冶金行业安全隐患检查

2024-11-02

冶金行业安全隐患检查(共12篇)(共12篇)

1.冶金行业安全隐患检查 篇一

天柱县安监局“十九大”开展冶金等工贸行业和综合监管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小结

根据黔东南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十九大”期间全州冶金等工贸行业和综合监管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安排,我局于10月8日——10月28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冶金等工贸行业和综合监管行业安全大检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安排部署情况

根据文件精神,我局成立了大检查工作领导组,明确了具体检查时间、内容和要求,并于10月初召集全县工业园区入园企业开展了工贸行业安全设施“三同时”推进会,明确执法大队大队长蒋大志同志负责、行业监管股、综合股全体成员参与,对该项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部署,活动开展20余天来,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二、检查总体情况

这次大检查,我县共涉及机械制造企业3家、建材企业6家,轻工企业3家。其中规模以上企业2家,分别是天柱县奥克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贵州省东立水泥粉磨有限公司。由于今年市场行情影响,部分企业处于停工停产状态,且部分企业还处于建设阶段。所有在“三同时”工作推进上有一定难度。通过为期20余天的督查,共出动检查人数20人次、检查重点企业5个,查出各类问题隐患15条,下达检查文书5份。其中12月6日,分管副县长吴世军、县安委办主任杨成同志还带队督查了瓮洞、兰田、邦洞、注溪等乡镇(街道)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通过督查发现规模较大的企业对此次行动较为重视,行动迅速,整体较好;人数少规模小的企业整体较差。

三、督查存在问题

1、安全设施“三同时”落实情况。

目前、我县两家规模以上企业天柱县奥克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贵州省东立水泥粉磨有限公司均开展了此项工作。在规模以下企业推进此项工作时,因各种因素存在一定的难度。但经过县安监局执法大队多次以服务企业为首要目的做工作,其余企业表示愿意开展并补齐安全设施“三同时”相关手续资料。

2、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制定落实情况

开展“三同时”工作的企业有管理制度,但大部分没有对照制度要求进行落实,主要表现为记录不全,部分企业记录不规范。其它没有开展“三同时”工作的企业基本上即无制度也无落实,或者有少部分制度,但并无执行情况记录。

3、员工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督查的所有企业员工对安全教育培训内容知之甚少,部分规模较小的企业甚至没有安全教育培训的记录材料。

4、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使用情况

目前我县7家正常投产的工贸企业均使用了信息系统,其中奥克公司使用较为规范,有定期隐患排查记录和台账,人员信息录入也较为完善。其余在建企业还没有注册。

5、应急救援预案制度和实施情况

因工贸行业不需要办安全生产许可证,所以在前置的市场准入行政审批上并不将预案的备案作为必要条件,所以企业对预案的管理,更新不如矿山、危化企业规范。所有工贸企业的应急管理只能说是有制度,不能说是有预案。

6、重大安全隐患情况

所督查企业基本不存在重大隐患,其它隐患大部分有排查和整改记录,但仍有个别企业没有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或者没有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台账不完善。

四、下步工作计划

对这次专项检查存在的问题,我局对企业下达了限期整改指令书,要求企业对照各自存在的问题责专人进行完善整改,并跟踪监督企业对问题和隐患的整改,对企业隐患整改不到位的将采取强制措施。

2.冶金行业安全隐患检查 篇二

抽查范围:太原、吕梁、晋中市16家企业生产的30个批次的铸铁井盖。

抽查结果:合格26个批次, 抽样合格率为86.67%。

主要问题:结构尺寸、承载能力不合格。

主要问题分析

结构尺寸不合格。主要表现为嵌入深度低、井盖支撑面宽度窄, 稳定性差, 在局部受力情况下, 井盖易翻起, 易使过路车辆和物品掉入下水井, 甚至碰伤行人, 还会带来噪音污染。主要原因是个别生产企业质量意识淡薄, 不能严格按标准要求组织生产, 有的企业甚至在生产过程中使用了劣质原材料, 导致产品不合格。

承载能力不合格。即井盖的残余变形超差和承载能力不足。此种不合格产品在使用中遇到重压会使井盖破裂, 留下安全隐患。造成该项目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一些企业生产工艺落后, 在结构上未能设计铸造合理的加强筋;有的生产企业在生产中偷工减料, 致使产品重量严重不足;还有的企业检测能力不足, 进厂原材料和出厂产品未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检验把关。

小常识

检查井

通往地下设施 (如自来水、排水、暗处沟渠河流、电信、电力、燃气、热力、消火栓、阀门、环境卫生等) 的出入口。

检查井盖

3.冶金行业安全隐患检查 篇三

(1)营业执照

(2)立项批复(经贸委、发改委)

(3)安全预评价报告及审查批复文件

(4)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及审查批复文件

(5)试生产报告及审查批复文件

(6)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7)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8)土地使用证或租赁合同(租赁合同需有土地局盖章)

(9)环保报告及批复

(10)施工单位资质证及营业证、设计单位资质、特种设备安装单位资质

(11)监理单位资质及营业证

(12)竣工验收报告(建设、设计、施工、监理)

(13)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14)消防电气检测报告

(15)防雷设施安全检测报告及合格证

(16)主要负责人(必须为法人)及安全管理人员(不少于总人数的1‰)安全资格证书(建材企业配备至少3个、其他企业配备至少2个以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17)大于300人需提供设置安全生产机构文件,企业应当配齐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技术负责人(三大员)

(18)特种作业人员(电工、焊工、压力容器作业人员、厂机司机、起重工、锅炉作业、水处理人员、电梯操作工、压力管道等)操作资格证书及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培训

(19)特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起重设施、压力管道、电梯等)使用登记证及检验报告

(20)安全阀、压力表等法定检测安全附件检验报告及可燃气体报警检测报告。

(21)安全投入明细表

(22)工伤保险或意外伤害险缴费证明

(23)职业卫生检测报告

(24)总平面布置图(施工单位盖章竣工章)

(25)工艺流程图(施工单位盖章竣工章)

(26)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责任制、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台帐(消防器材、设备设施、特种设备、新员工培训、全员培训、员工健康体检、劳动用工发放记录)、演练记录

(27)地理位置图

(28)建设项目厂址周边设施图

(29)火灾报警情况

(30)应急照明分布情况

(31)消防器材(包括消防栓)分布一览表

(32)试运行情况说明

注:根据项目生产特点及规模大小等以上资料可进行增减。

4.冶金行业安全隐患检查 篇四

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制度

为有效实施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从2011年3月起至12月止,公司将开展安全检查以及隐患排查工作。为确保工作能够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管理长效机制。

二、工作目标

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为主线,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坚决责任事故的发生,为公司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三、检查内容

(一)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层级责任落实情况;

(二)制定完善的操作规程;

(三)机械操作(包括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及危险岗位人员是否按有关规定实行安全教育培训和持证上岗;

(四)电线电路及其装臵是否符合有关安全标准;

(五)危险品使用及储存,员工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管理是否规范;

(六)特种设备制造、安装、使用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七)企业从业人员是否存在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三违”行为;

(八)企业对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的落实情况;

四、检查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1年3月)

各部门大力宣传隐患排查工作的目的、意义及其重要性。通过检查、培训,让职工了解、支持并参与该项工作。

(二)自查阶段(2011年3月1日至5月15日)企业要按照上述的整治内容进行认真、细致的自查,对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造册登记。

(三)整改阶段(2011年3月1日至12月30日)对前阶段排查出的安全隐患,企业要落实人员、落实资金,全面进行整改。整改期间,各部门要深入到施工现场进行指导,督促整改,确保隐患整改安全、有序,按时完成。

(四)检查阶段要按照整治内容及企业的安全隐患整改情况,对照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认真检查验收工作,确保整治工作不走过场。公司将组成检查组组不定期到各部门及施工现场进行督查。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镇、各有关部门要从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创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安全总监由日生同志担任组长,阙蕴华、张顺任副组长。成员由任建萍、杨德喜、杜丽丽、杨国梅、许传堂等部门领导组成。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专项整治工作。

(二)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各部门要按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内容、步骤,结合企业的实际,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开展一次企业特种设备使用及人员持证上岗专项整治行动;安全部门对施工现场要进行全面安全整治,对设备设施用电安全条件进行全面检查。

(三)明确职责,落实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要充分发挥安全部的作用,做到各部门协调联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使企业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整治。

(四)突出重点,严格执法。各镇、各有关部门要将违规储存及使用危险化学品、“三违”现象、非法使用起重设备、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无证上岗现象作为重点整治。对企业非法使用起重设备的,坚决查封;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且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要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确保专项整治收到实效。

