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论证工作流程

2024-08-15

专家论证工作流程(精选15篇)

1.专家论证工作流程 篇一

关于调整大孤山镇中心小学校建设项目规划

专家评审论证报告

大孤山镇中心小学校

2014年6月30日

关于调整大孤山镇中心小学校建设项目规划

专家评审论证报告

时 间:2014年6月30日 地 点:大孤山镇政府会议室

主持人:董魁春(大孤山镇政府党委副书记)参会人员:赵志强(高级工程师 规划专业)张胜奎(高级工程师 规划专业)刘志忠(工程师 规划专业)梁永福(大孤山镇政府镇长)张金山(伊通满族自治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局长)

内 容:关于调整大孤山镇中心小学校建设项目规划

专家评审论证报告

会议就《调整大孤山镇中心小学校建设项目规划报告》 进行了评审,具体意见如下:

一、总论

大孤山镇中心校位委托专家组调整大孤山镇中心小学校建设项目规划报告进行论证。

二、明确申请规划调整的主体;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由城市规划确定的每块城市土地的使用性质,是根据城市用地的区位、规划用地布局与结构、交通组织等诸多因素综合考虑确定的,受城市社会经济发展以及城市生活活动需求的制约,也受到市场供求调节机制的影响。由于对城市本身及其发展规律认识的局限与城市自身发展受众多外部因素影响而可能出现的不确定性,使得由预先编制的城市规划所确定的某些城市土地使用性质,在之后的建设实施过程中,因某些因素的出现或改变而需要对某些地块的使用性质作出不同程度的改变与调整是完全正常的。事实上,城市规划是一个动态发展过程,从最初静态的形态规划发展到今天动态的过程规划,城市规划已经从对城市发展的终极蓝图的描绘,发展到一种从决策到实施的连续统一体。规划在实施过程中的发展是必然的,在一定时期内结合具体情况进行规划调整也是不可避免的。为了使城市土地和空间资源合理配置,更有利于城市建设和发展,有效的按城市规划实施,力求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做到合理用地、科学用地、节约用地、保证用地。我中心根据相关规划情况、规划原则及具体实际情况,我校聘请了三位专家和大孤山镇党委成员及教育局局长组成领导小组对调整大孤山镇中心小学校建设项目规划报告进行了论证。

三、论证调整依据

《关于调整大孤山镇中心小学校建设项目规划的报告》(大政请〔2014〕3号)

《关于调整大孤山镇中心小学校建设项目规划的批复》(伊政函〔2014〕25号)单位申请报告

四、规划情况

按照大孤山镇总体发展规划,大孤山镇中心小学校在总体规划中移址到大孤山镇大孤山北侧新建调整为在原校址向南扩建。

五、专家论证

1、规划调整的现实原因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由于移址新建将造成部分学生上下学不便,有的学生要通过几条主要公路,安全受到影响,校址距离大孤山旅游区过近等原因,一些家长强烈反对,造成该计划无法实施,最后决定在原校址扩建。我校聘请了三位专家为扩建土地的性质变更进行了论证。

2、规划调整的社会原因

按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要求,经大孤山镇党委政府共同研究,并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经大孤山镇第二届第三次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将总体规划中移址新建调整为在原校址扩建。

对于用地性质的调整要有综合的、系统的观念,把城市土地看作是自然、经济、社会三者的统一体,对城市的多方面因素进行综合的考虑。对于该地块用地性质的调整也必须从整体性考虑,从城市整体层面出发。该地块调整用地性质后,基本不会影响大孤山镇用地整体结构,经过专家论证在原校址向南扩建地符合整体规划性原则。

六、结论及建议

结论:

经过调查分析论证,在原校址向南扩建地符合整体规划性原则。建议:

1、建议作出规划总平面图报规划局审批。

2、建议按规定到国土部门办理相关的国土手续。

2.专家论证工作流程 篇二

人口快速成长、城镇化加快、汽车保有量不断攀升, 致使环境和交通压力倍增, 汽车共享商业模式应运而生:首先, 汽车共享方式使用时间弹性比传统租车方式更好、不需要负担保险和维护等费用;其次, 可以异地取车还车;再次, 多人共乘的方式整体性价比更高。因此, 汽车共享不仅是汽车消费模式的创新, 也是出行方式的一种革新。但由于汽车共享是一个系统工程, 不仅有赖于政府、企业及行业协会等组织的协同合作和消费者理念的转变, 其实现和推广仍有待不断深入探索。

5月10日, 首届“526汽车共享工程”研讨会在北京举行, 来自工信部、科技部、交通运输部、清华大学、中国产业互联网联盟、北京新能源汽车发展促进中心、中国道路运输协会、中国汽车工业协会、中国互联网协会、绿色国际经济协会等多部委协会的专家学者以及宝驾出行高管齐聚一堂, 就拟建“526汽车共享工程”建设专家委员会达成共识, 并为筹建技术专家委员会、评审专家委员会、顾问专家委员会达成初步意见。

据了解, “526汽车共享工程”是实现城市新能源、新技术、新生态的智能化出行方式, 是为创造绿色的智慧共享城市而创立的系统工程, 其在缓解城市交通堵塞、车位紧张, 减少空气污染, 降低对能源的依赖性等问题上具有积极意义。

此次探讨会的主要任务之一就是在行业专家学者的前期研讨、论证基础上, 由宝驾出行牵头进行平台的搭建, 并负责相关事宜的推广工作。同时, 宝驾出行将深化与租赁企业、汽车厂商、互联网企业的合作, 至2020年落地实施百城百站计划即在全国100所城市, 每个城市建立至少100个提供电动汽车分时租赁服务的示范汽车共享站, 其中10个重点城市将达到千站规模。

高新民:技术应用是共享经济发展的突破

中国互联网协会副会长高新民曾牵头做了约四年有关国内外智慧城市的课题研究。会上, 高新民分享了阿姆斯特丹汽车共享案例, 特别强调了共享技术手段的应用。他指出, 移动互联网出来之后, 移动终端及APP的普及, 使整个共享应用的覆盖率或者便捷度和用户体验得到了很大提升。

作为线下物质资源的共享, 高新民认为, 共享经济是互联网的一个新阶段, 而共享平台的搭建则需要物联网、定位、传感器及跟踪技术等相关新领域技术的应用。

同时他指出, 汽车共享在国内的推广难点在于社会信用水平的提升, 单靠企业或某个城市操作成本很高, 需要有切实的解决办法。当前, 技术问题仍然是汽车共享所面临的重大问题, 保证信息等分享的安全性, 尤其应引起入局者的高度重视。

近期一些厂商相继进入分时租赁市场, 并未形成规模效应, 需要有一个平台使这些资源得以整合, 真正实现汽车共享。高新民建议在厂商、租赁公司等之外, 建立如宝驾出行的第四方平台, 实现信息的互联互通和资源整合, 同时也切实解决相关的安全及便捷性等问题。

