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采购亮点创新(精选9篇)
1.药品采购亮点创新 篇一
XXX县采购中心党支部今年党建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工作亮点:
1、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融合进步大,工作部署一盘棋。
2、结合党建工作,制定实施了业务工作“五严”要求。
3、党建助推精准扶贫工作取得进步,包扶村组提前全部脱贫。工作不足:
1、支部党建工作检查指导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
2、“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专题讨论不够充分
3、党员个人学习计划结合本职工作不紧密,操作性待加强
4、“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创新方式不够,与边学边查边改要求还有少许差距
2.常用药品采购程序 篇二
为确保临床预防、诊断、治疗疾病、缓解病人症状所需药品的供应,根据《药品管理规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程序。本程序适用于《医院药品目录》规定的“常用药品”采购的全过程。
2.目的加强医院药品管理,保证药品质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规范采购程序,有计划地采购药品,使常用药品维待一定数量的库存,满足医疗工作的需要。
3.标准
3.1医院从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获得批准文号的合格药品;购进没有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材除外。药品采购实行银行转账采买制度(经批准的特殊情况例外)。
3.2严禁采购假药、劣药,未经省药品食品监督管理局批准,严禁采购其他医院的自制制剂。
3.3医院以招标的形式选择药品经营企业,对经营企业资格和质量保证能力进行审核,并做好记录。
3.3.1药品供货商招标的原则:公正、公开、公平竟争,严禁暗箱操作。
3.3.2供货商资格要求:医院选择的供货商应取得《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取得《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证书。需要卫生许可的,应取得《卫生许可证》。以上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经营期间,供货商信誉良好,能保证24小时内供货,无其他违法、违纪行为记录。
3.3.3招标前准备:公司采购部将拟招标的药品品种(限定到每种药品的生产商和剂型及规格)分发给供应商,供应商做招标前准备,提供各自的招标所需的证件及必要的验证证明、拟招标药品的价格。公司采购部收集全部资料,对供货商资格进行初步审核后,组织医院的医学和药学专家,通知各供货商,择期召开招标会。
3.3.4招标时,应通知有关领导及专家到场,对供货商进行资格审核及所提供的药品质里和价格(必要时应提供有关药品的样品)进行验证。
3.3.5招标会结束后,采购部对符合供货要求的供货商所提供的可供药品的品种及价格用计算机进行处理。处理原则是同一药品生产厂商生产的药品,首选通过国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的供货商经营的药品,供货商条件相同时,选择价廉的药品。经计算机处理后,将处理结果整理成文,制成《医院常用药品供货商登记表》。表中每种药品只能有一个主供货商,1~2个备选供货商。组织有关医药学专家对处理结果和表中内容进行复核,报药事管理委员会批准,确定供货商及其提供给医院的药品品种范围。
3.3.6招标工作中所制定的《医院常用药品供货商登记表》的内容包括药品名称、生产商(指详细的生产商,而非“国产”、“进口”字样)或产地、剂型、规格、计价单位、供货价,首选供货商,备选供货商
一、备选供货商二。药品编排顺序按《医院药品目录》编排的顺序编排。药品供货价如属于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且价格发生调整的,可适当调整,属于市场调节价的,原则上在供应合同期内,不可提高价格供货(可以降低价格供货)。
3.4常用药品采购过程中应首选《医院常用药品供货商登记表》收载的首选供货商。首选供货商有药品供应且价格未调高的药品品种,不得采购备选供货商的药品。当首选供货商暂时缺货时,可依次选择备选供货商
1、备选供货商2的药品。当首选供货商或其他备选供
货商缺药超过一个月时,采购部应报药事管理委员会批准,更换首选供货商或备选供货商。当三种供货商均无货供应而其他供货商有货供应时,报药事管理委员会批准,可以采购其他供货商提供的药品。因政府价格调整或其他原因,生产厂停止生产且市面上无其他厂的同类药品供应的,报药事管理委员会批准,可以停止该药品采购,药事管理委员会推荐或由医务人员改用其他同类药品。
