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医患矛盾论文(共14篇)
1.医疗纠纷,医患矛盾论文 篇一
1.试分析医患关系紧张的原因有哪些 2.如何践行“以病人为中心”
3.从一个年轻医生的角度谈谈沟通的技巧
选题1 职业环境
医疗工作关系着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是社会发展的保障。医生在社会中一直扮演着救死扶伤的白衣天使角色,受到群众的尊重。然而近年来,医患关系日益趋于紧张,各地的医闹、伤医事件频出不穷。究其原因,有患者和医疗工作者的自身因素,也有各种外在的环境因素。
先谈谈患者和医疗工作者的主观因素。随着社会经济发展,群众自我意识的提高,医疗中的复杂因素越来越多。一方面,随着生活水平提高,患者对于医生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这也是人之常情,处于病痛折磨中,总希望医生能对自己多些关注,多些照顾。然而在中国这个人口基数巨大的环境下,每个医生每天接待的病人数量太多,在有限的上班时间内,平均分配下来,给每个病人只有3-5分钟,如果给某一个病人细致看了半小时,那剩下的同样着急的病人怎么办呢。不仅如此,半天下来的工作量搞得医生也十分疲乏了,很难再对每个病人都笑脸相迎,给予全面的关怀照顾,一个稍感困倦的哈欠也许就会引来患者的极其不满了。同时,随着互联网的飞速发展,许多病人在就诊前就已经在网上搜了自己的症状,并轻信了网络上没有根据的回答,在来到医院就诊时,对医生提出各种疑惑和质疑,对医生交代的一些检查也不愿配合,耽误了大家时间,影响医疗秩序。如果在网上搜搜就能治病,那还需要详尽的检查以及中医的“望触叩听”作何。以上两点都是出于主观但并不带有恶意的,只是一些合理的需求和被需求无法切合的矛盾,与国家经济、人口、思想现况有很大关系。需要医患双方互相去理解和信任。而有一些医患矛盾,则来源于某些患者的恶意敲诈,对于医疗过程中一些可以理解的意外纠缠不停,并请来一些专业的“医闹人员”,企图敲诈一笔。
总而言之,患者对医疗费用增长的质疑增多,对医生服务质量和服务态度抱怨不断,而承担着繁重的诊疗任务和职业压力的医疗工作者,也不得不开始时时忖度如何最小化医疗风险以实现“自保”。医患之间失去信任,失去理解。医患关系日益紧张,医患关系紧张的外在因素则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医疗水平不平均,布局不合理。一线城市的医院设备齐全,医生水平高,来就诊的患者人数也非常多,一票难求的情况层出不穷。而二三线县城的医院水平远远落后。有些大老远从乡镇赶来一线大医院看病的患者,等了几天,也不一定能取到就诊号。内心的焦虑很快就会转变成对医生的愤恨。看病难!
2.媒体的错误导向。由于医患沟通和医媒沟通不足,捕风捉影的媒体常常未了解事情的起因经过就盲目的将结果暴露于大众,引起民愤。3.医疗体系不健全。一方面,“以药补医”政策导致医疗费用不断增长,医疗保障也不够完善,很多病人看不起病。看病贵!庆幸的是,大部分人都已经认识到了这个问题,医闹血的教训也引起了相关政府的注意,希望医患之间多一些互相理解和信任,政府能够合理调控,医患关系和睦融洽。
2.医疗纠纷,医患矛盾论文 篇二
关键词:医患矛盾,产生
医患关系是当前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 它不仅仅局限于医师与患者个体之间的相互关系, 其内涵已经扩展为以医师为中心的包括所有与医疗服务有关的一方和以患者为中心的包括所有与患者健康利益有关联的一方所构成的群体与群体之间的关系[1]。随着医患关系日益紧张, 医师与患者之间出现信任危机, 这一问题有很多原因引起。
1 医院及医师等自身因素
如今大型医院大多人满为患, 门诊接待量大, 医疗秩序不够规范, 流程不尽合理, 这些都制约着医疗环境的优化发展。各级医院的规章制度不健全, 或者是执行不严, 也有些医院以盈利为目的, 与其他医院类似商业竞争, 以牺牲患者利益为代价为自己谋取福利。
而一些医师自身技术不够“硬”, 专业知识不过关, 在诊断过程中出现误诊、漏诊, 影响疾病的及时治疗, 给患者带来不良后果。与上述技术不过关不同的是, 有些医师缺乏责任心, 诊断过程中态度生硬, 敷衍了事, 未对患者情况进行详细了解便妄下结论, 不仅影响患者对医师的信任, 也可能出现错误或者不明确的诊断。
另外医疗事故中经常出现的红包问题, 使得医师与患者之间的关系出现质的改变。医者父母心, 治病救人本身就是医师的天职, 能为患者消除病痛, 远离疾病困扰, 这些是医师的神圣使命。红包无疑将医师与患者的关系由救助和被救助转变为一种商业买卖关系, 这不仅影响了医术本身的神圣, 也使得医患关系商业化。医师与患者之间缺乏信任, 而多了一层不该有的经济交易。于是, 一旦出现医疗纠纷, 红包便将整个事件的矛头指向医师。
2 患者因素
一些患者与家属对于医疗期望值过高, 认为医院拿了钱就应该把病治好, 病情不应该发展成现在的样子。其中最主要的因素就是医患双方信息不对等, 患者及其家属医疗知识缺乏, 对于疾病了解片面, 道听途说一些不科学的说法, 从而对医师产生不信任感。比如, 在医院时, 一些患者被建议去做一些检查, 患者方面会觉得这些检查是不必要的, 医师小病大治, 为赚取检查的费用。
患者不能尊重医者, 对医者存在较大偏见, 甚至有个别患者及家属存在不良动机, 故意制造矛盾, 意图从中谋取私利。
3 外界影响
3.1 媒体因素
如今社会各类传媒早已深入人们的生活, 它对社会舆论有着一定的指向作用, 在医患关系的构建中也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但有些媒体出于自身竞争的需要, 为增加关注度或者发行量, 运用骇人听闻的题目吸引眼球, 做出片面的报道。而通常这种情况下, 媒体习惯煽动大众, 导致社会舆论一边倒, 认为医院黑, 医师不负责任, 使群众对医师的误解加深, 对医院的不信任感也进一步加重。这些媒体唯恐天下不乱的心态, 使医患关系进一步恶化, 也阻碍着医患关系的重建。
3.2 医闹
医闹是当前医疗环境下产生的一组特殊群体, 他们煽动患者及其家属与医院争执, 恶意损害医院名誉, 为自己谋取钱财。通过在医院前面大张旗鼓的闹事, 利用人们对已故患者的同情, 谴责医院及医护人员。而医院这时候多采用息事宁人的做法, 殊不知这样更助长了医闹的嚣张气焰。这一人群的存在, 无疑加深了医患双方关系对立, 激化了两者之间的矛盾。
4 法律法规不健全
医患关系是一个特殊的人际关系, 它的多变性、技术性都十分复杂, 人体的个体差异也很大, 依照现行的法律法规在解决医疗纠纷时显得苍白无力[2]。医院作为具有公益性, 在医疗赔偿中, 往往没有充分考虑这一问题, 而将其等同于其他经济纠纷。这样很多医院宁可委曲求全, 赔钱息事宁人, 也不愿意大张旗鼓打官司, 损害医院名誉, 即使错误并不在医院。因为很多情况下, 即使官司打到最后赢了, 这场风波给医院带来的名声损害远远大于官司中所得到的补偿。另一方面, 一些媒体在完全不清楚事实的情况下, 偏听偏信, 哗众取宠, 给医院也带来极大的损害, 而这些损害也很难通过法律途径来得到补偿。一些患者甚至对医师进行辱骂威胁, 大打出手, 对这些行为的制止力度不够, 造成很多医师在看病过程中提心吊胆, 这最终损害的仍是患者的利益。
5 社会因素
一个国家医疗保健水平应与其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 只有这样才能很好的促进医疗体系的发展。而如今, 一方面, 人们对医疗保健水平要求越来越高, 人人都想得到最好的, 却无法承受医疗费用。另一方面, 政府对于医疗卫生系统投入有限, 一些医院为求生存不得不“以药养医”, 患者无法承受高昂的费用, 便将所有的矛头指向了医院, 医患矛盾进一步激化。
总之, 医患矛盾是多种因素作用下的产物, 它不能单方面归咎于医师或者患者, 它是当前社会环境下影响中国医学进步的一重要问题, 也是社会和谐的一重要组成部分。缓解医患矛盾, 净化医疗环境需要社会各个方面的努力, 这样以来, 我国的医疗卫生事业才能更进一步。
参考文献
[1]王明旭.医患关系学[M].北京:科学出版社, 2008:18-21.
3.医患矛盾的根源在哪里 篇三
我认为,医患矛盾不仅仅是表面现象,还有其深层次的原因。仅从道德层面上要求医患双方相互理解,相互支持,不解决根本问题,并不能根除医患矛盾。
一、个人医药费负担重
我是一位70多岁的糖尿病患者,还患有高血压和心脏病。由于不少医院规定每次开药有金额限制,故为了开药,我不得不同时挂多个科的号,排好几次队。无论寒冬酷暑,我都要频繁去医院看病,每次都累得不行,真是苦不堪言。在这种状况下,患者埋怨,责怪医生,也就在所难免了!而实际上,这种规定也加重了医生的负担,医生也很为难。更值得一提的是,我们退休人员《上海》目前去医院看病,要自负10%~30%(不包括其他自费部分)。一年自负药费超过1500元,可以报销超过部分的50%。我们这代人从“低工资、多就业”中走过来,基本没什么储蓄。以前医药费100%报销,所以心里也不慌。近十几年,虽然加工资了,但要靠自己微薄的养老金来对付老年病,确实感到压力很大。
二、社会舆论“一边倒”
我是医生的家属,我认为目前绝大多数医生是尽心尽职的。他们面对患者,承载着难以想象的体力和心理的压力。他们常常因为工作而顾不上年迈的父母和年幼的孩子。而目前的社会舆论,尤其是新闻媒体报道几乎“一边倒”,不是夸大医生“收红包”,就是指责医生“草菅人命”。这些不负责任的舆论宣传,使患者越来越不懂得尊重医生。我曾看到多起患者及其家属辱骂,甚至动手打医生的事件,而医生只能忍气吞声,耐心解释,决不还手。另一方面,这些把个别现象无限放大的报道,还会使患者误以为看病不送“红包”不行,“逼不得已”主动给医生送“红包”,加深了对医生的误解。其实,很多医生、护士朋友对我说,他们的心理压力可大了,辛辛苦苦工作,却没有人站出来为医生、护士说话。我很疑惑,舆论界为什么没有看到多数医生的美德,为什么不能多多歌颂救死扶伤的白衣天使呢!