王浩:分时租赁面临着很好的发展机遇

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主任王浩首先解释了“不为所有, 但为所用”的汽车共享理念, 并从行业的发展背景、负外部性、优势特点等多方面分析了当下汽车共享的特点—汽车共享既能满足公众的机动化出行需求, 又能让使用者免于私家车应承担成本和车辆维护等, 可填补当前公共交通与私人交通的出行空白, 发挥城市公共交通的有益补充作用。他表示, 汽车共享通常适用于人口密度、公共交通系统完善和私人汽车依赖程度不高的城市区域。

同时, 王浩也指出了汽车共享当前面临的一些障碍:比如城市的停车运营费用问题, 其解决过程可能需要更久的时间和周期。另外, 城市的停车管理系统也会涉及多个部门, 不同的城市、不同的部门之间协调起来困难较多。

“分时租赁面临着很好的发展机遇, 包括当下的公务车改革。我相信,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政策的持续向好, 分时租赁将对汽车共享领域和出行模式的改革起到极大的促进作用。”王浩说。

杨东日:智能交通商业模式的核心是信用体系建设

工业和信息化部软件与集成电路促进中心云计算研究中心主任杨东日表示, 智能交通、智慧城市模式是有代表性的、可开发的, 而其整个商业模式的核心是对信用体系的打造。

另外, 杨东日认为, 现在正是介入智能交通商业模式的最佳窗口期。把前期的工作做好, 一旦新技术模式出来后, 马上与分时租赁结合起来, 未来就有非常大的发展优势。

同时, 他还指出, 当前地方政府都很重视新兴产业的发展, 而新能源电动车和分时租赁模式都属于新兴产业战略发展范畴之内, 因此地方政府在推动时会更有积极性。

陈贵如:转变观念便捷出行

研讨会上, 北京新能源汽车发展促进中心副主任陈贵如提出了三点建议:

首先, 应促使公众意识形态上的转变。中国目前还缺乏相关政策和个人信用建设, 所以通过宣传推广等方式转变观念是首要任务。

其次, 相关企业的经营理念也应适时而变。陈贵如说, 从2014年至今北京发放的纯电动小客车租赁指标已达7千多个, 上牌车辆为5千多辆。但拥有纯电动车的租赁公司仅以租赁为主要业务, 真正使用分时租赁模式的仍然很少, 这就需要租赁公司经营观念及时做出调整。

第三, 分时租赁是社会化行为, 目前看公务出行的分时租赁模式更易实现。这是因为这种租赁模式既可以实现减排目标, 也可满足公车改革之后中央机关等工作人员的出行需求。同时, 由于新能源车涉及到充电桩建设和布点的问题, 要实现大范围覆盖意味着重资产投入, 在目前这个阶段还不现实。而政府机关等公共机构用车路线、距离稳定, 同时方便建设配套充电设施, 对新能源汽车租赁来说, 正好扬长避短。

李如彬:打造驾车出行共享网络

宝驾出行创始人兼CEO李如彬表示, 分时租赁模式是把一辆汽车在不同时段分配给不同用户使用的时尚租车方式, 鼓励短时用车、衔接式用车。与私家车相比, 这种汽车共享模式可以大大减少出行成本。

对于为何将共享日定为每年的5月26日, 李如彬解释说, 因为“526”是“我爱绿”的谐音, 去年宝驾出行就倡导发起将5月26日定为“世界汽车共享日”, 并进行了一系列的公益活动。今年, 宝驾出行欲携手行业部门和专家共同启动“526汽车共享工程”, 其本质正是致力于智慧城市的交通建设及环境保护。

李如彬还表示, 宝驾出行一直致力于打造驾车出行共享网络, 但汽车共享是一个“重”工程, 新能源车的分时租赁是新事物, 人们需要转变原有的观念, 同时也需要更多的参与者包括政府、厂商、汽车租赁企业等在实施过程中互相“打磨”。他呼吁尽快推进“526汽车共享工程”建设专家委员会的工作, 以便指导及推广汽车的共享理念, 真正实现城市交通的智慧化, 由此改变人们的出行方式和消费方式。

“汽车分时租赁是分享经济的关键板块, 2016年或将成为汽车尤其是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发展的关键节点。”李如彬认为, “巨大的市场前景与明确的政策导向将为未来汽车分时租赁模式的发展打开全新的发展机遇。”

时值国内新能源汽车和分时租赁模式刚刚兴起, 此次研讨会的召开可谓恰逢其时。其提出的理念和行动计划, 不仅为新能源车分时租赁模式进行了有益探索, 也为城市绿色便捷出行提供了新思路和新方式, 对于未来在汽车共享领域和智慧交通建设上将会结出怎样的硕果, 我们拭目以待。

3.刘涌案聚焦“专家论证”情节 篇三

刘涌案件一审判决后,14位法律专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此举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的反响。我们认为,《法律意见书》与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刘涌案的改判,并不可简单地划上等号。问题是,司法实践中,法律专家出具《法律意见书》还不是个别现象。这种做法“利”“弊”如何,本期以笔谈的形式就此问题组织专题讨论,谨望读者能自己作一个判断。

随着最高法院的终审宣判,历时4年的刘涌案在万众瞩目下终于被盖棺论定。然而,刘涌案引发的民间、媒体和法学界的大讨论,却并没随着最高院的法锤落下而止息。我们注意到这些讨论的内容除了聚焦于“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的辩证”,“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的平衡”以及“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建构与限制”等问题外,那份由14位著名专家花了半天时间论证形成,据说对二审改判起至关重要作用的“专家论证会意见书”,更是成为此番论战的焦点。在网上,一些网民甚至呼吁审查和追究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和有关专家的“法律、行政和道德责任”。摒弃一切偏激的情绪,在诸多针锋相对的争论中,我们必须看到一些理性的思索在闪烁、在发光。

专家论证是否符合现行法律制度

目前,学术理论界通行的观点是将专家法律意见视为一种救济方式或手段,我国现行法律对专家论证既没有规定,也没有禁止。

法律专家意见属于学者意见,讨论的主要是法律适用问题,即便该意见最终影响了法院的判决,被法院所采纳,这种意见也不会对司法机关产生强制力。这种专家意见无论形成在哪一个阶段,都不能被纳入证据的范畴,这是因为:

一方面,这是由于参加论证的专家既不是案件的当事人或目击者,不能证明案件事实情况,也没有以任何合法身份参加庭审;

另一方面,专家不是经当事人协商选择或法院指定的就专门性问题提供鉴定意见的专业人士,一般情况下专家论证的重点也不是案件事实,而是如何适用法律。

因此,所谓专家论证意见,是指法学专家从学理角度对某些案件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甚至对某些司法机关在具体适用法律方面的正确与否所提出的看法。从专家意见书的作用和实质来看,它应当属于社会舆论,本质和新闻报道、评案说法等一样。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法学博士陈界融是我国《证据法》草拟者,对刘涌案中专家论证意见提交法庭一节鲜明地表示反对态度,认为它既然不是证据,它就没有法律地位,“法庭应当拒绝接收专家法律意见书”。

