理、征信管理、国库管理、货币金银管理、反洗钱监测分析、金融统计监测管理信息等和办公政务实现了信息化。商业银行的综合业务处理、资金汇兑、银行卡服务等基本实现了计算机联网处理和数据集中处理,自助银行、网络银行、电子商务、网上支付结算等新型金融服务迅速发展。

金融业虽然得到长足发展,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金融市场化程度不高;金融创新能力不足,总体竞争力不强;金融市场发展结构性失衡,直接融资比重低,城乡、区域金融发展不协调,对“三农”和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相对薄弱;金融企业公司治理、内部控制、风险管理有待进一步提高,经营机制尚未根本转变等。但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和改革的深入,这些问题将会初步改善,金融业也会得到更好更快

2.消费金融公司的发展概况 篇二

消费金融公司是指经银监会批准, 在我国境内设立的, 不吸收公众存款, 以小额、分散为原则, 为中国境内居民个人提供以消费为目的的贷款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我国消费金融公司的最先试点选在北京、上海、成都、天津。经银监会批准, 发起设立消费金融公司的股东分别为北京银行、中国银行、百联集团和上海陆家嘴金融发展有限公司、成都银行和马来西亚丰隆银行以及捷克PPF公司。目前, 北京和成都两家消费金融公司已经正式进入运营阶段, 上海和天津尚在筹备阶段。

消费金融公司的出现目的在于促进消费, 贷款针对性强。即消费金融公司旨在为消费者提供用于购买个人耐用消费品及一般用途个人消费的贷款。所谓个人耐用消费品贷款是指消费金融公司通过经销商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约定的家用电器、电子产品等耐用消费品的贷款。

2 消费金融公司及消费金融信贷与已有金融机构及信贷比较

向消费金融公司申请贷款方便快捷, 无须抵押担保——由于消费金融公司单笔授信额度小, 因此审批速度非常快, 通常在1小时内审批完成, 只要客户的信用状况良好, 就可以在短时间内获得贷款。而向银行申请贷款则需申请人具备稳定的工作、提供个人收入证明等。同时消费金融公司无须抵押担保。

额度不超过月薪5倍——消费金融公司为客户提供贷款的额度上限为贷款申请者月薪的5倍, 即如果某客户月薪3000元, 则其最多能申请15000元消费信贷。而其他信贷方式, 如信用卡的授信额度就更为灵活, 也相对更高, 很多银行为客户发放的金卡、白金卡、钻石卡, 授信额度从几万、几十万到上百万, 有的银行还为贵宾客户发放无限卡。

利率不超过央行同期利率4倍——由于消费金融公司审批速度十分快, 风险也相对较高, 因此会收取较高的利息。消费金融公司发放的贷款利息从贷款发放开始计算, 利息按照借款人的信用风险评定, 不得超过央行基准贷款利率的4倍。而其他信贷方式, 比如信用卡, 消费超过免息期后, 每天收取万分之五的利息。即如果按照4倍于央行同期贷款利率收取利息, 消费金融公司的贷款利息比银行信用卡要高。但由于消费金融公司的利息是根据贷款人的信用而定的, 所以只要贷款人的信用良好, 也可以以较低利息获得贷款。

不可用于购房及购车——中国目前消费信贷市场80%以上是房贷和车贷, 留下的20%, 用于如教育、旅游、婚庆等。一般的商业银行也提供相关服务, 不少银行发放的信用卡都有分期付款功能。因此不仅消费信贷公司无法涉足贷款市场80%的份额, 连剩余的20%也已经被分去了一杯羹。

公司风险大——根据《办法》规定, 消费金融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3亿元, 资产不低于600亿元。同时还规定, 消费金融公司不能吸收社会存款, 其资金可来源于境内同业拆借, 向境内金融机构借款, 经批准发行金融债券, 与消费金融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 代理销售与消费与贷款相关的保险产品等。但尽管如此, 依然无法摆脱消费金融公司自身风险大、融资难的困境。

3 结 论

综上分析可知, 首先消费金融公司主要优势为能方便快捷的为客户提供消费信贷且无须担保。但其所提供的贷款针对性强, 由于不能涉足占信贷市场80%的房贷和车贷市场, 使其丧失了数量巨大的客户。另外, 由于已有金融机构均一定程度涉足消费信贷, 致使消费金融公司只能在所剩的20%的信贷市场中分一杯羹。

其次, 消费金融公司不能向社会吸收存款, 只能从自有资产及少数经营活动获取资金, 尽管其自有资产至少为600亿元, 但融资渠道的匮乏使其经营活动存在较大风险。

3.理性看待消费金融公司 篇三

消费者在准备

早在去年年底就有媒体报道,银监会拟批设消费金融公司,时隔5个月,银监会正式迈出了批设消费金融公司的第一步。为什么在这个时候推出,银监会非银行金融机构监管部副主任陈琼在媒体通气会上做出了回答。银监会自2007年底开始对国内外消费金融行业的发展情况进行研究,通过研究,比较清晰地了解了消费金融在国际上的发展情况、运营模式,并进而分析了在国内发展消费金融的意义、必要性以及推动方式。银监会希望通过设立消费金融公司这类新型的金融机构,—方面促进中国经济从投资主导型向消费主导型转变,另—方面,可以丰富中国金融机构类型和金融服务产品的需要。

赵锡军在接受采访时也认为,选择这个时机,正好是我们国家应对金融危机,刺激消费,拉动内需的时刻,拉动内需就需要有一些金融手段支持,虽然目前国内已有一些信用卡消费等支持手段,但是作为一种金融机构的形式提出消费金融公司,这也是一种金融创新,从这个意义上讲,此时推出消费金融公司还是为了刺激消费这个目的。

考虑到中国居民的消费习惯和方式,人们对消费金融公司的市场空间产生了怀疑。赵锡军解释道,这是一个发展的过程,以下几个方面的需求可能使得消费信贷成为一种消费方式:首先,随着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消费需求在不断升级,消费品味越来越丰富,消费价值也越来越高,购买冰箱、彩电、汽车等大宗消费品也随之增加,将来奢侈品可能也会消费得越来越多,这是一个发展过程;其次,现在有些人,特别是城市里的年轻人,他们的生活习性有了很大改变,带动了消费观念和消费方式的改变,在经济实力不是很强的时候,他们比较容易接受信贷消费;再次,即便是生活习惯没有变化,消费需求没有那么旺盛的时候,在一些特殊的地方,比如婚丧嫁娶,人们也可能需要提前消费,之前主要是向亲朋借钱,现在则可以向专门的金融机构借款;最后,随着国民经济市场化程度的加深,一些原来没有消费需求的领域也被开发出来,比如上学、就医等,这也是消费金融公司市场的一部分。

银行尚欠动力

有关消费金融公司的出资人资格,《试点办法》中制定了比较严格的准入条件,国内商业银行被视为最具潜力的潜在投资者,当下试点工作基本上应该是采取政府带头并携手商业银行的模式。目前,已有部分银行开始积极筹备消费金融公司。据了解,上海市现已与中国银行上海分行等金融机构达成了消费金融公司试点工作的框架协议,而在2009年陆家嘴论坛上,工商银行副行长李晓鹏表示,虽然目前还没有成立消费金融公司的具体方案,但是工行非常重视银监会发布成立消费金融公司的决定,正在对这个决定进行研究。

然而,在银行业界也有一些人对设立消费金融公司的表态比较谨慎,认为消费金融公司产品与目前银行已有消费金融产品部分重合,银行可以拓展消费金融业务,不一定要设立消费金融公司。另外,也有一些人表示,消费金融公司的业务具有一定的优势,不反对设立,但是应该不会积极挑头。

对于目前部分银行对设立消费金融公司的积极性不高这一情况,赵锡军认为这是因为中国银行业的市场竞争还没有发展到一定的水平上。如果市场发展到了像美国那种状态,银行想要找到一个正常的好的客户已经非常困难,因为所有的客户都有固定的银行,在这种情况下,银行就必须不断地想办法扩大业务,就像美国的次贷,正常客户放完了再想找客户,就是次一级的客户,这就产生了次贷,这都是市场发展到一定程度,不断地开拓各种各样的客户,开拓各种各样的市场所造成的结果。“中国银行业发展到一定成熟度以后,自然而然就会有一些竞争,就会开始考虑这个问题。目前,中国银行业还没有达到这种竞争白热化的程度,客户主要集中在大型国有企业,中小企业它们还都顾不上,更不要说个人人银行肯定是先从最有价值的客户开始做,做到所有客户都做完了,它就会开始考虑一些其他的创新手段来争取客户,这是市场发育程度的问题。”赵锡军如是说。

做就是进步

消费者与潜在投资者对消费金融公司的态度较为保守,它是否会按计划推出,真正推出又有什么意义呢?对于这个问题,赵锡军说:“银监会会不会按时推出消费金融公司,要看征求意见的具体情况,如果改动不大,人们意见不多的话,应该还是会按时出来的。”

要使消费金融公司发挥刺激消费的作用,应该具备一些条件,赵锡军从天时地利人和三个角度分析认为,天时即从政策层面的支持看,问题不大,政府希望消费金融公司发挥它应有的作用,愿意不断地积累经验;地利应该说有些地方差异比较大,东南沿海地区的民间借贷本来就比较发达,这种金融机构出来以后可能有一定的市场,但是一些贫困地区,温饱问题还没解决,除了一些必需的借贷,让他们借钱消费是比较困难的,所以经济发达地区情况可能会比较好一些,相对比较落后的地区业务推展进程可能要慢一些;人和的问题比较大,因为年轻人和老年人不一样,每家每户具体情况不一样。因此,从条件上讲,三方面可能都需要不断地提升完善,总来的来讲,第一,消费金融公司的核心问题是消费水平、消费能力问题,要不断提高居民的收入水平和消费能力;第二,消费金融公司推出以后,只要让它找好业务定位就可以,不一定要让它发挥刺激消费的主导作用,要看到这需要一个发展过程。

设立消费金融公司,使其发挥刺激消费应有作用,这需要一些条件和时间。在它正式运行过程中也会存在一些问题,比如利率高低、资本金充足,风险防范、贷款催收等等,但是这些都是具体制度安排层面的问题、公司运营管理层面的问题,如果需要,高利率人们也会贷款,如果监管到位,公司运营风险也会可控。

4.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解读 篇四

一、《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解读

中国银监会于2013年7月19日印发了《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以下简称《指引》),《指引》共九章136条,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一)《指引》出台的背景和意义

2008年金融危机暴露出银行在公司治理方面的缺陷。为此,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BCBS)于2010年10月4日发布了《强化公司治理指导原则》,从董事会职责、高管层责任、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要求、薪酬管理要求等六个方面提出了稳健公司治理的14条原则,明确了银行业监管机构对银行银行公司治理的监管责任,并阐述了其他利益相关者和市场参与者、法律框架对强化银行公司治理的作用。《指引》纳入了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在公司治理方面的上述要求,也是我国银行业监管国际化的重要体现。

2002年以来,我国银行业监管部门先后颁发了《股份制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股份制商业银行董事会尽职指引》、《全国商业银行公司治理及相关监管指引》、《信托公司治理指引》和《加强外资转制法人银行公司治理指导意见》等一系列针对公司治理不同领域和不同类型金融机构的公司治理法律文件,虽然这些法规

五是增加对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的具体规定;

六是明确了对建立科学的激励机制和有效的问责机制的要求;

七是增加了对信息披露建设和透明度的具体规定; 八是增加了监管部门对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的评估、指导与干预职能;

九是采用了新的公司治理定义。

二、《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解读

2013年11月14日,中国银行业监管委员会发布了修订后的《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共5章39条,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原《办法》予以废止。

(一)《办法》修订的背景和意义

银监会从2007年底开始,对国内外消费金融行业的发展情况进行了研究。通过研究,比较清晰地了解了消费金融在国际上的发展情况、运营模式,进而分析了在我国发展消费金融的意义、必要性及推动方式,并于2009年7月,经国务院同意,银监会颁布《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09年第3号),为试点消费金融公司的准入、监管和规范经营提供了重要法律保障。此后,经银监会批准,北京、天津、上海、成都4地先后各设立1家消费金融公司进行试点。随着消费金融公司试点实践发展,原《办法》的部分条款已不能完全满足公司和市场深化发展的实际需要;同时,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金融支持经济结

45监会将为消费金融公司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并不断积累总结经验,保障试点工作稳步推进。希望试点消费金融公司明确功能定位、依法合规经营,充分发挥自身特色,在小额、分散、面向中低收入人群的消费金融服务中取得更大的发展。

[知识链接] 1.专业的消费金融公司与传统的商业银行提供的消费金融服务有何不同?

