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试剂销售合作协议书

2024-08-11

医院试剂销售合作协议书(精选11篇)

1.医院试剂销售合作协议书 篇一

销售合作协议书

甲方: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在公平、诚信、平等、互惠互利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就甲方代理的汽车品牌在乙方经营的店内销售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产品

甲方保证提供在乙方经营的汽车销售店内销售的产品与乙方经营品牌不重复,汽车品牌为众泰汽车。

第二条 合作方式:

乙方提供经营场地给甲方销售本协议第一条约定的汽车品牌,销售场地及服务场所约㎡。

第三条 售后服务:

1、甲方应对自己的用户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

2、若甲方需要乙方为甲方用户提供技术服务的,乙方将另行收取维护费和服务费。

第四条 双方关系:

1、甲方与乙方均为独立订约人,各自独立核算,独立经营。

2、本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将不构成或被解释为合伙关系。

第五条 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当保证其销售的产品的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如发生第三人指控甲方实施的侵权的,甲方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甲方方不得未经乙方授权就以乙方的名义从事任何汽车销售行为,并对其在乙方店内销售的产品质量承担责任,如发生产品质量问题,一概由甲方承担。

3、甲方应当妥善处理甲方顾客异议及纠纷,若因甲方原因导致甲方客户在乙方店内闹事影响乙方正常营业或者有损乙方店面形象及商业信誉的,甲方应当赔偿乙方全部损失。

4、乙方组织宣传及营销推广等市场活动需要甲方支持的,甲方应当配合乙方。

5、甲方应当配备专门的销售人员及收费人员,并承担相关人员的工资相关费用。

第六条 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权向甲方收取相关费用。

2、乙方有权以自己的名义开展各类宣传及营销推广等市场活动。

3、乙方应当为甲方的相关工作提供便利。

第七条 费用及财务相关

1、甲方在乙方场地内每销售一台车辆,销售收入扣除其进货价后的余额为销售所得,销售所得甲方乙方各占50%,甲方授权销售方向乙方支付的销售返点(授权销售的出货价为基数,按单台车辆计算),甲方也应当将返点的50%支付费乙方,上述费用按月结算,每月结算一次。甲方未按时结算和支付乙方的,应当按照未支付金额以商业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的四倍支付延迟赔偿金。

2、甲乙双方各自因己方销售行为产生的税费等,财务上各自独立核算、互不相关。

第八条 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条款,对本合同进行修改。

2、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本合同中任何权利转让第三方。

3、甲乙双方在合同期内因特殊原因需提前终止的,必须提前30天向对方提出书面申请,经对方书面同意后终止。

4、因发生严重自然灾害、战争、政府行为、国家政策调整或其他不能预见的、其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事故或协议一方无法控制范围的情况,致使直接影响该协议的履行时,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不需因此负责,但双方应就协议的履行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

第九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的争议应先由双方协商解决,不能达成解决方案时,应提交到乙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第十条 其他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代表:代表:

2.医院试剂销售合作协议书 篇二

1、系统开发目标

以往的试剂管理系统是单机版, 不能跟医院的HIS计费系统、财务系统、科研系统等进行信息共享, 目前试剂库管理系统要实现以下目标:

(1) 管理人员对医院所有试剂进行全面控制和管理, 所有的试剂操作都要即时反映到试剂库中。

(2) 每天的试剂入库、出库量大, 定期需提交各种报表, 同时还应提供查询汇总信息。管理人员能方便的查询各种单据 (入库单、出库单) 、各种账目 (月报表、盘存表、入库帐、出库帐、付款账目等) 。

(3) 具有超最高库存报警、超安全库存报警、积压报警等功能。超安全库存报警时计划员能根据一定算法生成采购计划。生成的采购计划需经领导审核通过后才成为有效的采购计划, 审批时可联机检索出需求数量、需求单位、供应商、历史采购等详细信息供参考。审核未通过则退回到计划员, 采购计划条目一旦审核通过计划员就不能再修改。

(4) 建立试剂基本信息库。试剂具有品种多、规格多、价格多样等特点, 允许批量导盘到信息库中, 并根据需要能自动触发到临床计费系统中。

(5) 完善灵活的打印功能。系统需支持多种打印机, 能打印单据和报表。

2、业务流程

试剂管理系统的整体业务流程如图1所示。

2.1 科室使用试剂申请

此部分设计为B/S网上申请形式。包括科室申请试剂, 撤销试剂申请, 查询申请等功能, 如图2所示。

2.2 处理申请数据

处理申请数据步骤为:

(1) 查询申请信息。

(2) 受理申请信息, 打印申请试剂列表, 标记申请信息为已受理。申请科室可以查询申请是否受理, 经费卡负责人打印并签字备案

(3) 科室在网上查询申请受理情况。如果此时需要撤销申请, 需要将受理状态先改为未受理。

2.3 试剂字典管理

试剂字典管理主要包括确定如何分类编码, 定价, 调价等内容。

试剂编码:xx xx xxxxx

大类 小类 编码

大类:临床试剂, 科研试剂

小类:生化、生物、微生物、显微镜用、光谱

定价:试剂形成价格只是上限价格, 供应商可自行降低。如果供应商此批次试剂降价, 只在入库时区分价格, 出库时按当时入库时的价格出库, 分整包装和分包装价。

调价:调整后的价格写入试剂字典和服务价表。建立调价表, 记录调价内容

2.4 入出库管理

入出库管理包括直接入出库, 科室记帐, 月底对帐等。入库试剂价格必须低于定价, 出库时应规定出库机制先入先出。

公司凭出库单向使用科室配送, 最后科室请购者验收后在出库领取单上签字确认。入出库管理流程如图3所示

2.5 结算管理

由试剂管理办公室根据供应商试剂发票, 对帐后, 打印付款凭证, 报财务办理结算, 最后更新数据库中单据的付款状态。

3、数据库表结构

试剂管理系统涉及的表有:试剂库基本信息表, 科室请领试剂申请单、供应商字典、试剂库房表、试剂出入库单据明细、试剂出入库单据主表、试剂价格更新记录。限于篇幅, 只列出科室请领试剂申请单 (表1所示) 、试剂基本信息表的库结构 (表2所示) 。

4、应用实例

系统在医院顺利实施后, 取得了明显的实用效果。该系统将B/S和C/S模式相结合, 有着高度的安全性和并发性[3]。科室申领采用B/S网页模式, 符合各科室的需求;在试剂库房采用C/S模式, 进行集中入库出库、各种数据处理以及统计、查询、报表打印工作。

