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制度时期

2024-09-04

新制度时期(精选7篇)

1.新制度时期 篇一

新时期户籍制度改革的现状及思考

【摘要】形成于计划体制时代的户籍制度,已成为当前社会健全发育的重大制度障碍,因此,户籍制度改革是继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又一次“解放”农民的伟大革命。本文基于对海宁市的实地调查,对该市进行户籍制度改革的现实基础以及成功经验进行概括总结,指出了其中尚需解决的一些问题,并提出了一些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城乡二元结构 户籍制度改革 海宁市

一、引言

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我国逐渐形成了“双二元结构”体系:一是在传统计划经济体制背景下形成的城市与农村、市民与农民两种权利不平等的制度体系,二是在改革开放过程中由于劳动力流动而形成的城市本地居民与外来人口两种权利不平等的制度体系。这种城乡分隔的“双二元”管理模式,不仅造成了社会公平的失衡、经济增长的滞缓和劳动力资源的错位配置,而且极大地阻碍了我国的城镇化进程以及新农村建设的深化。

面对如此落后的城乡结构体系,浙江省海宁市早在2008年即开始进行了户籍制度改革(以下简称“户改”)。因此,在总结归纳其他省市户改现状及问题的基础上,笔者在浙江省海宁市展开了为期一周的调查,就海宁市的户改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展开分析,探索适宜海宁市的户改策略,从而为浙江全省的户改提供经验。

二、浙江省户籍制度改革的现实基础

浙江省户籍制度改革的顺利开展,得益于雄厚的经济基础、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以及浙江人开拓创新的精神。

(一)雄厚的经济基础。浙江省,被公认为全国经济最为发达的省份之一,根据2016年上半年城乡居民收入数据,浙江仅次于上海和北京,尤其是农民收入县超万元,连续30年冠居全国各省区。无疑,浙江省雄厚的经济基础为其有效推进社会改革提供了坚强的后盾。

(二)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省委省政府紧跟时代潮流、抓住先机,成为户籍制度改革的“领头羊”。早在2008年4月,浙江省委省政府将嘉兴市列为三大省级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区之一。经过近十年的改革发展,嘉兴市取得了一系列不俗的成绩,为其他兄弟县市提供了户改样本。

(三)浙江人开拓创新的精神。任何一项改革的顺利开展,都离不开老百姓的理解与支持。户籍制度改革更是如此,因为户籍制度的背后隐含着一系列的附属利益,如住房保障、基本医疗保险、义务教育等等。浙江人自古以来的经商头脑,使得这里的百姓思想先进,使得浙江省成为开拓创新的摇篮。因此,在进行户籍制度这样牵涉到人民方方面面利益的改革时,浙江人民更易理解与支持。

三、海宁市的户籍改革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改革现状

海宁在破解城乡“双二元结构”问题上,采取的核心思路是以户籍制度改革和土地制度改革为抓手,以解决“人”“地”的城乡统筹为中心环节,以优化城镇体系和加快新农村建设为驱动力,并匹配以相应配套政策体系推动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最终完成新型城市化道路建设(顾骅珊,2013)。

1、以户籍制度改革为核心。广义上的户籍制度改革,是指以公安局户籍改革登记为核心,向外不断进行住房保障、基本医疗保险、教育制度、就业扶持等各个方面的改革,逐步消除城乡差异。狭义的户籍制度改革仅指将公安局系统中的“农业户口”“城镇户口”的区分,统一成“居民户口”。笔者经搜集文献以及通过对海宁市公安局办公室某负责人访谈,了解到:海宁市从2008年即着手开始改革,改革的第一步便是取消?r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区分,统一改为“居民户口”即狭义的户籍制度改革。由于此步改革难度不大,海宁市公安局早已完成全市居民的户籍性质变更。

2、以土地制度改革为抓手,相关配套措施稳步推进。“农转非”完成后,农民所拥有农地的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的使用权可以转移。土地承包经营权可通过多种方式进行流转。可以把辖区农民的土地和集体建设用地集中起来,实行集中开发、连片种植,将农村划分为农业生产区、工业开发区和群众商住区,依次实施统一规划和经营。此外,相关匹配的土地处置、住房保障、养老保险等配套改革,保障农民自由迁徙和居住的权利,实现城乡人力资源自由流动。

(二)存在的问题

笔者所在的项目组还深入当地的农民群众之中,到斜桥镇某村进行实地采访,通过与当地农民的交谈了解到,海宁市户籍制度改革虽已进行多年,但仍有一部分农民不了解该政策,对于涉及其切身利益的该项政策只是处于略知一二的阶段(只知道政府征用了其土地,发放了补偿金,并不了解除土地以外的医疗、教育等方面的改革)。由此可见,目前改革存在的问题是,只是形式上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户口的界限,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在实质上还不能保证所有公民可以享有平等的社会利益;另外,农用土地减少,我国的粮食安全问题以及户改后很多方面会与现行法律相冲突等一系列问题都亟待解决。

四、对策思考

(一)加强宣传,做好积极的舆论引导

户籍制度改革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一项综合性的改革,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必须引起高度重视(肖钰鑫,2012)。如前所述,海宁市户改中存在的一个重大的问题是大部分居民并不十分了解该项改革。由此反思,政府应该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做好舆论导向,使老百姓能够了解并且能随时追踪到改革进程,切实维护人民的利益。

(二)抓紧完善城乡一体化配套政策

海宁市的户籍制度改革进展到如今已是第9个年头,但除了完成公安局系统的户口性质变更以外,其他的配套设施并无太大进展。当然,也是受当前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制约,相关政策一时无法完全实现城乡一体化。这就要求我们认真梳理,抓紧完善改革进程中的过度配套政策(肖钰鑫,2012)。例如农民土地征收后的生计、养老问题;放开对外地大学生落户限制问题;农村与城镇医疗保险“同命不同价”问题;稳步推进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改革等等。

参考文献:

[1]顾骅珊.破解城乡“双二元结构”:基于浙江嘉兴的经验研究[J].农业经济问题,2013(2):99-105.[2]肖钰鑫.户籍制度改革中的若干问题之思考――以浙江省 海盐县为例[J].公安学刊(浙江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2(5):37-42.

2.新制度时期 篇二

关键词:顾问制度,退休,新时期

虽然我国退休制度已经初步建立, 但许多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完善退休制度, 实现老龄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一项重要而紧迫的战略任务, 成为新时期党和政府需要面对的又一个重要问题, 笔者由此提出建立企业顾问制度的设想。

一、中国人口老龄化现状分析

2000年我国第五次人口普查数字显示, 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已达到1.3亿, 占总人口的10.41%, 其中65岁以上人口达到8 811万, 占总人口的6.96%。据专家预测, 预计到2020年中国60岁及65岁以上人口比例分别为16.4%和11.3%;到2030年, 中国60岁和65岁以上人口比例分别为22.34%和15.21%;2040年为25%和20%;到2050年, 60岁以上的人口总数将达到4.2亿左右, 占总人口的比例将超过25%, 65岁以上人口比例达到22%。由此看来中国的人口在未来的五十年将会呈现迅速老龄化的趋势。[1]这表明在经济上没有实现富裕的情况下, 中国就已步入了老龄化社会。发达国家是完成了工业化阶段之后才进入老龄化社会, 而中国目前尚处在工业化的中期阶段, 只用三十年时间就完成了发达国家用上百年时间才完成的人口转型。[2]我国人口老龄化与先期进入人口老年型的国家相比, 具有老龄化发展快、老年人口数量大、地区之间不平衡、超前于社会经济发展等特点。

根据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的人口老龄化现状, 国务院在2001发布的《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五”计划纲要 (2001—2005年) 》中指出要“坚持从物质和精神两方面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重视老年人的价值, 发挥老年人的作用, 引导老年人自立自强, 积极向上。”因此应该积极地实现老年人力资源的再社会化, 转变老年退休人员的富余身份, 使其成为人口红利的重要因素。

二、新时期建立顾问制度的必要性

(一) 新时期退休人员中出现的新问题

随着中国人口老龄化趋势的发展, 退休人员数量增长迅速, 其中出现许多值得关注的新现象、新问题:由于国民健康水平普遍提高, 我国退休干部在退休时, 身体素质较之从前有大幅的提高, 他们还有参与经济发展的愿望和要求, 并且这些退休人员蕴藏着大量的人力资源, 他们中许多人拥有各种特长, 拥有丰富的知识和经验;另外, 退休人员的需求也是多方面, 而不是单一的。针对退休人员, 应全面关注他们的需求, 不仅要保证他们物质上的需要得到最大限度的满足, 而且对其精神需求也应建立适当的制度和措施给予保障, 缺少或忽视精神方面的保障是不完善的。[3]

对于退休人员, 他们生活满意与否除了与物质上的因素有关之外, 还与之前他们所从事的工作模式有关。由于现在医学及科技的进步, 刚刚退休的人员还处在年富力强的阶段, 他们中的许多人还有继续工作的热情, 而退休制度的年龄限制使他们不得不放弃自己本来的事业, 而突然间成为无事可做的老人, 甚至有很多人直接成为空巢老人, 这也使国家浪费了许多宝贵的人力资源。在构建和谐社会的新时期, 老年人晚年生活和谐是社会和谐的一个重要方面, 要保证老年人晚年生活和谐, 又保护国家利益不受损失, 国家和政府需要给予他们在政策措施方面的保障。这些新问题的出现, 使建立企业顾问制度成为一种必然。

