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卫生监督体系

2024-10-19

我国卫生监督体系(共8篇)(共8篇)

1.我国卫生监督体系 篇一

完善我国的行政监督体系

龙学银

政管学院2012级行政管理专业 四川宜宾 xxxxxxx 摘要:随着全球经济的发展和对外开放的深入,我国行政监督范围和行政权力不断扩大,我国现行的行政监督体系在行政管理中的不通畅、腐败等现象逐渐凸显,同时对我国政府的行政监督能力要求更高。因此完善行政监督体系成为我国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重要保证,也能更好地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具有重要意义。本文论述了我国现行的行政监督体系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并从提高行政监督主体的监督能力,加强规范行政监督行为,提高行政监督行为的透明度,以及提高行政监督的思想觉悟等完善行政监督体系的措施进行了探讨。关键词:行政监督;行政权力;行政监督体系

行政监督在广义上指有关国家机关、社会组织或公民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是否依法行政所进行的监督。狭义的行政监督是指行政机关内部上下级之间,以及专设的行政监察、审计机关对行政机关及其公务人员的监督。行政监督是行政管理的重要职能,是国家行政活动依法进行的有力保证;它是保证执行法律、法规,实现行政目标的具体行政行为。因此,强化并完善行政监督体系成为世界各国普遍关注的问题。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行政实践,我国已初步建立了一套符合国情的行政监督体系,并在不断地实践和改革过程中,我国现行的行政监督体系在形式上是较为系统和全面的,在实践中保障了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及我国法律法规的正确贯彻执行。但是,行政监督体系在发挥重大监督作用的同时,还存在着许多问题和弊端,给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来了负面的影响。因此,研究当前我国行政监督中存在的不足以及完善的措施,显得尤为重要。

一、我国行政监督体系现状

(一)我国现行的行政监督体系

我国行政监督的主体是享有行政监督权的国家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为对象是作为相对方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其内容是相对方遵守法律、法规、规章,执行决定、命令的情况。其性质是一种依职权、单方的、相对独立的具体行政行为。其目的是为了防止和纠正行政相对方的违法行为,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执行和行政目标的实现。

行政监督体系指各行政监督方式构成的行政监督机构的总称。我国现行行政监督体系包含六方面的内容,即执政党的监督、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司法监督、行政机关的内部监督、公民监督与社会舆论监督。我国行政监督的作用主要是对行政的政治方向和对行政政策的贯彻执行起保证作用,保护国家、社会、集团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推进行政法制化造就优秀政务家和公务人员。通过行政监督,保障行政机关正确地行使行政权力,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和国家的整体利益。

(二)我国行政监督体系存在的问题

随着我国经济、政治体制改革的逐步建立与完善,总体来说,我国现行的行政监督体系基本形成了行政监督、政党监督和社会监督于一体的较为全面和完整的监督体系。但不可否认,我国行政监督体系起步较晚,监督体系庞杂,缺乏必要的独立性与权威性,而且行政管理中的不通畅、腐败等现象逐渐凸显,这些现象正表明我国行政监督体系存在缺陷与不足,具体存在的问题有以下几个方面:

1.行政监督体系不健全

(1)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的权力机关,在行政监督体系中处于最高地位的监督主体。然而人民代表大会对于政府的监督同时也对党的监督,而我国宪法规定党对权力机关的领导,却没有规定权力机关可以监督执政党的活动。因此,目前人民代表大会对于政府行政的监督虽在法律地位上很高而实际监督地位较低,监督效果自然不明显。

(2)在现行的权力监督体系中,外部约束对地方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很弱,靠领导干部的自律、道德素养发挥着关键作用。地方党政正职领导与副职领导之间,书记与常委、委员之间是领导和被领导的上下级关系,很难在党内民主生活会中批评和自我批评来进行同级监督。通常权威性的监督体系是自上而下的。以群众监督为例,群众是国家赋予的一种民主权利,对监督客体的违法失职行为只能通过有关向监督客体的上级或同级部门信访、写检举信、投诉控告或通过网络媒体报纸舆论的压力实施,使群众监督有监督权力却无法监督的地位。所以对自下而上的监督体系应当具有直接对监督客体的违法、渎职的行为进行纠正和追究责任的权力。这就需要人民代表大会在立法上给予保障,使广大群众监督有法可依,有了法律作后盾,人民群众才能勇于积极监督。公正、公平、公开是监督的前提,监督的保证是知情,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应该有法律依据。

(3)我国现行的行政监督组织机构呈现多元化。监督机构多、主体多、渠道方式多是我国的行政监督体制享有的优点。但如果这些监督组织机构不能够整合,就难以发挥这种优越性。在行政监督过程中,各个监督部门职责没有分清,权责相互交差。致使整个监督体系缺乏领头羊,导致各部门之间信息渠道不通,之间没有彻底沟通,推来推去的现象时有发生,造成部分无人监督的空白区域。这就使行政监督机构的威信在群众中大打折扣,削弱了监督机制的整体效能。

2.行政监督力度不强

(1)监督权利结构不均衡。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据法律规定分别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然而在实践中,司法机关的这种独立地位却经常受到挑战,过分强大的行政权力与相对弱小的监督权力之间存在着不合理的结构,使监督者无法有效发挥监督功能。在司法权的独立性不能得到保证的情况下,行政监督力度就下降了。在我国行政机关内部监督体系中,设置在政府内部的行政监察机关,受同级政府和上一级监察机关的双重领导,在这种双重领导体制下,受地方保护主义的影响,内部监督机构往往难以从宏观上实现监督,从而使监督陷于一种两难境地,严重制约了监督机构的职能发挥。

(2)行政监督形式与内容单一化也是造成行政监督不强的重要因素。由于缺乏有效的全程监督,对于行政监督可以分为事前监督、事中监督、事后监督,只有将三者全方位有机结合,才能取得良好的效果。但是长期以来,我国一直将监督的重点放在事后监督,经常是问题已经发生,并且给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造成了损失,才开始进行查处,这就忽略了事前监督的预防功能和事中监督的调控功能,使监督工作陷入消极被动的局面。另外,在监督内容方面,我国的行政监督比较注重违规行为,而忽视对非违规行为的制约。因此,容易造成腐败和权力的滥用,给国家和社会带来了巨大的损害。

(3)我国现行的行政监督体系中的内、外部监督主体间的关系复杂,各监督主体在监督权限、监督方式、监督程序、监督范围等问题上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界定不明确、分工不具体现象。各监督主体彼此之间又缺乏有效的联系和沟通,工作中往往各自为政,尚未形成一个严密有序、分工合理、协调有力、运行有效的有机整体。

3.行政监督渠道不畅通

在我国,由于行政活动的公开化程度不高,造成了政务公开的缺失,而政务公开和透明正是行政监督的前提,由此就导致了监督信息的不平等、渠道的不顺畅,从而造成行政监督难以发挥实效。因此建立检举措施,公开举报电话,完善举报接待制度,考核调查,对违法乱纪现象实行指导教育,合理利用新闻媒介和社会媒体,并采用通告或通报等形式,合适、恰当、真实地向群众公开调查结果。同时,行政监督机构需要合理的结构,更需要科学性的监督体系,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抵制监督权利的腐败性。将监督的各种渠道能更加畅通,不仅仅是从政治制度上有明确的规定,也要从法律法纪上有所明确,也别忽略对物质的保障性。做到这些,监督才可能更加的顺利通畅,才能加强监督力度。

4.行政监督法律法规不完善

行政监督是一种法制监督,它必须依法进行,否则就会导致监督的随意性和盲目性。当前我国实行监督的各项规范还很不完善,特别是由法纪法规和各项条例等构成的监督规范,对一些细节的问题和一定的标准化也缺乏明确的监督,所以对某些损害国家利益的行为没有做出及时的改正,也没有做出准确的判断要表现在:首先,缺少重要的监督法律、完善的监督法律体系和必需的监督法律法规。近年来,我国制定和颁布了一些有关行政监督的法规、法律和政策,如《行政诉讼法》、《行政监察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等,但并没有形成一套健全的行政监督体系。其次,在现有的法律中有关监督的规范不完善,缺乏明确的监督范围和监督程序。另外,对相关抽象行政行为监督的法律比较少,部分领域甚至是空白。最后,一些监督主体的合法权益未得到保障。这就造成一些秉公办事监督人员在执行监督的过程中由于没有得到法律的保护而遭受伤害。

5.行政监督人员素质不高

行政监督人员是行政监督工作的承担者和实施者,因此,他们的素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行政监督的质量。在我国,部分监督人员存在以下问题:首先,一些行政监督人员的理论知识水平和工作能力不高,文化素质不高直接导致行政人员对于新的管理方法和新的管理技术不能接受和运用,从而影响了行政效率的提高。其次,思想素质不到位,表现为不坚持原则、贪污腐败、监督不当或放弃监督,盛气凌人,使人民群众失去信任感。行政监督人员的素质问题阻碍了行政监督的有效开展。

二、完善我国行政监督体系

要保证国家行政监督体系高效率地运转,完善我国行政监督体系是势在必行的事实,当前我国已经构建了相对完善的监督制度,但是依然有着显而易见的不足。所以,我们必须要健全我国的行政权力监督体制。为了有效解决我国现行的行政监督体系存在的缺陷与弊端,提高行政监督的效能,建设完善的行政监督体系,我们必须从理论和实践两个层面上对我国行政监督加以改革,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措施:

(一)提高行政监督主体的监督能力

我国是民主法制的国家,国家的主人是人民,人民所集中想表达的观点和建议,法制法规采用这些观点,并转化成我国的法制法规,反过来保护人民的权力。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成为法制法规的重要内容。为了有效实现对其的监督和控制,必须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1.确保行政监督主体的独立性和权威性

有效的行政监督体系必须要求行政监督机构具有相对独立的地位,不受监督对象的制约,只有这样,才能保证监督的权威性和有效性。建议我国的行政监督机构建立并实行自上而下的独立的行政监督体系,提升行政监督部门的地位,将其从行政机关中独立出来,保证它的权威性,从而能够公平、公正的进行行政监督,提高监督的有效性。

