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治理中国方案

2024-10-19

社会治理中国方案(共11篇)(共11篇)

1.社会治理中国方案 篇一

一、组织保障

为进一步强化我街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党工委书记任组长的越秀路街道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发挥统筹协调作用,确保各项任务措施落地见效。按照全区工作指引和任务分工,安排工作计划,积极推进工作完成,按期实现工作目标。工作中探索创新总结经验,形成制度举措,在全区推广,吸引各方力量参与试点创建。对在试点创建工作中推动成效显著的,进行表彰表扬;对推动乏力、进展缓慢没有成效的,要严肃追责问责。

二、重点任务及分工

按照《20__年河西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重点工作任务》内容,聚焦治理体制现代化、工作布局现代化、治理方式现代化3个板块,进一步明确我街推进试点创建的`重点任务、具体目标和责任分工。

1、治理体制现代化。

坚持党对社会治理的全面领导,深化“战区制、主官上”,强化街道、社区党组织领导、一把手抓平安建设和市域治理第一责任,落实基层治理的领导体系。把党建红线贯穿于社会治理的全过程、各方面,有力确保党对基层治理的全面领导。利用街道“大工委”和社区“大党委”运行机制,健全联系会议、双向服务、共驻共建等工作机制,建立“红色网格”夯实基层党建基础,强化基层党组织“轴心”作用。通过民主议事协商工作模式创新社会治理。支持各类社会组织和广大群众参与社会治理工作,构建共建共治共享格局。继续探索“三级吹哨报到”基层治理新模式。依托“街道吹哨、部门报到”工作机制,以服务群众为导向,以网格化管理为抓手,以共建共治共享为目标,创新打造“居民吹哨、社区报到——社区吹哨、街道报到——街道吹哨、部门报到”三级吹哨报到体系,发挥网格员“全科网格”作用,打通基层社会治理“最后一米”。

2、工作布局现代化。

通过推动街矛调中心运行,强化基层基础,加强基层综合治理,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全面排查各类纠纷隐患,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责任到人,及时化解,努力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调处”,把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确保“全科网格九全工作机制”落实落地。努力提升网格管理信息化水平。科学划分网格,建立健全三级微信群,及时调整“四失五类”人员信息,并进行定期入户走访。街道网格中心坚持深入社区抽查督导,每月开展《越秀路街道网格工作情况通报》。以“津治通”平台为抓手,建立区、街、社区三级部门联动问题处置机制。

3、治理方式现代化。

坚持普法教育与调解纠纷相结合,积极探索矛盾纠纷调解新途径。通过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法律咨询、设立“社区法律工作室”等方式,将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列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形成了街道、司法所、居委会、律师事务所齐抓共管的局面。真正把法律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将法律服务直接植入社区、植入最基层。以综治信息平台推广为抓手,强化数据信息服务工程。及时组织网格员结合日常重点工作,持续更新完善网格数据,将辖区居民、组织等信息录入区综治平台,实现街域内居民信息的大数据整合,让大数据在具体工作发挥“大价值”,在重点工作中发挥综治平台数据重要作用。构筑群防群治,齐心凝聚基层平安创建新力量。加快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强化群众治安自治力量,加强平安志愿者队伍建设,继续招募平安志愿者,扩大“河西大姐”队伍力量。

三、时间路线图

按照全区“一年突破,两年达标,三年成果”要求,20__年是试点创建达标年,我街制定了任务分工表,明确了各科室的责任分工,要求各科室围绕试点创建工作,推动各项任务目标落实,按期实现目标。

2.社会治理中国方案 篇二

一、从“熟人社会”到“半熟人社会”

曾经的传统农村社会是一个“乡土社会”,“在地方性的限制下成了生于斯、长于斯的社会;是一个熟悉的社会,没有陌生人的社会。”(费孝通,1998)在安土重迁的价值内化下,村落社会流动性很低。人们以血缘联系为纽带,人际交往体现了一种“差序格局”。“礼”是社会公认的行为规范,并且人际交往以人情为导向。

乡土中国经历了土地革命,新中国建立后又经历社会主义改造和人民公社化运动,之后又经过家庭承包责任制改革,如今正经受市场化转型的冲击,其结构特征的变迁在所难免(陆益龙,2010)。贺雪峰(2003)将这种由“规划性社会变迁”所导致、由现代国家政权建设所构建的,以现代行政村为区划的村庄社会看做是一个“半熟人社会”。之所以称为“半熟人社会”,是因为村民之间已由相互熟识变为仅仅认识,不知根知底,虽共享一些公众人物拥有共同的政治和行政空间,但缺乏共同的生活空间。因此,若将自然村对应费孝通的熟人社会,行政村便可以称为“半熟人社会”。“半熟人社会”的概念在理解村级治理中的其他事项时,也如理解村民委员会选举一样有效。如理解村级公共工程建设,或者村干部行为等等(贺雪峰,2000)。他认为,转变的具体过程表现为家庭日益私密化,村民串门聊天大为减少,村民们更加需要公共生活的空间,越来越不适应过去那种针对性强而退出机制不足的串门聊天的闲暇消遣方式,需要更加公共化的自由进退的闲暇消遣方式。吴重庆(2002)将这种熟人社会称为“无主体熟人社会”,并认为“无主体熟人社会”在劳动力大量外流的情况下,“犹如一位失血过多的濒危患者,在无声的挣扎之后,只留下一副冷冰的躯壳。”

上述研究大多从质性研究的角度考察了当前中国农村社会的特征和结构,而苟天来、左停(2009)以皖南山区自然村落的人际交往关系为分析对象,从定量的角度研究发现,自然村落内村民之间的网络逐渐依赖于间接连接构成,即使自然村落内的村民之间,各自也难以熟知,因此他们称谓其为“弱熟人社会”。刘小峰(2012)总结出流动性、法治化与理性化构成了洞察转型期对现代乡村熟人社会流变解释的新关键词或发展趋势。即乡村社会流动性增加,村庄的边界日益模糊。乡村社会的“两栖”生活格局理想型,能较好地理解新时期乡土社会的巨变,即“双向”地去阐释乡村社会自身熟悉性与陌生性的动态交融,以及传统与现代两种结构性力量的共生、“名与实的分离”和情境取向的应变性行动。

二、乡村治理与乡村治理主体

学术界历来对乡村的治理都较为关注。从梳理中国乡村治理历史(李永刚,2008;朱宇,2005;甘信奎,2008)到乡村治理模式变化研究,学术成果显著。在乡村治理模式的研究中,研究乡村治理结构具有代表性的观点有:“县政、乡派、村治”模式和“乡派镇治模式”(徐勇,2002)以及“乡派镇政模式”(徐曾阳,2002)。贺雪峰(2005)从价值生产能力强弱的视角把乡村治理划分为原生秩序型乡村治理、次生秩序型乡村治理、乡村合谋型乡村治理和无序型乡村治理四种类型。此外,学者们还对乡村治理制度的绩效进行评估(郭正林,2004),比较不同地区乡村治理的差异性(贺雪峰,2006)。

随着乡村治理概念的提出,围绕着乡村治理相关问题的研究蓬勃开展起来。其中,乡村治理主体研究值得关注。乡村治理主体,指的是在乡村治理活动过程中起到重要作用的机构、组织和群体。从微观视角来看,乡村治理的主体主要表现为村干部、混混和宗族精英(张艳娥,2010)。本文拟从这三个方面对乡村治理的主体研究进行文献梳理。

(一)“村干部”相关研究

对于改革开放之前的“村干部”研究,杜赞奇(2010)提出了“国家经纪人”概念,意指在农村为维护国家统治并具体负责征收赋税,但却并非真正官僚的群体。根据其代表自身利益还是村民利益,进一步细分为“赢利型经纪”与“保护型经济”。萧凤霞(2001)认为,在人民公社时期,由于村干部的权力和权威都是来自于党和国家,并通过贯彻实施具体政策得到强化,其自身已经内化为“国家代理人”。

王思斌(1991)指出,村干部是夹在国家行政力量与村民自治之间的“边际人”。徐勇(2002)亦指出,村干部“国家代理人”和“村庄当家人”的双重身份产生的角色冲突,影响了村民自治的进程。申静、陈静(2001)认为,由于市场化的不断深化,国家力量放弃对社会资源的完全控制,村干部被赋予的“国家代理人”角色削弱,而村民绕过国家,在市场中找到了更多的机会,村干部成了“弱监护人”。吴毅(2002)进一步阐述了村干部角色被“双重边缘化”后,所表现出的“撞钟人”或“守夜人”角色。杨善华(2000)认为,虽然村干部在各个时期的作用有所不同,但是归纳起来主要是三种:“国家代理人”、“村庄守护人”和“家庭代表人”。

