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师范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2024-11-08

湛江师范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共10篇)(共10篇)

1.湛江师范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篇一

湛江师范学院汽车队有偿管理服务协议书

甲方:湛江师范学院

乙方:湛江师范学院车队

为加强学校车队管理,明确管理目标,明确双方权、责、利关系,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标准,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管理项目:

1、负责学校车队的管理服务工作,为师生提供用车服务。

2、实行经济责任目标包干制,超支不补,节余留用。

3、在保障校内用车的前提下,开拓新的服务项目,年创收经费3万元,用来弥补经费不足。

第二条2005年 9 月 1 日至2007 年8 月31 日。

第三条有偿服务收费标准:学校行政公务用车指标以内的行车费用,按以下计价标准给乙方,每公里标准分别为:工具车、轿车2.00元,面包车2.20元,中巴为3.80元。

第四条双方的义务和责任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出车途中的路桥渡费、车辆停放费及司机超标准部分的住宿费由用车单位负责(实际费用折算以公里数收取),但必须经使用单位签字。

2.负责安排乙方办公、车辆停放及维修用房场地。负责安排乙方聘用的非 1

正式工司机的住房以及值班司机住房。

3.负责乙方定额以内的水电费用。定额标准为每月用电300度,用水20立方。

4.负责交通事故损失超过2万元以上的超出部分费用50%(扣除保险赔偿外)。

5.每次出车不足5公里的按5公里计算,侯时30分钟内不收候时公里数,30分钟以外部分的即按每小时5公里计收公里数。国家法定节假日用车,增收加班费公里数,用车半天加收5公里,用车一天加收10公里(不足半天的按半天计)。

6.负责发放乙方正式工的工资及代发有关补贴,同时享受学校的医疗、住房、福利。

7.产业管理处有义务及时向乙方反馈教工对服务用车的意见,协调乙方做好服务用车管理。

8.监督和协助乙方做好安全工作。

二、乙方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1.经常保养车辆,确保车辆的行车安全。

2.办理车辆的年度审核有关事宜。

3.负责返纳学校发给车队正式工的工资及有关补贴。

4.负责全体人员的人工费等全部开支(包括正式工工资以外的酬金及各种补贴)和能源消耗的费用。

5.负责除车辆更换外的一切费用开支,包括车辆及其他设施的维护、维修

费用。要保证车辆安全行驶,车辆各部分的性能必须达到安全规范的各项技术指标。

6.负责车辆年度正常的养路费、保险费、牌照和其它证照税费的开支。

7.如发生交通事故,属保险公司承保范围内的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不在承保范围内的交通事故损失在2万元以下(含2万元)的全部费用及损失超过2万元以上50%费用(包括肇事者本人负责的部分)。

8.负责车辆及其它固定资产范围的设备和一般行政设备的管理、维修、购置、报废。

9.负责定额以外的用水、用电费用。

10.每月公布一次各单位当月用车情况及累计用车情况,并报产业管理处备案。

11.在满足校内各行政公务用车的前提下,才能对外经营创收,行车如实填写行车公里数,并在用车结束时向乘车人告知公里数,并由乘车人在用车单上签字。

12.未经学校主管部门批准,乙方不能擅自将车辆及其他设备对外转让和出租。

13.校内各单位急需用车(市区范围内)而乙方不能安排的可凭车队出外用车意见单,经产业管理处核准,可以乘坐或租用校外车辆。

14.车辆购置及大修以上车辆维修费用,乙方需提前提出申请并经甲方审批,否则,维修费自理。

第五条经费的结算与支付办法

1.乙方凭乘车单(乘车单必须经乘车人和负责人审核签字)及湛江师范学院行政公务用车公里数指标用券与学校有关部门核准结算。

2.每季度结算一次,由车队将该季度各单位用车里程统计列表,连同行车单指标代用券于下季度开始的头二日内报送审计处,经审计处审核签证后报学校财务处办理结算手续,没有代用券的车费学校不予支付,由用车单位自筹解决,学校财务处收到审计后统计表14天办理结算支付手续。

第六条奖罚措施

1、由于乙方司机服务质量差、卫生差等原因,甲方接到校内员工投诉,对当事者提出严肃批评,当事者需在车队队务会上做书面检讨。

2、乙方因酒后驾车、私自出车,发现一次罚当事者停止出车一周。

3、乙方司机因违规行车肇事造成甲方车辆损失,超出保赔数额部分的,一切费用由肇事者负责,同时扣罚当事人月安全奖、效益工资(岗位津贴)的50%。

4、乙方司机因违章肇事造成人员伤亡,视情节轻重给予重罚或解聘肇事司机。

5、乙方因平时对车辆不保养不维护或带故障出车,延误教职工公务用车,扣罚负责人与司机当月效益工资(岗位津贴)50%。

6、乙方对安全工作不宣传、不教育、年终综治评估不合格,扣罚负责人当年安全奖和校内业绩津贴20%。

7、乙方在保障本校教职工用车需求的同时,积极开拓创收,当年在完成下达任务指标的同时,超额的创收利润达到5万元以内,奖励乙方60%,5万

至10万元奖励乙方50%,10万元以内奖励乙方40%,其奖励款40%作为实体发展基金,45%作为实体员工分配奖金,15%作为管理业务费。

8.发现私设小金库、虚报冒领、自收自支,一经查实,将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追究当事人和负责人责任,并扣罚当年校内业绩津贴。

9.因乙方教育、管理不当,员工不按规定出车、驾驶,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设备损坏,甲方将追究乙方负责人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并扣罚全体员工年终奖(校内业绩津贴)50%。

第七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应根据实际情况协商解决。

第八条本协议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产业管理处、财务处、规划与法规处各备案一份。

甲方:湛江师范学院乙方:湛江师范学院车队

负责人:负责人:

2005年月日2005年月日

2.湛江师范学院党员发展工作流程 篇二

湛江师范学院党员发展工作流程

为了使我校发展党员工作更加规范,以确保我校发展党员的质量,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和《湛江师范学院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具体要求,制定本工作流程。

发展党员工作共20个主要环节,包括42项主要工作内容。

一、申请人自愿提出入党申请

1、要求入党的同志自愿向所在单位党支部提出书面申请。

2、党支部接到《入党申请书》后,应派人与申请入党人谈话(一般在15天内),进行教育和鼓励,并建立申请者的入党材料档案。

二、党支部审议、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并为其安排2名入党联系人

3、收集申请人的基本信息。

4、所在党支部召开支委会议(不设支委会的党支部须召开党员会议),初步审议申请人是否符合入党积极分子的基本条件(主要有:思想表现好,学习成绩优良,群众基础扎实,无违纪行为,等等)。

5、确认后安排2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负责申请人的联系和培养,并择时在支部党员会议上进行通报。

6、党支部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造册登记,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并将相关信息录入“党务信息管理系统”,并做好联系人谈话记录。

三、实施为期至少1年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

7、对入党积极分子实施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时限至少1年(时间从党支部审议确定申请者为入党积极分子之日算起)。

8、入党申请人定期向所在党支部递交书面思想汇报(每季度至少1份)。

9、培养联系人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工作。

联系人要把培养积极分子工作当作党组织交给的任务认真完成。经常同积极分子谈心,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督促入党积极分子向党组织写思想汇报,了解入党积极分子对党的认识和入党动机,以及政治历史、思想品德、学习状况、现实表现等情况,及时指出优缺点,提出具体要求和努力方向。联系人应向党支部及时汇报将对积极子的培养考察情况,经党支部讨论后,认真如实地填写在《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中“培养考察情况”栏内(至少每3个月1次),作为党支部考察的依据。联系人在入党积极分子具备条件后,向党组织建议将其列入发展对象。

10、所在共青团组织启动并做好“推优”工作(按校团委的“推优”实施细则执行)。

11、对入党积极分子实施培养、教育和考察的过程中,可安排他们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比如发展新党员的支部大会、新党员入党宣誓大会、党的节日纪念大会及其他有关活动),或者给他们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对他们进行培养和教育,使入党积极分子加深对党的了解,增强党性观念,尽快成熟和成长。

12、入党积极分子经过1年以上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讨论同意(不设支委会的由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可列为发展对象。

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评价和意见

13、党支部委派1至2名正式党员召开座谈会,听取党内外群众对入党积极分子的评价和意见。

座谈会应在考察期接近1年、支部准备将入党积极分子列为发展对象之前召开;参加座谈会的党外群众一般不少于8人,不够8人的,支部应加以说明;召开座谈会的党员会后要向党支部提交1份完整的座谈会原始记录(须有参加人员签名)。

五、安排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党校培训

14、在对入党积极分子实施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的过程中,择时安排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党校培训。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党校培训之前,必须通过“党的基本知识测试”并取得合格成绩。

