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等作文(共18篇)
1.平等作文 篇一
人人平等高二作文
在学习、工作乃至生活中,大家都不可避免地会接触到作文吧,作文是由文字组成,经过人的思想考虑,通过语言组织来表达一个主题意义的文体。那么一般作文是怎么写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人人平等高二作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人人平等高二作文1大家一直要求的所谓的人人平等,在现实生活中却没有得到验证过。
那天晚上,我在姐姐家玩,姐姐想要和我玩玩,便拿了我的围巾,并故意不给我。一开始,我还一直去抢夺这条围巾,可过了一会儿,我没有了耐心,便大叫了一声。可没有想到,就是这一声大叫,引起了下面更加糟糕的事件:等我这一声叫完,爸爸和哥哥便怒气冲冲地对我说,要叫我出去,委屈的泪水涌上了我的眼眶。接着,我便快速地穿好鞋子,拿起滑板向外面冲去。完全不顾二姑姑在后面的劝阻。外面好冷,我不由的打了一个哆嗦。但出来都已经出来了,总不能再回去了吧!于是,我便横了一下心,在我小区旁滑着滑板四处逛。
这时我的心里想的完全是刚才的那件事:其实我不是在气姐姐抢我的围巾并不给我,而是在气,为什么是姐姐先抢我的围巾,我只不过就是大叫一声,又没有什么错。可爸爸和哥哥却指着我的脸,让我出去。这是为什么?别人不是都说小的更受大人的宠爱,处处护着小的么?可为什么我却没有这样的光环笼罩这我呢?为什么爸爸和哥哥要那么怒气冲冲的对我说呢?即使有我的错,也不是完全的啊!
我的泪水止不住的流了下来,一路撒了过来。最后,我决定回家,随便他们怎么说,怎么问。
回到家,他们已经在家了。哥哥的态度很温和,可爸爸依旧是怒气冲冲的问我:“你干什么去了?我们一直找你!”“我没干什么!”“那怎么会去这么久?我们都回来一会儿了!”“我在小区附近逛的,好不好?”“那你说,你刚刚那么做,对不对?”我保持了沉默,我不想多说。可爸爸不让我走,我哭着把我的想法一股脑儿地全说了出来,可爸爸还是没有听懂。估计在一旁的哥哥听懂了,但我不想多说,便回房了。
人人平等,我希望大人能多给我一点尊重!
人人平等高二作文2当小姑娘在车站前对着沉重的行李犯愁时,当她用身上仅有的.一先令请求搬运工帮助而被拒绝时,她是无助的。直到城堡的主人帮助了她,当然她当时并不知道这位路人的身份。而诺克福公爵帮着小姑娘将行李搬到了城堡,一路有说有笑,看来他已经猜到了小姑娘的身份。
如果故事到此结束,我们可以不吝赞美之词去夸赞诺克福公爵的绅士风度和贵族气质。然而当他接受了小姑娘的一先令并连声道谢时,我们不得不怀着崇敬的心情去重新审视这位贵族,因为他为我们诊释了平等的含义。
佛教里说:上帝面前,人人平等。宗教的信条也许不足以说明一切,然而所有人都是赤裸裸地来又赤裸裸地去,在人格尊严上本就A279;没有差别可言。
曾经听说过这样一个故事:有一个乞丐,在路边摆了个地摊,放着一些苹果。一个商人路过,丢下了一些钱给那个乞丐后就走了。可是不一会儿他又回来了,仔细地挑了一些苹果带走了,并笑着对乞丐说:“我忘了拿我的苹果了,毕竟你我都是商人嘛。”乞丐听后很受感动,从此他发愤图强,终于在几年后也成为了一个“真正”成功的商人。
只是一句简单的话,商人不仅给了乞丐钱,更给予了他一份平等的人格,一份尊严,一份自信。
在社会中,人与人之间不应因贫富的差异而分三六九等,同时也不应因为地位、名望的不同而有尊卑贵贱之分。
北大的一名新生刚人学时为了办人学手续而请一位过路的老人帮他照看行李。当两个多小时后,他办完手续回来时,发现那老人仍站在烈日下照看着他的行李。一番致谢之后,大学生离开了,然而,他在第二天的开学典礼上惊讶地发现,帮自己照看行李的老人竟是大名鼎鼎的北大副校长季羡林先生。
季先生给我们展示了大师的风范,学者的作为。在这个大学生的心中,一定会永远记着这件事,并永远尊重这位老人—这位不以自己的地位、名望为负累的老人。
当你哇哇大哭地来到这个世界上时,你即成为了一个“人”,你拥有了一个人的人格和尊严。也许有的人生在王侯家,一生注定大富大贵;也许有的人衣不蔽体,食不果腹,一生穷苦撩倒。但是人们的灵魂是平等的,当某一天你在亲人的哭声中离开这个世界时,所有的人都一样,不带走一片云彩。
人人平等高二作文3现在,我们生活的世界,可谓是等级分化悬殊。有的富人,生活极其奢侈,整天总想着吃喝玩乐,花钱买房买车。而穷人,能吃上三顿饭已经不错了,更有的只能靠乞讨为生。现在这个社会富人歧视穷人,尊卑之分明,报纸上总在谈论人人平等,让富人捐钱,但捐钱者不多。原因在于这个社会上的人等级分化,导致歧视,导致人人不平等。而这种歧视,不平等,在二战中也有充分体现。
二战爆发后,纳粹对犹太人实施了惨绝人寰的种族灭绝政策。犹太人不顾一切逃到美国、南美洲等地,可是还有些没有逃掉的,这些人大都惨遭毒手,死在集中营中。纳粹政策最直接的受害者就是当时被纳粹歧视的犹太人,这样残酷、血腥的悲剧,我们能在安妮日记中体会一二。
安妮?弗兰克生于德国,后来举家搬到荷兰居住,由于安妮是犹太人,被纳粹关入集中不幸病死,命运十分悲惨。安妮的父亲弗兰克在欧洲有一个很大的商店,安妮家的生活曾经很富裕,安妮度过了衣食无忧的童年。但在1933年名人掌权后,开始在全德国范围内肆意残害犹太人,犹太人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他们纷纷收拾行囊离开德国,来到美国或别国。弗兰克一家在1940年,安妮11岁时搬到了中立国荷兰的首都阿姆斯特丹,弗兰克杰出的运营手段轻易的在荷兰赚到了很多钱,但是随着二战的爆发,纳粹占领了中立国荷兰,并命令搜捕全荷兰的犹太人。弗兰克这才如梦初醒,欧洲已经被名人掌控,逃到美国已成泡影。于是弗兰克一家就在一所隐秘的房子里过上了夜猫子的生活。这对于花季少女安妮来说,这种生活太残酷了,生活了无生趣,偶尔安妮会把窗帘打开,看一看那曾经快乐繁忙的世界,愉快的学校生活,互助互爱的同学们,生机盎然的街道近在咫尺,但她却要郁闷的度过每一天,快乐的往事,追求自由,人人平等的心声,安妮把这些内容忠实的写在日记本了。这位悲惨少女的日记令读者动容,讲诉了一个女孩子的生活及她的梦想如何被歧视、不平等的扯碎。
安妮是多么向外自由、平等、博爱的生活啊!她这种遭遇充分体现出了纳粹对她的迫害,以及对新时代的不要歧视,人人平等的美好憧憬。在此,我也要再次用我的日记来呼吁,让这个世界不要歧视,人人平等。
人人平等高二作文4《假如给我三天光明》里的海伦。凯勒用文字描绘出了自己五彩缤纷的内心世界,让我久久感动着。今天,我再次学习了描绘盲人内心世界的文章——《触摸春天》。文中的小女孩安静第一次用自己的双手触摸到了蝴蝶,第一次用自己的内心理解到了飞翔的概念。读完这篇课文,我思考了许久:安静并不能看到这个多彩的世界,可她却有着非凡的灵性,竟抓住了这只蝴蝶!她是怎样做到的呢?她又是怎样在漆黑中度过自己本应快乐、幸福的童年的呢?为了更深入的理解她,我花了半个小时时间来体会。
我轻轻地闭上双眼,这一个动作,仿佛把我丢进了漆黑的山洞里。我很无助,总认为会撞上什么东西。我几次想睁开双眼,但又被理智所阻止:我们正常人,闭上眼睛,只要睁开,便可以再次看到这个多彩的世界。可是想安静这样的盲人,是无论如何也无法看见这个世界了呀!在体验中,我几次撞到了桌椅,还差点把碗给打破了。我才终于明白,安静要熟悉这个世界是多么的不容易,又是经历了多少痛苦呢!半小时后,我睁开双眼,仿佛在漆黑的山洞里找到了出口,找到了光明。顿时间,我又明白了:残疾人不仅不比我们这些正常人差,还比我们多了一种优良的品质:勇气!正因他们拥有勇气,他们才能勇敢地面对这个世界。也正因他们拥有勇气,他们才能凭借着自己的双手,创造出属于自己的一片天空!
在生活中,我们经常可以看到“请同情残疾人”等类似的标语。我认为,尽管我们是真心想帮助残疾人,可你有想过吗?这可能会让残疾人造成一种被歧视的心理。朋友们请把心理的潜意识——“残疾人比我们差”——给抹去,让我们换上全新的一页——人人平等!因为每个人都是大自然的生灵,每个人都是上帝派来人间的天使,每个人都有资格、有权利用自己的双手触摸世界、创造辉煌!所以请记住,无论是残疾人还是正常人,我们都——人人平等!
2.平等作文 篇二
第一, 教学对话的主体究竟是谁?
我觉得搞政治学、社会学研究的人, 总是特别看重人和人之间的权力关系, 于是讲民主政治、民主社会就得讲平等, 讲平等就得讲话语权的问题, 讲话语权就要说你不能搞话语霸权, 咱们话语权是平等的, 都有说话的自由, 但这是人与人的社会人际之间的主体关系。这种主体关系适合拿来讨论教学吗?如果用它来讨论师生关系, 或许还有些道理, 但师生关系未必就是教学关系, 我们经常分不清这里的区别。譬如教师和学生发生矛盾冲突, 造成师生关系紧张, 这未必就是教学矛盾, 如果是教学矛盾, 它应该体现为教师和学生为了某个共同的课程或教学内容发生了矛盾。因此, 严格意义上的教学对话, 它不是简单的一个人与人的平等关系、尊严关系、尊重关系的对话, 它必须加上一个条件, 这个条件就是教和学双方共同的课程或者教学内容载体。有了这个载体, 我们看待教学过程中发生的对话的时候, 对话主体实际上是有双重意义的。一重是两个社会人, 两个话语权力平等的对话主体, 这是政治学、社会学意义上的, 这之间发生的对话未必是教学对话, 可能只是师生对话;另一重是这两个人为了一个共同的谓程或教学内容在做一种沟通、一种交流、一种传道、授业、解惑的教学的事, 这是教育学教学论意义上的, 这之间发生的对话才是教学对话。教学对话的主体, 不是简单的谁跟谁对话, 是教师与课程或内容、文本之间结成的关系, 与学生与这个课程或内容、文本之间结成的关系, 是这两种关系在对话。这才能找到教学对话的真谛。失去了作为教学的限定性条件, 教学对话就把教学的本质丢失了。教学究竟特殊在哪里?教学和自学有什么不同, 教学和今天咱们的学术论坛有什么不同?自学是自己学习, 话语权在自己, 学术论坛是讨论, 话语权平等, 教学是有教有学, 有教就是有领导, 有主导, 你说教学对话的特殊性在哪儿?
第二, 教学对话中的主体, 是一种复合型的、有条件的主体, 他和我们一般说的主体有没有差别?
