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工程见证取样单

2024-10-24

材料工程见证取样单(11篇)

1.材料工程见证取样单 篇一

温州市建设工程材料见证取样培训教学大纲

大纲说明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及相关技术规范要求,特制定建设工程材料见证员、取样员的培训大纲。通过培训学习,使从事建设工程材料见证取样送检的人员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专业技术能满足工作实际需要,达到“应知应会”的上岗要求。

(一)培训目的

1、使见证取样人员熟悉材料的基础知识;

2、使见证取样人员熟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基本要求;

3、使见证取样人员熟悉建设工程材料相关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验收规范;

4、使见证取样人员熟练掌握建设工程材料检验批的数量及取样方法,并能应用于工作实际;

5、使见证取样人员熟练掌握建设工程材料《检测报告》的基本要求和不合格材料的处理方法。

(二)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建筑材料(市政道路材料)的基础知识、相关的技术标准和规范,见证取样方法、操作程序及要求等。

相关内容的学习要求,由低到高分为“了解、熟悉和掌握”三个层次。

二、课时安排及要求

(一)课时安排

本次培训课堂教学共20学时:

1、《建设工程质量抽样检测手册》 :第一章、第二章、第三章、第四章 16学时 2、《建筑材料》:相关内容 4学时

(二)具体要求

1、教材Ⅰ:《建设工程质量抽样检测手册》

① 第一章 了解标准的分类、性质和编号方法。

② 第二章 熟悉检测机构的质量保证体系及相关要求 ;掌握见证取样人员岗位职责;掌握见证取样送检程序与步骤。

③ 第三章(仅列章节编号,具体内容,请对照教材Ⅰ)了解: 3.1.1、3.1.2、3.1.3、3.1.4、3.11.1、3.11.2、3.11.5。

熟悉: 3.2.5、3.3.1、3.3.2、3.4.1、3.4.3、3.4.4、3.5.1、3.5.2、3.5.9、3.5.10、3.5.11、3.5.12、3.6.2、3.7.1、3.7.2、3.8.1、3.8.2、3.8.3、3.8.4、3.10.1、3.10.2、3.10.3、3.10.4、3.11.4、3.11.7、3.11.8。

结合工作实际掌握: 3.2.1、3.2.2、3.2.3、3.2.4、3.2.6、3.3.3、3.4.2、3.5.3、3.5.4、3.5.5、3.5.6、3.5.7、3.5.8、3.6.1、3.9.1、3.9.2、3.9.3、3.11.3、3.11.6、第十二章。

④ 第四章

熟悉:《建筑法》、《建设工挰质量管理条例》、《浙江省建设工程监理管理条例》,其余为了解内容。

2、教材Ⅱ:《建筑材料》 了解:教材Ⅰ相关材料的基本知识。

熟悉:第三章、第六章有关内容。

掌握:建筑材料的分类、基本性质(第一章)。

温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二〇一二年八月十五日

2.材料工程见证取样单 篇二

取样是按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从检测 (验) 对象中抽取试验样品的过程;送样是指取样后将试样从现场移交给有检测资质的单位承检的全过程。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取样和送样是工程质量检测的重要环节, 其真实性和代表性直接影响检测数据的公正性。

上世纪九十年代, 在市场经济影响下, 一方面部分施工企业的现场取样缺少必要的监督管理机制, 滋生了由于试样弄虚作假而出现样品合格但工程实体质量不合格的不良现象;另一方面不少检测单位热衷于为其他单位提供委托试验服务, 少数检测单位还采用不正当手段进行“竞争”, 甚至出具虚假报告。这些不良行为导致的后果, 就是检测结果不能真实反映工程实体质量, 从而使工程上的不合格材料和实体质量问题得不到及时发现, 给工程结构安全留下隐患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部分法律意识强的检测单位, 考虑到对送检样品的代表性和真实性无法确定问题, 即不愿失去业务又不想承担责任, 于是就出现了在检测报告上加盖“只对来样负责”的印章, 此含义顾名思义是指该报告仅证明送检样品是否合格。对于原材料而言, 送检合格的样品其结果不是进入废品收购站就是进入垃圾站, 真正使用在建设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成百上千单位的混凝土、砂浆或钢材、水泥等等试块、试件和材料, 谁对此负责?施工单位会认为既委托检测单位检测, 该检测报告就是对送检样品的质量证明;而检测单位又认为, 在不知样品真实性的情况下, 无法对其代表批量的质量负责, 故盖此印章以明确法律责任。在这种历史背景下, 从1995年开始, 我国深圳、北京、上海等城市, 先后开始实行见证取样制度, 即在建设单位或工程监理单位人员的见证下, 由施工单位的现场试验人员对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在现场取样, 并送至经过省 (区) 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资质认可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其计量认证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1997年底, 建设部正式将见证取样送检制度列为施工试验的重要内容, 2000年修订后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 (建[2000]211号) 正式颁布实施, 并规定对混凝土试块、钢筋、外加剂等7种材料、试块 (件) 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这种对工程项目使用的材料、半成品、构配件现场取样和送检过程进行第三方监督的做法, 完善了取样和送检程序之间的漏洞, 也明确了有关人员对取样工作和样品真实性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从而使施工现场检测试验的公正性大为提高。可以说, 见证取样制度的出台, 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 也是保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工作的公正性、科学性和权威性的重要手段。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自颁布实施已有近几年, 但从具体的执行情况看, 依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方面是参建各方对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有关规定了解不深、理解不透;另一方面是该《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的具体内容不明确, 执行中易出现意见分歧和评判无法律依据的现象, 突出反映在参建各方对见证取样检测费用的承担、见证取样范围、数量等有分歧。同时, 在具体的执行过程中, 见证取样程序、见证取样人员资格、责任和管理上也存在一些不规范行为。

