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登记申请书范文

2024-09-26

工商登记申请书范文(6篇)

1.工商登记申请书范文 篇一

注 册 号:企业名称(盖章)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现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以下事项的变更(改制)登记或备案。

申请变更事项(请在以下所列事项前□中划“√”)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负责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执行事务合伙人)

√住所(经营场所、地址) √注册资本(注册资金、出资数额、资金数额) √实收资本(金) √认缴的出资额 □认缴的出资时间 □认缴的出资方式 √实缴的出资额 □实缴出资时间 □实缴的出资方式 √经营范围 □营业期限 √投资人(股东、合伙人) □股东(发起人)改变姓名或名称

□企业类型(经济性质)

申请备案事项(请在以下所列事项前□中划“√”)

√公司章程 √董事 □经理 □监事 □公司增设分公司 □分公司名称变更

□分公司注销 □公司清算组成员及清算组负责人 □隶属关系 □合伙企业清算人成员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变更 □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的设立(变更、注销) □非货币出资财产转移 □取消经营范围中后置标注内容

法定代表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代表、清算组负责人) 签字 :

张**(或周**)

20xx年 ** 月 ** 日

1、申请分公司变更登记的,由上级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

2、申请全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企业营业登记单位变更登记的,由其主办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

3、申请公司清算组成员及清算组负责人备案的,由清算组负责人签字。

4、申请企业法定代表人变更的,由原法定代表人或者拟任法定代表人签字。

企业变更(改制)登记(备案)申请表(一)

企业变更(改制)登记(备案)申请表(二)

注:

1、个人独资企业变更投资人或合伙企业变更执行事务合伙人的`,请在“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等)”栏内填写。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如其委派代表变更的,需在“委派代表”栏内填写。

2、“营业期限(合伙期限)”仅供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合伙企业填写。 3、本表未列出的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或申请备案事项的,请在空白栏内填写。 4、本页不够填的,可复印续填。

2.外商投资登记申请表[范文模版] 篇二

(一)企业名称:

一、申请事项

□外商投资企业新

设登记

□外国投资者前期

费用登记 注册币种: 成立方式:□新设□并购(□转股并购□增资并购□资产并购)前期费用主要用途:

□外商投资企业变

更登记 □基本信息变更□增资□减资(□减外方实际出资□外方出资义务减少□中 方减资)□先行回收投资□出资方式变更□注册币种变更

□股权转让(实际)(□中方转外方□外方转中方□外方转外方□中方转中方)

□外商投资企业迁

移登记

□外商投资企业注

登记 □迁出登记 □迁入登记 迁入地区: 迁出地区: □提前清算□到期清算□转内资□吸收合并□特殊清算

二、企业基本信息(变更登记的,填写变更后的基本信息;注销及迁移登记的,填写当前基本信息)组织机构代码

主管部门批复

文号

工商注册日期

法人代表名称

主要经营范围 经营到期日 主管部门批准日期 营业执照注册号 所属行业

注册地址

投资总额 注册资本

外方出资比例

(%)

□独资 □合作 □合伙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

□是 □否 □股份制 □其他 外方所占注册 资本金额 企业性质□合资 上市情况

返程投资

情况

联系人 是否投资性公司 股上市□H 股上市□其他证券市场上市)□非返程投资 □个人特殊目的公司返程投资 联系电话 □未上市□上市(□A股上市□B □机构特殊目的公司返程投资 □个人非特殊目的公司返程投资 □机构非特殊目的公司返程投资

三、股东基本信息(变更登记的,填写变更后的信息;迁移、注销登记的,填写当前股东信息)

所属国别或地区/实际控制实际控制人名称(外方股东 境内机构注册地/人所属国实际控制人为非中国境内 境内个人常住地

别/地区

居民的,无需填写此项)

股东名称

护照号码/组织机构代 码/身份证号码

四、外方股东投资信息(变更登记的,填写变更后的信息;迁移、注销登记的,填写当前股东信息)

所占 所注册

外方股东名称

出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境外汇入(含跨境

所占注人民币)、境内划转、人民币利润再投资、人民币

利 润分配 比例(%)

占注册资本册资本出资非利润再投资、实物、无形资产等,请根据实际情 资本 比例

(%)

况填写,详见填表说明第44项)

合计 — — —

五、中方股东投资信息(变更登记的,填写变更后的信息;迁移、注销登记的,填写当前股东信息)

所占注册资 本

出资比例所占注册资(%)本出资额

利润分配比例(%)