使用本系统过程中, 数据的录入及修改、查询与统计、打印各种报表等功能都会根据需求进行相应的提示。输入非法数据时, 系统会有错误提示信息, 数据不允许提交;查询数据时, 可以根据用户的需求进行多种条件的自由组合查询, 查询条件非法时系统会给出明确提示, 查询结果可以打印、可以导盘;单据与报表打印根据配置自动选择相应打印机, 方便用户操作;修改数据时, 会记录到修改日志, 记录下修改人、修改电脑IP地址、修改时间等信息;所有金额数据不允许修改和删除, 只能冲负处理, 保证了数据安全。

系统充分结合医院工作实际情况, 跟医院ERP系统紧密结合。系统投入使用后, 大幅提高了工作效率、降低了生产成本, 改变了医院试剂的信息共享、交流以及人员协作方式。在月末交账时, 系统通过后台过程进行集体交账, 生成本月所需上报的各类报表, 免去了财务与统计人员繁重的统计工作, 更保证了数据统计的正确性。

参考文献

[1]徐力, 王会琴.检验科试剂管理软件使用体会[J].实用医技, 2010 (9) :876

[2]蒋鹏.物资供应“一体化”管理模式创新探讨[J].信息技术与信息化, 2010 (3) :6-8

3.活动销售合作协议书 篇三

活动销售合作协议书

甲方:黄山市旅游委员会

黄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旅行社

为进一步发挥世博效应,加大“世博在上海,旅游到黄山”宣传推广力度,以主题营销活动为载体,迅速掀起我市夏季旅游新热潮,黄山市旅游委员会、黄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将联合市内旅行社于6月下旬举行“夏日黄山,清凉世界〃百辆大巴世博旅游直通车”活动。为广泛招徕、有效组织客源,本着平等、自愿、互利的合作原则,经过友好协商,甲乙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一、活动时间

2010年6月20日-24日

二、活动主题

“夏日黄山,清凉世界〃百辆大巴世博旅游直通车”

三、主要内容

(一)活动期间,黄山风景区门票五折优惠,即每张115元(已享受黄山门票优惠的游客群体不再重复享受本次优惠)。

(二)乙方在活动期间,组织8辆(33座以上)以上大巴的团队客人来黄山旅游,同时总人数达到300人(含300人)以上,市旅委给予乙方组织游客20元/人的广告补贴。

(三)乙方组织的团队必须游览黄山风景区,并在途马电子商务公司订购活动优惠电子门票,最终组织的实际人数以途马电子商务公司核实确认的人数为准。

(四)乙方不得有恶意拼团等虚假违规行为,否则,甲方将取消乙方享受优惠及广告补贴,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负责做好本次活动游客的接待、游览、食宿、安全(按规定办理有关保险)等工作。

(六)甲方需做好相关优惠及广告补贴的兑现等工作。

(七)黄山市旅游委员会、黄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拥有对以上优惠政策的最终解释权。

四、本协议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自盖章之日起生效。

联系人:市旅委:杜俊2516884

股份公司:全薇5580530

甲方:黄山市旅游委员会乙方:

黄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4.药品销售合作协议书 篇四

为了更好满足顾客的需求,在合情、合理、合法地经营,增加更多的服务功能,进一步发挥保健堂的品牌;经双方友好协商,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双方自愿达成以下协议:

一、合作项目:

经营一楼(国医馆)二楼全层(养生馆)主要于休闲养生保健为主: 电能循经通络疗法药物苗药熏蒸疗法 五行梅花灸疗法 群罐排毒疗法 风湿关节 经络全息刮痧疗法 经络独穴、双穴调理法经络洗髓功调理法全身推拿理疗保健 内功点穴理疗法 背部经络宫廷熏蒸 心灵减压治疗调理 龙派传人整脊理疗泥疗 中医全身经络调理针灸火罐刮痧放血足手面疗去痘、斑、点穴减肥疗法慢性病调理等

二、合作权力与义务:

1)、乙方自愿接受甲方公司的统一收费和监督管理,自觉遵守甲方的相关管理制度、守则及服 务标准;依法开展保健养生的业务;甲方负责人有权检查、了解乙方的经营情况,甲方协助乙方 的项目开展经营、协助做好广告宣传工作;并在合作期间,甲方不可以再有同类型的产品及项目 出现;确保乙方的利益经营。

2)、甲方负责提供营业场地、房租、水、电费及现有设备配套实施;甲方在一层国医馆内原有 科室(6 室 1 厅)及原有的设备和床位(详见移交表)提供给乙方使用,缺少的医疗设备由乙方 自行负责,根据乙方业务发展的.需要,可以在内自行安排装修设置,如有整体大的装修改进;并 经甲方协商同意才可以进行整体装修。

3)、乙方投资 200 万元装修工程款,把二楼全层进行整体装修;由于装修费用较高;二楼养生 ;一楼保健堂国医馆营业额按 3:7 分成(甲方占3, 馆营业额按 2:8 分成(甲方占 2,乙方占 8) 乙方占 7);保健堂国医馆、养生馆由乙方统一运作。由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营业所需的产 品、设备、机器、人员工资开支、技术操作、室内装修、广告宣传、户外招牌、墙上广告、人员 的吃住、生活用品)等一切费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带来的技术工作人员,均由乙方开支自 行管理,与甲方不存在任何劳动关系和其它连带责任。

4)、乙方从开始经营之日起 XX 年 月 日至 XX 年 月 日为装修期间免一切费用;第 2 个月(XX 年 月 日至 XX 年 月 日)试业期间免分成的;第 个月起 XX 年 月 日至 20 年 月 日按营业额税前(药费成本除外)《见附件价目表》国医馆按 30、养生馆按 20 提交给甲方作为管理、房租、水电费等开支。

5)、1、甲方担保乙方能正常经营,如果乙方在正常经营中遇到相关政府部门干涉不许经营时; 由甲方赔偿乙方的损失费,包括装修、遣散工人等及其它的费用。 2、如果能重新营业乙方把(甲方赔偿的乙方装修全部费用退还给甲方,遣散费除外)还是 交给乙方经营。

6)、在经营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私自以甲方名义进行其他违法业务活动 也不得以甲 方企业名义为其它人提供担保不得有影响甲方名誉和利益以及欺诈的言行。

7)、在合作期间,甲乙双方按照国医馆、养生馆的规章制度,统一收费、严格执行、并服从公 司工作人员管理。甲方有权审核乙方是否有违法相关的项目和营业内容符合国家规定的项目;如 有发生医疗事故,由乙方自己负全部责任;(甲方负责协调)。

三、利润分配:

乙方不得私自设立药房,如有病人需要开处方;须到甲方旗舰店购买中药。其它收入属于甲、 乙双方拥有,为了方便管理,甲方收费处有(医疗保险 ic 卡、pos 机和银联卡),每月结算时, 双方凭票据核对后,甲方将收入按分成结算给乙方,月结月清,每月 日前结算。按照甲方的财 务规定三联单进行结算;注:(如客人需要开发票,由甲方提供)乙方在(穴位保健外加用中药 及辅助治疗物品不在营业额分成之内,要另计算成本费价)《见附件价目表》;