3.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报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批准,应当撤消首选或备选药品供应商所有药品的供应。被取消药品供应资格的经销商所供应的药品,依次由备选供货商替补,并根据招标结果,补充相应的备选供货商。
3.5.1属于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药品,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未发生变化,供货商随意提高所提供的药品价格,或属于市场调节价的药品,供货合同期内,供货商随意提高药品价格,提价药品品种达该供货商提供的药品品种总数的1/5的。
3.5.2所提供的药品经验收连续三批不符合质量要求、累计十批不符合质量要求,根据《药品入库验收细则》验收后予以退货处理的。
3.5.3连续三次或累计十次(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供货的。
3.5.4抢救病人急需急救药品时,供应急救药品的供货商无特殊原因,所供应的急救药品在2小时内不能供货的。
3.5.5供货商其他信誉不良的,或违反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及其他原因被吊销(缴销)营业执照的。
3.6采购程序
3.6.1药库根据药品实际消耗情况,结合现有库存,用计算机或手工,每周制定采购计划,报上级领导批准后送公司采购部。
3.6.2公司采购部接到药库的采购计划后,根据《医院常用药品供货商登记表》的要求及现有供货商实际供货能力及价格情况,通知供货商。
3.6.3供货商接到计划后24小时内组织药品并送达药品仓库。
3.6.4药品到药库后,首先存放于待验区。药库迅速组织验收员(有资格的人员),按《药品入库验收细则》的要求对药品进行验收,填写入库验收记录,质量管理员复核并签字。验收合格的,批准入库,验收不合格的,按《药品进货退出程序》退货处理。
3.6.5公司采购部接到药品验收合格通知后,在约定的时间内按规定形式付款。
4.定义(无)
5.指南
本程序规范了医院常用药品采购的全过程,公司采购部、药库及药学部的相关人员在药品采购的全过程中必须遵照执行。
6.流程(见附件)
7.职责(无)
8.相关文件
8.1《药品管理规程》
3.麻醉药品采购制度 篇三
一、药库保管人员根据本院医疗需要制定采购计划,并经药剂科负责人、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和医疗机构负责人审核签字,交由采购员上网发送订单采购。
二、药品采购人员经过批准,凭印鉴卡向市的定点批发企业购买麻醉药品不得随意购买。
三、采购麻醉药品应由药品经营企业送到药库,采购、保管人员不得自行提货。购买麻醉药品付款应当采取银行转帐方式,严禁用现金采购。医院购买的麻醉药品只限于本机构内临床使用。
4.药品采购总结 篇四
根据本院药品使用情况及库存量,提出药品采购计划,经院长审批后交采购员执行,在采购过程中认真审核供应渠道的合法性。对购进药品建立完整的购进记录,质管员验收药品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有效期。生产厂家、批准文号、生产生产日期、批号、供货单位、购进数量、购进日期等项目,对药品效期半年内的。超计划的、霉变的、潮湿、需对配送单位冷藏条件差的、破损的及时退货,调换并做记录。根据季节疾病发病率情况,调整药品品种及购进数量。
对入库药品按性质分类放置保管、写明标签,并注意药库温度、湿度、通风、光线等条件。防止药品受潮、霉坏变质、破损等现象,加强有效期药品的管理,将所有库存的有效期药品公布于醒目处,定期检查、并向相关科室提示关注此药的有效期。
5.药品采购员职责 篇五
1、在科主任的领导下,负责本单位的药品采购工作。
2、据药品的使用情况,定期制定药品的本年,本季、月份的采购计划,交科主任审查,经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研究,单位领导批准后执行。
3、加强资金的合理流动,计划采购,计划用款、避免药品和积压和浪费。
4、自觉遵守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廉洁自律,把好药品质量关,不准采购“三无”药品,伪劣药品或非药用品,坚持按药品主渠道购进药品。
5、对购进、调进或退库药品、由药品采购人员会同药库管理人员,对品名、规格、收量、批准文号、生产批号、生产厂家、有效期限、外观质量、包装情况、进货价格等逐项验收核对,并由采购人员在原始单据上签字以示负责,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6.药品采购工作程序 篇六
详情全国官方采购师职业资格培训中心:
一、目的控制药品采购过程,使采购工作按规定的渠道进行,采购的药品符合规定的要求。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药剂科对药品的采购控制。
三、职责
1、药剂科主任负责初审药品采购计划,指导、解决药品采购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2、药库工作人员根据药库库存、临床需要及医院基本用药目录制定采购计划。
3、采购员根据审批后的采购计划,向指定的供货单位采购药品。
四、工作程序
1、供应商的选择
属于市集中招标采购的药品,按市卫生局统一规定向中标单位采购。
2、采购的审批
⑴药库工作人员根据储备定额、临床与科研需要及基本用药目录制定采购计划,交药剂科主任初审,主管院长审批同意后进行采购。
⑵新药的购进,有药剂科收集药品材料,根据临床需要筛选后推荐到相关科室,经科室药事管理小组讨论后填写《新药申请单》报药剂科,药剂科根据临床申请,经药剂科药事管理小组讨论后确定品种报院药事管理委员会,讨论通过后进行采购。
⑶临床急需、抢救药品,由使用科室主任申请,主管院长批准后购进。
3、药品的验收
⑴验收人员必须按《药品管理法》规定对入库药品进行验收,如发现药品有质量问题要拒绝入库。
⑵采购人员不得采购“食”、“妆”、“消”、“械”等非药保健品及无批准文号、无厂名、无生产批号、无注册商标的药品供临床使用。
⑶采购进口药品时,必须向供应商索取“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及“进口药品注册证”,并加盖供货单位印章。采购特殊管理药品时必须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⑷验收记录登记在《药库入库单》上,记录应注明药品的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商、供货单位、购货数量、购进价格、购货日期等。
五、相关/支持性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2、《深圳市基本医疗管理制度》
3、《深圳市常见疾病基本诊疗规定》
4、《深圳市宝区福永医院 药剂科 基本用药目录》
5、《处方管理办法(试行)》
6、深圳市卫生局《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文件资料汇编》
六、质量记录
1、新药申购单
7.药品集中采购情况汇报 篇七
根据**《**的通知》的要求,我**对**开展了药品集中采购情况调查。经检查,目前**均在广东省第三方电子交易平台上进行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上药品供应基本满足临床需求。**%药品都能网上采购,网下药品能够及时备案。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为解决基层慢性病患者能就近看病拿药,部分基层医院引进了一批慢性病患者长期在二、三级医院开具的药品目录,这些药品基本上是竞价品种,报量时输入化学名称,但在签合同时出现的却是不同商品名的药品,导致病人还是要舍近求远找回原来的医院开药。而医院为履行合同义务而购回的药品就会滞销、过期报损,给医院带来损失。
二、部分药品签订合同之后,配送公司不能按照合同价格发药,导致签订合同不能完成执行,要到三个月后才能重新报量签合同(如复方氯化钠注射液500ML);部分药品签了合同但配送商却缺货供应(如磷酸奥司他韦、利巴韦林注射液等),还有部分药品在网上报了量却无单位中标,如正骨水等。此类问题的存在直接导致医院临床无药可用。
三、部分药品品种总是竞价、议价之间更换,直接增加药品报量的难度,影响报量不及时会导致药品缺药。
五、很多基本药物社保不予报销或限制报销,但平台标注却是社保用药。导致采购回来的药品未能与社保结算造成医院损失。
8.药品采购协议书 篇八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买受方(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卖出方(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使用方(简称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接受丙方委托并根据委托书授权与乙方本着公开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就________________年度________区卫生系统药品集中采购配送的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具体协议。
一、药品的品种、规格、剂型、产地、价格。
甲方向乙方采购的药品品种、规格、剂型、产地、价格,详见《中选通知书》附件清单。由于医疗活动具有不可预见性,故采购数量不宜明确,以丙方实际需要的采购计划为准。
二、质量标准