哈尔滨宏伟市政工程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计划及方案

为有效实施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从2011年3月起至12月止,公司将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能够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在2007年度开展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市政公用工程安全生产现状,及时、全面、有效地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促进我市市政公用工程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好转。

二、工作目标

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力度,全面排查、治理在建工程施工安全隐患,狠抓隐患整改工作,通过隐患排查治理,严格落实各方主体安全生产责任,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强化安全基础工作,提高安全管理水平,逐步形成隐患排查治理的预防机制和长效机制,有效抑制和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的发生,促进公司安全生产进一步稳定好转,全面提高安全生产总体水平。

三、隐患排查治理的内容

结合我公司安全生产现状,及时、全面、有效地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排查治理的主要内容有工程施工安全法规、标准规范和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费用的

提取和使用情况,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缴纳执行情况;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和审批情况;安全教育培训情况;事故报告及应急管理情况工程施工中安全隐患排查情况等。排查治理的具体内容如下:

(一)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整治制度,落实工作职责。

在隐患排查治理期间,对每个项目部进行一次隐患治理工作交底,由项目经理签字备案。项目部组织专职安全员实行周检制度,检查和整改要有记录。排查治理的主要内容如下:(1)资质证书及持证上岗情况;(2)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3)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和审批情况;(4)安全技术交底情况;(5)安全检查情况;(6)安全教育制度落实情况;(7)安全防护落实情况;(8)事故报告及应急救援情况等。

(二)加强对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排查力度,力争及时消除各类隐患,各单位主要要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现场安全排查工作:

1、大型起重机械安装、拆除工作及操作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等;

2、承重支架工程强度测试、搭设是否规范、验收手续等情况等;

3、起重吊装作业中安装、验收、检测、试吊等工作及操作人员、指挥人员上岗证;通讯工具、吊装作业环境、应急措施等;

4、模板工程及高大模板工程的安装、拆除防护措施等;

5、带气作业需进行的各项保证应急措施等; 6、2m以上深基坑开挖现场保护措施等;

7、沉井、顶管作业现场保护措施等;

8、污水管道新旧对接作业人员防毒措施、潜水单位、操作人员资质证书、联络设备、应急措施等;

9、高处作业人员保护措施及交叉作业防护等;

10、预应力张拉中的保护措施等;

12、施工用电及安全防护措施等。

四、排查治理步骤及措施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从3月份开始至12月底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第一阶段(4月1日前)动员部署阶段

我站根据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实际,研究制订2009年度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及时召开安全网络成员会议对隐患排查治理进行动员、部署。根据《2008年度宁波市市政公用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有针对性的制定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实施细则,强化考核和管理,将安全责任分解落实到企业内部各职能机构、项目部和个人。各部门要认真贯彻《2009年度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精神,对各项目部进行一次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交底,交底内容要有书面记录,并经项目经理签字备查。

(二)第二阶段(2011年全年)排查治理阶段

认真开展隐患自查工作,公司每月不少于一次,项目部每周不少于

一次、班组每日不少于一次的隐患排查,发现问题或安全隐患的,要立即进行整改,确保各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工作有序、规范、顺利进行,并及时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帐,每个月25号前将自查结果汇总后报公司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公司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不定期的抽查,并做好抽查记录,及时消除隐患。每季度组织1次安全大检查,对在建工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抽查,抽查项目不少于在建工程的60%。

(三)第三阶段(11月~12月底)总结验收阶段

5.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 篇五

1.0目的

明确本公司范围内(包括生产区和外租宿舍生活区)安全环保检查及隐患整改的要求。

2.0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本公司范围内(包括生产区和外租宿舍生活区)的安全环保检查及隐患整改活动。每一个部门都必须执行一个有效的安全环保检查与隐患整改程序,保证各级安全环保检查的落实,对各级安全环保检查出的问题能得到现场纠正,事故隐患能得到及时整改,从而保证公司的安全环保管理目标的实现。

3.0介绍

这个文件主要规定了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的定义,安全环保检查的类型和项目,安全环保隐患的整改及跟进等内容。

该程序的目的是为了及时发现并消除机械设备(含消防安全环保器材设施)、人员操作、物料摆放、工作环境、厂房建筑等存在的事故隐患,做到防患于未然,保障本公司人员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4.0定义和缩写

违章作业是凡是在生产工作过程中,违反国家及本公司安全环保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环保操作规程以及有关安全环保生产的通知、决定的作业行为;

违章指挥是凡是在生产工作中,违反安全环保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条例、规程和本公司安全环保管理制度的领导行为;

5.0 职责

5.1 组长/班长负责每日生产工作中的安全环保检查和记录,汇报和改善工作; 5.2 部门安全员负责本部门的每周安全环保检查,事故隐患的记录、报告、整改以及预防工作;

5.3 部门主管 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环保生产工作,并监督部门安全员的安全环保检查工作。5.4 安全主任负责安全环保检查表的制订,安全环保检查的组织,检查结果的记录,填写《事故隐患整改报告书》,跟进改善及《事故隐患整改报告书》的存档工作;

5.5 安全环保部负责每月安全环保检查报告的编写及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的处罚;

5.6 总经理负责重大隐患整改项目的资金的批准和落实并听取安全环保部的信息反馈;

6.0 程序 6.1 违章作业主要类型 6.1.1 生产的;

6.1.2 工作不负责任、擅自离岗、玩忽职守、违反劳动纪律、在工作时间中从事与本职不按规定穿戴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在生产过程中着不安全装束,影响安全环保工作无关的活动;

6.1.3 自作主张擅自将机械设备安全防护装置拆除或弃之不用者,或发现设备的安全装置缺损,不向主管反映而继续操作的;

6.1.4 擅自动用未经检查、验收、移交或已查封的机器设备,以及未经直接主管批准任意动用非本人操作之设备的;

6.1.5 行的;6.1.6 6.1.7 对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毒害品,不按规定搬运、储存、收发和处理的;特种作业人员(电工,焊工,锅炉工,行车工,厂内机动车驾驶员),无证操作未按安全环保规程操作机器设备,或使设备超温、超压、超速、超时、带故障运以及无证驾驶的;6.1.8 6.1.9 不执行厂区防火防爆、用电、用气的安全环保管理制度的;使用破损、不合格的工具及设备的;6.1.10 使用已失去额定负荷能力或不符合安全环保要求的起吊设备和工具的;6.1.11 不按规定及时清理作业现场,或清理的废料、垃圾不及时运走,阻碍通道的; 6.1.12 埋压、圈占消防栓、灭火器,堵塞消防通道和安全环保出口的; 6.2 违章指挥主要类型 6.2.1 忽职守;6.2.2 6.2.36.2.4 育的;6.2.5 新建、扩建、改建的工程项目,主体工程不执行“三同时”规定,不经竣工验收,在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生产时,未对操作者进行安全环保培训教不按安全环保教育规定对新工人、转岗工人、复工工人进行安全环保教育的;安排无证人员从事电工、电焊、叉车驾驶、锅炉操作、行车操作等特种作业的;不认真按照安全环保生产责任制履行安全环保职责,对安全环保生产不负责任、玩擅自投入使用的;

6.2.6 6.2.7 对有关部门要求停用的设备,未消除隐患、排除故障,擅自安排使用;多工种、多层次同时交叉作业,现场无人指挥和监护,不执行动火、动土、登高、吊装、进入设备内等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的;6.2.8 设备安装不按技术标准或规定程序进行施工、检查、验收、移交,对在检查、验收中提出的问题未解决就投入使用的;6.2.9 对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认真整改,又不做出整改规划的;6.2.10 在机电设备检修的同时,不把安全环保装置、保险装置纳入检修计划的;6.2.11 在有事故隐患或安全环保装置缺损、失灵的设备上,强行安排生产任务的;6.2.12 不按规定载货、驾驶员违章驾驶的;6.2.13 发生工伤事故,不认真按受教训和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仍继续冒险作业的;6.2.14 不按要求及时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环保生产方面的文件、规定、通知的; 6.2.15 生产管理混乱,劳动纪律松弛,工作场所脏、乱、差,影响安全环保生产的;6.3 班组日检

各班组的班组长于每日班前、班后应对责任区进行一次安全环保检查,轮班的还须做好交接班记录,班组日检的主要内容有:

6.3.1 6.3.2 检查生产岗位作业场所环境是否异常;检查机械设备的安全装置(如安全门、防护罩、防护网、防护挡板等)是否完整有效,机械转动部分是否润滑、转动灵活,确认机械设备的性能是否良好。严禁机械设备带故障及超负荷运转;6.3.检查易燃品,化学品和气瓶的搬运、储存、使用以及剩余量的处理是否符合安全环保规定,严禁在生产现场超量存放(超过一昼夜的生产用量);6.3.4 作业;6.3.5 下班时,检查并关闭生产线、办公室、物料室、工具室等处的电源;6.3.6

