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毕业生自我鉴定

2024-09-21

法律毕业生自我鉴定(精选10篇)

1.法律毕业生自我鉴定 篇一

法学专业毕业自我鉴定 时间如白驹过隙,稍纵即逝。我的开放教育法学本科学习即将结束,在这两年的学习中,我认真的对待学习,严格要求自己,形成了敏锐的法律眼光和全面的法律思想,学会了运用法律价值观判断事物的是否曲直,同时,本人在思想觉悟、法律专业素养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回顾过去,现就两年的学习情况作如下评论:

一、政治思想方面。在这两年的时间里,无论是在学习上还是在工作上,精益求精,力求完美,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深刻领会“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一是遵纪守法,用法律人的思想武装自己。通过法律知识的学习,树立了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同时,我的政治理论水平进一步加强。二是团结同学同事,很好的融洽同学们及同事们的关系。在校期间,我能和同学们很好的处理关系,互相帮助和照顾。回到单位,在工作上,我能够很好的和同事们处理工作上的关系,得到了同事们一致好评。

二、专业学习方面。古人云:“才须学也,非学无以广才,非志无以成才”,为此,我在几年前就对法律产生了浓厚的兴趣,由于自己对法律知识的挚爱,我更加珍惜这个好的学习机会,养成了课堂上系统的学习和课外理论实践相结合的学习方法,通个上网搜索、远程视频听课及周未现场

授课等多种渠道吸取法律养分,在学习期间,我严格要求自己,对待法律的学习力求臻善臻美,学习积极主动,虚心向老师、同学求教,不耻下问,为自己树立起良好的法律思维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能力培养方面。在学习之余,充分利用空闲时间,以学促学、活学活用。积极去筠连县的律师事务所和筠连县法院旁听相关案件审理,提高自己的法律实务能力。回到单位,利用学校课堂为学生讲解法律相关知识,并及时解答学生、同事们在日常生活中遇到的法律方面的问题,深得领导、同事和学生的认可。通过这一系列的法律实践,目前,我的法律思维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及法律理论水平明显提高。

四、存在的不足之处。因本人非正规全日制大学出身,仅仅靠自学,所以,我在法律的理论、制度等方面仍存在诸多的不足,希望自己在以后的工作中不断的学习强化学习,不断进步。

五、奋斗目标。毕业后,积极参加司法考试,争取早日成为一名法律职业人。篇二:法学专业毕业生自我鉴定例文

法学专业毕业生自我鉴定例文 作为一名法学专业的学生,我热爱法学专业并为其投入了巨大的热情和精力。这些年中经历的每一天,都已在我心中留下了永久的印记,因为这些印记见证我这样一个新生的成长。四年的大学生活结束了,总结过去,收获良多,现总结如下。

在大学的四年里,学习了法理学、中国法制史、宪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民法、商法、知识产权法、经济法、刑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等,掌握法学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解和掌握国家的主要法律法规,理解和掌握法律规则面前的法律精神和法律价值,并能运用法学理论,方法和思维分析问题,解决问题。

在校期间,我严格要求自己,努力学好专业知识,通过紧张的学习生活,我已经熟悉并掌握了有关法律基础理论、基本法、部门法的相关知识。在学习之余,积极投身法律实践工作中,使自己在丰富理论知识的同时,增加了社会经验。四年中令我欣慰的是:连续两个学年,四次获得奖学金,顺利通过了大学大作文英语四级考试和计算机二级考试。我把这些作为向上的动力,朝着更高的目标奋斗。另外,我还积极阅读有关书籍和资料,扩大自己的知识面;经常提出问题,与同学讨论,向老师请教;搞好师生关系,师生相处得融洽和睦;抓住点滴时间学习一些其它专业领域的知识,知识总是有用的。知识无止境,探索无止境,人的发展亦无止境,我还有很多的知识需要学习。

我校是一所理工学校,在培养人文素质的过程中,也渗透了理工科优良的作风,在我的身上,您会看到工科学生的扎实、看到理科学生的冷静。综合发展自己,成为文、理、工兼具的好学生,是我对自己的要求。

作为一名来自农村的大学生,我继承了中国农民的勤劳、坚忍不拔和不怕苦的精神。凭着这种精神,我边工边读,直至顺利完成学业。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会继续发扬这种精神,爱岗敬业,发挥自己的最大潜能!我不能自比千里马,便我相信您一定是伯乐,选准您的千里马。希望给我一次选择的机会,我会让单位满意,让您满意!作为一名法学专业的学生,我热爱法学专业并为其投入了巨大的热情和

精力。这些年中经历的每一天,都已在我心中留下了永久的印记,因为这些印记见证我这样一个新生的成长。四年的大学生活结束了,总结过去,收获良多,现总结如下。

在大学的四年里,学习了法理学、中国法制史、宪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民法、商法、知识产权法、经济法、刑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等,掌握法学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解和掌握国家的主要法律法规,理解和掌握法律规则面前的法律精神和法律价值,并能运用法学理论,方法和思维分析问题,解决问题。

在校期间,我严格要求自己,努力学好专业知识,通过紧张的学习生活,我已经熟悉并掌握了有关法律基础理论、基本法、部门法的相关知识。在学习之余,积极投身法律实践工作中,使自己在丰富理论知识的同时,增加了社会经验。四年中令我欣慰的是:连续两个学年,四次获得奖学金,顺利通过了大学大作文英语四级考试和计算机二级考试。我把这些作为向上的动力,朝着更高的目标奋斗。

另外,我还积极阅读有关书籍和资料,扩大自己的知识面;经常提出问题,与同学讨论,向老师请教;搞好师生关系,师生相处得融洽和睦;抓住点滴时间学习一些其它专业领域的知识,知识总是有用的。知识无止境,探索无止境,人的发展亦无止境,我还有很多的知识需要学习。

我校是一所理工学校,在培养人文素质的过程中,也渗透了理工科优良的作风,在我的身上,您会看到工科学生的扎实、看到理科学生的冷静。综合发展自己,成为文、理、工兼具的好学生,是我对自己的要求。

作为一名来自农村的大学生,我继承了中国农民的勤劳、坚忍不拔和不怕苦的精神。凭着这种精神,我边工边读,直至顺利完成学业。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会继续发扬这种精神,爱岗敬业,发挥自己的最大潜能!我不能自比千里马,便我相信您一定是伯乐,选准您的千里马。希望给我一次选择的机会,我会让单位满意,让您满意!最新法学专业毕业生自我鉴定

从刚进大学时的懵懂到现在即将走出校门,我这大学四年收获了很多,进步了很多。在这大学四年中,我各方面的能力都得到了发展,可以说,经过大学四年的学习,我已经具备了适应社会工作的能力。四年的大学生活即将画上句点,蓦然回首,至少可以自信地说一声“我没有虚度”。在此给我大学四年的青春一个交待!在学校期间,我充分利用了学校优越的学习条件和浓郁的学习氛围,认真学习了法律专业计划规定的相关内容,且在校期间取得良好的成绩,多次荣获校级奖学金及国家奖学金,具备了一定的理论知识基础。

在学好文化课程的同时,我也积极参加社会工作和暑期实践。无论担任班干部或进行市场调查、参加学生实践团等活动,我都积极投入,谦虚谨慎,团结同学,吃苦耐劳,很好地完成了各项任务,表现出较强的与团队密切合作的能力、领导和组织能力及良好的环境适应能力。

由于在校期间表现良好,我的学习及工作常常受到老师及同学们的好评与奖励。学习之余的我,是一个外向而热情的人。爱好广泛,音乐、书籍、电脑、舞蹈,运动等等都已经成为我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正因为有了这些丰富的学习、生活经验和完美的生活习惯,让我具备了很强的学习能力,组织与协调能力;也是因为自身综合素质及能力得到了较大的提高,让我变成了一个更顽强的自己,变成了一个敢于为社会奉献的年轻人。在面临毕业的重要阶段,将来的工作既是对我知识的检验,也是对我人生的挑战。我希望自己能够迈好踏入社会的第一步。我将以积极进取的工作态度走向社会,在工作中不断地完善自己,提高自己,用自己的行动让社会肯定我的能力。

