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五四”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表彰的通知

2024-09-22

关于开展“五四”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表彰的通知(共10篇)

1.关于开展“五四”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表彰的通知 篇一

依法治区办发„2012‟02号

关于组织开展2006-2010年全区法制宣传

教育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各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区属和区直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自2006年第五个五年全民法制宣传教育以来,全区上下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圆满完成了“五五”普法规划各项目标任务。五年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涌现出了一大批成绩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为树立典型、鼓励先进,调动全民参与的积极性,进一步推动工作深入开展,区委、区政府决定对在2006年-2010年全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给予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及范围

(一)2006—2010年全区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参评对象为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群众组织等。

(二)2006—2010年全区法制宣传教育先进个人。参评对象为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公民和从事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成绩突出的人员。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组织领导坚强有力。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健全;能够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

2、周密部署,工作扎实。有“五五”普法规划,年度有工作计划,有安排、有检查、有总结。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化,坚持依法决策、依法管理。能够充分调动干部群众学习法律知识的积极性,定期组织开展针对性强、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3、工作突出,成效显著。干部群众的法律素质和部门单位内部的法制化管理水平明显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在本辖区、本部门、本行业起到示范带头作用。

4、无违法违纪事件,无行政、刑事处罚事件。

(二)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能够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模范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国家法律法规。

2、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具有丰富的法律知识和较强的法律运用水平。

3、在工作生活中积极主动宣传国家的法律法规,为提高公民法律素质作出重要贡献。

4、坚持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努力维护法律权威。

5、工作扎实,勇于开拓创新,善于开展调查研究,积极运用理论指导实践。

三、评选程序

各街道按照评选条件和分配名额(见附件)组织推荐,推荐材料报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街道辖区的省、市属有关企事业单位、村(居)委会,由街道负责评选;教育系统自行负责评选;区直机关、区属单位和街道先进集体由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评选。

四、评选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街道、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此次评选工作对于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深入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对评选工作的领导,确保评选工作顺利进行。

(二)坚持标准,严格程序。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走群众路线,按照评选程序,采取自下而上的办法,逐级审批上报。

(三)评选对象要具有广泛的代表性。评选重点要面向基层干部群众、基层工作人员和基层单位。

(四)确保评选质量。各街道、各部门要按照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精心组织好推荐工作,保证各项推荐人选质量。

(五)评选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均要整理单行材料,填送审批表,由所在街道和主管部门加盖印章。审批表及先进事迹材料(1000字)各一式两份,于2012年3月6日(星期二)下午5:00之前,送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联系方式

区司法局法制宣传教育办公室 联系电话: 联系人: 附件:

1、“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表

一、表

二、表三)

2、全区“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先进个人审批表 全区“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先进集体审批表

2012年3月2日

2.关于开展“五四”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表彰的通知 篇二

关于评选表彰2011全区工会工作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镇街(委、局、公司)工会,各工会联合会,各基层工会:

2011年,在区委、区政府和市总工会的正确领导下,全区各级工会组织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历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一心两城”发展战略,握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单位)创建这一总抓手,扎实推进“两个普遍”,不断深化“助推区域经济文化高地建设三项活动”,工会各项工作跃上一个新的台阶。为总结经验,树立典型,推动全区工会工作再上新台阶,区总工会决定,对在2011做出突出成绩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评选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内容

1、先进集体:(1)工会工作先进单位;(2)先进基层工会;(3)基层工会女职工工作先进单位。

2、先进个人:(1)优秀工会工作者;(2)先进工会女职工工作者。

二、评选条件 先进集体:

(一)、工会工作先进单位

按照区总工会今年部署的工作和下发的有关文件精神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各工会工作委员会和行业性工会联合会,由区总工会按照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评选。

(二)、先进基层工会

1、工会组织健全完善。达到“八有”、挂“两牌”、建“三档”标准。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及女职工委员会健全并分工明确,配备专职工会主席并享受同级副职待遇;职工入会率达到95%以上。

2、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全员签订了劳动合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工作运作规范;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得到全面落实;建立了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劳动争议处结率100%,无集体上访和影响社会稳定事件发生。积极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职工工资随效益增长;深入开展“建高地、创和谐、做贡献”活动,推动单位争创“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发挥工会作用,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3、民主管理工作规范。每年至少召开一次职代会,重大事项

经职代会讨论通过或决定,实行会前预审和会后备案。厂务公开内容全面、及时。

4、职工保障效果显著。深入开展“建高地、抓维权、促发展”活动。督促企业建立劳动安全制度,完善劳动安全设施,发放劳保用品。年内无重大劳动卫生、安

全生产事故发生。困难职工档案、制度健全。积极开展困难职工生活救助、医疗救助、子女助学等救助帮扶活动。

5、经济文化权益得以保障。积极开展“建高地、亮绝活、争先锋”活动,组织职工开展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技术协作等群众性的经济技术创新活动有力,促进了单位发展;职工精神文化活动丰富多彩。