三、醫疗资源分配不均
如今的患者,无论大病小病,都喜欢往大医院跑。社区医院门可罗雀,大医院拥挤不堪。大医院医生所承担的医疗任务过于繁重。看门诊的时候,医生几乎连喝水、上厕所的时间都没有。只要医生离开诊室,立刻就会有患者骂医生。外科医生更辛苦,在手术台旁一站就是几个小时,甚至十几个小时。他们中的不少人,年纪轻轻就已患上职业病——胃病,肾结石、腰椎病……另一方面,由于医生少,患者多,患者辛辛苦苦排几个小时的队,看病才几分钟,把一肚子气出在医生头上也不奇怪。其实,医患双方都是“受害者”。
4.医患矛盾的原因及对策 篇四
【中图分类号】R19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7484(2014)03-01847-02
在市场经济形势下,日趋紧张的医患关系正在严重冲击着医疗服务市场。近几年来,患者或其家属冲击、打砸医院,殴打及杀害医务人员的恶性事件在各地时有发生,且呈现出上升的趋势,有些地方的少数医患矛盾急剧升级,有向暴力事件演变的趋势。最近一月就连续发生了两起轰动社会的殴打医务人员的事件,此起彼伏的伤医、伤护事件不停吃的冲击着人们的视野。重构和谐的医患关系,维护正常的医疗服务市场,维护医患利益,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严峻而又刻不容缓的课题,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出台,为此提供了一定的依据和方法。医患关系紧张的原因
1.1 医疗服务本身缺乏自愿性
一方面,病人不希望医院或者医务人员支配他的财物,另一方面,病人又不得不接受医护人员的建议和要求,这就造成一个潜在的矛盾。在经济市场的指导下,医务人员只有不断的为医院创收才能得到一定的薪酬,促使一部分医生盲目的开药、检查,造成病人的经济负担;另一方面,病人认为自己出了昂贵的医药费就应当享受医务人员提供的“星级”服务,而医务人员因为病人太多而有时又不能满足病人的这种想法因而埋藏了医患矛盾的隐患。
1.2 医患关系愈演愈烈的医学原因
随着医疗技术的发展,越来越多以前不可能治愈的疾病能够通过先进的医疗技术得以治疗,造就病人病人认为任何疾病只要治疗就会康复,殊不知还有更多的疾病需要继续研究。医疗领域中充满着未知数和变数,加上医务人员的医疗技术也存在差异,即使在医学飞速发展的今天,国内外一致承认医疗确诊率也只有70%左右,各种急重症抢救成功率在70%~80%左右,相当一部分疾病原因不明、诊断困难,甚至有较高的误诊率、治疗无望。医疗对象是千差万别的复杂体,有社会性属性,也有自然属性,就是一些常见病、多发病在有些人身上,也出现向复杂性转变的可能,这是医学的无奈。因此,任何医院和医生都不可能包治百病,疾病的治疗过程和结果始终存在着成功与失败两种可能,很多患者及其家属不了解医学的特殊性和无奈,对医疗效果期望过高,因而一遇到不满意的事情,不考虑科学事实,就认为是医院或医生的问题。
1.3 医院重经济效率轻人文关怀
医患关系紧张,以至引发医疗纠纷,40%以上原因与医务人员的爱心、责任心、同情心有关。医生面对病人,只是埋头于自己的工作,按诊疗程序进行看诊,忽视患者的心理感受,导致出现医疗效果不尽人意时,病人就认定是医生的问题。医生护士所接诊的病人数远远超过其能力范围内的病人数,在这种长期超负荷运转的情况下,再要求医护多一些人文关怀和亲情服务,或许有些苛责。
1.4 部分新闻媒体对医疗纠纷的不公正报道
新闻媒体对医疗纠纷和事故的报道有其正面作用的同时,也有它的局限性,特别是部分媒体对医疗纠纷的刻意炒作,并且明显地倾向病人这个弱势群体,带有明显的感情色彩。于是医生成了患者假想中的“敌人”与法庭上的“被告”,医院方的合法与正常权利没有得到应有的珍重。其重结果轻过程,使医疗纠纷的处理简单地上升为病人的索赔问题。
1.5 医疗管理不完善
受市场经济影响,医疗工作是高风险的行业,但并不象国外发达国家,高风险的同时能带来高收入。医疗事故处理方法并不很健全的情况下,出现医疗事故时,院方的推委、漠然,使医疗纠纷的控制和处理的最佳时机丧失。据了解,对医疗纠纷,有些医院能躲就躲,躲不了就私了赔钱了事,这是当前许多医院采取的一致做法。因为不见面、不沟通、不协商,患者方怨气愈积愈深,最终导致纠纷的进一步升级和恶化。所以社会上形成一个怪现象,即“大闹得大钱、小闹得小钱、不闹不得钱”。医患矛盾的解决对策
2.1 改善医患关系,化解医患信任危机
在社会重塑“白衣天使”的良好形象。从根本上讲,首先,要尽快建立合理有效的社会医疗保障体系,在医疗制度改革中引入完善的商业保险制度,使患者既看得起小病,又能看得起大病,无病也能定期体检,即真正做到“人人享有卫生保健”。
2.2 赢得社会公众信任
对医务人员来说,在关键时刻,应当把保护人民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首位。虽然我们不能包治百病,而对病人和家属来说这种打击就是百分之百。只有加强努力,千方百计地做好自己的工作,才有望摆脱被动局面,赢得社会公众的信任。
2.3 希望公众理解
临床医疗需要一个比较宽松的心理环境,病人及其家属对医务人员信任、尊重,是取得更好疗效的社会基础。医患双方实际是站在同一条线上,愿望相同,成败共享,事事休戚相关。感情应当是最融洽的,共同的敌人是疾病。医患关系紧张,医务人员顾忌重重,病人的治疗就受影响。反之,和谐的医患关系,受益者仍将是病人。
2.4 在医疗活动中要明确医患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建立平等的融洽的医患关系,作为医生应树立为病人服务的理念,体现对患者的人文关怀,满足病人的心理需要,尊重患者知情权。实实在在地为病人着想,从病人的角度看问题,不仅告诉患者病情,还应告知病理知识,疾病的转归、预后,让患者对可能发生的情况有一个心理准备,争取病人的理解,尽量避免争执。各种检查、处理和治疗方案的施行,事先要征得病人的同意,并履行签字手续。作为患者也应遵守就医道德,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尊重医生的权利,尤其是人身安全,维护职业荣誉。
2.5 医护要自律
严格执行收费标准,不乱收,不多收,不巧立名目;要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坚持检查药品收费公示制;坚持住院 用费清单制,使病人安安心心看病,明明白白消费。
2.6 投诉与纠纷
5.医患矛盾及其化解机制的深思 篇五
摘 要:医患关系所呈现出来的矛盾已经成为社会发展中的不和谐因素,医患矛盾也逐渐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完善医患关系、化解医患矛盾的策略:进一步完善社会医疗保障及医疗救治的体制;加强医学职业教育,提高我国整体诊疗水平和服务质量;加强医生和患者之间的沟通,重视非技术性治疗的价值。
关键词:医患关系;矛盾;策略
近年来,不断涌现的医患矛盾极端事件使得医患矛盾不断成长为当前我国社会基本矛盾之一。就医患关系矛盾激化理由的成因而言,应当是比较复杂的,既有医疗资源不足、不能满足的理由,也有医疗质量不高、服务态度不好的理由,更有医疗管理体制因素的理由。本文就医患矛盾的表现、成因进行理论上的剖析,并进而从宏观上来剖析如何处理医患关系,化解医患矛盾。
一、医患矛盾及其激化的成因分析
任何社会矛盾都有其产生的社会基础。就医患矛盾而言,从表面上看好像是由于患者及家属对医院的医疗诊断不信任、对医生的服务质量不满意。其实,这些表象后面的真正理由是我国的医疗卫生体制的理由。根据当前医患关系发展的特点,我们把医患矛盾不断激化的理由归类为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医疗体制不完善是医患矛盾激化的社会因素
长期以来,我国医疗资源配给的公允理由一直被掩盖着。随着社会的发展及其透明度的不断提高,公众对社会的认识不断深入,其权利意识也在不断增强。过去那种只“保护少数人”的医疗卫生体制已经成为造成社会不平等的重要因素之一。由经济体制改革牵引的社会管理体制改革已经触及到最为基础的民生领域。其中,医疗体制改革正处于我国社会管理体制改革的攻坚阶段,很多管理关系尚未理顺,一些矛盾仍未解决。近几年,历届政府也都努力推动新的医改方案,希望从根本上解决当前我国的人民群众的医疗理由。但是,面对一个人口数量如此众多的泱泱大国,推出一个覆盖全民、让人人都满意的医疗方案简直就是一个“乌托邦”,更何况我国还是一个发展中国家,生产力水平不足以应对规模如此庞大的社会需求。因此,无论哪种版本的医改方案,都必定要由广大群众自己承担一定比例的医药费用,这也是合理和正当的。
当前,医患矛盾的.焦点就在于看病贵、看病难。病人和患者在就诊和治疗中总是希望可以花最少的钱把病能治好,而医疗机构为实现和维护的自身利益和医务人员的收入,必定重视各种经济指标。加之我国医疗资源总量不足以及分布不均、服务质量差异较大等因素的综合影响,医疗的供给与需求严重失衡,极易于诱发医患之间的矛盾。由于政府财政对医疗卫生事业的投入不足,使得医疗机构的发展主要靠医疗服务和药品收费来解决。并且,现在医疗保障制度体系仍然不够健全。医疗机构在追逐利益的同时必定使病患看病的经济负担加重。
另外一个一直没有得到彻底解决的理由就是“医药分开”理由。坊间常常会看到这样的言论,现在的医院和医生都被药企和医疗器械经营单位绑架了。这些话有一定的道理,其在一定程度上揭示了当前困扰我国医改难以推进的根本理由。一些医院和医生仍然暗中收取医药和器材的回扣,在虚报成本的基础上诱导医生给病患多开药、开贵药。本来可以一个疗程医治的疾病,却要开多个疗程的药品。过度检查和过度治疗已经成为一些医院的普遍做法,加之幕后的药品生产企业和医疗器械经营机构大肆贿赂,不断“推波助澜”抬高价格,最后所有的负担全部转嫁给患者及家属。
造成医患矛盾激化的另外一个隐性的关键因素就是“政府失位”。对于医疗卫生领域存在的诸多理由,卫生监管机构长期不作为,导致一些理由和矛盾越积越深,以至于现在都难以入手厘清。如果监督管理到位一些,多开药、收回扣等现象就不至成
为今天的普遍行业规则了,以至不得不用“法不责众”的态度来忍受医疗卫生领域的这些严重危害人民群众利益的理由,这着实让人思考。
2.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操守不足是医患矛盾激化的直接理由
医患关系是医疗机构和患者之间的服务与被服务关系,这种服务的内容包括技术性治疗和非技术性治疗。技术性治疗是医院和医务人员利用医疗设备、药品对患者进行诊疗,而非技术性治疗是指病患在整个求医过程中感受到医务人员在心理方面的安慰和治愈。其中,非技术性治疗对于技术性治疗也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知情、同意、自由、不伤害、最优化”是国际社会认同的医学道德的最基本原则。然而,在市场经济“金钱崇拜”的刺激下,医院和医务人员利用自身的垄断位置和信息优势,对于经济利益狂热追求的态势甚嚣尘上,以至于使得医生的那种“救死扶伤”的胆识和信念已经渐渐松动了。在“无利可图”的情形之下,医务人员的责任心、同情心就会随之大打折扣,医疗服务质量就必定出现理由。
近些年来,围绕着医务人员在行医过程中存在的不端行为的报道和传言越来越多,医院、医生和患者出现冲突的频率也在客观上呈增加态势。客观的分析,医患矛盾激化的主要诱因是医院和医生理由。因为在医生和患者之间,患者是弱者,是有求于医生的。当患者和家属与医院发生冲突时,绝大多数理由是医院和医生的不当乃至违法行为触及了患者的底线,使得医患关系越来越紧张。一些医务人员法律意识淡薄,医德作风不好,对于患者态度恶劣,在治疗过程中和病患的沟通不到位,工作的责任心不强,治疗细节上也三心二意、马马虎虎。这样的医疗服务,使得患者觉得对于医院提供给自己疾病的治疗方案不信任,埋下了对医生怨恨的种子。我们可以看到,很多医疗纠纷的产生正是因为一些医务人员的治疗程序不符合正规操作、服务态度恶劣,最终导致患者的情绪倾于愤怒乃至行为失控而攻击医院和医生。因此我们认为,当前医患矛盾的直接理由在于医院和医生的服务质量理由。
3.患者及患者家属的非理性言行也是医患矛盾激化的重要理由
我们能够清楚地看到,尽管百姓在生活中精打细算,甚至在几分钱上都可能要计较。但是,到医院就医却对价格变得不敏感。其根本理由是对生命和健康的渴望。患者在就医时,对医院的治疗往往是充满期望的。然而,每当花费大把的金钱却看不到与消费对等的医治效果时,就会失去理智。认为是医生没有尽到责任,甚至认为医院欺骗了自己,进而要求医院赔偿,这种愿望在实践中又往往是不能实现的。以至于患者及家属在精神上没有办法接受,很容易迁怒于医务工作者,使得医患关系陷入更深的矛盾之中。