常言道,不想当军官的士兵不是一个好士兵!当一个人满足于现状,那么这个人就不会再前进一步。我是一个喜欢上进的年轻人,也是一个朝气蓬勃、富有创新精神的年轻人,敢于拼搏、敢于冒险、敢于开拓自己的生活!安逸的生活并不能给我带来精神上的满足,只有不断的挑战自我,不断走向新的成功才会给自己更多的磨砺!我相信如果我做不到的,世界上也就不会有几个人可以做得到的。这就是我人生的理念!篇四:法学专业毕业生个人自我鉴定

法学专业毕业生个人自我鉴定

自我鉴定一:

四年的大学结束了,总结从前,播种很多,现总结如下。

在校期间,我严厉请求自己,尽力学好专业知识,通过缓和的学习生涯,我已经熟习并控制了有关法律基本实践、基础法、部分法的相干知识。在学习之余,踊跃投身法律实际工作中,使本人在丰盛理论常识的同时,增添了社会教训。四年中令我快慰的是:持续两个学年,四次取得奖学金,顺利通过了大学大作文英语四级测验跟盘算机二级考试。我把这些作为向上的能源,朝着更高的目的斗争。

我校是一所理工学校,在培育人文素质的进程中,也浸透了理工科精良的风格,在我的身上,您会看到工科学生的扎实、看到理迷信生的沉着。综合发展自己,成为文、理、工兼具的好学生,是我对自己的要求。

作为一名来自乡村的大学生,我继续了中国农夫的勤奋、百折不挠和不怕苦的精力。凭着这种精神,我边工边读,直至顺利实现学业。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会持续发挥这种精神,爱岗敬业,施展自己的最大潜能!自我鉴定二:

大学的四年里,学习了法理学、中国法制史、宪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民法、商法、知识产权法、经济法、刑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掌握法学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了解和掌握国家的主要法律法规,理解和把握法律规则背后的法律精神和法律价值,并能运用法学理论,方法和思维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但是书本的学习较有限,于是参加了很多社会实践和社团的工作,从事了大到组织策划晚会、小到文秘接电话的工作,积累了很多了从失败到成功的经验。我认为实际操作能力和组织合作能力的学习更重要。对自己总体评价是为人热情乐观,真诚,工作踏实、易上手,遇到困难能迎难而上,不轻易放弃。从大学一直下来,我感觉我学到了很多,特别是一些书本上学不到的工作经验,虽然以前有过成功,也有过失败,从中我的到的是很多做事的原则和处事的经验对于现在的我来说,做事也变得成熟稳重了。在过去的工作中,我做事认真负责,有团队合作精神,还有较好的交际能力。

作为一名应届毕业生,也许我的知识有限,也许我还太年轻,缺乏实践经验,也许在某些方面我无法像其他人一样工作自如,但年轻意味着热情与活力,我有生理缺陷(从初中起我的听力就逐渐减弱,但并不妨碍我的学习、工作与生活,反而更能让我将注意力集中在一件事情上,而不易受到外界干扰,保持自己的想法)并不代表我不行!我自信能凭自己的能力和学习在毕业以后的工作学习与生活中克服各种困难,不断实现人生价值与追求的目标!篇五:法学专业毕业生自我鉴定 法学专业毕业生自我鉴定

在大学的四年里,我学习了法理学、中国法制史、宪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民法、商法、知识产权法、经济法、刑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等;掌握了法学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了解和掌握了国家的主要法律法规,理解和把握法律规则背后的法律精神和法律价值,并能熟练运用法学理论,方法和思维分析问题,解决问题。

但是书本的学习较有限,于是参加了很多社会实践和社团的工作,从事了大到组织策划晚会、小到文秘接电话的工作,积累了很多了从失败到成功的经验。我认为实际操作能力和组织合作能力的学习更重要。对自己总体评价是为人热情乐观,真诚,工作踏实、易上手,遇到困难能迎难而上,不轻易放弃。

从大学一直下来,我感觉我学到了很多,特别是一些书本上学不到的工作经验,虽然以前有过成功,也有过失败,从中我的到的是很多做事的原则和处事的经验对于现在的我来说,做事也变得成熟稳重了。在过去的工作中,我做事认真负责,有团队合作精神,还有较好的交际能力。

作为一名应届毕业生,也许我的知识有限,也许我还太年轻,缺乏实践经验,也许在某些方面我无法像其他人一样工作自如,但年轻意味着热情与活力,我有生理缺陷(从初中起我的听力就逐渐减弱,但并不妨碍我的学习、工作与生活,反而更能让我将注意力集中在一件事情上,而不易受到外界干扰,保持自己的想法)并不代表我不行!我自信能凭自己的能力和学习在毕业以后的工作学习与生活中克服各种困难,不断实现人生价值与追求的目标。

在大学的四年里,我学习了法理学、中国法制史、宪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民法、商法、知识产权法、经济法、刑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等;掌握了法学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了解和掌握了国家的主要法律法规,理解和把握法律规则背后的法律精神和法律价值,并能熟练运用法学理论,方法和思维分析问题,解决问题。

但是书本的学习较有限,于是参加了很多社会实践和社团的工作,从事了大到组织策划晚会、小到文秘接电话的工作,积累了很多了从失败到成功的经验。我认为实际操作能力和组织合作能力的学习更重要。对自己总体评价是为人热情乐观,真诚,工作踏实、易上手,遇到困难能迎难而上,不轻易放弃。

从大学一直下来,我感觉我学到了很多,特别是一些书本上学不到的工作经验,虽然以前有过成功,也有过失败,从中我的到的是很多做事的原则和处事的经验对于现在的我来说,做事也变得成熟稳重了。在过去的工作中,我做事认真负责,有团队合作精神,还有较好的交际能力。

作为一名应届毕业生,也许我的知识有限,也许我还太年轻,缺乏实践经验,也许在某些方面我无法(转载于:法律专业毕业生自我鉴定)像其他人一样工作自如,但年轻意味着热情与活力,我有生理缺陷(从初中起我的听力就逐渐减弱,但并不妨碍我的学习、工作与生活,反而更能让我将注意力集中在一件事情上,而不易受到外界干扰,保持自己的想法)并不代表我不行!我自信能凭自己的能力和学习在毕业以后的工作学习与生活中克服各种困难,不断实现人生价值与追求的目标。

2.法律毕业生自我鉴定 篇二

1 高校毕业生就业过程中常见的法律问题

由于毕业生自我维权意识和保护能力弱、劳动市场供过于求以至于用人单位吹毛求疵,降低劳动成本、部分毕业生诚信问题等原因,高校毕业生在就业过程中常常会遇到诸如违约和侵权等等法律问题,具体包括:毕业生求职中遭遇就业歧视(如女性歧视、身高歧视、疾病歧视等等)、以招聘的名义非法收取费用、未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或者劳动合同等侵权问题,双方违约问题等等。(1)

上述法律问题,都是高校毕业生在就业过程中常常可能遇到的。但是毕业生法律意识的淡薄,法律知识的欠缺,致使其往往无法有效保障自身合法权益或者诚信履行自身法律义务。高校对大学生进行就业法律指导迫切而必要。做好这一工作的前提就是明确当前劳动就业市场的法律背景,缕清学生必须了解的与劳动和就业有关的重点法律问题。

2 当前高校毕业生劳动就业市场的法律背景

我国的就业市场法律体系比较庞杂,从法律效力上看,与劳动相关的法律法规包括诸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基本法;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司法解释;国务院等行政机关颁发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各类针对具体问题的复函、决定等。法律法规内容非常丰富,数量也非常繁多,如《就业促进法》、《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最低工资规定》、《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办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失业保险条例》、《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2)对于高校毕业生而言,了解所有法律法规非常困难。高校就业法律指导应该从这些法律法规中,结合就业现状,提炼出毕业生必须了解的主要法律知识,对其针对性的指导,这也是本文研究的重点。

