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危害作业场所噪声应急预案

2024-10-24

职业危害作业场所噪声应急预案(共12篇)(共12篇)

1.职业危害作业场所噪声应急预案 篇一

公共场所危害健康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为了做好本单位公共场所危害健康事故应急处理,确保一旦发生群体性公共场所危害健康事故时,能及时有效地控制公共场所危害健康事故,减轻公共场所危害健康事故造成的损害,根据《XX省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办法》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一、预案适用范围

本单位范围内发生的公共场所危害健康事故。

二、组织架构和工作职责

(一)组织架构

本单位成立公共场所危害健康事故应急处理小组

组长:成员:

(二)应急处理小组的主要工作职责:

当发生公共场所危害健康突发事故后,应急处理组成员必须立即到达现场进行调查处理。负责突发事故的简单应急救助,保护事件现场、做出紧急避险措施、控制现场局势及保证客人安全等工作,及时向上级负责人和当地卫生监督机构报告突发事件及现场情况。

三、事故报告单位

1、XX县卫生局(执法监督大队):

2、XX县疾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四、事故处理

发生公共场所危害健康事故时,管理人员及员工应镇静,不慌乱,及时了解包括事故发生的地点、时间、发病情况、死亡人数、可能发生原因、已采取措施和发展趋势等内容,并做好详细记录,同时协助卫生监督员和医疗抢救人员做好事故处理和伤员抢救工作。根据情况主要完成下列任务:

1、暂停导致公共场所危害健康事故作业(点),控制事故现场,防止事态扩大,尽量把事故降低到最低限度。

2、协助医疗卫生机构救治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危害的人员。

3、协助卫生监督员对事故地点进行现场录相、照相、勘验,提取与事故有关的证据,并陈述当时现场情况,协助卫生监督员尽快查明公共场所危害健康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和危害程度。

4、讨论分析事故责任,根据卫生监督机构提出的卫生监督意见书提出防范事故再次发生应采取的改进措施,对事故责任人追究责任。

5、以书面报告形式向卫生监督机构汇报发生公共场所事故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内部处理情况和整改措施等。

五、保障措施

1、在发生公共场所危害健康事故后,要立即启动公共场所危害健康事故应急处理预案,领导小组并马上投入运作,做好公共场所危害健康事故的紧急处理工作。

2、落实卫生管理制度,加强各岗位的协调,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各岗位负责人必须熟悉本预案要求,上岗前做好每日卫生检查记录,了解员工健康状况。

2.职业危害作业场所噪声应急预案 篇二

1 监管频次的确定

1.1 监管人员可利用的工作时间

由于尚没有监管人员工作效率问题的研究报道, 对监管人员的监管效率只能通过可利用的工作时间初步估算。根据我有关公休假日的规定, 当前法定节假日为11天;职工年休假5天~15天之间 (根据工龄) [2]。考虑到工龄20年以上者在单位中的比例相对较少, 因此, 按照职工工龄在1年~20年估算, 其带薪休假天数平均约为7.5天。此时, 再减去双休日时间, 每名监管人员的年工作时间平均约为 (365-52×2-11-7.5) 天=242.5天。

由于监管人员日常工作还涉及部分其他相关行政事务, 根据我们初步调查资料估算, 按照其工作时间有50%用于日常监管估算, 则每名监管人员每年用于监管的作业时间约为121天。

1.2 不同职业危害风险等级作业场所的监管频次

近年来, 我国在职业危害控制领域有关分级监管的多数研究提出设置3个风险等级, 且不同风险等级作业场所的监管频次倍比递增[3,4], 即Ⅰ级——f;Ⅱ级——2f;Ⅲ级——4f, 表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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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中:I——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风险等级级别, 取值为1, 2, 3;

F——不同职业危害风险等级作业场所监管频次, 单位为次/年;

f——Ⅰ级职业危害风险等级作业场所的监管频次, 单位为次/年。

假定三个等级作业场所数量分别为Ⅰ级n1、Ⅱ级n2、Ⅲ级n3, 则该区域作业场所总量n=n1+n2+n3。如果平均每人每天能完成1家企业的监管, 根据每年可利用的工作时间, 则监管人员数 (X) 应满足:121×X=n1×f+n2×2×f+n3×4×f;此时, Ⅰ级职业危害风险作业场所对应当监管频次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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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式 (2) 引入式 (1) , 则不同职业危害风险等级作业场所的监管频次 (F) 计算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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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中:F——不同职业危害风险等级作业场所监管频次, 单位为次/年;

n——某区域存在职业危害作业场所的总量;

n1——Ⅰ级职业危害风险作业场所的数量;

n2——Ⅱ级职业危害风险作业场所的数量;

n3——Ⅲ级职业危害风险作业场所的数量;

I——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风险等级对应值, 取值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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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并不是所有企业都存在职业危害, 为方便实际操作与计算, 可直接计算区域内所有的工业企业数。存在职业危害企业占所有工业企业的比例, 受该地区企业类型及其构成等因素影响, 而且随着社会的进步与工业的发展而变化。有研究指出我国工业企业中存在职业危害的企业约占到30%~50%[5], 少数地区则高达70%, 见表1。

注:工业企业数指工业企业 (采矿业、制造业和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法人单位数, 不包含个体经营户。

表1中的工业企业数只是登记注册的法人单位数, 不包含大量的个体经营户, 个体经营户中的工业企业多为中小企业, 存在职业危害的比例相对较高, 但由于没有资料研究个体经营户中存在职业危害企业所占的比例, 因此, 我们假定二者存在职业危害企业的比例相同 (取表1合计后均值0.3501) , 则不同职业危害风险等级作业场所的监管频次 (F) 计算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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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中:F——不同职业危害风险等级作业场所监管频次, 单位为次/年;

n——某区域作业场所的总量;

n1——Ⅰ级职业危害风险作业场所的数量;

n2——Ⅱ级职业危害风险作业场所的数量;

n3——Ⅲ级职业危害风险作业场所的数量;

I——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风险等级对应值, 取值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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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监管力量配备水平估算

2.1 按照监管企业数估算

根据前述不同职业危害风险作业场所监管频次的计算方法 (式4) , 在确定监管频次的情况下, 可以推算出万家工业企业监管人员数, 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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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Ⅰ~Ⅲ级职业危害风险作业场所实施0.25次/年~1次/年、0.5次/年~2次/年或1次/年~4次/年的现场监管时, 对应的万家企业监管人员数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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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式 (6) 估算万家企业监管人员数, 对于Ⅰ级职业危害风险的企业, 每4年才可能监督1次, 对Ⅱ级风险的企业也需要每2年监督1次, 显然远不能满足实际工作需要;因此, 万家企业监管人数的配备至少应当达到式1.7的估算水平, 即对于Ⅰ级职业危害风险的企业, 每2年可监督1次, 最高风险者每年监督2次, 此时, 才可能通过监督工作促进企业职业危害控制主体责任的落实与改进, 而在职业危害形势逐步好转, 监管力量相对充足的情况下, 可实施1次/年~4次/年的现场分级监管, 即万家企业职业卫生监管人员数范围宜在undefined之间。

2.2 按照从业人员数估算

由于不同国家或地区的劳动密集程度存在一定差异, 计算单位工人或雇员监管人员数是评价[17]监管力量配备水平常用方法。世界卫生组织提出的有关职业卫生状况评价指标中即包括单位工业工人安全卫生监察员数[18], 因此, 可在计算万家企业监管人员数的基础上, 引入反映企业劳动密集程度的指标, 用以转换成万名工人监管人员数。我国当前单位企业从业人员数在各地有所差异, 全国平均水平为18 (按照国务院第一次任务普查数据估算) , 选择全国单位企业从业人员数作为常数, 则万名工人监管人员数计算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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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前述万家企业监管人员数的建议配备水平引入式 (9) , 则对应的万名工人监管人员数为undefined之间。

3 职业危害监管力量配备建议值

3.1 对不同职业危害风险等级作业场所实施不同强度监管

根据分级管理的经验, 不同职业危害等级的作业场所的分布应呈现低风险作业场所最多、高风险等级作业场所最少的大体“金字塔”型分布。假定不同等级作业场所呈现理想的三级金字塔型分布, 则三个等级作业场所数量分布如下:Ⅰ级55.56%, Ⅱ级33.33%, Ⅲ级11.1%;即n1/n=0.5556, n2/n=0.3333, n3/n=0.1111, 此时对应的万名工人监管人员数为1.34~2.68, 万家企业监管人员数为24.1~48.2。按照国务院第一次经济普查当前工业企业677.3万家, 从业人数为12209.3万人估算, 我国开展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有效监管所需要的职业危害专门监察人员数量在16360人~32720人之间较为适宜。根据国家统计局2007年统计年鉴资料, 截至2004年底第二产业就业人数为16920万人, 截至2006年底第二产业就业人数为19225万人, 假定近两年来第二产业中工业企业的就业人数比例、劳动密集度等不变情况下, 估计截至2006年底我国工业企业从业人员数约为12209.3×19225/16920=13872.6万人, 此时, 我国开展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有效监管所需要的职业危害专门监察人员数量则应在18590人~37180人之间, 即全国范围至少需要配备18590名职业卫生监管人员。

3.2 以抽查方式实施分级监管

实际监管过程中, 有时难以全面覆盖所有工业企业, 因此, 除对不同职业危害风险等级作业场所实施不同强度的监管外, 对风险等级不同作业场所实施不同覆盖水平的抽查监管, 也可以作为分级监管的一种方式。在监管人员数工作能力、工作时间和我国的工业企业数等都与前述相同的情况下, 则监管力量的配备水平主要取决于抽查监管的覆盖程度。

对Ⅰ、Ⅱ、Ⅲ级职业危害风险作业场所的监督覆盖率分别为20%、40%和60%, 全国工业企业职业危害风险等级分布呈理想金字塔型分布情况下, 则全国需要配备的监管人员数=全国工业企业数× (0.2×0.5556+0.4×0.3333+0.6×0.1111) ÷年工作时间, 即监管人员数=769.6×0.3111÷121=1.98 (万人) ;同理, 对Ⅰ、Ⅱ、Ⅲ级职业危害风险作业场所的监督覆盖率达到20%、50%和80%, 则需要监管人员数2.33万人;而Ⅰ、Ⅱ、Ⅲ级职业危害风险作业场所的监督覆盖率达到更高水平, 则需要更多的监管力量配备。可见, 以抽查方式对不同风险等级作业场所实施监管的方式与前述监管方式所需监管力量水平相仿, 而不同监管强度的方式更能突出工作重点 (监管力量配备相仿情况下, 风险等级高的作业场所得到了重点监管) 。

4 讨论

3.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篇三

XXX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编制单位:XXX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发布日期:2017年6月21日

目 录

一、编制目的................................1

二、编制依据................................1

三、适用范围................................1

四、职业病危害因素分析......................1

五、事故分级................................4

六、组织机构及职责..........................4

七、应急预警................................9

八、应急救援................................10

九、事故处置要点............................10

十、应急终止................................11

十一、预案管理..............................11

十二、附则..................................12

一、编制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处理,及时有效地控制职业病危害事故,减轻职业病危害事故造成的损害和防止事故恶化,最大限度降低事故损失。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职业病防治法》 《突发事件应对法》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三、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与公司内发生的职业病危害事故。