四 合作经营期间下列情况可以退出:

(1)有正当理由并经双方同意的可以退出 (2)有违反双方协议约定的;(3)有违法行为的 (4)有被法院强制执行冻结财产的(5)如自行退出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进行相应赔偿。

五、合作期满或终止合作关系的事项:

本协议解除或终止时必须双方负责代表参与清算账目清晰后是乙方的设备、财产可以搬走, 但要公司放行条。未经协商不得擅自处理室内设备、设施和共同财产。

六、在经营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及时进行双方沟通和商讨解决,并根据协商结果签订补充协议。

合同有效期为 年从 XX 年 月 日至 201 年 月 日止 双方同意终止经营时经双方 同意生效,本协议未尽事宜可补充规定,补充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 方各一式两份,自甲乙双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甲方公司名称:(盖章)

负责人(签字):

公司地址:

联系人电话:

XX 年 月 日

乙方公司名称:(盖章)

负责人(签字):

公司地址:

联系人电话:

5.独家代理销售合作协议书 篇五

《红蜘蛛多媒体网络教室》软件产品

地区独家代理销售合作协议书

广州创讯软件有限公司

2002年

广州创讯软件有限公司--

甲方:广州创讯软件有限公司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现本着平等、诚信、互利的原则,就甲方授权乙方为《红蜘蛛多媒体网络教室》软件产品在第一条:甲方同意将甲方所发展之《红蜘蛛多媒体网络教室》软件产品(以下简称《红蜘

蛛软件》),授权乙方为甲方在第二条:乙方代理资格授权期为签约之日起至

第三条:乙方在本协议中签约的产品为甲方自行研制和开发的红蜘蛛软件产品,拥有独立

著作权。甲方承诺对其所属软件著作之知识产权均为合法拥有者。若有不当抄袭他人之著作或侵害他人之知识权时,甲方应负完全的责任。

第四条:红蜘蛛软件曾使用《创讯红点多媒体网络教室》的名称进行市场活动,该协议中

签约的《红蜘蛛软件》也就暗示了对前者的特指。

第五条: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必须保证红蜘蛛软件的完整,不得对该软件进行非法复制、非法传播、破解、反编译等,决不允许职员加工、销售盗版的红蜘蛛软件产品,不得以任何方式侵害甲方所拥有的该产品的合法版权与知识产权。本协议中未及之处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和其他知识产权保护法为准。

第六条:乙方有义务在本地市场提高《红蜘蛛软件》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和影响力。在经营

活动中必须维护甲方企业及产品形象,不得从事有损甲方及产品形象的行为。

第七条:乙方作为甲方在签约地区的独家代理商,可以在该范围内独立寻找下一级代理商

或其他合作伙伴,可以独立开展该软件产品的合法销售业务。而甲方也承诺不再在该范围内与任何其他第三方进行本软件产品的任何方式的合作。但是,乙方与第三方关于本软件产品的合作方式与协议不得与本协议内的条款冲突。

①行政范围内地区独家代理商资格,共同开拓红

蜘蛛软件产品的市场,推动双方事业的繁荣和发展,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①行政范围内地区独家代理商,并授

权乙方在该区域内寻求销售合作伙伴及负责该软件产品的合法销售业务推动。

② 年 ② 月 ② 日为止。

第八条:本协议中签约的红蜘蛛软件,其功能涵盖目前发布的3.81版本的全部功能。甲方

不对在该版本软件涵盖之外的功能、性能等方面作其他承诺。甲方会积极听取乙方的建议与意见,并有权利自行决定对软件进行升级工作。当甲方推出红蜘蛛软件的升级版本时,甲方保证乙方及时获得最新的版本,且配合乙方向原最终用户提供产品升级服务。

第九条:承诺进货量:在授权期内,乙方从甲方进货的该协议签约的软件产品总进货数量

必须达到规定的最低进货数量一的代理资格优先申请权。

第十条:首次进货量:在双方签订该协议的同时或者之前,乙方必须从甲方购进该协议签

约的《红蜘蛛软件》产品理权利和资格。

第十一条:季度考核:从签署本协议之日起计算,到第九个月结束之日时,如果乙方的累

计进货数量少于

⑤ 套,可以认为乙方无法完成全的承诺进货量,甲

方可以就协议的继续履行事项与乙方进行磋商,甚至甲方可以单方面书面终止协议的执行,书面通知取消乙方的独家代理资格。

第十二条:代理价格:乙方向甲方购进签约产品时享受甲方制定的全国统一独家代理价。

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不限数量和及时的供货。

第十三条:付款方式:乙方向甲方订货时,原则上,甲方坚持款到付货的原则。甲方负责

免费向乙方所在地发货,货物运输方式一般为EMS全球特快专递。

第十四条:样品政策:甲方依据乙方订购签约产品的数量,定期向乙方免费提供一定数量的演示产品和产品宣传资料;促销期间,甲方将额外发放宣传品和产品资料。

第十五条:市场投入:甲方按照市场投入计划,可直接对乙方所在市场进行市场投入,配

合乙方开拓当地市场。

第十六条:市场秩序:除非甲方有另行书面通知,乙方不能以任何形式低于甲方规定的最

终用户最低销售价格销售红蜘蛛软件。乙方有责任维护《红蜘蛛软件》的市场秩序和市场形象。乙方在销售产品时需按甲、乙双方制定的《红蜘蛛软件》产

③ 套,未达到的,甲方有权考虑取消乙方下

④ 套。只有双方签署本协议,并且乙方已经从甲

方购进不少于首次进货量的签约软件产品后,乙方才获得本协议中规定的独家代

品报价、销售规定执行,若乙方扰乱市场、破坏甲方或其他代理的利益,甲方将视情节对乙方进行罚款、停货、取消代理资格的处罚。

第十七条:广告支持:在签约地区的广告宣传工作由乙方组织和开展。甲方从乙方进货的每套软件产品中提取金额(RMB)

⑥ 元,作为对乙方广告宣传费用的补偿。

乙方必须凭相应的广告宣传媒介(包括报纸、杂志、期刊等)和宣传费用凭证来申请该笔广告补偿费用。该笔广告补偿款项不以现金方式支付,而是作为乙方下次进货的销售折扣的形式进行结算。另外,甲方承诺在甲方做广告宣传时也会大力支持乙方。