6、工会经费按时足额上缴。

(三)基层工会女职工工作先进单位

工会女职工组织健全完善,维护女职工特殊利益,有工作制度,积极组织女职工参与岗位建功、素质提升等活动,并签订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先进个人:

(一)、优秀工会工作者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带头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

2、服务经济建设中心,组织动员职工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劳动竞赛、技术革新等活动,为推动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经济发展做出 了较大贡献。

3、认真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积极参与企事业行政有关职工利益重大事项的研究,多渠道反映职工群众的意愿和要求,监督、推动各项涉及职工利益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落实,有效地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

4、积极参与协调劳动关系和社会利益关系,在稳定职工队伍、促进和谐劳动关系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5、密切联系职工群众,注意倾听职工群众的呼声,关心职工生产、生活,尽心尽力为职工办好事、办实事,得到职工群众的一致好评。

(二)、先进工会女职工工作者

热爱工会女职工工作,丰富女职工文化生活,提高女职工素质,维护女职工特殊利益,切实为女职工办实事、好事,受到女职工拥护和信赖的先进女工干部。

三、评选名额及评选要求

1、各级工会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抓好这次评选工作,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和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把会员群众拥护、成绩突出的先进集体、优秀个人推荐出来,使评选活动真正起到激励和促进作用。

2、本次评选表彰工会工作先进单位名额不限,由区总工会确定;先进基层工会23个,基层工会女职工工作先进单位10个;优秀工会工作者30名,先进女职工工作者10名(名额分配见附表1)。

3、先进单位和优秀个人以镇街、委局和行业工会为单位推荐上报,将推荐表一式两份,主要事迹材料要求1000字左右,于2月10日前报区总工会组织部,由区总工会进行综合评审。

附:

1、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 2、2011先进基层工会推荐表 3、2011基层工会女职工工作先进单位推荐表 4、2011优秀工会工作者推荐表 5、2011先进工会女职工工作者推荐表 附件1:

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

附件2:

附件3:

附件4:

3.关于开展“五四”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表彰的通知 篇三

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分工会:

在学校党委的正确领导和行政的大力支持下,我校各级工会组织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认真履行工会职能,团结动员广大教职工积极投身于学校的建设和发展,在推进学校民主政治建设、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加强工会自身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有力地促进了学校又好又快发展。为了进一步推动工会组织的自身建设,提高工会工作整体水平,不断增强工会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经工会研究决定,继续开展工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

(一)先进集体

1.先进分工会:3个

2.先进工会小组:按照工会小组数量25%的比例评选。

(二)先进个人

1.优秀工会干部(工会小组长及以上):按照工会干部人数25%的比例评选。

2.优秀工会积极分子:按照会员人数5%的比例评选。

二、评选办法

1.先进分工会在总结的基础上,写出申报材料,经所在单位党组织同意,由工会委员会(扩大)会议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评选产生。

2.先进工会小组在总结的基础上,写出申报材料,由分工会按照评选条件及评选比例组织评审,报校工会审批。

3.优秀工会干部、优秀工会积极分子由各分工会按照评选条件及评选比例组织评审,报校工会审批。

三、评选条件

(一)先进分工会 1.单位党政领导高度重视工会工作,大力支持小家建设,工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突出。

2.分工会组织机构健全,管理制度完善,工作规范,成绩突出。

3.二级教代会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全体会议,重大事项提交二级教代会讨论通过,教职工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工作积极性高。

4.积极参与校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组织本单位教职工开展有特色、有新意、适宜教职工特点的各种文体活动。

5.分工会有工作计划,年终有工作总结,工作目标明确,措施得力,成绩显著。

(二)先进工会小组

1.定期召开工会小组会,学习、传达上级工会有关精

神,讨论工会小组工作,融洽小组成员关系,增进小组成员团结。

2.工会小组在部门建设,特别是在部门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上发挥作用。

3.工会小组活动出勤率高,效果好,工作有记录。

4.工会小组成员对小组工作的满意率较高。

(三)优秀工会干部

1.积极参加政治、业务学习,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

2.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较好的完成本职工作,遵纪守法。

3.热心工会工作,熟悉工会业务,努力完成工会交办的任务,成绩显著。

4.关心职工生活,积极反映教职工的呼声,为教职工说话办事。

5.团结同志,作风正派,办事公道,乐于助人,顾全大局,有奉献精神,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6.参加工会活动及工会工作会议出勤率高。

(四)优秀工会积极分子

1.思想素质高,组织观念强。

2.积极参加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表现突出,贡献较大。

3.有较高的工作责任感,任劳任怨,为职工说话办事,在职工中有较高威信。

4.是工会的好帮手,积极协助工会干部工作。

四、评选的时间范围

2010--2012。

五、评选要求

1.各级工会组织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使评选活动成为总结经验、学习先进、提高工会工作上水平的契机。

2.要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自下而上组织评选,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3.先进事迹材料要实事求是,重点突出,既总结工作情况,又具有示范引领作用。

