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公务用车管理制度

2024-10-22

医院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共11篇)(共11篇)

1.医院公务用车管理制度 篇一

一、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践及其困境

目前, 我国公车制度中主要存在以下突出问题:公务用车费用高, 财政负担沉重;公车私用现象严重;公车使用效率低下, 浪费惊人;超编制、超标准配备使用轿车问题屡禁不止。以上问题其实是通过两种途径最后聚焦于一点:公车私用和超标超编配置导致公车浪费严重。

公车改革从1994年开始, 截至目前已经16年了, 其中在全国掀起了两次车改高潮。原来只在个别地方实行的公车改革, 目前很多地方和单位都在积极推行, 第三次车改浪潮正在全国掀起。当前, 我国许多地区相继开展了公务用车改革的试点。纵观历次公车改革运动, 改革方式大致有三种:一是加强内部公车资源和使用资源的配置, 通过集中统一管理、严格规章制度, 提高公车运行的效率和降低公车运行的成本;二是实行货币化, 把原来的公车费用通过货币化的形式转移到使用人的工资中 (工资化) , 与个人的利益直接挂钩, 减少浪费、降低支出;三是公车社会化 (市场化) , 把公车资源和公车使用需求资源参与社会市场配置, 公车经费不与使用人的工资结合, 而是直接购买社会服务。从公车改革的现状看, 目前采用前两种形式较多, 但后一种形式从理论到实践正在处于积极探索的过程中。不少地方采取加强公车资源的统一管理, 通过严格车辆点边管理, 统一公车定编标准, 实行归口管理。通过实行经费定额管理, 实行国库统一支付, 对车辆配备、更新、加油、维修、保险等环节实行全程统一管理。通过实行加油定点定量管理, 实行一车一卡, 凭卡对号, 确保在定点的基础上实行定量管理, 按不同型号车辆和维修等级选择不同资质或类别的维修企业, 实行在定点维修基础上的优质低价的最佳组合。通过统一调度、统一派车管理, 合理调节用车需求, 大大提高现有公车的效率等都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但是, 以上做法并没有从根本上跳出计划经济时代的管理体制和运作模式。从本质上说公车还是单位所有、单位管理、单位使用、单位处置, 公车资源仍是单位配置而不是市场配置, 因此传统的公车存在的弊病并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在市场经济体制下, 资源由市场配置, 可大大提高经济的运行效率, 克服计划经济资源配置的低效率。因此, 公车集中、统一管理只是公车管理体制改良, 不是公车管理体制的改革。

二、公车改革须坚持的几个原则

公务用车改革的基本原则是评价公务用车改革模式优劣、选择和构建最优公务用车改革模式的标准。笔者认为, 我国公务用车改革至少应遵循下列基本原则:

一是公务用车改革要有利于规范职务消费。我国公务用车改革的最初动因就是规范职务消费行为, 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加强监督管理, 从源头上治理公车腐败。因此, 公务用车改革模式的设计、选择以及实施都必须坚持这一初衷, 力求实现这一目标。

二是公务用车改革必须保证正常公务活动用车需要。公务用车改革不能影响党政机关各项工作的开展, 应该避免由于车辆不到位而降低工作效率现象的发生。

三是公务用车改革应遵循节约原则。改革要有利于控制车辆支出, 同时在公务用车改革模式设计中充分考虑运作的经济性, 在车辆购置、使用、处置等环节控制成本, 提高经济效益。改革除了要算“经济账”、“财政账”之外还要算“政治账”, 要统筹考虑政治和社会效益, 历史地长远地看待改革的成效与影响。

四是公务用车改革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我国各地区之间经济、财政与社会承受力等方面的差异较大, 制定制度时不能一概而论, 要因地制宜、实事求是, 充分考虑不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财政承受能力, 保证制度的可操作性。公务用车改革模式的设计、改革方案的制定、出台, 要建立在大量的实地调研和经验总结的基础上, 不能凭热情、拍脑袋做决策, 更不能搞形式主义。例如, 有些地区曾提出3年内不许购置公务用车的要求, 但是结果却适得其反, 3年的禁期一过, 出现了集中突击购车的现象。其实车辆的购置、更换应实事求是, 如果车辆发生正常报废, 更换新车也无可厚非。

三、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模式创新

公务用车改革最终要实现三个“减少”, 即减少财政支出、减少改革成本、减少社会动荡, 实现共赢和多赢, 这就要求地方政府结合各地情况创新改革思路, 优化改革路径。目前, 如何克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进行管理和制度创新, 研究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改革模式, 是决定车改成败的关键。

首先, 公车改革的思路不能局限于简单的货币化, 应当采取渐进的方式, 逐步过渡和完善。公车货币化改革是在原有的公车使用管理制度本身处于“锁定状态”而进行的一项新的探索。随着公车改革的深入, 首先要在深化制度改革上下功夫。综合各方面的因素和现阶段的国情, 我国更适合采用积极的对接办法———公务用车管理规范化, 加强公务用车监督和管理, 完善现有的公务用车制度, 为下一步公务用车改革做好准备, 等条件成熟时再循序渐进, 代之以货币化改革模式;或者对于经济发展水平不同的地区要因地制宜采取不同的改革模式。

其次, 需要统筹考虑地区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性, 因地制宜, 权衡政治、经济、财政的利弊得失。充分考虑到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财政承受能力, 对于经济条件好的地方, 实行取消公务用车和货币化相对容易一些;但对于经济条件比较差的地区来说, 实行货币化改革的条件尚不成熟, 应该采取逐步过渡的方式。实际上, 对于公务用车改革一事, 经济发达地区与经济落后地区的态度存在差异, 而在同一地区内部不同身份的人其所持的态度也不尽相同, 这在一定程度上也折射出车改是一项需要兼顾各方的艰难历程尤其应根据本地情况选择现实可行的模式并把握好时机, 保证制度的可操作性。

第三, 加强公务用车规范化管理, 通过制度创新, 设计一套符合我国国情、结构严密、运行经济有效的公务用车改革运作模式。目前, 我国经济发展总体水平不高和不平衡, 社会化运输服务体系还不完善, 完全取消公务用车条件尚不成熟, 因此仍然有必要强调政府统一管理公务用车, 以确保社会资源的有效配置。应该通过严格控制公务用车的购置, 规范公务用车使用、维修等, 加强对公务用车的监督和管理, 完善现有的公务用车制度。而且, 利用行政手段强化公车的规范化管理, 不失为我国公车改革过渡时期的一种行之有效的办法。这既是我国国情的实际要求, 也是制定、出台统一改革方案和在全国推广公车改革的必然选择。加强公务用车管理既不是延续传统的公车管理模式, 也不是当前部分地区实施的车辆集中管理使用的模式, 而是具有新的内涵, 其核心应当是构建一种重视资产管理效率, 自身运作经济有效, 权责划分明确, 有利于提高保障能力和服务观念的新型公务用车运作管理模式。

参考文献

[1]刘靖华.政府创新[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1998.

[2]孙学玉.体制创新:地方行政机构改革的现实选择[J].中国行政管理, 2003.4.

2.医院公务用车管理制度 篇二

2月22日,教育部表示2011年内将出台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

3月1日,国际瑜伽节在印度北安恰尔邦的里希盖什开幕。

3月4日,卫生部副部长王国强表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已着手编制中医养生保健机构的准入等相关机制。

3月7日,印度最高法院裁定,可对完全无法医治病人实施“被动安乐死”。

3月8日,相关专家表示,预防宫颈癌的疫苗预计最快两年内可在国内上市。

3月9日,新中国泌尿外科奠基人著名医学科家吴阶平同志的遗体在北京八宝山革命公墓火化。

1

事件:3月7日,全国政协委员、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原副书记李宏透露,近期帙帙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分别针时省部级和省部级以下单啦做出规定,省郭级官员提升职务后,也不能换车,‘车随人走’。

据了解,这份文件已下发到各级党委政府,但尚未向社会公布。3月初,财政部根据此办法出台《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预算决算管理办法》,从预决算关口加强对公务用车的管理。

另外,各省份就此办法正在修订地方法规,在新办法出台前,一律停止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的编制和配置审批,并重新核定公务用车编制。

观点

全国政协委员杜黎明:建议加强对保留公车的监管。一是对公务用车实行智能化监控。二是对公务车辆及其驾驶人员实行公司化管理。三是公示公车“身份”,在车身的醒目位置喷涂“公车”字样,或在车牌号码后面加个“公”字。四是纳入电子监察系统予以全程监督。五是严肃查处超标超量配置专车、擅自配备专车等违规行为。

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统计局副局长叶青:在公务用车上统一安装绿色车牌,用明显标志让公车接受群众监督。这样的方式最直接。同时,还可以配套建立公车违规使用监督举报系统。

2

事件:3月9日,贵州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栗战术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贵州代表团记者套上表示,贵州将“十二五”期间主基调定为“加速发展、加快转型、推动跨越”,最重要的是、营造“发展要快、风气要正、作风要实、干部要干”的良好政治生态环境。栗战书说,政治生态是_个地方政治生活现状以及政治发展环境的集中反映,是党风、政风、社会风气的综合体现,核心是领导干部的党性问题、觉悟问题、作风问题。一个地方的发展与这个地方的风气是息息相关的。