检查发现的情况应记录在《安全环保检查记录表》上,发现火灾或其它事故隐患,须及时上报部门安全环保负责人处理;

6.3.7 其他需检项目(如排放物是否达标); 6.4 部门检查

各部门负责人于每周须组织一次本部安全环保生产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有: 6.4.1 检查工作场所通风设备是否良好,照明有否足够,使用或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岗位是否配有必需的防护用具;检查各岗位员工是否按规定使用防护用具,是否严格按操作规程作业。禁止违章

6.4.2 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完好,安全出口、消防通道、疏散楼梯是否畅通,是否埋压、圈占消防器材;6.4.检查生产设备有无超温、超压、超时、超载运行的现象; 6.4.4 检查危险机械的安全保护设施、安全联锁装置、报警装置的完整有效性;

6.4.5 检查设备布置,物料、产品的摆放是否合理,有无阻碍影响人员操作;6.4.6 检查原料仓、暂存仓现场的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在搬运、贮存、使用等环节上是否按安全环保规定执行,有无跑、冒、滴、漏等危险情况;6.4.7 检查本部具有火灾、爆炸、跌落、碾压、打击等危险点和危险岗位的安全环保措施是否落实,沟、壕的围栏、盖板、安全环保标志等是否齐备可靠;6.4.8 检查本部电源安全管理情况,移动电风扇、缝包机等移动电器的电缆、插座及电源,是否存在危险;

6.4.9 检查危险设备如锅炉、压力容器、叉车、电动葫芦等设备的安全装置是否有效。检查危险部位如危化品仓库、危险废弃物储存场所及危险作业是否存在危险;

6.4.10 检查本部火源管理情况,对生产用火是否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

6.4.11 部门安全环保生产责任人将检查发现的问题记录于《安全环保检查记录表》统一上交安全环保负责人跟进;

6.4.12 其他需检项目 6.5 安全环保机构或人员专检

安全环保委员会将依据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和安全环保技术标准,结合公司生产实际情况,制订专用《安全环保检查表》,《安全环保检查表》见附录,每月定期组织一次进行检查,检查的内容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6.5.1 电气安全环保:检查各部门配电房、配电柜、配电箱、保护开关、输电线路、防触电、防静电、电气防爆、电气接地以及临时用电情况;6.5.2 火源管理:检查各部门对火源、火种以及维修用火的管理情况;6.5.3 化学品管理:检查各部门使用、储存、搬运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安全环保情况;6.5.4 压力容器:检查各部门对气瓶、贮气罐、锅炉压力容器情况,压力容器的安全环是否有效;锅炉安全附件是否有效;

6.5.5 危险机械:检查机械的安全环保防护装置例6。有效,是否定期进行维修保养;6.5.6 检查厂房建筑、建筑布局、建筑材料、防火分区、消防设施、疏散通道等是否符合建筑防火要求;6.5.7 检查厂区路面、交通标志、车辆行驶等是否符合交通安全环保要求;

6.5.8 通情况;6.5.9 检查厂区防风抗灾、防雨防涝、防雷电、防暑降温等措施的落实情况,排水管道畅检查各部门机械设备操作规程、保养记录是否完善,安全环保规章制度是否切实执行,人员操作有无违章、冒险作业情况;6.5.10 检查工伤事故各项预防措施的落实情况;

6.5.11 检查各部门班组日检、月检记录和事故隐患的整改措施落实情况;6.5.12 其他需检项目 6.6 事故隐管理 6.6.1 事故隐患信息来源主要有: 6.6.1.1 班组日检的发现 6.6.1.2 部门周检的发现 6.6.1.3 安全环保小组专检的发现 6.6.1.4 意见箱

6.6.1.5 电话或E-mail反映 6.6.1.6 内部审核 6.6.1.7 外部审核 6.6.1.8 其它 6.6.2 处理方法

6.6.2.1 警告 6.6.2.2 限期整改 6.6.2.3 停工整改 6.6.3 处理程序

6.6.3.1 对员工违章作业、冒险作业、野蛮作业等情况,将给予制止,责令改正。6.6.3.2 对于不听劝阻或违章性质严重者,将报告人力资源部给予警告处罚;6.6.3.3 因生产工艺、机械、设备、工具、容器、材料、厂房、建筑、通风、照明等有缺陷而存在的事故隐患,安全环保负责人将填发《事故隐患整改报告书》,发至责任部门限期改善;

6.6.3.4 责任部门收到《事故隐患整改报告书》,确认无误后应指定负责人改善; 6.6.3.5 一般项目的整改期限为15日,特殊项目整改期限可适当延长。6.6.3.6 在整改期限内,责任部门须采取有效措施或方案消除隐患;

6.6.3.7 到达整改期限,安全环保负责人将对整改效果进行评估,并作好记录。6.6.3.8 如发现未按期整改,安全环保负责人将督促整改或上报高层领导处理;

6.6.3.9 若存在的事故隐患已严重危及员工生命安全环保和公司财产安全环保,安全环保负责人将要求相关部门停工整改。

6.谈水利施工行业中安全隐患与对策 篇六

关键词:水利施工,安全隐患,对策

随着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各个领域的发展, 水利工程作为国家的民生工程的一项重点项目也在各种政策的大力支持下和有关部门的支持下有条不紊的进行着, 但是在水利工程给我们的生活带来巨大的改变时, 我们不应该忽视水利工程中的一些安全上的隐患, 下面笔者就对各种工程中容易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

1 水利施工行业安全隐患分析

1.1 水利施工行业对安全生产重视不够

这是水利工程项目的生产和管理的观念问题, 这种问题也是在我国的各种建筑工程中普遍存在着的, 因为对于生产的安全性的不重视, 所以容易在施工中违反各种操作规范, 也容易习惯性对于一些安全隐患疏忽, 从而造成了严重的安全事故。

1.2 工程建设各方主体没有履行相应职责

水利工程归根结底是一项建筑方和施工方共同完成的工程作品, 也是各个工程相关部门由施工合同绑定的一种合作关系, 所以在这个过程中, 工程的各个负责部门和负责机构应该履行相关的安全管理和检查的责任, 任何安全事故的出现, 都离不开管理上的失职。

1.3 相关法律、制度不够完善

我国在工程的安全生产和安全管理方面的法律和法规还不完善, 虽然在一些工程管理条例中有所涉及, 但是并不详细也不明确, 应该针对工程的安全管理制定出一套专门的法律法规来约束工程中的各方的责任, 实行权责相制衡的管理将会很大程度上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1.4 施工人员素质较低

我国目前的施工的主体人员都是一些农民工, 这些农民工在农闲时便进城找一些工程的简单的工作挣钱, 农忙的时候回到乡下种地, 他们虽然也有一定的施工经验, 但是其专业素质和水平仍旧非常低, 只能从事一些简单的工程的作业, 但是这种专业水平的缺失会在施工的过程中给工程的其他部分的施工带来不便, 从而导致安全隐患。

1.5 文明施工意识淡薄

有很多施工现场并没有一个合格的施工环境, 各种设备和工具的摆放杂乱无章, 各种废弃物的随便堆砌, 各种人员的随意流动, 都给工程的施工带来了很大不便, 严重降低了工程的施工效率和质量, 更危险的是, 这种对待工程的随意性, 会直接降低整体工程对于安全隐患的防范意识, 从而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

1.6 材料设备及施工工艺落后, 防护设施不全

据多年的工程事故报告统计, 有很大一部分的工程的安全事故都是由于工程的施工设备的陈旧和防护措施的落后导致的, 这些安全事故是完全可以人为的避免的, 但是它却夺取了许多工程人员的健康和生命, 所以, 工程的建筑方应该加大在工程的设备上的投入和安全防护措施上的改进, 不能出于成本的考虑而忽视了安全管理的投资。

1.7 安全资料管理有待规范

安全资料的管理虽然不能直接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但是对于安全资料的严格控制和整理, 却可以发现很多安全隐患, 从而能在一定程度上起到重点监督和检测的作用。对于工程的安全资料, 工程要选择专门的人员进行管理, 这样不仅可以保证安全资料的准确性, 也能在与其他资料分别管理的情况下做到随时的调用和取证。

2 完善水利行业安全施工的对策

明确了水利工程中安全事故产生的种种原因, 我们就要对各种事故中的问题做好一定的事前的应对措施的准备工作, 这样才能从根本上解决施工中的安全隐患问题, 而不是在事故发生后进行一味的补救, 一般来说, 有以下几个方面:

2.1 以人为本, 关爱生命

水利工程的施工的最终目的和目标是为了造福于人类, 服务于我国人民的经济和社会生活, 但是当水利工程的施工存在着严重的安全隐患的情况下, 这种施工就完全背离了我们的初衷, 所以, 我们要明确工程的施工目的, 本着服务于民, 造福于民的宗旨, 开展水利工程的施工, 在这种信念的指导下, 我们一定会加强对于施工中的安全问题的管理, 一定会将人们的财产和生命安全放在首位, 一定会以人们的利益作为衡量以前行为和行动的标准。另外, 我们在宣传安全管理的重要作用时, 一定要将管理同工程中的人员的生命健康联系起来, 使建设者在工作中能从珍爱自己和他人的生命的角度来重新认识安全问题。

2.2 加强安全教育, 提高施工安全意识

在工程施工当中, 要提高施工管理人员和工程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 才会有他们的安全行为;有了他们的安全行为, 才能保证工程施工的安全进行。所以, 在工程施工的安全管理当中, 针对不同的项目、不同的环节等对工人进行安全培训, 成功的施工应该具备很强的灵活性和独创性, 能够适应不同类型的项目。让每一个员工懂得安全知识, 掌握安全技能, 明确自己的安全行为责任。严格控制施工人员的施工作业的资格审查, 凡是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都必须进行安全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知识, 安全操作技能的学习, 并进行严格考核, 合格后, 方可进场;对特种岗位作业人员一律凭劳动管理部门颁发的操作岗位证书上岗;对进入施工现场持证的架子工等高处作业人员必须定期进行体检;对施工生产中违章指挥的管理人员进行严厉的处罚;对施工生产中违章操作员工一律停工, 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处罚。只有采用这种奖罚相结合的制度, 才能引起一些安全意识薄弱的工程人员对于工程安全的重视。

2.3 列支专项经费, 确保安全生产

在工程招投标中, 单列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专项经费, 专款专用。单列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专项经费, 独立于招投标之外, 设立独立资金账户, 视其各阶段施工安全评价的达标情况, 分阶段拨付, 确保专项费用的正常实施使用, 避免违规挪用或不投入, 一些管理人员出于节约工程成本的目的, 擅自削减或者取消工程中的安全防护的资金, 这种行为一旦被发现, 应该严惩不贷, 绝不姑息。

2.4 加强对水利施工企业的监管

我国水利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已经比较健全, 同时也完善了以保证工程质量安全为核心的管理制度, 但与其配套的监管机制并不完善, 这给安全管理的执行带来了很大不便和难度, 国家监督及执法人员应检查和督促施工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完善安全保障体系, 对制度不健全, 体系不完善, 责任不明确的施工企业, 要求限期落实整改, 做到“有章可循, 违章必究”, 确保安全工作上下贯通, 左右连接, 确保安全, 消除隐患。

2.5 与时俱进抓安全

对于安全施工的管理不能永远停留在一个水平和标准上, 我们要随着工程的不断发展而发展, 随着工程中各种先进的技术的应用, 研发各种先进的检测安全系统和安全管理的新技术, 只有这样, 才能满足不断变化着的工程质量的要求, 才能随时更新安全管理的各项内容。

3 结束语

水利安全生产是一项永无止境的工作, 水利工程安全管理是水利施工企业工作中的重中之重。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坚持以人为本, 从实际出发, 从预防和消除水利工程不安全因素入手, 进一步强化安全管理工作, 努力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确保各项水利工程安全可靠运行。

参考文献

[1]方东平, 黄新宇.工程建设安全管理[M].北京: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 2005.[1]方东平, 黄新宇.工程建设安全管理[M].北京: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 2005.

[2]陈卫星.浅谈建筑施工现场安全[J].黑龙江科技信息, 2007.6.[2]陈卫星.浅谈建筑施工现场安全[J].黑龙江科技信息, 2007.6.

[3]赵忠.浅谈当前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建筑安全, 2005.1.[3]赵忠.浅谈当前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建筑安全, 2005.1.

7.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制度 篇七

2.6.1总则 为加强安全管理,通过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和整改生产过程及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不安全隐患,减少和防止事故的发生,保证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公司、分公司、项目部安全检查的内容、形式、隐患处置、考核、改进、奖罚适合于本制度。2.6.2职责 公司主管安全生产负责人负责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隐患排查。组织公司定期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公司主管部门是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制定定期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的计划并参与公司组织的检查,组织公司日常安全检查,负责隐患整改后的验证,对存在重大隐患的项目有权停止施工和处罚,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考核。负责对公司安全检查的资料进行收集、汇总和建档。各分公司负责人对所辖范围的安全检查和事故隐患整改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分公司主管部门对所辖范围负责制定每月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计划实施和隐患排查的落实。项目部项目经理每周组织一次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每个员工对本岗位的安全检查和事故隐患整改负责。2.6.3检查内容 查分公司机构设置情况;落实公司文件和和工程技术委员会例会情况;对所管辖的项目进行监控管理情况。查项目部施工许可证、开工条件审查办理情况,查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等关键岗位到位情况;查安全生产投入情况(计划、实施情况);公司的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上级主管部门要求隐患排查情况;查《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中安全管理资料、文明施工、脚手架、基坑工程、模板支架、高处作业、施工用电、物料提升机与施工升降机、塔式起重机与起重吊装、施工机具按标准、规范实施情况。2.6.4检查形式

2.6.4.1分为定期安全检查、日常性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前后的检查、不定期的安全检查等。2.6.4.2定期检查 公司级安全检查:公司主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带队,工程管理部、人力资源部和各分公司抽调人员组成检查进且行交叉检查,全年内将检查范围涵盖到各个区域公司。分公司级安全检查:由各分公司领导带队,工程管理部门牵头,人力资源部、财务部、保卫部、工会等相关职能部门参加,每月一次,检查出的安全隐患由工程管理部门负责汇总,分别提交项目进行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落实。对整改不力的由工程管理科行文通报,同时严格按照相关管理制度实施处罚和考核。项目级安全检查:由项目经理组织管理人员在各自工作范围内,根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每周对项目进行专项安全生产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和发现隐患及时下发到需进行整改的班组,严格限期整改并进行复查,留下复查记录。2.6.4.3日常性检查

每天由项目部的现场专职安全员巡回检查。随时辨别生产过程中一切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及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并提醒操作者加以控制和调整,达到减少和防止伤亡事故及职业危害的发生。检查人应做好检查记录。检查记录每月收集整理,交资料员保管。2.6.4.4季节性安全检查 季节性安全检查由安全管理部门组织进行。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做好检查和整改记录及台帐。对存在的隐患由安全管理科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并督促整改。2.6.4.5节假日前检查

重要节假日(如: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前应进行安全检查,节假日前的安全大检查由主管安全的公司领导带队,安全管理部门牵头,人力资源部、财务部、保卫部、工会等相关职能部门参加,综合检查节日加班和节日前各项生产、检修活动中的安全措施、防火措施及不安全因素,使节日后的各项生产活动有计划、有秩序地进行。检查出的安全隐患由工程管理部负责汇总,分别提交有关项目进行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对违章行为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行文通报,同时严格按照相关管理制度考核。2.6.4.6不定期安全检查

临时性专业检查(如:垂直运输设备、脚手架工程、施工临时用电等)和施工生产出现问题必须进行安全检查。该项检查由主管职能部门、班组分别负责进行,做好检查记录。2.6.5检查方法

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检查时可以采用“看”、“量”、“测”、“动作试验”等方法进行。“看”:主要查看安全管理资料、持证上岗、现场标志、临边洞口防护情况、部分设备的防护装置,现场文明施工情况等。“量”:主要是用尺进行实测实量。如脚手架各种杆件间距、塔吊道轨距离、电气开关箱安装高度、在建工程临边高压线距离等。“测”:用仪器、仪表实地进行测量。例如用水平仪测量道轨纵、横倾斜度、用地阻仪摇测地阻值、用噪声仪测噪声、用试纸测污水的PH值等。“动作试验”:主要指各种限位装置的灵敏程度。例如塔吊的力矩限位器、行走限位、龙门架的超高限位装置、翻斗车制动装置等。2.6.6隐患处置 1 对每次检查查出的隐患,若能立即整改的应责令相关部门及个人立即整改,不得拖延,并由负责人在《检查记录》中处理结果一栏上签字。对不能立即整改的安全隐患应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隐患整改通知由牵头部门下发,由项目负责人签收并在规定时间内负责处理完毕,并将整改信息反馈到牵头部门,牵头部门相关人员应进行验证检查并签字。对无故不按期完成整改,除按规定进行考核外,发生事故应追究负责整改部门领导的责任。2 对检查出的隐患牵头部门应进行登记建帐,隐患台帐内容应包括:编号、单位、隐患存在地点、隐患内容、整改措施、整改部门、整改负责人、限期整改时间、完成整改时间、验证结果、验证人等。