(二) 弥补现职人员缺陷的必然要求

企业中现职年轻工作人员是企业生产、经营的生力军, 在精力上和体力上都有很强的优势, 但是他们受到外来思想影响比较多, 在接受新事物新思想过程中有出现偏差的可能性。而退休人员虽然在精力和体力上与现职人员相差很多, 但他们的思想大多是进步的, 可以为现职人员在思想上把关;退休人员的丰富工作经验及技术可为现职人员做出指导。

三、新时期企业顾问制度的设想

实行退休制度以来, 企业退休人员虽然相继离开现职岗位, 但他们仍然关注企业的发展, 仍然热心于在适合于自己情况的条件下, 参加各种社会活动, 以不同形式为改革和发展建言献策, 充分发挥其在社会主义事业中的积极作用。因此, 笔者设想在建设和谐社会的新时期, 建立企业顾问制度, 以缓解人口老龄化的负面影响, 有效延迟我国人口老龄化的迅速到来, 并提高退休人员晚年生活在精神层面的满意度, 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笔者设想在企业中建立由退休人员组成的顾问组织。

(一) 顾问组织的具体设想

1.顾问组织的内涵。

顾问组织是独立于企业各部门之外的独立组织, 顾问组织在企业中, 主要用其技术、经验优势, 对新员工发挥“传、帮、带”的作用。它与企业的各级领导机构处于平行地位, 是独立于企业领导机构之外的组织, 不受企业领导机构的管辖, 不存在隶属关系。顾问组织的成员都是企业中的退休的技术骨干, 考虑他们年龄、身体状况, 工作可以采取非坐班的弹性工作时间制, 即有事上班, 无事休息。它可以采取自愿报名, 综合应聘者过去工作的整体成绩, 考核录用。

2.顾问组织中成员薪资问题。

顾问人员的工资与其退休前的工资级别及工龄不直接挂钩, 而是以他们在顾问组织中的工作绩效作为依据。因此, 顾问组织成员的薪资从政策的制定到具体操作、从费用筹集到支付、从预算分配到执行等各个环节, 都要在企事业单位中财政部门的直接管理与监督下进行。因此, 顾问组织成员的薪资来源应该通过多途径筹措, 比如, 由于我国已经积累了庞大的国有资产, 可以把一部分国有资产或上市公司国有股划归顾问组织基金。顾问组织成员尽管是企业人, 但与企业也多是一种劳务关系, 顾问组织成员薪金的管理完全可以引入更为注重效益和公众参与的社会机构进行竞争性管理。这样, 顾问组织成员领取的工资与其做出的贡献成正比, 企业在付出的同时也是收到效益和回报。

(二) 顾问制度的现实作用

1.达成退休人员价值取向的直接方式。

许多刚刚退休的人员, 无法适应角色上从原来工作第一线的主要人员转变为没有事业的老年人, 甚至直接成为空巢老人。顾问组织为那些有能力同时又有意再参与社会主义建设的退休人员提供了平台和机会, “老有所为”, 是实现其价值取向的有效途径。

2. 兼顾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的利国利民之举。

在实现2010年远景规划目标过程中, 国家采用“老有所为”的离退休工作政策, 启用老同志, 可以加快经济增长方式“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因为经济增长方式集约型转变的内涵之一, 就是要从过去长期主要靠增加物质生产要素的投入转为今后主要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生产者素质上来。而离退休老同志的实力, 就表现在他们凭借早已掌握的科研生产, 经营管理等各行各业的十八般武艺, 完全可以打赢一场科技发展进步的硬仗。对国家来讲, 正是一支克服长期存在的高消耗、低质量、效益差的经济增长状态的生力军。[4]

3.实现对现职人员的监督。

离退休老同志经历过长期的工作实践, 具有坚定的政治信念, 他们的党性强、政策水平高, 廉洁自律好, 并且敢于向一切腐败丑恶的社会现象作坚决的斗争。由于顾问组织的独立性, 其成员不受企业领导机构的影响和控制, 他们可以对现职人员的工作状况及作风等进行有效监督, 达到净化行政环境、反腐的目的。

4.为弹性退休制度建立搭建平台。

脑力劳动者其受教育时间长, 进入劳动市场的时间也相对较晚, 人力资本存量的释放应相应向生命周期后移。退休年龄会影响在职职工的心理预期, 因此退休年龄改革方案宜早不宜迟, 以便给人们一个稳定的心理预期, 尽早为自己的晚年生活做好准备。在我国退休制度改革实现前, 顾问制度的实施可以成为向弹性退休制度过渡的理性选择。

参考文献

[1]周秋红.团体咨询技术在高校心理健康教育中的应用[J].中国临床康复, 2005 (4) .

[2]王德文, 张恺悌.中国老年人口的生活状况与贫困发生率估计[J].中国人口科学, 2005 (1) .

[3]周绍斌.论老年精神保障机制的建构[J].广东社会科学, 2006 (2) .

3.新时期社会医疗保险制度改革要点 篇三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新时期我国全面深化包括社会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在内的各方面改革作出了战略部署。在上述背景下,具体、有效地推进社会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是全面贯彻和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要步骤,也是保障全体国民基本医疗费用支出安全的客观要求。新时期社会医疗保险制度改革,要在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原则下,正确处理以下四方面的关系。

基本医疗保险全面覆盖与补充医疗保险发展的关系

中国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我国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自建立之初到现在,参保人数稳步增加,截至2012年末已经覆盖了96%的人口,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体上实现了全面覆盖。

基本医疗保险整体上实现全面覆盖,并不意味着基本医疗保险能够保障国民的全部医疗费用支出安全,这是由基本医疗保险的定位决定的。国民就医的部分费用还没有被基本医疗保险所报销,部分人群的特殊医药服务需求的费用还不能被基本医疗保险所报销,部分人群因病致贫、返贫的情况依然存在。因此,国家应该在保持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全面覆盖的同时,倡导全社会大力发展补充医疗保险。我国的补充医疗保险发展历史较短,但是种类较丰富,目前主要包括公务员医疗补助、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企业补充医疗保险、职工互助医疗保险和商业补充医疗保险这五种形式。在基本医疗保险全面覆盖的情况下,补充医疗保险的发展将有助于直接减轻参保人员的医药费用负担,间接地减轻基本医疗保险的压力,推动医药产业的发展和多层次医疗保险体系的形成。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结余与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能力提升的关系

最近社会上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结余较多关注度很高。其实,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结余较多主要是指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结余较多,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基金,从全国范围来看基本实现了“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基金管理目标。我们应该客观地看待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基金结余。首先,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结余符合该制度的建制初衷。我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部分积累式财务制度,实现就医资金的纵向积累是最初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目标之一。因此,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累计结余较多很正常。其次,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累计结余较多主要是个人账户资金累计结余较多。个人账户基金大约占到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一半,而个人账户恰恰具有积累的性质,当然就会导致大量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结余。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结余较多,是否意味着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保障能力已经得到了充分发挥呢?不尽然。

第一,我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中个人账户资金没有实现有效的横向再分配,从而使诸如老年人等健康状况较差的人群个人账户资金不足,而健康状况较好的年轻人,其个人账户资金大量沉淀。这必然会影响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体上保基本目标的实现。

第二,尽管目前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对基本医药费用的报销比率大约在80%,但是这一报销比率是对基本诊疗目录内费用的报销比例,有相当一部分质量可靠、疗效较好的创新药物还不在基本药品目录内。因此,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要想进一步提升其保障能力,全面实现其保基本的目标,则需要进一步弱化个人账户。比如,允许参保人员个人账户基金在其家庭成员或者规定范围的家族成员之间实施一定程度的横向再分配,或者允许参保人员运用自己的个人账户基金购买补充医疗保险,或者直接取消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中的个人账户,把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缴费的所有资金全部纳入社会统筹基金,实施更大范围内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横向再分配。再则,在把医药费用报销比率稳定在80%左右的同时,应该及时、准确地调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用药目录。

人口流动与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有效协调的关系

中国正经历着快速的城市化过程。我国目前以常住人口数量计算的城市化率大概为54%,而以户籍人口数量计算的城市化率大概为36%。目前我国每年城市化率大约提高1%,所以我国估计到本世纪中叶时城市化率才能达到75%—80%的水平,完成正向城市化过程。因此,在未来的三四十年中,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过程所引致的大规模的乡—城人口流动态势将会持续。同时,区域经济一体化也使城—城人口流动数量逐步增加。因此,目前我国人口流动总体上表现出流动频次多、规模大、新生代流动人口占比增加、以乡—城人口流动为主、城—城流动人口逐步增多等特点。这种人口流动态势对我国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有效协调提出了客观要求。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协调应该始终秉持公平、普惠、可持续的理念,以保障流动人口基本医疗保险权益为根本目标;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协调应该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信息的有效利用以及激励相容;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协调要以化解央地政府关系中地方政府的道德风险、走出地方政府间的博弈困境、打破地方政府和当地用人单位的利益合谋、实现用人单位和流动人口的公平博弈为具体抓手;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协调的实施需要中央政府、地方政府、用人单位以及流动人口在实现自身利益的前提下合作完成。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中的财政补助与城乡居民缴费的关系

这里所说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指单独存在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或者是指已经合并后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综合体。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虽然在制度层面规定了多主体缴费的筹资机制,但是从全国范围来看,实际可以成为持续筹资主体的不外乎各级政府和城乡居民参保者。目前,财政补助已经占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总额的90%以上,居民缴费所占比例小于10%,这已经偏离了该制度建立之初政府和居民对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筹资的比例关系,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已经近乎演化成为一种基本医疗福利制度,而非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这种筹资状况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可持续性提出了严峻挑战。为了处理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中的财政补助与城乡居民自身缴费的关系,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水平应该随着城乡经济发展水平进行动态调整,同时要确定不同筹资主体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中的合理比例关系,逐步降低政府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中所占的比例,提升城乡居民自身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中所占的比例,实现各级政府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责任的合理划分。