此前,栗战书的一篇题为《科学发展要有好的政治生态》的文茕在网上颇受关注。

观点

华声在线网友傅尹:栗战书一语道破了一个地方科学发展的关键。政治生态环境不好,那个地方的经济社会发展就慢;政治生态环境不好,那个地方的社会矛盾就突出:政治生态环境不好,那个地方的干群矛盾就大;政治生态环境不好,那个地方的民生就很难得到改善。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网友厚宽容:什么是政治生态?为什么科学发展必须要有好的政治生态环境?似乎有些让人伤脑筋。其实,只要我们把政治生态与自然生态,把政治生态环境与自然生态环境比较起来看,道理其实很简单。

网友傅伯勇发:栗战书的讲话,从根本上抓住了贵州发展的“牛鼻子”。在很大程度上,贵州之所以发展慢,主要在于“人”的因素,在于政治生态问题。

3

事件:近日,有相关新闻报道称,浙江省兰溪市女埠街道焦石村有一条“奇怪”的村规——农户如果想改造农房,子女需和老人一起住新房,否则不予签约。这条村规已经实行两年了,村支书邵炳良,说,因为这个规定,已经有十几个老人和子女住在了一起。

据悉,当时出台这个规定是因为村里的土地不够所有农户同时建新旁,只能分批进行,所以经过村民大会讨论,这个“谁更孝顺谁先建新房”的村规出炉了。

观点

部分村民:“孝顺父母的途径有很多,为什么非要和老人住一起”:“两代人有不一样的生活习惯,住在一起容易产生隔阂”;“硬要住一起,万一产生家庭矛盾,那就会好心办坏事”

村民邵美娟:婆婆住在焦石村,十几年来一直独自生活,当时吃饭都是分开吃的。直到儿子外出打工后,才理解起了婆婆独守空房的心情,自己也会老的,总要有人照顾,父母都希望和子女住在一起。

村主任邵建东:村里一些老人,从子女一成家就分开住了,现在都和子女一起住新房,也没见谁家婆媳吵架,关系挺好。网友笑笑:似乎看惯了儿女住别墅,父母住在低矮昏暗老房子,这-村规是对“传统孝道”的呼吁与理性回归,值得推崇。

4

事件:据《钱江晚报》报道,今年71岁的虞一杰曾经乐清一家集团的董事长,3年多前打算投资5000万元造一一所建筑面积近9000平方米的老年乐园无偿奉献给社会。然而虞一杰和他的计划遭到了多方质疑,相关手续因此也迟迟办不下来。近期该项目终于破土动工了。虞一杰和乐清慈善总会签定了一纸合同,白纸黑字清清楚楚地写着:老年乐园建成后不收回投资,无偿贡献给社会,老年公寓的业主为乐清市慈善总会。

观点

全国人大代表、吉林省嘉源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王玉芝:国家应加快建立健全老年人社会服务体系,加强公益性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从根本上解决当前有钱却买不到养老服务的问题。她认为,建设好养老机构是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更是解决“空巢”老人增多问题的现实需要。

全国人大代表、吉林康乃尔集团董事长宋治平:建议在社区增设老年人活动场所,建立更多的养老院,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同时建议国家在土地、税收上给予支持,提高养老行业从业人员待遇。万家热线记者郭致远:老年人休闲场所少,老年人只能局限在一些公共场所休闲娱乐,有时仅仅一桌小麻将能引来十几位老年人的驻足观看。当政府部门无力修建更多的老年人娱乐场所时,应支持民间资本的进人。

网友3311:老人投资老年人乐园折射出的是什么?是老年人休闲娱乐设施的匮乏,是对老年人精神需求的漠视。

5

事件:3月11日13时36分,日本东北部和关东首都圈发生的里氏9.0级大地震及其引发的海啸已经造成至少3771人死亡,将近8000人失踪。日本福岛第一核电站也因本次地震造成核事故,出现放射性物质泄漏。地震当日,一网友发出的微博引起了众网友的关注与讨论:“几百人在广场避震完毕,整个过程,无一人抽烟,服务员在跑,拿来一切毯子,热水,饼干,所有男人帮助女人,跑回大楼为女人拿东西。接来电线放收音机,3个小时后,人散,地上没有一片垃圾,一点也没有。”

观点

《齐鲁晚报》:国民的“规则基因”、政府的依法履职、社会的强化与养成,三方面因素相互促进、相辅相成,逐渐形成了三位一体的“日本秩序”。在突如其来的超强地震灾害面前,普通百姓的自觉自为,政府的权威性与公信力,民间社会的凝聚力与“减震功能”,都得到了充分的体现。从这个意义上讲,“日本秩序”不但代表着一定的国民素质和社会文明水准,也代表着某种文化实力和国家竞争力,值得其他国家引为借鉴。政协委员杨澜:日本平日的救灾教育做得很好,最让我感慨的是救灾组织者已经在谈如何积累经验给后人参考,不要每次救灾都从零做起!

3.医院公务用车管理制度 篇三

院治理结构待理顺

2013-06-25 09:34:50 来源:陕西人事考试网 点击:78 2013陕西公务员考试笔试时间6月29日,距离笔试的日子越来越近了。在这段紧张的备考时间内,陕西人事考试网会每日在网站发布大量备考资料,欢迎您的阅读。

中国公立医院的治理结构需要理顺。公立医院的举办者既有各级政府,也有部队、国企、教育部门,而卫生部对这些医院管辖权力有限。

由于所有权不统一,一些公立医院的经营目标与社会责任不明确,除提供救灾医疗服务外,几乎不会承担任何社会责任。

政府对公立医院行使准入、监管、定价、人事、设备投入等权力,而这些权力分散在8个部委及各级政府中。在权力高度分散的情况下,各部委制定的政策和制度因部门目标不一致,经常相互矛盾。

打个比方说,即使国务院要向卫生部问责,卫生部也可以没有权力制定相关政策为由,把责任推给其他部委。

过度医疗和浪费,是各种社会医疗保险采用的按项目付费制度导致的结果;人们对三级医院服务需求过度,造成“小病大看”现象,是由于财政部门投入不足,各级医院各自经营自负盈亏,没有协作的动力,无法合理分流病人,导致病人全跑大医院看病。

总之,中国缺乏一套目标明确、协调一致的政策来规范公立医院,明确其举办目的和职责。因此,要设计出合理的治理结构,首先要确定政府举办公立医院的目的和责任。

对此,中国已明确,公立医院要回归公益性。

而要实现的健康目标和社会责任包括: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用最少的资源改善公民健康状况;提供合理的优质卫生服务,满足人民各层次需求;保障应对灾害的医疗能力,提供急诊服务;为基层医务人员提供培训,进行医学科研等。

明确开办目的后,还应设计一套与各个部委和公立医院之间责任、权利和问责相匹配的治理结构,最好能设一个大卫生委员会统筹协调。唯有理顺行政机制,才能推动对医院治理结构的改革试点。

同时,需要有一个独立可信的第三方组织来监督评价各个部委和公立医院,以及各试点效果。否则可能为利益集团左右,推广了不恰当的治理模式,造成不可逆的后果。

在此基础上,确定公立医院占有的市场份额,以及公立和私立医院之间的竞争程度也是有必要的。

按公立医院在该国市场占有的份额看,北欧国家排名前列,其次是英国、新加坡,再次是法国、巴西、塞浦路斯、澳大利亚、哥伦比亚、日本等。

为防止效率低下,需要对公立医院组织结构进行改革。对此,不同国家采用的改革方式不同。

有的发达国家把公立医院转变成独立的非营利医院,如英国医院的信托基金,及香港的公法人;有些国家和地区则把一个区域的公立医院变成一个联合体;还有的地方建立公法人性质的一个中间组织,管理和经营公立医院,如香港医管局等。

4.公务用车管理制度 篇四

为加强公务用车管理,控制成本,节约开支,保证安全,确保车辆的良好性能,提高服务质量与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公务用车日常管理

1、学院公务用车实行“统一管理、相对固定”的用车制度,由学院后勤总务处统一安排。

2、学院公务用车主要用途为教育教学、教育科研、来宾及专家接待、公益活动、招生接待、值班应急等公务专用。

3、各部门因组织活动、召开会议、外出调研等,需用公务车辆时,应提前一天向后勤总务处提出申请,根据具体情况协调统一安排。

4、为节约办公用车成本,教师参加端州区内的教育、教学和教科研活动,用车人员,一般要达到3人或以上才能派车。如用车人员数未达到3人时,则只能自行解决,原则上只能按公共交通工具费用标准报销;参加端州区以外的活动,原则上不安排车辆接送,只能乘公共交通车,费用按公共交通工具标准实报(特殊例外)。

5、教师参加教育、教学和教科研活动,如遇公务用车繁忙,需要自行驾驶私家车前往的,须到后勤总务处填写申请,经后勤总务处领导签字后方可报销油费。紧急情况时,请示总务处同意后可先用私家车,事后及时补填“自驾车申请单”。

6、自驾车报销油费标准:1元/公里(路费按发票报销)。

7、学院公务用车出车行程实行由总务处登记制度。

二、车辆保养、维修管理 程序:保养、维修申报—审批—定点维修—登记归档

1、严格控制车内配置,购置必要的车内设备,须向主管院长说明,经批准,由后勤总务处开具购置通知单,方可购置,并在后勤总务处验收、登记归档。

2、由学院考察确定车辆维修点,并与维修点签订协议,公务车辆统一实行定点保养、维修。

3、公务车辆需要修理和养护,司机应第一时间向总务处汇报情况,经主管院长审批,开具车辆保养或维修单,方可进指定维修点保养或维修,并由总务处进行登记归档,司机负责出厂检查验收。