3 高校就业法律指导需为高校毕业生重点明确的法律问题

笔者认为,高校就业法律指导内容的侧重点在于两个方面,劳动合同问题及用人单位侵权问题。当然,为毕业生明确必须重点掌握的基本法条及其相互关系,是就业法律指导的前提。

3.1 明确劳动领域重点法条及相互关系,为毕业生掌握就业法律知识奠定基础

劳动相关的法律法规千条万绪,毕业生无需系统掌握这所有的规定,只需适当了解我国劳动法领域的法律法规有哪些,大概具体调整哪一方面的问题就可以了。因此,在就业法律指导中,学生应了解当前就业法律背景并重点掌握几个重点法条,具体包括:实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后简称《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后简称《劳动合同法》),程序方面重点了解2008年5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最高人民法院先后出台的三个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若干法律问题的司法解释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通过此几项法律法规,毕业生就能比较清楚的了解作为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如何通过劳动合同维权以及劳动争议发生后的法律程序,从而提高其维权的能力。

3.2 侧重劳动合同问题的法律指导,有效预防毕业生合法权益遭受侵害

这一方面是高校毕业生法律指导的重点,因为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从签订劳动合同开始,随后在工作过程中,正确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依据又是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劳动者维权的重要手段,因此紧密结合《劳动合同法》,为学生明确其在签订和履行就业协议时候必须注意的关键问题,笔者认为非常重要。

(1)《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与劳动合同性质的差别。

首先要明确,《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下文简称《就业协议书》)与劳动合同具有不同的法律性质,适用不同的法律。《就业协议书》是学校、毕业生、用人单位三方签订的明确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权利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协议中毕业生表示愿意到用人单位就业,用人单位表示愿意接收毕业生,学校同意推荐等。就业协议是三方平等主体签订的协议,签约是自由的意思表示,不具行政强制性,属于一般的民事合同,适用《民法通则》、《合同法》的规定。而劳动合同则是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确定劳动关系,明确相互权利义务的协议,其性质不同于一般的民事合同,发生纠纷后处理依据为《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上述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因为性质不同、适用的法律不同,因此发生纠纷时双方依据的协议不同,法律效果就可能不同,笔者将在后文违约金问题的探讨中例证两者的差异。

(2)劳动合同中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谈判及维护。

工资、工伤及职业病处理、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社会保障与福利等劳动者基本的合法权益,《劳动法》有详细的法律规定。毕业生只有了解了这些法定权利后,才能在与用人单位洽谈工作性质及其他细节时进退自知,在合同中予以明确,进而为自身合法权利的维护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依据。

(3)违约金问题。

违约涉及双方,但在毕业生就业市场上,毕业生违约是较为常见的。本文在此主要探讨毕业生违约问题。毕业生违约,侵害了用人市场的稳定,破坏了自己和学校的诚信,发生违约毕业生就涉及到承担违约金的问题。那么关于违约金的规定,毕业生应该有所了解,违约金是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如果一方违约,则在一定条件下必须支付对方一定金额的金钱的一种救济手段。特别要注意的是,违约金在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中的约定具有不同的法律效力。如上所述,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因为性质不同,其适用的法律不同,法律效果就可能不同。在就业协议中,因为是一般的民事协议,按照《合同法》规定,三方当事人只要达成共识就可以约定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以确保合同内容的顺利实现,合理的违约金约定受到法律保护。但是在劳动合同中,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双方当事人对违约金的约定有明确的限制:在劳动合同中只有为防范商业秘密侵权和防范单位提供培训而后劳动者解约这两种情况而约定的违约金才有法律效力,其他情况约定违约金无效。(3)因此,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和在就业协议中约定的违约金,很可能因为两种合同不同的性质而具有不同的法律效力。

(4)解除合同的条件及法律后果。

解除劳动合同分为劳动者单方解除、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及双方协议解除。对于第三种情况因为协商一致不会产生任何争议,关键是对于前两种情况,因为是解除劳动合同,所以毕业生必须了解《劳动合同法》第四章的相关规定,以维护自身利益。

对于劳动者单方希望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非常详细,其将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分为预告解除和即时解除。预告解除,即是一般情况,劳动者只要提前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合同,无需其他特定理由。即时解除,即劳动者无需向用人单位预告就可随时通知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一般只限于在试用期内(需提前三天)或者是用人单位有过错行为的情形。“此种立法规定体现了劳动法对劳动者的倾斜性保护,再加上《劳动合同法》对违约金的限制性规定,致使劳动者单方解除协议时一般不需要支付违约金,致使就业成本及就业风险降低。”

而另外一种情况是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对此《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第五十条的内容作了详细的规定。其适用的具体情形以产生的相关赔偿金是法律指导的必要内容,毕业生应对此作重点理解和掌握,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3.3 加强单位侵权法律指导,提高毕业生维权能力

用人单位侵权行为主要包括:歧视行为(性别歧视、年龄歧视、身高歧视、地域歧视、健康歧视等)、(4)虚假广告、侵害应聘学生的知情权、利用招聘、侵犯学生的隐私权、试用期侵犯劳动者休息权及合理报酬权等、协议、合同签订阶段侵权等,以上诸多侵权行为的具体表现形式由于其他学者已经多有论述,笔者在此处就不再累述,但必须明确的是在高校就业法律指导工作中,指导教师应该让学生清楚地知道《劳动法》中究竟规定了哪些是劳动者享有的权利,这是学生在将来就业过程中正确维权的前提。

3.4 解读劳动争议处理程序,帮助毕业生运用正确途径维权

面对用人单位的侵权行为,毕业生维权途径是什么?当然,毕业生首先必须明确自身享有的各种合法权益,并需有预先防范意识,也就是在用人单位侵权行为发生之前,通过前期详细协商、书面协议的签订等方式,预防侵权行为发生。但是,如果侵权行为还是发生了,那么毕业生就应该运用正确的维权途径维权。当前劳动争议的程序法主要依据包括:2008年5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最高人民法院先后出台的三个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若干法律问题的司法解释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在就业法律指导中,指导教师应重点为学生解读这几个程序法条,并为学生针对用人单位的不同违约侵权行为,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地为学生进行讲解和指导。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劳动争议处理程序主要包括协商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程序。根据该法条,毕业生在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后,其可以向调解组织如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不经调解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 对高校毕业生正确维权的建议

笔者认为,学生如掌握上述重点劳动法知识后,其已经具备较强的维权意识和能力。然而在现实生活中,仍然存在部分毕业生明知自己合法权益受到侵犯,但为了谋取工作,自愿牺牲其权益的情形,这是目前毕业生供大于求而处于弱势地位的现实表象。针对这一现实,笔者建议一方面毕业生们按照《劳动法》中关于试用期的相关规定,正确行使自身劳动权利。另外,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务必谨慎仔细,明确双方可能发生的违约责任,在劳动过程中,注意收集各种劳动凭证,如劳动合同、工资单、工作证等;另一方面,毕业生应在工作中力求尽快成长为本单位的骨干力量,从根本上提升自身维权实力。

参考文献

[1]王恒,冯伟.大学生就业问题引发的法律思考[J].法制与经济,2009.7(总第209期):76-77.

[2]《常见纠纷法律手册》编写组.劳动争议实用法律手册[M].中国法律出版社,2010.1:目录页.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二十三条.