(作者单位: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4.新制度时期 篇四

中图分类号:F27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12-00-01

当今企业之间的竞争,归根结底是人才的竞争。能否科学的对员工的潜力进行管理和开发,提升企业的竞争力,是关系到一个企业生存和发展的重要问题。面对着新时期企业之间的竞争形势,如何构建完善的激励制度,对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能力进行调动,是企业的管理者所应该重视的问题。

一、企业需要建立良好激励制度的原因

(一)激励能提高工作效率。良好的激励制度能够有效地挖掘企业员工的生产潜能,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使员工的创造性和主动性得以发挥,可以极大地提高企业整体的工作效率,对企业的生产和管理都有着重要的作用。

(二)激励有助于人力资源质量的提高。一般来说,企业对人力资源质量进行提高的途径主要是教育和培训,然而要保证企业教育和培训的成果,其关键就在于培训对象的积极性和钻研精神的提高,这就需要企业对激励方法进行巧妙的运用,以提高参与培训人员学习的积极性。

(三)可以弥补物质管理的不足。目前,我国企业在资金管理、物质资源管理和人力资源的管理等方面上有着严重的不足。企业通过良好的激励制度来调动员工的积极性,能够对物质和人力资源管理方面的不足加以弥补。在企业面临改革或者需要在建设中投入大量的资金时,巧妙地利用激励机制可以使企业的运行效果得到保证。

二、激励制度当前存在的问题

(一)激励形式偏重单一。人类第一需要是物质上的需要,物质上的需要是人们从事社会生产的基本动因,因此企业在激励中应该以物质激励作为主要模式,这也是当前我国企业欧彼岸采用的激励模式。然而在实践应用中,很多企业在采用物质激励的过程中花费较多,却没有达到预期的目标,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依然没有得到有效的提升,反而造成了企业发展时机的贻误。这主要是企业管理层没有考虑到员工内心的需要,对物质激励的作用片面的夸大,在进行激励的时候不分形象、层次和时期来给予物质上的激励,造成激励效应的递减。

(二)缺乏考核制度依据。企业的激励制度作为一种机制,必须得到良好的执行,对于企业的员工来说激励制度应该是平等的,对员工的激励必须由制度来决定,按照程序进行奖惩。某些企业对于激励机制的管理制度不健全,没有标准的要求和考核方法,对于企业员工的业绩难以进行有效的考核。大多数企业的做法是把奖金当做“大锅饭”的存在,使员工觉得奖金是该得的一部分,干好干坏一样,员工对奖金不再敏感,起不到应有的激励效应,使得激励变得形式化。

(三)存在着许多的激励误区。在企业对激励机制的应用中还有着很多的误区,比如让没有管理能力的员工担任管理工作,使员工对工作不能对胜任;或者对员工采取了过多的处罚,使员工产生情绪上的抵触,不利于员工工作效率的提高。还有企业在制度上照搬股权激励等机制,没有认识到企业实际情况,反而对企业未来的生存发展造成了威胁。对于企业在管理中出现的这些激励误区,管理层和人力部门应该多加留意,及时进行修改和调整,否则很难使企业激励制度达到预期的效果,无法使员工的工作热情得到提高。

三、激励制度运用的探讨

(一)重视物质激励和精神激励两个方面。物质激励指的是通过物质刺激来鼓励企业员工的工作,其主要手段有奖金、福利、津贴等等。物质激励作为企业激励的主要方法,是我国企业使用较为普遍的激励方法。然而人不只有物质方面的需要,还有精神上的需要,单用物质激励的方法其作用必然有其局限性,因此企业在激励机制的应用中应该把物质与精神两个方面的激励手段综合运用,才能把员工的工作积极性真正调动起来。企业在物质与精神激励的结合运用方面,首先应该注重企业文化的创建,只有让企业的文化和员工的价值观融合在一起,才能使精神激励发挥其应有的效果,还应该注重激励的精确和公平性,制定和考核制度相结合的激励机制并且长期执行,最后应该根据企业的特点来进行激励机制的使用,如工作激励、参与激励、荣誉激励等方式。

(二)建立多渠道的激励机制。激励制度作为相对开放的系统,应该是随着时代形势和市场坏境的变化而不断改变的。其首先就表现在企业在不同的时期应该建立不同的激励制度。在新的时代,人员的自我意识和对物质的要求更加强烈,企业应该从当前形势出发,建立多渠道的有效激励方案,把激励的方法和激励目的融合起来,达到激励的手段和效果相符合。

(三)尊重员工的差异。激励制度的最终目的`是对员工的工作积极性进行提高,影响员工工作积极性的因素有很多,比如工作性质、个人发展前景、领导的行为、人际关系、工作环境和报酬等,对于不同的员工其工作积极性的影响因素也是不同的,因此企业在进行激励时应该考虑和尊重员工之间的个体差异,采用不同的激励方法,这样才能使激励方法发挥最大的效益。

(四)管理层发挥模范作用。在企业激励制度的应用中,管理层对激励机制的成功与否有着重要的影响,企业的管理层应该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严格按照激励制度来进行对员工的激励,并应该注重和员工之间的情感交流,让员工在工作之中满足心理上的需要的价值体现上的需要,在内心对管理者产生尊敬和认可。

企业应该对新时期的形势进行认真的分析,结合企业的实际和员工的求,来建立多渠道的激励机制。把物质激励和精神激励的手段有机地结合起来,建立起完善的、适合时代发展的激励制度。使企业能够在新时期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生存下来,并保持稳定和可持续的发展。

参考文献:

[1]郭凤飞,张永红.激励机制在人力资源管理中的运用[J].科技信息,(06).

[2]王伟强.知识员工激励因素的实证研究及中外比较分析[J].电子科技大学学报(社科版),(02).

[3]成筱敏.建立人才激励机制强化人力资源管理[J].供电企业管理,2008(05).

5.新制度时期 篇五

20世纪40年代中后期,在被第二次世界大战耕犁过的千疮百孔的欧洲中部及巴尔干地区的废墟上,相继出现了8个新兴政权国家:南斯拉夫、罗马利亚、阿尔巴尼亚、波兰、捷克斯洛伐克、保加利亚、匈牙利、民主德国。

这8个国家连同前苏联被称作“东欧国家”,它是一个政治地理概念,而非纯粹的地域概念。二战中,这些国家遭到了德意法西斯的吞并、侵略、占领和奴役(民主德国除外),都是在苏联红军的“乌拉”声中(或强大军援下)获得解放的,都建立了共产党(或称工人党、劳动党等)领导(或执政)的政府。战后,它们或废除帝制,或驱赶资产阶级政客,或实行土地改革,经过民族民主革命先后走上了社会主义道路,最终形成了由前苏联为首的“社会主义阵营”(东方集团)。

尽管由于政治风云的演变,南斯拉夫、阿尔巴尼亚在冷战时期先后脱离了由苏联“老大哥”一手控制的东方集团,但在政治地理上人们仍把它们计入东欧范畴。

东欧8国的国土面积不大,人口不多,但军事地理位置极为重要,是欧洲历史上战事最多、灾难最重的地区,尤其巴尔干更被誉为“欧洲的火药桶”(20世纪最后一战--科索沃战争,也爆发在巴尔干)。人类历史上两次世界大战的主战场更“选择”了东欧……

时光如梭,今天这8个“东欧国家”在冷战时期的历史已经走进了历史教科书。本文现将那个时期这8个国家的军衔制度(因陆军是这8国的主要武装力量,为节省篇幅,只列出陆军军衔标志)展现在读者面前……

一、阿尔巴尼亚(Albania)

1939年4月7日,意大利法西斯军队入侵阿尔巴尼亚。

1941年12月,在阿尔巴尼亚共产党的领导下建立了城市战斗小组--阿尔巴尼亚人民军的前身。

1942年8月,阿人民武装开始接受苏联的军事援助。

1943年7月10日,民族解放军总司令部成立。1944年5月24日至28日,第一次反法西斯民族解放代表大会召开。成立了反法西斯民族解放会议--阿第一届人民议会和反法西斯民族解放委员会--阿第一届人民民主政府,选举恩威尔·霍查为委员会主席。

1946年1月11日,召开制宪会议,宣布成立阿尔巴尼亚人民共和国。

1947年7月10日,阿民族解放军改称阿尔巴尼亚人民军,并以这天为建军节。

1976年,阿更改国名,全称--阿尔巴尼亚社会主义人民共和国。

(一)军衔制度

阿民族解放军从1944年5月28日起实行军衔制,到1966年3月7日又学习中国的经验取消了军衔制,直到1991年成立阿尔巴尼亚共和国才又实行军衔制,其间25年武装部队无军衔,也是欧洲军队史上的唯一。

阿军军衔等级区分为军官(将官:大将、上将、中将、少将。校官:上校、中校、少校。尉官:大尉、上尉、中尉、少尉)、士兵(军士:大士、上士、中士、下士。兵:上等兵、列兵)两类五等十七级,实行军衔的22年间再无变化。阿军大将军衔为最高军衔,曾授予过恩威尔·霍查(1944年5月28日),仅陆军设立,海空军军衔到上将为止。阿海军水兵分上等水兵、水兵,等同其他军种的上等兵、列兵。阿军军衔标志与二战时期的苏联红军基本一致,主要通过肩章体现。军官肩章以波状花纹(将官)、双纵线(校官)、单纵线(尉官)分等,以星徽多寡分级(四大、三上、二中、一少),并设置金色版面的礼服肩章和保护色版面的常服(野战服)肩章。士兵肩章以条带的宽窄、多寡区分军衔。军兵种勤务以肩章版面、边线(纵线)的颜色区分,校官(含)以下在肩章版面上钉缀军兵种勤务符号以示区分。

