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响家庭经济状况范文

2024-09-30

影响家庭经济状况范文(共8篇)(共8篇)

1.影响家庭经济状况范文 篇一

论我国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的完善

[摘要]文章通过分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中出现的一些现象,指出应树立诚信、公平和和谐的价值理念,减少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一次性资助金额,增加覆盖面;加大对生源地借贷利息的资助力度;合并国家奖学金和励志奖学金,进一步完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

[关键词]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资助体系 生源地贷款

2007年以来,国务院和财政部、教育部等相关部门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下简称“贫困生”)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文件,对高校贫困生资助体系进行了重大调整。理性思考几年来高校贫困生认定中出现的一些现象,突出完善贫困生生源地商业借贷制度在我国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中的作用,有助于构建和谐的校园环境。

一、贫困生认定中存在的几个现象

1.贫困生资助单笔款额相对较大,大量家庭经济条件一般贫困的学生申请参评,甚至出现夸大贫困程度的不诚信现象。例如,国家励志奖学金为5000元,对于一个贫困家庭来讲,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解决学费需求的燃眉之急。我国高校大部分学生家境一般,很多来自农村或城镇普通家庭,一些农业院校贫困生个人申请率比例甚至达到学生总数的45%,接近半数。这么大一个群体竞争20%的贫困生资助指标,很难说没有“白要谁不要”的想法。诚信做人是影响社会生存的基础性品德,当

代大学生群体负有承担诚信义务的社会责任,高校最首要的责任就是培养品学兼优的社会主义“四有”接班人。从培养品德的角度来讲,如果国家能够把对部分学生的一次性救助变为使更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诚信借贷得到资助,这有助于减少真贫困和假贫困的现象。为了鼓励高校学生的诚信行为,即使适量增加资助的利息金额也是值得的。

2.贫困生认定中争议问题举证困难,困扰公平价值理念。《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规定了贫困生认定的原则、组织实施体系和程序,并制定了详细的认定申请表和家庭情况调查表。应该说通过认真落实指导意见,基本可以保障高校公开、公平、公正认定贫困学生工作。贫困生认定实际操作中,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和比较困难的学生一般争议不大。家庭经济困难存在争议的地方集中在影响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信息方面。无论是学院认定工作小组还是年级、专业、班级认定评议小组都对争议问题存在举证困难,有时很难把握。农村学生家庭或城镇一般困难学生家庭经济条件差别较小或近似,贫困程度甄别存在一定的难度。贫困学生家庭所在地村、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加盖公章的家庭经济状况,实际上也存在尺度衡量标准不统一等诸多问题。个别贫困生由于现实表现、心理障碍、人际关系等各种原因落选,情绪波动反应激烈,对认定工作的合理性产生困惑,从而引发学生与老师、学生与学生之间的矛盾。

3.贫且优则奖的设计理念使得国家励志奖学金评议矛盾相对突出,评议导向存在不确定的缺陷。一般而言,学而优则奖和贫至困则助可以被普遍认可,贫困生与奖学金挂钩,颇有些“矮子里面选将军”的意味,把国家救助以奖励的形式发放给了一部分贫困生。假如一个班级里,学业成绩第二名同学家庭经济条件比较困难,而第三名同学家庭经济条件特别困难。在只有一个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的情况下,按照这个奖项设立的初衷,应该倾向家庭经济条件特别困难的学生,毕竟能不能得到5OOO元的救助对于一个困难家庭效果反差比较巨大。这两名同学都属于品学兼优的贫困生,贫困优先还是品学优先,就存在一个评议导向的问题。

二、进一步深化改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

1.改革生源地借贷制度,解决贫困学生学费、住宿费用。

(1)谁受益,谁投资,体现社会公平和国家救助相结合的原则。研究证明:政府和个人都可以从高等教育中获益,社会收益主要体现在推动社会经济的增长,个人收益主要表现为个人通过教育可以提高未来的收入。因此,国家和接受高等教育的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教育成本。贫困家庭学生可以通过借贷解决学费和住宿费用。随着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推进,生源地贷款因具有商业可持续发展得到大力推广。笔者建议占高校学生总数约20%的贫困生均可自愿申请生源地贷款解决学费、住宿费用,以后可以根据贫困生实际数量进行调整。生源地贷款的本金由学生及其家庭承担,自贷款之Et起,每偿还10%的本金,十年内还清。以学生上学期间贷款一万元为例,学生及其家庭十年间每年需要偿还本金一千元,应该是可以接受的;贷款利息按同期贷款利率由国家承担。上例中贷款利率如果按恒定5%计算,国家十年间所支付的利息金额逐年递减,累计需要支付利息2750元,约占贷款总数的1/3。同时,规定学生毕业后可以提前还贷,剩余利息金额可以一次性各按50%奖励贷款银行和贷款学生,以提高银行借贷和学生还贷的积极性。(2)大学生诚信还贷与就业相结合原则。由借贷银行提供贷款学生基本情况及还贷情况,国家建立统一的信息查提高行政管理效率,辅助教学管理询系统,并与大学生就业相结合,规定用人单位录用员工必须审查其诚信记录。以接受资助大学生群体的诚信行为,带动全社会诚信体系的建立。

2.继续完善实施贫困生救助制度,保障贫困生最低生活费用。(1)现行国家助学金制度有助于解决20%贫困生最低生活保障。救助金额不宜过高,现行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按十个月计,平均每天6.7元。虽然国家助学金在认定过程中,也一定程度存在认定困难的情况,但覆盖面较大,资助金额相对较小,实施过程争议较小。高校在积极落实国家资助的同时,也要教育广大贫困学生认识到贫困不是资本,要做到自强、自立、自信,防止产生“等、靠、要”思想。

(2)认真落实勤工助学规定,加强高校学生人身意外保障。《高等学校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规范了高等学校学生勤工助学管理,促进了勤工助学活动健康有序开展,保障了学生的合法权益。同时规定学生私自在校外打工的行为,不在规定之列。有的学校甚至不允许学生在校期间擅自到社会上从事兼职活动,担心学生与用工业工程本科毕业设计与创新型人才培养人单位发生矛盾或造成不良后果。事实上校内勤工助学岗位毕竟有限,贫困学生甚至家境条件较好的学生私自在社会上打工的现象普遍存在。在高等教育发展中受益的高校应该拿出一小部分经费“雪中送炭”,为全体在校学生上人身意外保险,防止贫困学生家庭因学生打工出现意外造成“雪上加霜”。(3)允许休学打工,挣钱上学。目前一些高校学生休学制度非常严格。建议在学籍管理政策允许的前提下,适当放宽休学时间和次数,方便贫困家庭学生求学。(4)积极引入社会资助机制。例如,河北秀兰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从2007年起,出资100万元资助五所驻保高校的110名一年级贫困学生。2008年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出资100万元在河北农业大学设立“长城助学基金”。

3.合并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奖项,适当增加奖励名额,提倡学而优则奖的公平竞争理念。尽管国家奖学金不是专门为贫困学生设立的,但贫困学生完全可以通过自身的努力获取。合并两种奖学金有利于在广大学生群体中树立平等竞争的思想理念。现行国家奖学金(8000元)和国家励志奖学金

(5000元)合并以后,建议仍然称做国家奖学金。奖励金额为每生5000元人民币。奖励比例约为3%,理论上每一个标准学生班平均一个名额,实际操作时可以按专业综合排名。不要求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如何,只要学而优则奖。来源:办大专文凭 http://

2.影响家庭经济状况范文 篇二

关键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心理影响因素,因子分析,聚类分析

一、引言

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这一特殊社会群体出现于20世纪80年代。进入20世纪90年代后,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问题日益突出。作为大学生中的特殊群体,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仅要承受经济困难带来的难于顺利完成学业的压力, 还要承受经济困难带来的心理问题。大量研究证实,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心理问题较多, 整体心理健康水平低于大学生的平均水平。

郑州大学位于中原地区, 学生大部分来自河南省各地, 经济落后地区较多, 因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数量略高于全国高校的平均水平, 约占学生总数的20%~25% (月生活费用低于200元的学生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其中相当一部分学生来自农村家庭及城镇下岗职工家庭, 家中缺乏经济来源, 难以维持日常的基本生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日益成为校园内最大的弱势群体, 他们的心理健康问题直接影响着学校日常的教学和学生工作, 影响着在校学生的整体心理健康水平, 进而影响学生的整体素质。

国内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心理健康研究始于20世纪90年代, 截至目前, 研究主要围绕以下几个方面: (1)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思想动态。 (2)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心理问题。 (3)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世界观、人生观及社会交往状况等。由于影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心理的因素很复杂, 笔者运用SPSS软件将因子分析和聚类分析结合起来对家庭经济困难生的心理影响因素进行评价, 建立了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的心理影响因素评价模型。实践证明, 笔者给出的指标体系和评价模型有效地解决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心理影响因素评价的问题。

二、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心理影响因素评价体系的建立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心理问题的形成并不是偶然的, 它是心理、生理、社会等诸多因素共同作用于个体的结果, 其中最重要的是心理、社会因素对贫困学生心理健康的影响。因此, 基于以上观点, 将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心理健康影响因素的评价指标分为两大部分, 如图1所示。

三、因子分析与聚类分析模型的构建

1. 因子分析

因子分析是主成分分析的推广和发展, 它是将具有错综复杂关系的变量综合为数量较少的几个因子, 再现原始变量与因子之间的相互关系, 同时根据因子的不同还可以对变量进行分类的一种多元统计分析方法。

本文之所以选择用因子分析法, 一是因子分析法是一种科学有效的降维手段, 二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心理健康影响因素评价指标间的相关性较强, 满足因子分析法使用的条件。

第一, 根据原始数据源, 确定指标体系, 建立因子分析一般矩阵模型。

第二, 对原始数据进行标准化处理, 组成矩阵X。

第三, 建立样本相关矩阵R。

第四, 解特征方程, 计算特征值和特征向量, 当累计贡献率超过85%时, 取前k个主成分代替原来m个指标, 计算因子载荷矩阵A。

第五, 对矩阵A进行最大方差旋转, 得矩阵B。计算各公共因子得分, 然后计算因子综合得分, 并进行排序。

2. 聚类分析

聚类分析又叫簇分析, 就是基于“类内差异尽量最小化, 类间差异尽量最大化”原则, 通过分析各事物之间的性质, 然后将性质相近或相似的归入一类, 将性质差异较大的归入其他类, 是一种依据某些特定准则对样本 (或变量) 进行分类的多元统计分析方法。在社会科学研究领域中, 我们需要经常对研究对象所涉及的对象 (又称样本) 进行分类, 以便能总结归纳出一些规律, 达到方便解决该问题的目的。该方法的形成与发展的时间都较晚, 但是在实际应用上, 它却成为一种仅次于回归分析而常被运用的方法。

四、实例分析

1. 变量及样本选取

自变量:家庭环境x1、校园氛围x2、高校助学措施x3、社会文化x4、认知的统一x5、心理的脆弱程度x6、个体的性格差异x7、人生观价值观x8、心理内在矛盾x9、情绪的不稳定性x10。

因变量: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心理影响因素评价值。

样本:本文采用随机抽样的方法选取了郑州大学2013级新生中的100个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作为研究对象, 经过问卷调查及信息分类整理, 选取其中具有广泛代表性的20名学生作为样本。对其中的定性指标根据专家评分法和层次分析法确定权重, 最后按最大隶属度原则确定其优先等级。

2. 提取公共因子

通过SPSS15.0软件进行因子分析产生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心理健康影响因素综合指标评价值。样本指标的KMO值为0.437, Bartett’s球形检验的Chi-square=453.023, 且相伴概率sig=0.000, 显著性水平α=0.05, 相伴概率小于显著性水平, 说明在95%的置信度水平下, 本文中的检测数据适合做因子分析。

