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谈话提纲

2024-07-05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谈话提纲(共14篇)(共14篇)

1.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谈话提纲 篇一

专题民主生活会落实党风廉洁建设“两个责任”发言提纲范文

按照《X关于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通知》,通过认真学习省第X次党代会精神、《中共中央关于部分纪检监察干部违纪案件及其教训警示的通报》、专题片《打铁还需自身硬》、《中共X省纪委关于XX严重违纪案件的通报》等,联系思想、学习、工作、生活实际,我认真查摆了自身在修身做人、用权律己以及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组织纪律,贯彻落实集团公司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落实党风廉洁建设“两个责任”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现对照检查如下。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修身做人、用权律己方面存在的问题

修身方面,主动加强思想政治学习,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淬炼党性、提升素养还不够,常常是学习计划排得多,执行落实打折扣。对照“四个意识”、“两学一做”要求来看,在政治觉悟、修身养性方面自我要求还不够严、标准还不够高。用权方面,刀刃向内的决心不够,主要表现在:在集团铁的纪检队伍锻造上,要求不够高,对下属公司大多数纪委书记的形势任务教育、批评教育、交心谈心力度不够;对少数刚成立的子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未及时设置,纪检监察干部配置不到位、质量不高督促整改不够及时。律己方面,习惯于监督别人,大多数时候满足于自我监督和班子之间的互相监督,在主动自觉地接受广大党员干部和职工群众的监督上自觉性不够,透明度还不够高。

(二)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组织纪律方面的问题

遵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组织纪律方面,觉得只要自己认清大是大非、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贯彻落实好上级党委、纪委的决策部署就可以了,对自己不联系分管的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关注不够、研究不深。对照中央八项规定找差距方面,下基层调研走访、监督检查、直面矛盾、解决问题不够;开展“回头看”监督检查力度不够、整改逗硬力度不够;有时喝“耿直酒”、“感情酒”,对一些可参加可不参加的应酬没有坚决谢绝;下基层调研检查时,对菜品配置、陪同人数超标等,没有坚决抵制。检视XX、XX严重违纪案件方面,对如何强化队伍建设,打造纪检监察干部队伍铁军,有效解决“灯下黑”的问题思考不多、思路不宽。主要表现在:对集团纪检工作者和各公司纪委书记的选拔、培养、交流和使用的标准还不够高,要求还不够严;对各级纪检干部的教育培训、上挂下派、实战练兵还不够,尤其是在提升纪检干部素质能力特别是在政策把握水平上还不够;在日常工作中,比较注重对各级党员干部的监督,对各级纪委书记的监督和巡察比较欠缺。

(三)落实党风廉洁建设“两个责任”方面的问题

作为XX集团专职党委副书记,落实党风廉洁建设挂帅多出征少。主要表现在:对党风廉洁建设形势教育的深度和广度还不够,督促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力度不够,虽然建立、下发了党风廉洁建设责任清单,但督促各分子公司党委落实的力度不够,与分子公司党委书记一对一交流谈心少、依靠会议、文件传达得多。作为纪委书记,针对下属一些正风肃纪责任单位监管缺位空转、归位履职不力的问题,对“作风巡查”整改落实、开展的“回头看”督查等,问责追责,多以提醒诫勉促其整改,运用刚性手段严厉问责少。在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方面,还需要进一步推进和深化。在打造集团公司过硬的纪检监察队伍,提升其“四个意识”,强化队伍内部监督管理方面,还需要进一步细化和落实。

二、问题产生的原因剖析

(一)理论学习松懈被动。有一定的“重干轻学”思想,在学习上以学文件、参加集团党委和纪委组织的集中学习为主,主动挤出时间开展自学不够,缺乏对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系统深入学习,未能准确把握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对中央的重大战略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省委、国资委文件精神学习的比较多,但这些学习都是为了应付工作现实需要而学习,尤其工作忙起来就将学习当成软任务,遇到问题才翻理论、政策,没有很好地领悟其中蕴涵的精髓要义、立场、观点和方法。

(二)党性修养有所弱化。日常工作生活中抓事务性的事情多,抓经常性的修养少,没有真正把加强党性修养、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作为必修课,忽略了自身对党员先进性和纯洁性的追求。作为一名党的纪检干部,头脑中没有时刻绷紧为党执纪这根弦,仍存有“拉不下脸来”“不愿得罪人”的“好人主义”思想。对职能职责范围外的片面言论、消极现象,没有坚定地站在维护党的团结统一、推动党的事业发展高度,及时地予以驳斥和提醒纠正。

(三)组织纪律观念不强。认为自己作为纪委书记,遵规守纪、改进作风、廉洁自律已经做得很好了,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内监督条例》以及中央八项规定等党规党纪学用结合不够,对照XX拉票贿选案、XX、XX严重违纪案深刻检视反思不够,主动征求对自己个人的意见建议特别是批评性意见不多,存在“和光同尘”、盲目从众的心理,没有真正狠下心来打破人情世故的束缚。

(四)工作创新改革不足。下基层调研频次、覆盖面不够,调研中常常看亮点多、提要求多,有针对性解决问题较少,对深层次矛盾没有及时系统地去研究解决;在抓党风廉洁建设责任制落实、履行监督责任方面,往往侧重于年初的责任分工和任务分解,不注重抓日常工作的监督检查。在纪检工作的开展,尤其是敏感问题上,按上级指示循规蹈矩完成,敢闯敢干、先行先试的创新精神不足。

三、下步整改措施和努力方向

下一步,我将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学习,坚定理想信念,牢树宗旨意识,改进工作作风,带好管好纪检监察队伍。以谦虚谨慎的品格、刀刃向内的决心和自我革新的勇气,坚决把自己在修身做人、用权律己、纪检监察队伍建设、纪检监察工作开展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一)坚定理想信念,严以修身,老实做人。进一步增强学习主动性、自觉性、系统性,深刻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观念新战略,对照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要求,对照“四讲四有”合格党员标准,补足“精神之钙”,淬炼党性修养,提升境界情操。坚持“在党言党、在党爱党、在党忧党”,带头“讲政治、守纪律、守规矩”,牢记党员身份,对党忠诚老实,远离低级趣味,抵制歪风邪气。

(三)牢树宗旨意识,审慎用权、加倍律己。持续大力弘扬谦抑品格,坚决破除“四气”,带头提升纪检监察队伍能力素质。深化三项整治、“作风巡查”,加大对“庸懒散浮拖”行为问责追责力度,严查违规工程招投标、人事干部任免、劳务分包等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确保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切实解决、整改到位。身为纪检干部,手握戒尺更要心存敬畏,无论在工作上还是生活中,我将更加注重审慎用权、加倍律己,管好自己和家属亲友,老老实实做人,清清白白为官,始终用群众赋予的权力服务群众。

(四)改进工作作风,深入基层、担当作为。坚持虚怀纳谏、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主动找班子成员、干部职工、党员群众交心谈心,主动征求不同意见特别是批评意见,切实整改个人在遵守党的纪律规矩、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干部选任以及落实“两个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克服松懈倦怠情绪,纠正“好人主义”思想,聚焦主责主业、坚守责任担当,立足路桥集团实际,在锻造过硬队伍、强化纪律规矩约束、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强化案件查办治本、强化干部教育监管等方面及早谋划、务实打拼、积极创新,“让干净的人有更多干事的机会,让干事的人有更干净的环境”。

以上不言,不足之处,请各位领导和同志们批评指正。谢谢大家!

2.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谈话提纲 篇二

一、落实“两个责任”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

党的十八大以来, 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明显成效。但我们也要看到, 当前反腐形势比较严峻复杂, 腐败现象多发频发, 滋生腐败的土壤还未完全铲除。从广东省检察院统计的数据看, 2012年至2015年1月, 共查处国有企业工作人员贪污贿赂案件1075人, 占同期查办案件总人数的13.6%。今年2月, 从中央巡视、审计、信访反映的问题以及审查案例引出的问题线索看, 国有企业在制度管党、从严治党、党风作风、廉政建设上存在一些普遍性问题, 有的问题还相当突出。“有的企业党委负责人不履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职责, 党组织没能发挥战斗堡垒作用。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 通过利益输送谋求个人升迁, 选人用人任人唯亲, 企业内部搞团伙裙带、封官许愿。利用手中权力在贵买生产资料、贱卖国有资产, 干预采购招标投标, 家属子女“一人得道, 鸡犬升天”, 拉着国企领导人的大旗大肆搞违规交易, 中饱私囊。”“有的国企负责人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置若罔闻, ‘四风’问题禁而不绝”。存在“好大喜功”、“权力利益私相授受”、“挥霍浪费”、“公私不分”、“拉帮结派”等问题。究其原因, 主要有四个方面。

1. 思想认识存在偏差

一些企业重业务轻党建, 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看成“虚活”, 认为只要把经营业绩搞上去了, 党风廉政建设自然就好了, 一手硬、一手软的倾向明显;个别企业领导干部认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软指标, 工作上敷衍应付, 搞形式、走过场;有的党员干部认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分管领导的事, 自己没分管就敬而远之, 不闻不问等。

2. 廉政教育收效不大

部分企业领导觉得党风廉政教育年年抓, 经常搞, 花了很大力气却收效甚微, 腐败现象依然层出不穷, 认为党风廉政和反腐败教育没有多大作用, 学与不学差不多, 学深学浅一个样, 逐渐放松了廉政宣传教育。