我们之所以在这里强调“非理性”,主要是指患者对医院、医生的医疗期望常常过高。而事实上每一个人的体质都是存在差异的,很多人的病症都是突发性、严重性的疾病或者慢性病,在很多情况下治疗效果显现严重滞后,或者是长时间不见康复的迹象,当然也包括跟本没有产生医疗效果病情恶化乃至死亡的。每每遇到这种情形,患者和家属的情绪会变得急躁焦虑,易于把这样的不良情绪发泄在医务人员身上,也就成了引起医患矛盾的引擎。尤其是当患者花费了很大的经济消耗却没有看到自己预想的医疗效果时,心态就会失衡乃至造成矛盾和冲突。
二、协调和处理医患矛盾的机制探析
当前医患矛盾的激化是多因素交织作用的结果,解决这一理由也是一个系统工程。我们必须平衡各方面因素多管齐下,在源头上切断矛头化解矛盾,才能营造和谐的医患关系。
1.进一步完善社会医疗保障及医疗救治的体制
在社会保障体制相对成熟的国家中,医疗卫生体制的不断完善都放到社会发展和社会建设的突出位置。就我国当前医患矛盾激化现象而言,其根基还是在社会。而社会发展的主导者是政府。从宏观上讲,政府应当调整和完善财政体制,进一步强化和加大对包括医疗卫生事业在内的民生领域的投入,强化医院的公益服务职能,从体制上缓解和消除医患之间冲突的基础,缓解医患矛盾激化的条件。逐步建立和健全医疗服务标准,完善医疗损害赔偿标准,改革与完善医疗赔偿与补偿方式,逐步减少和解除患者的后顾之忧,避开因为就医而至穷。建立医疗风险提醒机制和警告机制,指导患者和家属理性对待医疗方案与医疗服务。此外,医疗卫生主管部门一定要强化监督机制,切实纠正医疗卫生领域存在的理由,营造积极、健康的医疗卫生运转体制。
2.加强医学职业教育,提高我国整体诊疗水平和服务质量
当前,“看病难、看病贵”的一个重要理由之一就是医疗资源不足。因此,解决这个理由的重要方式就是增加医院和医生的数量,努力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当然这需要一个过程,而且需要大量的投入。目前而言,由于财力限制导致政府的投入远远不能满足需求,这就需要调动社会力量,开放外资以及私人资本进入医疗卫生领域,引入竞争机制并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尤其是着力提高医务人员职业素养,形成医疗卫生工作者执业年检制,督促医务工作者努力提高自身的技能和服务意识。
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关键是在挂号、候诊、检查、取药、缴费等环节不断改善和完善服务水平,切实从方便患者角度出发,缩短等候的时间,简化服务流程,全面落实“医疗质量是医院工作的核心”的理念。其实,医疗纠纷与医患矛盾的引起大部分是因为患者对于医院医生的医疗服务质量和救治结果不满意,背离了患者的要求和期望。所以,在治疗救治过程中,医院方必须严格遵守医疗卫生法规,强化医院医生救治质量和医护人员的护理质量。同时,在实施医疗服务过程中仍要不断查找医疗服务和医疗安全中的各种隐患,把对患者服务努力做到极致,就会得到患者及家属的认同和理解。
3.加强医生和患者之间的沟通,重视非技术性治疗的价值
我们在前文中曾分析过,医院给患者提供的不仅仅是技术性治疗,更为重要的是非技术性治疗。而在实践中,医院和医生往往可能只注重前者,对后者的态度往往是“不在意”。其实,医患之间自始至终都是要沟通的,需要双方“发自内心的”交流。患者往往具有强烈的“知情意识”,特别是希望了解对自己的医疗救治策略、手术方案、使用的药品等方面的信息,而很多医生则没有耐心向患者解释和说明这些信息,甚至挖苦、训斥患者的提问,这严重伤害了患者的知情权。客观的分析,良好的医患沟通有助于调整医患双方的观念,在医生和患者之间建立信任,能够使双方相互理解和互相支持。
总之,医患矛盾理由越来越受到社会的关注,也是近年来我国若干社会矛盾中的热点,它直接制约着我国和谐社会的建设水平。我们需要医患关系中的所有参与主体都能认真深思自身所扮演的角色,挖掘自身存在的理由,平衡好各方面的利害关系,为正确处理好医患关系发挥自身的作用。
参考文献:
[1]颜捷,田清华,李咏.对当前医患矛盾关系的深思[J].西部医学,.23(8):16—19.
[2]秦金堂,温超英.医患矛盾的根源于解决策略[J].中医药管理杂志,,1(15):14-16.
6.医疗纠纷,医患矛盾论文 篇六
据卫生部第四次国家卫生服务调查显示,看病难与,看病贵,医疗设备问题是我国现阶段医患问题的三大主要矛盾。
首先,看病难。现阶段我国尚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发展很不平衡,地区、城乡贫富差距很大,资源配置包括医疗资源很不协调。看病要找医院,而从地域来说中国卫生资源的70%分布在发达地区大城市,这让广大偏远地区和农村地区的患者安全如何及时得到保障?而以如此集中的医疗资源去应对如此众多人群的就医需求,患者如何能不发出看病难的怨言?
其次,看病贵。市场经济的潮流下,“市场化”使得医院的公益色彩明显弱化,况且目前我国政府在医药行业的投入在全世界排名倒数第四位。这使得医院只有下海才能留住专家扩大规模。半盈利性目的和以药养医的机制,使医院高收费现象严重,而医疗体制内部对医院的约束尚未完善。从广大患者角度看,我国人均GDP在世界86位,人均收入明显不高。而基尼系数已经突破警戒值。尤其是遇到大病,一病回到解放前的现象还很严重。有人会说为何不依靠社会保障,但是社保需要公益性大量的成本投入,我国当前具备这个条件吗?患者若是花光了钱却留不住人,为了一家老小以后生活不依不饶跟医院死磕,一拿到赔偿就罢休的恶性医闹已不新鲜。这就激化了医患矛盾。医院运转经营和患者看病难而贵之间矛盾尖锐。
7.医疗纠纷,医患矛盾论文 篇七
1 临床资料及方法
2001年2月~2004年12月, 我科住院患者1 963例, 召开工休座谈会18次, 随机发放满意度调查问卷400份, 回收400份。2005年1月~2006年1月, 我科住院患者589例, 召开工休座谈会12次, 发放满意度调查问卷350份, 回收300份 (资料源于护士长手册及护理部抽查情况) 。通过工休座谈会以调查问卷的方式, 明确患者群体对医院情况包括其医疗水平等方面的看法, 了解患者群体对我院医疗及护理工作的要求, 并通过这种方式, 对我院的管理和医疗护理工作做相应的调整, 并告知患者及其家属。
2 结果
调查结果显示:2001年2月~2004年12月, 我院共发生大小纠纷70例。其中与医患关系相关的有:沟通不够有20例, 占总数的28.6%;服务因素有29例, 占总数的41.4%。2005年1月~2006年1月发生纠纷9例, 没有重大矛盾冲突。沟通不够有2例, 占总数的22.2%;服务因素有3例, 占总数的33.3%。在满意度调查的分析过程中服务因素的满意度也是明显的低于其他各项。具体结果见表1、表2、表3。
由此得出:医护人员与患者之间的沟通和医院的服务这2项是患者对我院存在最大质疑的, 而这2项和医患关系紧密挂钩。患者的满意度能比较客观地反映我院医疗服务质量的好坏, 同时患者的观点在一定程度上真实地反映了我院当前医患关系的面貌。这是工休座谈会所体现出来的优越性。针对以上问题, 我院应积极主动、认真地做好医护人员的思想工作, 并对其进行精神层面的引领, 使其树立诚信服务的意识和救死扶伤的意识, 大力推行诚信服务, 增进医患之间的沟通交流, 加深医患之间的理解与信任, 促进医疗过程顺利进行, 让患者在生理与心理上获得双重康复[2]。
3 讨论
3.1 工休座谈会的概念
工休座谈会是以病区为单位, 定期或不定期地召开, 由护士长召集能下床活动的患者、陪伴及相关人员参加的以疾病与健康为中心议题的互动交流会[1]。
3.2 工休座谈会的组成人员以及要求
3.2.1 工休座谈会的组成人员
工休座谈会邀请科主任、护士长、主管护师、住院患者、患者家属或陪护参加, 征集大家对医疗服务和医院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会议记录要求认真, 以书面形成, 将存在的问题逐级向上汇报并解决。
3.2.2 医患沟通贯穿于患者就医的全过程
座谈会切不能流于形式, 我们要注重任何时间、环节上的沟通, 座谈会内容要求创新、丰富、新颖。否则, 对我们的工作进展不利[3]。
3.2.3 明确座谈会的意义和我们的服务理念
医患沟通的过程就是服务的过程, 通过座谈会解决患者关心的问题, 这是服务, 也是我们的职责, 是我们工作的一部分。确立了这种服务意识, 在具体的工作中才能变被动为主动, 我们的工作才能顺利进行, 患者也能早日康复, 实现医患双方的互利、互赢。
3.2.4 实事求是的原则
避免仅凭既往经验行事, 忽略个体差异。如“你的病肯定能治好”、“阑尾炎手术后3天就能出院”、“绝对不超过多少钱”等都是沟通中的大忌。
3.2.5 保持热情和蔼、谦虚谨慎、以诚相待的态度, 注意沟通技巧
热情和蔼的态度与良好的沟通成正比, 当然这种热情必须是得体的、自然的、适合环境的、与沟通气氛相协调的。如果医护人员表现的冷漠、敷衍、不耐烦、注意力不集中等, 就会令患者厌恶。真诚是人品行准则普遍认同的, 只有真诚相待, 才能取得对方的信任。同时应该强调谦卑有礼、谦诚待人、谦和行事, 这些是增进医患共信、改善医患关系的必备素质之一。
3.3 工休座谈会的目的
3.3.1 通过召开工休座谈会, 患者发言, 说出自己就医的真实感受、需求、想法、对我们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据调查, 临床上发生的医疗纠纷85%是由于医患沟通不够造成的。一般情况下, 患者及其家属在医疗过程中处于被动地位, 他们在就医的时候, 都是带着急切期盼的心情, 再加上环境的陌生, 此时如果他们没有得到恰如其分地解答, 就会在患者心里埋下不满的情绪, 给以后的治疗和护理带来不利。通过工休座谈会, 医护人员对工作中出现的不足给予耐心、热情地解答, 就会使患者感到温暖和被尊重, 埋在心里的怨气也会不了了之, 这样会使患者对医护人员产生信任。这种气氛融洽、交流顺畅、双方信任的方式, 对患者的医疗和康复有明显的促进作用。
3.3.2 工休座谈会体现我院是无红包、无烟医院
受社会上不正之风的影响, 许多人只要住院、手术就联想到红包, 他们中只有4%的人愿意送, 96%的人是不愿意送红包的, 受同病房病友的影响, 再加上自己的心理作用, 只能硬着头皮送。通过工休座谈会我们向患者说明医院在红包问题上, 加大管理力度并且提出了一些整改方案, 例如互相监督、随机抽样调查、电话回访等。同时, 从2008年起我院开始创建省内唯一一家无烟医院, 设立公共吸烟区, 如果发现有人在病区吸烟, 就会劝阻, 使其到公共吸烟区吸烟, 真正做到为患者的生命健康创造一切康复条件。
3.3.3 通过工休座谈会, 医患相互沟通, 能调动患者主动参与治疗与护理的积极性
工休座谈会是一种面对面的直接沟通形式, 是在医疗活动中建立的直接关系, 具有个体性、直接性、情感性三大特点。通过工休座谈会, 患者获得医院的信息、治疗费用等相关信息, 患者通过对所获信息的分析做出符合自身利益的判断, 积极主动地配合治疗, 从而大大地增加了患者对治疗的依从性和对可能出现的问题的承受性, 降低了医疗纠纷的风险[4]。同时, 也方便了医院周边居民就医。
3.3.4 在工休座谈会上, 可以得到患者及其家属提出的有利于医院发展的意见和建议
例如, 患者及其家属提出病房陪护条件有待改善、食堂饭菜质量有待提高、医院应设立少数民族食堂窗口等。
医患沟通是一个永恒的话题, 工休座谈会只是沟通的一种方式。患者离不开医院, 医院不能没有医护人员, 医护人员离不开患者, 医患关系融洽与否, 是非常重要的。一场生动、互利、有益的工休座谈会架起了医患之间心与心的桥梁, 对医患关系的和谐发展起到有力的促进作用, 我们将以高质量、高标准、科学化的态度, 把工休座谈会办得更好、更出色, 从而为构建和谐医患关系贡献自己的力量。
摘要:目的 探讨工休座谈会在医院管理中的作用及其有效方式。方法 以2001年2月2006年1月我科住院病人为研究对象召开工休座谈会, 从时间的把握、参会对象的组织、会议内容和形式的选择等方面给予综合创新。结果 有利于营造了医、护、患3者间的和谐关系;给病房-病区-医院的管理、建设和发展, 提供了更多切实可行的建议;为患者提供了更多有利于其康复和促进其身心健康的卫生保健知识。结论 开展工休座谈会有利于患者身心健康的恢复, 有利于医院管理的发展。
关键词:医患矛盾,化解途径,工休座谈会
参考文献
[1]郭桂芳, 肖菊青, 朴玉粉.乳腺癌手术后患者婚姻质量调查[J].中华护理杂志, 2001, 36 (4) :258~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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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于恩彦, 祝世法.谈医患沟通[J].中华医院管理杂志, 2008, 24 (10) :683~685.