4、公务车辆油卡由学院财务处统一购买和管理,严格执行领用制度。

三、车辆费用支出管理

学院公务用车费用支出,经主管院长证明、审批后,予以报销。车辆维修费用,由学院财务处与签订协议的指定维修点统一结算,报销时要附修车明细表并与后勤总务处核对无误后,经后勤处处长证明,主管院长审批方可报销。

四、公务用车停车管理

1、车辆要按照指定地点停车,未经后勤总务处允许,司机不得将车停放指定地点以外的地方过夜,否则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校内停车地点:行政楼西、南停车场。

2、学院保卫处值班人员负责车辆的安全保卫,配合后勤处记录车辆出入校园时间,遇到情况及时报告。

五、司机管理

1、司机要牢固树立安全意识、服务意识,自觉维护学院良好形象,保持车辆的清洁卫生和良好的运行状况,不开“病”车,不开“英雄”车,驾车前严禁饮酒。因违反交通规则被罚款,由司机本人承担,不予报销,同时酌情扣发绩效工资。

2、司机要忠于职守,自觉遵守请假制度。服从统一的调度指挥,保持通讯通畅,保证工作用车随叫随到。

3、司机负责做好汽车的日常清洁、保养、检测、维修工作,保持车况良好,杜绝事故,发现隐患及时维修。按时做好年审、缴费、办理保险等工作。

4、车辆如发生交通事故,司机应首先保护好现场,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和保险公司。因司机违反交通规则造成的损失,由其本人承担经济责任,并按绩效考核制度处理。

5、工作日内不出车时,司机不能到处逗留,要在司机室待命。车辆由后勤总务处统一调度使用,不得私自出车,禁止公车私用、擅自将车辆借予他人,因公车私用造成后果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和追究。司机出车要做好行车记录。

6、节假日、双休日,驾驶员不出车时应将车辆钥匙交董事会办公室保管。

5.公务用车管理制度 篇五

为规范公司公务车辆管理,节约成本费用,提高车辆使用效率,明确车辆管理职责,结合公司的实际,制定本管理制度:

1、公务车辆管理职能部门为:公司办公室。

2.、公务车辆使用原则上按下列顺序调派:

(1)董事长专车专用,专职司机,原则上不得调用;

(2)公司分管经理以及部门主管领导征调用车;

(3)相关业务(销售、财务、采购)单位用车;

3、公务车辆原则上落实专职司机驾驶和管理,特殊情况下,经公司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批准可另行指定人员驾驶,但驾驶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

4、公司各部门、科室公务用车应由部门负责人事先申请,办公室视用车情况安排车辆,填写派车单,诸城市外公务用车须经总经理批准。

5、公司员工原则上不得私用公务车辆,如遇特殊情况,须经公司分管经理批准,但必须收取适当的用车成本费用。

8.办公室设立用车台账;对车辆情况进行登记,其中申请、批准人员、出车时间、驾驶人员、车辆行驶地点和路程要有详细记载,除执行外地公务外,车辆一律不得在外过夜。

9、车辆定期进行维修保养,根据公司财务制度的规定,一般正常换件且维修费在500元以内,由公司分管经理批准;500元以上费用的换件和维修,须事先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

10、车辆加油,由办公室进行登记发放油卡指定加油站点加油,油卡用完归还办公室,办公室负责每月要将每台公务用车加油情况进行统计分析;

11、公务车辆驾驶人员违反交通规则,如超速、闯红灯、乱停放、酒驾等,责任自负,凡公务出车发生事故并造成经济损失的,根据交警部门处理认定的经济损失责任比例,除保险公司理赔部分外,其余不足部分根据情节轻重由肇事司机承担50%—100%,但最高不超过驾驶者本人每月工资的50%。

12、本制度自2011年5月1日起执行。

山东华恒铁塔有限公司

6.医院公务用车管理制度 篇六

一、改革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势在必行

原有的公务用车管理体制沿袭了计划经济时期的模式,存在着旧体制固有的弊端,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一是管理体制不顺,管车、修车各自为阵,缺乏统一有效的管理模式。二是管理制度不健全,缺乏统一明晰的管理标准。在配置环节,该不该配、何时配以及配置的数量规格等没有可供遵循的标准,单位私配乱购现象较为普遍;在使用、处置环节,存在着重购轻管、随意处置的现象,没有一套成型的管理制度。三是存量多、费用支出大,缺乏统一有效的控制标准。2003年,市直290个单位共有车辆720台,2004年新增车辆51台,新增车辆购置费918万元。与此同时,公车私用、编外养车现象十分普遍,资源能耗高。据统计,每年燃修费支出以平均10%的速度递增,市本级每年养车费用总支出2,690万元。四是部门分配不公,相互攀比,铺张浪费现象严重。五是监管不力,国有资产流失严重。由于车辆分散管理,各单位的车辆配备、更新、报废等手续得不到有效监控,致使监管乏力,造成大量国有资产流失。

二、探索公务用车新模式强化监管

渭南市财政局在对市直各单位现状、人员编制、领导职数、离休人员、小汽车配备等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借鉴公务用车改革试点城市的经验,确定了我市公务用车管理制度改革的总体目标和实施手段,即以“控制总量、加强管理、科学调度、节约开支、减少浪费、提高效率”为目标,以“严格标准、规范程序、动态监测、公开处置、加强监管”为手段,实行车辆统一定编管理、统一标准配备、统一购置审批、统一调剂使用、统一回收处理。

⑴成立机构,制定办法,理顺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为确保公务用车改革顺利进行,我市成立了由市级领导参加的市公务用车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同时还建立了公务车辆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由我局召集有关负责人召开联席会,研究部署公务车辆管理工作,重大事项则提请市长办公会研究决定。2004年,我们根据工作需要,以市委办和市政府办的名义制定下发了《渭南市市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暂行规定》(渭市办发[2004]4号文件),提出了公务用车从购置、使用到报废处理实行“一条龙”管理的新思路。2005年下发了《关于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的处置意见》,纠正执行中的不规范行为。2006年我们又与公安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的通知》(渭财发[2006]178号文件),明确市财政局作为公务用车管理的职能部门,对全市的公务用车实行综合管理,从而树立了财政局作为公务车辆管理部门的权威性,明确了管理职责,理顺了公务用车管理体制和机制。

⑵严格执行车辆配置标准,规范公务车辆购置审批程序。为提高车辆配置的公开透明度,2004年,我们在渭市办发[2004]4号文件中,对公务用车的配备原则、编制与标准作了明确的规定。在配备原则上,实行了编制管理、控制配备标准、与财政承受能力相适应及购置、更新规范有序的四条原则。核定了各单位的车辆编制,明确了配备标准,即市级领导公务用车排气量控制在2.0升(含2.0升)以下、价格控制在27万元以内的国产小汽车,如确因工作需要,在编制范围内的,经批准可配备价格在30万元以内的越野车。处级领导公务用车排气量控制在1.8升(含1.8升)以下,价格控制在20万元以内。凡是单位购置更新公务车辆的,必须按照单位申报、部门签署意见、市有关部门审批、财政部门安排资金、市级政府采购中心统一购置、纪监委进行超标监督的购置程序。对市级领导干部配备车辆,在编制内的,分别由市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府办、市政协办、市纪委提出意见并以正式函件送市财政局。规定市级领导干部在任同一职务期间,申请更新车辆的,原使用车辆必须在5年以上且行驶里程必须超过20万公里,达到上述标准但能够使用的还要继续使用。对市级部门更新购置公务用车,在编制内的,由部门向市财政局提出申请。市财政局根据更新购置车辆的申报情况,按照配备原则和标准进行初审,提出初步意见后报市政府主要领导审定。需要财政安排资金购车的,一律由市政府采购中心统一购置,并通知用车单位办理有关手续,将旧车交回财政局。

⑶加强公务车辆使用的动态监测,完善公务车辆的处置程序。对使用中的车辆,一律实行编制管理,按编制进行监控。车辆登记实行报户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未领到报户卡的,交警部门不予办理报户登记手续。在日常管理中,按部门、单位建立车辆购置使用台账,对车辆的购置时间、行驶里程、使用状态等要素进行逐项登记,动态监测。在公务用车处置方面,针对过去存在的处置不够透明、有失公允的情况,我们联合市公安局下发了《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的通知》,规定了车辆处置必须由市财政局审批,处置收入统一上缴市财局“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益专户”。对能够继续使用的旧公务用车,采取调剂使用、公开拍卖、特殊处理三种办法予以处置。对于调剂的车辆,由调出或调入单位以正式文件形式上报财政部门,并填制《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调拨审批表》,调入单位持财政部门批复文件或审批表到公安交警等部门办理相关转户手续。对没有达到报废年限、尚能继续使用但不能满足公务需要的车辆,委托拍卖公司按照拍卖程序进行公开拍卖,规定所有拍卖车辆必须在一周内完成车辆过户手续。截至今年上半年,已拍卖旧公务用车9次共37辆,拍卖实际成交85.5万元,比评估价值高出44%,收到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对报废车辆,严格实行“六章一毁”制度。“六章”即由车辆使用单位、车辆使用单位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公安部门、征稽部门、回收公司等六个单位,按照各自职能,逐家签字盖章,办理报废手续;“一毁”即在公安、财政、回收公司等部门单位的监督下,现场拆除解体,实施报废,至目前已报废公务用车22辆。对于处理结案的涉案车辆,按程序调剂公检法部门使用,今年已调剂使用此类车辆5辆,使公务用车从“入口”到“出口”实施了全程规范运作,为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处置程序,从源头治理腐败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⑷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作用,切实落实监督责任。公务用车监管不单是财政部门的工作职责,涉及多家单位部门,只有明确职责,各负其责,密切配合,才能把公务用车管理制度落到实处。财政部门、主管部门按照车辆配备的原则和标准对公务用车进行管理。公安车辆管理部门依据市财政局开具的相关报户、调拨手续发放车辆牌照。审计部门对各单位公务用车的财务进行监督检查,凡发现私自购置、转让或变卖公务用车的,一律按违纪给予处罚。纪检、监察机关和财政部门联合对公务用车购置情况进行经常性监督检查,对公务用车限额标准、无编、超编、未经批准私自购车、转让、变卖的,依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单位领导人的责任。

