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览会承办合同

2024-07-12

博览会承办合同(3篇)

1.博览会承办合同 篇一

XXXXX公司成立10周年

文艺晚会演出

活 动 承 办 合 同

XXXXXXX传媒

庆典活动承办合同

甲方(活动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承办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甲方公司成立15周年庆晚会演出活动一事,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甲、乙双方各自拥有签订本合同及履行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权利。

一、甲方现同意将本公司成立15周年庆晚会演出活动交由乙方承办实施。

1、活动时间: 年 月 日(如时间推迟,本合同继续有效)

2、活动地点:

3、晚会演出活动总价格含税计人民币(大写):(小写:)详见本次发布会活动附件费用清单,附件属协议范畴。

4、活动费用付款方式:活动开始前,甲方支付乙方 元预付款,剩余款项,活动结束后,甲方一次性付于乙方。二:甲乙双方责任

1、甲方负责本次活动场地的审批及相关手续的办理,甲方须向乙方提供本次活动的方案、各项宣传的文字内容,背景资料图片,活动的流程等相关资料。

2、乙方须完全按与甲方协议商定活动实施项目,现场布置

实施,并按本次活动拟定的流程顺利完成。

3、甲方须负责本次活动现场电源的提供,甲、乙双方在本次发布会活动过程中需积极配合,互相协调。四:其他

1、乙方负责本次活动整个现场的氛围布置。

2、在本次活动准备期间,如甲方要变更相应的活动项目内容,必须提前3天告知乙方,以便乙方及时准备,活动除本协议外,新增加的项目另行结算。

3、乙方完成活动的效果不符合合同或双方确认的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采取措施改善。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如有纠纷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提交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2.业主晚会活动承办代理合同 篇二

1、会场布置:

乙方应在月日晚7:00前按甲方要求完成舞台布置,包

括背景喷绘布的安装,音响及麦克风的调试,灯光的照明等。

2、晚会节目安排及演出程序:负责安排演出节目及程序,保证演出时间充足,不出现冷场现象。

六、如乙方未能按活动清单提供,或未能按演出程序进行演出,按违约条款支付甲方违约金为本次活动总金额的15%。(“演出程序”附后)

七、乙方从器材进场到器材出场,所出现的器材等配套设备的损坏,甲方概不负责,均由乙方承担。

八、在演出过程中出现的伤亡事故及经济纠纷等,甲方概不负责,均由乙方承担。

九、如甲方自身原因造成演出无法按期举行,而没有提前通知乙方具体安排,乙方所产生的费用按实际发生额对组织承办费予以增加。

十、协议中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时,可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方式解决。

十一、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3.博览会承办合同 篇三

潮庄镇中心学校 2014年6月1日

潮庄镇赵楼中心幼儿园实行“公建民营”模式的

申 请 报 告

一、幼儿园基本情况:

潮庄镇赵楼中心幼儿园坐落于潮庄镇赵楼村,是国家三年学前教育行动幼儿园改造项目之一。现已投资改造教室5所,建筑面积300平方米,另新建了大门和门卫室、游乐棚及男、女厕所,全部硬化了校园,是一所功能趋向齐备的幼儿园。

二、实行“公建民营”的原因:

赵楼中心幼儿园改建好后,室内还没有装修,空调、监控还没有安装,校车还没有购买,绿化面积需要进一步增加。如果配齐这些设备,大约还需要投入资金50余万元。

秋季应投入使用的公办幼儿园有三,其一是新建在胡寺村的公建幼儿园,其二是改建的大徐幼儿园,其三也是改建的赵楼幼儿园。这三所幼儿园如果由中心学校经营,大概需要投入前期资金150余万元。目前教师缺口较大,每年仅代课费就得支出20余万元,加之现在私立幼儿园竞争激烈,即便是借钱投入,也会形成中途流产,结果得不偿失。在中心学校没有能力再投入资金和师资的前提下,为了确保今年秋季能够按时招生,并能缓解代课教师代课费问题,我们决定实行“公建民营”的模式,让具有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有一定经济能力和具有从事学前教育经验的社会法人,对幼儿园进行投资经营。

三、实行“公建民营”的办法和程序:

根据《河南省学前教育“公建民营”办园模式幼儿园管理办法(试行)》(教发规〔2012〕673号),中心学校决定通过公开招标的程序,确定中标人承办幼儿园。

首先,中心校召开全体校长会,发布招标公告,让具备条件的人员按照规定时间提交材料。

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投标人应当是睢县籍社会人员,具有为办园提供必要经费的经济能力(50万元),具有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从事学前教育工作3年以上,年龄不超过60周岁,身体健康。

(二)投标人举办的学前教育机构在最近3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无年检不合格的情况。投标人应当品行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

投标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承办申请书。

(二)投标人提供居民身份证、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学前教育工作经历证明和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村委会出具的思想品德鉴定材料、户籍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有无犯罪记录证明。

