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分离发展现代服务业的探索和思考要点(共2篇)(共2篇)
1.企业分离发展现代服务业的探索和思考要点 篇一
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的对策措施
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的对策措施
一、什么是服务业和现代服务业?
服务业就是我们通常说的第三产业。世界贸易组织《服务贸易总协定》认为,服务贸易分为12大类:商业性服务(包括法律、工程设计、城市规划、公共关系等专业服务以及计算机、研究与开发、不动产、商务租赁等方面的服务);电讯服务;建筑服务;销售(分销)服务;教育服务;环境服务;金融服务;健康与社会服务;旅游及相关服务;文化、娱乐及体育服务;交通运输服务;其他服务。
自20世纪60年代初,世界主要发达国家经济重心开始转向服务业,服务业在就业和国内生产总值中的比重不断加大,全球产业结构呈现出“工业型经济”向“服务型经济”转型的总趋势。未来20年,抓住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的有利机遇,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
“现代服务业”的提法最早在1997年9月党的十五大报告中,2000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既要改造和提高传统服务业,又要发展旅游、信息、会计、咨询、法律服务等新兴服务业”。
“现代服务业”的内涵是:伴随着信息技术和知识经济的发展产生,用现代化的新技术、新业态和新服务方式改造传统服务业,创造需求,引导消费,向社会提供高附加值、高层次、知识型的生产服务和生活服务的服务业。
现代服务业的发展本质上于社会进步、经济发展、社会分工的专业化等需求。具有智力要素密集度高、产出附加值高、资源消耗少、环境污染少等特点。现代服务业既包括新兴服务业,也包括对传统服务业的技术改造和升级,其本质是实现服务业的现代化。
二、现代服务业的分类
1、基础服务(包括通信服务和信息服务)
2、生产和市场服务(包括金融、物流、批发、电子商务、农业支撑服务以及中介和咨询等专业服务)
3、个人消费服务(包括教育、医疗保健、住宿、餐饮、文化娱乐、旅游、房地产、商品零售等)
4、公共服务(包括政府的公共管理服务、基础教育、公共卫生、医疗以及公益性信息服务等)。
三、发展现代服务业的重要意义
现代服务业的发达程度是衡量经济、社会现代化水平的重要标志。新时期提出发展现代服务业的战略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六个方面:
1、现代服务业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时期国民经济持续发展的主要增长点。
2、发展现代服务业是缓解就业压力的主渠道。
3、发展现代服务业是提升国民经济素质和运行质量的战略举措。
4、发展现代服务业是实施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需要。
5、发展现代服务业是实现跨越发展的有效途径。
6、发展现代服务业是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走向知识社会的必要条件。
四、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服务业目前存在的差距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服务业有较大发展,但与发达国家乃至部分发展中国家比,仍存在较大差距。
1、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偏低。截至2000年,服务业占GDP的比重,世界平均水平为62%,其中22个高收入国家为65%,48个中等收入国家为52%,34个低收入国家为43.5%,而我国仅为40%左右。
2、服务业就业劳动力占就业劳动力的比重仍远远低于大多数发展中国家水平。大部分发展中国家该比重在1999年已经达到40%以上,而我国目前还不到30%。
3、服务业总体技术含量不高。内部结构仍以传统服务业为主,劳动生产率较低。2000年,美国、日本、欧盟的服务业从业人员人均生产率是6万美元以上,我国仅为2000美元左右。
4、服务业市场开放不够,竞争不够充分,服务业投资在所有制结构上的转换仍然缓慢。
5、服务业发展不平衡,城乡和地区差别大,公益性服务资源分布不均衡。我国服务业不小的差距,既体现了我国经济发展的无比潜力,但也严重制约着我国近期经济发展空间的扩大。
五、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的对策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推动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