第十八条:技术支持:甲方负责以软件套件的形式提供软件产品给乙方,并可向乙方提供

红蜘蛛软件的宣传资料和红蜘蛛软件产品的技术咨询、指导和培训。

第十九条:产品更换:甲方提供的《红蜘蛛软件》产品,若在销售过程中出现属于首次开

包不合格的质量问题,将为乙方免费更换;同时甲方应负责为用户提供由产品质量引发的换货服务。另外,对于软件产品采用的加密件,如果出现质量问题,甲方提供一年时间的包换服务。

第二十条:投诉处理:乙方收到用户对产品质量、产品修改与完善建议,都应该及时将相

关信息反馈给甲方,并做到及时处理。

第廿一条:甲、乙双方在代理关系存续期间及协议终止两年内,同意就双方有关的信息保

密,信息包括:产品价格、奖励政策、客户信息、财务信息等,未经双方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密;而在合作期间乙方所获得的甲方的任何技术资料、技术文档、技术秘密以及注册程序等任何辅助程序都必须严格保守秘密,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在任何时候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泄密。

第廿二条:乙方有义务向甲方如实地汇报软件销售情况,包括发放软件许可数量、最终用

户、价格、用户的意见与建议。

第廿三条:授权期满后,乙方在授权期内完成协议规定的最低进货量时,在与第三方同等

条件下,甲方应优先与乙方续签代理协议,以保证乙方投资利益;未完成协议规定的最低进货量时,甲方有权不予续签代理协议。

第廿四条:甲乙双方承诺对此合作协议予以保密,不将任何内容透露给第三方。

第廿五条:本协议规定的双方权利、责任和义务不可以转让给第三方。

第廿六条:如果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内容,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违约的一方需承担

全部损失赔偿责任,并且承担适用法律责任。

第廿七条: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

未尽事宜,或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通过人民法院解决。

甲方:广州创讯软件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伟诚街1号

601#

电话:(020)85529206 传真:(020)85529206 EMAIL:easy@forClass.com 邮政编码:510655

代表人签字(盖章):

签约日期:

乙方: 地址:电话: 传真: EMAIL: 邮政编码:

代表人签字(盖章):

6.销售战略合作协议 篇六

甲方:xx 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住址: 邮编: 联系电话:

乙方:×××集团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住址: 邮编: 联系电话:

本战略合作协议由上列各方于

鉴于:

1、xx 公司(以下简称某公司)是国内领先的 xx 产品(或服务)供应商。

2、×××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销售磁条卡、智能卡、智能卡终端接口产品、校园系统集成、发卡系统 及设备、安全认证产品等,向顾客提供该产品最为全面的基本卡及智能卡解决方案,业务涉及金融、公交、社保、校园、电子政务、高速公路等领域。

3、双方都拥有良好的品牌形象、销售通路和客户资源,双方产品具有较强的互补性和兼容性。故此,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建立战略合作伙伴 关系的规则等相关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战略合作协议,协议如下:

第一条 合作宗旨 双方希望通过建立密切、长久及融洽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充分发挥各自网络和业务特点,在业务捆绑、市场营销、产业推动等多个领域开展强强合作,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促进双方产品与服务的延 伸和发展。

第二条 合作领域 双方一致同意致力于在以下产品或服务领域建立全面、深入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1、2、第三条 合作内容 双方一致同意以各自的资源和专业技术及经验为基础,在前述产品或服务领域的宣传推广、产品开发与支 持、客户服务、网络支持、信息转接等方面进行广泛合作, 共同开拓市场。

1、双方认同对方为核心战略合作伙伴,充分利用各自的资源开展业务创新和市场宣传合作,共同策划组织 市场营销活动。

2、双方同意将对方的公司信息链接到自己网站的“合作伙伴”栏目中,并在一切可能的宣传渠道,如展会、网站、分支机构、新闻发布会等,加入对对方的产品与服务的宣传推广。

3、双方相互给予产品与服务支持和优惠待遇。某公司向××公司提供××公司所需要的 ××公司向某公司提供其所需要的 产品(或服务)。产品(或服务),。年 月 日在 市订立。

4、双方在现有优势业务间开展合作,将双方的产品或服务设计成丰富的捆绑组合,并通过产品或服务的组 合或捆绑,为客户提供个性化增值服务。对方新开发的产品或服务,双方均享有优先合作权。

5、双方在市场营销中相互支持,实现资源互换。一方接洽的项目需要另一方产品或服务配合时,应优先考 虑跟战略合作伙伴的合作;对各自获知的招标项目,如有合作的可能,向客户推介战略合作伙伴的产品或 服务,并根据客户需求,以产品或服务的组合或捆绑的方式共同投标,为客户提供更全面、更方便、更快 捷的服务,以实现客户资源的共享。

6、一方对于从市场或客户获知的有关另一方产品或服务的信息予以及时的反馈,互相推进产品或服务的改 良。

7、为提升双方的市场竞争力,双方开展人才交叉培训合作。

第四条 沟通渠道

1、为保证双方合作的畅通以及信息的适时交流,双方成立协调小组,负责沟通、联络等日常事务。l 协调小组的组成: l 协调小组的职责:

2、对于具体合作项目,由双方根据具体情况成立项目组,负责具体合作项目的运作。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 合作期间双方发生的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争议,双方同意提交××市仲裁委 员会,按该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规则进行裁决。

第十二条 陈述和保证 12.1 甲方的陈述和保证 甲方向各方陈述和保证如下:(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2)其有权进行本协议规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协议;(3)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12.2 乙方的陈述和保证 乙方向各方陈述和保证如下:(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集团公司;(2)其有权进行本协议规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协议;(3)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1)除不可抗力的原因外,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违约方予以赔偿。

第十四条 补充与变更 本协议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协议附件 15.1 本协议附件包括但不限于: 15.1.1 各方签署的与履行本协议有关的修改、补充、变更协议; 15.1.2 各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相关的各种法律文件; 15.2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附件的有关规定,应按照本协议的违约责任条款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 权利的保留 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 责任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不应视为放弃对对方任何其 他权利或任何其他责任的追究。所有放弃应书面做出。

第十七条 后继立法 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本协议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协议不应构成影响。各方应根 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经协商一致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取书面形式。第十八条 通知 18.1 本协议要求或允许的通知或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被通知一方实际收到时生效。18.2 前款中的“实际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讯内容到达被通讯人(在本协议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 指定的通讯地址范围。18.3 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 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九条 协议的解释 本协议各条款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不影响标题所属条款的意思。

第二十条 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协议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应在协议正本上 加盖骑缝章。本协议—式××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甲

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元。

7.商品房销售贷款合作协议书 篇七

编号:

甲方: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乙方: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开户金融机构: 账号:

—1—)为支持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改善住房条件购买住房,促进商品住宅住房公积金抵押贷款工作的顺利开展,加强贷款风险防范,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向购买乙方开发的 项目商品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以下简称“借款人”)提供住房公积金抵押贷款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双方合作原则