8.医患矛盾折射社会管理困境 篇八
目前我国多数行业都在不断改善,供需矛盾不断缓解。而医疗行业却成为少数几个日益受到公众诟病、矛盾日益激化的行业之一。虽然医疗体制改革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医患矛盾愈演愈烈的状况并没有明显改善。分析起来,有如下几方面原因。
首先,当前社会缺乏包容性,在医患关系上体现得尤为明显。医患双方很难换位思考,导致两者间渐行渐远,越来越难以相互理解,也越来越难以沟通。其结果,就是难以找出真正影响我国医疗服务的症结,极大影响了医疗改革的进程和效果。
其次长期以来社会对医疗行业的特殊性、运行规律缺乏认识和了解,公众对医疗行业产生误解,这是造成医患矛盾的一个重要原因。拿颇受诟病的“以药养医”来说,这是在80年代末各种物价上涨,连食盐、火柴都涨价的情况下,为社会稳定医疗服务价格不让涨而出台的政策,以补充医疗收入的不足。但时至今日,没有人来向公众澄清事实真相,导致民众误将以药养医的责任推给医务人员。
再次政府在医疗卫生事业上的投入过低。根据相关统计,我国在医疗卫生行业的投入不到GDP的2%,在发展中国家都是低的。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而决定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好坏的关键是资金问题。政府应积极筹集和增加医疗卫生事业经费,切实解决投入不足的问题。例如通过对烟草、酒等危害人民健康的商品实施增税,将所增税收补给医疗卫生事业经费。对特需医疗服务的税收转为医疗卫生事业专用经费,就是用富人的钱补穷人。
另外医疗行业内部管理和运营也确实存在诸多问题。现有公立医院为主体的医疗体系,长期粗放经营,难以调动广大医务人员积极性。出于局部利益考虑,对于人才的流动也或多或少进行诸多限制。医生在很多医院尤其是基层医院,缺乏进修培训的机会,导致技术水平难以提高。而私立医院的发展一直受到有意无意的制约,造成社会医疗服务模式单一,缺乏竞争。当然医疗卫生队伍中少数人的不良行为也带来了很严重的负面影响。政府应出台相应的政策,鼓励发展私立医院,并鼓励提供不同服务模式的医疗服务,缓解公立医院人满为患的窘境。
当前医患矛盾已经成为社会不稳定的因素,但对犯罪行为缺乏震慑。在医患纠纷的解决上,缺乏一套成熟、公正、透明的解决机制。医学会和医师学会由于是医务界的专业团体,公众普遍对其公正性存在质疑。而另一条途径——司法鉴定则由于参加鉴定的人员全部为法医,缺乏临床医学知识,造成其判定结果虽然常被司法部门采信,但却遭到医务人员甚至是患者及家属的质疑。在鉴定程序、鉴定人员的组成、信息的公开上都需要改进。
9.医疗纠纷,医患矛盾论文 篇九
预防医学1002班
2502100204 马强
【摘要】医患关系已成为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不仅影响我国卫生保健事业的发展,更成为影响我国人民生活适量提高的一道难题。近年来,医患关系的紧张引起了人们的普遍关注,相关调查,研究文献也日益增多,综而论之,医患关系涉及政治、经济、法律、制度以及医学、技术和人性、伦理、心理等诸多方面,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 医患关系的经济色彩逐步显露出来。对此,本文从经济学视角来解读医患关系紧张问题,把医患关系放在市场经济大环境下作一审视,将有助于调整和解决医患关系紧张问题。
【关键字】医患关系;医疗费用;医疗服务;经济学;卫生体制;对策 1.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医患关系特点:
1.1从患方角度而言:“看病难.看病贵”成为一个重大的民生问题。
2003年.我国患病人次数为50.8亿,与1993年相比增加7.1亿人次;而因病就诊人次数为48亿,比1993年减少5.4亿人次。城乡居民48.9%有病不去就诊,29.6%应住院而不住院,城乡贫困户中,“因病致贫”的比例为30%,成为第一位的致贫原因。与此同时.医疗价格虚高屡禁不止,回扣促销等现象推动医疗费用过快增长.个人承担比重过大。这样的情况使老百姓怨声载道.医疗体制在不断改革,居民现在从腰包里掏出来的钱越来越多.但他们得到的服务并不是他们需要的,看病难、看病贵已成为一个重大的民生问题。1.2从医方的角度而言:医生工作倦怠,一方面过度医疗,一方面医疗不足。
中国医师协会2004年进行的调查结果显示,72%的医生认为自己的付出与报酬不相符,57%的医生认为待遇太低,总体来看,医生群体普遍认为执业环境不理想,医生工作倦怠已成必然。由于举证责任倒置,医生出现了防御性医疗行为倾向.带来了医疗服务的不当提供。医生为回避医疗诉讼纠纷,一方面存在医疗服务的过度提供,在为病人进行治疗、检查等医疗服务过程中采取增加各种化验、检查,造成医疗消费攀升。另一方面.又存在着医疗服务不足,如对一些风险性较高的医疗措施采取回避态度,倾向于保守性治疗。1.3医疗纠纷、经济赔偿金额剧增。
据卫生部办公厅信访处的统计.2005年上半年到卫生部上访反映医疗纠纷和对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不服的上访者分别占上访总批次、总人次的61.82%和53.35%。同时医疗纠纷的赔偿金额也在不断上升,三甲医院年均赔偿额逾百 万。而且不同医疗费用患者发生医疗纠纷的比例和经济赔偿率也有所差异。据薛睿等人(2005)对北京地区5所医院从2010—2013年发生的274起医疗纠纷进行统计分析的结果表明:自费患者发生医疗纠纷的比例明显高于参加基本医疗 保险的患者;在对于医疗纠纷的处理选择上,虽然不同患者均把经济赔偿作为首选的解决方式,但自费患者的经济赔偿率最高。2.医患矛盾的经济学原因分析: 2.1过度医疗加重患者经济负担。
过度医疗是指“由于多种原因引起的超过疾病实际需要的诊断和治疗的医疗行为”。从经济学角度看,其违反了“经济可承受性,即经济耗费最小”的要求。过度医疗虽增加了医院的收入,但由于增加了患者不必要的经济耗费和看病成本,患者往往留下宿怨,虽敢怒而不敢言,给医患关系带来潜在危机。2.2防御性医疗损害患者利益。
防御性医疗是“指医生在诊治疾病过程中,为避免医疗风险和医疗诉讼而采取的防范性医疗措施”。防御性医疗属于过度医疗范畴,两者均采用了对实际病情没有必要的检验、检查及治疗,而过度医疗实为非医学目的的经济利益动机,造成医疗资源的大量浪费,也使本来淡化的医患关系雪上加霜。由于把患者作为潜在的诉讼人而予以戒备,势必增加患者的经济负担和心理压力,给医患关系蒙上阴影。
2.3“以药补医”引发患者积怨和不满。
从目前绝大多数医院的实际情况来看,“以药补医”已成为积习难返的现实。医方认为,由于财政补偿机制不健全、医疗劳务价值不能充分体现、医院收入不尽合理等原因,“以药补医”实属无奈;但社会及患者对“以药补医”的看法,则是医院为了追求更高的利润,医院以其垄断的地位,从控制药品流通、销售中持续获取暴利。患者明知医院药价高得不合理,也只能被迫承受强制性消费,这极易引发患者的积怨和不满。2.4医疗欺诈行为坑害患者利益。
虚假医疗广告、随意夸大虚假承诺、夸大病情等医疗欺诈行为,屡屡被诉诸新闻媒体。医疗欺诈行为的目的是为谋取医者的经济利益,但却既伤害了患者对医者信任的情感,也造成患者经济利益的直接损害。患者被愚弄和欺诈的感觉无疑是埋在医患关系中的定时炸弹。
2.5医生“灰色收入”直接使患者经济利益蒙受损失。
医生在诊疗活动中收受患者及其家属的“红包”、索要钱物礼品、接受吃请以及推销用药收取“药扣”等现象,构成了医生的“灰色收入”。但对患者来说,则是一种“灰色支出”。“红包”、“药扣”等现象有损医德医风,人为地加大了患者的医疗成本,直接造成患者的经济损失,特别是在医疗效果不突出、不理 想(如造成死亡、残疾或后遗症等)时,即成为医患冲突的导火线。2.6医院经济运行“潜规则”侵害患者利益。
为了获取更高的经济利益和投资回报,采取一些非理性、甚至不合法的经济运行“潜规则”,造成患者经济利益直接或间接的损害。主要表现有:①过度医疗、防御性医疗得到默许和赞同,而误导患者使用费用昂贵但疗效并不确定的新的治疗手段,以此获得高额创收和利润,侵害患者利益。②以“优质优价”名义增收医疗费用,实有悖于医学目的,有悖于医学道德。③违规使用药品,侵害患者利益。④一次性无菌医疗用品的重复使用,严重损害了患者的合法权益。⑤暗箱操作的收费行为,增加了患者的不满。⑥推出“电脑处方”、“代号(码)处方”等多种形式,试图杜绝“医院看病,药店配药”现象,实则是否定患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对患者实施强制性消费,造成患者极大不满。3缓解医患矛盾的关键是强化应有的政府责任,完善市场机制。3 1扩大公共医疗服务的总体供给。
扩大医疗服务的供给.首先需要政府增加财政投入.其次要吸纳社会资本进入医疗服务领域。由于医疗服务存在着纯公共产品、准公共产品、私人产品的不同性质,因此可以有区别地将市场机制引入医疗服务领域中来,按照公共性、准公共性和营利性划分医疗机构的类型。同时针对绝大部分的常见病和多发病为全民提供所需药品和诊疗的基本医疗服务,建立一个健全的初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为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提供较充足的资金.特别是保证公共卫生领域工作人员的收入。2从限制竞争、保护垄断转向鼓励竞争,鼓励兴办高水平营利性医院。
目前我国的医疗服务行业仍然没有摆脱政府办医院和公立医院一统天下的基本格局,公立医院处于垄断地位,民营医院、外资医院等非公立医院一直被排斥在主流医疗服务市场之外。医疗行业缺乏有效竞争是目前群众反应强烈的医疗费用偏高的原因之一。因此要在政府主导下实现市场优化配置资源,要充分发挥制度创新对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化解医患冲突的作用。特别是在政策导向上要鼓励高起点、高层次、高质量的营利性医疗机构脱颖而出,给予营利性医疗机构更多的政策优惠。也可以在明确界定公立医院国有产权的基础上.推进国有医院吸纳社会资本的资产多元化改革。随着营利性和半营利性医院的逐步发展.以及医疗市场由卖方市场向买方市场的逐步过渡。优质、高效、低耗的医疗服务将成为各家医院竞争与发展的主题,医患冲突的缓解也将为时不远。3.3扩太医保覆盖面.完善医疗保险制度。
