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依法治校路径(共9篇)
1.高校依法治校路径 篇一
依法办学依法治校
以拉小学,位于以拉村东面。学校占地面积 1200平方米,建筑面积700平方米,是一所环境优美,教学设施设备齐全的现代化小学。学校现有教学班12个,教职工24人,在校学生550余人。
我校在依法治校理念的指导下,有组织、有计划、分步骤地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工作,深入开展建章立制,规范办学,民主管理,师生权益,法治建设等工作,构建了一个文明和谐的校园环境。
现就我校依法治校工作汇报如下:
一、健全机构,强化领导,有力突出依法治校工作的重要地位
学校领导高度重视依法治校工作,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学校的总体工作规划。成立了依法治校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专门会议,研究布置依法治校工作。几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依法治校工作的组织、部署、协调和督查落实等。法制办公室的设置,推进了依法治校,实现了依靠行政手段推动,解决了有人抓、有人管的问题。聘请大槐树派出所副所长为法制辅导员,为我校的法治工作提供专业指导和帮助。
二、依法建制,以制治校,规范学校管理
我校重视学校章程制定工作,组成了专门起草小组,依据《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反复修改完善,将章程草案印发学校。
三、实行民主管理,建立监督机制
为使学校的民主管理真正落到实处,我们完善了校委会、工会、教职工代表大会,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等组织机构,建立健全了各机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学校充分尊重教职工的知情权和参政、议政的权利,不断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从学校的工作计划、发展规划、改革方案和规章制度等重大决策以及关系到教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全部经教代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而每年一次的教职工代表大会更是成为教职工当家作主、依法维权的大会,深受教职工的肯定和欢迎。
坚持开门办学,积极吸纳社区、家长代表参与学校的管理和监督。始终坚持校务公开,增加透明度,以校务公开栏的形式及时全面地将学校各项工作情况和涉及教师、学生切身利益的事项进行公示,并定期召开座谈会,听取群众对校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此外,学校还以设立意见箱、公开监督电话、定期召开家长会、发放家长调查问卷等形式,及时了解家长对学校工作的意见,保证联络渠道畅通,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值班领导接待日制度的实施,不仅成为开门办学、民主监督的窗口,而且在学校与家庭、社会之间架起了沟通互助的桥梁。
四依法规范办学行为,促进依法指教
严格执行国家课程设置标准,按规定开齐开足课程,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并严格执行上级要求,无乱补课、随意停课调课、无乱征订、乱收费等现象的发生。通过教师自评、互评、学生评、家长评、社会评等多种形式,设立社会监督员,定期对教师的日常教育教学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并将其纳入年终考核。规范的办学行为,严格的制度约束,人文化的管理模式,形成了我校良好的校风、教风和学风,铸就了“求真务实,争创一流”的学校精神,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
五、坚持以人为本,依法维护师生合法权益
在学校管理过程中,我校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办学理念,处处维护教职工和学生的合法权益。努力为教师提供良好的工作、学习、生活和科研条件,多次选派教师参加各级各类进修与培训,积极为教师的发展搭建平台。对教师的年终考核、聘任和职称评定,严格遵循上级教育部门的指示精神和学校的相关制度,整个评定过程充分体现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使教师的合法权益得到了保障。
1、学校依法聘任教师,按规定为教师提供良好的工作、学习条件,依法保障教师实施教育、教学活动,让教师充分享有开展教学、科研、参加进修培训等权利。
2、保障教师应得的福利待遇、工资足额发放,保证教职工的婚假、产假等。
3、校内民主管理机制健全,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充分发挥教职工聪明才智,真正做学校主人。通过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上交提案,为学校发展献计献策,学校工会真正成为职工之家。
4、建立校内教师申诉制度,为了让教师心情舒畅,对学校不合理、有损教师权益的事进行申诉,校长要随时接待、受理。对提案在教职工大会上作公开答复。
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坚持以学生为本,开展了一系列的师德教育活动,全校教师关爱学生,尊重学生人格,树立了良好师德形象。
1、学校维护学生受教育权,尊重学生人格权,尊重学生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严禁体罚学生、严禁使用不文明语言,不准讽刺、挖苦、污辱学生等。
2、学校保证每个学生有学习和参加活动的权利,保证任何教师不准体罚学生或变相体罚学生,不准侮辱、歧视学生、不准以任何借口把学生赶出教室,不能剥夺学生学习和活动的权利。
3、不许向学生乱收费,对乱补课、乱定学习资料的教师进行举报,如果查实,学校要进行公开处理,所以,我校无乱收费现象,接受群众监督。
4、建立并实施学生安全和伤害等事故应急处理程序和报告制度,能妥善处理的学生伤害事故,学生、家长要和学校签订安全责任状,学校要落实治安保卫、防火、防盗等工作,明确责任,实行责任追究制。
5、建立并实行校内学生申诉制度,切实维护学生的合法权利。学校设心理咨询室,倾听学生烦恼,解决心理健康问题。为保护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逐级签订了安全责任书,并依法履行对学生的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职责,建立健全了安全和伤害事故的应急处理机制和报告制度,增强了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理能力。
为进一步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严格执行教师和学生申诉制度及教师和学生申诉办法,为妥善处理师生与学校之间的矛盾、纠纷提供了便利,促进了校园的和谐,为师生维权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六、加强法制教育,提高师生法律素质
1、加强法制教育学习,使师生做到知法懂法
建立了教师学法制度和普法考试制度,制定了教师学法计划,采取集体学习、分组学习和个人自学等形式,认真组织学习各项法律法规。在保证学习时间的基础上,做好学习笔记,积极撰写心得体会,并定期参加法律知识考核,教职工的学法参考率和普法合格率均为100%。
把学生法制教育列入课程计划,做到课时、教材、师资、考核“四落实”,保证了学生法制教育的学习效果。
充分发挥校外法制辅导员作用,共同做好学生法制教育工作。“警校共建”活动从2000年一直坚持到现在,取得了较好的教育效果,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赞扬,学校的校外法制辅导员经常深入学校开展法制讲座,指导学校法制教育活动。印发法制宣传资
料,开展“带法回家”活动,让学生把法律带回家和家长共同学习,提高法律素质。
2、丰富法制教育活动,提高师生守法用法自觉性
为提高广大师生的法制素养,增强师生守法用法的自觉性,我校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法制教育活动。
利用班队会为载体开展教育活动,组织学法用法主题班队会;坚持办好法制教育手抄报,让学生在自己动手的实践中受到深刻的教育。
七、彰显校园民主法治文化建设
在努力推进依法治校进程中,我们充分重视校园的法治文化建设。
我们充分利用各种宣传阵地,不断加大法治文化宣传力度。各班学习园地开设了法律常识专栏,开办了法制专题广播,制作了法制知识、活动专题展板。将学校章程、教
2.高校依法治校路径 篇二
关键词:高等教育,民办高校,依法治校
一、研究背景
1997年,依法治国第一次被定义为国家发展的基本方略。在这个大的社会背景下,学校教育的发展也离不开法治。
2003年,教育部曾在文件中提出:民办学校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以下简称《促进法》)和国家有关法律规章规定,规范办学行为……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学校管理制度和规定,要及时修改或者废止。[1]
2010年,国家公布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纲要》)又进一步指出:大力推进依法治校。