1见证取样检测试验费用的承担

从见证取样制度的含义上不难理解该问题。所谓的见证取样和送检, 就是在施工单位现场取样和送检时, 增加了建设单位或工程监理单位有关人员见证这一环节, 并没有增加检测试验的次数。建设工程有关材料和试块、试件的检测数量, 是由工程所用材料的数量和工程量, 依据材料检测试验标准及施工验收规范而定。因此, 见证取样检测费用包含在施工试验费中, 由施工单位承担。实际执行中, 有些人员错误的理解为见证取样和送检是另加的检测试验内容, 故造成一些建设 (监理) 与施工单位因检测费用的承担问题发生意见分歧。

2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范围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 确定了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范围是:①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②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③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④用于承重墙的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⑤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⑥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掺加剂;⑦地下、屋面、厕浴间使用的防水材料;⑧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他试块、试件和材料。除以上范围外, 特别是用户反映强烈、投诉率高的影响工程使用功能和观感质量的装饰装修材料、水暖配件及电工电料等, 是否需要强制进行见证取样和送检, 是施工现场争执的焦点。部分建设 (监理) 单位随意扩大见证取样和送检范围, 又对有关检测费用的承担没有明确说法, 造成彼此间的矛盾和扯皮, 或强加给施工单位增加其经济负担。另外, 新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增加的有关工程安全和功能性检验等内容, 也要求建设 (监理) 单位进行见证检验, 此项检测增加的费用又如何承担, 也没有明确规定。我们认为现行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的有关内容, 已不适应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要求, 有必要进行修订和完善。

3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数量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规定:“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比例不得低于有关技术标准中规定应取样数量的30%”, 我们认为此规定没有明确取样的基数。一是取样数量的30%, 是指所有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试验总数的30%, 还是其中每一种材料、试块或试件检测数量的30%?二是取样数量的30%, 是含在原检测数量中的, 还是100%以外的30%?三是不得低于应取样数量的30%, 只界定了下限, 没有规定上限, 那么, 具体执行中取多少合适?以上这些问题往往使得建设 (监理) 与施工单位意见不统一, 行业管理部门也没有判定的法律依据。同时, 过高的比例也减弱了施工单位对工程使用材料和施工质量的自控及第一责任人的质量意识, 出现问题, 也容易造成责任不清的弊病。

4承担见证检测和施工送检的单位应分设

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实施的目的, 是提高建设工程检测的公正性和可靠性。同时, 它还有一个重要作用, 就是将见证取样检测的结果与其他试验结果进行对比, 相互印证, 以确认所试项目的结论是否正确、真实。而实际执行中,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没有明确见证取样检测与施工单位的常规检测对委托检测单位的具体要求, 致使现在仍有相当一些施工单位将见证取样检测和施工单位的自行检测均委托一家检测单位, 而建设 (监理) 单位也予以认可。因没有相互印证的依据, 使得工程实体质量发生问题不易被发现。

5结语

3.材料工程见证取样单 篇三

为保证建设工程质量问题,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和《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严格把好见证取样送检关,保证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准确性,把好建筑材料质量关,确保建筑工程结构安全,提高工程质量。

1、材料进场验收

(1)凡进场材料要证件齐全。重要材料(钢材、水泥等),批号明确并与证件吻合,否则令其退场。

(2)严禁材料未经报验、验收私自用于工程,或未经复验(复验结果未出)即用于工程。

2、各施工项目部对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工作要严格组织管理,并选派有经验具有一定的相关基础理论知识和持证人员负责这项工作。

3、所有检测材料必须在建设单位或工程监理单位监督下现场取样。

4、建筑材料、试块、试件必须有专人专项负责,有见证人员对试样进行监护,有监理人员一起将试样送至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5、各施工单位送样人员和监理人员对建筑材料、试块、试件检测 结果做好见证记录,并将见证记录归入工程技术档案。

