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胎政策公共政策分析

2024-07-12

二胎政策公共政策分析(12篇)

1.二胎政策公共政策分析 篇一

二胎政策利好婴幼儿用品市场机遇分析

2015年末,我国全面放开了二胎政策,规定一对夫妻可生育两个小孩。受政策利好,我国有望迎来第二轮婴儿潮(第一轮婴儿潮在1985到1990年,此间出生的小孩到了今天已经处于最佳生育年龄,将成为生二胎的主力军)。在第二轮婴儿潮席卷下,与婴幼儿有关的产业将获得史无前例发展机遇,其中,婴幼儿用品前景值得期待。

婴幼儿用品分类与市场特点解读

婴幼儿用品又称婴童用品,它是指转为婴幼儿设计的产品,包括婴幼儿哺喂用品、洗护用品、防尿用品、电器用品等分类,具体产品有婴幼儿餐具、食品、尿不湿、教育娱乐产品等。

婴幼儿用品主要在婴童店(包括单店与连锁店)、婴童专业卖场(集孕婴产品、教育、娱乐为一体的卖场)、生活超市(大型超市与便利店形态)以及医护渠道(医院与卫生院)等领域销售。

当前儿童经济概念已经深入人心,一个家庭中,一个孩子的月平均消费额可能超过一个大人,且随着时代发展,现在婴儿父母的生活质量和知识文化的提高、健康意识的增强,对专业安全的婴幼儿用品需求也随之提高。这是婴幼儿用品市场的最大特点与优势。除此之外,1 婴幼儿用品市场还有群体消费、多样化产品消费等特点。

国内婴幼儿用品发展分析

前瞻产业研究院提供的《2016-2021年中国婴童用品行业市场需求预测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显示,一件零售价100元的婴幼儿商品,进货价格是49.4元,商家纯利润可达40%。在极高的利润刺激下,中国成为了全球婴幼儿品牌最多的国家。

从我国目前婴童用品产业链的利润分布来看,约85%的利润集中在销售环节,而制造环节的利润普遍偏低,只占15%左右。如童装领域中,高档婴童服装的零售价一般是出厂价的三至四倍,而婴童玩具更高,甚至达到七八倍。婴幼儿用品产业各环节发展不平衡,是行业的一大隐忧。

除此之外,婴幼儿用品市场面临“洋品牌”的威胁不容忽视。受发展不成熟制约,进口商品如奶粉、零食、纸尿裤、玩具等成为婴幼儿用品市场主流。尤其是洋奶粉,在2008年国内爆发“三聚氰胺时间后,在中国取得了极为惊人的发展速度,美赞臣、惠氏、雅培、多美滋和美素等进口奶粉的销量,已经占到超市奶粉销量的七成以上。

婴幼儿用品前景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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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二胎政策公共政策分析 篇二

1. 1 我国人口现状。根据国家统计局2014 年调查显示, 2014年末, 中国人口总数136782 万人, 其中城市人口74916 万人, 约占全国总人口数的54. 77% ; 农村人口61866 万人, 约占总人口数的45. 23% ; 其中男性人口为70079 万人, 约占总人口数的51. 2% ;女性人口为66703 万人, 约占总人口数的48. 8% ; 不满16 周岁的人口为23957 万人, 约占总人口数的17. 5% ; 16 - 59 周岁的人口为91583 万人, 约占总人口数的67. 0% ; 60 周岁以上人口为21242万人, 约占总人口数的15. 5% , 其中65 周岁以上的人口数为13755, 约占总人口数的10. 1% 。

1. 2 我国人口问题

1. 2. 1 男女比例失调。据资料表明, 在不受干扰的情况下, 世界各国出生婴儿性别比是基本一致的, 一般在102 - 107 的范围内。人口学家把这个指标称为出生婴儿性别比的恒定值。由于男婴死亡率略高于女婴, 这样到婚龄期时男女性别比例就基本持平。

然而, 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显示, 大陆31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中, 男性人口为68685 万人, 占51.27% ; 女性人口为65287 万人, 占48. 73% 。 男女性别比为116: 100。

我国男女性别比例失调, 不仅仅对个人家庭婚姻生活带来影响, 也会对社会和谐稳定发展带来冲击。导致嫖娼、卖淫、人口拐卖等犯罪率增加。

1. 2. 2 人口老龄化严重。国际上, 大部分国家都是在物质财富积累达到一定程度后, 才开始进入到人口老龄化阶段, 所以这些国家有足够的财力来解决老年人的养老问题。而本世纪初我国进入人口老龄化社会时, 物质财富积累严重不足, 没有足够的经济实力解决我国日益增长的老年人口的养老问题。所以, 现阶段我国进入老龄化社会, 是党和国家及政府亟待解决的问题。

2 我国采取的应对措施

2. 1 单独二胎政策。2013 年11 月,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实施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 ( 单独二孩) 的政策, 标志着生育政策改革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单独二胎政策即夫妻双方一方为独生子女, 第一胎非多胞胎, 即可生二胎。 ( 准确来说应该是单独二孩, 不是二胎) 。

2. 2 全面二胎政策。2015 年10 月29 日, 中共全会公报允许普遍二孩政策, 即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 ( 第一胎为多胞胎的夫妇, 不可生育二胎) 这项政策的提出可以有效促进人口均衡发展。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 也需要提高生殖健康、妇幼保健、托幼等公共服务水平。

3 放开二胎政策的原因

3. 1 我国生育率已经长时间处于低水平状态。根据中国社会科学院发布的 《经济蓝皮书: 2015 年中国经济形势分析与预测》认

为, 中国目前的总和生育率只有1. 4, 远低于更替水平2. 1, 已经非常接近国际上公认的 “低生育陷阱”。“低生育陷阱”是指生育率一旦下降到一定水平以下, 由于价值观的转变、生存压力增加等多方面因素共同作用, 生育率会继续不断下降, 很难甚至不可能逆转。

3. 2 中国人的养老问题日益突出。在20 世纪, 中国人的养老问题已经从高速的经济发展中凸显出来, 从人口结构上看, 现在中国的老年人口比例在不断上升, 从2010 年13. 3% 提高到2014 年的15. 5% 。

根据联合国的统计, 本世纪60 岁以上的中国人已经达到了5 亿人口, 中国已然进入了人口老龄化的社会, 且中国人的养老观念是家中养老, 院舍对于老年人并不是一个满意的老年归宿。这样就造成了80 后在成家之后只能成立 “421 家庭”, 即夫妻二人独自赡养四个老人及抚养一个子女。对于这样的家庭压力, 80 后的夫妻叫苦不堪。

3. 3 劳动力过剩向劳动力短缺转折。从目前的现状来看, 低生育率和老龄化是中国经济刘易斯拐点提前出现的关键诱因。 “刘易斯拐点”, 即劳动力过剩向劳动力短缺的转折点。它指的是在工业化进程中, 随着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的逐步转移, 农村富余劳动力逐渐减少, 人口红利慢慢消失, 最终枯竭。

1978 年改革开放之后, 随着城市工业化的发展, 越来越多的农村人口向城市涌动, 导致城市务工人员增加, 这不仅仅加速了城市工业化的进程, 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负面影响, 如: 城市人口负担加重、城市劳动力过剩等。现如今, 当时的一批城市务工人员已走向迟暮, 加之中国教育的大范围扩招, 使得青年人更愿意以脑力取代劳力赚取所得。老一辈的劳动力主力退线, 但新一辈的并不愿出线, 是出现 “刘易斯拐点”的重要原因。

3. 4 男女比例失衡。男女比例失调是指男女出生性别比失调。这受人们的思想观、价值观的影响。

自古以来, “重男轻女”思想一直深入人心。在21 世纪, 也有许多农村或偏远山区受此影响, 这是男女比例失衡的重要原因。另一个原因则是, 1980 年, 城市生育 “一胎”, 农村可生育 “一胎半”的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 对生育数量进行了限制。

男女比例的失衡会带来严重的社会问题, 如: 卖淫、嫖娼等。全面二胎政策的实施, 会在一定程度上有效缓解男女比例失衡。

3. 5 失独家庭之痛。近些年来, 我国家庭规模不断缩小, 从1982 年的4. 43 人缩减至2010 年的3. 10 人, 独生子女家庭超过

1. 5 亿户, 家庭的生育、养老等基本功能有所弱化。许多独生子女有着沉重的养老负担, 在家庭中承担着顶梁柱的作用。

在媒体上随处可见失独家庭的故事, 如今年杭州失独的老夫妻在独生女去世百日的时候双双自杀, 这不禁让世人警醒, 独生子女政策是现在是否还像从前那样符合中国国情。失独家庭的大量出现更加体现了全面放开二胎政策的重要性。