2012年,在总结全国各地依法治校的成功经验、有效做法的基础之上,教育部正式颁布了《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
二、民办高校的发展
从法律意义上讲,相对于自然人,民办高校作为一个法人主体,对归属其自身的财物资产拥有最直接的支配权利、使用权利及分配权利,民办高校还拥有内部管理及对外从事民事活动的法律正当权利,而且民办高校需要独立承担其民事责任。同时,民办高校做为一种为社会教育发展而设立的具有与“公”相对而言的“私”的性质的机构,必须接受国家的领导、监督和管理。
纵观民办高校30多年来的发展历史,民办高校的发展是伴随着改革开放的春风,凭借办学者坚韧不拔的意志以及巨大的市场空间而重新发展起来的。从租赁校舍到自建校园,从白手起家到拥有上亿元资产,从自考辅导到国家文凭试点,从非学历教育到学历教育,从几个人的课外辅导班,发展到专科办学,再继续发展到本科层次,从“补充地位”到“重要组成地位”……我国民办高等教育创造了无数个奇迹。民办高等教育的兴起和发展既为我国这样一个发展中的人口大国寻找到了一条缓解公共财政压力之路,又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国民旺盛的高等教育需求。
根据国家教育部信息网站获知,在2013年底的统计数据中,全国民办高校已达700多所(独立学院近300所),招生160多万人,在校生500多万人。民办高校不断发展,已经不再是一二十年前缺资金、缺师资、缺校舍的状态,而是越来越注重学生的特长发展以及师资队伍建设,提升教学质量,提高培养学生质量。
民办高校的迅速发展,除得益于国家政策的支持外,跟其自身的办学特点息息相关。而根据《促进法》规定,民办高校的制度是董事会(或理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董事会(或学校理事会)作为拥有治理权的常设机构,是学校的最高权利决策机构,把握学校的大局,负责制订学校发展规划、遴选校长、确定经费使用原则等重大问题的决策。校长是由董事会(或理事会)聘用的具有丰富教育管理领域经验的人员,作为与董事会决策一致的执行者,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全面主持民办高校的教学、行政管理等工作。总体来讲,民办高校的主要特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2]
第一,办学的自主性。民办高校的办学主体是企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办学资金来源为非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因此,在符合国家法律与规范的前提下,只要不违反法律法规,民办高校是有权利根据自身的发展需要来自主安排自身正常的教育活动的,比如自主筹措办学经费、自主安排教学经费的使用和经费的管理、自主决定教育教学人员的选聘、自主设置专业招生、制定教育教学大纲和设定课程以及教材的选用、发放学历学位及荣誉证书等。
第二,办学的灵活性。民办教育办学的灵活性主要缘于其独立自主的办学管理运营机制,主要表现为办学策略紧跟市场发展、可根据社会需要及时调整办学方向和办学思路、经费筹措形式灵活多样等。
三、民办高校依法治校的意义
随着国家教育体制改革的发展,民办高校获得了办学自主权,同时随着政府教育立法和管理的不断加强,民办高校的管理也有不同程度的提高,依法治校工作也有了一定程度的进展,但仍存在许多新情况、新问题,这些都要依靠教育法律法规和规章条例等来规范行为和加强管理。
先是1982年《宪法》规定,允许社会力量办学,接着1987年出台了《社会力量办学若干管理条例》使政策更加明朗化,到1993年的《民办高等学校设置暂行规定》和1997年的《社会力量办学条例》,明晰了民办高校设立以及管理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最近在2002年的《民办教育促进法》及2004年的《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都说明了国家各项法律、法规的出台,都可以理解为国家对民办高校发展的鼓励和重视。
依法治校对于民办高校管理的突出意义表现在以下三点:
其一,有利于确定民办高校自身独立的法律地位。
民办高校的权利与义务不仅来源于《教育法》《高等教育法》,而且在《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中还有明确的规定。民办高校与国家和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的关系主要表现是:在政策范围内,接受领导、监督和管理。民办高校实现依法治校的规范管理,是民办高校保证和维护其独立法律地位的保证,也是其实现自主办学的前提条件。
其二,有利于民办高校内部治理结构的建立和自身发展机制的稳定。
民办高校的举办者和办学者是其内部两个重要的管理主体,往往都会因为两者有着不同的行为目的和职责特点,使得两者之间难于形成合力,很难达到平衡。为解决此类问题,相关的教育法律法规中作了很多明确规定,包括对举办者权利义务的规范,对民办高校决策机构的组成与职责的规定,对校长地位与职责的明确等等。依法落实这些规定,才能保证民办高校建立合理、稳定的权力运行机制,形成可持续发展的自我监督机制。
其三,有利于民办高校形成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公信力。
对比世界一流的私立大学可知,民办高校要想得到长远和可持续的发展,一定要注重教学质量和发展特色。通过依法治校,梳理和建立自己的体制管理方式,形成符合法治要求的办学质量和发展特色,无疑对民办高校的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
四、民办高校依法治校的探索
有不少民办高校喊出要创办“东方哈佛”“东方剑桥”的口号,殊不知,这些最终成功塑造百年声誉的世界名校,决窍就是其对依法治校的坚持。
民办高校依法治校涉及学校工作的各个方面,其实质是要把法治的精神贯穿于学校管理的整个过程。在民办高校依法治校这个系统工程中,比较关键的环节有以下几个方面:
1.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和完善学校章程
学校章程建设是依法治校工作的重中之重。根据《教育法》及《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等法律规章的要求,民办高校的章程需对学校的办学性质和宗旨、学校发展目标、人才培养目标、学校决策机制、学校内部申诉与调解制度、办学者与学校经营者之间的权利义务等重大问题做出成文规定。因此,民办高等学校的章程经过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确定后,就产生了法律效应,可以成为民办高校办学行为的法律依据。
2.建立健全学校内部管理规章制度
依据章程,民办高校需建立健全学校内部的各项规章制度,包括教育教学、人事管理、财务管理、招生管理、学生管理、师资管理、后勤保障、资产管理和安全管理等制度,以及各种办事程序、议事规则、内部组织规则、应急管理预案等与办学相关的管理制度。同时,学校要建立规章制度合法性审查机制,及时对学校各种规章制度进行清理,并向师生公布。
3.以人为本,维护教职工和学生合法权益
民办高校依法治校,实现以人为本,应是以尊重师生权利为核心的。
根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及其实施办法等法律、条例,制定民办高校《教师(职)手册》,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明确教职工的义务责任。具体体现为:聘用符合任职要求的教师,与教职工签订聘用合同;依法、公正地做好教职工申诉工作等。
根据我国《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制定民办高校《学生(入学)手册》,建全并落实学生心理健康保护机制;学生自行组织的团体必须合法,组织健全,并依法履行职责;建立学生申诉制度,依法、公平、公正地做好学生申诉工作等。
4.发动教职工积极参与到学校管理中来、开放学校管理监督机制,依法公开校务信息
对民办高校的稳定发展来讲有重要意义的是建立民主管理制度,发动教职工积极参与到学校的管理和建设中。
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等规章规定,民办高校要对学校的校务工作适当公开,保障师生家长及社会的知情权。
民办高校的监督机制中应当建立社会监督机制,学校决策中涉及学生、教师权益的重要事项,要提交学生代表大会或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表决,主动接受学生、教师、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形成良好的监督机制。
5.建立良好的校园法治文化
创建校园法治文化的重点是法治观念的转变,不仅学校的管理者的观念需要转变,同时也对整个教育教学活动的参与者提出要求,即也涉及教师、学生法治观念、规则意识的培养。民办高校的管理者可以紧密跟进国家政策法律的解读,校内开展法制宣传,可定期安排学生进行法制教育,以此来共同创造良好的校园法治文化。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主席令第80号,2002.
[2]郭占元.当代中国民办高等教育发展概论[M].长春:吉林科学技术出版社,2005.
[3]郑树山.不平凡的发展历程令人瞩目的发展成就——改革开放三十年来民办高等教育发展的回顾与展望[J].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学报,2008.12.
[4]杨树兵.民办高校发展战略和政策需求研究:基于核心竞争力理论之视角[M].南京:江苏大学出版社,2009.
[5]李维民.民办教育的回顾与展望[M].西安:陕西人民出版社,2010.
[6]宋秋蓉.近代中国私立大学发展史[M].西安:陕西人民教育出版社,2006.