六、对入党积极分子本人的历史和政治表现进行了解和审查

15、发展对象写《个人自传》。

《个人自传》的内容主要包括发展对象的自身情况、本人简历、家庭主要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的政历和现实表现情况,以及发展对象本人的个人成长经历与思想变化过程。

16、所在党组织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写出综合性《政审材料》并装入《入党材料档案》。

七、党支部公示发展对象

17、党支部要在所在班级或所在学院对学生党员发展对象进行入党公示,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

八、报送《入党发展对象审批表》及相关材料

18、报送《湛江师范学院入党发展对象审批表》的工作流程有如下四项:

(1)学生党支部填写《湛江师范学院入党发展对象审批表》。其中,“申请时间”、“定为重点培养对象时间”、“思想汇报份数”、“补考次数”、“当年综合测评排名”、“是否公示”、“违纪现象”等栏目必须如实填写,且不得涂改。

(2)相关负责人在《入党发展对象审批表》签署意见:“初审人”一栏,由党支部书记签字;“审核人”一栏,由二级学院党委副书记签字;最后由二级学院党委书记签署意见并加盖二级学院党委公章。签署意见的工作应在15天内完成。

(3)向党委组织部报送《湛江师范学院入党发展对象审批表》。

(4)党委组织部审核并签署意见(15天内)。

19、如遇上不符合《湛江师范学院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基本条件的特殊情况,向党委组织报送《入党发展对象审批表》时要作“破格申报”处理,其要点如下:

(1)必须单列填报《入党发展对象审批表》。

(2)入党发展对象要写《个人情况说明材料》,说明情况,表明态度。

(3)所在党支部要针对入党发展对象的存在问题出具评议意见(支部书记须签字)。

(4)所在二级学院党委要针对入党发展对象的存在问题和支部培养教育过程,出具申报意见并加盖二级学院党委公章(党委书记须签字)。

(5)要附送由教务管理部门出具的入党发展对象《学业成绩表》(须加盖公章)。

20、教工党支部在做好发展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后,应先将发展对象的入党材料报二级党委(党总支)审批(通常称为预审),二级党委(党总支)同意后,报党委组织部审批。

报党委组织部审批,一般应具备以下材料:

(1)《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

(2)《入党申请书》(须有发展对象亲笔署名);

(3)思想汇报材料(须有发展对象亲笔署名,至少2份);

(4)《个人自传材料》(须有发展对象亲笔署名);

(5)入党发展对象所在党组织出具的《政审材料》和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的材料;

(6)党校培训证书(复印件);

(7)团组织的推优材料(发展对象若是共青团员则须有)。

九、党委组织部审查同意后,发给《入党志愿书》,由基层支部指导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

21、党委组织部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的方针对二级党委(党总支)报送上来的《入党发展对象审批表》及其所附材料进行认真的审查。审查同意后,发给《入党志愿书》,由党支部指导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

十、党支部确定发展对象的入党介绍人

22、入党介绍人由2名正式党员担任,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可由发展对象约请,或由党组织指定。

23、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有如下5项:

(1)认真了解被介绍人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政治觉悟、思想品质、现实表现、主要优缺点、个人经历及家庭成员和联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等情况,如实负责地向党组织汇报;

(2)向被介绍人解释党的纲领、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权利和义务,对其进行党章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提高其对党的认识,端正入党动机。

(3)代表支部指导被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向支部大会负责地介绍被介绍人的情况;

(4)认真负责地在《入党志愿书》中的:“入党介绍人的意见”一栏中填写自己的意见;

(5)被介绍人被批准为预备党员以后,继续对其进行教育帮助,并定期向党组织汇报对被介绍人的培养、教育和考察情况。

十一、填写《入党志愿书》

24、在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之前,党支部书记或介绍人要对其进行忠诚老实的教育,并将志愿书内的各项内容和填写要求进行说明。可拟就草稿或填写与正式表栏目一样的草表,经二级党委、党总支或党支部审查后,再用钢笔或毛笔填写正式的《入党志愿书》

25、填写《入党志愿书》应注意的12个事项:

⑴ “入党志愿”一栏,申请人应根据自己的思想认识和发展过程,着重写对党的认识和入党动机,向党表达自己的心愿、理想和为共产主义而奋斗终身的决心。切不要脱离个人思想实际通篇照抄《党章》或有关材料。

⑵ “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的填写要与身份证一致; “曾用名”指曾经使用过的名字(小名、别名、绰号不算),偶尔使用的笔名、假名不必填写。

⑶ “家庭出身”指本人取得独立经济地位以前的家庭社会成分,凡是随父母长大的,他们的家庭出身应按其父母的职业填写,如干部、军人、职工等。

⑷ “现有文化程度”,主要按学历填写,在读大学生可填:“大学X年级”、“ 大学本科”、“ 研究生”等;“本人成份”填写“学生”或“教师”等; “有何专长”,填所学专业特长或个人特长。

⑸ “本人经历”一般从中学填起,起止年月要衔接;“何地、何部门”要填具体单位全称;“证明人”不能填写自己的亲属。

⑹ “家庭主要成员”填写父母或抚养人、配偶和子女,以及与本人长期在一起生活的人。

⑺ “主要社会关系”填写与本人有密切关系的亲属或影响较大的亲戚、朋友等。

⑻ “受过何种奖励和处分”一般只填写大学以来的(校级以上)奖励或处分。

⑼ “对党还有哪些需要说明的问题”填写本人需要向党说明而在其它栏目中不好填写的问题。

⑽ 如表上的栏目没有内容填写时,应注明“无”。

⑾ 入党介绍人意见,应对发展对象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学习工作表现进行介绍;并表明自己对其是否具备党员条件的态度。

⑿ 应使用钢笔或毛笔填写《入党志愿书》(不得使用铅笔);应在《入党志愿书》上贴上入党申请人近照。

十二、支委会对入党申请人的《入党志愿书》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查

26、党支部书记主持召开支委会,严格审查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及相关材料。经支委会集体讨论认为发展对象合格和手续完备后,即提交支部大会进行讨论。

十三、党支部书记主持召开全体党员参加的发展新党员大会

27、党支部发展新党员大会的基本规程:

⑴ 会前准备工作:支委会审查申请入党人填写的《入党志愿书》是否符合要求;支委会审查入党介绍人的资格及其所写“入党介绍人意见”是否符合要求,所填写内容是否实事求是;支委会对申请入党人进行全面分析,并草拟支部大会决议稿;党支部提前将开会的时间、地点、内容通知全体党员和发展对象以及列席会议的入党积极分子。(有条件者,可悬挂党徽和横幅:×××党支部发展新党员大会;发展对象及其入党介绍人必须参加支部大会;党支部召开发展新党员大会的情况必须在《党支部工作手册》上作好记录。)

⑵ 大会一般由党支部书记主持。

⑶ 主持人报告应出席党员人数,宣布会议内容;清点并报告到会人数;宣布开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到会人数须达到应到会的正式党员半数以上,会议方为有效)。

⑷ 发展对象宣读《入党志愿书》和自传材料,向全体党员汇报对党的认识及发展过程、入党动机、本人履历及现实表现等情况、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主要优缺点及今后努力的方向。

⑸ 入党介绍人认真、负责地向支部大会介绍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政治觉悟、思想状况、表现情况及入党动机,培养教育过程等,并表明被介绍人能否入党的意见。

⑹ 支委会报告对发展对象的考察和政审意见,提请支部大会讨论。

⑺ 到会党员发表意见,对发展对象是否具备党员条件进行讨论。

⑻ 支部大会采取正式党员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讨论两个以上的人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的半数,方可作出同意接收申请人为预备党员的决议。

⑼ 讨论、通过支部大会决议(草案)。

“支部大会决议”应包含:申请人的优缺点----应明确指出“该同志还有以下不足:”,不能以“希望”的形式来代替;政审情况----即申请人及主要社会关系是否清楚;结论----即申请人是否基本符合党员条件;表决情况----应写清楚支部现有党员人数,到会人数,其中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人数,到会人数,经举手表决,同意接收其为预备党员的人数,反对人数,弃权人数;支部名称、支部书记签名及支部大会日期。

⑽ 会议发言。发展对象对支部大会讨论的情况表明自己的态度。列席会议的入党积极分子可以自由发言,谈参加会议的感想和体会。

⑾ 宣布散会。

⑿ 及时将支部决议以支部大会的名义填写入《入党志愿书》(应注意:不能在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前,事先将“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并整理全部入党材料和档案,报二级党委(党总支)审批。

28、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进行表决时,申请人不必回避。十四、二级党委指定专人与发展对象谈话