根据因子分析结果中得到的评价指标相关矩阵, 再次利用SPSS15.0软件得到因子的特征根, 以及贡献率和累积贡献率。从运算结果可以看出, 前3个公共因子中的累计方差贡献率达86.389%, 因此取其代替原来的10个指标。除此之外, 由因子分析的初始解可知, 所有变量的共同度均较高, 各个变量的信息丢失均较少。因此本次因子提取的总体效果较理想。

对因子载荷阵用方差最大法进行旋转, 得到旋转后的因子载荷矩阵。由因子载荷矩阵发现, 公共因子1主要反映了x1家庭环境、x2校园氛围、x3高校助学措施、x4社会文化, 故命名为社会环境因子, 同样根据10个变量和其他两个公共因子的的相关程度, 给其他两个因子分别取名为情绪心理因子和认知文化因子。利用SPSS15.0软件采用回归法估计因子得分系数见表1。

由表1可以看出公共因子F1、F2、F3的因子得分表达式为:

以特征根贡献率为权重, 综合因子得分为:

3. 聚类分析

把从因子分析中提取出来的3个公共因子作为聚类分析的3个变量。根据实际情况, 适当选择距离和聚类方法。本文采用最广泛的欧式距离和类平均法, 利用SPSS15.0软件计算聚类分析结果。

由表2可以看出聚类分析结果综合因子得分较高的1、2、3类样本数量较少, 这类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心理健康受影响的因素较少, 基本符合一个心理健康的人的要求, 可通过安排心理健康教育讲座进行适当的引导教育使这些同学拥有健康阳光的心理。以第4类样本的下限48.98和第五类样本的上限47.36的平均值48.17作为两类样本的划分值, 综合因子得分在48.17以上的学生, 其心理方面存在一定问题, 虽然基本不影响学生常的大学生活, 但是需要分析影响其心理健康的确切因素后由辅导员或其他老师和学生开展有针对性的谈话, 帮助他们摆脱心理问题的困扰。综合因子得分在48.17以下的这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心理方面存在较多问题, 已经严重影响学生本人及周围同学的正常生活, 甚至影响到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活动, 必须由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进行系统的、正规化的心理咨询治疗, 必要时应转到专业的心理卫生医院进行诊治, 待学生心理问题好转后方可参加学校正常的教学活动。综合评价和决策情况见表3。

五、结论

本文所运用的因子聚类分析的综合评价模型综合了因子分析和聚类分析的优点, 公共因子的提取、综合因子得分的计算等使得评价更加全面、客观, 决策更加科学合理, 研究结果可以为思想教育工作者提供可靠的指导性的意见, 也可以作为现阶段心理健康教育机构建立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心理健康影响因素评价体系的理论参考模型。

参考文献

[1]彭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心理资本的开发——以西南交通大学为例[J].西南交通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 , 2013, (3) .

3.影响家庭经济状况范文 篇三

摘 要:本文通过研究西南大学农学与生物科技学院对本科2013、2014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所作的调研数据,充分挖掘影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综合能力的因素,并分析各因素相关性,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升综合能力提供理论。

关键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综合能力;影响因素

高校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下简称“贫困生”)是一个不容忽视的特殊群体。随着高校的扩招,其规模日益扩大,问题日益凸显。现有研究多集中在经济帮扶、心理疏导、思想教育等方面,对其综合能力相关研究较少。由于家庭背景、学习水平、社会活动、生活条件等因素的影响,使得贫困生的综合能力具有一定差异性。本文通过调查高校贫困生的实际情况,充分挖掘影响其综合能力的因素,分析存在的问题及成因,旨在为高校贫困生的人才培养和教育问题提供理论指导。

一、数据来源及实证研究

1.数据来源

本文数据源于西南大学农学与生物科技学院(以下简称“农生院”)对本科2013级、2014级共217名贫困生所作的调研,此数据调研系该学院困难认定的一部分,该部分同学均能认真对待,故数据信度较高。笔者综合国内外相关论文数据,对部分贫困生进行单独访谈之后,提取问卷中符合此项研究的部分问题作为分析依据,数据材料的效度亦得到保证。

2. 研究假设及变量设定

本文选用农生院学生综合考评的成绩作为评价学生综合能力的依据。农生院的综合考评成绩由课堂学习效果、拓展性素质评价和德育考评三部分组成,总分120分,其中课堂学习效果70分、拓展性素质评价20分、德育考评30分,依次分别反映了学生在学习、社会工作和生活三个方面的表现。基于已有的统计资料和调研数据,对影响农生院本科2013、2014两个年级贫困生综合能力的因素进行预分析和变量设定(见表1),并提出以下假设:

(1)个人特征变量

①性别:男性好奇心重、自制力差;女性则较安静、踏实。

②专业:农学专业学生与非农学专业学生比较而言就业面较窄,故农学专业学生学习更为刻苦。

(2)家庭特征变量

①家庭所在地:农村和城市的学生在成长环境、生活条件等方面存在差异。

②贫困程度:家庭贫困的学生往往在学习、生活等方面比其他学生更具耐性。

(3)学习方面

①学习成绩专业排名:据农生院相关规定,学习成绩占综测成绩的58.34%。

②获得奖学金情况:曾获得奖学金的同学基础知识掌握牢固,并具有坚定的学习信念,在学习成绩方面要优于未获得奖学金的同学。

(4)社会工作方面

①是否担任过学生干部:担任学生工作职务是评判拓展性素质得分的重要依据。

②是否做过兼职:学生可在兼职过程中得到锻炼。

(5)生活方面

①知心朋友数目:学生身边知心朋友数从侧面反映了其人际交往的能力。

②与周边同学关系:据农生院相关规定,同学评价占德育考评分数的16.67%。

3. 统计分析

对调研数据按设定的变量进行描述性统计分析,结果如表2。

贫困生中综合能力最高的学生专业排名处于前0.6%,最差的处于98.8%,专业平均排名44.2%,表明贫困生综合能力整体上处于中上等水平,但两极分化严重。调研对象中男生106人,占48.85%;女生111人,占51.15%。农村地区的贫困生有140人,占64.52%;非农村地区的贫困生有77人,占35.48%。农学专业学生133人,占64.52%;非农学专业学生84人,占35.48%。

4.模型设计及实证结果

建立基于普通最小二乘法的线性概率模型,设被解释变量Y与控制变量sex/x1、major/x2、location/x3、poverty/x4、study/x5、scholarship/x6、cadres/x7、job/x8、friend/x9和relations/x10满足线性函数:

Υ=β0+β1Χ1+β2Χ2+β3Χ3+β4Χ4+β5Χ5+β6Χ6+β7Χ7+β8Χ8+β9Χ9+β10Χ10+ε

利用Eviews软件,分析得出结果:

Υ=0.036-0.010Χ1-0.027Χ2+0.012Χ3-0.023Χ4+0.885Χ5+0.036Χ6+0.046Χ7+0.040Χ8-0.001Χ9+0.002Χ10(模型一)

由于模型解释变量较多,为排除可能存在的多重共线性的可能,所以对模型进行相关系数检验,结果表明:模型变量间组合线性关系较弱,基本可以认为不存在多重共线性。

拟合得出模型一后,推测其生成的随机误差项可能存在异方差,所以对模型进行异方差检验。设原假设为:模型一不存在异方差。在95%的置信水平下,经White检验得出结果,如表3。

当α=0.05,p=0.0132<α=0.05,因此拒绝原假设,得出结论:模型一存在异方差。用加权最小二乘法进行修正,得出模型二(见表4)。

同样,为排除模型二生成的随机误差项存在异方差可能,对其进行异方差检验。设原假设为:模型二不存在异方差。在95%的置信水平下,经White检验得出结果p=0.378。当α=0.05,p=0.378>α=0.05,故接受原假设,得出结论:模型二不存在异方差。

由于随机误差项还可能存在自相关,因此对模型进行自相关检验。设原假设为:模型二不存在自相关。在95%的置信水平下,经LM法滞后一期检验后可知,当α=0.4396,p=0.4396>α=0.05,因此接受原假设,得出结论:模型二不存在自相关。

最终,得出估测方程为:Υ=0.029-0.014Χ1+0.007Χ2-0.014Χ3-0.016Χ4+0.918Χ5+0.014Χ6+0.020Χ7+0.014Χ8-0.004Χ9+0.008Χ10(模型二)

二、结论

根据上述模型二的实证结果,可以得出:

1.贫困生中女生在大学综合能力要高于男生,和研究设计中的假设相同。经深入调查得知,女生面临的社会压力、就业压力比男生大,心理成熟度普遍高于男生,故女生一般比男生更勤奋刻苦,对自身的成绩和能力也有更严格的要求。

2.贫困生综合能力与农学专业呈现正相关,即农学专业学生比非农学专业的综合能力优异。农学更易结合实际,并开设较多的实践课程,锻炼学生实践能力,故农学专业学生综合能力高于非农学专业。

3.来自农村地区贫困生综合能力低于非农村地区学生,和研究设计中的假设相驳。经单独访谈和对比探究得知原因主要是来自非农村地区贫困生的接触面更广,交流的机会更多,具有较强的沟通和表达能力、适应性和包容性。

4.贫困生综合能力与贫困程度呈现负相关,和研究设计中的假设相驳。经查阅相关文献得知,贫困学生从家庭获得的可支配学习资金较少,难以满足学生对学习资料的需求,学生甚至牺牲学习时间进行勤工助学,导致学习成绩较差,综合能力亦受到影响。

5.贫困生综合能力与知心朋友数量呈负相关,和研究设计中的假设相驳。经单独访谈得知,知心朋友越多,学生平时自己可支配的时间越少,以致干扰正常成绩的保持和综合能力的提升。

参考文献:

[1] 王艳霞.家庭文化资本对子女学业成就的影响[J].当代教育论坛,2007,(8):37-38.

[2] 吕鹏,苏华.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习现状实证研究[J].科教文汇,2008,11:28.

[3] 秦福利,陆路.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业成绩的现状分析与应对[J].经济与社会发展,2009,(09):144-146.

[4] R. B. Cattell. Personality structure and measurement II: The determination and utility of trait modality[J]. British Journal of Psychology.2009.

[5] Vanessa Coleman.Comprehensive community initiatives in education reform: The case of Say Yes to Education[J]. Journal of Applied Developmental Psychology.2015.