(二)国防体制

阿武装力量最高统帅由阿劳动党中央委员会第一书记兼任,阿最高军事决策机构是阿劳动党中央国防委员会,国防部是全军最高作战指挥机构。阿武装力量设立如下总部、军种、部队: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陆军、海军、空军;边防部队、内卫部队、人民志愿自卫队。

阿尔巴尼亚于1955年5月参加“华沙条约组织”,1961年8月起停止参加华约任何会议,1968年9月退出华约。

1991年4月3日,阿改国名为阿尔巴尼亚共和国。同年,阿人民军改称阿尔巴尼亚军队。1992年全民大选后,阿劳动党失去领导地位。

二、保加利亚(Bulgaria)

1941年3月2日,保加利亚加入轴心国,允许德国军队通过保领土。德国法西斯军队进驻保境,保加利亚沦为被占领国。

1941年6月,建立第一支游击队(又称“切塔”)。

1942年夏,以保工人党为首建立反法西斯统一战线--祖国阵线。1942年11月,保工人党军事委员会建立。1943年3月,军事委员会改组为人民解放军总司令部。

1944年9月8日,苏联红军进入保加利亚国土。

1946年9月15日,保国民议会宣布:保加利亚为人民共和国,全称--保加利亚人民共和国。

(一)军衔制度

保加利亚人民军自建军之日起,即实行军衔制度。

由于保加利亚是传统的斯拉夫国家,其人民、语言、传统与原苏联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其军队军衔也不例外,与苏军如出一辙,苏联1974年将大将军衔标志由4颗将星改为1颗帅星后,保加利亚随即将大将军衔标志也改为军徽加大银星。保军军衔区分为:元帅--保加利亚元帅。将官--大将、上将、中将、少将。校官--上校、中校、少校。尉官--大尉、上尉、中尉、少尉。军士--大士、上士、中士、下士。兵(水兵)--上等兵(上等水兵)、列兵(水兵),共6等18级。与苏联军衔的不同点是:苏联1971年、1981年设立了准尉、高级准尉,保军未设。保军军衔标志与苏军相近,都是以肩章作为军衔主要表达方式,军官以金黄色(军兵种)、银白色(专业勤务)版面为主,士兵以草绿色(陆军)、深绿色(边防军)、天蓝色(空军)、黑色(海军)版面为主,军官以上述颜色为边线、纵线区分军兵种。

(二)国防体制

保武装力量最高统帅由保工总书记--国防委员会主席担任。

保武装力量最高决策、最高领导机关是国防委员会,副主席由部长会议主席担任,委员包括:国防部长、国防部副部长、总参谋长、军兵种司令。保武装力量的行政领导机关是国防部,保人民军的指挥机关是总参谋部。

保武装力量由人民军(陆军、海军、空军)和准军事部队(边防军、治安警察、地方民兵)组成。

保加利亚于1955年5月14日加入“华沙条约组织”。1991年7月1日华约解散。1990年4月3日,保加利亚共产党更名为保加利亚社会党。

1990年6月,保国民议会决定:保加利亚人民军更名为保加利亚军队。

1990年11月15日,保国民议会决定将国名更改为保加利亚共和国。

三、捷克斯洛伐克(Czechoslovak)

1938年9月29日,德意法英四国签订《慕尼黑协定》,捷克斯洛伐克被出卖--苏台德地区被割让给德国。1939年3月10日-16日,德国法西斯出兵侵占捷克斯洛伐克剩余领土。

同年,德国法西斯在捷克成立“波西米亚-摩拉维亚保护国”,在斯洛伐克成立“斯洛伐克独立国”。

1941年9月,捷共建立秘密的抗敌组织--民族委员会。1945年5月9日,捷克斯洛伐克全境解放。

1948年5月9日,新宪法颁布,宣布实行人民民主和建设社会主义。军队改组为捷克斯洛伐克人民军。

1968年8月20日,苏、匈、保、民主德国军队出兵捷克斯洛伐克。

同年,国名更改为捷克斯洛伐克社会主义共和国。

(一)军衔制度

捷人民军的军衔起源于1941年在苏联建立的“捷克斯洛伐克第一独立营”,当时设置的军衔有:上校、中校、少校、大尉、上尉、中尉、少尉、军士长、上士、中士、下士、上等兵、列兵等。以后,随着捷军的扩大,军衔等级的设置也日益完善。1965年,捷克斯洛伐克人民军的军衔体系最终确定:将官--大将、上将、中将、少将。校官--上校、中校、少校。尉官--大尉、上尉、中尉、少尉。准尉--一级准尉、二级准尉、三级准尉、四级准尉、五级准尉、六级准尉。军士--上士、中士、下士。战士--列兵,共7等21级。捷军军衔不仅与其他东欧国家的军衔不同,而且与世界各国军衔也大相径庭。主要区别:

1、设立准尉多达六级,创当时(20世纪60至90年代)的世界之最。捷军准尉主要由服志愿兵役的技术、专业士兵充任,另征集部分地方技术职工。所担任的职务主要是部队的基层技术岗位,如驾驶员、雷达手、司务长等。捷军准尉的待遇、军衔薪金与中校至少尉军官相近。

2、兵(捷军称战士)只设列兵一级,为各国“兵衔”最少。捷军军衔标志由肩章、领章、帽饰等组成,本文主要介绍肩章。将官肩章镶花饰金边,大将缀四颗军官星徽(金黄色五角星,将校尉相同),上将三星,中校二星,少将一星。校官肩章镶素金边,上校三星,中校二星,少校一星。尉官肩章无金边,大尉四星,上尉三星,中尉二星,少尉一星。军官肩章钉缀金黄色军徽图案肩章扣。一至三级准尉肩章镶素银边,一级准尉缀三颗准尉星徽(银白色小五角星),二级准尉二星,三级准尉一星。四至六级准尉肩章无银边,四级准尉三星,五级准尉二星,六级准尉一星。准尉肩章钉缀银白色军徽图案肩章扣。

军士肩章无装饰,上士、中士、下士分别缀三、二、一颗银色圆扣(与肩章下边平行)。战士(列兵)肩章无识别标志。军士、战士肩章钉缀铁灰色军徽图案肩章扣。

上将至少将在肩章上端钉缀金色兵种勤务符号,上校至少尉在肩章上端钉缀金色交叉权杖,一级准尉至六级准尉在肩章上端钉缀银色交叉权杖。

(二)国防体制

总统(党总书记)是武装力量最高统帅,总统不能履职时,由总理代行。

国防委员会是全国最高军事决策机构,成员:党总书记(主席)、总理、主管经济的副总理、外交部长、国防部长、内务部长、总参谋长(秘书长)。国防部是武装力量的最高指挥、管理机构。

捷克斯洛伐克武装力量由人民军(陆军、空军、国土防空军)和准军事部队(边防部队、内卫部队、国家安全保卫部队、民防部队、民兵)组成。

捷克斯洛伐克于1955年5月14日加入“华沙条约组织”。1991年7月1日华约解散。

1990年2月26日,苏联中部军队集群开始撤出捷克斯洛伐克。同年3月29日,捷联邦议会决定:更改国名为捷克斯洛伐克共和国,将捷克斯洛伐克人民军更名为捷克斯洛伐克军队。同年4月20日,又将国名改为捷克和斯洛伐克共和国。

四、民主德国(German Democratic Republic)

1945年1月,苏联红军实施数次强大进攻战役,攻入法西斯德国境内。

1945年5月8日,德国法西斯正式无条件投降。

1945年7月1日,苏美英法军队进驻各自在德国的占领区:苏联占东区,美国占西南,英国占西北,法国占西区,柏林由四国共同占领。

1949年10月7日,德意志民主共和国建立(原苏军占领区)。1956年1月18日,民主德国人民议会通过建立国家人民军和国防部的法令。

(一)军衔制度

民主德国国家人民军的军衔起源于1950年建立的人民警察部队,当时设立的军衔有如下等级:中将、少将,上校、中校、少校,大尉、上尉、中尉、少尉,上士、中士、一级下士、二级下士,上等兵、列兵。当时的警察部队着苏式军服,装备苏式武器,军衔标志也与苏军相似。

1956年3月,民主德国国家人民军建立后,开始实行“东德特色”的军衔制度:将官--上将、中将、少将。校官--上校、中校、少校。尉官--大尉、上尉、中尉、少尉。士官--上士、中士、一级下士、二级下士。列兵--一等兵、二等兵、三等兵。水兵--一等水兵、二等水兵、三等水兵。

其后,随着国家人民军的逐步壮大,其军衔等级也日臻完善:1958年增设大将军衔,1959年即晋升大将军衔之首。1961年,增设一级上士军衔。1965年,设立空降兵军衔。1973年,为保留专业技术人才,设立准尉军衔。1979年,将准尉军衔一分为四:一级准尉、二级准尉、三级准尉、四级准尉。80年代初,将军士区分为职业军事和超期军士(在军衔名称前冠以“超期”)两类。1983年,设立德意志民主共和国元帅、海军大将等高级军衔,均设而未授(晋升)。

1986年,民主德国政府颁布新的军衔表,至此民主德国国家人民军(含其他武装力量)的军衔体系最终确定。与其他国家不同的是:民主德国武装力量将“军校学生”的“学级”纳入到军衔体系中。1956年建军时设有:二级军官生(二年级的军校学员,以下以此类推)、一级军官生,在海军中设有海军三级军官生。同时设军士生(80年代改称初级士官生),授予在军士教导队中培训的列兵、水兵(毕业后即授予二级下士军衔)。

