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维修承诺书

2024-10-19

商品房维修承诺书(10篇)

1.商品房维修承诺书 篇一

商品房上市(入网)销售申请暨承诺书

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产权市场处:

本公司开发建设的商品房项目,符合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有关商品房销售合同网上备案和登记规定的条件,特向贵处申请入网销售并承诺如下:

一、遵守国家和本市房地产销售管理规定,恪守诚信和公平交易原则,维护本市房地产市场秩序,遵守建设部《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等各项管理规定,杜绝下列违规行为的发生。

(一)提交伪造、虚假的申请入网销售认证文件;

(二)发布与实际成交价格有明显差异、不真实的房地产销售参考价格;

(三)以抬高销售价格或者虚构已成交信息等方式拒绝购房者购买可供销售的商品房;

(四)未通过网上备案系统与购房者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

(五)诋毁网上信息的准确性;

(六)其他违背诚信的商品房销售活动。

二、遵守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关于网上备案系统的各项技术管理规定,维护网络运行安全。在入网销售期间,因不可预见的网络故障可能造成的损失和因本司操作失误导致的法律责任由本公司司承担。

三、同意由贵处独家公示房源、价格、销售情况及权力状况、权属变更等相关信息;未经贵处允许,不得授权其他机构公示上述相同或者相似信息,不得发布与公示信息相悖的信息。

四、规范销售行为,提供消费者知情权,增强消费者买房信心,树立房地产开发企业诚信形象,不与购房者签订国家和本市禁止或者限制交易的房地产销售合同。在与购房者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前出示所售房屋的登记查询信息,保证消费者购买到放心房。

五、接受贵处对商品房网上销售行为的监督,妥善处理购房人的投诉。贵处要求对购房人投诉事项进行调查和揭示的,本公司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反馈,确属本公司有违有关管理规定和所承诺事项的,应当及时改正并消除影响。

六、在入网销售期间,本公司有违管理规定和所承诺事项的,贵处可通过“西安市房产资讯网”网站予以揭示并载入本公司的诚信档案。

公司名称:

经 办 人:

申请日期:

2.商品质量承诺书 篇二

商品质量承诺书1

(镇、办、区留存)

我坚决贯彻和支持政府相关部门关于加强城区交通秩序和客运秩序管理的有关规定,积极维护成武良好的城市形象,我郑重承诺如下:

一、本人按照规定绝不从事非法载客营运。 二、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服从管理,行驶中应保证交通安全,文明行车。

三、严格按照规定的区域停车,杜绝乱停乱放。四、不聚众扰乱社会秩序,不组织和参与非法上访。

如出现任何违反上述承诺保证之处,我自愿承担所有责任并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严肃处理。特此承诺!

镇(办、区)签字盖章:

三轮车主签字:

年 月 日

商品质量承诺书2

为全面贯彻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监督管理办法》和《关于规范农资经营质量管理行为的工作意见》,落实索票索证、进销货台账、销售凭证和缺陷产品处理等农资经营内部质量管理制度。我们积极响应工商所的倡议,并郑重承诺:

一、认真做好索票索证工作,把好进货关,绝对不出售无合来源的农资生产

资料;

二、认真做好日常检查工作,不销过期、失效、变质、标识不全或国家明令

禁止生产和使用的农药,确保农民朋友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

三、认真做好进货台帐记录,不弄虚作假,如实登记,保证每月5日前,向工商

所报送(农资商品品种信息汇集表);

四、认真做好明码标价工作,“诚信经验为根,以保质保量为本,”所售商品

不短斤少两,对商品听用途、性能、制作成份、适用范围等不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五、做好售后产品跟踪反馈意见收集工作,所售商品出现质量问题时,及时

向监管部门报告,停止销售该农资,通知购买农户暂停使用期(已经使用的,告知补救措施),积极主动配合政府相关监督部门的调查工作。我们有信心做好农资经营内部质量管理制度工作,让广大农民朋友

放心购买农资,实现“零投诉、零案件”的管理目标。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监督。

承诺人:xxx

日期:20xx年x月x日

商品质量承诺书3

农资商品质量责任承诺书我保证供应放心农资,确保农民合法权益,保障农业生产安全。我承诺遵纪守法,保证质量,优质服务,诚实信用,让农民用上优质放心的农资产品。

我遵纪守法,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做到持证经营,经营符合规定的放心农资,建立规范的农资经营档案,保证“质量第一,信誉至上”的宗旨,要按照国家标准质量去做。保证不销售假冒农资产品,保证销售给农民的农资产品有凭证,有使用说明和售后服务内容等。产品的包装、标识、标签符合有关规定。如因产品质量责任问题造成损失的,依法负责赔偿。

做到诚实守信,树立“讲道德,重合同,守信誉,遵纪守法,公平竞争”的行业新风尚。全面规范经营行为,加强行业自律,企业间守信合同。不哄抬物价,不低价倾销。不发布虚假广告,不误导农民群众,为农民提供优质放心的农资产品。

农资商品质量管理制度

为加强农资经营者的自律意识,保障农资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农民的合法权利不受到侵害,我要对经营的农资产品作出书面承诺,并保证:

1、不销售假冒伪劣过期失效农资,不以次充好,掺杂使假、缺斤少量。

要对农资因质量问题给消费者带来损失的愿赔偿损失。

2、要在本店出示农资质量承诺书,质量内容的农资产品信誉。

3、我本人是向21世纪的中国田园,征程感恩衣食父母,诚心牵手健康生活,农民的丰收就是我最大的心愿。

承诺人:xxx

日期:20xx年x月x日

商品质量承诺书4

为全面贯彻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监督管理办法》和《关于规范农资经营质量管理行为的工作意见》, 落实索票索证、进销货台账、销售凭证和缺陷产品处理等农资经营内部质量管理制度.我们积极响应工商所的倡议,并郑重承诺:

一、认真做好索票索证工作,把好进货关,绝对不出售无合来源的农资生产资料;

二、认真做好日常检查工作,不销过期、失效、变质、标识不全或国家明令禁止生产和使用的农药,确保农民朋友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

三、认真做好进货台帐记录,不弄虚作假,如实登记,保证每月5日前,向工商所报送(农资商品品种信息汇集表);

四、认真做好明码标价工作,“诚信经验为根,以保质保量为本,”所售商品不短斤少两,对商品听用途、性能、制作成份、适用范围等不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五、做好售后产品跟踪反馈意见收集工作,所售商品出现质量问题时,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停止销售该农资,通知购买农户暂停使用期(已经使用的,告知补救措施),积极主动配合政府相关监督部门的调查工作。 我们有信心做好农资经营内部质量管理制度工作,让广大农民朋友

放心购买农资,实现“零投诉、零案件”的管理目标。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监督。

承诺人: 电话:

为了生命健康,为了美好明天,为了家庭幸福,为了万家团圆,我向班组郑重承诺:

1、提高思想认识,做到我要安全、我懂安全、我会安全、我能安全,用良心做工作、保安全。

2、积极参加安全活动,学习安全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技能和自身素质。

3、主动抓好岗位隐患防控和危险源辨识,消除现场隐患。

4、严守“三大规程”,自觉遵章作业,杜绝“三违”现象。

5、搞好自主保安和相互保安,杜绝人身事故,做到“四不伤害”。

6、倡树文明行为,严格执行准军事化。

7、严格执行“手指口述”与“岗位标准流程操作法”。

8、加强个人自律,做到安全诚实守信,不断提升文明素养。

见证人:

承诺人:

**工区

20xx年xx月xx日

商品质量承诺书5

为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消费环境,本公司郑重承诺:严格执行粮油食品准入制度,严把食品质量关,认真处理消费投诉,树立诚实守信的社会形象和道德形象,确保群众粮油食品消费安全。

一、进货验收备查制度

(一)本公司严格按照《产品质量法》、《食品卫生法》等法律的规定,严把商品进货关,坚决杜绝“三无”商品进公司;

(二)本公司及时收集经销食品的相关重要资料,并按商品类别分别建立进货台账;

(三)进货台账记录商品品种、进货日期、供货单位、购销凭证编号、数量、保质期等信息,资料真实可靠、有据可查,并理解工商、粮食、及药品食品监督等部门检查。

二、不合格产品下柜(下架)制度

(一)本公司严把质量关,对过期变质食品,主动及时下柜(下架);

(二)本公司对群众反映大、投诉集中的重要食品,先予下柜(下架),然后提交有关部门组织鉴定,经鉴定合格的食品重新上柜(上架)销售,鉴定为不合格的食品立即停止销售;

(三)本公司对已销售的不合格食品、假冒伪劣食品,及时予以追回,并将有关状况通报供应商和工商、粮食等部门。

三、消费投诉处理制度

(一)本公司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商品售后服务规定,努力提高售后服务水平,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本公司用心配合工商和粮食等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

(三)本公司对消费者的投诉,严格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xxxxx公司

x年x月x日

商品质量承诺书6

为全面贯彻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监督管理办法》和《规范农资经营质量管理行为的工作意见》, 落实索票索证、进销货台账、销售凭证和缺陷产品处理等农资经营内部质量管理制度.我们积极响应工商所的倡议,并郑重承诺:

一、认真做好索票索证工作,把好进货关,绝对不出售无合来源的农资生产资料;

二、认真做好日常检查工作,不销过期、失效、变质、标识不全或国家明令禁止生产和使用的农药,确保农民朋友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

三、认真做好进货台帐记录,不弄虚作假,如实登记,保证每月5日前,向工商所报送(农资商品品种信息汇集表);

四、认真做好明码标价工作,“诚信经验为根,以保质保量为本,”所售商品不短斤少两,对商品听用途、性能、制作成份、适用范围等不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五、做好售后产品跟踪反馈意见收集工作,所售商品出现质量问题时,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停止销售该农资,通知购买农户暂停使用期(已经使用的,告知补救措施),积极主动配合政府相关监督部门的调查工作。 我们有信心做好农资经营内部质量管理制度工作,让广大农民朋友放心购买农资,实现“零投诉、零案件”的管理目标。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监督。

承诺人: 电话:

商品质量承诺书7

苏果超市有限公司:

为了维护贵我双方的良好声誉,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我公司郑重承诺:

一、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产品质量安全的法律法规,按照产品相关标准组织加工、生产和销售。

二、严格管控原辅材料,确保每批产品均经检验合格后出厂销售。

三、我公司将积极配合贵司开展生产基地审核、商品质量抽检工作,如有不符合要求,我公司同意按贵公司的要求处理。

四、在与贵公司的合作过程中,如出现产品质量不合格,或因涉嫌违法违规被查处、媒体曝光、消费者投诉等异常情况的,我公司将在第一时间内向贵公司采购管理部门通报,并积极协调解决。

五、如果我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或者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我公司愿意按照贵司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并根据贵司要求支付违约金。