4.建筑工程质量见证取样制度 篇四

2011年1月1日

建筑工程质量见证取样(送检)制度

一、建筑工程质量的重要性

建筑工程是大型的综合产品,具有投资大,消耗材料、人力多,建设工期长,使用寿命长等特性。它的质量好坏,涉及生命财产的安全,人们工作条件和生活环境的改善,关系到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改革开放以来,国家将建筑业作为国民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拉动国民经济发展的增长点,因此建筑工程质量是关系到国家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要发展经济,就必须加强产品质量管理,努力提高产品质量,提高产品的可靠性。这是经济发展的永恒主题,是全社会共同奋斗的目标和应尽的责任。

追究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多与操作技术和材料质量问题有关,因此提高操作技术,加强材料质量的检验是搞好工程质量最根本的关键。

改革开放以来,国家将建筑业作为国民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拉动国民经济发展的增长点,因此建筑工程质量是关系到国家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

二、见证取样的范围

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做出的规定,施工现场必须对水泥、混凝土试块、混凝土外加剂、砌筑砂浆试块、结构用钢材及焊接或机械连接件、墙体材料、防水材料等试验进行见证取样。见证取样和送检的项数,不得少于试验总数的30%,重要工程和重要部位可以增加次数,送检试样在施工中随机抽取,不得另外进行。

随着监理制度的广泛推行,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管理规程的实行,许多重要的原材料都要进行送样、复试及验收程序,对铝合金和塑钢门窗按批量抽检,进行进行三项性能测试。2011年6月1日起,国家规定执行《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10)公布

建筑材料、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的十项国家标准,要求强制执行,因此对建筑材料、建筑装饰装修材料的见证取样复试检测显得十分重要。

此外,还应按照《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程》(JGJ144-2004)对外墙外保温材料进行检验。

三、见证取样的送检程序和要求

1、施工项目工程师应在施工前根据设计图纸,工程的规模和特点,与建设(监理)单位共同制定有见证取样送检的计划,并报送相关部门。

2、建设单位委派具有一定施工经验知识并有上岗证的专业技术人员或监理人员担任见证人。填写有见证取样和送检见证备案书。施工单位和材料供应单位人员不得担任见证人。

3、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共同确定承担见证试验资格的试验室。

承担有见证试验的试验室,应选定有资质承担对外试验业务的试验室或法定检测单位。承担该项目施工的本企业试验室不得承担有见证试验业务。承担施工任务的企业没有试验室,全部试验任务都委托具有对外试验业务室时,可以同时委托有见证取样的试验业务。但每一个单位工程只能选定一个承担有见证取样试验的试验室。

4、设(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应将单位工程见证取样送检计划,有见证样送检见证人备案书,委托见证时送试验室。见证取样试验室资质、管理制度、上岗证等有关资料送监理单位备案。

5、见证人应按照施工见证取样送检计划,对施工现场的取样和送检进行旁站见证,按照标准要求取样制作试块,并在试样或包装上做出标识、封志。标识应标明工程名称、取样施工部位、样品名称、数量、取样日期,见证制作见证记录,在委托单上取样人和见证人共同签字,试件共同送至试验室。

6、承担见证取样的试验室,在检查确认委托单和试件标识后方可试验。有见证取样送检的试验报告应加盖专用章。

7、有见证取样送检的试验结果达不到规定质量标准,试验室应向有关部门报告。当试验不合格,按有关规定允许加倍取样检测时,加倍取样送检时也应按规定执行。

8、有见证取样送检的各种试验项目,当次数达不到要求时,工程质量应由法定检测单位进行检测确定,检测费有责任方承担。

9、见证取样送检试验资料必须真实完整,符合试验管理规定。对伪造、涂改、抽换或遗失试验资料的行为,对责任人依法追究责任。

四、见证员的基本要求

1、见证员的基本要求:

每一单位工程委派1-2人担任见证人,见证人应具备与承担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基本要求:必须是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人员;必须具备初级以上技术职称或具有建筑施工专业知识;经省市建设主管部门培训合格。见证人必须有建设单位书面授权。

2、见证人的职责:

(1)取样现场见证。取样时见证员必须在现场进行见证。见证人应监督施工单位取样员按随机取样方法和试件制作方法进行取样;(2)见证人在现场取样后应对试样进行监护;(3)见证人应亲自封样加锁;

(4)必要时应与施工试验员一起将试样送至检测单位;(5)见证员必须在委托单上签字,并出示证书。(6)见证员对见证送检试样负有法定责任。

(7)见证员应遵守国家、省、市有关法规及专业技术规范标准的有关规定,坚持原则、坚持标准、实事求是,对不良现象要敢于抵制。见证人应努力提高个人素质。见证人应努力学习与其工作相适应的有关专业知识,掌握建筑材料、半成品等随机抽查取样方法,检测项目,质量标准及判定方法,不断提高技术水平;

