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专项治理工作总结

2024-10-25

反腐专项治理工作总结(精选13篇)

1.反腐专项治理工作总结 篇一

深入推进反腐倡廉专项治理工作 着力解决

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贺国强29日出席反腐倡廉专项治理工作汇报会并讲话。他强调,要深入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关于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要求,全面总结近年来开展反腐倡廉专项治理工作的成效和经验,进一步把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工作引向深入,以党风廉政建设的新成效取信于民。

在认真听取与会同志的发言后,贺国强指出,近几年来,中央纪委监察部全面贯彻反腐倡廉战略方针,在扎实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各项长期性、基础性工作的同时,坚持把开展专项治理、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作为重点任务来抓。十七届中央纪委历次全会工作报告都把这项工作作为重要任务进行部署,2008年、2009年连续两年把“严厉整治一批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作为“五个一批”工作部署的重要内容之一,2010年明确提出切实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6个方面突出问题,2011年进一步提出从4个方面下功夫解决好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2012年要求重点抓好3项专项治理,特别是在-1-

今年4月召开的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座谈会上,鲜明提出要着力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10个方面腐败问题。通过开展专项治理,有力遏制了消极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在一些领域易发多发的势头,推动解决了一批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得到中央的充分肯定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受到人民群众的普遍认可。

贺国强指出,今年以来,中央纪委监察部指导和推动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继续开展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庆典研讨会论坛过多过滥问题、公务用车问题3项专项治理,取得了新的进展和成效。在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方面,集中整治了一批突出问题,严肃查处了一批违纪违法案件,从2009年以来全国共排查工程建设项目42.51万个,发现问题26.19万个;纪检监察机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2.58万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74万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9200余人。与此同时,制定完善了一批法规制度,推进了工程建设领域市场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在庆典、研讨会、论坛过多过滥问题专项治理方面,通过全面进行清理和着力规范管理,从去年以来全国共撤销各种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项目2549个,节约财政资金12.2亿元,建立健全了一批管理办法和制度规定。在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方面,通过严格清理纠正、加强规范管理、强化监督查处、推进改革试点,从去年以来共清理和处置全

国党政机关违规公务用车19.96万辆,一般公务用车新编制数比车辆实有数减少4.4万余辆,中央和国家机关一般公务用车实有车辆减少35%。

贺国强指出,回顾近年来开展专项治理、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的工作实践,我们主要有以下5个方面的体会。一是关注社情民意,确定工作任务。坚持从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抓起、从人民群众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从人民群众最盼望的事情做起,抓住那些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而且具备一定条件、通过一段时间集中治理可以达到阶段性目标的问题开展专项治理,不断增强反腐倡廉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突出工作重点,抓住关键环节。针对不同问题的具体情况和特点,抓住关键,找准症结,有的放矢,对症施治,努力以重点工作的成效带动整体工作的推进,以关键环节的突破带动突出问题的解决。三是认真督查整改,严格执行纪律。针对工作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实事求是地提出整改处理意见,狠抓整改落实,同时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力度,确保专项治理工作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四是强化成果应用,健全长效机制。注重总结经验,坚持公开透明,着力完善制度,不断巩固和扩大治理成果。五是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强化领导责任,加强工作指导,注重统筹协调,确保专项治理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纪委副书记何勇主持会议。他强调,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贺国强同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反腐倡廉专项治理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中央纪委监察部机关各有关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突出工作重点、抓住关键环节、严格执行纪律、强化成果应用,把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贯穿于业务工作之中,与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委密切协调配合,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确保任务落实。要认真总结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提出从源头上防治的办法和措施,完善工作责任制和协调配合、考核评价、监督检查等方面的制度机制,着力健全长效机制,推动反腐倡廉专项治理工作深入开展。(记者周英峰)

2.反腐专项治理工作总结 篇二

凡是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 应列入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的各项资金 (含有价证券) 及其形成的资产都被称为“小金库”。“小金库”的主要来源包括:以各种名义挪用、转移的国家预算内、预算外收入;截留的销售收入、营业收入、营业外收入和其他收入;高价倒卖、非法牟取的价差收入;一些经济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侵占、截留罚没的收入等。

二、“小金库”的特点

(一) “小金库”具有普遍性

“小金库”在很多经营单位是一种普遍存在的现象, 行政机关有, 事业单位有, 企业单位有, 各类团体、临时机构也有。一些单位通过“小金库”, 组织职工旅游外出、聚餐活动等;向上级机关或一些“实权”部门的“进贡”;以联络“感情”为名, 利用领导干部特殊的日子, 比如婚丧喜庆、生病住院、节假日等赠送礼金礼物;用于单位、部门领导各种各样的“职务消费”支出。

(二) “小金库”具有分散性

有的单位为了掩护“小金库”, 逃避监督, 将单位内部划小核算单位, 在银行设立多个户头, 把本应该作为单位收入纳入财务部门统一核算的资金, 分散核算, 导致“小金库”分布散乱, 不易掌控, 监督起来更困难。

(三) “小金库”具有隐蔽性

一些单位领导为了保留“小金库”, 绞尽脑汁, 玩弄手段, 使“小金库”在表面上合理合情, 非知情人不易察觉, 从单位的账本上更不易查出破绽。又由于制度上的漏洞, “小金库”缺乏必要的财务监督, 资金的来龙去脉除单位负责人和经办人外, 别人无从知晓。于是, “小金库”便脱离了财政监督的视线, 具有很大的隐蔽性。

(四) “小金库”的现象日渐严重

由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正处于不断完善阶段, 体制尚不健全, 法制还不完善, 经济生活中“小金库”的问题越来越突出。自2009年4月以来的“小金库”治理, 总共就发现了24887个“小金库”, 涉案金额达122.42亿元。如此骇人的查处数据还只能算是“冰山一角”的话, 潜伏在“冰山之上”的“小金库”恐怕不计其数。

三、“小金库”的危害

(一) 滋生腐败

因为“小金库”不受财经制度制约, 等于是给领导放了一个可以任意支取的小钱柜。他们可以暗中支付回扣、佣金、提成、手续费等;超标准发放奖金、福利、购建楼堂馆所;还可用于大吃大喝、请客、送礼等其他不宜或不能在大账上的支出。同时, 由于“小金库”主要是个别领导说了算, 更使“小金库”成了贪官“提款机”。就像单位领导自己的“腰包”, 想怎么掏就怎么掏, 想怎么挥霍就怎么挥霍。于是, “小金库”滋生了大腐败, 导致了挪用、贪污、受贿和行贿等违法违规问题不断发生。

(二) 败坏党风和社会风气

“小金库”分布广泛, 不仅行政执法单位设有, 就是一般行政、事业单位也设有, 在有些地方已经达到了泛滥程度, “小金库”的“金子”数量大得惊人, 导致了大量的畸形消费、拜金主义, 甚至权钱交易、钱色交易, 令群众深恶痛疾。“小金库”不仅败坏了党风和社会风气、破坏了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还威胁到党的形象和正确的社会价值观取向, 危害性极大, 必须彻底铲除。

(三) 导致会计信息失真

由于“小金库”不纳入单位的正规财务核算中, 财政部门监督不到, 审计部门查不到, 税务部门找不到, 使得国有资金游离于国家监管之外, 致使会计信息不能反映单位全部的经济活动和资金收入, 会计信息失真。国家、投资人无法从单位账簿中获取单位收支的真实信息, 给经济决策和财务分析带来了非常大的困难。

(四) 导致国有资产大量流失

一些单位为了设立“小金库”虚列支出、虚报冒领、骗取支出、化公为私, 造成了国有资产的大量流失。一些权力部门和垄断行业利用其自身权利和社会赋予的公共资源, 乱收乱罚甚至大肆侵吞资金与公有财产以填充“小金库”中的资金。“小金库”所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利益, 私设“小金库”的实质, 就是以牺牲国家和集体利益为代价, 为个人或小团体捞取好处, 变相侵占、隐匿、转移国家和单位收入最终导致国家财政收入减少, 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的大量流失。

(五) 扰乱了国家财经秩序

存在“小金库”的单位绝大多数都是采用欺上瞒下、偷梁换柱的手法乱收乱花。有的借助手中的权力, 以培训、赞助、摊派、捐赠等方式强行筹集资金;一些国家机关和职能部门利用手中的“权力”巧立名目乱罚款、乱收费、乱摊派, 把得到的收入截留下来转入“小金库”;有的垄断性部门和行业以自身优势乱收费、乱涨价, 转入“小金库”, 严重扰乱了国家财经秩序。

四、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意义

(一) 做好“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是反腐倡廉的重要举措

“小金库”虽然就单个而言, 资产比较少, 但是加总起来数量总量非常巨大, 这些资金和资产长期在单位体外循环, 游离于监督之外, 是铺张浪费、奢靡享受、违法乱纪的重要资金来源, 严重妨碍了经济健康发展、滋生了大量的腐败现象。深入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 可以掐断个别单位的私房钱, 打掉他们的藏钱柜, 把一切资金纳入规范的会计账户, 有利于审计部门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察控制, 使吃饭送礼、铺张浪费等腐败现象没有了资金来源, 从而可以从源头上惩治和预防腐败, 推动反腐倡廉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 做好“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是改善社会风气、加强党风建设的重要举措