四、职业病危害因素分析

1、一氧化碳

危害:空气中的一氧化碳浓度过高,可经呼吸道进入人体,主要损坏神经系统;轻度急性中毒,表现为头痛、头晕、心悸、恶心、出现呕吐、四肢无力等症状,严重者可能危及生命;长期接触低浓度一氧化碳,可致头痛、头昏、耳鸣、乏力、失眠多梦、记忆力减退及心电图改变。

应急处理:将患者移至阴凉、通风处,同时垫高头部、解开衣服,用毛巾或冰块敷头部、掖窝等处,并及时送医院。

防护措施:加强有限空间排风;做好个人防护,根据需要正确佩戴防护用品;定期和实时监测作业场所C0接触值。

2、噪声

危害:长时间处于噪音环境,会引起听力减弱、下降,时间长可引起永久性耳聋;并引发消化不良、呕吐、头痛、血压升高、失眠等全身性病症;听力损失在25dB为耳聋标准,26-40dB为轻度耳聋,41-55dB为中度耳聋,56-70dB为重度耳聋,71dB以上为极度耳聋。

应急处理:使用防声器,如:耳塞、耳罩、防声帽等,并立即离开噪音场所;如发现听力异常,及时到医院检查、确诊。

防护措施:

⑴控制声源:釆用无声或低声设备代替发出强噪音的机械设备;

⑵控制声音传播:釆用吸声材料或吸声结构吸收声能; ⑶个体防护:佩戴耳塞、耳罩、帽盔等防护用品; ⑷合理安排工作和休息、适当安排工间休息,休息时离开噪音环境。

3、粉尘

危害:长期接触生产性粉尘的作业人员,吸入的粉尘达到一定数量时即引发尘肺病,还可以引发鼻炎、咽炎、支气管炎、皮疹、皮炎、眼结膜损害等。

应急处理:发现身体状况异常时要及时去医院检查治疗。防护措施:必须佩戴个人防护用品,按时、按规定对身体状况进行定期检查,对除尘设施定期维护和检修,确保除尘设施运转正常。

4、氨水 危害:吸入后对鼻、喉和肺有刺激性引起咳嗽、气短和哮喘等;可因喉头水肿而窒息死亡;可发生肺水肿,引起死亡。氨水溅入眼内,可造成严重损害,甚至导致失明;皮肤接触可致灼伤。慢性影响:反复低浓度接触,可引起支气管炎。皮肤反复接触,可至皮炎,表现为皮肤干燥、发痒、发红。

应急处理:皮肤接触应立即用水冲洗至少15分钟。眼睛接触立即提起眼脸,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至少15分钟。吸入应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畅通。食入误服者立即漱口,口服稀释的醋或柠檬汁。

五、事故分级

①一级危害事故:3人以上中毒和窒息,启动《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出现疑似3人以上职业病患者,公司安委会采取有效防控措施,安排疑似人员及时诊断治疗,并及时上报政府主管部门。

②二级危害事故:1-3人中毒和窒息,启动公司《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出现疑似1一3人职业病患者,公司生产技术部采取有效防控措施,协同公司劳资部安排疑似人员及时确诊治疗,并向公司安委会上报。③三级危害事故:1人中毒和窒息,出现疑似1人职业 病患者,所属车间及时向生产技术部汇报,及时采取有 效防控措施,及时确诊治疗。

六、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组 公司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组由公司管理层主要负责人、部门、车间组成,是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机构。

为应急处理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公司特成立应急 处理事故指挥部。

总 指 挥:XXX 电话:6XX001 副总指挥:XX杰 电话:6XXX002 王XX利 电话:XX2003 值宿:星期一 13XXX66488(67XX99)刘XX科 电话:4319699 值宿:星期二 137XXX56(67X6)X北X 电话:6692007 值宿:星期三 1380369XXX(6XX33)裴XX云 电话:6692005 值宿:星期四 138XXX666(6XX1)李XX东 电话:6692009 值宿:星期五XXXX961(62XXX)何XX 电话:6692101 值宿:星期六 13555XXX17(64XX)蒋XX电话:6692006 值宿:星期日15XXXX89(64XX9)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

主任:何XX龙(1XXX2917)张XX(1XXXX456)指挥部下设七个组:

1、医疗抢救组: 负责人:XX敏(13XXX899)成 员:医疗组全体

2、运输抢救组:

负责人:李XX东(66XX009)刘XX(1XXX9789)成 员:小车班 客车班

3、通讯组: 负责人:XX(6XXX9)成 员: 电气化车间

4、现场保卫组: 负责人:张XX(13XXX456)成 员:保卫部全体

5、事故控制组:

负责人:事故发生单位一把手 成 员:事故发生单位全体

6、生产组织组:

负责人:XX龙(1XXX62917)刘兴科(1XXXX656)成 员:生产技术部、机电部全体

7、信访接待组:

负责人:李XXX(XX)王XXX(138XXX00)张XXX(13XXXX456)成 员:事务部、劳资部、工会

(二)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组的主要工作职责 负责公司组织或参与处置的一级、二级、三级危害事故的应急组织领导和决策指挥工作,下达应急处置指令,必要时,派出现场工作组指导有关工作。

1、医疗抢救组:负责在120急救中心到来之前对事故现场人员的救治。

2、运输抢救组:负责职业危害健康人员的接送,日常配备好值班车辆。

3、通讯组:负责指挥部与各组的通讯联络及有关报警电话的接通。

4、现场保卫组:负责事故现场的人员疏散、维护事故现场秩序,及时对事故知情人进行调查取证工作。

5、事故控制组:负责事故现场的人员疏散,并做一定区域内的警戒,防止非工作人员进入警戒区域,并按预案规定逐级上报事故。

6、生产组织组:负责事故平息后,对不需保留的事故现场立即组织恢复生产。

7、信访接待组:负责事故中伤员家属的接待,解决安排受伤人员家属的临时生活。

8、所属车间职责

每周对作业场所产生的职业危害因素、防护设备、设施进行检查;

加强对车间从业人员的宣传教育,提高职业危害防范意识;

如发生中毒事故事故立即向生产技术部报告。现场自救和互救:

⑴判断病人意识、心跳、呼吸是否停止

如病人突然倒地或抽搐后,可用指甲掐鼻唇沟处,如毫无反应为意识丧失,无胸腹部呼吸动作为呼吸停止。在颈动脉摸不到脉跳为心脏停止,颈动脉最易摸到的位置在喉结与胸锁乳突肌之间。

当确定病人意识已完全丧失,无心跳、无呼吸或仅有极微弱缓慢的心跳和呼吸时均应立即开始心肺复苏术。可以先用中等力量拳击心前区,若心脏不复跳,应立即进行胸外心脏按压和口对口人工呼吸,尽快向医院求救。

⑵胸外心脏按压

①病人仰面平卧,最好躺在硬地或硬板床上,以加强按压效果。按压部位:成人在胸骨的上2/3与下1/3的交界处。

②抢救者用手掌根部放于按压部位,手指翘起,另一手掌置于前手背后,双臂伸直,双肩位于双手掌的正上方;有节律、垂直地施加压力于病人胸前。抢救者跪在病人一侧或站在一侧,按压力量要适中,能使胸骨下降3~5厘米为宜。

③每一次按压与松弛相接,时间各一半,松弛时手掌根部不用力,但不要离开胸部,使胸骨自然回到正常静止位置,按压次数为每分钟80~100次。

④注意事项:按压力量不宜过重或过轻;按压部位一定要准确;要耐心地持续按压,及时在运输途中也不能间断。

⑶人工呼吸

人工呼吸应与胸外心脏按压配合同时进行(二人抢救)或相继进行(一人抢救)。

①通畅气道:病人平卧,肩颈部垫一软垫,使病人头向后仰;抢救者用一只手抱在病人后颈部,另一只手掌放在病人前额部稍用力向后压,使病人头后仰,或者一手拖住病人下颌用力上举,一只手向下压痛人前额;也可直接提捏舌头,牵引舌根离开会咽部;将病人的头偏向一侧,有利于口、鼻、气道内的分泌物排出;病人口腔、鼻孔中可能有痰液,血液或呕吐物等,应及时给予清除。②口对口人工呼吸法

病人气道通畅后,一只手的食指捏紧患者鼻孔,抢救者深吸气后将口与患者之口紧贴后用力向病人口内吹气,同时看

病人胸部抬起;吹气完毕,抢救者之口离开病人之口,手指松开病人鼻子,完成一次人工呼吸,吹气和间歇的时间约为1:2,每分钟约为12~16次,每次吹气量为800~1000毫升。

③口对口人工呼吸与胸外心脏按压的配合

两人抢救时,一人专做人工呼吸,一般每按压心脏5次,吹气一次;吹气时心脏按压暂停,吹气完毕,恢复心脏按压。如一人抢救,则按压心脏15次,吹气2次,交替进行。

④注意事项:一定要保持气道通畅;口对口要严密不漏气;必须能观察到病人胸部随吹气、排气而有起伏。

⑷抢救有效的判定:大脑活动,如瞳孔由大变小,触动眼睫毛时眼皮有闪动;肌肉张力增高;正常呼吸或大呼吸;四肢挣扎等;大动脉能摸到搏动;口唇指甲由紫转红等。如有上述症状,应继续坚持抢救,直至恢复心跳,呼吸基本正常。

七、应急预警

1、事故单位员工在发生事件时应立即佩戴好个人防护器材,检查有无人员中毒,并采取关阀、切断物料、停机等应急措施;同时汇报当班负责人员,及时向相关单位发出预警信息。

2、事故周边单位人员在接到事件预警报告后,立即做好个人防护工作,按照相关应急预案,统一指挥,协助事故单位实施应急措施,在接到撤离指令时,必须严格做好撤离,疏散等工作。

3、保卫部应保证值班人员上岗到位齐全,确保值班电话24小时通讯联系畅通,及时了解现场及其他方面信息。

4、消防保卫部接到预警信息后,迅速上报本部门领导,同时立即发布战斗指令,全体人员配戴好个人防护装备,随时准备赶赴现场实施救援。

八、应急救援

发现疑似职业病患者应急措施

1、生产技术部、劳资部、所属车间及时向疑似患者书面告 知诊断结果,同时安排疑似患者确诊治疗。

2、公司安委会下发职业病危害防治专项大检查通知:重点检查生产装置跑、冒、滴、漏治理及防腐措施落实情况;各车间职业病危害因素防护设施维护和检修记录落实情况;职业危害应急救援器材、劳动防护个人用品佩戴使用保养情况;职业病防治管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执行落实情况;有毒有害可燃气体报警器运行管理情况。对检查的隐患下发整改通知单并考核责任单位负责人。

3、职工委员会委托有资质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进行检测,出具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报告,对超出接触值得危害因素立即采取有效防控措施,防止发生次生疑似患者。

