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人大制度

2024-12-13

乡镇人大制度(共13篇)

1.乡镇人大制度 篇一

乡镇党政、人大联席会议制度

(一)党政、人大联席会议由党委书记主持召开,镇党委、政府、人大全体领导班子成员参加,会议必须有全体领导班子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到会方能召开,列席人员由会议主持人根据工作需要确定,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人员必须事先向会议主持人请假。

(二)党政、人大联席会议实行月例会制度,召开时间原则上为每月下旬书记办公会议召开后第二天,遇有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

(三)党政、人大联席会议的主要议题为:

1、传达上级组织有关重要文件、会议指示精神;

2、各班子成员汇报主管工作本月工作小结,下月工作打算;

3、需提交、商讨、决策的有关议题的议事规则:

①需提交镇党委、政府决定的事项,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分管领导提前两天向党委秘书提交书面议题,党委秘书将议题汇总整理后呈报会议主持人审定,并由党委秘书将审定结果通知与会人员。未列入议程的临时性议题,原则上党政、人大联席会议上将不予讨论。

②党政、人大联席会议讨论、决定问题时,应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坚持实事求是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对议题有不同意见无法形成统一决策时,需进行表决。

③党政、人大联席会议决定的事项,班子成员要按照分工具体组织实施。重要问题的落实情况,要及时向党委报告。因故未出席会议的成员,需指定专人负责传达。

(四)与会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会议以外人员泄露党政、人大联席会议的内容。

(五)党政、人大联席会议内容由党委秘书负责记录,并形成书面会议纪要。

2.乡镇人大制度 篇二

美国是立法、行政和司法三权分立的国家, 立法权是掌握在国会手里的, 包括参议院和众议院。参议院有参议员100多人, 每州选出参议员2名。宪法原来规定由各州的立法机关选举该州的参议员, 但1913年的宪法修正案第17条规定由各州人民直接选举该州的参议员。选举人的资格由各州自己规定, 和各州议会中人数最多的议院的选举人资格相同。众议院由435名议员组成, 每州议员的人数根据该州居民的人数决定, 但每州必须至少有一名众议员, 一州有2名以上众议员时, 由该州立法机关规定选举区, 每区选出一名议员, 选举区根据人口调查资料, 每10年重新区划一次, 以保证每区选民的人数大致相等。

美国国会的组成人员的资格和能力是相对很高的。这主要体现在选举的程序上和议员任职的资格上。参议院的议员都是由州议会提名然后由公民直接选举产生, 而这样的方式更易于选举出在整个州内公认的享有较高声望的政治人物, 这样的人物在国会的个人能力和号召力对整个州都有很大影响, 其实重点是民众不仅有选择这种人物的权利而且有强烈的欲望和动机。

二、我国的人大代表制度

我国是单一制国家, 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与美国相对的议员制, 我国就是人大代表制。人大代表制度因为比较熟悉了, 在此仅做简要说明。社会主义中国的民主不仅仅是形式上的民主, 更是实质意义上的民主。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4条明确规定了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主体范围和限制条件。再来看我国的选举方式, 这主要体现在两个条款中:我国现行《选举法》第2条和第30条的规定, 可以看出, 我们国家采取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 差额选举和等额选举相结合, 但是以差额选举为主, 在特定条件下适用等额选举的制度。

三、美国议员制度与我国人大代表制度的比较借鉴

在当前的学者研究中, 大部分都主张借鉴外国经验, 这是当然可取态度, 毕竟要进步就要不断学习, 但是借鉴也要是适合我国现状的东西, 不能完全粘贴复制, 那是不合理甚至是荒谬的。通过以上美国联邦政府的议员制度和中国人民代表制度的简单陈述, 在此说出本人的一些看法, 人民大表制度是适合中国现代的基本国情的, 不过在有些方面还有待完善。

第一、议员制度和人民代表制度终究都是基于选举制度的不同, 但这方面的问题在两国之间是最直观的一方面。中国的人口是美国人口的五倍, 那要实现直接选举确实是比较难的。要先让他们了解候选人, 认真思考自己的选票到底要给谁, 他们可能会觉得这样的方式太浪费时间, 也许他们会认为用这样的时间来做这种根本没办法说准的事还不如留在工作岗位上多赚点钱实在, 因为中国的基本经济制度虽然说是要达到共同富裕, 但是现在富裕起来的毕竟还只是少数而已, 大部分人的经济生活还是比较紧张的, 对他们而言, 看得见的物质的代表经济能力的货币的多少要远比参选这种看不见的“利益”来的更加让人踏实, 更有意义。不过, 虽然在我国, 完全的直接选举的路是比较漫长的, 但通过提高直接选举的层级还是可行的, 也是符合现代民主和政治文明的要求的。

第二、从国会和人民代表的组成人员上来看, 国会的议员的任职资格和人数上和我国的人民代表制都有很大不同, 那来比较一下, 看两者之间的异同和优劣。首先, 任职年龄不同:美国国会对众议员候选人的年龄要求是年满25周岁, 对参议员候选人的年龄要求是年满30周岁, 而我国的则是只要年满18周岁即可。其实根据我国《选举法》是要求只要年满18周岁, 但是放眼看去人大会上, 还是年长的人占多数, 毕竟太小年纪让他挑起很多工作是有很大难度的。既然如此, 我国法律不妨也可以在法律上和实际中的情形形成一致, 拔高年龄限制, 就像我国对法官、检察官的年龄条件一样, 也是基于知识、经验和能力的考虑, 是极为合理的。其次, 议会和人大的组成人员所代表的团体以及政治声望不同:美国众议院的议员是由各州提名选出的, 上面也提到了, 他们明白议员在议会中对州的举足轻重的影响和利益性, 所以往往会选举享有很高政治声望和地位的人来任职, 而在我国, 说到影响也是有的, 只是跟美国的政治声望不同, 没有那么强大的能力和号召力。注重人大代表的能力和知识层次, 提高人大代表的专业能力和评估能力是很有必要的。再次, 对议员的职业不相容的规定与我国不同:一般而言, 也就是指议会要求候选人在当选之后必须在议员和被禁止的职业中做出选择, 否则即使选举是正当且有效的, 但也会因为这个要求而被归于无效。我国则没有这么严格的职业禁止限制, 只是把人大常委会的人员排除在外, 其他并不做特别要求。有学者也主张借鉴外国议会制度中的关于职业限制的做法, 固然是有优势条件的, 但是其中也不乏不周之处。假如人大代表不从事任何国家机关的职务, 那么他对一个地区的基本经济发展状况, 社会发展需求以及民众的呼声都不能有一个准确的把握, 那他作为代表就不可能会切实提出一些能够改善民生, 促进当地发展的很好的建议, 毕竟有时候“局外人”还是不能“高瞻远瞩”的。所以尽管职业限制的这种制度, 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代表因为个人利益或是政府压力的影响而不能正确及时的履行自己的职责, 不过任何事情都是两面的, 我们要在充分权衡其利弊之后再决定是要借鉴还是要在我国现有体制下进行适当的补充和改善。

摘要:代议制度在现代民主法治社会被大部分国家所采用, 它是真正体现民主要求, 贯彻民主原则的重要体现。在我国代议制度就表现为人大代表制度, 通过比较研究, 展现美国议员制度的优势, 在理性分析基础之上, 合理学习和借鉴, 不断坚持和完善我国的人大代表制度, 使它最大限度的实现人民管理国家事务、社会事务、经济事务以及文化事务的权力, 使之更加健全。

关键词:美国议员制度,中国人大代表制度,比较借鉴

参考文献

[1]王名扬.美国行政法[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 2005:77-87, 121-124.