4.影响家庭经济状况范文 篇四

张晓娜

2013-7-9

单亲家庭学生心理健康的调查研究

摘要本调查以宝山中学部分初中学生为研究对象,对初中三个年级学生采用心理健康测试,目的在于了解我校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特别是单亲家庭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本文侧重单亲家庭学生心理将康的分析,研究青少年心理发展。在初中学生心理问题中,单亲家庭学生心理问题的检出率明显高于正常家庭学生。初中单亲家庭学生主要存在的心理问题依次是对人焦虑、孤独倾向、过敏倾向、恐怖倾向、自责倾向、身体症状、学习焦虑、冲动倾向。其中焦虑、孤独、过敏和恐怖在我校单亲家庭学生身上表现为主要问题。冲动不是单亲学生的主要问题。不同性别的学生心理健康状况在各个分量表和总量表上均无显著差异,不同家庭结构的学生在对人焦虑和孤独倾向上存在显著差异。在对有问题学生的指导上应注意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的密切配合,需进一步重视家庭教育尤其是对单亲家庭学生的关怀。

关键词:单亲家庭学生;心理健康;问题

问题的提出

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各种文化、价值观的冲击,特别二零零一年新婚姻法颁布以后,我国的结婚率没有提高,离婚率迅速上升。单亲家庭正逐年呈成上升趋势。据“民政部统计资料表明,2002年,我国离婚人数为117.7万对,比1987年的58.1万对翻了一番,是1980年的34.1万对的3倍多。如此看来,平均每天约有3225对夫妻离婚,也意味着3225个家庭破碎。我们不愿给“单亲”孩子贴上另类标签,但不容小觑的是,自杀,自暴自弃,用暴力报复亲人、报复社会,越来越多的恶性事件与单亲家庭子女联系在一起。与日俱增的“单亲”孩子,被视为青少年犯罪的“重点嫌疑”群体、需重点关注的“问题”少年。”单亲家庭学生的心理健康与否,关系到每所学校整体教育教学的稳定、关系到构建和谐社会发展目标。作为初高中的教师研究单亲子女教育问题,更有其独特价值,做到防患于未然,是这项研究的价值所在。针对单亲学生的问题的研究,不仅应从思想、行为习惯和社会不良影响等层面入手,更应从心理学视角分析单亲学生问题产生的原因,进而采取相应的教育干预措施。

为了与双亲学生(正常家庭学生)比较,本研究中使用了“单亲家庭学生”概念。本文单亲家庭学生是指:(1)是指父母离异或一方死亡所形成的单亲家庭的学生。(2)或因父母长期两地分居而造成的“单亲”家庭学生。(3)近些年来,在扑面涌来的商潮下,许多家庭因贫穷所迫,不得不实行“一家两制”。父母一方远离亲人,背井离乡到外地打工。在一定的程度上,这些家庭也成了实际的单亲家庭。在较长的时间里,学生在家中所受的教育也仅仅只有父亲或母亲的。本研究中所提到单亲家庭学生包括上述三种学生,不单单指(1)中所述情况。本研究中之所以对“单亲家庭学生”这一概念加以界定,是因为(2)和(3)种情况目前在宝山镇1/3以上。这种家庭形成了事实单亲家庭。

对人焦虑是我校单亲家庭学生首要心理问题,单亲家庭学生存在对人焦虑。对人焦虑即人际交往障碍表现为:与他人讲话脸红,受到老师和父母责备时一直放在心上,担心朋友在背地里说自己坏话,因而经常感到焦虑。分析这些单亲家庭学生的对人焦虑问题的产生,一定要考虑到他们的“单亲”这个环境。根据谈话了解到单亲学生人际关系不好主要有如下原因:父母离异,觉得在同学中抬不起头;常常因为一点小错误遭到父亲或母亲严厉惩罚,因此提心吊胆,唯恐有什么做不好;儿童时期没有建立适当的游戏伙伴;一个人在家里玩又受到父母过分娇惯等等。对于这样的学生,我们一方面可以通过学校教育强化学生人际交往技能的培养,另一方面也要考虑到单亲学生对人焦虑产生的家庭环境,针对单亲学生家长开展必要的心理辅导。从这个方面来看,我校定期向广大家长开展的家教讲座是很有帮助和有必要开展下去的。

孤独倾向单亲家庭学生村在孤独倾向。是我校单亲学生反映出来的重要心理问题。这也是我们在以往的调查和班主任反映的情况以及前来心理咨询的初中年级学生中普遍存在的问题。有此类倾向的学生表现为很少与同学来往,总爱一个人呆着。而且,人际关系一般。通常情况下独立意识和自我中心意识增强被认为是产生孤独倾向的理由。但本调查研究始终不能离开“单亲家庭”这一生活环境。据调查个案发现,孤独倾向中有50%学生有自卑的因素。

过敏倾,恐怖倾,是单亲家庭学生反映出来的比较重要问题。过敏倾向表现往往一点儿小事就放心不下,过分关注外界对自己的评价。过敏倾向大多是家庭原因造成的,而且它没有明显的性别倾向。这与本研究的目的不谋而合。本调查研究就是研究单亲家庭学生的心理健康问题。恐怖倾向如果遇到未经历过的对人的生存有威胁的问题,无论是谁都会感到害怕和焦虑,这是正常的。病态的恐惧表现是客观上一点都不必要恐惧,主观上也不知道为什么要恐惧,然而却体验到某种恐惧。例如只要蹬上高处就害怕的不能站立,无缘无故恐惧黑暗以至于不得不打开灯睡觉等。经访谈个案,找到造成恐怖倾向的原因主要有:孩子从小受到父母溺爱和过分照料,因为单亲家庭中父亲或母亲把全部的爱都倾注到子女身上,过分溺爱和包办更为显著,形成了较强的依赖,缺乏独立的人格;另外,接触恐怖文化对孩子也容易产生恐惧体验,如鬼故事,恐怖片等,孩子经常接触,由于心理尚未成熟,容易产生类似的恐惧体验;这里值得一提的是单亲家庭学生50%以上恐怖来源于没有安全案,感觉自己的生存生活没有依靠。经常处于被父母双方推来送去的境地。总感觉无家可归,自己是多余的。

自责倾向是心理问题里第四位反映的问题。所谓自责就是责备自己,自责是种有良心的表现,一种自我管束,自我批评的方式。但是,自责走向极端就会过低评价自己的行为,产生自卑、自贱等不良心态。自责的根源是对失去别人的爱的不安,由于需要被别人爱的欲求过强,出点小事情就会感到“自己不被爱了”。有这些问题孩子往往有较强的依赖性。自责倾向在单亲家庭学生调查中占到

8.19%,恰恰反映出缺失父爱或者母爱的单亲家庭学生心理问题。

与以往的调查结果不同的是,学习焦虑倾向没有成为初中单亲家庭学生心理困扰的主要因素。这应该是和我们学校现在的减负措施有很大程度的联系,这与我校教师先进的教学理念和各项教学措施密不可分的。

单亲家庭学生在对人焦虑和孤独倾向两个因素上的得分显著高于家庭结构健全学生。单亲家庭孩子的父母容易在离婚前因夫妻感情不和心情不好迁怒于孩子,特别是孩子考试没有考好时更严厉的批评孩子,甚至打骂孩子,长期如此,学生就容易增强对人焦虑和人际关系紧张,形成孤独、恐惧和自责情绪。单亲家庭孩子往往还有自卑心理,认为别人看不起自己,怕别人提及自己父母而受到刺激,不愿意与同学玩耍交往,长期如此,也容易形成人际交往技术和经验的不足。

对策

对人焦虑、孤独、过敏和恐怖在我校单亲家庭学生身上存在主要问题。鉴于此,结合工作实践,我们认为,对单亲学生开展专题心理健康辅导是非常必要的;对单亲家庭学生的家长开展专题家教讲座也是势在必行的。因此制定相关对策:

(1)有针对性地开展单亲家庭学生团体辅导课程

通过调查研究发现我校单亲家庭学生人际关系方面存在很大问题。因此制定我校心理健康校本课程为“人际关系团体辅导”,内容主要涉及“亲子关系、同学关系、师生关系。”通过这些专门的辅导课,这些单亲学生释放了内心的孤独和压抑。在一节节生动活泼的心理活动课上,彼此打开了心结。积极创造各种机会,让学生通过参与活动,调整身心状态,全面提高自己。

(2)有针对性地开展家长心理健康辅导讲堂

通过调查研究发现单亲家庭学生之所以心理问题高于正常家庭学生,其主要原因不在学生,而是在于家庭,在于学生的家庭环境。单亲家长由于自己生活的不幸,容易把情绪发泄到孩子身上。表现出对孩子粗暴或冷漠,或者过分的溺爱、包办。因此有针对性地为单亲家庭的家长们开设心理健康知识大讲堂,就非常必要。我校在坚持“社会、学校、家庭三结合的基础上,加强了对单亲学生家长的心理健康维护,是非常有必要的。从事心理健康工作的业内人士经常说“一个问题孩子的背后必然有一个问题家庭”。我们就是本着治标又治本的工作目标,即开展对学生的心理健康辅导,也注重单亲学生家长的心理健康维护。

(3)创造良好的人文环境,进行个性化关怀

全校教师无论在素养,教学水平、教育能力等方面还是在对待学生的一言一行等小事方面都是都是我县一流的。对单亲家庭的学生更是给娱乐很多理解和关怀。教师们经常给没钱吃饭的学生买饭,给没钱买衣服的学生送大衣。这市单亲学生们更多地感受到了生死父母的关爱。此外我们学校还开展了个性化的关怀活动,讲究科学方法,促进学生建立自己的人际支持网络。例如在我校的党员中

开张三心(责任心、爱心和耐心)活动。要求每名党员至少联系4名单亲学生,用

责任心、爱心和耐心帮助他们。这增加了师生、生生人际互动的频率,让学生有更多与他人沟通交流的机会,提高了他们的人际交往能力。

(4)加强青春期教育,关注全体学生成长

单亲家庭学生与其他学生存在差异,但也有共性,即青春期问题。初中时期正是学生由儿童期向青春期过渡的时期,在这一时期,学生么生理发展迅速,而心理发展却相对滞后,这种身心的不平衡性会使他们在与人交往时矜持、闭锁、羞怯。针对这些现象,学校开展了专题讲座、课堂、宣传橱窗和广播等途径,让学生更多地了解自己的身心规律、情感特点;组织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丰富他们对自己和他人的认识和体验,引导他们恰当的处理自己的生理和心理上的冲突与矛盾,使他们能够把主要精力放在学业上。

综上所述,影响学生心理健康的因素是来自多方面的,包括学校、家庭和社会三方面的因素,其中最重要的因素是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家庭教育的作用一直非常薄弱,特别是单亲家庭的家长更应注意家教的科学性。事实证明:只有学校和家长密切配合,改进陈旧观念,既重养育又重教育,既中身体也重心理,彻底改变“智育中心论”,协同教育好子女,才能培养出素质全面,适应未来社会的合格人才。

在本研究的过程中,得到了很多专家和教师的大力支持,再次表示感谢。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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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王卫红等.重庆市小学中高年级学生心理健康调查报告及教育对策。西南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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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陈世平.766名中小学生焦虑状况调查。教育理论与实践,1995(6)

[5]<印> 克里西纳木梯.重新认识自己.群言出版社,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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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边玉芳等.杭州市中小学心理健康调查报告.杭州大学学报(哲社版),1997(4)

[8]沃建中.中学生人际关系发展特点的研究.心理学,2002(3)

5.婚姻家庭法[范文] 篇五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15小题,每小题1分,共15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祖父母、外祖父母是孙子女、外孙子女的(B)

A.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 B.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C.第三顺序法定继承人 D.第四顺序法定继承人 2.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自治区制定的变通规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B)A.批准并备案后生效 B.备案后生效C.委员长批准后生效 D.批准后生效

3.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孙子女、外孙子女对祖父母、外祖父母的赡养义务是(A)A.有条件的 B.有偿的C.一定条件下有偿的 D.无条件的 4.我国婚姻法规定的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C)

A.恋爱自由 B.订婚自由C.离婚自由 D.解除婚约自由 5.《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一书的作者是(A)A.恩格斯 B.摩尔根C.康德 D.列宁

6. 婚姻家庭是以两性结合与血缘联系为其自然条件而形成的社会关系,其属性可分为自然属性和(D)A.两性生理差别 B.人类固有的性的本能C.种的繁衍而形成的血缘联系 D.社会属性 7.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B)

A.外国人国籍国法律 B.婚姻缔结地法律C.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D.法院地法律

8.我国现行婚姻法规定了离婚时的损害赔偿制度。因夫妻一方的法定过错导致离婚的、享有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的主体为(A)

A.离婚当事人无过错一方 B.离婚当事人双方C.离婚当事人有过错一方 D.离婚当事人无过错方的近亲属 9.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离婚后,父母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C)

A.70% B.60% C.50% D.40% 10.根据收养法的规定,收养行为被人民法院确认无效的,其无效的时间始自(C)A.确定之日 B.确定之次日C.行为开始时 D.确定后第5日 11.某校学生张某(18周岁),损毁他人物品,造成损失3000元,对此损失,应当(D)

A.由张某父母全部赔偿B.张某和其父母均不赔偿C.张某和其父母各赔偿一半D.由张某承担赔偿责任,如张某没有经济能力,由其父母垫付

12.继父母子女间具有法律上的拟制血亲关系,产生父母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的条件是(A)A.形成抚养教育关系 B.相处融洽C.继父母关系较好 D.继子女未成年 13.我国的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的法律地位(B)