2.加强行政监督主体的整合力

我国的行政监督要重视事前监督和事中监督,要做到事前、事中、事后监督有效结合,既做好预防工作作,又对出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并且要严惩违法乱纪行为,最终提高行政监督的效能。同时,加强各监督主体的整体协调,增强行政监督的整合力。首先,立法保障协作的制度,有力保证行政监督主体之间的相互交流和协调工作。其次,建立专门性的协调机构,指导、协调各个监督机构的具体的相互配合。再次,建立严谨的监督网络,利用高科技互通信息,联合工作,增强我国行政监督的整合力。

3.提高行政监督人员的素养

提高行政监督人员的素质,是提高行政监督水平的重要保障。要全面提高行政监督人员的理论知识水平、工作业务能力以及道德思想素质,加强自身修养,严惩违法乱纪行为,从而提升行政监督整体功能。

(二)加强规范行政监督行为

1.加强立法监督 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如果有人行使与宪法和法律相违背的行政权力,相对方可以以行政诉讼的方式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通过行使审判权,将行政权力约束在合法范围内,如此,通过司法手段的实施,人民的权力就得到了充分的保障。司法系统作为中坚力量保障了人民的个人自由和权力。司法监督保障了行政权力的依法行使的顺利进行。切实可行的法律法规既是对行政监督权力及其行使的规范。加强行政监督方面的立法,建立健全的法律法规体系,是我国行政监督机制改革的重要任务,只有从法律上明确规定了行政监督的职责、地位以及工作程序等,才能使行政监督具有稳定性和有效性,保障行政监督的长期性,促进勤政廉洁政府的建设。

2.加强内部监督

(1)明确上下级关系,提高职能监督的效力。上下级领导关系有明显的划分,保障监督更加有说服力,下一级领导职能和高层领导各种权利也相对明确。高层领导对下层的进行有力的监督,减少许多不法的行为。

(2)设置专门的内部监督部门。设定此类机构以加强对自身的监督和控制,弥补由于自律机制控制力度不足的缺陷。行政监察是指行政机关内部设立的行政监察机关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决定、命令的情况以及违法、违纪的行为进行监察、纠举、惩戒等具有法律效力的行为。

(3)国家行政机关的监督。国家行政机关可以对国家工作人员进行处罚,从而提高他们的自觉性不敢轻易的违背相关的法制规定正确的行使自己的职能。我国同时建立了行政追偿制度,即国家行政机关在向对方履行了赔偿义务后,依法责令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行政执法人员承担部分或全部费用的制度。

3.加强社会监督的力度

(1)加强社会团体对行政的监督力度。要给予社会团体更多的保护和权力,并尝试在社会团体内设立监督机构,负责监督政府部门与本团体、本行业有关的不良行为。例如,在消费者协会里设立消费者权益监察专员,负责监督有关保护消费者权益法律的执行情况。使社会团体监督更具针对性,从而提高监督的有效性。

(2)加强舆论监督力度。新闻舆论在西方被称为“第四种权力”在行政监督中起着不可替代的特殊作用。政府要为舆论监督创造良好、宽松的社会环境,并使新闻舆论在机构管理上实现自立、业务上实现自主;通过法制为新闻舆论监督提供坚实可靠的法律保障,明确规定新闻舆论监督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促进新闻舆论监督的制度化、法律化,保障新闻舆论监督的效果。

(3)加强公民监督力度。公民是行政权的直接作用对象,公民以个人名义实施的非组织化的监督能对行政活动产生强大的制约力量。为了使公民的监督更有效,行政监督机关应主动征询民众批评与建议的主动接受监督,加强政府与民众的对话,主动收集有利于改善政府工作的信息,为民众提供便捷的监督途径。

(三)提高行政监督行为的透明度 1.政务公开的必要性及重要性

政务公开是指在国家政务活动中,凡是涉及公共事务、公共服务的事项,只要不属于国家机密,都应向社会和群众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只有做到政务公开。这样才能保证行政行为的公开和透明,提高行政监督的效率。

2.行政监督行为的信息化

现在科学技术高速发展,以计算机和网络通信为代表的信息网络技术日益深刻地影响和改变着人类社会的生产、工作、学习乃至生活。网络技术的方便快捷的独特优势,政务公开应该利用这一现代技术,应该将行政信息进行电子政务公开。要做到行政监督行为的信息“四化”:第一政务信息收集、发布制度化。建立信息发布制度,定期收集、分类、发布政务工作最新动态、工作程序和政策。第二内容及时、准确、完整化。由于政务信息时效性的特点,要求政务信息及时、准确、完整化。第三形式标准化。为了便于政务信息的储存、传递、共享,政务信息形式要标准统一。第四使用共享化。在尽可能的范围内实现政务信息共享,共享信息可以节约成本,避免重复投入。只有坚持做到行政信息公开化,行政监督特别是对直接涉及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行政行为的监督就有了实实在在的进展。依法深入施行政务公开是完善行政监督体系的基础工作,是非常重要和迫切的工作,也是可以取得明显效果措施。

总之,对内,要通过有效的信息网络,监督相关工作人员的行为,宣传报道行政决策,接受来自民众的监督。对外,要坚决曝光违法乱纪行为,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做到行政的公开和透明。

(四)提高行政监督的思想觉悟

首先,在行政监督体系内部,对行政监督主体开展思想教育,提高他们的服务思想觉悟,开展学习相关行政监督法律知识,提高自身职业修养。其次,对公众普及行政监督相关法律知识,提供并宣传行政监督的有效法律途径,行政监督部门及时听取公众的意见,优化行政流程,使之良性发展,促进我国行政监督体系的完善,提高行政监督的效率。

结 论

我国体制改革不断发簪,行政监督体系只有不断调整来实行体制的改革。从依法治国目标实现的现实要求来看,进一步完善监督机制是社会良性运作的重要条件。同时,全球化是不可逆转的客观历史进程,是当代世界和社会和最重要特征之一。全球化的浪潮已经席卷世界各个角落,行政监督体系自然不可避免地受到冲击。总之,完善行政监督体系是一个长期的任务,没有一个一劳永逸的行政监督体系。所以,我们应在适应我国体制改革的同时,借助于当代科学技术提供的手段,特别是现代信息传递网络化的推动,在改革实践中完善行政监督体系,不断探索、试验。从完善监督体制、加强立法、提高人员素质、重视配合协调,使行政监督科学、法制的有效进行,真正达到行政监督的目的,从而推进行政机关的廉政勤政建设,为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和实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必要的保证。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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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我国卫生监督体系 篇二

目前国有企业监督体系大体上有两个层次, 一是外部由代表出资人利益的国资委外派的监事会。其监督职能在于代表出资人对国有企业主要负责人, 即董事会、经理层进行监督, 核心在于财务监督。二是企业内部存在的纪检监察、审计、法律等监督职能部门, 从不同角度对企业内部运行情况进行监督。两个层次的监督体系虽然在实施过程中发挥了一定的积极作用, 但是也存在着一些问题, 有的是制度设计本身有缺陷, 有的则是运行机制不健全, 还有的是由于法律规定不明确所致。

(一) 外部监事会监督作用发挥不明显

1. 组成结构不合理。

在国有企业监事会组成人员中, 监事会主席、专职监事、派出监事均由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派出, 这些人员大多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他们通常缺乏企业工作经验, 对监管企业的行业特性、经营特征了解不够, 在监管中存在着“外行管内行”的问题, 导致监督效能低下。

2. 缺乏监管激励。

《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条例》规定国有企业监事会主要由监事会主席、专职监事、派出监事、职工代表监事组成。对于企业外部监事而言, 企业生产经营状况与自身的利益并无直接关系, 很难做到像关心自己个人资产那样去关心国家的资产。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与企业要么存在一种内部行政隶属关系或雇佣关系, 处于利弊权衡, 使得内部监事没有事实上的权威和必要的激励。

3. 存在信息不对称。

由于监事会缺乏企业内部专业部门支撑, 债权人代表缺位、职工代表监事做样子、走形式特点突出等原因, 监事会监督客观存在信息不对称现象, 致使企业内部管理人员占据信息优势、掌握经营结果的解释权。而监事会由于缺乏足够的信息进行判断, 使维护有关出资人利益和保护企业职工权益的作用大打折扣。

(二) 内部监督职能部门作用发挥不强

1. 内部监督职能部门的现实地位制约了监督效果。

纪检、监察、审计、法律等监督职能部门是企业内设部门, 虽然制度上规定了其有权对相关领导人员进行监督, 但其行政隶属关系和利益分配关系决定了其监督范围是不可能包括上位的领导人员, 更妄说对经理层的监督, 其监督职能大大受到限制。

2. 内部监督机构条块分割, 不能有效发挥合力。

国有企业内部监督部门包括纪检、监察、审计、法律和财务控制等部门, 大多数情况下没有一个机构或主管领导将这些部门统一起来, 存在着条块分割现象和缺乏明确的协调配合机制、各自为战的情况, 难以形成有效的监督合力。更有甚者, 由于存在多个监督部门和监督工作出力不讨好的顾虑, 造成监督部门间相互推诿责任, 形式上谁都监督, 效果上谁都不监督的结果。

(三) 内外部监督机构缺乏信息沟通渠道

由于缺乏有效的信息沟通机制, 国有企业外部监督机构监事会与内部监督部门间沟通不畅, 造成监事会的监督工作有权威、没信息、无效果, 内部监督部门有信息、没权威、无效果的尴尬局面。