摘要:我国是世界上的人口大国, 在巨大的人口压力下, 我国面临承受了诸多人口问题。严重的人口问题迫使我们积极应对, 尽快解决。政府根据我国的具体情况及国情先后制订了单独二胎政策及全面二胎政策, 意图有效解决现阶段巨大的人口压力所带来的人口老龄化问题及男女比例失调等人口问题。努力实现社会和谐健康发展, 促进经济健康稳态增长。

3.“单独二胎”政策有望重启 篇三

年内或试行

延宕数年的“单独二胎”(夫妻双方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可生育第二个孩子)政策,有望在近期重启,如进展顺利,将于今年年底或明年年初试行;同时,关于2015年之后全面放开“二胎”的政策也正在拟议中。这是接近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人士近日向记者透露的消息。“"单独二胎"政策确实在重启,但具体的实施方案尚未最终确定。”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与人口学院院长翟振武教授对记者表示。他预计,届时分省份、分批次实施“单独二胎”的可能性将更大。对此,国家卫计委新闻发言人、宣传司司长毛群安回应记者的求证时称,他尚未得到授权发布有关信息。

(新华网22 23)

全国约有1600万重性精神病患者

难被社会接受

近期,北京、广西、山东、四川等地发生多起精神病人伤人事件,引起社会热议。但人们的关注更多停留在“精神病人”的字眼上,有人甚至从心理上更加排斥精神病患者。

据估算,我国有1600万名重性精神病患者。不管从疾病康复还是社会负担角度来看,精神病患者都需要融入社会,被常人接纳和包容,从根本上避免类似事件发生。然而,社会的排斥,让徘徊在孤独世界的精神病患者无所适从,难觅归宿。

(人民日报 04)

海关总署:9月出台严厉措施

禁代购奶粉传言不实

网络近期传言,9月份海关总署对消费者“海淘”夹带奶粉进关,将实施更严厉的管制措施。对此,海关总署相关人士对记者透露,对于海淘夹带进关奶粉出台新的管制措施,目前海关总署尚未有具体的时间表。但是,该人士表示,目前国内对奶粉是按照药品管理的,国家肯定会在不远的将来出台新的管理措施。

(广播网22)

发改委:下半年将发布

城镇化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

针对上半年我国GDP增速7.6%的现实,国家发改委主任徐绍史日前表示,虽然经济增速有所放缓,但仍有信心实现全年经济增长7.5%左右的预期目标。此外,他还透露,今年下半年将发布我国城镇化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统筹谋划和推动户籍、土地、财税金融、社会保障等方面改革,提升城镇化质量。

徐绍史说,今年以来的经济形势大体可用总体平稳、错综复杂来概括。经济增长比较平稳,内需拉动力强,上半年我国经济增长主要还是依靠内需拉动。价格、就业总水平也基本平稳,夏粮丰收、服务业发展加快、简政放权进展顺利等都是上半年以来经济的良好表现。与此同时,经济形势的错综复杂近年少有。国内经济增长动力偏弱,化解产能过剩形势严峻,环境问题更加突出,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仍然多发。总体看,当前国际和国内、长期和短期、结构性和周期性因素相互交织,有利条件与不利因素同时并存,经济既有增长动力也有下行压力,既要坚定信心,又要增强忧患意识。

(京华时报 04 美编12)

4.二胎生育政策 篇四

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的选举,是选举法修改后首次按城乡相同人口比例原则选举,北京代表团人数有所减少,为55人。昨天下午,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北京代表团组团全体会议召开,会议推选北京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杜德印为北京代表团团长,推举梁伟和方新为副团长。

北京市人大相关负责人介绍北京团五大特点,首先北京团的55名代表中,23人为继任代表,新任代表32人,占六成。其中,北京市推选的代表为42位,中央提名在北京选举的代表为13位。第二个特点是从党派来看,中共为37位,非中共为18位。

从人员构成看,由于北京是中央机关办公所在地,因此有很多来自中央机关、部委的代表隶属于北京团。北京团的领导干部比例在35个代表团里较高,55名代表中28人为副部级以上官员,其中两位中央级,3位正部级。职务最高的代表是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

此外,本届北京团代表里,教育科技界的知名代表较多,上一届代表有6个院士,这一届则有4个,其中,北大校长周其凤、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校长怀进鹏为中国科学院院士;清华大学医学院生物医学工程系教授程京,中国科协副主席、国家“星光中国芯”工程总指挥邓中翰为中国工程院院士。而来自院校的代表也占据了一定比例,包括清华大学校长陈吉宁、北京大学校长周其凤、中国人民大学校长陈雨露、首都师范大学校长刘新成、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校长怀进鹏、北大附中校长王铮、北京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生态学研究所所长张大勇、中国音乐学院声乐歌剧系教授吴碧霞等。

据介绍,本届北京团代表总数规模虽然减少,但是来自一线的基层代表比例有所提升,比如怀柔区渤海镇北沟村主任王全、北京庞各庄乐平农产品产销有限公司董事长冯乐平、北京奔驰汽车有限公司汽车装调首席技师赵郁、北京市保安服务总公司海淀分公司经理助理朱良玉、陕西安康京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地区项目部瓦工班班长高小宏等。其中,王全、赵郁、朱良玉、高小宏均为新任代表。

>>新特色

3张老面孔列席北京团

今年北京团会议除54名代表(1人请假)外,还将有3张上一届的老面孔列席,分别是牟新生、许智宏和孙安民。

据介绍,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的决定,邀请不是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副委员长、委员参加大会预备会议,列席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因此,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牟新生、许智宏和孙安民将

全程列席此次北京团的会议活动。

□代表声音

>>谈生育

分省分步放开二胎生育

针对计划生育何时调整的问题,昨天,全国人大代表、国家人口计生委科学技术研究所所长马旭表示,二胎放开政策涉及到计划生育政策的调整问题,目前我们国家现状是开始出现了低生育水平。因此,目前国家根据人口状况、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进行调整,比如说黑龙江、辽宁、吉林等省市开始探索放开二胎,也就是从原来的双独可以生二胎,变化成单独可以生二胎,但这主要是农村地区,马旭认为可以开始逐步放开二胎生育政策。

马旭认为,中国二胎放开的调整路径的核心是“分类”,马旭说,中国不同省份的各方面状况差别很大,比如辽宁、黑龙江、吉林,再比如上海、广东,这些省份的经济发展和人口都存在很大差异。再比如中国的中部和西部都有差别,因此应逐步分类,人口政策调整跟经济人口数量构成等状况挂钩,绝对不能一刀切,应该是分类、分省份、分步骤逐步放开。马旭认为,一线城市、发达城市、人口多的城市可以放缓。

此外,马旭今年的议案是老龄化友好社会的建设问题,他认为,这是一个社会问题,在城镇化推进过程中,应注重社会公共服务保障体系是否均等化>>谈教育

要为边远山区老师说话

昨天,全国人大代表、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基础教育研究中心小学数学教研室主任吴正宪介绍,本次上会她提出,要为北京市的孩子尤其是小学生减轻作业负担,还给孩子一个原生态的生活环境。

近期,北京市刚刚出台为学生减负的措施,吴正宪透露,北京市教委的措施非常具体,目前各个学校正在组织落实,包括学生的作业时间都有规定,新措施可操作性、可行性明显,应该比以往更有力度。“我们要为孩子创造一个好的环境,还给孩子们一个原生态幸福的环境。”

针对提高师资教育水平,吴正宪认为,政府应该考虑到教师特别是偏远地区的教师,因为教师的素质直接影响教学质量。“我来两会之前,收到很多老师的信息,尤其是外地的老师甚至偏远山区的,要求为他们说话”。此外,还要考虑到师资分配存在的问题,让城市或者中心区的优秀教师定期到山区交流,让这些好的教师、骨干教师辐射到更多学校。本版采写本报记者文静

□代表报到

朱良玉身穿保安制服到场

昨天,全国人大代表、北京保安服务总公司海淀分公司经理助理、第一项目部经理朱良玉第一个来到北京团驻地报到。朱良玉作为一名优秀的保安人员,曾经获得过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和全国劳动模范荣誉。首次上会,他呼吁政府尽快出台保安服务的指导价,提高保安人员从业待遇,“战争时期靠解放军,和平时期百姓则需要保安”。

昨天上午9点半,朱良玉身穿带有公司标识的保安制服来到北京会议中心驻地报到。

首次上会,朱良玉带来了一个促进“中国保安业健康发展”的建议,他呼吁发改委,地方劳动、税务部门给保安企业一些政策倾斜,比如减免税收等,同时还建议国家发改委制定适应保安市场的保安服务指导价,“我们保安行业也要加强自律、加强培训,提高服务质量,赢得老百姓的信任”。