(8)见证人应建立见证取样挡案:见证取样送检计划;建立检测台帐;(9)为了便于见证员在取样现场对所取样品进行封存,必须使用专用工具。

(10)见证的科学、公正、权威。工程质量检测工作是工程建设管理中重要的一环,检测报告是评定工程质量的法定依据。

5.材料工程见证取样单 篇五

第XX标段项目监理部

见 证 取 样 送 检 制 度

建设单位:武汉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XXX公司

见证取样送检制度

对建设工程中结构用钢筋及焊接试件砼用的原材料、砼试块砌筑砂浆试块、防水材料等项目,应实行见证取样送检制度。

一、见证取样的程序:

1、开工前以书面形式向质量监督站和检测单位递交“见证取样和人员授权书”,并通知施工单位。

2、根据见证取样内容、部位、数量制定见证取样和送样计划

3、施工单位按计划在见证人员旁站见证下由取样人员在现场进行原材料取样和试块制作。

4、见证人员对试样进行监护,并和施工单位取样人员一起将试件送至检测单位或采取有效的封样措施送样。

5、检测单位在接受委托任务时,需由送检单位填写委托单,见证人应在检验委托单上签名。

二、见证人员的职责:

1、取样时,见证人员必须在现场进行见证。

2、见证人员必须对试件进行监护。

3、见证人员要和施工单位取样人员一起将试件送至检测单位。

4、使用专用送检工具,见证人员必须亲自封存。

5、见证人员必须在检验委托单上签字。

6、见证人员应对试件的代表性和真实性负责。

三、见证取样应建立工作台账,通过工作台账对见证员的工作进

行日常管理,工作台账反映施工全过程的质量检测情况,也便于监督检验部门的日常检查和质量事故的处理。

四、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范围:

1、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

2、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

3、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

4、用于承重墙的砖的混凝土小型砌块

5、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和砌筑砂浆的水泥

6、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掺加剂

7、地下、屋面、厕浴间使用的防水材料

8、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他试块、试件和材料。

五、见证取样的具体规定:

水泥:

水泥进场时,应对其品种、级别、包装或散装、出厂日期等进行检查,并对其强度、安定性、凝结时间以及其它必要的性能指标进行二次复验,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按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不超过200吨、散装不超过500为一批,每批取样不少于1次,每次都应多点采样,混合均匀后,重量不小于12公斤。

对使用过程中的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3个月时应进行复验,并按复验结果使用。

砂、碎石:

同一产地、同一品种、同一规格以400立方或600吨作为一个验收批,取样部位应均匀分布。

混凝土:

抗压试块用于检查砼强度,应在砼浇筑地点随机取样,每拌制100盘或不超过100立方的同一配合比砼取样不得少于1次,每一工作班拌制的同一配合比不足100盘时,取样不得少于1次,当连续浇筑超过1000立方米时,同一配合比的砼每200立方不得少于1次,每一楼层同一配合比的砼取样不得少于1次,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标准养护试件,同条件的养护试件的留置组数应根据需要确定;楼地面每1000平方米砼不少于1组。

抗渗试块:

连续浇筑砼每500立方应留置一组抗渗试块,一组为6个抗渗件,且每项工程不得小于2组。采用预拌砼的抗渗件,应视结构的规模和要求而定。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标准养护试件,同条件的养护试件的留置组数应根据需要确定。

砼添加剂:

(1)砼泵送剂:批量为每50吨泵送剂为一批,不足50吨也作为一批,试样为总量不少于0.5吨水泥所需用的泵送剂,每一批取得的试样分成两等份,一份送检,另一份封存半年,以备有疑问时交国家指定机构进行复验或仲裁。

(2)砼膨胀剂:每60吨为一批,不足60吨也作为一批,每批

取样不少于10公斤,每一批取得的试样分成两等份,一份送检,另一份封存三个月,以备有疑问时交国家指定机构进行复验或仲裁。

(3)砼防水剂:每30吨为一批,每批取样为不少于0.2吨水泥所需的防水剂量,每一批取得的试样分成两等份,一份送检,另一份封存一年,以备有疑问时交国家指定机构进行复验或仲裁。

(4)砼防冻剂:每50吨为一批,不足50也作为一批,每批取样不少于0.5吨水泥所需防冻剂量,每一批取得的试样分成两等份,一份送检,另一份封存半年,以备有疑问时交国家指定机构进行复验或仲裁。

砂浆:

每一楼层、墙体250立方米以内、每台搅拌机不少于一组;水泥砂浆地面同配合比的每1000平方米和每层不少于一组。

钢筋:

同一品种、同规格、同一批号、,同一生产厂家、同一交货状态下60吨以内为一批,同时钢筋进场前,应检查钢材的出厂合格证,材质证明文件,质保单和钢材的铭牌是否和质量证明材料上相符。