必须符合《药品管理法》、《药品流通监督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包装标准
乙方提供的全部药品均应按国家规定的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运输,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有一份详细装箱数量单。对拼装或散装的药品,同样按国家规定的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并提供药品清单。
四、采购时间
除抢救药品外的常规药品,丙方在每周星期一至星期二向中选配送公司发出采购计划,以便于乙方组织货源安排配送。
五、配送服务
乙方自接到丙方采购计划始,72小时内送达到医疗机构并当面验收交接,配送率不得低于项目计划的70%。因交通原因可能在非工作时间内送达者,应事先通知丙方有关人员等待,以免货到时无人接收。
六、伴随服务
乙方向丙方提供下列伴随服务:
1、药品的现场搬运或入库;同时丙方予以协助。
2、对丙方验收时发现的破损、无合格证明、过期、淘汰以及其它不符合约定的药品及时更换,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3、票、货同行,便于乙方、丙方验收交接。
七、药品退货
因药品流通不畅,丙方需要退货的药品,必须在药品到效期前三个月之前向乙方提出。少于效期前三个月提出退货者,乙方拒绝接受。
八、药款支付。
1、中选药品的货款由江宁区卫生系统会计核算中心统一结算支付,备案自主采购的药品款由丙方自付。
2、每个月票据截止时间为20号,丙方按局财务科要求将所有发票汇总上报采购中心。20号以后的发票纳入次月。
3、从次月开始计算,局会计核算中心于第三个月内即支付全部发票货款(如:采购中心20___年10月份接到丙方上报的发票,20___年元月份会计核算中心即支付去年10月份发票货款)。
4、款项直接拨付给乙方的法定账户(以合同帐户为准,望书写清楚准确)。
九、权利和义务
1、遇紧急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丙方按“就近原则”及时采购。
2、乙方应保证其中选的药品,不存在专利权、商标权或保护期等知识产权方面的争议。如产生争议由乙方自行处理和承担责任。
3、乙方供应的药品在丙方使用过程中,因受举报、检验等查出质量问题,系乙方原因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系丙方原因者由丙方负责全部责任。
4、对丙方扣留正常发票而不能按时上报甲方和会计核算中心时,乙方可直接向江宁区卫生局纪委举报,江宁区卫生局决不姑息任何损害乙方利益的行为。
十、违约责任
1、乙方提供的药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品种、规格、剂型、产地、质量标准、配送期限,给丙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无条件赔偿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损失(含医疗纠纷所支付的赔偿)。
2、自该合同签订之日始,乙方自觉履行“报价履约责任”:在配送过程中,除不可抗因素外,每撤一项目或在采购中心敦促通知书发出后7日内(以邮局印鉴日期为准)仍不能配送者,每一项目处5000元违约金,累计达三个项目者(包括7日内不能配送而强制撤标者)撤销其全部配送资格。
3、甲方未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乙方支付货款,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每迟支付7日,违约金为未支付货款金额的5%,直至甲方支付应付货款为止,但违约金最高不超过未支付货款金额的50%。
十一、管理服务费
按《江苏省集中招标采购药品价格及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在本合同结束后一个月内甲方向乙方收取。
十二、合同生效及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暂定一年。
十三、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直接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附则
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协商可以签订集中采购配送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不得违背本合同的实质性内容,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
3、乙方和丙方严格按照《药品管理法》和《药品流通监督管理条例》,相互交换、索取规定的各种资质文件,以存档备查。