“專家论证意见书”是否有中立性

“花钱买来的专家法律意见书能中立吗?”这是刘涌案专家论证“中立性”遭质疑的一个要害,也是专家论证脱不了“学术腐败”干系的一个“死扣”。

目前专家论证会的召开都是在没有法定程序的情况下自主召开的:专家组成员的挑选、案件材料的提供、专家成员的报酬等往往都是在辩护律师的组织下完成的。律师花了钱,当然是希望各位专家能够给自己出具一个有利的意见书。

理论上,专家的地位应当是超然的和中立的,但辩护律师的地位是不中立的,而专家组的法律意见恰恰是在辩护律师的“操纵”下形成的,况且目前专家对其出具的意见书根本就无需承担任何法律上的责任。在没有程序确保专家中立地位的情况下,专家意见书的权威性自然要受到质疑。

从刘涌案看,刘涌当时的辩护律师田文昌先生出面召集的论证会,是用刘涌家族的钱给专家们付的“车马费”,显然不会“论证”出一份对刘涌不利的《意见书》。专家们哪怕是只收了“区区2000块钱”(并不像传说的那样有30万元之巨),专家论证的中立性已不复存在。

专家论证是否干预了司法独立

意见书以专家论证形式出现,给人是中立的表象,但由于这些专家的学术地位,他们对案件的论证意见无疑在彰显一种“权威”。这在客观上加剧了公众的盲从与提交一方当事人的偏执,干扰了法官的视野,动摇了法官的信心。事实上,之所以越来越多的当事人热衷于专家论证,其实并不仅仅在于法律咨询,更多的就是看中有些专家自以为学术权威的法律话语的霸权和专家的影响力,而背后则干着收钱的勾当。

事实也是,在当前的司法实践中,专家法律意见书时有出现,而在某些刑事大案中,由于出具意见书的往往是知名学者,法律意见书的确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案件的判决,在个别案件中甚至会起到十分关键的作用。

4.土方开挖专家论证简介 篇四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老师:

您们好!

首先请允许我代表我公司西安分公司标牌市场城改项目部全体员工向在座的各位表示衷心的感谢,并热烈欢迎各位领导、各位老师在百忙之中莅临我项目现场参加今天对《深基坑开挖专项施工方案》做专家论证的评审。接下来我对本工程《专项方案》做下简单介绍:

一、工程概况:

西安标牌市场及周边棚户区综合改造项目一标段位于西安市北关正街西侧,南临振华路北侧。本工程由3 栋 33 层住宅楼、与各一栋 28 层、26 层、24 层办公楼、2~5 层商业裙房及地下2层局部3层的地下车库组成。总建筑面积为24.8万平米,其中地下面积为7.4万平米。基坑开挖最深处深度为 15.5米,其他均为12.6m。基坑南北长181.3 米,东西宽 152.6 米,总土方开挖方量约 30 万方。

二、工程地质及水文条件

根据西安市勘察测绘院提供的本工程《岩土工程勘察报告》,本工程场地地层自上而下依次为①杂填土、②黄土、③古土壤、④粉质粘土、⑤中砂等。本工程开挖至第③层为古土壤土。地面标高介于 398.7~401.02 米,相对高差 2.32 米,场地地貌单元属于黄土梁洼。本工程稳定水位埋深7.40~9.70m,相应绝对标高为 393.62~391.57m,属潜水类型。水位年变化幅度 2 米,表明开挖过程中在局部地段会有地下水渗出,在土方开挖前应提前做好预降水准备工作。

三、本工程的重点、难点

1、本工程位于北关正街为南北方向的交通主干道旁,交通繁忙、人、车流量较大。

2、本工程靠近北关正街,地下管线分布较多(其中),最东侧20米左右为地铁轨交2号线。因此在基坑开挖过程中必须采取有效的措施确保地下管线及地铁的安全。

3、本工程基坑体积较大,预降水位约需8米,过大量的抽水会导致周边土体的变形和沉降,必须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抽水量。

四、土方开挖施工部署

1、进出口留设

在现场南面留置大门作为运土车进出现场的进出口;在现场北面振华路增设一个进出口,并按相关规定安装洗车设备。

2、基坑开挖坡道的设置

基坑开挖坡道为方便数量众多的土方车辆快速通行,坡道坡度不大于25°,坡道顶面浇筑 20cm 厚 C25 混凝土面层,确保各类天气环境下道路的顺畅性。基坑开挖时坡道临空面按照 1:0.5 比例放坡,临空面超过 3 米时用土钉墙边坡防护措施,防止运输过程中出现坍塌,形成安全隐患。

3、土方开挖步骤介绍

本工程根据机械工业勘察设计院提供的本工程基坑支护设计图纸要求,严格按照土方开挖的规范要求,合理组织施工。本工程根据支护图纸要求分九步进行开挖,第一步:土方开挖先由中间向四周进行大面积开挖,在围护桩边线向基坑内侧预留 6 米的施工作业面供围护桩施工。待围护桩施工一定阶段,上部冠梁及第一道土钉墙同步施工。本阶段土方开挖深度为 2.5 米,既以北关正街西侧围护为基准,开挖至第一排土钉下 500mm(绝对标高为397.38m),施工中人工配合机械,严禁机械碰撞土钉墙(离土钉墙 1000mm 采用人工开挖)。预留车道位置并做好放坡比例,以方便土方车辆的通行,所开挖的土方及时用汽车运走,土方开挖结束及时进行挂网喷浆施工。第二步开挖:第一道土钉墙施工完成后,待其强度达到设计强度,随即对以下部分的土方进行开挖。本次土方开挖至绝对标高 395.38m 或第二排土钉墙标高下 500mm。先将主坡道部分开挖完成并预留足够的场地以便运输车辆掉头回转,然后由四周向中间开挖,预留车道位置,并做好放坡比例及时进行土钉墙施工,保证边坡稳定,人工配备清理边角部位,严禁挖掘机碰撞土钉墙。第三步~第七步开挖方法与第二步开挖方法类似。第八步开挖:本次开挖待第八道土钉墙施工完成,待其强度达到设计强度,随即开挖至桩顶面标高。先将主坡道部分开挖完成并预留足够的场地以便运输车辆掉头回转,然后由四周向中间开挖,预留车道位置,并做好放坡比例及时进行土钉墙施工,保证边坡稳定,人工配备清理边角部位,严禁挖掘机碰撞土钉墙。第九步开挖:土体开挖时下部土体 500mm 深度范围内不得扰动,待桩基施工完成后再安排机械清理余土,并预留 300mm 进行人工开挖。在人 工开挖过程中在基坑四周挖 300*300 的排水沟,并在基坑转弯处及中间每30 米设置 1000*1000*500 的集水井。

五、土方开挖过程中的基坑监测

本工程开挖深度范围处于填土、粉质淤泥质粘土地基,除进行安全可靠的围护体系设计、施工外,还应进行现场监测,做到信息化施工。监测内容主要为基坑深层土体水平位移、支撑内力和周围建筑物、道路以及管线等的沉降观测,应请有资质的专业单位进行监测。

在基坑开挖中,如遇某些指标超过警戒值,应及时通知有关各方研究对策,做出处理方案。

六、土方开挖应急预案

根据本工程施工特点及复杂的地质情况,在辩识、分析评价施工中危险因素和风险的基础上,确定本工程重大危险因素有基坑坍塌、支护失稳、基坑底隆起引起,地基不均匀沉降引起附近建筑物及道路开裂破坏。本项目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成立应急预案领导小组,及时采取各种防范措施,并制定基坑坍塌、支护失稳、基坑底隆起,产生地基不均匀沉降引发附近建筑物和道路开裂破坏的安全预防措施。

汇报结束,敬请各位专家、各位老师对此《土方开挖专项方案》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谢谢!