朱良玉表示,将在任职的未来5年内,着重关注农民工等群体。“我将在未来任职的5年内,以农民工的困惑为主体,为农民工鼓与呼。”

2吴碧霞老代表再骑车上会

昨天,女代表吴碧霞再次骑着自行车上会。去年两会吴碧霞是唯一一名骑车上会的代表。现场,吴碧霞向记者展示了她拍下的老旧危房的照片,“我的议案就是关注社会单位管理的老旧危房改造问题”。

“骑车对于我来说,是举手之劳,我家距离北京会议中心很近,骑车15分钟就到,这样近距离就应该骑车,为北京空气质量尽一点力。我是一名人大代表,一名教师,就应该以一种普通公民的身份来上会”。

对于民生方面的问题,吴碧霞表示,她经过实地调查和走访,拍了一些老旧危房的照片带到两会上,希望反映给相关部门。照片拍摄于腊库胡同、学府胡同、大祥凤胡同等,这些位于胡同里的老民居破旧不堪,私搭乱建非常严重。

“这些老旧危房没有明确的单位管理,房屋出现漏水、漏电、墙壁裂缝等问题,有些房子都快不能住了,谁来管?谁来花这笔钱?同时,这些房屋居住的人流动特别大,也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苏辉给代表带统计公报

昨天是北京团报到日,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市统计局局长苏辉携带了满满几箱资料。“这是2012年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我给北京团每名代表都带了一份,想让代表们了解下北京市的经济发展状况”。苏辉说。

第一次上会当代表,苏辉表示很紧张,“我首先把大会的政府工作报告认真听好,然后把

代表们关心的问题做好解答解释”。

5.二胎政策新变化 篇五

1、育龄妇女生育率现负增长

计划生育政策作为我国的基本国策迄今已经实施了30年年头,然而近年来,北上广等地户籍人口中的育龄妇女总和生育率持续走低,出现了负增长现象,越来越多年轻人觉得二胎的压力太大,不会选择生二胎。

按照人类保持平稳更替水平的要求,一育龄妇女应生育2.1个孩子。目前全国平均值是1.8,而北京仅为1。这是一个极端危险的数字。这意味着,如果中国生育率继续保持在这一水平,在并不很遥远的未来,中国人口会以平均每30年减少四分之一的速度下降。

2、中国少儿人口大幅下降

我国人口增长过快的情况早已经在上世纪90年代发生逆转。1998年开始,我国人口自然增长率就已经降到10‰以下,进入21世纪以后,中国已经是世界上人口增长率极低的国家之一,属于“少子化”类型国家。

在两个如此严峻的大环境下,我国需要及时调整人口政策。

计划生育二胎新政策是怎样的

计划生育二胎新政策是在2009年1月1日出台并开始实施,如果双方一方为居民户口的都不具备二胎生育条件,如果双方是农村户口并第一胎是女孩的又或者你们夫妻双方是独生子女的话那才可以生育二孩。

你超生的话100%要承担一下条例处罚:违法生育子女的,由县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受其委托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下列规定对生育者征收社会抚养费:

1、符合再生育一个子女的条件未取得生育证生育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百分之三十征收。征收社会抚养费后补办生育证。

2、违法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二至六倍征收,其中重婚生育或者与配偶之外的人生育的,按照六至八倍征收;每再多生育一个子女的,依次增加三倍征收。

3、符合结婚条件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怀孕第一个子女的,应当在子女出生前补办结婚登记和生育证。非婚生育和非法收养子女的,依子女数量按本条前款第2项规定标准征收社会抚养费。

2013生二胎新政策是什么

从2011年初到如今的2013年,国家计生部门正在研究允许夫妻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家庭(简称“单独”)生二胎问题,计生部门正在进行适度放宽独生子女准生“门槛”的调研。同时,我国各地对此也有相关的二胎政策。

根据我国计划生育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经批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

1、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2、双方均为农村居民(农业人口,下同),已生育一个女孩的,但一方为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职工或一方从事工商业一年以上的以及双方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一年以上的除外;

3、双方均为农村居民,一方两代以上均为独生子女,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4、双方均为农村居民,女方父母只生育一个或两个女儿,男到女家落户,并赡养女方父母,已生育一个子女的(只适用于姐妹中一人)。

对于2013年人们一直在热议的“生二胎新政策”,是在原本的二胎政策上进行的调整或补充,主要是体现在“放宽生二胎的条件与申请生二胎的条件”上。

2013生二胎新政策是否真的可能从“双独生二胎”、慢慢过渡到“单独生二胎”、再到“完全开放生二胎”政策?关于是否放开生二胎这个话题似乎仍在争议之中,并没有最后的定论。

2015年二胎新政策有什么新规定

近日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发布了《人口形势的变化和人口政策的调整》报告,学者建议,我国应实施“生育自主、倡导节制、素质优先、全面发展”的新人口政策。该报告特别提出,近期生育政策的调整方案应该是在全国分步实施放开“二胎”。

第一步,在城市地区和严格执行一胎政策的农村地区即刻放开二胎;

第二步,2015年,在实行“一胎半”(即有的地区第一胎为女孩的夫妇可以生二胎)政策的地区放开二胎,实现全国全面放开二胎的目标。

城市户口生二胎的条件

国家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城镇居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可以按计划安排:

1、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

2、经市(地)级以上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确诊第一个子女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3、曾患不育症,依法收养了一个子女后又怀孕申请生育的;

4、夫妻双方均为少数民族的;

5、夫妻一方从事矿工井下作业连续五年以上,现仍从事该项工作,只生育一个女孩的;

6、夫妻一方是烈士的独生子女或者二等乙级以上残废军人的;

7、夫妻一方系非遗传性残疾或者因公致残失去劳动能力,只生育一个女孩的;

8、夫妻一方从事外海、远洋捕捞业连续五年以上,现仍从事该项工作,只生育一个女孩的;

9、再婚夫妻一方只生育一个孩子,另一方系未生育的。

符合条件的夫妻如何看待二胎新政策

经调查,符合二胎条件的只有20%人表示想再生。符合二胎条件的家庭为何对二胎生育政策不感冒?

1、孩子成长成本太高

80%都认为抚养孩子开销太大,孩子的生活成本,教育成本以及其成本,也让很多夫妻望而却步。

2、容易影响事业发展

6.二胎政策有望全面放开 篇六

——来源:安徽中公教育(http://ah.offcn.com/)

【摘要】单独(夫妻有一方是独生子女)生二胎政策有望全国放开实施,不采取先在某个或某些省市试点的做法。

踟蹰已久的生育政策调整正在开始提速。单独(夫妻有一方是独生子女)生二胎政策有望全国放开实施,不采取先在某个或某些省市试点的做法。下月召开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日益临近,市场对此越发期待。

生育政策调整提速

上周某相关部门内部会议上,一位知情人士表示,中国将加快步伐调整生育政策,逐步、全面放开二胎生育限制。他同时表示,二胎政策不会一下子放开,而是要根据社会配置的承受能力逐步放开,但目标是全面放开二胎。

近年来,放开二胎的呼声日渐强烈。在网络上,关于生育政策调整的话题总能引来热议。不光是普通民众,许多知名学者、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通过各种渠道,呼吁尽快调整生育政策,放开二胎生育限制。

如人大代表、中国人民大学原校长纪宝成以及全国政协委员、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NGO研究所所长王名等多次向全国两会上交议案和提议,建议尽快放开二胎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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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声背后是中国已然变化的人口形势。第六次人口普查的统计数据经各路人口学者分析计算,已经勾勒出一幅令人担忧的人口图景:中国60岁老人占总人口比例已经达到13.26%,并且还在迅速增加;而0~14岁的少儿占总人口比例迅速下降,五年下降6.29个百分点,达到16.6%的新低。

根据联合国制定的标准,一个社会60岁以上人口超过10%即为老龄化社会;根据人口学统计标准,0~14岁人口占比15%至18%为“严重少子化”,15%以内为“超少子化”。中国人口已经出现老龄化与少子化并存的结构特征。这意味着,未来中国将面临严峻的养老困局。

尽管如此,生育政策调整的步伐却相当缓慢。从上个世纪80年代到现在,不光是计划生育政策作为基本国策一直没有变化,即使是生育政策的微调也是幅度小,步伐缓。

以双独生二胎政策(即夫妻双方都是独生子女可以生二胎)为例,大部分省份在上个世纪末实施,河南省迟至2011年年底才实施,比其他省份晚实施十年左右。晚实施的原因自然是担心人口增长过快,而根据河南省社科院的专题调研,实行双独生二胎政策后,总人口超过一亿人的河南省人口最高仅能增加1.8万人。