传统的商业银行和专业消费金融公司是现代消费金融业务的两大提供商,两者在目标客户、分销渠道、提供的产品以及风险管理模式等方面存在诸多差异。专业消费金融公司是传统商业银行的重要补充之一。

国际上,商业银行的个人银行服务分销渠道依附于商业银行的分支机构,主要提供住房抵押贷款、汽车抵押贷款、信用卡业务以及有抵押有担保的现金贷款业务,其风险管理较多地依靠抵押和担保;专业消费金融公司更多地是为未充分享受到金融服务的大众和低端消费者提供商业银行金融服务之外的各种便利服务,分销网络可以覆盖自身分支机构、耐用消费品销售点、邮局网点等,提供的产品包括POS销售终端贷款、信用现金贷款等,其风险管理模式主要包括先进的客户评分系统、针对不同风险客户的差异化审核流程以及多样化的催收方式。

5.消费金融公司的发展概况 篇五

国外核电阀门与国内核电阀门比较而言,国外核电阀门种类齐全、技术先进、性能优良、可靠性较高。美国1942年建造了世界上第一座实验性核反应堆,前苏联于1954年建成世界上第一座核电站。在60多年的核动力技术发展过程中,仅就核电阀门而言,国外形成了完整的设计、实验、制造、检测体系,积累了大量的经验,产品成熟、技术可靠。美国的西屋公司、加拿大的维兰公司、法国的法玛通公司等西方核电阀门公司掌握着当代先进的核电技术。维兰公司的核电阀门几乎在世界上90%以上的核电站中都有着良好的供货记录。世界上核电站中的核岛和常规岛中许多重要的核级、非核级阀门,如先导式安全阀、主蒸气隔离阀、调节阀等的核电阀门技术和市场均被著名的核电阀门公司所垄断,而且价格十分昂贵。

国外主要生产核电阀门公司

1.美国洛克威尔国际公司(Rockwell International Corp.)

洛克威尔国际公司总部设在美国宾夕法尼亚州的匹兹堡,职工总数12万余人。该公司有200多个工厂及办事处,在美国以外的30多个国家里约有100多家附属公司、联合公司和分公司。

公司由宇航、汽车、电子及通用工业四大生产部门组成。产品品种繁多,广泛地为高精度工程提供设备与部件。洛克威尔国际公司的通用工业部门中的流量控制设备产品,包括公用事业用阀门、石油、天然气及原子能工业用阀门。该公司1974年生产第一台核电站用金属密封隔膜阀。

2.德国的苏尔寿KSB公司

该公司创建于1871年,原名法兰肯塔尔厂,1972年1月瑞士的苏尔寿公司与KSB公司在该厂原址成立苏尔寿——KSB公司,并投资34万马克,专门从事核电站泵和阀门的设计与制造。该厂占地面积57400m2,职工人数3000余人。

该公司的主要产品有原子能反应堆用截止阀、截止止回阀、闸阀、弹簧安全阀、隔膜阀。以及化工用耐酸钢截止阀,闸阀,隔膜阀等。

3.加拿大维兰工程公司(Velen Engineeringco.ltd.)

维兰工程公司创建于1950年,目前已经发展成为世界阀门行业的先驱。现有十家专业制造厂,2000余名雇员。该公司在60个国家设有代表处。维兰工程公司的阀门制造厂除三家在本国外,其余七家在英国、美国、法国、德国、葡萄牙及韩国。

维兰工程公司作为核电阀门的主要供货厂商,以其优异的质量树起了信誉。

公司在北美的三家工厂持有ASME核电站“N”许可证。公司生产大量的包括核电阀门在内的各种类型和参数的电站阀门。核电阀门中具有代表性的有核Ⅰ级闸阀DN350,设计压力17.6Mpa,最高工作温度350℃;核Ⅱ级主蒸气隔离阀DN800,1500磅级。世界上有24个国家在使用该公司的核电阀门。

4.英国Haatterley Heaton公司(哈特利海通)

HaatterleyHeaton公司具有六十年生产钢制阀门的经验,也是核电站用阀门的主要供货商。40余年来,该公司高度完善的多种类型的波纹管密封阀门被广泛应用于世界各地的核电站,也被应用于核动力潜艇上。

5.美国费希尔控制公司

6.消费金融行业发展报告和案例 篇六

行业背景:

消金行业红利期显现

近期,知名咨询公司发布2016—2020中国消费金融投资前景预测报告称,与消费金融产业发展成熟国家相比,我国短期消费信贷占比具备了提升空间。虽然我国消费贷款占GDP比重超过了20%,但剔除以住房贷款为王的中长期消费信贷,我国短期消费信贷占GDP比重仅5%左右,远远低于美国。与欧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个人消费杠杆率一直偏低,随着消费升级需求愈发旺盛,消费金融市场迎来了红利期。

2013年—2016年,我国互联网消费金融的交易规模从60亿猛增到4367.1亿。从2013年到2016年,互联网消费金融交易规模实现了70倍爆发式增长,年复合增长率达317%。

从概念上来说,国内的消费金融公司是指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不吸收公众存款,以小额、分散为原则,为居民个人提供以消费为目的的贷款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具有单笔授信额度小、审批速度快、无需抵押担保、服务方式灵活、贷款期限短等独特优势。

行业呈多样生态

对于大的消费金融机构来说,主要是选择与各大领域巨头合作,并推出金融服务。如海尔消费金融已经与红星美凯龙、网筑集团、中国电信、有住网、环球雅思、民生旅游达成战略合作协议,推出了家居分期、手机分期、游学分期等金融产品,全面覆盖家庭生活、娱乐、学习场景等。

支付工具是消费场景与消费金融连接的桥梁,广泛应用于线上线下、购物出行等各个场景,以支付工具为推广渠道能够实现快速的场景迁移和较高的用户转化率。

消费金融各种细分领域为第三方支付行业带来了新的业务增长领域,也带来了新的技术难题。除了旅游金融、医美分期、租房家居、消费分期、教育金融、汽车市场等已经在市场上出现的商业场景,消费金融的细分市场将延展到更多未知领域,给第三方支付行业提出了问题与挑战。稳定的支付渠道、实时清算、企业需要定制的解决方案等是第三方支付公司在解决消费金融行业问题时无可避免的问题点,甚至可以说,是消费金融领域支付清算的核心问题所在。

解决方案案例:

漫道金服旗下子公司宝付提供定制化解决方案

作为国内领先的第三方支付平台,漫道金服旗下子公司宝付为众多金融细分领域量身打造支付解决方案,包括消费金融、电商、保险等行业。其中,消费金融是宝付大力拓展的重点行业。

宝付消费金融涵盖电商、旅游、医美、租房、教育、小额贷款等场景,针对不同的场景定制相应的解决方案,连通充值、放款、回款等所有场景,将整个流程形成闭环,解决了企业合规性要求、人员操作成本及特殊场景的定制功能。宝付已开发网银、代收、代付、分账等产品,帮助消费金融商户实现支付安全、稳定、便捷、高效的同时,又满足其资金便捷流通,实现了信息与资金流的安全可控,大幅提高了企业的交易效率,更完善了C端用户体验,使用户粘性大大加强。

宝付的行业解决方案涵盖了大部分消费金融场景,同时拥有银行、持牌消金、信托等多资金方,满足企业商户多场景多资金渠道的需求。为了应对消费金融越来越精细化发展的需求,深入辅助消费金融多种消费场景,宝付专门为企业定制了包括消费场景、小额贷款类的人性化解决方案,满足商户所有需求。

宝付的产品研发能力在行业内也排在前列,在分账、多角色实时清算、实时代收付等技术领域取得了突破性进展,提升了企业与自身的行业竞争力。作为一家金融科技企业,宝付将努力促使消费金融生态合理、合规化。在支付层面,将消费金融的资金流入端与流出端对接,牢牢把握支付风控,为消费金融企业带来了稳定、便捷、高效以及安全可控的支付体验,高比率提升了企业C端客户的粘性,潜在地提高了消费金融企业的成长速度。

在大金融领域,第三方支付企业链接互联网金融、消费金融等,将企业交易场景中的资金流进行高效的、即时的匹配,促成了企业业务模式的优化,也提升用户体验,更迎合消费金融快速增长的市场前景,并且也符合行业对互联网金融相关业务的监管预期;而作为第三方支付行业的佼佼者,宝付将与大金融领域内各领域企业实现和谐发展,共创互赢。

2017年消费金融行业发展报告

本文首发于微信公众号:漫步金融街(000402,股吧)。文章内容属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和讯网立场。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请自担。

报告概述

随着收入与支出的双双提高,居民消费水平不断提升,国民对于消费升级的诉求不断发酵,由此带来消费性贷款的持续走高;同时,监管机构及政府推出多项政策助力消费金融的发展,2009年银监会发布《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消费金融公司应运而生,2013年国务院强调要助推消费升级,创新金融服务,并提出鼓励民间资本设立消费金融公司,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再次提及消费金融,为消费金融的发展带来新的机遇。

在此背景下,TalkingData 联合米么金服推出《2017年 消费金融行业发展报告》,报告从行业发展现状及发展趋势、应用发展情况等方面对消费金融行业进行分析,同时选取了银行信用卡、现金贷以及医美分期等消费金融细分行业,对其用户进行画像洞察,希望能对消费金融行业从业者起到一定参考作用。

Part1 消费金融行业发展概况

消费金融公司处于产业链核心环节,消费场景拓展和风控是关键

消费金融产业链包括消费者、消费金融公司、资金提供方、征信机构、金融科技公司和催收机构,其中,消费金融公司作为资金需求和提供方的连接桥梁,处于整个产业链的核心环节;征信机构和金融科技公司为消费金融公司的风控环节提供服务;催收机构为消费金融公司提供针对逾期不还的借贷人的催收服务。整个产业链中,消费场景拓展和做好风控是两个关键因素。