29、二级党委在审批接收新党员前,要指派专人[党委(总支)委员、支部书记、学生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或特聘组织员同入党对象谈话,作进一步的考察。

谈话前,谈话人要对支部报来的入党材料进行审查,看材料是否齐全,手续是否完备,必要时采取座谈或个别谈心的方式,听取党内外人员对入党申请人的反映。谈话中,主要了解入党对象对党的认识,党的基本知识掌握情况,倾听入党对象对党需要说明的问题以及对党的建设、经济工作、社会发展的意见和建议,帮助其提高对党的认识,指出努力的方向。

谈话后,谈话人要及时如实地将谈话人的意见填入《入党志愿书》,并向党委汇报谈话情况。

十五、上级党委审批(就我校而言,发展学生党员由二级党委审查、审批,发展教职工党员由学校党委审批)30、党委审批新党员要及时(须在3个月内),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审批时间,但不得超过6个月。凡无故超过规定时间而未予审批的,应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各二级党委、党总支对党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超过3个月未予审批的,原报批党支部应对发展对象进行复议,然后再报党委、党总支审批;超过6个月未予审批的,原报批党支部要为发展对象重新履行入党手续。

31、二级党委审批新党员必须坚持集体讨论,党委审批的意见要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注明预备期的起止时间,加盖党委印章,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

32、二级党委审批新党员后,要做好《入党志愿书》等材料的归档、管理和保密工作。

十六、支部向本人发出入党通知书

33、党支部接到上级党委入党审批通知后,应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并及时通知本人并告知其交纳党费的时间、规定等。对未被批准入党的,也要通知本人,做好思想工作。

十七、组织预备党员举行入党宣誓仪式

34、预备党员必须面对党旗进行宣誓。举行入党宣誓仪式的时间,应尽可能在上级党组织批准预备党员后及时举行(一般由基层党委或党支部组织进行)。为了使入党宣誓仪式更有纪念意义,学校一般会在“七一”建党纪念日前后组织一批新党员举行入党宣誓仪式,未参加学校宣誓的新党员由各二级学院党委组织宣誓。

十八、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

35、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1年,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预备党员要按照要求参加组织生活和党内各种活动,按时交纳党费,并经常向党支部汇报思想情况,自觉接受组织的教育和考察。

36、预备党员的教育和考察以各党委、总支、支部为主。教育内容:作合格共产党员教育;组织观念教育;正确对待预备期教育等。党支部可分配适当的工作,通过党的组织生活和实际工作锻炼,对他们进行继续教育和考察。在预备期期间,仍由支部确定联系人加强教育培养。一般可由介绍人负责继续对其进行教育,帮助克服缺点,提高觉悟,争取按期转正。介绍人不在或调出支部的,由支部指定其他正式党员负责。

党支部应定期研究预备党员的情况(每半年1次),及时了解、掌握预备党员的思想、学习和工作等方面的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同本人谈话。

十九、预备党员的转正

37、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前,本人要写《预备党员转正申请书》并上交所在党支部。《预备党员转正申请书》的主要内容:报告自己入党和预备期满的时间,表达自己申请转正的要求,并对照党员标准,汇报自己在预备期期间履行党员义务情况,学习、思想和工作表现,入党时缺点的改正情况,今后的努力方向。

38、党支部应及时讨论预备党员的“转正申请”,并作出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的决定。

党支部讨论预备党员转正工作会议内容主要有如下几项:

(1)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

(2)支委会审查。根据预备党员的申请报告、联系人的考察意见、群众的反映,对照党员标准,综合分析研究预备党员能否转为正式党员,提出意见,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3)党支部书记主持召开支部大会讨论转正(应先由该预备党员对自己一年来的思想、学习、工作等方面的情况进行总结述职,再由其他同志进行评议,支部大会再进行表决),作出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的决议----具备党员条件的按期转正,对不完全具备条件,需进一步教育和考察的,可延长一次预备期,延长时间不得少于半年,最多不超过1年;对延长预备期的,党支部要慎重研究,在支部大会讨论之前,必须先向上级党委(党总支)汇报情况及处理意见,对处理有不同意见的,应向学校党委组织部汇报;

(4)进行预备党员转正公示;

(5)学生党支部要向本学院党委报送《湛江师范学院预备党员转正审批表》。其中:“入党时间”、“书面汇报总结份数”、“ 预备期补考次数”、“当年综合测评排名”、“是否公示”、“违纪现象”等栏目必须如实填写,且不得涂改。相关负责人在《预备党员转正审批表》签署意见:“初审人”为党支部书记;“审核人”为二级学院党委副书记;最后由二级学院党委书记签署意见并加盖二级学院党委公章。签署意见的工作应在15天内完成。

(6)向党委组织部报送《湛江师范学院预备党员转正审批表》。

39、党委组织部审核并签署意见(15天内)。40、如遇上不符合《湛江师范学院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基本条件的特殊情况,向上级党组织报送《预备党员转正审批表》时要作“破格申报”处理,其要点同第19“破格申报”发展的内容。

41、党委组织部审查同意后,二级党委按有关规定做好审批后的工作:

(1)党委审批后,应及时通知党支部;

(2)将党委审批意见填入《入党志愿书》:批准转正的,要注明党龄起始时间,党龄从预备党员期满转正之日算起;延长预备期的,要注明延长期限;标明审批时间,党委(党总支)书记签名,加盖公章。

(3)对延长预备期的,党支部要向预备党员说明延长的原因,教育其正确对待,接受考验,争取做一名合格的党员。经过延长期的教育和考察,若具备党员条件,可转为正式党员。

二十、党员《个人入党材料》管理工作

42、预备党员转正后的所有材料,要装入其《个人入党材料档案》:学生党员的材料暂由二级党委保管(学生毕业时送学生处统一转送给就业单位的上级党组织);教工正式党员的材料,送交人事处,并入本人人事档案统一管理。

中共湛江师范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3.湛江师范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篇三

学生公寓是学生日常生活与学习的重要场所,是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良好行为习惯养成、素质技能提升的重要阵地。为了进一步加强学生公寓管理,建立健全我校学生公寓的管理机制,努力为学生营造一个“安全、卫生、文明、和谐”的学习生活环境,促进良好学风建设,学生处决定在全校开展学生公寓综合治理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学生公寓综合治理领导小组

组长:刘海涛

副组长:李粤、郭和才

成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王雄艺、冯彩莲、全柱、李梓、李德深、吴万、陈永国、陈奕鹏、郑侯锦、郑晓辉、林志军、林荣新、钟明杰、唐洪浪、梁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学生公寓管理中心,由陈奕鹏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治理重点

1、住宿秩序:晚归、不按时熄灯就寝(每天23:20响熄灯铃,23:30准时熄灯),私自调寝,旷宿、擅自在校外租房居住等。

2、内务卫生:寝室(宿舍)卫生内务,阳台、走廊堆放垃圾及杂物,从窗户向楼外丢垃圾等。

3、安全管理:寝室(宿舍)内乱拉乱接电线,使用违章电器,不规范使用电脑,赌博、经商、酗酒、起哄等。

三、工作安排及实施措施

(一)宣传动员

1、时间:2013年3月12日至2013年3月16日

2、内容:

(1)各二级学院认真落实本方案的各项要求,安排人员按方案组织自查自治。

(2)各二级学院要召开学生公寓综合治理活动动员大会,发动全体学生自觉参与。要求学生党员、学生干部以及入党积极分子要成为学生公寓 1

综合治理活动的骨干,并组织开好党员动员会、班团干部(含舍长)动员会、班级动员会,学习《学生公寓综合治理活动实施方案》及学生公寓管理规定。

(3)学生公寓中心要组织管理人员认真学习活动方案并按相关规定做好宣传工作及落实措施。

(二)落实实施

1、时间:2013年3月17日起

2、内容:

(1)实行周日晚点名及舍长报寝制度

我校所有学生应在每周日晚7时30分以前返校。各院辅导员应在周日晚8时至10时期间对学生进行晚点名,了解学生返校情况。辅导员在晚点名之后,及时了解缺席学生情况并敦促其尽快回校,按要求填写《周日晚点名缺席学生情况登记表》,于星期一上午下班前将登记表发送至学生管理科(6491433@qq.com),负责缺席学生后续情况跟踪处理并将结果第一时间上报学生管理科。

(2)实行学生各寝室对所在二级学院的归宿情况报告制度

此项工作由各二级学院负责,以学生寝室为单位,当天晚归、不归学生由本寝室(宿舍)舍长负责,如有舍员11:30前未回宿舍,舍长必须亲自与该舍员取得联系,问明情况并进行记录,次日上午汇总至班长处,由班长于当日上午10时前报至学院学工办,学院学工办负责做好晚归、不归学生的教育工作,每周一汇总上一周的情况并填写《晚归、不归情况周报表》发送至学生管理科。