赵文新(2009)从社会资本的角度分析了“农民”村长治村在创造良好社会信任方面的作用,如可以缓和村委会与村民之间的关系,形成良好的互动,并且能够得到广大村民的支持。吴飞(2009)指出,农村村委会的选举是家族势力博弃的过程,血缘和亲属关系对于村委会的选举起着重要的作用。很多时候村干部能否当选取决于其家族背景,而村干部当选后能否有所成就也取决于其关系资本。陈柏峰(2009)认为,乡村干部与普通村民之间的人情关系,就可以因社会文化上的不对等而构成弱意义上的恩情关系。在这种关系下,“施恩”的乡村干部可以成功建构对一般村民的权力关系,可以通过调动感情来支配一般村民。

2006年以后,党中央决定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目前对于大学生村官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如何发挥其“文化资本”的优势对村庄进行管理。孙铭(2010)认为,政府开展的大学生村官计划最重要的潜功能是加强日益松散的农村社会治理力度,从而提高党和政府对于广大农村的领导和治理力度。蔡杨(2010)认为,大学生到村任职是嵌入国家与村庄、城市与农村的一个变量,要在融入农村和农民的基础上,依靠当地组织,积极整合农村的各种生产要素和治理力量。当然,目前关于大学生村官的研究大多从“应然”而非“实然”的角度出发,所以这方面研究的空间非常大。大学生村官作为“半熟人社会”之外的陌生人,如何进行乡村治理,是值得研究的重要问题。

(二)“混混”相关研究

改革开放后30年,乡村混混逐渐实现从乡村社会“边缘人”向经济精英的转型,而这种转型与乡村组织援引“混混”等灰色势力参与基层治理存在高度关联。“混混”与乡村组织的交互作用,以及由此带来的一系列政治社会现象,成为我们理解基层治理样态和困境的新视域(李祖佩,2011)。

吴毅(2009)的研究表明,“这些‘道上的伢们’,聚众赌博,获利不菲,欺行霸市,垄断市场,擂肥、吃黑,谋求不法利润。总之,已经构成了人们日常生活的一部分。”但是,黄海(2009)认为,乡村混混是社会文化和社会结构之间矛盾的产物,是一个“地方性知识”中的概念,是一个中性词汇,也是中国村落社会研究的重要内容。

在乡村治理层面,罗兴佐(2008)认为,混混介入农民生活和乡村治理,反映了乡村社会秩序出现混乱,当前乡村治理中出现了新问题。董磊明(2009)等认为,乡村混混“既不按正常的社会方式谋生,也不像黑社会那样公然通过严密组织危害社会,他们用灰色的手段谋取利益,深刻影响了农村各种社会关系,支配乡村社会秩序,并因此构成了乡村治理的一个‘基础’,是当前乡村治理中的软肋”。

陈柏峰(2009)也从乡村混混切入,探讨了村落社会“灰色化”,深入分析了村落社会性质由传统的熟人社会向半熟人社会甚至陌生人社会的转变,其实质是村落社会内部交往规则的变迁,从数百上千年以人情、面子为基本规则的乡土社会逻辑走向以力量和金钱为考核标准的交往规则。贺雪峰(2003)认为,过去的村落,本来是有一种对付乡村混混的机制,这种机制其实就是村民通过相互之间的联系,一致行动起来。混混不敢触犯众怒,村落因此有序。但是,若一个村落中的所有村民都缺乏调用相互之间关系的能力,就说明这个村落缺乏社会关联或社会关联度很低。这样的村落,就无力应对共同的经济协作,无力对付混混势力的骚扰,无力达成相互之间的道德与舆论监督。

(三)“宗族”相关研究

自20世纪80年代,宗族逐渐在乡村社会复兴和发展。随着宗族的复兴,伴随着兴起了修缮或新建宗祠建筑的风气,在各地的乡村社会,宗族组织通过宗祠修建等公共活动来实现收族、睦族的目的,构建宗族认同感,推动自身发展,成为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中不可忽视的一股力量(赵勇,2010)。

肖唐镖(2002)分析了当地宗族与村级公共权力的构成和互动关系,发现在有着深厚家族道德文化支撑的村庄,宗族凭借姓氏结构的不均衡性,依托强族大房的实力优势,通过血亲网络、姻缘网络等方式影响村级社区权力的构成与分配,影响“两委”的治村决策和“两委”的村务管理及制度执行,影响村干部的工作方法和工作作风,影响村庄资源的分配和使用等等,从而实现有利于本族、本房的利益。袁正民(2000)则认为,宗族势力对村民自治的负面影响是多方面的,主要表现为:影响选举的公正性、干扰选举工作的正常进行、影响村干部的质量和村领导班子的稳定等。江振昌(1996)研究了当前农村宗族势力对农村选举、基层政权的影响,认为宗族势力使农民在政权控制之下又多了一层族权的束缚。不过,当宗族势力和基层政权保持各自独立的状态时,它又多多少少起到一个监督作用。他还提出,农村社区权威结构的三种模式,分别是以家庭势力为主的传统型、以村委会为主的现代型以及村委会和宗族势力共同主导的混合型。

三、总结与讨论

3.中国社会治理的现代化 篇三

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治理要更加科学、更加民主,同时也更加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社会治理的现代化显然也要适用于这一基本要求。作为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支撑,社会治理现代化既包括社会治理主体的现代化,又包括社会治理客体和社会治理环境的现代化;既包括社会治理硬件的现代化,又包括社会治理软件的现代化;既包括社会治理体系的现代化,又包括社会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推动中国社会治理现代化,要以当前社会存在的种种问题为“靶向”,通过研究问题、抓住特点、剖析原因,最终在化解这些社会问题的过程中,把握中国社会治理科学化和现代化的基本要求、主要内容以及关键环节,不断提升我国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水平。

一、中国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基本要求

应对我国社会治理现代化面临的诸多问题和挑战,需要创新社会治理思维和机制。其关键在于要把握社会治理规律,推动社会治理科学化和现代化。“科学的本质是实事求是。实事求是的基本含义是:我们的理性必须从客观实际出发,探寻自然现象和社会现象固有的而不是虚构的规律性。科学活动就是实事求是的活动;科学精神就是实事求是的精神;科学态度就是实事求是的态度。这里要注意的是,实事求是涉及两类规律性:自然的和社会的。社会规律性因为涉及社会成员及其群体有意识、有意义的活动,涉及各种各样复杂的社会关系,因而与自然规律性不完全相同。例如,在现代社会,以人为本越来越从过去的理想变成现今的社会共识,沉淀为社会成员的集体意识,成为人们必须遵守的金科玉律,也就是成为一种社会学所说的社会事实。因此,在社会领域,实事求是,也包括从这样的社会实际出发。”提高我国社会治理科学化和现代化水平,必须把握社会治理的基本要求。

第一,社会治理方略要实现法治与德治的有机结合。从社会治理角度来看,法治与德治都是为了规范社会行为,调节利益关系,减少社会问题,化解社会矛盾。“德”的外化即为秩序,“法”的内化即为秩序,法治与德治都是为了社会秩序,两者相辅相成、相互促进,共同构成社会治理的基础。首先是法治建设。法治是社会治理的基础和灵魂,无论社会管理还是社会自治都必须依法进行。当前,法治受到来自权力、金钱、人情、关系、非理性社会情绪等的扭曲、稀释、通融、异化,使法治权威和宪法至上大打折扣。要维护法的统一、尊严、权威,强化社会运行基础规则,牢固树立规则意识。其次是道德教化。法治和德治相辅相成,共同构成社会治理的基础。要完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注重发挥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思想教育和优秀传统文化的道德教化作用。既要反对封建思想糟粕沉渣泛起,又要大力弘扬中华传统美德,旗帜鲜明地反对拜金主义、极端个人主义,坚决抵制西方文化中的反社会、反伦理、反道德思潮,反对以追求极端个性为理由而丧失人性,反对以追求无限自由为理由而丧失自我。

第二,社会治理方式要实现社会管理与社会自治的有机结合。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改进社会治理方式,要“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优化社会治理,既要加强党政主导、社会管理,又要坚持多方参与、共同治理。社会管理注重自上而下、以权力为主导,重在“有为而治”;社会自治注重自下而上、以权利为主导,重在“无为而治”。二者交织融合、各有侧重,共同立于社会基础之上。如果把社会看作一棵“社会树”,则社会管理是“枝叶”,社会自治是“树干”,社会基础是“根基”,人民幸福是盛开的“花朵”。社会管理与社会自治何者为主、何者为辅,取决于特定的社会基础。我国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决定了当前社会管理应发挥主渠道作用。但绝不能将社会自治视为可有可无,正如列宁所言:“委托代表机构中的人民‘代表’去实现民主是不够的。要立即建立民主,由群众自己从下而上发挥主动性。”2008年,国务院提出“要增强社会自治功能”,并反复强调,“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构建政府管理与社会自治相结合、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的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体制,最大限度地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激发社会 活力。”