1961年,军官生增设为四级,海军军官生也增设为四级,增设士官生(80年代改称高级士官生),授予在士官学校或军官学校士官班中学习的军士(毕业后即授予中士军衔)。

70年代,将军官生增设为七级,除六至一级外,另设候补军官生一级,专门授予在少年军校(与原苏联的苏沃洛夫军校相同)中上大学预科班的少年军人,在其他军事院校预科班(地方院校军事预科班)中学习、进修的学生。同时规定了军官生毕业后的授衔标准:六级军官生(硕士生)毕业授予大尉军衔。五级军官生(研究生)毕业授予上尉军衔。四级军官生(本科生)毕业授予中尉军衔。三级军官生(大专生)毕业授予少尉军衔。各级军官生结业的降低一级授衔,海军中没有六级军官生。

1979年,设立准尉生:二级准尉生、一级准尉生,授予在准尉学校(培训班)学习、进修的军人,毕业后授予四级准尉军衔,结业的也授此衔,但晋升期限较长。

自80年代起,民主德国将军人按服役性质区分为四类:职业军人--按服役年龄在部队服役的军人。合同军人--按与部队所签合同的规定服役的军人。超期服役军人--服满基本役(义务兵役)或超过服役年龄继续留队服役的军人。基本役军人--按照《兵役法》服义务兵役的军人。

需要说明的是:以上各类军衔不包括国家安全部军人的军衔。

民主德国的军衔标志如同其军衔一般错综复杂、变化多端。在此,仅就1986年颁布的陆军常服(礼服)军衔标志作一简介:

元帅、将官为金夹银线编结的盘花肩章,元帅缀一颗大金五边星,大将四颗银色五边星,上将三颗,中将二颗,少将一颗。校官为银线编结的盘花肩章,上校缀三颗金色四边菱星(尉官、准尉相同),中校二颗,少校一颗。尉官为银线编结的直版肩章,大尉四颗,上尉三颗,中尉二颗,少尉一颗。军官肩章的底版依军兵种勤务定色:陆军将官红色、合成军队绿色、航空兵天蓝色、炮兵装甲兵黑色、边防部队墨绿色、通信兵雷达兵黄色、武装警察灰绿色等。

准尉肩章为底版上绣一道银色条带,一级准尉四颗菱星,二级准尉三颗,三级准尉二颗,四级准尉一颗。一级下士以上士官肩章为银色饰带全封边,一级上士缀三颗银色菱星,二级上士二颗,中士一颗,一下下士无菱星,二级下士肩章为除底边外银色饰带封边。列兵肩章无装饰,一等兵绣二道银色横条带,二等兵一道,三等兵无横条带。准尉、士兵肩章用边线区分军兵种勤务,颜色同上。

关于国家安全部的军衔和军官生、准尉生、士官生的军衔标志以及民主德国其他种类的军衔标志、兵种勤务符号将另文介绍。

(二)国防体制

武装力量最高统帅由国务委员会主席(相当于我国的国家主席,1989年以前同时兼任统一社会党总书记)担任。

全国最高军事决策机关是国防委员会,成员:国务委员会主席(任主席)、部长会议主席(总理)、外交部长、国防部长、内务部长、国家安全部长、交通部长、邮电部长、国家人民军总参谋长等。国家人民军的最高领导机关是国防部,总参谋部设在国防部之下,是全国武装力量的指挥机关。

民主德国武装力量由国家人民军和准军事部队组成。国家人民军包括陆军(含空降兵)、海军、空军、防空军。准军事部队包括边防军(国防部管理)、柏林警卫团(隶属国家安全部,团长少将军衔)、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隶属内务部)、工人战斗队(民兵,国防部管理)、运输护卫警察(铁道部、交通部管理)、民防部队(内务部、民政部管理)。

1989年12月22日,民德开始拆除“柏林墙”。1990年2月,统一社会党更名为民主社会主义党。8月22日,苏联西部军队集群开始从民主德国撤出。9月,国家人民军按《统一协定》进行编遣(合并后人民军予以取消)。10月3日,民主德国并入联邦德国,昔日分裂的两个德国终告统一。

五、罗马尼亚(Romania)

1940年9月,以安东内斯库为首的罗马尼亚法西斯政权成立。

1940年10月,罗马尼亚加入轴心国,德国法西斯军队进驻罗马尼亚。

1943年夏季,由罗马尼亚共产党发起成立了“反法西斯爱国阵线”。

1944年10月25日,罗马尼亚全国解放,这天被定为军队日。

1947年12月30日,罗马尼亚废除君主制,成立罗马尼亚人民共和国。将罗军更名为罗马尼亚人民军。

1958年7月,苏联军队全部从罗马尼亚撤出。

1965年8月21日,更改国名为罗马尼亚社会主义共和国。

(一)军衔制度

罗马尼亚人民军自1944年组建之日起即实行军衔制度,当时的军衔与罗马尼亚旧军队的军衔基本相同,设有:上将、中将、少将。上校、中校、少校。上尉、中尉、少尉。一级准尉、二级准尉、三级准尉。上士、中士、下士。一等兵、二等兵、新兵等军衔等级。

1948年罗马尼亚成为社会主义国家后,国家的各种制度开始与苏联接轨,军衔制度也不例外。1965年齐奥塞斯库掌权后,对武装力量进行大改革,罗人民军的军衔体制也基本形成:元帅--罗马尼亚元帅。将官--大将、上将、中将、少将。校官--上校、中校、少校。尉官--大尉、上尉、中尉、少尉。军事技师--一级军事技师、二级军事技师、三级军事技师、四级军事技师。准军官--一级大士、二级大士、三级大士、上士。初级指挥员--中士、下士、上等兵(上等水兵)。战士--列兵(水兵),共8等24级。其后,又增设了总军事技师一级。将军事院校毕业男军官的授衔标准提高为中尉(即对男军官而言不再设少尉)。只对军事中专毕业的女军官授予少尉军衔。罗马尼亚军事技师与其他国家准尉的职责、地位、待遇相同。

(笔者按--有些军内外资料,将罗人民军的各级准军官误译为“副官准尉、上级准尉、准尉”。经查阅罗文、俄文、英文资料,确认罗文该词原义应为“军士长、大士、高级军士等”,并无“准尉”之意。罗文中另有单词对应准尉、准军官之意。)

罗马尼亚人民军的军衔标志是极为华丽、美观的,其军衔的标示体现在军帽、军服、军裤、军靴、装具的方方面面。在此只将罗陆军常服(礼服)肩章介绍给大家:将官肩章为昂贵的金属丝刺绣花饰底版,军种色边缘,大将刺绣金星(陆军红色边,空军天蓝色边,海军黑色边)四颗,上将三颗、中将二颗、少将一颗。校官、尉官肩章为金属丝刺绣底版,军种色边缘,上端缀银色军兵种勤务符号,校官镶两条军种色纵杠,校官缀银色校级星徽三、二、一颗,尉官缀银色尉级星徽四、三、二、一颗。

军事技师以下肩章用军兵种色细昵制作,板面缀银色军兵种勤务符号,在下端缝制银色角杠、银色横条、金色宽窄不同的横杠表明军衔:总军技师三条角杠、三个横条。一级军技师二条角杠、三个横条。二级军技师二条角杠、二个横条。三级军技师二条角杠、一个横条。四级军技师二条角杠。一级大士三道宽横杠。二级大士二道宽横杠、一道窄横杠。三级大士二道宽横杠。上士一道宽横杠、一道窄横杠。

(二)国防体制

罗共党中央总书记、国家总统是武装力量最高统帅。国防委员会是全国最高统帅。国防委员会是全国最高军事决策机关。国防委员会是全国最高军事决策机关,主席由罗共党中央总书记担任,委员包括总理、主管经济的副总理、外交部长、国防部长、内务部长、总参谋长等。国防部是最高军事统帅机关。国防部下设部务委员会,国防部长任主席,成员有:总干部部长、总装备部长、总后勤部长、总军事卫生部长、海军司令员、空军司令员、防空军司令员等。

罗马尼亚武装力量由罗人民军(正规部队)和准军事部队组成。人民军包括陆军、海军、空军、防空军,准军事部队包括边防部队、安全部队、爱国卫队、青年国防训练队等。

罗马尼亚于1955年5月14日加入“华沙条约组织”。

罗马尼亚在履行对华约的义务时,坚持其捍卫主权的立场:1958年7月,迫使苏军全部撤出。1968年8月,反对华约他国出兵捷克斯洛伐克。1970年2月,重申:“只有罗马尼亚党、政府、全国武装力量最高统帅部才能给我国武装力量下达命令。”罗军只参加华约举行的图上演习,不参加实兵演习,不允许在罗境内进行华约实兵演习,不允许华约他国在罗驻军。1991年7月1日华约解散。1989年12月22日,罗马尼亚总统齐奥塞斯库及其家族(同时也是罗党政军的重要人物)被捕、被处决。同日,成立救国阵线委员会,宣布更改国名为罗马尼亚共和国,宣布罗人民军更名为罗马尼亚军队。

六、匈牙利(Hungary)

