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2年省级农业生态环境保护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精选5篇)
1.关于做好2012年省级农业生态环境保护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篇一
关于做好2012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皖教秘高„2012‟54号 各高等学校: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财政厅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08‟1号)及国家、省教育规划纲要精神和要求,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经研究,决定发布《2012安徽省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指南》。为做好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和限额
1.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遴选建设 150个左右省级专业综合改革示范建设点。
2.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项目。遴选建设100个左右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工程实践教育中心、临床技能综合培训中心、农科教合作人才培养基地、法学教育实践基地、创新创业中心)。
3.精品开放课程。遴选建设200门左右资源共享课程、100门左右视频公开课程。
4.省级规划教材(另文布置)。
5.数字图书馆。遴选建设5-6个省级数字图书馆分中心。6.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遴选建设50个左右卓越人才培养计划(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卓越教师教育培养计划、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和卓越文科人才教育培养计划)。
7.教师应用型教师教学能力发展中心。遴选建设10个左右应用型教师教学能力发展中心。
8.教学研究项目。资助600项左右省级教学研究项目。9.教学成果。表彰400项左右省级教学成果。
二、申报材料
1.各校依据全省2008-2012期间学校“质量工程”项目建设整体计划,紧扣本校的办学定位、办学特色、教学改革和教学质量建设需要,围绕国家、省发展规划纲要的要求,结合学校“十二五”人才培养规划,统筹确定申报项目内容,提交学校总体申请报告,阐明申报质量工程项目的理由、具备的条件和建设目标、建设思路及保障措施等。
2.各高校自2012年7月20日起,从安徽高教网(http://电子邮箱。
四、联系人
省教育厅高教处:潘和平,电话:0551-2831852;梁祥君,电话:0551-2831841。
省高等学校质量工程建设办公室:吴约,电话:0551-3513086,***。
附件1:2012安徽省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指南.doc
附件2: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3:省级教学研究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4:省级教学成果奖推荐书.doc 附件5:省级精品开放课程推荐书.doc 附件6:安徽省高等学校优秀教学管理工作者申请书.doc 附件7:安徽省高等学校优秀教学管理集体申请书.doc
附件8:2012年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汇总表.doc 附件9:2012年省级教学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doc
附件10:2012年省级教学成果奖推荐汇总表.doc
附件11:2012年省级精品开放课程推荐汇总表.doc 附件12:安徽省高等学校质量工程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校级管理员备案表.doc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五日
2.关于做好2012年省级农业生态环境保护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篇二
一、选项范围
本次申报项目主要围绕节能、节水、循环经济、资源综合利用、污染防治等五个方面。
(一) 节能方面。主要包括:电机系统节能、能量系统优化、余热余压利用、燃煤锅炉 (窑炉) 改造、节约和替代石油、绿色照明等重点节能改造项目, 重大节能技术和高效节能产品产业化示范项目, 重大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节能监察、监测等节能能力建设项目, 建筑节能 (节能建材) 示范工程, 公共机构节能项目。
(二) 节水方面。主要包括:矿井水利用项目、海水淡化及海水淡化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具有示范意义的高用水行业节水改造项目。
(三) 循环经济方面。主要包括:国家两批循环经济试点及省级循环经济试点单位减量化、再利用和资源化项目, 省级以上产业园区循环化改造项目, “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建设项目, 再制造产业化项目, 餐厨废弃物资源化项目, 农业循环经济示范项目, 循环型服务业示范项目、重大循环经济技术示范推广项目。
(四) 资源综合利用方面。主要包括:粉煤灰、煤矸石、工业副产石膏、尾矿、冶炼废渣等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 农作物秸秆、废弃木材综合利用, 建筑垃圾综合利用, 废旧服装、包装废弃物综合利用等示范项目。
(五) 污染防治项目。主要包括淮河流域、松花江流域、丹江口库区及其上游、三峡库区及其上游、黄河中上游水污染防治规划内的重点工业污染治理项目, 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治理项目, 铬渣污染综合整治项目, 农业、服务业、能源、工业等清洁生产示范项目。
二、选项条件
(一)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得申报项目主体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淘汰类项目, 严格限制“两高一资”行业借机增加生产能力。
(二) 节能减排效应明显。项目内容以节能、资源循环利用、污染治理改造为主, 实施后能够迅速形成显著的节能、节水、节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减少污染物排放的效果。
(三) 示范和带动作用明显。以推广潜力大的关键技术和推动试点工作为主, 在行业内或某一地区具有较好的示范意义, 对节能减排工作有较强的带动作用。
(四) 企业综合实力较强。承担项目的企业具有适度的经济规模, 近三年经济效益较好, 企业银行信用等级AA以上, 资产负债率60%以下, 项目资本金落实, 企业净资产不低于所承担项目总投资。
(五) 投资规模较大。除重点工业污染治理项目外, 节能项目总投资原则上3 000万元以上, 其他项目的总投资原则上应在5 000万元以上。