另一个明显的例子是生育间隔问题,山东省是全国最后一个取消生育间隔的。从1988年出台《山东省计划生育条例》要求二孩生育女方需年满30周岁,到今年6月份修正该条例取消生育间隔,这一政策持续了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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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独生二胎政策,虽然传言很多,但一直没有实施。广东省曾于两年前申请放开单独生二胎政策,至今未见获批。就全国范围而言,往往是一波放开二胎的呼声或是传言刚起,立刻就有不同级别的部门人士辟谣并重申,中国必须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不动摇。

就单独生二胎政策放开,中国人民大学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教授顾宝昌表示:“动比不动好”。

此前顾宝昌曾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人口政策调整的步伐大大滞后于实际需要。现在的形势是越拖越被动,越拖问题越难以解决。

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副主任党俊武表示,放开单独生二胎政策是中国人口发展的一件大事,虽然可能因为这个政策实际增加的人口数量有限,但是要看到,这个政策的变化传递出一个信号,中国在人口发展处在十字路口的时候作出了政策调整。

人口学者梁中堂则对单独生二胎政策持怀疑态度。“单独生二胎只是生育政策的微调,事实上中国的生育问题关键是取消生育限制,让老百姓自己选择的问题。我担心有了这个微调之后,又可以以此为理由,很多年不再调整生育政策。”

老龄化之困VS生育率反弹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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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中国生育政策调整的历史来看,此次单独生二胎政策放开算是一次进步。但是从现实需要来看,仅仅放开单独生二胎是杯水车薪,难以解决中国人口存在的结构性问题。”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人口学者表示。

根据《大国空巢》作者、人口学者易富贤估算,“单独生二胎”从理论上最多让这批受益人群多生不到200万孩子。如果考虑到“八零后”相对较低的生育意愿,真正能够增加的人口还会更少。

上述人口学者评价说,从双独二胎到单独二胎再到全面放开二胎,这条生育政策调整的路线图多年前就已经有专家提出,决策层也有所考虑,但直到今日,单独二胎还没有实质性进展,政策调整过于保守了。

生育政策调整步伐缓慢,老龄化速度却持续攀升。根据统计,到2035年,中国将进入超级老龄化社会,赡养比将达到2:1,即两个劳动年龄人口赡养一个老年人。近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牵头进行的养老保险制度顶层设计之所以引起全社会广泛关注,就在于普遍存在的对未来养老之忧。

中国独生子女政策几十年不变有着复杂的历史和现实原因,其中一个原因在于担心生育政策放开引起生育率的反弹。

根据第六次人口普查的数据,目前中国人口的总和生育率仅在1.2左右,大大低于2.1的世代更替水平。根据历年来在江苏、湖北、北京等地进行的生育意愿调查,由于生育成本等原因,人们的生育意愿并不高。中国社会科学院在江苏进行的调研表明,符合生育二胎条件的人群真正生育了二胎的仅占三成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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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富贤表示,从国际经验看,新加坡、韩国、伊朗等国家都实行过提倡二胎的政策,结果证明是失败的,目前新加坡、韩国的生育率徘徊在0.9~1.2的超低水平上,伊朗2011年的生育率也仅有1.64。从国内经验看,山西翼城、甘肃酒泉、河北承德、湖北恩施等地的农村地区从上个世纪80年代开始试点“二胎方案”,到现在生育率全部低于1.6。

“现在形势严峻,如果在政策调整上再像过去那样缓慢,我担心已经没有很多机会了,整个国家和民族都会付出很大的代价。”上述人口学者昨日表示。

对于如今生育政策调整的提速,党俊武表示,从国际上和历史上来看,人口过多或者人口过老都不利于经济和社会发展。所以适时调整人口政策是必要的,但人口政策事关大局,应该是逐步完善,积极稳妥地推进。(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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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二胎政策公共政策分析 篇七

一、现阶段我国人口生育状况的客观论述

1. 人口高龄、老龄化趋势显著

通过2014年人口调查结果观察论证, 关于我国60岁以上的人口数量已经突破2亿, 几乎达到总体人口数量的13%。按照此类速度, 估计不到2033年, 此类人口数量就会增长到4亿, 同步占据我国总人口的33%, 单位年限内新增加的人口数量将达到1000万人, 最高年份增加到1400万人已经不足为奇。由此看出, 我国人口老龄、高龄化现象着实突出, 后期的养老问题着实不够乐观, 在老人服务方面投入的人力、物力资源将难以清晰化计数, 最终严重限制社会可持续发展势头。

2. 既有劳动力人口比重严重降低

以2011年人口调查结果为例, 我国农村人口数量为65656万人, 当中生理年龄维持在15至31岁的人口比重已经上升至27.15%, 并且当中流动农民工比重接近5成以上, 如若将接受教育和残疾无法工作的人口刨除, 作为“80后”的流动新生代农民工占据该类年龄段农村人口的比重也会同步达到65%左右, 证明后期转移的空间已经不是很大。另外, 现阶段我国出生人口性别比例平均值已经上升至117.85, 已经严重超出自然规律下男女出生的正常比值。持续到2014年底, 我国人口总数为13.68亿, 当中新生男女比例为111:100, 相信不久过后此类比例仍旧会快速扩展, 也就是说, 在十年之内, 我国将会存在3000万的男人, 无法找到老婆。

二、新时期背景下我国处理好二胎政策和社会消费经济发展关系的策略内容解析

关于协调人口政策和消费经济发展关系的举措, 实质上就是主动克制我国人口老龄化、男女比例失调、劳动力资源缩减等危机, 最终贯彻人口赖以生存的经济和社会和谐改革指标的行为流程。在控制生育质量基础上, 大力推行二胎政策, 对于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必然会产生积极的导向功效。有关细致化调试措施表现为:

1. 全面关注与精心应对“用工荒”问题

自从我国实施对外改革开放政策过后, 城市化、工业化进程不断加快, 特定区域开始明显衍生出劳动力资源短缺危机。尤其借助国务院发展中心调查结果加以对比验证, 我国现阶段已经转移出去的农村剩余劳动力资源达到2.3亿, 剩下的不过是老弱病残群体。因此持续到2011年, 我国内地用工荒问题急剧膨胀, 包括珠三角、长三角等地区都相继衍生用工短缺危机。这类实例充分验证了, 人口红利期过后, 初级工人薪资水准和劳动力成本增长速度会翻倍, 此时吸纳外资的优势便开始呈现弱势迹象, 至于消费、生产性人口比例全面对立, 前者维持上升, 后者呈现下降趋势。在此类背景影响下, 我国社会主义市场消费经济发展前景受到全面限制, 失去应有的适应活力。

相比之下, 二胎政策放开可以很好地应对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环境下的劳动力需求不足、用工荒等问题。归根结底, 国家想要获得长效发展进步, 就必须依靠充足的劳动力资源进行既有产业结构升级调试。而二胎政策放开恰巧能够在适当范围内稳固我国人口数量增长速率, 将劳动力和非劳动力人口比例严重失调问题成功解决, 真正提升我国不同区域劳动生产力水准, 为实现社会经济协调发展指标, 贡献应有的支撑引导力量。

2. 尽量消除隐藏在社会内部的诸多不稳定因素

(1) 内地出生人口性别比例偏高迹象的深度遏制

长期以来, 在我国计划生育政策严格执行背景下, 有关新生人口性别开始被“人为性”扭曲, 至此人们生育价值观念发生本质性变化, 新出生人口性别比例也全面失调。结合2011年新生人口性别调查结果分析, 当中性别比严重超出正常数值且呈现逐年攀升迹象。唯独实行二胎政策放开过后, 人们生育选择权才能被及时拓宽, 有关生育性别选择和歧视迹象才能系统化消除, 最终令我国新生人口比例回归正常。

(2) 人口老龄化和社会养老问题的妥善解决

计划生育政策, 实质上人为地打破了我国人口替换规律, 随后各类人口结构问题全面衍生, 当中尤以人口老龄化问题最为严峻。实质上, 我国步入老龄社会时人均GDP不足1000美元, 而发达国家步入老龄社会时人均GDP为5000美元~10000美元, 社会保障问题在我国更加严重。我国人口的比重在2010年就已经达到了国际老龄化标准—65岁及以上人口占7%。若我们继续实行较低人口生育率的一胎政策, 总和生育率为1.35, 我国人口老龄化速度将会空前加快, 到2020年将会陷入发达国家老龄化的困境, 到2050年将高于同期的欧美发达国家水平, 老年人口比重将是印度的2倍。若我们选择折中的二胎生育政策, 总和生育率为1.85, 人口老龄化虽仍不可避免, 但可大大缓解人口老龄化引来的社会负担, 促进劳动力结构优化, 减轻因为我国人口迅速老龄化所带来的人口结构失衡、需赡养人口增多、劳动力人口减少、中青年负担危机。有利于开创家庭养老模式, 社会养老保障与家庭养老保障相结合, 维持社会稳定, 促进社会可持续发展, 实现人口与社会环境的和诣。

三、结语

综上所述, 科学合理地把握社会经济和二胎政策放开的协调发展关系, 需要相关工作人员时刻将核心注意力投射在人之上, 就是全程贯彻人本服务理念, 向社会推广宣传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 避免新生人口性别人为选择迹象的重复衍生;同时, 竭尽全力地稳定新生男女比例和健康水平, 为今后各项产业发展积累一定数量的人力资本。相信长此以往, 对于我国社会经济协调发展, 必然会产生较强的促进功效。

参考文献

[1]顾宝昌.二胎政策完全有条件在全国广泛推行[J].商务周刊, 2010, 13 (01) :88-96.

