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2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汇报材料

2024-11-25

2015.12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汇报材料(精选11篇)

1.2015.12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汇报材料 篇一

七星煤矿通风及瓦斯治理情况介绍

一、瓦斯抽采情况:

1、七星煤矿共有三处抽放泵站(6台抽放泵),其中地面2台同型号抽放泵型号为2BEF-52(抽放能力225m3/min),目前抽放东四区十二层左一片3522工作面,抽放平均标况流量在60m3/min左右,抽放浓度在7%-20%之间,8月份地面抽放泵抽放量为37.16万m3。井下移动抽放泵一处位于东二区-210,2台抽放泵型号为ZWY60/90(抽放能力60m3/min),目前抽放东四区十二层左一片3522本煤层及东四区十二层左四片皮带道掘进预抽钻场,抽放流量在30 m3/min左右,抽放浓度在1%-3%之间,8月份抽放量为2.29万m3。另一处在西三区井下移动抽放泵,2台抽放泵型号为ZWY80/160(80m3/min),目前抽放西三区八上层,流量在40m3/min左右,浓度在2%-9%之间。井下移动抽放泵和地面永久抽放泵8月份共抽放瓦斯量42.3万m3。全矿1-8月份累计瓦斯抽放量358.3万m3,其中移动抽放泵累计抽放43.71万m3,其中地面抽放泵累计抽放38.59万m3。此外,在东四区十二层左三片处正筹备建设一处新的移动抽放泵站,以加强抽放能力,预计2010年10月初完成。1-8月份累计瓦斯抽放量358.3万m3,其中移动抽放泵累计抽放48.4万m3,其中地面抽放泵累计抽放309.9万m3,1-8月份地面发电44.8733万度。矿井抽采率达到35%以上。

2、瓦斯治理工程及措施:东四区十二层左一片料道3522采煤工作面采用高位、仰角联合抽放,皮带道采用本煤层采前预抽,同时

东四区十二层左一片千米钻场已进行抽放,已完成3个孔中,1号钻孔849米抽放浓度50%左右,流量1.9m3/min,2号孔819米,3号孔136米未投入使用。已布置钻场17 个(5个高位钻场),9个本煤层钻场,布置钻孔延长 24000米,截止到8月末共抽放5个高位钻场、6个仰角钻场和3个本煤层钻场。东四区十二层左四片严格执行“先抽后掘”的瓦斯治理方针,皮带道上下巷每80米一个钻场的耳巷布置方式,确保掘前预抽,已完成掘前预抽钻场3个,布置钻孔延长960米。1-8月份累计打钻进尺25502m,施工抽放钻场85米。

二、贯彻落实《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情况

七星煤矿经鉴定无突出煤层,但已装备了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和瓦斯抽放系统,并在石门揭煤时采取超前钻探的安全措施。

三、矿井通风系统可靠情况

七星矿采用两翼对角抽出式通风,其中东翼主扇总排风量7282m3/min,型号BDK—№27功率400KW对旋,水柱290mmH2O,西翼主扇总排风量7121m3/min,功率400KW,型号BDK-№27,水柱330mmH2O,全矿总排风量:14403m3/分,总入风量:14153m3/分,全矿总需量:12305m3/分,实际有效风量12714m3/分,矿井总入风比:115%,矿井有效风量率89.8%,矿井联合等积孔:5.19m2,生产设计能力180万吨/年,矿井通风能力189万吨。

七星矿3个生产采区和一个准备采区,15个掘进工作面,4个采煤工作面,其中西三区1采4掘,采区总需风量1584m3/min,采区实际配风量2051m3/min;西四区1采4掘,采区总需风量

1487m3/min,采区实际配风量1835m3/min;东四区2采4掘,采区总需风量4674m3/min,采区实际配风量5505m3/min;准备采区3个掘进,采区总需风量937m3/min,采区实际配风量1054m3/min。矿井通风设施健全,矿井总风量及各用风地点风量满足生产需要,不存在超通风能力生产现象。2009年矿井瓦斯鉴定绝对涌出量 27.5942m3/min,相对瓦斯涌出量9.0962 m3/T,矿井瓦斯等级属于高瓦斯矿井,煤的自燃倾向性属于容易自燃,煤尘爆炸指数39~47%。

生产水平和采区都实行分区通风,生产采区除设有专有风道外,各煤层还设本层回风道,风道采用锚喷支护。矿井重点瓦斯采掘工作面

四、瓦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七星矿每周一组织矿工程师和各专业副总工程师、相关单位技术科长,进行一次技术立会,研究、安排本周一通三防各项工作,矿每月30日组织,由矿工程师组织一通三防列会,审查采掘工作面设计风量、实际风量、通风系统、避灾路线、防尘系统、防灭火系统等内容。每季度由双鸭山分公司各生产部室组成系统审查组对矿各系统进行审查。矿、公司对所以检查出的问题,按“三定”原则进行跟踪处理。

同时矿已建立隐患排查制度和重大隐患整治效果评价制度

我矿现有采煤工作面4个,掘进工作面15个。已经建立安全监测监控系统,采用辽宁抚顺安全仪器厂的监控设备。系统在2008年6月升级改造过.具有瓦斯监控、煤矿安全监控、瓦斯电闭锁、故障闭锁等功能。地面调度室包括监控主机一台,监控备用机一台, 其主机型号为:KJ80N.UPS(不间断电源).打印机一台,专用解调器两台,防雷器以及网络集线器各一台.井下数据的传输准确,井下瓦斯超限即可实现断电.监测系统已实现与分公司和龙煤股份公司联网。目前系统运行稳定,传感器数量、安装位置及日常维护与管理都符合规定。

2.2015.12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汇报材料 篇二

税费优惠方面, 一是对煤层气勘探开发作业的设备及专用工具等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对煤层气勘探开发作业的设备、仪器、零附件、专用工具, 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二是明确了对煤层气抽采企业实行增值税先征后退政策, 以及设备加速折旧和投资抵免、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等税收优惠政策。同时, 对地面抽采煤层气暂不征收资源税。目前, 大部分省 (市) 已制定相关措施, 部分税费优惠政策已落实到企业。

财政补贴方面, 对煤层气作民用燃气、化工原料等, 中央财政按0.2元/立方米煤层气 (折纯) 标准对煤层气开采企业进行补贴, 在此基础上, 地方财政可根据当地煤层气开发利用情况对煤层气开发利用给予补贴。山西省财政对民用煤层气每立方米补贴0.05元;河北、辽宁等省正在研究制定省级财政对煤层气开发利用补贴的具体标准。

发电上网方面, 鼓励煤矿企业利用煤层气发电, 允许自发自用;多余电量需要上网的, 由电网企业优先安排上网销售, 不参与市场竞争。上网电价比照生物质发电电价政策, 即执行当地2005年脱硫燃煤机组标杆电价加补贴电价 (0.25元/千瓦时) 。目前, 江西等省煤层气电厂所发电量已实现上网销售。

价格管理方面, 民用煤层气出厂价格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未进入城市公共配气管网的民用煤层气销售价格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进入城市公共配气管网并纳入政府管理范围内的民用煤层气销售价格, 按照与天然气等可替代燃料保持等热值合理比价关系的原则确定。

矿业权管理方面, 煤炭和煤层气矿业权发生重叠的, 要求双方协商开展合作或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双方无法签订合作协议的, 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 由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按照采煤采气一体化、采气采煤相互兼顾的原则, 支持煤炭生产企业综合勘查开采煤层气。

对外合作方面, 国务院修改了相关条例, 煤层气开采对外合作由原来的中联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实施专营, 扩大为由中联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国务院指定的其他公司实施专营。商务部、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正在开展扩大对外合作试点工作。

3.2015.12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汇报材料 篇三

百里杜鹃渝兴煤矿

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编 制: 审 核: 矿 长:

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目 录

一、指导思想„„„„„„„„„„„„„„„„„„„„„„„1

二、工作目标„„„„„„„„„„„„„„„„„„„„„„„1

三、瓦斯治理工作领导小组„„„„„„„„„„„„„„„„„1

四、瓦斯治理岗位责任制„„„„„„„„„„„„„„„„„„2

五、瓦斯治理规划目标„„„„„„„„„„„„„„„„„„„4

六、瓦斯治理实施方案要求„„„„„„„„„„„„„„„„„4

1、采掘布局合理 „„„„„„„„„„„„„„„„„„„„4

2、通风可靠 „„„„„„„„„„„„„„„„„„„„„„4

3、监控有效 „„„„„„„„„„„„„„„„„„„„„„5

4、杜绝控制井下火灾 „„„„„„„„„„„„„„„„„„6

5、粉尘治理与防范 „„„„„„„„„„„„„„„„„„„6

6、六大系统建设完善要求 „„„„„„„„„„„„„„„„7

七、瓦斯综合治理体系建设保障措施„„„„„„„„„„„„„8 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推动矿井通风和瓦斯治理工作,根据安监总煤装[2012]42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印发 “十二五”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方案的通知》精神,为构建“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进一步深化瓦斯治理,消灭瓦斯事故,全面实现安全生产,经研究,特制定矿井“十二五”期间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2]23号)和全国煤矿瓦斯防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指导思想,以有效防范和遏制瓦斯事故为目标,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增加投入、依靠科技、强化管理,严格落实瓦斯综合治理“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方针,推动矿井瓦斯治理工作再上新水平。

二、工作目标

建立健全瓦斯防治长效机制,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增加投入、依靠科技、强化监管,从源头入手的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进一步巩固和提升煤矿瓦斯治理水平,杜绝“一通三防”事故为目标。

三、成立瓦斯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矿长

副组长:总工程师、生产矿长、安全矿长、机电矿长

成 员:各分管副总工、安全、调度、技术、机电、地测、通防、监控等科室负责人及区队负责人。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办公室设在通防科,通防科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瓦斯治理工作开展情况的调查、技术指导、现场督察、资料收集以及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瓦斯治理岗位责任制

1、矿长依照《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定和标准,督促和落实瓦斯治理、一通三防、六大系统完善及管理工作。落实瓦斯治理责任制和一通三防管理制度的整体规划,是一通三防及瓦斯治理、六大系统建设的第一责任人。

2、总工程师全面负责瓦斯治理及一通三防、六大系统的技术管理及矿井采掘合理布局工作,组织制定瓦斯治理技术管理制度、审定瓦斯综合治理规划,组织瓦斯防治科研攻关,研究解决重大瓦斯技术及一通三防、六大系统建设工作的落实及资金的安排使用;

3、安全矿长对瓦斯治理及一通三防、六大系统建设工作负督促、监督、检查责任;

4、生产矿长、机电矿长负责分管领域内瓦斯治理、一通三防、六大系统相关方案、措施中的设施设备、人员工期、施工建设的落实及协调工作;

5、通防副总负责抓好分管业务范围内的瓦斯治理、一通三防、六大系统工作的落实与施工进度,落实瓦斯治理技术管理制度并组织分管科室及区队做好本业务部门的管理督促工作;

6、其余各分管副总负责抓好分管业务范围内的一通三防、瓦斯治理及六大系统的管理协调工作,并组织各自分管科室做好本业务部门的总体防治及治理工作; 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7、通防科长对瓦斯防治、一通三防、六大系统建设直接负责。在工作中,必须坚持瓦斯治理“十六字方针”,着力抓好瓦斯治理、防灭火、通风系统稳定、粉尘防治、六大系统完善等工作,协助施工单位做好完成施工建设,负责建立瓦斯治理管理制度,瓦斯防治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8、监控中心负责瓦斯防治监测监控系统、仪器仪表的管理与维护,通防监控系统设备的安装、调试并定期标校。对系统设备运行状况进行监视和维护,确保运行稳定,数据准确。通风安全监控系统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及《山东省煤炭工业局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等规定,按季绘制安全监控设备布置图,并按月修订;

9、技术科主要负责协助总工程师做好矿井采掘布局的执行落实,井巷支护形式的安全可靠、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以及及时收集编录井巷揭露的地质情况,并及时根据现场地质条件的变化提出施工技术方案的修改意见并督促落实,参与瓦斯治理的考核等工作;

10、机电科协助机电副矿长及机电副总加强施工单位在矿井建设的机电、运输设备的安全技术监督管理工作,检查指导施工单位机电设备在生产过程中所存在的问题并及时要求其整改解决,杜绝失爆现象的发生,确保供电及运输安全;

11、安全科协助安全矿长抓好矿井建设各项措施的贯彻及落实情况,跟踪落实施工单位各业务部室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制止各类违章行为、消灭各类安全隐患;对各业务部室瓦斯防治职责、现场重大瓦斯隐患、人员培训和装备、仪器使用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等工作;

12、区队及相关科室负责人负责对瓦斯防治、一通三防、六大系统的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各种管理制度、措施及规定及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的现场落实完成及时实施工作;

13、矿调度值班人员对当天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必须准确掌握下井人数,发现瓦斯及一通三防隐患必须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五、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矿实际,制定如下建设规划目标 2013年底,达到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要求。2013年以后在达到要求的基础上,进一步巩固和提高我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的标准。