钢筋焊接接头:(1)闪光对焊,同一台班、同一操作工300个接头、同直径钢筋为一批;,同一台班内焊接的接头数量较少时可在一周内累计计算,累计仍不足300个接头时,按一批计算。

(2)电弧焊每一楼层300个接头以内;

(3)电渣压力焊每一楼层300个接头以内为一批。

砖:

同品种、同规格、同一厂家标准粘土砖15万块为一批;多孔砖5万块为一批;灰砂砖及粉煤灰砖10万块为一批。

砼小型空心砌块:

同一品种、同一规格、同一生产厂家每1万块不少于一组;用于多层以上建筑基础和底层的不少于2组。

土壤试验:回填土检测密实度、干容重。防水材料:

1000卷抽5卷;500-1000卷抽4卷;100-499卷抽3卷;100卷以下抽2卷进行外观质量规格尺寸检查,在合格卷中任抽一卷做试验。

防腐、绝缘、保温材料:有异议时抽样检测。铝合金、钢、塑钢门窗:

检测抗风压性、空气渗透、雨水渗透性,每一单位工程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以内为一组;3000-5000平方米为三组(同一施工、制作单位的适当减少);大于5000平方米的适当增加。

XXXX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武汉轨道交通X号线一期土建工程

第XX标段项目监理部

6.材料工程见证取样单 篇六

质量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保证使用合格的原材料,半成品及其在各工序施工过程中均能经过检验和试验,且对其状态加以标识,防止误用不合格的材料及半成品,严格确保工程质量满足国家有关法规和合同要求。因此,必须建立健全材料进场质量检验及见证取样送检制度。

2.检测范围及标识

工程所用的进场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应有产品合作证,符合国家有关技术规范、标准、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设计单位、建设单位的要求。

项目材料员负责对工地现场的原材料、半成品进行分类、堆放、隔离、标识,并对原材料、半成品的检验和试验状态进行标识,要和取样员会同监理见证员对需见证取样的材料,按规定要求,现场见证取样100%,见证送样送检30%以上。未经检验和试验的原材料、半成品进场,材料员应挂写有“待检”字样的标识牌。并送至法定检测机构检验,取回检验报告,交内业资料员保存。原材料、半成品已经检验和试验,但尚待判定的,材料员应挂有“待判定”字样的标识牌。进场原材料、半成品,经检验合格的,材料员应写“合格”字样的标识牌。进场原材料、半成品,经检验不合格的应按有关规定进行隔离处置,并在货物上挂有“不合格”字样的标识牌。经检验试验的原材料、半成品,不符合其等级要求而降级使用的,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在试验报告单上标识降级状态,材料员在实物上注明所降等级。

3.施工现场水泥的贮运、使用的要求及注意事项

3.1水泥在贮运时,不得受潮和混入杂物,不同标号和品种的水泥应分别贮运,不得混杂。

3.2 应按批对进场水泥进行送检,散装水泥以同一次进场、同一编号不超过500t 为一批,随机取样必须在散装车上,以一辆次为一个取样点,每点取样不得少于1kg,累积留样不得少于12kg,袋装水泥以同厂家、同标号、同品种、同编号的水泥不超过200t为一批,且应取样员送检或其陪同下送检,并及时取回试验报告。

3.3对存放超过3个月,还没有来得及复检,应有标识,防止误用。

3.4水泥运输前 GB1774《水泥包装袋》应有标识,应检查该厂资质证书、及年生产能力。单台年产量8.8万吨以下的机立窑水泥不得用于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的现场搅拌混凝土。应检查水泥出场合格证内容填写是否完整,检验数据及鉴定结论是否满足规定要求,对散装水泥还应向供方索取出场卡片。

3.5水泥在运输或存放时应整齐堆放,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0包,贮存堆放高度以5-10 包为限,且不得损坏其标识或标记。

3.6应有固定的贮存库房,且应有专人负责接收和发放,做到先进先用,且应经常搬运位置,以防止产品在使用或交付前受到损坏或变质。应建立并保存水泥进场、实验及发放记录。

4.变质处理

凡被判定为废品的水泥严禁在建筑工程中使用,应作出标识,经建设(监理)单位见证员见证下,作出退场处理。凡被判定为不合格品的水泥,应尽可能不在建筑过程中使用,若需在工程中使用,应用在次要部位,且应经工程项目经理部技术负责人同意,并签章。

5.公司质安部每月1-2 次对所属项目进行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整改。

5.1钢筋水泥、砖、及其它对工程结构有重大影响的材料,是否都进行标识。

5.2标识的内容是否正确。

7.材料工程见证取样单 篇七

发布部门: 技术管理科

文号: 冀建质【2012】87号

河北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管理总站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华北石油管理局:

为规范建设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保证建设工程质量,现就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见证取样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见证取样人员岗位管理

(一)施工单位取样员的基本条件。具有建筑工程类初级以上技术职称或高中以上学历,具备建筑施工试验知识,取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见证取样人员岗位证书,常驻施工现场并经项目经理授权的人员。

(二)监理(建设)单位见证人员的基本条件。具有建筑工程类初级以上技术职称或高中以上学历,具备建筑施工试验知识,取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见证取样人员岗位证书,常驻施工现场并经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授权的人员。

(三)施工现场见证取样人员配置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应配备足够的取样员、见证人员。每个工程项目配备的取样员、见证人员均不少于两人,每个取样员承担的单位工程数量不超过5个,每个见证人员承担的单位工程数量不超过6个。

(四)见证取样人员培训管理。全省见证取样人员岗位证书实行统一管理,具体工作由省工程建设质量监督检测管理总站实施。各设区市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质量见证取样人员的培训、考核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具体工作可委托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实施。考核合格的见证取样员,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放统一格式的岗位证书和印章。见证取样人员岗位证书有效期为三年,每年须参加不少于8课时的继续教育培训。见证取样岗位证书信息纳入省工程建设质量监督检测管理总站信息系统和“一卡通”系统。

二、强化见证取样送样过程控制

(一)实行见证取样的范围。

1、下列涉及结构安全、使用功能的试块、试件、材料及构配件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比例不少于有关技术标准中规定应取样数量的30%。重点工程、国家投资的公共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保障性安居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比例为100%。

(1)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2)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3)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

(4)用于承重墙的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

(5)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

(6)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掺合料和外加剂;

(7)地下室、屋面、厕浴间使用的防水材料;

(8)用于承重的钢结构试件;

(9)预应力钢绞线、锚夹具;

(10)沥青、沥青混合料;

(11)道路工程用无机结合料稳定材料;

(12)建筑外窗;

(13)建筑节能工程用保温材料、绝热材料、粘结材料、增强网、幕墙玻璃、隔热型材、散热器、风机盘管机组、低压配电系统选择的电缆、电线等;

(14)国家及地方标准、规范规定和合同约定的其它见证取样和送检项目。

2、下列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建筑电气工程所用的材料、成品、半成品、配件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数量按每批数量的3%抽取,且不少于一组(件)。

(1)用于水暖安装工程的管道、阀门;

(2)用于电气安装工程的电线、电缆、开关、插座、配电箱(盘)。

(二)工程施工前,施工技术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根据预算表和材料进场计划以及相关标准和规范,编制施工检测试验计划,并根据施工检测试验计划制订相应的见证取样和送检计划。见证取样和送检计划应报监理单位审查并监督实施。

(三)见证取样人员确定后,应在见证取样和送检前书面告知该工程的质量监督机构和承担相应见证试验的检测机构(见证取样人员授权告知书见附件1)。见证取样人员更换时,应在见证取样和送检前将更换后的见证取样人员信息告知监督机构和检测机构。

(四)见证取样人员工作要求。

1、取样员必须按照相关技术标准、规范要求进行取样。取样时,见证人员必须现场见证。取样后,取样员和见证人员要及时进行标识和封志。试样标识应有唯一性,按照取样时间顺序连续编号,不得空号、重号。标识和封志应至少标明制作日期、工程部位、设计要求和组号等信息,并由取样员和见证人员签字盖章(手章)。见证取样人员填写见证记录(见证取样记录见附件2),由施工单位将见证记录归入施工技术档案。

2、见证人员、取样员要确保样品从取样到送样全过程可控,见证人员与取样员一起将样品送至检测机构或采取有效的封样措施送样。封样和收样时留影像资料。

3、施工现场应按照单位工程建立试样台帐。取样员制取试样并做出标识后,应按试样编号顺序登记试样台帐。检测试验结果为不合格或不符合要求时,应在试样台帐中注明处置情况。

(五)检测机构工作要求。

1、检测机构应对样品和见证记录进行确认,对不符合下列要求的样品应当拒收:见证记录无见证人员签字盖章,或签字的见证人员未告知检测机构;检测试样的数量、规格等不符合检测标准要求;封样标识和封志信息不全;封样标识和封志上无取样员和见证人员签字盖章。

2、检测机构应设专人负责试样留置工作。对规范和标准有明确要求的,应按规范和标准的规定留置。规范和标准没有规定的,应在样品检测完成后留置不少于72小时。

3、检测机构对出现涉及结构安全的不合格检测结果,应在24小时内书面告知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和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并应单独建立检测结果不合格台帐。