二、国有企业监督体系构建理论分析

(一) 委托代理与监督体系的层次性

委托代理理论认为, 在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原则下, 作为企业所有的股东, 由于不具备经营企业的能力与经验或没有足够的时间与精力, 以及由股东分散化导致的直接管理成本的无限增大, 需要将企业经营权交给专业管理员来掌管、执行。基于此, 股东与管理人员之间形成了私法上的委托代理关系。以此类推, 在企业内部, 代理链条不仅限于股东与代理人, 还具有向下延长的特点, 形成股东—董事会—经理层—中层管理人员—一线人员的委托代理链条。解决代理问题的关键就是现代企业必须建立起一套行之有效的监督体制, 在降低监管成本提高监管效率的同时, 确保作为代理人能够为委托人的利益尽职尽责的行事。同时, 为更有效的进行监督, 监督体系就必须具有层次性。

(二) 风险管理与监督体系的目标要求

从本质上讲, 监督部门的设置是企业应对各类风险的必要举措, 各个监督机构工作也大都围绕具体风险展开, 因此, 进行企业监督体系的构建, 不能不考虑风险管理的需要。按照COSO报告和ERM框架的说法, 企业的风险管理目标包括战略目标、报告可靠性目标、经营效率和效果目标、资产安全性目标和合规性目标。所以, 企业也应围绕这些目标对监督体系进行构建。

1. 信息不对称与内部人控制

委托代理问题出现的根源在于信息不对称。由于委托代理后, 委托人变成了“外部人”, 代理人则变成了“内部人”, 于是伴随着信息不对称问题的出现, 内部人控制现象日益突出。为使企业监督体系切实有效的发挥作用, 就必须建立监督主体间、监督主体与被监督对象间良好的构成机制, 形成畅通的沟通机制, 以改变信息占有的不对称状态, 实现委托人与代理人间的目标兼容。

三、以监督委员会为核心的国有企业监督体系设计构建

现代治理结构理论认为, 董事会是治理结构的核心, 其既具有战略决策职能、又具有监督代理人、维护委托人利益的监督职能。同时, 根据工作职能的不同, 董事会一般都设有专门的委员会处理不同的事务。鉴于此, 为了避免二元治理体制的信息不对称问题, 使董事会层面更好的发挥监督作用, 可以考虑在董事会下设一个监督委员会, 行使监督职能。

(一) 监督委员会设计

国有企业中存在代表着党组织行使监督职能的纪检监察机构和代表股东行使监督职能的董事会或监事会, 纪检监察机构的设置是国有企业落实党的领导的具体表现, 其对于国有资产的保护, 对于腐败行为的惩治, 对于改革发展的保驾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国有企业纪检监察的核心也是对企业中权力行使的监督, 那么纪检监察工作就必然会与以权力制衡为核心的公司治理发生某些联系, 就为纪检监察工作融入公司治理提供现实基础和政治支持。因此, 由代表国有资产的大股东委派负责纪检监察的纪委书记担任董事, 进入董事会, 并由纪委书记牵头成立监督委员会, 一方面可以将纪检监察的工作延伸到董事会层面, 通过设立监督委员会把纪检监察的监督职能与董事会的监督职能结合起来。另一方面, 除大股东委派负责纪检监察的董事进入外, 监督委员会成员可由独立董事组成, 这样也满足了现代治理理论和有关法律的要求, 保持了监督的独立性。同时, 纪委书记由代表出资人利益的上级机关任命, 保证了监督委员会监督的权威性。

(二) 以监督委员会为核心, 建立三个层次企业监督体系

国有企业内部各职能部门作为监督体系的第一个层次, 具体负责各自职能范围内的监督管理。各监督部门在接受经理层领导的同时, 作为监督委员会业务层单位, 接受监督委员会的垂直管理。通过监督管理委员会这个平台, 充分整合企业内部监督资源, 加强信息交流, 形成分工合作、多措并举的综合监督效能。

监督委员会作为董事会下设的一个委员会, 是监督体系的第二个层次。其主要功能在于帮助董事会实现监督功能, 即代表董事会行使委托人对下级代理人的监督。其监督对象包括公司各职能部门和各分、子企业董事会、经理层等管理人员。同时, 监督委员会的存在客观上发挥制衡董事会决策, 监控董事会权力运行, 保证决策质量的作用, 对于国有企业建立科学的治理结构具有重要的意义。

代表出资人利益的国资委外派监事会是监督体系的第三个层次。监事会的监督主要以国有企业高级管理者为监督对象, 包括董事会和经理层, 检查工作以财务监督为核心,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对企业财务活动及企业负责人的经营管理行为进行监督, 确保国有资产及其权益不受侵犯。

摘要:目前我国国有企业监督体系研究多集中在治理结构层次, 多是从监事会、董事会独立董事或两者结合的角度出发, 研究视角多集中在监事会, 服务对象多集中于股东或代表出资人利益的国资委, 鲜有从企业视角、从整体视角研究企业内部监督体系的设计、整合。从系统视角, 对国有企业监事会、纪检监察、审计、法律等监督部门与力量进行整体设计、系统整合, 充分发挥国有企业的监督优势, 促进企业的科学、健康、可持续发展。

3.我国卫生监督体系 篇三

【关键词】社区卫生服务;医疗卫生服务;补偿制度

一、我国社区卫生服务体系的发展现状

(1)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数量设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包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站。截止到2011年7月底,全国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大约有3.2万个,同期增加3784个;全国医疗卫生机构数达94.3万个,其中:医院2.1万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90.8万个,其他机构1.4万个。同期相比,全国医疗卫生机构增加11708个,其中,医院增加834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增加10623个。(2)医疗卫生服务质量状况。第一,医疗卫生服务数量。从2009年开始至今,虽然医院的就诊人数仍然很多,但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人数增长更加迅速。从入院人数来看,2010年,医院的入院人数为9524万人,同比增长12.21%,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入院人数为218.1万人,同比增长32.83%。第二,医疗人员的配备。卫生技术人员包括执业医师、注册护士、药师、技师、卫生监督员、其他卫生技术人员。2010年,执业医师241.3万人,注册护士204.8万人。从总量上来看,我国的专业医护人员还不算缺乏,但是,对像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这样的基层卫生服务机构来言,专业医护人员远远没有达到标准。

二、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存在的问题

(1)医护人员医疗水平有待提高。综合性医院的专家坐诊是患者纷纷到综合性医院就医的主要原因,患者认为综合性医院的医疗经验和医疗设备的先进与齐全是值得他们信赖的。同时由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待遇不如综合性医院,往往使一些新加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医科毕业生没有多久就离开,也就导致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无法真正留住人才。(2)居民健康档案实用率不高。为了使社区内患病居民的的优质的医疗卫生服务,社区居民的健康档案的建立将有助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医护人员对社区内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与预防。这也就体现出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立的真正目的。但就当前社区卫生服务体系中有关居民健康档案的建立与使用效果并不是很好。(3)以政府主导的补偿机制不健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资金来源可以有两方面:一方面来自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自身的医疗收入;另一方面,政府提供资金支持保障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正常运行,包括医护人员的再培训、先进医疗设备的引进等。资金不足严重阻碍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健康发展,不利于医疗资源的合理配置与利用。

三、促进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发展的对策建议

(1)提高医护人员的医疗水平。在我国,由于人们对于全科医生的不了解,存在着许多的误解,往往望文生义。他们认为全科医生是哪一科都了解一些但并不精通。其实不然,所谓的全科医生,就是经过全科医学专业培训,是临床技能全面、医德高尚的高素质的基层保健人才。全科医生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任职有助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方便社区居民就医,节约就医成本,真正实现医疗资源的优化配置与利用。由于我国在全科医生的培养方面还有待提高,因此,应当如何培养全科医生是我国在当前培养高校医护人员的主要任务之一。(2)建立社区患者信息库。信息库的建立将使社区卫生服务人员在治疗上能够更加快速的做出诊断,并根据信息库的数据显示做出疾病的预防工作。通过对社区居民身体健康状况的收集、整理和分析,及时有效的进行疾病的预防和治疗,与此同时,通过网络资源共享与上级医院及时的交流患者信息,切实保证了双向转诊的有效性,不仅有利于医疗救治工作的开展,同时也可以节省医疗资源。(3)健全以政府主导的补偿制度和监督激励机制。补偿制度是保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得以正常运行的可靠保障。在政府的帮助与监督指导下建立监督激励机制,目的在于除了监督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运作情况外,还要保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运作的合理性及合法性。在政府给予资金支持的前提下,建立监督机制可以有效的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合理性、合法性的运作以及药品的引进与使用实施及时有效的监督,保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医护人员合理性看诊,杜绝“以药养医”现象的发生。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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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我国卫生监督体系 篇四

提升能力是关键

昭通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657000 张 毅

摘要:目的 规范动物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动物卫生水平,提高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能力。方法 加大投入力度,形成上下联动机制,加强内部管理和外部监督相结合,提高执法能力,提升执法形象。结论 提升动物卫生监督体系建设,重在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改变传统的管理模式,适应新时期养殖业发展保驾护航,确保动物性食品质量安全和人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强化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加大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力度,为防控重大动物疫情的发生做出贡献。

关键词:兽医 监督 体系建设

前 言

全国动物卫生监督工作会议特别强调“规范动物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动物卫生水平,提高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能力。”这既是对动物卫生监督体系建设重要性、必要性的充分肯定,也是对动物卫生监督体系建设进一步健全的要求。目前,我国动物卫生监督体系存在着各地发展不平衡,上下机制不健全、不对应,队伍力量总体薄弱、投入严重不足、设施装备缺乏、自身建设落后、执法手段不完善等突出问题,严重影响和制约了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搞好动物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关系到“菜篮子”健康的实现,关系到养殖业健康快速发展的使命。加快动物卫生监督体系建设步伐,围绕薄弱环节,突出重点,加大执法力度,明确监管目标,重在提升“六种能力”作为主攻方向。

1提升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能力

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涉及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涉及养殖业健康发展和动物产品质量安全。随着我国经济和社会不断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任务越来越重,为切实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有效遏制有关动物卫生违法行为,必须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1.1 完善法律法规,解决有法可依的问题。随着2008年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以下简称《动物防疫法》)的出台,2010年又陆续出台《动物防疫条件审查管理办法》和《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这些都是解决有法可依的问题,在此基础上应加快推进动物检疫规程和地方性标准的出台,规范检疫工作。1.1.1 创新动物防疫监管制度。从法律法规上,进一步探索动物强制免疫病种的密度和质量评估,养殖场(养殖小区)等生产经营单位应依法建立应急管理制度、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制度、动物检疫申报制度、动物疫病可追溯制度、无害化处理制度和引种及调运制度,建立长效机制,为检疫监督提供有力保障。