3. 制度落实不力

近年来, 中央针对加强国有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出台了一系列制度, 如《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等, 但“有制度不用”、“震撼力不够”等现象仍然存在。一些企业在执行廉政责任制上不注重结合自身实际, 上行下效, 照搬照抄, 工作缺乏针对性, 相关制度的作用难以发挥。

4. 监督不严格、检查走过场

有的企业负责人对“两个责任”的落实流于形式、不求实效, 把落实措施等同于发发文、开开会, 认为只要部署安排到位, 自己在党风廉政建设上就做到了尽职尽责, 忽视了对廉政责任制落实的督促检查;有的企业对廉政工作检查不认真、不深入、不细致, 述职述廉和考评多以被考核者口头或书面汇报为准, 很难了解责任制执行过程中的真实情况。

种种情况表明, 党的观念淡漠, 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落实, 是产生问题的总病根。国有企业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力量, 是公有制为主体的经济基础的重要体现, 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石。针对以上问题。国有企业党组织、纪委要进一步深刻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的重要性, 增强政治意识和廉政自觉, 把思想认识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部署和要求上来, 准确把握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基本内涵与具体要求, 突出重点环节和关键部位, 采取有力措施, 把落实好“两个责任”纳入重点工作, 确保国有企业风清气正。

二、推进党委主体责任落实的几点建议

企业党委的主体责任具有政治性、全面性和宏观性, 党委要发挥好领导的主体、落实的主体、工作的主体、推进的主体等四个作用。

1. 要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

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是党中央对反腐形势正确判断后作出的战略决策, 是对反腐倡廉工作规律的深刻认识和把握, 是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制度安排。抓紧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切实落实主体责任是执行党章规定、贯彻中央部署的有力行动, 也是确保国有经济健康继续发展的有效保证。国有企业党组织领导班子必须从思想上深刻认识, 从制度上提供保障, 从行动上落实到位, 不断强化“讲忠诚、敢担当、勇担责”的历史责任感和使命感, 增强各级党组织负责人“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 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渎职”的工作理念, 把主体责任“记牢、扛住、抓稳”, 做到守土有责。

2. 要进一步狠抓纪律建设

纪律的刚性约束一切事业成功的前提。加强纪律建设是我党的优良传统, 是确保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得以有效贯彻实施的坚强保证, 是同不良风气、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的有力武器, 也是国有企业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首先, 要从严抓好政治纪律, 坚决维护中央权威, 坚定政治信仰和理想信念, 以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抵御西方思潮和不良风气的侵蚀, 始终把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融入国企深化改革的大局。其次, 要从严抓好组织纪律, 严守法律底线和纪律红线, 坚持民主集中制, 切实遵守组织议事决策制度, 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 建立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再次, 要从严抓好廉政纪律, 廉政纪律是国企领导干部绝对不能触碰的“高压线”, 清清白白做人, 干干净净做事。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领导人员个人事项报告制度, 防止选人用人上的裙带关系和亲疏远近, 防止带病提拔和裸官上任。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以及省、市贯彻落实意见, 落实好《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和要求, 确保开支的合理合法性。最后, 要从严抓好工作纪律, 坚持“三严三实”的工作作风, 严治“庸懒散奢”, 做到程序严、效率高、风气正。

3. 要进一步强化作风建设

作风建设是落实主体责任的关键。主体责任的落实必须同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紧密结合, 同坚决反对“四风”紧密结合, 把主体责任的着力点放在作风建设的每个细小环节, 把主体责任的落脚点放在助力国有企企业核心竞争力提升的方方面面。作风整改是落实主体责任的抓手,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回头看”, 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紧盯“四风”新形式、新动向, 警惕穿上“隐身衣”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 使作风整改落到实处, 使作风建设落地生根、成为新常态。改进学风落实主体责任的有效载体, 常言道“上行下效”, 因此学风要从党委班子抓起, 要把中心组理论学习作为武装思想的强大武器, 把大政方针、发展趋势与国有企业的发展战略、潜在矛盾、难点热点等有机结合起来, 力争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指导和促进国企的深化改革和稳健发展。厉行节约是落实主体责任的具体体现, 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使用, 认真执行《企业领导人员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相关规定, 把绩效管理、预算管理贯穿于日常生产经营和采购、建设计划之中, 把每分钱都用在刀刃上, 勤俭办文办会办事。深入基层是落实主体责任的必然要求, 群众的智慧是无穷的, 基层是决策部署的贯彻者, 领导干部只有扑下身子、放下架子, 沉在基层解难题办实事, 真正做群众的贴心人, 才能得到群众的拥护和支持。

4. 要进一步注重防控风险

着力构建由国有企业党委领导下的“纪委、监事会、财务总监、审计、内控、风险防控部门”组成的“六位一体”的廉洁从业风险防控工作机制, 进一步健全“大监督”格局, 提升整体监督效能。主动接受群众及舆论监督。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及报告制度。抓实抓好述职述廉、专题民主生活会、信访处理、任前谈话和诫勉谈话等工作, 从思想上、行为上防患廉政风险。深入推行企业管理人员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和廉政档案建设, 深化企业管理人员轮岗、离任审计、廉政考核等制度。

5. 要进一步发挥表率作用

落实主体责任, 企业党委书记必须亲自抓、负总责, 党委班子成员各负其责, 带头落实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整体部署, 带头以身作则、廉洁自律。企业党委书记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其他班子成员是分管范围内的主要责任人。第一责任人要把党风廉政建设摆在突出位置, 纳入重要日程, 与企业经营管理工作, 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其他班子成员在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时要主动出主意、想办法, 认真负责地参与决策, 不能袖手旁观。党委班子成员要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 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责任。要坚决落实党委班子抓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 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要定期研究、定期布置、定期检查、定期报告, 守土有责, 对党负责。要加大问责力度, 严格执行专题报告制度, 企业各级党组织每年要向上级纪检监察部门专题报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情况。第一责任人要定期汇报阶段性工作进展情况, 各级班子成员要向本级党组织报告分管领域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自律执行情况。

三、落实纪委监督责任的几点建议

纪委的监督责任体现在四个方面:监督的主体、执纪的主体、问责的主体、管理的主体。企业纪委要进一步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 明确监督责任。要从机制创新、组织优化和制度建设上建立健全内部监督管理机制, 加大自我约束、自我监督力度, 切实解决“灯下黑”问题。

1. 要聚焦监督主业

要强化国企纪检“双重领导”机制, 进一步增强上级纪检监察机构对下级党委和纪委的监督, 进一步突出监督主责, 明确各监督主体的职责权限, 实现信息共享、功能互补和责任共担, 发挥监督资源的整体效应。把纪委职能聚焦到党风廉政建设、预防惩治腐败上来, 把更多的机构和力量调配到查处贪腐、反腐倡廉主业上来, 确保纪委的职能回归到监督、检查、问责的本位上。

2. 要加强警示教育

要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教育国有企业广大党员干部自己遵守党章, 自觉遵守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弘扬治病救人、防患未然的优良传统, 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 对典型案件要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 采取多种形式, 大力开展警示教育, 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警醒企业党员干部吸取教训、引以为戒, 深入剖析案件发生的深层次原因及体制机制方面的漏洞, 针对案件暴露的问题, 及时弥补制度漏洞、填补制度空白, 实现以查促防、以案促建。

3. 要强化监督检查, 严惩腐败问题

进一步梳理、规范、明晰纪检监察工作机构的工作职责, 配好配强纪检干部队伍, 细化纪检监督检查制度, 认真执行党的纪律检查职能, 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等一系列禁令, 继续看住一个个节点, 解决一个个问题, 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要坚持抓早抓小, 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及时“扯袖子”、“敲戒尺”, 早打招呼、早作提醒。要紧紧盯住作风领域出现的新变化、新问题, 及时跟进相应的对策措施, 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强化上级纪检监察机构对下级的领导, 查处办理腐败案件以上级为主, 积极探索巡视制度在市属国有企业的运行, 把监督关口前移、查处权力上移, 坚持问题导向、责任倒查追究, 把监督检查与惩处查办相结合, 要重点查办资产资源交易中贵买贱卖、采购招投标违规谋利、重大投资决策、资金资产管理、重大工程建设、金融投资等重点领域以权谋私、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畅通信访举报渠道, 以“件件有回音、案案有结果”提振群众参与反腐败的信心与热情, 形成强大震慑力。

4. 要加强自身建设

首先, 正人先正己。必须加强和完善内部监督机制, 完善内控措施, 自觉接受党内和群众监督, 对以案谋私者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做到反腐倡廉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坚决防止监守自盗。其次, 必须加强纪检干部队伍的培训学习, 增强党性教育、业务教育和纪律教育, 努力培养一直对党绝对忠诚、对业务深入掌握、对纪律一丝不苟的纪检干部队伍。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关键在行动、根本在担当。党委主体责任与纪委监督责任是同一责任范畴的两个侧面, 不能互相替代, 更不能互相削弱, 必须相互协调和共同促进。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是国有企业党组织的责任所系、使命所在, 只有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做到党建、发展“两手抓”, 反腐、改革“双驱动”, 国有企业才能从严峻复杂的反腐败形势中走出来, 才能为国民经济的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参考文献

3.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谈话提纲 篇三

摘 要:本文对基层央行如何有效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进行了全面梳理,对面临的问题进行了初步探讨,并提出了工作建议。