现代服务业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重要,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增长潜力大、应该加快发展的产业,要把现代服务业与工业、农业一样放在重要的战略地位来抓。由于服务业范围广、行业多、牵涉面广、政策性强,而且目前的行政体制中没有一个统一的服务业管理部门,因此必须加强领导,统筹协调。建议市、县(市、区)两级政府要尽快建立服务业发展的协调机构和工作机构,规划协调现代服务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进一步明确各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和工
作目标,通过协调各部门的工作步调,形成抓好现代服务业发展工作的合力,并加强责任制考核,各地服务业的发展要有明确的任务和目标,并对地方主要领导和有关部门实施考核,促进全市现代服务业的健康发展。
(二)加大改革力度,增强现代服务业发展活力
要从改革入手,以改革增压力,求动力,强活力。要从三个层面实施改革。一是按照产权明晰化、投资多元化、劳动力市场化、经营者职业化的要求,加快国有(集体)服务企业改制步伐,积极引进境外资本,大力吸收民间投资,促进国有资本从一般服务领域有序退出。二是按照政企分开、政事公开、企事公开、营利性机构与非营利性机构分开的原则,加快事业单位改革改制步伐,将营利性或企业化管理的服务型事业单位改制为产权多元化的企业。非营利性机构也要引入市场竞争机制,面向市场提供服务。三是推进企事业单位和机关后勤服务由为内部自我服务为主向为社会服务转变。按照市场化、产业化、社会化的发展思路,积极推进部分公益服务事业领域的产业化和后勤服务的社会化。对机关、院校、医院等后勤服务设施尽可能向全社会开放,统一整合资源,提高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三)放宽市场准入,促进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
要积极探索和引入市场竞争机制,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凡是国家法律、法规没有明文禁止的领域和允许外资进入的领域,都要允许和鼓励民间资本以独资、合资、合作、联营、参股、特许经营等方式进入。政府要制定合理的市场主体资质,市场准入条件和服务质量标准,建立公开透明、管理规范和全行业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要对服务业市场准入的有关规定进行清理,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废除不合理的带歧视性的有关规定,改革市场准入的行政审批制度,减少行政审批项目。加强对服务市场的依法监管,整顿规范服务市场秩序,营造公开、公平、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
(四)扩大对外开放,提高现代服务业国际竞争力
要抓住我国加入WTO的机遇,加强与境外服务企业的合资合作,大力引进外资投向基础设施、金融保险、现代流通、旅游设施、公共交通、文化教育、医疗体育、社区服务等服务领域,加快服务业的国际化进程。鼓励外商投资设立各类中介咨询机构,吸收国外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提高服务业的市场化水平。加强与国际知名服务企业的合作,利用跨国公司的经营渠道和市场网络,输出服务产品。鼓励国内外大型服务企业在我市设立研发中心,采购中心、分销中心和配送中心,促进服务业的外向发展。
(五)加强规划引导,促进现代服务业有序、协调发展
规划是龙头。及时制定全市服务业发展规划纲要,现代物流等重点新兴行业要专门制订好专项规划和行业规划,指导服务业健康有序发展。在规划的制定和实施中,各地各部门必须树立全局观念,处理好局部和全局、当前和长远的关系,在发挥各自优势的同时,合理布局,准确定位,防止盲目建设,低水平重复建设和过度竞争,促进现代服务业健康有序的协调发展。
(六)多渠道增加投入,增强现代服务业发展后劲
首先要发挥政府投资的引导和推动作用。引导服务业的发展方向,推动重点行业、重大建设项目的发展。各级政府每年要安排一定数量的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主要用于重点服务业建设项目的贷款贴息和补贴,并根据形势发展,进一步加大引导力度,吸引更多的社会资金投入服务领域。其次要加强与银行的沟通,引导银行在独立审贷基础上,积极向有市场、有效益的服务业项目和企业发放贷款。再次要大力扶持符合条件的服务业企业进入资本市场,通过股票上市、企业债券、项目融资、股权置换等方式筹措资金,同时要积极向中央和省争取服务业引导资金,支持支柱行业重大项目的开发建设。
(七)加快推进城市化、市场化进程,做大服务业总量规模
积极推进城市化进程,提高市场化水平,是促进服务业发展,缓解就业压力,提高居民收入与消费水平,调节供求矛盾,做大服务业总量规模的一个重要突破口。因此,要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形成以城带乡,以工促农,城乡一体化的发展格局,促进城乡服务业发展。