1.1.2 强化管理相对人的义务。进一步明确动物饲养者、动物屠宰场所、动物和动物产品经营者、动物诊疗机构等管理相对人的动物防疫义务,生产经营动物及动物产品的防疫负直接责任,有利于群防群控的工作局面。1.2完善机构,推进兽医体制改革。《国务院关于推进兽医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15号)的出台,各省、市、县也相继出台兽医体制改革方案,在此基础上,要着重解决动物卫生队伍建设,建立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理顺管理体制,人员编制和经费保障等关键问题,建立一支职责明确、行为规范、执法有力、保障到位的动物卫生监督执法队伍,提升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在管理体制上,逐步解决合署办公向独立机构运行转变,解决从 1

事业性质向“参公”或行政机构的转变。1.3 完善财政保障机制,解决经费投入问题。从根本上解决“公共防疫”转变成“公共财政”,进一步细化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财政保障机制,明确政府职责,将动物疫病防控、扑灭、检疫、监督管理的基础设施建设,以及监督执法培训等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建立健全重大动物防控应急物资储备、村级协检员补足和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建设、病死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公共实施等方面,财政应当提供经费保障。

1.3.1 加大投入,解决执法条件问题。加紧配备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所需的交通工具、通讯器材及执法取证装备,改善办公条件;逐步实现动物防疫信息的现代化管理,使得动物防疫信息网络化,确保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有效开展。1.3.2 全面加强检疫申报点标准化建设。产地检疫是首把检疫关,涉及食品安全的源头控制,提高产地检疫率,把动物疫病控制在萌芽状态和最小范围。

1.3.3 优化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布局。随着国家公路网络的快速发展,高速路的贯通,以前设在老路上的检查站不在适应动物监督检查的要求,防止外来动物疫病的传播,加大投入,合理布局。

1.3.4 进一步探索和解决异地引种事前监控行为以及动物疫病防控和疫病控制过程中强制扑杀的动物、销毁的动物产品及相关物品的补偿资金等方面切实可行的措施。1.4 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规范监督行为。1.4.1 加强内部管理,建立执法人员目标责任制。实施依法行政是实现科学执法、严格执法、公正执法的保障。要建立执法人员《评议考核制度》、《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建立从上到下的目标责任约束机制,明确责任人,实行目标管理,严格执法标准和要求,切实做到工作有责任、考核和奖惩。

1.4.2 对村级防疫员(协检员)建立考核制度,与年终劳动报酬相结合。在各村公布防疫员(协检员)电话,做到随报随检,扎实开展好产地检疫工作。各屠宰场要实行准入制度,认真开展宰前检疫,索取相关证明,对没有一标一证的要严肃处理,并依法进行处罚。2 提升动物卫生监督检疫监管能力

强化动物检疫监管,明确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任务是做好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重中之处,也是对我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严把检疫关口,应做到“五个到位”,把监督管理落到实处。

2.1 人员管理到位。所有养殖环节、经营环节、屠宰环节、加工环节、储藏环节、运输环节的动物及其产品要设专职动物卫生监督人员、产地检疫协检员,实行巡回监督检查,切实做到动物卫生监督和市场监管不留死角和盲区。

2.2 台账规范到位。台账规范的记录,是痕迹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切实要做到有据可依,有据可查。

2.2.1 所有养殖场(户)、屠宰场等重要环节的所有票证、文书、档案记录要专人负责管理,做到制度健全、责任明确、数据有源、账目清楚。

2.2.2 所有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票证、文书都要安排专人专库管理,做到记录清楚,档案齐全,预防检疫票证的遗失。

2.3 检疫监管到位。随着检疫相关法规及规章的完善,逐步规范了检疫程序,明确检疫人员责任。

2.3.1 严格要求,规范出证。产地检疫、屠宰检疫、运输验证要严格检查按程序操作,按要求出证,特别是产地和运输环节检疫,一律现场检疫,凭有效的标识和免疫证明出证,凭有效的产地检疫证明换取出县境证明,杜绝隔山开证,真正做到严把检疫关。2.3.2 屠宰检疫,严把“五关”。及入场到位查证验物关、宰前检疫关、宰后检验关、不合格动物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关、加盖检疫验讫印章和出具产品证明关,确保肉品质量安全。

2.4 监督管理到位。加大动物检疫执法力度,确保肉食品的质量安全,要定期、不定期地深入到各个环节进行全方位的监督检查,对从事动物及动物产品生产、加工、经营、运输的单位和个人违反《动物防疫法》的行为一经查出,坚决予以从重严厉打击,并在新闻媒体上予以曝光。

2.4.1 加大动物疫病的监管力度。对病畜严禁出境,督促经营者、承运人进行无害化处理,防止动物疫情的蔓延和流行,督促养殖小区、养殖场、养殖大户检疫养殖档案和开展消毒灭源工作,确保有疫不流行,有疫不成灾。2.4.2 强化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站职责。公路动物防疫检查站切实要按照要求,履行自己的职责,加大动物疫病的防毒工作,对过往运输动物及动物产品的车辆进行查证验物和消毒,防止外来动物及动物产品染疫进境,防止外来疫病传入,确保养殖业健康及食品质量安全。2.5 坚持“四不准,一处理”到位。重大动物疫情爆发时期,监督员要严格按照早、快、严、小的要求,及时排查,对染疫动物坚持做到单位和个人不收购、不宰杀、不转运、不制售,严格在监督员的指导下进行无害化处理到位。3 提升动物疫病监测预警能力

通过监测,可以及时掌握动物疫病流行规律和疫情动态,及时发现疫情隐患,提高重大动物疫情预警预报能力,关系到养殖业生产安全,人民的健康与生命安全,同时还是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重要基础。提升动物疫病监测能力是一项系统工程,它需要大量人力、物力、财力的支持才能顺利开展。

3.1 将执法关口前移。通过建立日常巡查制度,群众监督举报制度等方式,及时发现和掌握动物疫病流行规律和疫情动态、疫情隐患,在全面开展疫情监测的基础上,重点加强各定点屠宰场的监测,把活畜市场抗体监测作为免疫合格率的重要指标,抓早、抓小、抓好,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3.2 建立完善的动物疫病监测网络体系。按集中监测、日常监测和应急监测三个层次搞好动物疫病的监测工作,通过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加大投入,建立一个以区域控制为主,规模养殖与农户散养并重,覆盖全辖区,目标明确、管理规范的动物疫病监测网络体系。实现动物疫病监测范围的全覆盖,实现把握动物疫病监测数据和分析数据,为科学决策和指导生产提供可靠依据。

3.3 提高监测工作水平。承担动物疫病监测、诊疗、流行病学调查研究等技术支持机构(实验室)是兽医行政管理和动物卫生监督执法的重要技术保障和依托。依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加强兽医实验室基础设施建设,及时补充快速、准确的疫病监测设备及监测试剂,制订完善的监测技术标准和规程,按照有关规程科学性操作监测数据和分析报告,及时上报、反馈、推广,促进新技术、新成果在单位疫情监测领域的转化和应用,大力推进动物疫情监测工作从突击式向常态化转变,从事后监测向事前预警与事后监测相结合转变,从各自为战向统一组织分工协作转变,从专业队伍临时性、业余化向职业化、专业化转变。

3.4 加强人畜共患病疫病监测。近年来,我国人畜共患疫病疫情存在上升趋势,故应加大人畜共患疫病监测范围和监测力度,有利于提高国家和公众对收益事业的重视程度。4 提升流行病学调查和重点动物疫病应急反应能力

动物卫生监督体系必须具备两种应急反应能力:一是对重大动物疫病流行病学调查能力,二是对疫情处置采取果断措施的能力。

要认真开展定时定点流行病学调查和监测,充分发挥疫病监测网络体系的作用,加强动物流行病学公众体系建设,做好重大动物疫病流行病学调查公众,争取防控工作的主动性。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对动物疫病、动物产品安全事故发生、发展的研究,把握各种动物疫病的特点、分布、危害和有效预防和控制措施,做到心中有数,搞好重点防范、提前防范。完善应急预案,建立信息通报和值班制度,对重点养殖户、养殖场落实动物防疫监督员 3

专人负责制,实行定期检验监测,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处理,一旦发现动物疫情和队伍产品安全事件,要立即组织人员按照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启动相应的应急处置预案,有效防止疫情扩散和传播。

加快建立能落实、适合国家、省、市、县各级动物疫情和产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健全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机制,明确职责任务,提高应急反应效能。切实加强防灾减灾物资储备,重视基础设施和应急队伍建设,强化实战演练,增强实战能力。提升服务指导能力

不断加强动物卫生监督执法队伍政治思想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树立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为民执法的职业道德风尚,确立紧紧围绕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畜产品质量安全这条主线,提高工作效益,改进工作作风,创新工作机制,适应当前动物疫病防控形势和畜产品安全发展需要。

5.1 搞好政策服务。要根据《动物防疫法》及相关法规,对养殖场、屠宰场、动物产品经营户不熟悉国家有关政策,不了解情况的,有针对性地登门、进场、入户开展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

5.2 搞好技术指导。搞好畜产品批发市场、活畜产地交易市场的信息服务工作,建立集中的技术信息、畜产品、市场信息等有关的信息网络中心,主要配备信息及应用软件系统,为养殖户的产前、产中、产后提供信息保障,对标准化养殖园区积极实施标准化生产技术,从产地环境、投入管理、饲养过程等方面入手,逐步提高养殖业科技含量。抽调水平高素质强的畜牧(兽医)人员联片、联户随时解决养殖业养殖管理过程遇到的各种问题,提高安全一是和防范能力,降低成本和风险,提高市场竞争力。6 提升宣传引导能力