六、瓦斯综合治理实施方案要求

1、采掘布局合理(1)优化生产布局

矿井、采区和工作面设计满足瓦斯治理需要,优化巷道布置,简化生产系统,明确开采顺序,合理确定工作面参数,合理集中生产,实现高效安全。

(2)合理组织生产

严格按照批准的生产能力编制矿井和月度生产计划,合理组织生产。矿井主要通风系统、瓦斯治理技术、开采工艺发生变化时,立即进行生产能力复核,并依据复核结果组织生产。矿井采掘工作面个数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

(3)坚持正规开采

加强生产准备,保持采区和采掘工作面的正常接替。严格按规定淘汰落后和非正规采煤方法、工艺,确保采煤工作面2 个安全出口畅通。

2、通风可靠

(1)矿井配备满足安全生产需要的主要通风机,巷道断面、矿井总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风量、采掘工作面和各供风场所的配风量,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

(2)有完整独立的通风系统。改变全矿井通风系统时,编制通风设计及安全措施,并履行报批手续。巷道贯通前,按《规程》规定制定安全措施。

(3)采区实行分区通风。采、掘工作面实行独立通风,通风系统中杜绝不符合《规程》规定的串联通风、扩散通风。

(4)矿井通风阻力合理,各地点风速符合《规程》规定。矿井有效风量率不低于 87%。回风巷道失修率不高于 7%,严重失修率不高于 3%;主要进风巷道实际断面不小于设计断面的2/3。

(5)采煤工作面采用“U”型正规通风方式,风量充足。(6)局部通风机实现了“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分风、自动切换”和专用线路、专用开关、各地点风速符合《规程》规定。

(7)按规定设置和管理风门、风桥、密闭等通风设施及构筑物,并保持设施完好。

(8)临时停工的地点不得停风,否则必须切断电源,设置栅栏,揭示警标,禁止人员入内。改变矿井通风系统时,必须编制通风设计及安全措施,报矿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9)采区进、回风巷贯穿整个采区,杜绝一段进风一段回风现象。

3、监控有效

(1)按照《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07)的要求布置、安装和管理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系统安全可靠、连续运行。

(2)监控中心站双回路供电、双机备份,备用主机能在 5 分钟之内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投入工作,井下设备之间使用专用阻燃电缆或者光缆连接。中心站实时 监控全部采掘工作面瓦斯浓度变化及被控设备的通、断电状态。监控设备传感器的种类、数量安装位置、信号电缆和电源电缆的敷设等符合规定。

(3)检测设备的报警点、断电点、断点范围、复电点设置和信号传输符合规定,瓦斯超限断电及时有效,并按规定定期调试校正,性能完好,工作正常。

(4)具有相应的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技术管理能力。

4、杜绝控制矿井火灾

(1)在井下主要硐室、主要进风井巷和井口房内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每次必须制定安全措施。(2)井上、下必须设置消防材料库,井下爆炸材料库、机电设备硐室、检修硐室、材料库、井底车场、使用带式输送机以及采掘工作面附近的巷道中,应备有灭火器材。(3)任何人发现井下火灾时,应视火灾性质、灾区通风和瓦斯情况,立即采取一切可能的方法直接灭火,控制火势,并迅速报告矿调度室。

5、粉尘治理与防范

(1)建立完善的防尘供水系统,采区上山与下山、采区运输巷与回风巷、采煤工作面运输巷与回风巷、掘进巷道、转载点等地点都必须敷设防尘供水管路,并安设支管和阀门。

(2)主要进、回风巷、采区进、回风巷、采掘作业地点必须设置净化水幕,并做好人员个体防护。

(3)炮采工作面应采取湿式打眼,使用水炮泥;爆破前、后应冲洗煤壁,爆破时应喷雾降尘,出煤时洒水。

(4)采掘工作面实施煤层注水,保证注水可靠有效,从源头上控制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粉尘产生。

(5)按规定对井上下各测尘地点全面进行总粉尘、呼吸性粉尘及工班个体呼吸粉尘的监测采样分析工作,发现粉尘浓度超标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6)按规定对巷道进行冲刷,及时清除巷道中的浮煤,清扫、冲洗沉积煤尘。

(7)按《规程》规定安设隔爆设施,每周检查1 次煤尘隔爆设施的安装地点、数量、水量及安装质量是否符合要求。

6、六大系统建设完善要求(1)监测监控系统

按照《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07)的要求,建设完善安全监控系统,实现对煤矿井下瓦斯、二氧化碳浓度、温度、风速、负压等的动态监控,为煤矿安全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2)人员定位系统

严格按照《煤矿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使用规范》(AQ1048-2007)的要求,建设完善井下人员定位系统,并做好系统维护和升级改造工作,保障系统安全可靠运行。系统能跟踪井下人员动态分布情况、人数以及其所在的位置,同时具有选择跟踪、实时跟踪、位置查询和个人定位等功能。

(3)紧急避险系统

按上级部门要求按时完成紧急避险系统建设。紧急避险系统应与监测监控、人员定位、压风自救、供水施救、通信联络等系统相互连接,在紧急避险系统安全防护功能基础上,依靠其他避险系统的支持,提升紧急避险系统的安全防护能力。紧急避险设施应具备安全防护、氧气供给保障、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有害气体去除、环境监测、通讯、照明、动力供应、人员生存保障等基本功能,在无任何外界支持的条件下额定防护时间不低于96 小时。

(4)压风自救系统

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建立压风系统的基础上,必须满足在灾变期间能够向所有采掘作业地点提供压风供气的要求,所有矿井采区避灾路线上均应敷设压风管路,并设置供气阀门,间隔不大于200 米,并设置压风自救装置。

(5)供水施救系统

供水水源应引自地面消防水池。所有矿井采区避灾路线上应敷设供水管路,压风自救装置处和供压气阀门附近应安装供水阀门。

(6)通信联络系统

煤矿应安装有线调度电话系统。井下电话机应使用本质安全型。安装语音广播系统和无线通信系统,安装的无线通信系统应与调度电话互联互通。在地面调度室、各职能科室、绞车房、井底车场、变电所、水泵房等主要机电设备硐室以及采掘工作面和采区安设内线电话。

七、瓦斯综合治理体系建设保障措施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是促进煤矿瓦斯防治、保证煤矿安全生产的一项重要工作。要充分认识其重要性和紧迫性,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大力推进瓦斯治理工作体系建设。

2、做好规划、有序推进

瓦斯治理日常工作机构要坚持统筹规划、分类指导的工作思路,认真按照“十二五”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总体规划,按照各阶段目标要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求,明确建设目标、同时要及时总结经验,不断完善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的标准和办法等,扎实有序推进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

3、加大投入、科技支撑

要足额提取安全管理费用,加大对瓦斯治理工作的资金投入,并设立专项治理资金,专款专用,足额到位;同时大力开展自主技术创新,积极与有关科研单位合作,加大瓦斯灾害治理技术研发力度,依靠科技力量有效提高我矿瓦斯综合治理水平。

4、强化培训、提升素质

依靠素质提升进一步加大教育培训力度,结合事故案例,强化技能培训,掌握应知应会内容,掌握危害因素辨识,增强自保互保自救互救能力,为我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的完善、瓦斯综合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坚实的人力资源基础。

5、定期检查、消除隐患

实行瓦斯综合治理隐患排查和通报制度,每月组织一次瓦斯防治隐患排查,做到隐患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每季度组织一次瓦斯专项检查,及时总结瓦斯治理工作体系建设进展情况,查遗补漏、整改提高,不断夯实基层基础工作。

6、监督有力、管理到位

(1)建立健全以矿长为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的瓦斯治理责任体系和以总工程师为核心的瓦斯治理技术管理体系。建立健全瓦斯治理工作机构。设专职办公室主任 1 名,设立通风、监测监控管理机构,并配足专业技术人员和工作人员。建立健全通风、瓦斯、监测监控、安全培训、安全投入、安全仪器仪表、设备管理、隐患排查整改等管理制度。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2)对采掘工作面提前制定有针对性的瓦斯综合治理措施,并认真组织实施。保证瓦斯治理利用资金的投入。按规定及时足额提取安全费用,并建立瓦斯综合治理利用专项费用,严格管理、专款专用。

(3)强化安全培训工作。三项岗位人员、职工必须经培训合格,并取得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持证上岗。未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经教育和培训不合格者严禁下井作业。

(4)按规定完成煤矿井下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工作。(5)深化瓦斯专项整治,狠抓瓦斯隐患排查治理,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六落实”。加强重点环节的实时监控。对巷道贯通、重大危险源处理等瓦斯治理的重点环节,必须有通防管理人员现场指挥。

(6)严格瓦斯超限管理。瓦斯超限应比照事故查明瓦斯超限原因,落实防范措施。

4.煤矿瓦斯防治专项行动汇报材料 篇四

汇 报 材 料

********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十一月

尊敬的各位领导,大家上午好:

欢迎各位领导不辞辛苦莅临我矿检查指导工作!

现将我矿矿井基本情况、“一通三防”系统简介以及瓦斯治理专项行动的开展情况向各位领导作简要汇报。

一、矿井基本情况

1、基本概况

****是**省兼并重组整合单独保留矿井。2007年2月2日批准开工建设,2011年12月31日矿井竣工验收。井田面积44.9676km2,矿井批准开采1-5号煤层,设计生产能力210万吨/年。

2、生产系统简要情况

矿井开拓方式为斜井开拓,共有四个井筒:主斜井、副斜井、进风立井、回风立井。井田共划分五个采区,目前开采一采区。矿井单水平开采,开采水平为+485m水平,现开采煤层为5(4+5)号煤层。

采掘布局为:一采区为首采区,二采区为开拓准备采区,回采工作面采用走向长壁综合机械化开采,掘进工作面采用综合机械化掘进。一采区布置有一个回采工作面5111工作面,面长207m、走向1443m,现剩余可采454m;布置有两个掘进工作面,分别为5107皮带顺槽和5109轨道顺槽掘进工作面,5107皮带顺槽现已掘进203m,5109轨道顺槽现已掘进386m。

二、“一通三防”系统简介

1、通风系统

矿井通风方式为中央分列式,通风方法为机械抽出式,采用“三

进一回”通风系统,主斜井、副斜井及进风立井进风,矿井总进风量为13333m³/min,其中主斜井进风2347m³/min,副斜井进风5586m³/min,进风立井进风5400m³/min。回风立井配备两套同等能力的隔爆对旋轴流式通风机,型号为FBCDZNo37,电机功率2*710kw,运行角度-3°,负压为2162Pa,总回风量为13424m³/min,有效风量为12518m³/min,有效风量率为93.89%,等积孔为5.4㎡,矿井通风处于容易时期。

矿井现布置有1个回采工作面,即5111回采工作面。工作面采用 “U”型全负压通风方式,其中皮带顺槽进风,轨道顺槽回风。5111回采工作面计划风量为1995m³/min,实际风量为2268m³/min。

掘进工作面均使用两套同等能力的防爆对旋轴流式通风机,采用压入式通风方式,型号为FBDNo7.6,电机功率为2*45kw,风筒采用φ1000mm胶质风筒,综掘工作面局部通风机全部实现“三专两闭锁”、双风机、双电源及自动切换功能。5109轨道顺槽掘进工作面计划风量330m³/min,实际风量639m³/min;5107皮带顺槽掘进工作面计划风量351m³/min,实际风量648m³/min。

井下采区变电所和无极绳绞车硐室全部实行独立通风。

2、瓦斯抽采系统

2017年7月由**省煤炭测试中心对我矿进行了瓦斯涌出量测定,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49.74m3/min,相对瓦斯涌出量为11.26m3/t,为高瓦斯矿井。我矿瓦斯抽采方法有本煤层预抽、邻近层抽采以及采空区抽采三种,地面建立永久瓦斯抽放泵站分源抽采系统,其中:

高负压抽采系统安装两台2BEC-62型(一备一用)水环式真空泵,电机功率450kW,额定抽气量为366m3/min,转速350r/min。目前抽采浓度7.21%,抽采纯量为7.74m³/min。

低负压抽采系统安装两台2BEC-80型(一备一用)水环式真空泵,电机功率800kW,额定抽气量为628m3/min,转速240r/min。目前抽采浓度9.13%,抽采纯量为18.92m³/min。

矿井瓦斯抽采量为26.66m³/min,抽采率为53.60%。5111回采工作面目前绝对瓦斯涌出量为10.39m³/min,抽采量为6.71m³/min,抽采率为64.58%。矿井及工作面瓦斯抽采达标。

我矿配备有完善的瓦斯抽采管网系统,抽采管路全部使用螺旋焊缝钢管管路。其中:主管路:高负压:φ529mm*2860m;低负压:φ720mm*600m+φ630mm*2260m;支管路: 高负压:φ250mm*5600m;低负压:φ315mm*2780m。

3、综合防尘系统

2017年由**公信安全技术有限公司对我矿5(4+5)号进行了煤层爆炸性的鉴定,煤层具有爆炸性。

矿井有完善的防尘洒水系统。在地面工业场地东侧高山上设有容量为800m3和500m3的两个水池,作为井上、井下防尘、消防蓄水池。采用静压供水方式,能满足井下最高作业点用水的需要。井下消防、防尘管路与供水主管路共用,主管为D157×4.5,支管为D108×3.5的钢管,分接到各采掘面及固定场所,并且按规定安装三通阀门,便于随时接管和喷雾洒水防尘。