3.专题询问:乡镇人大不应观望 篇三

专题询问,是吴邦国委员长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工作报告中提出的。全国人大常委会2010年已开展三次专题询问,一些省市的人大常委会也相应开展了专题询问,社会各界反响强烈,赞声一片。这表明人大监督在由程序性监督向实质性监督迈进。作为乡镇人大,对专题询问该“说”还是“做”?人们的看法并不一致。依笔者之见,专题询问,乡镇人大不应观望。

“专题询问是人大常委会的权力,不适用乡镇人大”,这种说法是错误的。开展专题询问,有宪法和法律做保障,乡镇人大不应“理不直、气不壮”,甚至左顾右盼。乡镇是一级基层政权,有责任听取和审查政府工作报告,监督政府工作,而专题询问则是监督的一种形式。

专题询问,在过去乡镇人大监督中运用得很少。与惯用的审议报告、视察、执法检查等监督方式相比较,专题询问更具有刚性。乡镇人大开展专题询问,有利于巩固基层政权,也是实现基层政治生活民主化的根本途径,对广大人民当家做主具有切实的保障作用。专题询问不应是乡镇人大的“禁区”。

不可否认,乡镇人大是党和国家联系广大人民群众最广泛、最深入的渠道之一,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有些乡镇人大的权威形象还没有完全树立起来。原因之一是,一些乡镇人大不知如何运用法律赋予的职权开展监督工作。笔者认为,乡镇人大应组织人大代表,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难点、热点问题进行调查,就某一议题向政府专题询问,回答乡镇群众“想知、应知”的事情,并向社会公开询问结果。有了专题询问,不愁乡镇人大监督工作新形象树立不起来。

开展专题询问,人民群众拥护支持。乡镇人大应依法用好、用足监督职权,改变过去怕监督、不会监督的做法,以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问题为重点,大胆监督。这种监督形式,人大不用是失职;用了,对人民是福。

不过,对于专题询问切忌做样子或刮“一阵风”。各地乡镇人大要根据本地实际,精心做好准备,选好“询问”的议题,开好询问会议,不搞形式主义。同时,也要做好专题询问之后的跟踪督查工作,把政府“答”的事情落到实处,让人大代表满意,让人民群众满意。

4.乡镇人大制度 篇四

按照市人大常委会的要求,我镇人大主席团组织对乡镇人大的地位、作用、工作规范、存在问题及如何加强建设等问题进行了全面调研,采取走访代表和有关方面、召开座谈会等形式,深入全镇33个村和有关部门,交流分析探讨乡镇人大工作情况。现将对乡镇人大工作的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乡镇人大在三个文明建设中的地位、作用日益显现。㈠镇党委加强领导,加快了镇人大自身建设步伐。

镇党委对人大工作的高度重视和有力领导,为镇人大开展工作、发挥作用提供了根本保证。镇党委每年都听取人大工作的汇报,支持人大依法履行职能,帮助人大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镇党政成员会议等重要会议,都邀请人大主席、副主席列席。

1、工作制度不断完善。

镇人大主席团会议的召开已形成制度,年平均召开4次,每次召开会议都坚持邀请镇政府和相关人员列席。镇人大主席团的基础工作也逐步规范,完善了三个职责(镇人大主席团职责、人大主席团主席职责、大主席团副主席职责);建立了六个制度(人大主席团学习制度,办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制度,调查研究制度,请示汇报制度,联系代表制度,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制度);建立了“五簿一册”(主席团会议记录簿,人民来信来访记录簿,各级文件登记簿,代表议案和批评、建议、意见记录簿,代表小组活动记录簿,代表分组情况及代表花名册)。另外,镇人大主席团和代表小组每年工作都有计划,基本能按计划进行。

2、工作程序不断规范

镇人民代表大会依法按期召开,充分履行法定职权。在规范乡镇人代会工作方面,制定了主席团筹备和主持召开人代会的工作职责,在履行职责中做到了“五落实”(大会安排落实、工作报告材料落实、代表清理与补选及视察工作落实、宣传任务落实、会议经费落实);镇人大主席团提前开展代表视察活动,提前召开代表组长会议,布置代表会前做好联系选民工作,使人代会真正成为人民当家作主、决定重大事项的载体和平台。

3、镇人大与代表、选民的联系日益密切。

主席团成员经常定期、不定期地走访、看望代表,倾听代表心声,了解群众愿望,并将收集到的建议、批评和意见,认真及时办理,及时化解了一些矛盾。镇人大主席团建立了赶场日接待制度。

(二)人大自觉到位,切实履行法定职责

镇人大在同级党委的领导下,认真履职,积极工作,探索了一些好的做法,形成了一些好的制度,履职能力得到加强,人大的地位得到提高。

1、定期召开主席团会议,依法审议政府工作

镇人大定期召开主席团会议,对相关部门的工作进行审议,镇人大在年初制发了审议计划,提前告知主席团成员、镇人大代表和政府各工作部门。镇人大主席团一般在会前15日将审议通知送主席团成员及被审议单位,被审议单位在会前7日将工作报告送主席团成员提前审阅,确保审议质量。保证主席团在审议时既能充分肯定被审议单位的工作,又能帮助被审议单位查找出处于死角冷面的突出问题,帮助被审议单位提高服务质量。

2、视察工作在开展中完善

人民代表视察工作是近年来乡镇人大工作的薄弱环节,为了及时弥补好视察工作这一课,我镇在今年开展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全年开展了对政府办公大楼的修建、人畜饮水工程的建设等视察活动4次。

3、评议工作在探索中发展

近几年来,镇人大开展了对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七所八站)的评议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如镇中学在今年的初中升学考试中成绩不理想,群众对此意见纷纷,为了化解群众中的矛盾,帮助学校查找问题的结症,镇人大主席团立即组织代表,深入全镇,了解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深入到学校找负责人及老师交心谈心,帮助查找问题,并召开主席团会议进行评议,通过评议,镇人大帮助学校找到了结症所在,向学校提出了8条整改意见,得到了群众的赞扬,使镇中学的生源有所增加。

4、加大力度,督办好代表意见。

代表对政府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是代表履行职务、促进政府工作的一条重要途径,也是代表向政府反映民意的一种很好的形式。本届以来,镇人大共收到代表书面意见30件,内容主要涉及经济建设、社会事业发展、城镇街道建设和管理、道路交通和水利设施建设等方面。镇人大及时召开交办会议、乡镇长办公会议或承办部门负责人会议,明确任务、责任和要求;要求分管乡镇长亲自办理,亲自答复代表。大多数代表对书面意见办理结果表示满意和基本满意。对于代表不满意的书面意见,镇人大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或者要求重新办理,或者协助做好解释工作,取得代表的理解。

(三)代表认真履职,为镇人大开展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人大代表是人大工作的基础。镇人大把加强代表培训、提高代表素质的工作放到了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常抓不懈。

1、围绕重点,认真开展“三带头,五个一”活动。

一是动员和组织人民代表在带头致富的同时,带领本村本组的群众共同致富,让各级人民代表投身到经济发展的最前沿,努力发挥人民代表的模范带动作用。如武冈市兼镇人大代表柳富民吸引外资500余万元,建立了武冈市最大的万头养猪场。

二是组织人民代表积极投身本地公益事业建设,带领群众改善住居环境,突显“人民代表人民选,选好代表为人民”这一主题。

三是动员各级人民代表积极参与维护当地社会稳定工作,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治安环境。如我镇陆坪村人大代表欧风喜,从维护社会稳定大局出发,积极参与村委组织的民事纠纷调解活动,自年初以来共参加5件民事纠纷的调解,其中调解成功4件,被群众誉为“会管闲事的好代表”。

2、强化培训,努力提高代表履职能力和水平。

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依法行使国家权力。换届以后镇人大积极创造条件,采取多种形式,结合有关活动,组织代表学习代表法等各项法律、法规,学习老代表的履职经验,培训的主要内容有《代表法》、《监督法》、《选举法》、《监督法》等法律法规。这些培训让代表对本职工作有了初步认识。

二、乡镇人大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调研中我们感到,乡镇人大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中有了长足的进步和发展,但仍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

1、对镇人大地位、作用的认识不到位

市委曾经多次强调乡镇人大工作是乡镇工作的重要组织部分,各级各部门要齐心协力抓好人大工作。但目前还有不少人认为人大监督不过是一句空话,不能落到实处。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开展人大工作时有顾虑,怕做多了打扰政府工作,影响班子团结。部分人民代表更没有人大意识,在其心目中就是“开一天会、发一次言、划一个圈、吃一顿饭、照一张像”,就算完成了人民代表的使命。

2、乡镇人大对镇人大代表业务培训不够,指导不力。在调研中,代表反映乡镇人大作为国家权力机关,没有定期检查指导各村人大人大代表开展工作,从客观上讲也导致了人们对人大工作的认识产生了偏差,一些乡镇领导也认为乡镇工作千头万绪,哪头的鞭子紧就干哪头,反正“水不紧车不转”,从而忽视了对乡镇人大代表的管理和指导。

3、代表履职能力不强、履职积极性不高;

乡镇人大代表的履职情况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薄弱环节,一是由于选举中过于强调代表的结构比例,致使一些代表文化程度偏低,履职能力、参政议政能力差,代表意识不强,个别代表开会从不发言。二是由于都是兼职代表,导致其执行职务的时间和精力难以保证,多数代表除出席人代会外,较少参加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平时也很少联系人民群众,很少向政府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三是一些人大代表业务知识差,法律意识低,少数人大代表不认真学习人大业务知识和相关法律知识,不知道人大代表的权利、义务、职责,对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自己没有理清,到处乱发言,有的代表不知道如何履行代表职务,提出议案、建议和批评意见的质量不高。