3.法律毕业生自我鉴定 篇三

关键词: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法律性质;预录用合同

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是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三方签订的书面协议,由国家教育部或各省、市、自治区就业主管部门统一制作并发放给毕业生。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的法律性质在我国还没有明确的规定,高校毕业生对就业协议的法律性质的认识也不明确,因此对该协议的法律问题进行进一步的探究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法律性质的界定

1.各方观点归纳

各方观点大概有以下几种:第一,就业管理手段说。其认为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是毕业生就业管理的必要手段。第二,意向书说。其认为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并不具有法律效力,仅是一种就业意向书。第三,合同说。其认为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是合同,应当适用合同法来调整。第四,劳动合同说。其认为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是劳动合同,应当由劳动法进行调整。

2.重新界定性质

笔者认为,应当将就业协议界定为一种特殊的劳动合同形式,可称之为“预录用合同”,即以录用为目的,由用人单位在招收新员工时,与被录用者依法签订的,表明双方已达成了意愿,缔结了劳动关系并要按照规定来履行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

将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界定为“预录用合同”,使其和报到后的劳动合同衔接起来,解决了现阶段大学生就业过程中的许多问题,具有十分重大的实践意义。这一概念的界定既明确了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的法律效力,又有利于保护大学生的权益,防止用人单位搞欺诈。如果毕业生在报到并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后发现,单位的实际待遇、岗位条件与当初签订协议书时所承诺的相去甚远想退回学校时,就会受用人单位限制,又错过最佳择业期,那也只能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了,其合法权益必将受到极大损害。最后,这一概念的界定也有利于解决司法中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纠纷的法律适用问题。

二、就业协议的改进与完善

明确性质,认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是有法律效力的“预录用合同”,属于一种特殊的劳动合同,它必须适用劳动法,这就对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部门、毕业生和用人单位提出了新要求。

1.学校应由协议当事人之一转变成协议的审批者或监督者

笔者建议学校退出协议,并非意味学校在学生就业中不发挥任何作用。笔者赞同由教育部根据学校级别下放部分权力,由高校享有对学生就业协议的审批权,即就业协议经学生与用人单位之间达成协议即告成立,经学校审批后方生效。特别是有的协议经审查认为对毕业生有失公平,或用人单位录取时违反公平竞争、公平录用的原则,学校可依职权不予批准。此举亦是为了维护就业市场良好秩序,防止处于弱势地位的学生合法权益遭受侵犯,同时亦有利于降低日后的违约率。所以,学校应成为合同的监督者或审批者,而非充当合同当事人的角色。

2.使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相衔接,避免两者因内容矛盾而产生纠纷

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协议主体为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就业协议的条款应与劳动合同的条款保持一致,如果有附加约定的内容,那么附加内容须符合《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协议必须明确和规范,试用期限、合同期限、工作地点、工作内容、工作性质以及相关福利待遇等约定都要详细写入协议书。另外,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还可以约定其他一些内容,如:双方在终止条件中可以协商约定,当毕业生考研成功或考上公务员则合同终止,可以在违约责任中约定一定数额的违约金。

3.明确违约责任

笔者认为,应该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来明确违约责任。在此过程中,和企业相比学生的地位处于弱势,应多为学生设身处地地着想,协议书上应注明违约的最后截止日期。根据违约的实际日期来对违约责任进行定量和定性,减少不必要的争议。

总之,学生、用人单位与学校三者之间应为平等关系,就业协议作为合同文本,应该体现公平、公正、诚信以及自由等原则。目前就业协议仍然需要不断地改进与完善,笔者提醒学生与用人单位之间要谨慎签约,在签约之前要清楚地知道自身的权利和义务,以减少不必要的矛盾。遇到纠纷,要按照相关法律条文合理地解决,如双方沟通后仍有不满意,则可以求助司法审判程序来解决争议。

参考文献:

[1]程延园.就业协议需要与劳动合同相衔接[J].中国人力资源开发,2004(2):54-57.

[2]翟玉娟.就业协议书存在的问题及其改革[J].广西政法管理学院学报,2007(1):91-92.

[3]张冬梅.《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法律性质及其完善[J].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学报,2006(2):94-98.

4.大学法律专业毕业生自我鉴定4篇 篇四

法律专业大学毕业生自我鉴定(一)

四年的大学生活结束了,总结过去,收获良多,现自我鉴定如下。

在校期间,我严格要求自己,努力学好专业知识,通过紧张的学习生活,我已经熟悉并掌握了有关法律基础理论、基本法、部门法的相关知识。在学习之余,积极投身法律实践工作中,使自己在丰富理论知识的同时,增加了社会经验。四年中令我欣慰的是:连续两个学年,四次获得奖学金,顺利通过了大学大作文英语四级考试和计算机二级考试。我把这些作为向上的动力,朝着更高的目标奋斗。

我校是一所理工学校,在培养人文素质的过程中,也渗透了理工科优良的作风,在我的身上,您会看到工科学生的扎实、看到理科学生的冷静。综合发展自己,成为文、理、工兼具的好学生,是我对自己的要求。

作为一名来自农村的大学生,我继承了中国农民的勤劳、坚韧不拔和不怕苦的精神。凭着这种精神,我边工边读,直至顺利完成学业。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会继续发扬这种精神,爱岗敬业,发挥自己的最大潜能!

我不能自比千里马,便我相信您一定是伯乐,选准您的千里马。希望给我一次选择的机会,我会让单位满意,让您满意!

法律专业大学毕业生自我鉴定(二)

我是xx大学xx学院法学专业xx届的学生。大学四年的生涯当中,我一直认真学习,积极、上进,为把自己培养成优秀的大学生而奋斗,在学校领导老师们的悉心栽培下,我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着大大小小的缺陷,主要情况表现如下:

专业与自学。入学四年来,我一直都很重视自己的专业学习。我系统地掌握了法律学科的专业知识,在校期间,由于各门功课成绩优良,连续三年获得学校三等奖学金,并且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我不满足于自己主修的法学专业,在课余时间注重其他知识的摄取,选修了会计学双学位,增长了会计学知识。我英语的听、说、读、写能力较好,大二就通过了国家英语六级考试。在学好理论的同时,注重与实践相结合,寒暑假期间多次到法院实习,并撰写了实习报告和周记,做到了理论联系实际,我珍惜每一次实际工作的机会,积累了一定的社会经验。

思想与能力。“学问未必全在书本上”。学好书本上的东西是远远不够的。在我的思维中,学历与能力并重。所以,我很注重在全方位锻炼自己。大一开始,我就担任了班级的学习委员、学校信息部干事、学院自律会干事、宣传部干事等学生干部职务。在任职期间,对待工作,一丝不苟;对待同学,尽力帮助。做到公私廉明,积极发挥桥梁作用。虽然由于双学位的学习,我主动放弃了当副部的机会,但是我仍然在其中学到了很多。在大四课业负担较轻的时候,我又担任了班级副班长的职务。这也让我更加清楚,我能够合理的分配时间,既不会过分强求自己,但也绝不会放松警惕。

爱好与特长。我的爱好比较广泛,最喜欢软排、乒乓球这两项体育活动。不激烈但对耐力有一定的要求是我觉得这两项活动比较适合我的原因。因此从高中到大学,我选修的体育项目 都是软排,乒乓球一般作为我的课外活动。另外我也喜欢唱歌,我认为好的音乐可以给人前进的动力,安抚受伤的心灵,平复过于激动的心情,使人保持愉悦,而良好的状态正是一个人正常学习工作所必须的。

在这些过程中,我的思想发生了大的改变,这一点是不言而喻的。为了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我阅读了许多名人传记,从伟人的经历中获取养分,更进一步地充实自己。我又学习了为人处世伦理哲学,以提高自己的道德修养。所有这些,使我越来越深刻地感觉到人生追求的意义。在人生旅途中我开始学会正确地评估自己,学会一分为二看待问题,学会定义自己的人生目标。

法律专业大学毕业生自我鉴定(三)

从刚进大学时的懵懂到现在即将走出校门,我这大学四年收获了很多,进步了很多。在这大学四年中,我各方面的能力都得到了发展,可以说,经过大学四年的学习,我已经具备了适应社会工作的能力。四年的大学生活即将画上句点,蓦然回首,至少可以自信地说一声“我没有虚度”。在此给我大学四年的青春一个交待!