我矿采取了煤层注水、湿式作业、粉尘监测、风流净化、洒水降

尘及个体防护等综合防尘措施,井下各转载点、采煤机及掘进机喷雾齐全,使用正常。

4、防灭火系统

2017年由**公信安全技术有限公司对我矿5(4+5)号进行了煤层自燃性的鉴定,自燃倾向性为Ⅱ级,属于自燃煤层。

矿井建立了完善的消防洒水系统,井上、下设置了消防材料库。按照矿井初步设计、安全专篇、矿井防灭火设计,我矿采煤工作面主要采取喷洒阻化剂和注凝胶两种防灭火方法,并配备JSG-8型自燃发火束管监测系统。

5、监测监控系统

矿井装备了KJ95N型煤矿综合监控系统一套,配备监控主机和监控备机,地面和井下共安装监控分站32台,传感器种类有15种,各类传感器共280台,其中甲烷传感器66台,一氧化碳传感器20台,温度传感器25台,风门传感器24台,风速传感器5台,烟雾传感器5台,粉尘传感器5台,氧气传感器5台,二氧化碳传感器5台,声光传感器8台,缺水传感器2台,负压传感器1台,水位传感器2台,开停传感器24台,具有馈电反馈功能的断电器18台,管道高浓度甲烷传感器13台,管道一氧化碳传感器13台,管道温度传感器13台,管道压力传感器13台,管道流量传感器13台。

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具备“风电、瓦斯电、故障”闭锁功能和实时上传监控数据的功能,安全监控设备的数量、种类、位置、报警浓度、复电浓度以及电缆敷设等符合《煤炭安全规程》规定,各类设备性能、仪器精度符合要求。

6、其他方面

1、经沈阳煤科院鉴定,我矿现采采区无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鉴定日期为2015年4月-2016年6月,已出具报告,并经省煤炭工业厅晋煤瓦发【2016】497号文对鉴定结果进行确认批复。

2、我矿2017年矿井通风能力核定为 241万吨/年,严格执行“以风定产”,没有超通风能力生产现象。

3、我矿“一通三防”管理机构健全。按规定设有负责通风管理、瓦斯管理、安全监控、防尘、防灭火以及瓦斯抽采等工作的管理机构,各机构人员配备数量充足,满足生产需求。

三、瓦斯治理专项行动开展情况

为认真贯彻执行**省煤炭工业厅晋煤瓦发[2017]482号文件《关于开展煤矿瓦斯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的通知》、**市煤炭工业吕煤安发[2017]491号文件《关于在全市开展煤矿瓦斯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以及**县煤炭工业局柳煤字[2017]374号文件《关于开展全县煤矿瓦斯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我矿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及时贯彻文件精神,制定瓦斯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认真按照工作方案及时开展我矿的瓦斯治理检查工作,全面排查了矿井每个部位、每个环节、每个岗位的安全风险点和隐患。

(一)、“瓦斯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情况

1、矿成立“瓦斯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由矿长担任,明确各分管领导、各部室职责,并于2017年10月25日开展了瓦斯

治理方面的全矿井自查工作,经排查发现一般隐患9条,无重大隐患,针对检查出的问题,及时安排相关队组于2017年10月26日到2017年10月27日对上述问题进行限期整改。并于2017年10月28日进行复查验收,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

2、每旬由通风矿长牵头,通风部组织各专业管理人员进行“一通三防”隐患排查,至今已查出“一通三防”隐患265条,已全部整改完毕。

3、每周由矿长组织各分管副矿长、各部室、队组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对矿井的每个系统、环节、场所、岗位、设备等无一遗漏进行全面细致检查,全程记录,排查出的安全隐患按照隐患整改“五落实”要求逐一验收销号,至今已查出各类隐患140条,已全部整改完毕。

4、今年以来,市、县两局以及县包保组对我矿进行了多次检查,检查出的各类安全隐患,已按规定期限全部进行了销号。

(二)“瓦斯治理专项行动”工作重点

牢固树立“瓦斯超限就是事故”的工作理念,要充分认识到瓦斯治理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决克服麻痹思想,时时刻刻要把瓦斯治理作为重要任务来抓。

1、建立健全《“一通三防”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规范了矿井通风瓦斯管理工作,构建了“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制定了《“一通三防”绩效考核办法》,规范了现场作业行为,完善了“一通三防”责任追究和考核

办法。

2、优化矿井通风系统,通风部每旬组织一次全矿井通风系统的全面检查,确保通风系统正规合理、稳定可靠;采、掘工作面编制有专门的“一通三防设计”,各工作面风量满足设计要求,杜绝了风量不足或无风、微风作业;加强井下局部通风管理,局部通风机全部实现了“三专两闭锁”、双风机、双电源及自动切换,杜绝了无计划停风现象。

3、严格执行瓦斯检查制度,按照巡回计划图表规定的路线、地点、时间和内容认真检查所辖区域的瓦斯情况,做到了“三对口”,严格执行工作面现场交接班制度,杜绝出现空班漏检的现象。强化巷道贯通、排放瓦斯、系统调整、工作面开工收尾等特殊环节、特殊过程的管理,制定专项措施并严格贯彻执行。

4、加强矿井瓦斯抽采,编制瓦斯抽采达标规划和实施计划,确保“抽掘采平衡”,建立有瓦斯抽采达标评价工作体系,严格执行工作面“一面一策”和瓦斯治理方案,工作面从抽采设计、钻孔施工、封孔质量、管路连接等方面严格把关,保证抽采效果。工作面开采前编制有瓦斯抽采达标评判报告,做到瓦斯抽采不达标不进行采掘作业。

5、加强监测监控系统的管理,确保了监测监控数据真实有效,传输准确,运行正常,数据实时上传;传感器数量满足矿井需求,传感器的安设、标校,报警值、断电值、断电范围以及甲烷风电闭锁功能符合相关规定,实现了断电灵敏可靠;仪器仪表的检修和标校符合

相关要求,做到了定期标效和定期鉴定。

各位领导,我矿将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继续深入开展“一通三防”专项治理和隐患排查工作,深刻吸取近期晋煤王台铺矿“8.26”窒息事故、同煤同生同基煤业“10.26”窒息事故和五矿集团西石门铁矿“11.6”中毒窒息事故,加强“一通三防”特殊环节特殊过程的管控,确保措施到位,现场落实到位。进一步加强职工安全培训、提高职工素质和专业技能,树立瓦斯超限“零”容忍理念,做到“人人都是通风员”。加大瓦斯治理资金投入,保障瓦斯治理资金满足需求,确保瓦斯综合治理工程顺利进行,杜绝瓦斯事故的发生,确保通风系统可靠,瓦斯抽采达标,监控系统有效,管理到位。

汇报不足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谢谢大家!

***************有限公司

5.瓦斯治理汇报材料 篇五

山西大同李家窑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一、基本情况

山西大同李家窑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矿井是资源整合后的股份制企业,隶属于山西煤销集团大同分公司,位于大同市左云县小京庄乡李家窑村南,井田面积14.644㎡,设计生产能力120万吨/年,计划于2011年10月1日联合试生产。

矿井瓦斯涌出量预测报告:相对瓦斯涌出量2.58m/t,绝对瓦斯涌出量6.25 m/min。根据《煤矿安全规程》(2010年)第133条,本矿井相对瓦斯涌出量小于10m/t且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小于40m/min,故属低瓦斯矿井。

二、矿井瓦斯治理工作

1、加强通风管理,提高通风能力

为确保矿井顺利投产,通风系统必须合理、稳定、可靠,有足够的通风能力。强化通风系统的日常管理,根据《规程》要求公司在井下主要巷道建立测风站,并对井下巷道每旬进行风量测定,确保了巷道风量充足。巷道布置设计到施工与维护、通风系统调控等方面采取措施,提高有效风量率,提高通风系统的运行质量。

进一步提高局部通风的安全保障,加大对旋式局部通风机的投入,淘汰11 kW及以下的局部通风机,实现“双风机、双3333

电源,自动切换和具有闭锁功能”,确保掘进巷道的风速、风量符合设计要求。

2、加强瓦斯管理,实现瓦斯零超限

①树立正确的理念。大力宣传“瓦斯超限就是事故”、“瓦斯预防与控制”、坚持“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测有效、管理到位”,等瓦斯治理理念,营造群防群治的氛围。

②加强业务培训和现场管理。开“一通三防”知识普及,健全全员培训制度,利用班前班后会,进行“一通三防”业务培训,组织人员到兄弟单位学习先进经验,取长补短。严格现场管理,我们对井下瓦斯探头、风筒吊挂进行强化管理。对瓦斯检查、巷道贯通、电氧焊管理、尾巷管理等方面都制定了严格的专项措施,保证了现场关键环节的安全管控。

③分析现阶段矿井瓦斯情况

防治瓦斯的重点地点:;掘进工作面,这些地点炮眼内一般均能检测到瓦斯。当掘进至断层附近,尤其是断层组附近时,很容易出现瓦斯动力现象,呈现瓦斯从炮眼内喷出。而掘进工作面又是矿井通风的薄弱环节。

④强化瓦斯监控手段

公司严格按照低瓦斯矿井高瓦斯管理要求对井下所有工作面配备了瓦斯员,对井下每班不少于3次的瓦斯检查工作。同时矿井安装了瓦斯监控系统,对井下瓦斯、二氧化碳、温度、风速等进行24小时不间断的检查。对瓦斯超限等进

行及时汇报并做出处理。

防治瓦斯措施: 是认真贯彻落实“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瓦斯治理十二字方针,把提高防治瓦斯重要性认识真正落实到行动上,落实到现场上。瓦斯危害巨大,人人皆知,然而为什么瓦斯爆炸却仍时有发生,让我们震憾。究其根源,防治瓦斯措施落实有差距,不能慎之又慎,持之以恒的抓好措施是关键所在。

(1)防治瓦斯必须克服形式主义,实实地地抓好措施在现场的落实,不能有丝毫的懈怠和马虎,实践证明,只要真正重视防治瓦斯工作,能够及时发现隐患苗头,我们完全有能力治理好瓦斯,消灭重大灾害事故的发生。

(2)根据不同区域、不同地点瓦斯涌出特性,制定有针对性专项措施。

(3)强化特殊生产地点的瓦斯管理。

(4)完善矿井瓦斯监控系统,提高技术装备水平,充分发挥其安全保障作用。

3、加强瓦斯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公司每月对井下一通三防工作进行隐患排查,对存在的一般隐患现在进行现场整改,落实到责任人。对存在的较大的安全隐患,公司采取停工整改的方式,责成专人负责落实隐患处理情况,隐患排查落实不留死角。

4、加强对井下通风设施的管理

在矿井基建过程中,巷道贯通工作直接影响了整个矿井通风系统,根据井下实际预测矿井通风系统的变化,制定通风系统调整的方案和计划,提前做好实现矿井通风系统的顺利延续和变化工作,在巷道贯通时,临时风门及时安装到位。确保了巷道风流稳定。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1、我们矿井还处于建设阶段,许多通风工程还在施工当中,现有的通风设施、防灭火设施及防尘设施正在有序的进行中,马上将面临临时设施的拆除工作,我们要保持清醒的认识,始终把瓦斯治理工作放在首位。进一步完善三大系统,把我们的煤矿建设成真正的本质安全型的现代化矿井。

我们的“一通三防”工作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同样也存在一些不足,距离总公司提出的要求差的很远,基于我公司基建期间,我们有信心、有决心将公司的“一通三防”工作搞好。

东沟煤业瓦斯治理汇报材料

一、基本情况

东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兼并重组项目主体企业为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公司,行政区划属左云县水窑乡管辖。本矿井是根据山西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晋煤重组办发[2009]9号文的批复,由原左云县水窑乡东沟联营煤矿和原左云县水窑乡柏山煤矿整合而成,井田面积4.4579k㎡,设计生产能力为0.9Mt/a。批准开采18+19、20、22、25号煤层。

矿井现开采18+19号煤层,根据大同市煤炭工业局煤矿年产30万t以下94座矿井2008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鉴定结果的批复,原左云县水窑乡东沟联营煤矿柏山井2008瓦斯等级鉴定结果,瓦斯绝对涌出量为0.98 m3/min,相对涌出量为2.44 m3/t,CO2绝对涌出量0.69m3/min,CO2相对涌出量

1.88 m3/ t,属低瓦斯矿井。根据山西省煤炭工业局文件晋煤安发[2007]2030号文,原左云县水窑乡东沟联营煤矿2007瓦斯等级鉴定结果,瓦斯绝对涌出量为

1.36 m3/min,相对涌出量为3.08m3/t,CO2绝对涌出量1.25 m3/min,CO2相对涌出量2.83 m3/ t,属低瓦斯矿井。

二、矿井瓦斯治理工作

(一)存在的隐患

(二)治理的方法及效果

6.瓦斯治理示范矿井建设汇报材料 篇六

瓦斯示范矿井建设

汇报材料

***********矿

***********矿

瓦斯示范矿井建设情况汇报材料

各位领导:

热烈欢迎上级领导莅临我矿检查指导工作,我是跃进煤矿的总工—****,下面,我把我矿的基本概况和瓦斯治理示范矿井建设工作的开展情况向各位领导作一简要汇报:

一、矿井基本概况

***********矿设计生产能力为9万吨/年,是属自治区“十五”结构调整规划矿井,2010年1月顺利通过竣工验收,现是六证齐全的合法生产矿井。

矿井有四层可采煤层,分别是4—5号煤(9.22m),7号煤(2.53m),9—10号煤(10.90m),14—15号煤(10.68m),煤层总厚度33.33m,四层煤总储量1184万吨,地质储量946.59万吨(4—5号煤层老井接近开采完未考虑),剩余三层可采储量603.11万吨,矿井设计服务年限47.85年。

矿井采用混合提升斜井单水平上、下山开拓方式。有两个井筒,分别混合提升斜井和回风立井,混合提升斜井长450m,坡度为250,采用料石砌碹和锚喷支护;回风立井垂高150m,采用混疑土浇灌和锚喷支护;混合提升斜井井底车场布置在+1100水平

矿井现有一个采煤工作面和一个掘进工作面。采煤作面布置7号煤层西翼,运输顺槽标高+1100水平,回风顺槽标高+1110水平;工

作面煤层厚度2.1m,倾角为12°,工作面长度为45米,采用走向长壁整体悬移支架炮采一次采全高采煤方法。支架选用ZH1600/16/24ZL型整体悬移支架;端头支护采用DW—100/25型单体液压支柱加铰接顶梁。目前工作面走向长度还剩余48米。掘进工作面布置在+1088水平7号煤西运输顺槽,全长220m,现正整修下山。

(1)矿井混合提升斜井选用一台JK2×1.8型绞车,电机功率210KW。提升矿车1吨翻斗矿车,每次串车提升5辆矿车,提升人车采用XRB—15型抱轨式斜井提升人车。

(2)矿井通风方式中央并列式通风,通风方法为机械抽出式,矿井风井安装2台FBCZNO14/30型轴流式通风机,矿井设计总进风风量1020 m³∕min,实测矿井进风风量1072m³∕min,实测矿井回风风量1098m³∕min;回采工作面设计风量360m³∕min,实测风量424m³∕min;井下各巷道,硐室等用风地点实测风量均大于设计风量。

(3)矿井采用双回路供电,一回路引自硫磺沟变电所配出的10KV高压,另一回路由清水泉变电所配出的10KV高压至矿井地面变电所高压室,地面配备2台S9—500/10型变压器。矿井由10KV高压入井,经KS9-500/10-10/0.66型变压器以660V分别向各工作面用电设备供电。

二、瓦斯示范矿井建设情况。

1.成立瓦斯治理管理机构:

矿成立以矿长为第一责任人的瓦斯治理工作责任体系领导小组,成立以总工****为核心的瓦斯治理技术管理体系领导小组,制定瓦斯

治理工作体系示范工程建设实施方案。

2、通风可靠

调整采掘部署。原掘进工作面与采煤工作面都布置在7号煤层西翼,通风系统不合理,存在串联通风,对此矿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调整采掘部署,停止西翼采煤工作面的回采工作,掘进+1088水平7号煤层西翼运输巷,待掘进完工后再进行回采,保证通风系统可靠。

3、监控有效

加强矿井瓦斯监测设备和仪表管理,做好设备和仪表的安装、调试和标校、维修工作,建立各类台帐、记录和报表制度,实现安全监控系统数据准确、报警及时、断电可靠,及时进行井下监测装置及其部件的检查、更换、推移和维护,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掘进工作面配备上齐了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装置。采掘工作面完善了安全监测系统,上齐了瓦斯断电仪、局扇开停传感器,上齐了风电、瓦斯电闭锁装置。

矿对9台CH4和4台CO传感器都送到了有资质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对CH4和CO传感器每10天采用标准气样进行标校一次,保证监控有效。

4、管理到位

(1)、建立健全瓦斯治理责任制和各岗位人员安全管理制度,矿长是瓦斯治理第一责任人,技术负责人负责矿井“一通三防”的技术管理。建立健全“一通三防”专门机构,按标准配足“一通三防”技术人员及专职瓦斯检查人员。

(2)、新入矿的工人按国家规定,经过专门的培训并考试合格后,在老工人的带领下从事有关作业,并建立职工培训档案。

(3)、矿井每班配备专职瓦检员巡回检查瓦斯。

(4)、与昌吉洲救护队签订了2012年救护协议。

(5)、与区队、班组签订了瓦斯治理责任状。

5、瓦斯治理资金投入

按《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煤矿维简费管理问题若干规定》的提取标准提取并使用,具体由煤矿法人代表和矿长负责本项工作的落实。2012矿井安全技术措施计划项目总预算为30.13万元。

三、存在主要问题1、2月24日才通过****的复工验收,矿上安全管理机构才建立,部分管理人员还未取得安全资格证,个别特种作业人员未到矿,安全监测工培训要到3月19日开班。

2、井下采煤工作面已到停采线,准备工作面未形成,目前井下采掘失调,掘进工作面正在进行整修。2011年瓦斯等级鉴定未通过,2012年瓦斯等级鉴定计划在5月份做。

3、由于矿井才复工,管理机构和部分矿工都是新职工,瓦斯示范矿井建设工作还没有全面开展,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贯彻落实不到位,部分记录不规范。

汇报完毕,谢谢各位领导

***********矿

7.永煤集团瓦斯治理现场会汇报材料 篇七

永煤集团 二〇〇八年十月

永煤集团瓦斯治理现场会汇报材料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煤矿瓦斯治理现场会精神,认真吸取“登封9.21”事故等近期省内多起煤矿安全事故教训,防止重特大瓦斯事故的发生,集团公司要求各子煤业公司所有生产单位,立即开展了以防瓦斯、防突为重点的不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活动。永煤集团组成了6个安全检查组,分别到永城本部、安阳、洛阳、禹州、贵州、新疆各煤业子公司进行安全大检查,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按照五定原则进行整改,并将检查结果和整改措施上报集团公司安监局和调度室,确保永煤集团安全形势稳定发展。

一、瓦斯及防突管理现状

永煤集团煤炭产业现有9个控股子公司,有生产矿井17对,在建矿井6对,其中生产矿井中低瓦斯矿井11对,高瓦斯矿井3对,煤与瓦斯突出矿井3对,瓦斯防治工作长期以来一直是永煤安全生产的重中之重。各煤业公司均健全了以煤矿企业及所属矿井主要负责人的“一通三防”管理责任体系,保障瓦斯治理规划、目标、措施的制定实施和体系、机构、投入的落实;进一步细化瓦斯治理和安全生产责任,并分解落实到煤矿企业各个层级、各个环节和各个岗位;健全了以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为核心的技术管理体系,设立由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直接管理的地测、生产技术、“一通三防”等技术部门和机构;各矿井按要求设立有通风、防突、抽采、安全监控等专业机构和 专业技术人员。防治煤与瓦斯突出方面,各突出矿井把防突工作作为头等大事来抓,践行以人为本的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严格贯彻执行了“四位一体”的防突措施。

二、在瓦斯及防突管理方面的主要做法

永煤集团煤炭产业现有9个控股子公司中,以安阳和贵州两地区的煤与瓦斯突出情况最为严重。如安阳鑫龙煤业龙山公司自建矿至今共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111次,平均突出强度116.4吨。最大一次突出发生在1999年4月6日13081切眼掘进时,突出强度为1070吨,喷出瓦斯量16743m。长期以来各突出矿井在生产实践过程中慢慢总结了一套适合自已的防突管理方法。

(一)提升理念 全员防突

通过吸取各类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教训,集团公司各级领导与全体员工逐步认识到防突工作是矿井安全生产的头等大事。一是理念上重视,实现“突出不伤人”向“消灭突出事故”的理念转变。在具体工作中认真坚持四个必须:防突工作需要的人、财、物必须保证;防突工作与生产存在矛盾时必须保证防突工作正常执行;必须执行“四位一体”的综合防突措施;所有的入井工作人员必须参加防突培训。这些观念的转变,为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工作打下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是认真学习先进的管理方法,形成了点点相连、连点成线、连线成面的全员、全方位、全过程抓防突工作的强大合力

3和群防群治的防突工作管理平台。

(二)建立防突机构 完善防突管理机制

成立防突领导小组:各矿井成立了以矿长为组长的防突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领导矿井“防突”工作。每月组织召开一次防突领导小组会议,定期检查、平衡防治突出工作,在编制、季度、月度的生产规划的同时编制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的规划、计划和措施;优先解决防突所需的人、财、物,保证防突工作的顺利实施。

成立通防部门:各煤业公司和矿井成立了通防部,负责矿井一通三防及防突管理工作。配有专职防突管理员,专门负责检查落实防突措施的执行情况。

抽放队伍专业化:各突出矿井均成立有专门的瓦斯抽放队伍,实现了瓦斯抽放队伍专业化,主要负责区域防突及部分局部防突措施的具体实施。

建立防突责任制:各突出矿井均建立了从矿长到采掘一线工人的 “防突”责任制,进一步明确责任,使责、权、利相结合,从每个环节构筑防突关:通风区配有专门的效果预测预报员;钻探队配有专门的地质钻孔施工队伍;煤巷掘进队有专门消突措施施工队伍。

(三)制度约束 强化瓦斯管理

制度是安全的保障,现已形成了以集团公司“一通三防”管理制度、永煤集团瓦斯综合治理规定、局部通风管理规定等 一系列制度为主体的瓦斯管理制度体系。

牢固树立了“瓦斯超限就是事故”的理念。瓦斯超限必须做为事故进行严格追查,并对瓦斯超限的处理做出了明确规定:因管理不善,无计划停风,设备故障等原因造成的瓦斯超限,瓦斯超限浓度在1.5-3%,每超限1次罚矿10000元,超限时间每超1分钟(不足1分钟的按1分钟计算)罚矿长50元, 安全副矿长50元,总工程师100元,由各矿进行追查处理;瓦斯超限浓度达到3%以上,由公司安监局、通风部进行追查,超限一次罚矿50000元,超限时间每超1分钟(不足1分钟的按1分钟计算)罚矿长100元、总工程师200元、安全副矿长100元,月度瓦斯超限浓度3%以上的次数达到3次(含3次)以上,对矿通风部门主要领导给予降职半年的处分。

(四)抓好通风系统技术改造,保障通风系统的稳定可靠 完善的矿井通风系统是瓦斯治理工作的基础。为此,集团公司在日常生产安排和安全检查中,均把矿井通风系统的完善与否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进行落实,要求各矿把完善通风系统的工程提前考虑、优先安排、提前投入使用,确保矿井通风系统的完善可靠,采掘工作面和各用风地点风量充足。

搞好局部通风管理。集团公司内无论是高突矿井还是低瓦斯矿井的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均实行了“双风机双电源”和自动倒台装置,并实现了“三专两闭锁”,杜绝无计划停电停风现象的发生,防止瓦斯超限。

(五)抓好瓦斯抽采工作,强化抽采为主的综合防突措施 防突及治理瓦斯的根本途径还是瓦斯抽采。瓦斯抽采方面:一是成立了瓦斯抽采利用领导小组加强了对抽采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力度;二是建立健全了各种规章制度及瓦斯抽采工作的各级领导责任制,逐步完善了适应了瓦斯抽采工作的管理模式;三是加大了瓦斯抽采资金的投入,解决了瓦斯抽采所需的资金和装备问题;四是各矿都建立了专职的瓦斯抽采队伍,从而保证了瓦斯抽采工作的顺利进行。

目前所有高、突矿井掘进工作面采用挂耳钻场边掘边抽,采煤工作面多采用高位抽放、本煤层预抽、上隅角抽放、工作面浅孔抽放。基本情况如下:

1、本煤层抽放

在工作面回采之前,先在机、风巷采用平行钻孔进行本煤层深孔打钻进行抽放,钻孔基本上覆盖整个预抽区域并均匀布孔。向上和向下钻孔长度超过工作面长度的一半,钻孔直径为75mm,钻孔之间的间距为1.5-3m。

2、高位钻场抽放

根据工作面煤层厚度和顶板垮落情况及工作面瓦斯涌出规律,在工作面上巷设计高位钻场,每个钻场内设计施工六个钻孔,钻孔长度85-200米,钻场间距65-180米,压茬20米以上。

3、回采工作面上隅角抽放

直接在上隅角瓦斯浓度最高处敷设管路接入抽放管道进行抽放,并随着工作面的推移而移动,有效控制了采煤工作面局部瓦斯。

4、浅孔卸压抽放

在工作面煤壁每隔1-2m打一个孔深4-8m的钻孔,钻孔孔径为89mm,钻孔施工完毕后及时封孔。

5、掘进工作面边掘边抽

在掘进工作面两侧布置钻场,钻场布置:在施工掘进工作面巷道两侧侧对口各开一个钻场,两侧钻场间距一般为3—4m,以后巷道每向前掘进30—50m,开一对钻场,如遇地质构造变化,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钻场位置。钻孔布置:每个钻场内沿巷道施工布置4-6个钻孔,钻孔倾角视煤层顶板而确定,钻孔控制巷帮8m以外,钻孔直径一般为75-100mm。掘进工作面实施边掘边抽的防突措施,既能通过抽放钻孔探明前方地质构造,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防止瓦斯突出事故的发生,又减少了掘进过程中巷道瓦斯涌出量,防止了瓦斯超限。