3.高校领导应学会依法治校 篇三
一、高校领导要带头学法,增强法律意识,确立依法治校的办学理念
所谓依法治校,就是指学校严格依据宪法、法律、法规以及规章等规范性法律文件,制定相关的校规校纪,对学校事务进行治理,其核心是学校管理严格依法办事,而非依领导的个人意志办事。实施依法治校,能够使学校管理过程更加有序化、规范化和制度化,也是实现学校管理民主化和科学化的重要手段。高校各级领导要带头学法用法,并在全校范围内加强法制的学习宣传,增强法律意识,努力做到知法、懂法、用法、执法。学法是基础,用法是关键,依法治理是目的。目前我国有关教育发展、学校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相继出台,为依法治校提供了最基本的依据。实际上,只要高校领导工作作风严谨,按规定的程序办事,依法治校工作就会有保证。一句话,依法治校的关键在学校领导。高校领导要把学习和宣传法制作为一项重要工作职责,提高全校管理者的依法管理水平,让广大干部、师生增强法制观念,并学会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制定和完善学校规章制度,做到有法可依
多年来,各高校都出台了各类制度和规定,有效地规范了教学、科研工作和生活秩序,强化了管理,维护了学校的稳定。但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学校的发展,出现了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需要规范和解决,一些原有的规章制度已不能适应新的要求,需要加以完善和修订,因此高校领导者要从学校的实际出发。制定出在内容上与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相一致的规章制度,从而为学校改革与发展提供保障,为依法治校提供依据。在制定和完善规章制度的过程中要积极鼓励师生员工提出自己的建议,参与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完善。因为学校规章制度本身的制定和完善过程也是对他们进行遵纪守规教育的过程。一旦规章制度确定下来,学校领导和师生员工都要严格执行,作为学校领导者更要带头执行。
三、加强民主管理,实行校务公开
《高等教育法》规定:“国家举办的高等学校实行中国共产党高等学校基层委员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高等学校通过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等形式,依法保障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这种“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教职工参与管理和监督”的高校管理体制为高校推进各项民主制度的建设奠定了法律基础。高校领导者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与学校规章制度对学校实行自主管理,要加强民主监督,实行校务公开制度,逐步扩大校务公开的范围。对涉及公众利益的内容,如收费、招生、学生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等要向社会公开,对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内容,如财务管理、工程建设、物资采购、干部人事任免等也要向教职工公开,自觉接受监督,密切党群、校群关系,充分调动教职工教书育人和社会支持高校办学的积极性。在学校内部更要注意发挥校务、学术、学位委员会的监督作用,建立各级干部向教代会报告工作制度以及教职工参与干部考评制度,使干部的管理活动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
四、学会维权,理顺学校与社会的关系
有效利用法律武器,正确合理地处理学校的外部事务,创造和谐顺畅的周边关系,充分维护学校自身的合法利益,是高校领导者的重要职责。高校领导作为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和管理者,在与校外的法律主体的各项交往中必须增强法制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充分利用法律武器维护学校和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在现实生活中,高校在对外行为中上当受骗时有发生,作为被告的现象也经常出现,究其原因,除了有些因为个人主观上的违规违法行为造成以外,多数是学校没有事前及时了解相关法律规定,缺乏维权意识,结果导致利益受损。由此可见,学校不仅对内要保护师生员工的合法利益,而且在对外事务中更要切实保护学校的利益。
总之,依法治校是未来高校管理的必然趋势,也是提高学校综合管理水平和教学、科研能力,构建和谐校园的有效方略。作为高校的领导者只要树立依法治校的理念,在实践中不断提高依法治校的能力,创新决策和管理机制,构建和谐校园的目标就一定能实现。
4.高校依法治校路径 篇四
我校以“管理为本,改革为魂,科研为先,人和为根”为办学理念,致力于教育教学改革,将依法治校作为立校之本,加强学校法制建设,紧紧围绕教育改革和学校发展实际,在发展中创特色,积极打造“亦师亦生、教学合一”教学品牌,努力创建全国教改品牌学校。近年来,学校先后荣获山东省规范化学校、山东省心理健康教育先进集体、山东省优秀家长学校、山东省地震科普示范学校、青岛市依法治教示范学校、青岛市文明单位、青岛市德育先进集体、青岛市课外文体活动示范学校、青岛市语言文字示范学校、青岛市校本培训示范学校、青岛市科普教育基地等三十多项集体荣誉,得到上级部门的充分肯定。
一、加强组织领导,努力提高依法治教意识
(一)建立健全依法治教管理体制,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一体的治教网络。学校由校长亲自挂帅,成立了依法治教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对全体教职工进行依法治校宣传,通过学文件、谈认识、明要求、定任务,让“依法治教”深入人心,鼓励教师以实际行动进行“依法治教”。学校还聘请了法制副校长,每学期定期给全校师生上好法制课,成立了家长委员会,实行定期召开家长代表会,组织问卷调查,收集家长、社会对学校的意见和建议;成立了校内纠纷调解委员会,依法调解教师与学校及教师之间的矛盾,做到矛盾不回避不上交。
学校依照教育政策法规并根据学校实际,制定了《学校章程》,建立健全了科学有序的学校行政管理、教育教学管理、教职工管理、学生管理、总务后勤保障等方面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奖惩机制,使学校管理的各个方面都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如:《学科教学常规》、《教学常规检查制度》、《学生学习常规》、《教职工考勤制度及奖罚条例》、《教师考核实施办法》、《教师职业道德考评细则》、《绩效工资发放办法》等等,汇编了《青岛四十四中校务综汇》。
(二)加强学习,提高干部教师法制意识。学校积极组织教师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山东省中小学管理办法》、《考试办法》、《中学班主任工作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教师的法制观念,提高政治、业务理论水平,提高岗位工作能力。
二、实施依法治校,严格规范自身办学行为
学校始终坚持以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落实《教育法》及有关规定,以提高教学质量为主线,行使学校的权利,履行学校的义务,依据《章程》自主管理,构建了一整套规范化、科学化、法制化的管理机制,开创法制管理的新局面。
(一)加强综合治理,制定多项预案,创建平安校园
学校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积极维护校园的安全与秩序;加强对教师、学生的安全教育,实现安全教育制度化、规范化,预防和减少学生伤害事故,保护学生、教师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建立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增强预防和妥善处理事故的能力;健全学生安全和伤害事故的应急处理机制和报告制度,做到不瞒报、不漏报。定期进行校园安全自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学校自筹资金35000余元对计算机进行了加固,对各个办公室和部分教室加装了防盗窗,并在教育局统一安装报警器的基础上又自筹资金多装了8个报警器,四方区政府、四方区教育体育局、派出所又为学校安装了14个视频摄像头,消除了校园内的盲点、死角。学校还联合城管、派出所和交警大队联合整顿校门口及周边秩序,为学生营造良好的社区环境。校园无重大案件发生,在校学生的犯罪率为零,未发生校方负主要责任的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学校被评为青岛市精神文明单位,目前正在争创文明标兵单位。