5.专家论证会领导讲话 篇五

上午好!

建设国家红壤改良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是我们多年的夙愿。今天,我们终于迎来了各位领导和专家的到来。受江西省人民政府吴新雄省长委托,我首先代表省政府对你们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

进入新世纪以来,江西坚持创新驱动和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理念,经济社会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今年前三季度,全省GDP为6533亿,增长14.3%;1—10月份,财政总收入为1012亿,增长35.7%。预计20**年底全省GDP超万亿,财政收入1200亿左右。整个“十一五”经济发展大致可简单概括为“5432”,即:全省GDP五年翻一番;财政、社会消费零售总额、金融机构存贷款余额四年翻一番;固投、工业增加值三年翻一番;出口总值二年翻一番。

去年12月12日,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上升为国家战略,为江西未来的科学发展、绿色崛起带来重大机遇。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特色是生态,核心是发展,关键是转变发展方式,目的是要走出科学发展、绿色崛起之路。为实施好这一战略,加快发展方式转变,实现产业优化升级,培育和发展具有比较优势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省委省政府已在去年,正式启动了科技创新“六个一”工程,即围绕10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100家创新型企业,实施100项重大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项目,建设10个国家级研发平台,建设10个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特色基地,组建100个优势创新团队。其中,现代农业及绿色食品是10大产业之一,红壤改良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是10个拟建设的国家级研发平台之一。

我省积极申报创建国家红壤改良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我们认为,具有以下得天独厚的基础条件和比较优势:

一是独特的资源优势。江西红壤面积1053万公顷,约占全国的1/5,占全省土壤面积的71%,地貌类型多样,是我国最典型和最具代表性的红壤地区。江西作为农业大省,是全国两个不间断为国家提供商品粮的省份之一。因此,在江西这样一个有独特的红壤资源优势和农业大省地位的省份,建立国家红壤改良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对于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二是较强的研发能力。目前,除省农科院、省红壤所、中科院红壤生态实验站外,还有中科院千烟洲生态站等一批相关研究机构,科研人员300余人。红壤研究处于全国一流水平,仅“十五”以来,就有3项红壤研究项目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省农科院所属的江西省红壤工程技术中心,研究力量雄厚,有10多个红壤长期定位试验点,有4个试验示范与展示基地,并在20多个县建立了示范辐射基地。因此,把该中心建设成为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不仅能使现有的研发能力和基础条件优势得到更好的发挥,而且必将对我国红壤区域的农业可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三是扎实的工作基础。早在50年代,江西就开展了红壤研究,1963年成立了省红壤研究所,也是到目前为止唯一的省级红壤专业研究所;80年代开始实施山江湖工程,广泛开展了红壤治理与开发保护。特别是“八五”以来,江西一直是我国红壤研究的热点地区,设立了2个国家红黄壤综合试验区。通过五十多年的努力,江西改变了“宁都要迁都,兴国要亡国”的命运,水土流失得到了有效治理,森林覆盖率由34%提高到63%,居全国第2位。各位领导专家关心和帮助我们建设国家红壤改良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不仅是对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这一国家战略的最有力支持,而且对于更好总结推广红壤区域综合治理与开发利用的成功经验,保障国家的生态安全,推动红壤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都将发挥积极而重要作用。

四是紧密的合作关系。拟建国家中心的依托单位和两家成员单位,一直都致力于建设开放合作的院所文化。他们先后与包括国际植物营养研究所、国际硫研究所、美国科学院、中科院地理资源所、中国农科院资源区划所等50多家国内外高端研究机构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这些广泛的合作和交流,为建设国家级工程中心所必须具备的辐射带动作用和合作共享机制,奠定了较好的基础。国家红壤改良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建设,必将有利于更好地培养红壤研发方面的人才,提升红壤研发方面的自主创新能力和成果转化水平,为发展我国生态农业提供示范,为红壤改良利用提供更多更好的科研成果。

我省制定的“十二五”发展规划,已将创建国家级研发平台的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列为重要内容。江西省委、省政府对在江西建设国家红壤改良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高度重视。省委苏荣书记,吴新雄省长,省纪委尚勇书记,多次过问、听取汇报,指示一定要把这件事情办好。江西省政府一定会把该中心的建设,作为创新型江西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作为重要的科技基础工程,高度重视,加大投入,搞好服务,创造更好的外部环境和条件,全力支持国家红壤改良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

我们着眼并致力于建设一个面向国际国内开放的红壤改良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迫切渴望借助这样一个平台,进一步扩大国际国内的交流与合作,努力把中心建设成为我国“红壤改良成果转化与应用”的平台、“红壤综合治理与生态保护”的样板、“红壤改良技术”的辐射源、“开发共享”的服务中心,以及“人才培养”的基地,为我国生态、优质、高效、有机的农业可持续发展贡献力量,以回报各位专家和科技部对江西的关心和厚爱。

最后,希望各位专家、领导论证会后,在江西多走走,多看看,为江西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科技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6.人工挖孔桩专家论证报告 篇六

人工挖孔桩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论证报告

该工程设计阶段采用人工挖孔桩基础的可行性已经过论证,基础设计为人工挖孔桩,所有桩孔均有放大脚,且部分为异形桩,无法采用机械成孔;施工现场地质条件较好,无不良地质作用、有毒有害气体及大量地下水等情况,挖孔深度不深;故专家组认为采用人工挖孔工艺可行。

该《方案》内容部分完整;计算资料应修改;安全施工的基本条件部分与现场实际相吻合;该《方案》应进行修改。修改时,应严格按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文)的强制性规定和论证报告从下列几个方面进行细化具体、补充完善。

一、《方案》的工程概况应补充:

(二)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

(二)材料计划(应明确施工及防护等材料名称、规格、单位、数量);

(三)设备计划(应明确施工、监测、应急及验收等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用电功率等)。

五、《方案》中施工安全保证措施应完善

(一)组织保障

建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安全组织机构,并落实各具体人员。

(二)技术措施

2、在人工挖孔桩开挖过程中,为了防止雨水流入桩孔内或孔口临边的物体坠入桩孔内伤人,桩孔口除了进行“锁口”外,还必须进行“锁颈”。“锁颈”应沿桩孔口连续设置,以高20cm,宽10 cm为宜(附示意图);

3、挖孔桩提升支架必须按渝建安发[2001]13号文的强制性规定搭设,并符合建设部JGJ88-2010规范的要求(应附示意图及结构强度验算资料);挖孔桩提升支架应自成稳定体系,严禁支承在护壁上;