互联网消费金融以线上服务为主,通过大数据技术进行风控、审批

传统消费金融主要面向有征信记录的客户,通过线下网点提供服务,其审批根据成熟的征信和风控体系进行,但审批速度较慢,另外,其资金来源和运用可直接对接,成本较低;互联网消费金融主要面向征信记录缺失或者传统消费金融不够重视的长尾客户,以线上服务为主,其审批通过大数据技术,对客户资料、消费数据、行为信息等多维数据进行交叉验证,审批速度较快,但资金成本高。

移动消费金融用户达到2.23亿

截至2017年3月,我国移动消费金融用户规模达到2.23亿,同比增长近一倍;消费金融在移动用户中快速渗透,其渗透率由2016Q1的8.8%迅速增长为2017年的15.9%,移动端成为消费金融的重要战地。

移动消费金融应用行业图谱

移动消费金融应用大致可以分为传统消费金融和互联网消费金融两大类,其中,传统消费金融主要指银行信用卡;互联网消费金融根据其是否与特定消费场景相结合,可分为无场景和场景化消费金融,无场景消费金融主要指现金贷,场景化消费金融包括网购分期、教育分期和旅游分期等;另外,大学生分期针对大学生群体发放消费信贷,即包括部分无场景应用,又包括部分大学生购物分期应用。

银行信用卡应用行业渗透率较高,现金贷应用使用率较高

从各类消费金融应用的行业渗透率&使用率分布来看,银行信用卡应用行业渗透率较高,现金贷应用使用率较高;而面向特定消费场景的各类分期应用行业渗透率和应用使用率都相对较低,其仍处于用户培育阶段,未来有较多可提升空间。

Part2 消费金融特定用户人群洞察

90后信用卡用户较多来自一线和二线城市

从省份分布来看,80后信用卡用户在广东、山东、浙江和四川等省份占比高于90后信用卡用户,而90后信用卡用户在江苏、北京、河南与河北等省份占比较高;从城市级别分布来看,80后、90后信用卡用户均有一半以上来自三线及以下城市,相对而言,80后信用卡用户较多来自于三线及以下城市,90后信用卡用户较多来自一线和二线城市。

80后信用卡用户偏爱母婴应用,90后信用卡用户偏爱视频应用

80后银行信用卡用户相对偏爱母婴、办公、图片摄影和出行等类型的应用,90后银行信用卡用户则相对偏爱视频、餐饮和网络购物等类型的应用。年轻女性是医美分期消费主力,文娱从业者最舍得为美丽买单

医美分期用户中,女性占比超过9成,女性用户是医美分期主力军;从年龄分布来看,90后占比近6成,80后用户占比近3成,医美分期用户年轻化。

医美分期用户人均消费1.36万;从职业分布来看,媒体/体育/娱乐等领域的文娱从业者在医美分期行业人均消费金额最高,为17323元,文娱从业者最舍得为美丽买单。

Part3 消费金融行业发展趋势

专注垂直场景的创业企业独立研发APP未必带来客群的拓展

从消费金融细分行业应用覆盖来看,装修分期覆盖用户较多,但覆盖率也仅有0.118%,教育分期、租房分期等其余应用覆盖用户极为有限;从同比增长来看,装修分期、租房分期和旅游分期覆盖用户均有所减少;综上,可以看出,专注部分垂直场景的创业企业独立研发APP未必带来客群的拓展,而和专注垂直场景的C端企业合作或许是拓展客户的有效方式。消费金融产业持续优化,掌握消费场景+金融科技的企业将会胜出

消费金融行业参与者众多、竞争激烈,要想脱颖而出,还需与场景深入结合,比如,京东白条、蚂蚁花呗与电商消费场景充分融合,客群下沉为消费金融导流;而大数据、风控、征信、反欺诈等金融科技可以为消费金融企业筛选优质客户,减少欺诈发生率,降低不良率和逾期率等,为消费金融保驾护航。在消费金融这场激烈争夺的战争中,掌握消费场景+金融科技的企业将会胜出。

7.中国发展消费金融研究 篇七

消费金融是指由金融机构向各阶层消费者提供包括消费贷款在内的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在消费金融比较发达的国家, 由消费金融支持的消费在全部消费中占有较大的比重。近年来, 我国的消费金融也有了长足的发展, 汽车贷款、大件消费品贷款、信用卡等消费金融产品越来越多地走进了寻常百姓之家。消费金融的观念被越来越多的消费者, 尤其是对未来经济状况有良好预期的年轻人所接受。

在我国, 消费金融真正地发展只有十多年, 而早在20世纪20年代消费金融就已经在美国悄然兴起。自那时起, 分期付款的信用消费模式激发了耐用消费品的需求, 促进了经济的发展。进入20世纪70年代, 尤其是90年代以后, 信息技术的发展和社会信用体系的逐步完善, 使得消费金融产品的使用更加便利、管理更加规范。消费金融的发展由此进入了新阶段。

与此同时, 对发展消费金融的研究也开始引起政府部门、业界和学术界的高度关注。

二、国外消费金融理论综述

(一) 基本概念

所谓消费金融是指为满足居民对最终商品和服务的消费需求而提供的金融服务。

经典的消费理论认为, 居民消费的多少取决于可支配收入、对未来的预期以及拥有的财富等因素。理性的消费者是以实现效用最大化为目标, 使用一生的收入, 安排一生的消费与储蓄, 将消费的即期决策推广到跨期决策, 因而当前收入只是决定消费支出的因素之一, 预期和财富也是决定消费的因素。也就是说, 为了实现效用最大化, 居民消费者可能在当期储蓄留作未来消费, 也可能在当期借贷预支未来储蓄。消费金融正是在这种需求下孕育而生的。

(二) 理论基础

消费金融没有形成独立的理论体系, 而是融合在整个经济理论和金融理论之中。其理论基础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1.凯恩斯有效需求不足理论对消费金融提出了需求:在19世纪20年代, 英国经济学家马尔萨斯首先提出了“有效需求不足”的理论, 指出资本主义由于有效需求不足可能导致经济危机的出现。而在1929年, 西方资本主义社会爆发了前所未有的、持续时间最长的经济危机。凯恩斯分析了当时的经济情况, 在借鉴马尔萨斯的理论基础上, 提出了自己的一套系统性的学说。他认为, 资本主义社会总是处于总供给大于总需求的状态, 而不可能实现经济的自动均衡。总需求不足就会导致社会产品过剩, 企业开工不足, 总就业不足, 造成经济衰退。为此, 他提出需要用积极的财政政策刺激总需求, 扩大社会消费量。二战后, 罗斯福总统采纳了凯恩斯的积极财政政策, 并且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自此, 凯恩斯主义确立了在政府经济学中的核心地位。但是好景不长, 在20世纪70年代, 资本主义社会纷纷出现了通货膨胀率居高不下和就业量不足的滞胀现象, 此时很多经济学家开始怀疑凯恩斯主义的合理性, 凯恩斯主义也从政府经济学的宝座上跌落下来。但是, 我们不能否认的是, 凯恩斯的“有效需求不足”理论提出以后, 整个社会更加重视消费的作用, 注重提高消费需求, 进而采用消费金融刺激消费, 为消费金融的发展找到了理论依据。

2.预期收入理论使发展消费金融具有可行性:1949年, 美国经济学家普鲁克诺在《定期放款与银行流动性理论》一书中首次提出了预期收入理论。该理论是关于银行资产投向选择的, 基本思想是:银行资产的流动性应该取决于贷款人的预期收入, 而不是贷款期限的长短。银行应该重视贷款的按期偿还或者是抵押资产的顺利变现, 而这些都以贷款人未来的预期收入为基础。借款人的预期收入有保障, 期限较长的贷款也可以安全收回;借款人的预期收入不稳定, 期限短的贷款也会丧失流动性。如果借款人的预期收入稳定的话, 银行则可发放长期贷款;反之, 如果一项贷款的预期收入不稳定, 即使期限较短也不宜发放。因此, 商业银行应根据贷款人的预期收入或者抵押资产的变现能力来安排贷款的方式和期限。

预期收入理论提出了银行资产流动的经济原因, 为银行进一步扩大业务经营范围提供了理论依据。它促进了消费金融的发展, 使商业银行的资产业务从传统的生产性、商业性领域扩大到消费领域, 刺激了社会消费量, 从而刺激了消费品生产和市场的发展。

3.确定了消费者贷款的风险评定方法:1941年, DividDurand建立了一套评分标准对消费者贷款进行评分, 这个标准被许多金融机构效仿和采用。此评分标准一共考虑了9个因素, 通过计算每项因素分值并将其得分相加, 得出总分。消费信用得分低于1.25分将不予贷款, 超过此界限可考虑放款。具体的打分标准是: (1) 年龄:超过20岁后的每1年给0.01分, 最高为0.3分; (2) 性别:女性给0.4分, 男性为O分; (3) 居住的稳定性:每年都住在现住所, 给0.42分, 最高分为0.42分; (4) 职业:好职业给0.55分, 坏职业给O分, 其他给0.16分; (5) 就业的产业:在公共行业、政府部门和银行给0.21分; (6) 就业的稳定性:每年都工作在现在的部门, 给0.59分; (7) 在银行有帐户, 给0.48分; (8) 有不动产, 给0.35分; (9) 有生命保险, 给0.19分。

Divid Durand的研究, 为金融机构分析消费者信用提供了新的思路, 并且许多金融机构纷纷效仿这种分析方法, 对消费者的信用进行分析。但金融机构在分析消费者信用时, 一般考虑更多的因素。现在西方发达国家一般都建立了个人信用联合征信机构, 向消费者和金融机构提供个人资信证明。

(三) 研究综述

在20世纪50年代, 莫迪利安尼与美国经济学家布伦伯格和艾伯特·安多共同提出了消费函数理论中的生命周期假说。该假说认为, 个人的现期消费不仅取决于现期收入, 而是取决于一个人在未来整个生命周期里的收入。个人的现期消费可以用未来的收入来进行提前支付, 以此来合理地安排消费和储蓄。

1957年, 米尔顿·弗里德曼提出了永久收入假说。该假说认为, 消费者的消费支出主要不是由他的现期收入决定, 而是由他的永久收入决定。所谓永久收入是指消费者可以预计到的长期收入。永久收入大致可以根据观察到的若干年收入的数值之加权平均数计得, 距现在的时间越近, 权数越大;反之, 则越小。

以霍尔为代表的理性预期学派认为, 消费者是理性的, 是前向预期决策者, 会利用经济及信息对未来收入进行预测, 从而作出消费安排, 而不仅仅由过去收入的平均值作为持久收入, 后来经济学界把理性预期假设、生命周期假设和永久收入假设结合在一起称为前向预期消费理念。该理念的核心是, 个人可以使用借贷, 使用预期收入来弥补当前消费, 进行消费和储蓄的跨期选择。

1920年, 德国金融理论学者阿伯特·韩在出版的《银行信用之国民经济理论》中, 指出信用就是货币, 信用可以形成资本。他认为信用愈扩, 利率愈低, 资本商品的生产就愈多, 从而资本也就愈能形成;相反, 信用愈缩, 利率愈高, 资本商品的生产即愈少, 从而资本即不易形成。