话语权是否因此也不同, 奇怪的是, 人们讨论教学对话, 竟然对不同学生、不同教师、不同学科不作区分, 而实际上这必须区别对待, 不能一概而论。你说国学大师季羡林, 如果给大学生上课, 能平等他的话语权吗?大学生根本就插不上话, 拿什么来平等他的话语权?我们的中小学教师, 他把握的对教学而言的条件, 关于课程、教学内容的程度、水平, 比那些来求学的孩子高明多了, 教学凭什么事事都要跟他平等对话、平等沟通?教一首唐诗还要鼓励他跟杜甫去平等对话、平等沟通, 沟通到后来都收不了场。所以, 这里有很多差别, 不同的人遭遇到一块儿, 对话有差别;教学不同的学科, 对话也有差别, 不承认差别就是不承认一切从实际出发, 我们也就没法理论联系实际, 也就不能在真实的教学中有效对话。所以, 我想劝大家的是, 对话主体加上了教学的条件之后, 是有差别的, 对话主体的话语权因此得区别对待, 不能一概而论。依据这些差别拥有的话语权是要负责任的, 是要向教学的目的、使命负责, 而无原则地放弃话语权, 还有可能是放弃责任。在教学过程中, 人与人之间的尊严关系, 跟对教学本身的这种尊重不矛盾, 教学话语权的不平等, 一点儿也不影响人与人的平等相处, 在这个问题上, 教的一方的强势话语或话语霸权也未必都是问题。你到驾校学开车, 你就必须听教练的, 你还能平等对话地学开车?教练说踩刹车, 你非得踩油门, 能行吗?所以, 教学对话得明白古人说的“术业有专攻, 闻道有先后”的道理, 它不是一个我是老师, 你是学生的问题, 关键是一旦结成了教学关系, 那教的一方的话语权自然就有所偏重。这是教学特定的、特殊的范畴中的话语权的科学分配问题。
第三, 教学对话在基础教育尤其是义务教育中, 严格说来只是一种方法。
教学对话不是目的, 对话是一种方法, 我们不是为了对话而对话。当然, 对话也能生成某些过程中的目的, 如培养学生的主动性、积极性、参与性以及良好的思维品质等。但是它执著的教学目的依然是清楚的, 就教学目的而言, 对话就是为了有效地、高效地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和他们的潜能, 实现教学目的的一种方法。形式主义害死人, 如果教学对话只重视对话的形式, 不顾对话的实质, 就是有方式没方法, 课堂教学就会弄成搞名堂、搞装饰、搞巧饰了。“饰”这个字是跟“素”对应的, “素”跟“朴”的意思差不多, 合起来就是朴素, 古人说的“素而不饰”, 就是主张朴素不主张形式主义。教学对话是一种朴素的方法, 这个方法是用来为教学目的服务的, 为了充分地达到这种服务目的, 可以采用各种各样的对话形式。大家在实施对话教学的时候, 千万别平庸到了一上课就是不停地问答。最后五十几个孩子多少个说话了?说不定那些没说话的听得最认真呢!没说话未必不是用非语言的形式在对话!所以千万别为了那点形式去对话。那点形式只是给人看的, 那可能不是教学, 那是演出。如果课堂教学堕落到了演出的地步, 那真的需要正儿八经进行一下关于教学的对话了!
最后, 教学对话如果是方法, 这个方法究竟是过程还是终结?教学对话不是一下子就到位的, 得慢慢来!幼儿园对话、小学对话、中学对话、大学对话、研究生对话能一样吗?到博士生对话, 到底怎么对?到了学术论坛上, 咱们今天在这儿应该怎样对话?我觉得对话本身不是一个简单的、终结性的方法, 而是一个发展过程中的、不断地变化、调整、提升、增加很多优秀的或者是有效教学的新品质的方法。孩子有孩子的对话, 少年有少年的对话, 青年有青年的对话。在这个过程中你会发现, 教学双方对话的权威性或者话语权, 是在自然而然地依照某种规律性发生着微妙的变化, 这不可以强求。所以, 中小学校、大学本科, 教师就叫老师, 不仅叫“师”, 还得加上一个“老”, “老”就反映了某种权威性、话语权力, 权力就是责任。我是教你的, 我得向你负责, 至于我用这样那样的方法, 那都是教法演绎出来的。到了研究生, 硕士生、博士生都不叫老师了, 叫导师, 导师和学生之间以引导为主, 而且还研究, 这时候的话语权就发生变化了。等到博士也读完了, 也不用教学了, 因为他再继续研究就叫博士后了。这时候, 我们就可以开沙龙、办学术论坛了, 也可以真正平等地对话了, 完全没有话语霸权地对话了, 这就是一个发展的逻辑。前人留下来的那句话也就派上用场了, “教的目的最终是为了不教”。你看这个话语权力到了最终全部给谁了, 给“学”了, 最终是为了不需要教嘛!教会了学生自己学习, 教师可以不教的时候, 学生在干什么, 自己看书学习, 是书代替了教师在教。这时候的话语权就全部还给学生了, 一切都是学生说了算。所以, 当我们研究教的目的最终是为了不教的时候, 关于教学对话的发展逻辑, 最终实现的是学教对话, 只不过这个教是不言之教。
3.平等中培养平等 篇三
他提出的“在教育坚持平等”,以我们平常人的思维就是“平等地对待每一个学生”,无论哪一位学生,不管他的学习成绩好坏、有无家庭背景,都要一视同仁。而李老师的“平等原则”则是要求我们每一位老师不仅要平等地对待每一位学生,还要实现老师与学生的人格平等。
回顾自己的教育生涯,师生间不平等的事屡而不鲜。上完信息技术课,课间休息期间,常有学生气喘吁吁地从教学楼跑到百米之远的二楼电脑教室,毕恭毕敬、拘谨忸怩着向老师道明:“老师,今天上午上电脑课,我把手表忘电脑教室了。”“老师,今天上课我把文具盒忘在电脑房了,我来拿一下。”我坐在办公室的办公桌上,用手指了指旁边的电脑教室,嘴一喏:“门开着的,你自己去找吧。”学生忙着去教室里去找,找到了东西还不忘走到老师面前,再道一声:“谢谢老师,东西我找到了。”而另外一些见到老师望而生畏,胆气小、怕看老师脸色的学生,因折服于老师的师道尊严,落下了学习用品、手表之类,却不敢过来跟老师说一声,闷声不响地自己回家重新买了学习用品。
中午去学校食堂吃完了饭,刚走出门口,夏日的天就像娃娃的脸说变就变,不一会儿外面就下起了大雨。咋办,伞都没带。我正好看见旁边几位撑伞的学生,轻声地问了一声:“同学,你撑我一下去办公室好吗?”虽然是轻声,许多孩子都听见了。于是,好几位学生都争先恐后地跑到我身边,仰起了一张张笑脸,以最快的速度把伞遮在了我的头上:“陆老师,用我的伞吧!”“陆老师,用我的!我来撑你吧!”每一双眼睛都充满了真诚的渴望,希望自己能够服务于自己的老师。其中一位细心的女孩,反应敏捷,小跑着过来,怕伞上滴着的水珠滴到我的身上,先把伞倒过来朝着地面使劲地甩了几下把水珠甩了下来,再把伞递到我的手中,一路陪着我把我送到办公室里,临走时还不忘问候几声:“老师,雨没有淋到你吧,要是被雨淋到了,用干毛巾擦擦吧,否则身体会不舒服的。”
回想起几年前,我在南通大学参加专升本的函授学习,因路远住宿在校,晚上几个同学结伴去了南通卫校,真没想到在学生宿舍里,见到了好几位教过的女学生,孩子们领着我们去食堂去吃饭,热情地张罗着为我们打饭。第二天临走时,几位孩子步行把我们送到了车站,送上了公交车,临别时反复嘱咐:“老师,下次来时,记着先打一个电话过来,我们借自行车过来接你。”
这是许多年前的事,但却至今历历在目。我由这件小事往深处思考的是:学生有求于我们时,我们为什么不能放下师道尊严亲自陪着他们去做呢?而我们有求于学生事时,孩子们都是亲力而为地去完成。在我们的潜意识里,学生毕恭毕敬尊重老师,是理所应当的,因为他们是学生;而我们恭恭敬敬亲力服务于学生,则是有失体统的,因为我们是长者、尊者——老师!