(六) 项目前期工作扎实。项目配套条件好, 前期工作基本落实, 能够保证按期开工建设。
三、申报要求
(一) 已经获得中央预算内投资或其他部门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二) 项目材料要求
1.备选项目资金申请报告正式文件。
2.有关项目材料单行本 (要求列出目录并装订成册, 一式两份) 。
(1) 由甲级资质的咨询设计单位编制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及其论证意见。
(2) 项目的备案、核准或审批文件。
(3) 环保部门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表) 的批复文件。
(4) 用地证明 (仅需对新征土地的项目) 。
(5) 自筹资金证明。包括:银行近期存款证明, 经法定机构评估的项目前期资金投入证明和企业用款说明等。
(6) 需要贷款的项目, 需提供相应级别银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 或贷款合同、授信协议。对出具贷款承诺函银行的要求是:全国性银行需分行及以上级别, 城市商业银行、农村信用联社需最高级别。对贷款合同、授信协议的要求是:合同或协议中应明确贷款或授信额度, 用途应明确为固定资产投资或项目资金。
(7) 申请补助500万元以上资金的项目需填报招投标事项核准意见表。其中, 不招标或者邀请招标的事项, 务必在表格下方说明理由。
(8) 项目实施单位对所附材料真实性的承诺声明。
(9) 企业基本情况表
(10) 项目基本情况表 (务必填写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情况, 经济效益包括销售收入、利润、税金和创汇;社会效益包括节能量、节水量、资源循环利用量、污染物减排量等) 。
4.“中央投资项目编报系统软件” (软件及使用说明在国家发改委互联网http://tzs.ndrc.gov.cn/xmrjxz下载最新版本) 导出的项目库文件电子版, 与项目汇总表一并刻录成光盘 (优盘无法受理) 上报。请认真核对编报系统软件导出的电子版中, 相关项目信息必须完整并与项目单行材料内容一致。
3.关于做好2012年省级农业生态环境保护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篇三
(农办机〔2012〕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农机(农业、农牧)局(厅、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黑龙江省农垦总局:
农业机械化是集成技术、节本增效、推动规模经营的重要途
径。当前,春季田间管理和春耕生产由南向北陆续展开。为贯彻落实今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和全国春季田管暨春耕备耕工作视频会议的部署,充分发挥农机在春管春耕备耕中的关键作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今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稳定和发
展粮食和农业生产,对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保持物价总水平基本稳定、保持社会和谐稳定至关重要。“一年之计在于春”。抓好春季农机化生产,保障春季农业生产顺利进行,是夺取全年粮食和农业丰收的基础和前提。各级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要深刻认识抓好春管和春耕备耕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科学合理的农机春耕备耕工作方案,层层分解落实作业任务,抢前抓早,迅速掀起农机春耕备耕工作热潮,全力以赴打好全年农业生产开局第一仗。
二、突出重点,认真落实扶持政策
4.关于做好2012年省级农业生态环境保护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篇四
创建日期2012-5-9 查看次数108 返回
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西省自然科学(青年科技研究)基金管理办法》和省科技厅科技计划项目绩效管理的要求,为了及时跟踪省基础研究计划项目进展,提高项目实施质量和效果,现将2012年山西省基础研究计划项目中期检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各项目单位须于2012年5月31日之前全面组织完成本单位在研基础研究计划项目(包括省自然科学基金和青年科技研究基金计划)的中期检查、应结题项目结题准备,以及近三年已结题项目的后续研究成果登记等工作。
2、各单位中期检查项目(含应结题、已结题后续成果登记、在研项目中期检查等)均需通过“山西省基础研究计划项目管理系统”填报,各单位项目清单均在系统中查询。今年填报系统为往年系统的升级版,请老师们注意填写流程。新系统将于5月15日正式开通网上填报,链接窗口在“山西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网站”。相关要求详见《山西省基础研究计划项目管理系统填报一览表》。
3、为了进一步提高我省科技论文收录统计质量,请将你单位2011年科技论文收录情况(包括SCI、EI、ISTP等收录论文),在“山西省基础研究计划项目中期检查管理系统”中填写,统计报送。
4、纸质资料报送要求:拟结题项目《山西省基础研究计划项目结题报告》及其附件一式五套,其余资料均报送一份(签章)。
5、为了解我省2012年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情况,请国家基金注册单位报送2012年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清单(格式为国家基金委网页显示形式)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
6、项目承担人登陆管理系统的用户名、密码与其省科技厅申报系统中的用户名、密码一致。项目承担单位科技处负责告知本单位项目承担人其用户名、密码。
各单位在中期检查工作过程中,要认真审核项目填报内容,就项目变更、人员调整等内容严格把关,积极发现和关注优秀人才和课题信息,全面高质量地完成好今年中期检查工作。同时,结题项目要提前做好项目验收汇报和项目简介编制等工作。
联系人:高莉 肖育雷
电话:0351-4084395
E-mail:kjtjcc@126.com
附件:中期检查需要用到的材料电子版格式
省科技厅基础处
5.关于做好2012年省级农业生态环境保护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篇五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关于做好2012年工业中小企业技术改造中央投资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
为提高工业中小企业发展水平,加大技术改造的引导和支持力度,支持工业中小企业加快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现将做好2012年工业中小企业技术改造专项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2012年工业中小企业技术改造专项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印发的《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投资管理办法(暂行)》(发改产业〔2009〕795号)和《关于做好工业中小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发改办产业〔2009〕1686号)