现在我国社会医疗保险制度建设到了将覆盖面向低收人或无收人人群扩展的关键时期,借鉴国际惯例.政府应承担一定的责任。可以考虑由财政出资为一些困难人群参保交费.如残疾军人、破产国有企业的退休职工、低保户等.同时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加快社会医疗教助的建设步伐。其次,加快社会医疗保障的立法步伐,规范需方、供方、保方三者的责任和行为。对于医疗服务的供方,应严格医保定点医院、定点零售药店的准人资格,医保经办机构通过与定点医院、药店签订合同来对其进行规范化管理。对于需方。也要用法律来约束其就医行为,增强个人费用意识。再次,扶持商业医疗保险的发展,真正形成多层次的医疗保险体系。
3.4加强政府对医疗服务市场的监督管理。
基于医患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和医疗市场的信息不完全,卫生行政部门在以下几个方面的监督管理必不可少:第一步.准入监管。强化对医师、护士的资格认证;医疗机构的设立要严格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设备要符合质量要求;药品质量要符合《药品管理法》的规定。第二步,质量和价格监管。可以通过制定和实行基本诊疗规范、用药规范.来约束提供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支出水平;根据用药规范对每位医师诊疗病人的用药及其费用的合理性进行审核,并与其工作业绩、奖励等联系起来。第三步.建立和完善医院的信息披露制度。政府对医疗卫生事业进行规制的一个重要手段是强制性地建立医院信息披露制度。医院要定期公布各主要药品种类的价格,挂号、医疗、各种设备的使用费用.人均医药费、住院费.病人一次康复率等统计指标。还可以充分利用互联网,通过让公众对医院提供的医疗服务进行满意度评价,公开患者对医院的医疗投诉等方式加强对医院的监管,并公开医院的详细信息便于患者选择就医。3 5实行医药分毫,降低虚高药价。
实行“医药分离”制度.将医院内部经营的药房与医院分离,切断药品经营与医疗诊断之间的直接经济联系.从而降低收费水平,平抑医疗服务费用水平.这应是医药改革的方向。一,医药管理部门可以通过数学统计方法制定价格,主要考虑研发投入。每种药品的制造、销售和营销成本。此外,建议取消所有药品类广告,减少流通费用。二,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有关政府部门和群众团体的监督和参与下,在医院采取集中招标的方式统一采购药品,在管理制度上切断医生与医药公司的直接联系。并按照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坚决打击药品回扣行为。
3.6转变卫生行政部门的职能
卫生行政部门需要转变在医疗市场竞争中既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的角色。政府的卫生行政部门本应当是医疗行业的规制者。但从经验的角度来看,各层级的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实际上已经成了大大小小的医疗集团总部。客观地讲.卫生行政部门应严格地退回到卫生政策制定者、医疗行业管制者这样的角色中来,否则不管是营利性或非营利性医院.还是任何其它医改的策略都不会有很大的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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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口腔医患纠纷案例 篇十
理赔案件举例:
1、种植失败引发的医患纠纷
患者刘某,男,60岁,由于牙齿缺失严重于2012年3月11日,在西南地区某口腔诊所就诊,医疗机构建议患者做6颗种植牙,由于患者的经济状况较好,因此同意接受种植。但是种植手术结束后一周左右,患者的左上3种植牙脱落,且患者持续口腔感染并伴有高烧。患者家属认为医疗机构存在医疗差错,向医疗机构提出索赔20万元。医疗纠纷发生后,医疗机构先将患者进行了转诊,先解决患者身体的不适,随后向保险公司报案。接到报案后保险公司立即向医疗机构索要了患者病历及相关材料,并找到口腔种植专家进行分析。资料显示:医疗机构为患者种植了6颗种植体,分别是右上3,右上5,左上6,右下6,左下7和左上3,其中左上3种植失败,已经脱落。左上6种植体在骨内部分较少,右下6部分种植体颊侧骨墙单薄且部分缺如。对于这两颗种植体如果不采取措施,日后脱落的可能性也极大。保险公司认为,医疗机构没有充分分析患者的身体状况是否可以承受多个种植手术,也没有根据患者的骨量分析该患者哪里适合种植哪里不适合种植,因此医方有过失可以进行理赔。但患者方面提出的20万元不是很合理。6颗种植体中有3颗是成功的,其余3颗已经脱离或近期会脱离,因此保险公司可以赔付3颗失败种植手术的医疗费用。此外患者由于接受大量种植手术产生口腔感染和身体不适,由此产生的医疗费用保险公司可以赔付。后经过医患及保险公司三方的多次沟通,最终保险公司向患者理赔6万元。
温馨提示:做种植手术前一定要分析患者的骨量是否足够能够接受种植,并要分析患者的身体能否承受同时进行的多个种植手术,尤其是对于患有骨质疏松的患者、老年患者及体质较差者更要谨慎。
2、种植体击穿上颌窦引发的医疗纠纷
患者李某,男,23岁,2012年5月到华南区某口腔诊所接受种植手术,但医疗过程中出现意外,医生将患者的上颌窦击穿,随即引发医疗纠纷,患者要求医疗机构退还曾缴纳的医疗费用并索赔5000元。医疗机构向患者解释,告诉患者等上颌窦愈合后可以继续进行种植,但患者认为医疗机构水平太差,不能再在该医疗机构接受治疗,要求退费并索赔5000元作为医疗费和营养费。医疗机构见沟通未果,随即向保险公司报案,保险公司接到报案后立即联系了当地的种植专家并邀请专家协助和患者沟通以增加患者对协调方的可信度。3日后医患双方及第三方协调人员在诊所会面,由医疗专家向患者讲解上颌窦愈合后再进行种植的可行性,保险公司负责医患双方的协调工作,最终达成一致意见保险公司向患者支付2000元作为营养费,该医疗机构继续对患者进行治疗,等患者上颌窦愈合后再行种植术。温馨提示:种植手术前,一定要仔细分析X光片,确认骨量和骨壁情况后再确定手术方案,年轻的医生如果遇到疑难问题,应当先咨询资深的医生后在进行操作或直接将患者转给资深的医生来做。
3、正畸拔错牙齿引发的纠纷。
2011年6月29日14时,一未成年病人在家长的带领下,到西南地区某大型连锁口腔诊所进行正畸治疗。检查了病人的口腔状况后,当事医生为其设计了正畸方案。按方案要求该治疗需拔除右上5和右下4,但实际操作时,却误拔除左上5和左下4,故产生医疗纠纷,病人要求口腔诊所赔偿5万元。事情发生后,医疗机构立即向华泰保险公司进行报案,华泰保险公司接到报案后,华泰保险公司在接到报案后两小时内即赶到诊所,同诊所负责人商讨案情,明确责任,并确定处理方案。之后保险公司、病人法定监护人与医疗机构负责人三方谈判,三方最终商定赔偿患者3.7万。华泰保险公司在核定赔偿费用构成后,与医疗机构再次进行了确认,扣除保单免赔额后,最终保险公司向医疗机构赔付3.5万元。
温馨提示:医生在进行拔牙治疗时一定要先确认好需要拔除的牙齿位置再进行操作,在看X光片时也要先确认片子的反正再做判断和操作。
4、做烤瓷牙出现咬合疼痛引发的医疗纠纷
患者赵女士,50岁,2010年8月下旬因右下7缺失在西南地区某口腔医院就诊,医生给患者做了右下5、6、7的单端桥,2011年7月,该患者出现右下烤瓷牙的咬合疼痛又到该口腔医院就诊,经医方初步诊断疼痛与单端桥有关,准备切割去除单端桥再进行观察,8月25日患者去除单端桥后疼痛明显好转。患者认为出现咬合疼痛与医生给她配戴的烤瓷牙不合适有关,遂向医疗机构提出索赔5000元,且要见医院领导要个说法。医疗机构向保险公司进行报案,要求保险公司协助处理此医疗纠纷。医患双方及保险公司理赔人员约定9月1日医疗机构协商处理方案。为了更好处理医疗纠纷保险公司的理赔人提前一个小时先到到医疗机构与医生进行了沟通,并重新确认了案情。经理赔人员和医方商议决定由理赔人员来扮演医院医政科领导,与患者进行沟通。患者到场后经三方沟通,最终决定赔偿患者日后再进行治疗或者重新做烤瓷牙的费用2050元。因该医疗机构购买的口腔医疗机构责任保险免赔额是2000元,那么扣除免赔额后医疗机构可以获得50元的赔付,因此医疗机构决定自行向患者进行赔付。但保险公司的第三方协调作用在本案件中淋漓尽致的体现了出来。
温馨提示:首先医生要尽量保证医疗质量,使患者最大程度的可以配戴的合适烤瓷牙;其次,对于医疗意外和并发症以及不可预知的医疗风险,医方可以求助第三方进行协调处理,购买了医疗执业责任保险的医疗机构或个人可以请保险公司协助处理。
5、对患者知情权引发的医疗纠纷的处理
2011年12月29日我公司接到报案。患者王某,男,35岁,于2011年12月上旬在北京市某口腔诊所接受治疗,该患者右上八严重龋齿需要拔除,医生拔除右上八后发现患者的右上七也出现严重龋齿,医生在征求患者口头同意后拔除右上七,但此操作未签知情同意书!患者事后称未同意对右上七进行拔除!因此向医疗机构索赔六千元!
我公司接到报案后,立即与华泰财产保险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进行了沟通,经过对案情的初步分析,我们认为虽然该案件不构成医疗事故,但由于医生在对右上七的治疗未签署知情同意书,侵犯了患者的知情权,因此医生存在过失。该案件在理赔范围内,可以考虑理赔!2012年1月4日,保险公司、医疗机构和患者进行了三方沟通,由于案情清晰,涉案金额不大,当日保险公司同意向医疗机构理赔5500元(扣除500元免赔额)。
温馨提示:医生在进行医疗行为前,一定要与患者签署知情同意书,知情权很值钱!