第三,社会治理手段要实现市场、政府与社会“三手”的有机结合。市场的无形之手、政府的有形之手、社会的隐形之手既是资源配置之手,又是财富分配之手。从资源配置方面来看:市场的无形之手配置经济资源,主要遵循效率原则;政府的有形之手保障秩序、配置公共产品,主要遵循公平原则;社会的隐形之手维系人们的基础公共生活,主要遵循自治原则。三者都同时遵循法治原则。从财富分配方面来看:无形之手、有形之手和隐形之手分别对应于初次分配、二次分配和三次分配并发挥主导作用。比如,在初次分配环节,主要靠无形之手来调节,社会人和法人通过创造、创业、就业、生产、经营、管理等发挥各自的作用创造社会财富,遵循市场规律获得相应的分配。在二次分配环节,主要靠有形之手来调节,政府运用财税政策等手段,确立平等保护与特殊保护相结合的制度。在三次分配环节,主要靠隐形之手来调节,隐形之手多种多样、若隐若现,社会慈善捐助就属于其中重要方式之一。在成熟的社会,社会的隐形之手越来越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第四,社会治理机制要实现源头治理、动态管理与应急处置的有机结合。社会治理注重源头治理、动态管理与应急处置的相互结合。在加强源头治理方面,更加注重民生和制度建设,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防止和减少社会问题产生。在加强动态管理方面,更加注重平等沟通和协商,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及时化解社会矛盾。在加强应急处置方面,更加注重应急能力建设,有效应对和妥善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总之,针对社会治理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从源头上、根本上、基础上预防和减少突出问题的产生,提升治理的层次和水平,最大限度激发社会活力、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

总之,社会治理的科学化和现代化是一个不断发展的进程,也是一个没有止境的过程。“因而在社会发展的不同阶段,有不同的科学化水平,人们只能追求本阶段能够达到的最佳目标。这决定了我们必须不断努力,与时俱进,才能达到更高的最佳水平。这说的科学化水平的相 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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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国社会治理现代化的主要内容

中国社会治理现代化的主要内容包括创新社会管理机制、完善社会自治机制、夯实社会基础工作三个方面。

(一)创新社会管理机制。

人的健康,一靠无病预防;二靠有病治疗。社会管理也是如此,只不过社会还要从个体和群体这两个不同的层面去分析。创新社会管理机制的主要任务是着力从社会个体和公共群体两个层面以及和谐保健、矛盾化解两个环节,构建相互支持的有机体系,防范化解社会问题,科学处置公共危机。

1.社会保健预防机制。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在社会问题、社会矛盾出现或趋向严重之前的保健预防,不但能大大降低社会管理成本,而且在某种意义上还决定了社会管理的最终成败。社会保健预防机制包含两个重要方面:

其一是社会个体保健机制。建设和谐社会的核心问题是提高群众幸福感、满意度。当前提高群众幸福感的关键是科学地解决群众住房、养老、医疗、教育等方面的基本需求,而解决这一问题的根本出路是:建立适应市场机制的以保障创业就业为基础,以解决基本需求为目标的保健预防机制。即:促进创业就业以增加个人收入,以个人收入作为“社会保障之绳”,由政府主导为其编织“社会保障之网”并负责修补漏洞,从而实现以自我保障为基础,政府救助为托底,慈善帮扶为辅助的自助、家助、互助、共助、公助相互配合的社会保健机制。具体说来主要包括:实施素质教育,提升就业能力,教育是促进创业就业的第一推动力;促进创业就业,创造社会价值,政府的职责是创造更多的创业就业机会;合理分配财富,完善利益格局,合理调整初次分配和二次分配,遏制“三公”消费、隐性福利、灰色收入、垄断利润等;科学设计“社会保障网”,个人和用人单位出资,再加上政府补助,为个人设立一个保障总账户。此总账户可再细分为住房账户、医疗账户、养老账户等,用以分别解决相应问题。

其二是公共危机预防体系。相对于社会个体矛盾,公共危机危害的对象具有群体性,构成了社会管理必须面对的另一个重要方面。公共危机包括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经济危机等,极大地影响和谐社会建设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公共危机预防体系建设有两个方面。一是硬件建设:要构建现代化防灾减灾体系;构建现代化能源保障体系,按照战略储备、应急储备、物价调控储备三个等级,科学储备战略资源;构建现代化环保生态体系等。二是软件建设:要加强法制建设,针对各类公共危机,出台和完善相关法律,依靠法尽量减少事故和灾难的发生;加强体制建设,建设统一高效的公共危机应对指挥系统、组织机构、职能设置,尤其重视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社会动员体制,充分发挥非政府组织和社会力量在公共危机管理中的作用;加强机制建设,居安思危,防患于未然,针对各类突发事件建立长效预防机制,包括建设安全文化、加强安全法制、落实安全责任、创新安全科技、加大安全投入等等,建立应急临战准备制度,包括应急人财物、应急技术、应急宣传、应急演习等准备,提高预案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强预案演练,加强全民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突能力建设。

2.社会问题化解机制。

预防无法解决所有矛盾问题,社会管理的另一个重要环节,就是要建立健全有效的矛盾化解机制。其关键在于:强化和完善解决社会矛盾纠纷的法治机制,防止用“运动式治理”体制化替代法治化。法治化要求法律至上,体制化要求权力至上;法治化相信化解社会矛盾需要全社会参与,体制化必然导致过度行政。

首先,社会个体的矛盾化解机制。建立健全矛盾纠纷的发现、调解、仲裁、复议、诉讼相互衔接、相互配合的矛盾化解机制,尽可能缓解信访渠道,将矛盾纠纷引流至调解、仲裁、复议、诉讼的法治化渠道去解决;针对违法犯罪分子,建立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一是发现机制。发现矛盾和问题,一靠主动接访,二靠调研排查。主动接访分为大接访和常接访。大接访解决信访存量,常接访解决信访增量,两者共同拉近政府与民众的时空距离和心理距离。二是调解机制。全面坚持“调解优先原则”,通过健全横向调解网络和纵向调解网络,注重营造多渠道的矛盾纠纷调处新机制,着力减少社会对抗。三是仲裁机制。调解无效的矛盾纠纷,依法“引流”至仲裁、复议渠道解决。四是复议机制。我国行政复议偏低,远没有发挥解决行政纠纷的主渠道作用。五是诉讼机制。诉讼是解决矛盾纠纷的“终点站”。要通过推动司法公正、提高司法效率,增进司法透明,切实保护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六是防控体系。在防控对象上,加强对重点人员、重点时段、重点场所的管理;在防控方式上,立足信息综合开发应用,加快开发“治安信息综合平台”;在防控组织建设上,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深入推进社区警务,严格落实一区一警或一区多警的要求,启动社区警务“平衡记分卡”考核机制。

其次,公共危机的应对化解机制。一是危机预警机制。危机预警机制是解决公共危机的第一道防线,包括危机预警的信息收集系统、监测系统、咨询系统等等。当前尤其要重视运用信息技术建立危机爆发前的知识系统、信息系统和分析评估系统,以实现科学预警。二是危机决策机制。在公共危机管理中,需要遵循一些不同于常态决策的原则和程序,需要建立特定的危机决策机制,需要遵循权力集中原则、结果优先原则和风险原则等。三是应急处置机制。一是先期紧急处置,包括危机信息分类、分级紧急汇报、事态控制、先期应急救援等;二是全面启动应急处置网络系统;三是因时、因地、因人科学采取一系列处置措施,保障安全,稳定大局。四是舆论引导机制。建立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新闻分类分级制度、媒体纪律约束制度、新闻发布制度、舆情跟踪研判互动制度、网络信息安全制度。五是恢复重建机制。包括危机后的恢复和重建,事故调查,问责,后遗症处理等。六是评估提升机制。主要是危机影响评估、危机管理能力评估、危机管理效果评 估等。

(二)完善社会自治机制。

社会自治是人民当家做主、保障民权、发展民主、实现“自由人联合体”的需求;也是提高公民责任感、调动公民积极性、激发社会活力的需求。社会自治机制主要涉及以下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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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基层自治机制。一是通过社区建设,构建新型城乡社区自治模式,深入开展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三项民主实践”,推进基层自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二是建立社会工作队伍。探索建立社会工作人才培养、评价、激励机制,形成专业社会工作制度。三是社会组织,充分发挥其在公共管理与服务中的积极作用,使其在政府与民众之间形成弹性作用。

第二,社会动员机制。一是社会力量整合机制。最大限度地整合民间资源和动员社会力量,形成强大合力,推动社会建设。二是社会主体激励机制。最大限度地激发社会活力、增强公民主体意识、调动公民积极性、提高社会责任感,最大限度地集中民智、激活民力、凝聚民心,努力让全社会迸发的活力成为推动社会发展进步的最强大力量。