在学校期间,我充分利用了学校优越的学习条件和浓郁的学习氛围,认真学习了法律专业计划规定的相关内容,且在校期间取得良好的成绩,多次荣获校级奖学金及国家奖学金,具备了一定的理论知识基础。

在学好文化课程的同时,我也积极参加社会工作和暑期实践。无论担任班干部或进行市场调查、参加学生实践团等活动,我都积极投入,谦虚谨慎,团结同学,吃苦耐劳,很好地完成了各项任务,表现出较强的与团队密切合作的能力、领导和组织能力及良好的环境适应能力。

由于在校期间表现良好,我的学习及工作常常受到老师及同学们的好评与奖励。学习之余的我,是一个外向而热情的人。爱好广泛,音乐、书籍、电脑、舞蹈,运动等等都已经成为我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正因为有了这些丰富的学习、生活经验和完美的生活习惯,让我具备了很强的学习能力,组织与协调能力;也是因为自身综合素质及能力得到了较大的提高,让我变成了一个更顽强的自己,变成了一个敢于为社会奉献的年轻人。

在面临毕业的重要阶段,将来的工作既是对我知识的检验,也是对我人生的挑战。我希望自己能够迈好踏入社会的第一步。我将以积极进取的工作态度走向社会,在工作中不断地完善自己,提高自己,用自己的行动让社会肯定我的能力。

常言道,不想当军官的士兵不是一个好士兵!当一个人满足于现状,那么这个人就不会再前进一步。我是一个喜欢上进的年轻人,也是一个朝气蓬勃、富有创新精神的年轻人,敢于拼搏、敢于冒险、敢于开拓自己的生活!安逸的生活并不能给我带来精神上的满足,只有不断的挑战自我,不断走向新的成功才会给自己更多的磨砺!我相信如果我做不到的,世界上也就不会有几个人可以做得到的。这就是我人生的理念!

法律专业大学毕业生自我鉴定(四)

我叫XX,是法律专业的应届毕业生,在求学的这四年期间,我始终以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为目标,以自我的全面发展为努力方向,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刻苦学习,点滴积累,努力实践,逐渐掌握了适应社会发展的技能。

在思想上,我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关心集体,团结同学,多次参加了义务劳动和社会活动。我积极组织并参加学校和班级的集体活动;我具有良好的吃苦耐劳精神及与他人良好合作的团队精神。后被发展为入党积极分子,并参加了“邓小平理论研究小组”及党校学习班,现已毕业。

大学四年,经过老师的精心培养和我的个人努力,我已经完全具备了当代大学生应有的各方面素质和能力。在拥有较广博的人文社会科学知识面的基础上,我系统 地掌握了法律学科的专业知识,而且通晓一定的理工科知识,精通外语,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在校期间,由于各门功课成绩优良,曾多次获得学院二等奖学金。

理论与实践对于我来说同样重要。我在校期间积极参加社团活动,锻炼了组织与协调能力,利用课余时间作兼职家教、营销员,争取自强、自立。在寒、暑假期间,我到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实习,并撰写了实习报告和论文,做到了理论联系实践。总之,我珍惜每一次实际工作的机会,积累了一定的社会经验。

我是一个正直忠诚、勤奋求实的人,不断追求人格的自我完善,我的性格乐观自信、温和开朗、稳重宽厚,因此,我人际关系和谐,适应环境能力较强。我的兴趣爱好广泛,音乐和美术启发了我的创造力和想象力,排球和体育舞蹈培养了我的团队精神和协作感。

5.法律系毕业自我鉴定 篇五

时间如白驹过隙,稍纵即逝,法律系毕业自我鉴定。我的开放教育法学本科学习即将结束,在这两年的学习中,我认真的对待学习,严格要求自己,形成了敏锐的法律眼光和全面的法律思想,学会了运用法律价值观判断事物的是否曲直,同时,本人在思想觉悟、法律专业素养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回顾过去,现就两年的学习情况作如下评论:

一、政治思想方面。本人在这两年的时间里,无论是在学习上还是在工作上,精益求精,力求完美,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深刻领会“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一是遵纪守法,按法律人的思想武装自己。通过法律知识的学习,树立了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同时,我的政治理论水平进一步加强。二是团结同学同事,很好的融洽同学们及同事们的关系。在校期间,我能和同学们很好的处理关系,互相帮助和照顾。回到单位,在工作上,我能够很好的和同事们处理工作上的关系,得到了同事们一致好评。

二、专业学习方面。古人云:“才须学也,非学无以广才,非志无以成才”,为此,本人在几年前就对法律产生了浓厚的兴趣,积极报名参加法律专业自考考试,并在三年的时间里拿到了法律专业专科文凭,自我鉴定《法律系毕业自我鉴定》。由于自己对法律知识的挚爱,我更加珍惜这个好的学习机会,养成了课堂上系统的学习和课外理论实践相结合的学习方法,通个上网搜索、远程视频听课及周未现场授课等多种渠道吸取法律养分,在学习期间,我严格要求自己,对待法律的学习力求臻善臻美,学习积极主动,虚心向老师、同学求教,不耻下问,为自己树立起良好的法律思维打下了坚实的基矗

三、能力培养方面。本人在学习之余,充分利用空闲时间,以学促学、活学活用,积极去法院旁听相关案件审理,提高自己的法律实务能力,曾在2007年7月某天在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民事庭庭外为一起劳动合同纠纷案件的原告提供现场咨询,得到了当事人的肯定。回到单位,我主动向单位领导请缨,担当单位的烟草方面行政案件的办理员,同时在工作上,还及时解答同事们在日常生活中遇到的法律方面的问题,深得领导和同事的认可。通过这一系列的法律实践,目前,本人的法律思维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及法律理论水平明显提高。

四、存在的不足之处。因本人非正规全日制大学出身,仅仅靠自学通过法律专业大专学习,所以,我在法律的理论、制度等方面仍存在诸多的不足,希望自己在以后的工作中不断的强化学习,不断进步。

6.法律毕业生自我鉴定 篇六

劳动法赋予了劳动者平等就业权, 但由于我国是个人口大国, 劳动力资源丰富甚至可以说是过剩, 一直用人单位掌握着主动权, 他们随心所欲地制定就业要求。自从实行劳动力资源实行市场化配置后, 我国实行的就业平等仅仅是形式平等, 即就业机会平等, 而就业歧视在我国就一直存在。笔者通过多年代理劳动纠纷案件, 从大量劳动纠纷案件中, 发现有些用人单位与大学毕业生在签订劳动合同中存在以下问题:

一、口头合同与简单合同

这类合同一般由朋友、亲戚、熟人介绍大学毕业生到用人单位, 双方只有口头意向承诺, 大学毕业生碍于情面或觉得麻烦, 没有订立正式的书面劳动合同, 一旦发生纠纷, 空口无凭, 举证困难, 一旦劳动权益受到侵害, 难以维权。虽然有的用人单位与大学毕业生签订了劳动合同, 但其内容过于简单, 劳动合同基本要素或条款缺失。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1) 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 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3) 劳动合同期限; (4)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5)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6) 劳动报酬; (7) 社会保险; (8)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9)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而在实际中, 用人单位与大学毕业生签订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义务和责任没有必要的细节约束, 大学毕业生的劳动合法权益往往难以得到维护。

二、“暗箱”合同

签订这类劳动合同内容往往明显偏向用人单位一方, 是一边倒劳动合同。该劳动合同签订, 用人单位事先根据自身利益拟定, 利用大学毕业生求职心确, 抱着“你不干总有人干”的心态, 该劳动合同只强调用人单位的权力和大学毕业生的义务, 对大学毕业生的利益涉及甚少, 一笔带过, 且该劳动合同不征求大学毕业生的任何意见。同时, 该劳动合同内容模糊, 用人单位往往滥用其最终解释权。

三、抵押合同

少数用人单位要求大学毕业生将自己的身份证、大学毕业证等证件抵押或缴交风险保证金之后再上班, 并把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作为补充条款, 当用人单位要解除劳动合同时, 就以大学毕业生违约的各种理由不退还抵押的财物。

四、双面合同

一些用人单位为了应付劳动保障部门的检查, 与大学毕业生签订了两种合同, 一种是合法、规范的假合同, 仅由用人单位保管, 应对付劳动保障部门的检查, 实际上并不履行。另一种劳动合同不规范、不合法的真合同, 则双方持有, 实际履行, 阴阳两种合同并存。

五、“卖身”合同

少数用人单位劳动合同中要求大学毕业生必须遵守所谓的公司“规章制度”、“厂规厂纪”, 并利用这些条款要求大学毕业生加班加点, 使强迫劳动成为合法, 甚至吃饭、上厕所都严格规定时间, 剥夺大学毕业生的休息权、休假权、人身自由权等。