私设“小金库”的行为助长了畸形消费、拜金主义, 甚至权钱交易、钱色交易, 既导致了不良的社会风气又败坏了党风, 破坏了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 威胁到党的形象。认真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 可以重塑节俭朴实, 积极向上的良好社会风气, 在全社会树立正确的价值观, 使广大人民认识到吃喝浪费、行贿受贿都是应该被杜绝的;同时还可以树立党“朴实、清廉”的形象, 加强党群关系, 积极推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顺利进行。

(三) 做好“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是提高会计信息真实性的重要举措

会计信息需要真实、客观地反映各项经济活动, 准确地揭示了各项经济活动所包含的经济内容。真实性是会计信息的生命, 没有了真实性, 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就会被削弱, 就会为决策提供错误的依据, 严重的还会贻害社会和广大公众。个别单位未经批准开立银行账户、截留收入资金、私设“小金库”, 造成各种“账外账”、“假账”泛滥, 使得部分国有资金游离于国家监管之外, 破坏了会计信息的真实性, 使会计信息不能真实地反映单位的各项经济活动。以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为契机, 可以趁机整理规范各单位的账务管理, 杜绝“账外账”、“假账”, 提高会计信息的真实性。

(四) 做好“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是保护国有资产的重要举措

有的单位为了设立小金库, 虚开大量劳务、材料及运输发票, 虚列成本套取巨额现金设立“账外账”侵吞国有资产, 造成国有资产的大量流失。这些人置国家、集体利益于不顾, 视法律为儿戏, 大肆聚敛, 将“小金库”视为己有, 任意挥霍, 请客送礼, 坑了国家, 肥了自己。在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过程中可以展开对国有资产的清查, 发现“小金库”隐匿的国有资产, 依法收缴;还可以规范国有资产管理, 把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紧密结合起来, 实现资产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 建立起国有资产保护的长效机制, 防患于未然, 使国有资产不再流失。

(五) 做好“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是规范财经秩序的重要举措

因为“小金库”的存在, 一些单位把部分收入不纳入一级财务核算或财务科二级核算, “坐收坐支”、“公款私存”现象严重, 甚至有的单位为了保证“小金库”的资金来源, 巧立名目, 乱收、乱罚、乱摊派, 严重扰乱了我国的财经秩序, 不利于财经规范化建设。通过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 强制各单位把全部收入纳入统一的财务核算体系, 严禁乱收、乱、乱摊派, 可以起到规范我国财经秩序的作用。

五、结论

“小金库”的普遍存在, 不仅严重损害了国家利益, 造成国家财政收入大量流失, 而且助长了奢侈浪费和腐败现象, 扰乱了国家的财经秩序, 展开“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参考文献

[1]、周莉, 项燕.对“小金库”问题的思考[J].时代金融, 2009 (4) .

[2]、叶菊华.走出“小金库”的怪圈[J].财政监督, 2009 (8) .

3.从国家治理看审计反腐倡廉的作用 篇三

关键词:国家治理;审计;反腐倡廉

一、国家审计的性质决定了需要进行反腐倡廉工作

(一)从立法层面来说,国家审计的首要职能就是反腐倡

廉。国家审计进行工作时,主要的依据是宪法以及审计法,这两部法律主要发挥指导作用。中国在1982年时,在宪法当中规定了审计事项。赋予国家审计明确的法律地位。中国在1994年时出台了审计法,具体规定了审计机关职能、审计机关权力与职责、审计监督准则以及审计流程等。其中某个条款明确规定,审计法的立法意义包括推动廉政健设,这就是从法律的角度确认国家审计的首要职能是反腐倡廉。

(二)从政治制度角度来说,国家审计的内涵就包括反腐倡廉。权力的滥用会带来腐败,对于权力的行使,一定要进行严格的监督。从政治学角度来说,国家审计的含义是,按照法律规定,通过权力监督权力的一种手段,其是国家监督系统的组成,国家审计主要是监督执行系统的执行情况以及权力运用的情况,从而避免权力的不正常使用。

二、国家审计具有“免疫系统”的作用,可以更好地反腐倡廉

(一)国家审计可以从源头上避免腐败现象的发生。腐败属于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通常来讲,腐败不具有突发性,很多都是以前就出现了不好的苗头,而没有进行纠正,或是产生了违法的念头,没有被矫正,从而演变成违法行为,我们可将腐败比喻成河堤,将问题比喻成蚁穴,如果可第一时间发现蚁穴,并且采取手段进行补救,就有可能保住河堤。审计机关是根据宪法而设立,主要负责监督政府的财政支出以及财政金融部门、企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同时审计行为也是一项日常的监督活动,本身就具有一定的威信。通过审计工作,可敏锐的察觉到风险,发现不好的苗头,并且督促主要部门进行整改,这样可给具有违法倾向的人带来一种威慑力,从而避免腐败现象的出现。

(二)国家审计完善了体制和机制,有利于更好的反腐。邓小平同志说过:“好的制度可以防止坏人肆意妄为,不好的制度不利于好人做好事,从而发挥负作用。”在权力行使以及对权力监督时,仅仅凭借严厉惩罚腐败行为,是无法完全实现反腐的效果的,因此要注重制度方面的完善,从而更好的防止腐败。中央通过《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提出了有关反腐倡廉的总方案,进一步明确要完善制度。“审计风暴”带给人们很大的希望,认为审计可以惩治腐败行为,但是很快,就呈现出屡犯屡审的循环状态,这主要是因为体制机制的不完善。而目前,审计长刘家义所提出的“免疫系统”理念,就是针对这种现象的。

三、国家审计如何在反腐倡廉当中发挥出应有的作用

(一)要组建一支强有力的审计队伍,使其在反腐倡廉当中发挥应有的作用。审计工作主要由审计干部来具体操作,审计队伍的整体水平会直接影响到审计工作的完成,以及审计目标的实现。为了组建一支具有较高政治素养以及专业水平的审计队伍,要不断提高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从而在反腐倡廉工作当中,发挥出应有的作用。首先,要帮助审计干部树立正确的政治理念,培养他们的公仆意识,要真正的认识到工作的重心是推动我国社会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以及最大程度的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要有较强的责任心,充分的了解国家审计在治理工作当中的重要位置,对于反腐工作来说,国家审计并不是专门的部门,但同样可以在这项工作当中发挥出应有的作用,并且真正的把反腐工作作为自身的工作目的。要培养廉政理念,绝对不允许违反审计纪律,认真遵守《审计署关于加强审计纪律的八项规定》,发挥审计工作的独立作用。其次,要将审计人员的专业水平提高上来。就目前来说,腐败的模式以及手段走向了复杂化,而且会涵盖很多的领域,这就对审计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二)要加强对重点领域以及重点部门的审计,针对性的开展反腐倡廉工作。在审计重点部门时,首先要严格审计财政部门,将注意力放在财政资金的利用效率方面,对公共财政体制进行完善,及时的发掘是否存在挪用、私吞以及骗取财政资金的行为。其次,要重点审计金融机构,及时发现是否存在证券内幕交易、内外联合骗取贷款以及利用职权非法集资等违法行为。此外,还要关注是否存在通过金融创新的名义获取违法利益的行为。最后,要重点审计国有企业,不但要审计企业的经营管理,还要关注到是否存在官员和商人勾结侵占国有资产或者是因为决策的错误造成国有资产的损失等行为。我们加强对重点领域的审计工作,具体来说,也就是重点审计政府采购、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以及工程建设等项目,重点是审计上述的行为是否存在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以及违反规定招标投标等现象。

参考文献:

4.专项治理工作总结 篇四

为严肃认真贯彻落实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有关文件精神及要求,我项目部精心组织学习、深入探索、坚持自查自纠,持续改进,我部专项治理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并保持了良好发展势头。

一、深入学习,提高思想认识和基础

根据公司有关专项治理文件精神及要求,我项目部组织广大职工干部进行了一次集中学习,深入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全面推动针对近期建设领域出现的一些新的情况,并就极有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了探讨。通过积极吸取借鉴其他单位先进的专项治理工作经验和方法,并深度总结前期工作成果,极大地提高了我部专项治理工作小组成员及项目部广大职工干部的思想认识,并且形成了良好的学习讨论机制,为进一步排查极有可能出现的问题奠定了扎实的理论基础和思想意识基础。从而适应了不断出现变化的新情况,充分做到了与时俱进。

二、突出重点领域,开展全面排查工作

安全与质量并重是我们的一贯理念。针对我标段的主要施工生产任务,我部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项目部全体职工认真细致地对各个有关安全、质量环节的工作进行了研究和部署。为此,我部组织安全、质量专项治理小组对沿线进行了地毯式检查,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推动形成了一个重点环节突出,全面开展排查的专项治理模式。同时,我部始终坚持贯彻公司的精细化管理,也为此做了大量工作。面对出现的一些质量通病,面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一些违规操作,我们坚决做到不留死角,重点与全面相结合的治理,并取得了一定成绩。