4、乡镇人大自身建设不够,履职程序不规范

一是乡镇人大没有办公室,场地拥挤,且桌、椅、柜等设备不齐,更不要说配备电脑,难以保证代表活动的需要。二是乡镇虽然都建立了代表活动小组,制定了代表活动计划,但代表活动计划不具体,可操作性不强,即使开展活动也是流于形式,发挥不了应有的作用。三是人大主席团会议不规范。

5、有关的法律、法规不完善。

目前,乡镇人大在闭会期间没有法定的职权,其日常工作主要由人民代表大会的主席、副主席进行组织、联系和协调。因此乡镇人大工作“弹性”比较大,其开展工作往往有“个人行为”之嫌。虽然省人大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条例中对乡镇人大主席团的职责作了一些明确,但对主席团在闭会期间的行使监督、述职评议、办理议案建议及人事任免等职能作出具体规定,也没有对主席团履行上述职能的程序作出明确,不便于乡镇人大主席团在工作期间具体进行操作,需要省人大对乡镇人大主席团具体工作出台一系列的的工作规范。

三、进一步加强乡镇人大建设的几点建议和思考

1、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加强乡镇党委对人大工作的领导。

乡镇党委要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高度来认识人大的地位、作用,要把人大工作纳入党委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每年定期听取和研究人大工作,使乡镇人大在代表人民管理地方国家事务中做到有职、有责、有权。在制定本镇党政领导班子工作规范中,应规定人大主席列席党委会和政府重要会议,以确保乡镇人大能全面贯彻党委意图,了解、掌握乡镇的基本情况,更好地围绕党委的中心工作和政府的工作重点开展人大工作。

2、进一步配好乡镇人大干部。

乡镇人大在人员配备上,人大主席、副主席人选应挑选素质较高、热爱人大工作的同志担任;人大主席、副主席的任职年龄可适当年轻化。在领导班子的分工时,人大主席、副主席尽量不要分管政府工作特别是带有“一票否决”性质的工作,便于划清人大政府的各项职权。此外,各乡镇人大还应配一名相对稳定的专职或兼职人大秘书,做到职责明确、岗位明确、考核明确。要切实贯彻执行上级精神,使乡镇人大主席与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享受同等政治、生活待遇。

3、健全乡镇人大工作的保障机制。

财政部门应该按照有关规定对乡镇人大的日常工作经费和乡镇人大代表闭会期间的活动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专户管理,专项使用,确保乡镇人大工作的顺利开展。

4、加强宣传工作,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的人大意识。市委宣传部门要把宣传人大制度、民主法制建设及各级人大代表参与地方国家事务管理等内容列入宣传计划,并认真抓紧抓好。市广电局、武冈通讯等新闻媒体要把乡镇人大活动纳入报道内容,确保定期有乡镇人大工作报道,改变会议期间集中报道,会后无声无像的现象。

5、加大指导支持力度,进一步提高乡镇人大依法履职的能力。

市人大常委会要加强与乡镇人大的联系和对乡镇人大工作的指导,帮助乡镇人大干部增强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工作水平;帮助乡镇人大建立一套工作制度,不断规范乡镇人大的工作。通过培训、工作例会、参加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委员会的工作等形式,共同研究工作,更好地发挥乡镇人大及其主席团的作用。同时要在人员配备、工作条件、经费和人大主席的待遇等方面协调解决一些实际问题,落实有关政策,这样可以让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的底气更足,腰板更硬,胆子更大一些,从而推进乡镇人大工作的开展。

6、加强对乡镇人大干部和市乡人大代表的培训工作。

市人大要负责编印适合本市实际的人大工作培训乡土教材,并负责对乡镇人大专职干部和部分代表小组长进行人大业务和法律法规的培训,乡镇人大要负责对市、乡代表开展代表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培训,对代表的培训要从实际出发,拓展培训形式,研究培训内容,注重培训实效,如:开展“人代会期间如何审议政府工作”、“闭会期间如何开展代表工作”等“应知应会”的内容的培训,不断提高代表参与管理地方国家事务的能力,努力提高乡镇人大干部的业务水平和县乡人大代表的履职能力,促进乡镇人大工作的顺利开展。

7、改善办公条件和落实活动经费。

乡镇人大的办公条件近些年虽然有所改善,但与工作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部分乡镇人大还没有办公室、没有代表活动室,没有配备专用微机,无法实现办公自动化,不能适应目前工作发展的需要,制约着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发展。为此,乡镇政府应该对乡镇人大安排专门的办公室、代表活动室,并及时向上级财政部门申报预算,添置微机等必须的办公设备,保证乡镇人大必须日常办公费用,保证人民代表在闭会期间的各种费用,保证各代表小组的活动经费。

8、积极反映,进一步完善有关法律、法规。

5.乡镇人大工作职责 篇五

篇一:乡镇人大18个工作制度

镇人大主席团制度

1.镇人大主席团工作职责

2.人大主席、副主席工作职责

3.会议制度

4.代表工作制度

5.办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法

6.评议政府领导及站办所工作制度

7.成员联系代表制度

8.代表联系选民办法

9.代表小组活动制度

10.代表的权利和义务

11.代表大会职权

12.学习制度

13.接待选民制度

14.视察、调研制度

15.民情日记制度

16.争先创新活动制度

17.秘书档案工作制度 镇人大主席团工作职责

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召集主席团会议,讨论和开展以下工作:

1、检查了解宪法、法律、法规及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内的贯彻实施。

2、对本行政区域内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向本级人民政府提出意见和建议,或者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审议。

3、向本级人民政府和有关组织交办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并检查其办理情况。

4、组织代表开展视察、调查、联系选民等活动,反映代表和群众对本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的意见和要求。

5、组织代表评议本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工作;也可以组织本镇的各级代表评议驻当地市属有关部门的工作。

6、指导选区依法补选和罢免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7、受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辞职请求。

8、办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托办理的有关事项。人大主席、副主席工作职责

1、宣传宪法、法律、法规以及上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决定,并调查在本行政区域内的执行情况。

2、根据主席团会议的决定,负责筹备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具体事务。

3、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组织、指导代表小组和代表开展活动。

4、督促本级人民政府和有关组织认真办理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

5、接待和受理代表与群众的来信来访,向主席团和本级人民政府反映代表与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6、承担换届选举的有关工作。

7、受上级人大常委会的委托,联系本行政区域内的上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承办上级人大常委会委托交办的其他有关事项。

8、办理本镇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主席团交办的有关事项和其他日常工作。镇人大代表的权利和义务

人大代表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还享有宪法、地方组织法、代表法所规定的权利。这些权利大体分为三个方面,一是在本级人大会议期间的权利,二是在大会闭会期间的权利,三是代表享有的特殊的人身保障权利。具体地说,表现在以下方面:

1、出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权利。

2、有权提出议案。

3、有权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

4、有权参加本级人大会议选举。

5、有权提出罢免案。

6、有权提出质询案。

7、有权提出询问。

8、在本级人大闭会期间,享有参加视察、提出建议等权利。

9、发言、表决免责权和人身特别保护权。

10、享有物质保障权。

根据宪法、地方组织法和代表法的规定,镇人大代表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协助宪法和法律的实施。

2、同选民保持密切的联系,听取和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3、认真参加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和代表活动,参与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事情,并在实际工作中带头贯彻执行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各项决定、决议。

4、积极协助本级人民政府推行工作。

5、接受选民监督。镇人民代表大会职权

1、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

2、在职权范围内通过和发布决议。

3、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文化事业和公共事业的建设计划。

4、审查和批准本行政区域的财政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5、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行政工作的实施计划。

6、选举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

7、选举镇人民政府镇长、副镇长。

8、听取和审查镇人民政府的工作报告。

9、撤销镇人民政府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10、保护社会主义全民所有的财产和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11、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利益。

12、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

13、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篇二:重庆市乡镇人大工作条例

重庆市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2005年3月25日重庆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以下简称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的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是本级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由同级人大代表组成,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乡、镇人民政府由乡、镇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第三条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及其主席团实行民主集中制和集体行使职权的原则。

第四条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及其主席团和代表活动所需经费,列入乡、镇财政预算。

第五条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

(十)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十一)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保护农村承包经营户、个体工商户的合法权益;