双方承诺坚持依法办事、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合作原则,互不欺诈,互不侵犯对方权益。

第二条 住房公积金抵押贷款适用的商品住宅

甲方对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购房人购买乙方开发建设并依法销售的坐落于台州市

商品住宅发放个人住房贷款。

第三条 甲方承诺

甲方为确保与乙方合作的顺利进行,承诺如下:

一、对乙方推荐申请个人住房贷款并符合条件的购房人,甲方保证在收妥购房人全部资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作出是否同意贷款的决定。

二、甲方与购房人签订的《台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借款抵押合同》(以实际名称为准,以下简称“借款合同”)生效之后,在没有特殊情况下,依据该合同约定划款方式和付款时间及时将购房人的款项划入乙方的银行账户内。

三、甲方划转资金后,应及时将划款转账凭证回单转给乙方,—2—乙方据以与购房人办理有关产权手续。

四、在乙方履行保证责任后,甲方有义务支持、协助乙方向借款人追索乙方代为支持的贷款本息及费用。若乙方已替借款人偿还全部欠款,甲方保证将贷款的抵押权益转让给乙方,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乙方承诺

乙方为确保与甲方合作的顺利进行,承诺如下:

一、乙方同意在甲方承诺贷款额度内,对每一个购房人向甲方借款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借款人所借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及相应的利息、罚息、赔偿金、甲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有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代理费、诉讼费、执行费、评估费、保全费、违约金、赔偿金等)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的全额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限从甲方与借款人签订的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购房人办妥所购住房的《不动产权证书》,并办妥房屋抵押登记,将《不动产登记证明》(或有效的抵押权证)等房屋权属证明文件交甲方保管之日止。

二、乙方同意在其保证期间,如借款人未能依照合同约定按时偿还贷款本息或相关费用,乙方协助甲方催收。借款人出现违反借款合同有关条款时,由乙方垫款代偿,甲方有权从乙方开立的任何账户中直接或委托扣划。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的催收通知15日内回购房产,以现金偿还甲方全部贷款本息。

三、乙方保证借款人在可办证3个月内(即

年 月 日

—3— 前)办理出《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或有效的抵押权证)交付甲方收存,如乙方延期交付,乙方将按每本每日2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四、乙方发生破产、清算、解散、合并、变更等重大变故或将房屋开发建设权转让他人时,必须提前30日通知甲方,在乙方承担的保证责任得到重新落实前,乙方仍须履行保证责任。

五、乙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停止受理和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并保留继续追索权:

1、申请单位提供虚假资料;

2、申请单位存在一房多售行为;

3、申请单位未全员建缴住房公积金;

4、申请单位自行或协助他人骗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5、申请单位协助他人虚构购房行为,骗提住房公积金;

6、申请单位财务状况严重恶化,发生资不抵债情况;

7、申请单位发生重大变故未及时报告,影响项目顺利建设,造成非正常停工1个月及以上;

8、申请单位未按期办理期房转现房手续移交《不动产登记证明》(或有效的抵押权证)的;

9、其他可能发生贷款风险的情况。第五条 协议的变更与解除

对本协议任何内容的变更或未尽事宜,双方承诺友好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在合作期限内,双方均不得擅自提前解除。确因客观原因需要解除协议时,一方应提前通知另一方,并征得另一方的书面同意。

第六条 纠纷解决方式

双方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依法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在协商或诉讼期间,本协议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双方仍须履行。

第七条 特别商定条款

为维护双方权益,保障合作的顺利进行,双方特别商定:

一、在售房及房屋使用过程中买卖双方发生纠纷,应由买卖双方自行协商解决,甲方对房屋质量、价款、交付时间等纠纷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二、甲方将购房人的借款转入乙方账户后,如购房者要求更名的,须经甲方出示贷款还清的证明后,乙方方可给予更名。乙方随意更换购房者的姓名致使甲方不能及时收贷,由乙方负责归还借款人贷款本息。

三、若购房人违约,甲方应协助乙方做好回购、房产处理等工作。

第八条 协议生效

本协议经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第九条 合作期限

—5— 本协议合作期限为

年,期满后如需继续合作,双方另行协商。

第十条 协议文本份数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代理人(签字):

—6—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代理人(签字): 签订日期:

8.产品销售合作协议 篇八

联系电话: 传真:

乙方(平台方):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二、目的和定义

为明确甲、乙双方xx-x平台销售理财产品业务合作及其相关事宜中的权利和义务,保证业务正常进行,保护投资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暂行管理办法》、《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风险管理指引》和《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

)是指甲方与乙方在合作框架下,以乙方经营机构为销售渠道,面向乙方或乙方客户销售理财产品的业务。

乙方与甲方开展理财产品销售业务前,应向当地监管机构报告,获得监管机构认可后方能开展本项业务。

理财产品包括:

(一)甲方根据乙方的委托,专门为乙方自身或客户设计投资方案,并进行投资运作的理财产品。

(二)甲方自主设计的,乙方根据客户需求并经甲方同意代销的理财产品。 (三)乙方自主设计或代理其他银行销售,由甲方提供资金清算、归集、收益分配等服务的理财产品。

(四)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销售的其它理财产品。 三、适用范围

(一)理财产品认购、认购期内撤销、提前赎回申请、提前赎回申请到账、收益分配、到期兑付等业务;

(二)理财产品市场营销、风险提示、客户服务、人员培训等业务; (三)理财产品对账、差错处理等业务; (四)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的其他业务。 四、业务合作模式

乙方选择以下合作模式与甲方开展代理销售理财产品业务合作。双方合作模式包括:

(一)代理销售

1、系统销售。乙方在其业务前舲机开发接口,实现与甲方“接,并通过系统与甲方开展理财产品代销业务。

2、手工销售。甲方与乙方通过手工记账、划账等方式,实现代理销售理财产品。

(二)贴牌销售

乙方使用自己品牌,对甲方提供的理财产品进行加工、包装,并通过其营业机构向终端客户销售。

(三)机构理财产品销售代理协议书

甲方根据乙方或乙方机构客户的理财需求专门设计,接受乙方或乙方机构客户委托进行投资运作的机构理财业务。

(四)理财产品清算服务

甲方通过xx-x平台系统为乙方提供理财产品资金归集、清算和收益分配等服务,在此期间甲方只负责按照乙方的指令或约定进行系统清算,不参与产品设计、发行、报备和客户营销等具体业务。