对检查出的隐患各单位应落实整改措施,按照“三定”(即:定措施、定负责人、定完成日期)、“四不推”(个人能解决的不推给班组,班组不推给项目、项目不推给公司、公司不推给上级主管部门)的原则进行解决。如限于物质或技术条件暂不能解决的,必须采取并落实风险消减措施,然后定出计划,按期解决。项目无力解决的,及时向公司主管部门写书面报告,申请安排解决。

凡查出的重大隐患,在未彻底整改前,各有关部门、各项目应采取有效的风险消减措施并由分公司工程管理部门监督执行。2.6.7考核

各级组织的安全检查,通知参加的部门及人员必须准时参加,并善始善终认真负责,对迟到及无故不参加者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各项目未按公司规定组织安全检查或未按规定做好检查记录和台帐的,应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若因检查不到位而发生事故,公司将严格考核,并追究其部门领导的责任。2.6.8改进

每半年检查中以单位工程为单元进行计分评比。工程管理部针对下属各单位和项目部问题点进行科学统计分析,找出原因,提出改进方法和措施,各项目部认真遵照执行。2.6.9奖罚

在安全检查隐患排查过程中各级检查组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或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不符合标准要求的按《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相关条款处罚。

在公司和集团每半质安大检查中排名前三名和最后三名的项目按《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相关条款奖罚。

附件:湖南建工集团×公司质量安全处罚通知单

湖南建工集团×公司质量安全隐患整改(处罚)

通 知 单

单位名称:

你单位 工程,经检查存在下列隐患和问题:

根据公司相关文件规定,要求: 1.边施工边整改;

2.需对发生问题的部位暂缓施工,进行整改; 3.责令立即全面停工整改; 4.决定对你单位罚款 元;

5.以上问题需要在 日内整改完毕,报我工程(质安)管理部门复查(同时提交整改回复及佐证材料)。

检查人签字: 被检查人签字: 质安总监(或组长)签字:

湖南建工集团×公司(公章)

年 月 日

8.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管理 篇八

为保证生产正常运行,维护企业财产安全,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创造一个文明的工作环境,特制定以下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制度: 一.安全检查目的

安全检查主要是为了防患于未然,通过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消除安全隐患,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实施,保证公司安全生产。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及时发现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隐患,并及时整改,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制度。二.使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厂内所有车间及部门的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管理。三.指责与分工

1.公司设置有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设安全检查领导小组。由安全环保部、生产技术科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组成。负责组织对公司的各专项检查、季节检查、节假日检查等。

2.各车间及相关部门,负责对本单位安全隐患的日常检查并组织群众性的安全自查活动。四.内容与要求

(1).各项安全制度执行情况;

(2).全操作规程是否公开张挂或放置;

(3).全防护、保险、报警、急救装置或器材是否完备;(4).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是否齐备及正确使用;(5).事故隐患是否存在;

(6).安全计划措施是否落实和实施; 五.安全检查的形式

主要通过以下几种形式进行:a.性检查:如班组月查、周查、日查和抽查等;b.专业性检查:如防寒保暖、防暑降温、防火防爆、规章制度、防护装置、电器保安等专业检查等;c.节假日前的例行检查和安全月、安全日的群众性大检查;d.自我安全检查:班组成员应养成时时重视安全、经常注意进行的习惯。六.安全检查要点

(1).工作区域的安全性:注意周围环境卫生,工序通道畅通,地面平整。

(2).使用材料的安全性:注意堆放或储藏方式,材料有无毒性、污染或特殊要求,运输、搬运手段等情况。

(3).工具的安全性:注意是否齐全、清洁、有无损坏,有何特殊使用规定、操作方法等。(4).设备的安全性:注意防护、保险、报警装置情况,控制机构、使用规程等要求的完好情况。

(5).防护的安全性:注意通风、防暑降温、保暖情况,防护用品是否齐备和正确使用,衣服鞋袜及头发是否合适,有无消防和急救物品等措施。七.日常安全检查

(1).生产岗位的班长和操作工,应严格执行班中的巡回检查和交接班检查。

(2).非生产岗位的班长和操作工,应根据本岗位的特点,在工作前和工作之中进行检查。检查情况记录在交接班记录上。

(3).各单位、班组如发现事故隐患要及时整改,确保人、财、物的安全,对于自己解决不了的隐患要上报主管部门,共同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监督落实整改。

(4).各单位要发动全体员工随时对安全隐患进行自查,并及时落实整改措施。八.定期安全检查(1).春季安全检查:以防雷、防静电、防解冻、防建筑物倒塌为重点。(2).夏季安全检查:以防暑、防中毒、防汛为重点。

(3).秋季安全检查:以防火、防爆、安全防护设施、防冻保温为重点。(4).冬季安全检查:以防火、防冻、防滑为重点。(5).定期的安全检查由安全检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九.专项安全检查

(1).全用电和防雷防静电安全检查。(2).安全防护装置的安全检查。(3).防火、防爆的安全检查。

(4).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安全检查。

十.节假日的安全检查主要是对节日安全、保卫、消防、生产装置等进行安全检查。(1).安全管理人员要经常深入现场,发现安全隐患及时督促有关部门解决。

(2).各项检查内容应包括国家生产法律法规、厂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执行情况,人员培训教育及持证上岗情况,设备管理,各种安全设施、设备是否完善,安全标志、定置管理、劳动纪律、防火灭火以及危化品的管理、防护用品(具)的保管等情况。

(3).各专项检查、季节检查、节假日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开据《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并在规定的整改期限后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车间及其它部门进行的各项安全自查,检查记录于《体系运行检查记录表》上,并将处理意见方法上报相关部门领导。

(4). 凡在检查中查出的各类隐患,无故未及时整改的,由安全负责人按《安全奖惩制度》提出处理意见报主要负责人审批后实施。(5).对事故隐患存在部门,不能解决的问题由部门专题报告,提交安全生产委员会研究解决。(6).凡在检查中查出的问题,在《综合管理考核办法》考核范围内的,按该办法考核。十一.隐患整改制度

1、通过检查所发现的安全隐患,责任部门应及时予以消除;

2、对不能当场改正的安全隐患,分厂或车间的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管理分工,及时将存在的安全隐患向单位的安全责任人报告,提出整改方案。安全管理责任人应当确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人员。

3、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者人员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安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9.冶金行业安全隐患检查 篇九

在《关于加强重要电力用户供电电源及自备应急电源配置监督管理的意见》中, 我国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对高危及重要客户的定义作出了清晰的解释:重要电力客户是指, 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政治、经济等方面的地位十分重要, 而其供电的中断或是出现故障可能会造成重大的人员伤亡以及严重的环境污染甚至是经济损失, 从而对用电具有较高要求的特殊的用电场所。

根据其危险程度的不同, 又可将重要用户分为两大类:高危客户和重要客户。而根据供电中断所造成的不同损失, 又可将重要电力客户分为不同的级别, 像是特级、一级、二级和临时性重要电力客户。

2 高危及重要客户安全供电存在的安全问题

2.1 供电风险

1) 由于局部区域的网架太过薄弱, 平时也很少有人估计该方面的管理和维护, 因此没有独立电源, 甚至没有备用电源, 从而只能与其它电源进行共用, 导致供电隐患。

2) 许多高危及重要客户的供电是通过一些供电企业临时代维。许多用电检查工作没有相对完善的科学检查系统, 导致客户安全隐患工作无法得到全面的、深入的检查, 而这些现象也是由于我国现有的营销业务系统不完善、配网自动化系统还存在着一些疏漏, 而生产系统的数据存在着严重的“孤岛现象”。

3) 一些关于高危及重要客户的日常供电记录也有所残缺, 而一些客户的联系方式也没有进行及时的更新, 各种信息的不齐全都加大了对高危及重要客户的供电风险。

2.2 供电相关单位存在的问题

1) 由于许多供电企业对于供电安全的重要性没有足够的意识, 对于安全供电总抱有一种侥幸心理, 加上近年来电网供电的效率有所提高, 可靠度也不断增强, 供电企业对高危及重要客户的用电安全意识越来越淡化, 甚至麻痹, 一心追求着经济效益, 对于安全的投入越来越少。

2) 电工队伍的专业技能素质普遍不高, 大部分没有进网作业的许可证明, 相关的维护人员在配置上又十分单薄, 人员不够, 相关的规章制度很不完善, 无法进行有效地管理, 许多工作人员尚未严格按照要求配备应急电源, 这些情况都导致了供电的安全管理基础薄弱。