(3)实行限制用电及监督熄灯就寝

A、已安装了智能控电系统的苑区实行限制用电。每天固定时间按规定功率限电,限电时间:每天23:30至次日6:00(周末和法定节假日则为每天24:00至次日6:00),限电功率为冬季120W(每年1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夏季250W(每年4月1日至10月31日)。

B、所有苑区实行监督熄灯就寝,由校学生会宿管部组织楼委会学生干部、各二级学院舍长代表(由二级学院推荐)检查每天不按时熄灯就寝的宿舍并督促按时就寝。不按时熄灯就寝的宿舍上报苑区管理办公室,由学生公寓管理中心统计,各苑区办公室负责每周公布每间宿舍不按时关灯次

数,并要求舍长在知情书上进行签名确认。学生公寓管理中心每周三前将上周结果通报各二级学院,二级学院对违规宿舍和学生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整改。

(4)积极开展公寓文化建设活动

在宿舍苑区开展创建“星级宿舍”、“党员示范宿舍”活动,组织“宿舍文化节”,引导学生自觉遵守学校的宿舍管理规定,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5)加强定期巡检

坚持每月至少一次的宿舍定期巡检,由二级学院派出一名辅导员,与学生公寓苑区主管老师、校、院学生会宿管部干部组成巡检小组,主要负责检查公寓内务卫生、宿舍纪律、违章用电、插头插座的安全隐患,定期巡检结果由学生公寓管理中心统一汇总并通报。

在检查过程中,按标准检查宿舍内务(标准见附件1),不达标的宿舍或个人由苑区管理公室发放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不按期整改的宿舍或个人则通报批评并由所在二级学院强化教育促使宿舍成员改善内务卫生。对留置或使用违规电器一次(含一次)以上、晚归两次(含二次)以上、在苑区违规经商、在检查过程中不配合检查人员进行检查及其它违纪行为的宿舍或个人,报各二级学院及学生处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对于无违纪、内务卫生好的宿舍进行公开表扬。

(6)强化舍员思想教育

各二级学院要组织辅导员、班主任经常深入学生公寓,及时了解学生生活学习方面的困难,舍友之间的关系,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强化纪律安全教育,积极引导学生科学规划学习生涯,努力学习,自觉守纪。

(7)强化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工作人员服务意识

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全体员工要经常深入宿舍,与学生沟通交流,建立和谐的师生关系,保证工作落到实处。

(三)加强检查,对照规定严格管理

1、按《湛江师范学院学生公寓管理规定(试行)》和宿舍内务标准检查(见附件1)对宿舍进行检查和登记;

2、对于无违纪、内务卫生评定良好的宿舍进行公开表扬,对内务卫生不达标的宿舍或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个人进行通报;探索建立宿舍档案,对舍员的表现进行写实性鉴定;

3、对照《湛江师范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试行)》和《湛江师范学院学生公寓管理规定(试行)》有关规定,具体按以下条款处理:

(1)违反作息制度,每学期超时熄灯三次以内,通报院系予以教育,超时熄灯五次以内,取消该宿舍同学的假期留宿资格并给予通报批评处理,经教育仍不改者,给予责任人警告处分;每学期无故晚归一次者,通报学院予以教育,无故晚归三次者,给予通报批评处理,无故晚归三次以上者(不含三次),给予警告处分;无故夜不归宿一次者,通报学院予以教育,无故夜不归宿两次者,给予通报批评处理,无故夜不归宿三次者,给予警告处分。

(2)未经批准,擅自租房居住、经教育不改者,给予警告处分,由本人承担因此而引起的不良后果。

(3)宿舍内不得留置和使用违规电器、煤气炉、煤油炉、酒精炉、固体燃料炉等,如违反则取消该同学的的假期留宿资格并通报院系予以教育;违规用电、用火及使用危险品两次者,给予警告处分;违规用电、用火及使用危险品三次以上者(含三次)或由此而引起火警、火灾者,给予记过处分,并赔偿相应的损失。

(4)未经批准在宿舍区内乱贴、散发商业宣传品一次者,通报院系予以教育,经教育再犯者,给予警告处分;违规在宿舍区内从事经商和推销等营利性活动一次者,通报院系予以教育,经教育再犯者,给予警告处分。

(5)未经批准,留宿校外人员,按以下条款进行处理:

A、因留宿非本宿舍成员造成不良后果者,给予记过处分。

B、在集体宿舍留宿异性或在异性宿舍留宿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6)妨碍、阻挠工作人员执行公寓管理公务者,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如辱骂工作人员)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7)未经批准私自调换宿舍门锁造成救险困难的,给予通报批评;将钥匙借给非本宿舍人员使用造成财产损失的,给予警告处分。

(8)扰乱宿舍管理秩序,对其他人的正常学习、生活造成影响,经教育不改者,给予通报批评;经教育再犯者,给予警告处分。

(9)未列明的其它违反学生宿舍管理规定的行为,对照相关的管理规定,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校纪处分。

(10)违纪行为因寝室成员故意隐瞒、包庇责任人的,由全体寝室成员承担相应的违纪责任。违规违纪经教育受处分仍不改正,再有违纪者从重处分。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学生公寓综合治理是学校整体性工作,各二级学院副书记要亲自挂帅,认真督办,大力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营造积极的活动氛围。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科学谋划,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好辅导员、班主任、学生党员、学生干部积极参与,确保整治工作扎实有效。

(二)立足发展,解决突出问题。各二级学院学工办要把学习规章制度与改进管理工作、加强行为养成教育与解决违规问题结合起来,采取有效措施,着力解决学生公寓管理的突出问题,促进学生公寓规范管理。

(三)认真总结,及时报送资料。各学工办要重视治理活动的开展,及时将特色活动、创新做法或亮点、取得的效果等情况,以简报的形式报送学生处,并把存在的问题、解决的办法及建议及时总结上报。

学生处

二○一三年三月十二日

附件1:宿舍内务要求

宿舍内务要求

1、值日表、卫生纪律制度表、财产登记表整齐贴在宿舍显眼处。

2、地板(包括阳台、洗手间及室内地板)干净,玻璃、门窗洁净。

3、天花板无蜘蛛网。

4、蚊帐收起叠好、床铺、床底物品、行李摆放整齐。

5、学习用品、书本、桌椅摆放整齐。

6、卫生间干净无异味、无污垢、洗漱品干净而且物品摆放整齐。

7、宿舍内布置美观,墙、门、柜等无张贴物。

4.湛江师范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篇四

为深化我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结合事业单位工作需要,经研究,湛江师范学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下是由广东公务员考试网(http://。投送简历要求:邮件主题鲜明,请注明应聘岗位、姓名。

(三)报名材料

须提供以下材料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1)应聘材料一般应包括《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本人简历、大学及以后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复印件,一张小一寸近期彩色照片(背后写上姓名及报考岗位)、相关任职资格(职称)证书、学术研究成果、公开发表的论文、其它所获奖励或荣誉称号证书(所有材料均为A4规格复印件)。

(2)应聘学术带头人还须提供来我院工作的学术研究计划;海外学者还须提供中、英文履

历及2名国内外同行知名学者的推荐函(含外文翻译件和推荐人的联系方式);海外学历者须提交教育部学历认证证明;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在校成绩单、英语等级证书和就业推荐书。

三、招聘程序

(一)资格初审

根据招聘条件审核应聘者的报名资格,确定参加考核人员名单。名单将于报名工作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湛江师范学院人事处网页公布。

(二)资格复审

通过初审的报名者须在考核前一天,到我校人事处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提交的资料如下:

(1)身份证及复印件;(2)已获学历及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还要求提供学校就业推荐表)、外语水平证书、职称、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获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发表论著的需提供该期期刊或著作原本;(4)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3张;(5)《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原件(贴照片)一份。复审合格者进入考核。

(三)考核

考核时间及地点由招聘部门统一通知。应聘人员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视为放弃考核。

1、教师岗位的考核

各用人单位成立面试考核小组(小组成员人数为奇数且不少于7人),对应聘者进行面试。面试内容包括对应聘者的学术水平、科研能力、教学能力等方面的考核。面试成绩(满分100分,80分以上为优良)由各用人单位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未能达到优良者不予聘用。在面试优良的人选中,根据面试成绩排序,按拟招聘岗位人数与应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选。

2、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

考试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岗位技能测试,第二阶段为面试。

岗位技能测试主要按岗位特点,进行实验操作技能考核或专业知识考核等。岗位技能测试后,按拟招聘岗位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从成绩合格的人选中依成绩排序(满分100分,60分及格)确定面试人选。如果成绩合格的人数未达上述比例要求则按实际人数进行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和湛江师范学院网页同时公布。