6、种植体基桩螺丝松动引发的医患纠纷
患者刘某,女,36岁,于2012年1月9日在华南某口腔诊所取模做左上前牙种植牙上部牙冠修复,2012年2月3日患者因前牙松动再次来就诊,检查左侧上前牙牙冠松动,拍X光片未发现种植体异常,未发现植体骨有吸收,医生认为有可能是基装螺丝松动造成牙冠松动,拆除全瓷冠后发现果然是基桩螺丝松动。此时患者提出索赔,要求医疗机构赔偿她5000元作为去其他医疗机构做牙冠的费用。医疗机构随即向保险公司报案,由于患者当天就要一个满意答复,保险公司接到报案后立即赶到医疗机构与医生进行了简单沟通后,保险公司与患者进行了沟通。保险公司认为由于该医疗机构一直为患者提供医疗服务,因此更了解患者的情况,可以更好的为患者服务,同时请患者放心,由于医方的确存在过失,制作牙冠及由此引发的费用由保险公司承担,患者安心接受治疗就好。经过沟通后患者同意继续在该医疗机构接受治疗。保险公司向医疗机构支付3000元作为患者后续治疗的费用。温馨提示:在给种植体戴冠前一定要确认基桩螺丝已经拧紧后再进行后续的操作。
7、由价格争议引发的医患纠纷
患者香川先生,日籍,48岁,某日企亚太区高管,常年在北京某口腔诊所接受治疗,该患者十分谨慎,每次治疗后都要求医疗机构开具医疗报告,且每个治疗项目都会签知情同意书。2012年10月该患者找到医疗机构,认为医疗机构在本2—8月期间给其做种植手术时收取医疗费用过高,且医生承诺过他所需的治疗费用。现在治疗结束后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是当时医生承诺费用的2倍,由于医疗费用支付过高,引发家庭矛盾,要求医疗机构退还一半医疗费。医疗机构约患者到医疗机构进行沟通,每次到医疗机构沟通的都非患者本人,而是患者的太太。患者本人只通过电话与医疗机构沟通,并以工作忙为由就是不露面。医疗机构无奈之下向保险公司报案。我们首先与医疗机构进行了沟通,确定医生并没有向患者承诺过医疗费用,且患者每次在知情同意书上及收费确认上都签字。医疗机构反映据调查该患者以前在企业享受医药费报销的待遇,但近期由于日企在华业务骤减,公司经营不景气,以前所有的福利现在都取消了。鉴于以上情况,我们与诊所达成共识,患者来医疗机构要求部分退款的真正原因就是公司不报销后患者本人承担了医疗费用,且医疗机构的医疗行为没有任何问题,患者找不到理由让医方全额退款,只能以收费高及超出医生承诺为由要求部分退款以降低医疗支出。此外,近期中日关系的恶化不排除部分日本人对中国持有敌对情绪,这无疑对此次医患纠纷起到了催化剂的作用。
最后,我们与医疗机构商定了这样一套解决方案:告知患者如果医疗机构的确收费偏高医疗机构可以考虑退费,但是有两个条件,第一是保险公司要到场,医疗机构购买了口腔医责险,如果需要退费,保险公司会向代替医疗机构向患者支付费用,因此,保险公司要到场取证。第二,患者本人必须到场,因为保险条款要求患者本人签字,理赔才可以生效,因此要获得退费或理赔患者本人必须亲自到场。医方依照该方案与患者进行了沟通,患者本人携其夫人终于出现了,进过2个小时的沟通,患者在无据可依的情况下,在第三方的公证下只得妥协。沟通结果是双方各退一步,患者不再要求退款,患者再来医疗机构就诊时医疗机构给予适当优惠,一起患方闹剧就这样画上了句号。
温馨提示:医患纠纷并非医方一再退让就是好的解决办法,在医疗行为无任何问题的情况下,医疗机构对待医患纠纷也要有自己的立场。保险公司作为第三方在医患纠纷中不但可以进行理赔,还可以帮医疗机构出谋划策,协助医疗机构进行沟通,作为公证方让还有一丝良知的无理取闹者自愧形骸。
8、药物过敏引发的医疗纠纷
李某,女,50岁,离异,于2010年6月因右上牙齿疼痛,就诊于东南地区某牙科诊所,患者告知医生自己对青霉素类和氨苄西林过敏,医生判断患者左上5牙周病动摇且疼痛,于病患同意后对该牙进行拔除,术后医生给患者开了阿莫西林。几天后患者带着一身的疹子来到诊所哭闹,要求有退还医药费,并要求赔偿精神损失和误工费。此时医生并未与患者接触,由诊所工作人员与患者解释,同时医生向保险公司报案,接到报案后,我们首先通过电话了解了大致情况,在询问过程中我们发现该患者属于偏执型人格且的确医方有过失。于是我们建议医生根据以下原则处理:(1)医生先不要和患者正面接触,这类病人不喜欢与保险公司对话,喜欢直接给医生施压,达到自己想要的结果。(2)基于第一个原因,请医生切记我们是医生的就病患和好友,我们一会将就到诊所,病患和好友的身份以演一出戏。(3)医生出现时要从关心患者健康的角度出发,让患者先看病,后续的责任医生全部负责不会逃避,我们这些假病患则会在一旁敲边鼓来呼应医生处理态度很好很负责,并以聊天的方式告知患者不要这样不理性和激动。(4)此外,护士和前台要集中注意力招呼好患者。与医生沟通完,我们马上赶赴现场,事情进展和预期一样,病人后来照牙医的嘱咐去医院治疗皮疹,三天病人身上的疹子渐渐退去。但病人康复的时候是医生问题的开始。
康复后病人无预约来到诊所还带了4个人,其中包括前夫、朋友、律师、和妹妹。15分钟后我们也到达现场,由于患者带了律师,因此我们表明自己除了是患者还是保险公司的人员。为避免影响诊所营业,大家同意到附近的咖啡厅来商讨这件事,谈判中,律师并无太多发言,病患及其前夫讲的较多,除了情绪语言和肢体动作外,重点如下:(1)精神损失费20万。(2)后续美容治疗费10万。(3)误工费1万。面对这样的要求,我们当场应允会考虑,不过还有要和医生商讨后才能回复,能否等3天后大家再将这件事情做过了结。这个案子如果从法律上计算:医疗费加保健费约3500元,工作损失5000元,精神损失4000元(为整体损失的三分之一)总计12500元。后来患者果然去了诊所,给医生施压,医生将事情转移给我们处理,我们告诉患者如果起诉诊所法院只会判定补偿患者12500元,而31万的标的的律师费也不会很低,患者有可能赢了官司赔了钱,而保险公司愿意高于1.25万元赔付患者。此后多次沟通最后双方各退一步2万元和解。
温馨提示:治疗前一定要询问患者过敏史,并对有过敏史者谨慎用药。
多年来,我们一直本着“服务为本,客户为尊,专业为基,创新为魂”理念竭诚为广大口腔工作者服务,我们希望通过努力可以帮到更多的医生和医疗机构摆脱医疗纠纷的困扰,我们也真诚的希望能够与广大口腔业内人士学习和交流。无论您想了解口腔保险还是要探讨医疗纠纷的解决方案,我们都愿意竭尽所能给您一个满意的答案。
标题:【经验交流】医生还能怎么做
楼主:今天遇到一个闹事的患者,实在郁闷发出来请各位同行出出主意,七月中旬接的一个患者,上前牙两个一冠折死髓,告诉他先去口内做根管治疗,然后再来修复科(本人是做修复的)桩冠,烤瓷冠修复,患者是学生父亲陪同来的,当时问我9月一号开学前能不能全部弄好,我回答他不一定,一是要看根管治疗的情况,二是暑假最近患者很多根管治疗后来约时间(因为我们科室的加工中心一来一去要两个星期),当时患者没有异议:后来根管比较顺利,约了8月二号来打桩,也没有问题,今天本来约好时间来戴桩备牙,结果没按时来,下班前半小时来了,我告诉他今天来不及了,到时间压缩机会关掉,然后病人发飙了,说我一开始保证他开学前能做好的,还拍了桌子说要退钱,不然一定要我保证开学前做好,我跟他解释做医生不可能跟你保证的,只能尽力,万一返工不是还要时间,然后我把预约本给他看是约的今天下午两点,患者否认,说我病例上没写(这点是我疏忽,因为第一次预约时间打桩我是写的,我当时感觉还是和患者比较好沟通的所以这次就口头约定了)然后上来就拉我胳膊要去找领导,(来了三个人,父子两个还有一个陪同,看样子像社会上经历比较多的那种,比较凶悍,他儿子还是一个政法大学的大学生,唉„„)差点要动手,最后还是我们科室的一位年长的护士出面打圆场联系加工中心争取开学前做好,竟然还被病人逼了签字,然后病人才罢休,(中途还了解到他们去其他地方看过的费用不要那么多,时间也不用那么长,上次问我保证能用多久我实话告诉他这个不好保证要看你的使用情况)我就郁闷难道我们做医生的开学前不一定能做好这样的话也要记录在病历上吗?即使记了,像我同事说的病人存心来找茬,说病例丢了,又能拿他怎么办?我感觉这医生做的太无助了,也请经验丰富的同行出出注意像类似的情况怎么处理,哪里需要改进,谢谢!
1.病历首诊必须知情同意签字(我们医院初诊必须盖章签字的)2.这个病历其实主要还是沟通的问题而且患者对费用较敏感(从患者角度考虑是钱花得“多”了,还不一定达到预期时间,心里不满,但是表达过度)之前说清费用后签字让患者多了解别家价格确定考虑好了要治疗了再来。
11.新时期护理工作处理医患矛盾方法 篇十一
【关键词】 护理;医患矛盾;医患关系;骨科
1 引 言
随着经济水平的日益发展,人民大众对医疗服务水平的要求水涨船高,由于各种原因引起的医患矛盾也越来越尖锐。护理工作直接面对患者在患病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因素,具有一定的风险,所以相应的医患关系贯穿于护理工作的全过程。尤其在骨科护理工作过程中,存在着一定的风险,极其容易引发医患矛盾纠纷。所以在护理工作过程中,不仅要妥善处理各种医疗性技术问题,而且要站在患者角度,正确理解患者所面临的各种实际问题。但是,极个别护理人员态度简单粗暴,直接导致了医患矛盾的升级。本文通过对骨科护理工作中常见问题的分析,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有效规避医患矛盾的发生,致力于建立和谐的医患关系。
2 护理工作中造成医患矛盾的根源
2.1 现阶段医疗护理技术的局限性 每位患者及家属都希望付费后医院能给予应有的治疗,确实大多数患者也达到了其目的。但是由于现阶段护理技术的局限性和骨科疾病的特点,并不能保证每位患者都能护理好,再加上患者及家属对专业护理知识认知不够,导致医患矛盾的加剧[1]。所以医患双方作为医疗技术的提供方与接受方,一旦疗效未达到,必定出现矛盾。
2.2 医院收费过高导致患者满意度低 医院本应为公益性单位,需要国家财政的持续投资,但由于我国现行制度的影响,对医院财政支持相对较小,所以各医院为了维持自身的正常运转,在获取其他利润方面大动脑筋,尤其在骨科的后期护理方面尤为如此,导致患者的负担越来越重。由于患者形成了医疗收费昂贵的思想观念,就会在潜意识中对医院的要求水涨船高。一旦护理工作未达到甚至刚刚达到患者的需求,都会导致患者和家屬的自我满意度下降,一点小事都会导致医患关系紧张升级。这说到底是患者及家属对医院的过度期待与自身满意度存在落差的问题。
2.3 患者维权意识逐步提高 随着信息网络的普及,患者的维权意识正在逐步提高。因为对于医疗机构来说,患者处于弱势地位,基于对病情、用药、检查项目等的不了解,基本处于盲从的位置。一旦护理工作中出现纰漏,极其容易产生医患纠纷和矛盾。近些年来,随着公民法制意识的增强,医患纠纷往往通过司法渠道处理。另一方面,由于关于医疗事故方面的法律条款逐渐明确,医患之间举证责任倒置,使得医院与患者之间的地位正逐渐变为平等的关系,所以一旦出现摩擦患者及家属就诉诸法律也是造成医患矛盾增加的根源。
2.4 医患沟通渠道不畅 医患渠道沟通不畅,往往与医院缺乏规范化的管理有关。在日常工作中,往往过于注重业务技术,而对患者的关心不够,不能站在患者的角度想问题。我国目前医疗资源也相对有限,大型医疗机构过于垄断和集中在某些地区,使得医疗资源的分配极不均衡,再加上个别小型医院的医疗技术不过关,导致患者蜂拥大型医院就诊。这造成了小型医院医疗资源的闲置浪费,也造成了大型医院护理工作严重超负荷,一线人员精神经常处于高度紧张状态,容易疲倦烦躁,与患者沟通时难免态度不好,最终导致医患纠纷的产生。
由调查结果显示[2],在医院的日常医患矛盾纠纷中,近80 %是医患沟通不畅引起的。当矛盾出现时,院方也少有正规的沟通渠道,常导致矛盾进一步激化。
3 新时期护理工作处理医患矛盾的方法
3.1 落实日常护理制度,加强法律教育 要完善日常护理制度,建立病人风险管理体制。要成立护理小组,定期对本科室各项护理制度进行检查和监督,发现潜在风险要及时督促整改,防止出现技术型事故。要定期召开例会,对护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讨论,增强业务素质,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提高护理水平。还要增强护理人员的法制意识,从法律的角度规范其护理行为,从工作态度的高度预防医疗事故的发生。要加强护理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提高其法制观念、证据意识及自我保护意识,在护理人员中形成知法、学法、懂法、依法护理的氛围,保护其自身合法权益。
3.2 加强理论学习,提高专业素质 要重视护理人员综合素质的提高。在日常工作中,合理安排人力资源,轮流加强专业业务知识和技能培训,使得一线护理人员熟练掌握各项技能操作,不断更新护理理念和知识,提高其综合素质[3]。鼓励在职人员参加函授或自学等继续教育形式,争取医院支持,勤派骨干人员外出学习,拓宽视野。注重工作中的新老搭配,对个别危重患者加大护理力度。
3.3 加强与患者的有效沟通 与患者沟通时,要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为患者进行护理时,要耐心细致、态度和蔼,积极与患者建立融洽关系。遇到可能的问题要主动宣教,对患者提出的问题要耐心细致解答,严禁态度粗暴。严格履行告知义务,落实签字和清单制度,经常反馈沟通效果。
4 结 论
综上所述,在护理工作中,要加强日常制度建设,普及法律教育,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护理人员的专业素质和综合素质,鼓励其通过各种方法加强与患者的有效沟通,通过各类培训和考核制度激发其积极性,从而减少医患纠纷和矛盾,促进医患关系和谐良性发展。
参考文献
[1] 丁奇伟,骨科护理中引发风险的原因分析及防范对策[J].当代护士(上旬刊),2012(12):43-44.
[2] 张颖博,和谐护患关系建设与护理人员自身素质的关系[J].亚太传统医药,2010(04):188-189.