(十二)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

(十三)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少数民族聚居的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在行使职权的时候,应当采取适合民族特点的具体措施。

第七条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每年至少举行一次。经过五分之一以上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集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第八条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每届第一次会议在本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出后的两个月内举行。

第九条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出席,始得举行。

第十条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举行十五日前,主席团将开会日期和建议会议审议的主要议程通知代表。第十一条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每次会议举行预备会议,预备会议由主席团主持,通过会议议程和会议其他准备事项的决定。

每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预备会议,由上届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主持。

第十二条 不是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乡长、副乡长,镇长、副镇长列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其他有关机关、团体、组织和事业单位的负责人,经主席团决定,可以列席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可以邀请本行政区域内上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列席。

第十三条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主席团,乡、镇人民政府可以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属于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由主席团决定提交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审议。

代表五人以上联名可以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属于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由主席团决定是否列入大会议程。未列入大会议程的应转为建议、批评和意见。

列入会议议程的议案,在交付大会表决前,提案人要求撤回的,对该议案的审议即行终止。

代表联名提出议案,可以在大会主席团作出召开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决定之日起至决定的代表议案截止时间之前提出。

篇三:乡镇人大主席团各项工作制度

xxx人大主席团各项工作制度

一、乡人大代表的权利和义务

二、乡人民代表大会职权

三、人大主席、副主席工作职责

四、乡人大代表联系选民办法

五、乡人大代表小组活动制度

六、乡人大主席团办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法

七、乡人大主席团在闭会期间的工作职责

八、乡人大闭会期间主席团会议制度

一、乡人大代表的权利和义务 人大代表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还享有宪法、地方组织法、代表法所规定的权利。这些权利大体分为三个方面,一是在本级人大会议期间的权利,二是在大会闭会期间的权利,三是代表享有的特殊的人身保障权利。具体地说,表现在以下方面:

1、出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权利。

2、有权提出议案。

3、有权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

4、有权参加本级人大会议选举。

5、有权提出罢免案。

6、有权提出质询案。

7、有权提出询问。

8、在本级人大闭会期间,享有参加视察、提出建议等权利。

9、发言、表决免责权和人身特别保护权。

10、享有物质保障权。

根据宪法、地方组织法和代表法的规定,乡人大代表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协助宪法和法律的实施。

2、同选民保持密切的联系,听取和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3、认真参加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和代表活动,参与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事情,并在实际工作中带头贯彻执行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各项决定、决议。

4、积极协助本级人民政府推行工作。

5、接受选民监督。

二、乡人民代表大会职权

1、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

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

2、在职权范围内通过和发布决议。

3、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文化事业和公共事业的建设计划。

4、审查和批准本行政区域的财政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5、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行政工作的实施计划。

6、选举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

7、选举乡人民政府乡长、副乡长。

8、听取和审查乡人民政府的工作报告。

9、撤销乡人民政府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10、保护社会主义全民所有的财产和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

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11、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利益。

12、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

13、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

利。

概括起来,乡人民代表大会有四项主要职权:保证权、决定权、选举权和罢免权、监督权。

三、人大主席、副主席工作职责

1、宣传宪法、法律、法规以及上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决定,并调查在本行政区域内的执行情况。

2、根据主席团会议的决定,负责筹备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具体事务。

3、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组织、指导代表小组和代表开展活动。

4、督促本级人民政府和有关组织认真办理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

5、接待和受理代表与群众的来信来访,向主席团和本级人民政府反映代表与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6、承担换届选举的有关工作。

7、受上级人大常委会的委托,联系本行政区域内的上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承办上级人大常委会委托交办的其他有关事项。

8、办理本乡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主席团交办的有关事项和其他日常工作。

四、乡人大代表联系选民办法

1、人大代表应当牢固树立选民意识和群众观念,对本各选区选民负责,必须与本选区选民保持密切联系。

2、代表联系选民应该向选民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听取选民对政府工作的意见反映。

3、代表以就地联系本选区选民为主,可以结合本职工作走访其他选区选民。

4、代表可根据执行职务需要召开各种类型选民座谈会。

5、代表联系选民全年不少于12人次。

6、代表联系选民应做好记录,并建立联系选民记录薄。代表联系选民的情况,每年要在各代表小组内交流汇报一次。各代表小组要整理汇总,形成书面材料报乡人大主席团。

7、选民向代表反映的意见,代表必须及时向人大主席、副主席汇报。

6.乡镇人大工作总结 篇六

及2011年工作计划

2010年,XX乡人大主席团在乡党委的领导下和县人大常委的指导下,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坚持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认真贯彻落实乡人大会议作出的各项决议,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大发展、大招商为目标,紧紧围绕乡党委和政府的中心工作,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积极推进依法治乡,保障和促进全乡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保证乡人代会提出的各项任务的贯彻实施,充分发挥乡人大代表的职能,现就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自身学习、进一步明确代表职责

为搞好自身建设,乡人大继续加强理论学习,进一步明确人大代表的职责。先后组织学习了《宪法》、《组织法》、《代表法》和省、市、县有关人大工作的《办法》、《规定》等有关条款,使每位成员进一步熟悉了相关的政策、法律,从而提高了依法议事、依法办事的能力。我们始终把学习党的法律、法规和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为出发点,充分发挥人大的职能作用,与党委、政府一道,共同抓好经济工作,以搞好地方经济、社会建设加快全乡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XX为目标。

二、强化和完善信访工作制度,认真做好信访工作

上半年,我乡人大主席团高度重视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自我加压,完善措施,以促进社会和谐。在具体工作中做到“四个确保”:一是确保有专人负责接待来访群众,节假日期间人大负责人带班值班;二是确保详细登记每一位来访群众的基本情况,了解上访内容;三是确保接待人态度和蔼,耐心解释,以笑脸迎接,以热心欢送;四是确保群众上访的要求能够现场解决的第一时间予以答复,如涉及到多部门不能立即答复的及时向人大主要负责人汇报,以进一步得到落实。通过“四个确保”措施,令每位上访者来时怒气冲冲,走时心平气和;来时呼天抢地,走时连声称谢。

三、组织代表积极开展视察调研,体验乡镇工作重点

为了能让县乡人大代表深入了解情况,全面促进乡村工作。我们组织人大代表对我乡几个工作热点、要点进行了考察和观摩。

第一、组织人大代表对我乡去年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作进程及成效进行考察和调研,听取分管领导对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进展的报告,向人大代表介绍了我乡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的进度,目前我乡已经提前一年超额完成了山上造林2880亩,山下造林1020亩的原定任务,并参观了乡“一大四小”精品通道龙溪段建设情况,对道路两旁树木的养护进行了视察。

第二、组织人大代表对重点村的计划生育情况进行了考察和调研,深入重点村了解人口与计划生育实际完成情况,宣传覆盖面,农业人口奖、优、免、补政策,关爱女孩行动,婚育新风,预防艾滋病等内容,并提出了许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起了巨大的促进作用。

第三、自端午节以来,针对集中的强降雨,我乡人大主席团及时组织代表对我乡各水库进行了一次全面的防汛安全巡视。尤其是对我乡小一型水库占家坞水库,认真听取了水库安全员、县人大代表姜仁益关于具体防汛措施及水位情况的报告。另外对出现闸门无法开启,存在隐患的管村马家坞水库,乡人大代表也亲到现场,对险情的排除及后续防汛工作出谋献策,为我乡安全度汛做出了突破性的贡献。

第四、关注农村低保的评定与发放。农村低保是农村困难户的"活命钱”,对农村贫困群体构建安全保障网发挥了重要作用。在农村低保申请、评议、审查、审核、审批等各个程序中,我乡人大代表们一是当好监督员,积极发挥监督作用,进一步推动了农村低保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的开展,切实做到“应保尽保”。二是当好政策宣传员,由于部分群众对相关政策了解不够,认识上存在误区,代表们大力宣传,努力改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就是“享受国家福利待遇”的错误观念。三是当好信息收集员,代表们采取走社串户、座谈会等方式,广收民意,了解民需。

第五、开展《公路法》执法检查,人大代表深入到各村实地察看了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情况,听取了相关情况汇报,并与有关单位进行了座谈,深入了解我乡公路建设情况。乡人大代表还就我乡如何进一步贯彻实施好《公路法》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

第六、对全乡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执法情况进行检查,乡人大代表们利用听取汇报、座谈讨论、检查现场、抽检样品等方式,围绕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食品安全方面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检查,并就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与政府及执法部门人员进行探讨研究,查找问题的根本原因和解决问题的关键措施。