甲方:____乙方:____
9.药品采购亮点创新 篇九
药品招标采购实施方案
近年来,加盟企业普遍存在重加盟轻服务的问题,加盟后得不到后续的支持,在日益激烈竞争的市场环境中势单力薄,经营困难。本草药业为了应顺应市场需求,一方面为加盟店提供丰富的产品结构,尤其是高毛利品种和零毛利畅销品种;另方面帮助加盟店搞活经营,提升门店竞争力。因此,组建**药业药店集中采购联合体(下称联合体),是以合作互利的原则, 通过集中联合体的资源优势,形成强大的采购需求,增加与供应商谈判的筹码,把优质价廉的产品源源不断地输送到本联合体各加盟店,以满足消费者日益提高的消费
二、资格审定和材料申报
(一)申报材料构成
1、生产商提供文件材料:(1)企业资料:
①国产:《药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所有GMP认证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进口总代理:《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GSP认证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②上一单一企业增值税纳税报表(复印件); ③ 企业基本情况表;
④《报名品种总表》、《供货承诺函》;
⑤ 提供报名前两年内是否有生产假药记录的说明; ⑥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⑦ 其它相关文件材料。
进口药品全国总代理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交代理协议书(复印
件)或由国外厂家出具的总代理证明。
(2)产品资料
①《药品批准文号批件》(复印件)(进口药品提供《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复印件)、质量标准、产品说明书(质量标准和说明书原则上均要求盖有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骑缝章的批件复印件)、药品最新批次省检、市检或厂检全检报告书;
②专利或过期专利材料(复印件); ③国家科技奖证书(复印件);
④信息修改申请:如对竞价议价谈判系统中的产品信息(包括:通用名、剂型、制剂规格、包装、商品名、生产企业、GMP信息、专利信息、批准文号、用法用量等)有异议,可提出修改申请并递交相应的证明材料,如属新通用名,新剂型、新规格或新包装规格,需提出新建品种信息申请。
⑤其它相关文件材料。
⑥如属新通用名品种,必须提交生产的实物样品和省级以上药品检验报告(递交时间另行公告)。
2、经营企业提供文件材料
(1)《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GSP认证证书(复印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2)上一单一企业增值税纳税报表(复印件)。(3)企业基本情况表。(4)《配送承诺函》。
(5)提供报名前两年内是否有违法违规经营假药的说明。
(二)申报材料递交时间和地点
1、申报材料递交截止时间:按报名截止时间为准。
2、因不可抗力原因,可酌情延长材料递交截止时间。各方当事人相关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
3、医药采购服务机构在报名截止时间后不再受理材料申报。
4、申报材料递交地址:以公告公布的地址为准。
(三)申报材料其它要求
1、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合法。
2、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申报材料应逐页加盖公章。
3、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必须按要求及规定格式提供文件材料。
4、所有报名资料及申诉资料均须由药品生产企业(进口药品由总代理)被授权人递交。
三、GMP和GSP的政策要求
(一)已取得GMP认证证书的药品生产企业(或生产范围),其生产的药品方可参与报名。被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收回或撤销GMP证书的,其生产的相关药品不得参与药品阳光采购活动。
(二)已取得GSP认证证书的药品经营企业,方可参与报名。被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收回或撤销GSP证书的药品经营企业,不得参与药品阳光采购活动。
四、药品质量责任
1、中标方必须保证该产品符合中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所规定的各项标准。每批次药品随货附来《成品检验报告书》,药品到达深圳时的有效期不得少于该药品整个有效期的三分之二。