4.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审批表一式一份,用A4纸打印。

5.各分工会于2012年11月30日前将相关材料交学校工会。

附件:1.先进分工会申报表

2.先进工会小组申报表

3.优秀工会干部申报表

4.优秀工会积极分子申报表

4.关于开展“五四”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表彰的通知 篇四

先进集体、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部门、各投资公司:

2013年,XX集团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国资委的大力支持下,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脚踏实地,奋发图强,群策群力,努力创新,在确保安全稳定的前提下,圆满地完成了重点工作任务,超额完成了各项预算指标,广大干部职工为公司取得良好的经营业绩做出了重大贡献。一年来,不断涌现出一大批事迹突出的先进集体、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树立典型,激励先进,公司决定开展2013“先进集体、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评比表彰活动”。现将“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成立公司评选领导小组 主 任: 委 员:

评选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党群工作部,办公室主任:

二、评选公司先进集体、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范围、名额分配、比例和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和先进单位评选范围及名额 1.先进集体2个,从申报的集体中评选产生。

-1-

2.先进单位5个,从申报的单位中评选产生。一级部被评为先进集体的其下属单位不再参评。

(二)先进个人评选比例

(三)评选条件 1.先进集体

(1)认真贯彻落实公司发展战略思想、在部门职工队伍思想建设、文化建设方面等方面成效明显。

(2)完成公司生产和经营目标任务业绩突出。(3)出色完成各项责任书确定的目标任务。

(4)干部廉洁自律,部门风气正,队伍稳定、干群关系和谐。(5)部门工作政绩突出,有先进事迹。2.先进单位

先进单位评选参照先进集体条件,部门根据其完成本部门下达的各项任务指标的业绩进行推荐。3.先进个人

在公司连续工作二年以上出全勤的在岗职工,且符合下列条件:(1)有强烈的主人翁责任感,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积极钻研技术,业务水平高,独立工作能力强。

(2)爱岗敬业,工作积极认真,一丝不苟,全年工作无差错。(3)在两个文明建设中,在工作中起带头作用,注重学习,表现突出。

(4)注重学习,积极参加“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技能型职工”活动表现突出。

-2-

(5)遵纪守法,严格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敢于同违法违纪和各种不良行为做斗争。

三、公司安全先进集体、安全先进单位评比

公司安全生产主要为地面安全,此次评比的范围、名额分配和评比条件如下:

(一)安全先进集体、安全先进单位 1.评比范围:

2.名额:安全先进集体名额1个、安全先进单位1个。已评上公司先进集体的一级部不参加安全先进集体的评选,已评上先进单位的二级部不参加安全先进单位的评选,已评上安全先进集体的不再产生安全先进单位。

(二)评比条件

1.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按照公司安全运行规章制度,完成航空安全责任书确定的各项任务、指标。2.在公司安全考核责任书考核中取得优秀以上成绩。

3.严格管理,严格要求,严抓各项规章制度落实,主管和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不袒护本单位的问题,经常深入第一线,发现和解决不安全问题,处理问题严肃、认真。

四、优秀主官奖

优秀主官候选人为评上先进集体的一级正部门党政一把手。

五、评选方法和程序

(一)评选工作按照自下而上,群众推荐,部门审核申报、公司总评,党委审批的原则进行。

-3-

(二)二级部以上干部的推荐比例控制在先进个人总数的20%以内,并报公司党委审批。

(三)2014年1月5日前各部门完成推荐、评选和申报工作,并于当日上报材料。

(四)2014年1月7日公司评选委员会进行初评。

(五)2014年1月7日报公司党委审定。

(六)参评材料要求:

1.先进集体的材料字数控制在800字内。

2.内容翔实,以完成任务和各生产指标为主,数据准确无误。3.先进个人材料字数控制在300字左右,简要列举先进事迹。4.参评材料按统一格式通过邮箱上报(见后),同时附送纸质材料,用A4复印纸打印,部门领导签字,盖部门章,交党群工作部。5.申报的单位和个人应由申报部门排序,以便评委会评选时取舍。一级部门申报集体奖项时,不得超过两项。此通知。

附件:参评表格

Xxxxx公司 2013年12月4日

5.关于开展“五四”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表彰的通知 篇五

一年来,全厂职工在分局和厂党委的领导下,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认真贯彻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牢抓住安全、营销、改革三大主题,结合工厂实际,在严峻的经济形势面前,坚持以销售为龙头,全厂上下在新的班子领导下团结一心,艰苦奋斗,努力拼搏,各项工作都取得了较好成绩。为了总结经验,表彰先进,鼓舞斗志,在新的一年开创我厂各项工作的新局面,厂党政工团决定表彰一批2004双文明先进车间、科室(班组)和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条件:

1、在双文明建设中取得显著成绩,班子团结、有战斗力,成员中无违纪和以权谋私行为,班组无行业不正之风,综合治理达到工厂规定标准。

2、分厂:全面完成2004年各项经济技术指标,经济效益有所提高,职工收入有所增长,履行合同较好;机关科室: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工作有较大的改进和突破。