动物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离不开良好的社会环境,故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在推进业务工作的同时,必须把宣传放在突出位置,不断提高正确把握舆情、主动引导舆论的本领。

6.1 突出宣传重点。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应当结合当地实际,将涉及到的法律法规、政策、典型案例进行宣传,普及相关工作的法律知识,提高相关单位和个人知法守法意识,增强广大群众对动物卫生安全意识和病害动物产品的鉴别能力,以及管理相对人守法经营意识。6.2 创新宣传方式。要配备热爱宣传、善于开拓、擅长策划创意的得力人员主抓宣传,充分挖掘各种宣传资源和手段,力求做到电视里有影像、广播里有声音、报刊上有文章、网络上有报道、乡村里有专栏、道路边有口号,坚持媒体宣传与现场宣传相结合,专业媒体与大众媒体相结合,广泛宣传与重点宣传相结合,灌输式宣传与典型示范宣传相结合,力求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不断增强动物卫生安全宣传的吸引力、影响力和感染力。

5.监督体系的思考 篇五

一、找准问题,准确把握构建反腐倡廉体系的切入点和着力点

当前劳教场所反腐倡廉工作存在的不足和亟待改进的问题主要有以下方面:

(一)教育流于形式,实效性差

有的思想不够解放,对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认识不足,缺乏创新意识和开拓精神,新思路、新举措、新方式想不到、用不着,不能很好地适应新时期反腐倡廉建设的需要;有的安于现状,不思进取,“怕”字当头,“闯”劲不足,不求有功,但求无过;有的面对困难和阻力,怨天尤人,一筹莫展,在上级机关有具体要求的时候,反腐教育就抓得紧一些,反之则要等到已经出现了某方面的问题时,才开展批评教育,出现“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现象。

(二)制度建设缺乏针对性、系统性和可操作性

尽管各个劳教场所在用人、执法、财务管理、生产经营等方面建立了诸如领导干部离任审计、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设立了举报箱、所长接待日等制度,但随着新时期劳教工作和强戒工作面临的新情况和新特点,一是有些制度已明显滞后,二是由于这些制度由不同部门制定,存在不衔接、不配套等问题。

(三)体制不顺,机制不全,监督乏力

一是体制不顺,监督权受制于行政权。目前,劳教机关专门从事监督职能的纪委、监察、审计人员的任免、工资等都隶属于被监督机关,既接受同级领导却又履行监督同级的职能,在较大程度上削弱了监督部门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因而出现对下级的监督基本还能行使,但对同级、对上级常常存在“不敢监督、不能监督、不好监督”的尴尬状况。

二是机制不全,监督乏力。一方面,在劳教场所虽有党内监督、行政上的层级监督、群众监督、专门监督等各种监督,但在实际运行中,由于总体上的监督机制不健全,没有形成监督上的合力,力量分散,在履行监督职能的时候,有的互相推诿,各唱各的调,或重复监督,造成监督资源的浪费;另一方面,由于劳教场所执法监督具有很强的内控性特点,再加上监督主体地位特殊,具体监督职能和规范又不明确,往往在工作中例行公事的程序性监督多,实质性监督少;柔性监督多,刚性监督少;事后监督多,事前、事中监督少;预防性监督多,遏制性监督少;再一方面,由于执法管理职能如收容、管理、百分考核等与执法监

督职能如减期、所外执行、所外就医等没有分离,再加上怕得罪人等思想的存在,常常导致执行不力,流于形式,使监督的效果大打折扣。

二、强化教育,着力构建不想腐败的思想道德体系

产生腐败的根源之一,就是自身思想道德防线的失守。要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就要狠下功夫祛除思想上产生腐败的病毒,真正构筑起牢固的反腐倡廉思想道德防线。

一是健全完善有效的教育机制,整合纪检监察和政工部门的力量,坚持长期教育与阶段教育相结合,示范教育与警示教育相结合,集中教育与个别教育相结合,以领导干部、关键岗位和民警执法为重点,贴近领导干部和民警思想工作实际,突出针对性、有效性,增强时代性和感染力。

二是通过长期深入开展专题教育、廉政书画展、知识竞赛,网络廉政论坛等形式多样的反腐倡廉教育和活动,把教育贯穿于各项工作之中,落实到每个科处室、大队及民警身上,使广大领导干部和民警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利益观,从根本上增强政治免疫力,自觉抵御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等错误思想的侵袭,经得住改革开放、市场经济和长期执政的考验,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

三、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着力构建不能腐败的完善制度体系

“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坚持从实际出发,注重解决实际和关键问题,制定具有可操作性、利于执行的科学有效的完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做到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凭制度考核,使腐败分子无滋生蔓延的条件、土壤和无空子可钻。

(一)紧紧围绕反腐倡廉教育,健全完善相关规章制度

通过健全完善反腐倡廉教育制度,形成广泛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的长效机制,使反腐倡廉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使各级领导和全体民警随时算清“人生七笔账”(政治账、经济账、名誉账、家庭账、亲情账、自由账、健康账),真正解决好思想认识问题,大力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环境氛围,切实提高拒腐防变的自觉性和能动性。

(二)紧紧围绕规范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健全完善相关规章制度

针对广大民警职工非常关注的人权、财权、物权、事权以及大宗物资采购、基建项目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的热点难点问题,健全完善《选拔任用实施办法》、《财务管理制度》、《基建项目管理办法》、《大宗物资采购管理办法》、《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公务接待工作规定》等的规章制度,使重大决策和办事程序、规则等更加民主、科学、规范,真正从源头上预防腐败行为的发生。

(三)紧紧围绕转变作风提高工作效能,健全完善相关规章制度

一是健全完善岗位责任、责任追究、首问责任等工作责任制度,形成纵向分权、横向分界、责权相称、责任明晰的责任制度体系;二是健全完善工作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定编、定岗、定责任、定任务的原则建立工作流程和一系列管理制度,确保各尽其责,各行其职,规范运转;三是健全完善限时办结、一次性知之等工作效率制度,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办事期限,提高工作效率;四是健全完善绩效考评制度,对各科处室、大队及其民警履行职责、发挥职能、工作实效、行为规范等指标进行综合考评,促进民警个人和部门及单位不断争先创优。

(四)紧紧围绕公正廉洁执法,健全完善相关规章制度

一是修订完善《劳教人员三种管理模式考核办法》、《劳教人员计分考核办法》等管理制度办法,健全劳教人员计分考核、奖励呈报、会见通信、劳教场所调动等环节的工作规范和程序,严密劳教各个执法环节的实体性和程序性制度,确保在劳教人员收容、日常管理、奖惩、所外就医、所外执行、“三试”等方面,严格按法定的程序规范运行;二是制定完善《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管理办法》、《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考评细则》、《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诊断评估实施细则》等制度办法,不断规范和完善强戒工作相关执法程序和管理规定;三是健全完善民警执法工作相关制度,确保民警在办理劳教人员和强戒人员奖惩、所外就医、准假放假等关键环节上公正执法,有效避免和克服个别民警有法不依、有章不循、盲目执法、变通执法、随意执法、被动执法等问题。

(五)紧紧围绕落实责任,健全完善相关规章制度

一是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重点任务等为重点,建立完善包括各科处室、大队“一把手”是其所在科处室、大队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在内的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层层落实责任的制度体系,从制度层面来确保“一把手”一手抓工作,一手抓反腐倡廉,做到目标同订、措施齐下、成果都要;二是对执法、资金管理使用、生产经营和干部人事等重点领域和关键部门,要细化和明确分管所领导、部门领导和具体承办人员的责任,规定严格的工作程序和纪律,防止“齐抓共管谁都不管,人人有责都不负责”的情况发生;三是在每年年初,由劳教场所“一把手”与各科处室和大队“一把手”签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每个民警与所在科处室、大队“一把手”签定公正廉洁执法保证书,劳教人员、强戒人员及其家属和民警三方共签廉政协议书,并把这“三书”内容纳入民警执法廉政档案建设、公务员考核和推先评优活动。

(六)紧紧围绕制约和监督,健全完善相关规章制度

一是健全完善党委集体领导与分工负责、领导干部述职述廉、重大事项报告和个人财产申报等党内民主和党内监督制度;二是健全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制度;三是健全完善财务管理、项目管理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等制度;四是健全完善违纪行为惩处制度。

四、实施有力有效监督,着力构建不敢腐败的监督体系

监督,是反腐倡廉工作中非常重要的一环,治标又治本。只有监督到位,敢于监督,善于监督,有力监督,才能实现有效监督。

(一)加强对权力的监督

一是强化党内监督。通过实施“一把手”重大问题末位表态和“四个不直接分管”制度,科学分解一把手的权力;通过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有效克服“家长制”,实现决策的科学民主;通过班子成员的合理分工,克服权力的过度集中;通过健全党内组织生活,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实施有效的党内监督;通过上级领导和纪检部门对下级领导开展廉政谈话,实现“上对下”的监督。

二是强化权力的相互制约监督。让权力的行使经过若干程序和环节,使各个环节之间相互制约、监督,从而实现对个人和部门权力的有效制衡。

三是强化群众监督。增大政策和执法透明度,落实民警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坚持信访查结公示等制度,切实保障群众的监督权利;充分发挥廉政和政风监督员的作用,做到民警的权力行使到哪里,监督就实施到哪里;注重依靠各种社会力量、组织和职能

部门共同行使监督,形成全方位、组织严密、有序高效的监督。

四是强化领导干部交流和异地任职。为克服领导干部在一所一地长期工作容易产生腐败的弊端,应对全省劳教系统内的领导干部采取本所内轮岗、异地交流、机关干部下基层锻炼、基层干部到机关挂职培养等形式,定期对领导干部和民警进行交流及换岗轮岗。