单位名称:XXX

承诺日期:二○XX年五月十四日

商品质量承诺书8

三轮品牌:

电池型号:

电机类型:

购买时间:

1、无刷中置,差速(齿轮油箱内禁止加油,一年后请务必到本店更换齿轮油,否则后果自负)一体轮电机:1年保修,正常使用损坏给予质保;剪线不保,但可酌情给予有偿维修。

2、控制器:一年内出现质量问题,正常使用损坏给予质保,剪线或无标不予质保。

3、充电器:保修一年,正常使用损坏给予质保,剪线或无标不予质保。(60AH水电充电机质保三个月)。

4、外胎:正常使用2个月内出现质量问题给予质保。

5、电池:保修1年,过充电或损坏纯属人为现象不予质保。(60AH水电质保三个月,缺液或焊炸造成电瓶损坏不予质保)。

6、链条,链轮,喇叭,刹车,灯炮,套锁,瓦圈,转把,仪表,插座,前叉,轴承,均属于磨损件保质期为1个月。 郑重声明,本店为售后指定店,如需上门维修或半路救援须向您收取30元出车费。(市外另议)

作息时间:8:00――18:00 节假日不休息 张家口地区统一电话:XXXXXXXX

张家口市永丰堡村大宝车业

购买人签字:

商品质量承诺书9

为了实现农资市场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确保农民用上放心农资,在经营过程中,根据有关要求,我向广大消费者郑重作出承诺:

一、必须持照经营,积极配合并接受工商部门的监管。

二、不销售假冒伪劣和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农资商品。

三、按要求建立健全进销货台帐,进货来源、销货去向、时间地址、规格、数量、发票等如实记载。

四、建立不合格农资商品退市制度,发现不合格的农资商品,及时停止销售并负责召回退市,接受工商部门的处理。

监督单位:襄阳区工商局石桥分局

监督负责人:

农资经营户:

商品质量承诺书10

为了确保商品消费安全,杜绝假冒伪劣和不合格商品进入流通领域,努力营造安全、有序、诚信的消费环境,作为商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 对其经营的商品质量安全负首要责任,并作如下承诺:

1、不销售假冒伪劣、不合格以及“三无”商品,不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2、不销售未经检验、检测、检疫或经检验、检测、检疫不合格的商品以及未取得国家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无QS标志和3C认证的商品。

3、严格遵守《产品质量法》及国务院503号令、省政府305号令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自觉接受工商部门的监督管理,自觉接受社会和消费者的监督,做到诚实守信,依法经营,守法经营。

4、建立并执行商品质量验收、购销台帐和索证索票制度,建立粘贴式台账。严把商品进货质量关口,坚决不从非法渠道购入商品。

5、建立并执行商品质量管理制度,定期检查待销、库存商品的质量状况,及时清理“三无”商品、无QS标志和3C认证的商品。大宗商品必须到工商部门备案。

6、建立并执行不合格商品退市制度,发现不合格商品,立即停止销售,并采取销毁等措施予以处理。对已经售出的严重危害人身安全的商品,在营业场所内公示,并在新闻媒体予以公告,负责将不合格商品召回、销毁。

7、市场开办单位加强对进入市场内经营者的管理,与进场经营者签订《商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并在市场显著位置公布不合格商品及违法经营等信息,确保进入市场销售的商品质量安全。

8、若违反以上承诺,将依法主动接受工商部门的处理。

承诺人:(签名盖章):

日期:二○XX年五月十四日

商品质量承诺书11

我方(供方)经与贵方(需方)平等协商,并按贵方要求,贵我双方就合__ __ __ ( )供货商: 作事宜已达成一致:本单位(本人)保证以合法身份与贵方(武汉华工后勤管理有限公司下属 )合作,通过合法方式向贵方供应安全合适、质优价廉的物资。

在双方协议基础上,为了明确供需关系并达到贵方要求,我方特向贵方作出以下供货承诺:

一、向贵方提供本单位由政府核发的有关合法证件,即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或个人健康证、产品检验合格证书或身份证以及其他必须的专业证照等(原件审查、复印件备案)。

二、本单位(本人)自愿以月结货款作为对贵方的质量、信誉保证金。

三、质量标准:为贵方提供与所供产(商)品的国家质量标准或相应等级质量价格报告单相符的物资。

四、供货时间:以贵方确定的时间为准,保证按贵方订购物资的数量、质量要求按时到位。

五、验收方式:数量验收以贵方(食堂、餐厅)实际验收净重量或单位数量为准;质量验收:所供产(商)品质量、品种、品牌、规格及产地经贵方验收认可为准,若质量不合要求,承诺包退包换、并及时补充配送到位。

六、严格按贵方规定的定价原则执行,并在随行就市前提下及时诚信报价。

七、出现下列情况,除按贵方的规定扣除相应质量保证金外,按相关规定自愿放弃供应商资格。

1、不按贵方提供的订货单(或电话订单)中的品种、数量、质量要求进行配送,造成贵方损失和不良影响的,每次罚扣100元,一月内累计出现三次类似情况者,自愿放弃供应商资格。

2、如配送物资出现质量问题,经贵方采供部确认每次自愿扣罚300元质保金,一月内累计达两次者自愿放弃供货资格。

3、配送物资严格按贵方规定的品牌、等级、种类物资供应,不得自行改变供货类别、降低供货等级、变更品种名称和虚开数量套开其它品种。如违反本规定除不报账外,愿按违规金额的5倍罚款,情节严重(数额较大)的自愿放弃供货资格。