3、各项安全管理取得显著成绩,消灭了一切责任事故和人身事故。

4、有改革创新精神,管理制度健全,在压缩成本支出,提高产品质量,提高经济效益,扭亏增盈,提高职工队伍素质方面成绩突出,民主管理和厂务公开全面开展并执行良好,积极参加厂里组织的各项活动和社会主义劳动竞赛活动,并取得较好的成绩。

(二)、先进个人条件:

1、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国家法纪、法规和上级的有关规定,全面完成各项生产工作任务,在安全生产上成绩突出。

2、积极投身于改革,具有高度的主人翁责任感,在技术比武、技术革新、合理化建议、提高经济效益等方面有突出贡献。

3、热爱本职工作,精通业务,对工作认真负责,有一套先进的管理方法、工作方法、操作方法、成绩显著。

4、安全生产创本分厂或本班组、同行业先进水平,防止重大事故、厂风建设、优质服务、班组建设、营销工作等方面成绩显著,事迹突出,发挥作用好。

5、在精神文明建设方面有突出成绩。关心集体、团结同志,在群众中有较高威性。

二、评选名额及办法

(一)、表彰先进分厂1个,先进科室1个,先进班组4个,先进个人14名;在此基础上由厂研究推荐出席分局的先进班组和个人。

(二)、先进分厂的评选工作由各单位写出书面工作总结,由厂评委会根据评先条件研究决定。

(三)、评先工作以分厂为单位,由分厂党支部(工会)牵头负责,各级组织密切配合,发动职工广泛宣传,在此基础上自下而上民主评眩机关的评选工作由机关党支部和工会负责进行。

(四)、在评选中要以典型事迹为基础,以量化标准为主要依据,既要讲政治、讲奉献、讲精神境界,又要讲成绩、讲实事求是、讲贡献。按照名额分配及要求,组织所属职工参加,搞好评选工作。

(五)、厂党政工领导均不参加本单位的评眩

三、评比要求

(一)、“双先”评比是一项综合性享受荣誉最高的评选活动,是激励广大职工积极进取,为厂提效益做贡献的好形式。由于分局对评选工作的要求性强,因此要求各分厂接文后立即向职工宣传,并按照评比的要求按期做好这项工作。

(二)、各单位的评选工作务必于1月10日前全部结束,推荐的先进集体(包括车间自荐总结)和先进个人要填写呈报表,一式两份,不填写或不按规定上报材料者,视为弃权处置,于2004年1月10日前报厂评先办公室(厂办公室),上报的先进事迹材料要实事求是,简明扼要,条理清楚,事迹突出,成绩显著。

(三)、先进集体呈报表中的各类生产数字从2004年元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四)、先进班组、个人名额分配如下:

单位单位人数先进班组数先进个人数

**分厂8613

**分厂7112

**分厂9813

**分厂6413

机关4913

合计438514

二OO四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双文明评选通知

主送:各分厂、支部、工会。

抄报:局党委、行政办公室、工会、工业分处。

抄送:厂党委、各科室、档(2)。

6.关于开展“五四”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表彰的通知 篇六

关于表彰2008综治、安全、城管工作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辖区各单位,各社区:

2008年是白云街道经济社会各项事业持续全面发展的一年。一年来,我们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区委七届五次、六次全会精神,在海曙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辖区各单位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围绕街道工作中心,勇克时艰,创新发展,强化基础,综合治理与信访维稳、安全生产和城市建设管理等各项工作都取得了一系列新突破,许多工作得到了上级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辖区治安稳定,居民群众生活环境不断改善,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为发挥先进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集辖区各方之力,推动街道各项工作全面发展,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决定对在2008中涌现出的综合治理、安全和城市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彰。具体名如下:

一、2008综合治理工作先进集体(5个)浙江商业技师学院 宁波市气象局 宁波嘉和整形医院 安泰社区 南雅社区

二、2008信访(维稳)工作先进集体(1个)宝善社区

三、2008优秀社区综治警务室(1个)云丰社区综治警务室

四、2008综治工作先进个人(30名)熊范仁(宁波市环保局)张承强(十五中学实验校区)王雷英(广济中心小学世纪苑校区)王跃芳(好又多超市)邵素月(闻裕顺福利院)张用根(宏通苑大酒店)江 锋(西郊法庭)卢雄伟(范桂馥小学)章柏森(联南社区义务巡逻员)李信健(联北社区义务巡逻员)倪顺凤(云丰社区义务巡逻员)徐珊珊(安丰社区义务巡逻员)陈月莲(牡丹社区义务巡逻员)沈伟英(南雅社区义务巡逻员)王振海(云乐社区义务巡逻员)吴素琴(安泰社区义务巡逻员)姚宇洪(宝善社区义务巡逻员)沈樟梁(白云庄社区义务巡逻员)吴颖芳(专职调解员)柯慧敏(专职调解员)郑鸿明(三车管理员)王国宏(三车管理员)黄飞龙(外口协管员)朱均平(外口协管员)黄靖宇(外口协管员)张雪明(社区保安)陈胜华(社区保安)俞岳涛(社区保安)冯阿明(社区保安)周冲为(社区保安)