三、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任务顺利完成

专项治理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要求高,为确保巩固扩大前提取得的工作成果,加强组织领导显得尤为重要。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项目部各部室要严肃认真地执行专项治理实施方案,明确治理工作的责任与任务,将专项治理与日常工作相结合,进一步健全治理工作机制。二是严格贯彻落实。除了专项治理工作本身的特点外,还要要及时掌握有关政策,严格执行各项治理文件精神及要求,既要全面又要区别对待。专项治理要以自查自纠为主,要主动找问题,深入分析原因,积极进行整改和防范。三是加强协调配合。各职能部门工作既相互独立又相互交集,治理工作跨度大,需要各部室既要分工明确又要相互协调配合。四是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每次召开的安全、生产、考核等会议,加强宣传,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因素,营造一个好的工作舆论氛围。

5.专项治理活动工作总结 篇五

2010年计划生育弄虚作假乱收费、乱罚款

专项治理活动工作总结

2010年按照省、市人口计生委有关文件要求,为彻底清除计划生育弄虚作假.乱收费、乱罚款和党员干部违法生育行为,纠正不正之风,我们在全县计生系统开展了专项治理活动,取得了一定成绩,积累了一些经验。

一、建立组织,加强领导

一是建立组织。县人口计生委成立了以主任杜国增同志为组长、纪检组长王建军同志任副组长、各相关科室负责人任成员的 “长垣县计划生育弄虚作假.乱收费、乱罚款和党员干部违法生育专项治理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专门负责日常工作。各乡(镇、办事处)也迅速建立了组织,切实加强了对计划生育乱收费、乱罚款专项治理活动的领导。二是制定了方案。依据省、市有文件精神,结合单位实际,我们出台了长人口[2010]18号文件《关于在全县开展计划生育弄虚作假、乱收费、乱罚款和党员干部违法生育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确保整个活动有条不紊地进行,各乡(镇、办事处)也都以乡(镇、办事处)党委或政府文件的形式出台了活动方案,保证活动顺利进行。三是层层动员。全县计划生育弄虚作假、乱收费、乱罚款和党员干部违法生育专项治理活动动员会于5月8日在委机关五楼会议室召开。各乡(镇、办事处)分管计生工作副职、计生办主

现。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和省、市纠风会议精神,是全县人口计生系统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行业纠风工作关键。这次集中治理的重点:是对计划生育工作中存在的乱收费、乱罚款问题进行专项治理。坚决清理个别乡镇该免费的不免;放水养鱼,以罚代管;强迫农民捐款、交计生基金;随意罚款、不开票据;擅自设立不合理收费罚款项目和以各种借口搭车收费,以及不依法行政的乱收费乱罚款行为。

开展这次专项治理是省、市今年在行业作风建设上做出的重要决策,也是我们长期坚持一项主要工作任务,各乡镇也都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并把它作为自我审计、自我解决问题的机会,摆上重要位置,抓紧抓好。加强监督。按照分级负责,重点督查的要求,专门成立了以县计生委主任杜国增同志为组长的督导小组,活动期间不定期的下乡进行督导。凡收到有举报乱收费、乱罚款的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手软。我们把有举报乱收费、乱罚款案件的乡(镇)作为重点乡(镇)认真清查,清查结束后要写出专题报告,对清查出的问题进行严肃处理。

四、认真查摆问题,全面整改

1、在社会抚养费征收、二孩生育证发放、各种计生证明办理、病残儿鉴定、成人伤残鉴定、已婚育龄妇女健康检查等收费过程中做到了依法行政,管理中严格执行了“收支两条线”的规定;但存在着征收标准偏低现象。

2、认真落实政务公开制度,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各项政策的落实做到阳光操作,公开、透明、完善、规范;但在计

纠正了行业不正之风,规范了计生工作行为,树立了计生系统的良好形象,净化了生育环境,受到群众好评。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在此项活动中仍存在的对计生政策宣传不到位、工作人员态度不热情等问题,在下步工作中,我们将以这项活动为契机,坚持边查边纠的原则,认真开展计划生育弄虚作假、乱收费、乱罚款和党员干部违法生育专项治理活动,高度重视此项活动,把它作为自我审计、自我解决问题的机会,摆上重要位置,抓紧抓好,加强监督,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坚决杜绝弄虚作假、乱收费、乱罚款和党员干部违法生育行为,促进我县人口与计划生育的健康发展。

6.专项治理总结2 篇六

一、健全机构,加强组织领导

为抓好本次专项治理工作,区住建局成立以温道德同志为组长,许显瑛、袁胜兵、谢玲、张祥利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城郊结合部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城郊结合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并于10年12月15日在沱东新区区政府建设工地举行城乡环境城乡结合部专项治理启动仪式,动员施工单位、建设管理部门、建设监察部门全体人员积极投入到城郊结合专项治理工作中来,形成了良好的宣传氛围。同时,我局将城郊结合部专项治理工作纳入局党委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了联席会议制度,每月召集建管、监察、质监、规划等部门召开联席会议,总结工作。

二、大力宣传,切实统一思想

我局以规范建筑施工管理和拆除违章搭建为重点,倡导文明施工、安全施工,出动宣传车95台次,指导各建筑工地悬挂有关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宣传标语20余幅,开展主题宣传活动5次,督查在建工程112个次,对其中13余个工地提出了整改意见,查处占道施工8处,乱堆放建材及施工

机械3处。

三、做好科学规划,改善人居环境

(一)针对雁江区丹山镇红村新农村聚居点建设工作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我局及时派出专业技术人员对丹山红村三个新农村聚居点进行实地测绘,开展规划工作。目前已经完成对3处聚居点的测绘,测绘面积达2万余平方米,规划新民居近50户。目前,该村新农村建设正紧锣密鼓地开展。

(二)针对我区辖区内城区脏乱差的重点地段,积极规划改造方案,现已对城区3个办事处共7处地段制定了改造规划,涉及居民1000余户,资金预算达26.46万元。

(三)省道106线风貌塑造示范工程初见成效。根据区委、区政府对城乡风貌规划工作的总体安排部署,区住建局自10年5月初便启动雁江区线性风貌规划编制工作,历时一个多月时间,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区有关部门的大力协助下,于10年6月底形成了雁江区交通线性风貌规划方案。雁江区交通沿线风貌改造项目涉及321国道、106线、资资线、成渝高速沿线、成渝铁路沿线、沱江河沿线。六条线路,其中涉及的主要场镇有:临江、迎接、丰裕、碑记、宝台、南津、伍隍、石岭、老君、保和、中和、丹山、回龙、小院、堪嘉、忠义、东峰等17个场镇。2010年9月中旬实施示范点建设工程以来,我局积极督促相关镇乡和施

工单位加快建设进度,积极协调并配合相关单位和部门做好建设期间的规划审批工作,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并协同有关单位和部门做好阶段性工程的验收。目前已完成披檐施工2784m,青石墙裙修缮5864m,绿化美化面积8468平方米,改造农户300余户。三是集中人力、物力,全力推进晏家坝省级新农村建设示范片建设工作。完成道路及其附属人行道、管网建设的规划;强化对在建民居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的管理;按照《雁江区交通线性风貌规划》中有关要求,对建筑立面以及入户道路改造和绿化进行修改与完善。目前已经完成旧房改造聚居民居26户,新建民居19户。

四、防违拆违工作取得成效

自专项治理工作启动以后,我局共出勤60余次,派出执法人员近120人次,坚持巡查处置违法建设。截止12月31日,全区共发现违法违章建筑物217处,面积约21176平方米,其中城区外违法违章建设58处,面积9745平方米;城镇“三镇四处”处结违法违章建筑物159处,面积11431平方米,处结率提高97%,同比下降92%。城区外依法强拆2处,面积约236平方米。截止目前,立案查处75件,结案72件,处罚金额累计126067元,违法建设蔓延的势头得到了有效遏制。

四、下步工作

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印制宣传资料、现场督导等

7.反腐专项治理工作总结 篇七

为了全面了解礼花弹专项治理工作背景、任务及进展等情况, 本刊记者采访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副局长、中国安全生产协会会长孙华山。

记者: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是在怎样的背景下决定开展礼花弹专项治理工作的?

孙华山:

近年来, 随着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 对烟花爆竹的需求量日益增加。特别是由于部分群众追大求响, 一些应由专业人员燃放的礼花弹等A级烟花爆竹产品流入普通消费者手中, 形成重大安全隐患, 由此引发的事故时有发生, 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2010年2月26日, 广东省揭阳市普宁市军埠镇石桥头村发生一起非法燃放烟花爆竹重大爆炸事故, 造成23人死亡、48人受伤, 直接经济损失710.119万元。经过调查, 这起事故涉及的礼花弹产品在经营、运输、燃放等多个环节均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暴露出一系列监管漏洞。此外, 在近年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安部等部门组织的相关督查、检查等工作中, 也多次发现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礼花弹等问题。

中央领导同志高度重视上述情况, 多次做出重要批示, 要求加强烟花爆竹生产、销售、储存和燃放的安全监管措施。为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 全面加强礼花弹生产、经营、运输、燃放各环节的安全监管, 有效预防各类涉及礼花弹的事故发生, 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经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会同公安部等有关部门专题研究, 决定自2010年7月份开始, 开展礼花弹专项治理工作。

记者:

开展礼花弹专项治理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是什么?