关键词:基层央行;落实“两个责任”;思考

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出“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制定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这是党中央在认真分析我党目前所面临的复杂形势和存在的问题提出的,也是第一次明确提出发挥“两个责任”。站在基层的角度,笔者就如何处理好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关系谈谈个人的几点体会。

1 基层单位在落实“两个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1.1 落实“两个责任”意识不够强

基层单位部分班子成员对“两个责任”的丰富内涵和辩证关系理解不够深入和透彻,习惯于用老的思维和方法抓党风廉政建设,缺乏创新意识,导致在履行“一岗双责”时不够认真主动,工作不够深入,仍然存在重业务工作、轻廉政建设的现象。

1.2 落实“两个责任”的监督不够实

一是跟上级“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基层单位纪检组抓监督的主业未突出;

二是基层单位纪检组的监督方法方式较为单一、老问题依然不少,监督工作机制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创新加强;

三是目前纪检监察部门在双重领导、人员编制、工作经费等方面都隶属所在单位,受制于监督对象,致使纪检监察的监督职能难以充分发挥。

1.3 落实“两个责任”追究不够严

责任考核和追究程序还不很规范,缺乏一套完整的责任追究机制,一旦出了问题要追究责任时,不好确定对谁进行追究,导致落实责任力度不够。即使有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机制,但为了“面子”,替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甚至是违了纪的人员打埋伏和开脱的事时有发生,总是希望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以维护本系统的形象。

2 新形势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几点思考

2.1 基层党组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的集体责任

一是履行党组主体责任。基层单位党组主要负责人是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人,必须增强主体、主动、主责意识,既挂帅又出征,切实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要自觉遵守和贯彻《中国共产党章程》,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各股室主要负责人的教育,每年坚持与他们签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适时约谈警示,全程督促他们廉洁从政、履行好“一岗双责”。

二是履行监督职责,积极支持单位内纪检监察部门的“三转”工作,进一步转变职能,聚焦主业,惩防并举,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助推器”。

三是当好廉洁从政表率。基层党组领导班子要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和廉洁自律的相关规定,落实“为民、务实、清廉”要求,主动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规定,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遵纪守规,率先垂范,做清正廉洁的表率。

2.2 纪检部门必须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

一是加强组织协调。积极协助单位党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及时传达贯彻中央、上级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政工作会议的部署,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二是当好廉洁从政表率。落实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要求,严格遵守政治纪律、财政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做到守纪律讲规矩。

三是加强作风检查。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强对系统作风建设的监督检查,加大执纪检查力度,推进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工作常态化、制度化。

四是强化监督检查。认真执行党内监督条例,重点加强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和遵守《廉政准则》与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监督,重点抓好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国务院“约法三章”等情况和监督,切实纠正“四风”问题,确保纪律刚性约束。

五是强化对规章制度落实和“三重一大”事项监督,对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和人员,按有关规定严格查处,维护制度的权威性。

2.3 对“两个责任”履行不力情况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责任追究是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关键环节和重要保证。要真正落实好责任制追究,

一是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结合党内条规和规定,对责任问题的审核、责任追究的交办、受理、责任追究的执行等等环节制定出可操作性较强的责任制追究办法或规定,确保责任追究有章可循;

二是要分清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凡是在责任范围内因履职不到位而出现问题的,无论是谁,都要一追到底;

三是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在调查处理违纪违法案件的同时,明确追责调查内容,倒查“两个责任”的执行实情况,追究相关单位和部门领导的责任,真正体现责任追究的严肃性,确保责任追究落到实处。

2.4 加快完善党风廉政建设机制

4.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谈话提纲 篇四

按照总公司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动员会的要 求,公司迅速进行了工作部署,分解、明确了工作职责。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情况 总公司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动员会后,公司立即召集中层干部进行了集中学习,传达了总公司有关要求,对下一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深化正风肃纪工作进行了部署。

会议要求领导班子成员及各部门负责人正确认识“两个责任”的深刻内涵,以身作则、廉洁自律,不断强化政治意识,堵住管理漏洞,严防廉政风险。其中,公司领导班子要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带头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党支部纪检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按照总公司总体要求,明确职责定位,落实法规制度,从源头上防止腐败发生。为切实落实好“两个责任”,抓好公司的党风廉政

建设,建立如下长效机制:

(一)公司领导班子落实主体责任的情况纳入述职及考核,接受总公司党委检查,接受群众监督;

(二)公司党支部纪检部门建立举报电话、邮箱和信箱,确保举报人举报途径畅通、安全;

(三)为确保责任分解、层层落实,公司各部门负责人与分管领导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具体落实廉政建设工作;考核时,需认真总结本廉政工作内容,接受领导班子检查和群众监督;

(四)公司党支部纪检部门定期以部门为单位,查找管理漏洞和廉政风险,针对性地实施监管;

(五)健全党支部定期廉政建设学习机制,不断加强对全体党员干部的廉政教育;

(六)继续加强党务人员培养、配备,建设高素质、有责任的党务、纪检工作队伍,加大执纪、监督、问责等工作力度。

二、廉政风险点查找情况

公司成立以来,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认真参加风险点查找工作,细心听取群众意见和民主生活会提出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肃纪和制度建设的具体措施。查找工作分三个阶段完成:

(一)清权确责:领导班子及部门负责人明确工作范围、职责任务及涉及人员;

(二)风险排查:相关人员及部门结合实际工作,梳理工作流程,排查廉政风险,确定风险点;

(三)建章立制:完善制度、措施,根据风险点及时补充新的制度和措施。

针对人力资源管理、资金管理、资产管理、采购管理、预算管理、配合总局管理、市场销售业务、设备发货流程、消防安全及保密工作等十二个方面的工作,公司认真查找、梳理了各类风险点,根据可能存在的风险,新建和完善制度和措施50条,优化工作流程47项。通过以上工作,公司领导班子落实了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了防控风险的制度设计,从源头堵住了公司运行中的管理漏洞,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夯实了基础。

三、整改措施制定情况 公司针对存在的风险点,修订并完善了相关制度,通过制度约束和过错责任追究机制的建立,确保在重大项目建设、人员考核任用、大额资金使用、激励机制落实、公务接待等容易出现廉政风险的环节做到令行禁止、严格落实台及总公司的各项要求,具体包括:

(一)公司决策方面,领导班子严格执行《总经

理办公会议事规则》和《 “三重一大”决策实施细则》,确保重大决策事项、重要人士任免及重大项目安排等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规范化,杜绝一言堂和暗箱操作;

(二)在用“人”方面,严格遵循《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等6项制度,规范人力资源管理行为,明确人力资源管理工作职责,充分做到透明、公开、公正。

(三)在管“财”方面,严格执行《总公司财务管理办法》及《公司财务制度》等12项制度,确保费用逐级审核、款项专款专用、严控成本费用支出。

(四)在管“物”方面,遵照《总公司设备购买管理办法》及《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等3项制度,按照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优化配置、管用结合的原则,有效提高公司固定资产管理水平,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确保资产合理配置和有效使用。

四、微博、微信承诺书的签署情况

根据台 “讲政治、管队伍、守纪律”活动的要求,公司近150名员工已全部签署了《微博、微信信息发布承诺书》,公司党支部将监督落实并留档备查。下一步,公司领导班子将继续认真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公司党支部纪检部门也将恪尽职

守、秉公执纪,将监督责任落实到位,随时接受总公司检查,接受公司员工监督。

5.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谈话提纲 篇五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政主题责任和纪检监察监督责任(以下简称两个责任)是党章赋予各级党委、纪委的重要职责,是党中央根据当前依然严峻复杂的反腐败斗争形势提出的重大政治任务,是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对企业而言,就加快企业改革发展具有重大意义。那么,如何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是企业党委的重要课题。

一、提高对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认识

党的十八大明确指出了“加强党内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为新形势下党组织科学发展的重大战略决策。总书记围绕从严管党治党提出一系列新的重要思想,为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进一步指明了方向。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党的建设的重大任务,是我们党必须始终高度重视并紧紧抓住不放的重要工作。各级党委、纪委和其他相关职能部门,都承担着重要责任。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牛鼻子”。

各级党委和纪委应提高思想认识,牢固树立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就是失职的意识,坚定不移、坚持不懈、坚强有力地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是各级党组织的责任所系、使命所在。各级党委和纪委要深刻认识和理解“两个责任”的基本内涵,分清党委负什么责任、纪委负什么责任、有关部门负什么责任。

从党委履行主体责任的角度,是对各级党委和一把手的一种监督,一把手要负总责,一把手要以身作则,抓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要让大家明白,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责任不落实,就要受到追究。谁不作为就对他作为。班子成员也要树立责任担当,要履行“一岗双责”,时刻警醒,不忘责任。

从纪委履行监督责任的角度,是对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一种具体体现,纪检监察部门要聚焦中心任务,坚守责任担当。监督既是责任,也是义务。纪检监察部门不应成为一种摆设,而应履职尽责,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对承担的监督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否则,出现问题同样要被追究责任,体现了纪委勇于自我担当、自我净化提升的责任意识。

中央明确指出党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凝心聚力、直击积弊、扶正祛邪,党的建设要开创新局面,党风政风要呈新气象。随着国有企业内部制度的改革以及挑战力度的增大,许多国有企业都面临着如何将操作性强,且具有约束力的党组织法规制度落实到位的问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一项基础性制度,对深入推进企业党风廉政建设起着关键性和根本性的作用。但是,在企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的过程中,仍旧存在一些问题。