五、2008无刑案小区(12个)文苑风荷 白云山庄 柳汀春晓 海怡花园 南光小区 联丰红楼 在水一方 沁水丽庭 牡丹小区 金都嘉园 荣安佳境 丽园尚都

六、2008城管工作先进单位(7个)浙江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大队 浙江商业技师学院 宁波市环保局 宁波市气象局 海曙区建设局 牡丹社区 宝善社区

七、2008城管工作先进个人(8名)熊范仁(宁波市环保局)伍建华(宁波市环境监测中心站)陈建冲(宁波市环科院)

彭建民(白云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曲

影(天港大酒店)张用根(宏通苑大酒店)王昭君(农工商大卖场)方华君(南郊水厂)

八、2008安全生产工作先进社区(3个)宝善社区 南雅社区 牡丹社区

九、2008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5个)宁波海曙大海化建有限公司 金都国际大厦物业管理处 新金星宾馆

灵桥公社餐饮有限公司 宁波海曙巴都咖啡厅

十、2008安全生产工作先进个人(5名)姜伟都(白云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张承强(十五中学实验校区)王跃芳(好又多超市)徐建亚(海怡花园物业管理处)李

玮(港隆速8宾馆)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为白云街道平安建设、环境建设等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作出更大的贡献。

海曙区人民政府白云街道办事处

二○○九年二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先进表彰

2008

通知

白云街道党政办公室 2009年2月27日印发

7.关于开展“五四”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表彰的通知 篇七

关于评选表彰2011-2012学年重庆理工大学 共青团工作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的通知

各学院团总支、学生会、研究生会、科协、青协、学生社团:

一年来,我校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共青团员紧密围绕学校党政中心工作,开拓创新,勇于实践,取得了可喜成绩,涌现出了一大批优秀个人和先进集体。为进一步加强共青团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切实改进团员青年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同时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激励广大共青团干部和青年学生勤奋学习,充分发挥团组织的生力军作用和团员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激励广大团员、团干部争一流、创品牌,努力工作,校团委决定在“五四”期间表彰一批优秀个人和先进集体。现将评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的类别及名称

(一)优秀共青团干部

(二)优秀共青团员

(三)共青团工作积极分子

(四)先进团支部

(五)科技活动先进个人及十佳标兵

(六)文娱活动先进个人及十佳标兵

(七)体育活动先进个人及十佳标兵

(八)自立自强优秀学生及十佳标兵

(九)优秀志愿者及十佳标兵

(十)志愿服务先进集体

(十一)甲级社团

(十二)优秀社团干部

二、评选表彰的资格和条件

1、“优秀共青团干部”

(1)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拥护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敢于旗帜鲜明地同各种错误思想作斗争,在各项工作中,特别是校风学风建设中起表率作用。

(2)积极要求进步,要求是党员或“入党积极分子”。

(3)工作能力强,工作成绩突出,综合表现优秀;人际关系良好,能处理好校、院、班三者关系及班团工作关系。

(4)正确处理工作与学习的关系,工作效率高,学习成绩优良,考试无不及格现象,德智体总分在班上前15名。

2、“优秀共青团员”

(1)思想品德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关心国家大事;敢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校园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2)勤奋学习,考试无不及格现象;团员意识强,积极参加团的组织生活;积极参加各类校园文化活动和青年志愿者活动。

(3)在学习、生活、工作中能起到模范作用,有比较典型的先进事迹;是青年学生中的优秀典型人物。

3、“共青团工作积极分子”(1)道德品质优良,模范执行学院有关规章制度。

(2)在我校各项共青团工作中积极发挥骨干作用;富有成效地做好各项工作,为我校共青团工作做出较大贡献。

4、“先进团支部”

(1)有一个配备完备、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联系群众的领导核心。

(2)有积极上进、乐于助人、遵纪守法、热爱集体、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风气。本学年来原则上无人受纪律处分。

(3)积极开展健康有益的社会实践和文化科技活动,团支部内青年学生课外科技活动成果突出;认真积极组织参加学校、院的各项活动;团组织生活质量高、效果好。

(4)团支部内学习风气好,学习目的明确,热爱所学专业,本学年内,支部成员无考试作弊现象,大多数同学成绩优良,总评成绩在同年级名列前茅,同时,团支委干部原则上考试无不及格现象。

5、“科技活动先进个人及十佳标兵”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无任何违纪行为。(2)勤奋学习,成绩优良,各门课程均未补考。(3)积极参加科研创作活动,科技成果显著。

(4)在上述条件基础上,将对具有以下条件的候选人予以优先考虑; ①“挑战杯”、数学建模、电子设计、全国机器人大赛等全国性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竞赛获奖者;

②在公开发行的各类学术性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者; ③在市级学术科技竞赛中获三等奖以上者。

6、“文娱活动先进个人及十佳标兵”、“体育活动先进个人及十佳标兵”(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品行优良,无任何违纪行为。(2)勤奋学习,成绩优良,各门课程均未补考。(3)积极参加文娱、体育活动,成绩显著。