1944年3月19日,匈牙利被德国法西斯占领。

1945年4月4日,苏联红军解放了匈牙利全境。

1945年秋,由在苏联组建的匈牙利师、罗南军队中的匈籍战士、国内游击队合编为匈牙利民主军。

1946年2月1日,匈牙利议会宣布:废除帝制,成立匈牙利共和国。

1948年9月29日,匈牙利民主军改建为匈牙利人民军,1951年将这天定为建军节。

1949年3月20日,成立匈牙利人民共和国。

(一)军衔制度

1945年民主军建立时就有军衔,并带有匈民族、匈旧军队的特色。1948年改组为人民军后,军衔体制、标志开始向苏联模式靠近。1956年,“匈牙利事件”后,人民军开始在苏联顾问的“监督”下进行整顿--最终建立了一支完全以苏军为榜样的“匈牙利人民军”,而军衔登记、军衔标志、军服样式却形成了以匈牙利民族特色为本的体系。当时的军衔设有:将官--大将、上将、中将、少将。校官--上校、中校、少校。尉官--大尉、上尉、中尉、少尉。准尉--一级准尉、二级准尉。准军官--军士长、大士、上士。初级指挥员--中士、下士、上等兵。战士--列兵,共7等20级。

到80年代,由于越来越需要长期服役的技术士兵,增设了超期准军官等级,共设:超期军士长、超期大士、超期上士3级。至此,匈牙利人民军军衔等级再无变化(另有一说:在1988年前后,又增设了一等兵1级,并将列兵更名为二等兵)。

匈牙利人民军的主要军衔标志是肩章,其常服(礼服)肩章样式如下:

将官肩章为金色金属丝编织版面,金色绳纹边缘(除底边外,将校尉、准尉相同),大将缀四颗银星(将校相同),上将三颗、中将二颗,少将一颗。校官肩章为金色金属丝编织部分版面,金色绳纹边缘,上校三颗银星,中校二颗,少校一颗。大尉至中尉肩章为金色绳纹边缘,大尉缀三颗小金星(比将校星徽小,以下同),上尉二颗,中尉一颗。少尉肩章中间绣一道金色纵饰条,金色绳纹边缘,缀一颗小银星。

准尉肩章在下端绣一宽一窄银色横饰条,金色绳纹边缘,一级准尉缀二颗小金星,二级准尉一颗。超期准军官肩章在下端绣一条中等宽度的银色横饰条,银色绳纹边缘,超期军士长缀三颗小银星,超期大士二颗,超期上士一颗。准军官肩章在下端绣一条中等宽度的银色横饰条,军士长缀三颗小银星,大士二颗,上士一颗。初级指挥员肩章缀小银星,中士三颗,下士二颗,上等兵一颗。战士(列兵)肩章无识别标志。

军官、准尉肩章扣为金色,超期准军官肩章扣为银色,准军官肩章扣为灰色,初级指挥员、战士肩章扣为深灰色。

(二)国防体制

匈牙利武装力量的最高统帅由共和国主席(1988年以前同时为党的总书记)兼任。全国最高军事决策机关是国防委员会,成员包括:共和国主席(任主席)、部长会议主席、内务部长、外交部长、国防部长、总参谋长等。武装力量最高军事统帅机关为国防部,下设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干部部、总后勤部,训练总监部、空军防空军部等。

匈牙利武装力量由人民军和准军事部队组成。人民军包括陆军、空军防空军两个军种。人民军不设海军,只编多瑙河区舰队,1968年编入陆军序列。准军事部队包括边防军、武装警察、工人自卫队等。

1989年10月23日,匈国民议会宣布:改国名为匈牙利共和国,将匈人民军改称为匈牙利军队。1990年2月,匈国民议会宣布:匈牙利人民军改名为匈牙利国防军。

1990年3月12日,苏联南部军队集群开始从匈牙利撤出。

七、波兰(Poland)

1939年9月1日,德国法西斯入侵波兰,第二次世界大战在欧洲爆发。

1945年5月,苏波军队解放波兰全部国土。1952年7月22日,议会宣布成立波兰人民共和国。

(一)军衔制度

波兰人民军的军衔有两个起源,其一是“波兰步兵第一师”的苏式军衔,其二是国家军的西式军衔,但不论是哪种军衔,在军衔标志上,均带有明显的波兰民族特色。

1945年战争结束后,波军进入发展建设的状态,其军衔制度也开始规范化、制式化。到1952年,其军衔体制如下:元帅--波兰元帅。将官--上将、中将、少将。校官--上校、中校、少校。尉官--大尉、上尉、中尉、少尉。准尉--一级准尉、二级准尉、三级准尉。军士--一级上士、二级上士、一级、二级中士、一级下士、二级下士。战士--上等兵、列兵,共8等22级。其与苏军军衔的主要差异是不设大将军衔。

其后,波军军衔又数度变异:取消少尉军衔、增设准尉军衔、增设三级下士军衔、设立单独的炮兵军衔等。最主要的变化是于1973年增设大将军衔。

当时准备晋升国防部长雅鲁泽尔斯基上将为波兰元帅,但雅氏上书波党中央,认为自己不应授此高衔,后来折衷为增设大将军衔,将波兰元帅改为荣誉军衔,平时不再授予。于是雅鲁泽尔斯基成为了波兰历史上第一位四星将军(1983年时,又有人建议授予雅氏波兰元帅军衔,又被他婉拒了)。有此先例,雅氏以后的诸位波兰国防部长、总参某长、内务部长等强力人物,他们只能以大将、上将军衔服役到退役,再也不能希冀“波兰元帅”的权杖了。

要特别说明的一点是,波兰自1918年复国,到2002年为止,从未出现过某些资料所称的“大将、准将共存”情况。具体情况如下:1918年-1939年、1945年-1973年、1990年-2002年其高级军官军衔为:波兰元帅、上将、中将、少将。1973年-1990年为:波兰元帅(荣誉)、大将(四颗银星,实际上的最高军衔)、上将、中将、少将。从2002年8月起为:波兰元帅(荣誉)、上将(四颗银星,实际上的最高军衔)、中将、少将、准将。

80年代初,波兰政府颁布了新的武装力量军衔表。

波兰人民军的军衔标志可谓异彩纷呈:这主要体现在独具特色的尖顶军帽的帽墙、帽檐上,体现在贝雷帽的前瓦上,体现在迷彩野战服的臂章上,体现在海勤军人的袖章、臂章、肩章上,体现在飞行员的臂章上……

本文只介绍陆军常服肩徽(即用银灰色丝线将符号、饰条直接刺绣在肩带上--波兰是“社会主义阵营”中唯一不使用硬质肩章的国家),由于其符号的样式、颜色在其他军兵种、其他服装上的标示基本一致,也可看作通用符号:波兰元帅、将官肩带下端绣波状宽条纹,元帅刺绣交叉的权杖,大将刺绣四颗银星,上将三颗,中将二颗,少将一颗。校官肩带下端绣二条横条纹,上校刺绣三颗银星,中校二颗,少校一颗。尉官肩带下端修一横条纹,大尉刺绣四颗银星,上尉三颗,中尉二颗。准尉肩带镶银灰色饰条边,一级准尉绣四颗银星,二级准尉三颗,三级准尉二颗,四级准尉一颗,五级准尉绣一角形饰条。高级军士肩带镶银灰色饰条边,一级上士绣二角形饰条一直饰条,二级上士绣一角形饰条一直饰条,一级中士绣二角形饰条,二级中士绣一角形饰条。初级军士、兵肩带无镶边,一级下士绣四直饰条,二级下士绣三直饰条,三级下士二直饰条,上等兵一直饰条,列兵无识别标志。所有肩带用铁灰色军徽图案扣固定。

(二)国防体制

波兰统一工人党(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国务委员会、部长会议对国防和人民军实施最高领导。国防委员会平时是波军最高决策机构,战时是国家和军队的最高领导机关。设主席(波兰统一工人党第一书记)1人,副主席(国防部长)1人,委员若干(包括外交部长、内务部长、总参谋长等)。国防部是人民军最高军事统帅机关,负责实施国防委员会所制定的军事政策。总参谋部是波军平时和战时的中央指挥机关。

博览武装力量由波兰人民军和准军事部队组成。人民军(正规部队)由陆军、海军、空军、国土防空军4个军种编成,准军事部队包括边防部队(国防部管辖)、军事基建部队(国防部管辖)、内卫部队(内务部管辖)、防暴警察(内务部管辖)、国防联盟会员(民兵)。

1989年1月18日,波兰统一工人党宣布实行政治多元化和工会多元化。

1989年12月29日,更改国名为波兰共和国。波兰人民军更名为波兰军队。

1990年2月11日,苏联北部军队集群开始从波兰撤出。

八、南斯拉夫(Yugoslavia)

1941年4月6日,德国法西斯和意大利法西斯入侵南斯拉夫。

1941年9月,成立南斯拉夫人民解放军最高司令部,铁托为总司令。

1945年5月15日,南斯拉夫全部国土获得解放。

1945年11月29日,废除帝制,宣布成立南斯拉夫联邦人民共和国,南人民解放军改名为南斯拉夫人民军。

(一)军衔制度

南人民军自1941年9月起实行职务等级制度(类似于苏联红军1935年以前的情况),当时的职务等级分指挥员和战士、政工人员设旅级政委、营级政委、连级指导员、排级指导员、班级政工战士。

1942年起,职务等级增加,指挥员和战士中设立:高级--集团军级、军级、师级。上级--旅级、副旅级、准旅级。中级--团级、营级、副营级。初级--连级、副连级、排级、副排级。战士--班级、战士。

1943年实行军衔制,设立如下军衔:元帅。上将、中将、少将。上校、中校、少校。上尉、中尉、少尉。上士、中士、下士。战士,共7等15级。

至1955年,南军军衔体系基本形成,分设军官、志愿兵、战士三类,军官军衔:南斯拉夫元帅;大将、上将、中将、少将;上校、中校、少校;大尉、上尉、中尉、少尉,共4等12级。志愿兵军衔:高级--九级志愿兵(相当于上校)、八级志愿兵(相当于中校)、七级志愿兵(相当于少校)。中级--六级志愿兵(相当于大尉)、五级志愿兵(相当于上尉)、四级志愿兵(相当于中尉)、三级志愿兵(相当于少尉)。初级--二级志愿兵(相当于准尉)、一级志愿兵(相当于一级上士),共3等9级。战士军衔:准尉。一级上士、上士、中士、下士。上等兵、列兵,共3等8级。