六、生死合同

个别用人单位为了逃避法律责任, 在劳动合同中要求大学毕业生“出现伤病自理, 如有意外企业概不负责”, 某些私营企业和个体单位与雇工签订的所谓“生死条款”———即“职工发生疾病、伤残、死亡一律由本人负责”等。这类用人单位多出现在建筑、化工等高危行业。

上述情形的存在, 既有主观因素, 也有客观的原因。当然, 在我国目前劳动力资源非常丰富, 甚至可以说是过剩的国情下, 法律赋予劳动者的权力仅仅凭劳动者维权意识的增强是不够的, 不能要求所有的劳动者冒着失去饭碗的危险去争取所谓的劳动权利, 也不能把所有希望都放在用人单位主动遵纪守法上, 在一定程度上要依靠劳动监察执法人员依法去纠正社会上的劳动违法行为。大学毕业生在市场处于弱势地位, 该种状况在短期内难以改变。在这种双方力量严重失衡的情况下, 只有在“防”与“范”两方面做研究, 构建大学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应注意的问题及法律对策的机制, 在此基础上, 探寻将劳动合同法的风险研究引入大学毕业生就业保障范畴的路径, 才能保障其合法权益。

为此, 大学毕业生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 应当认真学习《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法律, 知法、懂法、守法与护法, 将法律赋予劳动者的权利落到实处, 在签订劳动合同时, 应作好以下工作。

1. 作好资信调查, 了解用人单位的性质。

实际社会生活中, 网上招聘的用人单位有的未在工商年审、有的歇业, 有的数年未进行有效运转, 若出现此情况, 大学毕业生不能与此类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否则, 就会存在劳动合同主体问题。另一种情况是, 用人单位挂两个牌子, 与甲企业订立劳动合同, 工作干活到乙企业。而甲企业已经不再经营, 若有劳动纠纷情形出现, 最后导致大学毕业生维权困难。另外, 应当注意是否劳务派遣用工的问题。2013年7月1日修改后的《劳动合同法》正式施行, 其中规定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 然而现实中比比皆是的同工难同酬现象, 并非靠一部法律单兵突进就能解决, 仍需包括行政体制、福利制度改革和严格执法等在内的配套措施多管齐下, 才能解决该问题。对此, 大学毕业生应当了解用人单位的用工性质, 便于自己考虑选择。

2. 认真审查劳动合同, 注意条款的合法性与规范性。

在签订劳动合同时, 应当明确, 劳动报酬条款的约定。劳动报酬条款属于劳动合同的法定必备条款, 用人单位虽然与大学毕业生签订了劳动合同, 但其中关于劳动报酬的标准约定不明, 会引发争议。劳动报酬条款应明确劳动报酬的种类、金额、支付方式、支付时间以及拖欠劳动报酬的法律后果等相关内容。根据劳动合同法18条的规定, 在劳动报酬预定不明确从而引发争议的情况下, 大学毕业生可以就此不明确的事项重新进行协商, 通过变更劳动合同, 重新加以明确。如果无法达成一致, 不能重新确定劳动报酬的标准, 劳动合同中约定不明的事项, 适用集体合同约定的标准。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 实行同工同酬。同时, 试用期有最长时间期限且不能多次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3. 竞业限制的范围需要约定明确, 不支付经济补偿, “竞业禁止”条款无效。

在我国, 现行立法允许劳动合同当事人约定违约金条款, 用人单位方面, 严格限制在竞业禁止限制和出资培训两种情况下。案例:林某应聘到某电脑公司担任程序员, 双方签订了为期2年的劳动合同, 并在合同中约定, 2年期满后, 林某6个月内不得在国内电脑行业从事与某电脑公司相同或类似的职务, 作为补偿, 某公司每月向林某支付900元。同时, 双方约定, 如果林某违反竞业禁止的约定, 则赔偿电脑公司9万元。2年期满后, 林某离开公司, 到外省的另外一家公司担任程序员, 某电脑公司遂提起诉讼, 主张林某支付9万元赔偿金。虽然竞业禁止的范围由用人单位与大学毕业生约定, 但是本案只“类似职务”的用语含混不清, 应该为林某的竞业禁止限制的范围规定具体明确合理的地域范围, 同时, 9万元的赔偿金数额也过高, 应当双方协商一致, 根据公平原则考量变更赔偿金的数额, 重新明确具体约定竞业禁止的范围。

在劳动合同中仅约定竞业禁止条款, 而没有约定经济报酬条款, 且用人单位也没有实际支付大学毕业生经济补偿的情况下, 劳动合同约定的竞业禁止条款是否有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3条之规定,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大学毕业生, 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中与大学毕业生约定竞业禁止条款, 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 在竞业禁止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大学毕业生经济补偿。这样规定是因为竞业禁止将会造成大学毕业生收入和生活质量的下降, 对大学毕业生的生存权产生威胁, 用人单位必须给予大学毕业生竞业禁止期间以经济补偿, 否则, 该竞业禁止条款对大学毕业生无效。

4.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社会保险由劳动者自缴”无效。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社会保险由劳动者自缴”, 是否有效的问题。我国劳动者享有的社会保险待遇的条件和标准是由法律法规规定的。《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4条规定缴费单位、缴费个人应当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上述规定表明我国建立社会保险制度具有强制性, 用人单位必须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用人单位与大学毕业生之间不能就是否缴费以及缴费比例自行协商来规避法律的明文规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6条第3款之规定,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 因此, 有的用人单位与大学毕业生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社会保险由劳动者自缴”, 显然违反了上述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应属于无效。

5. 运用行政和法律救济途径, 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适用的范围: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因除名、辞退、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发生的争议;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从2008年5月1日起, 申请劳动仲裁不用再支付费用, 因此, 对于大学毕业生维权是一种利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 2008年5月1日以前,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60天, 该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仲裁部门在实际工作执行中发现, 对大学毕业生来讲, 60天的申请仲裁时效太短了, 非常不利于大学毕业生维护自己的权利, 特别是在就业形势严峻的年代, 一些刚毕业的大学生好不容易找到工作, 有时明知自己的权利被侵害, 为了保住“饭碗”, 不会一发生劳动争议就去申请仲裁, 经常是没有办法才去主张维护权利。在这种情形下, 有的大学毕业生等到要维护自己的权利时才发现, 已经过了维护权利的仲裁时效期限, 不得不承担对其不利的后果。当然, 60天的时效也不利于当事人双方或者相关的组织机构的协商、调解, 起不到法律应有的维权作用。2008年5月1日后, 劳动争议仲裁时效期间延长为1年。在这1年中, 当事人一方向另一方主张权利, 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 或者另一方同意履行义务而因某种原因中断时, 仲裁时效从中断时起重新计算, 这样, 就大大维护了当事人一方的权利。因不可抗力原因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 当事人不能在规定时效内申请仲裁的, 仲裁时效中止, 但仍有效。例如用人单位拖欠工资, 只要大学毕业生仍在该单位工作, 即使超过1年时间仍然可以申请仲裁主张工资, 其合法权益受到法律保护。这一法律的颁布健全了劳动争议处理制度, 为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用法律手段及时地解决劳动纠纷提供了极大的便利。

签订劳动合同的主要目的在于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业务, 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因此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 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笔者认为, 大学毕业生在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1) 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2) 劳动合同中应当明确工作的地点、内容、工作时间和条件等。 (3) 对劳动报酬的支付方式、支付时间等内容必须明确约定。 (4) 不要签订空白劳动合同, 一旦发生劳动争议纠纷, 此类劳动合同是无效的。 (5) 对于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不合法内容, 大学毕业生可以拒签。 (6) 劳动合同签字或盖章生效后, 大学毕业生和用人单位要各执一份, 便于维权。