(4)在上述条件基础上,将对具有以下条件的候选人予以优先考虑: 个人获得以下奖励之一:

①在校内竞赛(比赛)活动中获得一等奖及以上奖励; ②在市(省)级竞赛(比赛)活动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励; ③在全国竞赛(比赛)活动中获得奖励;

获得以下集体奖励之一的主要成员:

①在校内竞赛(比赛)活动中获得一等奖及以上奖励; ②在市(省)级竞赛(比赛)活动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励; ③在全国竞赛(比赛)活动中获得奖励;

7、“自立自强优秀学生及十佳标兵”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自觉学习党的基本理论,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严格遵守校纪校规,无任何违纪记录。

(2)热爱集体,关心帮助他人,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在工作、学习、生活中能够起到先锋模范作用,具有吃苦耐劳的拼搏奉献精神。

(3)家庭困难,符合贫困生的生活标准。

(4)生活中勇于克服困难,艰苦朴素,勤俭节约,自立自强,具有顽强的意志和拼搏精神。

(5)勤奋学习,刻苦钻研,知识结构全面,能力突出,学习成绩优异,德智体综合考评名次在全班前15名。

8、“优秀志愿者及十佳标兵”

所有参评个人要求拥护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刻苦学习,成绩优秀;热心公益事业,真诚服务社会,从事志愿服务一年以上,在各项志愿服务中有典型事迹和突出贡献,特别是在国际交流、政府组织的大型活动、“三下乡”“三进三同”社会实践服务、社区建设、城市环境卫生建设等方面的志愿者服务活动中,有突出贡献。

9、“志愿服务先进集体”

参评集体志愿服务活动组织效果好,社会反响大,为学院各项工作做出较大贡献;组织建设好,工作机制健全,能够在较长时间内持续开展志愿服务的集体。

10、“甲级社团”

所有参评社团要求成立一年以上,社团活动组织效果好,在校园内有较大影响,为校园文化建设做出贡献;组织建设好,机制健全,规章制度完善。

11、“优秀社团干部”

所有参评个人要求拥护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校纪校规,刻苦学习,成绩良好;热心社团事业,从事社团活动一年以上,在各项社团活动中有典型事迹和突出贡献。

三、评选办法:

1、评选工作由校团委统一安排,校团委组织部、校学生会、校科协、校青协、社联分别部署,各学院团总支、学生会、科协、青协具体组织评选,各项先进的评选均应在认真总结的基础上进行,根据条件提名评选。

2、“优秀共青团员”由团支部提名,应评选出有突出优秀事迹的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应在先进团支部、各学院学生会、团总支、校学生会、研究生会、青年志愿者协会、社团联合会干部中进行评选。

3、“先进团支部”由各团总支组织开展评选,提出名单,并应征求学院党总支的意见,将评选材料上报校团委。

4、“志愿服务先进集体”由各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根据条件申报,校团 委、校青年志愿者协会组织评委会根据申报材料,分别评出3个“志愿者服务先进集体”。

5、“甲级社团”和“优秀社团干部”的评选,由社团联合会按《重庆理工大学社团管理条例》和《重庆理工大学社团分级评定细则》实施。

6、“优秀志愿者”由各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根据要求,按照指标在青年志愿者和学生干部中评选,并经各团总支审核后,由各学院统一上报;各学院在“优秀志愿者”中择优推荐1-2名“十佳优秀志愿者标兵”候选人。

7、“自立自强优秀学生”由各团总支根据要求,按照指标在贫困生中评选;各学院在“自立自强优秀学生”中择优推荐1-2 名“十佳自立自强优秀学生标兵”候选人。

8、“科技活动先进个人”、“文娱活动先进个人”、“体育活动先进个人”的评选,由各学院团总支根据条件推报候选人,由校团委组织评选;各学院在“科技活动先进个人”、“文娱活动先进个人”、“体育活动先进个人”候选人中择优推荐1-2名“十佳科技活动标兵”、“十佳文娱活动标兵”、“十佳体育活动标兵”候选人,再由校团委进行综合评审。

9、评选出的先进个人将分别填写申报表(见附件)一式两份,其中“十佳自立自强优秀学生标兵”、“十佳优秀志愿者标兵”、“科技活动先进个人及十佳标兵”、“文娱活动先进个人及十佳标兵”、“体育活动先进个人及十佳标兵”候选人应上报获奖证书证明材料。“先进团支部”、“志愿服务先进集体”、“甲级社团”应上报详细材料。

四、要求:

1、各级团组织应按照《通知》认真组织团员青年学习讨论,公平、公正、公开、择优评出先进典型,并充分利用评选和表彰的机会加强对先进典型的宣传。

2、“优秀共青团干部”必须在“先进团支部”中产生,“优秀社团干部”必 须在各类学生社团中产生,机动名额由各单位组织评选。

3、各单位必须注重质量,严格按照条件进行评选与推荐,各学院要根据研究生团员的比例必须推荐、评选相应数量的研究生,校团委审核时,经查出不合格,名额作废。4、3月底各团总支、团支部开始评选,各学院于4月20日(周五)前将各项材料及名单汇总表报校团委,并将五四评优汇总表的电子版发送至gqt@cqut.edu.cn,校团委审批后“五四”期间将公布评选结果,并予以表彰。