面试评委小组由学校分管校领导担任组长,成员由人事处、用人单位、专家代表组成,人数为奇数,不少于7人。

各应聘者的最终总成绩=技能测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60分以上为合格,在总成绩合格者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选。

(四)体检

拟聘人员在指定时间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办法及体检标准遵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及《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粤人社发[2011]134号)执行。

(五)组织考察

根据体检结果,由学校人事处、纪委监察处和用人单位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考察,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是否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情况。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

经学校院长办公会审议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将拟聘人员同时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障厅门户网站和我院网站公示7天。

(七)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我校聘用人员,我校将与聘用人员签订公开招聘录取人员协议书,聘用人员备齐聘用所需材料后办理正式聘用手续。逾期不签协议书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四、其他说明的事项

(一)本年度应届毕业生身份的博士和硕士毕业生必须在2013年12月底之前按期取得博士或硕士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逾期者则取消此次公开招聘聘用资格。

(二)所有年龄要求,均以1月1日为起始时间点。如“30周岁以下”,是指在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依此类推。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三)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订的协议无效。

(四)获聘人员纳入单位事业编制管理,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的人员,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按所在单位对应的岗位,博士聘用专业技术十级岗位、硕士及以下根据学历和岗位要求对应聘用专业技术岗位十一、十二级,聘用期间按所聘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五)本公告由湛江师范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招聘工作由湛江师范学院纪委监察处负责监督。招聘工作的有关事宜及通知,请浏览湛江师范学院人事处网页。

附件:

湛江师范学院2013第二批人才招聘计划.xls

广东省事业 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5.湛江师范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篇五

湛江师范学院党校第18期学生新党员培训班

——学习培训心得体会

怀着无比激动的心情,我有幸参加了湛江师范学院党校第18期学生新党员培训班!忘不了培训的那些开心且有意义的日子。在这里我们学到了很多很多。虽然培训时间不长,但我依然认真地上好每一节课,做好相关的笔记。在学习期间,各位老师对党的精辟分析,优秀党员的经验介绍,让我无比叹服的同时深受鼓舞和教育。通过这一次思想的洗礼,我对党组织有了更深刻的了解,进一步提高自己的思想觉悟,明确了作为一名新党员应该努力的方向。我珍惜这一次短暂的集体培训时间,与党员同志们交流沟通。我觉得作为一名学生党员,永远要本着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去待人处事,虚心听取群众意见,踏实办实事,努力做到最好。

5月12日,我们开始的第一天的培训。在黄钢副书记在开班动员及党性教育辅导课上,使我更加坚定地明白如何体现一名党员的道德水准和做大事的能力。同时也清晰的懂得党员和群众的区别是:

1、品质优良,要大气、大度、大智。

2、有较高较强的本领或能力。

3、达到各种行为模范的要求。在平时的工作生活中,我们党员同志更要学会尊重别人,理解别人和宽容他人,要做到勇于承担责任。黄书记还谈到大学生要待提高的三种能力:第一、提高创新思维能力;第二、提高创业能力;第三、提高实践能力。这也是胡锦涛总书记在清华大学100周年庆典上说过。因此,作为21世纪的大学新生,特别是党员同志们,要勤于学习,敢于创新,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修养,做一个全面发展的新世纪优秀人才。

刘海涛书记给我们作了共产主义理想信念教育辅导,他以两个案例生动地给我们讲述了理想的重要性。刘书记的偶像——一位有知识的的军人,突破重重困境,怀着坚定的职业理想而踏上了生命的顶峰;电视剧《同龄人》的主角刘解放、童楠楠、李怀林、林红等,都是有理想、有追求并为之奋斗的一代人的代表,他们向观众展示了共和国的“同龄人”如何与共和国一起成长,一起辉煌。刘书记绘声绘色的讲述让我们听得津津有味并深受启发。的确,在追寻理想的道路上,很少一帆风顺的。但当理想升华为信念,就没有什么坎坷无法面对,没有什么痛

第1页(共3页)湛江师范学院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09计算机科学与技术2班(师范)郑杰邦

苦无法忍受。共产主义理想和社会主义信念,是共产党人的崇高追求和强大精神支柱,是共产党员先进性的思想基础。80多年的奋斗历史证明,我们党之所以能够带领人民取得革命、建设和改革的伟大胜利,最根本的原因就在于共产党人有着为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奋斗终生的崇高理想和信念。作为一名党员,我们要经受住各种考验,必须有坚定正确的理想信念,只有这样,才能具有政治鉴别力和政治敏锐性,在政治上始终保持清醒和坚定,才能在各种纷繁复杂的情况下,做到明辨是非,甄别美丑,经受住各种不良诱惑。

下午,湛江市委组织部陈华江副部长以《学习胡书记七一讲话,展望湛江经济形势发展》为题,给参加本期培训的新党员们作第三个专题辅导报告。首先,他以“坚定不移走科学发展道路”为主题,深入浅出地解读胡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全面分析概括了总书记讲话精神的三大要点:一是对中国共产党90年的历史,以及党在中国近现代史上的地位、作用和贡献,作出了全面客观很有“新意”的分析和总结;二是对新时期党的建设提出了新的战略性思考并作出了总体战略部署;三是对中国共产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如何全面推进国家建设、事业发展的四个方面,提出了战略方向和目标任务。就如何把握和贯彻落实总书记讲话精神,陈华江副部长提出了六点意见:一是着重理解讲话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二是了解讲话中的新提法、新观点和新部署;三是把握90年党的发展历程所给予的启示;四是弄清党在自身建设上有哪些新思考;五是理解现阶段党所肩负的使命;六是用讲话精神指导工作实际。在此基础上,陈副部长畅谈并展望了湛江经济形势发展,希望广大学生党员深入学习、深刻领会讲话精神的实质,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讲话精神上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抓好湛江当前业已启动的中科炼化、湛江钢铁工业大项目,同时加快商贸和信息化领域的转型升级工作,为促进湛江经济发展、建设幸福湛江作出更大贡献。陈副部长说,目前,湛江乃至广东正处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时期,学生党员要刻苦学习,多学本领,健康成长,尽快成才。

26日,刘忠权老师给我们生动形象的讲解了亘古大变局与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使命。我们将铭记历史,奋发图强,努力拼搏,为实现共产主义而奋斗。作为一名党员要继承和发扬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确实提高党员素质。同时,在组织上入党,只是人生理想的驿站,而不是终点;

第2页(共3页)湛江师范学院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09计算机科学与技术2班(师范)郑杰邦

在思想上完全入党,是不懈追求和艰苦跋涉的的终身目标,而加强党性修养,严格自律,重视自我改造,自我完善,正是思想上完全入党的必由之路。

郑光华老师给我们分享她的成长经历。讲述了她历经中国变化的史实和点明了共产党员的理想、信念、荣誉与责任。让我更加明白,今天幸福的生活来之不易,我们应该珍惜今天的分秒生活,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和梦想理念。

我们作为一名共产党员,一名大学师范生,将来要做一名新时代的人民教师,要有崇高的党性修养和丰厚的知识储备。因此,要真学真信真用中国特色社会理论体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把个人的前途和党与国家的前途连在一起,时刻准备着为共产主义失业奋斗终身!我们要谨记党和人民,老师的教导,认真学好业务知识和科学文化修养,切实提高自身的党员素质。

在这次培训过程中,阅读了党史书籍《苦难辉煌》、观看了《忠诚党的创新理论楷模—方永刚》录像,使意念不是很坚定的我更加坚固信念,追求更高的理想,为党和人民贡献最大的力量。言传不如身教,优秀学生党员的经验介绍使我受益匪浅。他们时刻牢记党的宗旨,以一个优秀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坚持学习,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兼顾了学习、生活和工作上的矛盾。他们对学习的执着、对工作的负责、对生活的乐观,尤其使我佩服!他们成功背后的酸甜苦辣,尤其使我感动!多极世界对我们而言,既是机遇,又是挑战。我们既要坚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信仰;也要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这就是中国魂,民族魂,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希望所在。

作为当代的大学生,在我们学好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一定要注意提高自己的思想修养,不断自我完善,自我提高,成为党的优秀的接班人。此外,在以后的工作、学习中,我要继续加强理论学习,坚定理想信念,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理论的共同理想,增强贯彻党的理论路线和根本宗旨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脚踏实地的做好工作,成为一名优秀的中国共产党员,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是我不变的信念。我坚定自己做得不会最好,只会更好!