四、下半年工作要点及计划

下半年我乡人大工作将继续在乡党委的领导和县人大常委会的指导下,围绕“谋事贴近中心,选题关注民生,监督体现和谐,履职依靠代表”的工作思路,紧扣民生,完善自我,积极履职,不断创新,与党委合拍,与政府合力,与群众合心,不断开创我乡人大工作和民主法治建设的新局面。为此,我们将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服务经济和社会发展,认真履行监督职能

坚持把推进依法治乡工作作为重点,监督政府依法行政。听取和审议乡政府有关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单项工作专题报告,保证法律法规在我乡的贯彻实施。针对改革发展进程中出现的新问题,加强对全乡经济工作中重大事项的监督,加强对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财政收支、工程预决算等方面的监督,督促代表议案、建议意见,群众来信来访的办理,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加强对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监督,促进社会全面进步,努力提高人民生活质量。

二、密切与代表的联系,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

加强代表培训力度,加大代表履职能力建设。多途径、多渠道地公开代表联系方式,探索、总结、推广人大主席团联系代表、代表联系选民的有效形式,及时掌握和收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提高代表走访实效。广泛开展代表评议政府部门工作和选民评议代表的活动,增强代表履职的责任感和自觉性。

三、加强人大的宣传和调研,探索人大工作的新方法

要坚持和完善执法检查、工作评议、述职评议等行之有效的监督形式,进一步探索新形势下做好人大监督工作的新路子,不断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加强法制宣传力度。结合“五五”普法规划的总结评测,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把对法律实施情况的检查监督放在突出位置。大力宣传严格依法办事的典型,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

四、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水平

完善人大主席团议事制度。按照监督法的要求,完善人大主席团的各项工作程序,扩大民主形式,拓宽公民有序参与政治的渠道。加强人大制度建设,营造敢讲话、讲真话、办实事、求实效的民主氛围。加强人大干部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各种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人大工作者的理论修养、法律水平和业务能力。

XX乡人大主席团

7.乡镇人大制度 篇七

历史的画卷, 总是在®砺前行中铺开。"十二五”收官之年, 面对国内外形势的深刻复杂变化特别是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挑战, 本届全国人大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 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要求, 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履职尽责、扎实工作, 各方面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积跬步方以至千里。过去的一年, 全国人大围绕"四个全面n战略布局, 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 重点领域立法迈出新步伐, 有力推动了改革发展稳定;大力弘扬宪法精神, 积极履行宪法监督职责, 保证宪法全面有效实施;以授权决定形式支持相关改革试点工作, 保证重大改革举措于法有据, 使法治始终与改革同频共振;依法行使监督权, 促进依法行政、公正执法, 在增强监督实效上取得新进展……一步一个脚印, 全国人大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厚植了强大的制度优势, 凝聚了磅礴的法治力量。

2 0 1 6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 是u十三五”时期的开局之年, 也是推进结构性改革的攻坚之年。奋战"十三五”, 引领新常态, 决胜全面小康, 我们比任何时候都更加需要倾听人民呼声、回应人民期待、凝聚人民力量, 这为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提供了广阔舞台。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 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 依法行使职权, 积极开展工作,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必将在治国理政新实践中不断发展完善。

"法令行则国治, 法令弛则国乱”。全面依法治国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可靠保障。以法治护航全面小康, 人大履职尽责, 大有可为、大有作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立法工作, 抓紧抓好重点领域立法, 通过立法推动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 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 着力提高立法质量, 加快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 是以良法促进发展、保证善治的重要基石。依法行使监督职权, 坚持问题导向, 坚持监督与支持相统一, 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3是推进结构性改革、推动“十三五”规划纲要全面实施的重要着力点。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畅通代表联系人民群众渠道, 是永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生机活力, 切实做到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的根本所在。在新的奋斗征程上, 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作用, 牢牢把国家和民族的前途命运掌握在人民手中, 时代赋予人大的使命, 光荣而艰巨。

8.完善人大制度推进民主政治 篇八

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随之一次出台五个相关文件,分别就代表在人大闭会期间的活动,代表议案处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人大信访工作与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定了工作措施。

加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上如此紧锣密鼓的举措,引人注目。联系到今年2月中共中央下发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执政党对完善“根本政治制度”与“基本政治制度”相继出台意见,表明中国的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及民主政治建设正在迈出步伐。

自1949年建立政权,中国共产党就开始探讨落实人民主权的中国方式。1953年在全国范围内第一次普选的基础上逐级产生了人民代表大会,1954年9月15日第一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召开,标志着人大制度的正式确立。此后半个世纪的经验教训已经证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反映了中国的政权性质,适合人民当家作主、管理国家的需要,也是中国共产党在国家政权中充分发扬民主、贯彻群众路线的最好实现形式。

众所周知,如果仅仅停留于一种理念,那么民主政治就可能变为一个空口号。民主政治更是一种制度安排,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国家根本政治制度的有效性既经证明,那么坚持并完善这一制度,便为发展中国民主政治的主要内容。

时代发展也对中国共产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从“党不是向群众发号施令的权力组织,也不是行政组织和生产组织”,党的领导主要是“政治领导”,“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到“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三者统一”,中共从十二大到十六大完成了执政方式的历史认识过程,“依法执政、科学执政、民主执政”成为执政党的共识。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成为“依法执政、科学执政、民主执政”的根本途径。

政党政治是现代国家的基本特征。任何政党都以取得政权、参与政权或维护政权为主要政治目标,但政党包括执政党本身并非权力组织,执政党对国家事务实行领导的主要方式是使党的主张经过法定程序变成国家意志,执政党的主张能否代表大多数人的利益也将通过法定程序受到检验,通过国家权力机关把党的主张转变为国家意志,是执政党在国家事务中发挥领导作用的法律途径。

中共中央在转发《若干意见》的通知中,把“使人民代表大会友其常委会更好地发挥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放在突出位置,《若干意见》则明确提出“坚持人民代表大会统一行使国家权力”,显示了执政党对现代政党政治的理解,对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期待,以及推进中国特色的民主政治建设的决心,预示着执政党与国家权力机关建立法治化关系的前景。

改革开放以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逐步远离人们心目中的“橡皮图章”、“咨询养老机构”形象。在国家和执政党的几乎所有重要文献中,都可以见到“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表述。作为中国特色的民主政治形式,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西方三权分立制度的区别也得到较为清晰的认识。

但着重于“特色”与“区别”的认识,可能产生较多地注重于“坚持”,而相对弱化在“完善”上的努力,从而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难于适应现实的需要,从而产生先进的政治设计与政治实践上的落差。中共中央转发的《若干意见》充分注意到更全面地发挥代表作用、加强人大常委会工作制度的重要性,要求建立健全代表依法履行职责的各项具体制度,建立和完善人大常委会具体工作制度。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为落实这些要求迅速出台了五个相关文件,在代表工作和人大常委会工作的制度化、法制化和规范化建设上取得了重大进展。

9.乡镇人大工作报告 篇九

(2011年11月26日在蕉坝乡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各位代表:

我受乡五届人大主席团的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年来工作回顾

蕉坝乡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以来,乡人大主席团在县人大常委会的指导帮助下,在乡党委的领导和乡人民政府的配合支持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以及县人大相关会议精神,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按照党代会、人代会各项决议的要求,以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协调可持续发展为目标,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在参与中监督,在监督中支持,为推进民主政治建设,实现蕉坝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和民主政治建设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五年来,乡人大主席团结合实际,制订工作计划、评议工作制度、组织代表视察、督促建议办理、依法实施监督,使人大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坚持党的领导、加强法律监督。

乡人大主席团始终坚持在党委的领导下开展人大工作,凡是召开主席团会议,代表活动以及开展的各项重大事项等,都做到有请示有汇报。各项工作的开展也得到了党委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并正确地处理了党委、人大、政府三者之间的关系,在与政府的关系上,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办事,依法行使人大的法律监督,并在监督的广度上、深度上、力度上下功夫。五年来,乡人大主席团围绕 1

中心工作,按照县人大常委会的统一步骤,紧密配合,组织代表对全乡重点项目建设的法律程序进行监督,促进了各项项目工程的有序实施。同时根据全县的统一部署,抓好了第七届、第八届村民委会换届的法律监督。

二、围绕发展主题,加强工作监督。

发展是第一要务。五年来,乡人大主席团按照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紧紧围绕发展主题,坚持与时俱进、和谐发展的要求促进全乡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