(二)强化责任意识,严格课程管理
学校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实施办学活动。在课堂管理中,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开齐开足课时,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保障每个学生受到全面的教育。在以落实课程计划为突破口的基础上,注意了减轻学生的负担,2000年学校就制定了《青岛第四十四中学关于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实施意见》,提出了明确要求。学校目前实施“亦师亦生,教学合一”教学改革,充分发挥学生学习自主性,缓解了学生的学习压力、减轻了学习负担。
(三)规范教学管理,深入开展教学改革
实施教学改革是学校发展的必由之路。自2005年以来,学校致力于课堂教学改革,不断探索,大胆实践,已经打造起具有自我特色的教改品牌——亦师亦生、教学合一。“亦师亦生,教学合一”教学改革主要有两重涵义:一是指师生的角色不是固定不变的,教师可以做学生,学生也可以当老师,是老师也是学生,是学生也是老师;二是就课堂而言,课堂既是学生主动参与学习的场所,同时也是学生用来讲课、展示自我的舞台,课堂是教与学的统一体。为了构建师生学习的共同体,学校分别在以下几个方面实施了改革:一是改变了教学组织形式,教室里设置了三面黑板,教室后方黑板和侧方黑板的增设为学生在课堂上有效参与和积极展示提供了平台和空间;二是教室座位进行调整,采用合围式代替了过去的秧田式;三是改变备课形式,告别了使用多年的备课本,师生共同一张讲学稿,每一张讲学稿都要经过两集备一结合,凝结集备组的整体力量,共享宝贵资源;四是改变过去多年老师讲、学生听的传统教学模式,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地位,变过去老师讲为学生积极参与、合作交流、展示讲解,变过去要我学、要我听为现在我要学、我要讲。课堂推出了“一二三四”课堂行:“一”即一个主体,我的课堂我作主,学生是主体,充分发挥学生的能动性、积极性;“二”是指“两大”,即学生的参与度大,课堂的密度大;“三”是指“三快”,即快节奏、快反馈、快评价。“四”是指“四敢”,即敢讲、敢想、敢做、敢质疑。教学中按照自主预习-合作交流-展示拓展-检测反馈-归纳总结五个基本环节贯彻实施。“亦师亦生,教学合一”自主合作教学的实施,使学生真正成了课堂的主人,提升自主学习的能力,培养学生的自信心及合作意识和合作能力,减轻过重的课业负担,提高了学生的学习成绩,激发学生内在的求知欲,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发展。学校的教学改革在社会上产生了积极影响,每年都有来自全国各地的教师到校参观学习,有国家、省市十几家新闻媒体对学校的教学改革进行过报道。其中2009年4月的《中国教育文摘周报》及2009年的10月《中国教师报》曾整版进行报道,学校还曾经在山东省及青岛市素质教育论坛做典型发言或经验交流。学校办学水平不断提高、社会声誉逐年提升,教学改革为学校发展带来了无限生机。
学校极为重视对教师的培训工作,利用每周业务学习时间组织全体教师深入学习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有关文件,了解课改新理念。始终抓住教师队伍建设不放松,加强校本培训,搞好“师徒结对”活动,由于校本培训工作突出,被评为青岛市校本培训示范学校。
(四)畅通申诉渠道,保障师生合法权益
学校依法聘任具有相应资格的教师,依法与教师签订聘任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与责任,尊重教师权利,落实和保障教师待遇。认真落实、完善教育人事改革的各项政策和措施,规范竞争上岗和聘任工作,做好教师的职务评审以及新教师转正定级工作。建立了校内教师、学生的申诉制度,建立了校内教师、学生维权委员会,依法公正、公平解决教师和学生与学校、社会存在的矛盾,依法保障师生的知情权、申辩权。设立了学生“心灵有约信箱”和“校长信箱”,畅通申诉渠道,维护学生合法权益。
学校按照国家规定向学生收取费用,无乱收费现象。学校在开学时通过收费公示栏、收费卡等方式向家长报告本学期收费情况,学期结束后,通过家长会向家长公示收费情况。
(五)加强民主管理,推进依法治校的进程
学校在民主管理与民主监督方面,经过不断探索,结合学校实际,建立了一整套民主管理和民主决策制度。一是建立教代会制度;二是倡导学校领导和教职工的平等对话制度;三是推行校务公开制度:(1)模式:成立领导组;聘请监督员;设立校长信箱;公布举报电话;设置校务公开栏;做好校务公开记录;校务公开材料及时整理归档。(2)形式:根据公开的内容随时在相应范围内公开,如:全校教职工大会、教代会、党员大会、校长办公会、家长会、学生大会或在公示栏、校园网上发布公开内容,广泛征求师生、社会的意见;还定期安排学校开放日,请家长进课堂、接受学生家长咨询。(3)内容:学校的发展规划、办学目标和管理制度公开;学校内部体制改革方案公开;财务收支情况、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公开;学校基建项目、工程招投标公开;奖金分配公开;教师考勤考绩、职称评审过程及评优推先公开;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公开;学校大宗物资采购及基建招标情况公开;招生(尤其是特长生)、毕业生推荐直升、选拔推荐市级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等公开。
三、加强学生普法教育,提高学生知法、守法、护法的自觉性
学校从学生实际出发,坚持以爱国主义教育为主线,以日常行为规范教育为基础进行思想教育的同时,大力加强普法教育,使德育工作走上法制化、科学化、制度化的轨道。
(一)重视普法教育,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
在开展普法教育过程中,学校始终坚持做到四个结合:一是课堂教学为主,课内和课外结合,充分发挥校本课程和思想品德课教学的主渠道作用,系统进行普法教育;班会是思想教育的主阵地,主要抓二个方面,一是遵纪守法,贯彻落实《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等,二是基本道德教育,培养学生的公民意识。二是集中学习与分散自学相结合,组织学生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交通安全法》、《消费权益保护法》、《安全自护常识》,举办“交通三让安全知识”等讲座,集中辅导学习;利用图书阅览室、宣传栏、班级读书角等提供自学条件。三是全面普法教育与专项活动相结合,开展“禁毒教育”、“交通安全教育”、“消防教育”等专项教育活动。四是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相结合,形成教育网络,通过四个结合的方式,有计划地进行安排,使普法宣传教育做到经常化、系列化。
(二)重在“三自教育”,让学生成为知法、守法、护法的好少年 寓法于德是我校法制教育的切入点,为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树立“自我管理”的意识,培养他们组织能力,实现“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管理模式,全校各班普遍开展了“干部轮岗制”,在班主任的指导下,由学生轮流负责班级工作,让学生体验管理班级的不容易,使其达到自我管理的教育目的。开展 “信得过班级”评比活动,开设“诚信考场”,以此为突破口,寻求了一条自主发展、自我发展、共同提高的班级管理的新机制。深化诚信教育,建立了学生的诚信档案,组织了学生的诚信作业、诚信考试工作。加强对学生的行为习惯养成教育,每天坚持诵读学校《行为规范歌》、《课堂展示歌》,使学生的良好行为渗透到骨子里、血液中。
5.依法治校工作汇报 篇五
我校是一所农村初级中学,现有18个教学班,1106名学生,教职工94名。几年来,我校认真贯彻党中央“依法治国”、“以德治国”方略,扎扎实实开展依法治校工作,拓新普法教育,有力地推动了学校各项工作的全面开展,其主要做法是:
一、抓组织领导,发挥核心作用
我校注重依法治校工作领导核心的建设,组建了依法治校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法制副校长担任副组长,法制办公室其它人员和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聘请天宫寺法庭、派出所领导担任兼职法制副校长。校领导高度重视普法工作,定期召开学校法制工作会议,依照上级普法工作要求和依法治校总体规划,学校把法制工作纳入学校工作计划,并认真制定各阶段的实施方案,做到了有计划、有检查、有评比、有总结,使依法治校工作日趋规范化、制度化、日常化。
二、抓制度建设,规范内部管理