A.完全不同 B.完全相同C.有些情况下相同 D.经认领后地位相同

1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C)

A.权属证书所有人的个人财产 B.婚前承租一方的个人财产C.夫妻共同财产 D.户口簿中户主的个人财产 15.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我国的法定夫妻财产制是(B)

A.分别财产制 B.共同财产制C.统一财产制 D.联合财产制

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10小题,每小题2分,共2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至少有两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少选或未选均无分。

16.英国的婚姻家庭法有其自身的历史传统、自中世纪以来很长的时期内,在调整婚姻家庭关系方面起着重要作用的是(BD)

A.寺院法 B.普通法C.日耳曼法 D.衡平法

17.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祖父母、外祖父母抚养孙子女、外孙子女的条件是(BCD)

A.孙子女、外孙子女生活困难B.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负担能力C.孙子女、外孙子女的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D.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成年 18.根据收养法的规定,收养人在收养子女前须无子女,这里的子女是指(ABCD)A.婚生子女 B.非婚生子女C.养子女 D.形成抚养教育关系的继子女 19.按照我国婚姻家庭法学界比较公认的见解,姻亲的种类有(BCD)A.配偶 B.血亲的配偶C.配偶的血亲 D.配偶的血亲的配偶 20.我国婚姻家庭法的法律渊源包括(ABCD)

A.宪法和其他法律 B.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C.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 D.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 21.我国婚姻家庭法的主要特征是(ABD)

A.适用上具有极大的广泛性 B.内容上具有鲜明的伦理性C.规定多为任意性规范 D.规定多为强行性规范 22.关于婚姻法的变通规定,各民族自治区地方的具体规定颇不相同,大致情形可以分为(ABCD)

A.只适用于本地区少数民族的一般群众,不适用于少数民族中的干部、职工B.只适用于本地区农村、牧区的少数民族居民,不适用于城镇中的少数民族居民

C.只适用于本地区的少数民族,不适用于汉族D.既适用于本地区的少数民族,也适用于同少数民族结婚的汉族 23.在婚姻家庭案件的执行过程中,可以采取的强制措施有(BCD)

A.限制被执行人人身自由B.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执行人的财产C.扣留、提取被执行人的收入D.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

24.根据当事人对离婚的态度,可将离婚分为(AB)

A.一方要求离婚 B.双方自愿离婚C.协议离婚 D.诉讼程序离婚 25.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弟、妹扶养兄、姐的条件是(ACD)

A.弟、妹有负担能力 B.父母已经死亡或无力抚养C.弟、妹由兄、姐扶养长大 D.兄、姐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

三、名词解释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3分,共15分)

26.寄养:是指父母出于某些特殊情形,不能与子女共同生活,无法直接履行抚养义务,因而委托他人代其抚养子女。寄养不产生法律拟制血亲关系。

27.登记离婚:是指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并就离婚的法律后果达成协议,经过婚姻登记机关认可即可以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方式。

28.亲子关系:即父母子女关系,在法律上是指父母和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血亲关系中最近的直系血亲,为家庭法律关系的核心。

29.分别财产制:指夫妻婚前、婚后所得的财产均归各自所有,各自独立行使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权;但不排斥妻以契约形式将其个人财产的管理权交予丈夫行使,也不排斥双方拥有一部分共同财产。

30.无效婚姻:是指欠缺婚姻成立的法定要件,依法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的男女两性的违法结合。

四、简答题(本大题共2小题,每小题6分,共12分)31.简述罗马法关于直系血亲、旁系血亲的亲等计算方法。

计算直系血亲亲等的规则是,以己身为基点,向上或向下数,以间隔一世为一亲等。例如:父母与子女为一亲等直系血亲,祖父母与孙子女、外祖父与外孙子女为二亲等直系血亲,依此类推。计算旁系血亲的规则是,先从己身上数至己身与对方最近的共同的长辈直系血亲,再从该长辈直系血亲下数至对方,两边各得一世数,将其相加即为旁系血亲的亲等数。

32.简述我国收养法中规定的收养人的条件。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①无子女;②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③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④年满三十周岁。

五、论述题(14分)

33.简论离婚时一方对另一方经济帮助的性质、条件、具体办法。婚姻法规定,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①性质:经济帮助不同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扶养义务。它不是扶养义务的延续,而是解除婚姻关系时的一种善后措施。②条件:经济帮助应具备三个条件:第一,时间上的条件,一方生活困难必须是离婚时已经存在的困难,而不是离婚后任何时间发生的困难都可要求帮助。第二,受帮助的一方生活确有困难,不足以维持最近时期的生活。第三,提供帮助的一方应有负担能力。③具体办法:经济帮助的数额、期限、给付方式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法院判决。第一,受助方年龄较轻且劳动能力,多采用一次性支付帮助费用的办法。第二,受助方年老体弱,失去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应作较为长期的妥善安排。第三,受助方在执行经济帮助期间再婚的,帮助方可以停止给付。第四,原定经济帮助计划执行完毕后,受助方继续要求帮助的,一般不予支持。

六、案例分析题(本大题共2小题,34小题8分,35小题16分,共24分)

34.徐艳的父亲于2001年底去世,留有遗产8万元,徐艳因与其兄在继承问题上发生争执,故遗产一直未分割。2002年3月徐艳与王强登记结婚,同年8月徐艳取得其父遗产4万元。王强在婚前购买轿车一辆供家中使用。2004年因王强赌博且屡教不改,夫妻关系恶化,难以共同生活。2004年底徐艳向人民法院诉请离婚,王强同意离婚,但在财产分割上存在分歧。就此案情回答下列问题并说明理由:

(1)王强可否分割徐艳继承其父遗产4万元?①王强不能分割4万元遗产。因为徐艳4万元遗产所有权的取得是在2001年底其父去世之时,属徐艳婚前个人财产,故王强不能分割。

(2)徐艳可否分割王强购买的轿车?②徐艳不能分割王强的轿车。因为轿车是王强婚前购买,依法属于王强个人财产,故徐艳无权分割轿车。35.

王平与卢颖于2003年举行隆重的婚礼(未进行结婚登记)后同居生活。当时王平、卢颖均为18周岁。2004年卢颖生育一女孩后两人关系紧张,争吵加剧,后发展到分居生活。2004年底卢颖向当地法院诉请离婚,而王平同时向该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后王平反悔欲撤回申请宣告婚姻无效之诉。根据上述案情回答下列问题并说明理由:(1)王平与卢颖的婚姻是否为无效婚姻?①王平与卢颖的婚姻为无效婚姻。因为2004年底,王平、卢颖均未达法定婚龄,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婚姻无效。

(2)王平欲撤回申请宣告婚姻无效之诉,法院应否准许?②王平撤诉法院不予准许。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后,经审查确属无效婚姻的,依法做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原告申请撤诉的,不予准许。

(3)法院就同一婚姻关系分别受理了离婚之诉和申请宣告婚姻无效之诉,应以何顺序予以审理?

③先审理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后审理离婚案件。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离婚案件的审理,应当待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案件作出判决后进行。

(4)如果一审法院宣告婚姻无效,当事人可否上诉?

④当事人不能上诉。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即一审终审制,不得上诉。

全国2009年10月自学考试婚姻家庭法试题 课程代码:05680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15小题,每小题1分,共15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按照摩尔根在《古代社会》一书中提出的,后来为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一书中加以肯定的婚姻家庭进化模式,群婚制的高级形式是(B)A.血缘群婚 B.普那路亚群婚C.杂婚 D.交换婚

2.第三者以索取大量财物为目的,包办强迫他人婚姻的,称为(A)A.买卖婚姻 B.包办婚姻C.借婚姻索取财物行为 D.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 3.老王妻子的弟弟是老王的(B)A.血亲的配偶 B.配偶的血亲C.配偶的血亲的配偶 D.血亲的配偶的血亲 4.根据寺院法的亲等计算法,小刘舅舅的孙子与小刘为(B)A.三亲等直系血亲 B.三亲等旁系血亲C.五亲等旁系血亲 D.五亲等直系血亲

5.王某(男,22岁)为达到与刘某(女,18周岁)结婚的目的,故意隐瞒刘某的真实年龄办理了结婚登记。三年后,因双方经常争吵,刘某以办理结婚登记时未达到法定婚龄为由向法院起诉,请求宣告婚姻无效。人民法院处理的方式是(C)A.以办理结婚登记时未达到法定婚龄为由宣告婚姻无效B.宣告婚姻无效,确认为非法同居关系,并予以解除 C.对刘某的请求不予支持D.认定为可撤销婚姻,刘某可行使撤销权 6.中国古代最主要的结婚方式是(D)A.宗教婚 B.掠夺婚C.交换婚 D.聘娶婚

7.根据我国相关司法解释,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以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D)A.个人财产,所有权归属于房屋权属证书登记一方B.个人财产,所有权归属于房屋权属证书登记一方,但另一方享有居住权

C.个人财产,所有权归属于房屋权属证书登记一方,但另一方可以从享有所有权的一方得到其出资的补偿D.夫妻共同财产

8.刘某与张某办理结婚登记后并未举行结婚仪式,两个月后刘某遇车祸死亡,则张某(C)A.经刘某的单位同意,可以继承刘某遗产B.经刘某的父母同意,可以继承刘某遗产C.能以配偶的身份继承刘某遗产D.能以共同居住人的身份继承刘某遗产

9.亲子法立法本位的演化,突出体现在有关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规范上,现代父母子女关系法更是由一般的保护儿童权益原则发展到(D)A.父母最大利益原则 B.家庭本位原则C.父母权利原则 D.儿童最大利益原则

10.采用不同形式使丈夫的精子和妻子的卵子经医疗技术手段,实施人工授精,由妻子怀孕分娩生育子女的方式是(B)A.异质人工授精 B.同质人工授精C.代孕母亲 D.代孕父亲 11.根据我国《收养法》的规定,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B)A.通知 B.公告C.公示 D.通报

12.我国封建社会特有的一种强制离婚方式,称为(A)A.义绝 B.和离C.七出 D.呈诉离婚 13.我国《婚姻法》第32条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并例示性规定了判断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理由,根据这一规定,下列几则离婚案中所涉问题,足以判断为“感情确已破裂”的是(C)A.赵某诉丈夫周某离婚案中,提出丈夫曾与女网友会面B.林某诉妻子顾某离婚案中,提出妻子出国留学导致两人分居三年之久

C.朱某诉丈夫董某离婚案中,提出不堪忍受丈夫的经常打骂D.曹某诉妻子余某离婚案中,提出妻子偶尔和男同事打麻将

14.下列有关对离婚自由的理解,错误的是(C)A.离婚自由是婚姻自由原则的体现B.保障离婚自由,有利于提高婚姻质量

C.离婚自由是一种绝对的自由,是对个人人权的充分尊重D.保障离婚自由与防止轻率离婚在目的上具有一致性 15.内地居民和澳门居民在澳门结婚,适用(B)A.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B.澳门特别行政区婚姻法C.澳门特别行政区婚姻法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D.澳门特别行政区婚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10小题,每小题2分,共2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至少有两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少选或未选均无分。

16.我国《婚姻法》规定的婚姻成立的实质要件包括(ACD)A.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B.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5周岁,女不得早于23周岁

C.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禁止结婚D.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人不得结婚 17.关于婚姻成立的形式要件,当代各国有不同的立法例,其种类主要有(ABC)A.登记制 B.仪式制C.登记与仪式结合制 D.见证人制

18.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人身关系的内容包括(ABCD)A.夫妻姓名权 B.夫妻人身自由权C.夫妻婚姻住所决定权 D.夫妻计划生育义务 19.下列关于我国非婚生子女法律地位的说法,正确的是(ABD)A.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法律地位完全相同B.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母有抚养、教育非婚生子女的义务 C.非婚生子女不能继承生父母的遗产D.非婚生子女对生父母有赡养和扶助的义务