孙华山:

礼花弹专项治理工作的指导思想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进一步提高礼花弹安全生产准入门槛, 严格控制礼花弹生产企业数量, 完善产品流向登记制度, 严格控制国内市场销售渠道, 建立全国统一的流向管理信息系统, 对礼花弹从生产到燃放 (或出口) 进行严格监管, 有效预防各类涉及礼花弹的事故发生。

礼花弹专项治理工作主要有以下任务:

一是强化礼花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审批管理。严格礼花弹安全生产许可条件审查, 严格准入条件, 合理控制礼花弹生产企业数量。礼花弹生产企业的《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证》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统一编号, 在2010年底前, 将全国礼花弹生产企业总数量控制在100家以内。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今后将每年公告一次礼花弹生产企业名单;省级安全监管局每半年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报告一次本地区礼花弹生产企业安全监管情况。

二是建设并使用烟花爆竹 (礼花弹) 流向管理信息系统。督促礼花弹生产企业严格执行《烟花爆竹流向登记通用规范》 (AQ4102-2008) 等有关规定, 在礼花弹单个产品和每个包装单元 (箱) 上粘贴相应的标签, 使用烟花爆竹 (礼花弹) 流向管理系统对礼花弹生产、销售环节进行管理。安全监管部门和公安机关使用烟花爆竹 (礼花弹) 流向管理系统对礼花弹生产、销售环节进行监督, 跟踪掌握礼花弹从生产到燃放 (或出口) 的流向。

三是整顿规范礼花弹等A级产品销售渠道。只允许礼花弹生产企业将礼花弹等A级产品提供 (销售) 给经公安机关批准的焰火燃放活动或出口, 禁止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从其他企业购买产品进行销售。

记者:

着手开展礼花弹专项治理工作以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主要做了哪些工作?

孙华山:

自国务院领导同志做出重要批示, 经研究, 确定着手开展礼花弹专项治理工作以来, 我们所做的工作主要可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 在对全国礼花弹生产、经营、运输、燃放等方面基本情况进行充分调研, 并广泛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地方政府、有关企业等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 部署了礼花弹专项治理工作。第二阶段, 按照计划落实了礼花弹专项治理工作的各项任务。

第一阶段 (2010年4月〜6月) , 主要开展了两方面工作:

一是开展了全国礼花弹生产、经营、燃放基本情况调查摸底。重点对近几年礼花弹生产和销售总体情况以及出口和国内大型燃放活动的实际需求情况进行了分析研究。通过调研掌握到, 在全国约300家有礼花弹生产品种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中, 有近100家礼花弹年产值在500万元以上, 这些企业的礼花弹总产值达到全国礼花弹总产值的85%以上。根据上述情况, 本着提升礼花弹生产企业总体安全生产水平的原则, 提出了在2010年底前将全国礼花弹生产企业总数量控制在100家以内的工作任务, 并于6月份印发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开展礼花弹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安监总管三[2010]99号) , 全面部署开展礼花弹专项治理工作。

二是研究部署了烟花爆竹 (礼花弹) 流向监管工作。为了全面加强礼花弹从生产到燃放或出口全过程特别是流通环节的监管, 2010年5月份,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召开了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等相关部门参加的烟花爆竹 (礼花弹) 流向安全监管研讨会, 研究加强礼花弹流向监管的工作措施。会后,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和公安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烟花爆竹 (礼花弹) 流向信息化监管工作的通知》 (安监总管三[2010]128号) , 部署建设并使用烟花爆竹 (礼花弹) 流向管理信息系统, 以系统管理和规范相关企业的礼花弹生产、运输、燃放、出口行为及废弃礼花弹销毁工作, 通过信息化技术手段强化相关环节的监督执法。

第二阶段 (2010年7月份以来) , 根据相关工作部署, 全国全面开展了礼花弹专项治理工作, 截至2011年1月, 已经完成了两个主要方面的工作:

一是基本完成了烟花爆竹 (礼花弹) 流向监管信息系统的基础建设。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公安部分别建设了烟花爆竹 (礼花弹) 流向管理信息系统。目前,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的系统建设及对礼花弹生产企业及其所在地有关安全监管部门的应用培训工作已经完成, 正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安装、调试、运行等工作。

二是完成了对礼花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中相关资质的重新确认。相关省级安全监管局按照专项治理工作要求提出的企业控制数量, 以安全生产条件为主要审查内容, 对原礼花弹生产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了全面审查。提出了拟保留企业名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对经省级安全监管局审查合格的拟保留礼花弹生产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进行了统一编号, 由省级安全监管局按此编号变更了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对未列入保留名单拟退出礼花弹生产的企业, 省级安全监管局变更撤销了其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相关许可范围。

在以上工作的基础上,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会同公安部发布了全国礼花弹生产企业 (第一批) 名单公告, 共95家企业。

记者:

下一步, 礼花弹专项治理要重点落实哪些工作?

孙华山:

这次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公安部联合《公告》发布后, 下一阶段, 各地要在礼花弹专项治理工作中重点落实以下工作:

一是加强礼花弹生产的监管。未列入本公告名单的企业, 一律不得生产礼花弹。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 发现未经许可超范围生产礼花弹的, 一律依法取缔并从严给予处罚。

二是加强礼花弹销售 (含出口) 的监管。列入公告名单的企业生产礼花弹时, 必须使用信息系统打印并在产品上张贴图形标签和电子标签。礼花弹产品出厂 (出库) 及出口、燃放过程的相关信息均应按要求及时录入信息系统, 未张贴图形标签和电子标签的, 不得销售出厂。烟花爆竹内销批发企业和零售点一律不得购买和销售礼花弹。

三是加强礼花弹运输和燃放的安全监管。自公告发布之日 (2010年12月29日) 起, 对列入本公告名单的企业生产的礼花弹, 未张贴图形标签和电子标签的, 公安机关将不批准其运输、燃放许可;2011年6月30日后, 对未列入公告名单的企业生产的礼花弹产品, 尚未燃放或出口的, 将由公安机关统一组织销毁。

8.反腐专项治理工作总结 篇八

农业部部长韩长赋在会上讲话指出,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巩固我国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好形势的关键之年。农资打假是实现农产品有效供给、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从源头上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做好动物疫病防控的重要保障,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清做好当前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组织开展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为农业农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保驾护航。

各级农业部门坚持“标本兼治、打防结合、属地管理”原则,深入开展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推动农资市场秩序持续稳定好转,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要强化重点产品监管。突出抓好关系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种子、农药、肥料、饲料、兽药和疫苗等农业投入品的监管。要强化重点季节监管。各级农业部门要在抗旱春管、春耕备耕以及“三夏”和“三秋”生产等重点时节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等违法行为。要强化重点环节监管。全面开展农资生产经营主体清查,强化重点产品抽检,完善农资监管机制,推进检打联动。要强化大要案查处。完善大要案协查机制,加强省际间和部门间案情通报和移送。

9.扶贫领域专项治理工作总结 篇九

自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开展以来,自治县专项办按照区、市纪委监委工作部署和要求,在自治县党委、自治县纪委监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各级纪委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各项目标任务,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强化刚性执行,推动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深入开展,现将2018年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专项治理工作“排查去存”显成效。2018年是全区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开局之年,也是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三年行动计划“排查去存年”,我办根据上级安排部署,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方案,通过主责部门大排查、巡察部门大巡察、专责部门大督查、问题线索大排查等方式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进行大排查、大起底,深挖细查一批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线索,严肃查处一批案件,全县上下形成治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强大震慑,达到教育警示、排查去存的目标。截至目前,我县扶贫领域立案XX件,结案XX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XX人,诫勉谈话XX人。

(二)专项治理工作有特色、有亮点。今年以来,我办在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中,结合本县实际,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督促各乡(镇)、各室、各派驻组在线索挖

掘中采取更贴地气方法解决“等米下锅”问题,在干部腐败预防宣传教育工作中,我们以全覆盖的思路开展了廉政警示教育活动。在线索挖掘和预防宣教工作中,取得较为突出的成效。

一是蹲点督查办案,解决“等米下锅”。以暗访方式蹲点,明确蹲点督查重点,主动下访,采取“访、找、核”办法开展蹲点督查活动,重点查找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职能部门履职不力、监管缺失问题,干部脱贫攻坚工作作风不实问题,项目资金管理使用违纪问题,监督执纪“宽松软”问题,扶贫领域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六个方面问题线索。今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干部通过主动下沉XX人次,对全县XX个乡镇XX个行政村XX个屯XX户开展蹲访。截至目前,全县纪检监察干部通过蹲访,共收到意见建议XX条,发现问题线索XX条,初核XX条。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效果。

二是廉政警示教育全覆盖,筑牢党员干部防腐思想堤坝。通过到自治区警示教育基地XX监狱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和给党政干部上廉政党课,接受服刑人员现身说法和以案明纪,告诫广大党员干部必须时刻保持警醒,必须要有敬畏之心,必须要有底线意识,从思想上、源头上根除腐败的念头,不断增强防腐拒变的能力。今年以来,我县给各乡(镇)、县直各单位上廉政党课XX场,XX人次。