第三,社会互信机制。一是构建社会个体综合信息平台。社会成员的个人信息不确定性,大大提高了社会治理总的信息成本。身份证弄虚作假、个人财产和诚信情况模糊不清等,这些使得社会保障具体措施的实效大打折扣,对实施有效社会治理造成严重障碍。如同医生治病,如果所掌握的患者生理指标的数据是错误的,就无法做到对症下药、有的放矢。二是完善政、群双向信息互动机制。既要建立规范的信息公开制度,拓宽民意渠道,健全公众参与制度,加强新闻舆论监督,推行网络议政、问政、参政;又要不断完善重大事项调查研究制度、专家咨询制度、公示制度。

三、中国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关键环节

我国社会治理的理想状态是在党的领导下和法的基础上,“自上而下”的社会管理与“自下而上”的社会自治“纵向有机结合”,“自外而内”的法治与“自内而外”的德治“横向有机结合”,以及“纵向治理”与“横向治理”的结合,最大限度地激发社会活力与创造力,增强社会凝聚力与亲和力。而社会治理的最终状态则是“以各个人自由发展为一切人自由发展的条件的联合体”。提高我国社会治理科学化、现代化水平,努力朝着社会治理的理想状态迈进,需要抓好五个关键环节。即,社会治理保健化、社会治理法治化、社会治理系统化、社会治理社会化和社会治理信息化。

第一,社会治理保健化。社会治理保健化是从源头上抓好社会治理的根本要求。只有切实把群众合法权益维护好、保障好、发展好,才能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预防社会问题和公共危机的产生。因此,维稳的基础是维权,保健的基础是保障。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保障百姓基本生活,是社会治理的“本” 和“源”。

第二,社会治理法治化。社会治理的法治化要求要强化政府作为规则和程序制定者以及矛盾调节和仲裁者的角色,强化和完善解决社会矛盾公共危机的法治机制,使法治成为解决社会矛盾和公共危机的长效、制度化手段。要大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在全社会树立依法办事、守法光荣的风尚,引导群众理性合法表达利益诉求。

第三,社会治理系统化。要避免“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灭火队式”治理模式,把社会作为一个有机体看待,形成一套完整的治理体系。社会治理的重点在基层,但是,创新社会治理则需要高层的统筹规划、总体协调和统一领导,否则就难以形成合力。应当自上而下建立健全社会治理的领导体制,同时注重推进社会治理方式的系统性和多元化。

结语

通过提升我国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努力做到“维系社会秩序、规范社会行为、协调社会关系、维护社会治安、促进社会公正、增进社会认同、推进社会和谐;化解社会矛盾、解决社会问题、应对社会风险、减少社会内耗、控制社会冲突、弥合社会分歧,推动社会资源和社会机会更加公平合理地配置和分配,为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社会发展创造既有秩序又有活力的基础运行条件和社会环境”。

(作者系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理论与方法研究中心特邀研究员)

4.户县八中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案 篇四

为加强学校安全防范工作,不断强化安全防范机制,加强学校治安管理,增强全校师生的安全意识,掌握安全自救常识,提高全校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治安防范能力,推进学校治安综合治理,根据县综治委和县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重要会议精神为指针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为依据,以做好学校治安安全为目标,强化法律教育,保持稳定大局,结合我校实际出发,进一步强化责任制及组织网络,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真正落到实处。

二、学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机构:

组长:王军利

副组长:陈夫鹏 崔文辉姜经美 王军强

成员:王文圣 温新昌闫波 王岳

杨本省 张宏涛李阳明 杨世强

各年级组长 各班主任

三、具体措施:

(一)、教师管理方面:

加强政治思想教育、师德师风教育,每周进行一次全体教师政治理论、教育理论学习,树立依法执教的思想,做到不体罚、不变相体罚学生,不讽刺、不挖苦学生,定期或不定期与学生谈心,经常和家长沟通共同培养教育学生。学校和教师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对出现严重安全责任事故的教师考核做不称职处理

(二)、学生管理方面:

1、加强组织纪律教育、革命传统教育、理想教育、常规教育,根据不同年级分别进行不同的教育。

2、每学期召开两次全体学生大会,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培养学生安全法律意识。

3、每学期请法制副校长和公安人员进行一次安全法律知识教育,让法律走进校园。

4、做好与交警大队、派出所、及有关村社的联系,及时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与法制宣传活动。

5、结合学生年龄特点和实际,分年级、分层次在教师和学生中开展法制教育活动,学生法制教育专题会议每学期不得少于两次,6、班主任利用班会每周进行一次安全法律知识教育,加强交通安全教育,确保安全行走。学习安全自救常识,让学生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安全的同时,懂得安全知识,提高自我保护的能力。

7、以板报为载体,以晨会、班会为主阵地,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活动。每两月出刊一期《平安校园》为内容的板报。

8、与各班班主任签订安全卫生目标责任书,班主任代表学校与学生家长及学生签订安全卫生目标责任书。

9、学校要求任课教师保证上课期间的安全问题。校内课间不乱跑,不拥挤,上下楼梯快步轻声,靠右边。放学按时离校,不经老师允许不能随意在校园内逗留。入校后不得随便出校门。上体育课、晨练及课外活动是要注意与他人合作,防止机械伤人,保证安全。、班主任及任课教师及时做好学生思想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不得拖延或掩盖。

四、加强外聘人员的管理:

1、学校与保安、门卫、宿舍管理员、炊事员等外聘人员签订安全卫生目标责任书。具体负责本职范围内的安全工作。

2、每周组织一次外聘人员工作会,学校有关法律政策,总结上周工作,指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下一步工作提出具体要求。每周至少检查二次检查学生伙房卫生、饭菜质量,原材料的进货渠道等,同时每周召开一次伙房管理人员会议,对他们进行学习、培训,以提高他们的思想觉悟、服务意识、自身素质、服务水平。

五、日常管理方面:

1、认真做好外来人员管理工作,杜绝发生不安定因素,严格进出校门手续制度,不放一个闲人进校,排除校边四周不安隐患,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妥善处理。

2、每月一次安全大检查,重点检查一次线路、电器、床铺、门窗及公共设施,做到及时检查。特别是电器设备的隐患。保证用电安全检查,不乱动电源插座,信息课上要按规定程序操作机器。

3、每天有一领导组织有关工作人员全天值班,包括教学楼、楼道值班,负责学生全面工作。学校每天安排值班人员24小时巡逻,重点对宿舍、伙房、办公楼、巡逻。课间及放学时段安排专人在校内外巡查。

4、每学期检查二次实验室人员对易燃易爆及有毒药品的存放管理工作。确保教学实验安全。教学演示实验和学生分组实验,任课教师和实验教师课前必须检查好设施,并加强学生实验操作规程及安全教育。要对易燃、易爆、放射、剧毒等危险物品按上级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并做到安全使用。

5、积极配合公安、工商等部门加强对校园及周边环境的整治。抵制腐朽文化和邪教的侵害,为广大学生的健康快乐成长营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

6、确保学生饮食卫生安全。总务处加强食堂的安全管理,按卫生部门的要求,搞好饮食卫生工作,做到定点采购,确保师生的饮食安全。

7、学校按照县局的要求每月精心组织一次疏散演练,提高逃生能力。

8、学校要求各班主任安全员每周认真排查本班危险物品并认真填写登记表,安保处每周进行抽查。

五、校外住宿生和通膳生的管理:

1、学校和校外住宿学生、房屋出租户、学生家长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要求学生家长要经常和出租户沟通,了解子女的生活状况,要求出租户主动联系学生家长并及时告知学生情况。

2、政教处安保处每周检查一次校外住宿情况,和出租户沟通,及时发现解决问题。

3、对于食宿在家的通膳生,学校按村组登记造册,分成若干小组,并安排组长一人,要求学生上学放学路上一同前往。

六、摸排校内外高危人群,及时化解矛盾。

1、学校和祖庵派出所联系,了解掌握该地区高危人群,建立高危人群摸排台账(保密),以便及时应对处理,严防不安全事故发生。

2、对于教师中矛盾,学校领导要多沟通多开导,及时化解。对于比较偏激的学生,要求班主任和任课老师要多关心爱护,特别是班主任要和家长多联系,共同教育,力争使学生健康成长。

户县第八中学2013年3月

户县第八中学社会治安

综合治理方案

户县第八中学

5.社会综合治理活动策划方案 篇五

坚持以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开展平安建设的总体工作部署,立足本村实际,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前提,以创安活动为抓手,以混乱地区整治为重点,以动员全村广大群众自觉参与平安建设为基础,以抓好各项制度落实为关键,进一步深化“平安村”和“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真正实现“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的工作目标,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一个良好的环境。