4、人员上下桩孔应按《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的规定使用专用吊篮,使用的电动葫芦、吊篮等应安全可靠,并配有防坠落装置(自动卡紧保险装置);同时孔内必须设置应急软爬梯(以供应急之用),吊物吊钩应有弹簧式防脱钩装置。

5、应明确规定在桩孔开挖时,当桩间净距小于2.5m时,必须采用间隔施工;相邻排桩跳挖的最小施工净距不得小于4.5m;在浇注桩基砼时,不但相邻10m范围内的挖孔作业应停止,而且不得在桩孔底留人;

6、挖孔桩开挖时,渣土应堆放在桩孔边缘1.0米以外,且高度不大于1.5米,并及时清运;若使用机动车辆到桩孔附近运弃渣时(不能停放在桩孔作业面2m范围内),应做好预防措施或暂停孔内作业(作业人员不准留在孔内),以防挤压塌孔。

7、在桩孔开挖深度达到2m时,桩孔口的临边应设置符合规范要求的防护栏杆,并在停止施工时,采取措施对孔口进行密闭罩盖;当桩孔开挖深度达到5m以下时,应在桩孔底面以上3m左右处的护壁凸缘上设置半圆形的防护棚。防护棚可用钢(木)板或密眼钢筋(丝)网做成,在吊桶(篮)上下时,桩孔内作业人员必须站在防护棚下避险,以防坠物伤人;如遇起吊弃石较大或用钢丝绳裸吊时,桩孔内作业人员应全部撤离至地面后才能起吊;

8、桩孔开挖中遇到复杂的土层结构时,每挖0.5-1m深时应用手钻或不小于Φ16mm的钢筋对桩孔底做“品”字型探查,检查桩孔底面以下是否有洞穴、流砂等,确认安全后,方可继续进行施工;

9、排除桩孔内积水应使用潜水泵,排水过程中桩孔内不得有人。排水作业结束,必须在切断潜水泵电源后,作业人员方可进入桩孔内;

10、教育作业人员认真留意孔内的一切动态,如发现流沙、流动性淤泥、涌水、护壁变形等不良预兆及有异味气体时,应停止作业并迅速撤离;

11、桩孔内的通风、检测等工作,必须派专人负责管理;应明确桩孔内的通风、检查、监护等工作由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监督实施,并按规定做好原始记录;加强挖孔桩通风及有毒有害气体检测工作,必须进行专业送风,用检测仪检测(或做活体实验)后方可进入桩孔作业,深度5米以上应先送风再下井,深度超过10米应连续送风,送风量不得小于25L/S,井下作业人员严禁吸烟;

12、挖孔桩开挖后,应设专人观察地面及建(构)筑物的变化情况,以利发生异常情况及时采取有效的处理措施;

13、挖孔成型后,应及时清除护壁上的泥土和孔底残渣、积水,并应进行隐蔽工程验收。验收合格后,应立即封底和灌筑桩身砼;若暂不灌筑桩身砼时,应下置钢护筒,并在桩孔口四周按规范要求设置防护栏杆;

14、灌注桩身砼时,砼必须通过溜槽;当落距超过3m时,应采用串筒,串筒末端距孔底高度不宜大于2m;也可采用导管泵送;砼宜采用插入式振捣器振实;

15、对周边建(构)筑物、地下管网等制定切实可行的监控措施和专项保护措施;

16、夜间禁止人工挖孔作业;恶劣天气应停止挖孔桩作业;

17、施工现场使用的各类建筑机械必须严格执行《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的各项规定;

18、施工用电必须严格按JGJ46-2005规定执行TN-S系统及“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并按“一箱、一闸、一漏、一机”的强制性规定执行;

19、安排专人对桩孔内的作业人员实施作业监护,一旦发生中毒或窒息等事故,按照专项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科学施救;

20、挖孔桩施工应在周边边坡治理完毕后执行,保证桩基施工的安全,并注意桩基施工对周边边坡的影响。

(三)应急预案

按《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的规定编制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专项应急预案要有明确的救援程序和具体的应急救援措施。应急预案应针对本工程易发生的中毒或窒息、坍塌、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触电、淹溺等完善相应的、有针对性的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四)监测监控

六、《方案》劳动力计划应完善

确保工程安全施工所需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人员的配备及持证上岗情况。

七、《方案》应补充有关的计算书及相关图纸

(一)应补充提升支架、操作平台、孔壁支护(标明钢筋布置、连接方式、砼的厚度及通风及排水设施等)及桩孔口“锁颈”、“锁口”等的示意图以及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标明桩孔布置图、监测点的位置)、地质断面图;

(二)应补充符合要求的提升支架、操作平台、地基承载力、吊钩及吊绳的验算资料。

八、该《方案》应按论证报告修改完善,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

九、论证专家签名: 组长(签名):

组员(签名):

7.专家论证工作流程 篇七

2009年9月10日, 济宁市信息产业局邀请省有关专家对《济宁高新区光电信息产业园三年发展规划》进行了论证。会议由济宁市信息产业局局长李继凯主持。省内有关专家及济宁市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出席了会议。

与会专家首先考察了英克莱集团、英特力光通信、创业中心、正和电子、远东半导体等单位, 对《济宁高新区光电信息产业园三年发展规划》内容进行了审议咨询。经过专家委员会认真讨论, 一致认为:济宁高新区以光电为主体的电子信息产业发展迅速, 科技含量高, 发展前景好, 已形成较为完整的产业链条, 具有聚集效应, 具备做大做强的产业基础;《济宁高新区光电信息产业园三年发展规划》符合国家发展战略和山东省电子信息产业调整振兴规划, 起点高, 具有前瞻性及可操作性;通过规划的实施, 有利于促进光电信息产业快速发展, 使其成为济宁市支柱产业, 有利于济宁市经济结构调整和城市转型升级;规划符合《山东省电子信息产业园认定管理办法》的有关条件, 推荐济宁高新区申报省级电子信息产业园区, 积极争创国家火炬计划光电产业基地。

该产业园将依托高新区与台湾联华电子战略合作, 以新能源和新光源产业为核心, 依托已具备的光纤、光电技术优势和产业基础, 以海峡两岸技术合作为契机, 按照“突破上游、占领高地、做大中游、扩大应用”的原则, 打造集薄膜太阳能光伏发电装置制造、薄膜太阳能示范电站、LED外延生长、芯片制造、器件封装和应用产品及相关配套产业为一体的光电产业集群, 使太阳能光伏发电和LED产业成为高新区乃至全市工业的支柱产业。

8.专家论证工作流程 篇八

中国工程院院士、装甲兵工程学院教授徐滨士,清华大学汽车安全与节能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欧阳明高,中国环境科学院副总工程师、移动源污染控制研究基地首席专家、工学博士鲍晓峰,解放军总装备部定远实验场总工程师、高级工程师高树新,国家机动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主任、高级工程师黄中荣以及中国重汽技术发展中心的有关专家参加论证。

中国重汽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马纯济致欢迎辞。中共山东省委副书记、副省长王军民,国家认监委副主任谢军到会并作重要讲话。