(三)专项治理宣传工作氛围浓厚。为营造“人人知晓、人人支持、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凝聚人民群众参与工作的强大合力,做到了家喻户晓、人人参与,着重强化突出涉农惠农项目补助标准,纪委监委工作职能和职责,专项工作内容等三个方面宣传,通过“三个突出”实现宣传全覆盖。自开展扶贫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以来,全县共悬挂标语条幅XX多条,制作大型户外广告牌XX块,出版板报、宣传栏XX多块,印发专项治理工作监督卡等宣传资料XX万余份,编发廉政短信XX余条,宣传延伸到乡、村、屯,做到家喻户晓。

(四)“扫黑除恶”深入开展,典型案例通报慑人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自治县纪委监委立足纪检监察机关职责定位,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决策部署,提高政治站位,主动协作配合,强化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执纪工作,采取有力措施,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一个重点,加强领导、压实责任、明确重点,有力有序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取得较好阶段性成果。今年以来,自治县纪委监委收到涉黑涉恶信访举报XX件,公安局移交线索XX条涉及XX人,现立案XX人,结案X件。同时,将1起党员涉黑涉恶问题典型案例进行点名通报曝光,起到了震慑、教育作用。

二、当前存在哪些突出问题

一是办案力量不足,办案人员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是群众怕打击报复,参与积极性不高,主动配合意识不强;

三是群众外出务工人员较多,案情涉及人员众多,调查取证困难。

三、下一步或明年推进专项治理工作计划

一是常态化抓监督。继续将监督执纪问责贯穿扶贫领域始终,坚持脱贫攻坚工作开展到哪里监督执纪问责就延伸到哪里,通过常抓监督实现思想上有不敢腐向不想腐的转变,用常态化监督执纪问责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贴的纪律保障。

二是强化规章制度执行。自治县纪委监委、各专项治理工作成员单位要对照区、市、县各项规章、制度和实施方案,各司其职,密切配合,主动担当,服从安排,共同推进专项治理工作取得新成效。

10.旅游市场专项治理工作总结 篇十

一、精心部署,狠抓落实1、9月18日,我局组织各涉旅企业专门召开了中秋、国庆期间旅游安全工作会议,对节日期间旅游安全生产和旅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布置;9月27日上午,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xx,县政府副县长xx主持召开了我县旅游安全生产和市场专项治理工作调度会,对旅游安全生产和旅游市场专项治理工作再次进行了部署。同时,在此前,以县旅游产业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名义,下发了《关于做好2013年中秋节、国庆节旅游工作通知》。并转发了省旅游产业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旅游市场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2、我局在认真学习《旅游法》的基础上,对旅游从业人员还组织开展了一次《旅游法》的学习培训。在宣传方面,各涉旅企业纷纷针对10月1日即将出台的旅游法开展了一系列宣传工作。悬挂了旅游法宣传条幅xxx多副,LED广告5条。我局还编印了《旅游法》单行本xxx本,发放给县四套班子领导和各相关单位、企业,使旅游法深入人心。

二、突出重点,加强监督

为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不断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和游客满意度,切实保障旅游者和旅游企业的合法权益,保证节日期间旅游市场规范和安全运行。一是对星级酒店、旅行社、旅游企业进行了一次全方位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各旅游景区(点)重点区域、设施设备等方面进行了全面实地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旅游安全隐患。二是组织人员对旅行社进行重点检查,坚决打击旅行社恶性竞争,侵害游客利益等行为。从检查的情况来看,我县境内3家旅行社未发布过虚假广告,未发生低于成本价招徕游客、委托旅游业务不足额支付接待和服务成本费用、地接不足额支付成本费用的旅游团队等“零负团费”经营行为;未发生超范围经营的行为;未发现导游讲解不讲政治、不讲科学、不讲文明,旅游车驾驶人员服务态度低劣的行为;旅行社能按要求取得经营资质,与游客签订正规旅游合同,没有发生非法转让旅游业务经营许可,导游也取得了导游证并有导游IC卡持证上岗。

三、抓好结合,确保成效

在专项治理工作中,做到了“三个结合”。一是结合节前旅游安全检查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行督查整改;二是结合上级主管部门专项整治的要求进行检查;三是结合各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形成工作联动协调机制。

11.反腐专项治理工作总结 篇十一

[关键词]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工作;做法、问题及建议

2009年浦北县检察院按照上级院的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实际,认真开展深入查办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2009年该院共立查贪污贿赂案件13件17人,其中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案件占9件9人,占立案总人数的53%,属大案3件,占全年大案数60%,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7万元,有力遏制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易发高发势头,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本文结合反贪工作实践及体会,简单谈谈此方面的做法、问题及建议。

一、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一)精心部署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专项治理

2009年初,该院依照上级院的指示,结合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将查办工程建设领域中发生的职务犯罪案件作为重点工作之一。2009年9月,全国检察机关深入查办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全面展开,特别是自治区检察院专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后,该院更加深刻地认识到查办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二)主动出击,拓宽案源

1.拓宽案源。案件线索是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的前提和基础。但近年来,举报线索日益减少,与往年相比,2009年该院反贪局接到举报案件线索数量明显下降,而且大多是重复或多头举报,可查性不大。针对这种状况,他们采取主动出击的方式,充分调动全局干警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让干警在日常生活和社会交往中,注意收集和挖掘有价值的案件线索,拓宽案源。如在工程发包、土地使用权出让、征地补偿款发放、财政转移支付、专项资金发放、医疗器械及药品采购等过程中,可能存在的职务犯罪线索。

2.深挖细查。该院在实践工作中深刻认识到,每个行业、部门的职务犯罪都有其自身的特点和规律,把握好这些特点和规律,举一反三,对于深挖犯罪,扩大战果十分有益。第一,审讯中深挖。即在讯问犯罪嫌疑人时,注意嫌疑人极力回避的问题、陈述中露出的破绽等,从中发现可疑问题。如立查浦北县某镇卫生院院长李某7.2万元受贿案就是审讯人员在讯问过程中注意到李某陈述中的破绽,并根据李某在浦北县六垠镇卫生院业务用房、地板、围墙、挡土墙等工程建设中有绝对“拍板权”的特点,从而使该案由小案突破到大案,并牵出该卫生院会计何某受贿一案的犯罪事实。第二,利用嫌疑人力图减轻罪责的心理,督促其检举揭发他人,注重向外深挖。2009年立查工程建设领域的9件9人中有2件2人正是由此向外深挖牵出犯罪事实。

3.紧靠市院侦查指挥中心突破案件。该院紧靠市院侦查指挥中心,始终把市院侦查指挥中心作为查处系统性、行业性案件的神经中枢,作为汇总、综合、分析、处理、反馈各种信息的集成总部。2009年,钦州市检察院侦查浦北县某局局长张某受贿一案,该院在协助调查该案时了解到浦北县相关工程项目招投标审批过程中通常投标人会在中标后按照事前承诺以中标介的一定比例的数额支付给相关人员好处费一事。而且,投标人在开标之前往往通过多种渠道以传纸条、发信息、打电话、托熟人等方式向有关人员“打招呼”。目的非常明确,是为了能够在其参加投标的项目中顺利中标、承揽工程。这种事前承诺、事成之后兑现的行贿方式已经成为工程招投标领域运作中的“潜规则”,这使得行贿人把送礼、打招呼当成是取得工程的必经之路。该院通过研究分析工程建筑行业、相关部门的职务犯罪及其自身特点和规律,针对审批过程中可能存在漏洞进行严格线索排查,最后在工程建设领域立案7件7人,均属贿赂案件,有力规范了建筑市场秩序,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

(三)加强与纪检监察部门的配合联系

检察机关加强与纪检监察部门的协作配合,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并形成整体的打击力,才能侦破重大复杂的案件。检察机关与纪检监察在打击腐败行为的协作配合,既符合中央的要求,也是符合法制要求。检察机关加强与纪检监察的协作配合,有利于加快工作进度,保证办案质量,推动办案工作的顺利开展。2009年,该院通过与纪检监察协作配合,成功破获了浦北县某镇中心小学韦某、黄某在负责安装寨圩镇各个小学的避雷针工作过程中受贿的犯罪事实。

二、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一)案件查办难度大和阻力大

(1)在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活动中,职务犯罪嫌疑人犯罪手段相当隐蔽。该院立查的9件9人均是贿赂案件,大多数案中受贿人与行贿人之间的撮合很多是通过“中介人”牵线搭桥,在相关工程建设审批、承建过程中利用职权收取貌似合法的所谓“中介费”、“辛苦费”、“感谢费”、“关照费”等,利用这种“明扣”、“暗扣”潜规则实施权钱交易,具有很强的迷惑性,造成发现和突破此类犯罪带来困难。在受贿犯罪中,“现金支付”方式较其他方式更为隐蔽、安全、难以察觉,这是由于货币具有不记名、易收藏、方便携带等特征。