2、药品生产企业是药品安全 任与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如发生产品质量纠纷,中标方在接到乙方书面传真通知之日起3天内,协同生产厂家派员到纠纷所在地,负责妥善处理纠纷,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全部经济赔偿和相关费用。
五、筹备
1、产品结构及市场价格调查:(1)编制品种结构表格(2)收集及分析产品价格信息
2、开发招标软件(涵盖):
(1)投标:产品目录、产品ID、客户ID、投标上传、分析、排序;
(2)供应商商业流向信息系统:销售流向明细查询、库存查询、修改个人信息;
(3)联合体成员店流向信息系统:采购流向明细查询、产品中心、采购计划;
(4)在线订货(含促销政策、赠品捆绑、VIP客户提示、在线下单);
(5)通知、通告
(6)产品信息(新品、高毛利品种、普药零毛利品种、促销品种)。
3、征询供应商意见。
六、竞价分类规则
(一)按剂型不同分类
1、普通片,含薄膜衣片、异型片、糖衣片、双层片、浸膏片。
2、肠溶片,含肠溶薄膜衣片、肠溶丸。
3、分散片
4、口腔内用片剂,含口腔崩解片、含片、口腔粘附片、舌下片、润喉片、口颊片。
5、咀嚼片
6、口服泡腾片
7、阴道片,含阴道泡腾片、阴道胶囊、阴道软胶囊。
8、缓释片,含肠溶缓释片。
9、控释片
10、胶囊剂
11、肠溶胶囊,含肠溶软胶囊。
12、肠溶微丸胶囊
13、缓释胶囊
14、控释胶囊,含双释胶囊
15、软胶囊
16、颗粒剂,含干糖浆颗粒剂、冲剂、茶剂、茶饼剂、混悬颗粒剂、细粒剂、袋泡剂。泡腾颗粒剂、肠溶颗粒剂、控释颗粒剂、缓释颗粒剂、干混悬剂分别为不同竞价分类。含糖和不含糖(仅指蔗糖)的根据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最高零售价区分不同竞价分类,未能提供有效文件证明不含蔗糖的品种为同一竞价分类。
17、散剂、粉剂、干粉剂、冻干粉剂、口服溶液用粉为同一竞价分类。
18、混悬液、口服乳剂、胶体溶液、内服凝胶剂、混悬滴剂为同一竞价分类。
19、口服溶液剂,含合剂(口服液)、糖浆剂、内服酊剂、内服酒剂、露剂、酏剂、滴剂、浸膏、流浸膏、胶浆剂(口服)。含糖和不含糖(仅指蔗糖)根据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最高零售价区分不同竞价分类。
20、外用溶液剂,含搽剂、涂剂、涂膜剂、洗剂、冲洗剂、外用酒剂、外用酊剂、醑剂、油剂、甘油剂、含漱剂、灌肠剂、泡沫剂、胶浆剂(外用)。
21、胶剂
22、注射剂:
(1)肌注、静注为不同竞价分类,既可肌注又可静注的归入静
注类。
(2)脂质体注射剂、脂微球注射剂、注射用混悬剂、注射用乳剂为不同竞价分类。
(3)粉针剂、冻干粉针剂、溶媒结晶粉针剂为同一竞价分类。(4)带预充式注射器(含预灌封)、不带预充式注射器为不同竞价分类。
(5)仅附带注射溶媒者不做单独分类。
23、软膏剂、乳膏剂、霜剂、外用凝胶剂、油膏剂、外用糊剂、乳胶剂为同一竞价分类。
24、贴剂,含贴膏剂、橡胶膏剂、巴布膏剂、硬膏剂、橡胶硬膏剂、膏药剂、贴片、外用敷剂、橡皮膏剂。
25、膜剂,含牙周缓释膜、贴膜等。
26、阴道栓、直肠栓、尿道栓、耳栓为不同竞价分类。
27、气雾剂、粉雾剂、喷雾剂、雾化溶液剂为同一竞价分类,吸入、非吸入和外用制剂不再细分。
28、滴耳剂
29、滴鼻剂,含玻璃酸钠的为不同竞价分类。30、滴眼剂,含玻璃酸钠的为不同竞价分类。
31、眼膏剂、眼用凝胶剂为不同竞价分类。
32、滴丸剂
33、丸剂,含水蜜丸、小蜜丸、水丸、糊丸、微丸、糖丸。
34、浓缩丸,含浓缩水蜜丸、浓缩水丸、浓缩蜜丸、浓缩糖丸。
35、大蜜丸,含蜡丸。
36、植入剂
37、海绵剂
38、煎膏剂
39、锭剂 40、湿巾
41、熨剂
(二)相同剂型按制剂规格不同分类
1、所有制剂(中成药只包括注射剂):按不同容量、含量分为不
同竞价分类。
2、中成药口服、外用液体制剂按容量不同为不同竞价分类(容量相同的浓缩型和普通型分为不同竞价分类);颗粒剂、散剂装量不同为不同竞价分类;丸剂(大蜜丸除外)按最小零售包装的装量不同为不同竞价分类。中成药其它剂型如生产批件上有明确有效成分含量(6、非捆绑大容量注射剂、小容量注射剂包装存在差异的,根据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最高零售价区分不同竞价分类;腹膜透析液品种按政府定价不同区分为不同竞价组。
7、不同的酸根和盐基注射剂:
(1)有机酸根和无机酸根的注射剂为不同竞价分类,但有机酸根和无机酸根均不再细化;不带酸根的不再单独分类或与无机酸根为同一竞价分类。
(2)盐基不同注射剂为不同竞价分类。
(3)既含酸根又含盐基的与含酸根的为同一竞价分类。
8、化学药品按单方与复方制剂分为不同竞价分类,但同成分的复方制剂为同一竞价分类。
9、中成药制剂同名异方的品种按处方组成不同分为不同竞价分类;同方异名的不予分类。
10、临床适应症完全不同的为不同竞价分类。
11、带附加装置(如加药器、冲洗器)的药品不细分竞价分类。
12、主要成分含牛黄或麝香的品种,按天然(含体外培育,须有生产批件明确标示)与人工分为不同竞价分类。
七、竞价公开公平公正规则