二、工作目标

今年综治工作将围绕一条主线,努力提升两项能力,继续遏制三个上升趋势,努力实现四“新”工作目标,即:围绕贯彻学习十七大精神这条主线;努力提升化解各类社会矛盾和处置突发群体性事件的两项能力;继续遏制到县去市赴省进京上访、群体性事件、外来人口和青少年群体的违法犯罪上升的趋势;实现维护稳定能力要有“新”提升,平安创建工作有“新”突破,农村治安状况要有“新”改变,队伍综合素质有“新”提高。具体目标为:

1、继续保持本村政治稳定和治安平稳,不发生群体事件、重大责任事故和重大火灾事故;

2、积极做好本村稳定工作,无集访和越级上访;

3、深入开展平安村、平安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平安文明家庭达90%;

4、认真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帮教转化工作,加大社会闲散青少年、精神病人的管控,无上述人员犯罪;

5、进一步做好各类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无民转刑案件发生;

6、深入推进群防群治,积极做好防范工作,治安案件、刑事案件发案率较上年有所降低;

7、积极做好消费维权的宣传工作。

三、工作措施

201x年度,为进一步推进“平安村”建设,达到示范村标准,我们将有针对性地采取如下工作措施:

(一)以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为前提,努力化解人民内部矛盾。

一是建立重点上访人员长效管理工作,对于习惯性上访人员,除了时刻关注他们的动向外,更要主动关心他们的生活,对特别困难户要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让他们时时感觉到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没有忘记他们,从而让他们在思想上得到安慰,从生活上得到一定实惠;另一方面,要加强与他们之间的联系,不定期地组织他们中的关键人员开展座谈,交流思想,掌握动态,把握工作的主动权。

二是要落实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继续坚持每周一排查制度,每月定期召开一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例会,及时做好解决本村各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力求矛盾纠纷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置得好,努力实现小事不出门、大事不出村、疑难问题不出镇。

三是进一步健全完善处置群体性事件工作预案。一旦发生群体性事件,快速出击处置,面对面做好群众工作,切实防止和避免因处置不当而造成重大损失或影响。

四是继续坚持不懈地做好“两劳”回归人员教育转化和社会闲散青年、精神病人管控工作,时刻关心和帮助解决他们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确保他们不再重新犯罪,全力维护全村的社会政治稳定。

(二)以治安防范为抓手,不断推进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一是抓好群防群治队伍建设工程,努力筑起一道群防群治的铜墙铁壁。建立和完善义务治安巡逻队、民事调解委员会、帮教等各种群众性的自治组织,协助片区民警做好本瞎区的治安工作,加大流动人口教育管理力度,及时调处各种矛盾纠纷。对刑释解教人员坚持每季见面谈话不少于一次,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中的困难,确保不发生重新违法犯罪情况。

二是抓好物防建设工程,村两委要经常逐家逐户上门,开展查隐患、堵漏洞活动,宣传动员村民做好防盗、防火工作,加大物防、技防工作力度,确保本村零盗窃零火灾事故。

(三)以治安整治为重点,实现社会治安的长治久安。

在“平安村”的建设活动中,要积极发动群众参与“平安村”建设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平安建设工作深入人心,成为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充分发挥他们的主力军作用,继续深入开展打击“两抢一盗”犯罪专项斗争,强化打、防、控一体化工作机制,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四)以“平安村”创建为载体,全面提升本村创建水平。

一是坚持“四抓四面对”的思路,进一步强化综治基层基础工作。“四抓”,即:一抓组织网络。以村党支部为丫头,协调本村其他组织,以平安建设工作为中心,统一思想,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积极为平安建设工作出谋划策;二抓标准建设。制定平安村建设和平安文明家庭评比标准,规范建设内容;三抓建设重点。以改善瞎区卫生环境和加强宣传教育为抓手,努力提高村民的身心健康水平和文明向上的意识;四抓教育宣传。

利用黑板报、宣传栏等宣传工具,加大综治创安宣传力度,巩固瞎区教育阵地。“四面对”,即:(1)面对党员,紧紧依靠党员开展建设活动,通过每月的学习教育提高党员素质和参与本村建设的积极性,从而带动广大村民的广泛参与;(2)面对各类群体。结合本村计划生育和青年生殖健康教育工作,为中青年群体提供相关的健康知识。面对特殊群体开展“崇尚科学,反对迷信”的科普宣传和健康教育活动,树立健康的人生观。(3)面对青少年。利用寒暑假,广泛开展爱国教育,培养他们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才能的一代新人。(4)面对两劳人员。对两劳回归人员,进行定期走访,教育他们珍惜生命,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二是落实综治目标责任制,确保各项工作制度落到实处。坚持村党支部、村委会一把手村民组签订综治、平安建设工作目标责任书与工作制度,把平安建设活动的各项任务落实到每个村民组每个责任人,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三是以巩固“平安文明家庭”示范村为目标,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普遍提高群众法律知识,增强村民法律意识,从而确保全村发案稳中有降,达到村民安居乐业之目的。

四、组织领导

6.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计划方案 篇六

2008年工商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省、市、县政法工作会议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以巩固深化平安建设为载体,以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治安问题为重点,加强和改进社会管理,强化基层基础工作,全面提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水平,为加快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健全工作责任体系,推进综治责任落实

1、完善综治领导责任制。继续层层签订(颁发)综治领导责任书和部门目标管理责任书,健全完善“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责任落实体系。改进和完善综治与平安建设考评体系,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以人民群众满意、社会和谐稳定为标准,坚持全面考评、综合考评、科学考评。继续把社会治安满意率、平安建设知晓率和部门领导重视率列入综治责任书考核的重要内容,增强各级各部门领导干部 “为官一任、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

2、完善齐抓共管工作格局。进一步明确各部门职责任务、完善工作机制、强化组织协调,充分发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大平台作用。进一步健全和完善xx系统综治成员单位会议制度及工作情况通报等制度,促进形成工作合力。调整充实xx系统综合平安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健全党委统一领导、相关部门主抓的工作架构,以更好发挥指导、协调、督促作用。

3、完善奖惩激励机制。建立健全综治工作与平安建设责任查究制度,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责任范围,增强责任查究的可操作性;加大综治“一票否决”制的执行力度,制定执行“一票否决”的工作程序、实施办法、具体规则,增强权威性和执行力;严格执行综治“一票否决”制度,通过实施综治警示、限期整改、黄牌警告、“一票否决”等措施,督促各级领导干部认真履行综治责任。

二、继续深化平安建设,不断提升创建水平

坚持“抓系统带单位”创建活动,在着重抓好家庭、企业、单位等平安系列创建工作的同时,向金融、交通、边界、商店、集贸市场以及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等领域延伸,进一步创新载体、深化内涵。加强平安创建工作的督导检查,对对已达标的 “平安单位”实施滚动管理、跟踪考评,进一步巩固创建成果;对未达标的单位、企业实行重点帮扶、挂钩指导。建立一月一督查、一季一通报、半年一检查考评制度,对措施不力,行动迟缓,影响全系统创建整体效果和整体进度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改进。

三、预防化解矛盾纠纷,保持社会和谐稳定

1、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和规范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工作制度和工作网络。健全社会舆情汇集、分析机制和排查调处责任制,把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作为一项重点基础性工作,建立健全基层常态化排查调处工作机制,规范“统一受理、集中梳理、归口管理、依法办理、限时处理”的工作程序,落实经常排查、集中调解工作措施,使大量矛盾纠纷在萌芽状态得到妥善化解。加强群体性突发事件的社会预警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处置机制,切实做到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置得好。

2、健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正确处理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人民群众可承受的程度很好地结合起来,在出台政策、实施改革措施和行政执法过程中,充分考虑对社会稳定可能带来的影响,切实保护群众的切身利益,坚持依法行政、公道办事,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坚持以人为本,树立群众观念,及时排查化解可能影响本地区、本部门安定稳定,引发重大治安问题和群体性事件的重大矛盾纠纷。同时认真排查调处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民间纠纷,妥善处理涉法涉诉中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消除不稳定因素。

四、完善社会服务管理,减少违法犯罪空隙

1、增进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工作。按照xx发〔2003〕11号和xx字〔2008〕1号文件要求,在较大规模企业设立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配齐配强流动人口协管员队伍,提高服务与管理水平。加快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信息化建设,做好人口流出地和流入地的衔接配合工作,强化以出租房屋为重点的流动人口落脚点的管理。积极推 “一站式”、“一证式”服务管理模式。

2、增进社会安全的管理工作。切实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以及枪支弹药的管理,落实公共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和矿山安全监管措施,加强与改进对食品、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监管。认一流信息监控拦截系统(IMB System)

7.社会治理中国方案 篇七

FAST工程台址区的位于典型的喀斯特洼地的独特地形地貌上, 早期的岩溶塌陷导致洼峰崩塌、垮塌, 从而在洼地斜坡的陡坡及陡崖上广泛分布大型块石岩堆[2], 对FAST工程安全造成重大影响。本文以典型的大型块石岩堆—WY15作为分析案例, 研究大型块石岩堆的治理方案, 从而对喀斯特洼地斜坡、陡崖上的大型块石岩堆的治理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1 工程概况