(2)职务犯罪嫌疑人反侦查意识和能力较强。随着犯罪经验的日益积累与丰富,犯罪人的自我保护方式越来越多,反侦查能力日益提高,贿赂行为人将通过处理犯罪信息来改变“传统”的与法律规定直接“对号”的行为方式,甚至想方设法拉拢、腐蚀办案人员,千方百计克制、对抗侦查,因而规避法律制裁的种种变相贿赂行为愈来愈多,侦查与反侦查的斗争十尖锐,案件的侦破难度显著加大。查处工程建设领域的犯罪行为,不仅要求掌握相关的行政法规,还要掌握实际运作规程,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该院立查浦北县供电公司吴某受贿案中,吴某是一个非常熟悉国家政策、法律,且社会关系网很复杂的人。在审讯侦破过程中,他巧言善辩,利用法律法规的漏洞推敲办案人员的一句一字来反驳。

(二)查办行贿犯罪力度不大

(1)由于在工程建设贿赂中起积极作用而且造成恶劣影响的大多数是受贿方,为保证政务的廉洁性,在办案过程中,往往注重对受贿人的打击而轻视对行贿人追究,对行贿人打击不力将导致行贿更加肆无忌惮。因为开发商、建筑商等行贿人犯罪成本太低,风浪过后,在追逐商业利益最大化等诱因下,他们可能继续进行商行贿赂。如此恶性循环,商业贿赂犯罪活动难以得到有效遏制,就会影响惩治商业贿赂犯罪专项斗争的成效。(2)贿赂分属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工商部门等多个部门查处,各执法主体间往往缺乏联系、沟通,出现管辖上脱节或“撞车”状况。同时,各部门在对查处商业贿赂的标准把握上存在执法尺度不一的问题,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打击商业贿赂的力度,削弱了打击效果。(3)行贿犯罪的隐蔽性、一对一、现金交易特点,使得查处受贿案件难度大因此,行贿人员职务犯罪立案较少,处罚较轻。

(三) 部分反贪干警的执法理念、侦查技能、业务能力不适应新的形势和要求,高素质的侦查专业人才紧缺。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不断增强,既要求检察机关依法严惩腐败分子,推动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又要求检察机关提高依法文明办案的能力,保障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财产权利,规范执法的要求越来越高。

三、意见及建议

1.注重研究发案规律,科学运用“系统抓,抓系统”办案方法。借助实际查处案件,分析案件特点,寻找发案规律,把握惩防方向,是提高发现和深挖犯罪的有效措施和重要途径。通过查办一个个案,往往可以查办类似领域、类似“部门”多起类案提供宝贵的侦查经验,收到以点带面效果。

2.严格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宽严相济是一项重要的刑事政策,要严格依照刑法、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的刑事法律,根据具体的案件情况来惩罚犯罪,该严则严,当宽则宽。查办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中,不能因为受贿人或行贿人涉案金额太小而不予立案,应根据其行为性质,结合其犯罪情节轻重、是否有悔罪表现等,并全面考虑和衡量犯罪对社会的影响程度及能否实现刑罚的预防效果等来确定处理结果。

3.健全侦查人才的培养机制。提高办案人员办案能力和执法水平,一是注重培训,大力支持干警参加本院或上级检察机关组织的各种培训活动,如侦查骨干培训班、“大学习,大比武,大练兵”等活动,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关键在效果。二是定期举办侦查工作研讨会,加强侦查干警间的交流,提高干警思考问题的能力。三是通过新老搭配办案,岗位练兵等多种方式,培养年轻的侦查员。四是实行一案一总结,一案一回顾。第一时间对已办案件采用座谈、交流提问等形式,把经验推广。五是通过观摩审讯录音录像、观阅笔录等方式,总结办案经验和教训,不断提高侦查工作水平。

12.反腐专项治理工作总结 篇十二

关键词:权利运行,监督,制约,机制

工程公司主要承担煤制油化工公司的项目建设任务, 从公司的性质和特点来说, 存在两个“大”, 一是公司每个业务部门的处置权都很大, 二是反腐倡廉的压力较大。从公司的历史发展来看, 有两个“好”的现象, 一是其人员班底是煤制油化工公司的老班底, 煤制油化工公司为工程项目建设建立了一套严密的监督机制, 树立了好风气;二是反腐倡廉的优秀经验得到了较好地传承。公司成立以来, 公司党委高度重视反腐倡廉建设, 下大气力构建和工程项目建设相适应的政治安全体系, 在党委的领导下, 公司纪委紧紧围绕公司发展和项目建设的中心任务开展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 尤其注重在源头治理和建立机制上下功夫, 取得一定效果。鄂尔多斯直接液化项目和包头煤制烯烃项目的成功建设, 有力的证明了工程公司纪委在反腐倡廉建设方面的成功。分析总结成功的因素, 其中最重要一条就是紧密结合工程公司的实际, 准确把握形势, 建立一套反腐倡廉的有效机制。

机制指的是有机体的构造、功能和相互关系, 泛指一个工作系统的组织或部分之间相互作用的过程和方式, 主要是指程序和过程。为此, 工程公司对反腐倡廉有两个比较形象的比喻, 一个比喻是, 好比在一个筐里, 把烂掉的柿子捡出来很容易, 但更重要的是, 寻找一种方法, 保证整筐里的柿子都是新鲜、干净的柿子;第二个比喻, 就是每个人就好比是一张带有一个小孔的纸, 对于单张纸来说很容易透光, 但如果同样的多张纸进行重叠的话, 光就很难透过。正是这个思路形成了工程公司反腐倡廉的工作机制, 具体来说, 工程公司的反腐倡廉工作最大的成效就是建立了一套适应工程建设特色的、能够发挥作用的、体现行政制约特点、形成廉洁文化、员工普遍接受、具备源头治理功能的反腐倡廉的工作机制。这套机制共三个特点, 第一个特点是项目组推动工作、部门监督管理;第二个特点是业务主管提出要求、相关部门全过程审核、公司领导把关;第三个特点是注重管理有效的前提与强调程序规范的要求紧密结合。从目前建设完成的几个大项目看, 这套机制是有效的, 符合集团公司关于在反腐倡廉方面建立“三位一体”惩防体系, 关于从机制上探索源头防腐的要求。

机制建成以后, 公司主要在以下五个方面开展工作, 保证机制良好运行。

第一, 抓思想, 确保正确理解工作机制。

思想教育是有效预防腐败的基础和前提。就反腐倡廉建设来说, 抓思想的核心是抓信念, 信念是人的精神支柱, 居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核心地位, 具有支配价值取向的根本作用。党员领导干部只有对反腐倡廉的工作机制认同理解, 才能真正内化为坚定不移的信念。

(1) 领导重视, 亲自做好工作机制的宣传讲解工作。公司主要领导制做PPT文件, 就监督机制的有关问题讲党课, 尤其是针对重要岗位的党员领导干部进行专题讲座。领导亲自课上抓, 以及图文并茂、简洁易懂的讲课方式, 使员工充分理解了工作机制, 认识到在监督机制的重要性, 内化于心, 真正理解并执行这套工作机制。

(2) 高度认可, 积极理解和支持工作机制。工程公司员工来自四面八方, 承包商更是来自全国各地, 但有一个共同的目的, 那就是工程建设项目的成功, 唯有这样, 员工才能实现个人的人生价值, 承包商才能取得长远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因此, 良好的反腐倡廉工作机制受到了内外上下左右的全力支持, 尤其是承包商的高度认可和积极配合, 对于推动工作机制的顺利运行起到了较强的保障作用, 创建了反腐倡廉的良好工作氛围。

(3) 广泛传播, 充分展现工作机制的有效性和示范性。一个项目的成功, 也是反腐倡廉工作的有力证明, 尤其是鄂尔多斯煤直接液化和包头煤制烯烃项目的成功, 树立了反腐倡廉工作的典范。某央企在复制包头煤制烯烃项目技术流程、项目管理、安全管理等成功经验的同时, 对于反腐倡廉的工作机制也进行了全面的复制。

第二, 抓监督, 确保正确执行工作机制。

制度制定后能否有效执行, 其中关键的一点就是靠监督, 良好的监督可以堵住制度的漏洞, 也可以堵住个别意志不坚定人员的思想漏洞, 更为重要的是理顺和正确执行工作机制。工程公司坚持强化“监督权”为重点, 建立规范、透明的权力运行制度体系, 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 让权力以公开、民主的方式运行, 以监督力保证制度的执行力, 提高制度反腐的实效性。

(1) 以监督机制完善为依托, 切实强化业务监督。从公司已经完成的直接液化、包头煤制烯烃项目来看, 工程公司的监督机制适应工程建设项目的要求, 重点是进一步完善这套监督机制, 一是要求项目组提出工作要求和需求, 推动工作;部门参与业务把关和监督管理, 部门既支持了工作, 提供了人力, 又把握了工作的节奏和弹性, 防止突破规矩。业务工作得以分段把关, 分段审核, 实现了业务处置权的分权, 防止了个别人说了算, 防止权力集中。二是公司注重管理有效的前提与强调程序规范的要求紧密结合, 二者互为补充, 相互协调。