[2]朱秀杰.计划生育政策与出生性别比关系的重新解读——社会性别的视角[J].西北人口, 2010, 18 (01) :144-152.

[3]刘静.基于人口学理论的中国放开生育二胎政策研究[J].经营管理者, 2011, 17 (15) :136-177.

[4]郑丙浩.科学发展观视角下的我国生育政策调整研究[D].华侨大学, 2012.

8.关于开放二胎政策的思考 篇八

[关键词]单独二胎;计划生育;人口红利;可持续发展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的人口政策几经变化,逐步形成了现行的计划生育政策,很好的控制了我国人口发展的速度,但伴随而来的也是“一胎化”造成的老龄化,高龄化,用工荒,劳动力资源匮乏等等,这些问题都严重的阻碍了社会经济的发展。

1、我国人口政策的演变过程

(1)1949年-1953年间,出生率保持在高水平,死亡率则降低了6个千分点,自然增长率也上升了7个千分点,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的第一个人口出生的高峰期,于此,人口控制成了工作重点。1957年我国正式出台《一九五六年到一九六七年全国农业发展纲要》(修正草案),明确的指出要节制生育,有计划地生育子女。此项生育政策取得一定的效果。

(2)1958年中国开始了“大跃进”运动,客观上导致了节制生育政策的停顿。接下来的两年,国民经济困难,群众的生育也处于自发状态。1962-1963年,国民经济好转,人口急剧回升并迅速膨胀,此问题受到党中央高度重视。1962年《关于认真提倡计划生育的指示》的出台,要求加强计划生育工作。1964年,计划生育委员会成立,专门指导和宣传计划生育工作,此时,计划生育政策得到很好地贯彻,但广大农村并未全面实施该项政策,因此,我国迎来了第二个人口高峰期。

(3)“文化大革命”期间,我国人口持续增长,十年间出生率从19.03‰上升到23.33‰,死亡率从6.91‰降到6.72‰,自然增长率12.12‰升到16.61‰,人口总数在十年中也增加了14326万人。文革结束之后,国民经济和其他方面步入正常轨道。1978年,全国人大五届一次会议上通过《中华人民国和国宪法》,开始推行计划生育,成为国家的根本大法。1980年,中共中央发出《关于控制我国人口增长问题致全体共产党员、共青团员的公开信》提倡一对夫妻只生一个孩子。1982年,中国十二大报告指出把实行计划生育确定为我国一项基本国策。1991年国务院作出《关于加强计划生育工作严格控制人口增长的决定》,提出坚定不移贯彻落实计划生育政策,严格控制人口增长。2000年,党中央国务院作出《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决定》,指出人口过多仍然是我国的首要问题,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中心任务将向低生育水平,提高人口素质的方向转变。2002年9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正式开始实施.2006年12月发布《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开展计划生育工作,努力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2、长期以来的“一胎化”政策对我国的影响

(一)出生人口性别比例失调

按照自然规律,男女性别出生的正常比值应该处于103-107。1980年以来,我国人口出生的性别比值就持续高位,1982年出现了108.47的比值,开始超过107的国际警戒线,此后这个比值便持续走高,1994年达到115。到了2004年则高达121,虽然2012年稍有缓解,但也是117.7的高值。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显示,我国有15个省份男女出生比在115%以上,其中9个省份也高达120%以上。目前,我国人口出生性别比例的平均值117.84,居于世界首位。我国已经成为出生性别比例失调最严重,持续时间最长的国家。长期的男女比例失调会带来严重的社会问题。学者顾宝昌就提出“婚龄期两性比例失调容易引发婚外恋、同性恋、拐卖妇女、强迫婚姻、重婚、嫖娼、强奸、通奸、性侵犯等社会现象”。

(二)人口老龄化现象严重

根据联合国制定的标准,一个社会如果60岁以上人口超过总人口比重10%,或者65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比重超7%,那么这样的社会就叫做”老龄化社会”。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显示,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达到总人口的10.45%,65岁及以上的人口比重已达到7.09%.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显示,60岁及以上的人口达到1.77亿多,占总人口的13.26%.国家计生委副主任王培安指出,60岁以上人口到2030年将占总人口的25%左右,到了2050年这个数值将达到33%。我国社会老龄化和高龄化现象日益突出,随之而来的就是养老问题,社会将不得不投入更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而老人终会逝去,这样就严重的制约了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三)失独风险增大

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我国人口达到126,743万人,出生率14.03%,自然增长率7.58%。人口专家易富贤根据此次人口普查结果在《大国空巢》中推测到:目前我国约有2.18亿独生子女,有1009万人或将在25岁前离世,这样一来,在十几年内就有1000万家庭成为失独家庭。 1所谓的失独者,指的是那些年龄多在50岁以上,失去独生子女,并很难生养第二胎的人。2012年的《中国新闻周刊》也提到:全国失独家庭已超过百万,并年每年增加7.6万个。这就意味着将来会有越来越多的老人在老年没有子女的关怀,这将是严重的社会隐患。

(四)“人口红利”或将消失

“人口红利”,是指一个国家的劳动年龄人口占总人口比重较大,抚养率比较低,为经济发展创造了有利的人口条件,整个国家的经济成高储蓄、高投资和高增长的局面。2在过去的四五十年间,我国的出生率小而且老龄化程度低,社会需要抚养的老人和少儿的人数较少,青壮年比重较大,劳动力资源充足,就业率较高,这就出现了人口红利。但是随着年龄结构的变化,劳动力的供求比例也相应变化。过去出现的人口红利开始慢慢萎缩。联合国预测:中国在2015年前后,整个劳动力供给达到顶点后将开始下降。中国人口学会理事马芒认为,“人口红利”的消失有一定的过程,至少对于安徽,四川等这样的人口输出大省来说,2020年之前,仍将处于“人口红利期”。而中国社科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所长蔡昉认为“人口红利不是一个人口结构的概念,而是一个经济学的概念,这两年宏观经济发展放缓已经说明,廉价劳动力资源已经不能再源源不断的供给了。”他说,我国的人口红利在2011年就已经消失了。尽管专家在人口红利是否消失的问题上莫衷一是,但我国劳动力人口剩余程度不断地降低确实事实,“民工荒”至少敲响了人口红利消失的警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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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单独二胎政策及出台背景

单独二胎,就是指夫妻双方有一人是独生子女,且第一胎不是多胞胎的,即可生育第二胎。独生子女就是那些没有同母同父,同母异父,同父异母的兄弟姐妹的孩子。如果符合条件的夫妻第一胎是双胞胎或是多胞胎的话,那么他们也是不适合二胎政策。目前我国的计划生育准生条例中,允许生第二胎的条件有七个方面:

(1)第一台子女是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且医学上认为父母可再生育健康的第二胎的;

(2)夫妻或有一方患有不孕不育症,符合规定收养一个子女后病愈怀孕的;

(3)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

(4)夫妻双方均在全国一千万人口以下的少数民族的;

(5)夫妻双方均为归国华侨,或港澳同胞的,其回国定居不满六年只有一个孩子的,或其生育的孩子不能在大陆内地定居的,可以再生第二胎;

(6)因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抢险救灾,见义勇为等导致残疾并丧失基本劳动能力的人员,烈士的独生子女;