在瓦斯抽采方面,要求有条件的矿井施工煤层顶底板巷道和穿层钻孔预抽煤层瓦斯,突出危险掘进工作面作业应在穿层钻孔掩护下进行。煤层瓦斯抽采工作做到超前规化、超前设计、超前施工,确保预抽时间和瓦斯预抽效果。高瓦斯矿井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生产安排必须与瓦斯抽采达标煤量相匹配,要保持抽采达标煤量和生产准备及回采的煤量相平衡。

(六)特别地区特别管理,严把防突措施的每道关口 长期以来的实践总结得出,煤与瓦斯突出多发生在地质构造带,如断层、褶曲、火成岩侵入带和煤层赋存条件(如煤层厚度、倾角和走向)变化的区域。因此在制定防突措施时不同 地区区别对待,针对矿井的瓦斯赋存、突出危险程度、地质条件等进行瓦斯突出危险程度和灾害特征进行具体分析,制定相应的防治方案,分采区、分工作面采取针对性的瓦斯治理措施。如果地质条件或其它原因不能执行所规定的防突措施,施工单位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报矿总工程师组织地质、技术、通风等有关人员到现场调查后制定补充措施,经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施工。现场必须有明显的准掘标志,严禁超掘。在突出区煤巷,利用边掘边抽钻孔作为前探孔,每次施工完都由地测部门进行分析。在无法施工边掘边抽钻孔的地区,实行超前钻探,探明前方的地质构造,采取措施,防范于未然。

为了保证所有的防突措施真正落到实处,防突措施都进行了专门的设计和会审论证;在施工各类预测预报钻孔、抽放钻孔、防突排放钻孔的过程中通防部专业技术人员在现场负责监督,确保钻孔严格按设计要求施工。为了防止在突出危险的采掘工作面施工过程中的超采超掘现象的发生,采掘工作面防突准许进尺标志进行了“挂锁”管理。

各突出矿井在采用防突措施之后,按照《细则》要求进行措施效果检验,如果测得的指标都在临界值以下,则认为措施有效;反之,认为措施无效。当措施无效时,必须采取补充防治突出的措施,并经措施效果检验有效后,方可采取安全措施施工。各突出危险和突出威胁工作面采取的安全防护措施主要有:反向风门外远距离放炮、压风自救系统、隔离式自救器、防突风门等,保证了即使发生了突出事故也不会造成人员伤亡。所有的矿井安全监控系统于2007年底全部升级并实现了联网,中心站监控主机采用双回路供电系统,并配备有不小于2小时的在线式不间断电源及可靠接地防雷装置。各矿按规定安设了各类监控分站和各类传感器,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定期调校。各矿的安全监控系统主机或显示终端设在矿调度室,做到了断电可靠、处置迅速。

(七)实施科技创新,为防突提供技术支撑

多年来,永煤始终坚持从解决矿井发展中的实际问题入手,将科学技术进步放在首位,加大资金投入,围绕防突和瓦斯抽放等技术难题,积极组织力量,与科研院校联手,进行科技研究,有效地解决了部分制约矿井安全生产的防突难题。近年来,与中国矿业大学、河南理工大学等科研院所合作开展了“中高压注水消突技术、龙山矿构造应力与煤和瓦斯突出研究、高突不稳定厚煤层安全开采工艺技术研究与实施、矿区瓦斯地质图编制、矿井瓦斯参数的测定”等项目研究。

总之,在省局等有关上级领导的关心、指导和帮助下,我们在防突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但我们仍清醒地认识到,瓦斯治理和防突是一项复杂、庞大的系统工程,并且防治突出工作是一项世界性难题,防突技术没有取得重大突破,目前我们还主要是靠严防死守来杜绝突出事故的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仍然威胁着矿井的生产安全。而我们目前的防突手段与兄弟单位相比、与上级领导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国家新出台的《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对防突与瓦斯抽放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 将以此次会议为契机,认真学习兄弟单位防治煤与瓦斯突出成功经验,依靠科技进步和管理创新,不断提高防突水平,努力开创安全生产的新局面。

8.全面推进煤矿瓦斯综合防治工作 篇八

强化管理

全面推进煤矿瓦斯综合防治工作

XX省人民政府

我省煤矿瓦斯灾害十分严重,现有各类煤矿631家,其中省属国有煤矿31家,各市县所属乡镇煤矿600家,每年生产煤炭6000万吨左右。31家省属国有煤矿中,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18家,占58%。这些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瓦斯涌出量大,突出危险性强,历史上曾多次发生严重的瓦斯灾害伤亡事故,可以说是瓦斯灾害的重灾区。特别是2005年2月14日阜新矿业集团发生的特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214名矿工遇难,给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了巨大损失。

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近几年来我省在煤矿安全生产尤其是瓦斯治理方面加强领导、强化管理,进一步加大了工作力度,采取了很多有力措施,全面推进煤矿瓦斯综合防治,收到了明显效果,煤矿瓦斯防治基础工作得到加强,煤矿生产事故总量、瓦斯事故量、事故死亡人数逐年大幅度下降。2006年,我省煤矿安全生产创出了历史最好水平,比控制指标下降16%。2007年,我省煤矿安全生产再创历史最好水平,全年与2006年相比事故起数又下降38%,死亡人数下降28%。其中,瓦斯事故起数下降30%,死亡人数下降48%。

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加强领导,采取全方位的瓦斯防治措施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煤矿安全生产,特别是高度重视煤矿瓦斯防治工作,在领导力量、管理体制、资金投入以及现场管理等各个方面都采取了许多有力的措施。

第一,建立煤矿瓦斯治理工作的领导体系。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把煤矿安全生产特别是瓦斯治理工作作为重点来抓,倾注了大量精力,不仅及时召开会议,亲自部署实际工作,而且经常到煤矿调研指导,帮助解决重大实际问题,对存在的隐患亲自打电话找煤矿领导,抓整改落实。分管安全的副省长每月组织召开一次煤矿安全例会,听取重点煤炭企业和各产煤市汇报,分析瓦斯治理存在的问题,研究工作措施。为加强对瓦斯防治工作的领导,省政府成立了以分管副省长为组长的瓦斯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瓦斯防治和抽采利用工作目标,指导全省煤矿瓦斯防治工作。各产煤市、县政府按照省政府要求,也都成立了瓦斯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特别是在各煤炭企业,建立了三个体系:一是建立了组织领导体系,企业主要负责人对瓦斯治理工作负总责;二是建立了技术管理体系,煤炭企业总工程师对瓦斯治理技术工作负总责;三是健全了瓦斯治理体制、机制,在集团公司设置通风处,在煤矿设置了通风区,负责落实瓦斯防治的各项具体措施。同时,各煤炭企业都建立健全了“一通三防”管理制度,制定瓦斯事故应急预案,严格落实瓦斯治理责任制。由于我们自上而下地建立和完善了瓦斯灾害防治工作体系,从而有力地保证了瓦斯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二,强化煤矿安全监管和行业管理职能。2005年“2.14”事故发生前,我省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省煤炭工业局是省经委下属的二级局,只有20人,行业管理和安全监管力量薄弱。“2.14”事故发生后,为强化煤矿安全监管职能,省委、省政府决定,在原省煤炭工业局的基础上组建省煤炭工业管理局,为省政府直属机构,正厅级建制,人员编制由20人增加到60人,内设处室由3个增加到8个,局领导职数由2名增加到5名。在赋予省煤管局行业管理和安全监管职能的同时,将管理省属国有煤炭企业领导班子、资产监管、年薪制考核、省补瓦斯治理专项资金分配、经营补贴分配、整顿小煤矿等各项与煤炭行业有关的职能,一并授予省煤管局,实现了职能、权力、责任相统一。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我省各产煤市、县、乡镇政府也都设立了煤矿安全监管和行业管理部门。目前,我省已经形成了省、市、县、乡镇四级煤矿安全监管和行业管理体系,监管人员由2004年的370人增加到现在的576人。监管责任的落实,监管力量的加强,使安全监管的力度不断加大,监管的覆盖面不断扩大,有效地推动了瓦斯防治等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

二、加大煤矿安全投入,提高“一通三防”系统安全保障能力

为解决煤矿安全欠账,尽快改善煤矿安全生产条件,我们从两个方面加大了对煤矿安全投入。

第一,省政府加大了投入。为有效地预防瓦斯事故,省委、省政府从2005年开始分三年,每年从省财政拿出3亿元资金,专门用于煤矿瓦斯治理和安全改造。去年,省政府又进一步加大了力度,在投入3亿元的基础上,又增加了6000万元,达到3.6亿元。到2007年,省财政用于瓦斯治理和安全改造资金投入9.6亿元。为进一步提高煤矿安全保障能力,省委、省政府又决定,今年和明年省财政每年继续投入3亿元,用于煤矿瓦斯治理和安全改造。省委、省政府对瓦斯治理工作的重视程度、这样大的支持力度,这是过去从来没有过的。同时,省财政每年还给省属国有煤炭企业一定额度的经营补贴。过去,我省煤炭企业生产经营比较困难,省财政每年都给省属国有煤炭企业经营补贴。最近几年,由于煤炭市场形势的好转,再加上企业自身的努力,我们省属国有煤炭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了较大改善,但为了支持企业将更多的资金投入到安全生产特别是瓦斯治理,省政府每年的经营补贴仍然一分不少的全部补给企业,三年来已累计补贴6亿元,有力地支持了煤矿瓦斯治理和安全改造。

在抓好省属国有煤矿瓦斯治理和安全改造工作的同时,省政府还积极扶持和指导各产煤市对小煤矿开展瓦斯治理和安全改造,投入2340万元用于小煤矿瓦斯远程监控系统建设,投入260万元用于地方煤矿区域救护队建设。

第二,推进煤炭企业加大了投入。近年来,随着省属国有煤炭企业经营状况的不断好转,企业提取安全费用的标准逐渐提高,对瓦斯治理和安全改造的投入不断加大。现在,我省重点煤炭企业的安全费用提取比例,均高于国家规定的井工矿吨煤5~15元这个标准。其中,铁法煤业集团35元,阜新矿业集团28元,沈阳煤业集团25元,抚顺矿业集团老虎台矿吨煤提取安全费用为23元,每年仅省属国有煤炭企业提取使用的吨煤安全费用就高达11.9亿元。近三年来,全省煤矿瓦斯治理和安全改造项目总投资已达52.4亿元,其中企业自筹资金36.6亿元,用于瓦斯治理投入的资金达到了24.65亿元。

三年来,我省集中实施了1138项瓦斯治理和安全改造项目,更新改造矿井机电运输装备11960台(套),更换高低压供电主干电缆8.3万米,掘进专用回风道4.7万米,改建新建通风井筒6条,新建改造升级26个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建立22座永久瓦斯抽放泵站,更新改造主要通风机38台,更新抽放泵64台,增加移动抽放泵10台,打抽放立孔6453米,新建改造防火灌浆系统12个,改造3个地面注氮站,补建束管监测系统14套。通过增加安全投入,矿井安全技术装备等级有了明显提高。

一是建成了完善的“一通三防”系统。我省重点煤炭企业的大部分矿井都更新或改造了主要通风设备,调整和优化了矿井通风系统,完善了洒水除尘设施,井下风门全部达到自动闭锁,密闭全部符合标准;高、突矿井更新完善了瓦斯抽采系统,有自然发火危险的矿井全部建立了永久消火灌浆系统。特别是在国家关于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必须设置采区专用回风道的规定出台后,在欠掘专用回风道1.5万米的情况下,通过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全部按规定补还了采区专用回风道。

二是完善了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省属国有煤矿已全部建立了瓦斯远程监测监控系统;各产煤市的小煤矿,我们以县(市、区)为单位,建立了区域瓦斯远程监控系统;在井下生产现场按规定设置了瓦斯传感器,形成了完善的监测监控系统,一旦发生瓦斯超限的情况,能够及时反馈并切断电源,提高了安全保障程度。

三、抓“一通三防”现场管理,努力消除重大事故隐患

瓦斯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煤矿生产的方方面面,我们主要采取了七项具体措施:

第一,源头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对突出煤层强制开采解放层或掘进岩石专用瓦斯巷进行预抽,确保区域性防突措施到位和瓦斯预抽达标,做到不采突出面、不掘突出头,从源头上消除瓦斯事故威胁。

第二,加大先抽后采工作力度。在工作面开采前,首先通过多种方式进行抽采,努力降低工作面开采时的瓦斯涌出量。

第三,加强采空区管理。采取强制放顶、抽采、注氮等措施,减少瓦斯积聚。

第四,从严瓦斯监控管理。铁法煤业集团把井下回风流瓦斯传感器断电值调低到0.8%,比《煤矿安全规程》规定降低了0.2%。沈阳煤业集团在调低的同时,还对瓦斯超限按照事故进行从严处理,对责任人实行从重处罚,有效地消除了瓦斯隐患。