我校把制度建设放在学期开学之初的第一项工作,学校依据上一学期的情况,组织校领导召开校务工作会议,组织教职工代表,召开民主生活会,广泛听取和征求群众的意见,对学校原有规章制度进行修订。2011年5月我校经教职工代表大会修订、通过了《天宫寺中学章程》,以《章程》为依据,其它各项制度也相应修改和完善,形成了校务、党务、法制工作、德育工作、教育教学、总务后勤等100多项规章制度,使学校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规章制度的不断完善,推动了学校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学校管理日趋法治化、目标化、规范化。各项工作、每件事情的处理均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有据可查,各部门动作有序、各环节管理有条不紊。为确保各项工作切实落实到位,学校还进一步明确了校级、处室、基层三级管理的岗位职责,并且层层签订责任状,要求各部门要“管好自家人、办好自家事、看好自家门”。这样真正做到了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奖罚分明,办事效率大幅提高,做到时时、事事让“社会放心、家长放心、学生舒心”。
三、抓法制学习,树立法制观念
为确保依法治校工作的落实,我校从抓学习入手,着力提高广大教职员工的法制意识和观念。我校把法制教育,列为师生的必修课,溶入到教书育人的各环节里,落实到施教的全过程中。多年来,我校领导干部坚持每周一次,普通教职工每月一次的法律学习制度。以《教育法》、《教师法》、《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读本》等为主体,学习现代教育理论和师德规范,在各项学习活动中,教职工学习的出勤率、考试合格率均达到了100%。教职员工认识到依法治校、以法育人的重要性,形成了自觉守法和依法治教的优良风气,营造出一个学法、知法、守法、护法的优良环境。长期以来,学校没有出现教师违法、违纪现象和殴打、体罚学生的侵权事件,也没有出现一起学生申诉教师的案例。
近年来,学校采取多种形式,寓法制教育于教学之中,着力提高学生的守法意识。
(一)开设法制课程。学校将法制课教学列入学校计划,配备专职法制教师,严格按照教学计划进行授课。
(二)抓好法制宣传教育。充分利用校会、班会、广播、宣传橱窗、板报等为阵地,通过主题教育、专题研讨、撰写心得、图片展览、演讲报告、悬挂标语等丰富多彩的形式,营造了良好的法制教育氛围。
(三)抓好假期管理。开展假期普法教育,依照“学校放假,育人不止”的宗旨,寒假前师生要观看一次法制教育视频,组织学生“带法回家”——让学生带回《致家长的一封信》着重强调家长在假期要严格要求子女,这样既加强了对孩子的守法教育,同时也调动学校、家庭、社会各方面和积极性。
四、抓监督,推行校务公开 我校相应建立了七套监督机制:
(一)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行政监督。
(二)充分发挥党支部对学校各项工作的监督作用,确保党的教育方针在学校各项工作中的贯彻和落实。
(三)不断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实行民主监督,推行校务公开。学校决策重民主,办事重民意。每年召开一次教代会,充分发挥教职工的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的职能,对校长的工作报告和重大改革方案行使审议权,对学校重大事项行使表决权,对学校领导干部的德才表现和财务收支行使监督权,提高了校务工作的透明度,发挥了教职工的主人翁作用。
(四)每学生开好1-2次学生代表大会,建立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机制,征集民主治校、依法治校提案,并且学校做到案案有回音,事事有落实。
(五)定期举行师生座谈会,设立申诉制度,广泛征求民主治校的群众意见,了解师生的呼声。
(六)设置校长接待日和家校互访制度,虚心听取家长办学治校的意见和建议。
(七)依法建立家长委员会,借助家长和社会力量帮助学校抓好校风建设和依法治校工作。
开展依法治校工作,营造了深厚了校园法制文化氛围,对学校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法制工作的有序开展,推动了学校管理水平的提高,学校走上制度管理的轨道,2009年以来连获“定兴县中考优秀单位”、“教师专业发展建设先进单位”、“定兴县法制工作先进集体”、“保定市安全稳定先进单位”、“保定市师德建设优秀单位”、“保定市五四红旗团委”等荣誉称号,学校无重大事故与案件发生,违法犯罪率始终保持为零。
6.依法治校汇报 篇六
轮台县第二小学创建自治区级 “依法治校示范校”
汇报材料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专家: 大家好!首先我代表轮台二小全体师生员工,对莅临我校检查评估德育工作、依法治校工作的各位领导及专家表示衷心的感谢和热烈的欢迎。
第一部分 学校基本情况
轮台县第二小学位于轮台县文化路北端,创建于1976年,是一所民汉合校。校园文化氛围浓厚,环境优雅,学校总占地面积332294平方米,其中总校20356平方米。绿化面积6332平方米,其中总校4862平方米。学校现有36个小学教学班,其中28个汉语班,8个双语班。4个学前班。学生共1929人,其中小学1691人,双语学生276人,学前班238人,是一所教育思想先进、教学条件优越、校风良好,在轮台县有着较高声誉的六年制完全小学。
在38年的发展中,学校在县委、县政府及县教科局的关怀和支持下,共修建教学楼2栋,2000年建成一一栋三层教学楼,建筑面积为3283平方米,有教室24间。2007年建起了一栋1800平方米的三层综合实验楼,其中有远程教育接收室1间,多功能室1间,学生微机室2间,学生专用机50台, 科学实验室、数字化实验室各1间、图书室1间,阅览室1间,荣誉室1间。学校正在修建一栋4367平方米的四层综合楼。
现有专任教师86人,其中双语教师25人.教师学历达标率为100%,其中研究生学历水平1人,本科学历39人,大专学历43 人,占教师总人数96.6%,中专学历教师3人,财务人员1名,工人3名。党员22人,团员12人。
学校实行党支部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德育机构健全,学校坚持党的教育方针,确立了办学思想,我校的办学理念---“为了孩子们的健康成长”;校风:“团结、活泼、勤奋、创新”;校训“健康、聪慧、高尚、快乐”;教风:“严谨创新、扎实高效”;学风:“勤于思考,勇于创新,敢于实践”。
随着教育改革和发展,在上级领导的关怀指导下,通过我们的不懈努力,近年来我校先后被评为自治区级“文明单位”、州级“德育示范校校 依法治校示范校”、州级“花园式单位”、荣获州级“绿色学校”、州级“卫生红旗单位”称号、州级新课改先进集体、巴州“红领巾示范学校”、县级综合治理先进单位等多项殊荣。连续三年被评为县级教学质量先进学校。
2009年,在上级领导的指导支持和全体教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学校通过了“州级德育达标校”的验收;2013年11月学校通过了“州级德育示范校 依法治校示范校”的评估验收,在验收过程中,督导团领导和专家对我校德育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并提出了指导性的意见和建议,引发了我们对今后学校德育工作更深层次的思考。通过一年的努力和改进,我们拟申报自治区级德育示范校,依法治校示范校的创建工作,这次创建活动是对我校德育工作的又一次全面的指导和提升,必将促使我校工作迈向更新的发展阶段。学校及时调整德育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并在2014年4月15日召开了全校德育工作专题会议,通过了《轮台二小创建自治区级“德育示范校 依法治校示范校”工作临时调整方案》《轮台二小卫生检查评比细则(试行)》《轮台二小学生文明行为规范细则(试行)》,进一步细化了对学生养成行为习惯进行强化训练措施。下面就学校依法治校工作做如下汇报:
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规范办学行为、优化育人环境为重点,以增强师生的法制观念,提高法律意识,保障师生的合法权益,保证学校正确的办学方向为目标,提高依法决策、民主参与的水平,形成良好的育人环境,保证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实施。
一、民主管理与规范办学。
(一)充分发挥教代会在教职工参与民主监督中的作用,每学期末,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实施教代会民主评议。
(二)有关学校的重大事项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决策,事先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经教代会审议通过,依法保障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维护合法权益。充分发挥教职工在民主管理中的积极作用,加大校务公开的力度。
我校非常重视对财务工作的依法管理,严格执行教科局下发的关于收费的各项政策规定,做到收费标准公开,收费程序规范,主动接受监督。
(三)我校成立了家长委员会,定期召开家长会、家长开放日,学校重大活动请家长委员会成员参加并听取家长、社区和社会各界对学校工作和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反馈,接受监督。
二、教师权利
(一)学校依法聘用、聘任教师,并提供相应工作条件,保障教师实施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学研究和参加进修培训等权利,按时足额发放工资和相关待遇。