为什么会这样呢?我想过,现在我却要问我自己。而且这样的“为什么”还可以问许多:为什么师生相逢,往往是学生先招呼老师?而且有时学生微笑着招呼老师,老师只是低头“嗯”一声。为什么学生会为老师让座、搬椅子,而学生来到办公室只是站,很少有“请坐”的“待遇”?为什么学生犯错了要受到批评教育,而老师对学生做错了事情挫伤了学生的心灵,不仅不道歉还堂而皇之地振振有词地对学生严加指责。
一切都根源于我们根深蒂固的潜意识:师道尊严,师生是不平等的。师生的平等与否,也意味着我们的老师为未来培养出来的是平等的公民还是逆来顺受的奴民;也意味着我们老师为未来培养出来的是心理健康的学生还是心理不健康被挫伤、封闭的学生。
李镇西老师说过:民主首先是一种政治制度,通俗地说是一种管理国家的方式;民主同时也是一种生活态度。这种态度在日常生活中就是表现为人际关系之间的平等。作为一名老师,要让学生在心灵深处确立平等观念并要在日常生活中体现出来。我们要让学生认识到:现代社会生活中人与人之间在人格上是平等的,只是分工上的不同;我们努力要把学生培养成尊重自己,同时又尊重他人,善于交往,善于与人合作的社会主义合格公民。
4.平等作文600字 篇四
作为人类,每个人生来就享有平等的生命权、发展权和幸福权。这意味着作为人类,每个人的个性都是平等的。1959年10月26日,在全国英雄联盟;刘少奇热情接待了全国劳模、粪工石传祥。刘少奇握着石传祥的手说:当你是清洁工时,你是人民的仆人,当我是主席时,我也是人民的仆人。这只是分工的不同。我们都是革命事业不可缺少的一部分。”这个案例更能说明问题。劳动既不高也不低,无论做什么样的工作,每个人的个性都是平等的。刘少奇平易近人和平等的高尚品质值得学习。每个人都有平等的人格,应该得到同样的尊重。尊重他人,以平等的态度对待他人,不按人与人之间的差异划分等级,表现不同的态度,是一个正直的人应该对待他人的方式,也是现代社会不可或缺的基本素质。
明珠的社会制度保障每个人在人格和法律上的平等,但它不能消除人与人之间的差异,也不能使机会、财富和各种社会资源得到充分和平等的分配。如果我们不能正确对待人与人之间的差异和现实中的不平等,这些差异和不平等可能成为歧视态度的根源。正是因为人与人之间的差异和现实中的不平等,我们才尊重他人,等待人才展示良好的道德价值观。因此,人们应该消除歧视,在人际关系中平等对待他人。不要欺负弱者,欺骗活着的人;不要评判富人和穷人,富人和穷人。
5.平等作文400字 篇五
那天早上,自修课结束以后,我们班几个小组长开始交作业,其中有两位同学没带作业本,一位是成绩突出的班长钟天谣,另一位则是成绩一般的叶程。
我赶紧把这个情况向班主任刘老师汇报,刘老师不慌不忙地来到了教室。刘老师环视了一下教室,先是让钟天谣起来,问道:“今天怎么忘了带作业啊?是不是看书看得太迟了,忘了把作业放进书包了?”听到老师这番话,钟天谣高兴得直点头,连声说是。老师又温和地对她说:“虽说要认真学习,长大了才会有出息,但身体是第一的,以后可要早点休息!”老师刚说完,她就若无其事的坐下了。
接着,老师开始“审问”叶程,只见叶程站在座位上,十分紧张,满脸通红,双腿发抖。老师严厉地问道:“是不是做贼心虚了,昨天晚上又偷懒去看电视啦。看看你,成绩就不好,还不做作业,罚你抄第一单元课文,再把你妈妈叫过来,看看她是怎么教你的。”叶程刚想开口,却被老师打断了,只好委屈地坐在位置上。
6.平等作文800字 篇六
每次宿舍值日生,我去倒垃圾时,都会看到一对老夫妇在那里收拾那些垃圾。他们弓着腰,在一堆发臭的垃圾中翻找。看到瓶子就会拿出来放在一边。当看见同学们提着垃圾走过去,那位老爷爷就会走过来,接过我们手里的垃圾,随手抓一抓垃圾袋看垃圾里面有没有瓶子。我不免多看了他们一下,他们脸上爬满了岁月的痕迹,瘦弱的身躯,令人心疼。他们为什么在这里整理垃圾?家里还有什么人?本应安享晚年,享受天伦之乐,儿孙满堂的年纪,他们为什么让老人这么辛苦的出来收拾这些垃圾?这些我们不得而知,也无权妄加猜测评论。
这让我的思绪不由飘到了几年前的`一幕。那天我已经约好了婷一起出去逛街,但是当我在广场等了他一个小时的时间,他却没有出现。我一个人站在广场上,前后左右看着,没有一个令我感到熟悉的身影。心一点点的往下沉,失落爬满了我的心头。习惯了出门有妈妈陪着或者她陪着的我从不会刻意的去记住这些路段,自己孤身一人时才发觉周围是那么的陌生,自己都不知道该往哪儿走。几次拿出手机,想拨打那个号码。可这才发现我的手机早已经没有了话费。看着广场上人来人往,可我却没有勇气去向他们借一下电话。这时广场上正在扫地了几位阿姨吸引了我的目光。他们穿着黄色的制服,带着白色的手套口罩,拿着一把大扫把挥舞。落叶很快就听话地聚集在一起。每次一有陌生人接近我,我就会小心翼翼的挪动自己的位置,脑子里纷纷扰扰。我站在原地忐忑的看着其中一个清洁工,一点点接近我,终于鼓起勇气。“阿姨,我想跟你借一下手机,打个电话行吗?我已经跟一个朋友约好了,今天一起去玩的,可是我在这里等了他一个小时的时间,他还是没有出现”我把理由大概的说了一遍。担心他不会给一个陌生的女孩接电话,我表现出一副泫然欲泣的样子。
清洁工阿姨很快拿出自己的电话给了我。旁边又走过来几个清洁工阿姨,他们问他发生了什么?阿姨把事情大概说了一遍。这时他们看我的目光不免有一种心疼。我在心里小小的愧疚了一把,我脸上可怜的表情是不是太过了?电话很快就打完了,我把手机递给她,问她需要多少话费,清洁工阿姨和周围的几位先是一愣,继而笑了,“一点小忙而已,不要钱。”又继续去忙自己的工作。打完电话,我的心情舒畅了许多。广场上几抹黄色的身影还在移动,他们所移动的地方,很快就干净了。
7.平等作文 篇七
1 我国城镇居民消费不平等现状分析
1.1 城镇居民内部消费差距明显
通过中国统计年鉴给出的数据, 可以得出我国城镇居民分组消费支出增长如表1。
单位:元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统计年鉴》 (2002年-2012年) 。
从表1中可以看出, 从2002年到2012年, 我国城镇消费支出呈现持续增长趋势, 通过计算各年的消费增长率, 发现在2002年到2012年城镇高收入户居民消费支出的平均年增长率在10%左右。并且在2012年最高收入户消费支出是最低收入户支出的5.15倍, 城镇居民内部消费不平等差异明显。
1.2 城镇居民消费不平等地域差距明显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中国统计年鉴》 (1978年-2013年) 。
从表2中我们可以发:我国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区域差距主要演变过程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是1978年到1984年, 在这一阶段我国国城镇居民消费差距在逐步的缩小, 最高省份的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消费支出与最低省城城镇居民的消费支出差距在300元左右波动;第二个阶段是从1985年到1996年, 这一阶段我国城镇居民的消费不平等差距迅速扩大, 从1985年的471.2元扩大到1996年的3995.28元, 增长了8.5倍, 同时最省域之间的消费支出比从1985年的1.9倍增长到2.44倍;第三个阶段是1997年到2013年, 这一段时间居民的省域消费不平等维持在2.4上下波动。
1.3 收入不平等对消费不平等作用显著
根据国家统计局中的数据, 将我国城镇居民进行分组, 并对各组收入和支出进行对比分析。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统计年鉴》 (2002年-2012年) 。
从表3中我们将各收入户的收入和消费支出进行分组, 结果发现, 各收入组的组内消费不平等与组间消费不平等均明显增加, 有时候还出现入不敷出的情况, 尽管收入户各组内收入增长和消费增长具有一致性, 但是各收入户组间消费不平等的增长明显低于各收入户组间收入不平等的增加, 从经济学理论角度分析, 收入是影响消费的重要因素, 当收入增加的时候, 消费也随之增加, 收入减少时, 消费也随之减少。从表中还可以发现我国城镇居民的消费不平等增长率小于收入不平等的增长率。
2 我国城镇居民收入不平等对消费不平等影响的实证分析
2.1 指标的选取和计算
本文采取了中国统计年鉴的分组数据, 将我国城镇居民分为最低收入户 (10%) ;较低收入户 (10%) ;中等偏下收入户 (20%) ;中等收入户 (20%) ;中等偏上收入户 (20%) ;较高收入户 (10%) ;最高收入户 (10%) 并在此基础上, 假设一个指标μ来衡量不平等性。按照中国统计年鉴把收入分成7组Xn= (X1, X2, X3, …, X7) , 每组人数所在的比例为Vn= (V1, V2, V3…, V7) , V1=0.1, V2=0.1, V3=0.2, V4=0.2, V5=
由式 (2) 可知:当X1=X2=…, X7时, μ=0, 当Xn的分布越不均衡时, μ值越大。同时μ可以有效的避免对各个收入阶层变化的敏感性, 并且充分考虑到不同阶层所占的人数比重。把表3数据代入式 (2) , 可计算出消费不平等指数 (μx) 和收入不平等 (μy) , 计算结果如表4。
从表4中可以看出, μx和μy之间存在同步变化的趋势。都是呈现先上升后下降的趋势, 接下来将根据计算数据进行检验。
2.2 相关检验
平稳性检验:本文采用ADF检验方法对μx和μy, μx和μy进行单位根的检验, 结果表示μx和μy都是平稳序列。
协整检验:对 (μx) 和 (μy) 进行检验, 发现两者之间存在协整关系。
格兰杰因果检验:对 (μx) 和 (μy) 进行了格兰杰因果检验, 滞后期为1时, 伴随概率为0.0389, 得出的结论是拒绝原假设, 所以得出 (μy) 是 (μx) 的原因, 即收入不平等是消费不平等增长的原因。
2.3 研究结论
通过以上实证部分的检验得出:消费不平等和收入不平等两者数据存在明显同步趋势。格兰杰因果检验显示:收入不平等是消费不平等增长的格兰杰原因, 说明我国城镇居民消费不平等原因主要来源于收入的不平等。这也意味着如果缩小我国城镇居民的收入差距, 可以有效的缓解消费的不平等。
3 研究结论与政策建议
从上述分析来看, 我国消费不平等程度在不断加剧, 消费不平等和收入不平等两者数据存在明显同步趋势。收入不平等是消费不平等增长的格兰杰原因, 说明我国城镇居民消费不平等原因主要来源于收入的不平等。这也意味着如果缩小我国城镇居民的收入差距, 可以有效的缓解消费的不平等。
因此, 笔者提出改善消费不平等和收入不平等的政策建议:缩小我国城镇消费的不平等首先应该完善我国的基本分配制度, 努力减小地区和城镇居民内部收入消费支出消费不平等。健全消费信贷制度, 扩大信贷范围, 让中低收入家庭通过信贷来提高近期期消费水平, 应大力支持小额信贷, 通货小额信贷的方式, 使中低收入户自身发生转变, 才能缩小消费不平等的差距。最后完善社会保障制度, 完善现有的社会保障制度, 首先要扩大社会保障的范围, 使所有的城镇居民都拥有一定的保障, 并且逐渐提高我国城镇居民的保障水平, 促进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发展。
参考文献
[1]谢邦昌, 么海亮.中国城镇家庭消费不平等分布测度研究[J].商业经济与管理, 2013, (1) :79-86.
[2]蒋南平, 刘巍巍.我国居民收入差距对城乡居民消费支出影响的解构分析[J].消费经济, 2010, (1) :19-23.
[3]李涛, 么海亮.什么导致了中国城镇家庭的消费不平等[J].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 2013, (9) :31-40.
[4]杨秷波.我国城镇居民消费不平等演变及其原因[J].财经理论研究, 2013, (4) :54-58.
[5]邹红, 李奥蕾, 喻开志.消费不平等的度量、出生组分解和形成机制——兼与收入不平等比较[J].经济学 (季刊) , 2013, (4) :1231-1254.
[6]杨继东.中国消费不平等演变趋势及其原因[J].财贸经济, 2013, (4) :23-30.
8.平等作文 篇八
早几年看的是中英文版,主要是英文,参照中文,变成了学习或温习英文的活动。我发现这样读书丝毫无助于思考。几年过去了,书中的情节、故事、人物(动物名字)和说的什么话几乎全都忘记了。在此我想提醒所有参照外文阅读原著的朋友:除非你想搞清楚某个概念、用语在原文中是怎么使用的,就理解的深度与感受性而言,激发我们思维力量的取之不竭的源泉,还只能来自我们的母语。
这次又重看了一遍中译本,想到了平等这个话题。
亚里士多德早就告诉我们:平等是革命心态中最为普遍和最为主要的原因。什么叫“平等”?就是一种渴望,想与“那些拥有更多东西的人”享有同样的平等。
美国《独立宣言》中第一句话之所以要说“我们认为以下真理是不证自明的,即所有人生而平等”,其实就是想阻止任何再次渴望平等的革命发生;如果你认为不平等,那就引述宪法好了,不必再爆发革命。当然,那时的黑人,甚至妇女,还没有被认为是“人”。
这说明谈自由也好,谈平等也好,谁是自由与平等的主体比如何理解自由、平等更为重要;而自由与平等的主体有无自我意识(对自身的自由与平等的意识)比实际上拥有什么东西更为可贵。
动物会怎么看待它们与人类的平等?在某种意义上,这与一七八七年的黑人和妇女该如何理解他们与那些白人的关系在某种意义上是一样的。这里对动物们用了“它们”,本身就不平等了,应该用“他们”,小说中“所有动物都是同志”。
作为一个不言而喻的事实,动物与人当然不平等。在《动物庄园》中,表现为“曼纳庄院”的庄园主琼斯和他所饲养的动物间的关系。这种不平等首先是被一只叫麦哲的猪提出来的,而且是作为一个最为重大的话题提出来的:“到底活着是怎么一回事?”
活着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很艰辛,很短暂,被饲养,有的扣上环,有的配上鞍,给什么就吃什么,最后有的被屠杀、吃掉,有的累死或被卖掉(这不就曾是黑人们的命运吗?)。怎么办?