20.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弟、妹对兄、姐承担扶养义务应当具备的条件包括(ABC)A.弟、妹有负担能力 B.弟、妹由兄、姐扶养长大C.兄、姐丧失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 D.父母已经死亡或无力抚养

21.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的情形包括(ABC)A.女方怀孕期间 B.女方分娩后一年内C.女方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 D.女方中止妊娠后一年内 22.离婚对当事人产生的法律后果有(ABC)A.夫妻身份关系的解除 B.夫妻财产关系的变更C.夫妻扶养义务的解除 D.父母子女关系的变更 2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在规定因离婚如何分割夫妻在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企业和独资企业的财产份额时,坚持了(ABCD)A.自愿原则B.婚姻法规定的男女平等、保护子女和妇女利益等原则 C.有利于生产和生活原则D.维护其他股东、合伙人合法权益的原则

24.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的情形有(BCD)A.当时给付彩礼是因为感情好B.双方已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现提出离婚的 C.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现提出离婚的D.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5.我国《婚姻法》第48条规定,对拒不执行有关探望子女的判决和裁定的,可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对拒不履行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和单位,人民法院可采取的强制措施包括(AB)A.罚款 B.拘留C.留滞被探望子女 D.强制在人民法院进行探望

三、名词解释(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3分,共15分)26.婚姻家庭制度: 是社会制度的组成部分,是一定社会中的经济基础对婚姻家庭的要求在上层建筑领域的集中表现。是由各种相关的社会规范构成的,起着确认和调整婚姻家庭关系的作用。

27.拟制血亲: 是指相互之间本无该种血亲应具有的血缘关系,经依法拟制后,始具有与该种血亲相同的权利义务的亲属,这种血亲不是自然形成的,而是人为地依法创设的,故亦称法亲或准血亲。

28.事实婚姻:是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的。

29.约定夫妻财产制:是相对法定财产制而言的,指由婚姻当事人以约定的方式,选择决定夫妻财产制形式的法律制度。

30.非婚生子女的准正:是指因生父母结婚或司法宣告使非婚生子女取得婚生子女资格的制度。

四、简答题(本大题共2小题,每小题6分,共12分)

31.简述结婚合意的有效条件。有效的结婚合意须符合下列条件:①同意结婚的意思表示必须出于有婚姻行为能力的当事人。婚姻行为能力的取得,以到达法定婚龄并具有婚姻的意思能力为必要条件;②同意结婚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③同意结婚的意思表示必须符合法定方式。

32.简述我国离婚登记应具备的条件。①男女双方自愿离婚;②双方当事人必须对离婚及离婚后的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书面协议;③双方当事人必须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并且本人亲自到场办理离婚登记;④双方当事人的结婚登记必须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五、论述题(本大题14分)

33.试述婚姻无效和被撤销的法律后果。根据我国《婚姻法》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婚姻无效和被撤销的法律后果有如下两个方面:

(一)对当事人的法律后果(1)当事人人身关系方面①经宣告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均为自始无效、溯及到自违法结合之时起便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②无效或被撤销婚姻的当事人间不具有基于婚姻效力而发生的夫妻的权利和义务,不适用《婚姻法》有关夫妻人身关系的各项规定;(2)当事人财产关系方面

无效或被撤销婚姻的当事人不适用法定夫妻财产制和有关夫妻财产约定的规定 ①被宣告无效和被撤销的婚姻,当事人在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按共同共有处理,但有证据证明属当事人一方所有的除外;②当事人可协议处理同居期间的财产。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③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应当准许合法婚姻当事人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

(二)对子女的法律后果(1)无效和被撤销的婚姻,当事人所生的子女属非婚生子女;(2)父母子女关系不受父母的婚姻无效或被撤销的影响,当事人与其子女的权利义务适用有关父母子女的法律规定。

六、案例分析题(本大题2小题,34小题8分,35小题16分,共24分)34.王飞、高云夫妇二人均已年过四十且无子女,便决定收养一个孩子。夫妇二人从社会福利院领回一个3岁男孩,取名王小平,并在当地民政部门办理了收养手续。后来,王小平结婚生子,王飞、高云夫妇年事已高,且无生活来源。此时,李某登门,声称自己是王小平的生母,当年因无力抚养而遗弃了王小平,现在十分后悔,要求与王小平恢复母子关系。经亲子鉴定及其他相关证据证实,李某确系王小平的生母。王飞、高云夫妇不同意李某与王小平恢复母子关系,李某遂诉至法院请求解除王小平与王飞、高云夫妇的收养关系。根据案情,请回答下列问题并说明理由。

(1)李某是否有权提出解除收养关系之诉? ①李某无权提出解除收养关系之诉。因为依据我国《收养法》的相关规定,有权利解除成年子女与养父母收养关系的主体权限于成年子女与养父母,故李某无权提出解除收养关系之诉;(2)经过这场**,王小平与王飞、高云夫妇关系恶化,王小平也想解除收养关系,他是否有权提起诉讼? ②王小平有权提出解除收养关系之诉。因为根据我国《收养法》二十七条的规定:“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本案王小平符合法定条件,可以提出解除收养关系之诉;

(3)王飞、高云夫妇的利益应如何保护?③王飞、高云夫妇,可以要求王小平支付一定的生活费用。根据我国《收养法》第三十条的规定:“收养关系解除后,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

35.张某(男)和李某(女)于2003年经人介绍恋爱结婚。结婚前张某的父母购房一套给二人居住,房屋权属证书所有权人登记为张某;结婚后不久李某的父母赠与二人一套家用电器。二人婚后第二年生一男孩。2006年初,张某与其女同学田某来往频繁,被李某发现斥责后,张某索性在外租房和田某共同居住,很少回家。张某的工资主要用于维持其和田某在一起的开销,很少给李某和孩子生活费用,李某独自抚养孩子,生活困难,借外债5000元用于日常生活。2007年初,张某因交通事故受伤,获得医疗费等赔偿共计2万元;张某痊愈出院后继续与田某同居。2008年3月,李某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与张某离婚并抚养孩子。张某不同意离婚。请根据上述案情,回答下列问题并说明理由。

(1)本案应否判决离婚? ①应当判决离婚。根据《婚姻法》第32条的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应当认定为属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准予离婚。本案张某与婚外异性同居,符合法律规定的确认感情破裂的情形,应准予离婚。(2)如法院判决准许离婚,如何确定张某、李某二人父母赠与的房屋、电器及张某受伤所获赔偿金的归属? ②张某父母赠与的房屋归张某所有,属张某个人财产。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

(二)》第22条的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本案张某的父母为张某结婚购房出资,并未表示赠与张某、李某双方,应认定为是对张某个人的赠与,属于张某的婚前个人财产,归张某所有。李某父母赠与的电器为夫妻共同财产。根据《婚姻法》第17条的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或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第18条规定,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是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本案李某的父母所赠与的电器,是对李某的婚后赠与且未明确只赠李某一人,应视为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夫妻共有财产,在离婚时应依法分割。张某受伤所获赔偿金属张某个人财产,归张某所有。根据《婚姻法》第18条的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是夫妻一方的财产。本案张某所获赔偿金是身体受到损伤的赔偿,符合法律规定,属张某个人财产。

(3)如法院判决准许离婚,本案中李某所借外债应如何定性与偿还?③李某所借5000元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因该笔债务是李某为维持正常家庭生活所借,属夫妻共同债务,应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

(4)根据本案情况,如李某在离婚诉讼时要求损害赔偿,能否获得支持? ④该离婚损害赔偿请求能够获得支持。根据《婚姻法》第46条的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而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本案张某与婚外异性田某持续稳定的同居生活,符合法律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因此李某提出的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法院应予支持。

全国2010年1月自考婚姻家庭法试题 课程代码:05680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15小题,每小题1分,共15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婚姻家庭的本质属性是(B)A.自然属性 B.社会属性C.自然属性与社会属性的有机结合 D.人口的再生产

2.当代许多国家在法律上对亲属关系的基本分类以亲属关系的发生原因为依据,将其分为(B)A.直系亲与旁系亲B.配偶、血亲和姻亲C.直系血亲与直系姻亲、旁系血亲与旁系姻亲D.配偶、自然血亲和拟制血亲 3.按照我国《婚姻法》中的亲等计算法,叔、伯与侄子之间属于(C)A.二代旁系血亲 B.三代直系血亲C.三代旁系血亲 D.四代旁系血亲

4.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死亡后一年内,生存一方或者利害关系人依据我国《婚姻法》第十条的规定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人民法院(B)A.不予受理 B.应当受理C.责成婚姻登记机关处理 D.责成公安机关处理

5.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因受胁迫而请求撤销婚姻的请求权人,只能是(A)A.受胁迫一方的婚姻关系当事人本人B.受胁迫一方的婚姻关系当事人的近亲属C.受胁迫一方的婚姻关系当事人所在单位D.婚姻关系的双方当事人

6.小陈的姨父是小王的舅父,现小陈和小王要求登记结婚,婚姻登记机关认为(D)A.他们是两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不能结婚B.他们是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不能结婚C.他们是四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不能结婚D.他们是旁系姻亲关系,可以结婚 7.按照我国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男女双方根据《婚姻法》第八条的规定补办结婚登记的,婚姻关系的效力(D)A.从举行结婚仪式时起算B.从双方补办结婚登记时起算C.从双方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时起算D.从双方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时起算

8.某甲与某乙已登记结婚,但未同居,也未举行婚礼。之后某甲后悔与某乙结婚,进行下列哪种行为后,婚姻关系才能解除?(C)A.调解 B.宣布婚姻无效C.离婚 D.分居二年以上

9.配偶一方死亡,另一方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其继承权(B)A.因实际无法行使而丧失 B.不受影响C.由其子女代位行使 D.由其父母代位行使

10.外国法律中,对婚生子女的否认请求均规定有时效限制,日本法律规定的时效期限是(C)A.90天 B.6个月C.1年 D.2年

11.根据我国《收养法》的规定,收养解除后,已经成年并已独立生活的被收养人,同其生父母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C)A.自行恢复 B.被收养人同意后即可恢复C.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 D.生父母同意后即可恢复

12.根据我国《收养法》的规定,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至少相差(C)A.16周岁 B.30周岁C.40周岁 D.45周岁

13.甲、乙夫妻双方经协商同意离婚,甲因出差,故委托丙去婚姻登记机关代为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依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丙(D)A.经婚姻登记机关同意可以代理B.经乙同意可以代理C.在取得甲的授权委托书的情况下可以代理D.不能代理 14.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请求变更抚育费的权利主体是(A)A.子女 B.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C.不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 D.子女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

15.李军于1990年与孙静结婚,1991年李军以个人名义向其弟借款10万元购买商品房一套,夫妻共同居住。2003年,李军与孙静离婚。李军向其弟所借的钱,离婚时应如何处理?(D)A.主要由李军偿还 B.全部由李军偿还C.由孙静偿还 D.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

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10小题,每小题2分,共2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至少有两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少选或未选均无分。

16.婚姻家庭法的渊源是指婚姻家庭法律规范借以表现的形式,下列属于我国婚姻家庭法渊 源的有(ABCD)A.宪法 B.行政法规C.地方性法规 D.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

17.根据我国《婚姻登记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婚登记的具体程序包括(ABC)A.申请 B.审查C.登记 D.公告

18.依照我国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下列财产中属于夫妻个人财产的有(ABD)A.一方为复员军人,从部队带回的医药补助费和伤残补助费B.一方为复员军人,其所得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

C.夫妻分居两地期间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D.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

19.亲权以保护教养未成年子女为目的,以下各项能够成为亲权消灭原因的是(ABC)A.父母或子女死亡 B.子女成年C.收养关系终止 D.父母离婚

20.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兄、姐扶养弟、妹的条件是(ABC)A.兄、姐有负担能力 B.父母已经死亡或无力抚养C.弟、妹未成年 D.弟、妹已成年但尚未工作 21.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行使离婚补偿请求权的条件是(AC)A.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归各自所有B.夫妻没有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归属