1.1 大型岩堆特征

1.1.1 岩堆规模

本工程大型块石岩堆宽约86 m, 长约60 m, 面积约5 000 m2, 平均厚度约8.0 m, 体积约40 000 m3。

1.1.2 岩堆结构特征

该大型块石岩堆主要由块石及少量碎石组成, 局部夹薄层粘土。块石含量90%以上, 粒径大小悬殊, 大者达3.0 m×4.0 m×6.0 m, 小者仅0.1 m×0.2 m×0.3m左右。呈架空堆积, 结构松散。岩堆前缘地形较陡, 残留许多巨大的危岩块体, 极有可能发生滚落。根据设计需要, 岩堆下缘需要开挖高约20m的7h馈源塔塔基边坡, 塔基边坡对其下方的7h馈源塔、圈梁及反射面构成极大的威胁。岩堆及工程设施平面分布概况见图1, 岩堆及前缘危岩体概况见图2, 3。

1.2 岩堆分布区工程地质条件

1.2.1 地形地貌

该大型岩堆位于山体斜坡的中上部, 总体地势西高东低, 前缘高程1015~1025m, 后缘高程1055~1070m, 相对高差40~45m。堆积体中上部地形较为平缓, 坡度5°~15°, 前缘地形较陡, 坡度40°~50°。

1.2.2 地层岩性

研究区出露地层为大型块石岩堆 (崩塌堆积体) 及三叠系中统凉水井组三段基岩。 (1) 大型块石岩堆 (崩塌堆积体) :浅灰、灰色, 由块石及少量碎石组成, 间夹少量粘土, 架空堆积, 结构松散, 厚3.2~12.2 m。 (2) 下伏基岩:浅灰色、灰白色、褐黄色, 薄至中厚层状白云质灰岩, 岩层产状20°∠10°。

1.2.3 地质构造

研究区位于克渡向斜东翼, 董当断层 (F1) 从大型块石岩堆东侧150 m处通过, 该断层为张性正断层, 产状为120°∠60°, 断层破碎带宽约60m, 断层角砾岩和断层泥均发育, 角砾岩大小不等, 钙质、泥质胶结, 局部有钙质浸染和后期溶蚀现象。断层两盘岩层产状变化较大, 东盘岩层产状较缓, 总体倾向40°~120°, 倾角4°~12°, 西盘岩层产状较陡, 总体倾向290°~320°, 倾角18°~35°。在F1断层东盘发育有一条次级断层 (F2) , 该断层规模较小, 向北延伸于场地南部被F1断层阻切, 为一倾向东的高角度张性断层。

1.3 岩堆破坏模式

该大型块石岩堆可能发生的破坏模式为前缘陡坡地带的块石岩堆因重心不稳产生滚落, 从而导致大型块石岩堆沿基岩面产生牵引式的整体滑动破坏[3]。

2 岩堆治理方案比较分析

通过对FAST工程台址区大型块石岩堆进行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和施工勘察, 从宏观到微观、由表及里反复论证分析, 提出三个治理方案, 并进行对比研究。

2.1 微型桩支挡方案

微型桩支挡方案该方案将微型桩布置于大型块石岩堆下部前缘, 防止局部巨型块石滑落及松散岩石滚落。微型桩直径130mm, 采用3 25钢筋, 分4排按梅花形布置, 桩间距1m;桩顶设置4.5m宽、2.0m高的混凝土承台, 以加强微型桩的整体性, 同时对大型块石岩堆下部前缘的危石进行有效的支挡。桩群所在位置的块石岩堆采用C25混凝土浇筑充填裂隙, 加强块石岩堆的整体性。预算总费用为253.2万元, 预计工期70 d (图4) 。

2.2 锚索+主动网加固方案

对大型块石岩堆的前缘采用锚索+格构为主的支护方案进行防护, 重点对大型块石岩堆最前缘的危石进行锚固处理, 对坡面散布的危石予以清除和嵌固处理。整个坡面防护采用逆作法施工, 待上部格构及锚索完成初张拉后再进行下部锚索的施工, 确保大型块石岩堆前缘施工时不产生次生危石岩体滑塌、掉块发生安全事故。预算总费用为683万元, 预计工期80 d (图5) 。

2.3 坡率法放坡方案

坡率法放坡清方原则:大型块石岩堆前缘清理出3 m平台后, 按1∶1.15 (按其天然休止角41°进行放坡) 的坡率进行放坡, 每10 m高设置一道3 m宽的斜道。整个清方施工严格遵循逆作法的施工原则, 大型块石岩堆下方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置防护措施, 确保施工期间的安全。预算总费用为367.2万元, 预计工期50 d (图6) 。

2.4 方案比较分析

基于前述三个方案, 从工程实施技术难度、工程造价、工期及对环境的影响角度将三个方案的优缺点进行对比分析, 分析结果见表1。考虑到该工程的重要性, 建设单位及业界专家最终决定采用方案三进行治理。

3 结束语

FAST工程台址区大型块石岩堆治理工程实际总工期为45 d, 清除开挖方量少于预期, 较预计工期提前5 d。该治理工程的成功实施, 与以往类似工程治理成果形成鲜明的对比, 既充分保证了FAST工程台址的安全, 又最大程度地减少工程造价及工期, 为FAST工程台址开挖施工的竣工及500 m口径球面射电望远镜 (FAST) 工程的设备安装及使用奠定了基础, 并在喀斯特地区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应用起到了示范作用。

摘要:FAST工程台址区存在大量的块石岩堆, 对工程安全造成极大影响。以大型块石岩堆—WY15为例, 通过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及施工勘察等不同阶段的勘察信息, 进行了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现场设计三阶段对比分析, 提出了三个可行方案进行了技术经济以及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对比研究, 最终得出了最优的治理方案, 确保了工程安全, 缩短了建设工期, 降低工程投资。

关键词:FAST工程,大型岩堆,治理方案,比较研究

参考文献

[1]唐韬, 朱彦.FAST台址区岩堆的岩土工程治理对策研究[J].工程勘察, 2010, (s1) :571-577.

[2]潘盛泽, 曾鹏飞, 杨锋.FAST工程台址洼地形成机制探讨[J].民营科技, 2011, (3) :1, 107.

8.社会治理中国方案 篇八

第三个方面是,从我国人口的年轻化来看,第二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表明,目前15岁到59岁的人口有九个多亿,还是占人口主体。所以说,虽然一方面我们劳动力开始紧缺了,但总体来说,这不足为理由。特别需要关注的是,2010年的全国普查表明,经过30多年的改革发展和教育的事业的发展,我们国民的文化程度显著提升,每10万人口当中具有高中文化程度的达到了一万四千多人,大学文化程度达到八千左右,占8%。这个变化背后意味着什么?意味着我们的国民素质在提升,国民对我们政府、对社会生活、对经济生活方方面面的要求也会越来越高。第四个方面是互联网发展的挑战。到2012年底,我们的网民规模达到5.64亿,互联网普及率4.5成,其中39岁以下的人口占到了8成以上,2014年,我们网民是6.32亿,增长数字也非常快。第五个方面是,我们社区建设体制面临的挑战。20世纪90年代以来的社区建设应该说成绩斐然,但是我们所形成的这个体制,在“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服务”中,我认为这还是一种过渡性的体制。目前来说,它也日益陷入难以为继的困境,总体因为我们的社区到现在来看,它姓区,不姓社,高度行政化,社会力量发育不足,社会力量参与不足。再一个是我们居委会的角色日益尴尬,2014年12月底,民政部在杭州召开了全国城乡社区专项委员会的会议,我们在会上讨论了一个非常集中的一个话题,就是居委会的角色转移问题。对于居委会目前状况,我的一个基本分析和判断是,居委会目前的主要服务人群是老年人群和残疾人和特困家庭,按照目前我们如果说老年人是两个多亿的话,那么城市居委会就面临了一个多亿老年人口。居委会能够紧密服务的老年人群最多是六分之一,是两千万不到,加上残疾等等,所以说从上海的角度看,上海市60岁以上的老年人300万,按照六分之一就是50万,我们养了这么大一批队伍,而它紧密联系和服务的群众只有100万不到,这么看来,应该说是成本相当高,服务效果差。再一个,居委会它不是法院,它不具有民事和刑事的诉讼能力和责任能力,这个角色非常尴尬。

从过去来说,我们加强基层建设,就等同于基层政府对居委会的建设,而忽视了基层政府的角色、功能的转变,尤其是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里,我们加强基层建设在一定意义上忽视了甚至排斥了新型的社会组织发展的参与。虽然社会组织、社会工作在这几年有所发展,但是还是遇到了制度性的机制性的障碍,这个问题值得我们专门去研究。