熊彼特则指出:“更有用的方法可能是从信用交易着手, 把资本主义金融看成是一种清算制度, 它抵消债权债务, 将差额转移到下期, 使得货币支付成为特殊情况, 没有任何特殊的根本重要性。”

现代的信用脆弱理论认为, 现代市场经济的本质就是信用经济, 信用是联系国民经济运行的桥梁和网络, 它使经济体的各个部门之间相互依存, 共同发展。如果这个网络上的任何一个环节被破坏了, 整个网络都会受到影响, 整个经济体会陷入信用混乱。所以, 信用的依存性和连锁性是风险产生的一个重要原因, 我们在享受信用带给我们生活便利性的同时, 更要防范信用风险。

在消费金融公司的微观层面, Sidney Cottle (1960) 在发表的论文中论述了消费金融公司的盈利性问题, 指出消费金融公司的回报率是大于其他产业的, 而且相对其他产业回报率更为稳定, 增速也更快。Ernest A.Nagata (1973) 在发表的论文中研究了消费金融公司小额贷款的成本结构, 论述了规模效应以及每笔贷款的数量、操作方式对贷款成本的影响, 提出了参与贷款的消费金融公司越多, 平均到每笔贷款的成本就越低。George J.Benston (1977) 在发表的论文中提出了利率上限对消费金融公司贷款成本的影响, 文中他论述了贷款成本同利率的关系。同年, George J.Benston在发表的另一篇论文中分析了消费金融公司的风险问题, 指出利率上限的变化对消费金融公司净损失的影响没有那么大, 消费金融公司贷款的操作风险远大于利率的影响。

三、国外发展消费金融启示

在世界各个国家, 消费在国民经济核算中都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然而, 美国等发达国家居民消费率和总消费率很高, 而中国很低。我国居民消费比例在全世界处于中等水平以下。 (详表1:2008年各国消费率一览表) 同样作为典型发展中国家的印度, 居民消费率也远高于我国 (刘宁, 2010) 。

(一) 美国:

是目前消费金融产业最发达的国家, 也是消费金融规模最大的国家。美国的消费金融是伴随着美国的诞生而产生的, 美国的消费金融史贯穿于整个美国的历史过程中。美国的消费金融不仅规模壮大, 而且在政府的扶持和鼓励下, 形成相当完善的消费金融体系。具体来说, 消费金融的美国模式具有政府的主导性、法律的完善性、体系的完整性和业务流程的高效性等典型特征。

中美总消费如此大的差距背后, 除了经济结构、经济发展阶段、社会保障水平差异以及文化差异等比较被认可的因素外, 消费金融业的快速发展也起着明显的作用。2006年美国消费金融总额共计达23877亿美元, 其中循环信用消费达到8746亿美元, 非循环信用消费达到15131亿美元。2008年11月份统计发现, 这三个数字分别达到25709亿、9735亿、15974亿美元。美国消费金融占居民总消费的比重达到25%以上, 居民消费的增长与消费金融的增长高度相关。而我国2006年底消费性贷款总额为24735.28亿元人民币, 其中短期消费性信贷2068亿元, 长期消费性信贷22666亿元。到了2008年11月, 这三个数字分别为36705亿、3981亿、32724亿元。在这个对比中, 存在统计口径的差异, 即美国的统计不包含住房信贷, 而我国中央银行的统计包含了住房信贷。我国长期消费信贷基本是住房信贷, 在消费金融这一领域才刚刚起步, 与美国的差距十分巨大。

(二) 日本:

是亚洲地区消费金融起步较早的国家, 20世纪50年代末至60年代出现了日本信贩、三洋商事等对工薪阶层小额贷款的非银行融资公司。20世纪60年代末至70年代末, 民间金融公司开始向一般消费者发行信用卡, 20世纪70年代末美国等外国消费金融公司涌入日本, 日本人的消费观念发生变化, 信贷业市场迅速发展。

发展至2004年3月末, 日本消费金融市场达到一个顶峰, 市场规模超过11兆日元, 独立上市的本土消费金融企业达9家。2005年, 当时市场份额最大的一家消费金融公司, 市场份额达15%, 贷款余额47亿美元, 收益达12亿美元, 纯利2亿美元。

(三) 欧洲:

消费金融在欧洲的金融行业是个富有吸引力的领域, 作为消费金融全球第二大市场 (排在美国之后) , 欧洲市场份额接近全球总额的25%, 与美国一起占据近80%的全球消费金融市场份额。消费金融收入在欧洲市场上, 相对于国内生产总值达10%以上。目前, 欧洲消费金融市场已达到成熟阶段, 同时也期待着更进一步的增长, 市场主体需要集中在进一步完善风险管理、运营效率、产品创新、分销渠道和目标客户上。

同样作为发达国家的欧洲和日本, 其总消费率也明显低于美国。在收入水平类似即同样作为发达国家、经济结构类似即第三产业占经济主导地位的前提下, 美国与其他发达国家消费率如此之大的差异背后, 消费金融业发展带动的信用消费增长也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据美国学者曼恩对美国和日本的对比, 美国的信用卡消费规模比位居世界第二的日本要大得多。只有和美国具有高度类似的文化背景和金融发展水平的英国, 与美国非常接近。

(四) 新兴市场:

与新兴市场, 特别是“金砖四国”的迅速发展相比, 已经相当发达的欧美市场一定程度上正在失去其全球的市场份额。未来5年, “金砖四国”的预期增长在20%至30%之间, 新兴市场 (包括中国、俄罗斯、土耳其、印度等) 预计占有全球大约25%的消费金融市场份额。

由以上分析可见, 消费金融的发展和总消费及经济发展之间存在着紧密的内在联系。

四、中国发展消费金融研究数据来源

消费金融研究的关键在于如何获得研究所需要的数据, 而被广为接受的获取数据的方式就是对居民消费金融的情况进行抽样调查。

(一) 美国的经验颇值得借鉴:

在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和财政部的联合资助下, 美国从1961年开始展开消费金融的调查, 并从1983年起每隔3年在全国范围内对居民家庭消费金融情况进行调查 (即消费金融调研Survey of Consumer Finances, SCF) , 其内容涵盖居民家庭的资产负债、收入、消费、投资等理财行为以及家庭的人口特征, 至今已历经9次。

(二) 中国的初次尝试:

我国城镇家庭的消费行为和消费意识达到了怎样的程度?我国金融机构在金融产品和服务的提供上是否做到了尽善尽美?我国金融机构的监管是否适时合理?这些问题都有待我们去回答。

2008年, 清华大学中国金融研究中心开展了“中国消费金融与投资者教育”第一期全国性调研。这次调研取得了预期成果, 在我国城镇家庭的财富分布状况、收入和支出状况、消费和投资模式、金融产品和服务的需求、消费金融教育需求等领域收集了丰富的定量和定性数据。

调研问卷参考SCF, 根据中国实际情况进行设计, 调研由专业调研机构协助完成, 综合考虑地区分布、经济和金融发展状况因素, 最后将抽样样本定位在15个城市, 覆盖东部、中部、西部和东北部, 根据城市的小区分布和人口分布遴选小区, 对小区进行随机抽样, 进行入户拜访, 并严格监督调研过程及数据复核, 收集了大约2100个样本数据。其结果于2009年9月27日举办的第一届中国消费金融论坛上发布 (廖理, 2010) 。

问卷数据显示, 我国城镇家庭2008年年均税后总收入接近7万元, 为68, 875元, 家庭净财富超过60万元, 为607, 802元。在家庭收入构成中, 固定工资收入占48.74%, 有84.64%的家庭拥有固定工资收入这一来源, 投资收入占家庭总收入的6.19%, 但仅有26.68%的家庭拥有这一收入项。在支出构成中, 餐饮支出占总支出的38.14%, 其次是衣服日用百货及水电煤气, 占总支出的15.34%。在家庭资产构成中, 房产是最主要的资产, 占比62.72%, 现金、活期存款和定期存款占比超过15%。在负债构成中, 拥有房屋贷款的家庭其房屋贷款余额为123, 180元。

问卷收集了个人及家庭的基本信息, 对被访者的性别、年龄、工作年限、婚姻状况、职业与学历、家庭成员进行了梳理。对家庭的理财意识和理财培训偏好进行了调研, 从问卷看, 随着家庭总财富的增加, 拥有长期家庭理财规划的家庭也随之增加, 家庭总财富为50万元以上的家庭超过60%的拥有长期理财规划。而家庭理财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实现财富增值, 其次是为了平衡收支, 亲戚朋友介绍是主要的获取理财信息的方式。在被问及家庭储蓄的主要动机时, 大部分的家庭是为突发事件及医疗支出 (24.06%) 、子女及自身教育 (23.59%) 和养老退休 (19.62%) 进行储蓄。在信用卡的使用及对个人信用体系的了解方面, 使用信用卡的偏好度随着家庭总财富的上升呈现U型变化趋势, 对个人信用体系的了解程度则随着家庭总财富的上升而稳定增加。家庭的融资来源主要是亲戚朋友, 占比达60%, 其次才是银行。在对购房贷款、装修贷款、教育贷款、商业经营贷款、大件消费品贷款等贷款产品和服务上, 我国的消费者知之不多。退休养老保障方面, 我国城镇家庭主要依托国家养老保障体系, 其次才是依靠自己的定期储蓄。虽然有所忌讳, 但遗产规划随着我国家庭收入的增加和老龄化的趋近也渐入居民视野, 总体来看, 回答没有必要进行遗产规划的被访者在80%左右, 但家庭总财富较高的家庭回答“没有必要”的比例低于家庭总财富较低的家庭。而有遗产社会捐赠意愿的家庭其主要意向是扶贫支困, 占比53.17%, 其次是教育及科研基金。

总体来看, 这次调研成果斐然, 是第一份对我国城镇家庭消费金融与投资者教育的翔实调研, 其结果对于分析我国城镇家庭的收入支出状况, 资产负债分布情况, 引导城镇家庭的合理金融消费、投资收益及风险认识具有很大的现实意义;对为金融机构提供第一手的城镇家庭消费金融和投资者教育状况, 洞悉我国城镇家庭的消费动机及风险偏好有很强的指导意义;对我国政府及金融监管部门启动内需政策的规划、对金融机构提供产品和服务的监管有重大的政策意义。

(三) 中国城市居民金融消费情态和趋势研究报告:

报告的数据全部来自北京数字100市场研究公司独立进行的金融行业个案及连续性研究的第一手数据, 数据的主要采集时间为2009-2010年, 共涉及银行、基金、保险、证券投资等行业。借助Surveycool专业在线调查平台及百万级高质量样本库Assuredsample , 总样本量达到12000个, 对象主要是全国的一二三线城市居民, 覆盖范围达到20余个省市、自治区, 可以代表中国大陆地区居民的消费情态与趋势。