3) 由于使用的年限太过久远, 许多供电设施存在着老化陈旧的问题。这一方面是由于电力单位基于节约成本的考虑, 对供电设施暂不采取更新;另一方面则是在供电设施的维护上, 相关单位没有采取责任制, 对于设施的维护不知道应该由谁负责。

4) 政府在对于高危及重要客户的供电安全上没有给予充分的重视, 导致一些相关的安全管理、安全监督没有落实到位, 不仅如此, 各部门之间还经常发生相互推诿的情况, 未能及时的监督促进电力企业的整顿与改进。

3 加强高位重要客户供电安全的措施

3.1 政府充分发挥监管作用

政府充分发挥其监督和调控职能, 对监管机构、政府相关部门、供电企业分配相应的工作, 要求各个部门严格履行自己的职责, 积极与各部门进行定期的交流, 以便在第一时间了解及分析高危及重要客户的安全供电问题以及供电管理问题, 形成由政府监管, 由企业配合的供电管理机制。与此同时, 政府还应当大力宣传供电安全的重要性, 充分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用电意识, 营造一个讲究安全用电的好氛围。

3.2 供电企业履行自身职责

首先, 供电企业需要加强供电的安全管理。企业要衔接政府的相关规划, 顺着政府的指导方向发展, 完善电网的网架结构, 合理安排电力设施的运行, 加强对高危及重要客户的供电设施维护, 记录好客户的详细资料, 及时的对高危及重要客户的联系方式进行更新与核对, 在供电需要中断或停电维修时, 及时发布通知, 让客户尽早做好应急准备, 严格执行政府的审批程序, 不得将特殊行业的供电专线列入拉闸限电的行列。

其次, 为了依法保证供电安全, 供电企业需要规范合同的签署和使用, 加大高危及重要客户供电安全检查方面的资金投入和人力投入, 配备齐全的供电设施以及充足的维修检测人员。

最后, 企业应当对电力设施的维修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定期的培训, 培训内容应当涉及这样几个方面:事故的应急处理方法、操作人员的调度管理以及相关的安全急救知识等等。全面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

3.3 大力宣传, 提高人民意识

保障高危及重要客户的供电安全不仅仅需要政府的监督和企业的工作落实, 同时也需要人民群众自身具有一种安全用电的意识, 因此, 大面积、强力度的开展安全用电的宣传是十分必要的。政府要充分利用网络、电视、开展各种社区活动, 让用户清晰的认识到安全隐患所带来的实际危害。

与此同时, 培养用户对于电力设施维护和监督的意识也是十分关键的。要让用户明白电力设施不仅仅是国家财产, 它与群众的切身利益更是息息相关, 因此, 每一个人都有维护电力设施的义务。

4 总结

综上所述, 想要加大高危及重要用户的供电安全管理力度, 不仅仅是电力部门和政府相关部门的职责, 更是用户的义务。安全供电不仅是人们正常生活的基本保障, 还是维护社会秩序稳定的重要环节。如今, 关于高危及重要客户的安全供电用电还存在着一些漏洞, 譬如, 电网设施不完整、人员配置不足等, 因此, 政府需要加大对供电企业的监管力度, 而供电企业也要加大对供电设施的投入, 不仅如此, 还要对广大用户进行安全用电的意识宣传, 只有这样才能保证一个安全、和谐、稳定的生活环境。

参考文献

[1]钱成军, 杜韶华.重要电力用户供用电安全管理的探索与实践[J].中国电力教育, 2010 (27)

[2]刘江荣, 夏兴勇.防范高危客户用电安全风险的有效途径[J].农村电工, 2010 (4)

[3]万帅.浅析煤矿高危客户用电安全管理[J].城市建设, 2013 (16)

10.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制度 篇十

安全检查制度:

为全面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确保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在生产经营中贯彻执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监督检查目的: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思想。对运输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各系统通过自我约束、调整和反馈,纠正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管理制度有效运行和安全生产。

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经营范围内的生产经营、安全运输的监督检查。

第三条 监督检查原则:遵照有章必循,违章必纠,严管重罚,专业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 安全监督检查形式:专业安全监督检查和群众监督检查。

第五条 职责:公司的安全检查由安全管理科负责组织,各有关部门派人参加;兼职监督检查员分片区组成监检小组,独立对公司的安全管理,生产、消防工作等情况作全面监督检查。第六条 工作程序 ㈠ 专业监督检查:

专业监督检查由公司安全管理科负责;公司安全管理科是专业监督检查的职能部门;各安全人员是专业监督检查的执行者。

1、监督检查程序: 1)每两个月由安全管理科组织对全司安全生产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2)每个月由安全管理科组织对薄弱环节、危险场所及车站安全设施等进行一次重点检查;

3)安全管理人员经常上路检查监督行车安全并作好检查记录; 4)安全管理科不定期检查各片区安全工作基础资料是否符合要求并作好记录;

5)对每次检查应作好记录,记录参加人员、检查情况、是否有隐患、隐患通知、隐患整改、隐患整改跟踪、隐患整改反馈等流程。

2、专业监督对象及内容:

1)公司安全管理科科长对国家交通安全法规、法令和企业安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负责;

2)公司有关科室对安全责任制、安全奖惩制等各项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责任书,以及对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负责; 3)货运科对在生产调度指挥中,及员工在运输生产过程中是否有违章现象进行监督,对生产设备、办公设施、物资存放、车场站消防设备等使用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要求进行监督。专业监督部门和人员必须遵章守纪、秉公办事。

3、专业监督部门的权力:

1)对公司科室所属人员再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有权进行监督检查;对危及安全生产的“三违”行为有权进行制止;对严重危及旅客生命及国家财产的重大事故隐患有权令其终止营运生产,并及时向上级汇报,情节严重者,可令其停业。2)对违章违纪行为处罚权; 3)对公司所属机动车驾驶员的资格审定权;

4)对公司有关领导和有关部门的违章指挥行为有越级上报权; 5)对事故责任者及违章人员的处理有建议权和处罚权;

6)对安全责任制、安全责任书、承包合同中有安全生产的条款,以及安全法规制度和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有监督检查权;

7)在生产指挥、评级及评奖等工作中,按规定行使安全一票否决权;

对安全工作作出贡献的领导或员工,有奖励建议权。

㈡ 群众监督

公司安全生产的群众监督以员工和车辆经营者为主体,成立安全生产监督委员会,由五至七人组成,委员由兼职安全监检员工会成员担任。监委会主任由公司监检会主要负责人担任。

1、监督检查程序:

1)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委员会每季度对各处室履行安全工作职责和贯彻执行安全法规及企业安全规章制度的落实、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2)行使独立监督检查权力和参与各项安全检查,监督各项安全工作是否符合安全生产标准。接收安全信息和及时传递安全信息; 3)每月上路检查生产运输安全、查隐患、纠违章,并及时向公司行政传递安全隐患信息,提出合理化建议,负责隐患整改反馈信息的记录;

2、监督检查委员会职权:

1)负责企业安全生产群众监督组织管理工作,独立行使职权并定期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参与企业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规章制度的制定,重要的规章制度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参与安全管理科组织的各项安全检查,协助并督促行政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进行整改;

向员工群众宣传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政策、法令及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对员工群众进行遵章守纪和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科学技术知识的教育;

3)监督和协助行政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各项法令、条例和规定,及时督促行政解决生产中出现的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问题,清除隐患;

4)收集整理员工群众提出的关于安全生产、劳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行政反馈或提交股东大会列入议程、作出相应决策;

5)督促和协助行政在推行承包经营或经济负责制的同时,落实安全责任并把其执行情况列为评比、计酬的重要条件,直至一票否决;

3、企业全体员工是企业安全生产群众监督的主体,并享有以下职权。

1)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技术知识,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的法规、法令和企业的规章制度,勇于同违章、违纪行为作斗争;

2)在接受生产指令时,如确认该指令违反了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有权拒绝执行,并向生产指挥者提出纠正意见,如无效,可直接向总经理或董事长反映;

3)在运输生产过程中,经常检查车辆技术状况。驾驶人员在出车前做好列保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保证车辆随时处于良好状态。当发现重大事故苗头时,有权采取果断措施,以避免事故发生,并立即向上报告;

4)有权对操作人的“三违”行为向安全监督部门进行举报。当因正常的安全监督活动而遭受打击报复时,有权越级上告,要求严肃处理。

㈢ 片区监查小组时实施安全生产群众监督的基层组织,应履行以下职责:

1.引导和支持员工行使安全生产监督职权,保证其监督职权不受侵犯;