1、开户,密码登陆,录入投标数据(产品基本数据、采购门店数、采购计划量、现金采购单价、批结采购单价、30天结算采购单价、返利幅度)。
2、根据投标单位录入的数据自动排序。
3、根据分值得分高者作为综合考核依据,确定中标结果。分值的比例:价格60分、结算方式20分、返利幅度15分、生产企业品牌5分。
对于分值相同或接近的,由联合体招标办通知投标方商议确定。
八、采购周期
采购周期原则上为一年。
九、采购
(一)选购品种原则
各医疗机构在价格合理前提下,以质量优先为原则进行选购。
(二)选购质量参考信息
为保障医疗机构合理安全用药,医药采购服务机构将对挂网采购药品逐步建立和完善质量参考及评价体系,并对外公开,方便医疗机构选购药品时及时查询和了解,体现“质量优先”原则。
1、药品质量参考信息的产生
医药采购服务机构对生产商提交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核、汇总,并将结果挂网公布,接受公众监督,作为质量评价标准,供医疗机构参考。
2、药品质量参考信息的内容
(1)生产企业规模
进口品种标记“进口”。国内生产企业填写销售额,以上一单一企业增值税纳税报表为依据。
(2)产品质量可靠性
以国家、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质量公告”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通知书”为依据,定期汇总公布。
(3)各种专利认定情况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局或原研制国家知识产权保护部门颁发的专利证明文件为依据进行认定。
(4)中药保护品种信息
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中药保护证书》为依据。(5)国家科技进步奖项获得情况
以国家科技部颁发的国家科技进步奖证书为依据。(6)其它
(三)选购品种方法
1、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委员会应建立药品遴选专家库,由药学、医学等人员组成,三级综合医院150人以上,二级综合医院和专科医院60人以上,一级医院专家库人数由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确定。选择药品前临时从专家库按药品类别分组随机抽取专家,三级综合医院每组的专家人数不少于25人(专家总人数必须在75人以上,每组的专家原则上不能重复),二级综合医院和专科医院每组的专家人数不能少于21人(专家总人数必须在60人以上,每组的专家原则上不能重复),一级医院每组的专家人数由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确定,其他医院每组的专家人数不得少于15人。采用实名制投票确定入选药品。
2、医疗机构成立药品采购监督委员会,由纪检监察、财务、审计、医学、药学等相关人员组成,三级综合医院30人以上,其它医院原则上10人以上,当医疗机构遴选药品时,抽派代表列席参加,负责对药品选购的全过程进行监督。
3、医疗机构采购品种必须从入围品种中选择。选购药品时,严格执行处方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所选药品目录品种予以公开。
4、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采购目录将在入围品种范围内由专家另行筛选制定,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采购品种原则上只能从该目录选择。
5、医疗机构根据入围品种的质量参考信息,综合评价后进行选择。
6、重点监控限额采购原则
凡纳入重点监控限额采购的品种,各医疗机构原则上不能采购,如临床上确需采购此类品种,必须报属地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采购总金额不能超过该医疗机构采购总额的3%,并将使用情况定期在网上公布。
(四)经销商选择方法
医疗机构经销商的遴选由熟悉经销商服务质量、合同履约能力的相关人员完成,具体办法由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和监督委员会共同制定。
(五)采购途径
在确认可采购品种后,采购人通过药品网上采购系统进行网上采购。
(六)购销合同
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本实施方案及《合同法》与经销企业签订药品购销合同,合同须明确品种、规格和数量,以及回款时间、履约方式、违约责任,合同采购数量以上一个采购周期内实际采购量为基础,适当增减调整后确定,并按照合同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关职责。购销合同需明确违约金比例,一般不得超过2%,具体由医疗机构与药品企业协商签订。对于违反购销合同规定或情节严重的要公示警告并追究责任。