C.夫妻一方因抚养子女、照顾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付出了较多义务D.夫妻一方因生活贫困,无法维持自己的日常生活

22.根据我国《婚姻法》有关探望权的规定,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或其他对未成年子女负担抚养、教育义务的法定监护人,在以下何种情形出现时,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中止探望权的请求?(BCD)A.行使探望权的一方当事人对子女有批评、管教行为的B.行使探望权的一方当事人对子女有侵权行为或者犯罪行为,严重损害未成年子女利益的

C.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患有重病,不适合行使探望权的D.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23.引起婚姻关系终止的原因有(ABC)A.离婚 B.夫妻一方生理死亡C.夫妻一方被宣告死亡 D.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二年

24.殴打家庭成员造成轻微伤害的,或者虐待家庭成员而受虐待人要求处理的,可以对行为人处以(ABC)A.警告 B.200元以下罚款C.15日以下拘留 D.三个月以下劳动教养

25.2004年王某在上海经商期间认识德国人玛丽,二人恋爱后商议在中国结婚。办理结婚登记时,玛丽应当向我国婚姻登记机关提供的证件材料包括(AB)A.玛丽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B.德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德国使(领)馆认证的,或者德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C.本人职业证明D.本人学历证明

三、名词解释(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3分,共15分)26.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

27.婚姻成立:也称结婚,是婚姻法律关系借以发生的法律事实;婚姻的全部效力,都是以婚姻的成立为前提的。28.法定夫妻财产制:法定夫妻财产制,指在夫妻婚前或婚后均未就夫妻财产关系作出约定,或所作约定无效时,依法律规定而直接适用的夫妻财产制。

29.人工生育子女:是根据生物遗传工程理论,采用人工方法取出精子或卵子,然后用人工方法将精子或受精胚胎注入妇女子宫内,使其受孕所生育的子女。30.收养:是公民(自然人)领养他人子女或己之子女,在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之间设定拟制血亲的亲子关系的行为。

四、简答题(本大题共2小题,每小题6分,共12分)

31.适用我国《婚姻法》中约定夫妻财产制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①约定夫妻财产制的约定时间并无法律限制。夫妻可在结婚前、登记结婚时或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婚前个人财产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的所有权归属问题进行约定;②在订立约定夫妻财产制的协议时,夫妻双方均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③夫妻关于约定财产制的协议必须反映当事人双方的真实意思;④夫妻双方以规避法律义务或逃避对第三人偿还债务为目的订立的约定夫妻财产制协议,因其内容违法或损害第三人合法权益,应认定其无效;⑤夫妻订立了约定财产制的协议后,如果要变更或撤销该协议,必须经双方同意方可为之。32.简述我国诉讼离婚的适用范围。

①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的;②夫妻双方都愿意离婚,但在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上不能达成协议的;③未依法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且为法律承认的事实婚姻;④对于符合登记离婚条件的合意离婚,如果当事人基于某种原因不愿意进行离婚登记的,也可以适用于诉讼离婚。

五、论述题(14分)

33.论述我国离婚损害赔偿制度。(1)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含义。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是指因夫妻一方的法定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的另一方依法对过错方享有赔偿请求权的法律制度。(2)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现行法律依据。《婚姻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①重婚的;②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③实施家庭暴力的;④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3)离婚损害赔偿的构成要件。①一方有特定的违法行为;②离婚是由特定违法行为导致的;③离婚出于有特定违法行为一方的过错,无过错的另一方为赔偿请求人;④无过错方因离婚而蒙受损失,包括财产上的损失和精神上的损失。(4)离婚损害赔偿请求的提出符合法定程序。有关离婚损害赔偿提出的程序性规定主要有:①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②无过错方作为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1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③无过错方作为被告在一审时未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1年内另行起诉。

六、案例分析题(本大题共2小题.第34题8分,第35题16分,共24分)34.王莉娜与张学斌自由恋爱,并按当地风俗举行了订婚仪式。王莉娜的母亲李玉芝以张学斌经常赌博为由反对二人恋爱,并介绍本单位男青年刘军与王莉娜相识,并确立了恋爱关系。王莉娜在与刘军恋爱后曾口头通知张学斌解除婚约。半年后,当王莉娜与刘军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结婚登记申请时,张学斌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提出以下请求:(1)自己与王莉娜订婚在先,王莉娜单方解除婚约无效,已形成的未婚夫妻关系应予保护;(2)订婚时,按当地风俗曾给王莉娜金项链一条、钻戒一枚作为彩礼,应予返还;(3)李玉芝有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应予惩罚。根据本案案情,回答下列问题,并说明理由:

(1)王莉娜与张学斌的婚约是否应予保护? ①王莉娜与张学斌的婚约不受保护。因为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政策,其婚约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可以单方解除,无须经由法律程序处理。

(2)王莉娜接受张学斌的彩礼是否应予返还? ②王莉娜接受张学斌的彩礼应予返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风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本案中王莉娜、张学斌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张学斌要求返还彩礼的请求应予支持。

(3)李玉芝的行为是否构成干涉婚姻自由? ③李玉芝的行为未构成干涉婚姻自由。因为其对女儿与张学斌的关系提出合理的规劝是法律允许的;李玉芝仅介绍女儿与刘军相识,并没有强迫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其女儿与张学斌终止恋爱关系,以及与刘军申请结婚均是本人自愿决定的。

35.杨某(男)与马某(女)于1990年登记结婚。后因感情恶化,于2001年11月经协商,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离婚登记,并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了分割。2005年12月3日,马某得知,杨某曾于2001年8月以10万元购买一套房屋,在办理离婚手续时并没有告知马某,致使这一本属夫妻共同财产的房屋为杨某独自占有,因而于2006年1月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重新分割这部分财产。杨某辩称:当初离婚时,双方已经就夫妻共同财产进行了分割,现在已经四年多,诉讼时效已过,马某再来请求分割财产,没有法律依据。根据本案案情,回答下列问题,并说明理由:

(1)马某能否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①马某能够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我国《婚姻法》第47条的规定,离婚后,一方发现另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本案中,杨某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在双方离婚时并未告知马某,显然属于隐匿共同财产的行为。因而马某有权提起诉讼,要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2)本案中,马某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从何时起算?是否已超过诉讼时效? ②本案马某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从2005年12月4日起算。马某的请求权未超过诉讼时效。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规定: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47条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本案的诉讼时效期间应当从马某发现杨某隐匿财产的次日即2005年12月4日起计算,马某于2006年1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时效尚未经过。

6.我的幸福家庭(范文模版) 篇六

人人都有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家里有爸爸妈妈和自己。家,就像一个避风港,没有狂风暴雨,却有着蜜一样的温馨和幸福。你很想知道我们家的幸福故事吗?那就随我一起看看吧!镜头一:我和爸爸是“哥们”。

“土豆土豆芯芯,土豆土豆皮皮,土豆土豆„„”咦?这是哪家的孩子在一块玩游戏呢?错了错了,这可不是小孩子在一块玩游戏,而是我和俺“老爹”玩游戏呢!你和你爸爸玩游戏?也许你会问了,小孩子一般都很怕爸爸,你怎么跟你爸玩游戏呢? 别急别急,听我给你解释。我和俺“老爹”关系不错,已有闲暇时间或写完作业,我便和我爸在一块玩游戏了。

顺便在此补充一句:要是我犯了错误,平时那个乐呵呵的老爸可就凶了哦!镜头二;严母变慈母,急速大变身。

“这个字写得不规范,重写!”我拿起橡皮擦了重新写。“还不对RE转载请注明出处!”这次声音提高了二十分贝,我胆战心惊地拿起橡皮擦,“哗啦!”纸破了„„ 你看,我那唠叨“+”啰嗦“+”严格的老妈又开始“攻击”我了。

妈妈虽然严厉,但也有慈祥的一面。一次上英语课,我读课文得了“A+”,妈妈知道后,给我做了一顿丰盛的午餐,让我大饱口福。

还有一次,我听写单词只对了十几个,老师批评了我,我把我受到批评的事告诉了妈妈,妈妈并没有责备而是安慰了我。前一阵儿还绷着脸,这么就“多云转晴”了!妈妈的心思真叫人摸不透,虽然我自认智商180。

我,一名21世纪的小学生,能拥有一个好爸爸和一个好妈妈,我真幸福啊!看了上面的故事,你已经感受到我的幸福家庭了吧。那么,朋友,你的家庭是什么样的呢 第二篇

我有一个全世界都没有的,也是独一无二的的幸福家庭我爸爸对我温和也对我很好。上次我不小把他以前的来的第一个奖杯给打坏啦,那个奖杯可是爸爸千辛万苦得来的第一个奖杯啊(我的心情)!他可定要生气(爸爸的心情)的打我的,我的心里想着想就开始害怕起来啦!,于是我就用502(502是胶水)把它添起来,但还是添不牢,我想我肯定惨啦,我现在没办法就跟爸爸说吧,返正爸爸迟早会知道的,说完后,我看见爸爸的手伸啦过来我以为爸爸要打我,但是我万分惊讶,我爸爸用手摸着我的头说“没有关系孩子,爸爸原谅你”。我妈妈对我有些严厉,对我有些时候好又有些时候对我不好。我记得有一次我妈妈在玩电脑的“打牌”时我看见妈妈打的很人神(妈妈的表情)于是我就冲上去看才知道妈妈有十个八要是打出去还可以赢个十八倍积分呢!妈妈就快打出去的时候我就不小心被电风扇的电线给绊倒啦,手臂不小心把建盘给按到啦电脑就死机啦,妈妈骂啦我一顿,我很伤心。你看我的家人怎么样,你有这个家庭吗?你也写写你家庭的幸福吧!静静地夜晚,星星眨着眼睛,发出微弱的光茫,我躺在妈妈的怀抱里,甜甜的睡着了,晴朗的天空,我沐浴着明媚的阳光,骑在爸爸的肩头,唱着美妙的歌曲,奔向美好的大自然。转眼间,十二年过去了,我不再是幼稚、无知的顽童,我已经长大了,我的幸福之家

提起幸福之家,大家都会说我有一个幸福之家,因为我们和爸爸妈妈一起同吃,同喝,同玩感到十分幸福,有一首歌《世上只有妈妈好》,说有妈的孩子像个宝。确实如此,能在爸妈的呵护下成长,一家三口当然是幸福之家呀!可我的我把幸福告诉你

坐在电脑前,我的脑子里突然冒出了一个奇怪的念头——我把幸福告诉你。有句名言说:一个人有了远大的理想,就是在最艰苦困难的时候,也会感到幸福。成长是一种幸福 成长是一种幸福临泽县鸭暖学区曹庄小学五年级田学伟我们终归要长大,带着一种无悔的心情悄悄地长大。归根到底,成长是一种幸福。成长是一道坎,一道关,但是成长就是这样,你得接受这个世界带给你的所有,然后无所幸福是什么

幸福是什么?建筑工人说:幸福就是一座座高楼拔地而起,祖国繁荣昌盛。幸福是什么?医护人员说:幸福就是救死扶伤,从病魔手幸福是什么 幸福是什么我是幸福的

我是幸福的班级:

五、二姓名:郭子欣我是幸福的。父母给了我生命,让我来到了这个世界上,所以,我是幸福的。我是幸福的。从呀呀学语、蹒跚学步,我渐渐长大,父母为我付出了他们的所有。所以,我是幸福的。我是幸福的。清晨起幸福的一家子 我们家是一个欢乐、幸福的三口之家:围棋的忠实爱好者——爸爸,“韩迷”——妈妈,“小书虫”,当然就是“佳洁士”——我了。每天早上最早起床的是“小闹钟”我。起床后,我总会大喊大叫:“老妈!起床了!”老妈总是老方一贴——幸福是什么 什么,幸福