九、事故处置要点

1、设定隔离区,封闭事故现场,紧急疏散转移隔离区内部所有无关人员,实行交通管制。

2、生产技术部实时监测空气粉尘的浓度,及时调整隔离区的范围,控制泄漏源,实施堵漏、回收或稀释等措施处理泄漏 介质,防止次生灾害发生。

3、事故处置应按照“先人后物、先易后难、先近后远”的原则实施救援。

4、事故相邻单位应及时提供防护器材等救援所需的工具,事后由各单位自行补充处置。

5、应急救援结束后对应急救援人员、抢险器材等进行洗消,严格控制洗消污水排放。

十、应急终止

经应急处置后,消防保卫部确认下列条件同时满足时,向应急救援组汇报,由应急救援组组长或副组长下达应急救援终止指令。

受伤人员已妥善救出;

职业危害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危害因素介质得到有效遏止;

组长下达应急救援终止撤离现场指令。

十一、预案管理

1、预案培训

安全监察部对各类专业应急人员、应急指挥人员、公司员工安排相关的应急培训计划,使其了解并掌握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预案总体要求和与员工相关内容的详细要求。

2、预案演练

本应急预案演练由生产技术部组织,由公司应急指挥部启动。

3、预案修订

公司应急领导小组组织对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预案进行修订。无特殊原因,每进行一次修订,如有以下原因应及时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

新的相关法律法规颁布实施或相关法律法规修订实施; 通过应急预案演练或经突发事件检验,发现应急预案存在缺陷或漏洞;

应急预案中组织机构发生变化或其它原因。

十二、附则

1、本预案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4.职业危害事故应急预案演练方案 篇四

一、目的

为了加强职业卫生管理,避免职业卫生事故的发生,降低事故损失,保护员工生命产生安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演练时间

2017年5月18日17:00

三、演练地点 车间。

四、内容

1、讲解职业卫生知识;

2、劳保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及检查方法。

3、事故报告程序,处理措施、注意事项。

4、急救知识等。

五、人员职责及分工

1、总指挥:黄锡涛

负责宣布演练开始与结束,总结演练过程。统一指挥演练活动。

2、副总指挥:廖振洲

配合总指挥完成相关工作。

3、抢险救援组: 黄晨晓、丘採军

负责组织人员施救,查出危害源,控制事态发展。

4、疏散组:廖振洲、陈炳昌

负责组织人员撤离,保护事故现场,防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并清点人数。

5、医疗救护组:黄丽存、邓巧儿 负责人员救治,准备相关救护器材。

6、后勤保障组:王俊安、徐义春 负责救援物质的看护,保管。

7、善后处理组:罗美如、李燕

负责事故人员的安抚,教育疏导。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展开事故调查等。

六、演练程序

1、假设车间发生噪音浓度超标严重,噪音测量人员立即向总指挥报告,并通知车间人员撤离生产现场,疏散组组织人员有效有序撤离。

2、救援组通知电工关掉电源,查找事故原因。

3、救护组对受伤人员实施救治,严重的,采取救护措施后送医院救治。

4、疏散组清点车间人数,防止人员进入现场。

5、安全管理人员讲解职业卫生知识等内容。

6、总指挥总结演练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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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职业危害应急管理制度和预案 篇五

为加强预案的编制、修订和管理工作,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预案体系,切实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水平和处置潜力,按照应急体系建设的有关要求,特制订本制度。

一、应急预案应当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特点和可能造成的社会危害,具体规定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和突发事件的预防与预警机制、处置程序、应急保障措施以及事后恢复与重建措施等资料。

二、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由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村应急预案、重大活动应急预案等构成。

三、乡总体应急预案由乡人民政府编制并印发实施,报上级人民政府备案;专项应急预案由各相关部门牵头组织编制,报乡人民政府同意,以乡人民政府名义印发实施,报上级人民政府备案;部门应急预案、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村基层组织应急预案、重大活动应急预案由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和基层组织编制并印发实施,报乡人民政府备案。

四、乡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应急预案的演练工作,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性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各村、企事业单位根据乡人民政府的要求,结合各自的实际状况,开展必要的应急预案演练。

五、乡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各村要加强对应急预案的修订、完善工作,根据面临的突发事件形势,对启动应急预案处置效果进行评估,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修订意见,定期不定期开展应急预案修订、完善工作,不断提高应急预案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风险隐患排查制度

为扎实抓好突发事件的预防,及时发现、研究和解决突发事件发生的源头问题,有效消除各类风险隐患,预防各类突发事件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基层风险隐患排查的重点是可能引发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危险源、危险区域、安全隐患、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等。

二、乡政府和各部门是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的职责主体,各单位行政负责人是第一职责人;乡各专项应急指挥机构是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管、监察主体。对未履行风险隐患排查处置职责,导致风险隐患转变为突发事件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行政职责。

三、乡政府要定期组织乡直各单位对本辖区风险隐患进行排查,将风险隐患分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事件四类按等级进行登记造册,建立风险隐患信息档案,并将有关状况上报上级有关部门。

四、乡应急办要对本乡各专项应急指挥机构、乡直各单位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检查过程中发现有较大风险隐患的应当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合格或拒不整改的报请乡政府依照有关法规作来源理。

突发事件监测预警制度

为及时收集、分析、报告突发公共事件发生的潜在因素和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后的应急控制处理措施的现场应急监测,有效预防和控制突发公共事件,特制定本制度。

一、乡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是突发事件监测预警的职责单位。

二、监测的资料包括:一是自然灾害方面,包括气象灾害、地震灾害、水旱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森林火灾等方面的监测预防工作;二是事故灾难方面,包括安全事故、环境污染事件、道路交通事故等方面的监测预防工作;三是公共卫生事件方面,包括传染病疫情、动物疫情、食物中毒等方面的监测预防工作;四是社会安全事件方面,包括群体性事件、治安事件等方面的监测预防工作。

三、乡人民政府要制定监测计划,在易发地区确定固定的检测点,完善检测网络,根据统一的检测方法实施检测,做到科学监测和预报。

四、预警主要包括公众所面临的已发生及可能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的严重程度、范围及其所可能持续的时间等状况。预警分为四级,即Ⅰ级(个性重大事件、红色预警)、Ⅱ级、(重大事件、橙色预警)、Ⅲ(较大事件、黄色预警)、Ⅳ级(一般事件、蓝色预警)。

五、突发事件应急预警信息的发布由乡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单位按照程序依法发布,其他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发布突发事件预警信息。

应急值守制度

应急值守是应急管理工作的基本职责,为切实做好应急值守工作,进一步加强管理,规范工作程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值守人员要持续高度职责感和政治敏感性,认真履行应急值守职责,坚守岗位,遵守值班纪律。

二、应急值守实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各类突发信息报告及时、处置及时,不得迟报、瞒报、漏报。

三、值守人员负责接听电话、传真,以及其他形式的各种信息,并做好值守记录。包括来电来访人姓名、住址、有效联系方式、反映状况、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

四、值守人员要定时巡查有关重点要害部位、重要守护目标以及有关隐患源、可疑人物,确保安全。

五、值守人员要注意掌握收集重要动态信息。收到突发事件状况信息后,要按照有关规定,立即报告带班领导,并按要求及时书面报告上级有关部门。

六、值守人员要遵守保密制度。值班记录不得交无关人员翻阅,不得向无关人员泄漏记录资料。

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及发布制度

为切实加强突发事件报告制度,坚持在第一时间向乡领导及上级有关部门报告紧急突发事件,及时、准确地发布突发事件信息,最大程度地避免、缩小和消除因突发事件造成的各种负面影响,特制定本制度。

一、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包括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资料。

二、事发地和相关单位接报的,应立即组织到现场进行复核确认,同时组织力量采取必要的应急处置措施,并在半小时内向乡政府报告。乡政府在1小时内向县政府报告。特殊状况下能够越级上报。

三、各村委,各部门要按照居安思危、预防为主的原则,用心开展突发公共事件预警工作。关注重点领域和要害部位,及时发现和掌握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并在“第一时间”内上报。信息报告要简明准确,可采取先口头后书面报告的方式。

四、突发事件分为个性重大、重大、较大、一般4个级别。当确认突发事件即将或已经发生时,事件发生的村委和相关职能部门应立即向乡应急办报告警情,乡应急办报请有关领导同意后,根据响应级别启动相关应急预案,成立现场指挥部,指挥协调应急处置工作。经确认,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基本结束,次生危害事件基本消除后,应及时结束应急预警和处置工作。应急响应各环节均要及时准确地进行上报通报,必要时要利用广播、电视、宣传车等方式向社会发布应急信息。

应急管理统计评估分析制度

为提高应急管理的科学决策水平,以系统、完整、直观的统计数据,分类统计和定量分析本地区、本部门应急管理工作动态,特制定本制度。

一、应急管理统计工作主要包括应急管理工作统计和突发公共事件发生状况两项资料,其统计项目分为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和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应急预案演练、应急管理科普宣教工作、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等状况。

二、各有关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应急管理统计工作,做好日常基础数据和材料的收集、整理,确保全面、准确、深入和保质保量地完成任务。

三、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统计项目要求,认真开展应急管理统计工作,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和规范,避免重复和错漏。

四、各有关部门负责对本部门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工作进行自我评估分析,并按时上报乡乡应急办。

五、建立健全统计综合数据库,为有效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带给参考依据。

应急管理信息员制度

为加强对应急管理信息员的管理和业务指导,确保应急管理信息报送工作及时、有效开展,结合我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应急管理信息员是指由乡应急委成员单位确定人选,报乡应急管理办公室审核批准、备案登记,具体承担本单位应急管理工作的专职或兼职人员。

二、应急管理信息员在乡应急委成员单位在职工作人员中产生,由所在单位推荐提出,并由本人填写《应急管理信息员推荐表》,报乡应急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后,下文确认。

三、应急管理信息员主要负责协助村、单位应急管理领导机构协调和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应急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应急预案;协助处置突发事件和承担应急管理信息收集、汇总、研判、报送等工作。

四、应急管理信息员培训由乡应急办统筹安排。应急管理信息员每年至少参加一次县级以上的培训,理解上级应急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

五、对工作成效显著的应急管理信息员,乡应急管理部门采用物质奖励和精神鼓励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奖励。

应急管理行政领导职责追究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工作,严格执行职责追究制度,有效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特制定本制度。

一、乡政府、乡各有关单位是应急管理工作的职责主体,主要领导是应急管理的第一职责人,负有全面领导职责;分管领导为主要职责人,对其分管的工作承担相应的应急管理职责。

二、乡政府、乡各有关单位应建立健全应急管理组织机构,配备应急管理人员,制定应急预案,全面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建立应急处置队伍,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全面落实应急管理行政领导负责制。

三、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工作状况,作为党政干部个性是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资料;被追究职责的个人,取消当年评优资格。

四、对因迟报、漏报以及瞒报、谎报突发事件信息,造成损失或重大影响的;对疏忽排查及时发布预警信息、造成重大事故的单位和职责人,按其失职、渎职情形给予相应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职责。