(7)普遍实行“一孩半”政策的农村,即夫妻双方或是一方是农村居民,且只生育过一个女孩的,可以生第二胎,若果第一胎是男孩,则不可以生育第二胎3。

“单独二胎”政策已经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各方学者也观点不一。中国人民大学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顾宝昌认为“动比不动好”,他认为我国的生育政策已经大大滞后于我们的实际需要,越拖就越被动,越拖问题就越难解决。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与人口学院翟振武认为,若要普遍实行放开二胎,目前的条件还不成熟,风险也比较大。今后一段时间,我们可以尝试单独二胎政策,但必须基于稳定现行的人口生育政策的之上,且需要慎重考虑。国家人口计生委科学技术研究所马旭认为,就目前的人口与经济发展的现状,我们应该稳妥的调整现行的生育政策,根据不同的情况对各地分类指导,不能盲目笼统的实行“放开二胎”,更不能“一刀切”。

(单位:‰)

年份

类别 1980198519901995200020052010

出生率18.2121.0421.0617.1214.0312.411.9

自然增长率11.8714.2614.3910.557.585.894.79

近年来,我国的出生率更是总体维持在12‰左右,远远低于印度等发展中国家,也低于欧美等发达国家。低出生率一方面会使我国人口在未来出现下滑,另一方面,我国也会因为低生育率迎来劳动人口萎缩期。计划生育政策虽然控制了我国的社会人口总规模,但产生的问题也是层出不穷,随着长时间的计划生育,我国老龄化速度加快,社会呈现了“未富先老”的状态,青年劳动力资源严重不足,制约影响了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

4、“单独二胎”政策的理论基础

哈佛大学教授David E.Bloom和Jeffrey G.Williamson指出人口转变的过程中,人口数量和结构的变化将会对经济增长产生直接影响。这表现为,人口结构转变初期,劳动力人口和非劳动力人口的比例小,意味着抚养的负担大,从而不利于经济的发展;随着人口年龄的转变,劳动力人口和非劳动力人口比例加大,这就促进了经济的发展,也就会出现人口红利。而当人口的出生率和死亡率基本持平时,其对经济的影响也趋于中性。4我国一些学者也认为,过去的几十年间经济的迅速发展很大程度得益于人口红利。

因此,人口需求理论者认为,充足的劳动力能够很好地促进经济的发展,反过来,经济的发展也需要充足的劳动力资源。但是,现阶段我国处于“用工荒”的状态,这就严重的影响到了我国的经济发展。因此,我们需要根据人口需求理论进行适当的调整,才能保持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5、“单独二胎”政策的影响

“单独二胎”是指中国政府制定的计划生育政策,只要夫妻双方一人为独生子女,即可生二胎。随着第一代独生子女进入生育高峰,2013年计划生育成为热点话题,多位委员和党派提案都涉及计划生育独生子女政策的修改完善。2013年11月15日,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外发布,其中提到“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2014年第一季度,有关省、市、区会启动“单独二孩”政策,符合政策夫妇可携带相关证件到街道乡镇计生办申请再生育。2013年12月2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分组审议了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决议。截止2014年3月份,浙江、北京等7省市已正式实施,江苏、内蒙古等21个省市正在筹备中。截至5月31日,全国提出再生育申请的单独夫妇共有27万多对,已批准的有24万。单独两孩政策起步良好,进展顺利,符合预期。

然而,单独二孩政策的放开并不能阻止我国人口长期保持低生育率的大趋势,有限的生育反弹之后,仍将长期存在超低生育率的风险,独生子女政策带来的人口短缺问题仍将长期困扰着我国。

6、走可持续发展的人口政策之路

当前,我国走可持续发展的生育政策需要注意的是:

1、“人生而平等”是普世倡导的价值,我国《宪法》也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条款。但是无论“双独二胎”还是“单独二胎”,与平等权都有抵触。在人口压力减少的情况下,把平等的生育权归还民众正当其时。

2、还应未雨绸缪,考虑“鼓励生育”的问题。如果城市化对人口数量的影响大于预期,则不仅要考虑“放开二胎”的问题,还要考虑“鼓励二胎”。以帮助由于现实压力或生活问题而不愿生二胎的人,促成人口结构转型。

3、“提高人口素质,优化人口结构,坚持计划控制,优化适度放开并重的方针,全方位解决人口问题”,5要高度重视人口结构调整,综合考虑男女比例、人口素质、中区域衡等问题,确保人口结构的优化。

4、人口政策的调整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因时因地制宜”,不能“一刀切”。各地要根据各地区不同情况灵活实行生育政策。国家层面宜从宏观上把握,不宜过细,给个地方留下调整空间。

5、“适当的人口数量,优良的人口素质以及合理的人口结构,将促进人口与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6“一胎化”的生育政策是特殊时期的特殊产物,并不能长期适应经济社会的发展,二胎开放将有助于我国在保证人口质量的基础上优化结构,更好更全面的走可持续的人口发展政策,实现人口,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

参考文献

[1]《大国空巢》,易富贤

[2]百度

[3]准生条例

[4]David E.Bloom,Jeffrey G.. Williamson:“Demographic Transitionsand Economic Miracles in Emerging Asia”NBER Working Paper No.6268 November,1997

[5]张克豪.单独二胎政策的优劣分析------基于我国计划生育问题及开放二胎政策的思考[N].郑州大学

[6]汪妍.二胎政策与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N].四川省社会科学院,2014(1).

9.北京市二胎政策 篇九

《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全文

(2003年7月18日北京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第十七条 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夫妻双方申请,经区、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

(一)只有一个子女,经指定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为非遗传性病残,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二)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并且只有一个子女的;

(三)婚后五年以上不育,经指定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为不孕症,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又怀孕的;

(四)再婚夫妻双方只有一个子女的;

(五)从边疆调入本市工作的少数民族职工,调入前经当地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允许生育第二个子女的;

(六)兄弟二人或者二人以上均系农村居民,只有一对夫妻有生育能力,又只生育一个子女,其他兄弟不收养他人子女的;

(七)男性农村居民到有女无儿家结婚落户并书面表示自愿赡养老人的(女方家姐妹数人只照顾一人);

(八)远郊区、县农村居民,夫妻一方为二等乙级以上伤残军人,或者一方残疾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

(九)在深山区长期居住并以农业生产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农村居民,只有一个女孩,生活有实际困难的。

有其他特殊情形要求再生育一个子女的,需经市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

10.广东二胎细则超生政策 篇十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会第十八次会议于月27日以157票赞成2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的修改决定明确:国家提倡一对夫妻可生育两个子女。

计划生育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权利和义务是统一的。生育政策的调整必然会产生法律衔接上的一些问题,如何处理好这些衔接的问题,必须坚持法治的精神,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事。

对于全面两孩政策实施之前,也就是2016年1月1号之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已经依法处理完成的应当维持处理决定,不能“翻烧饼”;尚未处理或处理还不到位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由地方人大、政府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办法,依法妥善处理。

广东二胎新政策

生育第一个和第二个子女的夫妻,应当办理生育登记,生育第二个子女不需要进行生育审批,只需要办理生育登记即可。但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再生育条件需要再生育的,仍需经卫生计生部门批准。

11.二胎政策对义务教育的影响 篇十一

关键词:单独二孩;义务教育;教育资源;影响

中图分类号:G51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864X(2015)05-0158-01

计划生育一直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自实施以来30年内经历了从高生育率到低生育率的转变后,我国人口的主要矛盾不再是增长过快,而是人口红利消失我国人口的主要矛盾已经不再是增长过快,而是人口红利消失、临近超低生育率水平、人口老龄化、出生性别比失调等问题。在面临这些亟待解决的问题时,中国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将从单一的人口控制向统筹解决人口问题转型。

2013年11月15日,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外发布,其中提到“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这标志着“单独二孩”政策将正式实施。二胎政策的逐步放开,是否会缓解现今我国所面临的人口问题,还需要时间的检验,但是二胎政策的放宽,许多家庭想要二胎的想法得以实现,势必会增加出生人口数量这是毋庸置疑的。人口数量的多少和增长的快慢对教育事业的发展起到重要作用,直接决定了一个国家或地区教育规模。十年后当新的一批“单独二孩”们达到学龄,步入九年义务教育,中国将面临重新整合义务教育资源与制定新的义务教育战略的问题。学龄人口数量增长对义务教育的发展存在着密切的制约关系。我国现阶段实行的二胎政策从长远的角度来说势必会增加学龄人口数量,对义务教育教育的影响主要将会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二胎政策对义务教育规模的影响

二胎政策的放宽导致人口受教育的需求增加,甚至有可能在未来10年内,达到一个小高峰。人口的受教育需求则直接影响教育规模,要满足日益增长的人口对教育的需求,必须扩大教育事业的规模。为了保证义务教育的公平与效率,使得义务教育供需达到一个动态的平衡,教育投资需随二胎政策的放宽而增加,不断扩大教育规模,否则,人口增长而教育经费不变,不利于教育规模的发展。