4、配送物资因质量问题退货不到位,一月内累计达两次自愿放弃供货资格。

3.农资商品质量责任承诺书 篇三

我遵纪守法,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做到持证经营,经营符合规定的放心农资,建立规范的农资经营档案,保证“质量第一,信誉至上”的宗旨,要按照国家标准质量去做。保证不销售假冒农资产品,保证销售给农民的农资产品有凭证,有使用说明和售后服务内容等。产品的包装、标识、标签符合有关规定。如因产品质量责任问题造成损失的,依法负责赔偿。

做到诚实守信,树立“讲道德,重合同,守信誉,遵纪守法,公平竞争”的行业新风尚。全面规范经营行为,加强行业自律,企业间守信合同。不哄抬物价,不低价倾销。不发布虚假广告,不误导农民群众,为农民提供优质放心的农资产品。

农资商品质量管理制度

为加强农资经营者的自律意识,保障农资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农民的合法权利不受到侵害,我要对经营的农资产品作出书面承诺,并保证:

1、不销售假冒伪劣过期失效农资,不

以次充好,掺杂使假、缺斤少量。

要对农资因质量问题给消费者带来

损失的愿赔偿损失。

2、要在本店出示农资质量承诺书,质

量内容的农资产品信誉。

3、我本人是向21 世纪的中国田园,征

程感恩衣食父母,诚心牵手健康生

4.不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承诺书 篇四

各经营单位必须做好以下几项:

一、依法经营,诚实守信,遵守职业道德。严格市场准入制度,规范进货渠道。各经营单位进货时必须索要各种审批手续和有效票证。

二、经营商品要货真价实,质量可靠。加强质量检测,实施分类管理。一经发现各销售部门有成分不足,低档劣质,以次充好的情况,主管单位将予以严厉查处并上报上级部门。

三、对当地村民所需农资及时供应,服务热情周到,方便快捷。

四、决不经营假冒伪劣产品和“三无”产品(即无生产日期、无生产地址、无生产许可证标号)。

五、主动接受各职能部门的监督。由于经营单位管理不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一律由经营单位负责。

负责人:

5.商品房维修承诺书 篇五

为配合市政府、市工商局开展创建惠州市“百城万店无假货”示范街活动,自觉文明规范市场,倡导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经营,以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我们决心按照《产品质量法》《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作如下承诺:

1、不销售不符合保障人民健康、人身及财产安全的商品;

2、不销售掺假、掺杂、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商品;不以不合格

商品冒充合格商品;

3、不销售国家明令淘汰或者过期、失效、变质的商品;

4、不销售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商品;

5、不销售伪造或者冒用商品产地、企业名称、地址的商品;

6、不销售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的质量标志的商品;

7、不销售“残次品”、“等外品”等未予说明或谎称是正品的商品;

8、不销售未按规定检疫检验,检疫检验不合格或者伪造检疫检验

结果的商品;

9、不销售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商品。

6.商品房维修承诺书 篇六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了加强苏州工业园区商品住宅维修基金的管理,保障商品住宅及其相关公共设施的正常维修、更新,根据《物业管理条例》、《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和《苏州市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苏州工业园区行政区域内商品住宅维修基金(以下简称维修基金)的设立、使用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管理部门)

苏州工业园区国土房产局和财政税务局是苏州工业园区行政区域范围内维修基金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依照本办法对维修基金的设立和使用进行监督管理。

第四条(维修基金的设立)

维修基金为分次性归集。新建商品住宅应当设立维修基金,首期维修基金由购房者在购房时按购房款的规定比例交存。维修基金不足时,由业主根据业主会议决定补足或续筹。商品住宅出售时未设立维修基金的,业主大会或者业主代表大会可以决定设立。业主大会或者业主代表大会决定设立维修基金的,全体业主应当按照业主大会或者业主代表大会决定的标准交纳首期维修基金。

维修基金归业主所有,由业主委员会统一使用。业主转让房屋所有权时,其维修基金余额随房屋所有权同时转移。因房屋拆迁或者其他原因造成房屋灭失的,应当将维修基金余额退还给业主。

第五条(维修基金专户的开立)

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建立的维修基金属该物业管理区域的全体业主所有,在业主委员会未建立前由房产主管部门或者其指定机构代为监管,业主委员会建立后条件成熟的也可以交由业主委员会自主管理,本息归业主所有。

维修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收入账户用于归集维修基金,不得办理支出业务;支出账户用于维修基金的专项支出,不得办理收入业务。

房产主管部门应当与本市商业银行(以下称专户银行)签订委托协议,开立维修基金专户,由专户银行办理维修基金的归集、结算、记账等业务,房产主管部门负责维修基金的使用审批和运作监管。业主委员会成立后经房产主管部门同意由业主委员会自行管理维修基金的,业主委员会也应当与本市商业银行(以下称

受托银行)签订委托协议,开立维修基金账户。

专户银行和受托银行要保证维修基金的增值和安全,维修基金闲置时除可用于购买国债、国有银行的金融债券或者办理国有银行的定期储蓄外,严禁挪作他用。

维修基金专户的开立,应当以一个物业管理区域为单位,应当按幢、按单元、按户建立明细账。

第六条(首期维修基金的交纳时限)

新建商品住宅的购房者的首期维修基金,应当在办理房地产权变更登记前将所购商品住宅的维修基金存入专户银行。

新建商品住宅办理房地产初始登记时尚未出售的商品住宅,建设单位应当将尚未出售的商品住宅按已销售房屋平均价格规定比例预交首期维修基金,存入专户银行。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代表大会决定设立首期维修基金的,全体业主应当按业主大会或者业主代表大会规定的时限,将首期维修基金存入规定的受托银行。