中方股东名称

合计

六、外国投资者前期费用流入基本信息 外国投资者名 称

拟成立境拟成立境内拟成立境内企 内企业或企业或项目业或项目投资 项目名称所在地区

总额

— —

外国投资者所占注 册资本金额

申请流入前期费用

金额

七、外方股东向中方转让股权所得处置计划(股权转让外方转中方需填写): 中方股东

外方股东 转让注册

股权转让 对价

1.用于境内 再投资金额

名称(受让方)名称(出让方)资本金额

2.汇出境外金额

八、中方股东向外方转让股权所得处置计划(股权转让中方转外方需填写):

中方股东名称(出让方)

中方股东组织机构 代码或身份证号码

外方股东名称(受让方)

转让注册资本金

股权转让对价

九、外方股东减资所得处置计划:

减少注册 资本金额

减资所得 金额

1.用于境内再投

资金额

2.汇出境外金

减资外方股东名称

十、企业清算外方股东所得资产处置计划:(外资企业清算后有剩余资产的需填写)

外方股东名称

清算所得金额

1.用于境内再投资金额

2.汇出境外金额

十一、备注(以上表格内容无法完全涵盖企业申请事项的,可在此栏中填写):

十二、承诺:请勾选

□本公司为非返程投资企业。本公司保证外方股东没有直接或间接地被境内居民持股或控制。如存在虚假、误导性陈述骗取外汇登记的行为,本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愿意承担由此而导致的法律后果。

□本企业所填写《境内直接投资基本信息登记业务申请表》中各项内容及所提交的所有书面材料均真实有效,所有复印件均与原件完全相同。本企业保证所提交的各项表格、文件真实、准确、完整,否则本企业及其法定代 表人将承担由此而导致的一切后果。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授权委托人签名): 栾晓锐 单位公章:

3.工商登记申请书范文 篇三

工商企字[2001]第67号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登记主管机关 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真实性是否 承担相应责任问题的答复

陕西、甘肃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你局关于登记主管机关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真实性是否承担相应责任有关问题的请示(陕工商法字[2000]223号、甘工商个字[2000]243号)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及其施行细则明确规定,办理企业登记时提交虚岁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取得登记的,由登记主管机关责令改正,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登记,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因此,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和证明文件是否真实的责任应由申请人承担。登记主管机关的责任是对申请人提交的有关申请材料和证明文件是否齐全,以及申请材料和证明文件及其所记载的事项是否符合有关登记处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审查。因申请材料和证明文件不真实所引起的后果,登记主管机关不承担相应的责任。但是,对不符合规定条件或不按规定程序予以登记的,登记主管机关应根据情节给予相关工作人员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4.工商材料规范变更登记 篇四

1.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或者企业登记(备案)等业务,可以登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网站(http://saic.gov.cn),或者登录中国企业登记网(http://qyj.saic.gov.cn),从首页“表格下载”栏目下载相关登记(备案)申请文书,按照登记(备案)申请文书所附填写要求填写。

2.提交的登记申请文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

3.提交材料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申请人签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

4.提交材料涉及签署,未注明签署人的,自然人由本人签字,法人和其他组织由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4】 公司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变更事项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4.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变更登记事项涉及公司章程修改的,提交该文件;其中股东变更登记无须提交该文件,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的股东会决议。

◆ 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署的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

◆ 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文件。

5.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6.变更事项相关证明文件。

◆ 变更名称的,应当向其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申请名称超出登记机关管辖权限的,由登记机关向有该名称核准权的上级登记机关申报。

◆ 变更住所的,提交变更后住所的使用证明。

◆ 变更法定代表人的,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提交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职证明和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及身份证件复印件;公司法定代表人更改姓名的,只需提交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

◆ 减少注册资本的,提交在报纸上刊登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变更登记。

◆ 变更经营范围的,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审批机关单独批准分公司经营许可经营项目的,公司可以凭分公司的许可经营项目的批准文件、证件申请增加相应经营范围,但应当在申请增加的经营范围后标注“(限分支机构经营)”字样。◆ 变更股东的,股东向其他股东转让全部股权的,提交股东双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的,提交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的文件;其他股东接到通知三十日未答复的,提交拟转让股东就转让事宜发给其他股东的书面通知;股东双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划转股权的,应当提交人民法院的裁定书,无须提交股东双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和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的文件;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划转国有资产相关股权的,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关于划转股权的文件,无须提交股东双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

◆ 变更股东或发起人名称或姓名的,提交股东或发起人名称或姓名变更证明;股东或发起人更名后新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 以上各项涉及其他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当同时申请变更登记,按相应的提交材料规范提交相应的材料。7.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注:

5.公司工商登记管理办法 篇五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工商登记行为,好范文版权所有,全国文秘工作者的114!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公司设立、变更、终止,应当依照本管理办法办理公司工商登记。