应急管理联席会议制度

为加强对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完善应急管理委员会议事和决策机制,协调应急管理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共同做好应急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联席会议在乡政府的领导下召开,主要负责分析全乡突发事件形势和特点;讨论基层应急预案修订工作;研究、讨论全乡预防和应对突发事件的有关政策措施;指导督促全乡公共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改;全面掌握全乡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开展状况以及共同协商、解决全乡应急管理工作的其他重大问题。

二、联席会议由乡应急委成员单位组成,乡应急办为牵头单位;联席会议日常事务由乡应急办负责。

三、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如有需要,可根据状况增加开会次数。

四、联席会议议题由乡应急办提出,并提前告知各有关成员单位。各有关成员单位拟提交联席会议讨论的事项,需提前1周报送乡应急办。

五、联席会议结束后,构成会议纪要,印发给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贯彻落实;联席会议作出的决定,要按照部门职能,分工负责,具体落实。

六、各成员单位要用心支持,相互配合,构成合力,充分发挥好联席会议的作用。

应急管理联动制度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应急管理联动机制,提高政府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潜力,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一、乡政府要按照“统一指挥、协同配合”原则,建立统一指挥的应急联动机制,充分发挥各部门的作用和优势,保证应急管理工作有序、高效进行。

二、乡政府要整合本行政区域内的各种应急资源,明确应急管理各环节主管部门、协作部门、参与单位及其职责,实现预案联动、信息联动、队伍联动、物资联动。

三、乡政府要组织建立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基层组织、企事业单位以及上级救援机构的应急联动,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及志愿者队伍在应急管理中的重要作用,构成应急管理合力。

四、各部门、基层组织和企事业单位要主动加强横向沟通配合,做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资源共享。对可能影响多个领域的突发事件信息要及时向相关部门通报,赢得信息及早发布、及早处置的时间。

五、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各部门、基层组织和企事业单位要按照应急预案要求,立即进入应急状态,发挥各自作用,服从指挥,加强各部门之间配合,提高协同应对潜力。

六、各村要经常组织开展区域合作,加强区域间信息交流、资源共享,构成区域共同应对突发事件的合力。

应急管理督查制度

为确保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贯彻执行,推动应急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督查的资料包括:应急管理工作开展状况;应急预案制定和执行状况;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状况;突发事件风险隐患的排查和整改工作状况;应急保障措施落实状况;应急管理制度制定状况;应急管理相关工作措施的落实状况。

二、督查采取综合督查、专项督查、经常性督查等形式进行。

三、制定督查工作计划,根据不同阶段工作任务,明确督查的重点和要求,促进应急管理工作的规范化、法制化,进一步健全完善应急体系建设。

四、被督查的单位要用心主动配合督查组的工作,建立完善工作档案,实事求是地向督查组汇报工作开展状况。

6.职业危害作业场所噪声应急预案 篇六

1 煤矿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

1.1 生产性粉尘

煤矿生产中会产生大量粉尘, 产生原因包括开采方法不科学、特殊地质构造增加粉尘量、通风增加粉尘、煤层干燥松动等。依据粉尘成分不同, 可以将粉尘划分为水泥粉尘、岩尘、煤尘等, 这些粉尘产生于打模运输、地面拌料、井下爆破开采等环节, 工作人员长期吸入后身体会受到严重危害。

1.2 有害有毒物质

在地面加工作业、井下开采作业环节会有大量有害有毒物质产生, 包括甲烷、硫化氢、二氧化碳、二氧化硫、一氧化碳等等。在煤矿开采爆破过程中会产生大量一氧化碳, 发生火灾等意外事故使也会有大量一氧化碳产生。煤矿井下存在木质材料, 这些材料日久腐烂后会有大量二氧化硫产生, 同时地面加工燃烧原煤原料也会造成二氧化硫增加。意外火灾爆炸、人员呼吸、有机物分解过程中会有大量二氧化碳产生。有机物腐败或井下硫化矿物分解则会有大量硫化氢产生, 硫化氢气味带有强烈刺激性, 有积水的地方往往浓度较大。甲烷毒性来源主要是煤层释放, 其毒性较小, 浓度过高时会引发窒息。

1.3 生产性噪声

煤矿作业场所通常存在较大噪声, 主要原因包括电磁交流、流体动力、机械运作等, 这些噪声会对工作人员健康造成影响, 具体可以划分为机械性噪声、流体动力噪声、点磁性噪声。其中机械性噪声是地面加工或井下施工中, 机械设备因持续振动、撞击、摩擦、运转而发出的爆破、冲压声音。流体动力噪声是流体流动产生或气体压力突然改变发出的声音, 也就是释放或压缩空气的声音。电磁性噪声产生于磁场交变运动过程, 由变压器发出的声音。

1.4 振动

煤矿井下开采时需使用相关工具, 这个过程中工具通常会发生剧烈震动, 进而对工作人员身心健康产生影响, 这些振动包括全身振动和手传振动两种。手传振动实际中也称手臂振动、局部振动, 开采过程中和振动工具、加工部件、振动机械直接接触的手, 出现震颤后向全身传递。在部分生产过程或运输过程中, 则会有全身振动产生, 此时座椅或工作地点会出现整体性振动。

2 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影响

2.1 肺功能减弱

工作人员长期吸入粉尘后, 其患尘肺病几率会大大增加, 例如煤工尘肺就是吸入煤尘造成的, 患者会因肺部感染而出现一些列呼吸系统疾病。当吸入岩尘达到一定量后, 工作人员就会患上矽肺, 进而会造成其肺部组织功能下降。在井下长期搅拌水泥, 会有大量水泥粉被吸入肺部, 进而引发水泥尘肺并影响呼吸道功能, 最终发生支气管疾病。

2.2 化学物质中毒

煤矿作业中最常见危害就是中毒, 例如工人长期吸入一氧化碳后会出现大脑缺氧, 进而出现血红蛋白异常, 更有甚者出现死亡或窒息。二氧化硫水溶性、刺激性较强, 长期吸入会造成身体系统衰退, 例如呼吸系统减弱引发的支气管疾病。工作人员二氧化碳中毒后会出现意识丧失、体力下降、呼吸障碍、血压上升等, 更有甚者造成死亡。生产过程中工作人员吸入硫化氢后, 会出现呼吸不畅问题, 并出现眼部疼痛模糊。如果硫化氢浓度过高, 那么工作人员很可能因以外爆炸而伤亡。甲烷浓度过高会降低空气中氧气含量, 进而使采矿工作呼吸出现困难, 最终因窒息而死亡。同时甲烷易燃, 容易造成煤矿意外爆炸, 对工作人员生命安全造成威胁。

2.3 噪声引发耳部疾病

煤矿作业过程中存在诸多噪声, 包括电磁交流噪声、流体动力噪声、机械运作噪声等, 在这样环境中长期工作会发生职业病, 也就是职业性噪声聋。该职业病损伤的主要原因听觉系统长期受到刺激, 进而使听觉器官出现病理改变, 最终出现听力下降问题。噪声环境中停留时间过长, 工作人员听力会永久性下降, 最终出现耳聋, 除听觉系统外, 工作人员代谢功能、内分泌免疫系统、神经系统也会发生改变, 不仅会对工作效率产生影响, 还会对身体健康造成威胁。

2.4 振动危害

煤矿作业过程振动无法避免, 长期振动会影响工作人员多方面健康。手传振动会使工作人员出现关节病变或骨质病变, 主要表现包括骨刺、骨硬化、骨质增生等, 并引发消化系统和神经系统疾病。相对于局部振动, 全身振动对工作人员产生危害更大。全身振动时间过长会使工作人员丧失协调性, 并对中枢神经、内分泌系统、生理功能产生影响, 同时引发脊柱病理性改变, 伴随诸多心理效应出现, 最终使工作人员身心健康受损。

3 职业病防护措施

3.1 防尘措施

为有效避免煤矿作业中粉尘危害, 可开展以下保护措施:首先, 改进煤矿通风措施, 将通风构筑物设置于巷道, 并对风流进行有效控制, 防止出现二次扬尘。其次, 开展湿水作业。采用湿式钻眼进行井下煤层挖孔操作, 使粉尘问题从根本上得到解决, 进行割据煤操作同时喷雾降尘, 以减少空气中粉尘量。再次, 风流净化。该环节通过捕获粉尘净化风流, 运用湿式除尘过滤器进行空气中粉尘过滤。最后, 实施作业人员自我保护。工作人员应在佩戴相应防尘工具情况下作业, 以对空气粉尘进行过滤。

3.2 防毒措施

有毒有害环境不仅会造成人体中毒, 还会存在多种突发性事故, 为预防煤矿作业中因有毒物质造成中毒, 应严格检测各种化学物质指标, 对于化学物质超标环境应立即进行处理, 并将全部工作人员疏散。煤矿作业中需要对通风进行强化, 做到合理采煤、控制货源、调节温湿度、严格勘察, 并通过相应的个人防护措施和应急措施, 对采矿作业中中毒事件进行有效预防。

3.3 防噪声措施

煤矿作业场所控制噪声应满足以下条件:首先, 有效控制噪声源, 对机械设备结构和加工方法工艺进行改进, 以减少噪声的产生。其次, 对噪声传播进行控制。作业过程中利用高效隔声装置和材料实现噪声传播的阻断。最后, 对个人防护进行强化。作业人员应通过防噪工具的合理佩戴, 将在噪声环境中受到的影响降至最低, 使耳部功能获得有效保护。

3.4 防震动措施

煤矿作业环境中应当从以下三方面控制振动危害:首先, 对振动强度和作业时间进行限定。通过改进工艺和技术革新, 使振动从根本上得到消除或减轻, 以实现对振动职业病危害的有效预防。其次, 制定振动作业标准。对产生较大振动作业流程、要求进行规范, 有效降工作人员受到振动影响, 最后, 依据作业环境实际情况, 采取针对性的个人防护。

4 结语

煤矿作业长多存在粉尘、噪声等职业病危害因素, 能够使工作人员出现多种职业病, 所以在煤矿作业场所工作人员面临职业病危害因素威胁。为了减少职业病发生, 保护煤矿作业场所工作人员, 煤矿应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或减小这些危害因素的影响, 为他们提供西相对安全的工作环境。

参考文献

[1]史秀娟.煤矿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来源、分布及控制措施[J].职业与健康, 2010, 13:1436+1561.

[2]张赟萍.陕西铜川某煤矿机械化改造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J].职业与健康, 2016, 12:1602-1608.