二、当前企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中存在的问题

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领导工作,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列入议事日程,与经营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真正形成 “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各个责任主体同心协力、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3、完善制度建设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重要保障。构建 “结构合理、程序严谨、高效顺畅、制约有效”的制度体系,形成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用制度规范行为的机制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保证。一是要完善制度。各企业单位努力将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标准化。要对议事程序、表决情况、个人意见、会议记录等程序进行规范。二是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提高对“三重一大”认识,保证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的有效落实。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建立党务公开、厂务公开有关制度,建立党内情况通报、党内情况反映、党内重大决策征求意见以及反馈机制,推行党务公开、厂务公开。三是贯彻落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实行纵向责任落实和横向责任分解办法,做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机构完善、职责明确、程序严谨。四是进一步加强执法监察。要完善执法监察源头治理,完善关联交易制度;完善物资采购、工程建设招投标管理制度,完善招标程序,改进评标方法。建立信誉评价机制和充实评标专家库,力求评标过程及结果的公平公正。制定有关措施禁止领导人员以各种方法擅自非法干涉招标活动及招标结果。

4、维护“两个责任”的严肃性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关键。一要明确责任追究主体。纪检监察部门是责任追究的主体,要切实履行职责,认真落实责任追究的有关制度规定,确保责任追究落实到位。二要细化、量化责任追究标准。根据责任制的内容,增加责任追究的形式,如告诫谈话、通报批评、责令写出书面检查、限期整改、责令辞职等。这样就能根据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具体情况和情节做出恰如其分的追究,做到合法又合理,从而更能充分发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作用。三要抓好党风廉政日常督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追究责任不是目的,而是手段。因此,纪检监察部门应从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挽救干部的角度出发,做好“关口前移”,既抓事后的处理,也抓事前、事中的监督。抓事前,就是要做好诫勉谈话,先打预防针;抓事中,就是要随时监督,及时规范干部的行为;抓事后,就是要责任追究。

6.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谈话提纲 篇六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考核

评价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以下简称“两个责任”)的落实,根据中央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党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是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者、执行者和推动者。公司纪委纪履行监督责任,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聚焦主业主责,监督执纪问责。

第三条

落实“两个责任”考核评价基本原则为坚持问题导向、突出考核重点、明确考核标准、强化结果运用。

第二章

考核评价内容

第四条

主体责任考核评价内容为7个方面,共23项考核要素,主要包括:加强组织领导;严明纪律规矩;严格选人用人管理;强化作风建设;强化权力制约监督;查处违纪违法;加强廉洁从业建设。

第五条

监督责任考核评价内容为5个方面,共23项考核要素,主要包括: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抓实“六大纪律”;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法违纪问题;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

第六条

“两个责任”考核评价具体内容及考核要素,可根据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形势和要求及集团公司重点工作进行动态调整。

第三章

考核评价方式

第七条

以完整为考核评价周期,与公司综合考核评价工作同步开展。由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考核评价工作。

第八条

考核评价方式

(一)日常考核。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调研、检查、交办事项、听取工作汇报等多种方式,掌握公司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价。

(二)年终报告。按照要求,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照考核评价内容进行总结,形成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书面报告,提供相关支撑材料,报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

第四章

考核评价结果

第九条

“两个责任”考核评价结果分为A、B、C、D、E五级,根据“两个责任”考核成绩确定。分别对应90分及以上、89~80分、79~70分、69~60分、59分及以下。

第十条

指标得分为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各项考核要素加总得分。

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综合考核评价结果视情况降低一个及以上考核等级:

(一)公司班子成员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

(二)公司班子成员和公司党员干部发生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

(三)公司内发生严重违法案件和对集团公司产生重大负面影响、造成重大损失的违纪问题的;

(四)有其他严重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规定的。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监督责任考核评价结果视情况降低一个及以上考核等级:

(一)本人履行监督责任不力,受到责任追究的;

(二)本人发生违纪问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的;

(三)分管部门出现违规违纪问题,受到责任追究的。

第五章

考核评价结果运用

第十三条

综合考核评价结果运用

(一)综合考核评价结果作为公司考核评级、评选先进的重要依据。

(二)综合考核评价结果为C级及以下的,不得推荐参加公司考核评优评先。

第十四条

监督责任考核评价结果运用

(一)监督责任考核评价结果作为纪委书记选拔任用、评选先进的重要依据。

(二)监督责任考核评价结果为C级及以下的,纪委书记不得推荐参加公司考核评优评先。

第十五条

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提出考核评价意见,公司党委、纪委应根据考核评价结果和反馈意见,加强和改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XXXX党委履行主体责任考核标准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

评分标准

分值

1、加强组织领导(20分)

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工作会议,专题分析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未建立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制度,未召开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会议,一次扣5分;

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举措,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到实处。

未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举措,未制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一次扣1分;

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进一步明确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要求、责任主体、责任内容以及责任考核与责任追究,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未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未明确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要求、责任主体、责任内容,未制定责任考核与责任追究制度,一次扣1分;

严肃责任追究。对不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导致发生重大腐败问题或者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的,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未履行主体责任,导致发生重大腐败问题,一次扣5分;

52、严明纪律规矩(10分)

严明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强化党员干部遵纪守法意识,引导全体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党章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意识,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坚决维护中央权威。

未及时传达学习上级精神、文件,一次扣1分;

坚持民主集中制。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凡属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作出决定,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未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一次扣1分;

53、严格选人用人管理(15)

按照“党管人才”原则选人用人,认真执行“三重一大”和公司的相关制度,严格履行任免程序。

未严格执行相关制度,一次扣1分;

选拔聘用前,听取公司纪委和所在单位党组织的意见

未听取公司纪委和所在党支部意见,发现一项扣0.5分;

对新任职中层干部进行廉洁从业谈话

未进行廉洁从业谈话,一次扣0.5分;

落实干部交流制度,对重要岗位、关键岗位人员实行轮岗交流。

未落实干部交流制度的,一次扣0.5分;

接受职工群众对干部选拔聘用工作的监督。

干部选拔任用未进行公示的,一次扣0.5分;

34、强化作风建设(20分)

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认真执行公司党委《关于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具体措施》,狠刹“四风”。

未制定整治“四风”措施或落实不到位,一次扣1分;

健全完善群众意见建议收集、分析、办理和反馈机制,畅通民主管理信息渠道。

未建立意见箱或举报信箱,一次扣1分;

坚决查处职工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形成维护职工利益的长效机制,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对职工群众放映强烈的问题无答复或未处理,一次扣1分;

落实厂务公开,涉及职工利益的重要事项提交职代会讨论。

未能到做厂务公开,一次扣1分;

55、强化权力制约监督(10分)

深化党风廉政教育。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党风党纪和廉洁自律教育,深入开展“敬畏、感恩、谦恭、得体”干部素养宣贯,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未开展廉洁教育,一次扣1分;

认真贯彻《中国建材集团关于推进廉洁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营造“亲清”文化和凝心聚力、风清气正、管理规范的环境。

贯彻执行《中国建材集团关于推进廉洁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不到位,一次扣1分;

56、查处违纪违法(10)

强化对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经常听取企业纪委的工作汇报,及时掌握工作情况,帮助解决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未听取纪委工作情况汇报,一次扣1分;

支持和保证企业纪委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坚决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

对纪委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支持不到位,一次扣1分;

为纪检监察机构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创造必需的工作条件,提供必要的物质保障。

不能给纪检工作提供必需的工作条件,一次扣1分;

7加强廉洁从业建设(15)

班子成员认真执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的规定,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

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的规定,一次扣1分;

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履行“一岗双责”的要求,根据职责分工抓好分管工作的推进实施。

班子成员未严格履行“一岗双责”要求,一次扣1分;

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在**上严格对照检查廉洁从业情况,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批评与自我批评未开展,扣5分;开展不到位,一次扣1分;

XXXXX纪委落实监督责任考核标准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

评分标准

分值

1、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25分)

协助党委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

未协助党委制定工作计划或落实不到位,一次扣1分;

协助党委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落实工作部署。

未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一次扣5分;

加强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情况的调查研究,为党委决策提出意见和建议。

未提出党风廉政建设意见建议,一次扣1分;

深入推进“三转”工作,落实“两个责任”“两个为主”措施,推动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

“三转”工作开展不到位,纪律检查工作未程序化、制度化,一项扣1分;

加强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提高领导人员拒腐防变能力。

未开展党风廉政专题教育,一次扣1分;

52、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抓实“六大纪律”

(30分)

严明政治纪律。坚决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权威,坚决查处有令不行、有令不止的现象,确保全体党员干部言行与中央、中纪委保持高度一致。

未能及时发现或查处违反政治纪律行为,一次扣1分;

严明党的组织纪律。监督党委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

未能及时发现或查处违反组织纪律行为,一次扣1分;

严明廉洁纪律。加强对班子及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职工在廉洁自律方面的监督检查。

未能及时发现或查处违反廉洁纪律行为,一次扣1分;

严明群众纪律。监督党员领导干部强化服务意识,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及时发现及时纠正。

未能及时发现或查处违反群众纪律行为,一次扣1分;

严明工作纪律。采取明察暗访、信访举报等方式方法,加强对依规办事、工作作风、服务群众等方面的监督检查。

未能及时发现或查处违反工作纪律行为,一次扣1分;

严明生活纪律。加强对党员干部职工八小时以外的监督,教育党员干部遵纪守法,监督违反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和违反生活纪律的问题。

未能及时发现或查处违反生活纪律行为,一次扣1分;