五、业务合作原则及流程

业务合作原则及流程参见附件2-1:《xx-x财富xx-x平台理财产品销售业务合作原则及流程》。

代理销售模式下,乙方代理销售甲方理财产品时,应确定手工或系统销售模式并逐次就单项理财产品签署产品合同,产品合同包括甲方提供的单项理财产品的对外宣传材料范本(或产品说明书,下同)以及甲、乙方与客户所签署的理财产品三方协议文本。其中甲、乙方与乙方客户所签署的理财产品三方协议中涉及产品属性的要素(如发行金额、认购金额起点、产品存续期限、参考收益率、管理费率、风险揭示条款、风险评估测试问卷等)均由甲方负责提供,乙方不得单方面更改。产品合同及其附件是不可分割的,与本协议共同构成乙方就代理销售甲方理财产品完整的合约关系。

贴牌销售模式下,甲方负责提供基础理财产品;乙方负责制作理财产品说明书和销售文本。乙方负责对终端客户的营销、管理和投诉解释工作。

机构理财模式下,甲方和乙方或乙方机构客户直接根据单项产品签订机构理财产品合同。

代理清算模式下,甲方和乙方就每项代理清算的产品签订代理清算产品合同,甲方负责提供参数配舲、资金划转及资金计算、收益分配服务。

六、合作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享有如下权利:

(1)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委托乙方办理理财产品销售业代理销售合作协议

务。

(2)甲方有权根据合作模式及本身实际情况自行设计产品和理财方案(包括基础资产、发行金额、投资期限等);

(3)甲方有权选择第三方作为理财产品的代理人,乙方并非甲方唯一的销售代理人。甲方在每期产品代销附属协议中说明给予乙方的最高销售额度。

(4)甲方有权根据合作模式就单项理财产品决定是否授权乙方代理销售以及给予乙方代理销售的额度,并有权调增或调减所分配给乙方的额度金额。

(5)对因乙方故意或过失而给理财客户及甲方造成的损失,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6)甲方有权根据合作模式在乙方违反本协议及其附件相关规定时单方面停止授权乙方代理销售甲方理财产品,并要求乙方立即停止侵害甲方权益并给予相应赔偿。

2、甲方负有如下义务:

(1)在代销模式下,向乙方提供与理财产品代理销售业务有关的产品协议书、公告、资讯等销售文件和资料信息,并保证其真实性、完整性和及时性;甲方有义务按照监管机构的要求报送委托乙方代理销售甲方理财产品的方案和操作模式;甲方负责理财产品的设计、运作管理,履行受托理财的职责;甲方有义务遵守产品对外宣传材料、产品协议书中所记载的各种事项。

(2)在机构理财模式下,甲方负责理财产品的设计、运作管理,履行受托理财的职责;甲方有义务遵守甲方对外宣传材料、产品协议书中所记载的各种事项。

(3)在贴牌销售模式下,甲方不负责提供产品的协议、文本等资料;涉及乙方的相关文件必须取得乙方同意。

(4)在代理清算模式下,甲方负责提供参数配舲、资金划转及资金计算、分配服务;甲方不参与产品设计、发行、报备和客户营销等具体业务。

(5)甲方负责按照本协议及其附件规定的标准、方式和时间,给付乙方代理销售费用。互联网产品经理职责

(6)甲方对乙方在业务办理过程中提供的投资人信息、交易数据、乙方商业机密等资料和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享有如下权利:

(1)在本协议规定的范围内,确定乙方的销售策略、业务流程,办理理财产品销售业务。

(2)按照本协议规定的标准、方式和时间,取得理财产品代理销售费用。 (3)对因甲方故意或过失而给理财客户、乙方造成的损失,有权要求甲方承担相应责任。

(4)乙方有权自主选择本协议第四条列出的各种业务合作模式。 2、乙方负有如下义务:

(1)严格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和理财产品协议书及本协议的规定,办理理财产品销售业务。同时,应按照监管机构的业务规则、意见,制定客户评估、产品宣传和营销活动的合规性管理办法、建立客户投诉处理机制和理财业务人员管理办法,加强风险揭示,避免错误销售和不当销售。

(2)业务开办前乙方应开展市场调研和客户风险评估测试工作;业务开办时采取有效手段和方式,保障理财产品销售业务的正常、高效进行,并为投资人提供优质的客户服务。

(3)业务开办前乙方应在甲方开立xx-x平台清算账户,用于理财产品资金清算。乙方应在清算账户中保留充足余额,以保证业务正常开展;乙方及时、准确地向甲方提供理财产品的销售数据,及时、准确地将有关款项划往甲方指定的委托理财专用账户。

(4)在代销模式下:

乙方客户签署的理财产品协议中必须明确载明甲方作为理财发行人的身份以及甲方对单项理财产品的编号,并正确使用甲方的理财产品品牌;

乙方有义务在甲方分配给乙方的代理销售理财产品的额度范围内对乙方客户销售理财产品,不得超额代理销售;销售合作协议

乙方必须正确引导乙方客户填写理财产品协议书及产品合同中指定需要客户填写的法律文本,乙方需妥善保管理财产品协议书,并定期将理财产品协议书、风险评估测试问卷等法律文本交回甲方;

乙方对理财客户负有风险提示及解释说明理财协议条款的义务。

(5)乙方有义务在理财产品到期时负责将甲方转给乙方的理财产品本息分配、支付给乙方客户,不得延迟支付或截留,否则由此产生的纠纷并给甲方带来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赔偿;

(6)乙方必须在资金划转日,在甲方开立的xx-x平台清算账户有可用的、足额的、合法的理财认购资金,否则由此导致乙方理财客户和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7)乙方有义务按照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要求乙方客户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件,负责审查、核对乙方客户身份证件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并留底备查,并保证乙方客户购买理财产品交易的合法性、真实性和自愿性。若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在审查、核对乙方客户身份证件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出现失误,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损失;

七、业务资料的管理

(一)理财产品销售业务资料是指甲、乙双方在为投资人办理本协议规定的业务过程中形成的各类书面和电子形式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投资人的各类业务申请表单和相关证明资料、交易记录与确认数据、各类涉及理财产品的协议、合同等。

(二)投资人书面填写的各类业务申请表等书面资料,由乙方依相关法律、法规及乙方资料保管规定妥善保管。根据业务需要,甲方可以在乙方的协助和配合下,对上述资料进行核查。

(三)甲、乙双方在理财产品销售业务中产生的各类交易记录、投资人信息资料等电子资料,由双方依照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以电子数据形式保存,并做好数据备份和维护工作。

(四)所有资料应自形成之日起完整保存,保存期不低于行业标准或主管部门规定的年限,一般为十五年。销售合作协议范本

八、市场营销、客户服务和人员培训

(一)甲、乙双方分工协作、互相配合,共同作好人员培训、宣传、推广等市场营销工作和客户服务工作。甲、乙双方在开发同一客户时,要坚持相互协商,共同维护的原则。

(二)甲、乙双方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制定各自的和共同的市场营销策略和计划,并通力合作,共同推进计划的实施。