第五,调整生产布局。我省阜新矿业集团的海州立井、五龙矿地质条件复杂,瓦斯灾害威胁比较大。为杜绝瓦斯事故,我们对这两个矿井的生产布局进行了调整,对难以保证安全的工作面坚决不采。

第六,严禁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为把防“三超”问题落到实处,省煤管局根据重点煤炭企业的生产能力,逐月下达原煤生产计划,严禁超能力生产,降低了工作面的开采强度。对瓦斯突出等灾害威胁严重的抚顺矿业集团老虎台矿,由2005年的4个工作面、年产320万吨压减到目前的2个工作面、年产130万吨,工作面开采强度降低后,矿井冲击地压频发问题明显缓解,矿井安全生产得到保障。同时,通过采取简化生产系统、装备大功率综采综掘设备、逐步取消炮采炮掘工作面等措施,大幅度减少各类矿井的井下作业人员。去年,仅省属国有煤炭企业就减少井下作业人员4200人。

第七,加大瓦斯治理科技攻关力度。在抚顺矿业集团老虎台矿、沈阳煤业集团红菱矿、阜新矿业集团五龙矿等煤与瓦斯突出、冲击地压灾害威胁严重的矿井,成立了专家组,长期进行防煤与瓦斯突出、防冲击地压灾害的研究,紧密结合实际,不断完善瓦斯治理和预防措施,有效地消除了瓦斯隐患。

四、强力推进瓦斯抽采及利用工作

近年来,我省各级政府和煤矿高度重视瓦斯抽采和开发利用,以抽促用,以用促抽,不断提高矿井防御瓦斯灾害能力。

第一,下达计划,狠抓落实。省煤管局每年都给重点煤炭企业下达瓦斯抽采计划和利用计划,各重点煤炭企业把瓦斯抽采和利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瓦斯抽采和利用水平逐年提高,促进了瓦斯抽采工作的有效落实。

第二,采取多种方式提高瓦斯抽采量。我们把地面打钻抽采与井下生产煤层预抽、采空区抽采结合起来,先后建立和改造了22座永久瓦斯抽放泵站,更新了64台抽放泵,增加移动抽放泵10台,打抽放立孔6453米,18个高突矿井均实现了瓦斯连续抽采,矿井瓦斯抽采率大幅度提高。三年来,我省共抽采瓦斯8.7亿立方米,利用5.8亿立方米,瓦斯利用率已由2005年的61.9%提高到2007年的72.3%。沈阳煤业集团、阜新矿业集团、铁法煤业集团和南票煤电公司都装备了瓦斯发电机,总装机容量5.56万千瓦时,年利用瓦斯6678万立方米,发电量1.1亿千瓦时。抚顺矿业集团、阜新矿业集团、铁法煤业集团还向当地和周边地区输送工业用气和民用燃气,有的矿区工业锅炉也由传统的燃煤改为燃用煤层气。

五、全面加强管理,搞好各个系统的安全生产

在搞好煤矿瓦斯治理的同时,我省对各个生产系统以及安全管理的各个方面都采取了全面加强的措施。

第一,加强各个生产系统安全管理。在突出搞好瓦斯灾害综合防治的同时,我省在煤矿顶板、水、火、机电、运输、提升等各个安全生产系统都采取了加强管理的措施。在顶板管理方面,主要采取了两项措施:一是在矿压大的抚顺矿业集团公司老虎台矿巷道采用“U”形钢、“O”形断面钢铁支护,普遍推广锚杆锚网支护、液压支柱支护,使支护水平得到普遍提高;二是加强现场管理,工作面支护达到规定的密度和强度,减少空顶面积。在防治水方面,主要采取了三项加强管理的措施:一是在工作面开采前,坚持查清附近的水文地质情况,确定地面积水和井下采空区积水的位置,做到有疑必探,采取疏导放水或加厚隔水层的措施,防止发生透水事故;二是对铁法煤业集团大平矿的水库下采煤,我们组织专家进行反复论证,决定采取减少放顶高度、降低推进速度、加强涌水量观测等措施,保证了水库下采煤的安全;三是对含水丰富的本溪田师傅老矿采空区周边正330米标高线以下,禁止任何小煤矿进行开采,有效地避免了水害事故。在井下防灭火方面,主要采取了三项加强管理的措施:一是煤矿井下全部建立了消防火管路,发现火情,能够迅速采取灭火措施;二是对煤壁随时进行观察,发现有火情迹象,及时进行注水、喷阻化剂,防止火情进一步蔓延;三是对采空区密闭采取束管监测,发现温度升高,及时采取瓦斯抽采、堵漏和注氮的措施,防止产生明火。在机电运输提升安全方面,主要采取了三项加强管理的措施:一是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不断提高装备水平,近三年来已经淘汰更新各种机电设备3278台(套),更换高低压供电主干电缆8.3万米,机电装备水平有了较大提高;二是机电运输提升装备的各项安全防护设施都基本上齐上全,机电防爆、运输防跑车、提升防过卷等各种安全保护都比较健全,能够有效地避免事故的发生;三是搞好日常维护和定期检修,保证设备始终处于完好运行状态。

第二,狠抓各项安全措施落实。随着省及各产煤市政府安全监管力量的加强,我们加大了煤矿安全监管力度,尤其是始终把“一通三防”作为安全监管的重点,推动了各项安全生产措施的有效落实。我们主要采取了6项措施。一是将抚顺矿业集团老虎台矿等全省10个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的矿井,作为全省“一通三防”专项治理的重中之重,在日常监管、现场管理等方面都作为重点来抓。二是向重点企业派驻督导员。从2005年开始,省煤管局每年都向重点煤炭企业派驻安全督导员,常年驻在煤矿,每天都到井下进行安全检查,监督煤矿瓦斯治理和其他安全措施的落实。三是实行安全专盯。尤其是在事故敏感期,省政府都责成煤监、煤管部门副厅级干部带队,坐镇瓦斯灾害严重的重点煤炭企业,实行专门盯守,确保万无一失。同时,各产煤市对瓦斯灾害比较严重的小煤矿,也都派驻安全督导员进行专门盯守。四是加强安全检查。我省各级煤矿监管部门的同志,大部分时间都在生产现场,特别是省级煤管、煤监部门的同志,基本是周一下到煤矿,周五才返回省里。各市县负责安全监管的同志,也是经常对本地区的煤矿进行巡回检查。特别是我们把检查煤矿领导干部带班入井作为安全监管的重要内容来抓,以确保每个班都有矿级干部在井下指挥生产。五是实行安全责任捆绑。对省属国有煤矿,我们采取省煤管局主管领导和驻矿督导员、XX煤监局主管领导和包片分局,与监管煤矿实行安全责任捆绑;对各产煤市的小煤矿,由产煤市、县、乡镇领导及监管人员进行安全责任捆绑。哪个煤矿发生事故,就追究有关领导和监管人员的责任。六是重奖重罚。省政府每年都与各产煤市政府和省属国有煤炭企业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状,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各级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实行

“一票否决”。好的,予以奖励;未完成责任目标的,予以罚款,直至追究有关人员责任。2005年以来,我省已奖励1250万元,罚款732万元,有106名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被追究了行政或刑事责任。

第三,加强基础工作。几年来,我们以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和安全培训为重点,大力加强煤矿安全基础工作。一是努力推进国有煤矿本质安全型矿井建设。我省始终把安全质量标准化作为强化安全基础、安全治本的重要措施,制定了煤矿质量标准化建设标准和考评办法。特别是把“一通三防”系统作为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重中之重,实行“一票否决”。“一通三防”系统不合格的,视为全矿安全质量标准化不合格,全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综合评分只能低于“一通三防”系统的评分,促使所有煤矿必须首先搞好“一通三防”系统的标准化工作。特别是为了建立瓦斯防治长效机制,我们在全省国有煤矿组织开展了“一通三防”强基固本争创“十化”竞赛活动,制定了奖罚办法,煤矿每月检查考核一次,集团公司每季度检查考核一次,省煤管局每半年检查考核一次,使这项活动深入扎实地开展起来。二是不断提高小煤矿办矿水平。几年来,我们加大了小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力度,制定完善了小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和考核制度。对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的煤矿,一律按照国有大矿的标准来考核和管理。对安全质量标准化搞得好的煤矿实行政策奖励。被评为A级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和省级先进单位的煤矿,在实行全面停产整顿时,可不停产或少停产,并在安全装备投入方面给予支持。小煤矿凡是降到C级以下标准的,都要停产整顿,限期整改;限期内整改不合格的,视为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由市县政府依法组织关闭。经过几年来的不懈努力,我省小煤矿办矿水平有了较大提高。三是全面提高从业人员素质。我们采取省级培训基地培训、与大专院校合作培训、企业自行培训等方式,三年来仅省级就先后举办各种培训班100多期,培训人员4000多人。同时,通过与大专院校合作,培养了580多名煤矿紧缺技术人才,还招聘和引进了19名瓦斯治理专业人员。我们还变招工为招生,三年来省属国有煤矿招收的新工人都是技工学校的毕业生。对所有井下作业人员,煤矿企业在进行全面安全培训的同时,把

“一通三防”培训作为重点,“一通三防”考试必须达到满分才算合格。通过加强对从业人员培训,煤矿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素质都得到了较大提高。

六、坚决关闭安全无保障的小煤矿,努力消除事故危险源

1998年以前,我省有3400多个小煤矿。从1998年开始,按照国家关井压产和煤矿安全整治的有关要求,我们逐步淘汰了一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小煤矿。特别是2006年,国家安监总局提出“将我省保留600个小煤矿的工作目标,由2010年提前到2008年实现”的意见后,我们进一步加大了整顿关闭力度,仅去年就关闭了302个小煤矿,提前三年实现了国家提出的关矿目标。重点采取了以下几项措施:

第一,落实整顿关闭责任。省和各产煤市政府都成立了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整顿关闭煤矿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整顿关闭实施方案。省政府明确,各产煤市政府是整顿关闭煤矿的实施主体、责任主体,并与各产煤市政府签订了责任状,进一步落实整顿关闭煤矿的责任。同时,省政府还明确了省煤管局、省国土资源厅、省财政厅、省公安厅、省工商局和XX煤监局等部门的责任。通过落实责任,增强了各产煤市政府关矿工作的主动性,推动了整顿关闭工作的深入开展。

第二,制定奖励支持政策。为确保整顿关闭工作的顺利进行,省政府提出三条措施:一是对已经确定关闭但采矿许可证未到期的煤矿,实行采矿权价款折价退还;二是煤矿关闭后,以前收缴的安全抵押金全部退还;三是支持各煤矿进行资源整合、兼并重组。同时,省政府决定,省财政拿出1500万元,每关闭一个矿井,给产煤市政府5万元关矿补贴;省政府还拿出500万元,奖励关矿任务完成好的产煤市。

第三,积极稳妥组织实施。本着“先易后难”的原则,我们对准备关闭的小煤矿,进行了分类排队,区别处理。一是对生产能力小的高瓦斯和瓦斯突出矿井,全部予以关闭;二是对办矿水平低、安全无保障的小煤矿,一律予以关闭;三是对资源已经枯竭的煤矿,按照正常程序办理关矿手续;四是对难以维持生产的煤矿,鼓励有经济实力的煤矿对其进行资源整合;五是对井型小、剩余资源量少的煤矿,由不予关闭的煤矿共同凑集一些资金,将该矿买断关闭。同时,本着“无情关矿、有情操作”的原则,各产煤市耐心做好关矿政策宣传和矿主思想工作,支持矿主转产转型,发展新的产业,也有力地推进了关矿工作。

第四,严把小煤矿复产验收关,努力提高办矿水平。为进一步整顿小煤矿,今年4月底省政府下发了《关于依法组织煤矿复产验收工作的通知》,提出了10条小煤矿不准恢复生产验收的规定。全省所有的小煤矿,不论已经复产还是没有复产的,都严格按照这10条规定重新组织复产验收。合格一个、验收一个,而且“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只要符合这10条规定之一的,坚决不予验收,坚决不能复产。目前,我省80%以上的小煤矿都在停产整顿。我们的目标是,通过从严小煤矿复产验收标准,严把小煤矿复产验收关,再关闭一批小煤矿,把保留下来的小煤矿的办矿标准再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我省煤矿安全生产和瓦斯治理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着安全生产基础不够牢固、瓦斯治理深层次问题还有待于进一步解决等问题。同时,我省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与党中央提出的坚持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相比,与一些兄弟省份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下一步,我们将按照会议的部署,认真落实国家的有关要求,认真学习借鉴兄弟省份的先进经验,进一步抓好煤矿安全生产和瓦斯治理等工作,把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搞得更好,努力实现煤矿安全生产长治久安,为加快

9.2015.12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汇报材料 篇九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44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煤层气(煤矿瓦斯)抽采利用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6‟47号)、《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安监总煤装

[2011]163号)和全国煤矿瓦斯治理和利用工作现场会精神,有效控制煤矿瓦斯事故,促进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煤矿瓦斯治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2012年建成3个瓦斯治理示范县、10个瓦斯治理示范矿井;两座高瓦斯矿井实现抽采利用。

二、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对治理瓦斯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重要性的认识