等文件规定,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组织实施。
二、2012年工业中小企业技术改造专项安排30亿元资金,切块地方支持工业中小企业技术改造(各地切块额度见附件
一、附件二)。重点支持工业各行业中小企业围绕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改善装备水平,增加品种提高质量,促进节能减排,改善安全生产条件等方面开
展技术改造。
三、项目申报单位必须为中小微型企业,申报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应在1000万元至3000万元之间(含),投资规模3000万元以上及1000万元以下的项目,不纳入资金安排范围。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统计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从业人员1000人以
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工业中小微型企业。
四、专项资金采用补助方式,原则上一次性安排。补助资金按照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的10%计算,各地不得自行摊薄补助比例,否则将不予以下达投资计划。
五、项目申报条件:
(一)项目单位符合中小微型企业标准;
(二)符合相关国家产业政策要求;
(三)按照投资管理规定进行了备案或核准;
(四)项目单位银行信誉良好,企业无违法违规行为;
(五)项目土建工程投资不超过固定资产投资的30%。
六、项目申报、审批和投资计划下达
(一)项目申报。项目单位向各地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报送资金申请报告。资金申请报告由项目单位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编制或自行编制。资金申请报告应包括
以下主要内容:
1、项目单位的基本情况和财务状况;
2、项目的基本情况,主要包括建设背景、建设内容、技术工艺、总投资及资金来源,以及各项建设条件落实情况等;
3、申请专项资金支持的理由和政策依据;
4、项目招标内容(按国家有关规定需要招标的)。
报送资金申请报告时应附以下文件、资料:
1、企业投资项目的核准或备案的批准文件;
2、项目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的证明材料,有固定资产贷款的项目需出具银行贷款承诺
函;
3、环保部门出具的环评文件;
4、城市规划部门出具的城市规划选址意见(适用于城市规划区域内的投资项目);
5、有新增土地的建设项目,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6、项目报批文件中须附有设备采购清单;
7、项目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8、项目单位对资金申请报告内容和附属文件真实性负责的声明。
9、根据有关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资料;
(二)项目审批。项目审批由省级主管部门负责,省级发展改革委与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联合,商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后,对项目资金申请报告进行审批,不得再下放审批权限。
省级主管部门要对批复项目建设内容的真实性、相关建设程序的完备性负责。
(三)投资计划上报。项目批复后,省级发展改革委与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按照切块额度联合向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上报申请下达投资计划的请示。上报文件应附项目资金申请报告批复文件、工业中小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投资计划汇总表(见附件三)、工业中小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情况表(见附件四,用项目管理软件填报生成,软件安装文件通过邮件发送各地)的纸质材料及电子版(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和相关附件材料无需上报)。
(四)投资计划下达。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将联合进行审核,按照各地切
块额度,统筹平衡资金,对符合产业政策和相关规定的项目下达投资计划。
七、请于11月30日前上报投资计划申请;12月15日前根据下达投资计划后本地区切块资金剩余额度情况,可补报一次投资计划申请。各地补报项目下达投资计划后仍有剩余切块资金额度,两部门将统筹安排。各地每次上报投资计划时,申请专项资金总额不得超过切
块额度或剩余额度的120%。
八、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做好201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发改投资〔2010〕316号)要求,各地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落实中央投资项目责任制,严格把握中央投资项目安排方向,切实抓好前期工作。同时,要加强已安排项目监督检查工作,按要求定期上报项目信息,完善管理制度,严格工程质量和资金
管理,做好协调服务,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实施。
请各地结合工业中小企业发展实际情况,高度重视、加强沟通、精心组织,抓紧做好工业中
小企业技术改造工作。
联系人:发展改革委产业协调司 魏仕杰 010-68502255 工业和信息化部规划司 陈克
龙 010-68205131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司胡阳辉010-6820531
1附件:
一、2012年工业中小企业技术改造资金各地切块额度(不发地方)
二、2012年工业中小企业技术改造资金各地切块额度(分发地方,额度与去年
一样,附件不附)
三、工业中小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投资计划汇总表
四、工业中小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情况表
五、项目管理软件(特别需要说明的是:此后发改委工业系统所有上报的中央投资项目都要用该软件认真填报项目信息(含技术改造、战略性新兴产业、东北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等,已上报纸质文件的也要补报),原技术改造申报软件停止使用。项目信息必须填写准确,项目信息缺填或者错填的将导致项目不能通过初审,软件有两个安装
包,选择其中一个进行安装即可,软件技术问题请打010-68785676张然)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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