三、实行公务用车新机制成效显著

通过几年来的实践,我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一是有效地遏制了随意配备、擅自购置的现象。自2005年以来,我市共新配小汽车174辆,均为统一购配。二是切实减轻了财政负担。自实行新的公务用车制度以来,共清理出超编、借用、有编无车的小汽车52辆,按每辆车每年支出3.5万元计算,可节约支出182万元。三是调剂解决了一些单位缺车的现状,保证了机关公务活动的开展。近年来调剂解决车辆10台,按购置新车平均每辆18万元计算,可节约财政资金180万元。四是处置上缴超编车辆,补充了财政收入。四年共收缴超编车辆31台,除了用于调剂外,其余进行公开处置或拍卖,补充财政收入。五是公务用车浪费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艰苦奋斗之风得到了弘扬,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

四、坚持公务用车制度化任重道远

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势在必行,公务用车制度的贯彻仍需领导重视、部门配合、广泛宣传、不断完善和持之以恒,只有这样才能使其更加合理,稳步持久推进。

⑴领导重视是加强公务用车改革的关键。公车改革触及各级领导的既得利益,领导只有从改革的大局出发,站在广大群众和国家的利益的高度认识公车改革的意义,才不会被既得利益所遮眼,才会在公车改革中肩负起领导的职责,有力地推进公车改革不断深入。

⑵密切配合是公务用车改革的有效途径。公务用车改革,不但要有明确的“章程”,更要强调多个部门的积极参与和主动配合。在这次公务用车改革中,财政部门作为车改的牵头部门,集中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进行组织发动、拟订方案、协调监督,发挥了主力军的作用。其他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上下沟通,密切配合,发挥了整体联动的作用。在基础资料的索取方面,市编委办负责人员编制、财政局负责小汽车编制、老干部局负责提供离休人员数、组织部审核现职副县级以上实职领导数,正是在有关部门的大力配合与协助下,经过近半年时间的调查,摸清了市直每个单位的人员编制、领导职数、离退休人员和现有车辆的状况,为收缴超编车辆、调剂余缺提供了有利依据,保证了公车管理制度改革基础工作的公平公正性。

⑶广泛宣传是公务用车改革的“助推器”。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从一定意义上说是一种观念的创新和利益的调整和再分配,涉及市直246个单位,如果没有一个宽松和良好的氛围、得不到广泛共识是难以实施的。为此,我们千方百计扩大宣传,广泛动员。一是在摸底调查期间,利用各种方式进行政策宣传,领导逢会必讲。二是利用新闻媒体进行宣传,营造舆论氛围。三是通过《渭南日报》发布通告,使广大人民群众家喻户晓,营造群众监督的良好环境。

⑷制定可行方案是公务用车改革的基础。为了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市车改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会议,把握工作进程和方向。车改办工作人员草拟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由于方案明确规定了本次工作的实施范围、目标、具体措施、组织领导和纪律要求,使得公车改革有章可循,按计划、分阶段逐步推进,保证了车辆改革的有序实施。

7.境外公务员养老制度 篇七

从世界范围来看,公务员在养老保障等待遇方面优于其他社会成员,是一个普遍原则。比如在美国,全社会养老金替代率为40%左右,而其公务员退休金最高者替代率可达到80%。大部分国外公务员在退休后拿到的养老金的替代率水平大致在65%~80%之间,符合特殊情况者甚至可以达到100%。就保障项目来看,不少国家都对公务员结婚、生育、进修甚至供养亲属等都提供了补贴,如《瑞士联邦公务员法》即规定,对于配偶年龄在55岁至61岁之间的公务员,给予相当于其退休金30%的额外补助。

对于公务员社会保障待遇适度从优,是从公务员职业实际情况考虑的必然后果。一方面,公务员的绩效表现为整个社会的发展进步,很难简单量化,具有很强的外部性。另一方面,公务员日常的工资通常不高。将退休金作为鼓励其廉洁工作至退休的激励手段,可以提升其整个职业生涯的收入水平。因此,一些国外公务员在职工资较低,退休金则明显高于同年龄其他劳动者。比如在日本,警察参加工作前五年工资比同期工人低很多,而退休后则可以过上较为体面的生活。放眼世界,各国都选择给予公务员较高的养老金、退休金。

整体上讲,公务员收入的优势在退休后体现更明显。比如,在德国,《明星》周刊调查了100种a公务员职业,收入最高的社保基金主席每月能领取11011欧元。2011年,德国居民月平均收入水平在2500欧元左右。通常来说,公务员退休后,其退休金可以达到最后一个月工资的72%。而上述社保基金主席退休后,每月可以拿到7500欧元左右的退休金。而普通参与国家法定养老保险的企业员工,达到退休年龄以后领取的社保养老金,仅相当于其退休前收入水平的48%左右。

与此同时,境外公务员和其他职员一样,养老金和职业年金都得到了较为合理的“打理”,以防存入的养老金遭遇“缩水”风险。在美国,最为著名的公务员养老金基金是加州退休公务员基金(CALPERS)。这支基金是根据加利福尼亚州的专项立法于1931年建立、次年开始运作的,目的是为州政府雇员积累和提供退休养老金。它是一个以职业(州、市、县政府雇员以及学校的非教师雇员)为加入特征的年金计划,是区别于社会保障的、属于第二支柱的养老计划。

1939年加州通过立法,使所有公共机构和公立学校的职员加入退休保障系统。起初基金只能进行证券投资,1953年开始被允许投资房地产。1962年,基金会开始管理公务员的健康津贴,并为成员提供健康医疗金资助。基金由13位成员组成的管理委员会管理,目前共有100多万成员和近60万受益人。基金根据成员的年龄、工作年数和补偿金上限为成员提供津贴,并为残疾人和死者提供抚恤补贴。

截至2011年年底,加州退休公务员基金共管理着2250亿美元的资产,其中的63%,即1409亿美元投向了主要用于股票投资的增长型基金,包括48%投向公募基金和14%投向私募基金。其余包括固定收益基金、房地产等在内的投资则占到37%。得益于近三年美国股市的回升,2009年和2010年的收益率仍达到12%。在基金绝对值方面,1985年底加州退休公务员基金的资产规模仅为327亿美元,但随着历年的投资运作和企业及个人养老金的不断充实,2011年年底的资产规模已经高达2250亿美元——为加州公务员的退休金和其他福利储备了充足的保障。

分立制与统一制的融合

无论采取何种机制,公务员的养老金一般都采取待遇确定的原则,以保障退休待遇的稳定性,避免个人承担养老基金缩水风险和长寿风险。在世界范围内,公务员与私人部门雇员养老金体系的关系可以分为三种:第一种是完全分立制。公务员有专门的养老金体系,不参加私人部门雇员的社会养老保险;第二种是完全统一,公务员与私人部门雇员采取完全相同的养老金体系;第三种是分立和统一的逐步整合,在基本养老保险上两者完全一致,在职业年金上则采取分立体制。

根据世界银行的报告,在接受调查的158个国家中,有84个国家对公务员实行分立的养老金制度,占53.16%。从地区来看,分立的公务员养老金制度在南亚和非洲较为普遍,拉丁美洲和东欧地区以全民统一的制度占主导地位,北美和欧洲地区更多地在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上统一、在职业年金上分立的混合体制。在美国,私人企业的职业年金纳入401 K体系,依靠基金机构投资做大做强“第二支柱”;公务员的职业年金体系则采取稳定待遇的原则,各州还纷纷建立公立基金机构进行打理,以对抗通胀风险和缩水风险(如前文提及的加州公务员退休基金)。

对公务员实行独立养老金制度的国家,绝大多数不要求个人缴费,而以财政作为主要的筹资来源。采取此类制度的国家,比较典型的有法国、德国、巴西、希腊、爱尔兰和波兰,等等。但是,这类国家也在面临着财政负担日益沉重的问题。从历史上看,这些国家公务员养老金制度的建立普遍早于社会养老保险,公务员的养老金待遇往往高于私人部门。一方面,由于居高不下的养老金待遇和人口长寿的压力,这种独立的制度给财政带来日益增大的压力;另一方面,这种制度也存在阻碍人才流动的弊端,进入公务员队伍的人们往往考虑到离职后没有养老金的问题,而不愿或不敢离开。