翻开发黄的相薄,记忆犹如洪水一般灌进我的大脑,望着相片上那个笑得比阳光还灿烂的我,幸福地抱者心爱的洋娃娃,脸上有一种满足感。那一年我才七岁,什么也不懂。总觉得能吃到自己想吃的90后的我真幸福

90后的我真幸福我出生于90后,生活在一个繁华的城市,我很幸福!我很幸福,我的家乡变化可大呀!听妈妈说以前我们家乡的人可没那么幸福,人们住的都是平房,家里没有电视电脑,有的到处借钱凑合才买了台电视大家我是幸福小天使 佚名 发表于2011-06-24 15:07 天使,幸福,我是 我是幸福小天使朋友,人生的旅途上处处长满了荆棘,鼓起你的勇气,大步向前,请相信我,路是人踏出来的,幸福是自己努力寻找来的,别说“不行”。快快行动去寻找自己的幸福吧!做主宰自己幸福的小天使吧。谁一生下来便让我把幸福告诉你 佚名 发表于2011-06-13 02:21 告诉,幸福

亲爱的小伙伴们:你们好!有人说,快乐是夏日的冰激凌;快乐是秋天的落叶;快乐是冬天的棉袄;快乐是春天的大雁„„快乐其实很普通,每个人都能感觉到快乐,而我觉得快乐是童年的记忆,现在走上这条记忆的时空隧道,我仿佛回到了童年幸福是母爱 佚名 发表于2011-06-28 12:24 母爱,幸福

世界上有很多事情让我感到幸福,例如老师表扬我,我会很幸福;妈妈送我礼物,我会很幸福;朋友们给我过生日,我也会很幸福。但是我最幸福的一次就是那次生病。一次,我睡觉的时候觉得四肢无力,浑身发烫,于是,我把妈妈叫了起来爱她就让她幸福 佚名 发表于2011-07-01 10:16 幸福,就让,爱她

在一个非常宁静而美丽的小城,有一对非常恩爱的恋人,他们每天都去海边看日出,晚上去海边送夕阳,每个见过他们的人都向他们投来羡慕的目光。可是有一天,在一场车祸中,女孩不幸受了重伤,她静静地躺在医院的病床上,几幸福的黄桷树 佚名 发表于2011-06-18 15:21 幸福

四川省成都市成都市成华实验小学二年级三班党籽惟我们操场上有一棵黄桷树,它很孤单,它没有朋友,我们都想帮助它。春天,我们让花儿陪它,让草儿陪,让小鸟妈妈相伴   幸福成长

佚名 发表于2011-07-05 15:33 成长,幸福,相伴,妈妈

在我的成长路上,有许许多多的人爱护着我,关心着我。但妈妈的陪伴总是那么温馨,妈妈的陪伴使我童年的每刻时光都充满欢笑.记得上幼儿园的时候,老师教我们打珠心算,妈妈为了训练我的能力,提高我的计算速度,放下手中许让我把幸福告诉你们 佚名 发表于2011-07-07 03:22 你们,告诉,幸福

亲爱的好伙伴们,你们好!你们知道什么是幸福吗?现在我把听来的和自己理解的讲出来,不知对不对,请你们评判。幸福是什么?幸福就是生活很快乐。快乐是什么?快乐就像春天刚刚开放的小花,非常香非常美丽:快乐就像夏天的雪糕幸福 佚名 发表于2011-06-29 13:35 幸福

幸福实小三年三班洪欣奕我们都很喜欢上林老师的课。林老师讲的课生动活泼,让我们感觉很轻松,我们的课堂气氛活跃而不混乱。当然,我们也有调皮和不专注的时候,不过,林老师总有办法把我们的思绪从云小鸟的幸福生活 佚名 发表于2011-06-14 04:54 生活,幸福,小鸟

我是一只漂亮的小鸟,生活在细河岸边。原来,细河的水又脏又臭,树木和花草也很少。到了晚上,四周一片漆黑,没有一点灯光,我和爸爸、妈妈睡在窝里,心里直害怕。河里的臭味不时飘过来,我们不得不捂住鼻子。不读《幸福是什么》有感 佚名 发表于2011-07-07 05:17 有感,什么,幸福

“幸福”是一个美好的字眼,许多人在追求它。然而,什么是幸福,人们理解各有不同。过去,我认为过年才是幸福,但是我错了。幸福究竟是什么?这个问题再我读了《幸福是什么》后才让我找到了答案。这篇童话故事只要我幸福的一家三口 佚名 发表于2011-07-06 14:18 一家,幸福

我有一个温馨幸福的家,有爸爸、妈妈和我。爸爸很爱这个家,为了我上学,爸爸在离家很远的地方工作,四个多月我才能见到爸爸一次。早上醒来,妈妈告诉我爸爸六点就走了,我就会哭,妈妈说:“爷爷不是为了你上学嘛,冬天一家——幸福的港湾 佚名 发表于2011-06-15 14:54 港湾,幸福

家——幸福的港湾——读《爱的教育》有感缙云县水南小学三(4)班张洵&幸福是什么 佚名 发表于2011-06-11 05:23 什么,幸福

幸福是什么?乞丐说:“幸福是能吃上一碗热腾腾的面。”学生说:“幸福是每天能学到一个知识,变的聪明。”爸爸妈妈说:“幸福是我们的孩子能好好学习,将来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爷爷奶我把幸福告诉你

佚名 发表于2011-06-09 18:28 告诉,幸福

我把幸福告诉你

妈妈总说我“身在福中不知福”现在和汶川的小朋友一比较,我才知道自己确实幸福。

5.12的特大地震袭击了汶川,汶川的小朋友本来是在窗明几净的教室里认真的学习,可是一只蜗牛的幸福旅行

佚名 发表于2011-06-10 03:05 旅行,幸福,蜗牛

武汉市育才二小

阮航一只小小的蜗牛在海南生活,它的妈妈为了照顾家庭,劳累得双目失明,看不见美丽的世界了。于是,小蜗牛决定踏上寻找幸福的旅行之路,到太空去幸福

佚名 发表于2011-06-09 00:16 幸福

炎炎夏日,一群蚂蚁在搬运粮食,一只蟋蟀坐在树荫下,拿着一片树叶扇来扇去。看着小蚂蚁汗流浃背的样子,蟋蟀不理解地说:“天这么热,干嘛要这么搬这么重的东西?像我这样躺在树下乘凉多舒服啊,这才叫幸福呢!”小蚂蚁们都没有理他,继大自然的幸福 佚名 发表于2011-06-10 07:28 幸福,大自然

看着绿色的小草,慢慢发芽。

看着漂亮的花朵,慢慢绽放。

看着高高的大树,慢慢生长。

躺在绿油油的草丛里,享受小草的幸福大自然的幸福 佚名 发表于2011-06-12 04:33 幸福,大自然

看着绿色的小草,慢慢发芽。

看着漂亮的花朵,慢慢绽放。

看着高高的大树,慢慢生长。

躺在绿油油的草丛里,享受小草的幸福读《幸福是什么》有感 佚名 发表于2011-06-05 12:53 有感,什么,幸福

读《幸福是什么》有感 山东省兖州市 实验小学三年级二班 王金益

今天,我读了《幸福是什么》,颇有感受。

这篇文章写的是:从前有一个村子,村子里有一读《幸福是什 简单的幸福临泽县鸭暖学区曹庄小学 田嘉睿

今天,我在妈妈工作的时候,把家里好好地整理了一下,我想给妈妈一个惊喜。妈妈回来了,我赶紧躲在房门的后面。妈妈打开门一看,见东西放得很整齐,愣住了。她惊奇地叫道-幸福家庭作文 1.幸福家庭哪里来

今天下午,我一放学就回家了。因为我想趁着今天好好和爸爸妈妈聊聊天,了解了解他们的心。回到家,我看见爸爸正在看报纸,我凑上去,无意间看见爸爸那不多的头发中掺着许多白发。便想到:这不就是爸爸操心我得来的白发吗?这时门铃响了,爸爸正要起身去开门。我抢先一步,说:“爸,这事就不用您来了!”

我开了门,门口站的正是妈妈。我看见妈妈的额头上挂着一颗颗汗珠,便问:“妈,您怎么早下班?”妈妈一边脱鞋一边说:“给你们做饭啊!?我怎么忍心让你们饿肚子呀?”说完,妈妈走进厨房,准备洗米煮饭,我走上前说:“妈,您都累了一天,我来帮你吧!”我拿过妈妈手中的饭锅准备帮妈妈,但是被妈妈叫住了,“冰,不用了,让我来,你的作业写好了吗?你的数学成绩忽高忽低的,快去写作业吧!”说着妈妈夺过我手中的饭锅又苦干去了。我望着妈妈的背影,不知怎的,我的鼻子酸酸的„„ 吃过饭,我到房间拿出我的作业本给爸爸妈妈看,还把今天在课堂上给老师表扬的事自豪地说了一遍,这时我看见爸爸妈妈嘴角洋溢出的笑是幸福。这时,爸爸发话了:“冰,其实你还是个很聪明的孩子,只是有时比较懒。有空要多练练笔,这样成绩才能提高。”以前每当爸爸妈妈说这些话时,我都会很不耐烦地说知道了。而今天,我是很认真地回答了妈妈,“我会的!”这时,我感觉到了有一只手在我的头上,温柔的抚摸着。是妈妈。妈妈说:“是啊!不过还得注意身体„„” 爸爸妈妈和我来聊了很久,在和他们的谈话中,我才知道其实爸爸妈妈只希望我能够快快乐乐、健健康康的生活,这样他们就知足了

一个幸福家庭的幸福源泉还是在我们这些孩子。所以,我们要做到最好,这样才会有一个幸福的家庭。2.我的幸福家庭

我有一个幸福而快乐的家庭。家庭成员有爸爸妈妈和我。

我们是三口之家,我是一名普通的中学生,爸爸和妈妈都是幼儿教师。虽然日子过得平凡但也非常充实。

爸爸和妈妈工作非常紧张,所以我也很体谅他们的辛苦,尽量不惹他们生气。由于爸爸妈妈都很爱干净,所以我们的家是一个“洁净的家”

在我们这个洁净的家中,最勤劳的要数爸爸,家里的东西只要有一点灰尘,他都会仔细的擦一擦,直到满意为止。妈妈虽然工作很忙,但总会抽出时间去购物,买很多的衣服。因为妈妈买衣服买起来没头儿,这可苦了我和爸爸,没有办法,只好溜之大吉。爸爸很喜欢花,家里的阳台上几乎全部是花,而且有很转载自百分网http://,请保留此标记多种,够开一个花展的啦。

爸爸妈妈都非常的孝顺,他俩一回老家,爷爷奶奶笑得都合不拢嘴。妈妈花钱从不在乎,她认为花钱要往有用的地方花。因为妈妈的教导,所以我从来不乱花钱,甚至一分不花。

我们一家三口的每天生活“规律”:爸爸妈妈工作,我上学。这条规律已经使用了8个春秋。不过这只是对我而言。因为爸爸妈妈是工作了半辈子的。别人都说我的妈妈是一个女强人,我和爸爸也这样认为。我可以说是一个地地道道的九零后,过的是幸福的生活,不能体谅爸爸妈妈那时候的生活是

多如何的艰苦。我也常听他们说以前的事情,也知道爸爸妈妈的不容易。他们那个时候,因为家里穷,有学不能上。所以现在爸爸妈妈对我的学习要求特别严格。别看爸爸妈妈平时关系挺好,但也少不了一些小争吵。记得我五年级的时候,爸爸妈妈不知因为什么事情吵起来了,当时我正在电脑上和别人聊天。为了不让他们继续争吵,我利用QQ把邻居叫了上来,免了一嘲大灾难”。我的家没有什么特别,只是有爱我的爸爸妈妈。