第三条公司工商登记主管部门是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公司各部门

在董事会秘书办公室的指导下开展公司工商登记工作。

第四条未履行前期审批程序,公司各部门不得擅自进行工商登记。

第二章登记事项

第五条公司的登记事项包括:开业登记、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

第六条公司的登记事项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第三章开业登记

第七条企业法人办理开业登记,应当在主管部门或者审批机关批准后三十日内,向登记主管机关提出申请;没有主管部门、审批机关的企业申请开业登记,由登记机关进行审查。登记主管机关应当在受理申请后三十日内,做出核准登记或者不予核准登记的决定。

第八条申请企业法人开业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一)组建负责人签署的登记申请书;

(二)主管部门或者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三)组织章程;

(四)资金信用证明、验资证明或者资金担保;

(五)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六)住所和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七)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第九条申请企业法人开业登记的单位,经登记主管机关核准登记注册,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企业即告成立。企业法人凭据《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可以刻制公章、开立银行账户、签订合同,进行经营活动。

第四章变更登记

第十条变更登记事项,应当向原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未经核准变更登记,分支机构、或分公司不得擅自改变登记事项。

第十一条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

(三)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应当提交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

第十二条变更名称时,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第十三条变更住所时,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新住所使用证明。

第十四条变更法定代表人时,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第十五条变更注册资本时,应当提交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股份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应当提交国务院授权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以募集方式增加注册资本的,好范文版权所有,全国文秘工作者的114!还应当提交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时,应当自减少注册资本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9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至少三次的有关证明和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第十六条变更经营范围时,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变更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项目的,应当自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第十七条变更类型时,应当按照变更的公司类型的设立的条件,在规定的期限内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有关文件。

第十八条变更股东时,应当自股东发生变动之日起30内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新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股东或者公司的发起人改变姓名或者名称的,应当自改变姓名或者名称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第十九条公司章程内容修改,公司应当将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送原登记机关备案。

第二十条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发生变动的,应当向原登记机关备案。

第二十一条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载明事项的,登记机关应当换发营业执照。

第五章注销登记

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清算组织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一)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二)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三)股东会决议解散;

(四)公司因合并、分立解散;

(五)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

第二十三条申请注销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清算组织负责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6.工商登记申请书范文 篇六

(1)权利人:填写土地权利人名称,如抵押货款时填写银行名称。义务人:指设定他项权利宗地的土地使用者,如申请设定抵押权时,土地使用权抵押人为义务人。(2)通讯地址:申请人的通讯地址及邮政编码。

(3)申请登记的类型:填写所申请土地登记的集体类型。如通行权、排水权、地上权、空中权、地下权、耕地权等设定登记、变更登记、以及土地使用权抵押设定登记、土地使用权出租设定登记、变更登记等。

(4)单位性质:行政事业单位分别填写行政、事业。企业单位填写国有、集体、私营、外资、港澳台、联营、股份制、个体或其他。个人住宅填写个人。

(5)权属性质:填写“国有土地使用权”或“集体土地所有权”或“集体土地使用权”。

(6)主管部门:指直接负责本单位业务或行政管理工作的领导部门。如县农业局开办的企、事业,上级主管部门填写:县农业局。

(7)土地座落:指土地使用者或所有者申请登记的土地所在地的名称。(8)使用期限:填写政府批准的使用期限。尚未规定期限的暂不填写。

(9)使用权类型:指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与土地的权属性质相对应。国有土地使用权填写划拨、出让、入股或租赁;集体土地使用权按具体取得方式填写荒地拍卖、批准拨用宅基地、批准拨用企业用地、农用地承包、集体土地入股等。

(10)终止日期:土地使用权使用期限的终止时间,未明确的,本栏不填。(11)土地用途:填写申请登记时的实际用途,如商店、学校。

(12)共有使用权面积:指几个土地使用者共同使用的土地面积。通常是指在地面上不宜或无法划分使用权界线的土地面积。

(13)分摊面积:指使用者在共有使用的土地面积中应分摊的面积。共同使用一幢建筑物可按使用的建筑面积比例分摊。

(14)建筑物类型:建筑结构及层数。如:钢混15层、砖混二等6层、砖木三等2层、简易一层等。(15)申报建筑物权属:申报人认定的建筑物所有权。

(16)申报地价:土地权利人在申请土地登记时申报的交易地价。

(17)申请登记的依据:填写申请登记的相关证明文件的类型、编号、日期。

(18)他项权利内容:填写本宗地使用者或其他单位(个人)在本宗地的使用权或所有权以外的使用土地的限制条件和权利。

(19)申请人意见:填写义务人和权利人声明,并签字盖章。

(20)权利顺序:特指该土地他项权利在本宗地同类土地他项权利的登记顺序。(21)存续期限:土地他项权利的期限及终止时间。

云南省土地管理局印制

编号____________

土 地 他 项 权 利 登 记

申请书

义务人名称(姓名): 通讯地址: 权利人名称: 通讯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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