12.医疗纠纷,医患矛盾论文 篇十二
1 医学教育模式的转变任重道远
医学人文精神的缺失, 从客观上来说, 与我国的医学教育模式转变经历的时间较短有关——认识到医学人文素养的重要性并系统性地研究和培养, 到目前也只有二十多年的时间。近年来, 国家为加快推进临床医学教育综合改革、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 (2010~2020年) 》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 实施了“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 它符合现阶段我国的基本国情, 遵循医学人才的成长规律, 以试点高校的改革为重点, 力争取得突破, 以点带面, 整体推进临床医学教育改革, 全面提高医学人才[2]。但要完全从“生物模式”过渡到“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 还需要更多耐心。
2 各阶段医学人文精神的培养现状
主观上, 我国的医学教育对人文社科的重视仍然不够。追根溯源, 自19世纪洋务运动伊始, 我国便强调“师夷长技”, 强调对于西方技术, 特别是制造业相关技术的学习, 以提高小农经济为主的落后的生产力;在新文化运动之前, 对西方人文精神的传播较少, 再加上文化大革命对于人之间信任纽带的摧毁, 形成了延续至今的“重理轻文”的格局, 在医学上体现为重设备, 重技术, 而轻关怀。随着当代医学观念的转变, 医学要从单纯重治疗转向治疗与关照并重、重视患者心理社会因素的全面调理、重视对患者的整体关怀、从关心疾病转向关心患者等[3]。国内医学界已逐步认识到医学人文的重要性, 但主要是学术界, 对直接和患者接触的临床医生和医院的影响却远远不够[4]。结合医学终身教育的特点, 具体分析各阶段医学人文精神培养现状如下。
2.1 医学院校基本教育
目前的录取制度决定了我国医学生在入学以前基本为高中毕业的理科生, 这一类人群本身缺乏社会经验和人文科学知识积累, 对医生职业的角色认同感普遍不足, 在人文素养精神上存在“先天不足”。而在医学生培养阶段的应接受的人文素养教育, 在数量和质量上都有所欠缺。有关研究表明[5], 国外医学院人文社会科学的课程占总学时的比例, 美国、德国达20%~25%, 英国、日本约为10%~5%, 而这一数据在我国仅为8%, 我国医学人文课程的设置比例明显偏少;且不同于医学专业课校方所给予的高度重视, 人文社科类课程的设置内容较单一, 教学方式仍以课堂灌输为主, 学生缺乏实际运用的能力, 人文社科教育的教学效果并不能得到保证, 甚至学时一减再减。
2.2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自1993年, 我国卫生部印发《关于实施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试行办法的通知》, 各地逐步开展了不同规模、不同水平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是医学生毕业后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 对于培训临床高层次医师, 提高医疗质量极为重要, 对医学终身教育起着承前 (医学院校基本教育) 启后 (继续医学教育) 的重要作用。但医师培训中医学人文知识所占比例较少。近年来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中, 也开始逐渐融入了医学人文教育的理念和内容, 但在医学人文教育的受重视程度、教育的系统性和规范性等方面, 尚显不足, 医学人文终身学习机制也还没有形成[6]。这方面的工作还有待于进一步的探索和加强, 这也是医师培训过程中一个需要长期努力的目标和方向。缺乏医学人文技能的临床实践机会。我国高等医学教育模式决定了医师在初期主要受到的是医学理论知识和临床专业技能的培训, 许多培训医院开设的人文技能课程较少, 或者是理论教学与实践的结合不够紧密。结果医师走上工作岗位后还是无法很好地运用人文知识与患者进行有效的沟通。作为培训单位, 有必要将医学人文技能教育作为新入院的医师继续教育内容之一, 通过规范的医学人文教育为住院医师补课, 由医学“家长制”向“以患者为中心”的定位转变, 使临床医师能够站在患者的立场, 尊重、理解患者,
2.3 继续医学教育
临床医师对于医学人文的认识是积极的, 有调查表明[7], 临床医生对于医学人文的临床实践价值、加强医学人文教育的必要性以及医学人文教育在知识、能力与精神方面的价值表示赞同。但这种赞同更多的体现于便于提高工作效率、便于实施有效的医患沟通, 而非“为了患者”。这源于临床医师受到传统教学思维的限制以及生物医学模式的影响, 对于医学人文在临床中的价值认识存在工具理性定位, 要改变这种模式, 需要从医学的内在需求定位医学人文价值, 同时在思维范式层面, 从传统思维向现代临床思维的转向。同时, 我国大部分临床医师在进入临床工作后仍在接受关于人文精神的教育及考察。首先是以考察医师临床知识与技能为主的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随着医学人文教育备受关注, 执业医师考试也加入了与人文精神相关的考核, 意在强调人文精神并注重人文精神在临床工作中的运用。但因考察方式单一、内容与实际不接轨, 反而成为鸡肋。进入临床工作后, 医生作为专业技术人员须定期学习公需科目, 意在开阔思路和拓展视野, 有益于临床医师提高人文素质。但公需科目为强制学习, 与职称评定、评优评先等相关联, 引得临床医师心不甘、情不愿的学习, 没有学习积极性, 学习效果不能保证, 终流于形式。故调整医学人文教学的理念、内容和形式, 结合临床医师的实际情况开展人文教育, 将医学人文考核与国家医师资格考试、职称评定等有意义的接轨, 有利于临床医师提高人文素质。
“先天不足”加上“后天培养”的缺失, 使医学院所培养出的医学人才, 人文社科类知识薄弱, 心理素质和人际沟通技能等均存在欠缺, 为其在日后社会医疗一线中对医患关系的处理埋下了隐患。而了解人文精神内涵的变迁历史, 有助于破解如今医患关系的难题。
重视医学人文精神的培养, 完善相应的培养制度, 改进培养方式方法, 有利于提高医学人文精神, 有助于培养高素质医疗卫生人才, 从而促进医患关系的和谐。
摘要:在当前医疗环境中, 从医患关系紧张的重要原因探讨医学人文精神缺失。从医学教育模式的转变、医学人文精神的培养现状等方面反思医学人文精神教育的缺失原因, 以期促进医学人文精神的培育, 促进医患关系的和谐。
关键词:医患矛盾,医学教育,人文精神
参考文献
[1]唐竞瑜.当前医患关系背景下高校医学生人文精神的培养[J].医学研究与教育, 2012, 29 (3) .
[2]李凯军, 郭丽双, 胡江平.“卓越医生”的培养与医学人文教育[J].中国医学伦理学, 2012, 25 (5) .
[3]杜治政.论现代临床医学发展的人文走向[J].医学与哲学:人文社会医学版, 2008, 29 (6) :2-6.
[4]汪明灯.重视医学人文回归人性化医患关系[J].江苏卫生事业管理, 2010, 21 (2) :48-49.
[5]宫亮, 周向东, 熊玮.国外医学生的人文素质培养特点和我国的现状分析[J].中国医药导报, 2011, 8 (23) :106-107.
[6]方铁红.对我国医学人文教育模式的探讨[J].南京医科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1, 11 (1) :62-65.
13.医患纠纷调研报告 篇十三
类似对医护人员的暴力加害事件早已不是新闻。据网上对1月至10月间媒体报道的伤医事件进行的不完全统计,20件中有18件与医患纠纷有关,已造成4名医生在工作岗位上殒命。其中,患者家属是最主要的肇事者,比重高达60.0%,其次是患者本人,占比为30.0%,原因一般都是出于医患纠纷。
医患纠纷是指患者与医院、医生在疾病诊疗中产生的纠纷。这里要特别区别于单纯的医学美容或单纯的药品买卖,因为后两者不以疾病为前提。美容可能只是为了让自己在外表上更具吸引力;买药可能只是为了预防疾病而储备药物,它们更符合服务合同、买卖合同的特征,因此不属于本文医患纠纷的讨论范围。
为应对日趋紧张的医患关系和高发的袭医事件,有学者提出了将医患关系纳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调整范围的建议。理由为:一是现有法律对患者保护不力是患者转向私力救济的主要原因。相对医生而言,患者处于弱势地位,一般的民事法律调整的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强调给处于弱者地位的消费者提供强保护,一旦患者有了更好的法律救济途径,就不会采用袭医这种极端方式。二是“医院——患者”关系符合消费者权益法中的“经营者——消费者”关系。一方面,虽然医院具有一定的公益性,但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医院的营利性特征日益明显,诊疗行为已成为医院创收的重要途径,因此可以将医院的诊疗行为视为经营行为,将医院视为经营者;另一方面,患者为购买药品和获取医疗服务支付了费用,应视为消费者,享有安全权、知情权等。
实际上,虽然长久以来,各界对医患关系是否适用消法众说纷纭,但迄今为止我国消法仍未将其纳入调整范畴,这在最新修改的消法中可以得到印证,相信立法者对此必然进行过审慎的考量。笔者赞同立法者的做法,认为医患关系不能用消法进行调整,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考虑。
1、医患关系不属于消法中的消费关系。医患关系产生的前提是患者的疾病需要到医院进行治疗,这一前提的存在使得医院、医生与患者之间成为对抗疾病的共同体,而不是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的纯粹经济利益关系。例如,在消法调整的买卖行为和服务行为中,经营者和消费者都有自主选择的权利,这一点在医患关系中就要大打折扣。首先,无论哪个病人到医院,从法律和道义上说,医院都不能拒绝;其次,在紧急情况下,急救车往往会将病人送往最近的医院,这时病人也没有选择权;再次,在“非典”等特殊时期,对传染病人的治疗是强制性的,医院和病人都没有选择权。
2、消法中规定的`“反欺诈”和“知情权”等也无法适用于医患关系。由于患者的知识水平及心理素质存在差异,医生不可能将真实病情病因告诉每个患者。特别是对一些心理素质差的重症患者,如实告知只会起到反作用,就连病人家属也往往要求医生对病人进行隐瞒。试问在这种情况下,患者又如何依据消法行使其知情权和反欺诈权呢?
3、医学的不确定性使消法适用时缺乏评判标准。消法中典型的消费关系,如买卖关系、服务关系中,产品质量、服务质量要么是法定的,要么是双方约定的,总会有一个参照标准,而医患关系中的诊疗行为不具有这种特定性。诊疗由疾病而起,这就决定了诊疗本身就是一种高风险行为,目前为止还没有哪个国家的医院或医生敢打包票说能100%治愈某种疾病,或能将该疾病控制在某一程度,法律也不可能制定这样一个标准。因此,消法中缺乏与诊疗行为相对应的评判标准,无法对其进行调控。
4、将医患关系纳入消法不利于维护司法统一。侵权责任法出台前,医患纠纷在处置上存在法律选择混乱的现象,有的起诉违约责任,有的起诉侵权责任。侵权责任法统一了医患纠纷的法律适用,即无论医疗事故还是非医疗事故,一律适用侵权责任法的规定。与侵权责任法相比,消法无非是多了一个“反欺诈”条款的救济,但正如前文所述,鉴于诊疗行为的不确定性,该条款基本上是用不到的,那么再将消法加入医患纠纷法律选择的序列又有什么意义呢?反而容易重新造成法律适用上的混乱,并进一步导致司法不统一。
5、消法的法律定位可能会对解决医患纠纷起到反作用。很多支持用消法调整医患关系的人都认为,患者是弱者,法律应加强对弱者的保护,而消法正是这样一部保护弱者的法律。可到底如何评判谁是弱者呢?现在,要想成为一名医生,一般都要经过8年的本、硕教育,一线城市更是直接要求博士毕业。据统计,我国每年的医学毕业生中,只有六分之一能进入医院工作。可见,在一名医生的成长过程中,无论是国家、家庭还是医生本人的投入都是非常大的。工作后,医生承受的劳动强度和心理压力也非一般行业所能体会。受袭死亡的医生往往在生命的最后一刻仍然坚守在自己的岗位之上。而这些发生后,舆论却多偏向患者。诚然,在疾病治疗面前,患者是弱者,但不可否认的是,在舆论面前,医院、医生也是弱者。此时,法律的价值取向就颇为重要。如果适用消法,无论最终处理结果如何,给法官带来的强烈暗示就是天平要向患者倾斜。笔者认为,这样将导致患者“消费者就是上帝”的思
想进一步膨胀,也使医生在诊疗时畏手畏脚,甚至出于自我保护的考虑而进行选择性医疗,最终结果恐怕是对双方都不利,甚至会进一步放大医患矛盾。因此,笔者认为,法律处理在医患关系问题上还是应强调平等保护。
14.医患纠纷辩论赛事例 篇十四
事件:5月31日,经媒体报道,贵阳一名两岁先天性心脏病女童在贵州省人民医院接受手术后次日死亡。女童家属报警,调取ICU病房的监控视频得知小孩死前遭到护士猛扇耳光。当事医院立即作出反应:道歉、开除当班护士、先行补偿死者家属20万余元。贵州省卫生厅也介入此事,认定当班护士严重违反护理规范。
视频上网后,有网友提出质疑,影视制作人“龙鬼eric”称“一眼就看出加速和剪辑的痕迹”。血管专家张强医生表示,医学上常用的拍打唤醒动作并无不妥,但视频有明显的短片重复和加速处理,“再轻柔的动作看起来也很粗暴”。
对于医院的处理方式,北京协和医院医生谭先杰认为,这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行为。“医院为什么要和解?为什么医院、卫生厅、护士长都有发声,然而当事护士却沉默至今?如果给她一个宽松的环境,不给她任何维持医患稳定的压力,她应该是能说真话的。”
点评:某些媒体真的需要反思一下。缝肛门、八毛门、贵州护士扇患儿事件,哪一件不是媒体存在问题,哪一件不是引爆各种反医舆论?谁能为这名“扇耳光”护士说句话!有些部门在医患纠纷发生后,基于维稳迁就退让,一开始就要求医疗机构尽快赔钱了事、破财消灾。这种“和稀泥”的做法无法真正解决医患纠纷,使得医患互相猜忌和敌视。如果相关部门在处理医疗纠纷过程中能严守法律程序,那么医患双方都不会有意见。
医院输液错误致死案
事件:8月31日早上,在北京天坛医院接受输液治疗的河南商丘65岁患者王化礼,在换输第三瓶药物时突然发病不幸离世。家属发现挂在王身上的输液药瓶上,标注的是另一个患者的名字。事发后科室护士长及死者主治医生在太平间确认药瓶,承认错用药物。
经过几番协商,天坛医院和家属达成协议,私下解决此事并给予家属经济补偿。然而,对于患者的死因,两方看法不同。家属认为系护士错误用药导致:病人在做完颅咽管瘤手术后,医生一再嘱咐不要吃含钠高的食物,而当天被错打的药中,“500ml葡萄糖氯化钠注射液”“40mg注射用奥美拉挫钠”均含有钠元素。但院方主治医生认为患者死于肺栓塞,但即使钠高也不会导致肺栓塞,具体死因须尸检鉴定。至今,该事件的后续调查情况已无下文。
点评:该事件着实为紧张的医患关系“雪上加霜”。患者本来是一心一意地去医院治病,但却因此丧命。百密总有一疏,偶然的失误,出现在一个普普通通的事情上,大家都能谅解,但涉及到的是一条生命,这就另当别论了。愿医护人员能更加尽职尽责,争取做到不出一次失误,做到为患者也为自己负责。人死不能复生,希望这样的悲剧不要再发生。
变味的“第一口奶”
事件:9月初,央视曝光天津多家医院抢夺婴儿的“第一口奶”,奶企以向医院人员贿赂的方式,在家长不知情的情况下,让医院给初生婴儿喂自家品牌的奶粉,让孩子产生对某个奶粉的依赖,达到长期牟利的目的。虽提倡母乳喂养,但由于很多妈妈无法母乳喂养,很多宝宝的第一口奶都是奶粉,于是催生了众多奶粉企业抢占第一口奶市场。
据调查,2011年以来,天津85家医疗卫生机构的116人违规接受多美滋公司数额不等的费用。10月中旬,天津市政府公布了处理结果,对116人违规接受的费用全部予以收缴,对13名问题比较严重的违纪违规人员予以处理。
点评:抢夺“第一口奶”可谓是奶粉企业与医院“狼狈为奸的杰作”。奶粉企业凭借强大营销力量打通医院渠道;医护人员追逐私利,利用职务之便推销奶粉,既是对婴儿健康的不负责,更是对神圣医德的亵渎。卫生部等多部门对于医务人员收受回扣、商业贿赂的问题应深查严究。天津的惩处之严值得称道,但同样的问题,今后是否还会上演?