7.职业危害作业场所噪声应急预案 篇七

授课人:徐衍辉

一、职业病危害作业场所管理内容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将职业病危害作业场所管理内容总结如下:项目管理内容

认真执行法律法规,领导重视管理到位

1、建立各级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设有专兼职人员全面负责职防工作。

2、制定专兼职人员职责

3、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并经常检查。

4、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作好职业卫生基础工作。

坚持“三同时”开展预评价,落实各项预防措施。

1、新改扩建项目必须达到三同时

2、建设项目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及控制效果评价达100%3防尘防毒措施预防措施落实

抓好接触控制、定期进行作业场所的检测与评价

1、监测种类达标、不缺不漏,2、作好尘、毒、噪的检测工作,检测结果定期公布,3、未达标的的有害因素应积极治理、加强防护

认真开展健康监护作好职业性健康检查

1、完成三期体检即上岗前、岗中、离岗。

2、高温体检夏季前完成3、体检项目完整、体检率达100%

4、建立职工健康监护档案

防止职业病发生、作好应急救援准备

1、职业病发病率0,职业禁忌症人员应调离与其相关的作业。

2、作好职业病复查工作,对职业病病人安排复查、治疗和康复工作。

3、建立适宜的应急救援预案及突发职业卫生事件的处理程序,有有效的应急救援器材及药品

职业病危害因素管理

1、企业危害因素情况应有登记

2、职业危害场所应设警示标识

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职业病防治法知识的宣传培训

1、职业病危害知识的培训(三级培训)

2、培训计划、记录、考核

3、宣传计划、记录、考核

二、企业职业病防治工作具体方法

一)、建立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组织机构及人员

健全的组织机构是搞好职业病防治的基础,企业应建立职业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企业的职防工作。组长应由分管职防工作的厂长担任,组员一般由卫生科、环保安全科、劳动人事科、工会等相关人员组成。

二)、明确职能部门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的职责

有了明确的职防工作组织机构以后,还应制定相关部门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的职责、权利,明确工作分工,以便考核。

三)、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是搞好职防工作的保障,管理制度一般包括:制度制定的依据、适用范围、管理内容、措施落实、责任分工、奖惩制度等

四)、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及落实措施

年度工作计划应体现5W+H原则:what应该作什么,when什么时间或时机去做,where什么地点或场所去做,who由谁去做,why为什么去做、how如何去做。实例:以某橡塑制品厂为例,如何制定相关的管理制度、年度计划、工作职责及工作标准。

1、职业病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确保我厂经济的持续发展,制定本管理细则。

第二条:本管理细则适用于北京橡塑制品厂、各分厂、车间等用人单位的职业病防治活动,本细则所称职业病是指本企业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接触粉尘、高温或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第三条:本企业所设立的职业病危害场所监测点及职业病危害因素均按国家公布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的内容对照本企业相关职业病因素而定。

第四条:企业配备专职或兼职卫生管理人员,设立职业病防治管理岗位,根据本部门的实际情况,结合岗位建立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程序、操作规程,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对本单位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

第五条:各分厂、车间有一名领导负责职业病防治工作依法参加针对本部门使用的从事有职业病危害岗的临时工的工伤社会保险,以分散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的风险。

第六条:本企业实行职业卫生专职管理监督制度,制定职业病防治规划和职业病防治监督管理体制,企业职业卫生行政部门(职防工作领导小组)对各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岗位,职业病防治的基础管理及各项制度法规的落实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考核。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七条:本企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由厂级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负责职业病卫生管理的职能科室和各分厂、车间的职防管理部门组成。

第八条:设立厂级职防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职防工作的厂长担任,副组长

由生活后勤负责人担任。组员由负责环保安全的管理人员生产部负责人、劳动人事部、安全保卫及工会等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本企业职防工作的组织管理,制定本企业职业病防治工作计划,依照法律和本企业职防管理细则对本企业内各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及管理,实行检查、监督和考核,负责全厂范围的职防工作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第九条:本企业职业病防治的职能管理部门为生活后勤服务中心,配备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一名,负责本企业职防工作的基础管理,组织联系相关的体检、监测及评价工作,负责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的建立、完善和保管,制定相关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监督、检查各用人单位的落实情况。

第十条:本企业内各分厂、车间等用人单位必须设定其专职或兼职职防管理员,负责有关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各项任务,在本单位的组织、落实,负责检查、监督各项职防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在本单位有效执行。

第三章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

第十一条:本企业用人单位在与职工订立劳动合同的同时应将对其所从事的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后果,职业病防治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之对方,并在劳动合同中注明。

第十二条:本企业用人单位在录用从事有职业病危害岗位工作的职工之前需对要录用者做专项职业健康检查,即岗前体检,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第十三条:各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职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职工从事其所禁忌的职业。

第十四条:对在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有与所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职工应将其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安置,对从事有职业病危害岗位的职工在其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时需对其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有职业病危害岗位调入无职业病危害岗位时也应对其进行健康检查。

第十五条:职业健康检查的医疗机构必须是经市卫生行政部门认证的,检查项目由医疗机构根据《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的相关内容确定,用人单位须将职工各时期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和相关资料建档保管,并有将检查结果告之职工的义务。

第十六条:以上十一至十五条是根据《职业病防治法》有关劳动用工过程中用人单位应遵守的职业病防治条款,凡因违反以上条款所引起的劳动争议,职业病纠纷及因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用人单位承担其法律责任。并对部门主要领导处以500元罚款。

第十七条:用人单位对有职业病危害岗位,劳保及职业病防护设施应派选专人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并由职防管理员定期对上述设施和设备的性能和效果进行检测,确保正常、灵敏、有效。

第十八条:用人单位在大中修设备或厂房及设施改造时要同时大中修或改造改进劳保及职业病防护装置并与主机装备同时投入运行并确保正常有效。第十九条:劳保及职业病防护设施设备和装置各部门不得擅自拆除、挪用废置不用或随意改装,用人单位如需对上述设施、设备装置进行更新或改装,必须经职能部门同意主管厂长批准,方可进行。

第二十条:用人单位必须为从事有职业病危害作业的职工提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或劳保用品,保护用品应到市卫生部门认证的劳保用品商店或厂家购买。

第二十一条:劳保器具要根据作业性质、条件、劳动强度、防护器具性能和防护范围进行正确选用,不准超出防护范围的使用或代用。

第二十二条:建立健全劳动保护用品的购买(领取)、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更换、报废等管理制度,并应按照劳保用品的使用要求,在使用前和使用中对其防护功能进行必要的检查。

第二十三条:以上十六、二十二条是用人单位对有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和个人应采用防护管理的措施,也是职业病防护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违反以上所列条款的用人单位的主要领导将以100-300元处罚,部门处以500-1000元罚款。

第四章职业卫生监测与职工体检的管理

第二十四条:职业卫生监测是生产过程中防治职业病的重要手段,是保证劳动者在有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场所中不超过国家规定的职业接触限值,根据《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本企业各单位定时、定点对有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进行检测及评价,并向职工定期公布检测及评价结果,违反此项条款,不对有职业危害的作业场所进行评价的用人单位,将承担由此产生的职业病全部后果和法律责任。

第二十五条:职业卫生专职人员应配合用人部门管理员对有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场所进行日常观测,发现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不符合标准时应及时采取措施,通报有关职能部门,并做出现场监测报告。

第二十六条:用人单位在做好职防监测评价工作的同时要建立职业病危害作业场所管理制度和监查纪录,日常工作由部门职防管理员负责,本企业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和专职管理人员要不定期的进行现场监查,做好职防卫生监查管理,做好职业卫生档案的存档工作。

第二十七条:本企业专职职防人员应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条款定期与认证的职业卫生部门取得联系,组织本企业有职业病危害岗位的职工进行体检,专职人员、职能科室必须做好此项工作的组织落实,否则将对部门或个人处以300元罚款。

第二十八条:各用人单位的职防管理人员要积极配合厂职能部门的工作,按厂职防部门的要求组织好本部门体检工作,做到不遗漏岗位,不遗漏应体检的职工,不遗漏项目,违反此条规定,用人单位或其负责人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职业病事故和与其相关的经济法律责任。

第二十九条:凡从事有职业病危害作业的正式职工、合同工,工期一年的临时职工均应参加健康体检,健康体检职防监测及其他有关职业病防治所需的费用均在生产成本中例支。

第三十条:负责职防工作的职能部门专管人员对从事有职业病危害岗位的职工要建立健全有关其个人的健康档案,主要内容有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和职业病诊疗等,对于离退或调离职业病危害岗位的职工的个人健康档案要封存保管不得遗失,遗失一份处以200元罚款,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后果。

8.职业危害作业场所噪声应急预案 篇八

2011年工作总结及2012年工作计划

为了更好的抓好2012年全县冶金、商贸等八大行业和职业卫生健康安全监管工作,现就2011年工作做一个全面总结,对2012年的工作做一个全面计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2011年工作回顾

(一)冶金、商贸八大行业工作情况

1,制定了《关于开展冶金、建材、有色、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八大行业调查摸底工作的通知》,桑安办(2011)5号文件,开展了全县冶金等八大行业的调查摸底工作。

2,组织县经信局、工商局、商务局、消防大队等有关部门对全县冶金、建材、有色、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八大行业的排查摸底,同时,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现场排查,我们摸底排查了新一元、天子公司、桑梓公司等大型企业。对各企业提出了指导性建议,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3,为了澄清八大行业的底数,了解合法持证企业和个体经营户,我股人员在县工商局进行疏理,根据疏理摸底的内容再联系到单位,进行现场核实,形成表格,搞清了65个行业单位的基本情况

4,组织工商局、商务局、消防大队对全县各宾馆、超市、酒店、茶楼、商场进行摸底排查,澄清30多家单位的底子,清剿了火患,消除了安全隐患,确保了企业安全。

5,组织了林业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对全县木制家具、箱包业、木材加工、建材、轻工进行了摸底,使各企业和个体经商户认识安全生产经营的重要性。6,将收集的冶金等八大行业单位的负责人和安全监管员进行了专门的安全培训,参训人员达七十多人,培训合格率达100%,通过培训考试发证,使全县八大行业单位认识了安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从而推动了我县八大行业的工作的开展

7,开展了定期巡回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全县的八大行业的单位提出了新的要求,要求他们完善生产经营管理制度,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和操作规程,使八大行业相关单位正常走上了法制轨道,工作效率也大大提高,使法人代表和从业人员都不断提高了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

8,制定了《关于印发桑植县2011年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计划的通知》,具体明确了冶金、商贸等八大行业的行政执法工作内容和要求,全年来按照行政执法要求加大八大行业的安全检查工作力度,使全县八大行业安全工作明显好转。9,开展对八大行业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对港越公司、梅尼超市进行了标准化建设要求,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我局一是下发了《关于深入开展冶金、商贸等八大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实施工作方案》同时,对达标企业进行了规范化的要求,对各企业逐步实施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的生产经营管理。

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二)、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和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开展情况

1,下发了《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的申报工作》文件,在卫生局、卫监所进行了疏理职业危害单位,同时对全县各职业危害场所的重点单位进行了现场排查,在迎接获省卫生城市先进县工作方面尽到了职责,明确各企业单位应做的工作和宣传的内容,下发了法律法规各种资料一千多份。

2,利用开会之际对全县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单位进行了摸底调查,共摸清130多家单位。我股制作表册、建立档案,使我局职业卫生和职业健康方面工作有了一个良好的开端。

3,将职业卫生和职业健康工作进行了全面申报,同时用电子档案进行了申报,工作开展的有声有色,有条不紊。

二、2012年八大行业及职业卫生的工作计划:

(一)、冶金、商贸等八大行业工作情况:

1,继续抓好冶金、商贸等八大行业的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要求定人.定责,限期整改到位。

2,依法行政,抓好八大行业的安全整治工作,要求各有关单位,必须落实好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改工作,确保八大行业平安稳定。