一个偶然的机会,“曼纳庄院”的动物们在混乱中赶跑了庄园主琼斯,造反宣告成功。第一件事就是抹去一切有关过去庄院及庄园主琼斯的记忆,把他原来居住的房间开辟为博物馆,记述他的罪恶行径。第二就是制定新的法规,把“曼纳庄院”改名为“动物庄园”,在墙上大字书写出新的“七诫”:凡两条腿的一律是敌人,凡四条腿的一律是亲友,不得着衣,不得卧床,不得饮酒,不得伤害其他动物,所有动物一律平等。最后概括为两句话:凡四条腿的都是好的,凡两条腿的都是坏的。小鸟不满,于是专门作出解释:之所以说凡两条腿的都是坏的,是因为人用腾出来的两只手干了无数的坏事;小鸟虽然也是两条腿,但却没有两只手。
应该说这是一次空前的革命,英格兰仅此一家。
临近的两家庄园总想侵占这家已经失去了主人的庄园,于是在两头猪首领(一个叫斯诺鲍,一个叫拿破仑)的领导下,在空前惨烈的“牛棚战役”和承受了重大损失的“风车之战”之后,“动物庄园”侥幸获胜,于是大肆庆贺胜利,隆重安葬死者,分别授予斯诺鲍和拿破仑“一级动物英雄勋章”,最后庆功大会在威武雄壮的《英格兰兽》中完美结束:
……
哪怕我们活不到那一天,
但为了那一天我们岂能等闲,
牛、马、鹅、鸡
为自由务须流血汗。
英格兰兽、爱尔兰兽,
普天之下的兽,
倾听我喜悦的佳音,
倾听那金色的未来。
“动物庄园”宣布成立为共和国,一切看起来都不错,至少一开始,所有的动物都为争取到的平等权利而努力,自愿接受扫盲运动,斯诺鲍成立了各种委员会负责意识形态教育,拿破仑则从幼儿抓起(事实将证明他是多么的英明),而且基本上做到了自给自足,各尽所能。(谁不相信动物们其实天生就会各尽所能,自给自足的?)尽管马爱美,猫偷懒,驴子干起什么来总是显得那么慢条斯理,而成为了首领的猪又不直接从事生产,但庄园里依旧彩旗飘飘,歌声嘹亮,因为在所有的集体活动中都体现出了一整套的仪式,包括升旗、体操、健身、默哀等等;而仪式本身就具有着凝聚的力量。你不得不承认这里面有一种凭空萌生的自豪感。而且这种自豪感是发自内心的,因为骑在他们头上或者说与他们完全无平等可言的“主人”琼斯真的被赶走了。
会有一些小问题发生,比如爱美的小马英丽会因为渴望吃到糖,让主人(也就是人)修整毛发,装上饰带而“叛国”,逃到一个客栈老板那里重新成为奴隶,但她所过上的优厚生活与得意之情会在动物庄园中不胫而走,这很可怕;再比如奶牛会因为没有人给挤奶而饱受痛苦,但这些都是个别同志的问题,无碍大局。真正的问题发生在领导班子里,也就是在斯诺鲍与拿破仑身上。有些是具体政策上的分歧,比如到底如何应付即将到来的战斗,是加强庄园的防御,先武装,进行训练重要,还是放出鸽子四下侦察,扰乱敌方的军心重要?再比如应该把风车建起来,恢复使用;好处自不待言,但真能建起来吗?有这样的技术力量吗?是不是应该用这些劳动力先增加食料的生产?要不要兑现原先革命时允诺的减轻劳动强度?但现在又处于一个非常时期,怎么可能兑现当初的诺言?当然,以后又会发现自己的庄园将一直处于非常时期之中,除非全世界都变成了“动物庄园”。所以天天唱《英格兰兽》就变得十分重要:“哪怕我们活不到那一天,但为了那一天我们岂能等闲。”斯诺鲍的“每周三日制”与拿破仑的“食料满仓制”,都是现实主义的,但一个更看重当初的允诺,一个更致力于现实的需要。
这本身也就说明了“理想主义”总是离不了“现实主义”,但一个是批判的态度(对理想的允诺或坚守),一个是顺从的态度(让理想服从于现实的需要)。
有分歧不要紧,召开大会,公开辩论。但这时一个让所有的动物同志们都意料不到的现象突然发生了:拿破仑放出了他自小养大的九只烈犬突然扑向了正在发表演说的斯诺鲍。斯诺鲍落荒而逃,拿破仑大获全胜,共和国的候选人也就只有了拿破仑一个。而九只烈犬已经让所有的动物同志们都看到了反抗的下场,其中既包括曾与斯诺鲍结成过同盟的同志,也包括那些只是想表达一点不同意见的怯懦者。斯诺鲍只是逃走了,他并没有死,于是“斯诺鲍的幽灵”就成为了笼罩在所有动物庄园里的动物们头上的一个巨大的、挥之不去的阴影,同时也就成为了现在需要宣传和打击的重点:斯诺鲍原来就是混入动物庄园的奸细,是琼斯在动物庄园的代理人,他在“牛棚大战”中受的伤是自残,是装出来的,而拿破仑当初反对安装风车的目的就是为了更好地暴露斯诺鲍的野心,等等。
接着,一些口号就自然而然出现了:拿破仑成了“领袖”、“动物之父”、“人类克星”、“羊的保护神”、“鸭的至亲”;另外一些更为隐蔽的变化也开始显现:《英格兰兽》不再需要总是唱了,因为革命已经成功,内仇外敌都没有了,美好生活正在实现,何必还要唱那些“流血流汗”的歌词呢?羊最爱叫的“四条腿好,两条腿坏”也有不妥之处,因为“动物庄园”中毕竟缺少煤油、钉子、饼干、铁掌,而这些东西又都是必需之品,需要与人进行交换。于是就对“人”进行了区分,要打倒的是邻近的两个庄园中的一个,先是弗雷德里克,再是皮尔金顿,谁是敌人,谁是朋友,取决于当下的需要。真正英明的当然是拿破仑,他处死了三只企图谋害他的鸡,于是其余的鸡就开始说:“只有在拿破仑的指引下,我们六天里才能下五个蛋。”而牛也不甘示弱,进一步说,没有拿破仑,“河水怎么可能如此甘甜!”一首名为《拿破仑同志》的颂歌诞生了,“拿破仑同志!我要是有头幼崽,在他长大以前,哪怕他小得像奶瓶,他也应学会用忠诚和老实待您,他的第一声尖叫肯定是:拿破仑同志!”
接下来,有三个或可称之为事件的现象在动物庄园里几乎同时出现:第一,一只叫“摩西”的乌鸦说在遥远的乌云后面有一座“蜜糖山”,那里应有尽有,是幸福国度的最后归宿;第二,一头叫“鲍克瑟”的老马终于在耗尽了自己的全部气力后倒下了,他最后的遗言是:“同志们,前进!以造反的名义前进,动物庄园万岁!拿破仑同志万岁!拿破仑同志永远正确!”而他,这匹忠诚的老马,却被送往了人类的屠宰场;第三,原先说过的退休金和养老津贴不但根本无法兑现,而且几乎没有人再记得当初为什么造反,以及造反时的情况了。年月逝去,庄院也许富裕了,但动物们的生活依然贫困。如果把现在的生活与琼斯在时的生活比较一下会怎么样呢?没有人敢进行这样的比较,大家更信从的是另一种理论:饥饿、艰难、失望,这本来就是生活不变的规律,动物们难道真相信会有一个没有饥饿、鞭子,强者保护弱者,有力者自动尽力,而主人又会待他们一律平等的世界吗?
这里的“主人”是谁?当然是人。
于是,“打倒人类”的口号在不知不觉中变成了“打倒弗雷德里克或皮尔金顿”,因为动物庄园从来就没有把推翻人类的统治作为自己的奋斗目标,他们的目标只是……只是设法让自己变成人或如人那样生活!
于是,我们看到拿破仑变成了一只体重三百多磅的巨大公猪,他的生日要鸣枪,他使用特殊的、一种名叫“德贝”(Derby)的瓷器用餐;而且,而且,动物庄园里的最高阶层,也就是猪们,已经学着用两条腿走路了,“最后,在一阵非常响亮的狗叫声和那只黑公鸡尖细的啼叫声中,拿破仑亲自走出来了,他大模大样地直立着,眼睛四下里轻慢地瞥了一下。他的狗则活蹦乱跳地簇拥在他的周围。他蹄子中捏着一根鞭子。”
该说什么好呢?我们分得清拿破仑是猪还是人,是人还是神吗?
在猪与人之间本来就没有你死我活的利害冲突,当初为什么要赶走琼斯,要抵抗弗雷德里克和皮尔金顿的进犯?不就是为了维护我们当初的反抗所要维护的东西吗?这东西是平等吗?是的,那么现在,“动物庄园”的出现本身不就已经证明了动物同志们是完全可以自给自足、自力更生、丰衣足食、自娱自乐,根本就不需要琼斯那样的主人吗?除此之外我们还要证明什么呢?“也许,他们生活艰难;也许,他们的希望并没有全部实现,但他们很清楚,他们和别的动物不一样。如果他们没有吃饱,那么也不是因为把食物拿去喂了暴虐的人类;如果他们干活苦了,那么至少他们是在为自己辛劳。在他们中间,谁也不用两条腿走路,谁也不把谁称作‘老爷’,所有动物一律平等。”
但,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现在会有猪要用两条腿走路,而且自造反以来小山羊一直咩咩发出的“四条腿好,两条腿坏”的声音会渐渐变成了“四条腿好,两条腿更好”呢?
写在墙上的“七诫”早就字迹模糊了,“调整”代替了“减少”,“不得饮酒”的意思是“不得饮酒过度”。更多的人已经忘记了原文,就是记住的也不敢确定原来的意思到底是什么了,更何况有些话的意思已经被涂改过了。
但有一行大字却十分清晰地写在了大墙上:“所有动物一律平等,但有些动物比其他动物更加平等。”英文的原文是:“Allanimals are equal,but some animals are moreequal than others.”
什么叫“更加平等”?
我想到了柏拉图的《理想国》。在《理想国》第四卷里,柏拉图谈到了他的一个最为重要的观点,这就是农民应该像一个农民,陶工应该像一个陶工;如果农民和陶工都穿上礼袍戴上金冠,地里的活,制作陶器的活,爱干多少就干多少,那么这个国家还像一个国家吗?当然,如果只是农民和陶工这样随意享乐,也就算了;可怕的是这个国家的护国者,也就是守卫者,如果他们利用自己手中的特权也如农民和陶工一样贪图享乐,那么国家会变成什么样子?农民与陶工贪图享乐的原因是什么?是因为他们生活在不平等之中,有贫富之别;如果护卫者也有贫富之别,他们是不是也会贪图享乐呢?于是,柏拉图就在这里得出了一个重要结论:护卫者应该比农民与陶工“更加平等”。这里的“更加平等”,指的就是更为一律(普遍同质),更为不能有丝毫的贫富之别。实际上,农民与陶工可以用自己的劳动成果进行交换,于是多劳多得,理所应当;但护卫者不能。对护卫者必须实行供给制,也就是按需分配。所以在这个意义上,他们也就应该比农民与陶工“更加平等”。
在动物庄园中的护卫者们就是狗,或称之为烈犬,他们忠于自己的主人也就是作为统治者的象征的猪。猪的品行是智慧,狗的品行是勇敢,至于鸡、鸭、马、牛,他们应该注意自己对自己的节制,因为只有节制才能把他们之间的贫富差异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
这就是柏拉图所理解的“正义”。难道动物庄园里没有实现这样的正义吗?
是的,狗与鸡鸭马牛处于不同的等级秩序之中,就如柏拉图所言,任何国家都是由生意人、辅助者和谋划者所构成的,猪是谋划者,狗是辅助者,鸡鸭马牛是生产者,“如果你们有你们的下层动物作对,我们也有我们的下层阶级”。那么动物庄园里所实现的平等难道不就是人类社会有关未来的理想吗?