欠账男子回医院
打工还欠款
事件:在长沙打工的54岁民工王秀光,想到还欠医院4000多元住院费,在老家康复后主动赶到为其治病的湖南航天医院,想方设法要还清欠款。
6月9日晚上,王秀光突感腹部剧痛,被湖南航天医院查出患有严重的胃穿孔。面对经济拮据的王秀光,医院为他开通“绿色通道”,进行了抢救手术,尔后默许他欠账出院。
回家进行康复后,王秀光一直心存不安。9月下旬,他来到医院,希望找份工作来报答医院并偿还欠款。院方物业公司聘任王秀光为陪检员,计划用一年的时间,还清医院欠账”。
点评:在医院拖欠费用的患者不占少数,往往“溜之大吉”,给医院留下了“心理阴影”:“钱不凑够不给抢救”的冷酷场面时有发生。“回医院打工还债”是医患关系的回归,让人们重新体验到医患关系的和谐。医院“救死扶伤”,对经济困难的患者“网开一面”;患者“知恩图报”“欠债还钱”,对拖欠医院的医疗费“以工代偿”,双方将心比心,或许医患关系能迎来一个明媚的春天。
微博名医纷纷“逃离”体制
事件:去年12月,上海市同济大学附属东方医院的张强辞去血管外科主任一职,宣布开始自由职业。“离开体制,意味着放弃事业单位的编制,放弃约40万的合法年收入……但这一切都会值得,因为于国、于民、于医都是一条必经之路。于我,则是重新探索自我之旅。”张强在微博中写道。张强的辞职让很多医生“蠢蠢欲动”,6月,北京协和医院急诊科女超人于莺宣布辞职;7月末,该院妇产科副主任医师龚晓明也决定离开协和,表示“要下河摸石头”。
“医患矛盾日益向公立三甲集中,医院的定位和运营出了问题”,张强认定医生自由执业是中国医改的必然趋势;于莺辞职最根本的理由是对现有医师的评定、评价体系,还有SCI文章、科研指标的不满;“我愿意尝试改变,用国外现成的、成熟的模式来改变我们的医疗。”龚晓明说。他提出个人建议:建立全国性的住院医培训制度,开放多点执业,还建议取消医院级别评审,取消手术级别分类等限制医院发展的制度。
点评:面对同样的体制困境,敢于跨出公立医院束缚的医生寥寥无几。做自己想做的事,也许是所谓的自由,但能真正做到按自己意愿去生活的人是极少数。名医时代来临,患者最需要的是给自己看病的医生。医生应该时刻记住,要永远把病人的利益放在第一位。比起科研、SCI文章,医院更需要踏实的临床医生。
婴儿疑似“烤死”事件
事件:7月18日,网友爆料福建省泉州市儿童医院“新生婴儿放保温箱,温度太高被
活活烤死”一事,贴出女婴皮肉开裂的后背照片,惨不忍睹。监控录像被删除,无法取证。官方对该患儿的救治过程进行全面调查,排除新生儿被保温箱烫死这一说法。根据照片,网友和专家认为患儿疑似患有葡萄球菌性烫伤样皮肤综合征。女婴的死和保温箱是否有直接关系,需要尸检后才能得知。然而,家属在同意尸检后又出现转折,原定尸检再次被叫停。最终家属与院方达成协议,婴儿遗体于20日火化。
点评:该事件最终以婴儿的火化而告终,死亡原因无从定论,但无论结果如何,都是悲剧。若在温箱外感染再放入温箱还有待讨论;若温箱内感染葡萄球菌烫伤样皮炎,院方的责任恐怕难以推卸。另外,在患儿较多时,婴儿保温箱使用率很高,大都是满负荷工作,故障发生率很高。如何保证温箱的正常运转和报警功能成为工程技术人员的工作重点。医院也应加强医护人员的教育培训,开展自查自纠,加强医疗安全管理。
患者杀医事件震惊全国
事件:10月25日,浙江省台州温岭市第一人民医院三名医生被一名男子捅伤,其中耳鼻咽喉科主任医师王云杰死亡,其余两人重伤。凶手连恩青此前为该院患者,在该院做鼻内镜下鼻腔微创手术后仍感鼻子不舒服,呼吸不畅。医生数次为其检查认为手术没有问题,患者之后被鉴定为“持久的妄想症障碍”。
事发后,医院数百名医护人员自发组织抗议,聚集在医院广场内,悼念遇袭身亡的王云杰,并抗议“医闹暴力”,活动在网上得到全国上百家医院的声援。
10月28日,中国医师协会、中华医学会、中国医院协会、中国卫生法学会联合发表声明,呼吁全医疗行业、全社会动员起来,对“医疗暴力零容忍”。据了解,王云杰被该院认定为因公殉职。
点评:血色十月成了全国伤医杀医案件的重灾月。医生不是万能的,不可能手到病除。一旦生病,就要求医生百分之百地诊断和快速治病,是有违医学科学规律的。频频发生的伤医案,给广大的医务人员蒙上了阴影,最终伤害的只会是每一个病人。畸形的“以药养医”制度让医生成了替罪羊,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只有加速推进中国医疗体制改革,加大政府对医疗的投入、拓宽医疗保障的覆盖面,解决中国医疗资源分布不均、相对匮乏的问题,才能实现医患和谐。
王林非法行医遭实名举报
事件:7月初,一些名人的拜访将江西萍乡市芦溪县“气功大师”王林重新暴露在聚光灯下。王林“神功”真假、“大师热”引起社会广泛关注。8月6日,曾接受王林“气功治病”的吴志辉拨通了江西省卫生部门的举报电话,实名举报王林发功治病未愈,这是王林被曝借气功看病敛财以来,第一起实名举报的案例。原来吴花了6万元请王林发功治疗脸上的色斑,两年过去了,色斑依旧。反伪科学人士司马南公开质疑王林,王林则称要“隔空戳死司马南”。王林表示,真假气功都不犯法,希望大家不要再追究。
江西省卫生厅有关负责人表示,王林没有注册执业资格,也未办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但他也没有挂牌经营,是否非法行医在取证问题上面临一些困难。如今,王林已不见踪影,从媒体得知有关王林非法行医的进一步调查仍无消息。
点评:非法行医之所以存在,在于王林钻了政策和制度的“空子”。王林的“王府”,一般人根本就进不去,而且没有开门诊对外营业,所以卫生局无从得知王林是否给人看病。对于王林,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司长许志仁则表示,气功分两类,一类是保健气功,一类是医疗气功,“王林不属于医疗气功范畴”。没有任何医学背景和医学常识怎能给人看病?相信谎言总有一天会被戳穿。
医闹大肆打砸医院
事件:12月9日,广州伊丽莎白妇产医院,近百人拿着石头砖块对医院大肆打砸,门窗尽毁,造成6名医院保安员受伤。
事因27岁的产妇彭女士胎死腹中,院方虽积极陪助其家属善后,然而彭某家属带着十多名老乡在医院门口拜祭、抛撒纸钱等,双方发生肢体冲突。家属要医院赔偿损失。而且,当时警察并未采取有效措施疏散人群,也没有能够制止后续的打砸事件。
专家表示,这起打砸事件当中,有明显的医闹痕迹,具有鲜明的黑社会性质。半个月后,警方将此事定性为刑事案件,并以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名义立案侦查,12名涉案嫌疑人被拘捕。在审讯中,多名犯罪嫌疑人承认,与患者家属根本不认识。
为了维护诊疗秩序,12月21日,国家卫生计生委等11个部门启动为期1年的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医闹行为。
点评:职业医闹常年活跃在大医院周边,为医疗事故“火上浇油”,加剧医患矛盾。而相关部门的“不作为”也促使了打砸事件的发生。此次,政府部门对职业医闹重磅出击,势必会在一段时间内调整和改善恶劣的医疗外环境。奉劝那些职业医闹趁早改行,做奉献社会而不是添乱的人。
医师多点执业
方案“夭折”
事件:7月23日,深圳市卫计委将《深圳市医师多点自由执业实施细则》上报省卫生厅,该政策打破了医师执业地点不超过3个及须经所在医疗机构允许的限制。不过就在9月底,该方案不幸“夭折”。有媒体称,这一次深圳医生多点自由执业的细则被国家卫计委叫停,理由是步子迈得太大,要缓一缓。对此,深圳市多家医院表示,由于没有成熟的试点经验,中途叫停“多点自由执业”是较为稳妥的做法。业内人士指出,在许多实行自由执业的国家中,医生是自由职业者,但在中国体制内的医生想要“多点执业”,会面临许多困境:高负荷没有多余的时间“走穴”、在外兼职会受到单位的隐形压力、患者就医时存在风险、影响医生本职工作等。
点评:深圳多点执业改革方案没有通过,并非坏事,改革不会停止,而会以更实际的方式去推进。自由执业是医生获得合法利益的有效途径,也能让医生重获尊严,这是缓解中国医疗体制痼疾的第一步。自由执业能让人才流动起来,有利于医疗资源的合理分配,漫漫自由路、医生须坚持。相信不远的将来,自由执业在国内会变成现实,因为这符合医生、患者、社会的共同利益。
来源:《中国科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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