一是积极开展代表评议活动。乡人大主席团专门组织人大代表,对涉农部门和个别村开展了评议活动,听取了相关部门的工作汇报,特别是听取人代会提出的十件实事落实情况的汇报,认真进行检查、评议,加强工作监督。通过代表评议活动的开展,进一步转变了干部作风,提升了服务质量,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促进了全乡各项工作的开展。

二是加强重点工作的监督检查。乡人大主席团坚持以民为本,始终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组织代表紧紧围绕粮食生产、烤烟生产、茶叶和畜牧产业发展、集镇建设和连片开发项目建设以及人口和计划生育、安全生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业税直补和低保资金的发放等各项重点工作的开展情况,对相关部门进行了认真的监督检查。

三是加大代表建议、意见的办理力度。乡五届次四次会议期间,共收到代表建议和意见39件。为使代表的建议和意见都能得到落实,乡人大主席团加强监督力度,使代表的建议和意见都有了答复或落实。

三、加强自身建设,提高代表素质。

适应时代需要,不断提高代表们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以改革创新的工作思路,认真履行法律赋予人大的职权。切实加强法律

教育,提高代表素质,加强主席团自身建设。主要做了以下五个方面工作:

一是加强主席团自身建设。我们始终坚持以“学习、教育、调查研究”为抓手,深入开展学习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代表法》、《选举法》等人大业务知识,建立主席团成员联系代表制度,以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创先争优、“四帮四促”等活动为契机,提高工作效能,不断增强做好人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形成了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勤政高效、清正廉洁的战斗集体。

二是加强联系,了解社情民意。我们进一步建立各项工作制度,完善代表分组分片责任制,进一步密切代表联系本选区的选民,充分了解群众的情况,把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以及群众密切关注的解决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促进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是加强代表活动,拓宽履职渠道。五年来,共组织代表参加各类执法检查、调研等活动20场次。为更好地发挥代表作用,通过开展与代表谈心活动,听取意见,及时把代表意见梳理以书面形式反馈给相关部门并督促其及时办理回复,使人大活动更富有成效。

四是组织代表学习,提高代表素质。乡人大主席团注重抓好代表的培训学习,五年来共组织代表学习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和县人大相关会议精神以及《代表法》、《地方组织法》、《选举法》等人大业务知识30多场次,通过组织培训学习,使代表们更清楚人大工作的性质、地位和作用,增强了代表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五是加强人大信息工作。乡人大主席团严格依照信访工作条例,认真及时办理代表及群众来信来访,坚持分级负责,归口处理的原则,及时将收到的群众来信来访交有关部门办理。五年来,共接待群众的来信来访60余人次。对能解决的问题及时解决,不能

解决的,及时请示、协调解决。做到了件件有答复、事事有着落。同时认真抓好信息上报工作,五年来共完成各类人大信息93篇。各位代表,乡人大主席团过去五年所取得的工作成绩,是在乡党委正确领导下取得的,是全体代表和乡人大主席团全体成员共同努力的结果,也是与各部门和全体代表的大力支持分不开。在此,我代表乡人大主席团,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各位代表,过去的五年,乡人大工作虽然取得一定的成绩,但与法律赋予人大工作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存在着:履行监督职权、加强跟踪监督、增强监督实效有待于进一步研究;述职评议工作有待于进一步完善和深化;代表活动形式有待进一步改进等,这些问题和不足,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努力加以改进。

六届人大主席团的工作建议

未来的五年,是我乡全面实施“十二五”规划,努力实现“民族边贸重镇、农业产业大乡、绿色药果茶乡、生态旅游佳地”的关键时期。乡党代会以及乡六届人大一次会议工作报告已指明了今后的工作方向和奋斗目标。乡人大主席团就是要紧紧围绕党代会、人代会提出的奋斗目标和“减贫摘帽”目标任务积极开展工作。今后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领导,紧扣目标任务,切实加强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努力把人大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为建设富裕和谐新蕉坝而作出贡献。

一、坚持与时俱进,切实搞好人大工作。

新的形势和任务给新时期人大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因此,人大工作要有所作为,就必须加强自身建设,不断地学习政治和经济

理论,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要联系工作和思想实际,做到学习学习再学习。要不断地研究新问题,解决各种困难,认真履行人大工作职责,忠实地当好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代表,切实地做到执政为民、勤政为民、为民代言,为进一步扩大民主、健全民主制度创造条件,充分发挥好人大在我乡经济、社会事业建设中的作用。

二、坚持发展创新,推进人大工作的开展。

乡人大主席团将围绕乡党代会和本次人代会确定的各项任务,突出工作重点,积极推动和促进各项中心任务的完成,始终做到讲政治、讲大局、讲发展,并理顺三种关系: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理顺发扬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的关系。我们要始终牢记,党的领导是关键,发扬民主是基础,依法办事是保证。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是一个有机的整体,缺一不可,相互促进,坚持党的领导是推进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

二是坚持发展为第一要务,理顺发展与做好人大工作的关系。经济建设始终是全党的工作中心,必然也是人大工作的中心,要做到人大的一切工作和活动都要服从于服务于经济发展这个中心。要不断适应时代发展步伐,积极为协调发展、创新发展、开放发展、和谐发展提供条件,做好工作。

三是坚持依法履职,理顺监督与支持的关系。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是乡人大基本职责和权力。但是在具体工作中不能为监督而监督,要为支持工作而监督,从事业需要出发,寓支持于监督之中,真正把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对政府负责与对人民群众负责统一起来开展工作。

(三)坚持民主法治建设,完善人大工作制度。

我们要以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

推进民主法制建设。要按照《代表法》、《地方组织法》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抓住发展这一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加强对政府工作的审议、监督,全面落实好人代会的各项议程。要围绕社会全面发展,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抓好督促检查,保持全乡经济社会发展的稳定。

一是依法履行职权,不断强化监督力度。要围绕中心工作,开展依法监督,加强对各村及涉农部门开展工作的评议,认真落实各项工作目标,加大对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的跟踪督查力度,加强对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议案、建议和意见的督办力度。二是深化代表工作,增强代表工作活力。要认真组织代表参加学习培训,加强代表及农村干部的法制教育。组织代表参加视察、调查、执法检查等重要活动,不断提高代表参政议政的能力和水平,努力把代表的作用发挥好,从而推进各项工作,让群众满意。

三是加强自身建设。认真组织主席团成员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要结合创先争优活动的开展,提高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切实把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维护好、发展好,从而充分发挥人大主席团的作用。

10.乡镇人大开幕词 篇十

各位代表:这是一次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大会,也是一次回顾过去、展望未来的大会,又是一次肩负着全乡人民重托,描绘zz宏伟蓝图的大会。这一次代表大会是在全乡上下正以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积极贯彻党的十五大和十五届五中、六中全会及全国、省、市、县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加快经济建设步伐的关键时刻召开的,因而任务艰巨,意义重大。这次代表大会的主要任务是:以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进一步学习贯彻党的十五大和十五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全国、省、市、县人民代表大会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回顾上届人大和政府工作,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讨论制定事关zz发展大局的奋斗目标和工作计划,布置2002年各项工作,动员全乡干群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增强建设zz的历史责任感,加快发展,改变落后面貌的紧迫感,强化改革意识、发展意识、机遇意识和争先创优意识,用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来武装头脑,理清振兴zz经济的新思路,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克服一切困难,把我乡的两个文明建设推向新的阶段。这次大会的主要议程是:

一、听取和审议乡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听取和审议乡人大工作报告;

三、听取和审议乡财政预决算报告。

四、选举zz乡第十届人大主席、政府乡长、副乡长、科技副乡长。自1999年以来,乡党委、政府带领全乡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委关于加快发展的有关指示精神,认真贯彻执行乡人代会提出的各项任务,在开发性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乡镇企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小集镇建设等工作中取得了显著成绩。目前,全乡政治安定,社会稳定,经济正在迅速发展,人民群众精神振奋,正把主要精力投向市场经济的主战场。各位代表:2002年是二十一世纪的起步之年。中国正式加入世贸组织,党的十六大即将召开,新的一年给我们带来新的机遇,新的希望,同时也给我们带来新的挑战,新的困难。我们要振兴zz经济,实现小康目标,任务非常繁重。我们必须用市场经济的观点,统一全乡人民的思想,加大工作落实力度,加快经济建设步伐。全乡人民对这次大会寄予了殷切期望,我们一定要把这次大会开好,要把这次大会开成一个发扬民主、求实鼓劲的大会,开成一个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的大会,开成一个团结奋进、再展宏图、加快zz经济发展的大会。预祝大会圆满成功!