(二)坚持每周一的教工大会制度,对全体教职工进行上周大事通报、传达上级文件,岗位培训、法制教育以及政治学习等等。
(三)建立校内教师申诉制度,成立申诉机构,制定申诉办法,明确申诉受理程序,依法及时处理各种纠纷,无越级上访、申诉现象。
(四)工会依法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工会活动,积极关心教职工,努力为教职工排忧解难。
三、学生权利
(一)依法维护学生受教育权、尊重学生人格以及其他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严格学校学籍管理制度,确保不流失、不辍学一名学生。学校制定了《轮台二小在校学生行为规范》《轮台二小值周礼仪规范》《轮台二小卫生检查评比细则(试行)》《轮台二小学生文明行为规范细则(试行)》《“二小之星”评选办法》等多项学生管理制度,是学生言有准则,行有规范,并重视过程管理,注重过程检查。
(二)保障学生参与教育教学计划的各项活动,加强教师师德教育,规范教学行为,无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及侮辱歧视学生现象。
(三)无乱收费现象。
(四)建立学生安全和伤害事故应急处理程序和报告制度,依法妥善处理学生伤害事故。
四、宣传教育与组织保障
(一)组织机构建设
学校重视依法治校工作,成立了依法治校领导小组,形成了学校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和工作人员分工负责的依法治校工作网络。我聘请了城镇派出所程军劳警官为我校的法制副校长,聘请了轮台律师事务所的侯宇宙为学校的法律顾问。学校建立了集体议事制度,坚持每周一的校务委员会和每周一的全体教工会,切实将依法治校工作纳入到学校重要议事日程,落实到学校管理之中。
(二)加强党的领导,促进学校依法发展
1、学校认真实行党支部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学校重大事宜均由党支部集体研究决定。并建立重大决策法律审查制度,依法维护学校的合法权益。
2、学校校长司颖华作为法人代表能认真学习,严格履行上级有关精神指示,依法按章强化学校管理,做到了事事依据各类法律法规办事。
(三)学校管理体制、机构、机制完善
1、我校依法建立相应的管理体制,学校领导都有相应的分工,各中层也有明确的管理制度和责任,班主任、教研组长、年级组长、各任课教师都有相对应的管理制度和责任,学校党、工、团、少先队依法决策机制工作程序完善。校级领导,部门领导定期向全体教职工述职,同时受党支部和教代会监督。
2、学校内部机构完善,学校9个职能部门(行政办公室、德育处、教务处、教研室、总务处、财务室、工会、团支部、少先队)各有明确分工和工作要求。学校依法治校工作机制完善,工作措施得力。
3、学校全面推进校务公开制度。一是学校成立了校务公开领导小组,结合校情研究校务公开工作;二是学校重大决策、评优选先、晋职、评聘等都要征询教职工的意见,公式,增强工作的透明度;三是聘请学生家长担任学校“行风监督员”,让家长、社会对学校的综合办学实力等方面进行监督,有效地杜绝了学校乱收费现象的发生。
(四)强化依法治校意识,规范办学活动
1、学校以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为指导,端正办学方向和思想,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2、学校按教科局划分的学区招生,严格学籍管理,严格执行“两免一补”政策,确保学区范围内适龄儿童全部入学。
3、学校不断提高校领导、中层干部的法制意识。要求干部平时加强学习,每周在校委会议上进行中心组学习。
4、学校定期组织全体教师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教育行政部门的各项规定,通过学习提高教师的法律意识,加强教师行为法制化管理及实行一票否决制。
(五)普法宣传与安全管理
1、学校加强依法治校的领导,建立机构,健全制度,把依法治校普法工作列入学校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并一贯地教工大会、行政例会、升旗仪式等,宣传依法治校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不断提高师生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
2、学校定期组织全体教师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教育行政部门的各项规定,使老师们有法可依、有法必依,从根本上杜绝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及侮辱、歧视学生现象的发生。
3、每学期开学由法制副校长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根据学生年龄特点,对高端学生利用晨会课时间进行法制宣传教育,使学生做到学法、知法、守法、护法。
4、学校坚持领导干部24小时值班制度,成立了护校队,聘请了6名保安,确保学生在校安全。每层楼都有消防设施和安全通道示意图、,学校的值班室配备闭路监视系统,每个学期定期组织学生消防演习和地震紧急疏散演练。
只有依“法”行政,按“章”办事,才能走出人“治”的阴影,不步入“法治”轨道,依法治校是学校的基石,是确保我校可持续发展的保障。我们清醒的认识到依法治校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除了要牢固树立校园无小事,事事都育人的思想,还需要全体教职工具有爱心、耐心、细心和恒心,需要有无私的奉献精神,严格的自律意识,需要人人都勘为师表。要在教育教学的各个层面、各个环节中渗透,利用各种途径、方法和科研有机结合起来,互为促进,强化依法治校的实效。
7.高校依法治校路径 篇七
关键词:高校管理,依法治校
一、高校推进依法治校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近年来, 我国教育法制建设取得了长足进步, 尤其是教育部推动高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建设以及大学章程建设以来, 高校更加尊重教育规律, 更加注重依法运行治校权力, 科学治理学校事务。当然, 在新形势下, 高校依法治校依然有较大的提升空间, 高校党委在依法治校过程中尚大有作为。
( 一) 高校法制建设水平亟需进一步改进提高
法治以高度成熟的法制为基础, 法制是法治的物质基础, 法治是法制的终极目标。对照教育部《关于加强依法治校工作的若干意见》的要求, 目前我国普通高校的法制建设水平尚存在较大差距, 主要表现在两个层面: 一是教育主管部门依法治教的意识欠缺, 依法行政的工作格局尚未形成;二是许多高校以章程为统领的依法决策、民主管理、专家治教的治理模式尚处于初创阶段, 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面临乏善可陈、付之阙如的困境, 领导干部及师生群众法律意识欠缺, 权力约束机制、权利保障机制匮乏等等。一句话概括就是, 教育改革发展需要健全的法制环境还未形成。
教育法制环境尚不健全, 导致教育领域诸多违背法治精神的现象在较大范围内存在, 高校自主办学游离于制度边缘, 决策无人监管、经验管理和权力管理大行其道、师生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等问题。还有, 高校腐败屡治不息、学术不端行为、侵害师生权利受到等行为, 频见于报端, 在社会上造成了极为恶劣的影响。早些年就有报道称, 高校腐败烈度逐年升级, 高校已成为腐败犯罪新的高发区, 高校腐败成社会焦点。①中国社科院《2010 年中国教育蓝皮书》中也曾指出, “高校已成为腐败犯罪新的高发区”。去年初, 中纪委监察部网站5 天内连续公布了5 所高校领导违纪问题, 据统计, 2014 年全国高校腐败案共涉及40 名校领导。这些数据一方面实在骇人听闻, 令人担忧, 因为高校是社会主义事业合格接班人的培养基地、意识形态的重要阵地, 一旦出现腐败或者腐败得不到有效治理, 污染的不仅是“水流”更主要的是“水源”, 另一方面也折射出高校法制工作的乏力, 亟待进一步改进和加强, 监督的弱化必然导致招生就业、科研经费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学术道德规范等领域成为腐败蠹虫钻空子的乐土。
( 二) 高校法治是国家法治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1999 年《宪法》修正案, 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2014 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进一步做出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明确提出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 勾画了法治中国建设的宏伟蓝图。因此, 如何在深入推进依法治国的新形势下, 全面推进依法治校, 是贯彻落实十八届四全会精神、实施科教兴国战略的必然要求。