53、加强监督检查(20分)

加强对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和公司领导干部遵守党章及其他党内法规的监督,遵守《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监督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对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和公司领导干部遵守党章及其他党内法规或“三重一大”落实情况监督不到位,一次扣1分;

严格监督干部选拔聘用工作,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严格履行规定程序,公平公正公开选聘人才;认真排查梳理重要干部问题线索,及时更新干部廉洁档案。

未监督干部选拔任用,一次扣1分,未及时更新廉洁档案,一次扣1分;

加强对企业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监督检查,严格查处职工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未及时发现或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一次扣1分;未及时查处或处理职工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一次扣1分;

加强对落实公司重点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

对公司重点工作落实情况未进行监督,一次扣1分;

对公司经营管理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开展监督检查。

对公司重点风险点岗位未进行自查,一次扣1分;

44、严肃查处违法违纪问题(15分)

加强信访举报受理工作,严格按照谈话函询、初步核实、暂存待查、予以了结四类方式,对问题线索提出处置意见,线索处置情况按规定上报。

问题线索未按照流程处置,一次扣1分;对问题线索未按照规定及时上报,一次扣1分;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进行责任追究。实行“

一案双查”,严格追究案发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和纪检委员的监督责任。

未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领导干部按照“一案双查”追究责任,一次扣2分;

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聚焦“关键少数”,坚持抓早抓小,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

不能准确把握运用“四种形态”处理问题线索,一次扣1分;

55、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10)

加强纪检监察干部培训,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履职能力。

未组织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业务培训,一次扣1分;

纪检监察干部不断提高理论水平,提升专业素养,做到责任清、工作实、作风正,树立良好形象。

已选用纪检监察干部不能达到工作要求,一次扣1分;

健全内部监督机制,从严强化内部监督,对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理,对内部违纪违法行为从严惩处。

7.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谈话提纲 篇七

一、明确党风廉政建设中心任务, 统一思想, 扎实推进教师群体的学习教育

高校党支部要坚持开展以党风廉政建设和两个责任为中心的网络学习和传统学习教育活动, 实现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学习模式。以专业为单位, 五人一组, 成立高校党支部学习小组, 每小组发放《党风廉政建设网络学习登记卡》, 建立以高校党支部自身特点、专业特色、党建活动与发展动态为主题的网络学习平台, 每组组长组织本组成员学习网络课程内容、完成指定学时, 提交作业, 发表评论、相互讨论等形式加深对文件的解读, 内容的深化, 思想的提高。网络学习平台通过微博、微信、易信、QQ群等微媒体形式及时发布党风建设的最新消息, 及时收集关于干部廉洁自律的相关规定和历年党风廉政建设的名言警句及时发布更新, 与本支部成员互动交流, 掌握党支部成员的思想动态, 开辟更宽阔的网络空间。与此同时, 开展读书学习活动, 组织安排支部成员全面学习党的十八大文件、十八届五中全会文件、中共中央八项规定、《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教师法》等相关文件, 组织观看党风廉政建设教育片, 集中撰写心得体会, 并结合全国高校领导干部教师队伍违纪违法贪污受贿等典型案例, 加大对教师群体的警示教育, 确保教师群体切实做到自律、自觉、自重、自省。

二、细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 齐抓共管, 确保高校教师主体责任的有效履行

高校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有效落实, 以细化两个责任为主体目标, 牢牢抓住责任细则, 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责任实施、责任反馈进行质的分解和量的考核, 实行谁主管, 谁负责, 谁监督, 谁上报的管理体制。根据《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贪污受贿相关的法律法规, 结合本支部特点, 拟定《党风廉政建设实施细则》, 划分执行小组, 组长负责组织学习签字, 督促党支部成员遵守实施细则, 做到工作做到哪里,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就落实到哪里, 形成全部齐抓共管, 层层学习, 层层负责, 层层监督, 层层落实, 层层追究的体系。对高校党支部成员出现的问题及时予以查找纠正解决, 以零容忍的态度对待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 给予严肃处理并对相关负责人追究连带责任。对部门采购办公用品, 购买体育器材、实验用品、教师图书资料、行政人员办公用房、用车、公务接待、科研经费管理、差旅费用等信息实行全面公开公示, 责任到人, 在春节、端午、中秋、国庆、圣诞、元旦或是婚丧嫁娶, 要自觉做好廉洁自律, 杜绝腐败。从源头上坚决杜绝违规违纪行为, 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 促进高校的健康和谐发展。

三、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宣传力度, 统筹规划, 完善党支部的监督机制

高校党支部对党风廉政建设的宣传应采取思想宣传与形式宣传相结合的方法, 邀请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专家学者, 以师德师风为主题, 开展专题讲座, 帮助广大教师群体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 邀请当地的法律工作者, 以案说法, 宣传国家的法律法规, 从思想上彻底清查教师存在的腐朽思想。党支部要充分利用校报、校园广播、电视、宣传栏、公告栏等多种形式, 以十八大内容、党风廉政建设、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腐败的历史经验教训等为主要内容进行宣传。坚持民主集中制, 定期召开民主评议会, 教师进行自查自纠、互评互议并评选出本年度的先进典型作为教师学习的楷模。

在深化两个责任宣传力度的同时, 注重党支部的监督机制完善, 以实现教师党员权力的制约与平衡。根据部门的实际情况建立统一的监督机制, 保证教学工作的依法依规开展, 实现党风廉政建设的良性循环, 和谐运转。积极成立纪律监察小组和教学监督小组, 全程监督教师的工作生活作风和廉政自律能力, 对涉及本部门建设发展的重大决策是否做到民主集中、民主决策、民主论证进行监督检查, 监督本部门的财务管理是否公开透明, 执行是否到位, 审批是否严格按照程序, 有无挪用公款吃喝行为等, 建立网络监督平台, 以投票的形式进行投票, 对票数多, 学生好评度高的教师进行物质和精神奖励, 对票数少, 学生意见大, 差评多的教师进行定期约谈, 共同探讨教学中出现的棘手问题以及提出需要改进的措施, 对教师工作每周必过问、定期必协调、有事必安排, 出事必追究, 并及时向上级反映具体情况, 定期以会议报告的形式进行集中汇报总结。

党风廉政建设任重而道远, 党支部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中心任务、细化责任目标、宣传教育、监督实施等方面取得一定的成效。但目前还存在着些许问题, 责任定位不清晰, 个别运行机制不畅通, 考评机制不健全, 监督机制创新性不足等问题。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是一项长期性的任务, 党风廉政建设是动态发展的, 随着时代的变化、经济的发展, 其内容相应变化, 面对新情况、新问题, 高校党支部要与时俱进, 及时制定与时代变化相协调的规章制度、政策措施, 深刻理解党风廉政建设相关文件的核心思想, 提取精华, 剔除党风建设中的糟粕, 注重高校教师队伍自身素质的提高, 创新考核考评机制体制, 营造高校自身的党风建设文化品牌, 实现全责任全覆盖的监督体制。

摘要:高校系统大案要案多发, 部分高校领导干部出现党风廉政问题, 要有效落实高校党风廉政建设及两个责任, 推动高校健康和谐发展, 高校党支部必须从明确党风廉政建设中心任务、细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宣传力度等方面统筹规划, 完善党政廉政建设的体制机制。

关键词:党风廉贞建设,两个责任制,高校党支部

参考文献

[1]黄素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建立健全高校基层党组织先进性长效机制[J].长春理工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 , 2012, (05) .

[2]徐珉南.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需增强五种意识[J].中国监察, 2010, (6) :40-41.

8.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谈话提纲 篇八

关键词: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党委要负主体责任、纪委要负监督责任这“两个责任”。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骨干力量,承担着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重要使命,而当前国有企业正处于深化改革的攻坚期和深水区,反腐倡廉形势严峻复杂,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进“两个责任”的落实,对于国有企业具有重要作用。

一、提高认识,增强落实“两个责任”的自觉性

要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落实好,首先要解决好思想认识问题,切实提升领导干部落实“两个责任”的主动性。《党章》总纲规定,要整体推进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建设,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王岐山同志在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工作报告中指出:“主体责任是党章赋予各级党组织的基本责任。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全党的工作,仅靠党中央抓不行,仅靠纪委抓也不行,必须落实各级党委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强化责任担当”。国有企业党委、纪委必须毫不懈怠、切实担当起落实“两个责任”的重任。落实“两个责任”,紧紧抓住了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总开关”、“牛鼻子”,切实解决了长期困扰我们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模糊、问责难以落地等问题,必将使当前的反腐败斗争工作取得新的转机。

二、明确责任,找准落实“两个责任”的着力点

理清责任是落实责任的前提。要落实“两个责任”,前提是科学界定责任界限和职责范围,使“两个责任”的落实更加清晰明确、有据可循。

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党委既是领导主体、落实主体,也是工作主体、推进主体。国有企业党委要担负起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全面领导,主要体现为五个方面,即组织领导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选好用好干部,坚持不懈抓好作风建设,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领导和支持纪检监察部门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党委书记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不仅要“亲自挂帅”,更要“上阵出征”,统筹各方,牵头抓总,强化组织领导,做到常研究、常部署、主动抓、经常抓,敢抓敢管,以上率下;党委班子其他成员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履行分管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贯穿到业务管理中,抓好分管单位的党风建设工作。