到1980年前后,南军军衔制度又发生较大变化,取消了志愿兵军衔,将军衔体制调整为:将官--大将、上将、中将、少将;校官--上校、中校、少校;尉官--大尉、上尉、中尉、少尉;准尉--一级准尉、二级准尉;士官--一级上士、二级上士、一级中士、二级中士;军士--代理中士、下士、上等兵;兵--列兵,共7等21级。南陆军的军衔标志主要通过肩章标示:元帅、将官肩章为金线刺绣花饰镶边(除底边外),在版面下端缀由交叉的指挥刀、权杖和月桂枝花环组成的将官标志,元帅缀5颗金星,大将4颗,上将3颗,中将2颗,少将1颗。校官肩章为金线刺绣素镶边,上校缀3颗金星,中校2颗,少校1颗。尉官肩章无金线镶边,大尉4颗金星,上尉3颗,中尉2颗,少尉1颗。准尉肩章下端刺绣两条金色角形饰条,一级准尉缀2颗金星,二级准尉1颗。士官肩章下端刺绣一条金色角形饰条,一级上士缀4颗金星,二级上士3颗,一级中士2颗,二级中士1颗。军士、兵肩章在版面下端刺绣红色角形饰条,代理中士三条,下士二条,上等兵一条,列兵无识别标志。

(二)南武装力量最高统帅为联邦主席团主席。下设国防委员会为最高军事决策机关,由联邦主席团主席兼主席,成员有联邦执委会主席(总理)、联邦议会主席、联邦外交部长、联邦内务部长、国防部长、南军总参谋长等。联邦国防部为最高军事指挥机关。

南武装力量由人民军和准军事部队组成,人民军由陆军、海军、空军和防空军组成,准军事部队由国土防御部队、边防部队、武装警察、民防队等组成。

南斯拉夫曾派观察员出席北约会议,1968年捷克斯洛伐克事件后,不在派观察员。

1990年1月22日,南共联盟宣布实行多元政治。1990年-1992年,南斯拉夫解体,南共解散,南人民军被分割。

九、东欧军衔综述

纵观东欧八国近50年的“社会主义军衔制”,其特点一:军官军衔基本一致,都使用了苏式军衔,只是阿尔巴尼亚、捷克斯洛伐克、匈牙利三国不设元帅,罗马利亚(男军官)、波兰两国不设少尉军衔,其他与苏联军官军衔基本一致。其特点二:准尉(军事技师)、士兵军衔各不相同,不仅与苏联士兵军衔不一样,各国之间不同,有的国家连等级区分也与众不同,有的设高级士官、初级士官,有的设准军官,有的设初级指挥员……至于军衔标志,则如万花筒般令人目不暇接。为便于读者对这八国的军衔等级作个横向比较,笔者制作了《东欧八国军官军衔表》和《东欧八国准尉(军事技师)、士兵军衔表》(均为最终的变化结果),供参阅。

参考书目:

①《军事百科词典》,苏联元帅奥加尔科夫主编,军事科学院外军部译编,群众出版社,1985年11月第1版。

②《东欧三十五年》,姜琦、张月明编著,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86年12月第1版。③《世界军事年鉴(1985年)》,李文瑞主编,解放军出版社,1986年12月第1版。④《世界各国国旗、国徽、国歌》,世界知识出版社,1988年8月第1版。⑤《东欧六国纵横》,世界知识出版社,1990年8月第1版。

6.新时期假释制度面临的挑战及完善 篇六

(一) 新时期。

所谓新时期, 是相对于建国初期及文革时期而言的。随着改革开放的持续推进, 我国当前的社会经济以及社会思潮都发生了非常深刻的变化, 在这样的时间节点上, 很多具有鲜明时代特征的犯罪情况以及社会现实情况正在不断地冲击着人们旧有的思维方式, 新时期的新情况也给当前我国假释制度的推行带来了新的挑战, 正视和解决在假释制度实行的过程当中所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 对于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而言是十分重要的。

(二) 假释制度。

假释制度是我国在司法实践中区别于实刑的一种惩罚制度, 具体指的是针对那些对于社会危害性不大的犯罪嫌疑人, 通过在监狱内一定时间内的改造, 从思想到行动上, 已经不具备社会危害性的前提之下, 可以考虑将他们假释出狱, 在监狱外执行接下来的刑期。

假释制度是在司法实践当中, 针对犯罪嫌疑人的实际情况和社会现实情况变通, 最终是为了帮助犯罪嫌疑人能够更好地接触社会, 帮助他们在接受改造之后能够尽快融入社会, 同时也是为了减少我国监狱系统管理和运行的压力。

(三) 两者之间的关系。

假释制度的实施, 首要条件是犯罪嫌疑人已经在监狱内经过了一段时间的改造, 在思想和行动上已经不再具备社会危害性了。但是从历史角度来看, 犯罪嫌疑人在过往的经历当中已经有过触犯法律的行为, 如果这类犯罪嫌疑人在进入社会之后面临的新的社会状况, 面对着新的社会问题, 就会很大程度上造成他们再次犯罪, 为社会带来新的威胁和危害。

从心理学的角度上来看, 一个人的犯罪行为很大程度上源自于应激反应, 如果假释出狱的犯罪嫌疑人面对新形势, 新的社会状况的变化, 不能够及时调整自己的心理, 就很有可能产生重复犯罪的行为, 因此在新时期, 在假释制度实施的过程当中, 一定要正视其中出现的问题, 并着手解决。

二、新时期假释制度面临的挑战

(一) 民用技术更新带来的监管困难。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持续发展, 特别是移动互联终端的深度普及, 当前社会信息交互和财产交换成为了一个非常方便便捷的事情, 这就意味着很多犯罪分子在实施犯罪的过程当中, 所需要付出的成本是非常小的。面对这样的现实情况, 假释出狱的犯罪嫌疑人很有可能使用新的移动互联网技术来实施新的犯罪乃至逃避监管, 这使得当前相关主管部门对于假释出狱的犯罪嫌疑人的跟踪定位和控制犯罪嫌疑人的日常活动方面等有了很多的障碍。特别是考虑到当前我国司法体制不断完善的现实情况下, 有越来越多数量的凡人正在通过正常的法律渠道假释出狱, 犯罪嫌疑人群体的庞大性也为监管带来了新的困难和障碍。

(二) 多种社会思潮泛滥带来的改造困难。

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 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 我国与世界市场的不断交流和沟通, 使得多种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不断地冲击着我国人民的精神生活。多种社会思潮的泛滥, 造成了改造的困难, 很多犯罪嫌疑人在假释出狱之后, 通过与社会的接触, 在面对不同阶层的社会问题的时候, 同时结合自身的境遇, 很有可能会接受不良的思潮产生对社会的愤懑情绪, 进而引发新的犯罪, 给社会和谐带来很多不可知的因素。

尽管那些假释出狱的犯罪嫌疑人都是经过监狱改造的, 已经在监狱的评估系统当中获得了优良的成绩, 事实上在出监狱的那一刻, 他们是不具有社会危害性的, 但是由于他们过往的经历和犯罪的历史, 当他们接受了社会思潮的不良冲击之后, 很有可能会产生新的心理问题, 而这些心理问题对于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而言, 往往是有负面影响的。

(三) 制度疏漏带来的信息交互困难。

由于假释制度的实现过程是一个监狱, 地方政府和相关主管部门协同合作的流程, 在假释制度实施的过程当中, 特别是在新时期各种事物和社会现象相对繁杂的大背景之下, 制度疏漏带来的信息交互困难, 也是当前假释制度面临的重要问题之一。

由于部门与部门之间仍然存在着信息壁垒, 参与假释制度实施各个流程的相关主管部门, 彼此之间往往不能够做到信息的实时交互, 这就给犯罪嫌疑人在监狱之外的生活和活动带来了可操作的空间和可能, 很多假释之后的犯罪嫌疑人会利用政府、制度的疏漏这种空档来实施新的犯罪或者产生很多违规的行为, 这也给社会的和谐发展带来了隐患。

(四) 资金政策缺失带来的工作运行困难。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 在新的时期, 资金政策缺失带来的工作运行困难, 也是在假释制度实施的过程当中必须面对的一个重要问题。尽管经历改革开放三十多年的发展, 我国政府在制定和实施相关政策的时候, 已经有了充足的底气, 使之资金也相对充裕, 但是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原因, 当前政府对于假释制度的相关关注还是相对不够, 与此相对应的就是资金和政策的缺失。各个部门之间信息交互壁垒的打破, 一方面需要政府出台政策, 减少行政运行成本, 同时还需要政府加大投资, 建立起一个完备安全可靠的信息交互系统, 但从当前的行政实践上来看, 以上的种种投资还是远远不够的。

三、新时期假释制度的完善路径

(一) 加强信息化建设, 加强监管。

在新时期假释制度的完善过程当中, 应该加强信息化建设, 加强对于假释出狱的犯罪嫌疑人的日常监督。加强信息化建设, 应该采用多部门协同合作的路径。相关主管部门应该考虑国家信息安全部门以及民用的通讯公司相互合作, 严密监控监狱之外, 假释出狱的犯罪嫌疑人的正常动向, 并且通过多种手段来对他们的日常行为进行监管。