值得一提的是,采取部分统一、部分分立的混合养老金制度的国家,在20世纪八九十年代大多经历了一场养老金并轨改革。例如,日本在20世纪80年代进行的改革中,将过去覆盖公共部门的共济养老保险和覆盖私营部门的厚生养老保险并轨,形成全国统一的国民年金,使公共和私营部门的养老金结构都呈现三层次结构,即“国民年金+收入关联年金+职业年金”。

但是,改革之后的公务员优待仍然比较明显。具体来讲,在日本,农民、个体户等自营业主只加入国民年金,每月缴纳定额养老保险。加入厚生年金的企业员工与加入共济年金的公务员,则每月按照固定的比例从工资中扣取养老保险费用,工作单位与个人折半负担。2012年4月13日,日本政府内阁会议通过了一项法案,将厚生年金与共济年金一元化。根据该法案,日本将分阶段提高共济年金的保险缴纳比例。在2018年,公务员与企业员工实现养老金相同比例缴费,私立学校教职员在2027年实现。

(摘自《检察风云》)

8.关于公务用车管理制度 篇八

为加强公司用车管理,提高用车效率,节约公务用车费用开支,特制定本制度。

一、非配送用车,在没有配送的情况下,可以申请用车。用车部门或个人需提前一天填写《用车申请单》(此单到行政人资主管处领取)。

二、《用车申请单》签字流程:用车部门或个人,用车部门主管,人资行政主管,物流仓储主管,生产总监(厂办)。按规定审批完后,用车部门或个人交由物流部车队,车队长根据具体情况安排执行。

三、签字完毕,如其他部门也需要用车,如果顺路,车辆允许的情况,可以一起使用。

四、如用车发生冲突,由人资行政主管和生产总监(厂办)共同裁定。

五、非物流配送用车,行车里程由当班驾驶员记录,并由用车人签字确认,油耗不计入物流部绩效考核中。物流主管每月底将非配送用车记录交人资行政部实行费用单独核算。

六、此规定由公司常务副总签发之日起执行。

七、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物流部。

附《用车申请单》

重庆市棒棒基食品有限公司

2012/9/4

起草人:张麟

9.村级公务用车管理制度 篇九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xx石油hb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hb公司或公司)公务车辆的使用和管理,充分利用现有车辆资源,提高车辆的使用效率,节省车辆费用开支,确保行车安全和工作正常运转,参照集团公司及上级单位有关规定,结合hb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公务车辆是指公司配备的用于履行工作职责的交通车辆,主要包括小轿车、越野车和商务车。

第三条驾驶员与车辆相对固定,实行责任制。综合办公室负责对公司全体驾驶员和所有公务车辆统一管理;综合办公室要指定专人(车辆管理员)负责车辆、驾驶员的管理及车辆调度、维护、交通事故处理和保险业务的办理等工作。

第四条公司公务车辆采用一统三定的管理方式,即:集中管理统一调度,定点维修、定点加油、定点保险。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综合办公室是公务车辆的管理部门,负责车辆的调度、维修维护和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对驾驶员管理;负责车辆费用预算的申报;负责对驾驶员违规违章行为进行监督,对车辆安全事故组织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第六条财务部是车辆费用的管理部门;车辆费用必须纳入全面预算管理,实行总额控制。

第三章驾驶员的管理

第七条驾驶员出车时,应严格按照派车单所填路线行车,驾驶员有权拒绝乘车人员随意变更路线的行为,车辆管理员要不定期利用gps系统的对车辆进行监督管理,发现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行为,要及时制止并对驾驶员进行教育。

第八条严格按规定人数乘车,不得超员,未经批准,驾驶员不得随意捎载无关人员;出车任务结束后,应及时将车辆驶入制定场所。

第九条未经允许,驾驶员不得随意驾车外出,不得将车辆交由其他人驾驶。驾驶员私自外出或私自将车交由他人驾驶,出现事故一切后果由该车驾驶员承担。

第十条驾驶员不得利用公务车辆从事非法活动;若从事非法活动,一切责任和损失均由本人承担。

第十一条驾驶员对自己相对固定的车辆负有保管责任。

第十二条对于外聘驾驶员试行担保人制度。外聘驾驶员如有违反操作规程,不听从指挥、调配,弄虚作假、损害公司利益等行为,一经查处证实,即予以解聘。

第四章公务车辆的管理和使用

第十三条公务车辆用于保障公司公务活动的正常运转。车辆调配调度遵循先急后缓、同方向拼车、合理安排、优先保障领导公务的原则。

第十四条按照集团公司《关于领导干部公务车辆配备使用管理办法》规定,公司领导不带车辆出差时,其车辆由综合办公室统一调度使用。公司领导带车出差时,驾驶员需到综合办公室办理因公出差审批手续。

第十五条公司各部门因公用车实行派车制度。

第十六条公司统一组织的公务活动、重要会议和重要接待用车由综合办公室对车辆进行统筹安排,统一调度。

第十七条根据车型的技术参数比对,由综合办公室制定油耗标准、轮胎更换标准。

第十八条根据工作需要,车辆在交接时,交接人员必须将车辆证件、配件、工具、备胎、违章记录等列出书面清单,双方签名,交由综合办公室抄录里程计数后方可进行交接。

第十九条综合办公室负责做好公务用车登记统计工作,建立单车档案,建立车辆运行费用统计台帐,台帐中必须统计当月里程、油耗及油耗标准、修理费、过桥费、洗停车费等内容。

第二十条节假日、双休日综合办公室要对公务车辆进行封存,综合办公室要建立车辆封存登记台账,封存车辆由车辆管理员在节假日、双休日前最后一个工作日的下班时间进行,,封存后车辆钥匙交由值班司机统一保管。

第五章公务车辆调度及派车程序

第二十一条车辆调度工作由综合办公室车辆管理员负责统一调配。

第二十二条各部门用车需填写派车单。市内公务用车由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字后综合办公室统一安排;市外公务用车由各部门负责人、综合办公室主管领导签字后综合办公室统一安排。省外出差原则上不派车,特殊情况下要带车时须经公司主要领导批准。

第二十三条为保障双休日、节假日和夜间公务用车,办公室每天安排一名驾驶员值班;各部门若在此期间用车,应提前同综合办公室车辆管理员预约。

第二十四条各部室要结合工作实际,合理安排申请公务用车,应尽量避免申请二车次(含二车次)以上用车。

第二十五条车辆调度原则

(一)申请原则。公司公务用车实行填单申请或电话申请,填单即填写《派车单》,经审批后,方可派车;公司领导用车,由出车司机负责填写;如遇特殊情况,当时不能填写《派车单》时,事后必需补填;电话申请即通过电话向车辆管理员或综合办公室负责人提出用车申请。

(二)统筹原则。公司机关车辆统一由车辆管理员负责调度。

(三)公平原则。车辆管理人员按《派车单》审批的时间,先到先派,后到后派。

(四)及时原则。车辆管理员接到审批后的《派车单》,应在15分钟内安排好出行车辆,并通知司机与用车人员联系。

(五)优先原则。车辆调度紧张时,优先安排重要或紧急事务的职工用车。

(六)效率原则。同一方向、同一时间段不同部门用车,合并派一辆车

第二十六条车辆使用审批程序

(一)出差用车

1.省内出差。出差人员填写《派车单》---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批----综合办公室负责人审批----综合办公室主管领导审批----车辆管理员派车。

2.省外出差。出差人员填写《派车单》---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批----综合办公室负责人审批----综合办公室主管领导审批----公司总经理审批-----车辆管理员派车。

3.机场接送用车。用车部门填写《派车单》---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批----综合办公室负责人审批----车辆管理员派车。

(二)市内公务用车

1.市内用车:用车人员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不在时应联系综合办公室负责人)电话通知车辆管理员----车辆管理员派车。

2.职工加班用车:加班职工应在下午6点前电话通知车辆管理员----车辆管理员派车。

第二十七条各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合理申请公务用车,尽量避免同时申请二车次或二车次以上用车。

第二十八条车辆调度紧张时,车辆管理部门应积极协调解决用车,努力提高服务质量。

第二十九条市外用车应提前一天申请,办理审批手续;市内用车应提前20分钟提出电话申请,未按要求办理

用车审批手续的,车辆管理员不予派车。

第三十条驾驶员凭《派车单》报销差旅费;公司领导用车,司机报销差旅费时应由用车领导签字确认。

第六章费用管理

第三十一条公司所有车辆全部使用加油卡,实行一车一卡、定点、定卡、定车号加油;综合办公室要根据车辆状况核定公里油耗标准,实行单车能耗核算,建立油耗考核制度,定期对公务用车油耗情况进行公示。市外出差加油票据,由综合办公室车辆管理员审核无误后报销。

第三十二条车辆过桥费按派车正常行驶路线司机据实报销。

第三十三条正常出勤车辆每月每车停车费、洗车费、安全公里补助费标准由综合办公室参照上级单位管理标准,按照具体情况制定。在标准范围内,实报实销,超出部分不予报销。小车洗、停费标准不超过320元/月x辆。

第三十四条所有驾驶员(除为公司领导定向服务的驾驶员)原则上不得发生住宿费,住宿费由车辆使用人员统一结算,确因接送客人等特殊原因所发生的住宿费必须由车辆管理员确认,综合办公室负责人签字后方可报销;公司领导因公外出发生的住宿由驾驶员统一结算,报销时先由使用车辆的公司领导确认签字,再由综合办公室负责人签字后方可按报账程序报销。