问题只在猪们之间如何协调他们的关系。
如果世间只有一头猪,那么万事大吉;问题在于有许多猪,而且,有斯诺鲍型的,也有拿破仑型的。拿破仑耍了许多阴谋诡计,而且心狠手辣,但这又怎么样?道德难道不是为政治需要服务的吗?为了政治理想难道不是可以不择手段的吗?
政治理想是什么?对猪来说就是成为人,对人来说就是成为神,难道不是这样的吗?
“所有动物一律平等,但有些动物比其他动物更加平等”,是更加平等,不是更加荣耀、享乐、拥有特权,或为所欲为。
然而拿破仑毕竟亲自走出来了,“他大模大样地直立着,眼睛四下里轻慢地瞥了一下。他的狗则活蹦乱跳地簇拥在他的周围。他蹄子中捏着一根鞭子。”
如果把此时的拿破仑改换成琼斯或弗雷德里克或皮尔金顿,所有动物们就心悦诚服了吗?
其实这时的动物们已经在拿破仑面前顶礼膜拜了。
伟大的乔治·奥威尔到底想告诉我们什么?“动物庄园”里所发生的革命是理想的实现还是理想的破灭?
是的,平等是革命心态中最为普遍和最为主要的原因。什么叫“平等”?就是一种渴望,想与“那些拥有更多东西的人”享有同样的平等。这所拥有的“更多东西”到底指什么?
如果指的是都可以用德贝瓷器用餐,都可以直立行走,那么显然,革命并没有达到他们的目的,而且这是一个永远也实现不了的目的;如果指的是在赶走琼斯后的愉悦,那种因自由而感受到的愉悦,“那么,不管受了什么气,不管日子多么难熬,只要一想到他们现在活得比从前体面,他们也就觉得还可以说得过去。现在歌声多,演讲多,活动多。拿破仑已经指示,每周应当举行一次叫作‘自发游行’的活动,目的在于庆祝动物庄园的奋斗”。
每到既定时刻,动物们便纷纷放下工作,列队绕着庄园的边界游行,猪带头,然后是马、牛、羊,接着是家禽。狗在队伍两侧,拿破仑的黑公鸡走在队伍的最前头。鲍克瑟和克拉弗还总要扯着一面绿旗,旗上标着蹄掌和犄角,以及“拿破仑同志万岁!”的标语。游行之后,是背诵赞颂拿破仑的诗的活动,接着是演讲,由斯奎拉报告饲料增产的最新数据,而且不时还要鸣枪庆贺。羊对“自发游行”活动最为热心,如果哪个动物抱怨(个别动物有时趁猪和狗不在场就会发牢骚)说这是浪费时间,只不过意味着老是站在那里受冻,羊就肯定会响亮地叫起“四条腿好,两条腿坏”,顿时就叫得他们哑口无言。但大体上说,动物们搞这些庆祝活动还是兴致勃勃的。归根到底,他们发现正是在这些活动中,他们才感到他们真正是当家做主了,所做的一切都是在为自己谋福利,想到这些,他们也就心满意足。因而,在歌声中,在游行中,在斯奎拉列举的数字中,在鸣枪声中,在黑公鸡的啼叫声中,在绿旗的飘扬中,他们就可以至少在部分时间里忘却他们的肚子还是空荡荡的。
所有这一切,对我们这一代人来说都十分熟悉,我们既感受过肚子的空荡荡,也感受过那种在游行与口号后面的兴致勃勃和心满意足。
当有的人想重新寻找回那种感觉时,更多的人想到了最初的“七诫”,想到了昂扬的《英格兰兽》,想到了那些被无辜处死的小鸡和被送往了人类屠宰场的老马鲍克瑟。当然,还有他最后那感人的遗言。
这就是一幕曾经发生在二十世纪的动物庄园里的革命。
我们没有人怀疑它的真实性,就如我们没有人已经相信“但有些动物比其他动物更平等”一样,至于前面那句话,其实说不说都无所谓。
《翁同龢》
高阳借翁同龢这位两朝帝师、政坛枢纽六十年政坛浮沉为主线,以丰富史料,揭秘罕为人知的宫廷内幕、官场是定律,全面还原甲午战争、戊戌政变历史真相!
六十年中事,凄凉到盖棺;不将两行泪,轻向汝曹弹。
9.平等待人作文 篇九
寒假的一天,我像往常一样到那家公益图书管阅读。这家图书管已向社会各界人士免费开放阅读很久的,然而却并非一帆风顺,不和谐的音符一直在酝踉着。当我坐下阅读之前,书店迎来了一位特殊的客人——1名农民工。起先风平浪静,然而天有不测风云。当该农民工挑出一本小说准备阅读之间,一名黑夹客男子有意见了,理由是农民工的阅读地点与他的阅读地点太近了,觉得有损他的形象,于是竭力想让农民工离开,但农民工却觉得夹客男子无理取闹,稳坐泰山死也不走。可那夹客男子哪是省油的灯呀,竟然在本应安静的图书管中对农民工破口大骂,在众人的劝说下,夹客男才稍微收敛一点,但他竭力要让图书馆馆长出面将农民工轰出去。众人在无奈之下,只得请来图书馆馆长。
这时一个读者朋友忽然想起这家图书馆馆长也是本地人并和夹克男有些交情,这才明白了那夹克男的“良苦用心”。眼看夹克男的阴谋诡计就要实现,我和几位读者急忙劝这位农民工好汉不吃眼前亏,赶紧溜之大吉。这位农民工大吃一惊,正当他准备走时,夹克男又不冷不热地说到:“现在跑还来得急。”该农民工不幸又中了夹克男的激将计,无论我们怎么劝都不走,我们只能无助眼看一场“暴风雨”的到来。馆长不一会儿就大步流星地赶到,还没等馆长开口,夹客男便恶人先告状:“馆长先生,您不会想让这个文盲弄坏你的书和影响店容市容吧!”馆长一脸迷惑看了一下座位上那位满脸无辜的农民工,馆长恍然大悟,平和地说道:“冷静,冷静,有话好好说。”那夹客男看馆长如此“懦弱”便更加狂妄起来,犹如一只常胜的火鸡对馆长大声喝道:“要么我走,要么他走,自己选择把吧!”馆长大拍了一下桌子,大义凛然地说道:“对不起,我没有请他出去的权利,而你却有离开的权利!”馆长的话音刚落便是一片鸦雀无声,夹客男也似乎意识到了自己的过错,真理是不可战胜的,连友情也不例外。于是夹克男低下了那不可一世的脑袋,转身对农民工鞠了一弓,并说了一句话:“对不起!”刹那间,图书馆响起了雷鸣般的掌声,许多人的眼眶都湿润了,每个人的心都为图书馆馆长大义灭亲和夹克男的瞬间的知错就改所感动,那位农民工朋友更是痛哭流涕,他对图书馆馆长说道:“感谢您让我这样一个外乡人在此感到了家的温暖。”只有那个夹客男哭笑不得,我想他这回可能像打翻了五味瓶般说不出什么滋味。
10.平等作文700字 篇十
男孩的话挑起了女孩脑海中早已模糊的往事。
还记得五、六岁那年,我最喜欢去河边捉蜻蜓。每到春天河边便会有很多蜻蜓来到小河边跳着轻盈的舞步。在空中嬉戏着,这时我便和小伙伴一起拿着捕捉蜻蜓的工具来到河边捉蜻蜓,我捉了好多只,但是它们不是颜色难看,就是身形不好看。我便狠狠地把晴蜓那薄薄的双翼拆下来,扔到地上,记得捉了好久,我才终于寻找到了一只能让我满意的蜻蜓――两对薄薄的翅膀,像直升收音机的两对侧翼,身穿浅绿色的外衣,像一位可爱的小天使。深褐色的一节一节的尾巴,漂亮极了。于是我瞄准目标狠狠地把长竹杆上的网兜对准空中慌忙逃窜的蜻蜓一抛,蜻蜓缓缓落下了,我急忙跑过去一看那只蜻蜓的翅膀被我不小心打破了,长长的尾巴也变成了两截,正在那儿痛苦地挣扎着,我看到蜻蜓不漂亮了,随手就把它扔在路边,又继续寻找别的目标去了――现在想来当时的自己是那样的残忍。想到这儿我竟一时语塞,再也说不出指责小男孩的话来。
11.自主、自尊和平等 篇十一
近年来,非洲国家在新一代领导人的带领下,联合自强,通过自主、自尊和平等的非洲新外交,向世人展现了一个全新的非洲面貌。
非洲新外交的理论基础是“非洲复兴”思想。其宗旨是要恢复非洲人的自尊,走出西方制造的所谓“非洲例外论”认为非洲人低人一等“欧洲中心论”等精神桎梏,以平等、自尊的精神风貌面向未来。非洲是人类文明的发源地,有着辉煌的历史。非洲人不是次等民族,与世界其他民族一样有着平等的人格、尊严和智慧。非洲人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再现光辉灿烂的历史,实现复兴。
非洲新外交的指导纲领是《非洲发展新伙伴计划》。和以往外部强加给非洲的各种发展计划和战略不同的是,《非洲发展新伙伴计划》是由非洲国家自主设计和提出的促进社会协调发展、实现经济全面振兴的行动纲领。
12.机会面前,人人平等 篇十二
受此启发,我让班上的学生座位也轮流调换。首先是自己选择一个座位,然后是从第一排调到第二排,第二排调到第三排,依次类推,最后一排调到第一排,这样每周前后换一次,然后每大组之间是7周左右调一次,这样,每个学生都有坐在教室里任何一个位置的机会。此举不但使家长没什么怨言,学生更觉得新鲜,多了坐在不同位置的体验,一个个都对好的位置倍加珍惜。
我索性把打扫卫生的任务也全部列举出来,擦黑板、洒水、扫地、擦桌子、关锁门窗、关灯等,每个人都有机会轮流做。
班干部也轮流做,当天的值日班干从喊起立敬礼开始,全权负责纪律、卫生、特殊事情的处理等。
我上课提问也是由前到后依次“开火车”,有答不上来的站起来说一声“我不会”再坐下,由后面的人回答。
……
为了做到教育教学的公平,以上是我做的一点点尝试。我觉得我所做的只是一种朴素的公平,也许对“公平”的理解有些狭隘。但我觉得这样做至少有以下几点好处:
1.每个学生在校的学 习和做事 的机会相 对公平。学生在上学期间,如果在学习和做事上有所区别,就会引起家长的不满。如果能做到“机会面前人人平等”,那么家长和学生都将无话可说。这有利于学校、教师和家长的配合,协同开展教育教学工作,不至于为家校矛盾纠缠不休。
2.学生的主人翁意 识和集体荣 誉感增强 。每个人都是班集体的一员,“班级是我家,我为家添彩”正逐步深入人心。同时你做这事做得怎样,便有和别人的比较,相互之间较劲的最终结果恰恰是使每个人都格外用心地去做事。班级的荣誉与每个人息息相关,“一损俱损,一荣俱荣”,焉能马虎了事?这样就增强了学生的主人翁意识和集体荣誉感,大家的心才会往一处想。
3.学生的生活体验多了,同学之间多了相互帮助、相互理解。以前,有些事从来轮不到自己,不知道做那些事是啥滋味,别人做得好与坏,自己常常只站在局外指手画脚,说三道四,甚至还怨天尤人。等到自己做了之后,便少了抱怨,多了相互理解。有时,为了做好某件事,不得不请同学帮忙,这样就建立了同学间的友情。学会了以己度人,将心比心。
4.培养了学生良 好的行为习惯和学习习惯。现 在的学生绝大多数是独生子女,在家有家长娇惯,动手做事的能力不强,在校如能把卫生工作做好,也是一种很好的锻炼。特别是学生懂得了只有学会帮助他人才会赢得别人的帮助,使学生懂得了怎样与人相处,为今后的人生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5.可以减轻班主任 教师的工作压力 。给每个学 生的机会都均等,使大家熟悉各种事务的规则,一旦整场运转起来,班主任就可以“少管”或“不管”,就可以腾出时间想怎样让班级运转得更健康、更轻松自在、更有活力。
13.平等作文300字 篇十三
英国哲学家、政治思想家霍布斯曾经说过:“人生来就是平等的,自然在身体和精神各方面平等地创造人”。所以我们要平等对待他人,不能因为自己有地位和权力就藐视他人。在班里不能仗着自己是中队长或大队委就不平等对待同学。
有一次,我在新闻里看到贫困山区的孩子们每天很早就必须起床,去上学,而且山路很崎岖,非常难走还要走很长时间,几个小时就要翻好几座山,是非常艰辛的,会有生命危险的。像我们爬一座山就要一天半的时间,可以想象他们有多么辛苦。为什么他们就不能像我们一样上学去,这对他们太不公平了,所以我们要好好珍惜现在的时光。
所以我想告诉大家,人人都是平等的,没有高低贵贱之分,不能看不起别人,更不能看不起自己。无论是服务人员或是个个职业,他们都有着追求平等待遇的机会和权力,不要去看别人的眼光,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平等的人生道路。
14.生命平等作文 篇十四
在这篇文章中,写了一株小小的雏菊,它在一处阴沟边,看着天空,看着一切,为自己能在这世上生活能感到幸运。它,其貌不扬,却品质高尚;它默默无闻,却十里飘香,与它的朋友-百灵鸟,共演了一段感人的故事。
那一株小小的雏菊,没有玫瑰那样妖艳,没有郁金香那样华丽,但是,这些它都不在意,它乐观、纯真、平淡无奇,它为自己在世上享受着一切而感到很幸运,真是无比纯真啊!