(八)加快技术创新和人才培养,提升现代服务业整体水平
要运用高新技术改造提升服务业,鼓励服务企业应用信息技术,实现信息管理网络化。以电子商务为龙头,推进服务业企业信息化。加快研发中心和技术开发中心建设,鼓励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的科技力量进入服务领域
或创办服务企业,提高服务企业创新能力。加快培养和引进服务业所需的各类人才,特别是熟悉世贸规则,通晓国际惯例、擅长国际交往的金融、保险、贸易、中介等专业人才。要加强服务业岗位职业培训,全面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提高服务业从业人员的职业素质。从而加快服务业内部结构和产业层次的升级,重点培育科技含量较高的行业,提高现代服务业的竞争力。
(九)以市场需求为取向,扩大服务业就业规模
要规范和完善就业服务体系,加强就业信息发布工作,制定劳动力市场管理和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劳动事务代理等就业服务制度的标准,规范劳动者、企业和中介组织的市场行为,方便劳动者就业。对安置就业多、公益性强的社区服务和农业服务等项目,要给予必要的税费减免,营造更加宽松的发展环境。要鼓励下岗失业人员、转业军人创办社区服务和农业服务业,扩大就业渠道,增加就业岗位,缓解就业压力。
(十)改善消费环境,扩大城乡居民服务消费
在经济发展的同时,要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特别是农民和城市低收入者的收入。要继续清理不利于服务业发展和限制消费的有关规定。努力改善服务消费环境,完善消费政策,通过发展社会服务业、家政、养老等行业,倡导健康、文明的消费方式,引导城乡居民增加服务消费,营造有利于扩大服务消费的社会氛围。
2.企业分离发展现代服务业的探索和思考要点 篇二
一、吴江市生产性服务业分离的基本情况
近年来, 吴江市在促进制造业分离出生产性服务业方面进行了积极而有效的探索, 并把它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优化税源结构、增加地方财力的重要抓手。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各方协作、上下联动”的推进模式, 由市政府分管领导牵头, 建立发改委、经信委、商务、统计、国税、地税、财政、科技、工商、人行等12个部门组成的领导小组, 共同研究解决分离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就企业发展规划、项目立项审批、土地使用及企业分离后财政资金扶持、返还、补助等政策进行商讨, 并出台了《关于鼓励制造业企业分离发展现代服务业的若干意见 (试行) 》。进一步明确了分离工作的重要意义、指导原则、目标任务、重点方向和保障措施, 并制定工作流程, 建立目标考核机制, 将分离目标进一步分解到各镇 (区) 、部门。到2010年底, 全市完成分离企业20家, 其中, 现代物流企业11家, 贸易营销3家, 文化旅游2家, 安装保养2家, 培训服务、后勤服务各1家。从统计情况看, 物流企业占了分离企业的一半以上。2011年以来, 以大企业、大集团、行业龙头骨干企业为重点推进对象, 以科研设计、现代物流、贸易营销、专业配套服务和文化创意企业为分离发展重点方向, 制定了完成24家企业分离的目标, 1月-10月, 吴江市制造业分离生产服务业工作步伐明显加快, 已完成分离28家。
二、制造业分离生产性服务业的重要作用
从吴江市的实践来看, 加快生产性服务业分离是实现地区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的客观要求, 更是增强产业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必然选择。
第一, 有利于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制造业企业主辅业一体化运营的模式, 占用了大量资金和管理资源, 降低了运营效率。将企业不擅长、不专一、不经济的服务环节分离, 促进工业企业高效率、低成本运转, 使分离后的企业更加专注于其核心业务, 增强市场竞争力。同时, 分离出去的企业发展生产服务业, 还可以提供新的利润源。
第二, 有利于地区产业优化升级。采取“服务外包”和“第三方物流”等形式, 把工业企业中的服务业以合同方式发包、分包、转包给专业型服务企业, 分离后不仅服务好于原企业, 而且形成新的发展平台, 拓展新的发展空间, 可有力地带动和促进服务业的发展, 推进结构调整优化。
第三, 有利于增强地方财政实力。生产服务业分离后, 企业由缴纳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税率17%, 地方留成25%) 转为缴纳营业税 (交通运输业、建筑业税率3%, 一般性服务业5%, 地方留成60%) , 有助于降低企业部分税负, 增强地方财政实力。
三、生产服务业分离的主要障碍