(三)甲、乙双方各自建立客户服务体系,妥善处理投资人查询、咨询、投诉等客户服务工作。如任何一方有需要时,另一方应在能力所及范围内提供必要的帮助。

(四)配合市场营销和客户服务,甲方每年可提供一定量的理财业务培训,并组织乙方客户经理和管理人员参加国内外考察、学习活动,培训费用由双方协商解决。

九、代理费用

(一)代理费的支付标准、分成比例和支付方式按照产品合同执行。

(二)甲、乙双方须严格遵照代销主协议,产品合同及相关规定收取费用,不得擅自变更收费及费用分成的标准和方式等。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对收费及费用分成的标准、方式等进行修改。

十、禁止行为

(一)甲方不得有如下行为:

1、提供不真实的理财产品运作信息和资料;

2、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未经乙方同意擅自向第三方透露投资人及乙方的应保密资料,包括投资人的详细资料和乙方的商业秘密,另有协议约定的除外;

3、有关法律法规、本协议及产品合同规定的其他禁止行为。

(二)乙方不得有如下行为:

1、对不合格的认购、撤销、赎回等业务申请不经应有审核予以接受,或对产品销售合同

合格的业务申请不予接受;

2、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代销业务向第三方转委托;

3、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向第三方透露代理理财产品业务资料和投资人及甲方的应保密资料;

4、有关法律法规、本协议及产品合同规定的其他禁止行为。

十一、违约责任

(一)资金划拨违约责任:

1、乙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把认购资金划至甲方指定账户,导致甲方延误业务申请处理,属乙方过错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和投资人相关的损失。

2、甲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把收益分配资金、到期兑付资金、提前赎回资金划至乙方指定账户,导致乙方不能及时将资金支付给投资人,属甲方过错的,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乙方和投资人相关的损失。

(二)数据传输违约责任:

1、乙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把业务申请数据传输给甲方,属乙方过错的,乙方承担此延误导致的相应责任,并赔偿甲方和投资人相关的损失。

2、甲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把业务申请处理结果数据、收益分配、赎回到账、到期兑付数据等其他信息传输给乙方,属甲方过错的,甲方承担此延误导致的相应责任,并赔偿乙方和投资人相关的损失。

3、如无法证明属于对方数据传输过错的,甲、乙双方分别承担50%的数据传输差错的责任,并共同赔偿投资人相关的损失。

(三)数据差错责任:

1、乙方承担传输到甲方之前存在的业务申请数据差错所导致的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和投资人相关的损失,不属乙方责任的除外。

2、在乙方传输到甲方的业务申请数据正确无误的前提下,甲方承担传输到乙方之前存在的业务申请处理结果数据差错的全部责任,并赔偿乙方和投资人相销售协议合同

关的损失,不属甲方责任的除外。

(四)其他违约责任:

本协议任何一方因故意或过失违反本协议的约定,给投资人、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经济、法律责任。如属双方违约,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责任,并共同赔偿投资人相关的损失。

(五)不可抗力责任: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协议的,甲、乙双方都不承担赔偿责任。

(六)免责条款:

因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机构的政策性因素,终止对本理财产品的发行,甲方将乙方当期所认购本金及募集期间的利息按理财产品说明书的规定返还给乙方,乙方负责将上述资金正确归还客户。甲方不负有任何责任。

十二、差错处理

(一)甲、乙双方应严格按照主协议及产品合同的要求,保证数据传输的安全、及时、准确,并采取有效措施,切实预防业务环节出现差错,对重点环节应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预警。

(二)双方指定数据传输固定联系人,保证及时沟通联系,并相互配合对方执行差错处理。

(三)数据核对。理财产品通过系统代销时,甲方将清算后数据发送给乙方,同时发送数据核对文件,由乙方系统对数据进行核对。如一方在核对过程中发现差错,应尽快通知对方,配合查明原因,拿出差错处理方案,以保证数据和资金的正确。

(四)差错处理。对于数据传输中出现的差错、延误等,甲、乙双方应按照本协议和产品合同的约定尽快配合解决。

十三、争议的处理

因履行本协议而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当地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依照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除提交仲裁的代理销售协议

争议之外,各方当事人仍应履行本协议的其他规定。

十四、协议效力

本协议有效期为两年,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甲、乙双方的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到期,双方若无异议自动延期二年。本协议附件包括《xx-x财富xx-x平台销售理财产品业务合作原则及流程》、《xx-x财富xx-x平台销售理财产品合同》、《xx-x财富xx-x平台机构理财产品合同》、《xx-x财富xx-x平台理财清算服务产品合同》,附件内容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协议修改、解除和终止

(一)协议的修改

1、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不得擅自修改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如需变更本协议,应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意见。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需制定其他补充协议,其法律效力同本协议。

(二)协议的解除

1、发生下列情形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1)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严重违反本协议、产品合同,损害了投资人或甲方的利益,经提示仍然不能改正;

(2) 监管部门变更代理人的资质标准,致使乙方不再具备销售资格。

2、发生下列情形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1)甲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严重违反本协议、产品合同,损害了投资人或乙方的利益,给乙方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经提示仍然不能改正;

(2)监管部门变更甲方发行理财产品的资质标准,致使甲方不再具备发行理财产品资格。

3、解除本协议的程序

(1)甲、乙任何一方需解除本协议时,应提前向另一方发出书面通知,并说明原因。销售代理协议

(2)按照规定在公开媒体上公告。

在解除本协议的过程中,双方应本着为投资人负责的原则,相互配合,作好交接工作。

(三)发生以下情形之一者,本协议将终止:

1、代销关系终止;

2、甲方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或由其他极端情况;

3、乙方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或由其他极端情况;

4、甲、乙双方协商终止;

5、其他导致本协议终止之事项。

(四)本协议终止后,甲、乙双方应对委托代理期间发生的应尽未尽事项负责结清,有关保密义务的条款对双方仍继续有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字: 签订日: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 签字:

9.房地产销售合作协议 篇九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丙方:身份证号:

丁方:身份证号:

甲、乙、丙、丁四方本着公平、公正、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如下合作协议:

第一条 甲、乙、丙、丁四方自愿合作销售运营内江市“********”房地产项目,项目位于:内江市市区,商业楼盘5.6.7三栋,总面积:

第二条 合作方式:甲、乙、丙、丁四方以泸州金拇指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与内江市“*******”房地产签订相关协议共同销售、运营该项目,具体分工如下:

1、甲方负责引入平台,捐赠款项的接收、发放,营销策划,产品的说明及培训、银行的对接。所产生费用由甲方承担

2、乙方负责项目的营销策划、广告的投入、销售及营销团队建立。所产生费用由乙方承担

3、丙方负责合同的签订,代理费用的催收和划拨给相关方,开发商的协调,项目招商工作的开展(引入第三方公司,如未引入第三方公司,由甲、乙、丙三方共同成立公司,费用按比例共同承担)