(2) 以监督工作为切入点, 切实提升监督效果。一是加强对招标工作的现场监督和询价监督。对工程项目的各类招标和询价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集团、煤制油化工公司、工程分公司的相关规章制度来操作执行。二是严格规范非公开招标工作程序。对不适宜公开招标和市场资源有限无法进行招标的项目, 按照集团和板块公司招投标管理办法加强监督。三是严格查处违纪行为。在北京低碳研究所项目和包头煤制烯烃项目招标过程中, 发现个别投标商有串标行为, 分别给予了三年内禁止参与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工程投标和从《神华集团煤制油与化工建设项目合格供应商名录》中剔除的处理。四是对拟申请加入神华长名单的企业, 公司纪委安排专人进行全程监督并提出建议, 充分发挥纪检监督作用。五是开展专项检查治理工作扎实有效。以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的自查自纠工作为切入点, 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工作, 对自查自纠暴露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第三, 抓案件, 纠正不执行机制的行为。

作为反腐倡廉建设, 惩治腐败同预防腐败具有同等重要的作用, 惩治腐败对预防腐败具有促进作用, 正如老一辈革命家陈毅所说:“莫伸手, 伸手必被捉”, 只有形成这种强大的震慑作用, 才能有效地促进反腐倡廉工作, 形成树正气、扬正气的良好氛围。因此, 工程公司坚持以案件查处为突破口, 切实强化惩治作用, 坚决纠正不执行机制的行为。

公司建立反腐倡廉举报接待处理机制, 信访案件能及时处置, 做到有访必接、有诉必复, 做到有案必查、违纪必究。印发了《关于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的通知》, 举报受理工作畅通, 对举报信查处率100%。在案件查处过程中做到四个注重。

(1) 注重发挥案件在保证机制执行方面的教育功能。公司查处案件时, 注重查处过程中的教育和查处后的教育, 注重惩前毖后, 治病救人, 使被核查对象和涉及人员都能够受到教育, 进一步加强对反腐倡廉机制的认识, 进一步提升执行机制的自觉性。

(2) 注重发挥案件在保证机制执行方面的震慑功能。一个案件的处理, 不仅是限于案件处理本身, 更重要的是影响一片, 震慑一方, 公司纪委在查处×项目以返厂名义处理废旧钢材一案, 并依据《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员工奖惩规定》第三章第八条、第九条的规定, 决定给予直接责任人警告处分。对项目工作人员震动很大, 使员工明白, 公司纪委对不执行机制的行为真抓真查, 决不手软, 起到了震慑作用, 对机制的执行起到了保护作用。

(3) 注重发挥案件在保证机制执行方面的效益功能。公司纪委在查处×项目以返厂名义处理废旧钢材一案时, 注重直接经济损失的挽回, 挽回8万余元, 使查办案件工作产生了经济效益, 员工普遍认识到, 执行机制是有效益的, 增强了执行机制的积极性。

(4) 注重发挥案件在保证机制执行方面的整风功能。公司对某部门举报开展初核, 核查后, 该部门派驻项目的工作组意识到加强管理的重要性, 进一步加强了公司管理, 严格要求, 并把自己严格要求的事迹上报, 起到了整顿风气的作用, 促进机制的执行。

第四, 抓源头, 从根本上把好输入关口。

“只打不防, 越打越忙”, 只知道打击, 不去从源头上采取措施进行预防, 那么腐败还会一再发生, 导致打击的工作越来越忙。党在十六大报告中就已经指出:“要把反腐败寓于各项重要措施之中, 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为此, 公司纪委对于从源头上保证机制得到良好执行具有高度的认识, 做到以下三点。

(1) 建立优秀承包商准入机制, 确保源头清洁。抓好承包商的管理工作, 从一定程度上说也就是抓住了反腐倡廉工作的源头, 正是基于这种认识, 工程公司确立优秀承包商的标准不仅是工程质量优、安全无事故、造价低等看得见的指标, 还要求必须是反腐倡廉的典范。对于拉拢腐蚀工程项目管理人员的承包商做到零容忍, 坚决列入黑名单, 清除出与神华合作的长名单。将表现良好的承包商列入短名单, 在重要工程的招投标过程中列为必备条件, 有力的激发了承包商的积极性。

根据集团公司《煤制油与煤化工项目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对煤制油与煤化工建设项目参建施工企业资质评审及引入等相关规定要求, 结合煤直接液化项目、包头煤制烯烃项目、北京低碳项目等, 根据各项目参建单位的实力、水平、行为表现, 开展了建立合格承包商、供应商长名单评审工作。通过建立合格承包商、供应商长名单, 对将来的神华煤制油化工建设项目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使我们在众多的工程建设队伍的选择上能去伪存真, 选择到合格的优秀承包商更有底气。

(2) 商务管理部统一管理, 保障源头干净。工程公司作为业主方的管理模式, 面对投资巨大的煤化工建设项目, 尤其是在当前的商品经济社会面临如此众多的诱惑, 如何能够规范权力, 控制住商业贿赂的源头这是对公司管理的巨大考验, 也给公司的反腐倡廉带来极大的压力。工程公司坚持以商务管理部作为商务合同的统一管理部门, 其牵头制定的商务招投标管理规定, 对于每项权利进行了有效的分解, 形成一个有效的链接, 每个人都有权利处理, 但每个人都没有最终的决定权。实践证明, 工程公司商务管理部是一支顶得住压力、扛得住诱惑的特别能战斗的队伍。

(3) 开展共创共争活动, 促进源头净化。公司党委在共创共争活动过程中, 向承包商党委明确提出“五提倡五反对”, 提倡通过实力的业绩加深友谊与合作, 反对不正当手段竞争;提倡工程优良干部优秀, 反对工程结束干部落马;提倡廉洁从业, 反对送礼行贿;提倡通过共创共争解决项目难题, 反对吃拿卡要;提倡项目开展共创共争团队建设, 反对个人私下单独活动。“五提倡五反对”向承包商发出了明确的信号, 承包商了解了我们的做法, 树立了神华良好的廉洁形象和社会形象。公司党委借助共创共争的平台, 节日期间提出加强廉洁自律要求时, 通过信函形式邮寄给全部承包商党委, 一并提出要求, 内外联动, 发挥了源头净化作用。

第五, 抓制度, 建立长效执行工作机制。

制度问题是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的问题, 制度惩治和防治腐败是全党反腐倡廉建设的基础工程和反腐倡廉工作的根本途径。“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是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 是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紧迫任务。要以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各项制度为重点, 以制约和监督权力为核心, 以提高制度执行力为抓手, 加强整体规划, 抓紧重点突破, 逐步建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 切实提高制度执行力、增强制度实效。”

制度就是规矩, 就是行事准则, 只有制度建立健全了才能够做到有法可依, 有章可循。工程公司在反腐倡廉方面有一个理念就是“制度约束人的行为, 指导人的行动, 规范人的意识”, 因此, 随着公司的不断发展壮大, 针对工程建设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 不断地建立、完善、补充各类制度。在制度层面, 主要抓好两个方面的制度, 一个方面是公司的“四大体系”, 另一个方面是抓好监督制度的制订。

(1) 在四大体系方面, 公司完善配套公司运行管理体系、项目建设管理体系、HSE管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四大管理体系, 共制订316个程序文件, 这些制度有效地构成了工作机制的配套支撑文件, 对机制进行了最好的细化和诠释。

(2) 在监督制度方面, 一是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 从源头上防治和治理腐败。在年度公司工作会议上, 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分别签订了《年度领导干部廉洁从业承诺书》和《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二是制定和印发了《廉洁谈话制度》和《员工收受礼品、礼金登记和处理暂行规定》、《公司商务招投标管理规定》、《公司采购招投标管理规定》、《招标投标和采购工作监督办法》、《评标和采购工作纪律》、《投标工作纪律》、《廉洁文化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有关招标工作管理办法和纪律规定, 监督管理制度与企业经营管理相互融入。

公司加强制度执行力的要求, 坚决要求按制度办事。公司还组织进行体系内部审核, 评价体系执行情况, 发现问题, 优化改进程度, 狠抓程序文件的贯彻执行。

13.纠风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篇十三

各县(市)区卫生局,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

按照丹东市人民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丹东市纠风专项治理工作责任分工>的通知》(丹纠办发[2012]1号)要求,市卫生局承担“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任务,现将《丹东市卫生局2012年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一二年四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卫生 纠风 专项治理 方案 通知 抄送:丹东市人民政府纠风办 丹东市卫生局办公室 2012年4月25日印发(共印25份)丹东市卫生局2012年纠正医药购销和 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纪委全会精神,不断完善全市卫生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切实纠正和解决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问题,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落实医疗惠民新政为重点,全面贯彻落实市纪委全会和全市纠风工作会议精神,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坚决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切实减轻人民群众医药费用负担,促进我市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事业健康发展。