为了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 必须保障大学毕业生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从而提高大学毕业生履行法律义务的自觉性, 提高其法制观念。在劳动合同的签订过程中, 未雨绸缪, 从而进一步消除大学毕业生和用人单位之间的隔阂, 增进大学毕业生与企业经营者的合力和凝聚力, 更好地调动两者积极性。同时, 大学毕业生劳动争议纠纷的妥善圆满解决, 可以避免社会矛盾的激化和恶性案件的发生, 促进社会的安定团结。

参考文献

7.“司法鉴定乱象”呼唤法律出台 篇七

司法鉴定乱象直接吞噬着公平公正,然而,我国自2005年推行“司法鉴定社会化”改革之后,就不仅仅只属于司法腐败的问题,同时也是市场腐败的问题。市场化下的逐利冲动,毫无疑问是乱象产生的一个重要原因。但司法鉴定乱象的受害者往往只有民事诉讼的救济渠道,维权成本高昂,也是重要原因。法治社会,必须立法先行,而我国目前却还没有一部统一的司法鉴定法,这无疑才是根本原因。

我国司法鉴定的法制建设,最为集中的是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和司法部的《司法鉴定程序通则》,另外在刑诉法、民诉法等有关证据的规定中也有提及。正因为没有一部统一的法律,所以除了新闻中提及的诸多司法鉴定乱象之外,还有鉴定人出庭率低、重复鉴定、多头鉴定等诸多乱象,不时就有呼吁对我国司法鉴定制度进行改革的建议。而且,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需要利用专业知识和技能解决的案件越来越多,传统的司法鉴定机构也往往面临着有心无力的尴尬局面。

在没有全国统一的“司法鉴定法”之前,像浙江一样,出台地方规制办法,虽然是积极作为,值得肯定。但同时,由于受到效力层级的影响,一些法律的空白地带,如鉴定权的启动权合理配置、鉴定机构的设置、质量监控标准、鉴定人的资格、鉴定的标准、鉴定时间、鉴定责任等,也不能得到彻底解决,只能是对现行问题修修补补。比如浙江,主要也只是对法院确定鉴定机构方面进行了规范,而对更广领域的司法鉴定却无力也无权规范。

我国“司法鉴定社会化”改革,导致的实质结果就是“司法鉴定市场化”。在没有完善的职业规范之下,司法鉴定乱象的后果极轻,根据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对鉴定人和鉴定机构的行政处罚,仅限于警告、责令改正、停止业务直至撤销登记。逐利冲动不可避免,其实,这还只是一个方面,由于经济能力的不平等,富人和穷人可能请到的鉴定机构、专家的实力,可能也就不在一个档次,这时如何体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呢?

司法鉴定的意见,直接关系着公平公正,在特殊时候,甚至关系着当事人的身家性命。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强调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制定统一的“司法鉴定法”,既是解决现实问题的需要,也是使法律体系更加科学合理和健全完善的需要,因此,我们期待在人大常委会《决定》的基础上,一部统一的“司法鉴定法”能够尽快出台,为司法公正发挥更大的作用。

8.法律专业自我鉴定 篇八

入学后,我就对自己的专业学习非常的重视,不但是认真的听课,同时在课后也是去自习室,图书馆坚持看书,司法考试也是一次性通过,我并不满足只学习必修的专业知识,对于法学相关的一些知识我也是积极的去学习,同时通过各种方式寻找法学相关的案例来研究学习,让自己不只是只有理论的知识,也是懂得实际中法学是如何运用的,在假期的时候,也是去法院进行实习,让自己在一次次的实践中加深对理论的理解,让自己学到的知识变成自身能运用的能力。

除了学习,我也是积极的参加学校的一些活动,不但是班级里面的班干部,同时也是在学生会任职,在社团里面做一些组织的工作,对待这些工作,我并不是把这些职位当成炫耀的荣誉,而是踏踏实实的去干事情,任职的期间,也是很好的去服务同学,尽力的做好自己本职该做的工作,在这些职位当中我也是很好的锻炼了自己,学了很多,可能和书本知识不一样,这些职位的担任也是让我接触各种不一样的人和事情,对社会有了更多的一个了解和接触。

在业余时间,我也不是一个只知道读书和干事的人,我也是有很多的兴趣爱好,像我是比较喜欢踢足球的,平时傍晚的时候也是约了同学一起去球场上踢球,踢球不但是培养了我和同学的友谊,也是锻炼了我的身体,四年的时间,我的身体一直很好,没有感冒过,也没有生过什么病,好的身体也是让我能更好的去学习,去工作。除了踢球,我也是爱好唱歌,每当情绪不好的时候,唱一唱歌,也是让我的情绪得到缓解和抒发,也让我更加的快乐,更好的一个状态在学习当中。

9.法律专业实习自我鉴定 篇九

开始,我做了大量的辅助性工作,最多的就是填写,或打印法律文书。面对一大叠类似的文书需要填写打印,一是要“冷静沉着”有积极的工作态度,热情能使促使事半功倍,收效较佳。二是就是细心,不放过任何要填写的地方,因为模板中的字眼有时候会因为具体案件的变化而变得不适用的,这就要修改。以为模板万能的心态不要得。万一写错了虽然可作后期的改写和补救,但若该文书是送达给当事人,改写就未免有损法院的权威和尊严,严重的可能惹来笑话。法律在每个人心目中应该是至高无上的,法院出具的文书又岂能马马虎虎呢?司法机关这个社会的安全阀、权利救济的最后防线的作用又怎么最好地发挥呢?对法律文书的斟酌对较就是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负责、更是对全社会的安定和繁荣打下一支强心针。三是就是要有条理,思路清晰。因为每个人同时处理的不可能只是一两单案件,往往达数十数二十件。每一件案子去到哪一个阶段,哪些文件未处理好,哪些即将到审理期限,哪些需要延长审期……都需要十分清楚,不能有混淆或模糊。

(二)勇气带给我好运气

从来都没觉得自己胆子这么大,拿着简历在法院与检-察-院的综合大楼前碰运气,认识了薛老师。薛老师真的是个很热心的人,很感动它能帮助我这样萍水相逢的人,第一次出来“闯”就这么成功,让我对以后的事情都很有信心,现在觉得只要自己努力没有什么不可能的。妈妈说是我运气好,但我更相信是我努力的结果,还有就是好心人还是比较多滴。所谓精诚所至,金石为开嘛。李宁广告语“一切皆有可能”;阿迪达斯广告语“没有不可能”。只要敢做,虽有可能失败,但也会成功。但不去做,一定会失败。好的开始是成功的一半,第一次的成功,很荣幸认识您——薛老师。这次实习,真正没有让爸爸妈妈费心,反而妈妈会因我自豪。因为我的独立的表现让妈妈对我更放心,这也算是我这次实习的一个重大收获。

(三)活泼开朗vs同事相处

10.致毕业生:放下自我,拒绝忽悠 篇十

Over the past few weeks, America’s colleges have sent another class of graduates off into the world. These graduates possess something of inestimable value. Nearly every sensible middle-aged person would give away all their money to be able to go back to age 22 and begin adulthood anew.

But, especially this year, one is conscious of the many ways in which this year’s graduating class has been ill served by their elders. They enter a bad job market, the hangover1) from decades of excessive borrowing. They inherit a ruinous federal debt.

More important, their lives have been perversely2) structured. This year’s graduates are members of the most supervised generation in American history. Through their childhoods and teenage years, they have been monitored, tutored, coached and honed3) to an unprecedented degree.

Yet upon graduation they will enter a world that is unprecedentedly wide open and unstructured. Most of them will not quickly get married, buy a home and have kids, as previous generations did. Instead, they will confront amazingly diverse job markets, social landscapes and lifestyle niches4). Most will spend a decade wandering from job to job and clique5) to clique, searching for a role.

No one would design a system of extreme supervision to prepare people for a decade of extreme openness. But this is exactly what has emerged in modern America. College students are raised in an environment that demands one set of navigational6) skills, and they are then cast out7) into a different environment requiring a different set of skills, which they have to figure out on their own.

Worst of all, they are sent off into this world with the whole baby-boomer theology ringing in their ears. If you sample some of the commencement addresses being broadcast on C-Span8) these days, you see that many graduates are told to: Follow your passion, chart your own course, march to the beat of your own drummer, follow your dreams and find yourself. This is the litany9) of expressive individualism, which is still the dominant note in American culture.