第三条 合作期限:本项目经营期限为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第四条 四方共同经营该项目,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伙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全体合伙人。项目收取的代理费用分配(100%):甲方%、乙方%、丙方%的比例分配合计%,剩余%由推荐人。收益到账后2日内泸州金拇指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将收益款分配。

第五条 项目的保证金为 万元,该费用按收益的5%作为缴纳保证金方的收益,如前三方按比例缴纳保证金,即设5%按比例分配。

第六条 上述佣金开发商该付、未付或丁方收到佣金,或指定的泸州金拇指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未按前述比例划拨给关联方,丁方应承担1‰/天的滞纳金。

第七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 争议处理

1、对于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

2、如果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则提交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本协议到期后,双方均未提出终止协议要求的,视作均同意继续合作,本协议继续有效,如果不再继续合作的,退出方应提前三个月向另一方提交退出的书面文本,并将己方的有关本合同项目的资料及客户资源都应交给另一方。

第九条 违约处理

如果一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非违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执行,并依法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害。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地址: 地址: 年月日:年月日::

丙方:(签章)丁方:(签章)地址:地址: 年月日年月日

10.医院试剂销售合作协议书 篇十

甲方(委托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乙方(被委托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万兵

甲、乙双方(下称“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优势互补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合作伙伴关系,在资金结算、技术平台的开发等方面开展多层次全方位合作,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背景

1、甲方为依法注册成立、专业化运营的城市一体化房地产开发商。

2、乙方作为一家依法设立并以佳兆业金服名义有效存续的互联网金融服务中介平台。

3、甲方因实行全民营销政策,开发佳兆业置业佳(以下简称“置业佳”)全民营销平台。兼职销售员(含甲方员工、老业主或社会兼职销售人员)通过注册“置业佳”APP后,可推荐购房者购买乙方开发的物业,从而获得推荐佣金。

二、合作期限:

有效期为一年,即2017年6月1日至2018年5月31日。

三、合作内容

1、甲方“置业佳”系统与乙方佳兆业金服系统实现一定程度互联互通、账号密码共享,即甲方客户在“置业佳”注册同时视为在乙方佳兆业金服平台注册(一并在第三方支付机构开立托管户);

2、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付款清单,利用第三方支付通道于收到甲方委托支付指令后支付佣金到甲方“置业佳”注册客户在第三方支付机构的托管户;

3、甲方应提供等于或大于当期佣金的人民币本金,并提前汇入乙方指定账户;

4、甲方以项目公司为主体在本协议基础上另行与乙方签订补充协议,并于每月25日与乙方进行结算。

5、甲方“置业佳”注册客户可将在第三方支付机构托管户里面的资金提现或用于投资佳兆业金服的理财项目获得收益。

6、在合作期间内,双方将保持经常性的联系,互相沟通业内信息,提供信息和有关人员的沟通渠道,使双方能够及时对有关信息做出反馈。

7、如因第三方支付公司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原因导致资金没法按时支付或入账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四、费用支付

合作期间甲乙双方不收取任何费用。

五、声明

1、双方均保证于签署本协议时提供的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以及签约/履约过程中提供的文件、资料均真实、合法、完整、有效,若一方需变更上述资料,须提前十五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否则由此导致的损失由变更资料方承担。

2、双方均保证于合作期间提供的任何知识产权、专有技术、商业秘密等均为其合法持有或提供。合作期间,任何一方以开展合作业务为目的、按照协议约定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而使用另一方提供的上述资源时,应明确指明该资源的所有者。合作期满,一方应停止使用另一方提供的上述资源,但双方另有约定除外。

3、甲方承诺其资金为自有合法资金。

4、乙方声明其仅根据乙方提供的付款清单通过第三方支付通道进行款项转移,对资金转移的缘由和后果不承担法律责任。

六、保密条款

在本协议有效期间及双方合作终止后两年内,双方同时对各项合作业务的相关技术、信息和商业秘密以及因业务展开而获取的另一方保密信息和资料承担保密责任,除下列情况外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泄露或者利用该等保密信息、资料为自己或任何第三方谋取本协议约定以外之利益:

1、经一方书面授权,为业务顺利开展的目的使另一方的其他合作伙伴获取保密信息;

2、向法律上有权利知悉有关保密信息的司法、行政机关披露;

3、基于有关法律、具有约束力的法院判决、裁决或命令要求的披露或有其他法定义务的披露。

五、争议的解决

1、本协议及与本协议相关事项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据其解释。

2、任何因本协议及其有效组成部分引起的争议和纠纷,双方均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被告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六、其他

1、本协议仅为双方合作的框架协议,双方应就各项合作业务另外订立具体协议,对开展合作的相关事宜进行具体约定,该等具体协议作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除法律另有规定或本协议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提前解除本协议,一方确需变更或解除本协议的,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后方可变更或解除,书面协议达成之前,本协议应当继续履行。

3、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或因业务发展需要对本协议现有内容进行补充、变更、修改时,由双方或任何一方提出补充、变更、修改的建议和方案,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并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成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以下无正文)

甲方(委托方): 日期:

11.销售蔬菜合作协议 篇十一

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一致,就合作销售蔬菜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负责销售乙方提供的蔬菜,具体蔬菜品种数量按每次实际情况定。(可后附表)

第二条 产品的交货地点

交货地点为:

第三条 合作期限及利润分配

甲乙双方合作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利润分配:甲方负责为乙方销售蔬菜,乙方扣除蔬菜进货成本外,每年给予甲方元作为甲方应得利润。或其他利润分配方式: 乙方保证为甲方提供的蔬菜量年销售额不低于元。

第四条 产品的货款结算

产品的货款按交货时双方商定的价格按季度结算。

第五条 验收方法:

1、验收时间:交货时当场验收;

2、验收手段:交货时现场验收。

第六条甲乙双方各自权利义务

1、甲方负责销售乙方提供的蔬菜,蔬菜供应量为每季度或每年吨。

2、甲方在销售乙方蔬菜期间不得销售其他人提供的同种类蔬菜。否则视为甲方违约。

3、甲方需按乙方制定的蔬菜销售量完成销售指标。具体销售指标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确定。

4、合作期间,甲方销售的蔬菜不论是否为乙方提供,销售额进账出账均需走乙方账户。乙方账户号为。

5、运输:⑴乙方负责将蔬菜运送到甲方在批发市场所在摊位,该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⑵甲方销售蔬菜,需要运输的由甲方与蔬菜购买者另行商定,乙方不负责运输。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如违反本协议约定,则构成违约,违约金数额为人民币元。

2、如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的损失时,则违约方除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偿付给守约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第八条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互相不负赔偿责任。

第九条 其它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壹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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