3,落实和完善各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内容,搞好企业规范达标建设。4,要求八大行业和有关单位确实完成工作制度,加大企业监管工作。按要求落实企业早日达标。

5,落实好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搞好八大行业制度建设和隐患排查,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工作内容。

6,全面落实八大行业安全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坚持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不断提高安全生产从业人员业务知识和文化素质。

(二)、在职业病防治工作方面加大宣传力度。

1,要疏理好全县各企业职业病在作业场所引起的原因和危害,要明确职责和防治内容,要继续搞好企业职业卫生的基本情况的统计和档案的归类及电子档案的申报工作。

2,加大职业病安全监管的工作力度,及时对各企业作业场所职业病因素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标准企业和人员进行重点监督检查,督促企业搞好职业病的防治工作。

3,强化职业病防治的宣传工作,让全社会都认识到职业病对人体的危害性,让各企业作业场所负责人和从业人员都能自觉明确各自的责任和义务,从而提高‘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的认识,明确以人为本,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高度重视,使各企业搞好职业病的防治,使各企业作业场所尽量减少和消除职业病的危害,确保全县各企业、个体经营户能稳定健康有序的向前发展。

三、建议:

1,我们建议继续从事八大行业和职业卫生的安全监管工作。

9.公共场所消防应急预案 篇九

在学校抑或是社会中,难免会发生一些不在自己预期的事件,为了控制事故的发展,时常需要预先编制应急预案。那么应当如何编制应急预案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公共场所消防应急预案,欢迎大家分享。

公共场所消防应急预案1

为了认真做好处置特大安全灾害事故应急救援准备工作,进一步强化全县消防部队处置特大安全灾害事故应急救援活动,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秩序,根据《甘肃省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结合大队实际,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在县委、县政府、县公安机关的统一领导下,针对高层、地下、石油化工、大型公共场所及人员密集区,发生火灾、爆炸、交通事故、地震、建筑倒塌、化危品泄漏等灾害时,根据消防部队特大安全灾害事故中所担负的任务和要求,从思想、组织、装备、措施上做好处置特大安全灾害事故的准备,确保发生此类事故后能够迅速调集救援力量,充分发挥消防队伍的优势,及时有效的进行处置,最大限度的抢救人员生命和保护财产。

二、情况设置

假设20xx年x月x日x时x分,xx单位或xx地发生一起特大火灾、爆炸、交通事故、地震、建筑倒塌和化危品泄漏等特大灾害,根据县委、县政府和县公安局的统一部署和命令。和政县公安消防大队接到命令后,迅速调集部队赶赴事故现场,在县委、县政府、县公安局的统一指挥下,进行特大安全灾害事故应急救援处置工作。

三、组织指挥及职责

(一)组织领导

大队成立由大队长任组长的处置特大安全灾害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特大安全灾害事故现场的灭火、抢险、排险、排毒和救援等紧急处置工作任务。

(二)职责及任务

1、现场指挥:

组长:消防大队大队长

成员:应急救援大队全体队员

职责及分工:

(1)进行侦察、救人、灭火、抢险、排险、排毒、洗消等战斗行动的落实。

(2)拟定应急救援实施措施,研究解决应急救援过程中的技术难题。

(3)组织指挥有关部门的协同作战。

(4)发布战斗行动命令。

2、机动增援组:

组长:消防大队参谋

成员:消防大队文员

职责及分工:

(1)根据上级指示,迅速调整增援力量。

(2)督促检查增援部队的准备情况。

(3)领导、调动、集结、运送增援力量。

(4)根据总指挥部的统一筹划、统一组织,协调好各部门之间的关系,认真搞好物资供应,集中力量搞好饮食、灭火器材、灭火剂、燃料和空气呼吸器给氧的补给,并加强管理,以防丢失,确保安全。

四、力量调集

(一)一出动:

和政县应急救援大队对:水罐消防车1台,参战官兵10人。

(二)二出动:

当灾害事态特别严重,大队在实施紧急救援中确认力量不足时,立即报请州消防支队调集增援力量紧急增援,应急增援力量由州消防支队领导视现场具体情况并根据作战需要下达调动命令,确保应急救援人员及车辆装备器材及时到位。

五、作战力量编程

1、灭火作战组:

组长:专职消防队队长。

由专职消防队水罐车1台、3名队员组成。

任务分工及职责:按照火场总指挥部的统一指挥,负责重特大火灾或其它灾害事故现场的灭火工作,做好其它事故的应急处理及疏散工作。

2、侦察组:

组长:专职消防队指导员。

成员:由专职消防队2名队员组成。

任务分工及职责:负责重特大火灾或其它灾害事故现场的侦察工作,及时向指挥部汇报灾害现场的`情况,查明有无被困人员及数量,有无爆炸、可燃物存在,查明灾害现场可能出现的异常情况。

3、抢险救援组:

组长:专职消防队抢险救组组长。

由专职消防队3名队员组成。

任务分工及职责:一是负责重特大火灾或其它灾害事故现场的抢险救援工作。二是根据灾害事故现场情况,适时进行破拆、疏散,积极引导被困人员,营救伤员,疏散贵重物资等工作。

4、供水组:

组长:消防大队参谋。

任务分工及职责:负责火场或其它灾害事故现场的供水,确保供水不间断。

六、应急救援程序

(一)接警出动

1、接警:县公安局调度指挥中心接到报警时,电话员要问清和记准事故单位名称、详细地址和现场情况,迅速准确地填写出动命令,快速发出出动信号,根据事故等级,立即调集县应急大队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

2、出动:应急救援大队的全体备战人员听到出动信号后,按照战斗编成,着装登车,携带装备和有关资料,立即奔赴事故现场。

3、出动途中保持与调度指挥中心的通信联络,及时了解事故现场有关情况。大队指挥员根据现场情况和当时的气象条件,可预先确定处置方案和力量部署,确定是否通知专家组到场,并选择最佳行车路线。

4、指挥员可根据现场情况,预先暂停车队行进,集中人员搞好个人防护。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置,并报调度指挥中心。

5、增援力量在接到命令后,应按指令迅速集结,选择就近路线奔赴事故现场实施应急增援。

(二)战斗展开

1、到达事故现场后,迅速设立现场前方指挥部,大队指挥员参与前方指挥部指挥工作。

2、各参战车辆到达事故现场后,迅速停靠于有利位置,并按照各自分工进行战斗展开。

(三)侦毒检测

根据事故现场的情况和指挥部命令,大队指挥员要迅速组织侦检小组进行侦毒检测,检测毒气浓度,采集毒物样品,确定毒源相应的处置方法,测定毒气扩散区域,配合警戒小组确定现场警戒区和安全区的界线。

(四)控制危险区域

1、实施警戒。

2、消除火源。

3、维护秩序。

(五)救援灾区人民

1、组织人员疏散。

2、抢救受伤、中毒人员。

(六)处置毒源

1、堵漏。

2、输转。

3、除污。

(七)洗消作业

1、对毒气泄漏区参战人员进行洗消。

2、对事故现场车辆装备器材及设备进行洗消。

(八)清理现场

1、对有毒化学事故中外逸的有毒有害物质和可能对人与环境继续造成危害的物质,要组织力量尽快予以清除,严防对人和环境的继续危害与污染。

2、及时组织人员收整器材。

3、由指挥部指定专人负责做好事故现场处置情况的记录,参战力量的统计,现场力量部署图的拟制,为搞好战评总结积累资料。

七、具体要求

1、所有参战人员在思想上必须高度重视特大安全灾害事故应急救援处置工作,充分认识特大安全灾害事故的危害性及造成后果的严重性,应急救援大队要进一步强化战备执勤工作,切实做好随时出动的充分准备,做到闻警立即出动,群策群力、紧密配合,力求把灾害造成的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2、大队要对本辖区的高层建筑、公共聚集场所、油库、化危品仓库等重点单位和场所反复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全面消除各类火灾隐患,依法督促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严防重、特大火灾特别是群死群伤恶性灾害事故的发生。

3、当特大安全灾害事故发生时,大队依照上级指示视情况下达等级战备命令,全县公安消防部队随即进入戒备状态,取消正常探亲和休假,并切实抓好人员、车辆器材装备及救援物资的落实。

4、各级指挥员在处置特大安全灾害事故应急救援战斗中要科学决策,实施统一指挥,当事故现场发生紧急情况时,要及时采取措施,正确把握进攻与撤退的有利时机,坚决克服组织指挥上的盲目性和随意性,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5、指挥部的设置,救援车辆停放应与危险区域保持适当距离,并根据现场实际和气象情况设在上风或侧上风方向。

6、在抢险救援过程中,要根据特大安全灾害事故的性质及危险特性,采取严格的防护措施,切实加强个人防护,确保自身安全。

7、实施洗消作业时,要遵循“既要消毒及时,彻底有效,又要尽可能不损坏染毒物体,尽快恢复其使用价值”的原则,严格按照洗消程序和标准进行洗消,以达到国家规定的有关标准,要注意观察参与处置毒气泄漏人员的身体状况,必要时进行健康检查。

8、救援行动结束归队后,要全面细致地对车辆器材装备进行清洗、检测和维护、保养,并组织全体人员对救援行动进行总结。

公共场所消防应急预案2

一、消防安全工作领导组织机构

1、组长:羽火荣。

2、副组长:梁旭泉、岑子均、温劲研、孔雪兰。

3、组员:李树新、钟爱华、梁小玲、何水枝。

二、消防安全工作成员的责任分工

组长负责定时召开消防安全工作领导组会议,传达上级相关文件与会议精神,部署、检查落实消防安全事宜。副组长负责各具体负责组织对紧急预案的落实情况,未雨绸缪,做好准备,保证完成校领导部署的各项任务。领导组各组员具体负责火险发生时全校各年级、各部门突发事件的处理、报告、监控与协调,保证领导小组紧急指令的畅通和顺利落实。做好宣传、教育、检查等工作,努力将火灾事故减小到最低限度。消防安全领导组织机构下设通讯组、灭火组、抢救组、紧急疏散组,分别具体负责通讯联络、组织救火、抢救伤员、疏散师生等工作。

(一)通讯组:组长:岑子均(安全办公室主任)成员:温劲研(火险发生时,负责立即电话报告校消防安全工作组和上级相关部门,以快速得到指示,视火情拨打119,报险救灾)。

(二)灭火组:组长:梁旭泉成员:李树新、孔雪兰负责消防设施完善和消防用具准备,负责检查全校各办公室、教室、宿舍、图书馆和计算机房等地的用电、用火安全。

火险发生,立即参加救火救灾工作)。

(三)抢救组:组长:孔雪兰(政教处负责人)成员:刘桂梅(负责做好及时送往医院的准备工作,负责火险发生时受伤师生及救火人员伤痛的紧急处理和救护)。

(四)紧急疏散组:组长:罗学演。

成员:级组长。各班班主任(负责制定紧急疏散方案,明确各班逃生途径与办法指导,负责所在年级、所管班级学生紧急疏散中的安全)。负责学生宿舍各楼层学生逃生途径与办法的培训与指导)。