7.影响家庭经济状况范文 篇七

校园是青少年成长的一个重要场所,校园的人际关系对青少年的社会适应具有重要影响。大量关于儿童校园人际关系的研究发现,学校人际关系对儿童的社会适应和未来的人生轨迹具有重要影响[2,3],而家庭收入、父母受教育程度与家庭的社会功能对儿童的社会交往能力有重要影响[4,5]。根据生态系统理论,家庭环境系统对儿童认知和社会性发展的影响是最直接的。家庭物质环境不良、父母教养方式不当会潜移默化地对儿童产生负面影响,而儿童学业、人格等发展的不健全又将影响他们在人际关系中的地位和人际关系的发展[6]。留守儿童来自低社会经济地位的家庭,因而调查研究留守儿童家庭社会经济地位对其学校人际关系的影响,有着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本研究试图通过对留守和非留守儿童调查结果的比较,了解留守儿童学校人际关系的基本情况,并重点探讨影响留守儿童学校人际关系的家庭社会经济地位因素,即父母受教育程度、家庭经济收入等因素对留守儿童学校人际关系的影响,为帮助这一特殊群体提供理论基础。

1研究对象与方法

1.1研究对象

根据陕西省安康地区石泉县教体局前期调查统计数据,随机选取该县6所留守儿童比较集中的公办中小学,向学生发放问卷1 200份,回收有效问卷1 096份,有效问卷回收率91.3%。其中留守儿童均指父母双方或一方外出打工,且留守时间超过半年的孩子。研究对象基本情况见表1。

1.2研究方法

1.2.1留守儿童基本情况问卷本研究自编留守儿童基本情况问卷,内容包括性别、年龄、年级,父母外出打工人数、外出打工时间、受教育程度以及家庭年收入。此外,还需要填写监护人的受教育程度以及与监护人的关系等信息。

本研究以父母受教育程度和家庭年收入作为衡量家庭社会经济地位的指标,以往研究认为这两个指标是反映一个家庭社会经济地位的重要指标[7,8,9]。考虑到县级地区人民文化程度和收入水平偏低,受教育程度的题目项设置为小学及以下、初中、高中或中专、大专及以上,分别计1、2、3、4分,分数越高说明受教育水平越高。家庭年收入选项为10 000元以下、10 001~20 000元、20 001~30 000元、30 001~50 000元、50 000元以上,分别计1、2、3、4、5分,分数越高,说明家庭年收入越多。

1.2.2学校人际关系问卷选择江光荣编的班级环境问卷中的人际关系维度制订学校人际关系问卷,包括师生关系和同学关系,各8个项目,均5级记分,分值越高表示关系越好。已有研究发现此问卷具有较高的信度和效度[10]。在本研究中,师生关系维度的内部一致性信度α系数为0.906 3,同学关系维度的内部一致性信度α系数为0.806 2。

1.3统计处理

所有数据用SPSS 13.0进行统计分析。

2结果

2.1留守儿童学校人际关系基本情况(见表2)

留守儿童和非留守儿童师生关系得分比较,有显著性差异(P<0.01);留守儿童与非留守儿童同学关系得分比较,有显著性差异(P<0.05)。

2.2留守儿童家庭社会经济地位与学校人际关系的相关性

以留守儿童家庭年收入、父母受教育程度作为家庭社会经济地位指标,然后与学校人际关系的两个维度进行相关分析,结果见表3。学校人际关系的两个维度之间有显著相关性(P<0.01),父母亲的受教育程度及家庭经济收入与师生关系和同学关系均有显著相关性(P<0.01)。

2.3家庭社会经济地位对留守儿童学校人际关系的影响

通过相关分析发现,学校人际关系各维度与父母文化程度和家庭经济收入之间有显著相关性(P<0.01)。进一步以家庭社会经济地位作为预测变量,以师生关系和同学关系作为因变量进行逐步多元回归分析。第一步首先纳入性别和年级,作为控制变量。第二步以父母受教育程度和家庭年收入作为自变量对学校人际关系的两个维度分别进行多元回归分析。结果发现,在控制了性别和年级对学校人际关系的作用之后,母亲受教育程度显著地预测师生关系和同学关系,而家庭经济收入也可以显著地预测师生关系和同学关系(P<0.05或P<0.01)。父亲受教育程度对学校人际关系的两个维度均没有显著影响(P>0.05)。这说明母亲受教育程度和家庭年收入对留守儿童学校人际关系的影响更大。

3讨论

本研究发现,农村留守儿童学校人际关系较差,这与周宗奎等[11]的研究结果一致。这可能是留守儿童因缺少监管,缺乏父母的关爱和情感支持,他们的情绪变化大,在人际交往中过于敏感,获得的接纳、尊重、认可较少所致。

本研究还发现,母亲的受教育程度和家庭收入对留守儿童学校人际关系有显著影响。从家庭的角度分析,家庭社会经济地位之所以对学校人际关系产生影响,可能是通过家庭教养方式这一变量得以实现。已有研究表明,家庭社会经济地位对儿童的学业成绩有显著作用,家庭社会经济地位高的儿童取得的学业成绩更高[12,13],而学业成绩又会影响儿童在同学和教师中的社会地位,从而影响儿童在学校人际关系中的被接纳程度。母亲的受教育程度比父亲的受教育程度对留守儿童学校人际关系的影响更大。这可能是因为在我国农村地区,母亲主要负责孩子的饮食起居、物质保障、情感满足等,养育子女的任务主要落在母亲肩上,母亲伴随儿童成长,是儿童温馨的港湾,母亲的喜怒哀乐、一言一行都会直接作用于孩子,所以母亲在儿童的成长和教育中参与更多,母亲的教养方式对儿童的人际交往影响更大。受教育程度高的母亲在教育子女时,可能教育理念更科学,教育方法方式更恰当,她们更懂得如何去与孩子进行沟通,如何关心孩子的成长,帮助孩子培养正常的社会生活技巧。

本研究的现实意义在于,尽管留守儿童的父母外出打工,但母亲的受教育程度和家庭经济收入状况仍然能够对留守儿童建立和谐的学校人际关系起作用。对留守儿童而言,假如母亲受过较好的教育,家庭能为儿童提供充足的生活和学习资源,他们照样可以获得良好的社会支持。因此,就算父母外出打工,若能及时给予孩子关爱和教育,提供良好的经济条件,同样可以增强儿童的交往主动性,益于良好人际关系的建立。

摘要:目的 研究家庭社会经济地位对留守儿童学校人际关系的影响。方法 采用测量法,测查1 200名留守儿童的学校人际关系和家庭社会经济地位,并分析家庭社会经济地位对留守儿童学校人际关系的影响。结果 (1)留守儿童学校人际关系差于非留守儿童;(2)母亲的受教育程度和家庭经济收入对留守儿童学校人际关系有一定预测作用。结论 提高母亲的受教育程度,增加家庭经济收入,可改善留守儿童的学校人际关系。

8.影响家庭经济状况范文 篇八

【关键词】家庭社会经济地位;高中生;同伴关系;影响途径;启示

一、前言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科学技术的进步,我国国民水平整体呈现出提高的趋势。根据世界银行的统计,2015年我国的国内生产总值(GDP)已达676708亿元,虽然国民经济实力已经初步加强,但还是有很多地区存在着贫富差距,促使其家庭社会经济地位低下,并对孩子的教养形成了影响。本文将具体表述SES对高中生同伴关系所产生的影响。

二、家庭社会经济地位释义

一些心理学家对家庭社会经济地位进行了概念界定,指出SES主要是对个人从其收入以及受到的教育水平方面来衡量其所处的社会阶层。在心理学的角度上,人们所了解的社会经济地位指的是其家庭的经济收入以及其父母所处的职业地位。除此之外,社会经济地位还包含了个人的父母所拥有的文化程度和是否存在单亲情况。人们将家庭社会经济地位简称为SES,该概念已经延伸到了社会学以及医学等领域当中。在社会学的角度,SES应该将个人父母所接受的教育以及父母的职业等列为重要的衡量指标当中。很多国家都认为SES指的就是社会阶层,并且用单独的衡量指标来评判个人。我国一般讲SES称为个人所处的家庭环境以及个人的家庭背景。

三、SES对高中生同伴关系的影响途径

1.父母教养方式

在需要层次理论中,马斯洛指出个体对于社会交往的需要,并且认为该种需要将直接影响到个体在社会上的发展。为此,个体需要创造条件来满足自身的需要,以此保证身心发展能够更加健康。作为高中生,生活的物质条件都是家庭提供的,也受到家庭的深刻影响。根据社会学家的研究表明,学生的同伴关系与家庭社会经济地位存在着很多的联系,父母的教养方式就是影响该种联系的重要途径。如果,父母属于专制型,那么其在教养子女的过程中也会对其性格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促使其无法用平常的心态接纳自己的同伴,高中生本身也会养成专制的习惯,使同伴逐渐的原理自己。如果,父母属于民主型,那么其在实践家庭教育的过程中会利用比较民主的方式,子女接受教育的过程潜移默化的养成一种随和、包容的心态,进而在维持同伴关系的过程中,会产生和谐同伴关系。

2.学生习惯及心态

高中生自身的行为习惯也是影响到SES对同伴关系的途径之一。在不同的家庭环境下,很多高中生本身就存在行为问题。有些同学对学习失去兴趣致使其学习成绩比较落后,在班级劳动方面比较另类,不愿意承担责任也会使同伴无法接纳自己。而高中学生如果在维护同伴关系过程中始终以良好的心态、包容的情怀进行,就会使得同伴与其敞开心扉,确保和谐同伴关系的健康发展。例如,高中生在生活与学习中正确认知合作与竞争,就会使得其能够时刻以积极乐观的心态面对生活与学习中的同伴,进而使得生活变得快乐。根据调查研究表明,高中生如果能够摒除自身的问题行为,就能够与同伴关系融洽,从而使自己在活动中被同伴邀请,而不是被同伴所排斥。

3.SES对高中生同伴关系影响的启示

对于社会人而言,同伴是生活与成长过程中不可或缺的因素。和谐的同伴关系实确保我们每一个人健康成长的关键,是培养健康社会性发展关键,能够促使自己的人格向着健康的方向发展。在研究SES对高中生同伴关系的影响过程中发现SES将对父母的教养方式产生影响,而父母对于子女的教育方式直接影响子女在日后成长过程中的诸多行为。在相互关联的过程中,父母应该明确自身的重要性。尽管不同的家庭社会经济地位会使父母的教养方式存在差异,但是父母如果能够以自身SES水平为基础,选择正确的教育方式,是可以正确指导子女在学习生活中维系和谐、健康的同伴关系。父母可以经常听一些关于教育的讲座,从而转变自身的教育思想,构建民主化的教育行为方式,也转变自身的教养方式。如果父母在教养方式上能够提高觉悟,就能够弥补因为SES而为高中生带来的不利影响。父母也可以多与老师进行交流,与其他的家长交流和接触,对比自己的教育理念,了解更多的教育方式。家长在教育孩子的过程中还应该控制自己的情绪,避免自己的消极心理影响到孩子,从而使其在与同伴接触的过程中也拥有过多的负面情绪。

四、结论

总而言之,家庭社会经济地位将直接关系到高中生的同伴关系,并且对其性格的养成产生一定的影响。当父母所受到的教育程度较高,且SES较好的情况下,父母将更容易接触到较多的教养方式,这就要求父母应该自身家庭实际出发,转变传统教育理念,整合适应时代要求的教育方式,保证子女能够以积极健康的心态面对同伴关系,维系同伴关系,促进其身心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罗晓路,李天然.家庭社会经济地位对留守儿童同伴关系的影响[J].中国特殊教育,2015,04(02):78-83.

[2]程利娜.家庭社会经济地位对学习投入的影响:领悟社会支持的中介作用[J].教育发展研究,2016,06(04):39-45.

[3]邹红,金盛华,吴嵩.青少年家庭经济地位与网络成瘾的关系:人际关系的调节作用[J].教育研究与实验,2014,05(02):90-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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