(七)货款结算
医疗机构须严格按照购销合同约定的时间及时与经销商结算货款, 自收到药品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60日。积极探索采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保证及时回款,由企业根据需要采用贴息提前支取或按期兑现的方法取得药款。
十、配送
(一)药品经营企业报名
凡符合条件的药品经营企业,均可在规定时间内(网上另行通知)在医药采购服务平台上报名,同时按地级市确定配送范围,同一经销商可以选择多个地级市报名。
(二)经销关系确定
1、生产商原则上指定经销商直接配送到医疗机构,对某一入围品种,必须在每个地级市报名的经销商中委托配送的经销商,每个地级市可选择1~4个经销商。
2、对个别入围品种,如有需要可按地级市选择一个经营企业作为销售的代理商,代理商可以代理一个市或若干个市,指定的代理商可以是经营企业或生产商所在企业(含集团公司)的经营企业。生产商所在企业(含集团公司)的经营企业在某市作为代理商的,该市不得再指定其他代理商。代理商可直接参与配送,但需占用相对应地级市经销商1个名额。
3、对某一具体入围品种,同一家医疗机构只能选择一个经销商配送。供货关系一旦确认,在采购周期内原则上不允许变更,如特殊情况需变更供货关系的,医疗机构根据经销商选择办法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重新选择。
(三)委托指定确认
生产商委托的经销商和代理商,必须要对被委托事宜进行确认,并共同承诺按成交价格及相关代理商配送要求,为有用药需求的医疗机构提供配送服务。配送关系的确认:生产商直接委托经销商的需经销商确认后才生效,生产商通过代理商配送的,经销商的确认需代理商确认后才生效。如果被委托企业在规定时间内不接受生产商的委托,可在网上进行配送关系否决,生产商可再次选择委托其它经销商。经销关系一旦确认,在采购周期内不允许变更。
(五)配送要求
1、经销商必须直接从生产商或代理商购货、结算及开具发票;代理商的发票必须由生产商开具。
2、每个入围具体品种的配送经销商必须覆盖全省所有参加药品
阳光采购的医疗机构。
3、经销商要保证所选择的地级市所有有用药需求医疗机构的配送;指定为代理商的,必须保证代理范围内为指定的经销商配送。
4、管制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放射性药品)的配送渠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5、经销商应将配送给医疗机构每批药品每一个品规的批号和效期录入或导入网上采购系统。
二、组织形式
1、***药业为“本草”商号、商标的所有者,牵头主持制定本联合体的组织形式和发展运营方式、制度、规章,以管理统辖全体成员店。
2、联合体事业部
为有效组织和管理联合体,在深圳本草内设联合体事业部,负责联合体的日常营运工作。
3联合体为店铺投资者,在指定的商圈内,有独占(或优先的)营业的权利,但须在所定的整体经营体制(和店铺形态)下,遵从本章程负有
5、对于本章程要全面赞同,并全面参加总部为联合体所举办的共
6、经常提出经营合理化的建议,且要自动、积极为经营合理化努
1、商品构成计划。采取集中竞价采购,不断补充新的品种,价格保证持久低于市场平均水平。
(1)遴选200个传统畅销普药,门店零售定价低于市场平均价的15%以上;
(2)遴选300个市场畅销的高毛利药品,大幅让利联合体成员店。
2、商品陈列计划。以品规齐全、整体价格低于市场平均价的15-20%
3、毛利指导计划。学习永安堂定价方法,把整体药品的毛利率控制在低于市场平均价15-20%的水平制定毛利空间,以薄利多销的策
4、销售促销计划。借鉴美信和海王的促销做法,联合体成员店全面展开连续3个月的促销活动,让联合体的经营品牌快速植根于消费
5、广告宣传计划。
(1)召开目标联合店的动员大会;
(2)联合体成员店门额统一装电子显示屏,滚动宣传联合体营销理念;
(3)每个品种设单独价格比较促销标签;(4)在深圳晚报刊登联合体启动专题报道。
6、进货补给计划。每季度收集成员店采购计划,由联合体事业部组织竞价招标,不断遴选质优价廉的品种补给成员店。
7、整合资源参与市场竞争,帮助门店搞活经营。由于市场竞争激烈,很多门店虽然商圈位置不错,但由于资源匮乏,经营难有起色。联合体事业部将根据不同需求,采取不同的帮扶方式:
(1)合作经营:由门店提供现有经营条件(证照、店面、营业员),总部提供优质产品、商品周转和营销培训,核定门店固定费用,每天收缴货款,月底税后利润按比例分配。
(2)收购经营:对商圈位置好,因为各种原因需要转让的门店,采取收购经营。
(3)承包经营:对商圈位置好,经营能力不足的门店,采取承包经营、固定缴利的模式,合同期满交回门店。
2、退换货流程:成员店申请——售后服务验收评估——总部确认后——调换确认产品和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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