2.教育和帮助员工正确行使安全生产监督职权,维护正常生产工作秩序,对无理取闹影响生产的行为要坚决制止,并协助和支持行政领导对责任人给予严肃处理;

第七条 在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由组织检查的部门做好记录,汇总情况,提出整改意见,拟定改进措施,报公司安全管理科,安全管理科能即时解决的应立即作出整改方案,不能即时解决的,提出建议,向有关领导汇报,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同时向接受检查有问题的有关人员发出限期整改书,被检查科室和人员接到整改通知书后须立即采取措施,再限期整改完毕,接受复查或将整改情况向安全管理科的有关规定予以奖励。

第八条 公司安全检查内容,须按表格内容逐项登记填写,作为建档资料备查。

第九条 安全生产管理成员,应保持相对稳定,确因工作需要变动后应在短期内召开会议补选充实。

第十条 对在安全监督检查工作中作出成绩的员工,由监检会主任提出建议,行政给予奖励,对特别重大成绩者另行嘉奖。奖励、嘉奖每年一次。

第十一条 对不称职的安全监督检查成员,召开相关会议,提出罢免并改选。安全生产隐患整改制度:

第一条 目的:切实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生产经营中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查排各类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第二条 使用范围:本制度适应于本公司经营范围内各种安全隐患的检查整改。

第三条 职责:公司各职能部门和经营车主负责消防、治安、车辆、设备机械等安全隐患的整改。

第四条 安全隐患整改方法:立即整改和停业限期整改。第五条 安全隐患整改程序:

㈠ 各职能部门在生产、工作过程中发现消防、治安、设备等事故隐患,立即向安全管理科报告,安全管理科根据隐患信息向所属科室发出《综合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并根据事故、安全的性质分别作出立即整改或责令其停业限期整改等具体要求。

㈡ 对在日检、月检及路检路查中查出的事故隐患,安全管理科须立即向经营车主或驾驶员发出《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同时根据事故、安全隐患的性质分别作出立即整改或责令其停业限期整改等具体要求。

㈢ 对于受某种客观条件限制一时不能彻底整改的隐患,须采取有效措施,制定整改计划,限期整改。㈣ 建立隐患整改跟踪制度。由安全管理科指定专人对发出的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并对检查结果作评定,形成文字记录,其结果必须符合安全生产标准后方准从事各项活动。凡经整改仍不符合安全生产标准的,坚决停止经营活动。

㈤ 隐患整改的反馈。存在隐患的科室或车辆,必须按《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的要求及时进行整改,凡通过隐患的通知、隐患整改、隐患跟踪整改及评定结果后,由科室、车辆责任人,或负责跟踪整改的人员在限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全管理科反馈整改情况和结果。

第六条 对事故隐患的整改实行定措施、定时间、定负责人,安全检查员自身能解决的问题不推给科室、科室能解决的问题不推给公司的原则。公司领导和有关科室对事故隐患整改须加以高度重视,必须认真负责,及时整改。

11.安全生产检查与安全隐患整改制度 篇十一

一、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安全检查的原则、目的、内容和形式等内容。

二、职责

建立由各级领导负责、有关人员参加的多种形式的安全检查制度,参与安全检查人员必须严肃认真,并对检查结果负责。

三、检查的原则和目的安全检查是治理整顿,建立良好的安全环境和生产秩序、做好安全工作的重要手段之一,安全检查要坚持领导与员工相结合,自查与检查相结合,普遍检查与专业检查相结合,检查与整改相结合的原则,并做到制度化、经常化。

四、安全检查的内容

安全检查的内容主要有:查领导思想、查制度、查纪律、查管理、查隐患、查整改等。随着检查形式或检查规模的不同,会有所侧重。

1、查领导思想

查领导思想就是检查领导是否真正重视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即检查其对劳动保护工作是否有正确的认识,是否真正关心员工的安全与健康,是否认真贯彻了国家劳动保护方针、政策、法规、制度。

2、查制度

查制度就是检查各级领导、各个部门、每个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健全并严格执行;各项安全制度是否健全并认真执行;能否执行“三同时”,即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的劳动保护设施、安全技术措施是否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能否按时进行安全检查;安全教育制度是否认真执行,是否做到新工人进入公司实行“三级”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定期培训;对

发生的事故是否认真调查,及时报告、严肃处理,做到“四不放过”;安全组织机构是否健全,安全网络是否真正发挥作用等。

3、查纪律

查纪律就是检查生产过程中的劳动纪律、工作纪律、操作纪律、工艺纪律。生产岗位上有无迟到、早退、脱岗、串岗、打盹、睡觉;有无在工作时间干私活,做与生产、工作无关的事;有无不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品,在禁烟区吸烟;有无违反操作规程、操作方法、操作纪律,在操作岗位不盯仪表、闲扯漫谈、乱打胡闹;有无不按工艺指标操作,超温、超压、超指标给安全生产造成危险;有无违反规定和禁令;不办动火票动火,不经批准乱动土,乱动设备管道,车辆随便进入危险区,施工占用堵塞消防道,乱动消火栓和乱接电源等。

4、查管理

查安全机构的设置是否符合要求,目标管理、全员管理、专管成线、群管成网是否落实,安全管理工作是否做到了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和经常化。

5、查隐患

指检查人员深入生产现场,检查生产作业现场环境及设备、物质(原材物料)的状态,即查作业环境及劳动条件、生产设备及相应的安全防护设施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如查各种设备、设施的安全运行和维修倩况,查原材料使用及有毒有害气体、蒸汽、粉尘等引发安全事故的防范措施,查电气、锅炉、压力容器、各种工业气瓶的使用状况,查易燃、易爆物料和有毒有害物料的贮存、运输和使用情况,查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是否符合安全防护标准,以及通风、照明、安全通道、安全出口等作业环境、劳动条件是否符合相关安全防护的标准。要特别注意对一些要害部位和设备加强检查,如锅炉房、变电所、各种剧

毒、易燃、易爆等场所。

6、查整改

定期进行的安全检查,除应贯彻边检查、边整改的原则外,还应对被查单位上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事故隐患的整改情况,按其当时登记的项目、整改措施和完成期限进行复查。

五、安全检查的形式

安全检查分为综合性安全大检查、专业性检查、日常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前后的检查和特殊检查等。

1、综合性安全大检查

(1)公司级安全生产大检查:每月不少于2次,由主管安全生产的公司领导负责,召集有关部门参加,组成检查组,检查和整改情况由安全环保部门整理汇总,需上报的要上报。

(2)车间安全生产检查:每周一次,由车间主管安全生产的主任负责,召集有关人员组成检查小组进行检查,检查和整改情况,由车间安全员汇总并向公司安全环保部汇报。

综合性安全大检查要定期进行。检查的面广,有深度,能够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2.专业性安全检查

专业性安全检查是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特种设备、特殊场所或特殊操作工序,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或委托有关专业检查单位,进行安全检查。专业性安全检查要有方案,有明确的检查重点和具体的检查手段和方法。如对电气焊、起重、运输车辆、锅炉及各种压力容器、各种反应罐(釜)、易燃、易爆场所等进行的检查。必要时要对某些设备或操作迸行长时间的观察和检查,对相关设备运行情况、作业员工操作情况、调试及维修情况、安全防护措施及个人防护用品使用情

况等进行连续检查,以确保其防护功能。

(1)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由各主管部门负责,召集有关单位参加,定期进行,并将检查和整改情况报公司主管领导,同时抄送安全环保部。

(2)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的每一个项目,必须做好详细登记,每次检查都必须对前期检查登记的问题作出准确的鉴定。

3、日常安全检查

日常检查是指每天都进行的、贯穿生产过程的安全检查。日常检查采用个别的、日常的巡视方式进行。通过日常检查,能够及时发现生产过程中一切物的不安全状态和人的不安全行为,及时消除隐患,保证生产正常进行。主要有安全值班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巡回检查;调度人员、操作者的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非生产岗位在作业前和作业中进行的检查。

4、季节性安全检查

季节性安全检查是根据不同季节特点对公司安全的影响,进行的检查。如春节前后以防火、防爆为主要内容,夏季以防暑、降温为主要内容,雨季以防雷、防静电、防触电、防洪、防建筑物倒塌为主要内容,冬季以防冻、保暖为主要内容的检查。

5、节假日前后的安全检查

节假日前,要针对员工思想不集中、精力分散,提示注意的综合安全检查。节假日要进行遵章守纪的检查,防止人的不安全行为而造成事故。

6、特殊安全检查

由于新、改、扩建工程的新作业环境条件、新工艺、新设备等可能会带来新的不安全因素(危险因素),在这些设备设施投产前后的时间内进行的检查,工程项目开工前的预先安全检查,竣工验收的检查,及检修中、检修后试运转的检查。