报告采用了60后、70后、80后的分析维度, 从三个典型世代的角度对城市居民的金融消费情态进行了深入的剖析, 这在金融行业调研中尚属首次。从生命周期的角度来讲, 对不同年龄客户的研究, 本身就具有前瞻性和对未来发展趋势的预测。本次研究采用年龄作为分析变量, 其重要性不言而喻。对于企业来说, 年龄是最基本的客户信息, 以年龄为维度的研究成果, 可以为企业营销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主要结论是60后、70后、80后分别属于保守成就、进取享受和新潮时尚这三类人群。目前国内大部分的金融市场尚不成熟, 很多领域还处在跑马圈地, 或者刚刚开始精耕细作的时代, 谁能更了解消费者, 谁选择的目标消费者更为精准, 谁就能在这场长跑中处于领先的地位。60后、70后、80后作为我国未来10年内主要的消费群体, 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不言而喻, 只有了解了这些人的深层需求, 企业才能抓住其中适合自己的目标, 有的放矢地进行营销活动。这次调研, 圈定了三个群体的需求特征和金融消费特点。通过大量真实有效的数据和专业研究分析, 为金融企业的市场细分、产品定位提供了数字化参照标杆。帮助金融企业持续创新, 为消费者提供更加优质的金融产品与服务。

(四) 中国人民银行每季度公布的“全国城镇储户问卷调查综述”。

中国人民银行在全国50个大、中、小城市进行了城镇储户问卷调查, 2010年9月19日公布第3季度调查结果, 结果显示:城镇居民收入、就业感受和预期指数有所转好;城镇居民对第3季度物价满意程度略有提高, 消除季节因素后物价预期指数略有下降;房价上涨预期大幅上升, 但居民购房意愿没有明显变化;居民储蓄、消费意愿略有下降, 投资意愿有所上升等。

五、中国发展消费金融必要性与可行性

(一) 中国发展消费金融的必要性

消费金融是向各阶层消费者提供消费贷款的现代金融服务方式。消费金融在提高消费者生活水平、促进经济增长等方面发挥着积极的推动作用。这一金融服务方式目前在成熟市场和新兴市场均已得到广泛使用, 因其具有单笔授信额度小、审批速度快、无需抵押担保、服务方式灵活、贷款周期短等独特优势, 受到不同消费群体的欢迎, 对刺激居民消费、增加有效需求大有裨益, 因而也更能发挥促进消费需求增长, 进而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拉动作用。

因此, 我国发展消费金融无论从金融产品创新还是扩大内需角度来看, 消费金融公司试点都具有积极意义。从金融产品创新看, 个人信贷业务是传统银行难以全面惠及的领域, 在我国建立专业化的个人消费金融系统, 能够更好地服务于居民个体;此外, 有利于丰富我国金融机构类型, 促进金融产品创新, 满足不同群体消费者不同层次的需求, 提高金融业的服务水平。从扩大内需看, 发展消费金融可促进国内仍处于低迷消费需求的增长, 支持经济可持续发展, 进而推动经济增长 (孙开亮, 2010) 。

(二) 中国发展消费金融的可行性

说起结婚“三大件”来, 中国人不会感到陌生, 改革开放之初, 指的是自行车、手表和缝纫机;如今“三大件”已成了房子、车子和票子。“三大件”的变迁, 说白了就四个字——消费升级。消费需求呈现出多样化、多层次, 并由低层次向高层次逐步发展, 消费领域不断扩展, 消费内容日益丰富, 消费质量不断提高的趋势。

扩大消费需求, 实现我国经济从主要依靠投资和出口驱动向主要依靠技术进步、内需驱动模式转变, 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长期战略方针和基本立足点。

从全球经济和资本市场的经验来看, 一国经济逐渐走向成熟后, 消费、服务类公司将逐渐成为资本市场的主导。虽然国内股市中, 资本型周期型行业所占比重仍然很大, 但消费增长大有可为。

随着中国经济的长期持续发展, 内需增长在国内经济增长中的贡献逐渐增大, 受益于内需增长的行业和企业的投资价值将更加明显。像今年批准的四家消费金融公司 (详表2:消费金融公司一览表) 就是直奔国内“大内需”主题而成立的。

随着收入分配体制改革和社会保障体系完善, “十二五”期间中国将迎来消费增长的黄金期, 最被看好的一个是消费信心, 第二个就是城镇化。因为中国有13亿的人口, 这个消费市场太大了。从社会发展的规律看, 一个国家在经济发展的初期主要是由高储蓄率促进增长, 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 将由供给经济转向需求经济, 由投资拉动转向消费拉动。从中长期来看, 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发展, 居民收入和家庭财富的不断增长, 城镇化程度的提升, 消费需求结构的重大改变, 随之而来的必将是个人消费在总量上爆发性的增长, 在消费结构上的进一步优化和升级。

六、中国发展消费金融前景分析

在国际上, 消费金融体制已经有很长的发展历史, 无论在海外发达市场还是新兴市场, 均发挥了重要作用并显示了独特优势。从扩大内需角度看, 金融危机缩减了国外需求, 启动内需成为我国经济增长的新动力和未来转型的方向;而消费金融体制在一定程度上是能够促进消费的。然而, 在以上积极的政策目标解读之余, 我们亦不能过度期望。如果深入地分析和考虑我国居民消费与金融市场的状况, 则消费金融体系的前景不容乐观。

(一) 我国的个人信用体系建设落后, 不对称信息会增加借款人道德风险, 并导致金融系统不得不提高贷款利率以降低损失, 这样会引起“逆向选择”而使得借款人基本都是有信用瑕疵的群体, 最后消费金融公司的借贷市场变成了“柠檬市场”。而个人信用体系的建设不是短期内可以实现的, 则消费金融公司的发展将面临着信用危机的挑战。

(二) 消费金融体系的自身信用面对挑战和竞争。一个运作良好的金融机构, 必须具备雄厚的资金实力以及过硬的品牌。在市场优胜劣汰规律的支配下, 那些专业从事消费金融却实力和信用平平的公司, 很难与传统银行的个人信贷部门竞争。如此, 最后市场中留下的消费金融公司估计大多是由传统银行设立, 只不过是从这些传统银行原有的个人信贷部门独立出来而已, 抑或是引入了国外成熟的独立从事个人消费信贷的公司。

(三) 中国人的消费习惯和“量入为出”的思想, 决定了消费贷款的需求不足。同时, 社会保障体系的不完善, 以及教育、医疗和住房价格的高昂, 助推了预防性储蓄的需要和行为。另外, 借钱消费从传统的中国思想来看可能也是很难被接受的。所以, 消费金融体系可能还会面临缺乏需求的挑战。

(四) 相关的法律体系和制度建设不可能在短期内完成。面向中低收入群体的无担保、无抵押消费贷款模式在我国基本上没有什么经验, 因此缺乏相关的例如借款人违约处理、客户信用状况查询等体系和制度法规。所以, 当前的试点其实也是在摸索, 还需要不断地完善和发展, 短期内估计也较难有较大规模的发展, 靠它来带动内需大幅上升是不现实的。

总体来说, 采取试点的方法实践我国的个人消费贷款模式是一项重要的举措, 也是进一步完善我国金融服务和创新金融产品的需要, 对于启动内需也至少存在着预期上的积极作用, 是应该肯定的。不过, 我国匮乏的金融信用体系、谨慎的居民消费习惯以及尚不够完善的金融法律制度决定了, 消费金融公司的发展壮大需要经历一段较长的时间和过程。

七、中国发展消费金融风险管理

消费金融公司的业务以小额贷款为主, 因此, 业务数量多、额度小、风险大、信贷风险控制成本高成为其不可避免的经营特点。业务的风险管理通常贯穿贷款生命周期的整个阶段, 包括贷款政策制定和产品设计、客户选择, 贷款账户的管理和逾期贷款的催收。

(一) 个人信用体系建设:消费金融公司通过制定贷款政策和设定产品特性, 明确产品的贷款额度、贷款期限、目标客户特征 (还款能力、个人负债比率、个人贷款上限) 等要素, 以有效控制风险。这其中, 完善的个人信用制度是消费金融公司对个人消费信贷风险实施有效控制的基础和前提。这恰恰是我国最为薄弱的部分, 个人信用体系的建设迫在眉睫。目前, 虽然中国人民银行已经建立一套个人征信系统, 但个人信用信息来源太过单一, 所以可通过整合银行、保险、证券、电信、移动、税务、工商、财政、公安、法院等部门的个人信息, 建立一整套比较完善的个人信用信息系统, 确保客户申请贷款时消费金融公司能够实时审批。这样既可以达到快速审批, 又可以最大限度地降低风险。

(二) 建立贷款自动处理系统:消费金融公司必须建立自身的自动贷款申请处理系统完成贷款审批, 因此高度自动化的决策和定价流程必不可少, 贷款申请录入系统后, 贷款处理系统要判定违约几率和贷款欺诈的可能性, 确定风险加权价格和最高贷款额度等。

(三) 建立贷后管理制度:贷款发放后, 对客户贷款账户进行持续监测, 收集客户的还款信息, 及时更新客户数据库, 并对逾期账户提出预警以备催收。催收是必要的贷后管理手段。消费金融公司采用逐步升级的催收方式, 并密切监管催收人员的催收行为, 保证合法而有效。基于经济有效的原则, 通常以短信、电话、催收信、上门催收、法律程序的顺序实施催收行为 (何明明, 2010) 。

(四) 设置较高准入门槛:《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 (下简称“试点办法”) 规定消费金融公司的主要出资人最近1年年末总资产不低于60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的可自由兑换货币, 具有5年以上消费金融领域的从业经验, 财务状况良好即最近2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 注册资本应为一次性实缴货币资本, 最低限额为3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的可自由兑换货币, 这就从准入条件方面进行了一定的限制, 规模如此庞大的资产要求使得消费金融公司的出资人有着较强的风险承受能力。同时, 在从业人员、风险管理等方面该办法也做出了相关规定。

(五) 设立严格监管标准:消费金融公司发放的贷款是无担保、无抵押贷款, 风险相对较高, 试点办法因而设立了严格的监管标准。消费金融公司在试点阶段的业务范围仅包括个人耐用消费品贷款和一般用途个人消费贷款, 将不涉及房地产贷款和汽车贷款等高风险产品, 且消费金融公司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10%, 同业拆入资金比例不高于资本总额的100%, 资产损失准备充足率不低于100%, 投资余额不高于资本总额的20%。

(六) 为防止一般用途个人消费贷款被挪作他用, 银监会要求该项贷款的额度不得超过以往对该借款人发放单笔贷款的最高额度, 而且只有已取得个人耐用消费品贷款的信誉良好的老客户才可得到此项贷款, 向个人发放消费贷款的余额不得超过借款人月收入的5倍。为保护消费者权益, 银监会规定了三方面相关内容:一是贷款利率不能超出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二是消费金融公司对借款人的个人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不得随意对外泄露;三是对逾期贷款的催收应采取合法的方式, 不得采用威胁、恐吓、骚扰等不正当手段。

八、中国发展消费金融政策建议

扩大内需的一个重要举措就是加大金融对消费的支持力度, 这就为消费金融的发展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与挑战。消费金融将成为影响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和国家金融体系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近年来我国的消费金融发展获得了长足进步, 但是在规模产品和服务等方面还远远不能满足个人消费的需要。在个人信用体系的建设、相关法律的制订、产品开发、销售分销渠道、风险管理以及个人金融知识的培训和教育等方面都亟待完善。