企业纪委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责任,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即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腐败问题,强化责任落实,强化执纪问责;纪委书记要主持纪委的全面工作,领导和组织落实上级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部署要求,按照“三转”要求,抓班子,带队伍,切实加强内部监督;纪委委员协助纪委书记工作,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履行好监督责任,严格遵纪守法,自觉维护和执行各项纪律。

三、勇于担当,增强落实“主体责任”的实效性

党组织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根本在担当。企业党组织要对党风廉政建设统一领导、直接主抓、全面落实。

(一)完善机制,加强领导

企业党组织要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相互协调、齐抓共管的领导体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改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机制,督促各职能部门充分履职,各负其责。

(二)健全制度,强化执行

要健全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制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履行情况报告制度》、《述职述廉和民主评议制度》、《谈心谈话制度》等各项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执行,不打折扣。

(三)加强检查,严格考核

采取经常性检查与不定期检查、全面检查与重点检查、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及时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并责令整改。

四、认真履职,提升落实“监督责任”的执行力

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纪委是监督主体、执纪主体,也是问责主体。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关键看行动。

(一)深化预警机制建设

对于在廉政建设、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坚持抓早抓小,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严重的问题要通报处理,起到震慑作用。要以典型的案例切实做好党风廉政教育,起到警醒作用。

(二)健全信访接待制度

党风廉政建设,是广大干部群众始终关注的重大政治问题。要畅通反映渠道,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切实解决职工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特别是党员干部廉洁履职方面的问题。

(三)加强纪检队伍建设

国有企业纪委要加强自身建设,定期进行培训,提升履职能力。通过健全完善纪检监察组织机构和人员配备,整合资源和力量。对加强纪律约束,加大自我监督力度,用铁的纪律打造秉公执纪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总之,国有企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必须要相互协调,相互促进,坚决守好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防线,以实际成效推动反腐倡廉建设与工作。

9.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谈话提纲 篇九

法》(简称《办法》),对《规定》进行了丰富和细化。为了帮助大家学习,我们以《办法》为主线,梳理出需要重点了解的五大问题。

一、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及其他成员的责任

(一)领导班子的责任范围(《办法》第七条):

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是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应当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重要信访亲自批办。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二)第一责任人的九项履职要求(《办法》第九条):

1.每年召开专题会议,组织班子成员认真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上级党委、政府以及纪检监察机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研究解决党风廉政建设中的突出问题,部署安排反腐倡廉建设的任务和措施,扎实抓好反腐倡廉各项工作;

2.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责任分解,明确领导班子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职责范围和任务分工,带头开展宣传教育,带头作出廉政承诺,带头讲好廉政党课,带头加强监督检查,带头接受民主监督;

3.每半年和年终听取一次反腐倡廉工作汇报,参加涉及反腐倡廉全局性的会议和活动,签批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文件;

4.协调领导班子成员间的关系,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和其他执纪执法机关开展工作;

5.认真处理人民来信来访,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强对大要案件、典型案件查处的领导,组织各职能部门协调配合,及时听取案件查办情况汇报,加强对重要案件的督办;

6.每年组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检查考核,督促党风廉政建设各项目标和规章制度的落实;

7.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对涉及领导班子成员和下一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思想、工作等方面的问题和不廉洁行为,要直接找本人谈话,进行告诫,及时纠正;

8.教育管理好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防止发生违法违纪和不廉洁问题;

9.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三)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七项履职要求(《办法》第十条):

1.根据分工,具体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专项工作,指导、督促分管部门、单位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组织抓好落实;

2.每年至少召集两次以上牵头和协办部门联系会议,指导督查分管部门、单位开展工作;

3.加强调查研究,分析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组织制定防范性措施和规定;

4.监督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定期向领导班子和第一责任人报告抓落实的情况;

5.对职责范围内发生的大要案件、典型案件,要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支持、指导、协调查处;

6.严格遵守党纪国法,自觉执行廉洁自律和廉洁从政的各项制度及规定,教育管理好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

7.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二、责任实施如何落实

(一)要求建立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办法》第十一条):

各级党委(党组)应当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检查考核下一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二)要求每年召开一次以上专题会议(《办法》第十二条):

各级领导班子应当按照上级党委、政府的部署安排,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党委(常委)会议和政府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专题研究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分解任务、明确要求、落实责任。

(三)要求每年两次以上听取专题汇报(《办法》第十三条):

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应当每年至少两次以上专题听取下一级的工作汇报,重点检查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到位。

(四)要求将执行情况进行评议(《办法》第十四条):

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应当列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并在本部门、本单位进行评议。

(五)要求党委和主要负责人

书面报告(《办法》第十五条):

党委(党组)应当每年将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书面报告上一级党委(党组)和纪委。党政主要负责人应当每年将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本人廉洁从政的情况书面报告上一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

三、责任考核如何落实

(一)要求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检查考

核制度和考核结果运用制度;(《办法》第十七条、第二十二条,条文略)

(二)要求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协助同级党委(党组)开展检查考核;(《办法》第二十条,条文略)

(三)要求党委(党组)在适当范围内通报检查考核情况。(《办法》第二十一条,条文略)

四、责任监督如何到位

(一)明确规定了检查方式(《办法》第二十三条):

党委(党组)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制度。检查采取党委(常委)会督查或者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中期督查、第一责任人和领导班子成员日常督查、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抽查、党政班子成员年终带队检查等方式进行。

(二)要求建立社会评价机制(《办法》第二十四条):

党委、政府应当结合实际,采取走访座谈、问卷调查、民主测评、网络舆情收集分析、委托中介或其他社会组织开展民意调查等方式,建立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机制,动员和组织广大党员和群众有序参与,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评价和监督。

五、责任追究如何强化

这部分内容较多,主要包括应当追责的情形、领导班子追责方式、领导干部追责方式、从重追责情形、从轻或减轻追责情形、不予免责情形、追责机关和程序、追责原则、追责影响和后果、追责监督等。其中比较重要的是:

(一)明确了应当追责的九项情形(《办法》第二十八条):

1.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不力,以致职责范围内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得不到有效治理,造成不良影响的;

2.对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范围内的事项不传达贯彻、不安排部署、不督促落实,或者拒不办理的;

3.对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本单位发现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

4.疏于监督管理,致使领导班子成员或者直接管辖的下属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

5.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或者用人失察、失误造成恶劣影响的;

6.放任、包庇、纵容下属人员违反财政、金融、税务、审计、统计等法律法规,弄虚作假的;

7.放任、包庇、纵容下属人员阻挠、干扰、对抗监督检查或者案件查处,或者对办案人、检举控告人、证明人打击报复的;

8.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严重违纪违法知情不管或者包庇、纵容的;

9.有其他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行为的。

(二)将领导班子纳入了追责范围(《办法》第二十九条):

领导班子有……所列情形,情节较轻的,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情节较重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进行调整处理。

(三)明确了对领导干部的追责方式(《办法》第三十条):

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情节较重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者给予调整职务、责令辞职、免职和降职等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以上责任追究方式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合并使用。

(四)建立了追责终身制(《办法》第三十三条):

实施责任追究不因领导干部工作岗位或者职务的变动而免予追究。已退休但按照本规定应当追究责任的,仍须进行相应的责任追究。

(五)规定了追责原则(《办法》第三十五条):

实施责任追究,要实事求是,分清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追究集体责任时,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直接主管的领导班子成员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参与决策的班子其他成员承担重要领导责任。对错误决策提出明确反对意见而没有被采纳的,不承担领导责任。错误决策由领导干部个人决定或者批准的,追究该领导干部个人的责任。

(六)规定了追责后果(《办法》第三十六条):

10.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谈话提纲 篇十

任”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根据市纪委部署要求,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重要契机,紧紧围绕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落实,强化主体责任、强化责任追究、强化责任担当,严格实施项目化推进、常态化问责、刚性化执纪,紧紧扭住主体责任“牛鼻子”,扬起责任追究“牛鞭子”,切实做到“把责任扛在肩上、把纪律挺在前面、把任务落在实处”,深入推进统计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提高思想认识,形成整体合力

全局干部职工要深刻认识落实“两个责任”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大部署,是制度反腐、标本兼治的重要举措,对于保障统计改革发展顺利进行,奋力推进统计工作实现新跨越,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要准确把握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基本内涵与具体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坚决抓好落实,将落实“两个责任”、正风肃纪和党风廉政建设紧密结合,督促全局上下充分履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形成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整体合力,全面推进统计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以党风廉政建设新成效为统计事业健康持续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证。

二、理清总体思路,把握目标要求

(一)总体思路: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以完善责任体系为支持,以健全体制机制为重点,以创新载体抓手为突破,着力构建党风廉政建设权责对等的责任分解体系、科学规范的责任落实机制、完整闭合的责任追究链条,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由“虚”、到“实”、由“宽”、到“严”、由“软”到“硬”转变,促进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全面落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完善具有统计特色惩防体系建设的工作格局,以良好的党风政风促进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二)目标任务:坚持把厘清党委领导班子责任、主要负责人责任、领导班子成员责任作为重点,着力健全制度机制,形成认识到位、责任明晰、履职尽责的主体责任落实体系;坚持把深化纪检体制改革作为重点,突出纪检监督主业,形成监督有力、制约有效的监督责任落实体系;坚持把完善责任考核、责任追究等制度作为重点,加强督促检查,形成有错必究、有责必问的“两个责任”问责追究体系。

三、落实工作责任,明确职责分工

(一)党委班子集体责任、重部署: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部署要求,把反腐倡廉建设纳入工作总体规划,融入各项中心任务,研究制定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对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职责和任务分工,推动责任落实。