第一, 观念滞后。企业经营者普遍存在“重制造业、轻服务业”的倾向, 对生产服务业的行业业态不了解、发展方向不明确、附加价值不清晰, “大而全”的意识非常明显。有的企业虽然认识到服务业分离的多重优势, 但对分离存在顾虑, 认为进行分离会削弱企业实力。部分企业认为, 如果自己的生产性服务独立了, 母公司的生产性服务就不存在了, 独立后的生产性服务子公司由于业务上不再受母公司指导, 对母公司的忠诚度就会减轻。而且分离是一项系统工程, 程序繁琐, 工作量大, 不少企业安于现状, 不愿花太多的精力搞分离, 还有的企业认为时机不成熟, 担心分离出的企业市场竞争力不强。
第二, 动力不足。生产性服务企业的存活需要需求市场, 需要有大量企业进行生产性服务外包。对于企业来说, 生产性服务外包战略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 企业生产性服务外包后可以将资源集中在最有竞争优势的环节, 从而增强企业的灵活性和效率, 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但是, 生产性服务外包意味着企业引入了一个风险源, 由外部企业提供生产性服务, 企业能够控制的余地相对较小, 不能履约、商业机密泄漏的概率会增大。在当前转型期, 国内市场中介组织、法律制度环境等发育仍不成熟, 社会对商业违约、欺诈行为的发现、惩戒能力有限, 这必然会妨碍企业进行生产性服务外包。此外, 分离后税负的增加也降低了企业分离的积极性。营业税计税方法对生产服务业存在重复征税, 企业分工越细, 税负越重。设立服务业企业后, 原公司人员减少, 工资支出也相应减少, 应税所得额增加也会导致多缴企业所得税。
第三, 客户压力。对分离类型为混合销售业务 (销售和运输安装、技术服务等) , 改“一票制”为“两票制”的, 对于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企业客户 (受票方) 而言, 在物流服务分离后, 同样的进货成本, 收到增值税发票可抵扣17%的增值税, 而运输发票只允许抵扣7%的增值税。虽然实施分离可以降低分离企业的综合税负, 但相对于这部分收益, 业务和市场更重要。企业为保住固定客户和市场份额, 不得不考虑来自下游客户的压力。
第四, 政策影响。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由于高新技术企业享有特殊的政策, 一些高新技术企业有将科技研发业务分离设立科技研发服务业的意愿, 但一方面担心新设企业能否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 另一方面又担心母体企业能否保留高新技术企业资质。二是虽然江苏省、苏州市和吴江市出台了相关鼓励和引导政策, 但政策的力度还有待增强, 操作性还需体现人性化。三是服务业增值税改革试点对吴江市的影响。日前, 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 于2012年1月1日起先在上海市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等开展增值税改革试点, 待条件成熟时选择部分行业在全国范围进行试点。把征收营业税改为征收增值税对服务业企业来说是有利的, 因为营业税的计算基础是营业额, 营业额越高要缴的税越多;增值税的计算基础是利润, 利润越高要缴的税越多。因此, 当前这种试点政策, 对比邻上海的吴江服务业来说有不小的冲击。
第五, 门槛偏高。目前一些生产性服务业市场准入门槛过高, 管制过多。如金融保险业, 包括典当行、担保公司, 注册资金有最低要求;电信、能源等行业以及地方公用事业行业进入门槛较高;安装维修企业有资质要求;中介机构从业人员素质的要求较高, 必须取得相应的资质。市场准入门槛过高, 制约了这些生产服务业的发展, 削弱了生产性服务业从制造业分离的基础。
四、企业生产性服务分离的模式探究
企业生产性服务分离与其生产性服务基础相关性很大, 而分离后是否与别的生产性服务企业进行整合则与生产性服务产品和生产性服务行业的复杂程度相关。如果生产性服务基础不好, 即使实施了分离也很难做强做大, 甚至持续生存都会出现困难, 更谈不上发展。因此, 企业要先精干主体、扶持生产性服务发展, 再根据实际情况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先打基础, 再搞分离分立, 使生产性服务从无到有, 从小到大, 从企业扶持, 到自立自强。
企业生产性服务分离后是否与别的生产性服务型企业进行整合主要取决于生产性服务产品和生产性服务行业的复杂程度。复杂产品的产业 (如电子和电路技术、通信产业) , 其新产品的生产性服务项目成本高、风险大、产品的复杂性强, 单个企业无法独立完成生产性服务, 故分离后的生产性服务企业要再与同类生产性服务企业进行整合, 这样就能提高生产性服务能力。同时, 生产性服务分离也与产业相关, 特别是高科技含量的产业 (如生物技术、制药产业) , 因其技术、产品复杂性, 生产性服务过程涉及部门的研究主体较多, 单个企业很难完成, 也必须将分离后的生产性服务企业进行整合。
综合以上分析, 企业生产性服务分离模式有以下三种情况。
第一, 分散分离、分步整合模式。这种模式就是积极培育和扶持一批经筛选后的重点生产性服务, 待这些生产性服务具备自我发展基础时, 再从企业分离, 然后和相关生产性服务企业进行整合。相关生产性服务成熟一个, 分离一个, 再整合一个。这种方式主要适用于生产性服务基础较差、生产性服务复杂程度较高的企业。