(二)加强对重要部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

一是强化对民警执法的监督。通过警务督察、执法监察等方式,加强对民警执法活动和日常执法工作的监督;通过对民警执法绩效综合考评和执法资格考核,落实执法责任和责任查究,防止民警在执法活动中徇私枉法、权钱交易,不作为和乱作为,确保公正文明执法;通过推行解教人员和解除强戒人员离所前谈话等制度,实现管理者(民警)和被管理者(劳教人员和强戒人员)的双向监督。

二是强化对资金使用和管理的监督。凡重大项目或大宗物资采购,均严格按程序实施招投标;对基建工程预决算、招投标和大宗物资采购及大额资金使用等,加大审计监督力度;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严查 “小金库”,对管钱、管物的部门和人员实行重点监督;定期进行清产核资,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三是强化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办法(试行)》要求,切实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的监督,对跑官要官、买官卖官者,坚决进行严肃查处,坚决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三)加强民主和网络媒体监督

一是搭建以信箱为主的监督平台。面向劳教人员和强戒人员及其家属设立举报箱及所长信箱,坚持所长、政委接待日、预约谈话等制度,公布举报电话,畅通监督渠道。

二是搭建以所内局域网和互联网为主的网络监督平台。在所内局域网上专门开设廉政之窗,有效推行所务公开、党务公开和执法公开,自觉接受民警职工监督;在互联网上向社会公布举报邮箱、所纪委举报电话,开通纪委书记热线电话等,自觉接受网络监督。

三是搭建新闻媒体监督平台。推行劳教场所新闻发言人制度,重视和支持新闻媒体正确开展舆论监督。

(四)自觉接受地方监督

自觉接受地方人大和政协的监督,认真办理人大、政协的提案和建议,积极配合人大、政协开展监督检查;自觉接受地方检察院的执法监督。

五、严格落实制度,着力构建廉洁高效的制度执行体系

有了制度不执行或不遵守,则再好的制度也只是形同虚设。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目的,就是要通过提高制度执行力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深入开展。

(一)严格执行制度,始终用制度规范行为

一是切实加强对制度执行的领导,保证反腐倡廉各项制度得到切实执行;二是加强对制度的宣传教育,增强各级领导和全体民警的制度意识,把制度转化为各级领导和全体民警的行为准则和自觉行动;三是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劳教工作方针政策和强戒工作法律法规,坚持依法、严格、科学、文明管理。

(二)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始终用制度约束行为

纪检监察部门要会同政工、管理、教育、生卫等有关职能部门,形成合力,坚持定期和不定期对全所反腐倡廉制度执行情况进行认真的监督检查,如劳教人员和强戒人员请假、百分考核、奖惩、勤杂人员和班组长的选用和审批等,依据是否充分,审批程序、手续是否规范完备,是否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对违反制度规定的做法要及时提醒,给予批评,帮助改正;对严重违反制度的行为,要严肃处理。

(三)充分发挥领导的表率作用,始终用制度自律行为

一个单位或部门的制度是否得到严格遵守和执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领导干部首先要树立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没有特权、没有例外的观念,要求民警做到的,领导干部要先做到;要求下级做到的,上级要先做到;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先做到。领导干部不仅要带头遵守制度,而且要坚持原则,敢抓敢管,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坚决同一切违反制度的现象作斗争;要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切实做到行动先于一般民警,标准高于一般民警,要求严于一般民警。只有一级带一级,一级抓一级,做出榜样,抓出成效,才能形成自觉遵守和维护制度的良好风气。

(四)逗硬奖惩,始终用制度他律行为

一是把制度执行情况纳入每月和工作目标考核重要内容,紧紧与各科处室、大队和民警的切身利益挂钩,严格考核,逗硬奖惩,充分发挥考核的激励作用,不断提高各级领导和全体民警的制度执行力;二是把反腐倡廉是否有成效作为考核领导干部晋级、提职的重要依据,使履行责任有规范,检查考核有标准,责任追究有依据,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六、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着力构建具有治本和震慑作用的惩治体系

坚持依纪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有力惩治腐败,既是反腐倡廉的重要手段,也是预防腐败的重要一环。

一是重点抓好打骂、体罚、虐待劳教人员和强戒人员,行贿受贿,滥用职权、失职渎职等案件的查处工作,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二是建立腐败现象调查分析和专项治理制度,形成重大案件督导督办机制,及时揭露、发现和查处腐败案件;三是通过查处案件,充分发挥其治本功能和高压震慑作用,让违纪违法者付出应有的代价,让后继者望而止步,不敢腐败。

七、加强信息化建设,着力构建廉洁高效的现代化办公体系

随着信息科技的迅猛发展,加强劳教场所信息化建设,既是形势任务发展的需要,更是促进公正廉洁执法的重要举措。

6.我国卫生监督体系 篇六

加快城乡卫生体系建设

促进城乡卫生事业协调发展

为了贯彻党中央提出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方略,区卫生局大力推动城乡卫生体系建设,促进城乡医疗卫生水平的同步发展,从2000-2007年,每年一个新变化、每年上个新台阶,在不断缩小城乡医疗卫生差距的工作

中,取得了卓有成效的成绩:

一、加大投入,求实创新发展农村卫生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要求,调整发展方向,营造发展环境,重视以人为本的理念,健全和完善农村服务网络,强化乡镇卫生院的软硬件建设,农村卫生事业每年一个新举措,呈现良好发展态势。2000年所有乡镇完成以乡镇为单位实现初保规划目标,2001年开展示范性卫生院建设,2002年实行集中财力搞建设,2003年保持一方净土,2004年实施乡镇卫生院规范化建设,2005年落实农村公共卫生服务经费,2006年规范化村卫生站建设顺利推行。现在,所有乡镇街道卫生院全部“三统一”管理,所有建制乡镇街道卫生院消除了危房,拥有业务用房面积达4万多平方米,B超机、X光机、心电图、手术刀包、半自动生化分析仪、麻醉机、心电监护、洗胃机等五大件设备已基本装备到乡镇卫生院,部分乡镇卫生院配备了专科设备。2005年以来,我区共进行乡镇卫生院房屋建设项目4个,2004、2005卫生局安排专门经费进行“翠屏区农村卫生信息网络”项目建设,每个卫生院配置了4台以上微机,共完成14个乡镇卫生院的微机化管理任务,投资近50万元,传染病直报和公共卫生直报网络已覆盖全区20个乡镇、街道卫生院,现在,已能在网上对全区医疗卫生单位进行公文交换。乡镇卫生院技术力量不断提高,乡镇卫技人员全部达中专水平以上。由于决策大胆,思路明确,力求创新,乡镇卫生院发展稳步上升。

2004年10月乡镇、郊区街道卫生院全部上划区卫生局管理,并由集体所有制单位转为了全民所有制单位,落实了乡镇卫生院的人员编制519名。2005年起我区安排了专项经费与市级补助资金配套,实行“由政府出资,补助性购买农村公共卫生服务”,区级每年配套资金28.8万元,落实了乡镇、郊区街道卫生院院长、防疫、妇幼人员工资由区财政按差额拨付外另每人每月800元的公共卫生补助经费和每人每年1000元的办公费,全面实现了乡镇卫生院区办区管。同时,按每个村卫生站100元/月标准核算购买村卫生站公共卫生服务,每年区级配套资金15.72万元。2004年10月乡镇街道卫生院上划区管后,我们通过全面考核、测评,广泛听取意见后,聘任了18位卫生院院长;引入竞争机制,面向卫生系统公选2位院长,在保持稳定的前提下配齐配强了乡镇、街道卫生院领导班子,并实现绩效激励分配机制,各卫生院均为职工解决了医疗、工伤、生育、住房公积金等城镇职工社会保障问题,极大地调动了职工的积极性,促进了卫生院事业的发展,全区乡镇卫生院年门诊人次、住院人数和业务收入三项指标分别以较快速度攀升。

二、加快发展,城市社区卫生建设步步高

从98年开始试点,通过几年的努力工作,我区社区卫生服务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多次得到上级领导的肯定和赞扬,曾多次接受省内外、市内外兄弟市区领导、专家参观和指导。2005年我区社区卫生服务又上新台阶,按照川办发[2005]187号文件的要求和《关于加快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决定》(川府发〔2006〕33号)重新调整社区卫生服务建设规划,建设标准化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从房屋、设施、人员、制度上突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六大功能,达到了“布局合理、功能突出、制度齐全、资料完备”,建成了2个标准化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2个标准化示范社区卫生服务站,特别是东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是由原宜宾市第二中医院改建而成,在改建中全力体现中医、专科的特点和优势,使改建后的东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更加具有浓郁的中医特色,深受广大社区居民的欢迎。建成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验收通过后,被省卫生厅列入全省202个示范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名单,向全省推广,2006年,又将西郊、南岸、安阜、白沙湾四个街道卫生全部转型改建成标准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此举措不仅解决了在城市化进程加快发展过程中卫生院的定位难题,又使翠屏区大部分城区内的社区卫生服务基本上得到了覆盖,2007年开始,区卫生局继续强势推进标准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建设,将在南城街道办事处和北城街道办事处再再建成两个标准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届时,社区卫生服务将会覆盖城区所有居民。

三.统筹安排,卫生城乡一体化建设进程有保障

 按照“十一五”规划,区卫生局继续统筹发展卫生城乡一体化建设,通过三大保障举措,逐步实现城乡卫生事业发展的均衡化和高水平,为“十一五

”期间翠屏区43万农民的身体健康,提供更为可靠、安全、便捷的医疗卫生保障。

(一)加快农村社区公共卫生服务网络建设,推进区级医院、预防保健机构和乡镇卫生院、村卫生站的标准化建设。

(二)对乡镇级医院实行区级医院的对口支援,培养农村全科医生、全科护士和乡村医生。

(三)建立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农村乡镇一级医疗

机构逐步向社区卫生服务转轨转型,建立覆盖城乡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探索改革农村医疗卫生经费保障的新模式、新机制。