三、灭火工作预案

1、发现火情,在场人员要立即引导室内人员进行有序疏散,并迅速利用室内的消防器材控制火情,争取消灭于火灾初级阶段。

2、如不能及时控制、扑灭火灾,在场人员要立即采取措施妥善处理(如切断电源等),防止火势蔓延。

3、在场人员要以最快的方式向领导组成员汇报,尽快增加援助人员,协力救火。

4、领导组成员接到报告后,要立即到达火情现场,并视火情拨打“119”报警求救。

四、师生疏散及逃生预案

1、火情发生后,按照灭火预案,管理人员及各工作人员要立即通知学校领导组领导,尽快增加援助人员,如发生重大火情,同时向“119”报警,并根据火情发生的位置、扩散情况及威胁的严重程度逐个区域通知人员撤离。

2、管理人员及工作人员应该正确引导撤离师生奔向疏散通道,并将正确的逃生方法告知负责同志,其余人员按照既定位置,统一使用灭火器灭火,并进行伤员抢救等工作。

3、为更好地应付紧急情况,管理人员及工作人员必须一切听从现场指挥部的指挥。

10.公共场所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篇十

时至今日,公共安全已成为人们迫切关心的重大问题。为了认真贯彻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根据国家有关公共场所安全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本预案。

一、事故发生后与相关部门的联系方法

事故类型:

1、火灾

(1)现场发现火灾,现场作业人员应在第一时间内采取扑救措施;

(2)火势继续蔓延,应及时向安全责任人或主要领导报告;

(3)火势较大,可燃物较多,自身的消防设备和人员不能扑灭的,应及时拨打119求助。

2、伤亡

(1)现场工作人员应及时对负伤人员进行抢救,并及时向安全责任人或主管领导汇报。

(2)现场救护设备有限时,应及时将负伤人员送往就近医疗。

(3)如遇负伤人员较多、伤势严重,应及时拨打120、110求助。

3、触电

(1)公共场所内发现触电伤人事故,现场作业人员应及时采取安全措施切断电源。

(2)对触电人员根据不同情况进行抢救,严重者应就近就医或拨打120、110求助。

(3)并及时将事故情况向电工或主管领导汇报。

二、应急救援小组名单及其联系电话

1、人员名单

姓名 职务 联 系 电 话

手 机 电话(办)电话(家)

2、组织机构及人员

(1)组织机构

单位负责人为组长,安全员为副组长,组成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2)人员

组长:组员:

若事故发生,该组织机构即刻指挥救援工作,具体分工如下:

指挥长:现场指挥:现场管理:

3、事故救援救治保障

为使受伤人员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治,应配置急救箱及简易药品(包括:酒精、绷带、纱布等)。

4、应急车辆配备

为确保医疗救治工作能够有效及时的开展。公共场所内应确定至少一部应急车辆(车牌号:)。

三、各类事故应急处理方案

1、火灾事故

1)发现场所内起火,工作人员应立即采取一切可能的方法直接扑火,并迅速报告上级部门,并

按照防火灾计划,首先将人员撤离危险地区,并组织人员,利用现场的一切工具和器材及时灭火。火源不能扑灭时,必须封闭火灾区域。

2)场所内电器设备着火时,应首先切断电源。在电源切断之前,只准用不导电的灭火器材灭火

3)主管安全负责人接到火灾报告后,应立即组织救护队和有关人员,查明火源及发火地点的情

况,根据防火灾计划,拟定具体的灭火和抢救行动计划。同时,应有防止风流自然反方向和有害气体蔓延的措施。

4)需要封闭的发火地点,可先采取临时封闭措施,然乎哉砌筑永久性防火墙。进行封闭工作之

前,应由佩戴隔绝式呼吸器的救护队员检查回风流的成分和温度。在有害气体中封闭火区,必须由救护队员佩戴隔绝式呼吸器进行,在新鲜风流中封闭火灾,应准备隔绝式呼吸器。如发现有爆炸危险,应暂停工作,撤出人员,并采取措施,加以消除。

2、拥挤事故

如场所内发生安全事故,安全通道位置不明显,无救援人员组织撤离,撤离中的人员慌乱逃离,如人员过多,形成拥挤,容易发生人员撞伤、踩踏、绊倒等事故发生,而不能使人员有序撤离事故现场。故内部工作人员应带领撤离人员有序经过安全通道撤离事故现场,防止人员在撤离中发生拥挤事故和人员有效的疏导。

四、安全管理措施

1、公共场所应按防火分区、安全疏散、防烟排烟、消防给水、建筑装修材料、自动灭火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

2、人员集中公共场所的建筑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已经核准设置在三级耐火等级建筑内的人员集中的公共场所,必须符合特定的防火安全要求。

3、对人员集中公共场所的消防设施和电气设施,实行先检测后验收和检测制度。

4、人员集中公共场所在营业时不得进行具有火灾危险的设备检修、电气焊、油漆粉刷等施工、维修作业。确需进行以上作业的,必须履行审批手续,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5、公共娱乐场所在营业时,不得超过额定人数。

6、人员集中公共场所应加强火源管理。严禁在营业区及室内燃放烟花爆竹和焚烧物品。

7、人员集中公共场所应制定并严格执行用电制度,用电量不得超过额定负荷,不得拉接临时线路。营业结束后,应及时关闭电源。

8、人员集中公共场所,应按照有关电力技术规范的规定,由具有电工资格的人员定期对电器设备、开关、线路和照明灯具等进行检查,凡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应及时维修和更换。

9、严禁将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带入人员集中公共场所,严禁在人员集中公共场所内存放、使用和销售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

10、公共场所安全出口数目、疏散宽度和距离应符合国家有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安全出口处不得设置门槛、台阶,疏散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不得采用卷帘门、转门、吊门和侧拉门,门口不得设置门帘、屏风等影响疏散的遮挡物。娱乐场所在经营时必须确保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畅通,严禁将安全出口上锁、阻塞。

11、公共场所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楼梯口应当设置符合标准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疏散指示标志应当设在门的顶部、疏散通道和转角处距地面1m以下的墙面上,疏散指示标志的间距不宜大于20m。并在疏散走道的地面上设置蓄光型疏散指示标志,保证疏散指示标志明显、连续。疏散用的应急照明,其地面最低照度不应低于0.5Lx,照明供电时间不得少于20min,应急照明宜设在墙面或顶棚上。

12、公共场所电气线路的敷设、电气设备的安装必须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电气安装技术的要求,并由专业人员实施安装敷设,不准接拉临时电气线路。依照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需要设置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系统、消火栓等消防设施、器材和配置逃生器材的,应当按照规定设置、配置。配置的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的安全消防标志应当定期进行检验、维护,确保消防设施、器材及标志完好、有效。

13、公共场所使用特种设备的,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保证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

1)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向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登记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电梯经注册登记后,方可投入使用。

2)在用的特种设备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进行定期检验。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未经定期检验、超过检验周期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3)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对在用特种设备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自行检查,并作出记录。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在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自行检查和日常维护保养时发现异常情况的,应当及时处理。

14、公共场所经营单位使用特种设备的,应当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安全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

2)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

3)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4)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5)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15、公共场所应依法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和治安保卫人员,歌舞娱乐场所保安人员必须由公安机关批准的保安公司提供,保安人员数量按照场所核定定员人数的5%计算,核定人数数量不足100人的,保安人员数量不得少于5人。治安保卫机构和人员须履行以下职责:

1)制定和完善本单位的各项治安保卫工作制度,落实治安防范措施。

2)按照市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确定要害部位,严格落实各项安全保卫措施,确保要害部位安全。

3)加强重点防范部位和贵重物品、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

4)组织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治安隐患。对公安机关指出的治安隐患和提出的改进建议,在规定的期限内解决,并将结果报告公安机关。对暂时难以解决的治安隐患,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16、娱乐场所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未经安全培训和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特殊工种要依法取得作业资质,持证上岗。娱乐场所应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全员消防安全培训。培训的内容应包括:防火知识、扑救初期火灾以及逃生自救的基本知识和技能,组织、引导在场群众疏散的知识和技能等。

17、娱乐场所在营业期间应当安排专职人员至少每两小时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巡视,巡视区域要有明确的划分,巡视内容要有明确的要求,及时发现和整改火灾隐患,并做好巡视、检查和整改记录。娱乐场所在每日营业活动结束后,确定专人对场所进行检查,及时清理人员,消除遗留火种,检查电源,关闭防火门,放下防火卷帘等防火分隔设施;需值班的,应当明确专人值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脱离岗位。

五、各类急救方法

1、人工呼吸:凡是触电、水淹、缺氧、二氧化碳及一氧化碳中毒,都可进行人工呼吸。人工呼吸常用的有三种:口对口呼吸法、俯卧压背法、仰卧压胸法。实行人工呼吸前首先将患者抬到较温暖的,有新鲜风流的巷道中,解开衣扣,脱掉鞋袜,取出口、鼻中的堵塞物,检查内外伤的情况后,在确定人工呼吸的方法。

2、心脏按摩法:心脏按摩法与口对口呼吸法配合,对抢救人身触电者效果很好。首先将触电者置仰卧位置,然后再实行心脏按摩。

3、止血:任何外伤都有出血可能,人体的血量约5000-6000毫升,急性出血超过800-1000毫升时,就有生命危险。因此,事故现场应及时对伤员有效地止血。常用的止血方法有以下几种:

1)压迫止血法,适用于头、颈、四肢动脉大血管出血的临时止血;

2)止血带止血法,用于四肢大血管的止血。

3)加压包扎止血法,适用于小血管和毛细血管的止血;

4)加垫屈肢止血法,多用于小臂和小腿的止血,利用肘关节或膝关节的弯曲压迫达到止血目的。

4、包扎:有外伤的伤员经过止血后,要立即用急救包、纱布、绷带或毛巾包扎起来。及时正确的包扎可以起到止血,保持伤口清洁,避免细菌感染,减少伤员痛苦的作用。

5、骨折临时固定:骨折临时固定的原则是先止血并包扎伤口,然后再做骨折固定。对明显外伤畸形的伤肢,只做大体上纠正,固定时要注意防止伤口感染和断骨刺伤血管、神经,加重伤势。

6、伤员的搬运:伤员在经过急救、止血、包扎和骨折临时固定后,要迅速送往医院。搬运伤员方法要得当,矿山井下图中环境差,更要注意。伤势不重可根据情况采用肩、背、抱、扶的方法;伤情较重或骨折等,一定要用担架搬运。运送伤员时动作要稳、迅速,步伐一致,严禁摇晃,避免震荡。对休克伤员要头低脚高。

08日语班

董帅

11.中学应急避灾场所运行预案 篇十一

一、避灾所工作原则和适用范围

(一)工作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原则。最大程度地维护转移安置人员的生命安全和基本生活。

2、坚持党政统一领导原则。避灾所的工作坚持党政统一领导,接受民政、防汛抗台指挥部等部门业务指导和统一部署。

3、坚持统一指挥和分工协作原则。现场安置工作由党政统一指挥,本所给予密切配合,避灾所日常管理工作由管理小组负责。

(二)预案适用范围:

避灾所按照上级的指令,针对在我区发生的水灾,台风、冰雹、雪等气象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海啸等海洋灾害需要在本所紧急安置的,均适用于本预案。

二、避灾安置工作运行程序

1、接到上级有关部门的灾害紧急警报,本所进入紧急工作状态,及时安排所管理小组加强值班,并通知有关人员到岗待命。

2、接到上级有关部门启用本避灾所的安置指令后,本所管理小组立即研究部署转移人员的安置工作和应急措施,启动本预案。

3、落实转移人员的安置措施,将转移安置人员有序地安置在避灾宿舍内,本所最大容纳安置人员限度为300人,安置在教学楼一至三层。

4、安排紧急转移人员的基本生活,为个别特困转移人员提供必需的草席、御寒物品。迅速将有关部门提供的饮用水和食物分配给转移安置人员。

5、管理小组成员、全体工作人员和志愿者服务人员为安置人员提供必要的生活服务、做好他们的思想稳定和场所的正常秩序维护工作。

6、灾害警报解除后,本所管理小组成员要迅速动员安置人员返回原地,对个别因住所被毁,暂时无处安身的,应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主要由当地落实解决办法。安置人员离开后做好场地清理,并及时将紧急转移安置人员的名单和物资使用情况报河天街道社会事务办备案(河天街道社会事务办联系电话:z,传真:z)。

三、工作目标和对策措施

(一)工作目标

1、确保避灾安置人员的生命安全。

2、保障避灾安置人员的基本生活。

3、最大限度发挥避灾场所的应有作用和良好服务。

4、维护场所的公私财产安全和秩序。

(二)对策措施

按照“政府牵头、部门协助、社会参与、个人互助”的原则。落实避灾安置工作的基本对策和措施:

1、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本所职责:一是负责场所的日常管理工作;二是密切配合现场总指挥做好避灾安置的接待和服务工作,达到优质服务,管理有序。转移安置时,相关部门和人员在现场总指挥的统一指挥下,根据职责分工,齐心协力完成转移安置工作任务(管理小组成员职责分工见附表)。

2、快速反应,果断处置。本所一旦启动预案,管理小组全体成员应迅速反应,按照各自职责及时到岗到位,服从现场总指挥的指挥,及时为避灾人员提供衣、食、住、医等服务,维护场所秩序。

3、规范制度,完善管理。本所按照制订的《避灾场所管理人员工作职责》、《避灾安置人员守则》、《避灾场所运行制度》、《避灾场所管理人员分工职责》等管理制度规定开展工作,并做到上墙公示,接受公众监督,同时建立避灾工程专门台帐。

4、落实医疗、保障卫生。本所与河天街道中心卫生院挂钩,确定该医院为本所避灾安置时的应急定点医疗单位,承担本所紧急转移安置的.病员急诊和场所防疫工作的医疗保障。本所要注重环境卫生、保持场所清洁。

5、配备物品、完善设施。本所将尽可能配备满足转移安置人员的生命安全、基本生活需要的设施和必要的物资。

四、应急措施

(一)紧急应对措施。

1、本所如发生疫情或安置人员中出现紧急病员时,应立即拨打110,及时与挂钩医疗单位取得联系,并立即将有关情况向河天街道社会事务办汇报(河天街道社会事务办联系电话:z,传真:z)),责任人:负责卫生人员为主,负责后勤人员配合。

2、本所出现火警时,应立即拨打119,紧急组织人员向安全地带转移,如出现伤员时,应立即与120联系,责任人:负责治安人员为主,全体人员配合。

3、出现违法分子在所捣乱时,应及时拨打110,并做好现场局面的控制工作,责任人:负责治安人员为主,全体人员配合。

4、如出现所房屋倒塌时,立即组织人员做好安全转移,并及时向河天街道社会事务办汇报,责任人:负责治安人员为主,全体人员配合。

5、如遇特殊情况,全体工作人员和转移安置人员都要服从现场总指挥的统一指挥和部署,做好紧急应对工作,大力维护工作秩序和现场治安。

(二)其他工作要求

1、转移人员安置后,所管理小组负责统计人员,务必在2小时内将安置人数上报街道社会事务办。

2、本预案启动后,所都要保持24小时人员值班。

3、紧急转移安置工作结束后,所管理小组要在1天时间内将转移安置人数、物资使用等情况报街道社会事务办及有关单位。

五、预案的宣传和演习

本预案,旨在明确各自的工作职责和任务,使转移安置工作更切合实际,详细具体,方便操作。所管理小组要做好工作人员、避灾安置人员的相关知识和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大家的认识。所管理小组会同河天街道社会事务办开展必要的转移安置演练,不断增强本所的应对能力。

12.煤矿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篇十二

职业病危害事故是指在职业活动过程中发生的对劳动者身体及生命财产严重危害的事件。为确保灵新煤矿各单位在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能够安全、迅速、有效的排除险情,及时组织救援和调查处理,保证救援工作高效有序进行,达到防止次生灾害,减少职业病危害事故造成伤亡和损失的目的,根据上级职业卫生主管部门的要求和灵新煤矿实际,制定本预案。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办法》、《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职业卫生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灵新煤矿所属单位生产经营过程中因各种职业病危害危险因素引发或可能引发各级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1.4工作原则

1.4.1 认真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1.4.2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1.4.3 坚持统一指挥的原则。1.4.4 坚持自救互救的原则。

总 指 挥:矿长

副总指挥:工会主席、分管职业卫生副矿长、总工程师

成 员:各副总工程师、各单位负责人以及宁煤总院中心区医院、宁东救护中队等部门负责人共同组成。

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主要职责:

2.1.1.1 统一领导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2.1.1.2 协调与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和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机构以及各救援部门、施救单位之间的关系。

2.1.1.3 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决策、组织、指挥等工作。

2.1.1.4 其他工作。

2.1.2 应急救援办公室及职责

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应急救援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矿调度室,负责抢险救灾指挥部的日常管理工作。办公室主任由调度室主任兼任,成员由相关部门人员组成。主要行使以下职责:

2.1.2.1 执行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的决定,负责组织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指挥综合管理及协调工作。

2.1.2.2 组织实施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规划、预案等综合管理工作。

2.1.2.3 接收各类职业病危害事故报警,实施统一指挥,分级处理。

2.1.2.4 督促、检查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科研、宣传、教育等工作。

在应急救援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

2.1.4.1 技术专家组:由灵新煤矿总工程师任组长,成员由灵新煤矿内、外有关技术专家、专业技术人员等组成,主要研究制定抢险救灾技术方案和措施,解决职业病危害事故抢险救援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难题。

2.1.4.2 抢险救灾组:由灵新煤矿宁东救护中队队长任组长,成员由专业救护队、辅助救护队及应急救援指挥部紧急调集的所属其它单位人员组成,具体负责实施现场抢险救灾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

2.1.4.3 医疗救护组:由灵新煤矿办公室主任任组长,成员由宁煤总院中心区医院、区内外医疗专家和相关医护人员组成,主要负责受伤(中毒)人员的急救和护理。

2.1.4.4 物资供应组:由供应科科长任组长,成员由供应科和事故单位的相关人员组成,主要负责保证抢险救灾所需的各类物资、设备的紧急调集和及时供应。

2.1.4.5 治安保卫组:由治安保卫队科长任组长,成员由治安保卫队及灵武市中心区的派出所人员组成,主要负责事故发生后人员的疏散、戒严、维持治安秩序保障交通畅通。

2.1.4.6 后勤保障组:由物业公司经理任组长、成员由物业公司人员组成,主要负责抢险救灾人员的食宿接待、车辆调度、通讯保障等后勤服务工作。

2.1.4.7 善后处理组:由矿工会主席任组长,成员由矿工会人员组成,主要负责伤亡人员家属的安抚、抚恤、理赔、走访慰问等善后

3.2.3 连续跟踪事态发展,采取防范控制措施,做好相应的应急准备。

3.2.4 应急机构进入应急准备,采取相应防范控制措施。

3.3 信息报告与处置

应急救援办公室负责接收日常各类职业病危害事故报警,实施统一指挥、分级处理。

3.3.1 员工有义务通过110、119、120、122等报警电话和其他各种途径迅速报告和反映事故信息。一旦发现事故征兆或发生事故,事故现场人员立即将有关信息报告调度室。

3.3.2 调度室接到报警后,应立即报告矿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事故发展的态势和严重程度,确定是否启动Ⅱ级响应,如确需启动Ⅱ级响应,应急救援指挥部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同时下令通知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专业救护队火速赶赴事故现场进行救援。应急救援通讯电话详见附表:应急救援通讯录。

3.3.3 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按照总指挥的命令迅速向神宁公司、宁夏煤矿安全监察局等相关上级政府部门报告。

3.3.4在事故发生24小时内必须写出书面报告,并按规定的事故报告程序和方式逐级上报。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2)事故单位的经济类型、企业规模。

(3)事故的简要经过、遇险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4)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5)按照规定进行事故报告。

(6)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照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事故发生情况、有关材料和样品。

(7)落实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

4.2.2应急救援

根据事故类型、可能造成的损失及发展态势,启动相应级别预案,按照专项应急预案救援程序组织救援。

4.3 应急结束

事故现场得以控制,遇险人员获救,环境符合有关标准,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后,报矿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同意后,宣布应急结束,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信息发布

由应急救援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负责事故灾难的信息综合、发布工作。负责对媒体和公众关注的下列问题予以及时通告和解答。

5.1 事故应急反应过程中的抢险、救灾动态。

5.2 经调查已确认的事故原因、责任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

5.3 对事故教训的分析总结及采取的防范措施。

5.4 对事故善后处理和事故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情况。

5.5 抢险、救灾过程中涌现出的先进事迹。后期处置

6.1后期处置及恢复生产

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技术专家组对事故的破坏损失程度、抢险过程、应急求援能力等进行评估。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要组织分析、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完成总结报告。应急保障

7.1 应急队伍保障

7.1.1 本着应急资源统筹计划、合理布点的原则,分专业分层次建立和完善灵新煤矿应急救援系统。

7.1.2 整合企业现有应急资源,建立健全联动协调机制;

7.1.3 充分利用社会应急资源,签订互助协议,确保应急期间的医疗救治、治安保卫、交通维护和运输等应急救援力量到位;

7.1.4 加强应急队伍的业务培训和应急演练,增强员工应急能力;

7.1.5 加强国内、国际间交流与合作,不断提高灵新煤矿应急队伍的素质和能力。

7.2 物资和装备保障

7.2.1 依据职业病危害事故、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的需求,建立健全以区域应急系统为主体的灵新煤矿应急物资储备和社会救援物资为辅的物资保障体系,建立应急物资动态管理制度。在应急状态下,由灵新煤矿应急救援办公室统一调配使用。

7.2.2 宁东救护中队装备的主要救援装备必须符合有关规定。

7.2.3 按照《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要求,建立健全井上、井下消防材料库,储备局扇、水泵、风筒、水管、灭火器材、施工材料

1如实核销。

7.7 基本生活保障

配合灵武市政府做好受灾员工和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7.8 人员防护和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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