(三)办园方案。办园方案应当包括办园理念、发展目标、内部管理、经费投入、经费预算及来源、师资配备、设施设备配备等内容。

(四)办园首期资金证明(投标人的银行存折)。

(五)承诺书。投标人必须承诺:签订合同时缴纳保证金(15年×X,X为竞标者中标报价,X起点为2万元)万元;在开学前购买校车一辆,安装教室内空调,按标准配齐幼儿园的设施设备。

然后,中心学校全体成员组成评审组,确定具体时间,投标报名意愿法人全部参加公开竞标,按照评标标准对投标人的材料进行评议,符合其它全部条件的同时,以每年缴纳保证金最高者,确定为中标法人。评标标准:由资信业绩、保教服务和商务三个部分组成。资信业绩部分包括投标人的经济实力、教育成果、办园业绩、社会声誉等内容。保教服务部分包括师资配备承诺、教师培训规划及薪酬设置、办园设想等内容。商务部分包括设施设备配备承诺、装饰装修承诺、保教费标准等内容。

最后,中标人产生后,向社会公示至少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签订承办合同书。

四、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分析:

实行“公建民营”模式后,既可以充分利用社会资金,改善办园条件,又可以解决中心学校配套建设投入资金和师资难题。签订合同时,中标人要缴纳公开竞标时中标报价(承包期限15年,每年X万元,X起点为2万元,一次缴清)现金。

据预测分析,今年秋季开学可以招收5个班,150人。除去教师工资、交通费、伙食费、办公费以外,还要购买校车一辆,装修教室,安装监控和空调,第一、二学年不会有结余。预计在第三学年可以实现扭亏为盈。以后随着条件改善,生源增加,办学规模逐渐扩大,盈利会逐年增多。把结余的资金按照一定的比例逐年增加投资力度,用于改善办园条件、提高教师福利待遇。我们相信,“公建民营”幼儿园这种新型的办园模式,一定会焕发出勃勃生机,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潮庄镇中心学校 2014年6月1日

尤吉屯乡屈庄附属幼儿园实行“公建民营”模式

公 开 招 标 公 告

潮庄镇赵楼中心幼儿园坐落于潮庄镇赵楼村,是国家三年学前教育行动幼儿园改造项目之一。现已投资改造教室5所,建筑面积300平方米,另新建了大门和门卫室、游乐棚及男、女厕所,全部硬化了校园,是一所功能趋向齐备的幼儿园。

幼儿园改建好后,室内还没有装修,空调、监控还没有安装,校车还没有购买,绿化面积需要进一步增加。如果配齐这些设备,大约还需要投入资金30余万元。

目前,中心学校没有能力再投入资金和师资。为了确保今年秋季能够按时招生,经中心学校研究,报请县教体局批准,决定按照《河南省学前教育“公建民营”办园模式幼儿园管理办法(试行)》(教发规〔2012〕673号),实行“公建民营”的模式,让具有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有一定经济能力和具有从事学前教育经验的社会法人,对幼儿园进行投资经营。

一、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投标人应当是睢县籍社会人员,具有为办园提供必要经费的经济能力(50万元),具有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从事学前教育工作3年以上,年龄不超过60周岁,身体健康。

(二)投标人举办的学前教育机构在最近3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无年检不合格的情况。投标人应当品行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投标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承办申请书。

(二)投标人提供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学前教育工作经历证明和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村委会出具的思想品德鉴定材料、户籍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有无犯罪记录证明。

(三)办园方案。办园方案应当包括办园理念、发展目标、内部管理、经费投入、经费预算及来源、师资配备、设施设备配备等内容。

(四)办园首期资金证明(投标人的银行存折及复印件)。

(五)承诺书。投标人必须承诺:签订合同时,中标人要缴纳公开竞标时中标报价(承包期限15年,每年X万元,X起点为2万元,一次缴清)现金;在开学前购买校车一辆,安装教室内空调,按标准配齐幼儿园的设施设备。

三、报名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4年6月10 日下午5点以前,带齐所有材料到潮庄镇中心学校办公室报名,过期不候。

联系电话:*** ***

潮庄镇中心学校 2014年6月1日

公 示

经睢县潮庄镇中心学校研究,报请睢县教体局批准,潮庄镇中心学校按照《河南省学前教育“公建民营”办园模式幼儿园管理办法(试行)》(教发规〔2012〕673号)文件精神,决定把所辖的潮庄镇赵楼中心幼儿园和潮庄镇大徐中心幼儿园采取“公建民营”的办园模式。

5月31日上午,潮庄镇中心学校在办公室召开中心校领导班子会和全体校长会议,传达和公布了《潮庄镇赵楼幼儿园实行“公建民营”模式公开招标公告》,并张榜公布出来。要求校长及时召开全体教师会议,传达精神,宣传到位,让符合条件者按时申报。