第三十五条驾驶员的补助

(一)驾驶员差旅费补助按上级单位及hb公司差旅费报销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二)驾驶员出车按0.15元/公里提取补助费,每季度考核兑现一次。

第三十六条公务车辆的实际报销里程数原则上以车辆里程表的里程数确定,超出油耗标准的不予报销燃油费和公里补助。

第三十七条所有驾驶员应遵守交通规则,因违章等原因产生的费用由驾驶员个人承担。

第七章公务车辆保养和维修

第三十八条公司所有公务车辆均实行定点保养维修。

第三十九条综合办公室车辆管理员应加强对车辆平时的维护保养工作,小修、清洁一般由驾驶员自己动手,须进修理厂维修的车辆,驾驶员必须在现场监督,严把修理质量关。

第四十条车辆需要维修时,驾驶员和车辆管理员应在指定维修点先进行车辆维修鉴定,确定概算费用后,按下列程序办理手续,再进行车辆的维修。

第四十一条车辆维修(保养)的申报审批程序

维修点出具相关费用凭证并公章--驾驶员书写《公务车辆维修(保养)申请》--上述材料一并交由车辆管理员审核--办公室负责人审核--公司领导审核--修理厂维修(保养)。

第四十二条车辆维修(保养)的内容及标准。

(一)公司机关车辆维修保养执行统一标准。(附件一)

(二)新车首次保养必须到新车制造厂指定的特约维修站进行保养。

(三)驾驶员必须按要求及时对车辆例行保养,做到不超保、不脱保。因保养不及时引起机械损坏或事故的,由驾驶员承担全部维修费用。

(四)车辆需进4s店或汽车厂维修时,驾驶员必须及时向车辆管理员、综合办公室负责人说明具体情况。

(五)在行驶过程中发现故障,驾驶员应及时检查,查明原因并判断故障的严重程度和对行驶安全的影响程度,主动设法排除故障,或估算费用并经车辆管理员、综合办公室负责人同意后,就近寻找修理厂处理;如故障严重应及时请示处理方案。

(六)维修更换部件时,须由车辆管理员进行验审。

(七)车辆维修(保养)严格按审批的项目进行,修理厂、驾驶员不得擅自增加维修(保养)项目;确需增加维修(保养)项目时,电话请示车辆管理员同意后方可维修,否则超项目的费用由驾驶员自己承担。

在实际维修(保养)过程中发现超出所列范围的事项时,驾驶员应电话通知车辆管理员,经车辆管理员直接向公司领导确认后,方可维修;维修完毕后,应及时补办新增维修项目手续。否则,对超出《公务车辆维修(保养)申请》范围的维修事项费用不予报销。任何形式的维修、保养、装饰等一次性总费用达到4000元的,必须由公司领导审批后方可执行。

第四十三条车辆维修费用由综合办公室统一负责结算。《车辆派修单》一式三份,由修理厂、车辆管理员和驾驶员分别留存。结算修理费时,由车辆管理员审核无误后进行结算。

第八章公务车辆安全管理

第四十四条驾驶员安全管理

(一)驾驶员每月必须参加1-2次安全教育培训学习。驾驶员驾驶车辆时应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服从交警指挥,做到礼让三先(先慢、先停、先让),严禁遮牌套牌,鲁莽驾驶,违章行车。

(二)驾驶员必须做到三检(即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检查车辆的安全机构及各部件连接紧固情况)、四清(即保持空气、机油、燃油滤清器、蓄电池的清洁)、四防(即防止漏油、漏水、漏气、漏电)。

(三)驾驶员在出车前要认真检查车辆状态,检查刹车及转向系统,检查车辆的油(汽油和机油)、气(轮胎气)、水是否充足,灭火器是否完好,不开带病车,确保车况及设施完好。

(四)驾驶员在行车时要系好安全带,时刻关注路面情况,安全驾驶。开车时严禁接打电话,不准吸烟、饮食、闲谈或其它有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确保行车安全。

(五)驾驶员在长途出车前要确保充足睡眠,严禁出车前酗酒赌博等行为。长途连续驾驶超过2个小时必须停车休息,休息时间不得少于20分钟,严禁疲劳驾驶。

(六)驾驶员在出车返回后要按指定的地点停放好车辆,做好车辆日常保养维护,保持车辆良好的安全技术性能,要将钥匙交给值班人员管理,并做好交接记录。

(七)驾驶员在车辆外出停放时必须把车辆停放在管理规范、设备齐全的停车场,要做好车辆防盗抢工作,驾驶员远离车辆时,必须使用安全锁及报警器,如车内有贵重物品,司乘人员要随身携带,防止丢失。

(八)遇到雨雪雾、道路结冰等特殊天气时,小车班应尽量避免安排出车,确因需要出车时,要有应急预案,要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如安装防滑链、开启防雾灯等等,有效降低安全风险,遇特殊天气时驾驶员有权拒绝出车。

(九)严禁酒后驾车和超速行驶;高速公路一般不超100公里/小时(若限速速度小于100公里/小时,按限速要求行驶),市区公路不得超过该区段限速速度,做到不闯红灯、不疲劳驾驶、不超速、不超载、不占用应急车道、不强超强会、不违章变道、不违规使用灯光、不乱停放车辆。发现一次,停车学习(学习期间停发工资,只发生活费)。因酒后驾驶车辆造成事故者,责任全部自负,追究相关责任并解除劳动合同。严禁超速行驶,发现一次,停车学习(学习期间停发工资,只发生活费)。

(十)驾驶员必须随身携带驾驶证、行驶证、车辆保险等证件,遇到交警检查时应主动配合,严禁逃避各类检查。驾驶员不得随意将自己驾驶的车辆交予其他人

员驾驶,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十一)驾驶员24小时手机开机,不得随意关机。造成无法联系者,发现一次批评教育,两次及两次以上停车学习。

(十二)驾驶员丢失车辆,保险公司赔付后损失差额由驾驶员承担,在规定时间内上交财务,并按集团公司及上级单位相关规定处理。

第四十五条乘车人员安全管理

(一)乘车人员要尊重驾驶员,听从驾驶员的提醒,上车后,必须系好安全带,确保人身安全。

(二)乘车人员在车辆行驶过程中,严禁将头、手和身体其它部位伸出车窗外。

(三)乘车人员要文明乘车,不准在车上吸烟、大声喧哗,严禁向车窗外乱扔杂物。

(四)乘车人员在行车过程中,不得与驾驶员闲谈,不得有任何妨碍驾驶员操作的行为。

(五)乘车人员不准给驾驶员提出违章、超速等无理要求,对于乘车人员的违规要求,驾驶人员有权拒绝。

第四十六条车辆安全管理

(一)要定期组织驾驶员进行交通安全培训,强化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意识,使驾驶员熟知交通法规,遵章守纪、安全驾驶,并建立培训记录和台账。

(二)聘用驾驶员时,要求驾龄必须达到3年以上,身体健康,驾驶技术熟练,否则不予聘用;对一个计分周期内累计记满12分的驾驶员不能聘用,已聘用的必需解聘。聘用的驾驶员必需有担保人,担保人要签订担保书,驾驶员要签订安全行车责任书。

(三)要严格驾驶员值班制度,加强值班人员管理,严禁值班人员擅离职守。

(四)加强车辆安全管理,车辆要安装gps定位系统,建立健全车辆管理台账,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车辆安全性能检查,使车辆处于良好状态;注意车辆卫生,保持车辆内外干净整洁。

(五)公司人员到延安、榆林等地出差,尽量选乘火车,动车,飞机等公用交通工具,特殊情况确需派车的,按规定进行审批。

(六)原则上不安排职工因私用车,特殊情况确需派车时,按规定进行审批。

(七)车辆由专职司机驾驶,严禁将车辆交予专职司机以外的人员驾驶,严禁使用公务车辆学驾,禁止公车私用。

(八)下班后、双休日以及节假日非业务用车一律统一停放,钥匙上交,车辆封存。

(九)综合办公室应随时掌握驾驶员思想、身体、家庭等情况,预防驾驶员带不良情绪开车。

第四十七条职能部门安全管理

(一)综合办公室要定期或不定期对车辆安全出行、驾驶员安全驾驶、车辆管理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于违反规定的行为要及时制止,并根据情况进行处罚。

(二)综合办公室负责公司车辆的调度工作,并按规定办理出车手续。

(三)公司依据以上要求,要定期对驾驶员的出车情况进行综合考评,对于考评结果极差的驾驶人员要及时辞退。

(四)安全管理部门要将车辆交通安全管理纳入安全考核范围,定期掌握车辆违章驾驶等情况,实行奖优罚劣,驾驶员的年度安全奖要与安全行车记录挂钩,并在年度安全考核中予以兑现。

第四十八条车辆管理员要随时对车辆和驾驶员进行检查和安全教育,发现问题及时提出防范整改措施。

第四十九条发生交通事故后,严禁驾驶员或相关者随意处理,否则事故赔偿及善后处理由其本人负责。

第五十条发生交通事故,驾驶员、乘车人员必须保护事故现场,及时向交警、车辆管理员和公司有关领导报告,做好善后工作。

第五十一条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和污损车辆的物品乘车。

第五十二条驾驶员因人为原因造成机械过度磨损或其它损失,根据损失程度给予相应处罚,并停职学习。造成机械重大损失的,除承担相应费用外,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十三条发生交通事故的驾驶员按集团公司及上级单位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五十四条对造成人员重大伤亡事故的人身赔偿处理由产品经销公司研究决定。