第六个方面是,我们党的群众工作现在是不适应,高度不适应。很重要的原因在于在今天的党和社会联系的平台制度已经不存在了,我们党的工作体制基本还是以单位体制作为依托的,尤其造成党联系群众的基础现在是属于最薄弱的时期,党的社会基础在今天也是最薄弱的时期。因此,以单位为依托的工作机制急需转型,而传统的工青妇及社区居委会作用极为有限,依靠行政权力方式来实现社会的重组和团结也是难以为继的。所以,我在五、六年前就讲,工青妇必须转移三级,最近好像很多领导开始关注这个问题了。因此,新时期的改善和提升党的执政能力,工青妇的群团能力必须主动建筑新的平台,建筑与社会新的关系。那么,这个新的关系的平台是什么呢,就是要不同于政府官办的社会职责,不同于一般社区的制度,是一种新型的社会组织。

新型的社会组织是我们社会治理创新重要的平台,对此,我就对十八届三中全会第18条有关社会组织的18条要有一个科学的理解。总体我认为写的非常好,但也有一些问题,第一,有语法上和逻辑上的错误,比如重点培育和优先发展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这把几类组织都属于行业协会,这个语法上、逻辑上就出现错误了。第二,我们讲社会组织,但是把商会这种市场的主体作为优先发展就是错的。那么,如何来理解我们所说的社会组织或者新型社会为主导这个问题呢?我觉得有几个不同,一个是不同于政府讲的是官办机构。二个是不同于社区的文体活动,社区文体活动都是自主制的,它是以自我娱乐为导向的,它不是以社会为导向,不是为服务他人、支持他人为导向的。所以,绝对不能叫做社会组织。三个是,像那种行业协会,各种经济类、教育类的培训机构等,也不能称之为社会组织。虽然我们目前民间组织行业条例把它视为社会组织,包括我们民办医院,这有好多例子,这非常荒谬的。他们以社会组织的名义登记注册,享受非常好的税收待遇,赚大钱,比企业者挣的钱还多。所以,我要讲的是,我们所说的社会组织,它一定是追求社会理性、提供非营利的社会服务和社会支持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社会团体才能称之为我们讲的社会组织。

社会组织必须具有三个性,第一个,非营利性;第二,非政府性;第三社会性。发展新型的组织、创新社会治理,在社区层面,我们有必要处理好居委会和社会组织的关系,处理好基层政府和社会组织的关系,加强30年度形成内制的机制。为此,就要求我们基层政府要逐步建立两张清单,一张就是政府真转变的清单,社会责任的转变清单;一张是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清单。光有购买社会服务的清单是不够的,所以,要两个清单一起来建立。

最后我要讲的是社会工作在中国它有一个成功经验,它是社会治理创新和社会服务创新的重要抓手,从全国看,从上海、广州、北京、浙江来看,社会组织的参与和发展首先是由社会工作来引领的。因此,现代社会工作是引领新社会组织、新社会发展的旗帜和抓手,这是我们中国特有的成功经验。第二,它也是我们深化社区建设和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给基层政府设置转变的中国推手。第三,也是我们今天基层工青妇等人民团体、居民委员会转型升级不可或缺的专业元素。当然,工青妇能不能转型升级为社会组织的枢纽性组织,我认为是不可能的,因为它存在着体制性障碍。至于专业性的社会组织它才能成为枢纽。

总之,现代社会工作的发展、社会组织的发展它是我们今天重复现代中国政策关系、推动政策分开、政策分工合作的新社会体制的专业力量。

(徐永祥,华东理工大学社会与公共管理学院院长、教授。)

9.工商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篇九

一、指导思想

全面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活动,推动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全面发展,维护政治和社会稳定,为加速全市经济建设发展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

二、领导小组

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全体党组成员为成员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工作力度。坚持综治领导小组议事制度,凡涉及综合治理工作方面重大问题,必须先由领导小组进行商议,形成意见,然后进行落实。同时,狠抓督办落实,对局机关重点科室、重点基层单位,做到防微杜渐,发现治安隐患及时消灭在蒙芽状态之中。

三、工作步骤

_、组织发动阶段。_至_月份,全局机关科室、基层单位进行总动员,大力宣传上级有关综治指示精神,拟定召开一次全系统干部职工会议,在城区、各乡镇场显眼位置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全面掀起争创高潮。同时与机关各科室、基层单位负责人签订综治责任状。

_、布置实施阶段。_至_月份,制定方案,确定人员,明确任务,对重点部位采取措施,建章建制,扎扎实实地搞好各项工作。

_、检查落实阶段。_至__月份,针对前段制定的工作方案、目标、任务、措施,逐项进行检查落实,发现问题及时补救,以优异的成绩迎接上级领导检查。

四、工作标准

_、综治组织落实好。局属各单位要成立一把手任组长的综治领导小组,并落实专管人员。保卫、调解、帮教、门栋关照等各种群防组织健全,并做到工作落实。

_、治安责任落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落实,层层签订治安责任书。基层分局、所一把手高度重视综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真正承担起一方平安的领导责任。

_、防范措施落实好。人防、物防、技防三结合的封闭式管理措施落实,有门卫人员,有名符其实的门栋关照人员。院落、办公楼建有总栅门,按时开关重要科室、基层单位财务室、库房和住户装防盗门、铁窗、安全网、防护栏。建有封闭式自行车棚,消防设施齐全。

_、管理教育落实好。积极开展先进性教育和普法教育,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做到受教育的干部职工达___%,党员、团员达___%,重点人员达___%,家属子女达__%以上,本单位遵纪守法户达__%以上,法制意识增强,治安秩序良好,真正达到无刑事经济案件、无治安灾害事故、无人员违法犯罪、无群体闹事事件、无xx组织活动、无“赌、毒、黄”等社会丑恶现象的目标。

_、民调工作落实好。及时调解民事纠纷,调处率达到___%,调处成功率达到__%以上,做到无因民事纠纷引起的凶案、自杀、群众性械斗和重大伤害等案件。

_、建章建制落实好。认真开展依法治理,依.法建制,建立健全干部职工管理制度、门卫制度、教育学习制度、家属子女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治安管理奖惩制度等。全面达到“五有”、“五无”的工作目标。

五、具体要求

_、对本责任内影响稳定的不安定因素控防措施得力,不发生群体性闹事_事件。

_、治保、民调组织人员,对纠纷调解及时,调处率__%以上,成功率__%以上,力争做到无因民事纠纷引起的凶杀、自杀、群体械斗和重大伤害等案件。

_、积极开展“五五”普法教育,受教育的干部职工___%,家属子女__%,重点人口___%,党团员.___%。

_、机关人员的亲朋好友、来城区暂住的流动人口、重点人口要求做到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的管理,确保安全。

10.社会治理中国方案 篇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保证基金安全,维护群众根本利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的,以纠正、查处和预防违规违纪问题,完善基金管理监督政策,规范基础管理,健全监督机制为重点,切实解决工作中的突出问题,更好地维护基金安全,确保社会保障功能真正惠及人民群众。

通过专项治理,促进我县社会保险基金经办管理部门更好地履行职责,严格依法办事,进一步强化基金征缴,实现应收尽收;方便群众领取,防止欺诈骗保;规范内部管理,严禁挤占挪用;投资运营安全,实现保值增值;加强监督检查,做到监管有力。

二、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按照省、州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我县成立了“××县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领导及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县监察局、县政府纠风办、县审计局、县卫生局、县地方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县中心支行等部门和单位组成。详见维政办发2008133号。

(一)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研究制定××县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开展专项治理,对我县专项治理进行检查指导,交流和通报情况,总结推广经验,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向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州级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

(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综合协调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督促指导我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做好专项治理工作。

县监察局、纠风办:配合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做好专项治理的组织协调工作,并对开展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以及查处社会保险基金违纪违法案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

县财政局、人民银行××县支行、县地税局、县审计局、县卫生局:按照各自职责,在县级领导小组的协调指导下,督促指导本系统做好专项治理工作。

(三)工作安排

1.研究专项治理。领导小组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分析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状况,研究阶段性工作安排;通报我县各成员单位工作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政策措施的建议。遇有重大问题及时研究。

2.开展调研和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工作计划和工作进展情况安排调研检查,并对自查自纠的情况进行抽查。

3.加强信息交流。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搜集专项治理信息,编发工作简报,加强工作交流和指导。

三、范围和内容

专项治理的范围:养老保险基金(包括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医疗保险基金(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包括企业工伤保险基金和机关事业单位工伤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包括企业生育保险基金和机关事业单位生育保险基金)。

专项治理的内容是解决基金征缴、支付和管理中存在的以下问题:

(一)不依法核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不及时征缴社会保险费;收入不按规定入账,隐瞒、转移社会保险费收入;自行制定征缴优惠政策,造成社会保险费应收未收的问题。