2、严制度:建立完善“三重一大”决策机制、干部选拔任用机制、组织领导机制、责任分解机制、履责报告机制、考评评价机制等机制,规范权力运行,强化廉政风险防控,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制度体系。组织开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考核工作,确保责任落到实处。

3、强关键: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关作风建设精神,强化正风肃纪,坚决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以权谋私问题,坚决纠正“四风”突出问题,加强作风建设常态化机制建设。

4、抓基础:通过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主题教育等形式,深入开展党章主题教育、理想信念教育、思想道德教育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继续深入开展“廉政党课大家讲”,举办反腐倡廉教育讲座,强化对重点部门、关键岗位党员干部的专题教育培训,推进廉政文化建设。

5、带好头:党委成员和党员干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引领作风转变,坚决纠正脱离群众、作风霸道、工作消极、不在状态、特权观念严重、纪律意识淡薄等不良倾向,坚决纠正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自己、配偶、子女、亲友谋取特殊利益的行为。

6、抓保障:全力支持纪检监察机构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在干部配备、人员经费、装备设施等方面给予充分保障,定期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二)党委书记责任、抓统筹:积极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2、抓监管:加强对班子成员的教育监管,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廉洁从政、履行好“一岗双责”职责。

3、抓保障:坚决支持执纪执法机构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充实纪检监督机构力量,加快建立完善监督体系和工作制度,积极推进党内监督工作的制度化。

4、树表率:坚持管好自己,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作廉洁从政的表率。

(三)班子成员个人责任、主动担责。对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承担领导责任。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按照局党组统一部署,结合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对分管范围的党风廉政建设进行安排,及时听取分管科室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分析新情况、解决新问题。

2、细化措施。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党委、纪委和局党组的决策部署,主动分担党委的主体责任,结合分管工作实际,细化工作措施,排查找准廉政风险点,抓好权力清单制度落实,促进权力规范运行。

3、强化管理。经常性开展对分管科室人员的廉政教育,及时了解掌握分管科室人员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对相关科室主要负责人进行谈心谈话、工作约谈、提醒告诫,督促遵守廉洁自律各项制度。

4、监督检查。对分管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促进责任落实,确保全面完成。及时向党委和主要负责人汇报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促进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5、清正廉洁。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各项纪律和制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主动报告廉洁自律规定执行情况,廉洁从政,当好表率。

(四)纪检监督责任、加强组织协调。在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协助党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充分发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职责,协调解决本部门反腐败工作重大事项,及时向党组和上级纪委报告反腐败重大工作情况,督促检查各班子成员、中层干部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工工作任务。

2、严格纪律监督。坚决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决定执行情况和市委、市政府,以及局党组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严格执行党的各项纪律和单位各项内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3、深化作风督查。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关规定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持之以恒反对和纠正“四风”,推进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工作常态化、制度化。

4、强化警示教育。对干部职工作风、纪律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对苗头性问题及时约谈,函询,加大诫勉谈话力度,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开展理想信念、宗旨观念、廉洁自律和警示教育,促进干部职工廉洁履职。

5、加强自身建设。积极贯彻落实中纪委关于“转职能、转作风、转方式”的要求,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监督,防止“灯下黑”,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能力。

(五)科室负责人的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局党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对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具体研究,做出工作安排并组织实施。

2、组织对责任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的检查、督促、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及规章制度的落实。

3、加强组织协调,了解和掌握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的总体情况。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不能解决的问题要及时向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汇报,支持纪检监察机构依法履行职责。

4、组织本部门党员干部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重要廉政讲话和党风廉zd规,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廉洁从政教育,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遵纪守法的意识,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

5、严格遵守各项党风廉政建设法规制度,防止发生违法违纪问题和不廉洁行为。负责对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工作人员廉洁从政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对发生的行业不正之风及违纪违规问题,积极配合纪检部门调查处理。

四、强化工作机制,推动全面落实

(一)组织领导机制、专题会议制度。局党组每年至少召开2次专题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分析新情况新问题,及时作出部署安排。

2、协作推进制度。完善局反腐败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工作规程,每季度召开1次会议,分析研判形势,督促各单位各负其责、协调配合。

3、分头推进制度。班子成员每季度至少听取1次分管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汇报,每年在分管领域至少开展2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调研,推动任务落实。

(二)责任分解机制、图表分责制度。局党组每年年初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形成落实主体责任的工作任务明细图表。

2、目标管理制度。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把任务逐项逐条落实到责任主体,建立工作台账,实行对账销号。

3、签字背书制度。班子成员和单位负责人对责任范围内的廉政责任签字背书,出现问题,严格问责。

(三)压力传导机制、工作约谈制度。党组主要负责人每年至少约谈1次局班子成员和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纪委主要负责人每年至少约谈1次部门主要负责人,并根据需要随时进行约谈,了解掌握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情况,提出相关要求,形成以一把手抓一把手为主线、上下贯通有序的责任链条。

2、任职谈话制度。党组负责人进行新任领导干部任职谈话时,应明确提出落实“两个责任”和廉洁从政的要求。

(四)履责报告机制、报告制度。党组每年初以书面形式向上级党委和纪委报告上一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党委主要负责人报告履行第一责任的情况,纪委每半年向上级纪委报告1次履行监督责任情况。

2、专项报告制度。纪委每年向上级纪委报告1次同级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廉洁从政情况,重大情况随时报告;班子其他成员思想、工作、生活上的重要情况和重大事项应及时向党委和主要负责人报告。

(五)督导检查机制、督导检查制度。应把落实主体责任作为督查重点,纳入日常检查之中,每半年开展1次督导检查,每季度有重点地对落实不力的科室队进行督促整改,问题严重的提出批评并进行通报。

2、专项整治制度。每年选择1—2个突出问题,或按照上级指出的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解决相关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总结经验,推进全面发展。

(六)考核评价机制、述纪述责述廉制度。局党组主要负责人在市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时进行“三述”并接受民主测评。班子其他成员在考核时一并进行“三述”并接受民主测评。各部门各专业必须每年向被监管服务对象开展一次“三述”,并接受民主测评。

2、检查考核制度。党组每年由班子成员带队,对各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检查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价各科室和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

3、社会评价制度。每年开展1次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采取群众满意度测评、媒体调查、第三方评价等多种方式,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民意调查。

(七)责任追究机制

对班子成员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和纪检履行监督责任不力,以及各科室队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不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进行责任倒查追究:、发生窝案串案及连续发生重大腐败案件的;

2、重复发生违反廉洁从政和作风建设有关规定问题的;

3、对职责范围内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未有效治理的;

4、对严重违纪违法行为放任纵容、袒护包庇、压案不查或阻扰调查的;

5、对上级党委、纪委部署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传达贯彻、不安排部署、不督促落实,或拒不办理的;

6、反腐倡廉制度存在明显漏洞,执纪执法机关提出整改建议仍不进行有效整改的;

7、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或用人失察、失误造成恶劣影响的;

8、对领导班子成员或者直接管辖下属失教失管失察导致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

9、对执法执纪过程中严重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反响强烈、带有一定普遍性的问题治理不力的;

0、其他需要追究责任的情形。

11.浅议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 篇十一

一、“两个责任”的探索实践历程

关于“两个责任”的理论基础,可追溯到《中國共产党章程》。党章第四十四条规定“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很明显,“两个责任”与党章中总纲和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是一脉相承的。

1998年11月2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其中的第三条规定“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两个责任”已经初现端倪。十年后,中共中央制定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此时,“两个责任”已经基本形成。

2013年11月召开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正式提出了“两个责任”,在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文规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2014年1月1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强调要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4月1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纪委书记王岐山在中央国家机关工委调研时发表讲话,就落实“两个责任”提出了明确要求,此后,全国掀起了学习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高潮。

二、应当明确党委主体责任的具体内容

要贯彻落实好“两个责任”,关键是要分清党委、纪委的责任界限,明确界定好党委具体有哪些主体责任、纪委具体有哪些监督责任。

笔者认为,根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党委的主体责任应包含以下内容:

1.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上级党委(党组)、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每年召开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的党委常委会议(党组会议)和政府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职责和任务分工,并按照计划推动落实。

2. 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法规制度,加强廉政文化建设。

3. 贯彻落实党风廉政法规制度,推进制度创新,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4. 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推进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

5. 监督检查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和下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

6. 严格按照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7. 加强作风建设,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解决党风政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8. 领导、组织并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及时听取工作汇报,切实解决重大问题。

三、应当明确纪委监督责任的具体内容

笔者认为,根据有关规定,纪委的监督责任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1. 协助责任。相对于党委的主体责任而言,纪委既不能越位也不能缺位,要当好党委的参谋助手,积极协助、配合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协助好同级党委(党组)开展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检查考核。

2. 组织责任。纪委要按照党委制定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组织好各项任务的分解和落实,制订实施方案,作出具体安排,组织有关部门抓好工作落实。

3. 协调责任。纪委要加大协调力度,加强对重大案件的协调、指导和督办,加强纪检、审判、检察、公安、监察、审计等执纪执法机关的协作配合,进一步形成惩治腐败的整体合力。

4. 监督责任。纪委要发挥好党内监督专门机关的作用,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加强对同级党委特别是常委会成员的监督,加强对下级党委(党组)实施责任追究情况的监督检查。