11.完善地方人大财政审查监督制度 篇十一

地方政府财政预算与人大审查监督制度概述

(一)政府预算的含义

政府预算是政府按照一定的法律程序编制的年度财政收支计划,它是政府组织和规范财政收支活动的重要工具,在当代社会,它还是政府对经济进行调节的重要杠杆。

政府预算首先在形式上表现为年度财政收支计划,它反应了政府财政收入和支出的规模和结构。其具体形式是按照一定的标准将财政预算年度内的各项收入与支出进行分类,并列入各种表格中,通过这种方式可以反映具体时间内政府财政的来源和支出的明细。

(二)人大审查监督制度

政府财政花的是纳税人的钱。因此,政府作为经济活动的主体,其预算支出必须服务于整个社会的需求,以满足公众的需要为目的,这是预算最基本的要求与原则。为了使国家财政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尽可能地减轻人民的负担,使政府财政征收的各种税收皆基于人民的意志,并且得到合理有效的使用,保证其只能用于公共需要,就必然要对政府的分配和使用财政资金进行监督与制约,通过政治、法律程序以确保政府收入和支出不偏离纳税人的利益,防范由于政府权力的扩张而侵犯公民的个人财产权利。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控制权由全体公民一同行使是无法实现的。为了对政府行为进行有效的监督,必须通过合法的政治过程决定一个控制系统,并且通过人民的授权,委托此控制系统对政府的行政权力进行监督与制约。通过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可以有效发挥集体的智慧,减少决策失误,并使国家决策最大限度地体现人民的意志。

地方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审查走形式

1.审查环节上的滞后性

在实际监督中,审查和批准财政预算的几个时间节点,存在着法律规定原则与实际操作脱节的现象。由于预算收入水平对下一年的预算安排具有决定意义,而预算收入要到12月31日才能出最后的结论,故完成编制预算的最后环节肯定要在1月1日以后了。我国法律对地方人代会的召开并没有固定的时间安排,各级、各地人代会召开时间先后不一,这从客观上限制了预算的法律约束力。

2.审查过程的游离性

在预算编制中,地方人大常委会的下属工作机构——财经工委相关工作人员与政府财政局加强沟通联系,了解情况,但从实践来看,这些情况以总盘子为主,以分析执行中的成绩和困难为主,原则性很强,较为粗放,对初审预算的指导意义不是很强。

3.审查项目的模糊性

对预算的审议,重点和主体应该是预算草案的具体安排,预算报告只是对预算草案的进一步说明。但在实际审议中,人大代表都着重看预算报告的审议,对草案表审查不到位。主要原因是草案表编制过于笼统,大多数代表看不明白。

(二)决算报告审议走过场

1.审查主体的局限性

对预算执行全过程监督,这是法律要求,但是日常监督的主体来看,主要是人大常委会下设的财经工委,但一般下设的财经工委人员过少,他们除了承担财政预算监督任务之外,还有发展改革、农业、服务业等经济条线工作需要履行人大常委会的职责,工作任务相当重,很多东西无法顾及。所以,财政监督工作只能作为阶段性重点,集中在年尾预算编制、年度决算、预算调整时,真正的日常监督只能通过文来文往的形式来实施。

按照现行的干部管理体制,组织部门在选配人大财经工委负责人时,为了增强财经工委的吸引力,将行政关系留在原单位作为优惠条件。

2.业务能力与财政监督要求有距离

现在地方人大财经工委工作人员大多是非财政部门转岗而来,缺乏必要的专业知识,无法对财政预算的执行进行权威解读与分析,并提出合理化的建议。

完善地方人大预算审查监督的对策

(一)财政管理权与使用权分离

人大代表人民行使对财政资金的公开透明的管理权,也是人民主权的一个体现。政府单纯行使财政使用权,使财政资金的使用方向、过程和效果更易得到有效的监督和控制,既可以减少政府开支的随意性,又可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审计部门纳入人大体系

在公共财政监督体制的改革方面,应考虑使审计部门对人大负责,从而将其纳入人大的体系之内。理论界早已有了这个强有力的声音,它不但弥补了人大财政监督缺乏专家与技术人员的困境,还使审计部门从政府的摆布和干扰中解放出来,从而实现其独立性和客观性。

(三)加速人大电子化建设

目前,电子政务已经成为世界发展的趋势,加强电子政务的建设正是顺应这一发展趋势。作为中国电子政务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电子人大,应在立法、监督以及重大问题的决策方面起到积极作用,并在新一轮政治体制改革中促进人大制度改革,提升人大权威,更好地发挥人大作用。

(作者单位:西南财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12.乡镇人大制度 篇十二

(一) 乡镇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产生的背景

中国是单一制的多民族国家, 国家预算按照“一级政府以及预算”的原则建立, 由中央、省、市、县、乡五个级次构成。而乡级财政预算是最为基本的预算, 显然, 基础性单位的预算更能体现预算的完善性及全面性。但由于一些客观原因, 乡级财政实行“乡财县管”制度, 其中最主要的原因是人才分布的不均匀。但随着村官制度等等的实施, 部分乡镇已经有足够的能力, 也满足国家对预算单位的要求, 但“乡财县管”一定程度上阻碍了乡级政府的自主管理财政的积极性, 而且人才的流入的意义不能得到充分的发挥, 国家财政部于2011年开始颁布推进乡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的制度改革。

(二) 乡镇财政国家集中支付制度简述

该制度指的是乡镇政府的财政自主管理的权利不变, 资金的所有权不变, 负债及债权不变, 而资金的账户不再多个, 而是统一到国家单一账户管理, 其资金收入不再通过县级的审查核对, 直接交付国库单一账户, 当需要支出时, 由国库或财政部集中支付的制度。显然, 通过这种制度可以一定程度上激发乡镇政府人员的积极性。同时, 改革对存在的弊端进行了有效的回避。比如, 以前, 乡镇政府存在多个资金账户, 这样在操作上能够实现灰色收入, 易滋生腐败现象, 而通过一个账户管理, 能够放大透明度。

(三) 乡镇财政国家集中支付制度的原则及内容

制度改革必然存在一定的原则同时包括一些主要的内容。基本原则有:透明规范, 便于监督;资金的支付必须遵循一定的步骤, 并且备案管理, 并在中国人民银行的资金账户内进行划拨, 同时, 整个过程, 处在国家财政的监督下, 这样透明度得到保证。效率优先, 进行简便;由于单一账户, 这样资金的收入和支出只需经过一个单一账户, 不再像以前一样, 账户繁多, 划拨流转麻烦。谨慎审查原则;显然, 乡镇财政改革涉及多个方面, 如果急于求成可能适得其反, 甚至牵一发而动全身, 另外, 由于客观原因的存在, 各个地方的管理能力是互不相同的, 这就要求我们在乡镇改革时保证所改革的乡镇符合改革的条件, 并且不同的地方要求改革的进度也应因地制宜。主体不变;乡镇财政直接支付改革必须保证乡镇政府的独立性, 并且, 随着改革, 我国很可能形成中央, 省, 县三级预算构成。主要内容:在中国人民银行, 建立单一账户, 所有资金的管理, 支付, 划拨等等都在国库单一账户内进行, 收入交代给国库或者是财政账户。国库单一账户的构成体系, 财政部门在中国人民银行开设国库单一账户, 按收入和支出设置分类账, 收入账按预算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支出账按资金使用性质设立分账册;财政部门按资金使用性质在商业银行开设零余额账户;在商业银行为预算单位开设零余额账户;财政部门在商业银行开设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 按收入和支出设置分类账;经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和授权, 财政部门为预算单位在商业银行开设的特殊专户 (简称“特设专户”) 。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中的国库单一账户和预算外资金专户按专用存款账户管理。

建立了单一账户后, 其他的中间辅助账户就会相应的取消, 并且乡镇的财政资金会相应的交付给国库单一账号。收入交付方式必须规范化, 有章可依, 按照国库管理制度的改革要求, 非税收部分通过系统中心直接交付县级非税收入征收专户, 再通过这一账户再交付给国库。同时, 明确各种资金的划拨方式。

(四) 乡镇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存在积极的意义

一方面, 能够加快国家财政集中支付改革的进程, 而且, 能够推进乡镇财管的完美进化, 同时, 将复杂的过程进行简化, 有利于提高效率, 进而节约各种办公成本。另一方面, 在监督上, 能够加强对预算单位的审核制度, 能够有效的监控支出, 以检验是否合理, 是否有违规现象, 这相当于对腐败现象的釜底抽薪, 能够在源头上进行控制, 在基层上, 充分的体现廉政清明。