4、检测机构应在单位工程主体结构验收前出具单位工程检测报告汇总表。

三、加强对见证取样工作的监督管理

见证取样人员对见证取样和送检试样的代表性和真实性负责,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分别承担相应责任。施工单位要留存检测不合格建材的退换货记录、返工整改等资料及整改前后的影像图片,由项目经理和总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监理单位应在监理资料中反映不合格建材的处置情况。监理单位应在主体验收前核查检测单位出具的单位工程检测报告汇总表。

见证取样人员玩忽职守或有弄虚作假行为的,收回其见证取样岗位证书,情节严重的,三年内不得从事见证取样工作,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见证取样工作的监督管理,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单位和人员进行查处,记入不良行为记录。

附件:

1、见证人员授权告知书

2、见证记录

主题词:加强 管理 通知

8.监理见证取样制度 篇八

一、工程概况:

成都—阿坝工业园区配套设施二期安置房工程,总建筑面积约为486000m2,总造价96000万元。工程结构类型为11层住宅剪力墙结构及6层砖混结构,防火等级为二级,屋面防水等级为二级,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

二、参建单位:

建设单位:成都望城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设计单位:四川省建筑设计院 勘察单位:四川省川建勘察设计院 质监单位:金堂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监理单位:北京京友联工程建设监理公司 施工单位:A区:四川锦辉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B区:四川锦辉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三、见证取样制度

工程项目总监对建筑工程项目相关见证取样及送样负全责。本工程由项目总监挑选确认责任心强,了解建筑物资性能,明确需要复试的材料种类及抽样标准,代表批量等的监理人员。专门负责该建筑工程的建筑物资复试前的见证取样和送样,并负责对施工过程的试验和检验及试件的成型制作进行见证取样和送样。监理见证取样及送样过程视为旁站监理过程,必须见证建筑材料和各种试件取样的真实性以保证整体建筑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合格标准,消除隐性的工程质量缺陷。建筑物资进场见证抽取样品并送样。凡是国家现行检验规范和地方规程要求复试的建筑材料必须经专业监理外观检验确认合格后,由专门负责监理人员与承包单位抽样人员一起进行抽取样品,监理人员见证抽取过程并与承包单位一起送样。

四、见证取样内容及要求

(一)本工程应对下列建筑材料进行见证取样、送样复试。(1)结构工程建筑材料:钢材、砂、外加剂、施工用水、水泥、石、砌筑块材;

(2)装饰装修分部工程建筑材料水泥塑钢窗外墙陶瓷饰面砖(吸水率)砂、防水涂料;

(3)屋面工程建筑材料防水卷材;

(4)居住节能工程建筑材料,屋面保温用材料;(5)暖卫工程建筑材料:给水管材卫生检验塑料管道;(6)合同约定增加复试的建筑材料。

上述建筑物资复试报告,承包单位应及时二次报验,专业监理要严格审查子项目试验结果和结论,确认后,将一、二次报验资料及附件和保留的抽样单,复试报告印件一并整理登记并保存。并复核建筑材料实际进场数量、牌号与复试报告相一致。

(二)本工程施工试验、检验试件成型及抽取的监理见证存样、送样项目:

1、钢材的焊接、试件的抽取(分不同焊接型式、规格、级别);

2、砼标养试件;

3、砼同条件实体检测试件的成型、抽取及养护条件;

4、砂浆试块的抽取和成型;

5、钢材保护层厚度检测数量位置的确认;

6、后置埋件的拉拔试验;

7、外墙外保温的拉拔试验;

8、水泥浆料保温、对保温性能试验、试件的抽取与成型。

以上各项目监理见证人员,必须与施工单位抽样员一同进行抽样,进行见证取样成型过程,并一同送样。

(五)见证存样送样编制台帐:

(1)建筑材料台帐登记,由专业监理编制登记;

(2)各种试块、试件的监理见证取样、送样及复试结果应登记台帐管理,台帐格式为自编制,最少应包括序号、抽样部位、设计强度、成型日期、试验日期、龄期、试验结果等子项。台帐设置应从委托试验单签认时开始登记,在复试审核后登记完成,反复循环;(3)复试和试验不合格的处置各种建筑物资经复试审查确认为不合格的应依据国家验收规范相关规定进行处置。

1、水泥:安全性不合格的,必须强制退场视为不合格。抗压强度不合格的应要求退场,工程允许也可协调一致,降等级使用。

2、钢材:复试结果不合格,可进行二次加倍取样再进行复试,合格后可用于工程,不合格的必须强制退场不准用于工程。凡是规范允许二次加倍取样再行复试的建筑材料,专业监理应要求承包单位必须进行一次复试不合格的二次报验,二次不合格后再行三次报验。抽取委托单,先后两次一并保存。

3、钢筋焊接试件:必须在已焊好的接头中,随机抽取。如一次送样复试不合格时,可按规范规程加倍抽取样品再行复试,如二次复试还不合格时,判定此批接头为不合格,全部废除。