二、工作任务

一是加强医德医风教育。要把医德教育做为医德考评的一项硬指标,持之以恒,常抓不懈。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针对不同岗位、不同人员制定具体的教育计划,要从强化医德教育、法制教育和重点岗位管理三方面入手,完善教育体系,特别是对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职业纪律、职业责任进行教育,要重点抓好《执业医师法》、《卫生部八条行业纪律》、《辽宁省卫生厅关于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十条规定》、《丹东市医疗卫生人员语言行为规范》等行风建设方面有关 规定的学习,打牢思想基础,提高自觉遵规守纪的意识;注重发挥好先进模范的典型示范和反面典型的震慑作用;对医院领导干部、业务科室主任、窗口服务人员等其他重点岗位人员,全面实行诫勉谈话制度,力争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苗头和倾向性问题。

二是规范医疗服务行为。要结合本单位的工作特点和“窗口单位创先争优为民服务”、“文明使者在行动”等活动,加强对医护人员服务态度、服务用语、服务行为、着装仪表等方面的规范和培训;进一步规范服务流程;要以“学业务比技能,争当技术拔尖人才”活动为抓手,持续开展医疗服务技术岗位练兵活动,要通过开展“星级服务标兵”、“青年文明号”、“党员示范岗”、“党员示范窗口”和“优质护理示范病房”等活动,培养和选树一批在本单位和全地区有影响的、广大患者信赖的德艺双馨的先进典型,带动全地区医疗服务行为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质量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更加满意。

三是坚决制止乱收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要加强对滥检查、乱收费行为的督查力度,建立和完善医疗收费责任制和监督检查机制。及时公开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信息,进一步完善住院费用清单制和价格公示制。严禁自立项目、分解项目、比照项目收费等违规行为。要对严重违规收费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典型案件还将在系统内通报。四是建全用好医德考评档案。医疗机构所有人员都要纳入医德考评范畴。各单位要根据医德考评工作的要求,成立相应的机构,要有专人负责医德考评档案的管理工作,要加强日常的考评记录,按要求每半年公示一次医务人员医德考评结果,并切实将医德考评结果与晋职晋级、岗位聘用、绩效工资挂钩。

五是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各县(市)区卫生局和全市医疗卫生单位对治理商业贿赂问题认识要明确、思想要坚定、态度要坚决、措施要得力,只能加强不能削弱。要继续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和查办案件工作,将长效机制建设和落实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上。推进医药领域信用体系建设,认真落实《医药购销领域不良行为记录实施办法》和省卫生厅、市卫生局有关长效机制方面的制度规定,凡是发现药品、器械供应企业有行贿行为的,一律上报省卫生厅并按照省厅的要求在两年内不再采购其产品,这要作为一项纪律,各县(市)区卫生局和各医疗单位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全市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对省卫生厅列入集中招标采购目录的药品要100%实行集中招标采购,市直医疗卫生单位3万元以上的物资采购必须报卫生局集中采购办公室统一招标采购。继续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推行建立医院集中采购办公室的做法,加大药品、器械、物资集中招标采购的监督检查力度,规范中标药品采购合同签订、履约、使用、配送等 行为,实行招标投标人违规违纪通报制度。全面落实采购工作权力分解、监督制约、人员轮岗交流等制度和措施,把好治理商业贿赂第一关。各单位的党政主要负责人对专项治理工作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加强组织领导,保证专项治理工作有效开展。各单位要主动与纪检监察等部门联合建立反腐反贪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院务公开、药品招标采购和医疗器械集中采购等制度,建立健全治理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六是严格职业纪律。全市卫生系统的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要加强对收受红包、回扣、提成、乱收费等违法违纪行为的监督检查,要克服地方和单位保护主义,切实做到发现问题,及时惩处,绝不姑息迁就,必须把问题解决在内部,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坚决不允许出现因问题不处理而在社会上造成不好的影响。如果哪个单位一味地庇护、迁就,最终造成不良影响的,要追究单位领导的责任。

七是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医疗卫生行业的作风建设整体上是好的,但也必须看到,少数医务人员确实存在拿回扣、开单提成,收受“红包”、乱收费、滥检查等不正之风,以及服务意识不强、缺乏责任心等问题。各单位要结合卫生系统实际,重点查办基建工程招标、药品采购、大型医疗设备购置以及维护、大宗物资采购、收受红包等方面的案件,严 重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严重失职渎职的案件,从卫生惠民工程中谋利等严重侵害人民群众利益的案件,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参与庇护非法行医等破坏医疗市场秩序的案件。要认真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对群众的举报投诉要做到件件有核实、有结果、有反馈。坚决纠正有案不查、查而不处或处而不严的问题。对于案件查办工作,各级领导必须旗帜鲜明,态度坚定,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决不姑息,决不手软,务求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要认真组织学习中央纪委驻卫生部纪检组印发的《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违纪违法问题调查处理暂行办法》,要把《暂行办法》作为卫生系统纪检监察和纠风工作案件办理的依据,对于群众实名举报和提供明确线索的投诉案件,纪检监察机构必须认真调查处理。要加强纪检监察和纠风工作信访队伍建设,提高办案能力,妥善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注意从信访举报中发现案件线索,各单位要建立信访投诉经常性工作机制,努力提高基层解决信访问题的能力,有些信访的事情并不大,由于基层单位处理不当,造成投诉人越级上访,要逐步改善这种局面,特别要控制群体性信访事件,努力维护社会稳定,主动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要继续依托好民心网和政风行风热线,积极稳妥地做好群众 投诉受理工作。各县(市)区卫生局和全市医疗卫生单位都要对外公布举报电话、建立举报信箱,不断建立和完善群众诉求受理工作制度,积极主动地办理群众诉求,力争把每个诉求都办出结果,让人民群众满意。

八是建立医院药品用量动态监测和超常预警制度。各医疗卫生单位要结合开展诚信服务杯竞赛活动,严格执行《处方管理办法》,实行处方评价和公示、点评,促进因病施治、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坚决取缔科室承包、出租、开单提成、私卖药、私收费等违规行为。医疗单位每月要有药品用量动态监测和超常预警情况通报,要有量的分析,市卫生局每季度对市直医疗单位、县(市)区医疗机构药品用量动态监测情况和超常预警情况通报进行抽查。对过度用药的医生和有嫌疑的供应商要有约谈、有警告并通过约谈和警告制度的落实,严格控制开单提成和滥检查、滥用药行为。

三、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查摆问题(2011年3月下旬至4月底)。在全地区医护人员中认真开展“五查五看”活动,即:查思想,看是否树立了为人民健康服务”和“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意识;查工作,看是否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尽心尽职为群众服务;查作风,看服务行为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有无“冷、硬、顶、推、拖”的现象,群众对服务态度、服务质量是否满意; 查制度,看是否存在制度不健全和有章不循的问题;查纪律,看有无收受患者红包、回扣、滥检查、乱收费、开单提成等问题。在此基础上,要以支部和科室为单位采取调查问卷和电话回访等形式,认真听取各方面的意见,总结医德医风建设方面成功的经验、好的做法,查找存在的问题和群众不满意的地方,每名医护人员都要填写自查登记表,既要肯定自身的成绩,同时也要对自己在“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客观的分析。自查登记表要在5月10前统一报局纪委监察处。

第二阶段:专项治理(2011年5月-10月)。结合查摆出的问题,集中开展专项治理工作。一是开展“医德医风整改月”活动(5月份),各科室要针对查找出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按照“三好一满意”的要求,征求本科室住院患者和出院患者的意见,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并向患者公开科室和个人的服务承诺。二是开展“医德医风督办月”活动(10月份)。采取市、县(市、区)、医院三级督办的方式,对医疗服务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督办,特别是对在专项整治行动中顶风违纪的重点科室、重点人员要从重处理,绝不姑息迁就。

第三阶段:考评验收阶段(11月-12月)。各医疗机构要在2012年11月底完成对本单位开展“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专项治理活动情况进行总结。12月份,市卫 生局将组织各县(市)区卫生局和医疗机构相关人员对各地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互检和考评,考评结果将在全系统通报并抄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纠风办。

四、工作要求

开展 “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涉及医疗机构各部门,有些是长期影响医院提高满意度和医德医风建设的顽症,需要从人、财、物各方面加大投入,工作难度很大。各县(市)区卫生局、各级医疗卫生单位要把开展好“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作为推动本地区、本单位行业作风建设的重要措施抓好抓实,切实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精心谋划组织,务求取得实效。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要认真落实市政府纠风办关于开展“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的主要领导是专项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市卫生局组成由局长黄耀飞为组长,市卫生局党委副书记沈涛、副局长丁淑英、副局长王大林、副局长张晶、副局长于学诗为副组长,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主要领导、局办公室、医政处、规划财务处、人事处、纪委监察处负责人为成员的“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 任由局纪委副书记任传英兼任,监督举报电话2131575。各县(市)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各医疗机构要成立以院长、书记为组长,医院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职能科室负责同志参加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确定工作人员具体抓,分管领导根据分工直接抓,从而形成工作的合力,纪检监察纠风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监督检查和协调,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取得成效。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医疗机构要召开专门会议进行思想动员和部署,要运用多种形式,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广泛宣传开展“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专项治理活动的重要性,使全体医务人员的思想认识统一到市政府纠风办和市卫生局的部署上来,提高自觉参与意识。要通过新闻媒体和院务公开栏向社会公开承诺医疗机构采取的各项惠民便民措施,提高患者和社会的认知度,自觉接受社会群众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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