教育法制建设是从来都是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也是教育事业实现科学发展内涵的题中之义。依法治校、依法治教必然要成为教育行政部门、高校实现综合治理能力提升的基本准则, 成为高等学校发展的内驱动力、重要根基和必然选择。因此, 在建设现代大学背景下, 全面实现教育改革与发展新的目标和任务, 就必须推进依法治校、依法治教, 戮力用法律手段解决改革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全面实现教育法治。
二、高校党委在依法治校中的地位和作用
按照宪法规范和普通法规范, 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质是确立党委在高校的核心领导地位。在这一领导体制下, 党委既是依法治校的政治核心又是领导核心。它是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的必然要求, 也是新形势下加强和改善党对高校领导的有效形式。
( 一) 高校党委在依法治中的主体地位
依法治校事关学校治理的各个环节, 既有党务工作, 又有行政工作。党委要发挥主观能动作用, 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 特别是要担当好依法治党、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 在干事创业中大力培养具有法治精神的党员干部, 通过党员干部的依法履职行为, 把依法治校落到实处。
1990 年中共中央下发了《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党的建设的通知》, 明确指出: 高等学校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规定高校党委的主要任务就是对重大问题的决策和领导; 1996 年中共中央颁发了《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1998 年国家颁布了《高等教育法》, 又分别对此作出了明确规定。纵观党规和国家法律, 可知我国高等学校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是与国情相联系的, 是历史的选择, 是保持国家的政治稳定和社会稳定的要求, 同时又是从几十年实践的正反两方面经验和教训中得出来的科学理论②。
( 二) 依法治校过程中应处理好的几种关系
实现党委在依法治校中的核心地位, 需要党政关系、决策与执行关系、党群关系、干群关系、师生关系等, 其中最重要是要处理好党政关系, 即党权与政权的关系, 也即党委领导与校长负责的关系。美国政治学家、教育学家弗兰克古德诺在《政治与行政》一书指出, 政治与行政的关系就是决策与执行的关系③。实质上, 党委领导与校长负责也就是政治与行政的关系。处理好了党政关系, 在本质上也就处理好了决策权与执行权的关系。党政关系、决策与执行关系事关班子团结、事关工作全局、事关工作效能, 具有示范意义。这两种关系处理好, 其它各种关系的处理也就迎刃而解。
处理好这些关系, 是厘清高校党委职责的重要工作, 也是明确高校党委在依法治校中主体地位的前提。《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提出高等学校党的委员会的首要职责是“学习、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 依靠全校师生员工推进学校的改革和发展, 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其他的六项职责也都限于党务领域, 如“按照从严治党的方针, 加强学校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 发挥党的总支部的政治核心作用、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等。但《条例》还规定, 高校党委的另一项重要职责是“讨论决定学校改革和发展以及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这就为高校党委在依法治校过程中发挥主体作用提供了明确的依据。
三、高校党委在依法治校过程中发挥作用的着力点
党委要总揽学校改革发展稳定的全局, 把好方向, 抓好大事, 管好干部, 加强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尊重和支持校长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力戒包揽行政事务④。依法治校不唯是行政事务, 更重要的是政治事务, 是党建思想政治工作中的重要一环, 因此高校党委必须花大力气抓好它。
( 一) 依法治校的政治领导
加强党的领导, 主要是加强党的政治领导。改善党的领导, 必须实行党政分开。⑤高校依法治校进程中, 党委的政治领导主要是指要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和培养目标, 对学校的重大问题依法进行决策, 使党委行政的决议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要从三个层面来正确认识党委的领导和依法治校关系: 依法治校与党的领导不是割裂、对立的, 而是辩证统一的; 依法治校与党的领导辩证统一的基石与连接点是师生群众的利益、意志依法治校与党的领导辩证统一于全面深化改革的伟大实践之中。
( 二) 依法治校的组织保证
组织保证, 就是加强学校党的组织建设和思想建设,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 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带领和组织师生员工实现党委和行政的各项任务。具体任务包括: 按党管人才原则, 建立一支专业化的法律队伍, 实现“专业人做专业事”; 成立依法治校领导小组和相应的法制机构如政策法规室, 围绕关系学校发展的重大政策及有关法律问题, 组织开展调研、论证, 为决策者提供咨询, 组织实施依法治校的有关具体工作, 组织对学校规章制度、合同及有关法律文书的合法性审查、管理, 授权法制机构代表学校处理各类诉讼与非诉讼法律事务。
( 三) 依法治校的示范引领
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要从4 方面作出来体现: 一是在《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的党委职责基础上, 从管方向、管全局、管干部、管人才以及党要管党等方面, 践行高校党委的10 项工作任务。二是坚持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 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党委书记要依法履行主要职责, 不越权、不越位、不违纪、不违法。三是建规立矩, 在学校章程的统领下, 对党委议事决策制度进行规范, 对校内二级学院党政议事决策进行规范。
( 四) 依法治校的监督保障
法国伟大的启蒙思想家、法学有孟德斯鸠有几句至理名言: 一切拥有权力的人都有滥用权力为自己谋求私利的倾向; 一切不受约束的权力必然腐败。⑥权力因其强势地位而具有无限扩张性, 权力的拥有者天生就不具有受到限制的自主性。因此, 对于权力的控制, 一般不能寄希望于自律。党委、纪委的监督工作是一种权力监督权力、权力制约权力的机制。但实践中, 很多腐败分子会千方百计地规避纪检监督, 对受到的监督会予以抗拒、刁难, 个别的甚至至利用强势地位进行打击报复, 从而形成了一种对抗监督的反作用力, 导致纪检工作人员陷于不敢监督、不敢追责的尴尬和无奈, 个别的甚至跑风漏气、包庇隐瞒, 助长了歪风邪气。因此, 要将党的监督、行政监督和群众监督有机结合起来, 从而使高校的权力运行置于各级组织和广大师生的监督之下。
( 五) 法律风险的管控和处理
一方面要加强普法, 抓好法制教育培训, 发挥党委班子学法、用法、守法、执法模范带头作用, 用学法考试来检验法制教育培训的效果, 并用好检验结果, 形成学法、懂法、守法, 增强法律意识的法治氛围; 另一方面要运用法律手段调整、规范和解决教育体制改革发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 严格依法办事, 规范办学行为。要排查法律风险点, 加强合同管理、学校无形资产管理、各类项目管理, 从程序审核、经济审计、法律审查等方面入手, 减少纠纷发生之后的“亡羊补牢”, 增加纠纷发生之前的“未雨绸缪”, 变被动为主动, 变事后救济为事前预防。
注释
1雷宇, 叶铁桥著.高校腐败烈度逐年升级:权力过大, 制约过小[N].中国青年报, 2011-2-18.
2姜连策著.关于加强和改进党委领导下校长负责制的思考[J].鸡西大学学报, 2007 (6) .
3[美]古德诺著, 王元, 杨百朋译.政治与行政[M].北京:华夏出版社, 1987.5.
4盛若蔚.中组部解读高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N].人民日报, 2014-10-17.
5胡肖华, 肖北庚主编.宪法学[M].湖南:湖南人民出版社, 湖南大学出版社, 2001:418.