二、部分乡镇存在的客观原因导致财政集中支付存在困难

乡镇的客观原因非常明显, 1.经济落后, 在一些信息处理上, 缺乏必要的科技支持, 而且在乡镇政府工作人员的环境, 相对市级比较简单, 虽然配备电脑等, 但是对电脑的利用存在很大的区别, 即人才培训是非常必要的, 不能因为经济的落后, 而相应的人才落后。2.所处的环境相对封闭, 不能真正的体察周围环境的变化, 即乡镇对周围的市场变化相对城市而言是比较迟钝的。3.客观原因是人才的自主离开, 在乡镇工作的人多数把工作作为暂时的, 这样等时机成熟后会选择调离, 这样的流动机制虽好, 但在交接时会产生一定的熟悉环境成本。

三、乡镇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体制改革的问题与思考

(一) 乡镇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存在的问题

乡镇财政核算是最为基层的财政, 他直接与百姓打交道, 并且乡镇财政的管理好坏, 百姓能做出相应的反应, 进而百姓最为接近的还是乡镇财政, 财政中的资金来源于百姓, 就要用之于百姓。比如道路建设, 就存在着部分村官以建设公路为名, 获取灰色收入。其中, 没有合理的资金划拨制度即预算制度是导致这类问题的原因之一。即便是集中支付, 而监管制度也非常重要, 即乡镇财管有其必要的一面。

1. 事权与财政权利的不协调。

有时候乡镇的财政大权与事权并不协调。虽然集中支付, 但毕竟资金在市级政府, 而实际的事权却在乡镇的政府, 这样财权和事权是割裂开的, 这样的后果是乡镇政府在处理事情时, 会有明显的滞后效应, 不能够很及时处理问题, 特别是涉及资金的问题。百姓的事情很多都是由乡镇政府直接负责, 可是当涉及资金时候, 财权不在手, 处理明显不能得心应手, 而且一些事业单位在乡镇政府的, 由于乡镇政府处理事情的不自由, 导致这些事业单位的效率也会很低下, 市级政府想加强管理, 却因为不在当局, 必然看不到存在的问题, 而乡镇政府看到了问题却不能及时的解决, 这样在时间上会有大量不必要的浪费。

2. 地区差异十分明显。

有的地方有乡镇政府, 而且乡镇政府有着对资金的需求, 比如铺路建桥, 但是由于转移划拨问题的存在, 导致不能够有求必应, 特别是越是贫困的乡镇, 申请资金愈加困难, 这无疑导致贫富差距会越来越大。这样虽然建立了国库集中支付, 却因为传达路径上的中断, 导致不能够很好的得到回应。而且, 地区差异还体现在有的乡镇政府即便通过税收等获得资金, 但是没有专门的账户存放, 只能全部上缴。但是在支出时就会存在捉襟见肘的窘境。另一方面的问题是, 乡镇政府的人才配备也明显不足, 这导致虽然存在集中支付手段, 但是由于人的管理, 信息掌握的不足, 分析信息能力的不足, 导致不能准确的进行集中支付。

(二) 应对体制改革中各种问题的解决措施

上述体制改革中问题的存在, 是对改革的挑战, 但是通过加强乡镇政府的自主管理, “乡财县管”在资金方面的合理放松, 部分问题会得到解决, 监管制度和改革配套实施, 相信会取得完美的结构, 使民之财合理用之于民。

1.乡镇的人才配置依然需要加强。在改革之初面临的问题, 正是需要解决的对象。腐败问题, 通过集中支付, 简化划拨步骤, 这样可操作的地方减少, 这样, 腐败的环境就会得到改善。

2.针对人才的配备情况, 现在普及的公务员考试或村官考试便是对这一问题的解决方式之一, 并且, 为以后改革的进一步推进夯下结实的基础。

3.关于财政与事权的问题, 这种问题的存在是不可避免的, 只有通过市级政府的监管, 乡镇资金才会得到有效的监管, 如果乡镇政府得到足够的发展, 具备足够的能力, 以后乡镇资金自行管理未必不可能实现。

总之, 随着改革的推进, 乡镇财政管理会得到长足发展, 存在的人才落后, 科技落后问题会得到解决。作为最基层的财政管理, 乡镇财政的国库集中支付体现了国家对基层的关注, 真正的实现资金取之于民, 用之于民。

参考文献

[1]徐春武.关于进一步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思考[J].财政研究, 2005 (06) .

[2]严素萍.进一步推进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思考[J].广东财经职业学院学报, 2005 (05) .

[3]刘晓力.国库集中支付与会计集中核算问题研究口[J].会计之友, 2004 (02) .

13.乡镇人大工作总结 篇十三

一、狠抓换届选举工作,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主任,人大主席为副主任的镇选举委员会,充分利用标语、短信、微信、座谈等形式开展换届选举宣传工作。广泛深入地宣传了《宪法》、《选举法》、《地方组织法》、《代表法》等法律法规。按照法律规定的选区划分原则,全镇共划分了12个县代表选区和23个镇代表选区,县代表选区应选县代表20名,其中县推选6名,女代表4名,非党6名。镇代表选区按选区的大小每个选区分配代表名额1至3名,应选代表53名,其中镇推选5名,女代表12名,非党16名。引导和组织广大选民依法依规、有秩序、按步骤参加投票选举。这次选举的参选率达到 91.9%,高于上一届,全镇23个镇选区和12 个县选区均一次投票选举成功。

二、精心组织,开好第六届人代会

经过精心筹备,我镇于9月8日—9日召开了温泉镇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大会。会议审议和通过了政府工作报告、人大工作报告和财政预决算报告;会议审议了《温泉镇农村建房管理规定》、《温泉镇加强林业资源保护管理规定》、《温泉镇农村清洁工程管理规定》、《温泉镇关于大力扶持生态有机农业示范点的实施方案》;会议选举出新的镇人大班子,选举出新的镇政府班子。全镇53名人大代表在大会上积极行使职权,并提出了许多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

三、积极开展人大代表视察和联系走访活动

全年,镇人大组织全镇各级人大代表进行视察、调研等活动共5次,换届选举后,组织新当选的县、镇人大代表对全镇群众关心的农村建房、农村清洁工程、林业资源保护、有机农业产业发展等四个方面问题进行了集中调研,形成了意见统一、目标一致的调研报告,并在镇第六届人代会上审议通过。闭会期间,镇人大主席团成员围绕重大项目建设、农产品基地建设等热点问题,集中视察、调研,听民声,察民情。

四、强化自身建设,提高工作水平

1、人大工作始终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严格执行重大事项、重点工作及时向镇党委请示汇报,使党委的工作部署通过人大代表贯彻到群众中,争取党委对人大工作的重视,形成党管人大工作的良好氛围,为做好人大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2、主席团成员坚持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健全各项制度,明确自身职责。不断提高主席团成员的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增强做好人大工作的紧迫感。通过扎扎实实的工作,使人大代表思想上有新的提高,作风上有新的转变,工作上有新的成效,全体人大代表及人民群众思想得到进一步的解放,观念得到进一步的更新,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

3、建章立制,常抓不懈。在制度建设上,镇人大建立和完善了各项制度,推进了人大工作的正规化、规范化、制度化,保证人大工作落到实处,更好地为我镇的法制建设、政权建设和经济建设服务,确保了人大工作的依法有序进行。

五、加强监督,开展评议工作

1、开展法律宣传。镇人大围绕党委工作大局和年初确定的工作目标,突出重点,抓住关键进行有效监督。组织部分人大代表开展了计划生育和安全生产执法大检查,结合镇政府工作报告,展开认真的讨论,对镇政府重点工程项目立项、招标等重大事项都进行审查。

2、开展评议工作。组织人大代表深入到企业、便民服务中心、司法所、财政所开展评议工作,采取走访、座谈等方式,听取民意和站所负责人进行述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与会代表围绕办事制度公开情况、各项惠民政策落实情况、办事效率情况、便民服务情况、廉洁自律情况、管理规范情况、干部作风转变情况等方面对各站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评议,并开展工作满意度测评。

六、加强代表联系,发挥代表作用

1、健全和完善了各项联系制度。建立主席团成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选民的制度,每个主席团成员联系10名代表,每个代表联系10个选民,并且经常走访、了解情况,对特困代表进行慰问,帮助他们解决一些实际困难和难点问题,使每个代表都有当家作主的主人翁意识和参政议政的积极性。

上一篇:电子白板教室管理下一篇: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