(一) 全面提高国民消费水平

1.当前, 最迫切需要的是提高国民的消费水平与能力。要通过减税让利等方式扶持与促进企业发展, 同时通过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与税收政策调节国民收入差距, 让更多人提高收入水平, 因为收入毕竟是决定消费最主要的变量。

2.此外, 需要不断健全社会保障制度建设, 提高社会保障制度的保障水平, 解除国民在消费上的后顾之忧。

只有在国民消费水平与能力不断得到提升, 敢于放心大胆地消费的情况下, 再借助于发展消费金融等贷款制度的创新, 才能在更大程度上实现促进消费、扩大内需的目的。

(二) 建立完善的消费金融体系

1.从客户定位来看, 消费金融公司应以有稳定收入的中低端个人客户, 包括年轻人群、年轻家庭或需将家用电器等消费品更新换代的家庭为目标, 因为此类人群通过商业银行一般无法获得数额较高的贷款, 也较难申请到大额度的信用卡。此外, 面对商业银行针对中端以上客户的信贷服务已较为全面, 而未来消费市场中最具市场潜力的那部分人群却缺失相应的信贷服务, 这种现状为消费金融公司的未来发展提供了潜在的庞大客户群。

2.从服务领域来看, 消费金融公司应注重开发消费金融服务供给不足的地区, 填补商业银行难以服务到的地方。作为一类全新的金融机构, 消费金融公司填补了长期以来在正规金融与地下金融之间形成的真空地带, 完善了我国的金融机构体系。

3.从产品开发来看, 消费金融公司需要吸收专业型的创新人才, 对消费金融的特点进行深入剖析和研究, 开发出一些有针对性的创新金融产品, 满足不同年龄段 (60后、70后、80后等) 的需求、不同职业 (教师、公务员、农民工等) 的需求及不同种类 (消费分期贷款、一次付清性贷款、家庭住宅修缮贷款、学生贷款等) 的需求, 以占领更多的消费贷款市场份额, 发掘出更多的消费金融的需求来。

4.从国际经验来看, 开展消费金融业务的机构主体乃至消费金融公司的发起机构呈现出多元化的特征。在美国, 提供消费信贷的金融机构有商业银行、财务公司、信用合作机构、储蓄和贷款协会, 甚至一些大型零售商、石油公司 (加油站) 等都可以通过多种途径开展消费信贷业务。因此, 我们也应该向多元化的消费信贷机构方向发展, 这不仅有效促进了市场竞争, 也使消费者有更多选择, 更适应消费金融多样化、短期化、小额化的特点。

5.从电子商务发展状况来看, 由于消费金融公司所提供贷款的消费类型都是目前网上消费最火爆的类目, 消费金融公司可以考虑与电子商务平台合作, 借助电子商务平台本身积累的海量数据, 帮助其更好地判别消费者的信用, 对于消费金融公司更好地掌握消费者所贷资金的动向也有好处。

6.从业务流程来看, 消费金融公司需要确保从个人提出申请, 到签订贷款合同, 再到最终还款的过程, 甚至包括破产拍卖, 都在完善的信用制度下进行, 并采取互联网等信息工具, 保证了消费金融业务流程的科学性和高效性, 保证了消费者享受到方便、快捷的服务, 也保证了金融机构利润目标的及时实现。

7.从监管角度来看, 由于消费金融公司无担保、无抵押贷款的经营模式, 加大了它的经营风险, 科学适度的外部监管是消费金融公司持续、稳健发展的保障。一方面消费金融公司的出资人在监管手段上应进行较为全面和系统的监管;另一方面金融监管部门也要加强监管, 避免出现行业风险, 并在其信息披露方面做出一定的规定, 但必须在加强创新与加强监管之间取得平衡。

8.从个人信用来看, 中国政府应积极介入和支持个人信用体系的建立和建设, 在房屋贷款、信用卡贷款、完善法律体系保护消费者权益等方面进一步完善, 目标是构建多样化的消费金融体系。政府不仅是消费金融的参与者, 而且还是消费金融的推动者, 推动消费金融的升级, 推动人民生活水平的改善, 进而推动经济持续快速发展。

(三) 建立健全法律法规体系

法律法规的完善与否, 对发展消费金融有着十分重要的影响, 它决定消费金融是否在健康的轨道上进行。政府应该为发展消费金融培育良好的外部环境, 这其中包括法律法规体系、个人信用环境, 以及未来消费金融方面在财政税收政策上也应该给出一些倾斜和优惠等等。具体来说, 必须坚持以下几个原则:

1.禁止歧视原则。只要是符合风险标准的借款人, 不管民族、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性别、婚姻、年龄、国籍等, 都有权享受消费信贷, 任何歧视行为都是违法行为, 将受到法律制裁。

2.诚实贷款原则。诚实守信, 是从事信用活动的基础, 也是从事消费信贷的必备条件。诚实守信的原则, 不仅要求消费者严格遵守, 而且要求贷款者严格遵守。

3.公正信用报告原则。建立完善消费信贷的重要一环, 就是要如实、准确地报告消费者的信用情况。

4.破产保护原则。所谓破产保护, 是指私人借款者在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时, 可以向法院申请破产, 取得法律保护。破产保护的最大好处就是为借款者豁免一部分被贷款者索赔的资产, 允许其按照法律规定的顺序清偿债务。

总之, 随着我国个人信用系统、社保体系、医保制度、教育制度及金融体系的逐渐完善, 国民的消费需求会越来越大, 消费能力也将逐步提高, 这为消费金融公司的业务开展提供了逐渐健康的发展环境。对于提高金融服务水平, 丰富金融产品类别, 促进消费对我国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有着积极的意义。我们有理由相信, 随着消费金融创新时代的开启, 中国的金融改革将更加深入, 金融将更加稳定, 金融服务水平将全面提升, 金融市场将更加充满活力。

注:2009年7月22日银监会公布并实施《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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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中国人民银行.2010年第3季度全国城镇储户问卷调查综述.2010-9-19.

8.消费金融公司的发展概况 篇八

2014年12月23日,兴业银行在福建泉州设立的兴业消费金融股份公司开业,这是在中国开业的第5家消费金融公司,随后还将陆续有海尔消费金融、湖北消费金融等多家公司开业。消费金融公司能否“撬动”中小型消费需求?这一“星星之火”在中国可否“燎原”?

消费金融公司到中国,消费者能否买账?

家住天津河西区的小李刚刚置办了新居,装修花了一大笔钱,要购买家具、電器时钱袋子就“捉襟见肘”了。走进国美、大中这些电器卖场,他发现商家联合消费金融公司提供了消费贷款服务。

“过去我只知道可以信用卡分期付款,这次才知道还有消费金融公司可以申请消费贷款。买冰箱、洗衣机、空调等不同产品、分成不同期限有不同的利率价格,工作人员还根据我的收入情况为还款计划做了合理的安排。”小李说。

消费金融在许多国家早就不是新鲜事物。早在19世纪末,美国缝纫机厂商就为购买者提供了分期付款业务:1950年日本的月付百货店开展了分期付款销售业务,1967年韩国的商场开始发行百货店内信用卡。

在我国,“先消费、后付款”的观念正逐步被老百姓接受,这是消费金融发展的重要基础。波士顿咨询的报告指出,过去中国信贷消费市场渗透率低、基数小,随着居民消费力不断增长,政策的放开与支持将有力推动消费信贷的发展。

“俄罗斯的家电市场中有40%是通过消费金融方式销售的。西方成熟经济体,如经合组织中,消费信贷(不包括房贷)对GDP贡献度达到15%至20%,而中国还不足6%,消费金融市场空间很大。”捷信消费金融公司中国区首席执行官史国奇说。

消费金融是针对各阶层消费者提供消费贷款(不包括房屋和汽车)的金融服务方式。自2014年1月1日起,银监会将消费金融试点城市从过去的4个增至16个。

消费金融公司能为消费者做什么?

在我国,消费金融公司的试点2009年才歼始启动。首批试点的四个消费金融公司是北银、锦程、中银和捷信,其中前三家都是银行系消费金融公司,捷信是来自捷克的外资金融机构;2014年扩大试点后,在已批复开业的公司里,海尔消费金融公司是首家由非银行系发起设立的产融结合消费金融公司。

兴业消费金融公司董事长郑海清对此表示,实际上目前所有银行都能做消费金融贷款,信用卡分期也是一种消费信贷;互联网第三方支付也在做信用消费,P2P也有无抵押小额消费类贷款。产品丰富多样。

“我们做专业化的消费金融公司,一方面要吸收银行的风控技术,另一方面也要弥补银行在小额、分散化信用贷款上的一些‘短板’,向互联网金融公司学习,运用互联网获取客户、提高用户体验,采用大数据来分析、评价客户消费行为、信用情况等。”郑海清说。

业内人士指出,消费金融公司的业务模式目前用三种:驻店赊账、网购信用消费、快速发放的现金消费贷款。每家消费金融公司的业务模式、业务场景都不尽相同。

比如,捷信中国就采取了与零售商合作发放消费金融贷款的模式。“零售商模式发展的客户占我们客户总量的60%以上。我们和苏宁、国美等零售商有非常良好的合作,在中国市场我们合作的零售商已超过20000个。”史国奇说。

发展消费金融公司还有哪些障碍?

一家城商行消费金融部负责人表示,和银行的信用卡分期付款不同,不同的人在使用同一种信用卡时面对的利率定价基本是相同的;而在消费信贷中,不同的人买同一种产品、同一期限,面对的利率价格可能不一样。

“消费金融公司需要更灵活更市场化的定价机制:还需要更‘接地气’的服务,要进驻商场、网上商城:因为发放的多是无抵押无担保的信用贷款,风控技术至关重要。”该负责人说。

兴业消费金融公司总裁林春说:“在和传统银行机构竞争的过程中,效率是消费金融公司的生命线。在保证‘快’的同时,必须严控风险。我们通过大数据分析、风险定价模型和对客户的预判,来事先确认业务风险。”

对此,多位专家呼吁,完善和健全个人征信体系对消费金融的发展十分重要。建议尽快出台个人信用共享机制,凡是发生个人信用的环节,都应记录在册,既方便居民借贷,也有助于金融机构评级。

9.消费金融公司的发展概况 篇九

填报说明

第一部分:引言

本表反映消费金融公司截至报告日发放各项贷款(含循环授信贷款和非循环授信贷款)的余额及五级分类情况,以及公司业务拓展情况的有关数据。第二部分:一般说明

1.报表名称:消费金融公司贷款明细分类及其他情况表 2.报送频度及时间:月报,月后7日内。5.报送方式:以电子报表形式报送属地银监局。6.数据单位:万元、百分比。7.四舍五入要求:金额保留两位小数。8.填报币种:人民币。第三部分:具体说明

第Ⅰ部分:贷款明细五级分类

本部分所有项目均按消费金融公司截至报告日发放各项贷款的期末余额填列。贷款五级分类主要依据《贷款风险分类指引》(银监发〔2007〕54号文件)有关要求。

[B正常贷款]:指正常类和关注类贷款。

[C正常类]:指正常类贷款,即借款人能够履行合同,没有足够理由怀疑贷款本息不能按时足额偿还的贷款。

[D关注类]:指关注类贷款,即尽管借款人目前有能力偿还贷款本息,但存在一些可能对偿还产生不利影响的因素的贷款。

[E不良贷款]:指次级类、可疑类和损失类贷款。

[F次级类]:指次级类贷款,即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出现明显问题,完全依靠其正常营业收入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即使执行担保,也可能会造成一定损失的贷款。