二胎政策的实施会导致不同时期某一教育阶段的学龄人口规模的变动。义务教育年龄段的学龄人口年龄结构影响着小学和初中教育的规模结构,也就是说二胎政策的实施会对在校生的数量产生一定的影响。当二胎政策实行到一定阶段义务教育需求将达到高峰,校舍、设备招生数等就不够用,影响教育质量的提高。因此义务教育的整体规模有所增大,主要表现在加开中小学,增加学校数目等方面。

二、二胎政策对义务教育师资的影响

在放宽二胎的政策下,除了进一步扩大义务教育规模之外,还要保证义务教育的质量。师资是影响教育质量的重要因素,因此必须重视学龄人口变动对师资的影响。随着二胎政策的进一步发展师资配置明显不足的问题将日益突出。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师资数量上的缺失,面对适龄儿童的增加需要增加更多教师的数量,以达到国家所规定的师生比。由于大量学龄人口的流入,师资配置明显不足需要增加师资。二是师资文化素质底下,师资队伍建设是学校发展的关键,教师的素质和水平,是学校办学水平的重要标志。学龄人口数量的增加导致学校数量增加,因此教师数量也需要增加,教师岗位的竞争压力变小,有可能会降低教师行业的准入标准,这与随着经济水平的提高,家长对教育的期望更高的初衷背道而驰。

三、二胎政策对义务教育城乡结构的影响

二胎政策的放宽对城乡教育结构冲击很大。目前二胎政策受益人群大多都是城市居民,城市的学龄人口剧增势必会造成城镇教育膨胀,义务教育城乡差距扩大,规模不均衡。同时城镇地区人口密度大,经济发展水平高,好学校和教育资源丰富,发展教育的条件比较优越,这些完善的教育环境同时吸引了大量的农村人口向城镇流动,导致随迁子女增多。优质教育资源的缺乏导致流动儿童适龄人口上学难,巨大的入学压力催生了大量的农民工子弟学校和大班额现象,形成社会不安定因素。面对这种情况政府要加大对农村的教育投入规模,同时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列入区县人民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的考核指标。对不同区县的义务教育争取做到公平规划、合理布局、确保质量。

义务教育事业的发展关系着我国未来教育事业的发展,在面对二胎政策放宽的新境遇,主要要从政府支持的角度以及加强人员优化配置的角度入手,打破二胎政策对于义务教育发展的桎梏。首先政府要加大对义务教育的支持力度,在保证城市义务教育质量的同时逐步提升农村义务教育的质量,使城乡义务教育投入达到动态平衡状态。对于贫困地区健全教育的配套设施,适当给予补贴,降低贫困地区的义务教育成本,保障适龄儿童拥有受教育的机会。其次,逐步扩大教师队伍,通过政策性补贴,免费培训,提高教师待遇,吸引优秀青年人才投身于教育事业。

二胎政策变动对中国未来义务教育的影响是深远的,还有很多问题值得深挖。为了应对二胎政策放宽对的义务教育影响,我们坚信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合理进行学校布局调整,合理配置教师资源,建立灵活的办学机制,整合教育资源,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深层次的剖析政策带给我们新的机遇和新的挑战。

参考文献:

[1]钱露.“单独二孩”政策对北京义务教育发展战略的影响[J]. 经营管理者,2015,17:131.

[2]黄珺.“单独二胎”开放,教育有何影响?[J]. 湖南教育(上),2014,05:47-49.

12.二胎政策公共政策分析 篇十二

近年来, 住房价格不断攀升, 民众的压力越来越大。党代会报告在重点强调教育、医疗问题的同时, 也将住房保障写入其中, 体现了对民生的关注和对民意的尊重。在中共十七大报告的第八部分, 胡锦涛提出:“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同时还提出:“健全廉租住房制度, 加快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中国的住房保障工作已经进行了十多年。十多年来, 住房保障工作的重心一直是经济适用房, 然而, 在十七大报告中, 却只见廉租房, 而不提经济适用房。同时, 保障对象也从原来的“中低收入家庭”转变为“低收入家庭”。在《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中, 廉租房已经成为住房保障方式的首选, 经济适用房则退居第二位, 而十七大报告更是确定了廉租房在住房保障中的重要地位。

二、案例分析

(一) 公共政策价值

1. 什么是价值

价值是人类维持生存与走向完善的双重需要, 是人思想与行为的目标, 在指导人类的同时, 又评价着人类关注的外在物与自己之间的关系, 以及人类的相关思考行为。价值是指人们所“希望的事件”, 没有人的需要, 价值就不可能得以体现。

公共政策价值是人们对政策的愿望和要求的反映, 是政策对于人的意义。它伴随着政策产生、发展和消亡, 伴随着政策的制定、实施和监督。任何政策的制定都是出于一定的价值需要, 并在一定目的的支配下进行的。

2. 公共政策价值取向

正义、效率、平等、民主、秩序、发展、利益是公共政策价值内涵的主要方面。公共政策的价值取向是指政策主体确立的政策价值活动的方向, 它取决于主体的政策价值追求, 而主体的政策价值追求决定于主体的利益与需要。

对于公共政策来说, 政策制定者和执行者的目的是希望实现政策效益的最大化。公共政策的利益导向必须惠及全体人民, 在努力实现公共政策社会效用的最大化的同时, 还要努力提高公共政策的产出效益, 将这种产出效益惠及全体人民。所以, 公共政策价值取向也便只能以人民公益为基准, 以公平正义为基点。

(二) 中国公共政策的价值取向

1. 我国公共政策的价值追求

我国是一个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项基本的政治制度, 是具有中国特色的政党制度。基于这样的政治背景下, 我国政府的公共政策应该是以人文关怀、民主、透明、责任、法制等为基石, 强调社会公众的参与和监督下, 以为人民服务为宗旨, 以提供公平、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为标志, 实现服务职能, 承担服务责任, 一切着眼于人民, 一切为了人民, 从而实现社会公共利益的最大化。

对我国来说, 平等与效率一直以来是政府追求的两大目标。在过去的几十年改革发展的过程中由于政府过多得发挥了效率而忽略了公平, 而贫富差距就是在发展过程中遗留下来的主要问题, 因此政府现在的工作重心应该以公平为其根本的价值取向。

2. 我国公共政策的价值取向———公平

温家宝总理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闭幕时回答记者说:“公平正义比太阳还要有光辉。”我国政府所做的一切都是要让人民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 让社会更加公正、更加和谐。

(1) 公平的内涵

公平是一个社会性概念, 是对人与人之间涉及利益分配的社会关系的平等状况的肯定性评价, 是一种有条件的平等, 但又不同于平等, 本质蕴涵着合理性。

(2) 公平理念是公共政策的公共性的本质要求

公众性是公共政策的本质属性, 主要体现在分配过程中的公平理念和公共服务精神。美国哲学家约翰﹒罗尔斯在他的《正义论》中把他的公平观概括为两个原则:第一, 每一个人都有平等的权利去拥有可以与别人的类似自由权并存的最广泛的基本自由权。第二, 对社会和经济不平等的安排应能使这种不平等不但可以合理地指望符合每一个人的利益;而且与向所有人开放的地位和职务联系在一起。第一个原则可概括为平等自由原则, 第二个原则可概括为机会的差别原则与公平原则。遵循公平原则, 才能在分配公共物品上最大程度的满足公众需求, 反映社会多元利益的协调和发展, 使公共性得以最终实现。因此, 公共政策的价值取向在本质上蕴含着公平理念。

(3) 公平是当前我国市场机制的根本诉求

目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加速期, 市场机制不健全, 需要政府的宏观调控来弥补市场功能的不足。在市场机制不能对资源进行有效配置的情况下, 需要公共权力机关制定公共政策为社会公众提供市场所不能或不愿提供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 以解决市场在自发作用下的公平与效率的矛盾, 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市场经济遵循价值规律, 等价原则是进行交换的标准, 而只有公平作为前提等价交换才具有意义。所以, 在发展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同时, 要注重防止贫富差距悬殊以及收入的两极分化, 要保护弱势群体的利益。因此, 我国政府公共政策价值趋向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巩固和增强执政合法性的现实需要。

(三) 关于廉租房政策解读

1. 何为廉租房?