近年来,从全国、全省发生的煤矿事故来看,瓦斯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占煤矿事故的比例仍然较高,瓦斯事故仍是煤矿安全的“第一杀手”,“瓦斯不治,矿无宁日”。从全市煤矿目前的现状来看,瓦斯治理方面仍存在着抽采不达标、人工检测瓦斯漏检、监控系统管理不到位、分层开采煤矿通风系统不尽合理、瓦斯治理资金投入不足等突出问题,瓦斯

治理工作仍是煤矿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各级、各部门、各煤矿企业要充分认识瓦斯治理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重要性,扎实抓好煤矿瓦斯治理工作。

(二)全面落实以企业为责任主体、政府为监管主体的煤矿瓦斯防治责任体系

1、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煤矿企业要建立以矿长为核心,以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为主的瓦斯治理技术体系。配备负责“一通三防”管理工作的技术部门或技术人员,落实通风区(队)长兼矿长助理规定,建立完善的“一通三防”管理制度,定期对矿井通风系统、通风设施、仪器仪表进行检查、检验和维护。坚持瓦斯治理“一矿一策”、“一面一策”制度。制定煤矿瓦斯治理工作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并抓好对瓦斯治理方案、措施的落实,按照“采掘正规是前提,通风可靠是根本,抽采达标是基础,监控探水是手段,综合治理是保障”的要求开展工作。

2、落实政府监管责任。各县市区煤炭主管部门要积极督促、检查所辖煤矿企业贯彻执行治理瓦斯的有关政策法规、技术规范和规定情况,检查煤矿企业瓦斯治理机构、队伍、制度是否健全,投入是否到位,监控系统是否运行正常。从瓦斯预测、设计、采掘计划审批等环节严格把关,落实预防重特大瓦斯事故的各项措施。“五人小组”要把瓦斯治理工作作为检查的一项主要内容,严把关口,严防瓦斯事故,全面落实政府监管责任。

三、工作措施

(一)各煤矿企业要按照“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要求,做好瓦斯治理示范矿井建设工作;各县市区煤炭主管部门要对照瓦斯治理示范矿井考核评分办法,加大监督、检查验收力度,推进瓦斯治理示范矿井建设工作,确保今年工作目标的实现。

(二)各类矿井必须实现正规开采,做到采掘部署合理,60万吨/年及以下矿井严格执行一井一面、一采两掘的规定。

(三)按规定应建地面抽采系统的高瓦斯矿井,进入采区施工前,必须建成地面瓦斯抽采系统,并投入使用。

(四)严格执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煤炭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瓦斯防治工作若干规定的通知》,建立健全严格的瓦斯超限分级责任追究制度。

强化监管责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矿井进行停产整顿,同时,要约谈并追究煤矿主要负责人及分管负责人的责任:

1、因瓦斯防治措施不到位,1个月内发生2次及以上瓦斯超限的;

2、矿井发生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的;

3、井超通风能力生产的;

4、应建未建瓦斯抽采系统的;

5、瓦斯抽采不达标、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落实区域性防突治理措施或区域治理效果不达标的;

6、矿井采区以上无计划停电停风的;

7、安全监测监控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

8、瓦斯治理投入不足,矿井出现瓦斯治理工程亏欠导致重大隐患的。

(五)抓好重点区域、重点矿井的瓦斯治理工作。各有关单位在抓好所辖煤矿瓦斯治理工作的同时,要重点抓好6座高瓦斯(含预测为高瓦斯的台头煤焦有限公司和王家岭煤矿)矿井和4座瓦斯较高矿井(安泽县唐城镇3座、蒲县克城镇1座)的瓦斯治理工作,加强监督检查,重点督促此类煤矿企业严格按照法规、标准和规范组织生产和建设,严防瓦斯事故发生。

10.2015.12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汇报材料 篇十

省安办:

今年,我县被国务院安办列为全国瓦斯治理示范县,为努力创建全国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示范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制定了《江安县煤矿瓦斯治理工作体系示范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方案》,编制了《江安县瓦斯治理与利用十一五后三年规划》和《江安县瓦斯综合治理和利用方案》,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县四家班子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县级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瓦斯治理工作领导组。开展了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小煤矿安全高效矿井建设、煤矿质量标准化建设、采煤方法调整和支护改革等相关工作,采取了一系列强有力的措施,截至目前,全县煤矿未发生瓦斯事故,煤矿一般事故起数和人数均在市政府下达的指标内,确保了全县安全生产的平稳态势。目前,各项工作顺利展开,取得了一定成效,通过自查,基本达到省安委会制定的《瓦斯治理示范县建设基本要求》。下面简要将我县创建全国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示范县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我县矿井基本情况

我县现有煤矿矿井13对,核定年生产能力78万吨,其中高瓦斯矿井3对,煤与瓦斯突出矿井9对;在高瓦斯矿井和突出矿井中,开采缓倾斜煤层的矿井3对,开采急倾斜煤层的矿井9对。

根据全省煤矿资源整合整体规划,全县13对矿井中,有2对被整合关闭矿井(光明煤矿和盐井煤矿);有2对限期关闭矿井(分水岭烟煤厂至20底关闭,龙凤煤矿至2010年底关闭);3对独立保留矿井(振兴煤矿、和平煤矿、石桥煤矿);6对资源整合主体矿井或独立扩能矿井(联吉煤矿、工农煤矿、江安县煤矿有限公司、良朋煤矿、幸福煤矿、江远煤矿)。

全县煤矿均分布在珙长矿区的富安井田和红桥井田内,本区域煤层(无烟煤)主要赋存于二叠系龙潭组第二加三段,矿区范围内可采煤层为k2煤层,有1个矿(分水岭烟煤厂)开采烟煤(k1煤层)。目前全县矿井均采用斜井开拓,且均属深部开采,开采标高在+160-±0之间。矿井开采方式为走向后退短壁式开采,工作面采用煤电钻打眼,放炮落煤,急倾斜煤层矿井采场不支护,采空区采用陷落法管理顶板。缓倾斜煤层矿井现基本采用单体液压支柱、刮板运输机采煤,采用炮采机运。

二、采取的工作措施

(一)健全机构,完善制度

年初,县政府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县四家班子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煤矿瓦斯治理工作领导组。县委、县政府进一步落实煤矿安全监管责任,明确由县安监局承担煤矿日常安全监管职能。并完善了县安监局负责日常监管,县经商局负责行业监管,相关乡镇政府负责属地监管的煤矿综合安全管理格局。并对具体责任进行了分工、细化。县编委会认真落实《关于切实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紧急通知》(川府办发电〔XX年〕33号)文件精神,设立了县安全监测站,落实了驻矿安监员专项编制7名,现已达到2对矿井配备1名具有专业技术的驻矿人员。县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激励煤矿驻矿人员认真履职的政策和措施。根据川安办〔2010〕32号文件精神,成立了由县安监局和煤矿企业相关工程技术人员组成的煤矿安全生产技术组,在安监局班子成员中设立了1名总工程师。由煤矿安全生产技术组对煤矿企业进行技术指导和技术管理,真正做到内行管内行。红桥、五矿两个产煤乡镇,建立了煤矿安全监管站,每个乡镇落实了2名煤矿专业技术人员。

同时,我县进一步建立完善了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一通三防”管理以及瓦斯治理、人员培训、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动态管理等制度。建立了“以风定产”公示制度、采掘头面审批制度、煤矿“三量”考核制度、煤矿交换图定期审查制度、隐患整改公示制度。

(二)强化投入,政策激励。

县政府进一步加大了煤矿瓦斯治理和“示范县”建设经费投入。年初,县财政预算县安监局工作经费45.2万元,专项解决监管人员(驻矿安监员)工资、下井补助、绩效考核奖励;县财政投入20余万元完善了煤矿安全监控中心装备,落实了5名专业监控人员人员工资、运行费等15万元。同时,今年县政府专门落实 “示范县”建设工作经费30万元,用于编制“一县一策”和“一矿一策”评审费用以及日常工作支出,并投入25万元为县安监局配备监管执法用车等装备。此外,县政府进一步建立完善矿井瓦斯治理奖励基金和配套资金等激励政策。对已实施瓦斯固定抽采系统建设的矿井,县财政每矿补助配套资金5万元,对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化建设达二级的矿井补助3万元。今后,县政府每年将在煤炭统征税费中按2.00元/t标准提取瓦斯治理工作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对瓦斯治理工作成绩突出的机构、人员和煤矿企业进行奖励。对煤矿企业建立地面固定抽采系统的按每矿5万元进行奖励;对煤矿企业利用瓦斯发电的按每台(500kw)机组5万元进行奖励。

(三)扎实有效落实瓦斯治理的各项措施。

1.升格瓦斯管理等级,开展了突出危险性鉴定。我县高瓦斯矿井全部开采具有突出危险性的k2煤层,为提高矿井的`抗灾能力,县政府决定对全县高瓦斯矿井全部按突出矿井的要求进行管理,认真落实各项防突措施。自2010年底以来,已有11对矿井开展了煤层突出鉴定或自行申请煤与瓦斯突出“戴帽”工作(江远煤矿因水淹未开展)。省经委以 川经煤炭函〔2010〕115号批复良朋煤矿、振兴煤矿等9对矿井为突出矿井,其余2 对矿井中,江安县煤矿有限公司经鉴定不具有突出危险性,联吉煤矿正在实施突出危险性鉴定工作。

2、开展了瓦斯基础参数测定、瓦斯等级鉴定和煤层自燃发火鉴定等工作。我县煤矿企业已聘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对煤层的瓦斯参数进行了测定,由市矿山救护大队对矿井瓦斯等级进行了鉴定,并对煤层的自燃发火倾向开展了鉴定,加强了煤矿瓦斯管理基础工作,以督促煤矿企业采取针对性安全技术措施。

3.编制完成了示范矿井建设方案和“一矿一策”和瓦斯治理“一县一策”。我县石桥煤矿、和平煤矿和振兴煤矿被列为全省瓦斯治理示范矿井,三矿均编制完成了示范矿井建设方案。全县12对矿井均聘请了四川省安科院或煤矿瓦斯治理专家根据各矿实际编制了采掘部署调整和瓦斯治理的“一矿一策”方案。2010年初,县政府已聘请专家对各矿井方案进行了评审,逐矿确定了整改内容。还制定了《江安县2010年煤矿瓦斯治理工作体系示范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方案》,编制了江安县瓦斯治理和综合利用“十一五”后期规划,并将矿井年度瓦斯抽采计划、年度生产计划和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统一考核。今年8月,我县又委托四川省安科院编制了瓦斯治理“一县一策”,为全县的瓦斯综合治理和利用明确了方向。

4.加快瓦斯固定抽采系统建设。截至目前,我县应建瓦斯固定抽采系统的9对独立保留矿井、资源整合主体矿井和独立扩能矿井中,现已有6对矿井建成投入使用(良朋、石桥、和平、幸福、工农煤矿),并通过验收。另2对正在实施技改的矿井(江安县煤矿公司和联吉煤矿)由于井下暂无抽采工作面,现已完善了抽采方案设计,地面设施和管路正在建设中,另外江远煤矿因水淹暂未实施瓦斯抽采系统建设。

限期关闭的3对高瓦斯(突出)矿井中,龙凤煤矿和光明煤矿均完善了瓦斯移动抽放系统,并投入正常使用。盐井煤矿因无巷道掘进,矿井对现已布置好的采煤工作面采用小钻孔排放瓦斯,经检验不具有突出危险性后进行回采作业。

5.大力推行采煤方法和支护方式改革。我县3个瓦斯治理示范矿井中,有2个缓倾斜矿井,1个急倾斜矿井,

总结

我县从示范矿井开始进行采煤方法和支护方式改革,以推动全县煤矿的“双改工程”。目前,2个缓倾斜矿井(和平煤矿和石桥煤矿)的采煤工作面全部采用了单体液压支柱进行支护,用刮板运输机运输;急倾斜煤层的矿井(振兴煤矿)在全市率先引进柔性掩护支架采煤法进行采煤,该矿目前正在布置正规采煤工作面。

6.落实了科学治灾的措施,强化矿井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全县12对高瓦斯(突出)矿井全部建设了kj90或kj101煤矿瓦斯监控系统,并于2010年9月底前完成了系统升级。矿井监控系统与县平台和省平台实现了联网运行,适时监控。目前,全县已有6对矿井完成了煤矿信息系统建设,下一步将把瓦斯抽采参数及企业信息系统一并纳入县级监控中心,对矿井瓦斯抽采情况、生产经营情况等进行全方位监控。

7、完善了应急救援体系。县安监局编制了全县煤矿应急救援预案,所有煤矿企业与市矿山救护队签订了救护协议,每矿选派了5名矿工参加市救护大队举办的应急救援培训,配备了正压呼吸器等救护器材,由县卫生局协调,将红桥卫生院的救护车作为矿山应急救护车辆备用。

8、完善了培训机制,对从业人员进行全员培训。由于我县煤矿企业相对较少,未建立煤矿四级培训机构,但县经商局和县安监局分加别组织对全县煤矿矿工进行了两次大规模的全员培训,并督促煤矿企业特种作业人员按要求送培训,做到持证上岗。同时,企业强化了瓦斯治理人才培养,12对高瓦斯(突出)矿井全部配备了瓦斯治理工程技术人员,每矿还分别选派了10名矿工参加省、市举办的防突专业培训。