学院: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

班级:09计算机科学与技术2班(师范)姓名:郑杰邦

6.湛江师范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篇六

活动策划方案

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社团工作的意见》(中青联发[2005]5号)精神,全面提高学院社团的活跃程度,切实加强大学生社团发展提高。本次社团文化节在首届文化节成功举办的基础上,保留原有的特色活动,增加新的活动项目,本次文化节坚持以“发展大学社团特色文化,开拓学院社团崭新风貌,丰富校园文化氛围,推动学院社团建设”为宗旨,着力建设学院社团品牌,提高学院社团的普及与推广,根据学院社团联合会策划部署,特举办学院社团联合会第二届届社团文化节,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社团文化节的基本思路

本届社团文化节是我院第一次社团文化盛典,将是一次继往开来、独具特色的青春盛会。学院社团联合会将深入贯彻落实团中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社团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组织、引导各学生社团结合“构建和谐校园,丰富社团文化”、“文明成长、健康成才”等系列内容,在第一届社团文化节的基础上,举办以“缤纷社团,绽放光采”为主题的第二届社团文化节,充分发挥原有的优势,极力发掘新的闪光点,推出了一系列覆盖广、影响大、体现我校精神和社团特色的品牌活动,以提升社团和思想政治教育功能,推进社团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繁荣校园文化,推进社团的普及,展现出当代大学生对祖国的热爱。通过本次社团文化节,提高社团知名度,发展特色社团,丰富学院师生课余文化生活,充实学院文化氛围。

二、主办单位 :

学院社团联合会

三、承办单位 :

学院各学生社团

四、社团文化节主题

缤纷社团,绽放风采

五、文化节时间:

2011年5月10日-------2011年6月10日

六、参加对象:

正式注册的学生社团

七、活动内容 :

(一)社团文化节开幕式(晚会)

时间:待定2011年5月10日 晚上19:30分

地点:学院新篮球场

主办单位:学院社团联合会

目的:为了加强我校各社团之间的交流,为各个社团提供一个展示和宣传自己的舞台,让同学们对各社团有更深层次的了解,同时也为了宣传多彩校区社团文化,打造精品社团,促进校区社团建设及发展;丰富校园文化生活,营造和谐校园文化氛围,提升社团的思想政治教育功能,推进社团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繁荣校园文化,根据院团委统一部署,决定举办学院社团文化节。

(二)社团特色摊位展现(社团特色摊位,赞助商家摊位)

时间:2011年5月15日 晚上18:30分--晚上21:00点

地点:学院新篮球场

主办单位:学院社团联合会

承办单位:学院各学生社团

社团活动形式:本次社团文化活动节采用社团联牵头,社团集中开展活动的形式。由各社团自由组合或独自开展的活动,社团联合会在活动上给予一定支持。所有的活动都要由承办单位形成详细的成果固化。最后由社团联合会根据摊位展现的成果评选本的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社团。

活动大致流程

①各个社团在活动之前必须上交一份关于摊位展现的策划书到社团联合会。②下午16:30,各社团可自行组合或单独设置一个摊位,摊位的设计形式和形象装扮以贴近社团特色为主。

③ 晚上18:30游园会正式开始,各摊位进行各类活动

④ 所有来宾在游玩同时可在许愿墙写下自己的愿望或者对某个社团的祝福。

⑤ 展览摊位由摄影协会组成摄影小分队,记录摊位展现的精彩瞬间 ⑥ 社团把已准备好的活动或节目在属于自己的摊位上展示出来

⑦ 为赞助商家摆设摊位(由社团联合会外联部负责)

摊位形式:

a)游戏摊位(设定一系列的中奖游戏,并对相应奖项配备相应奖品)b)饮食摊位(由社联外联部组织各种小吃摊位。)

c)互动摊位(由学生组织负责,派发荧光棒及吹气棒,免费提供愿望贴,)d)DJ台/主持台(现场播放音乐及与现场来宾互动,做紧急事件通知,发祝福语,节目通告,设立活动现场中心地段,接近舞台)

(三)社团活动日

时间:2011年5月23日---2011年5月29日

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和文体活动,丰富我院学生的业余文化生活。给广大学生提供一个展示自我风采的平台,让全院广大师生熟悉社团,了解社团。

主要内容:

一.大学生创业大赛

时间:2011年5月23日---2011年5月26日

地点:食堂广场

主办单位:学院社团联合会

活动意义:为积极配合我院学生文化节的举行,丰富节日内容,活跃节日气氛,特别策划此次大学生创业大赛,活跃同学们对未来的创业思路,全面提升同学们自主创业意识、提升自主创业能力,培养创新型人才,鼓励和引导大学生自主创新创业,搭建大学生自主创新平台,培养其创新意识、创意思维、激发大学生通过科技创业、实践成才的热情,拓宽就业渠道,为同学们跨出校门走上创业的道路插上腾飞的翅膀。

活动大致流程:

①比赛开始前15天时间在食堂广场前划分16个摊位位置(8个社团摊位,8个学生摊位)。以招标形式招得摊位得主(学生与社团)。

②中标者可在比赛四天时间中在自己中得摊位中销售自己准备

商品。(上课时间除外)

③比赛结束评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颁发证书与奖品。

二.面具舞会

时间:2011年5月29日晚上19:30—晚上21:30

地点:新饭堂四楼

主办单位:学院社团联合会

活动意义:舞蹈,不仅能培养一个人的气质修养,丰富我们的娱乐生活,更是扩大社交范围、结交友人的最佳方法之一。以舞会友,本次舞会正是以提高广大同学的综合素质为宗旨,拉近大家的距离,努力为大家提供一个更好的交流、学习和娱乐的机会。

(四)社团成果展

地点:学院人工湖边

活动内容:通过社团成果的展现,让社团展现各自在一年内所创下的丰硕成果外,还可以通过一些小型活动,令师生们更多的了解社团在一年内的状况和从实践的角度去认识各个社团,希望达到一个和谐校园的环境。

社团成果展出形式:

1、以文字式或图片形式为主(个别协会有实物成果另展)

2、以画板、画架为主要展出形式,附加特殊展出方法:

A、作品附于社团自行设计画板上

B、各社团可自己的社团文化或创意设计特色的展出形式,吸引观众。

C、个别社团有实物的成果可以以穿着或佩戴的形式展出。

3、社团联合会负责对展出的场地布置

4、社团的工作人员按时值班:社团或协会安排特定人员对协会的展出成果进行简介和宣传,让观众了解社团的成长。

5、展览完毕后,社团和社联工作人员对场地的收拾和清理。

(五)社团活动评优

对本院各个社团的财务状况、规章制度以及内部建设等情况进行彻底地调查和审核,进行整理规范,并对固定资产进行统计,为以后的社团管理奠定坚实的基础。评出本学优秀社团、优秀社团干部、优秀社团积极分子。、活动内容:由社团联合会主席团与各部门的干事对各个社团内部建设进行审核,并综合在此次社团文化节中各个社团的表现与所做出的贡献,进行公平、公正、合理的审评。

主要颁发的奖项:,对本届活动月进行总结。对2009---2010 学学院“优秀学生社团”和“优秀社团个人”进行表彰。(其中包括“优秀学生社团”4个,“优秀会长”6个,“优秀理事”8个,“优秀会员”20个)

整体宣传工作

时间:待定

地方:学院人工湖边和学生宿舍一、二、三栋楼下

形式:海报:提前一个星期在各宣传地点宣传

字报:提前3天在各宣传地点宣传

广播台:各活动当天广播宣传

附:活动要求:

1、各学生社团的活动形式及内容要健康向上,符合学校的有关规定。

2、参加学生社团文化节的各社团,必须严遵守《学院社团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服从院团委统一安排。

3、本次社团文化节活动将作为今后优秀社团评选及社团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4.本次活动解释权归社团联合会。

7.湛江师范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篇七

(暂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文)和《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24号令)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和科研发展规划,决定设立思想政治教育专项科研项目(以下简称“思政专项科研项目”)。为加强项目研究与管理,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思政专项科研项目为校级科研专项项目,校科研处负责项目的日常管理工作,学生工作处配合做好相应管理工作。

第三条 思政专项科研项目资助与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和学生管理工作密切相关的科学研究,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辅导员队伍建设研究、高校团学工作研究、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研究、高校资助工作研究和大学生心理健康研究等课题。

第二章 申报与立项

第四条 思政专项科研项目为项目,每年受理申报一次。

第五条 我校在岗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的专任教师、专职学生工作人员均可申报思政专项科研项目。作为主持人,每位申报人只能主持一个项目。作为参与者,最多只能参与两个项目。在研同类项目尚未结项者,不能申报新项目。