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副主任李世瑛、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巡视员王殿华等领导,重汽集团总经理蔡东、党委副书记韦志海、总工程师王善坡等参加会议。国家认监委实验室部主任肖良主持会议。

王军民代表省委、省政府,对在场专家多年来的关心支持表示感谢。他指出,筹建国家重型汽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是中国重汽更好地服务民族汽车工业的一个重大举措。希望中国重汽抢抓机遇,认真落实论证会精神,努力建设好国家重型汽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全面提升中心的综合技术服务能力,适应和满足我国重型汽车产业发展要求。

马纯济简要介绍了筹建中的“国家重型汽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情况。该检验中心选址定为济南高新开发区,占地约300亩,中国重汽为此项目投入20多亿元人民币的资金扶持,项目建成后将具备目前所有法规项检测能力,将提升我国汽车工业的自主研发能力,带动汽车零部件产业发展,提高汽车工业质量和效益,形成汽车工业核心竞争力。

专家组认真审查了相关资料,并进行了现场考察。经过质询答辩,专家组一致认为,重型汽车产业是国家“十二五”规划和科技中长期发展规划的重要内容,是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国发[2010]32号)所确定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加强重型汽车节能、环保、安全等方面检验检测能力的建设,对促进我国重型汽车产业及产品质量水平的提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国家重型汽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将以济南汽车检测中心为主体建设。济南汽车检测中心从1998年开始承担山东省技术监督局组织的汽车、零部件及材料的抽检和定检工作;1999年开始承担汽车新产品的整车定型试验;2001年开始承担新生产汽车机动车排放污染检测工作;2004年开始承担汽车产品强制性认证检测工作和缺陷汽车产品的检测,承担汽车零部件自愿性认证检测,国家有关部委安排的汽车、发动机生产一致性检查、零部件市场抽查检验,质量仲裁检验,生产许可证检验以及质量水平调查、打假,委托检验等工作。

蔡东在总结发言中表示,建设“国家重型汽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是中国重汽实施国际化战略的重要措施。

随着我国重型汽车及零部件出口量的快速增长,为打开更多国家和市场的大门,使中国产品适应国际和进口国的法规要求,争取我国重型汽车及零部件在国际市场上的话语权,建设“国家重型汽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非常必要。

蔡东说,“国家重型汽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建成后,将具备目前所有法规要求的检测手段,能为我国重型汽车行业的发展提供有效数据。

9.专家论证工作流程 篇九

采购人(盖章)

青神县人民医院 政府 采购 进口 产品 论证 专家 名单 姓名 工作单位 职称 专业 梁燕 成都军区总医院 主任医师 医疗 黄大斌 中医药大学附院 主任医师 医疗 简国忠 成都市西区医院 主任医师 医疗 肖晓辉 成都市金牛区人民医院 副主任医师 医疗 王平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成都)

律师 法律 专 家 组 论 证 意 见

超生刀手术系统主要应用于外科及相关科室临床工作,而目前国内同类产品与进口产品存在较大性能差异,具体如下 1、拟引进的超声刀的刀头有枪式和剪式两种,可满足临床各科室的不同需求。而国产设备超声刀刀头只有枪式的。

2、拟引进的超声刀的刀头的振动频率为≧55500Hz,而国产设备的刀头无法达到进口刀头的振动频率。

3、拟引进的超声刀的刀头型号≧8 种,而国产设备的刀头只有 2-3 种。

4、拟引进的超声刀的一台主机可以兼容多种能量,包括超声能量电外科能量等,国产设备超声刀主机只能兼容超声能量。

5、拟引进的超声刀的电能量模块要具备出刀功能,快速切割组织,国产设备超声刀不具备电能量模块。

6、拟引进的超声刀的刀头可连接处理七毫米及以下的血管,而国产超声刀不能连接处理七毫米及以下的血管。

7、拟引进的超声刀的电刀模块可连接带转弯关节头的双极电刀头,而国产的超声刀不能连接带转弯关节头的双极电刀头。

综上所述,目前国内同类产品技术指标及功能的全面性不能够满足医院临床的工作需要,进口超声刀在技术方面占有领先优势,很大程度上优于国内同类产品,进口产品才能满足医院需求。且该产品不属于“中国禁止进口,限制进口产品目录"中的禁止产品,建议采购进口产品。

拟采购 序号 产品名称 数量

清单 1 超声刀 1 2

……

其 他 事 项

相关单位和个人对专家组论证意见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公示发出之日起3 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意见(包括异议具体事项和内容、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等),分别反馈至采购人和财政部门。

采 购 人联系人:祝科长

电话:028-38813175

财政部门联系人:苏开艳

10.专家论证工作流程 篇十

1)方案已明确悬挑槽钢为16b型。

2)脚手架悬挑高度每级不大于18M,已补充。3)连墙件设置逐层予理。

4)风荷载取值已按照高度30M、60M变化取值并进行验算符合要求。5)

求。

6)转角处最长悬挑槽钢采用两根钢丝绳,一根作为安全储备。7)已补充槽钢平面布置图,对特别部位挑梁已进行复核,符合安全要求。

8)应急预案见应急预案专项方案。

9)外沿楼梯间,电梯井位置采用加长槽钢及增设钢丝措施。

48×3.0钢管进行验算б不大于180符合要

10)地下室顶板二层屋面 支承落地架已计算并报设计复核。

1、计算条件

148×3钢管搭设立杆,纵距1.5m,横距1.05m,步距1.8m

2)脚手板四层,作业层二层,密闭网全高封闭

3)立杆下垫12#槽钢通长

2、计算(以30m高为例)

1)钢管自重

0.124KN/m×30=3.72KN

2)脚手板

4×0.35×0.7875=1.1KN

3)安全网挂

30×1.5×5N÷2=0.113KN

4)施工荷载

1.5×(2+2)÷2=3KN

5)N总30m=7.933KN

11.专家论证工作流程 篇十一

2014年10月28日,由河南省茧丝绸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担纲编制并与巴中市农业局协作完成的《巴中市柞蚕产业2015-2025年发展规划》,通过专家组评审。出席会议的专家有国家蚕桑技术体系首席科学家、中国蚕学会理事长、西南大学校长助理鲁成教授,河南农业大学茹光欣教授,河南省蚕业管理总站杨彪研究员、潘荣高级农艺师,河南蚕科院副院长朱绪伟高级农艺师,四川省蚕业研究所副所长张友洪研究员和南阳市的蚕桑专家。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市级相关部门负责人,与规划有关的县农业局(经信局)局长、分管蚕业副局长以及规划编写组成员参加会议。会议推举鲁成教授为专家组组长。