新建商品住宅的建设单位和购房者在办理新建商品住宅所有权初始登记、房地产产权变更登记手续时,应当向房地产登记机构提交专户银行的维修基金收款凭证。不按办法规定缴纳维修基金的,房地产产权管理部门不得为其办理房产权属证书。

第七条(首期维修基金交存情况的核查和公布)

房产主管部门应当定期核查首期维修基金的交存情况,并每年公布一次。

第八条(前期物业维修和更新费用的承担)

业主委员会成立前发生的物业维修、更新,不得使用维修基金,其费用由建设单位或物业管理企业承担。

第九条(开立维修基金账户提交的文件和资料)

业主委员会自行管理维修基金的,应当与本市商业银行签订委托协议,开设维修基金账户。业主委员会开立维修基金账户时,应当提交下列文件和资料:

(一)受托申请书;

(二)房产主管部门批准业主委员会自行管理维修基金的文件;

(三)业主委员会备案确认的有关文件;

(四)业主分户清册;

(五)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私章和业主委员会财务专用章的印鉴;

(六)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前款规定的业主分户清册由房产主管部门经核对后向业主委员会提供。业主分户清册的格式,由房产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业主委员会委托物业管理企业办理受托手续的,还应当提交书面委托书。

第十条(维修基金的划转)

业主委员会开立维修基金账户后,应当通知房产主管部门将维修基金专户中已收取该物业管理区域首期维修基金的本息划转至业主委员会的维修基金账户。

第十一条(纳入维修基金的收益)

业主委员会许可他人利用物业管理区域公共设施停放车辆、设置广告等经营性设施而收取的费用,可以适当充入维修基金账户,归全体业主共同所有,并设立单独账目,专项用于物业管理区域公共设施的维修、更新。

第十二条(维修基金的用途)

维修基金按照“业主所有、民主决策、专户储存,政府监督使用”的原则进行管理。实行专款专用,按幢建账,按幢使用,按户核算。

维修基金的使用,执行《物业管理企业财务管理规定》(财政部财基字[1998]7号),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备和物业管理区域公共设施的维修、更新,不得挪作他用。

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备和物业管理区域公共设施属于人为损坏的,其维修、更新费用应当由责任人承担。

第十三条(住宅小区维修基金使用计划)

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企业应当根据小区现状及管理需要,于每年年初向房产主管部门报送经业主委员会审议的小区维修计划、实施方案。

维修计划、实施方案应当包含:项目名称、项目地址、方案说明、实施时间、所需金额以及维修基金不够列支时的分摊筹措办法等内容。

第十四条(维修基金的使用程序)

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应当约定物业的日常维修、更新的范围、标准和实施程序等事项;合同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维修基金的使用应当事先征得业主委员会书面同意。

物业管理企业需使用维修基金维修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时,按下列办法办理:

(一)物业管理企业根据实际需要向小区业主委员会提出申请,经相关区域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后,填写房产主管部门统一印制的委托单,物业管理企业对需要维修的项目作出预(决)算,并将预(决)算书报业主委员会审核同意(是否经专门机构审核预决算,由业主委员会决定)后,由业主委员会签填“使用维修基金申报表”,报房产主管部门批准划拨维修费用。

(二)突发性事件抢修项目由维修责任单位先行维修,按程序补办手续后,填写房产主管部门统一印制的报修单,经小区业主委员会或房屋产权所有人确认,签填“使用维修基金申报表”,报房产主管部门批准划拨维修费用。第十五条(大修、改造、更新项目时使用维修基金程序)

大修、改造、更新项目须动支维修基金的,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向业主委员会提供以下材料:

(一)物业管理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使用申请;

(二)该项目有关图纸、预算材料;

(三)维修工程监理单位的资料;

(四)维修基金不足使用时的筹措方式;

(五)维修项目的保修责任。

业主委员会在接到物业管理企业涉及大修、改造、更新项目须动支维修基金使用申请后的15天内召集业主委员会会议审议。经相关区域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后,由业主委员会向房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房产主管部门在接到申请的7天内完成审批工作。

业主委员会会议不同意物业管理企业使用申请的,业主委员会应当书面通知物业管理企业。

业主委员会会议不同意使用维修基金,物业管理企业认为有充足理由或该项目实施与否涉及国家有关规定的,可以向房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房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其申请的,业主委员会必须执行。

业主委员会拒不执行的,由房产主管部门通知受托银行将该项目维修基金直接划给物业管理企业使用,并通报业主委员会。

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修、改造、更新标准执行国家建设部有关标准。

第十六条(房屋督修)

经房屋安全鉴定机构鉴定为危险房屋,或者出现法规、规章和有关技术标准规定必须维修房屋的情形,房产主管部门应当督促业主和业主委员会限期维修;逾期不维修的,房产主管部门可以组织代为维修,其费用由房屋所有人承担,或者按规定在维修基金中列支。

第十七条(维修基金列支的范围和方式)

物业管理企业应当认真做好各项维护保养工作,属物业管理企业玩忽职守造成设备设施需要大修更新的,由物业管理企业负全部责任,不得动用维修基金。

物业维修、更新完成后,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将加盖企业公章的费用清单、发票原件提交业主委员会审核,并经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共同签章后,有关的费用方可以在维修基金中列支。物业管理企业凭房产主管部门已签署同意的“使用维修基金申报表”和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和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私章的财务结算凭证到受托银行支取费用。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向受托银行提交按户分摊费用清单,受托银行应当协助维修金额的分摊计账工作。维修项目结束后,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在住宅小区明显位置将维修基金动用情况向业主张榜公布。