12.落实党风廉政两个责任实施方案 篇十二

实 施 方 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大和中央、省、市、区委有关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系列规定,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根据黄州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党委关于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意见,结合我院实际,现就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以下简称“两个责任”)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着力构建权责对等的责任分解体系、科学规范的责任落实机制,促进党委真正把落实“两个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以良好的党风政风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快速发展。

二、总体目标

把党委责任、领导班子责任、主要负责人责任作为重点,着力健全制度机制,形成认识到位、责任明晰、履职尽责的主体责任落实体系;把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作为重点,突出纪委执纪监督主业,形成监督有力、制约有效的监督责任落实体系;把完善责任考核、责任追究等制度作为重点,加强监督检查,形成有错必究、有责必问的问责追究体系,不断增强落实“两个责任”的自觉意识。

三、责任内容

(一)明确党委主体责任。党委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按照党章要求和《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对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应承担主体责任。

1、统筹谋划部署。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纳入医院发展建设的总体布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部署要求,研究制定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对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职责和任务分工,推动责任落实。

2、健全工作机制。督促各职能科室充分履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形成抓党风廉政建设的强大合力。完善责任体系,真正把主体责任落实到党委,形成上下贯通、层层负责的工作格局。

3、强化宣传教育。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党的宣传思想和全院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工作总体部署,扎实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推进廉政文化进医院,筑牢思想防线、强化舆论引导、营建崇廉风尚。

4、深化作风建设。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作风,牢固树立党的意识和组织纪律观念,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持之以恒地反对和纠正“四风”。

5、严格监督考核。每年组织对全院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以及各科室负责人廉洁从政和廉政行医情况进行检查,并以适当方式在院内通报。

6、选好用好干部。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着力构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机制、责任追究机制,增强干部选拔任用上的透明度,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7、维护群众权益。不断完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畅通病人投诉渠道,公布举报电话,加强纠医工作,坚决查处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8、加强制度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区委和卫计局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求,深化惩治和预防腐败事件的发生。推进源头治理,完善腐败治理监控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9、坚决反对腐败。党委成员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定期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全力支持和保障纪委办案,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二)明确纪委监督责任。纪律检查部门是党内执纪监督专责部门,对全院党风廉政建设履行监督职责。纪委要按照党章和相关党内法规要求,明确职责定位,聚焦中心任务,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从根本上把监督责任履行好。

1.加强组织协调。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充分发挥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职责,协调解决各部门及科室反腐败工作重大事项,督促检查各科室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任务。

2.严格纪律监督。坚决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决定执行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执行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严格执行党的各项纪律,严肃查处违反党纪行为。

3.深化作风督查。加强对全院改进工作作风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持之以恒反对和纠正“四风”,推进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工作常态化、制度化。严肃查处违反作风建设规定的典型案件,对典型案例及时通报,形成强大震慑。

5.强化警示教育。对党员干部作风、纪律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对苗头性问题及时约谈提醒,加大诫勉谈话力度,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院党委要把落实“两个责任” 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层层传导压力、一级抓好一级。各科室及各支部要制定务实管用的实施办法,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主动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切实解决落实“两个责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创新工作方法。紧紧围绕落实“两个责任”,分级分类建立台账,实行台账式管理、项目化推进,一项一项抓好落实。强化工作评估,适时组织开展落实“两个责任”情况评估,对照职责任务,进一步查漏补缺,增添工作措施。

(三)注重宣传引导。要加大对广大干部职工的教育引导力度,统一思想认识,发动群众监督。要充分利用齐安网、院刊等媒介,加强对落实“两个责任”工作的宣传报道,营造浓厚氛围。

13.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谈话提纲 篇十三

按照局党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清单的通知精神,为认真落实我支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特制定主体责任清单如下:

一、主体责任清单

园党支部是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必须坚持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做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到人,落实到位。

(一)认真学习领会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相关要求,及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明确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明确支部成员责任分工,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三)充分利用组织生活会、支部会、党员大会,将经常性党风廉政教育贯穿于中,坚持把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经常化、制度化。进一步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讲忠诚、守纪律、做标杆”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教育活动,督促党员干部学好党章党规,学好系列讲话精神,用实际行动,争做合格党员。

(四)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认真开展“敢转争”活动,不断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规范工作行为。

(五)坚持每周一班子会制度,及时总结、分析支部人员思想工作情况,不断健全并完善落实各项工作的计划和措施。

(六)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自查自评工作,每半年向上级纪检组、机关党组书面报告支部主体责任履行情况。

(七)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组织党员干部积极参加党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教育党员干部,弘扬党的优良作风,保持廉洁本色,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二、书记责任清单

党支部书记是我园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第一责任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带头执行党纪国法和各项规章制度。

(一)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研究部署

1.支部书记对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及时传达学习上级党组、纪检组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要求。2.结合工作任务,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问题亲自督办处理。

3.定期组织开展廉政专题学习、讲廉政党课、通报案件、进行廉政教育提醒等学习活动,加强对全体党员干部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强化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意识和法纪观念。

4.定期召开支部会议,研究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现状,及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主动履行领导责任

5.准确把握廉政建设情况,积极主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6.健全党支部议事规则,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主动接受监督,规范权力运行。

7.加强制度建设,将廉政建设工作贯穿业务工作始终,制定规范透明、公开廉洁的业务管理流程、压缩自由裁量空间、加大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8.深入基层积极开展走访、调研、服务活动,关注群众疾苦,想方设法为基层排忧解难。

(三)加强对支部成员及所属人员的监督指导

9.加强对支部成员和所属人员的监督,搞好矛盾纠纷排查,及时掌握支部成员及所属人员廉洁从政状况。10.督促支部成员廉洁从政,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发现支部成员和所属人员有违纪违法问题时,及时向上级党组报告。

11.不定期开展对支部成员和所属人员谈心活动,及时了解掌握思想、工作动态,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诫勉纠正,抓早抓小,防止违规违纪问题发生。

(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制度落实

12.高度重视支部党风廉政建设制度落实,每年与所属人员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对处内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分工、任务分解、述职述廉报告等材料认真把关。

13.落实述廉述职制度,每年年底,围绕个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作风建设和廉洁从政等内容,撰写述廉述职报告,及时报告上级党组。

(五)做清正廉洁的表率

14.继续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求履职尽责,带头遵守中央八项规定以及廉洁从政的有关规定。

15.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带头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党内组织生活、请示报告制度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

16.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规范个人言行。

三、成员责任清单

支部成员根据工作分工,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对管辖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有直接责任。

(一)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维护和执行集体决定、决议,保证政令畅通。

(二)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相关要求,定期剖析个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并提出建议或意见。

(三)定期向支部书记汇报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及时报告发现重大问题线索。

(四)积极配合完成责任书检查,考核,主动接受监督,对督促检查出的问题,积极整改。

(五)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坚持依法办事、按章办事、做好表率。

二〇一七年七月十三日

党支部成员责任分工

支部书记:刘颜铭

主要职责:负责主持党支部的日常工作;负责支部“三会一课”制度的落实;负责传达贯彻上级的决议、指示;负责研究安排党支部工作,将党支部工作中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部委员和支部大会讨论决定。向支部委员会、支部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支部工作。

副书记:程秀琴

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关心党员干部生活,了解和反映党员干部的合理意见和要求,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受理党员和群众的申诉和控告,并及时向支部委员会和上级党组织汇报。在书记不在的时候主持党支部日常工作。

组织委员:李进强

主要职责:负责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抓好党员思想教育和党纪教育;负责对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严格按照党章规定,做好吸收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各项工作;负责做好党员日常管理和党务公开。

纪检委员:唐小兵(兼)

主要职责:对本支部党员进行党风党纪教育,督促党员干部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高维护党的政治纪律的自觉性;密切联系群众,倾听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掌握群众的思想情况;密切配合党支部开展工作,经常提出建设性意见;监督、检查党支部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及领导干部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会的情况;负责检查党员违反党纪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考察了解受处理党员改正错误的情况,并教育帮助他们改正错误,鼓励他们积极工作;监督检查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维护党员的民主权利,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及时向支部书记汇报,协助纪委做好本单位党员违纪案件的查处工作;定期和不定期向支部汇报和反映本单位党风党纪情况。

宣传委员:唐小兵

14.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谈话提纲 篇十四

一、什么是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

一是要落实责任。一方面,要按照中央部署和省委、市委、区委要求,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担负领导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注重系统谋划,提出目标任务,研究解决重大问题,检查督促各项任务的落实。另一方面,要对中央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的工作安排,担负起贯彻落实责任。

二是要选好用好干部。落实选好用好干部这个责任,就要认真贯彻新修订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正确用人导向,严格按制度和程序办事,匡正选人用人之风,杜绝“带病提拔”。

三是要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要把对人民负责和对党负责统一起来,着力查找的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建立建全维护群众利益长效机制。

四是要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与监督。党委(党组)要强化制约和监督职责,加快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制约和协调机制,最大限度堵塞制度漏洞,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从源头上防治腐败。

五是要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对腐败问题敢于“亮剑”,做到“零容忍”,充分发挥纪检监督作用,大力支持纪检监察机关依法依规查处案件,为他们履行职能提供必要条件,创造良好环境。同时,要加强对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帮助解决一些实际困难和问题。

六是要带头廉洁从政。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作为履行主体责任的第一责任人,要带头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以率先垂范的实际行动,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

二、纪委(纪检组)的监督责任

总的讲就是“三项主要任务”和“五项经常性工作”。

三项主要任务:一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重要的规章制度,二是协助党的委员会整顿党风,三是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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