六、安全隐患整改

1、经各级检查组织查出的隐患,所在单位要逐条研究,编制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做到“三定”、“四不交”。“三定”即定措施、定负责人、定整改时间。“四不交”即个人能解决的不交班组、班组能解决的不交部门、部门能解决的不交到公司、公司能解决的不交到上级。

2、由于客观条件确实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采取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监控外,应该分别纳入技措、安措或检修计划,限期解决。

3、对发现的重大隐患项目实行《隐患整改通知单》办法。《隐患整改通知单》由安全环保部办理,经公司主管领导签署后发出,整改部门的负责人签收并负责按期处理。否则造成事故,按照情节轻重追究责任。

七、检查考核

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环保部组织实施并检查考核。

附件: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

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

编号::()

000

12.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篇十二

第一章

目的

第一条

为加强东莞沙田金丰涂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丰涂料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效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全面实现公司安全生产,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在生产、经营和建设过程中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有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金丰涂料有限公司所属各单位。

第二章

事故隐患分类 第四条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第五条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工、停产,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本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事故隐患。

第三章

责任分工

第六条

公司主管安全的公司领导责任分工。

(一)负责审批公司上报的重大事故隐患项目;

(二)负责审批公司重大事故隐患治理资金。第七条

各单位和作业部级领导责任分工。

(一)组织贯彻落实上级关于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要求和规定,并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和相关管理细则;

(二)组织并参加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和事故隐患整改治理,对暂时解决不了的事故隐患逐级上报;

(三)按月组织研究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布置有关专业部门制定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对一时不能解决的隐患,组织制定相应措施和应急处置预案,落实事故隐患治理资金;

(四)组织对相关外协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工作。

第八条

各专业系统责任分工。

(一)某生产、调度系统

1、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重大事故隐患或紧急情况时,要立即下达停产、停工处理指令,不得违章指挥;

2、对于发现的事故隐患要做好生产平衡工作,调整运行方式及时安排时间进行解决;

3、处理事故隐患时,做好鱼雷罐、原燃料等大宗物资运输协调;

4、对危及人身安全的液态金属隐患或紧急情况,做好指挥预案。

(二)设备部

1、组织开展工业建筑(含建筑物和构筑物)、设备设施的安全检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组织整改治理,对一时解决不了的事故隐患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2、组织制订设备、设施事故隐患整改方案、应急预案以及事故隐患治理资金的申请、安排,并组织事故隐患治理工程、项目的实施;

3、组织对检修单位作业现场和日常管理中隐患进行检查工作,对存在隐患整改治理工作监督检查。

(三)科技信息部

1、组织对衡器、计控保护系统的隐患排查工作,对存在隐患整改治理工作监督检查;

2、组织辖区内作业层及化学品的事故隐患检查工作,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组织整改治理,对一时解决不了的事故隐患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四)人力资源部

1、组织开展岗位劳动纪律情况和劳务用工管理情况的检查,对存在隐患组织落实;

2、组织开展消防、交通、治安专业的安全检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组织整改治理,对一时解决不了的事故隐患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3、对发现、排除和举报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实施奖励,并根据某公司领导批复,组织做好奖励的审核、兑现。

(五)办公室

1、组织开展食品卫生、行为规范、职工后勤的安全检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组织整改治理,对一时解决不了的事故隐患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2、组织制订公共卫生等隐患整改方案、应急预案,对事故隐患治理工作组织实施;

3、组织对绿化、保洁单位作业现场和日常管理中隐患进行检查工作,对存在隐患整改治理工作监督检查。

(六)财务系统

在编制资金预算的同时,将事故隐患治理资金纳入资金预算安排,并对提出的事故隐患治理资金进行审核,保证事故隐患治理资金的落实。

(七)工程部

1、组织开展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检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组织整改治理,对一时解决不了的事故隐患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2、组织制订在建工程、设施事故隐患整改方案,对事故隐患治理工作组织实施;

3、组织对工程单位施工现场和日常管理中隐患进行检查工作,对存在隐患整改治理工作监督检查。

(八)能源部

1、组织开展能源介质系统和报警防护设施的安全检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组织整改治理,对一时解决不了的事故隐患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2、组织制订有毒有害等危化品事故隐患整改方案和应急预案。

(九)安全专业系统

1、组织或督促各级人员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督、检查事故隐患治理情况和各项措施落实情况;

2、组织对重大危险源隐患情况进行监督监控;组织制订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急性职业中毒等隐患整改方案、应急预案,对事故隐患治理工作组织实施;

3、负责事故隐患的归口统计上报工作。

第四章

事故隐患的排查与统计上报 第九条

各单位行政一把手,是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全面负责。

第十条

在事故隐患排查中,各单位按照区域分工、包机制度明确每台设备、设施、每个区域、部位事故隐患排查的责任人,对所辖设备设施、区域的事故隐患排查工作负责,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并及时上报或组织处理。

第十一条

应依据法律、法规、标准、规章、规程和某公司的有关规定,班组按班次、作业区按日、作业部按周、公司层按月组织进行事故隐患排查工作。第十二条

单位事故隐患排查分部门级、区域级和班组级三级排查制度,均建立“隐患项目登记、处理台帐”(见附件1),由上一级主管负责人进行检查和签认。第十三条

各专业系统应按照各自的工作范围、职责分工,分别组织进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将工作开展情况按时限要求向上级领导和安全专业汇报。第十四条

对检查发现的各类事故隐患,应逐级进行登记或上报。

(一)一般事故隐患

1、班组应及时处理,并记录在安全工作日志中;

2、当日不能解决的事故隐患由班组上报作业区,由作业区填写“隐患项目登记、处理台帐”,并明确整改时限、负责人和控制措施;

3、一周内不能解决的事故隐患由作业区上报作业部,由作业部组织制定整改计划。采取控制措施,并落实到岗到人,同时填写“隐患项目登记、处理台帐”。

(二)重大事故隐患:应立即上报部领导和公司有关专业部门。报告内容应当包括:

1、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

2、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

3、隐患的治理方案;

4、防止发生事故的控制措施。

第十五条

各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按月、年进行统计,于每月初5日前,每年1月15日前向公司安全专业分别上报上月及上一年“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月度、年报表”(附件2),“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登记表”(附件3)“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登记汇总表”(附件4)。统计分析表应由主管领导签字,实行零报告制度。

第十六条

各级专业部门有权对所管辖的专业范围内发现的事故隐患向责任单位下达隐患整改指令书,并督促进行治理整改。由上级专业部门下达《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改正指令书》的事故隐患,责任单位应按时限要求及时进行反馈。第十七条

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出租的单位,应当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各方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职责。业主单位对承包、承租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负有统一协调和监督管理的职责。

第五章

事故隐患的治理

第十八条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应本着边排查、边整改和“三定四不推”的原则,严格按照“责任落实、措施落实、资金落实、时限落实”的要求,组织开展事故隐患治理整改,确保治理整改到位。

第十九条

一般事故隐患:责任单位应限期治理;重大事故隐患:由某公司组织专业部门制定整改方案,采取强制性监控措施,进行限期整改。

整改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整改的目标和任务;

(二)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三)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四)负责整改的机构和人员;

(五)整改的时限和要求;

(六)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第二十条

重大事故隐患需公司安排计划治理的,隐患所在单位应提出具体整改方案,及时上报公司安全专业,并制定详细完善的应急处置措施。

第二十一条

重大事故隐患责任单位在整改结束后,应及时向公司提出验收申请,由公司对事故隐患治理情况进行现场验收或向上级提出验收申请。

第二十二条

暂时整改不了的事故隐患,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控制。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在停产或停止使用的情况下进行事故隐患治理整改。并根据其级别,分别由所在单位进行检查,检查主体为对应级别的负责人或分管专业。第六章

事故隐患的奖励和处罚

第二十三条

建立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发动职工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对发现、排除和举报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经单位申报、专业部门审核、某公司批准后,给予一次性奖励,奖励标准按某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根据事故隐患所在部位,按照区域分工对责任人落实考核。凡被公司级专业管理查出的事故隐患,对责任单位考核500-2000元/项,对单位行政一把手考核200元/项;凡被部门专业管理查出的事故隐患,对责任区域考核200-1000元/项,对区域长考核200元/项;凡被部门区域长查出的事故隐患,对责任班组考核200-500元/项,对班组长考核100元/项。

第二十五条

未按规定对事故隐患进行排查、整改或上报,导致发生事故,对责任单位及责任人进行严格考核。情节严重的,由某公司专业部门提出意见,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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