四.真抓实干,开展新农合工作显成效

在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支持下,翠屏区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在2007年1月16日正式启动,在克服时间紧、任务重的不利条件下,积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截至到2007年2月28日,全区农业人口429653人(各乡镇上报实际人口数),共有387466人志愿加入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户参合率达实际全区农业人口的90.18%。乡镇村覆盖面100。圆满完成我区2007年参合农民达85的预定工作目标。其中农民个人缴费376199人,参合农民缴费3761990元;民政解决五保户、低保户共11069人,民政补助110690元,已全部转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财政专户。确定26家新农合定点机构,涵盖了所有区级医疗单位和乡镇街道卫生院。自新农合工作开展以来,在补助资金尚未全部到位的情况下,通过由区属医疗机构先垫付的方式,积极开展新农合的报帐工作,截至今年4月底,全区农民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补偿的门诊人次2279人,实际补偿费用54756.25元;住院人次1873人,统筹实际补偿费用618809.66元。补偿金额共计673565.91元。

五.亲民惠民,解决看病难、看病贵暖民心

为了解决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难题,区卫生局围绕民生福祉,坚持实事求是,突出实效的原则,准确把握群众医疗健康利益诉求的重点,始终把群众切身的医疗保障问题作为检验行动成败的关键,整合资源和力量,落实资金和政策,务实开展“亲民惠民医疗保障行动”,若干举措为群众带来实效:

(一)加快乡镇卫生院国债项目建设,着力改善农村基层医疗环境。争取国债项目支持加快乡镇卫生院建设,2007年计划完成8个乡镇卫生院建设,规划床位136张,标准配置业务用房7810平方米,新增业务用地面积3000平方米。

(二)加快村卫生站规范化建设,实现小病就近就地就医。结合新农村村级阵地建设,在2006年已建成45个规范化村卫生站的基础上,2007年计划建成85个规范化村卫生站,完成设备投入17万元。逐步实现“小病不出村”的目标。

(三)开展“送医送药到农家”活动,变“三下乡”为常下乡。全年计划开展“送医送药到农家”活动2次以上。春节前后,在区委宣传部的组织下,区卫生局组织医疗专家和技术骨干分别深入菜坝、南广、李庄和思坡等4个乡镇开展“三下乡”活动,发放医疗卫生知识宣传单5万份,义诊群众600人,接受群众咨询800人次。

(四)大力开展医疗扶贫工作,切实关心弱势群体。2007年在全区全面推行“三免一减一救助”的医疗扶贫工作。具体做法是对城乡低保户、五保户和特困对象患病治疗享受门诊免挂号费、门诊检查费减收20、住院治疗减收50的床位费、住院期间的费用除药费外减收20、城乡低保户和特困群众患“十大重大疾病”住院支出500元以上的可以申请最高可达2000元的救助。今年以来,已对146名城市困难患者和87名农村困难患者开展医疗扶贫,资助参加新农合11069人,救助大病医疗87人,人均大病医疗救助金达1000元,医疗扶贫总支出资金达109544.44万元。

(五)加快卫生人才建设,提高医疗技术含量。严格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准入机制,提升整体医疗技术水平,2007年医疗卫生单位事业人员计划公开招聘和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10名以上,目前各医疗机构已上报拟招收岗位人员共27名,已上报区编办待批。为科学规划医疗人才引进工作,目前完成《区卫生系统人才引进方案》草案,已上报待批。

(六)是加强区级医疗机构建设,巩固城乡卫生体系中坚力量。区人民医院门诊大楼建设正在抓紧进行,住院部改造方案和准备工作已经完成,已被上级升级命名为“宜宾市第三人民医院”。进一步加强市第二中医院、市中医专科医院中医工作,做大做强我区中医事业。

7.我国卫生监督体系 篇七

1 当前农村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现状

1.1 财政保障不到位,制约了农村卫生事业的发展

尽管非典(SARS)以后政府加大了对公共卫生的投入,但存在着重“城市”轻“农村”、重“硬件投入”轻“软件投入”、重“专项”轻“日常”和重“高层”轻“基层”的问题。一是基础设施建设薄弱,乡镇卫生服务中心由于缺乏必要的投入,医疗器械短缺、设备简陋和老化问题相当普遍,离农民健康需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二是现有农村卫生人员工资靠业务收入提成来维持,工资待遇无法保证[2]。

1.2 农村卫生技术人才较为缺乏,结构不合理

就整体而言,我国卫生技术队伍存在总量不足、素质不高和队伍不稳等问题。从人员结构看,乡镇卫生服务中心多以中专毕业的卫生技术人员为主,缺少大专以上层次的卫生技术人员。其业务素质普遍较低,受到多种因素制约:一方面,在岗人员业务深造的机会少,医疗水平难以提高;另一方面,乡镇卫生院(基层卫生单位)基础设施薄弱,条件差,待遇低,难以留住高素质人才,外科、妇科、放射、检验和B超等短缺专业的人才更为缺乏。

1.3 村卫生条件普遍较差

一是村卫生室(村社区卫生服务站)房屋简陋,设备条件、人员业务素质较差,服务能力低,且大多数为乡村医生联办、自办。二是多年来乡村医生从事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报酬低,积极性不高,处于被动应付状态。三是由于我国经济水平总体不高,村集体经济薄弱,用于改善村庄环境、保障群众生活安全的基础设施投入十分有限。四是广大群众受经济条件、文化水平及传统观念的影响,卫生意识淡薄,对常见传染病、多发病和群体性食物中毒等预防措施知晓甚少,生活习惯普遍较差,不洗澡、喝生水和吃腌制食品等现象十分普遍,“不干不净吃了没病”观念根深蒂固,“小病能拖则拖、大病能捱就捱”,及时就诊率低。种种问题的存在,一旦有传染源出现,极易造成疾病暴发和流行。

1.4 突发事件应急储备物资不足

我国许多县级市财政困难,无法完全按照国家卫生部应急物资储备要求对应急物资储备实行动态管理,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只能从有限的经费中划拨部分资金购买,一些基本防护装备,防护药品,针对大面积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药品和防护服的储备数量不足。

2 建议

党和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农村公共卫生工作。特别是2003年取得抗击“非典”斗争胜利后,党中央、国务院做出一系列加强农村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的决策,各级卫生部门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平衡,尤其是城乡发展的不平衡,严重制约着农村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农村卫生基础比较薄弱的情况还没有得到根本改善。目前,农村卫生工作仍是一个薄弱环节,卫生资源总量不足、质量不高,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比较低下,公共卫生体系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较弱,农民的医疗保障制度还没有完全建立。农村“看病难、看病贵”的现象还很严重。因此,要加快农村卫生发展步伐,改善农村医疗基础设施,加强农村卫生技术力量,提高医疗服务水平,改善农民卫生服务条件。今后农村卫生工作要将重点转移到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服务上来[3]。

2.1 进一步强化健康促发展理念,营造全社会共同做好农村卫生工作的良好氛围

要不断加强对卫生法律法规政策及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通过宣传栏、黑板报等宣传形式和上街义诊咨询、发放宣传单等方式,普及疾病预防和健康知识,提高群众的卫生主体意识,增强预防保健理念,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做好农村卫生工作,营造保健康、促发展的社会氛围。

2.2 进一步加强农村医疗卫生建设,提高医疗技术服务水平

(1)加强医疗质量建设,规范医疗秩序。乡镇卫生服务中心要加强医疗能力建设,不断提高全科医疗水平。(2)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抓好医德医风,增强医务人员的服务意识和职业自律意识。医务人员加强职业道德教育,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加强对村医疗管理,发挥最基层医疗网点方便群众就医的积极作用[4]。(3)深化医疗卫生管理体制改革。要遵循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转换机制和加强监管的原则,从解决群众反映最强烈的突出问题入手,深化医疗卫生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医疗机构运行机制,强化公共服务职能,规范服务行为。要推进乡镇(中心)卫生院改革,合理配置资源,改进服务模式,形成有生机和活力的用人机制和分配激励机制,提高效率。加强村级卫生社区服务网络建设,担负常见病初诊及预防保健任务。发挥社会个人举办的医疗机构作用,完善乡村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提高整体效能。

2.3 进一步加强农村公共卫生建设,为农民健康提供基本保障

(1)加强疫病预防控制工作。要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加强重点传染病、职业病等重大疾病的预防控制,健全农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建设,提高处理重大疫情和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能力。(2)加强妇幼保健工作。要认真实施母婴健康工作,重视产科、儿科建设,加强孕产妇和儿童保健工作,提高出生人口基础素质。(3)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管理。以实施“食品放心工程”为载体,积极开展卫生综合执法监督,加大对食品、餐饮业的监管力度。

2.4 进一步加大投入,为农村卫生事业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要按照中央、省级有关农村卫生工作政策规定,增加对农村卫生的投入。要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多渠道吸引社会资金投入卫生事业,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方式多样化的投入体制。

2.5 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解决农民因病返贫问题

(1)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认识,广泛深入地开展政策宣传和典型引导,提高农民的自我保障意识、互相共济意识和健康风险意识,调动农民参保的积极性,提高参保率,减轻村级经济负担。(2)认真研究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健全合疗工作制度,努力在制度上加以完善。(3)积极做好农民医保的筹资工作,形成有效的筹资机制,用好、管好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保证合作医疗资金有序运转,发挥农村合作医疗的最有效的作用,提高农民的健康水平。

2.6 健全农村公共卫生服务网络

(1)建立完善规范的乡镇公共卫生机构设置。将现有乡镇公共卫生工作机构(防保站、防疫股)统一更名为“××乡镇公共卫生服务管理办公室”,简称“公卫办”,直接隶属当地政府,业务隶属卫生局。(2)公卫办人员按辖区人口1万~2人/万比例配制,原则上不少于6人,应当具备医学中专及以上学历、初级及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职称或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现有从事卫生防疫和妇幼保健工作的人员优先使用。(3)公卫办根据因事设岗、因岗定人的原则,分别明确从事卫生防疫、妇幼保健和卫生监督工作的专职人员,爱国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指定相关人员兼职负责。负责卫生监督工作的专职人员符合卫生监督员条件的,由区卫生监督所聘为兼职卫生监督员。(4)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以公共卫生服务为重点,原则上一个村要有一个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邻近的行政村可以联合设置,在本乡镇公卫办的领导下,具体承担本村的公共卫生工作[5]。

2.7 政府应适当增加疾病控制和卫生监督人员编制

疾病控制和卫生执法工作,目前是人员少任务重,建议政府根据我国公共卫生具体服务、监督对象和人口等因素综合考虑,进一步明确县一级卫生应急办、疾控、监督机构人员编制,便于各地贯彻落实,更好地开展工作。

3 农村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前景

公共卫生发展到今天,已超出医学科学本身的范畴,无论是内涵还是外延,都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因此,公共卫生建设做为一项综合的系统工程,就显得尤为重要[6]。温家宝总理在2010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对发展卫生事业,明确提出重点要抓好三件事:“一是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二是改善农村医疗卫生条件,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试点工作。三是积极推进城镇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党和政府对公共卫生事业给予了前所未有的重视和支持,是我国农村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千载难逢的机遇。我国公共卫生体系建设重点在农村,薄弱之处也在农村,加强农村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是当务之急,我们要靠全社会多个系统,多项政策的协同努力,开创我国经济和社会、城市与农村和人与自然协调发展的新局面。

参考文献

[1]郝模.“我国卫生监督体系建设与发展研究”课题概述[J].中国卫生管理杂志,2007,14(2):145.