附件:名额分配表、各类申报表及汇总表

共青团重庆理工大学委员会

8.关于开展“五四”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表彰的通知 篇八

和优秀团干部活动的通知

中心各团支部:

为深入落实“创先争优”工作,作为党的得力助手,激励中心广大团员干部立足本岗、奋勇争先,不断基层团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中心团委决定在“五四”前夕,评选表彰先进团支部、优秀团员和优秀共青团干部。

一、评选活动的意义

加强对团员的思想教育和引导,增强团员的先锋意识,激发共青团干部无私奉献的热情,凝聚团员队伍和团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完成中心党委布置的各项重点工作提供坚强的思想和组织保证,成为党的得力助手。

二、评选名额和范围

评选名额:先进团支部1个,优秀共青团干部2名,优 秀共青团员8名。

先进共青团支部评选范围:中心11个基层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员评选范围:团组织关系在中心的所有团员。

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范围:团组织关系在中心的基层团支部书记、支部委员及团委委员。

三、评选条件

(一)先进共青团支部基本条件

1、重视团员青年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学习教育活动。

2、团支部组织健全,工作有计划、有安排、有落实,工作运行规范,扎实有效。

3、能够创造性地开展团的工作,不断增强团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能够带领团员出色地完成好本单位、本部门的中心任务。

3、能够密切联系群众,团结并服务广大青年。团组织在部门青年中形象良好,有号召力,获得本部门团员青年的拥护。

4、组织纪律性强,全体团员都能自觉维护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敢于同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本部门团员无违纪、违法受到处理的现象。

5、积极配合和落实上级团组织安排布置的工作任务,积极为团组织建设和发展献计献策。

(二)优秀共青团员的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党的理论知识,自觉践行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带头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

2、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积极履行团员义务,积极参加团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工作勤奋,作风扎实,在本职岗位做出优秀成绩。

3、时刻以共青团员标准要求自己,在工作和生活中以身作则,为人表率,体现团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4、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现象,不谋私利,廉洁奉公。

5、积极参加各级团组织组织开展的活动,集体主义观念、大局观念强。

(三)优秀共青团干部基本条件

除具备优秀共青团员条件外,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立场坚定,政治素质好。

2、认真履行委员或支委职责,工作积极主动,踏实、勤奋、认真开展工作,工作作风扎实。

3、密切联系青年,竭诚服务青年,团结带领广大团员青年积极向党靠拢,得到团员青年认可、好评。

4、具有较强的先锋意识和全局观念,不断学习进取,锐意创新。

5、积极完成在网络中心所在本职岗位的各相关工作,取得较好成绩。

四、评选的方法

1、成立中心评委会,评委会设组长、副组长、委员。团委书记任组长,团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委员由团委委员、基层团支部代表组成。

2、先进共青团支部评选办法:每个团支部推荐不多于两个支部作为本次先进团支部候选支部,报中心评委会,中心评委会统计推荐票数(每支部为一票),按各支部得票多少推荐前两名作为本次候选先进支部,最终由评委会评选出1个先进团支部。

3、优秀共青团员评选办法:具有网络中心团籍的所有团员青年均可参与本次优秀团员评优。中心各团支部推荐优秀团员候选人不超过2名报评委会,评委会从中评选出8名优秀团员。

4、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办法:中心团委委员、中心基层团支部书记、副书记、支部委员均可参加优秀团干的评优。中心每个支部在上述人员范围内可推荐1-2名优秀团干候选人名单报中心评委会,评委会统计推荐票数(每支部为一票),按每人得票多少推荐前3名作为本次优秀团干候选人,最终由评委会评选出2名优秀团干。

5、当选为候选的先进团支部、优秀团干、优秀团员均需准备相关先进优秀事迹材料(300-500字)报评委会。

6、中心评委会将在择期组织召开先进团支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的候选支部和候选人员事迹公开汇报讲评会议,每个支部指定一名支委介绍先进优秀事迹。评委会将由到会评委公开、公正、公平投票选举出先进团支部1个,优秀团员8名,优秀团干2名。

7、先进团支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情况公示3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将按评委会评选得票顺序调整。

8、公示完成后若无异议,中心评委会将以上材料报中心团委批准,并进行表彰。

五、评选工作要求

1、中心各团支部要高度重视这次评选表彰活动,要结合实际,精心安排,周密组织,把评选表彰活动与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结合起来;达到激励先进、推动工作、促进发展的目的。

2、评选工作要坚持走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团员、青年的意见,坚持标准,严格把关,逐级评选,组织决定。切实做到实事求是,宁缺勿滥,保证质量。

9.关于开展“五四”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表彰的通知 篇九

一、表彰范围

此次表彰设立“脱贫攻坚先进集体”和“脱贫攻坚先进个人”两个奖项,各区县、示范区管委会分别推荐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具体推荐名额分配附后)。市脱贫巩固提升领导小组各专项组各推荐1名先进个人。参与脱贫攻坚的企业、社会组织和各界人士按不低于10%的原则推荐先进个人。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