4、砼、砂浆试块:如送实验室试验,其结果不合格的,必须进行实体检测,由委托的实验室进行。对于拆模用于强度参考的砼试块,应要求承包单位制作不少于两组试块,如一组试验不符合拆模强度要求时,推迟日期后,再进行一次送样试验,作为最终专业监理确认允许拆模的依据。

项目总监应对指定的监理见证人员的工作进行检查并对施工单位填报的委托抽样单所填各子项进行审查确认后,进行签字,并加盖项目部章。

北京京友联工程建设监理公司

9.见证取样制度专题 篇九

一、为规范我公司监理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的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保证工程质量,根据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二、实施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范围 2.1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 2.2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 2.3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 2.4用于承重墙体的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 2.5地下、屋面、厕浴间使用的防水材料;

2.6用于房屋建筑工程新建、改建、扩建的铝合金门窗; 2.7用于房屋建筑工程新建、改建、扩建的玻璃幕墙; 2.8涉及建筑工程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构件;

2.9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它试块、试件和材料。

三、见证取样的工作程序

3.1 工程项目施工开始前,项目监理机构要建设单位尽快落实工程材料检测单位。检测单位一般是和施工单位没有行政隶属关系的第三方。监理工程师应从以下5个方面对相关单位进行考核: ⑴ 检测单位的资质等级及其试验范围;

⑵ 法定计量部门对试验设备出具的计量鉴定证明;

⑶ 试验室的管理制度;

⑷ 试验人员的资格证书 ⑸ 本工程的试验项目及其要求。

3.2 项目监理机构要将选定的试验室到负责本项目的质量监督机构备案并得到认可,同时要将项目监理机构中负责见证取样的监理工程师在该质量监督机构备案。

3.3 施工单位在对进场材料、试块、试件、钢筋接头等实施见证取样前通知负责见证取样的监理工程师,在该监理工程师现场监督下,施工单位按相关规范的要求,完成材料、试块、试件、钢筋接头等的取样过程。3.4 完成取样后,施工单位将送检样品装入木箱,由监理工程师加封,不能装入箱中的试件,如钢筋样品、钢筋接头,则贴上专用加封标志,然后送往试验室。

四、实施见证取样的要求

4.1 负责见证取样的监理工程师要具有材料、试验等方面的专业知识,且要取得监理工作的上岗资格(一般由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从事此项工作)。4.2 施工单位从事取样的人员一般应是试验室人员,或专职质检人员担任。4.3 送往试验室的样品,要填写“送验单”,送验单要盖有“见证取样”专用章,并有见证取样监理工程师的签字。

4.4 试验室出具的报告一式两份,分别由施工单位和项目监理机构保存,并作为归档材料,是工序产品质量评定的重要依据。

4.5 见证取样的频率,国家或地方主管部门有规定的,执行相关规定;施工承包合同中如有明确规定的,执行施工承包合同的规定。见证取样的频率和数量,包括在施工单位自检范围内,一般所占比例为30%。

4.6实行见证取样,绝不代替施工单位应对材料、构配件进场进必须进行的自检。自检频率和数量要按相关规范要求执行。

常州新阳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0.暂停见证取样的通知 篇十

证工作的通知

http:// 2015/5/22 0:00:00

鄂建质[2015]6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质监站:

按照国家有关清理规范现行各类执业资格的有关要求,我站决定暂停湖北省建设工程见证员、取样员上岗发证、换证工作。见证人员、取样人员的有关要求按原建设部《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有关规定>的通知》(建建[2000]211号)文件规定执行。

湖北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

11.材料工程见证取样单 篇十一

依据《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的规定:

(1)玻璃幕墙工程应检测:气密性能、水密性能、抗风压性能、平面内变形性能,

相同设计、材料、工艺和施工条件的幕墙工程每500—1000O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0O的幕墙工程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同一工程的不连续幕墙也应单独划分检验批。

样品根据现场施工图纸取样。

(2)幕墙玻璃应检验:遮阳系数、可见光透射比、传热系数、中空玻璃露点。

同一厂家的同一产品不少于一组。样品为300×300mm非钢化中空玻璃3块。

(3)硅酮耐候密封胶应检验:污染性、相容性、拉伸模量,

每5t为一批,不足5t按一批抽样。样品为:密封胶1支;石材25×25×75mm,标志10块、加热10块;硅酮结构密封胶1支。

(4)硅酮结构密封胶应检验:与接触材料的相容性、邵氏硬度、标态下拉伸粘结强度。

每3t为一批,不足3t按一批抽样。相容性试验1支;A组分500g,B组分按比例提取。

(5)铝塑复合板应检验复合强度。

3000O为一批,不足3000m2按一批算。样品300mm×300mm2块。

(6)幕墙干挂石材应检验:干燥弯曲强度、水饱和弯曲强度、吸水率、抗冻性(适用于寒冷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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