第五十五条对驾驶员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者,一经发现,所有费用全部自理,并严格按照集团公司及上级单位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第九章奖罚

第五十六条驾驶员私自出车,发现一次扣发本人薪酬500元。

第五十七条对实现全年安全无责任事故的驾驶员年终一次性奖励人民币元。无责任事故,是指未发生交通事故或发生交通事故后,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为无责任。

第五十八条车辆调度处罚

(一)公司机关各级领导或职工不得私自安排驾驶员出车,未经车辆管理员或综合办公室负责人同意驾驶员有权拒绝出车,否则,对驾驶员按违纪处理。

(二)司机应坚守岗位,不得离岗脱岗,否则,一经发现,单次扣除绩效工资100元。

第五十九条全年行车费用节余,按比例提奖。

第十章附则

第六十条本办法由公司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六十一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未尽事宜按照集团公司及上级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一:公务车辆维修(保养)标准

10.公务员奖励制度的完善 篇十

摘 要:公务员奖励制度是对公务员进行鼓舞和激励的重要手段,它对公务员的管理,工作效率,工作方式等方面都具有极大的推动作用,然而在执行过程中却出现了轻视奖励、奖励不公,缺乏监督救济等问题。本文将采用逻辑分析的方法,分析这些问题存在的原因,并提出从思想上重视、公开奖励、完善救济与监督等解决方法,使公务员奖励制度有一定的进步。

关键词:存在问题;公开奖励;监督与救济

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①为了对工作成绩突出者进行奖励,我国设立了公务员奖励制度。公务员奖励制度是指国家行政机关按照公务员管理法规,对工作中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和贡献以及其他突出事迹的公务员给予激励的各种具体规定的总称。我国早在 1957 年就颁布了 《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暂行规定》,随后又在 1993 年颁布了 《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而现行的 《公务员法》则是对之前两部法律法规从内容和细节上的总结,从而构建起了公务员奖励制度的框架,这些规定的制定对公务员的自身完善和工作能力的提高产生了积极的引导作用。②

一、公务员奖励制度存在的问题

(一)奖励的思想观念比较淡薄

公务员是经过考试选拔出来的人才,一般都会从基层开始工作,任务重压力大待遇差是他们工作后面临的问题,但有人认为早吃苦才不会晚吃苦,因此对他们进行了严格的要求,对他们的工作成果不重视,不看好;与此同时,民众认为公务员都是吃财政皇粮,不用担心失业等问题,只需干好本职工作,奖励是他们通往腐败的途径,也是特权的表现,对公务员的奖励有一定的抵触情绪。

(二)奖励适用标准的模糊性

在奖励标准方面,《公务员奖励规定》规定了如下内容:“对公务员、公务员集体的奖励分为:嘉奖、记三等功、记二等功、记一等功、授予荣誉称号。(一)对表现突出的,给予嘉奖;(二)对做出较大贡献的,记三等功;(三)对做出重大贡献的,记二等功;(四)对做出杰出贡献的,记一等功”。从上述规定中,我们可以看到奖励所适用的标准过于笼统和模糊,因而在操作中,就难免会出现适用过轻或者过重的情况,违背了奖励的目的。

(三)奖励内容的单一性

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的奖励方式主要分为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两种,并且主张两种奖励方式相结合,即以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精神奖励主要分为:嘉奖、记三等功、记二等功、记一等功、授予荣誉称号等,物质奖励则主要以给予一次性奖金或其他待遇为主。公务员奖励是个人奖励和集体奖励并存的,所以对个人主要是精神奖励,物质奖励很小或者不奖励,这样导致所有人都是同酬同奖,但每个人在工作时的付出是不同的,因此这样的方式会挫伤公务员的工作积极性。

(四)奖励过程不公开

在公务员奖励的过程中,根据《公务员奖励规定》的要求,相关人员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将奖励的具体时间、地点、原因、过程、所依据的法律规定等及时告知被奖励者和社会公众。但实际上,奖励方式和程序不透明,暗箱操作等问题时常发生,大大的降低了奖励的公正性,使奖励制度形同虚设,降低了公信力。

(五)缺乏相应的监督和救济途径

公务员奖励监督是指依法监督公务员奖励活动的实施,纠正公务员奖励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③此规定是为了保障公务员在奖励过程中不受干扰,但实际上它却被束之高阁,不能发挥作用。但是仔细分析就会发现,这两种救济方式都存在严重的弊端;而且《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规定,行政机关对其内部的行政行为,尤其是在奖励、惩罚、任免等方面,不允许当事人提起行政诉讼,法院对此也不会受理,当事人只能通过申请复核和申诉这两种方式进行主张权利,而这两种方式,无法解决现有的矛盾。

二、完善公务员奖励制度的对策

(一)树立对公务员进行适当奖励的思想观念

公务员虽由国家负担工资福利,但对其确有的卓越表现,应当实行奖励。整个社会应树立对公务员工作认可和支持的思想,尊重他们的工作方式,理解他们的辛苦,将他们的劳动成果作为奖励评比的重要标准,这对于公务员来说,是极大的尊重和鼓励。

(二)丰富和增加奖励的方式

應该丰富奖励的类型:如学习交流,以促进其个人能力的提高;也可以对其进行假期奖励,增加在法定假日之外的休息时间,让其劳逸结合,休整调养;还可以进行职务晋升,使他们有更大的平台去发挥自身的聪明才干,为人民谋福。

(三)规范奖励的标准

现有的奖励主要分为嘉奖和记功,而且在标准的认定过程中,“表现突出”、“ 较大贡献”、“ 重大贡献”、“ 杰出贡献”都属于弹性标准,因此应该将其具体化和确定化,并在每个明细的标准之后加以兜底性的条款,提高和保证奖励标准的可实施性。这样就可以做到奖励有规范的标准可依,不会给投机分子留下操作空间,使“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④的弊端不复存在

(四)公开奖励

在奖励的程序中设计出行之有效的参与体系,使社会公众和其他公务员能够参与进来,让整个过程都处于阳光之下。这就要就要求公开奖励的所有具体信息,使整个奖励的各个环节都能在公开公正的环境下进行,从而保证公务员奖励的公平性。

(五)完善奖励的监督与救济

在奖励的监督上,可以充分发挥党的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公众监督等多种方式的并存,协调统一,相互配合;在救济方面,应该将行政诉讼制度增加进公务员奖励的救济方式中,从而增强对公务员权益的保护效果,从根源上确保公务员的切身利益,而这也将是解决同类争议的最终途径。

注释: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2条。

②梁升希:《中国公务员奖励制度现状与对策研究》,吉林大学2011年硕士毕业论文。

③应松年主编:《公务员法》,法律出版社2013年版,第195页。

④吴子学、伍竞艳:《我国公务员奖励存在的问题与对策》,载《成都行政学院报》,2006年第2期,第8页。

参考文献:

[1]应松年主编.《公务员法》.法律出版社,2013年版.

[2]梁升希.《中国公务员奖励制度现状与对策研究》.吉林大学2011年硕士毕业论文.

[3]董丽君.《我国公务员奖励救济制度之缺陷与完善》.《湖南社会科学》,2005年,第6期.

[4]吴子学,伍竞艳.《我国公务员奖励存在的问题与对策》.《成都行政学院报》,2006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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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对我国推行公务卡管理制度的研究 篇十一

关键词:公务卡,对策

我国的公务卡管理制度作为新型财务结算手段, 是财政监督制度的创新, 有利于规范财政资金使用, 完善我国公共支出管理体系, 加强财政资金监管的力度, 增强财政信息的公开、透明, 为创建廉洁政府提供制度保障。但是, 在改革过程中也存在的不少困难和问题, 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我国目前公务卡管理制度存在的问题

(一) 金融机构存在的问题

一方面, 由于我国金融业发达程度不够, 公务卡的受理商户分布不均, 经济欠发达地区和中小商家刷卡网点少, 偏远地区有的甚至不具备刷卡消费的条件。另一方面, 由于信用卡的受理商户要向银联公司缴纳手续费, 影响了商户的盈利空间, 有些商户抵制刷卡行为, 个别商户甚至将手续费成本转嫁给刷卡人, 提高了使用公务卡的成本。此外, 随着互联网业务的快速发展, 网上购物及一些零星采购开支日渐普及, 但由于代理银行、某些网站对信用卡网上购物额度有限制 (一般为每笔不得超过2000元) , 造成很多网购无法使用公务卡结算。公务消费领域无法使用公务卡情形的存在, 使公务活动的监管存在盲区, 也给弄虚作假创造了可操作的空间。

(二) 公务卡信息系统建设不完善

我国公务卡管理制度具有时效性, 且财政部门要求及时、有效的对公务卡刷卡消费信息进行动态监控, 对公务卡的相关信息必须及时进行收集和处理。在办理公务卡业务时, 必须将预算单位公务卡业务信息平台与国库集中支付信息系统以及代理银行的网络平台实现全面对接, 能够科学、合理地收集公务卡支出和还款等各项信息, 财政部门能够及时收集和处理公务卡活动的相关信息, 财务人员办理结算业务时能够通过公务卡信息平台来查询公务卡消费信息, 从而使得我国公务卡管理制度的全面推行获得良好的信息系统支持。