第二, 整体分离、分步整合模式。这种模式将生产性服务实现一次性整体分离, 但分离后的生产性服务还需要进行整合, 经适度培育后再根据行业特点和专业化程度, 通过实行二次、三次, 以及更多次重组, 实现整合目标。
第三, 整体分离、整体整合模式。这种模式在生产性服务整体分离后, 新设立的生产性服务企业不需要与别的企业进行整合。一些生产性服务基础较好, 生产性服务产品和生产性服务行业不太复杂的企业可以采取这种模式。
因此, 目前吴江市生产性服务的分离应根据不同行业、不同企业、有步骤地对企业生产性服务进行分离;独立后的生产性服务子公司也应根据各自不同的情况分步骤进行整合。
五、制造业分离生产服务业的若干建议
从制造业分离生产服务业, 关键是要充分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 通过市场化手段, 调动制造业企业分离生产服务业的积极性, 促进生产服务业从制造业中分离出来。同时, 政府的作用必不可少, 要强化政策引导, 努力形成促进生产服务业分离的良好氛围。
第一, 加大宣传力度, 统一思想认识。要采取多种形式, 向企业广泛宣传生产服务业分离的目的、意义、内容及相关扶持政策, 通过帮企业算账, 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让企业充分认识到服务业分离的积极作用, 打消抵触情绪, 变“要我干”为“我要干”。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优势, 及时报道成功案例和先进典型, 从面上做好示范和带动。
第二, 完善鼓励政策, 加大引导支持。按照不同行业、不同企业的特点和需求, 不断完善鼓励工业企业分离服务业的政策措施。有关部门要加大对制造业企业组建服务业企业支持力度, 不仅从财税、土地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 而且要从信贷、价格、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劳动保障等方面进一步完善促进生产服务业分离的政策体系。最近, 从江苏省第十二次党代会上传出喜讯, 江苏省将积极向上争取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试点, 估计2012年上半年可以到位。一旦试点成功, 吴江服务业在现行增值税17%标准税率和13%低税率基础上, 将新增11%和6%两档低税率。试点期间原归属试点地区的营业税收入, 改征增值税后收入仍归属试点地区;试点行业原营业税优惠政策可以延续, 并根据增值税特点调整;纳入改革试点的纳税人缴纳的增值税可按规定抵扣。这对吴江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具有鲜明的导向作用。此外, 还要在市场准入、登记注册、资质认证等方面, 简化审批手续, 降低相关费用, 提高办事效率, 化解分离风险, 确保分离后的企业税费水平不高于分离前。
第三, 分层分类发展, 提高分离成效。根据不同企业的类别和层次, 宜分则分。要着重从“产业链”、“附加值”、“规模化”上下功夫, 鼓励企业将相关业务分离、外包。要按照“成熟一家、分离一家”的思路, 逐步帮助企业制定个性化的实施方案, 注重实效。
第四, 延伸产业链条, 促进主辅分离。在制造业中分离发展生产性服务业, 要按照“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 采用剥离组建生产性服务企业和将非核心业务流程外包给能提供优质、高效、快捷服务的社会化、专业化服务企业等多种模式, 以延伸拓展制造业内部的生产性服务业以及产业链向上下游延伸为手段, 鼓励制造业向产业链上游的研发、设计, 下游的广告、包装、品牌设计以及信息、物流、咨询、金融等拓展, 不断提高制造业产品的含金量和附加值, 推进制造业有效分离发展生产性服务业。
第五, 强化组织领导, 明确责任分工。政府推动引导是做好企业分离生产服务业工作的“风向标”。在推行生产服务业分离过程中, 要坚持政府引导、部门协作的运作机制, 明确各相关部门的分工和职责, 着力营造高效优质的政务环境, 切实解决分离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第六, 培养专业人才, 提供智力保障。为适应制造业分离发展生产性服务业的需要, 应加大力度, 培养和储备大批发展生产性服务业所需的既懂专业技术, 又懂生产流程的, 能从事市场开拓、服务沟通的复合型人才, 为制造业分离发展生产性服务业提供人力资源保障。
摘要:把生产性服务业从制造业中分离出来有助于服务业壮大、地方税收增收、发展方式转变、企业竞争力提升。然后, 观念因素、动力因素、政策因素、人才因素等使生产性服务业分离出现障碍, 克服这些障碍的措施主要是加强宣传、完善政策、分类指导、延伸产业链和人才培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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