[2]路定珍,陈家应,王冉,等.江苏省农村公共卫生投入现状及对策研究[J].中国初级卫生保健,2009,23(5):1-3.

[3]马志朝,何烈琪,谢石光.加强农村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探索与思考[J].中国公共卫生管理,2008,24(3):229-231.

[4]贾和祥,李侃.萧山区农村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的实践与思考[J].中国农村卫生事业管理,2007,27(5):338-340.

[5]赵林红,王红霞,周钰峰.依托公共卫生网络开展农村健康教育的体会[J].中国初级卫生保健,2009,23(3):34-35.

8.我国卫生监督体系 篇八

【关键词】 基层卫生经济学;问题及思考

文章编号:1004-7484(2013)-12-7063-02

随着社会的发展,卫生经济学在现代社会中具有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它可以指导政府制订科学而高效的卫生政策,指导医疗机构和医药企业制订科学的经营策略,指导消费者选择正确的消费行为。研究指导卫生服务需求、卫生服务供给、卫生服务价格、卫生服务市场、药品流通体制与药品价格管理机制、卫生总费用、医疗保障制度构建、卫生资源优化配置、医疗机构的成本分析与核算、疾病经济负担与健康投资分析、卫生经济分析与评价方法。本人根据工作实际和目前基层卫生经济学管理的现状谈一些个人看法。

1 存在的问题

1.1 经费投入不足

1.1.1 仪器设备投入与其维护经费不配套 2003年以来,国家致力于完善卫生基础条件,设备质量逐渐增强,工作条件不断完善。

仪器设备的投入是近半个世纪力度最大的一次,主要反映在交通、通讯设施、流行病学检测仪器、应急处理车的投入。先进的通讯设备,真正做到快速反映,换句话说,就是应急预案能够保证做到通讯渠道畅通、反映机制灵敏、检测数据准确、指挥系统有效。但由于投资配比不够完善,给基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带来了新的困难:一方面国家给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配备的高精端仪器设备提升了公共卫生体系的监测与监控能力;另一方面由于欠发达地区政府没有相应的配套经费投入,仪器设备正常维护的经费都不能保障,造成仪器设备。

1.1.2 专项防病经费投入不足 一是艾滋病经费供小于求。2006年公布的国务院令《艾滋病防治条例》第五章第四十一条至第五十一条规定:国家政府机关应该将防御艾滋病工作列入地方经济社区发展总纲要,不断增加艾滋病的宣传、监管、治疗工作并完善网络服务,壮大专业治疗团队。各级政府通过对艾滋病防御工作经费需求的计算,将其列入相关政府财政预算。地方政府根据相应职责承担艾滋病的预防及监控工作。国务院卫生部及其他相关部门通过蔓延趋势,确定国内对防治艾滋病的传播、监管、调查、治疗等项目。中央财政部门对在艾滋病泛滥地区及贫困地区实行的大型艾滋病防御和治疗工作增加支援。而我市的疾控体系至2002年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成立以来地方政府投入的艾滋病经费不到150万元。结核病经费投入为不断加深结核病的防治工作,控制结核病的传播,确保百姓体质良好,提高国家发展水平,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结核病防治规划(2001——2010年)的通知。通知对地方各级政府对结核病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人力保障、经费保障都有了严格的要求,通知要求地方各级政府要加大对结核病防治经费的投入,根据当地情况建立健全结核病防治体系。自2001年开始,国家中央财政部门及地方政府部门均成立防治结核病专项经费或根据地方不同公共卫生事业发展的需要将防治工作预算列入地方财务预算以增加对结核病的资金投入。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成立以来地方政府并没有将结核病专项经费列入部门预算,仅配套了结核病CIDA项目经费168万元。计划免疫管理经费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要求,每年完成一类疫苗接种任务及计划免疫相关管理工作需要地方政府需投入专项经费2147.1万元。但国务院《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实施七年来,全市政府安排的一类疫苗补助经费仅480万元(含冷链运行经费)。

1.1.3 人员经费补助不足我国越往基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经费越得不到保障,全市现有卫生防保人员3321人,其中:在职职工1706人,年需人员经费14317万元,而实际地方政府投入的人员经费仅7756万元(绩效前仅4627万元),造成防保队伍很不稳定。经了解这些现象产生的重要原因有以下四点:一是部分部门对我国现有的经济体制下的公益卫生事业以及社会保障认识不全面,且作为疾病预防控制部門自身对其宣传不力。二是政府投入力度不够,管理不全面,以至于使公共卫生机构举步维艰。发展严重滞后、三是发展不平衡,农村卫生事业发展相对城市发展严重滞后经济发达与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卫生发展不均衡。四是机构内部资金流动存在缺陷,服务者工资、运行开销、发展经费等缺少固定来源,只能靠服务维持经费,无力于全身心投入疾病预防控制事业。以上所述阻碍了卫生服务的长远积极发展,对社会的发展造成了障碍,需引起警戒。

2 经济学的资源配置不合理

人才资源是国家第一资源。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是基层卫生服体系经济学研究的课题之一,也是卫生服务的职责所在。最近,我国致力于完善卫生基础条件,设备质量逐渐增强,工作条件不断完善。相比而言,以基层人员为首要的员工素质不高,能力不够等现象逐渐浮现。在人才严重缺乏的条件下,我们所担负的任务远远不能解决广大群众的需求。“国之大计,教育为本”。人才建设成为卫生部门的长远任务迫在眉睫。通过与教育、人社等机关的配合以及对卫生人员的需求分析,努力培养适宜的卫生人员,使人才供应与需求保持平衡。另外还要按照不同地区发展情况和需求的差异,培育出对口的专业人才。改善知识结构,提高人员素质,增强服务能力。加深对基础科目的建设,致力于创建一批具有创新性的高水平卫生人员团队。加强对卫生管理干部队伍的培训,争取造就出一批管理能力优秀、公共服务意识强烈、政治基础坚定的优秀管理干部人员。但要预防疾病,维护人民健康,最终还是要靠人来完成。而我国越往基层,防保人员的素质越低,因而提高人员素质,重视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是本世纪的一项重点工程。

在2006年于北京召开的北京论坛分论坛“健康安全与保障”大会上,相关人士表明,我国正在面临着公共卫生人员不足和人才流失严重等现象,当前首要任务是培养全方面多技能的应急人员。目前,我国主要通过普通高校教育,继续教育和专业技能培训两个渠道来培养应对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人才。同济学院的聂绍发教授表明,国内关于应急人员的培养有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人员数量相对缺少。我国有将近14亿的人口,但是全国却只有67所开设有预防医学和公共卫生专业的高等院校,每年的招生人数也只有6500人左右,这对于我国庞大的人口基数来说显得杯水车薪。二是员工团队不稳定,人才缺失问题突出。据统计,县、市、省、三级疾控中心人员的调出/调入比值为1.22、1.15、1.16,结果显示调入人数要高于调出人数;调出/调入人员的平均素质分数比值是1.19,看得出调出人员的素质要相对调入人员的素质较高。三是应急人员整体素质有待增强,培养方式需要改进。相关人员称,有效的处理突发卫生情况急需一批知识全面涉及面丰富的应急人才。建议当地的相关政府部门增加应急人才的培养速度,同时,为了给应急人才的开发提供政策和经费上的支持,也应该将团队建设、公共卫生教育的人员开发和投入加到应急人才培养的计划和发展中来。另外还要注意不断深化教育体制的改革,努力培养高水平多方面的应急人才。

3 建议与对策

为了切实做好基层卫生服务体系的卫生经济学的研究,解决好基层卫生服务体系经费保障和人才队伍建设。首先要落实政府责任,加大卫生投入,特别是加大农村和基层防保机构的经费投入,尤其对欠发达地区的卫生机构的经费投入。针对我国的国情人口多,人均经济水平低。东西部经济及我省苏南、苏北的经济发展水平差异大的特点,建议政府在对公共卫生投入时,对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公共卫生投入实行财政转移支付。其次,注重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人才培养,特别是加强基层卫生人才的培养,还要按照不同地区发展情况和需求的差异,培育出对口的专业人才。从下到上提高基层卫生体系人才的培养、培训工作。改善知识结构,提高服务质量,养成良好的人员素质。提倡大学生毕业后回到农村基层就业,提高整体基层医务人员水平。加深对基础科目的建设,致力于创建一批具有创新性的高水平卫生人员团队。吻合人、财、物与经济学的合理配置。

参考文献

[1] 李卫平,石光,赵琨.我国农村卫生保健的历史、现状与问题[J].管理世界,2003,(04).

[2] 刘澍;朱晓卉.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中的问题与对策——一项基于石家庄市社区卫生服务站的个案分析[J].河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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