专家组认为,该《规划》一是具有现实重大意义。巴中市现有6.67余万公顷柞林资源,有柞蚕品种繁育基地,饲养技术成熟,市场潜力巨大,产业化开发前景广阔。《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对促进柞林产业化经营、标准化生产,增加柞林区农民经济收入和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二是《规划》思路清晰,具有前瞻性。在全面分析巴中市柞林资源和气候条件等优势的基础上,对巴中柞蚕发展史上所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国际国内市场前景、竞争力等进行了深入分析,突出了巴中区域及资源优势,提出了发展思路及所要实现的目标,并将十年规划科学、客观地按一、二、三期分解到乡镇。基础分析客观全面、思路清晰,既符合巴中市情,又具有前瞻性。三是《规划》因地制宜,具有可操作性。重点确立了柞蚕良种繁育、优质蚕茧生产、组织化产业化经营、柞蚕技术推广服务、质量标准、科技支撑等六大体系和配套实施的十八个建设项目,同时进行了科学的分期投资估算,综合评估了经济、社会、生态效益,提出了具体措施和政策建议。目标定位科学、规划合理,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强,为巴中市柞蚕产业发展提供了很好的建设思路和理论依据。

《巴中市柞蚕产业2015-2025年发展规划》将成为四川省柞蚕规划的蓝本,对巴中市柞蚕产业化发展起到科学引领作用。

12.专家论证工作流程 篇十二

监督站:

按照建设部的规定,以下6种危险性较大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应组织专家论证:

1、深基坑工程

开挖深度达到5m或超过5m,或有三层或多层地下室,或开挖深度虽未达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其复杂(包括地下水位高于坑底须作降水处理,或开挖可能危及周边既有建筑物)、或地下管线极其复杂的工程。

2、地下暗挖工程

地下暗挖及遇有溶洞、暗河、瓦斯、岩爆、涌泥、断层等地质条件复杂的隧道工程。

3、高大模板工程

支撑系统高超过8m,或模板的跨度超过18m,或面荷载大于10KN/m2,或线荷载大于15 KN/m,的模板工程。

4、房屋拆除爆破和土方爆破工程。

5、30m及以上无法使用操作平台的高空作业。

6、大江河中的深水作业。

经查阅施工图设计文件、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建设单位所提供的地下管线资料以及对施工现场实地踏勘,本工程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认定:

一、本工程不存在上诉6类危险性较大的,应组织专家论证的工程。

二、本工程存在上诉第□1;□2;□3;□4;□5;□6;

种工程,施工企业将组织不少于5人的专家组队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

特此告知

本工程的建设单位向施工单位提供下管线资料情况;

□已提供有关本工程的毗邻区域的下管线资料

□本工程无毗邻区域的下管线资料

建设单位(公章)施工单位(公章)监理单位(公章)

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

注:

1、在所选择的“□”内打“√”。在不选择的“□”内打“/”;

13.专家论证工作流程 篇十三

第一条 为规范全省建设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行为,确保安全专项施工方案适用可行,积极防范和有效遏制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福建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06号)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和拆除等建筑安全生产活动中,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论证的专家及其论证活动的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福建省建设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论证专家库(以下简称省专家库)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建立,为全省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开展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论证提供专家资源。根据实际需要在设区市设省专家库分库。

第四条 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专家管理制度,加强对专家的考核、监督和管理。

第五条 省专家库专家按照“自愿、开放、流动、择优”的原则实行动态管理。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定期对专家的论证工作进行考核。对于考核不合格的专家,取消省专家库专家资格。同时根据论证工作需要,适当补充符合条件的专家进入省专家库。

第六条 省专家库专家实行聘任制,每次聘期为三年。聘期届满,考核合格的可以续聘。第七条 省专家库专家按下列分部分项工程类别实行分类管理:

(一)深基坑、高边坡工程;

(二)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三)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

(四)脚手架工程;

(五)拆除、爆破工程;

(六)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七)钢结构安装工程;

(八)网架结构安装工程;

(九)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十)人工挖孔桩工程;

(十一)地下暗挖工程;

(十二)顶管工程;

(十三)水下作业工程。

第八条 省专家库专家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遵守职业道德,诚实守信、作风正派、学术严谨;

(二)熟悉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建设工程有关技术标准、规范及管理规定,从事专业工作15年以上或具有丰富的专业实践经验;

(三)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四)年龄宜为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有时间并能够胜任安全论证工作。第九条 省专家库专家的主要权利:

(一)接受有关单位的邀请,以安全论证专家组成员的身份参加论证活动;

(二)按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建设工程有关技术标准、规范及管理规定,对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独立论证,不受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的非法干预和影响,提出专家论证咨询意见;

(三)到被论证的项目施工现场进行勘察、咨询、查阅相关资料,听取编制单位对相关内容的介绍;

(四)按规定领取论证咨询酬金;

(五)在遭受与论证工作有关的不公正待遇时,有向相关部门、单位提出申辩、控告的权力。

第十条 省专家库专家的主要义务:

(一)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建设工程有关技术标准、规范及管理规定,遵守职业道德,并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二)认真诚恳、客观公正地为委托论证单位提供相关技术指导和咨询服务;

(三)在论证会前对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认真审查,并提出经本人签字的书面论证意见,在论证会上提交给专家组组长。

(四)签署专家组形成的论证报告,对论证报告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第十一条 省专家库专家申报程序:

(一)申报人填写《福建省建设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论证专家推荐表》,经所在单位同意后,报所在地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审。退休人员直接报所在地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审。

(二)初审合格者由所在地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签署意见,汇总后报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定。

(三)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有关人员审定,审定合格拟列入省专家库的人选,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纳入省专家库。

(四)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文并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公布省专家库专家名单,颁发《福建省建设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论证专家聘书》。

第十二条 专家组组成人数至少为5人,其中三分之二以上的专家必须为省专家库中有效期内的在册专家。专家组设组长一名,负责牵头组织本专家组开展安全论证工作。

省专家库专家不能满足安全论证需要时可邀请省外技术专家。省外技术专家应满足省专家库专家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未经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省专家库专家,不得以省专家库专家的身份从事安全论证活动。

第十三条 有关单位组织安全论证时,选择的专家类别必须与需要论证的分部分项工程类别相同。

第十四条 专家论证严格实行回避原则,凡与论证项目有关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建设(代建)单位人员,均不得以专家身份参加专家论证会。

第十五条 省专家库专家聘期届满愿意续聘的,应在聘期届满前一个月,由本人提出续聘申请。未提出续聘申请的,视为自动解聘。符合省专家库专家条件的续聘人员,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定后正式发文并在网站公布。

第十六条 省专家库专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实后终止其专家资格,公布并予以解聘:

(一)因个人健康不能胜任论证活动的;

(二)因工作调动或其它客观原因不能继续从事论证活动的;

(三)本人提出申请,要求退出省专家库的。

第十七条 省专家库专家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实后取消其专家资格,公布并予以解聘,被取消资格的人员不得再次申报:

(一)不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建设工程有关技术标准、规范及管理规定进行安全论证的;

(二)所签署的论证报告存在严重问题或按论证意见实施后发生安全事故的;

(三)对论证工作不认真负责,作风不严谨,违背职业道德的。

14.专家论证工作流程 篇十四

一、-1212(21)工作面基本情况

1、井下位置与四邻关系

该工作面位于中山背斜东翼,-121采区南翼,上以-1212(21)风巷为界,下以-1212(21)机巷为界,南以-1212(21)开切眼为界,北以-121一甩联络巷保安煤柱为界。工作面北相邻-121采区皮带下山、回风下山、轨道下山。