[G可疑类]:指可疑类贷款,即借款人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即使执行担保,也肯定要造成较大损失的贷款。

[H损失类]:指损失类贷款,即在采取所有可能的措施或一切必要的法律程序之后,本息仍然无法收回,或只能收回极少部分的贷款。

[1.1家用电器]:指消费金融公司向个人发放的用于购买电视、冰箱、空调、洗衣机、热水器、抽油烟机、微波炉等家用电器类贷款。

[1.2手机数码]:指消费金融公司向个人发放的用于购买手机、电脑、照相机、MP4、导航仪、电子词典等数码产品类贷款。

[1.3旅游]:指消费金融公司向个人发放的用于个人及家庭旅游的贷款。[1.4装修]:指消费金融公司向个人发放的用于个人及家庭装修的贷款。[1.5教育]:指消费金融公司向个人发放的用于个人及家庭教育的贷款。[1.6婚庆]:指消费金融公司向个人发放的用于个人及家庭婚庆的贷款。

[1.7其他]:消费金融公司向个人发放的,除[1.1家用电器]、[1.2手机数码]、[1.3旅游]、[1.4装修]、[1.5教育]、[1.6婚庆]以外的其他消费贷款。

第Ⅱ部分 :业务拓展情况表

[1.1业务合作经销商家数]:填列本月累计、本年累计及截至报告日期末与消费金融公司建立业务合作关系的各类经销商家数合计。

[2.1总客户数]:本项目填列本月累计、本年累计及截至报告日期末与消费金融公司签订有发生法律效力的消费信贷协议的借款人的人数,截至报告日期末数为期末仍旧存在合同关系的借款人人数。其中,[2.1.1.1其中:已使用人数]按与消费金融公司签订生效消费信贷循环授信协议,并已实际使用授信额度的借款人的人数填列。

[2.2总合同数]: 本项目填列本月累计、本年累计及截至报告日期末消费金融公司与借款人签订的发生法律效力的消费信贷协议的个数,截至报告日期末数为期末仍旧存续的合同个数。其中,[2.2.1.1其中:已使用合同数]按消费金融公司与借款人签订的生效消费信贷循环授信协议中已被借款人实际使用的合同个数填列;[2.2.2非循环授信贷款]按消费金融公司与借款人签订的生效非循环授信贷款协议中已实际放款的合同个数填列。

[2.3贷款申请数]:填列本月累计、本年累计个人向消费金融公司提出贷款申请的个数。[2.4审核通过数]:填列本月累计、本年累计消费金融公司审核通过贷款申请并通知借款人该授信决定的个数。

[2.5审核通过率]:填列本月累计、本年累计消费金融公司审核通过的贷款申请个数占全部贷款申请个数的比例,以百分比形式表示。

[3.1授信额度]:填列本月累计、本年累计及截至报告期末消费金融公司以循环授信贷款方式授予借款人的总信用额度(含已承诺但未使用部分),截至报告日期末数为期末仍旧存续的合同对应的授信额度。

[3.2平均授信额度(仅指循环授信贷款)]: 填列本月累计、本年累计及截至报告期末消费金融公司授予借款人的循环授信额度的平均值。[3.3贷款实际发生金额]:填列本月累计、本年累计、截至报告日期末实际发放的贷款金额,截至报告日期末数为期末仍旧存续的贷款合同的初始发放金额。其中,[3.3.1循环授信贷款]按循环授信协议中已实际使用部分的金额填列。

[3.4还款金额]:填列本月累计、本年累计发生的还款金额。

[3.5平均贷款金额]:填列本月累计、本年累计及截至报告期末消费金融公司发放贷款的平均贷款金额(表内公式自动计算,公司无需填列)。

[3.6平均贷款期限]:填列本月累计、本年累计消费金融公司发放贷款的平均贷款期限(按照贷款金额加权平均),以月为计量单位。采用最低还款额方式的,按照实际贷款使用金额和月最低还款额计算确定贷款期限。

[3.7平均贷款利率]:填列本月累计、本年累计消费金融公司发放贷款的年平均贷款利率(按照贷款金额加权平均),以百分比形式表示。

[3.8平均贷款费率]:填列本月累计、本年累计消费金融公司发放贷款的年平均贷款费率(按照贷款金额加权平均),包括手续费、账户管理费等客户贷款服务费用,以百分比形式表示。

[3.9执行《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情况]:填列本月累计、本年累计消费金融公司发放贷款完全执行《《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银监会令[2010]第2号)的金额,并参照其中有关“自主支付”和“受托支付”的解释和规定。

第四部分:核对关系

1.表内核对关系

第Ⅰ部分:

[A]=[B]+[E] =[C]+[D]+[F]+[G]+[H] [B]=[C]+[D] [E]=[F]+[G]+[H] [1.]=[1.1]+[1.2]+[1.3]+[1.4]+[1.5]+[1.6]+[1.7]=[2.]+[3.] 第Ⅱ部分:

[1.1]=[1.1.1]+[1.1.2]+[1.1.3]+[1.1.4]+[1.1.5]+[1.1.6]+[1.1.7] [2.1]=[2.1.1]+[2.1.2] [2.2]=[2.2.1]+[2.2.2] [2.3]=[2.3.1]+[2.3.2] [2.4]=[2.4.1]+[2.4.2] [2.5]=[2.4]/[2.3]*100% [2.5.1]=[2.4.1]/[2.3.1]*100% [2.5.2]=[2.4.2]/[2.3.2]*100% [3.2C]= [3.1C]/[2.2.1C] [3.2D]=[3.1D]/[2.2.1D] [3.2E]=[3.1E]/[2.2.1E] [3.3]=[3.3.1]+[3.3.2] [3.4]=[3.4.1]+[3.4.2] [3.5C]=[3.3C]/([2.2.1.1C]+[2.2.2C])[3.5D]=[3.3D]/([2.2.1.1D]+[2.2.2D])[3.5.1C]= [3.3.1C]/[2.2.1.1C] [3.5.1D]=[3.3.1D]/[2.2.1.1D] [3.5.2C]= [3.3.2C]/[2.2.2C] [3.5.2D]= [3.3.2D]/[2.2.2D] [3.5E]=[3.3E]/([2.2.1.1E]+[2.2.2E])[3.5.1E]=[3.3.1E]/[2.2.1.1E] [3.5.2E]=[3.3.2E]/[2.2.2E] [3.9]=[3.9.1]+[3.9.2] [3.9.1]=[3.9.1.1]+[3.9.1.2] [3.9.2]=[3.9.2.1]+[3.9.2.2]

2.表间核对关系 第Ⅰ部分: [1.A]=S3t[4.A] [1.B]=S3t[4.1A] [1.C]=S3t[4.1.1A] [1.D]=S3t[4.1.2A] [1.E]=S3t[4.2A] [1.F]=S3t[4.2.1A] [1.G]=S3t[4.2.2A] [1.H]=S3t[4.2.3A]

10.消费金融公司的发展概况 篇十

窦彬 汤国生 魏瑜 发布时间:2012-03-21 摘要:本文通过对目前国内汽车消费信贷的4种主要方式比较分析,指出汽车金融公司在发展中的不足及在产业链中的重要作用,进而从发挥汽车金融公司对产业链的拉动作用、拓展多种汽车金融公司融资渠道和以汽车金融公司为主导,整合产业链中的厂商、金融、服务等各环节,打造一站式服务的全功能的汽车销售服务商等3个方面提出了基于产业链的中国汽车金融公司发展策略。

关键词:汽车金融公司,汽车产业链,汽车销售服务商

金融危机后,在各类消费政策的刺激下,中国私人汽车消费逐步升温,北京、广州、成都、杭州等城市的私人购车比例已超过50%左右。根据发达国家经验,当人均GDP达到3000美元时,将会出现汽车消费高峰。2011年,中国人均GDP已达到5300美元,而平均每千人汽车保有量仅为60辆左右,除北京等个别大城市外,均低于每千人141辆的世界平均水平。未来汽车消费潜能巨大,必将推动汽车产业快速发展,从而对汽车消费贷款的需求将不断扩大。

目前,中国汽车消费信贷开始向专业化、规模化方向发展,有力地激活了汽车消费市场。从发展看,汽车消费信贷有很大的发展潜力,蕴藏着巨大的商机。但由于信用体系的不完善、汽车贷款风险高等问题,致使中国汽车金融市场存在巨大的市场风险,在相当程度上阻碍了汽车金融在我国的进一步发展。国内汽车消费信贷的现状

时下,汽车虽不再像过去那样被人们视为奢侈品,但对于普通消费者来说,买车还是一笔较大的开销。其实,在想买车的群体中,一些人是暂时不具备一次性付款能力的,另一些人虽然有足够的资金,但却不希望用全款来支付。对于这些不能或者不想全额付款买车的消费者,申请汽车贷款不失为合适的选择。

(1)国内汽车消费信贷的主要方式

①传统的信贷模式——银行汽车信贷模式

银行为购车人提供购车贷款,保险公司为购车人提供车贷保险。这是一种传统的购车信贷模式。

②变通的信贷模式——经销商汽车信贷模式

由于垫资压力大,经销商为促进销售,也往往向购车者提供购车贷款。主要包括3种方式:第一类是汽车制造商与经销商合作推出的汽车金融贷款服务。汽车制造商通过自己的金融公司或财务公司,以分期付款的方式把汽车批给经销商,再由经销商来对客户进行分期付款购车业务。第二类是经销商独立向购车人推出汽车消费信贷。独立推出分期付款业务的经销商需要具备较强的资金运营能力及较强的风险承受能力。第三类是经销商与银行合作推出的消费信贷。购车人只需按照银行与经销商共同规定的分期付款购车程序接受资信调查即可,用户与经销商在贷款银行设立账户直接还贷与结算。

③新型汽车信贷模式——汽车金融信贷模式

汽车金融公司向经销商提供库存贷款或直接向购车人提供购车贷款。目前汽车金融公司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汽车制造商的全资子公司,是该汽车厂商的专属金融机构,如丰田汽车金融公司;另一类是汽车制造商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合资成立的汽车金融公司,如奇瑞徽银汽车金融有限公司。

④非专门的汽车信贷新模式——信用卡分期付款购车模式

购车人采用各商业银行信用卡支付购车款,在12-36个月内分期还款,需缴纳手续费和银行利息。这种购车模式,并不是专门针对汽车市场,而是面向所有的大额消费。

下面将最常见的银行、汽车金融公司和信用卡信贷在费用、服务、专业性、便利性、规模效应等方面逐一比较。

(2)汽车消费信贷方式的比较

首先,以市场价格为107700元的丰田威驰1.5手动基本型为例,分析丰田汽车金融公司、银行和信用卡3种贷款途径的费用差异(表1)。

由表1可以看出,在首付款额均为车价40%的前提下,虽然选择丰田汽车金融贷款方式购买这辆威驰轿车首付交纳的费用要明显少于选择银行时要交纳的费用,不过选择信用卡购车费用则更低。月还金额方面,信用卡费用最低,而汽车金融贷款费用最高。