第六条 思政专项科研项目着眼于推进应用技术大学学生工作的理论创新和实践问题的研究,鼓励大胆探索。要紧密结合我校学生思想政治

教育实际,针对学生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开展研究,力求原创性、开拓性、针对性和实效性,避免低水平重复研究。

第七条 思政专项科研项目实行项目负责人制度。项目负责人必须是该项目的实际组织者,并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第八条 立项程序:

(一)校科研处每年根据学校工作的需要提供思政专项科研项目相应的选题申报指南,发布立项通知,受理项目申报。

(二)申报者须按照规定格式填写《南宁学院思政专项科研项目申报书》,经所在单位及学工处审核并签署意见后报学校科研处。

(三)科研处组织项目评审,择优立项。

第九条 思政专项科研项目分为重点项目与一般项目。重点项目是指对学生工作改革和发展能产生重大作用,或对解决全局性学生工作问题有一定的指导作用和推广价值的项目。一般项目是指对解决局部性学生工作问题有一定指导、参考作用的项目。

第四章 经费管理

第十条 思政专项科研项目由学校统筹安排科研经费,实行专款专用。

第十一条 项目经费一次核定,分期拨款,包干使用,超支不补。项目经费分两次拨款:第一次与项目批准文件同时下达,额度为批准总经费的70%;第二次在项目完成并通过鉴定验收后下达。

第十二条 项目经费由项目负责人管理,严格执行《南宁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和使用实施细则(试行)》和《南宁学院科研管理条例(试行)》的有关规定。

第十三条 思政专项科研项目经费的开支范围包括:

(一)资料费;

(二)调研费;

(三)会议费;

(四)出版印刷费;

(五)专家咨询费;

(六)数据采集费。

第五章 项目管理

第十四条 为保证项目研究质量,思政专项科研项目实行定期检查制度,项目负责人在规定的时间应向科研处提供项目进展情况及中期成果报告,由科研处负责对项目的研究进度进行评估。程序如下:

(一)项目负责人获得立项后,需填写《南宁学院思政专项科研项目计划任务书》,科研处负责审核,合格后发放《南宁学院科研项目经费本》,开展项目研究。

(二)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期限一半时间的当月应向科研处提供项目进展情况及中期成果报告,项目负责人填写《南宁学院思政专项科研项目中期检查表》,内容包括:项目申报以来的进展情况和已取得的阶段性成果;研究经费的使用情况;下一阶段的研究计划;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等。

(三)校科研处负责审查项目进度情况,对项目继续进行或者撤销做出结论。

第十五条 思政专项科研项目经批准立项后不得擅自更改研究内容

和研究成员。如确须更改,应由项目负责人向科研处提出书面申请,报科研处批准及备案。

第十六条 思政专项科研项目一般项目研究的期限为12个月,重点项目为24个月。确因特殊原因需要提前或延期结项的,须由项目主持人提出书面申请,经科研处批准后确定结项时间。

第十七条 立项项目出现下列情形,撤销项目,并收回全部项目经费:

(一)中期检查时,无论何种原因,一直未开展研究工作;

(二)课题负责人长期因故不能正常进行研究工作;

(三)未经批准擅自变更研究内容或研究成员;

(四)研究成果学术质量低劣,或违反学术道德的;

(五)课题验收结项未被通过,且课题组重新申请验收仍不合格的。

第六章 结项验收

第十八条 思政专项科研项目最终成果形式一般为论著、研究报告、论文等,并标注研究成果为:“南宁学院思政专项科研项目成果”。

(一)最终成果为论著的,供鉴定的成果不得少于5万字;

(二)最终成果为公开发表的研究报告的,供鉴定的成果不得少于0.6万字;

(三)最终成果为论文的,供鉴定的成果不得少于1篇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以及1篇研究报告(研究报告不限定是否发表)。

第十九条 项目验收结项程序如下:

(一)项目负责人填写《南宁学院思政专项科研项目结项报告书》,与项目最终成果一并上报科研处;

(二)科研处组织相关专家对成果进行评审验收并最终公布评审验收结果。

第二十条 项目如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完成,须由项目负责人填写《南宁学院思政专项科研项目延期结项申请书》,向科研处提出申请,经同意批准后生效。延期时间一般不能超过半年。

第二十一条 项目如提前完成,可由项目负责人填写《南宁学院思政专项科研项目提前结项申请书》,并向科研处提出申请,经科研处组织评审,方可办理课题结项手续。

第二十二条 项目验收未被通过的,允许项目组在半年内对成果进行完善,并在规定期限内重新申请验收,验收仍不合格者,撤销项目,收回全部课题经费,课题负责人两年内不得申请思政专项科研项目。

第二十三条 以个人或部门名义申报立项并通过验收的项目成果,其知识产权归个人或部门所有,南宁学院享有项目成果的使用权,具体包括:用于教学培训、在学院刊物上发表、用于研究报告、出版论文集、成果应用与转化等。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从发布之日起试行,由科研处负责解释。

8.湛江师范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篇八

为进一步调动广大中、青年教学人员献身教育事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中、青年教学骨干和学术带头人的成长,使优秀中、青年人才脱颖而出,为教学、科研做出更大贡献,使我校教学和科研事业蓬勃发展,特制定优秀中、青年教学骨干评选及管理办法。

一、评选范围

从事教学工作三年以上,年龄在45周岁(含45周岁)以下的中、青年教师。

二、评选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二)近三年内至少完成学校教学计划规定课程满两年的教学工作量(至少完成432学时,辅导及教育实习折合课时除外),经学校有关部门考察,教学工作认真负责,教学效果优秀,专业技术工作考核连续三年合格(至少有一次良好以上),且符合下列1款中一项或2款中二项者,可申请评选。

1、近三年来具备下列条款中一项者,可申请评选:

(1)获得省级优秀教师、园丁奖、青年教师成才奖、学校青年教师优秀教学奖一等奖等其中一项者;获得省高校科技进步二等以上奖或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以上奖;获得省级科技进步奖或省级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第一作者或项目主持人。

(2)有省级出版社正式出版独立完成的学术著作、译著、教材者(字数在10万以上);或担任学术著作、译著的主编,本人独立完成3万字以上者;或担任教材主编,本人独立完成5万字以上者。

(3)在国际核心学术刊物上发表一篇论文或国家级刊物上发表二篇以上论文(本人为第一作者);在省级刊物上发表五篇以上论文者(有三篇为第一作者)。

(4)在全国性音乐比赛、体育比赛、美术作品展览和各类专业性比赛中获奖;在全省性音乐比赛、体育比赛、美术作品展览和各类专业性比赛中获得前三名或者二等以上奖。

(5)科研成果开发、技术转让上缴学校纯利润二万元以上者。

2、近三年来具备下列条款中2项以上者,可申请评选:

(1)获得省高校科技进步三等奖或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等奖项其中一项奖励,其名次为第三名以上者。

(2)获得学校青年教师优秀教学奖二等奖者。

(3)有出版社正式出版的学术著作、译著等,并在其中担任副主编,本人独立完成2万字以上者;或担任教材副主编,本人独立完成3万字以上者;或合著1参编学术著作、译著,本人独立完成3万字以上者;或参编教材本人独立完成4万字以上者。

(4)在国家一级刊物上发表一篇论文者(为第一作者);或省级刊物上发表三篇论文者(其中二篇为第一作者)。

(5)本人培养的对象在全国性音乐比赛、体育比赛、美术作品展览和各类专业性比赛中获奖;在全省性音乐比赛1体育比赛1美术作品展览和各类专业性比赛中获得前四名或者三等奖。

(6)获得校级优秀班主任、优秀政治辅导员、教书育人先进个人1优秀共产党员等其中一项称号者。

(7)科研成果开发、技术转让上缴学校纯利润1万元以上者。

三、评选程序

1、凡符合上述评选条件的人员,由个人提出申请并填写,天水师专优秀中青年教学骨干评审表》一式三份,连同有关材料报二级学院。

2、各二级学院根据评选条件进行初评,对推荐上报人选加注推荐意见后连同本人原始材料一并报人事处审查。

3、学校对被评选者的教学情况经过考核后召开评审会议进行评审,最后由学校党政联席会议讨论批准:

四、管理办法

1、优秀中、青年教学骨干采取滚动式管理的办法,每三年评选一次。

2、优秀中、青年教学骨干每月享受校内特殊津贴30元。

3、优秀中、青年教育骨干在享受特殊津贴期间,在工作中因个人责任给国家和集体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者;或政治立场出现严重问题和工作中犯有严重错误者或违反党纪国法受到法律处理和党纪政纪处分者;或不能完成任期内工作任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特殊津贴。