物业维修、更新费用按照下列规定在维修基金中列支:

(一)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备的维修、更新费用,由该幢住宅的业主按照拥有住宅建筑面积的比例共同承担。其中一幢住宅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门号的,每个门号内共用部位、共用设备的维修、更新费用,由该门号内的业主按照拥有住宅建筑面积的比例共同承担。

(二)物业管理区域公共设施的维修、更新费用,由全体业主按照拥有住宅建筑面积的比例共同承担;其中,属于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物业管理区域的公共设施维修、更新费用,分别由各物业管理区域的全体业主按照拥有住宅建筑面积的比例共同承担。

第十八条(维修基金账目的核对和公布)

业主委员会或者其委托的管理单位应当每半年与受托银行核对维修基金账目,并将维修基金交纳、使用和结存的金额、维修基金使用和管理的其他有关情况每年向全体业主公布一次。

业主对公布的维修基金账目情况有异议的,可以要求业主委员会或者其委托的管理单位提供有关的费用清单、发票原件和按户分摊费用清单进行核对。

受托银行应当每季向业主委员会发送维修基金账户对账单,每年向全体业主发送维修基金分户对账单。业主委员会和业主可以向受托银行查询其账户或者分户账的情况。

第十九条(维修基金的再次筹集)

一幢或者一个门号住宅的维修基金余额不足首期维修基金30%时,业主委员会应当向该幢或者该门号住宅的业主再次筹集维修基金。具体筹集工作由业主委员会或者其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实施。

再次筹集维修基金的标准由业主委员会拟订,提交业主大会或者业主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业主委员会可以在业主公约中约定欠交维修基金的追交办法。

第二十条(房屋转让时维修基金的处理)

房屋转让时,原业主交纳的维修基金剩余款额,随房屋所有权同时过户。由房屋受让人向原业主支付;房屋转让合同或者转让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二十一条(维修基金账户的变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业主委员会应当向受托银行办理维修基金账户的有关变更手续:

(一)物业管理区域发生调整的;

(二)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发生更换的;

(三)所委托的管理单位发生变更的。

第二十二条(维修基金账户的注销)

因拆迁、自然灾害或者其他原因致使住宅灭失的,业主可以持本人身份证件、注销房地产权证的证明、业主委员会的证明和房产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向受托银行提取其维修基金分户账中的剩余款额,并办理分户账注销手续。

第二十三条(投诉)

房产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投诉受理制度,接受业主委员会、业主和物业管理企

业对违反本办法行为的投诉。

第二十四条(法律责任)

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物业管理企业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由房产主管部门按照《物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业主或者业主委员会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委员会成员违反本办法规定,侵占应当存入维修基金账户的经营服务收益或者挪用维修基金的,由房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通告全体业主;业主或者业主委员会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违法刑法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因物业管理企业的过错致使维修基金被挪用的,物业管理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十五条(非住宅房屋维修基金)

非住宅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维修基金的管理可以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六条(业主委员会自行管理使用维修基金程序)

业主委员会自行管理维修基金账户使用维修基金的有关程序,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七条(应用解释部门)

房产主管部门可以对本办法的具体应用问题作出解释。

第二十八条(施行日期和执行事项)

7.车辆维修承诺书 篇七

为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交通部《道路运输车辆维护管理规定》,省交通厅、省运管局和市安委会关于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管理有关精神,落实您单位的车辆统一管理与维修,创造一个良好的行车安全理念,确保一切车辆统一管理与维修,创造一修良好的行车原则,汽修厂向您承诺如下:

一、材料质量:原材料的采购,根据该车的实际发生和损坏情况,修理方制定出一套完整的报修计划交给送修方,出送修方车辆主管部门审批决定由任一方购买。如送修方自购,该车出现任何材料质量问题,所在返修的工时及材料费由修理方承担。对配件的质量好与坏,由双方认可后,方可装车,在配件的价格上(如有修理方购买同类虚作假,以假弄真,送修方可拒绝付款或终止合作伙伴。

二、修理质量:对所送修的车辆,根据送修方的要求,决定所维修的项目、接车时间或在维修过程中增加的其它项目。建立完整的技术档案,并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车方指定的维修事项。凡在我厂进行大修、总成修理的车辆。在客户使用过程中出现维修问题根据质量承诺书的各项条款或车辆质量保修卡中所注明的保修时间修理部位,由我厂免费维修调试。

三、质量跟踪服务:及时听取客户对维修质量、服务态度的反馈意见,定期跟踪服务,进一步善各提高我厂的各项规章制度的反急馈意见,定期跟踪服务。

8.电梯维修授权承诺书 篇八

为认真执行国家关于电梯监察的法规、安全技术规范,确保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质量,保障电梯使用安全,我单位作如下承诺:

一、严格执行国家相关的法规、规章、安全技术规范,对维护保养电梯的安全性能负责;

二、严格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从事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三、保证每月维护保养两次。至少每15日进行一次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做好详细记录,并由使用管理单位安全管理人员签字确认;

四、设立24小时维护保养值班

电话,保证接到故障通知后及时予以排除,接到困人故障报告后,市区30分钟内抵达现场实施救援(其他地区1小时内);

五、制定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按规定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应急演练;

六、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告知使用管理单位;发现严重事故隐患,及时向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报告。

以上承诺,敬请广大用户和社会各界监督。

电梯使用安全须知 Notice on Safety Riding

为保证乘客的人身安全和电梯设备的正常运行,请遵照以下规定正确使用电梯。

To ensure personnel safety of passengers and normal operation of equipments please observe following rules to properly ride elevators.