9、落实了煤矿安全信息管理系统,完善规范了煤矿技术档案。我县按市政府要求,在国庆节后复产将煤矿信息化管理系统的安装和使用纳入“七不复产”的范畴,要求各煤矿企业把“系统”使用作为应对煤矿灾害升级、防范煤矿事故的重要措施。截至目前,已有6对矿井安装了信息管理系统,其余矿井正在实施。我县还规范了煤矿技术档案工作,为每个矿井建立了详细的档案资料,矿井三图每月交换一次。

三、对照检查存在的差距

我县开展瓦斯治理示范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省、市安监系统的正确指导下,在县级部门和乡镇的共同配合下,各项工作顺利展开,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有部分工作未完成。

(一)瓦斯利用量未达到上级下达指标。

今年,市上下达我县的瓦斯利用量任务为50万方。由于全县矿井规模较小,瓦斯抽采量不大,基本不能连续正常抽采,建瓦斯利用系统的难度较大。目前,我县抽采的瓦斯均未利用,也无利用装置,在县安监局的促进下,幸福煤矿拟建瓦斯发电系统,但由于要重新进行瓦斯钻场布置施工,地面设施建设和发电设备安装,预计最快也要12月才能建成投用,建成后也不能完成利用量任务。

按我县的规划,江安县煤矿公司和联吉煤矿的资源量较大,应建瓦斯利用系统,但两矿均为技改矿井,要技改结束验收时,瓦斯抽采和利用系统才能投用。

(二)所有矿井未按规定设置专用回风巷。

我县矿井大部分为6万吨/年的生产规模,且大部分为急倾斜矿井,原有系统均只有一进一回的通风系统,设置专用回风巷,需另掘一井筒作为人行副井,将原来的回风井作为专用回风井。目前,我县只有和平、石桥和联吉煤矿等3对矿井符合要求。良朋煤矿、江安县煤矿有限公司正按技改初步设计的方案进行施工,其中江安县煤矿有限公司井筒已施工100米,良朋煤矿井筒已施工20米,预计2010年6月底前能全面完成;振兴煤矿、幸福煤矿、工农煤矿正在进行方案比选,近期即将施工建设,拟在2010年底前全部完成。

(三)所有矿井采煤工作面未全部采用壁式等正规采煤法。

我县的缓倾斜煤层矿井,现基本能达到长壁式开采。但急倾斜煤层矿井,调整采煤方法需要一个过程,现已布置的系统只能按现有的采煤法采煤,我县的要求是在下一个开采水平必须采用柔性掩护支架采煤法或俯伪斜分段走向密集支柱采煤法进行采煤。

(四)部分矿井未实行穿层网格预抽煤层瓦斯的区域防突措施。

我县所有矿井均只采一层煤,无保护层开采,现在已布置好的系统不可能再进行穿层预抽。目前,我县只有幸福煤矿和工农煤矿施工有底板瓦斯抽采巷道,可进行瓦斯穿层网格预抽。联吉煤矿正按技改设计的要求施工底板巷道,预计年底前可实行穿层预抽;振兴煤矿和良朋煤矿下山延伸巷道已掘进到位,车场和水仓布置好后即可施工底板巷道,按正常进度,在年底前可进行底板瓦斯抽放。

开采缓倾斜煤层的矿井(和平、石桥和江安县煤矿有限公司),现已进行了顺煤层下斜钻孔预抽煤层瓦斯,目前无法布置底板瓦斯抽放巷道。

(五)煤矿安全高效矿井年内不能达标。

我县煤矿有限公司为安全高效建设矿井,该矿目前正启动技改施工,设计的施工方案按安全高效矿井来设计,年底前不能达标验收,要矿井技改结束时才能进行验收达标。

四、下阶段的工作措施

我县的瓦斯治理工作,经过全国示范县的创建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不少差距,有很多工作还需继续完善,我县将以瓦斯治理示范县为契机,由县安监局、经商局、红桥镇、五矿镇协同配合,督促煤矿企业继续落实瓦斯治理各项措施。

(一)强力推进机械化,促进安全高效矿井建设。

一是实现人员入井机械化。目前,我县石桥煤矿和联吉煤矿的人车已建成投用。下阶段,振兴煤矿、良朋煤矿、江安县煤矿公司、工农煤矿、幸福煤矿等5对矿井必须在今年内启动机械运送人员装置的建设,工农煤矿和振兴煤矿在2010年12月底前建成投用,其余3对矿井力争在2010年6月底前建成投用。

二是逐步实现运输机械化。(1)所有矿井必须在今年10月底前实行装矸(煤)机械化。全岩巷掘进必须使用耙砂机装矿,煤巷掘进尽可能使用装载刮板运输机装煤,坚决淘汰人工装煤(矸)等落后的生产方式。(2)开采缓倾斜煤层的矿井采煤工作面必须使用刮板运输机运输,未使用刮板运输机运输的工作面,不进行头面核定,已核定的头面,应先停止生产,完善后重新进行核定。(3)逐步推广使用皮带运输。石桥煤矿和江安县煤矿公司采区运输巷要在2010年底前实现皮带运输或机车运输,淘汰人力推车。(4)逐步推广掘进机械化。为调整采掘部署,为治灾留下时间和空间,应加快巷道的掘进速度,石桥煤矿和江安县煤矿公司应考虑购置综掘机,力争从2010年起,新掘巷道实现机械化。

(二)强制实行瓦斯利用,实现以用促抽。

2010年,市上下达我县的瓦斯利用任务为50万方。目前,我县已建成的6套瓦斯抽采系统均未正常使用。为切实达到治灾的目的,必须采取强制措施,确保抽采系统正常使用。一是利于瓦斯抽采和调整采掘部署,矿井所有新掘主要运输巷必须布置在煤层的底(顶)板岩层内。二是在今年10月底前,各矿必须按瓦斯抽采设计的要求,做到应抽尽抽,确保抽采系统能正常连续运行,到期不能连续正常运行的矿井,立即停止煤炭生产作业,矿井只能进行与瓦斯相关的岩石巷道、穿层抽放钻孔施工作业。三是根据瓦斯抽采量的实际情况,建瓦斯利用(发电)系统,幸福煤矿在年底前先建成瓦斯利用(发电)系统并正常投运。四是2对正在建设的技改矿井(煤矿公司和联吉煤矿),必须尽快启动瓦斯抽采系统建设,地面设施和管路系统在2010年底前建成验收;由于两矿煤炭资源储量均在200万吨以上,服务年限较长,必须同时建设瓦斯利用系统,在技改工程验收前,瓦斯利用系统应一并建成验收。

(三)强制推行支护方式和采煤方法改革。

一是新掘的岩石巷道,推广使用锚喷支护,逐步淘汰工字钢支护和料石砌碹支护;新掘煤巷,推广使用锚网支护或工字钢支护,坚决淘汰木支护。二是缓倾斜煤层的采煤工作面必须在今年10月底前全部使用液压支柱支护。三是缓倾斜煤层必须布置正规长壁式采煤工作面进行采煤,工作面长度原则上不低于60米。四是开采急倾斜煤层的矿井的采煤工作面在下一开采水平必须采用柔性掩护支架方式或俯伪斜分段走向密集支柱采煤法进行采煤,严禁使用仓储式采煤法,彻底淘汰现有的采煤方法。

(四)督促矿井实现“双风机双电源”。

以国庆节后煤矿“七不复产”为契机,督促矿井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按规定完善 “三专两闭锁”,实现“双风机双电源”。未达到条件的,坚决不复产验收,不恢复生产。

11.瓦斯治理防治水汇报材料 篇十一

一、矿井概况

1、基本情况

利民煤业是由6个生产矿井和8个关闭矿井整合而成,于2010年2月9日初次取得并于2012年11月23日新办了长期《采矿许可证》,批准开采2#--11#煤层,矿区面积13.6409平方公里,生产规模90万吨/年,保有资源储量9201万吨。设计可采储量2204万吨,服务年限16.06年。

矿井于2011年2月取得了《开工报告》,批准建设工期为17个月。

5月12日,副斜井破土开凿,由此矿井进入正式建设期。到2012 年7月未能实现一期工程完工,于2012年8月7日得到省厅批准延期建设11个月至2013年7月底。

目前,正着手办理再次延期建设手续。变更的初设已由省厅组织专家会审,预计近期有望批复。

2、设计开拓及采煤方法

本矿开拓方式采用斜井开拓(两斜一竖),主斜井(利用原井筒整修)铺设皮带,担负矿井提煤、进风和安全出口任务。副斜井为新开凿井筒,铺设轨道,装备猴车,担负矿井进风和材料、设备、人员提放任务。回风立井(利用原井筒扩刷)安装行人爬梯,担负全矿井回风任务,是矿井另一安全出口。

采煤方法:设计采用分层长壁综合机械化采煤方法,顶板管理方式为全部跨落法。

3、建设进展情况(1)井巷工程

目前,一期工程基本完工,二期工程基本没有进行。(2)土建工程

筒仓基本完工,联建楼进入室内装饰阶段,35kv变电站进行扫尾,筹备进行验收,高山水池及炸药库投入使用,转载站近期将完工,另做了一些井口二级挡墙、公路石坝、矿区公路等零星工程。

二、防治水工作

1、水文地质概况

2011年8月,中煤科工重庆研究院为我矿编制《矿井防治水安全技术会诊报告》,并做出《水文地质类型划分报告》,明确我矿水文地质条件为中等。

2、目前排水系统概况

目前,永久排水系统未形成,井下布置临时排水系统。井下共设两个排水点向地面排水,一个设于措施井底,安设四台MD85-45*5离心泵,配套两趟排水管通过措施井排出地面:另一个排水点设于主井底,安设两台MD155-30*10离心泵,配套两趟排水管,分别从主斜井和副斜井排出地面。矿井正常用水量为150m3/h。

3、防治水机构设置及队伍建设 明确以矿长为组长的防治水领导组,配备地测防治水副总,设置地测科、防治水中心,组建探水队,配有探水工16名。

4、设备配备

已购置探水钻机3台。其中:ZLJ—350钻机1台

最大额定转矩350KN ; ZYJ——400/130型架柱式液压回转钻机1台,11KW;ZYJ——1000/130型架柱式液压回转钻机1台,22KW,最大转矩400-600KN,最大钻进能力160-240m。

购买一套全方位物探仪:型号YTD400(A)矿井全方位探测仪。

5、地质勘察成果

由山西地科勘察有限公司对首采区进行了瞬变电磁和测氡法勘查,已出具勘查报告。

6、管理工作

完善了防治水相关制度,按要求编制及填写台账。现场掘进作业,严格坚持“探掘分离”和“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执行“物探先行、钻探跟进”的制度,确保了掘进安全。

三、瓦斯管理工作

2010年,山西省煤炭工业局综合测试中心为我矿出具《矿井瓦斯涌出量预测报告》,预测瓦斯最大绝对涌出量为5.66m3/min,最大相对涌出量为2.99m3/t。

2012年矿井瓦斯鉴定等级为瓦斯矿井,矿井瓦斯绝对涌出量为5.14m3/min,二氧化碳绝对涌出量为4.26m3/min,掘进工作面瓦斯绝对涌出量为0.21m3/min。根据山西省煤炭地质研究所2010年6月煤炭自燃倾向性鉴定报告结果:9+10+11号煤层自燃倾向性等级为II级,自燃倾向性为自燃。

1、目前通风系统概况

矿井现使用的主要通风机为FBCDZNO16-2*75对旋轴流式风机,矿井总进风量为1700m3/min,矿井负压为1150Pa,矿井通风方式为中央并列式,通风方法为抽出式机械通风,两个进风井筒,一个回风井筒,主、副斜井进风,措施井回风。

2、机构设置及队伍建设

矿井建立了以矿长为瓦斯治理第一责任者,总工程师为瓦斯治理技术管理责任者的瓦斯治理领导组,建立了瓦斯治理防治中心机构,设置了信息处理科、督查验收科、通风队、瓦斯队、监控中心,瓦斯防治中心现配备26人。

3、硬件投入

(1)安全监测监控及人员定位系统

我矿于2011年10月建立KJ70N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实现自动监测、报警、断电。2011年11月建立KJ128井下人员定位系统。并与上级公司及地方煤炭局实现联网。

目前井上各类传感器共计35个,分站4台,其中甲烷传感器12个,风筒传感器1个,负压传感器1个,温度传感器9个,风速传感器4个,一氧化碳传感器6个,局部通风机开停传感器1个,断馈电传感器1个。

(2)压风自救及供水施救系统 根据实际情况,布设简易压风自救及供水施救系统,确保掘进作业面的安全。

(3)仪器仪表

现配有:光学瓦检仪20台,便携式甲烷报警仪50台,便携式多参数测定仪5台,机械风表2台,电子风表2台,粉尘测定仪1台,二氧化碳测定仪3台。

4、管理

完善了相关的各类制度,建立了各种报表台账。确保监测监控到位,实现瓦斯检查全方位、全时段、不留空档,保证安全通风。

上一篇:电信系统庆七一文艺演讲串词下一篇:不请假旷课保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