4、被评为优秀中、青年教学骨干者,在下一次评选时符合评选条件的可继续申请评选。

五、几个问题的说明

1、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从到校工作的下一个月起,享受校内特殊津贴,但在三

年后按上述条件重新评选。

2、获得省政府以上表彰的劳动模范,从受表彰的下一月起,享受校内特殊津贴,但在三年后按上述条件重新评选。

3、连续申请评选优秀中、青年教学骨干的教师按近三年的教学工作及科研成果进行评选。

4、一项科研成果同时获两种以上奖励、按最高一项计、5、科研成果署名中有“天水师范学院”字样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6、一项应用研究或技术开发研究通过省部级鉴定的,按2篇省级刊物发表的论文计;通过国家级鉴定的,按2篇国家级刊物发表的论文计。

9.广州美术学院科研机构管理办法 篇九

(十)广州美术学院科研机构管理办法

第一章

第一条

科研机构是学校科技创新及转化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组织高水平科学研究的平台,是聚集和培养优秀人才、开展学术交流的重要基地。建成高层次的科技研发、孵化、转化平台,促进学校教学水平的提高和社会服务职能的履行,是学校科研工作的重要内容。

第二条

为规范和加强我校科研机构的建设和运行管理,鼓励广大教职工积极争取高层次科研项目,保证我校承担的国家级、省部级项目和重大横向项目能够按时、高质量地完成,多出有影响的学术成果,全面提高我校的科研水平,更好地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科研机构的组织形式和主要职能

第三条

我校科研机构分为校级科研机构和院(系)科研机构。基本组织形式包括研究所、研究中心和研究室。

第四条

研究所,一般是校级科研机构,承担国家级、省部级及学校布置的有关重大科研项目,以科研促进教学和学科建设,培养科技创新人才,促进我校重点学科及新兴交叉专业建设与发展。研究所可独立设置,其人员可采用专职或兼职聘用方式。

第五条

研究中心,是跨行业、校际或校内跨部门的协作型、联合科研开发机构,以承担横向科研项目为主,以技术创新为核心,以科技研发和技术转移为手段,持续不断地为社会提供研究成果,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扩大学校影响,增加学校创收;为行业和相关领域的发展提供信息和咨询服务;开展高水平的国内外科技合作与交流。其人员主要采取兼职聘用方式。

第六条

研究室,一般是院(系)科研机构,研究方向较为单一,依托校内教学单位管理;研究方向和研究人员较多的研究所内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成立研究室。其人员主要采用兼职聘用方式。

第三章

科研机构的成立条件

第七条 具备明确的研究方向、中长期研究目标和较稳定的项目经费来源。

第八条 承担与学科发展有关的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或根据社会需要承担一定的科研项目。其研究项目必须在本学科领域有一定突破性和理论价值,在国内外有领先优势,并能体现我校专业特点,具有明显的理论前景或应用前景。

第九条 有年富力强、学风正派、学术造诣较深、富有开拓精神以及一定组织能力的学术带头人,有一批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兼职科研人员队伍,共同组成职称、学历、学缘和年龄结构合理的学术梯队。

校级科研机构负责人一般由教授(研究员)担任,科研人员队伍在本学科领域有较高学术造诣的研究人员不少于5人。

院(系)科研机构负责人应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职称,且年龄不超过65周岁。兼职科研人员队伍一般应具备本学科领域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第四章

科研机构的申请与审批程序

第十条

科研机构的申请应由相关教学、科研部门或职能部门提出,也可以由学校学术委员会建议后指定相关部门提出。

第十一条

凡要求建立校级科研机构的单位,必须填写《广州美术学院科研机构设置申请表》报送学校科研创作处。申请书内容包括拟建机构的名称、目的意义、研究方向、任务和经费来源、近期科研规划、已有工作基础和现有力量(学术带头人和学术梯队)等。经学校科研创作处汇同人事处初审通过后,提交学校学术委员会审议,报学校领导研究决定。二级院系层面成立的科研机构,由所在部门审批,并报学校科研创作处备案。

第十二条

按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独立设置的科研机构应报上级机构编制部门审核或备案。

第五章

科研机构的岗位设置及岗位职责

第十三条

科研机构根据具体情况可设主任(所长)、研究人员、特聘教授(客座教授)和秘书等岗位。

第十四条

主任(所长)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制,对所在科研机构的业务工作全面负责:

1、负责制定科研机构的研究规划和工作计划。

2、对科学研究工作进行指导,积极推动和组织本机构的各项学术活动。

3、按学校有关规定,做好人员、经费、财产等管理工作。

4、有充分的自主权,其科研经费可根据学校有关规定自主分配,可在核定的专业技术岗位限额内对人员进行聘任。

5、主任(所长)岗位属专业技术岗位,不与行政级别挂钩。

第十五条

主任(所长)、研究人员在聘期内须完成约定的科研(创作)任务和教学任务(含面向在校本科生的教学任务)。具体任务根据不同学科(专业)方向的特点,由相关机构或个人在提交《广州美术学院科研机构设置申请书》或《广州美术学院科研机构检查(评估)报告书》时列明,学校科研创作处、人事处初审后交学校学术委员会审议通过,分别签订《广州美术学院科研机构目标责任书》和《广州美术学院科研人员聘期责任书》,作为考核的依据。

第十六条

特聘教授、客座教授由各科研机构邀请海内外著名专家、学者担任,具体办法按学校聘请名誉教授、客座教授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科研机构的运行与管理

第十七条

科研创作处是科研机构的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贯彻学校有关科研机构建设和管理的方针、政策和规章,支持科研机构的建设和发展;指导科研机构的运行和管理,组织实施审批科研机构立项、重组、合并和撤消。

校级科研机构挂靠科研创作处管理。

院(系)科研机构依托各教学单位、教辅部门,所在部门可自主审定成立,并报科研创作处备案。负责人及办公地点由相关院(系)决定,一般不设固定的科研人员与行政人员编制,实行专、兼职人员相结合的科研人员动态管理制度。

第十八条

科研机构应重视和加强管理工作,仪器设备要相对集中,统一管理,凡符合开放条件的仪器设备都要对外开放。要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加强对仪器设备和计算机网络的建设与管理,重视学风建设和科学道德建设,加强数据、资料、成果的科学性和真实性审核以及保存工作,并确保统计数据的真实性。

第十九条

科研机构应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固定人员与流动人员在科研机构完成的研究成果包括专著、论文、软件、数据库等均应署本科研机构名称,专利申请、技术成果转让按学校有关规定办理。在国外学习、进修、从事客座研究的科研机构固定人员,凡涉及科研机构工作成果的,在论文、专著等发表时,也均应署本科研机构名称。申报奖励按学校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条

校级科研机构的科研经费由科研机构根据每年年初制定具体的计划报科研创作处审核,报主管院长审批。

院(系)科研机构的科研经费由相关院(系)划拨。

第七章

科研机构的工作要求

第二十一条

科研机构人员在聘期内须完成约定的各项科研任务。第二十二条

科研机构要建立检查、考核制度,建立研究人员的业务档案。第二十三条

科研机构实行目标管理,其工作目标包括:

1、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培养。

2、争取科研项目立项,筹措研究经费:

要把争取纵向项目和横向项目作为重要目标,要积极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工作。

3、培养人才:

我校各类科研机构不但有开展科研活动的任务,也承担着培养研究生和开设本科生课程的任务。

4、完成科研创作成果:

我校各类科研机构应在申请成立时承诺三到五年内应完成的科研创作成果量,以便作为目标管理和人员考核的重要依据。

以基础研究为主的科研机构,原则上要求三年内取得省部级以上纵向科研项目1项,或取得厅局级(不含校级)科研项目多项,在国内外核心刊物上发表专业学术论文3篇。

以应用研究为主的科研机构,原则上要求三年内取得横向科研项目多项,三年内横向项目到校经费达到150万元以上。

第二十四条

科研机构应按学校规章制度管理、使用研究经费。

第八章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2012年7月1日起施行。第二十六条

10.广东湛江有什么本科大学院校代码 篇十

2、广东医科大学的前身是创建于1958年的中山医学院湛江分院;湛江分院升格为五年制医学本科院校并更名为湛江医学院;1992年湛江医学院易名为广东医学院;3月,国家教育部正式批准同意广东医学院更名为广东医科大学。

3、岭南师范学院办学历史可追溯到1636年创办的`雷阳书院,19,学校改建为雷州中学堂,19始设师范科教育,1935年改名为广东省立雷州师范学校,1978年正式改建为雷州师范专科学校,1991年升格并更名为湛江师范学院,更为岭南师范学院。

4、湛江科技学院坐落在中国大陆最南端的美丽港城湛江市,是一所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学校前身为广东海洋大学寸金学院,创建于;2月3日,经教育部同意,学校正式转设为湛江科技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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