廉租房是政府向具有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的最低收入家庭和其他需保障的特殊家庭提供的一种非赢利的保障性租住用房, 即由国家出资建设的规格适当、设备齐全的住房, 以低廉的可以接受的方式向住房弱势群体成员 (或家庭) 提供, 保证其住房达到社会最低生活标准, 属于住房保障的补充性措施。

2. 廉租房政策提出的背景

基于中国传统文化价值观固有的理念“居者有其所”, 作为一个可以与社会上其他人平等交往的资本, 中国人一定要有自己的住房, 这种价值观一直影响着政府对于房屋政策的方向。然而城市房价与城市人口数量逐年不断攀升, 普通城市居民工资水平与房价水平比例极为不协调。

早在1998年住房商品化改革之时, 国务院曾经下文要求各级政府尽快建立起以经济适用房为主和租售并举的住房供应体系。但由于责任不清、资金来源缺乏等问题一直没有实质进展。2006年, 在商品价格飞涨, 经济适用房建设制度被广为质疑的背景下, 要求加强廉租房建设的呼声越来越高, 由此拉开了实施廉租房政策的序幕。

(四) 廉租房制度发展历程

1. 政策初始阶段

1998年, 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 第一次提到廉租房这个概念, 指出最低收入家庭租赁由政府或单位提供的廉租房;中低收入家庭购买经济适用房:高收入家庭购买商品房。“廉租房”就在这个时候, 进入了我们生活。

1999年, 建设部制定下发了《城镇廉租住房管理办法》, 提出建立城镇廉租住房制度。

2004年3月1日, 由建设部、财政部、民政部、国土资源部、国家税务总局等5部委制定的《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开始实施。

2. 政策发展阶段

2005年, 国办发「2005]26号文件—关于“抓紧开展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住房情况调查”, 要求对低保家庭住房困难状况开展调查, 其中北京、上海、天津、河北等省 (市) 还在调查的基础上, 建立了住房保障对象档案。

2006年, 建设部要求各地至少要拿出土地出让金净收益的5%用做廉租房建设。全国121个地级以上城市明确了土地出让净收益用于廉租住房制度建设的比例。

2007年11月, 建设部等九部门联合发布《廉租住房保障办法》, 强调住房租金实行政府定价;廉租住房单套建筑面积规定控制在50平方米以内, 并根据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居住需要, 合理确定套型结构;以及申请登记继续向社会公布。

3. 政策强化阶段

2010年04月23日建设部发出《关于加强廉租住房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2010年06月08日《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

2011年03月03日《关于住房保障规范化管理检查情况的通报》

2012年2月1日李克强在保障性住房公平分配工作座谈会上强调牢牢把好公平分配这个保障性安居工程持续发展的生命线;2012年7月15日起施行《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五) 廉租房政策提出的原因

随着我国经营投资环境的恶化及市场经济的自发性, 泡沫经济、通货膨胀有增无减, 多数人愿意将自己的资产转化为不动产, 造成楼市过热。富人将多数房产购走, 将这些空置房坐地起价, 利用投机手段推高房价, 令自身资产迅速膨胀, 从而拉大了贫富差距。与此同时, 高额房价对穷人造成了巨大的生存压力, 导致住房市场的供需矛盾突出、社会贫富差距过大, 不利于社会的稳定和国家的发展。因此, 为了整顿市场经济, 消除经济不健康发展所造成不良经济影响, 进一步保证政府公平的政策理念得以延续和发展, 避免贫富差距的加剧和社会矛盾进一步激化, 廉价房作为我国住房市场供给结构体系中的重要内容被提出并有效实施。

(六) 廉租房政策是我国公共政策公平价值取向的具体体现

公共政策的基本功能在于及时有效地解决社会公共问题以及对稀缺的社会资源进行合理配置, 体现公共权力机关的价值取向和偏好。廉租房政策作为国家的一项重要的公共政策正是如此, 它体现了政府为保证社会公平, 遏制房价在完全竞争的市场经济环境下带来的社会资源分配不平等, 政府以公平的政策理念为基础推出这一政策。

1. 从社会层面看, 廉租房政策充分体现了公共政策的公平价值取向

公平是全人类追求的价值目标, 廉租房政策体现了公共政策的公平价值取向。卢梭的“人权理论”认为, 人人生而平等, 人权是人的本性的要素, 不可转让、放弃、剥夺。廉租房政策的出台, 正是基于对人性的公平权利的肯定。廉租房政策作为保障社会弱势群体的一个重要的公共政策, 使得“居者有其屋”就是其具体体现。其目的就是为了保障社会公平, 维护社会稳定。《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指出:“更加注重社会公平, 使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开放发展的成果”。因此, 向居民提供廉租住房就是让中低收入家庭来分享国家财富和国家发展的利益, 这就是从社会公平的角度来保障每一个公民的基本权利。可见, 廉租房政策体现了公共政策的公平价值取向。

2. 从政府层面看, 廉租房政策具体表达了公共政策的公平价值取向

公平是我国公共权力机关制定政策的出发点, 廉租房政策是公平价值取向的具体表达。公共政策是公共权力机关为解决公共问题、达成公共目标、以实现公共利益的方案。其主体是公共权力机关, 目的是为了解决特定的公共问题, 达成公共目标, 进而实现公共利益, 它隐含着公众的价值观和偏好。公共政策作为政府意志的表达, 代表着公众的意志, 分配全社会利益, 解决社会全局性的、公共性的问题。其政策制定与执行的出发点应充分考虑公民利益。廉租房政策的出台是为了调节社会关系, 解决社会问题, 它满足公平原则, 能解决社会弱势群体的首要问题———住房问题。关于如何解决居民的住房问题, 温家宝总理在新加坡国立大学回答提问的时候说:“如果提起人民生活, 我最为关注的是住房问题。政府的职责最重要的是要搞好廉租房, 让那些买不起房或者进城打工的农民工能够租得起房住得上房。”由此可以看出让人人享有住房, 不仅是政府以人为本的价值观的体现, 也是政府在制定公共政策的出发点, 更是政府的责任, 是实现社会公平的重要内容, 是公共政策公平价值取向的具体表达。

3. 从个人层面看, 廉租房政策深刻蕴含了公共政策的公平价值取向

廉租房政策是政府对楼房市场所做出的宏观调控措施, 是为了保证国家资源再次分配的公平性。由于经济的发展不平衡, 社会分工的不同等原因使人们对资源的占有不等量, 引起贫富分化, 进而致使社会弱势群体产生。而最终的影响是, 这些弱势群体由于贫困, 无力负担高额房价, 无法满足最基本的生理需要。廉租房政策作为社会保障的一个重要内容, 是政府的福利性公共政策, 着重解决低收入家庭基本居住问题。这一制度的建立, 强化了政府住房保障职能, 为弱势群体提供了基本的生活空间, 满足了社会成员对住房的基本需求, 使得公共政策的公平价值取向得到了很好的体现。

三、总结

(一) 廉租房政策实施的重要意义

1. 廉租房政策是缩小贫富差距、构建和谐社会的必要措施

目前, 我国处于社会转型的加速时期, 许多制度都处于建立健全和完善之中, 缩小贫富差距就是制度建设的重中之重。根据国家发改委的报告称, 中国城镇居民最贫困中的20%的人, 年收入仅占城镇居民年收入的2.75%。社会上很多贫困家庭都无力负担高额房价, 人均居住面积仅几平方米, 居住条件相当差, 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一个因素。因此, 为稳定社会, 体现社会公平, 建设和谐社会, 解决贫困家庭的住房问题, 必须施行廉租房政策。

2. 廉租房政策是完善政府职能、实施有效管理的重要举措

目前, 我国的房地产发展过快过热, 致使房价上涨迅速, 价格偏高。政府在众多管理职能中更多运用的是经济职能。通过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进行了一系列的宏观调控, , 但收效甚微。通过市场宏观调控都不能有效解决的低收入者的住房问题, 政府只有直接介入, 制定并实施廉租房政策才能有效解决低收入者的住房困境。因此, 廉租房政策是政府完善职能, 进行有效管理的必然措施。

3. 廉租房政策是保护弱势群体、实现住房权利的重要途径

住房弱势群体主要是指在社会、政治、经济生活中往往处于弱势地位, 在现实生活中的居住水平处于社会平均水平以下并且在未来的一定时间内存在无法改变自己住房现状的可能的一个群体。安居才能乐业, 住房是百姓安生立命之所, 对于弱势群体来说, 其重要性更为明显。因此, 要保证我国在社会转型过程中的社会稳定, 就要求尽可能地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尤其是低收入者住房保障。廉租房这一住房保障体系要保障的就是住房弱势群体的居住问题, 是保障住房弱势群体实现其住房权利的重要途径。

参考文献

[1]代建明、张艳、孙威, 《从服务型政府看我国以人为本的公共政策价值取向》, 《北方经济》2008年14期

[2]王蕾, 《住房权实现中国家平等对待义务的客观性——兼论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政策的合理性.》, 《求是学刊》2010年02期

[3]蒋健, 杜琼, 《服务型政府政策价值取向探析》, 《云南行政学院学报》2006年02期

[4]胡象明, 《论以人为本的政策价值理念》, 《国家行政学学院学报》2007年0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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