在信息化建设的过程当中, 一定要重视实用性, 应该重视部门之间的协同合作, 以减少单部门单兵作战所带来的重大的行政成本投入。事实上, 在新时期, 对于假释制度的完善和准备是为了给整个社会提供一个安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因此, 假释制度完善一方面是主管部门工作业绩的体现, 同时更是整个社会安定团结稳定的体现。

(二) 重视多方合作, 加强社区改造。

要重视多方合作, 加强社区改造。在这个过程当中, 各个部门都应该对假释制度本身有充足的认识, 应该认识到, 犯罪嫌疑人假释出狱, 并不意味着他们不需要再去进行改造了, 而是要将他们的改造工作移交给社会, 通过社区、街道办事处、派出所等相关机构来对假释出狱的犯罪嫌疑人进行有效的思想改造和行为监控。

在进行社区改造的过程当中, 相关工作人员应该着眼于新时期不断变化发展的社会现实情况, 以及犯罪嫌疑人不断变化的心理状态, 针对他们在心理上可能出现的问题和波动进行心理矫正。在这个过程当中应该注意, 一定不要对假释出狱的犯罪嫌疑人采取粗暴的态度, 而是要尽量做到春风化雨, 娓娓道来, 要让犯罪嫌疑人感受到社会的温暖和力量, 让他们下定决心去自我改造。要着力调动犯罪嫌疑人的主观能动性, 让他们从心理上认可并接受社会主义改造, 才能够脱离旧有的错误思想, 并且在变化发展的社会现实情况当中保持公正平和的心态。

(三) 强化制度建设。

事实上, 在新时期内, 针对假释制度所面临的问题进行了一系列调整, 实际上都涉及到行政治理过程当中所应该秉持的理念和态度。在这个过程当中, 应该强化制度建设, 将假释制度所进行的一些调整都以制度形式固定下来, 使之成为工作过程当中的正常流程和工作常态, 用这样的方式来保证在假释制度的实施, 规范化, 制度化, 行之有效, 有法可依。

在进行制度建设的过程当中, 应该秉持正确的行政理念, 应该充分考虑到各个利益主体的诉求, 在不触及法律的前提之下, 充分考虑到犯罪嫌疑人、相关主管部门以及社会这三者协同利益的前提之下作出决策。应该尽量减少社会运行的成本, 避免设置政策壁垒, 要本着开放包容, 合作, 务实的心态和理念来进行相关工作。

(四) 加大相关政府投资。

在新时期, 为了保障假释制度运行的有效和有力, 政府应该加大投资, 为主管部门提供一套高效率的监控监管系统, 用电子化和信息化来提升主管部门的工作效率。

在加大政府投资的问题上, 应该做到选好着力点, 围绕新时期假释制度的完善来展开相关政府投资, 一定要将政府的资金和政策应用在实际的工作当中, 避免出现政绩工程和浮夸的心态。在实际投资开展的过程当中, 应该遵循协同合作的路径, 着力打通部门之间的信息壁垒, 在保证信息安全的前提之下, 围绕假释制度顺利实施这一目标采用新的技术和手段, 支持假释制度的不断完善。

四、结语

随着社会实践的深入进行, 特别是在改革开放三十多年之后, 面对一个新的社会发展状况, 在新的时期, 正视假释制度在实际运行当中出现的种种问题, 并且在正视这些问题的前提下, 秉持正确的思维路径去解决这些问题, 对于提升我国新时期社会制度建设, 乃至于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而言, 都是十分重要的。在司法实践的过程当中, 各级相关主管部门决不应该回避假设制度所存在的问题, 而是应该秉持超前的理念, 正确预见到快速发展的时代给假释制度实际运行所带来的冲击, 以前瞻性的眼光和意识来制定和完善假释制度的配套措施。

摘要:本文就新时期假释制度面临的挑战及完善展开分析, 认为新时期假释制度面临着以下四个挑战:一是民用技术更新带来的监管困难, 二是多种社会思潮泛滥带来的改造困难, 三是制度疏漏带来的信息交互困难, 四是资金政策支持缺失带来的工作运行困难。针对存在的四个问题, 有针对性地提出了要加强信息化建设, 重视多方合作, 强调制度建设以及加大政府投资四个解决路径, 通过有益的探索和讨论, 为推动新时期假释制度的不断升级和完善作出应有的贡献。

关键词:新时期,假释制度,完善路径

参考文献

[1]孔彦格.对发展与完善罪犯心理矫治工作的思考[J].中国司法, 2007, 12

[2]张晶.从政治哲学到矫正哲学——改革开放30年来监狱学研究回望[J].中国司法, 2008, 6

[3]唐芳.恢复性司法的困境及其超越[J].西北政法学院学报, 2006, 4

[4]胡学相, 李崧源.论我国管制刑存在的必要性及其完善[J].湖北社会科学, 2009, 4

7.新制度时期 篇七

【关键词】新时期;内部控制;制度;优化

一、前言

在多元化的市场条件之下,面对日益复杂的市场环境,如何进一步优化内部控制制度,是新时期企业“谋发展、求共存”战略构建的基础。从实际而言,现阶段企业内部控制制度仍存在诸多问题,特别是内部控制意识薄弱、风险管理意识淡薄、内部治理机制不完善等问题,弱化了内部控制制度在企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因此,在新的历史时期,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优化,是企业改革发展的重要需求。一方面,要认识到问题的根源所在,有针对性、有建设性的提出解决措施;另一方面,要夯实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建立的内外环境,着力于企业治理的完善、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全方位优化企业内部控制制度。

二、现阶段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存在的问题

1.内部控制意识薄弱,忽视了企业管理

趋利性是企业的天性,实现经济利益最大化,是企业经营发展的重要目标。以短期经济利益追求为导向,忽视了企业管理在可持续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据不完全统计,我国近45%的企业尚未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企业上下内部控制意识淡薄。企业虽建立了内部控制制度,但流于形式的执行现状,削弱了内部控制制度的重要作用。

2.风险管理意识淡薄,影响企业战略性发展

日益复杂的市场环境,增加了企业经营发展的风险因素。在多样化的风险因素的影响之下,企业可持续战略发展势必受阻。一方面,企业管理层缺乏风险管理意识,项目投资缺乏全面的分析,以管理层个人判断为依据;另一方面,在开放的市场环境之下,企业所面临的竞争日益激烈,风险管理意识的缺乏,不仅不利于企业战略性发展的构建,而且在竞争中无法获得更多的主动权,进而在竞争中逐步被淘汰。

3.内部治理机制不完善,影响企业健康发展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企业内部治理机制逐步优化,建立起了现代化的管理模式。但是,我国企业改革起步晚,内部治理机制仍不完善,企业治理结果差强人意。(1)企业管理过于注重经济效益的追求,而忽视企业内部治理机制的构建与完善,以至于企业发展缺乏坚实的基础;(2)大股东以自我利益为中心,而忽视小股东及企业的整体利益;(3)职权不明确,缺乏有效的监督管理,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监控发展。

三、新时期优化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策略

在新的历史时期,企业迎来了发展的新契机,但同时也面临发展的新挑战。为更好地抓住机遇、接受挑战,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优化,表现出显著的重要性与紧迫性。在笔者看来,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优化,一是要建立“以人为本”的企业文化;二是要切实推行现代企业制度,完善企业治理;三是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从本质上讲推进企业可持续发展.

1.建立“以人为本”的企业文化,营造良好的企业环境

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优化,依托于良好的企业环境。特别是企业文化建设的狠抓落实,是企业内部控制制度优化的有力保障。首先,凝聚企业精神、汇集企业能力,充分依托企业积极向上、和谐奋进的文化内涵,提高了职工积极参与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意识,在工作中履行工作职责,实现企业发展及自我价值的创造;其次,企业与职工应建立命运共同体,以职工的切身利益作为内部控制制度建立与完善的出发点,让职工在工:作中有幸福归属感、有价值创造感和成就感;再次,企业管理层与职工有良好的沟通机制与渠道,让企业管理走进职工,确保内部控制制度“接地气”,契合企业发展的现实需求。

2.从公司治理结构出发,完善企业内部控制

公司治理结构与内部控制有着紧密的关系.以公司治理结构出发,有助于完善企业内部控制。首先,强化董事会建设。董事会是内部控制环境的重要元素,作为企业所有者与企业经营者的纽带,强化董事会建设至关重要。在原则上,企业董事长与总经理要分设,且董事会应吸收一定比例的独立董事、职工和中小股东代表,确保董事会建设的科学合理性;其次,強化各级监督机构的设立。充分依托各级监督机构,强化企业内部控制管理。

3.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推进企业可持续发展

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与完善,是当前优化内部控制制度的重要举措。在内部控制体系的构建中,一是通过全过程的考核与评定,确保内部控制体系的科学合理性。企业要实现长期利益与短期利益的有机结合,并针对实际发展的需求,做出科学合理的调整,适应企业发展的需求;二是要强化风险管理体系的构建,强化风险管理在企业内控中的重要地位。特别是企业风险评估与预警系统的完善,对于企业适应复杂的市场环境,起到重要的作用;三是建立内部制度评价系统与审计机制,确保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执行。

四、结束语

总而言之,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优化与调整,是新时期企业可持续发展战略构建的重要保障,也是企业深化改革的必然需求。当前,企业内部控制制度仍存在诸多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弱化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因此,要深化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与完善,从企业文化建设入于,以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为依托,从本质上优化企业内部控制制度。

参考文献:

[1]来明敏民营小企业内部控制问题研究究[J].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2012(04)

[2]刘明辉,张宜霞内部控制的经济学思考[J].会计研究,2014((08)

[3]白杨关于完善我国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探讨[J].企业经济,20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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