在生活中,有的同学因为成绩优异,而感到自己的生命就比别人的生命珍贵,觉得别人的生命没价值;有些小朋友,随意地用石块去砸小猫小狗,踩死一只只小虫,有没有想过它们的痛苦和失去生命的恐慌。那些同学,好比就是郁金香,如此自命不凡;那些落后者,好比就是不起眼的小花,它们还不是一个人幸运地活着。
在这五彩缤纷的世上,有描写梅花的坚强,有描写荷花的清高,而小小的雏菊,却一无所有,但它们不为此伤心,因为,它们乐观,它们有生命,它们仍然在世上生存着。那些“人才”,被发现后,在社会上利用了,但他们因工作杂乱而烦乱;那些“愚才”没被发现,他们好好地过着日子,过着自己默默的生活。
小鸟仍在树林间自由地唱,小狗仍在草丛中快乐地玩耍,它们一切是多么和谐,一切都在默默地成长。
15.要公平而不是平等 篇十五
近日, 华东交通大学所新增的《学生行为规范》, 因其中“让女生走在马路内侧”“ 为女生拧开瓶盖”等条例引发了网友的热议。网友对此评价褒贬不一, 甚至有网友认为这是矫枉过正, 涉嫌歧视女性。如此过激的评价令我惊讶不已, 或许发表该言论的网友是一名女性。但这真的是平等的吗?
追溯历史我们不难发现, 女性曾在不同的时代, 不同的国家都遭受过不平等的对待。英国作为最早进行民主议革的国家, 在君主立宪制国家成立之初, 女性手中所握有的政治权利也是微乎其微的。后来因不断的革命与改革才逐渐增加了女性手中的民主权利, 而这些看似不平等的对待真的只是空穴来风吗?在我看来, 这些都出自于男性与女性的社会分工。中国在结束了原始的母系社会后, 善于骑射、捕猎的男性逐渐成为社会的主导。男女之间在社会上的分工开始改变, 而一直至今, 男性在社会的发展中也占据了相对主导的地位。不难发现, 当今社会中许多知名企业家、作家又或是顶尖的厨师, 男性所占比例都远远大过了女性。这是因为女性在担负了社会责任的同时又因传统观念的影响担负了大部分的家庭责任。受种种因素的制约, 男女之间的绝对平等可以说是不存在的。因此《学生行为规范》中所提到的优待女生的条例又何来的歧视之嫌呢?
在我看来, 华东交通大学所颁布的条例恰好为促进社会公平做出了很好的示范。通过此条例能缓解男性与女性在其它领域的不平等现象。
16.平等才能和谐 篇十六
我国历史上的一些教育家都十分重视培养和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如春秋时孔子热爱学生,循循善诱,诲人不倦;战国时期的荀况用“青,取之于蓝,而青于蓝;冰,水为之,而寒于水”比喻学生可以后来居上,超过老师。唐代的韩愈说:“弟子不必不如师,师不必贤于弟子。”“无贵无贱,无长无少,道之所存,师之所存也。”但封建教育毕竟受封建社会的制约,这些进步的思想得不到支持和推广。还是以学生对老师惟命是从为普遍现象。极大压抑了学生的身心发展。
平等师生关系的建立要求教师更新观念,转变角色定位,要从知识的传授者转变为学生学习的组织者、引导者和合作者。要与学生积极互动,共同发展。教师只有切实转变观念,才可能自觉地尊重学生、理解学生,平等地对待学生,才可能在课堂教学中把学习的主动权交给学生,给学生提供积极思维、大胆想象的活动舞台和空间。
理解学生,就是要走进学生的心灵,洞悉学生的喜怒哀乐,了解学生的兴趣爱好,适应学生活跃的思维和变化的情绪;理解学生就是要换位思考,尽可能把自己融入到学生中去,如利用课余时间多与学生交流,参与他们的活动等。多站在学生的角度看待问题。理解学生就是不对他们求全责备,而是要多发现他们的闪光点,尤其是后进生,要多关注他们,多给他们创造张扬个性的机会。做学生的知心朋友。只有这样教师才能成为学生的良师益友。
尊重学生,承认学生作为“人”的价值,要尊重学生的人格尊严,少一点教育者的说教,多一点慈母般的温和;少一点公共场合的批评指责,多一点像朋友间的情感交流。使学生对自己充满信心,要千方百计为学生创造机会和条件,让他们品尝成功的喜悦。可组织各种不同形式的活动,让他们发现自己身上的闪光点,如联欢会、演讲会、单项体育比赛、书法、绘画等。尊重学生还要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不断增强学生的主体意识。要彻底改变教师主宰课堂的现象,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师生互动。要让学生拥有学习的主动权,给他们自主选择学习内容、学习方法,自己安排学习时间的机会。
宽容学生,教师对学生的宽容体现了师生交往的特殊性,体现了教师在师生交往中的主动和示范作用,因为,无论年龄、阅历还是知识、能力,师生之间都存在较大的差距,教师只有以宽容的态度对待学生,才能实现师生之间的平等。要善于倾听学生的不同意见,尤其是学习中的不同见解。即使学生的意见不全面甚至有错误,也要让他们说完,容他们辩解,给他们理解和改正的时间和机会。对学习困难的学生,更要持宽容的态度。要不歧视,不厌弃,诲人不倦,耐心帮助,期待进步。不搞“一刀切”,对不同层次的学生要求不同,作业也可不同,以调动不同层次学生的积极性。
师生交往最常见的形式是师生之间的教学对话。这种对话不仅仅是指师生双方的语言交谈,而且是指师生双方各自向对方的精神敞开和彼此接纳,是一种真正意义上的精神平等与沟通,这种沟通围绕着双方知识的获取与情意的培养来进行。教师作为“平等中的首席”,在教学对话中必须具备亲和力和感召力。
教师应该是对话话题的提出者、对话过程的组织者、对话环境的创设者、学生表达独特见解时的倾听者和欣赏者。如果教师以真理的拥有者和知识的传授者自居,在对话的一开始就与学生形成明显的地位差,会让学生觉得老师威严可畏,难以亲近。因此,教师在与学生对话时,首先要做到态度和蔼可亲,语气亲切委婉,必要时还可以配以形态语言。只有这样,学生才会感到老师可亲可近,因而敞开心扉,打开话匣,师生之间才会畅所欲言、坦陈胸臆。不论学生回答问题是对是错,是深是浅,教师都应该把每一次提问当做与学生交流、沟通的绝好机会,或补充、或纠正、或引申、或提示、或赞赏。
教师与学生对话时语言生动活泼、幽默诙谐,富有感染力,才能给学生如沐春风的惬意、如临大海的轻松,才能引起学生心灵的共鸣,激发学生对话的欲望。教师与学生对话的感召力首先来自于教师的人格魅力。学生具有天然的“向师性”,教师的人格之光对学生心灵的烛照深刻而久远。其中不仅包含教师的理想信念、价值追求,治学精神,渊博学识和工作态度,也包含教师对学生的爱心和对学生人格的尊重,对学生需求的理解,对所有学生的平等相待。学生一旦把老师作为榜样和朋友,她就爱听想听老师的课。古人道:“亲其师,信其道。”这就要求教师要加强自身道德、品质、知识、境界等多方面的修养。
教师与学生对话的感召力,还来自于对学生心理状态的准确把握,只有清楚地了解学生的心理需求,把话讲进学生的心里,才能撞击到学生的“回音壁”,要能做到这一点,关键还是要蹲下身子,要让自己的心灵与学生的心灵在同一高度相遇、相撞、相融。除此,教师应多看一些青少年心理健康方面的书籍,把握好学生成长及性格发展变化的特征及规律,就更易于与学生相融。
教师与学生对话的感召力还来自于教师语言的幽默风趣,幽默是学生对教师的普遍要求,是形成平等师生关系的催化剂;它能让教学活动趣味横生,能让课堂飘溢轻松和愉悦,它让教和学在笑声中牵手。幽默也是教师智慧的体现,不仅仅是靠语言功底,还必须有良好的心态和对学生的一颗爱心。只有让每一个学生都能感受到自己的尊严,感受到存在的价值,感受到精神相遇的愉悦,感受到心灵成长的幸福,在课堂教学中,才能充分汲取知识的营养。
清风明月不用一钱买,赏赋吟诗无须千金求。只有平等和谐的师生关系,才能不辱教师的使命,不愧人类灵魂工程师的称号。
17.平等待人作文 篇十七
聋人和正常人,其实区别不大,真的只是除了听。我,比其他聋人更幸运,我佩戴了助听器,可以听到很多的声音。我的口语康复得也不错,学校有很多活动,经常会让我去做口语主持。
我要说:“我们聋人需要的是平等对待。”
我很清楚地记得小时候发生的一件事。那时我读一年级,放学后我去坐地铁,车上上来了三个正常的小学生。突然,我听到她们在哈哈大笑,开始我没留意,但是我看到他们指着我耳边的助听器。我顿时明白了,他们是在笑我。我心中有一股怒火:我是聋人,那又怎么了?你们为什么嘲笑我?我转过头去,不去看他们,不去听他们。很快,到站了,我就下车了。那时,我心里觉得很委屈,中国已经是一个很文明的国家,为什么还会有歧视残疾人的情况出现呢?