1.禁止携带易燃、易爆或带腐蚀性的危险品乘用电梯。

Never bring dangerous goods that are combustible、explosive or corrosive into elevators.

2.在电梯运行过程中,请勿在电梯内蹦跳。

Please do not jump up and down in the elevators when elevators are running.

3.不允许超载使用电梯,以免发生意外。

Never overload the elevators,which may lead to accident.

4.请勿在轿门和层门之间逗留,严禁倚靠在电梯的`轿门或层门上。

Please do not linger between elevator car door and hall door.Never lean against car door or hall door.

5.严禁撞击、踢打、撬动或以其它方式企图打开电梯的轿门和层门。

Never attempt to force car door and hall door open by strikes,kicks,unclench or other conduces.

6.在电梯开关门时,请不要直接用手或身体阻碍门的运动,这样可能导致撞击的危险。正确的方法是按压与轿厢运动方向一致的层站召唤按钮或轿厢操纵箱开门按钮。

Please do not use hand or body to retard door moving,which may lead to danger.The proper operation is to hole hall button that is in the same running direction as car goes,or hold open button in car operation panel.

7.不允许无民事行为责任能力的人员,在没有相关人员陪同下乘坐电梯。

Never allow people with no capacity for civil conduce to ride elevators without the accompany by related person.

8.老人、行动不便者和身体不适者应由其他人员陪同乘坐电梯。

The elders,people with disabilities or not in good health condition shall be accompanied to ride elevators.

9.严禁乘坐明示处于非安全状态下的电梯。

Never ride elevators that are clearly marked in un-safety condition.

紧急事件发生时的对应措施:

Countermeasures in the event of emergencies

遇火灾、地震或它他菜还是,请不要使用电梯。

Never use elevators in the event of fire,earthquake or other disasters. 困人事故发生时的对应措施:

Countermeasures in the event of entrapment accidents

1.请乘客保持冷静,轿厢内部不是完全封闭结构,没有窒息危险。

Please stay calm,Elevators are designed as non-airtighe so that there will always be sufficient Air.

2.使用紧急通话装置或其他通讯工具与物业电梯管理员或外界取得联系。

Press alarm button or use any other telecommunication tools to contact property management personnel or other related parities.

3.请勿强行打开电梯门,防止高空坠物或受伤,等候专业人员救援。

Never attempt to force the elevator door open ,which may cause dropping into hoistway or njury. Please wait for rescue by professional staff.

紧急救援电话:

9.汽车维修服务承诺书 篇九

1、武通汽车维修服务承诺书

(1)质量优良承诺

•车辆维修质量保证符合GB7258-2004《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等18个国家、省标准规范(略)。

•车辆维修实行自检、互检和专检“三检制度”,严格按照汽车维修工艺和规范。

•依靠现代检测手段,在车辆进厂前、出厂后定时为车辆检测。

•维修质量保证期。对因维修质量发生故障或提前损坏的车辆优先安排,及时排除,免费修理。《陕西省汽车运输业车辆技术管理规定实施细则》规定,二级维护保证期为2000公里或20天,大修竣工的车辆或总成保证期为一万公里或三个月。我们执行我们企业的保证期规定:二级维护保证期为3000公里或30天,大修竣工的车辆或总成保证期为二万公里或一年。

•配件质量承诺。保证使用纯正配件,对因配件质量引起的损失,由我单位负责索赔,并承担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2)时间优先承诺

•外出故障急救时间承诺。靖边县范围内,自接到求救信息40分钟内到达。本地区外以最快捷方式到达(准备时间15分钟,加路程时间即为到达时间)。

在厂车日,按车型号表列出。

(3)服务优质承诺

•免费建立“客户档案”,客户可随时查阅车辆的技术档案状况。

•建立24小时服务电话,随时为用户提供服务。

•建立跟综服务制度,定期跟踪客户车辆运行情况,并提醒用户下次保养时间。

•制定了“文明服务公约”,服务中使用文明服务用语和文明服务规范。

(4)价格优惠承诺

•我企业属二类维修企业,应执行6.00元/工时的工时单价,现下浮10%为5.4元/工时。由于我企业内部管理严格,内耗少,维修人员技术熟练,工时单价下浮后仍能提供优良的服务。

•材料管理费。购进其他地区材料下浮为7%。我们建立了配件网络,有全国网络和市网络,购进配件时做到货比三家,可购进质优、价廉的配件。

2、车辆维修服务承诺书

我方作为单位车辆维修定点单位,在定点维修服务有效期内郑重承诺:

一、维修质量担保承诺

1、所采用的零部件、零配件等材料符合国家标准,不使用假冒伪劣产品或以次充好,以旧顶新。

2、本公司品牌的新车,整车质量保证期为2年或者6万公里。

3、更换的零配件(不含易损件),质量保证期为1年或者2万公里。

4、更换的易损零配件,质量保证期为6个月或者10000公里。易损件指滤清器、外观件、灯泡、控制开关按钮或旋钮、门拉手、制动片、离合器、橡胶件(雨刮片质量保证期为1个月或者1000公里)、轮胎、玻璃。