而目前, 我国预算单位信息系统建设不完善, 信息化程度不高, 网络设施和技术落后, 联网过程时间长、速度慢;而银联公司同发卡银行、收款银行统一进行结算核实再将相关信息上报至预算单位, 对公务卡业务信息反馈速度也比较慢, 当天的消费记录无法当天提取, 无法实现当天报销;而且某些消费记录无法查询。财政部门无法及时、全面的获取公务卡的相关信息, 导致无法准确掌握公务卡管理制度的具体执行情况, 发现和解决问题, 无法对违规行为进行及时处理, 阻碍了我国公务卡管理制度的推行, 不能有效达到实时监控的目的。

(三) 公务消费的资金流向不透明给财务审核带来困难

持卡人在公务消费后, 一般会持有效报销票据和POS机小票到单位财务部门进行报销。但是, 很多POS小票只显示消费的时间与金额, 大部分POS小票上都不能载明消费商户的详细有效信息, 如收款单位的全称、税号、地址、联系电话、具体消费项目, 无法与报销票据进行核对。尤其是很多大型的综合型商场超市, 其POS小票也只显示消费的时间与金额, 这必然给财务部门对业务真实性的审核带来困难, 资金流向也无法得到有效的监督, 也为虚假信息提供了可操作的空间。

(四) 公务卡持有人方面存在的问题

(1) 由于公务卡结算涉及个人消费习惯及财务报销习惯的改变, 而在我国, 传统的货币消费观念和习惯已根深蒂固, 因此无论是公务卡的持卡人还是单位的财务人员, 对于公务卡存在着一些抵触情绪。而且有少数的预算单位由于对公务卡结算制度不够了解, 出现由于单位报销不及时和个人还款不及时而产生滞纳金及罚息, 并影响个人的信用记录, 使持卡人不愿意使用公务卡结算。 (2) 由于使用公务卡减少了现金的使用, 使公务消费呈现透明化, 冲击了一些部门和人员原有的利益格局, 提高了腐败成本, 导致公务卡的使用率不高。 (3) 公务卡持有人的信用水平限制了公务卡的使用。不良信用记录是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其他各大银行组成的个人征信平台, 一般个人不良信用记录需要7年的时间才能清除记录。由于申请信用卡需要审核申请人个人的信用状况, 因信用水平达不到办理要求的人数不少, 有的甚至是经常需要公务支出的办公室主任或财务人员, 这就使这些人不能参与公务支出的报销, 不利于公务卡工作的开展。

(五) 监管职能缺陷

我国的公务卡管理制度是对财政资金支出的实时监控, 具有时效性和强制性。目前, 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缺乏监管意识, 政府各部门和预算单位的支出管理普遍存在不规范的现象。既没有建立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 也未设置相应的监管部门和职位, 对存在的风险不能进行事前控制、科学规避, 出现的问题得不到及时处理、积极反馈, 没有对公务卡违规使用建立惩罚机制。同时, 各预算单位由于技术落后、信息化程度不高、效率低下导致在公务卡的全面推广和使用中没有按照规定执行, 监管职能不到位, 难以适应我国公务卡管理制度和新财政体制改革的要求。因此, 随着我国公务卡管理制度的不断深入开展, 建立全面的监督体系的显得愈加重要, 从法律监督、审计监督、舆论监督以及群众监督等方面对公务卡管理制度的使用进行监管, 保证我国公务卡管理制的安全、规范运行。

二、完善公务卡管理制度的对策和建议

(一) 加快公务卡配套设施建设, 改善公务卡的受理环境

公务卡结算范围不仅涉及城市、乡镇等各类地方, 而且涉及酒店、餐饮、零售、交通等各个领域。因此, 一方面, 加强公务卡受理环境建设, 改善公务卡用卡环境条件, 加大布设密度, 增加机具数量, 扩大POS机布设范围, 尤其在公共消费领域的商场、宾馆、饭店、交通售票等场所布放POS机;加快乡镇特约商户尤其是乡镇招待所的发展工作。加强行业单位合作, 加快公务卡向行政处罚、路桥收费、公用事业缴款等领域延伸, 为持卡人提供多种交易平台和支付方式, 改善公务卡的受理环境。

另一方面, 人民银行和财政部门要加强政策研究, 通过税收优惠、减免手续费等措施, 制定相关优惠政策, 提高商家安装POS机的意愿, 以此增强商家刷卡交易的积极性。

此外, 发卡银行应积极提高公务卡的安全防范技术, 加强公务卡安全的使用环境, 打击高科技犯罪力度, 形成多渠道风险管理机制, 建立预防和打击公务卡违法犯罪的长效机制, 消除持卡人用卡安全方面的顾虑。全面改善公务卡刷卡环境, 拓展公务卡使用范围, 为公务卡的使用创造顺畅、便捷的运行条件, 避免用卡环境滞后影响公务卡的推广实施工作。

(二) 加强公务卡支持系统建设

目前, 我国公务卡结算主要使用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和公务卡支持系统两个系统软件。通过两系统的对接, 即时传递公务卡消费的信息, 实现财政部门对资金的动态监控和全过程监督, 确保财政资金的高效使用和安全完整。在此基础上, 今后还应进行升级改造, 结合实际需求优化和完善公务卡支持系统, 在技术和制度上采取必要措施保障公务卡信息安全, 为公务卡制度的进一步改革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撑平台。

(三) 加强信息采集力度, 监督财政资金流向

公务卡制度的改革, 就是要减少单位现金支出, 便于财政部门对资金流向的掌控。但是, 收款方信息的缺失会制约公务卡制度改革的力度, 妨碍监督资金使用职能的有效发挥。为了进一步完善财务核算, 真正使资金使用做到公开与透明, 财政部门应当对公务卡刷卡POS机进行改进, 将消费商户的有效信息, 包括收款单位的全称、税号、地址、联系电话、具体消费项目等信息进行汇总, 在POS小票中予以列示。这样, 既能保证公务卡消费的真实性, 使其资金流向具有可追溯性, 也便于财政部门对资金流向的掌握, 充分发挥财务审核和监督的作用。

(四) 加强公务卡宣传, 提高用卡积极性

财政部门应联合发卡银行、人民银行充分利用舆论媒体的作用, 加强对公务卡结算制度的宣传工作, 深化用卡观念。通过报纸、电台、电视台、网络等媒介, 加大对使用公务卡的优势进行宣传, 加强对持卡人用卡安全教育, 提高用卡人操作能力, 提高持卡人对公务卡推行工作的认识, 消除持卡人以及财务人员对于公务卡的抵触情绪。

增强持卡人对公务卡制度的了解, 加强用卡知识培训。在公务卡的使用过程中有些概念比较容易混淆, 如:记账日、还款日、滞纳金、手续费等。这些概念持卡人稍不注意就容易弄错, 使得部分持卡人对公务卡产生恐惧情绪, 不敢使用公务卡进行消费。发卡行应普及公务卡使用知识, 讲解公务卡的使用规则, 促使人们深入了解刷卡消费的便利, 从观念上接受刷卡消费, 为公务卡结算制度的推广创造有利的外部环境。

(五) 加强对公务卡管理制度的管理和监督

公务卡管理制度是财政监督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因此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制定公务卡结算制度的相关法律法规, 尽快制定《国库集中支付法》填补财政支出法律法规的空白, 并将公务卡结算制度纳入其中, 同时对《预算法》、《预算会计制度》、《国库现金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不断的修订和完善, 明确公务卡结算的法律地位、结算要求, 使得财政支付有法可依, 明确财政部门、用卡单位、银行、持卡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及法律责任, 确保公务卡结算工作顺利进行。

加强公务卡的日常管理, 发现问题及时排查和纠正, 建立日常在线监测制度。制定违反公务卡结算规定的责任追究制度, 对公务消费腐败采取零容忍态度;定期将单位违规情况进行通报, 并将公务卡的使用情况纳入预算单位年度综合评比;制订强制消费目录;针对公务消费过程中出现的严重浪费、虚开发票等行为, 为从根源上杜绝腐败, 必须要加强预算编制制度、预算审查和监督制度、预算执行后的审计制度的建设, 对公务消费的每一个项目、每一笔开支都要做到细化, 加大财政支出预算的透明度;接受民主监督和约束;对于那些利用公务卡进行高消费、高浪费等行为, 一经查实, 要做到依法严惩。建立财政、监察、审计、银行等多层次的公务卡监督体系, 结合公务消费刷卡的动态监控, 加强对公务卡实施情况的跟踪监督, 加强对公务卡管理制度的管理和监督。

三、结语

我国的公务卡管理制度作为新型财务结算手段, 是财政监督制度的创新, 有利于加强对财政资金的监督, 提高财政性资金支出的透明度。因此研究公务卡在推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以及解决这些问题的对策和建议, 深化相关方面的配套改革, 加强财政资金监管的力度, 真正发挥公务卡在财政体制改革中的作用。

参考文献

[1]杨敏.公务卡制度执行中存在问题及对策探讨[J].会计之友, 2009, 11

[2]张雪芬.赵大可.张卫东.改进公务卡结算制度的几点建议[J]中国财政, 2014, 14

[3]张丽.高校公务卡改革现状研究[J].会计之友, 2012,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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