后来,我认识了小星,一个正常的孩子,我们成了好朋友,我把我的困惑告诉了她。小星对我说:“其实歧视聋人的人是少数,如果遇到别人嘲笑你,你不要去在乎他们,做好自己,才会得到别人的尊重。”
小星说的是真的。有一次,我和小星一起去陈家祠玩,我想买雪糕,走到了麦当劳门口,微笑地对服务员姐姐说:“你好,我要买两个圆筒雪糕。”服务员姐姐含含糊糊地说了一句话,我没有听清楚,我就说:“姐姐,请你再说一遍可以吗?”服务员姐姐样子有点不耐烦,我心里有点害怕,转过身去叫小星过来帮我翻译。只见小星对服务员姐姐说:“不好意思,我朋友是聋人,麻烦你讲慢一点可以吗?”服务员姐姐看了一下我的助听器,明白了,她立即露出笑容,招手让我过去,清楚地说:“我不知道你的情况,对不起,我重新再说一次刚刚的话,我是想问你用现金还是微信支付?”我明白了,微笑地说:“微信支付,姐姐,你的样子真好看。”我们两人都开心地笑了。
18.论物权平等保护原则 篇十八
一、物权平等保护原则的理论思考
(一) 平等保护原则的民法视角考察。《民法通则》第3条规定:“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的地位平等。”是对平等原则的确认, 意指“在民事活动中一切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 任何一方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对方”[1]。由于民法调整的是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因此笔者认为从调整对象加以分析。从财产关系方面来看, 集中表现为民事主体的合法财产利益得到平等保护。无论是自然人、企业法人或是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财产在民法领域中受到平等对待;从人身关系来看, 平等原则是指人格平等, 即民事主体享有独立平等的法律人格。在民事法律关系中没有上级和下级、领导和被领导的区别, 行为主体一旦被民法所确认, 其法律地位都归于一致。依此看来现行《物权法》中的“物权平等保护”应从三个方面来加以强调:
1.物权主体法律地位的平等。根据现行的《物权法》我国虽然存在国家、集体、私人等不同的物权主体, 但是在法律地位上是平等的, 不能因身份的不同而有所差别, 更不能歧视对待。这是贯彻平等保护原则的前提和基础。
2.法律都平等地禁止侵犯各种主体所享有的物权。《物权法》第56条规定:“国家所有的财产受法律的保护,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侵占、哄抢、私分、截留、破坏。”第63条规定:“集体所有的财产受法律保护,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侵占、哄抢、私分、破坏。”第66条规定:“私人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侵占、哄抢、破坏。”也就是说, 无论是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的物权还是私人所有的物权, 都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侵占、哄抢、私分、截留和破坏。
3.任何主体的物权受到侵害之后, 各物权主体都应受到平等保护。只要是合法所得财产, 都应受到物权法的平等保护, 分为两个方面:一方面, 各种物权人在其物权受到侵害以后, 都可以平等地享有物权请求权、侵权请求权以及其他请求权。通过行使此种权利, 从而使遭受侵害的财产得到恢复, 遭到侵害的权利得以补救, 遭受妨害得以排除。另一方面, 各个物权人无论在保护范围和保护的力度, 都应当是一致的。不能因公有和私有而有所区别。
(二) 物权平等保护原则的宪法依据。
1.计划经济体制是对国有财产进行特殊保护的宪法依据。对国有财产进行特殊保护最初体现在1922年的苏俄民法典中, 该规定是以其宪法为依据的, 此后区别保护物权为各社会主义国家的民法和学说所继受。虽然苏联作为社会主义国家, 根据宪法的规定, 苏联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 但建立在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基础之上的经济发展必须服从于国家计划的领导, 因此, 有计划地发展经济是苏联管理经济的主要手段, 国民经济的计划化是苏联的宪法原则。
但是在建立在社会公有基础上的计划经济体制下, 不存在公法和私法的划分, 经济领域的一切都属于公法的范围, 而不属于私法范围。这种理论“抹杀了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的对立, 把民法中的人由私人变为公民, 把经济活动的动力机制由私人利益替换成政治热情, 使经济缺乏活力, 使民法成为政治国家的驯服玩具”[2]。而且, 由于实行计划管理, 个人利益被抽象为一元的国家利益, 作为一个“部件”, 个人只有服从“大工厂的指挥者”的义务, 因此不可能有契约化的相对于国家独立存在的利益群体, 国家与社会二元一体。由于我国宪法和民法的制定都以苏联为主要的参照, 故计划经济是社会主义经济的特征被我国采纳。所以国有财产主要依据国民计划经济运行, 而各类民事主体有不许遵守该计划, 故在国有财产权与其他主体的财产权相冲突时以不违背国家经济计划为由对国有财产进行特殊保护也可以说是顺理成章的。
2.市场经济体制是物权从区别保护向平等保护转变的宪法依据。在对我国1982宪法的先后四次修改中, 最主要显著表现为两个方面:其一, 于1993年将我国实行的经济体制由计划经济改为市场经济;其二, 不断提高非公有制经济和私有制经济法律地位, 并越来越强调对其加以保护。在计划经济体制下, 国家、集体和私人的法律地位是不同的;相反, 在市场经济体制条件下, 因受价值规律的支配、竞争机制的影响, 各主体之间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 且意志是独立自由的, 可以说, 尽管我国宪法条文没有很明显的改变, 但将计划经济改为市场经济确实对民法观念的转变起到了“四两拨千斤”的作用, 并成为理解宪法规定的社会主义概念的经济内涵的新基础, 因此, 区别保护各类主体享有的物权的宪法依据已经丧失。早在1979年, 邓小平同志为了摆脱“市场经济是资本主义的东西, 计划经济才是社会主义经济的基本特征”[3]的传统观念。他指出其错误, 并进一步强调“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 资本主义也有计划;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 社会主义也有市场。计划和市场都是手段”[4]。实践也证明了两者是不存在抵牾的。
可见, 我国经济体制由计划经济变为市场经济对民法的基本观念的发展具有革命性影响, 对物权法中的物权平等保护原则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 是物权从区别保护向平等保护转变的宪法依据。当然, 不断提高非公有制经济和私有财产的法律地位, 并越来越强调对其加以保护, 是对物权法实行平等保护合宪性的一个符合时代潮流的佐证。
3.物权的平等保护不会导致国有经济的主导地位丧失。对国有财产进行特殊保护的依据是宪法关于计划经济的规定, 那么, 自我国由计划经济体制转变为市场经济体制后, 应当对物权予以平等保护也就水到渠成。国有经济作为国民经济的主导力量不过表明对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的发展中起着决定性作用, 在国民经济中占主导地位, 掌握着国家经济命脉, 决定着我国国民经济的性质和发展水平, 左右着其经济形式。“如果认为在平等的市场竞争中, 国有经济因素经营不善、管理体制落后等原因导致亏损、倒闭而丧失主导地位, 将导致对社会主义概念的经济内涵的否定, 这是不合逻辑的。在物权法中, 社会主义概念的经济内涵在其中应当得到体现, 但这种体现主要是某些类型的客体 (物) 只能有代表全民或集体的民事主体享有所有权, 对公有财产和私有财产进行平等的保护, 不意味着公有财产亏损, 国有企业倒闭的可能性就会增加, 也不能表明私有财产增加一定将导致公有财产减少。因此, 根据客观要求, 对物权实行平等保护在逻辑是不会影响国有经济的主导地位”[5]。
《物权法》在将基础性经济资源作为国家、集体所有权的客体的前提下, 贯彻物权的平等保护, 鼓励平等竞争, 既体现社会主义概念的经济内涵, 又符合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
二、物权平等保护原则的误区与澄清
(一) 公有财产特殊保护论。
1.公有财产神圣的缘由。公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原则主要源于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国家之所以确立与资本主义国家截然相反的财产保护原则, 主要是从经济基础的简单比较中得出来的结论。在社会主义国家中, 保护和加强国家所有制是每个公民的义务。因为国家所有制是国家力量的后盾, 是社会制度的基础和人民舒适生活的源泉。中国社会主义宪法也或多或少的遵循了这一思维模式。1975年《宪法》第8条规定:“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不可侵犯。国家保障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经济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的巩固和发展。国家禁止任何人用任何手段扰乱社会经济秩序, 破坏社会主义经济和公共利益。”1978年《宪法》第8条规定:“社会主义公共财产不可侵犯。国家保障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经济和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的巩固和发展。国家禁止任何人用任何手段扰乱社会经济秩序, 破坏国家经济计划, 侵吞、挥霍国家和集体的财产, 危害公有利益。”1982年《宪法》则明显确立了公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原则, 它在第12条中规定:“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国家保护社会主义公有财产, 禁止任何组织或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破坏国家的和集体的财产。”虽社会主义国家公有并没有直接规定公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而是在所有制的意义上确立了社会主义公有制的经济基础不容侵犯。但是, 所有权是所有制在法律上的表现, 是物权制度的基础。在所有制上确立的公有制或公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规定反映了对公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态度。从社会主义国家宪法确立的财产保护原则和规定方式来看, 社会主义国家之所以确立公有财产不可侵犯的原则, 主要是从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是社会主义公有制, 宪法与财产保护法律的具体规定要反映经济制度的这一要求的思维角度而得出的结论。
2.物权平等保护不违背“公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宪法原则。《物权法》第4条规定:“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保护,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害。” (即“物权平等保护原则”) 违反了“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即“违宪”) 。理由如下:第一, 传统物权法是建立在私有制的经济基础上的, 其主要的功能是保护私人财产权利。而我国制定的物权法是建立在公有制的基础上的, 其功能是既要保护私有财产也要保护公共财产。两种不同的价值追求并存于一部法律之中, 必然会产生矛盾和冲突;第二, “平等保护”虽然符合《宪法》第6条“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规定, 但却忽视了以“公有制为主体”, 以“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前提。虽然是并存, 但有主次。“社会主义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是直接呼应社会主义公有制的, 要维护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这一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从生产资料的角度看, 私有财产与非公有制经济相对应。如果将私有财产与公共财产置于平等保护地位, 一般来说, 也就是将非公有制经济与公有制经济置于平等地位, 即矛盾根源。而“物权的平等保护”与“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不抵触是因为对财产的侵犯分为“非法侵犯”和“合法侵犯”。从“非法侵犯”的角度来看, 无论是私人财产还是公有财产都是神圣不可侵犯的;而如果从“合法侵犯”的角度看则仅公共财产具有“神圣不可侵犯”性, 私人财产不具有“神圣不可侵犯性”;并且“公共财产不可侵犯”不仅是一个“现在”命题, 也是一个“将来”命题, 它与整个社会主义乃至共产主义高级阶段相伴随, 而“物权的平等保护”仅是一个“现在”的命题, 仅应当存在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在初级阶段通过平等保护来发展非公有制经济, 是为了将来的更高的生产力水平上, 更好地发展公有制经济。
(二) 私有财产特殊保护论。
1.私有财产神圣的缘由。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是早期资本主义国家宪法的基本原则, 也是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重要法律基础。这种观点认为, 物权法是私法, 应当以保护私有财产为主, 所以整个物权法都应当围绕私有财产的保护而展开。如果讲平等保护, 就离开了物权法的私法性质。应当承认, 私有财产是公民的基本权利, 它与生命权、自由权一起被并称为公民的三大基本权利, 鉴于在高度集中的经济管理体制下, 实行“一大二公”, 对公民的财产权缺乏必要的保护, 因而强调应当将加强对私有财产权的保护, 从而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这种说法是有一定道理的。但从中国的国情出发, 物权法不能仅保护私有财产, 而把保护包括公有财产的其他财产排除在外, 所以在坚持物权法的平等保护原则时, 必须摒弃只注重一类财产而排斥其他财产的观点, 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下理解不准确、认识出现偏差所造成的, 也没有准确地把握物权法的立法目的和任务。