2、工作面长特征:(1)走向长度:860米;(2)倾斜长度:130米。

(3)煤层厚度:0.65—1.1米,平均0.875米。(4)煤层倾角:26°—32°,平均29°(5)煤层顶、底板情况:

顶板为砂质泥岩夹数层煤线,含苏鉄衫化石。-121采区南翼K21与K22煤层层间距较薄,只有1.8-2.0米,在K22煤层开采时,破坏了约0.4米左右K21煤层顶板,导致现K21煤层顶板只有1.4米左右,并且在施工K22煤层巷道时在巷道底帮局部揭露出了K21煤层。现顶板厚度1-1.4米。底板为砂质泥岩,灰色,间夹泥质粉砂岩。且有0.1-0.2米厚伪底,伪底为砂质泥岩夹煤线。

3、煤炭可采储量:132063吨

二、-1212(21)开采工艺选择

方案一:MG110/ 265-BWD型采煤机+SGZ630/220型刮板输送机+ZY2600/07/16型支架

根据三机配套及工作面实际情况工作面采高确定为1.1米,割煤机切深0.6米。

循环产量:115吨。月产量为13800吨(根据我矿使用情况每天割煤5刀,月循环率80%计算所得)。

优点:

(1)此工艺切割较浅,切深只有0.6米,割煤后空顶面积小,有利于顶板管理。

(2)人员不进入机道清收浮煤,工人劳动强度底,并且便于安全管理。

(3)割煤机为双滚筒,可根据煤层厚度调节采高。

(4)割煤机为双滚筒,进到采用斜切式进刀,/机、风巷昨缺口距离短。减少劳动强度。

缺点:支架无防滑功能,需增加防滑油缸。

方案二:MG200/ 245-TDB型采煤机+SGZ630/40型刮板输送机+ZY2600/65/13型支架

根据三机配套及工作面实际情况工作面采高确定为1.00米,割煤机切深0.8米。

循环产量:147吨。月产量为10500吨(根据我矿MG100/130-TDB型采煤机使用情况每天割煤3刀,月循环率80%计算所得)。

优点:切深大,循环产量高。缺点:(1)人员需进入机道清收浮煤,劳动强度大,安全管理难度大(人员防滑、防飞矸、防漏顶)

(2)割煤机为链牵引,对牵引链无有效的监测手段,牵引链断链引起事故。且根据现场条件牵引链两头固定麻烦。

(3)上行割煤过程中不能实现平行作业,工序时间长。(4)割煤机在下缺口进刀和紧链时,牵引链需固定和防滑处理,耽误工序时间。

(5)根据工作面实际情况,工作面采高为1.05米,需留顶煤,导致浮煤清收量增大。

(6)割煤机切深大,对顶板管理难度大。

15.专家论证工作流程 篇十五

采购人(盖章)

眉山市彭山区人民医院 政府 采购 进口 产品 论证 专家 名单 姓名 工作单位 职称 专业 李光斌 眉山市中医医院 副主任医师 医学 郑毅 东坡区多悦中心卫生院 副主任医师 预防医学 朱永高 眉山市心脑血管病医院 副主任医师 内科 史清华 东坡区盘鳌中心卫生院 副主任医师 中西医内外科 姚美娟 四川达宽律师事务所 律师 法学 专 家 组 论 证 意 见 一、专用高压注射器 :

采购人拟购买的数字减影血管造影机专用高压注射器是用于血管造影检查的自动推注系统,可保证在一定时间内将足够量的高浓度造影剂快速注射到检查部位,多由注射头,支架,控制显示器,电源箱,血管造影手控开关,脚控开关及电缆线组成。对设备注射剂量、注射速度以及压力范围有较高要求。临床工作要求设备:注射剂量 1-150ml,注射速度 0.1-45ml/s 增量为 0.1 ml/s(单次和分阶段)、0.1-59.9 ml/m 增量为 0.1 ml/m(单次),压力范围 100-1200psi 增量为 1ps,以达到推注剂量精确、速度及压力适宜、兴趣血管显影清晰的目的。采购人需求合理。

目 前国内产品:注射剂量 1-100ml,注射速度 0.1-40ml/s 增量为 0.1 ml/s(单次和分阶段)、0.1-50ml/m 增量为 0.1 ml/m(单次),压力范围 100-1000psi 增量为 1ps,不能达到推注剂量精确、速度及压力适宜、兴趣血管显影清晰的目的。目前国内产品不能很好地满足采购人临床工作需求。

目前国外同类产品:注射剂量 1-150ml,注射速度 0.1-45ml/s增量为 0.1 ml/s(单次和分阶段)、0.1-59.9 ml/m 增量为 0.1 ml/m(单次),压力范围 100-1200psi 增量为 1ps,完全满足采购人推注剂量精确、速度及压力适宜、兴趣血管显影清晰的高质量临床工作需求。

综上所述,国产产品无法达到采购人需求,而进口产品可以达到,同时,本产品不属于《中国禁止进口或限制进口产品目录》中限制进口或者禁止进口产品,建议采购进口专用高压注射器。

二、彩色 多普勒超声诊断系统 :

采购人申请拟购买的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系统,主要用于腹部、心脏、妇产、泌尿、血管、浅表小器官、儿科、腔内、经食道、术中及其他介入检查和治疗,具备科研教学、各科系病例诊断、疑难病例会诊的临床应用需求的超声设备。其基本技术要求:具备高精细血流成像技术,可检测到低流速血流,具备横向增益调节功能,对于图像的每一个细节

可进行调节,具备实时双多谱勒取样功能,可以在同一心动周期下,实现二个不同部位的脉冲多普勒同步取样。为精确心功能测量提供了先进准确的工具,同时可应用于腹部和浅表器官,对疾病进展程度进行精准判断。采购人需求合理。

目前国内类似产品:1、不能提供高精细血流技术,对于低流速血流不敏感;2、不具备横向增益调节功能;3、不具备双多普勒取样功能。

进口同类产品:1、具备高精细血流技术,采用宽带多谱勒技术,方向性、高帧频、高分辨率地显示低速血流,提高细小血管的空间分辨率,有别于常规的彩色多谱勒和方向性能量图功能;2 具备横向增益调节功能3、具备实时双多谱勒取样功能,可以在同一心动周期下,实现二个不同部位的脉冲多普勒同步取样。

综上所述,国产产品无法达到采购人需求,而进口产品可以达到,同时,本产品不属于《中国禁止进口或限制进口产品目录》中限制进口或者禁止进口产品,建议采购进口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系统。

拟采购清单 序号 产品名称 数量 1 专用高压注射器 1 套 2 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系统 1 套 其 他 事 项

相关单位和个人对专家组论证意见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公示发出之日起 3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意见(包括异议具体事项和内容、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等),分别反馈至采购人和财政部门。

采 购 人联系人:李蜀红

电话:028-37613326 财政部门联系人:何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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