5、执行交通部20XX年第7号令《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机动车维修实行峻工出厂质量保证期制度。汽车整车修理或总成修理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20000公里或者100日;二级维护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5000公里或者30日;一级维护、小修及专项修理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20XX公里或者10日。

6、机动车维修竣工质量检验合格的,维修质量检验人员应当签发《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质量保证期中行驶里程和日期指标,以先达到者为准。机动车维修质量保证期,从维修竣工出厂之日计算。

二、维修费用优惠承诺

1、应及时提供20XX年—20XX漳州市直、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公务用车定点维修采购中标报价表,供送修单位查询。

2、自觉遵守价格优惠和质量保修期承诺,维修工时优惠,中标品牌车不高于20XX年—20XX漳州市直、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公务用车定点维修采购中标价80%;非中标品牌车不高于本公司报价标准的80%。

3、维修时,重在修理,以节省支出,确需更换零配件时,使用合格产品或正品。维修零配件的材料费中标品牌车不高于20XX年—20XX漳州市直、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公务用车定点维修采购中标价90%;非中标品牌车不高于本公司报价标准的90%。

三、服务承诺

1、实行公开、透明、合理的价格制度,绝不虚报项目配件,使用正厂配件。

2、提供快速专业保养服务,对预约车辆实行绿色通道,优先安排上工位维修,为完工出厂车辆提供免费清洁、吸尘服务。

3、主动保养提醒、免费代办年检、保险代理等一条龙服务。

4、提供24小时外出援助服务,漳州市区(龙文区、芗城区)范围内免收施救费及拖车费,应客户要求提供免费上门接送车服务。

5、每季度提供一次免费的检测服务和相关养护。

6、建立车辆详细的维修档案,提供日常免费保养和技术咨询服务,确保车辆具有良好的状况。

本承诺书自我方签定之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有效。

承诺单位盖章:

xx年xx月xx日

3、出租车维修服务承诺书

一、为了提高出租车行业在我市的更好形象,本着双方共 益的基础上,我公司特向我市所有出租车车辆承诺以下维 修服务。

二、凡到我厂进行维修的车辆,我厂提供场地,设备、和专业人员维修。

三、到我厂进行保养更换机油、空气格、刹车片材料由我厂提供,只收取车辆的材料费用,不收取工时费。

四、我厂提供所有出租车车免费调试服务。

五、车辆如需更换燃气配件的,我厂只收取配件费用,不收工时费,(注:凡在我厂改装的车辆如需要更换电脑板、减压器、燃气喷轨补差价以旧换新)

六、车辆如需更换燃油方面配件和维修,材料费用由需方承担,我厂适当收取工时费。

七、车辆在外需要外出施救的,在两城区内,只收取材料费,工时费、不收取施救费

八、如车辆在外发生交通事故,我厂应协助客户处理。

九、我厂提供24小时维修服务。

十、车辆如需调试,应快捷免费给车辆进行调试,如车辆在正常磨损,需要更换材料,材料费用由客户承担,我厂按全市最低价收取一定的工时费。(注:大修发动机除外)

十一、车辆如需板金修复、喷漆的,所产生的材料费用、工时费由客户承量,我厂按最低价格收取或按保险公司定损的价格为准。

十二、凡到我厂进行维修的车辆,我厂提供免费洗车服务。

4、汽车维修服务承诺书

遵守的驾驶员评议你们好!

欢迎您来到xx汽车修理厂对您的车辆进行维修,保养。我们的服务准侧是:“安全,诚信,高效,和谐”服务于用户,质量第一,服务为本,用户至上。

我们为您作出如下承诺:

1、热情接待,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用户至上”观念,劳力满族用户需求,维护用户正当权益。

2、优质服务。建立用户档案,定期限踪回访,全力征求意见,热情服务,答复用户咨询,排除用户贯彻虑。

3、诚信为本,坚持诚信为本。公正签订并忠实履行汽车维修合同,不擅自减少作业项目。

4、收费合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合理结算收费用,依法开局票据。

5、杜绝假冒。做到采购配件渠道正规化,不使用假冒伪输送质量不合格配件。

6、规范经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端正经营行为,全面公正公开法律维护作业,规范收费标准,设立监督电话。

7、保证质量。建立健全汽车维护质量保证体系,全面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认真做好汽车维护检验记录,按规定签发汽车维护出厂合格证。

8、文明生产,做好文明生产和安全生产,防止污染,保护环境,不断完善服务,员设施和服务功能,做到厂区整治,环境优美,布局合理。

10.不经营假冒伪劣及三无商品承诺书 篇十

维护正常的商场交易秩序,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每个经营者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为树立良好的商业形象,创造良好的交易环境,促进经济的健康发展,根据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要求,本人公开向社会承诺:决不经销假冒伪劣及三无商品!并保证做到:

一、严格遵守《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不经销假冒伪劣及三无商品,不坑骗消费者,不欺行霸市、哄卖、强卖等。

二、本店在商场内销售的商品(包括赠品、礼品、试用品),不存在假冒伪劣、以次充好、水货等商品。

三、建立进货验收制度,从合法渠道进货,保证商品质量和商品来源合法。所销售的商品应具有完整的产品标识、厂名、厂址、品名、规格、等级、成分、含量,并提供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四、自觉接受工商、税务、物价、消协等行政执法部门的监管和社会的监督,自觉遵守商业道德,做到文明经商,守法经营。因本店销售的商品而引发的质量问题、侵权问题及其他纠纷,本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与商场无关。由此给商场带来的信誉损害,本人一并赔偿。

承诺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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