2.“物权平等保护原则”不会进一步加速私有化进程, 促进两极分化。对于“会进一步加速私有化进程, 还逐渐消灭公有制”的问题, 笔者认为无论是从理论还是从实际看, 物权的平等保护肯定会起到进一步发展非公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 但是由此得出“必将进一步加速私有化进程, 还逐渐消灭公有制”的结论为时尚早。为此, 我们应当理解“私有”的各种不同的含义和内容。就生活资料而言, 在阶级社会除了在特定的国家在特定时期存在某种的形式公有外, 都是私有。因此我们担心的无非是生产资料的私有化问题。实际上, 在现代社会, 无论是资本主义国家还是社会主义国家, 都存在多种所有制形式——公有制、私有制和混合所有制。关键是以谁为主导、以谁为基础的问题, 如果说物权的平等保护会加速非公经济的发展, 那么同样的道理也会加速公有制经济的发展, 我们完全没有必要因为公有制经济发展不过非公有制经济而人为地置于不平等的地位。如果将两者置于不平等的地位, 那么各种混合所有制经济该怎么办?虽然物权平等保护是市场经济的要求, 而市场经济的自发倾向又是私有化, 但是, 在我国实行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我们的人民民主政权可以站在社会主义的立场上, 站在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立场上, 自觉地克服市场经济固有缺陷, 使其始终朝着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生产力的方向前进。
三、我国现阶段行政救济制度在物权平等保护原则上的现状及改进
(一) 我国现阶段行政赔偿制度在物权平等保护的缺陷及改善。与新颁行的《物权法》的平等保护原则相比, 我国的行政救济制度在对物权平等保护上存在一定的缺陷, 其中最突出的是行政赔偿标准和计算问题。“所谓行政赔偿标准是国家支付赔偿金赔偿行政侵权受害人损失是所适用的标准。从世界各国的赔偿制度来看, 行政赔偿标准大致有三种, 即惩罚性标准、补偿性标准和抚慰性标准。我国行政赔偿主要是采用抚慰性标准, 这主要考虑到我国的经济实力和财政状况不如发达国家, 不可能对受害人进行充分的赔偿, 只能以保障公民、法人的生活和生存的需要为限, 因而也称为‘生存保障原则’”[6]。根据这一原则, 我国对受害者所受财产损失只赔偿直接损失而不赔偿间接损失, 人身权所受损害只赔偿身体所受损害及直接损失而不赔偿精神痛苦及间接损失, 且有最高额的限制。据《国家赔偿法》第28条规定, 财产权损害赔偿有以下问题:一是对违法取得的财物 (金钱) 赔偿, 只规定返还, 未规定赔偿利息, 对其受到的间接损失也不再赔偿的范围之内;二是对不能返还财产或财产不能恢复原状的, 根据损害程度给于相应的赔偿。此处“相应的赔偿”指什么?内涵?完全足额赔偿还是适当赔偿?而且对财产已经拍卖的, 则给付拍卖所得的价款。那么要是拍卖所得的价款低于原物实际的价值又该如何?三是吊销许可证和执照, 责令停产停业的, 赔偿停产停业期间必要的经常性的费用开支 (各种税费、水电费、仓储保管费、房屋租金、职工基本工资) 。至于停产停业期间损失的实际利益和利润, 国家目前尚不予赔偿;四是对财产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按照直接损失给予赔偿, 在我国, 直接损失不包括可得利益在内。对照《物权法》的规定:对物权损害实行足额补偿的标准:如第42条:征收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 应当依法给予拆迁补偿, 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 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由此可见, 《物权法》规定的足额补偿体现了国家与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作为物权主体在相互关系上为一种平等地位, 而《国家赔偿法》反应的却是国家与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在物权问题上的不平等地位, 国家对公民的一方物权如违法加以侵害可以不予等值等价的赔偿而只是一种“抚慰性”的补偿。对此, 《国家赔偿法》应结合《物权法》做出相应调整和修改。
(二) 我国现阶段行政复议制度在物权平等保护上的现状及完善。
1.行政复议中的“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制度没有体现物权平等保护原则。现行《行政复议法》明确规定“复议期间不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制度, 即在行政复议期间原则上不停止原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 只是在例外的情况下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法》第21条规定四种例外的情形:一是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二是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三是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 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 决定停止执行的;四是法律法规停止执行的。行政行为执行不因复议而停止的, 是基于优先维护公共利益的考虑, 代表公共利益的国家机关的管理必须有连续性和不间断性, 并且行政行为具有公定力、确定力和执行力等法律效力, 因此未经法定程序由法定机关宣告行政行为失效前, 行政行为不因起诉而停止。这与《物权法》的物权平等保护是很不一致的。从行政复议的功能和性质来看, 行政复议是行政机关具有一定司法性的行政行为, 是行政机关内部监督和纠错机制的环节, 它不同于法院通过行政诉讼审查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的司法审查制度。照此看来, 第21条中的停止执行条件中的“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就行政机关能否中立地贯彻“物权平等保护原则”是值得考量和斟酌的。
2.我国现阶段行政复议制度的其他方面 (后果处理和外部责任) 在物权平等保护上的缺陷及改进。违法的规定被有权机关撤销后, 对依据该规定的具体行政行为应当予以撤销或者确认违法, 对其造成的损害申请人可以获得赔偿, 对于同类行为的相对人可以在法定期限内为申请复议或者由于行政机关未告知诉权致使行政相对人逾期未能申请复议的, 是否可以获得赔偿, 《行政复议法》没有对此加以规定。依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 抽象行政行为不属于赔偿范围, 如果《行政复议法》能够明确违法规定的赔偿责任, 则有助于消除理论上对这一问题的争论, 也更能彻底贯彻物权法中的物权平等保护原则。尽管《行政复议法》规定了行政复议机关以及行政复议机构在行政复议过程中违法、失职的法律责任, 但这种责任是内部责任, 对于如何促使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履行复议职责, 真正发挥行政复议制度的作用, 防止和纠正违法的或者不正当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功能, 欠缺制度上的保障, 特别是外部责任的规定。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 复议机关作出维持决定或者不作决定, 起诉时以最初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被告, 复议机关改变原行为的, 以复议机关为被告;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 经复议的案件, 由最初造成侵权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赔偿机关, 复议决定加重损害的, 复议机关对加重部分履行赔偿义务。立法上的这种责任分配极易导致复议机关为了避免自身成为行政诉讼的被告或者国家赔偿的义务机关, 对于其受理的复议案件, 明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者不当, 却仍然作出维持决定或不作决定, 从而损害行政相对人的权益 (物权) , 阻碍物权平等保护的贯彻。如果在立法中规定, 经复议的案件, 在行政诉讼中, 起诉时一律以复议机关为被告;在国家赔偿中, 一律以复议机关为赔偿机关, 复议机关在履行赔偿后, 可以向最初造成侵权的行政机关追偿, 如此, 必将促使复议机关依法履行复议职责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利益 (物权) , 促进贯彻物权平等保护原则。
(三) 我国现阶段行政诉讼制度在物权程序上平等保护的不足及改进。
1.行政诉讼的“诉讼期间不停止行政行为执行”制度未能体现平等保护。《行政诉讼法》明文规定:“诉讼期间不停止行政行为执行”制度。《行政诉讼法》第44条规定了三种例外情形:一是被告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二是原告申请停止执行, 人民法院认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 并且停止执行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三是法律法规规定停止执行的。行政行为执行不因诉讼而停止的, 基于优先维护公共利益的考虑, 代表公共利益的国家机关的管理必须具有连续性和不间断性, 并且行政行为均具有公定力、确定力和执行力等法律效力, 因此未经法定程序有法定机关宣告行政行为失效前, 行政行为不因起诉而中止。这与《物权法》的平等保护原则是很不一致的。首先, 这个规定只强调行政行为的公定力, 考虑的是以其代表的公共利益的优先, 而忽视了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包括物权) 的平等保护, 将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置于明显的不平等的地位。其次, 《行政诉讼法》第44条规定人民法院裁定停止执行的条件之一是:“原告申请停止执行, 人民法院认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 并且停止执行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言外之意是说, 如果停止执行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人民法院就要裁定不停止执行, 至于因不停止行政行为会损害行政相对人的合法利益就可不必要顾及。这显然未能体现平等保护精神。笔者认为, 这种与《物权法》平等保护原则不一致的制度规定必须加以修改诉讼期间是否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不能固守社会公共利益优于私人利益的观念, 应当树立平等保护的思想。
2.“行政诉讼不适用调剂”阻碍贯彻平等保护原则。《物权法》第32条规定:“物权受到侵害的, 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加以解决。”这个规定并未限制只针对私权力侵害而不针对公权力侵害, 那么也就是说, 如果物权受到公权力的侵害, 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也可以通过和解、调解或诉讼等途径加以解决。但我国《行政诉讼法》第50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 不适用调解。”两法相比较, 《物权法》规定的程序更能实现平等保护。理由有三:一是保护途径的多样化, 包括和解、调解、仲裁和诉讼等;二是和解和调解的适用可使双方以平等的身份进行协商, 消除多抗, 增进合作, 真正实现案结了事;三是可以及时解决矛盾, 减少因诉讼带来的人力、物力、经历和时间的耗费, 保护纠纷之外的物权不受不应有的损害。而《行政诉讼法》规定的诉讼不调解制度过于僵化, 使保护渠道过于单一、片面, 也认为凸显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的身份差异和行政管理中的不平等。从国外经验来看, 英美法系国家和大陆法系国家在司法审查和行政诉讼中, 都不同程度地允许当事人和解或法院进行调解。《德国行政法院法》第87条规定:“审判长或其制定之法官, 为使争诉尽可能一次言词辩论终结, 与言词辩论前有权有必命之命令, 其有权试行参与人为争诉之善意解决之和解。”我国台湾地区修正后的“行政诉讼法”第219条规定:“当事人就诉讼的标的具有处分权并不违反公益者法官或受托法官, 亦同。第三人经行政法院许可得参与和解。行政法院人人为必要时, 得通知第三人参加。”[7]行政法院不问诉讼程序如何, 得随时试行和解。因此, 行政诉讼中建立调解制度是必要的, 因为这有利于物权平等保护的真正实现。
四、结语
平等保护原则是世界物权保护立法的发展趋势, 中国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平等保护原则, 既不同于资本主义国家的“私有财产不可侵犯”, 也不同于别国的彻底平等保护原则。因为我国是以公有制为基础, 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经济制度, 应该是在平等保护的基础上体现出对社会主义公有财产的特别保护。而《物权法》既反映了世界物权立法平等保护原则, 也体现了中国特色。这种适应世界立法趋势反映中国具体国情的立法规定, 必将促进中国经济与社会的进一步发展。
摘要:近代以来, 不同国家对财产的保护主要采取了私权神圣与公权神圣两种方式,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观念的更新, 两种财产保护的法律原则都趋于平等保护。这是世界物权立法保护的一大趋势, 我国《物权法》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平等保护的原则反映了世界物权立法走向平等保护的这一趋势并具有中国特色, 这一科学的选择也必将促进中国经济与社会的进一步发展。
关键词:物权法,平等保护,公有财产,私有财产
参考文献
[1].梁慧星.民法总论[M].北京:法律出版社, 1996:42
[2]徐国栋.市民社会与市民法——民法调整对象研究[J].法学研究, 1994, 4
[3].邓小平.邓小平文选 (二) [M].北京:人民出版社, 1994:256
[4].邓小平.邓小平文选 (三) [M].北京:人民出版社, 1993:273
[5].高飞.也谈物权平等保护财产权的宪法依据——与童之伟教授商榷[J].法学, 2006 (10) :135
[6].方世荣.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M].北京:人民法院出版社,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2003: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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