(二)不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州社会保险基金支付政策,擅自扩大使用范围;不按规定及时、足额支付社会保险待遇,或管理失职,致使群众利益得不到保障;不按规定及时结算医疗费用,影响基金的使用效益;贪污、截留、挤占、挪用社会保险基金,采取欺诈手法套取、骗取社会保险基金的问题。

(三)不按规定开设银行帐户、传递票据、划转资金和进行会计核算,个人账户不按规定记录,基金不按规定归集的问题。

(四)不按规定存储结余基金,不执行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基金利率政策,或违规投资造成基金损失;历史遗留的挤占基金问题一直得不到解决,基金安全缺乏保障的问题。

涉及社会保险基金经办和管理的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督促、指导本系统做好以下专项治理工作。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检查治理:

(一)缴费核定环节是否存在不依法核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问题。1.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有无违反政策规定少核、漏核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导致基金收入减少。2.是否存在地方政府及部门自行制定征缴优惠政策,造成社会保险费应收未收问题。

(二)基金支付使用环节:1.是否存在违反基金支付政策,扩大基金使用项目及范围,擅自提高支付标准违规支付使用基金。2.是否存在不按规定及时、足额支付社会保险待遇或管理失职,致使群众利益得不到保障。3.是否存在不按规定及时结算医疗保险费用,影响基金的使用效益。4.是否存在贪污、截留、挤占、挪用社会保险基金问题以及相关单位、个人有无采

取欺诈手法套取、骗取社会保险基金问题。

(三)基金管理环节:1.是否存在违规开设社会保险基金支出户存款账户及违规存储基金。2.是否存在个人账户不按规定记录和基金不按规定归集的问题。3.是否存在会计行为不规范、会计核算不标准问题。4.是否存在2007年以前检查、审计发现问题尚未纠正整改情况。5.是否存在历史遗留挤占挪用基金问题一直得不到解决的情况。6.是否存在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机构等中介组织代征代缴社会保险费及截留挤占、贪污社会保险费和违规乱收服务费问题。

地方税务局负责检查治理:

(一)是否存在不及时征收社会保险费问题。

(二)是否存在违规减征、缓征、免征社会保险费问题。

(三)是否存在征缴社会保险费收入未按规定及时划入财政专户管理问题。

(四)是否存在违规截留、隐瞒、转移社会保险费收入问题。

(五)是否存在2007年以前审计发现问题尚未纠正整改情况。

财政部门负责检查治理:

(一)是否存在应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核算的社会保险费及各级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资金未按规定入账及隐瞒、转移收入等问题。

(二)是否存在违规开设社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存款账户及违规存储结余基金问题。

(三)是否存在动用财政专户存款结余基金违规投资问题。

(四)是否存在不按规定划转资金问题。

(五)是否存在社会保险财政专户基金会计核算不规范、不标准问题。

(六)是否存在2007年以前检查、审计发现问题尚未纠正整改情况。

中国人民银行××中心支行负责检查治理:

(一)是否存在违反支付结算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不按规定传递票据、划转资金问题。

(二)各商业银行是否存在不执行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基金利率政策,少计、漏计付基金利息问题。

(三)承担受托发放离退休费用及失业保险金的商业银行是否存在应支付款项不及时分配计入个人帐户及截留、隐瞒、转移、贪污社会保险基金问题。

(四)是否存在2007年以前检查、审计发现问题尚未纠正整改情况。

县监察局、县人民政府纠风办任务及职责:配合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做好基金专项治理的组织协调工作,并对开展社会保险基金专项以及查处社会保险基金违纪违法案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

县审计局、县卫生局任务及职责:按照各自职责,在县级领导小组的机制下,督促指导本系统做好专项治理配合工作。

四、步骤和方法

专项治理工作从2008年9月开始,2009年9月底结束,分为四个阶段:

(一)部署启动阶段(2008年9—10月)。

按照省、州的统一部署,成立××县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结合本县实际制定具体方案,组织实施专项治理工作。

(二)自查自纠阶段(2008年10月—2009年4月)。

领导小组按照专项治理范围和内容,组织涉及社会保险基金经办和管理的部门,开展自查自纠。一是对以前检查、审计发现至今尚未纠正整改的问题分类梳理,根据发生时间、性质和责任提出处理意见,采取经济、行政、法律手段,坚决予以纠正。对于历史遗留已经造成损失确实无法回收的资金,属于政府及有关部门挤占挪用的,由同级政府偿还;同级政府偿还确有困难的,逐级上报审批作核销处理,同时应依纪依法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二是认真排查新的问题,能纠正的要及时纠正;立即纠正确有困难的要制定整改计划,限期整改。对贪污、截留、挤占、挪用、骗取社会保险基金的严重违纪违法案件,要坚决依法查处,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三是针对各种基金违规问题,完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监督政策,健全基金经办管理机构内部控制制度。

对自查自纠阶段的工作,县级领导小组要加强督查,随时掌握情况,加强工作指导。自查自纠阶段结束后,县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管理部门及其他成员单位要根据各自的自查自纠结果写出自查报告并填制报表,报同级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自查报告要对本系统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实施情况,自查、检查中发现存在的违规违纪问题及分布情况,问题形成原因、整改措施及纠正结果和针对存在问题所完善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监督政策,所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及建立保障基金安全长效机制的意见和建议等要作详细的阐述,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本级情况汇总后报州级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检查验收阶段(2009年5-6月)。

11.创新社会治理 建设法治社会 篇十一

一、建设法治社会的主要瓶颈和制约

(一)社会法治思想观念淡薄

由于我国长期受封建社会的影响,一方面,“官本位”思想非常严重,特权思想根深蒂固,领导干部乐于以人民的“父母官”自居、习惯于依靠权力发号施令,权大于法、以权压法、以言代法、干预司法无处不在;另一方面,我国人民“奴役思想”还有残留,民主法治意识淡薄,信访不信法、信大不信小、信上不信下。

(二)社会治理相关法律制度缺位

我国目前虽然已经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但是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法治观念的增强,我国的法律内容还需要进一步丰富、法律法规还需要进一步完备、制度规定还需要进一步完善,特别是有关社会治理方面的公共服务立法、行政组织立法和社会组织立法还相对滞后,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社会救助和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合法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需要加强和完善。

(三)当前社会治理任务繁重

当前我国既处于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又处于社会矛盾的凸显期,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的加快推进,城乡居民对公共服务和社会资源需求快速增长,住房、医疗、教育、社会保障等社会资源分配不均等问题突出;自然灾害和安全事故频发,公共安全事件增多。社会治理问题又多又难,对法治社会建设提出了巨大挑战。

二、建设法治社会的重点和努力方向

(一)科学规划社会治理法律体系

第一,从立法上界定社会治理概念的内涵和外延,明确和规范立法的目的和任务,从源头上保障社会治理的各个环节能够有法可依。第二,加快社会治理领域立法进程,尤其要加大规范社会组织、城乡社区、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的立法力度,制定社会组织法和社区矫正法、社会稳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第三,健全和完善社会建设和社会治理的体制机制。遵循社会发展、运行的客观规律,把握社会民生动态,更新社会治理理念、体制机制、运行方式,健全包括公众参与制度、信息公开与透明制度、社会治理应急处置制度、法律救济与责任追究制度等基本程序制度。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第一,加强政府职能体系的法制建设,实现政府职能运行的法治化。全面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为社会组织很好地履行相应职能提供自由空间。第二,进一步推进政社分开。通过转变政府职能,把政府行政管理与社会自我管理分开,促进实现社会各类角色的合理分化,放开对社会组织在人事权、财政权等方面的控制,给予社会组织发展的主动权,还原社会组织应有的社会地位。第三,建立健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机制,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力度,更多地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让社会组织发展成为真正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组织,激发社会活力。

(三)深化司法体制改革

第一,建立畅通有序的诉求表达、心理干预、矛盾调处、权益保护机制,为各利益主体提供充分的表达利益诉求的制度平台,使各个利益主体的诉求能通过正当合法的渠道进入公共决策过程,使群众问题能反映、矛盾能化解、权益能保障。第二,加强应急管理,有效应对和妥善处理突发公共事件,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化解消极因素,维护社会稳定。第三,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建立调处化解矛盾纠纷综合机制。第四,建立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制度,通过推动省级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优化司法职权配置,规范司法行为,保证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检查权,以司法独立促进司法公正,为法治社会建设提供完善的司法保护体系。

(四)培养全民法治意识

第一,通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培养公民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针对不同的社会群体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社会理念教育,使之树立自由、平等、公正的社会主义法治价值观。第二,树立法律至高无上的权威。只有树立法治权威,才能确保权力在法治的框架下运行,确保权利在法治的保障下行使。第三,确立规则意识和契约意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养成依法办事的习惯,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矛盾和问题。公民要尊重法律,遵守法律,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依法理性表达自己的合理诉求,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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