截止到6月10日下午5点,共收到**份符合条件的投标书。12日上午9点,中心学校班子成员组成招标领导组,按照《潮庄镇赵楼幼儿园实行“公建民营”模式公开招标评标标准》,组织由符合条件的竞标法人参加的竞标会。逐个进行审查材料并公开竞价,最后确定两个中标人:第1号投标人***,中标的为潮庄镇赵楼中心幼儿园;第2号投标人***,中标的为潮庄镇大徐中心幼儿园。

公示期间(6月12日—17日),如有异议,可以拨打电话***或***进行复议。

特此公示。

睢县潮庄镇中心学校 2014年6月12日

公建民营幼儿园承办合同书

甲方:尤吉屯中心学校 乙方:平岗镇小叮当幼儿园

根据《河南省学前教育“公建民营”办园模式幼儿园管理办法(试行)》(教发规〔2012〕673号),甲方经过公开招标程序,确定由乙方承办尤吉屯乡屈庄小学附属幼儿园。甲乙双方为了明确权利义务关系,特订立本合同。

一、公建园基本情况

本幼儿园位于尤吉屯乡屈庄村,建筑面积650平方米,占地面积2500多平方米。幼儿园的产权属于甲方。

二、办园规模和期限

本幼儿园的办园规模为5个班。承办期限为10年,自2014年8月1日起至2023年7月31日止。

三、保教服务区域

本幼儿园的服务区域为全乡范围内,主要服务对象是在服务区域内居住的学龄前儿童。

四、资产及移交

双方共同清点幼儿园资产,并制作资产清单。资产清单由双方签字确认后,作为本合同附件。清单签字之日视为资产移交完毕。

五、甲方权利和义务

(一)对乙方办园方针、执行政策法规进行监督管理,有权派员对幼儿园进行视导。每年对幼儿园财务情况进行审查。

(二)对乙方下达幼儿园服务区域内的招生任务。

(三)保证教职工在资格认定、职称评定、表彰奖励、教龄及工龄计算、社会活动方面与公办幼儿园教职工享有同等待遇。保证幼儿在保教活动方面享受与公办幼儿园幼儿同等的权利。贫困家庭幼儿纳入国家资助范围。

(四)依照相关规定落实对乙方所办幼儿园的业务指导和相应保障。幼儿园的园舍和其他国有资产无偿提供给乙方,保障幼儿园享受政府规定的扶持政策。

(五)善意履行合同,不得擅自解除合同。

六、乙方权利和义务

(一)按照有关规定享受政府规定的扶持政策。

(二)所办幼儿园享有人事、财务管理自主权。

(三)承办期间信守承办合同、取得良好社会信誉的,承办合同期满后如果教育主管部门继续通过招标程序确定举办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确定为中标人。如果教育主管部门不通过招标,合同期满前2个月,甲乙双方可以协商续约。

(四)负责筹集幼儿园全部办园经费。投入办园资金50万元,其中园舍装修投入20万元,设施设备投入30万元。

(五)按照规定的标准配备幼儿园设施设备,不断改善办园条件。

(六)取得办园行政许可后,幼儿园应当及时刻制幼儿园印章,开立银行账户,申领餐饮服务许可证、收费许可证后,方可正式招生。

(七)按照上级规定的标准选聘保教人员,兑现教职工工资及福利待遇,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

(八)按照物价局审批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自觉接受并积极配合教育、审计等部门对幼儿园的检查和监督。

(九)不得转让、出租、转包、分包幼儿园。

(十)在办园期间负责对幼儿园固定资产进行维护维修,不得擅自处理幼儿园国有资产,不得以幼儿园资产进行抵押、融资贷款等活动,保证国有资产不流失。

七、合同的解除

对因管理松懈造成重大安全事故、食品卫生事故的,全部由乙方负责,并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甲方责令乙方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解除合同,收回办园许可证,所缴纳保证金不再退还。

(一)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擅自变更法人代表或承办者的;

(二)管理混乱,严重影响教育教学,产生恶劣社会影响的;

(三)租借、损毁园舍或改变园舍用途的;

(四)无法保障园舍、设施设备维修维护,影响正常运转的;

(五)违反有关收费规定的;

(六)无法保障教职工工资及福利待遇的;

(七)发布虚假招生简章或广告骗取钱财的;

(八)年审不合格的;

(九)其它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

八、合同终止和违约责任

(一)合同期满或双方一致同意解除合同的,乙方所投资增设、添附于园舍、场地的财物,甲方以时价的半价收购转让给下任乙方。

(二)甲方单方面提前解除合同的,应当依法向乙方赔偿乙方投入的全部办园资金和保证金。

(三)合同终止后,乙方未履行自行撤离义务造成甲方或者他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九、特别约定事项

乙方向甲方缴纳保证金25万元(承包期限10年,每年2.5万元)。用于改善学校办学条件和发展基础教育事业。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月内交清。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盖章或者法定代表人签字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3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向县教体局备案1份。本合同涂改无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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