从3种方式的贷款细节情况来看,在担保方面,个人客户向银行贷款一般需要找担保公司作担保,交纳一定的手续费,用房屋或家庭财产作抵押,其他两种方式则不需要担保和抵押,因此也省去了办理担保和抵押的费用;在首付款方面,目前多数银行规定最低首付款为全车售价的40%,汽车金融公司的首付比例较低且不用交手续费、抵押费、律师费等费用,比如丰田汽车金融贷款对于信誉度非常好的客户可以承诺首付款为全车售价的20%,信用卡业务一般也是需要首付的,比例在30%以上,不过一些银行为了推动信用卡贷款,经常推出零首付政策;在贷款年限方面,银行贷款和汽车金融两种方式均有3-5年两种选择,最长不超出5年,信用卡则最长不超过3年;在利率方面,银行车贷利率较汽车金融公司低。例如大众汽车金融公司30%首付5年期的车贷利率比银行高出3个百分点左右,信用卡通常声称没有利率,但有手续费和工本费,需要在办理贷款时一次性交清,3年期费用一般不超过贷款总额的7%(表2)。

由表2可以看出,3种方式都有其优缺点。但是,汽车产品具有高技术性,需要提供更专业的汽车维护服务,且由于汽车金融公司能对汽车制造商带来的巨大的规模效应,因此,应大力发展汽车金融公司这一新兴的汽车金融服务。

(3)中国汽车金融公司在汽车消费信贷中的比例偏低

依据理财周报联合新华信国际信息咨询(北京)有限公司共同推出的“2011中国汽车消费信贷调查”调研报告,购车人群对于贷款购车的接受程度已经相当高,84.6%的被访者可接受贷款购车。但是被访者对于手续简便的商业银行信用卡分期付款产品的接受程度要高于传统的商业银行购车贷款产品和汽车金融公司的车贷产品。

一个重要的原因是由于汽车金融公司的终端贷款利率都在8%以上,明显高于商业银行贷款和信用卡贷款,这导致我国汽车金融在新车购买中的份额不到10%,而国外汽车金融份额已经高达50%以上。此外,由于汽车贷款风险大,因此汽车金融公司往往喜好“大业务”,中高级轿车消费群体更容易获得贷款,而一大部分潜在经济型汽车信贷消费需求尚不能得到满足,这也限制了该贷款模式的进一步发展。汽车金融公司在汽车产业链中的重要作用

图1为从产品研发到消费者的整个汽车的产业链条,在这个链条的各个环节中,随着汽车产品实物在链条中的流动,资金也在不同主体间发生转移和增值,其增值部分主要包括整车装配、售后服务、对产业链条中各个主体的金融服务以及回收链(二手车)这4个部分。其中,整车装配占30%,售后服务占30%,金融服务占30%,回收链占10%,因此汽车金融已将成为汽车产业链中利润率的重要组成部分,汽车金融公司在整个流动和转移增值的过程中都能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

(1)购车者贷款——汽车金融公司对终端销售的直接促进作用

信贷方式的改变实际上将改变消费者的购买行为。梅赛德斯—奔驰汽车金融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燕凌云认为,汽车贷款实际亡是促进了汽车的消费,如果一个消费者是全款买车,那么在未来10年,他可能只会换两辆车,但是如果贷款买车,他在未来10年可以换5辆车。

目前,国内汽车金融公司针对购车者个人的贷款业务,仅占其总业务比重的3成左右,这主要是由于汽车金融公司没有提供更加灵活多样的信贷产品,一旦有更丰富、更有竞争力的信贷产品,汽车金融公司对终端的消费具有直接的刺激和促进作用。

(2)经销商存货质押贷款——汽车金融公司对经销商的控制和稳定作用

从2004年国内第一家上汽通用汽车金融有限公司成立到现在,近8年的时间里,虽然汽车金融公司在个人购车市场上并未形成较大的影响力,但在经销商存货质押贷款上却取得了相当的成绩,其业务量占公司总业务量近7成。经销商处在汽车产业链中流通的关键环节中,由于汽车产值大,经销商所需资本量巨大,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一直依赖商业银行的短期贷款,造成销售压力大。这就导致汽车销售市场混乱,部分经销商的下线分销甚至没有门市,只要拉到客源,就可以完成销售,这不利于汽车制造商的长期发展和售后服务。汽车金融公司的出现有效地缓解了这一问题,通过遴选优秀的经销商,以汽车产品库存作质押担保再发放贷款,将一批没有经销能力的经销商淘汰出局,对经销商队伍起到了控制和稳定的作用。

(3)汽车金融服务——汽车金融公司促进汽车产业链的价值提升

汽车金融公司的主要盈利方式不应该仅仅是通过汽车消费信贷,还应具备更多样化的经营模式,包括保修服务、汽车保险服务等一站式服务。

从现有的汽车金融公司产权结构来看,汽车金融公司通常是汽车制造商的子公司,如通用金融公司是通用汽车公司的子公司、福特信贷公司是福特汽车公司的子公司,这样,与制造商与银行关系相比较,汽车金融公司与汽车制造商之间的关系更紧密,双方的利益可以达成一致。汽车金融公司通过一站式的服务,促进汽车制造商的产品销售,通过拉动市场需求,可以提升汽车制造商的规模经济,从而促进整个汽车产业链的价值提升。基于产业链汽车金融公司发展策略分析

(1)发挥汽车金融公司对产业链的拉动作用

现阶段,国内汽车金融公司实际上有两种模式:一种是汽车财务公司模式,如一汽、上汽、东风集团、重汽等都有汽车财务公司;另一种是汽车金融公司模式。

汽车金融公司的专业化程度较高,完善的汽车金融服务应至少具备如下3项功能:其一,整合汽车制造商的销售渠道,提供市场咨询;其二,为汽车经销商提供设备、库存质押融资;其三,为购车者提供汽车消费贷款。可见,汽车金融公司的主要业务实际上集中于对经销商和购车者提供金融及其他服务这一块,其主要作用是着力于汽车产业链的终端,与生产环节中的金融服务存在显著的差异。通过拉动终端需求的引擎,来带动整个产业链的发展。

汽车财务公司虽然也拓展经销商和个人汽车消费信贷业务,但还有很大一部分业务领域是在汽车制造环节的金融业务。这就与汽车金融服务业务在服务对象、服务范围和服务目标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这导致汽车财务公司在汽车环节与汽车金融服务环节产生资金使用上的冲突。应逐步剥离汽车制造环节的金融业务,使其能够更专业化地向终端市场(经销商和购车人)提供金融服务,提高对汽车产业链的拉动作用。

(2)拓展多种汽车金融公司融资渠道

国内汽车金融公司的资金主要来自于汽车制造商的资本金(相当于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汽车制造商的资本金是有限的,银行的贷款利息又增加了汽车金融公司的运作成本,这使得汽车金融公司的贷款利率居高不下,因此拓展汽车金融公司的融资渠道对于降低汽车金融公司贷款利率,发展汽车金融信贷市场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国外汽车金融公司常见融资方式为股权融资和债权融资,但这两种融资方式在国内仍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2008年2月,银监会出台了《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在该办法中,允许汽车金融公司发行金融债券和进行同业拆借,拓宽了汽车金融企业的融资渠道。2010年,国家对汽车金融业务给予了更多的支持,通过以低息放贷的方式直接给汽车金融公司予以扶持,扶持的对象主要为自主品牌的汽车金融公司。在这一政策下,汽车金融公司纷纷开展零首付、零手续费活动,一度导致汽车金融公司的消费信贷井喷。

尽管如此,国内汽车金融公司的融资渠道仍然较为狭窄,仍需通过拓展多种渠道,降低信贷成本,促进汽车金融信贷市场的发展。

(3)以汽车金融公司为主导,整合产业链中的厂商、金融、服务等各环节,打造一站式服务的全功能的汽车销售服务商

图2为汽车后服务市场所包含的各个价值链环节,其中汽车的金融服务主要包括汽车信贷、汽车保险及汽车租赁3个环节。但真正意义上的汽车金融公司几乎可以提供除制造环节以外的所有的汽车生产和销售价值链的各环节的金融服务,涵盖集团业务(如车辆的租赁融资等)、经销商代理商业务(如经销商存货融资、营运资金融资、设备融资)、个人业务(如个人购车消费信贷、车辆保险等业务)等金融服务。这些业务需要涉及制造商、经销商(代理商)、保险、租赁和信贷、购买(使用)以及售后服务等环节。如何通过汽车金融公司所提供的金融服务(信贷、保险、租赁)将各个环节串联起来,形成汽车产业链的价值增值呢?这就需要整合汽车制造商、汽车金融公司和销售服务公司3个方面的功能,以汽车租赁、保险和信贷等金融服务业务为核心,通过核心业务渗透到汽车产业价值链各个环节,打造一个风险共担一站式汽车销售服务商。

但是,国际上还没有集各种功能于一身的全能型销售服务商,销售服务环节发展的滞后是主要因素。国内现有的汽车销售商,大多数规模小、资金实力弱、经营范围窄。即使是制造商直属的4S店,也不经营二手车交易与车辆置换业务,二手车交易尚停留在交易大市场时期。汽车的租赁业务也基本由汽车租赁公司而非销售公司完成,且汽车租赁公司仅提供初级的“租车”服务,与国际上的“租赁销售”完全不同。因此,整合各方功能,以提升产业链价值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整合过程包括制造商、汽车金融公司和销售服务公司3个主体,各自按下述方式相互作用:销售服务公司是依托制造商的专业性服务公司,其主要功能是租赁销售产品,提供销售维修服务并控制余值风险。产品既包括新车,也包括二手车。厂商通过向销售服务公司批量出售新车,分散新车在流通中的风险,销售服务公司依据对二手车专业知识的了解,控制二手车的流通风险,汽车金融公司主要提供资金并控制信用风险,即使汽车金融公司出现坏账,车辆的回收与变现也完全可以通过销售服务公司快速实现。

随着3个主体的整合,汽车租赁、保险和信贷等金融服务业务也渗透到多个汽车产业价值链环节中,形成了更多的利润增长点。

参考文献 赵建光.谈中外汽车消费信贷的差异 [M].吉林:北华大学出版社.2006 董建华.汽车行业:汽车消费贷款产业链完善路径 [DB/CD].http://hnance.sina.com.cn /stock/hyyJ/20070924/16464009222.9html.2007年9月24日 新华信.新华信发布2011中国汽车消费信贷调查报告 [DB/CD].http://blog.sina.com.cI/s/blog_80348a4a0100xppk.html.2011年11月22日 贷款利率过高汽车金融公司信贷服务遇冷 [DB/CD].http://auto.qq.com/a/20100222/000049.htm.2010年2月22日 宗刚,李红丽.基于产业价值链理论的汽车行业发展研究 [M].北京:北京工业大学出版社,2007 新华信.新政扶持将助推自主车企加码汽车金融 [DB/CD].http://auto.ifeng.com/ topic/qichejmronS/HeWS/domesticindustry/20100121/192322.shtml.2010年1月21日 牛大勇,李柏洲.汽车金融公司的产业价值链整合 [M].北京:北京理工大学出版社,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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