But, of course, this mantra10) misleads on nearly every front.

College grads are often sent out into the world amid rapturous11) talk of limitless possibilities. But this talk is of no help to the central business of adulthood, finding serious things to tie yourself down to. The successful young adult is beginning to make sacred commitments—to a spouse, a community and calling—yet mostly hears about freedom and autonomy12).

Today’s graduates are also told to find their passion and then pursue their dreams. The implication is that they should find themselves first and then go off and live their quest. But, of course, very few people at age 22 or 24 can take an inward journey and come out having discovered a developed self.

Most successful young people don’t look inside and then plan a life. They look outside and find a problem, which summons13) their life. A relative suffers from Alzheimer’s and a young woman feels called to help cure that disease. A young man works under a miserable boss and must develop management skills so his department can function. Another young woman finds herself confronted by an opportunity she never thought of in a job category she never imagined. This wasn’t in her plans, but this is where she can make her contribution.

Most people don’t form a self and then lead a life. They are called by a problem, and the self is constructed gradually by their calling.

The graduates are also told to pursue happiness and joy. But, of course, when you read a biography of someone you admire, it’s rarely the things that made them happy that compel your admiration. It’s the things they did to court14) unhappiness—the things they did that were arduous15) and miserable, which sometimes cost them friends and aroused hatred. It’s excellence, not happiness, that we admire most.

Finally, graduates are told to be independent-minded and to express their inner spirit. But, of course, doing your job well often means suppressing yourself. As Atul Gawande16) mentioned during his countercultural address at Harvard Medical School, being a good doctor often means being part of a team, following the rules of an institution, going down a regimented checklist.

Today’s grads enter a cultural climate that preaches the self as the center of a life. But, of course, as they age, they’ll discover that the tasks of a life are at the center. Fulfillment is a byproduct of how people engage their tasks, and can’t be pursued directly. Most of us are egotistical17) and most are self-concerned most of the time, but it’s nonetheless true that life comes to a point only in those moments when the self dissolves into some task. The purpose in life is not to find yourself. It’s to lose yourself.

过去几周里,美国各大高校又向世界派遣了新一届毕业生。这些毕业生身上都具有不可估量的价值。几乎每个明理的中年人都愿意让出自己所有的钱,换得一个重回22岁的机会,然后重新开始“长大成人”。

但是,尤其在今年,我们感觉到,长辈们在许多方面都对本届毕业生不够厚道。这届毕业生进入了一个萧条的就业市场——这是几十年来过度借贷留下的后遗症。他们还继承了一笔灾难性的联邦债务。

更重要的是,一直以来,他们的生活被安排和构建得极为反常。今年的毕业生是美国历史上受监督最多的一代。在童年和青少年时期,他们接受的监管、辅导、训练和磨练都达到了前所未有的程度。

但他们一毕业就要进入这样一个社会,其开放程度和无组织程度都是前所未有的。他们中的大多数人不会像前几代人那样很快结婚、买房、生子。相反,他们面对的是异常纷繁的就业市场、社会风貌和适合不同人的生活方式。他们大部分人会花上十年时间不停地跳槽、换圈子,寻找自己的角色。

没有人会设计一个极尽监督能事的体系来让人们为极度开放的十年作准备。但这却恰恰是当代美国出现的现象。大学生的成长环境要求他们掌握一套航行技能,然后他们被扔到另一个完全不同的环境,这一环境要求他们必须掌握另一套技能,而这套技能全得靠他们自己摸索。

最糟糕的是,他们要被派遣到世界时,耳朵里响起的仍是婴儿潮时期那套理论的狂轰滥炸。要是你打开公共事务频道,去听上几篇这几天播出的毕业演说,就会看到许多毕业生都被告诫:追随你的爱好,探索自己的道路,按照自己的节拍前进,追随自己的梦想,发现你自己。这就是表现型个人主义的老生常谈,现在仍然是美国文化的主流基调。

但是,毫无疑问,这种催眠咒语在各个方面都有误导性。

大学毕业生跨入社会的时候,往往会听到人们兴高采烈地谈论人生具有无限的可能性。但这种谈论对成人的中心任务——找到可以终生从事的正经事业——完全没有用处。成功的年轻人正要作出神圣的承诺,包括对配偶、社区和对职业的承诺,但他们听到的却大多是有关自由、自主的言论。

人们告诉如今的毕业生要找到自己的爱好,然后追寻自己的梦想。潜台词就是他们应当先发现自我,然后再开始人生的征途。但是二十多岁的年轻人很少能走进自己的内心,然后就带着一个发展成熟的自我走出来。

大多数成功的年轻人并非先审视内心,然后再计划自己的人生。他们是先审视外部世界并发现问题,然后受这个问题的召唤,为之付出一生的努力。因为有亲戚遭受老年痴呆症的折磨,所以某个年轻女孩感受到召唤,觉得自己必须帮忙治好这种疾病。某个年轻人的老板非常无能,因此这个年轻人必须培养自己的管理技能,这样他所在的部门才可以正常运行。还有,某个年轻女孩发现,在一个自己从未想过的工作领域,一个自己从未想过的机会正摆在她面前。这不在她的计划之内,但却是她可以施展身手的地方。

大多数人并非先形成自我,然后才开始生活。他们都是先受到某个问题的召唤而决定从事某个职业,自我则是由他们的职业逐渐塑造起来的。

人们还告诉毕业生要追寻幸福和快乐。但当你阅读自己仰慕之人的传记时,让你感到敬佩的往往不是那些让他们幸福的事,而是他们所做的那些招致不幸的事——那些艰难、痛苦的事,这些事有时候让他们失去朋友、招来憎恨。最让我们心生敬佩的不是幸福,而是卓越。

最后,人们还告诉毕业生要有独立的思想,要表达他们的内心感受。但是,你我当然都知道,做好你的工作往往意味着要压抑自己。就像阿图尔·加韦德在哈佛医学院的反主流文化演说中提到的那样,做一个好医生往往意味着要有团队精神,要遵守医院的规定,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行事。

如今的毕业生所处的文化环境把自我当做生活的中心。但是随着年龄渐长,他们就会发现,生活中的各项任务才是中心。自我的实现只不过是人们完成任务好坏的副产品,是不能直接追求的。我们中的多数人都很任性,多数人在多数时间里都是以自我为中心的,但不论如何,只有将自我融入某项任务时,才能达到人生的某种境界。事实一直如此。生活的目的不是发现自我,而是忘记自我。

1.hangover [ˈhæŋˌəʊvə(r)] n. 后遗弊病(或习俗等)

2.perversely [pə(r)ˈvɜː(r)sli] adv. 反常地,违反常情地

3.hone [həʊn] vt. 磨炼,训练

4.niche [niːʃ] n. 合适的生活方式、职务或地位等

5.clique [kliːk] n. 小圈子,派系

6.navigational [ˌnævɪˈɡeɪʃ(ə)nəl] adj. 航海的,导航的

7.cast out:赶出,驱逐

8.C-Span:美国公共事务频道,目前是有线卫星公共事务广播电视公司(Cable-Satellite Public Affairs Network)的电视频道之一,主要报道联邦政府会议以及公共事务内容等。

9.litany [ˈlɪtəni] n. 反复的陈述;枯燥而冗长的述说

10.mantra [ˈmæntrə] n. 祷文,咒语

11.rapturous [ˈræptʃərəs] adj. 兴高采烈的,欢天喜地的

12.autonomy [ɔːˈtɒnəmi] n. 自主,自治

13.summon [ˈsʌmən] vt. 召唤

14.court [kɔː(r)t] vt. 招致(死亡、灾祸、惩罚等)

15.arduous [ˈɑː(r)djuəs] adj. 艰巨的,艰难的

16.Atul Gawande:阿图尔·加韦德(1955~),波士顿布里格姆与妇女医院外科医生,兼任该医院外科与公共卫生中心副主任,也是哈佛医学院的外科学副教授,同时为《纽约客》的特约撰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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