1.先进乡镇、村评选。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各项脱贫攻坚方针、政策及工作部署。高度重视脱贫攻坚工作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工作计划,有明确的领导分工和责任考核机制,有完善的脱贫攻坚工作规章制度和详细的脱贫攻坚规划。乡镇扶持贫困村有效益明显的增收致富产业,贫困村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速度明显高于全县平均水平。模范遵守国家财经法规和扶贫资金管理使用的有关规定,没有挤占挪用扶贫资金的现象和其他违规行为。

2.先进扶贫企业评选。热心扶贫事业,积极发展“公司+基地+农户”的发展模式,通过结对、联动、激励、就业等帮扶形式,引导贫困户成为农业产业链条中的一环,为贫困户提供产、供、销“一条龙”服务,在促进贫困村农业结构调整,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增加农民收入等方面取得突出成效。

3.先进单位评选。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脱贫攻坚的各项工作部署,积极履行工作职责或对贫困村、贫困户捐款捐物、办厂助学、积极推荐富余劳动力转移等具体措施,成效显著,帮扶工作得到当地群众的充分肯定。

(二)先进个人

1.政治坚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各项脱贫攻坚方针、政策及工作部署,爱岗敬业,自觉奉献。

2.业务精湛。立足本职岗位,工作能力强,业务水平高,出色完成脱贫攻坚工作各项任务。

3.成绩突出。(1)乡、村基层扶贫工作人员:能刻苦钻研业务,积极探索脱贫攻坚工作新思路、解决新问题,改革创新、锐意进取,出色完成本职工作。(2)市、县部门人员:关注贫困村民生,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实现行业政策与脱贫攻坚政策相结合,成效显著,成绩突出。(3)社会各界参与扶贫人员:热心参与脱贫攻坚事业,积极扶持帮助贫困地区群众改善生产生活条件,群众公认,社会肯定,有突出贡献或具有突出感人事迹。

三、推荐和表彰程序

(一)拟推荐对象采取自下而上组织推荐后,经区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研究审定后报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核确定。

(二)推荐对象须填写《xx市脱贫攻坚先进评选表彰推荐申报表》,附2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各区县负责对推荐对象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

(三)对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的表彰对象进行大会表彰,评为先进集体的颁发奖牌,评为先进个人的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各区县、示范区管委会、各部门要对推荐人选进行考察审核,在汇总上报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前,采取适当方式在相应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接受社会监督。在报送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前,各区县、示范区管委会、各部门要统一征求推荐人选户籍地和居住地卫生健康、公安等部门意见,属于党员和公职人员的,征求纪委监委、组织部门意见,属于从事经营活动的,征求市场监管、安全、生态环保等部门意见。

四、实施步骤

评选表彰工作分七个环节进行:

(一)通知公告

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印发开展xx市脱贫攻坚先进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于xx月xx日前并向社会发布。

(二)报名推荐

各区县、示范区管委会、各部门受理推荐,提出推荐人选,于xx月xx日前向市扶贫办报送推荐材料。

(三)资格审核

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对各区县、示范区管委会、各部门的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核,将符合评选条件和推荐程序的人选于xx月xx日前提交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评选审查

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xx月xx日前召开评审会对推荐人选进行评审,提出推荐获奖候选人建议人选,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名单分别提交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公安局、生态环保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征求意见,并向全社会公示xx天。

(五)报批审定

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推荐获奖候选人建议人选于xx月xx日前报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确定表彰人员名单。

(六)表彰

拟定于xx月xx日(全国第xx个扶贫日)召开表彰大会,为脱贫攻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颁奖。

五、有关要求

(一)坚持标准,保证质量。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产生程序进行,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导向,体现先进性、典型性、代表性,做到优中选优。深入发动群众,面向基层一线,把评选表彰的过程作为学习宣传先进事迹的过程,使评选表彰工作产生广泛的社会影响。

(二)公开公正,维护公平。坚持公开透明,严格执行公示制度,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确保评选表彰工作的公正性和公信力。

10.关于开展“五四”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表彰的通知 篇十

一、评选条件

1、优秀团务工作者(团干部):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品德高尚,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具有较好的工作作风,勤奋工作、竭诚服务青年,热爱共青团工作并在团的工作岗位作出了突出成绩的团务工作者、团干部。

2、新长征突击手:坚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全系统各级优秀团干部和各学校的先进青年典型,年龄在14—30周岁之间。

3、优秀共青团员:能够履行和正确行使《团章》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勤于学习、善于创造、甘于奉献,在本单位(学校)社会生活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贡献突出,深受广大团员青年好评的团员。

二、评选要求

1、评选名额要重点向基层倾斜,评选中要坚持群众路线,充分调动基层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的积极性,采取基层评选申报和上级考评相结合的办法,按照分配名额,进行等额评选。

2、推报人选要写出5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与审批表一并一式两份上报教育系统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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