8.高校依法治校路径 篇八
一、高校干部管理法治化的意义
1.高校干部管理法治化是依法治国的客观要求
实行依法治国,保障公民权益,是我国政治文明的主要标志和发展趋势。党的十五大以来,党中央都明确提出了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十八届四中全会上,专题研究依法治国,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2015 年全国“两会”上,把依法治国提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实施依法治校是高校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基本途径。从管理对象角度来看,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对人力、物力、财力的管理。而干部队伍是人力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干部管理法治化也就成为依法治校的有机组成部分。正确运用法律工具来加强干部管理,把干部管理纳入法制轨道,有利于提高干部管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所以说,推进高校干部管理法治化,也就成为依法治校最紧迫、最关键、最重要的任务之一,也是顺应了我国依法治国方略的客观要求。
2.高校干部管理法治化是高校发展的迫切需要
高校干部是高校改革和发展的推动者,高校管理工作主要由这些干部来完成。“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因素。”高校能够实现健康稳健发展,干部必须起到决定性作用。高校能否顺利推进依法治校,实现健康快速发展,干部队伍的活力和水平也就成为关键因素之一。从高校发展的干部因素来看,干部的不作为不利于高校的快速发展,干部的乱作为阻碍了学校的平稳发展,干部的贪污腐败等违法行为损害了学校的健康发展。推进干部管理法治化,有利于创新干部管理机制,提高干部管理效能,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升干部队伍的活力和水平。所以说,干部管理法治化是推进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途径,是促进高校发展的迫切需要。
3.高校干部管理法治化是保障师生权益的必然要求
2012 年教育部颁布的《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指出,要“尊重和保护学生权利”、“尊重和保障教师权利”。现实中,一些高校领导干部的“法外之地”、“法外特权”在一定范围内依然存在,比如个别干部利用职务之便在科研项目申报上争抢指标、在职称评聘上“优先排位”,一定程度上破坏了学术自由。一些高校在对学生的处罚随意性大,欠缺严格的法律依据,使得学生的合法权利得不到保障。高校内部的一些重大问题和矛盾,不仅暴露出领导干部在权力观、政绩观、利益观上的严重错位,而且还暴露出领导干部在法治思维、法治精神、法治方式上的明显缺失。这与依法治校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所以说,推进干部管理法治化,保障学校正常稳健运行,提高办学效益,保障师生权益也就成为一种必然要求。
二、高校干部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1.对干部管理法治理念认识不够
我国长达两千多年的封建专制主义推行的基本是“人治”思维,对我国社会治理影响可谓根深蒂固。虽然近几十年来推行依法治国,但是在治理体制上暂时还难以彻底实现从“人治”到“法治”的根本性转变。公民个人法治意识、法治观念、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法治信仰、法治精神远远达不到法治社会的客观要求。高校作为社会的一个子系统也不例外。在干部管理上,对“为何要实现法治化、实现法治化有何好处”的问题还思考不深、认识不够、理解不够,干部管理法治化的思想基础比较薄弱,还未能形成有利于推进干部管理法治化的良好氛围。
2.干部法治化管理制度不够健全
依法治校的重要手段就是法律手段,法律手段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就是建章立制。《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指出“要加强高校章程建设,就是推进依法治校的具体行动”。目前,我党实行党管人才、党管干部的原则,高校干部队伍建设包含于党建工作,干部管理的运作也统筹于党政干部管理中。高校干部管理主要遵从党内颁布的《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中国共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制度。针对高校教师队伍中的特殊群体——“高校干部”,国家没有制定专门的管理办法,在高校干部选拔任用、教育培训、监督考核、制度连续性等方面的体制机制尚不健全,还未能形成有利于推进干部管理法治化的法律体系。
3.干部法治化管理推行存在困难
依法治校集中体现在党的领导、师生为本、依法管理等方面。2014 年10 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党的领导地位,为高校领导体制建设指明了方向,尤其明晰了高校领导班子建设的一些问题,实现了推进依法治校的良好开端。但是,在干部管理法治化方面,还存在诸多阻力。当前,高校一些干部管理者不能从思想深处转变“官念”,“权大于法”的意识,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权力越位、权力错位、知法犯法等现象或多或少存在。近年来屡屡发生的高校腐败窝案串案等热点事件表明,一些高校领导干部的法治素养令人担忧,与依法治校的总目标和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不能完全做到依法管人、依法办事,还未能形成有利于推进干部管理法治化的良性机制。
三、推进高校干部管理法治化的对策
1.优化高校干部管理法治环境
依法治校顺利实施的一个重要前提就是广大师生员工知法、懂法。干部管理法治化的有效实施同样需要一个良好的法治环境。这里至少有两个问题需要解决:一是广大师生知法懂法,支持依法治校。二是干部管理者具备法治理念,有较好的法律素养。当前,我国颁布了一些有关高校教育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但法制宣传教育的广度和深度还不够,广大师生的法律意识还不够强,干部队伍的法律素养亟需提升。要加强普法教育,强化法制宣传,让广大干部知法懂法、敬法畏法、遵法守法。应把法律法规学习纳入干部管理的日常工作当中,加强干部法制教育,提升干部法治素养,增强干部依法行政能力,为干部管理法治化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
2.完善高校干部管理法治体系
干部管理法治化是一项浩大工程,法治体系的构建是其重要内容,也是依法管理干部的重要依据。这个依据的确定就是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颁布以来,各高校都在抓紧章程制定或修订工作,但特色不突出、法制性不强等似乎成为一个通病。要进一步加强章程制定工作,并突出章程的法制性。在领导体制方面,要坚持和完善高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建立科学合理的领导干部行政和决策机制。在干部制度方面,可以针对高校干部出台专门管理办法,构建包括培养选拔、教育培训、提拔任用、监督考核、干部问责、奖惩实施、违纪处分等在内的干部管理法治体系,为干部管理法治化提供有效的法律依据。
3.强化高校干部管理法治监督
进行积极有效的法治监督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推动干部管理朝着法治化的方向健康发展,能够切实减少“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一定程度上遏制“法外之地”、“法外特权”的产生。为此,高校必须建立自上而下、自下而上的干部法治化管理监督机制。十八届四中全会强调,“要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重要内容。”因此,干部管理法治化监督的重点应是检验和监督干部是否越位、缺位、不到位,是否以权谋私、以权压法、徇私枉法。坚持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坚持对违法乱纪行为的零容忍,让监督全覆盖、无死角,确保干部管理法治化顺利推进。
[1]徐信贵.领导干部法治能力建设的具体路径探析[J].领导科学,2013,(7).
[2]蒋建.提高干部法治观念的四个重要支柱[J].国家治理,2015,(3).
9.依法治校论文 篇九
摘要: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确立,教育发展与改革进程的加快,依法治校已成为我国学校管理的必然选择。依法治校,就是在民主的基础上,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尤其是教育法律法规的规定,运用法律手段、经济手段和行政手段等来治理学校、管理学校的各项事务,使学校的各项工作逐步走上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无论是教师教学研究,学校管理还是学生就业,校企合作等都需要以依法治校的理念深入推进。这对于未来高校的发展具有深远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关键词:依法治国;依法治校;管理理念
依法治校,顾名思义,即依照法律管理学校。依法治校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相对于传统意义上的学校管理方式产生的新的科学的管理方式。依法治校的施行是社会文明进步的表现,是教育按照自身规律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教育事业兴旺发达的根本保证,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我们现在强调的教育教学法制观念,学校的法制管理,师生的权益维护等都是依法治校的题中之义。所以依法治校具有相当广阔的内涵。应该说,依法治校缘自“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是依法治国派生出来的学校管理战略。实施依法治校,就是对依法治国方略的具体落实。我们必须把依法治校放在教育发展的基础性地位来认识,促进学校管理与运行机制的根本转变,保证学校教育在法制的轨道上规范运行。依法治校是高校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必然要求,也是“全面依法治国”在高等学校治理中的具体体现,堪称建设现代大学制度、构建新型大学关系的根本保证。
一.依法治校的内涵
依法治校是实现学校的法制管理工作的关键和核心所在。只有明确了主体,才能明确学校管理工作的权利义务;只有明确了内容,依法治校的工作才有目标和方向。
从广义上讲,凡属教育活动所涉及到的主体均可看作依法治校的主体,诸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各级政府及其所属行政部门尤其是教育行政机关、各级各类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公民等各种主体;从狭义上讲,学校内部工作所涉及的主体,简单地讲,就是学校,具体而言诸如校长、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教师、学生、学生家长及其他监护人等均在其列。
明确了主体即是明确了内容。从学校管理学角度而言,凡属学校管理的一切范畴,均属依法治校的内容,诸如学校行政管理、教学工作管理、体育工作管理、德育工作管理、劳动教育工作管理等;从法律角度而言,凡是学校管理主体依法应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均可看作治校的内容,诸如学校的权利义务、教师的权利义务、学生及家长的权利义务等等,而这些在教育相关法律条文上都有明确规定。比如,学校有按照章程自主管理、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招收学生和其他受教育者等权利和遵守法律法规、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教育教学标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等义务。
一般说来,“依法治校”的“依”是指依据或根据。“依法治校”的“法”则有广义和狭义两种理解,广义的“法”包括《宪法》以及与教育有关的所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等,狭义的“法”则指各个学校自己制定的《章程》及其他规范。“治”的意思是治理、管理,根据行使治理权的主体不同,可以区分为国家对学校的依法治理(所依据的主要是广义之“法”)和学校依法进行的自我管理(还需依据狭义之“法”)。就要求高校管理者和师生员工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学校章程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对教学、研究、管理、服务等学校内部活动进行规制,纳入法治轨道,以确保师生的合法权益,促进学校事业的健康发展。因此,《教育法》、《高等教育法》等法律的规定,学校章程是高校进行自主管理的基本依据,规定了高校管理中一些基本的、重大的问题。
二.依法治校的意义
随着时代发展,高校建设也面临各种复杂的问题,期中不乏科研知识产权的侵害,学生利益的损失,管理工作的失误,学术行为的不端等诸多问题。这些高校中存在的问题不能仅仅以道德的约束,还需要法律的执行。使教育教学,科研管理都纳入规范的轨道上去。
因此,依法治校是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必然要求,是教育事业深化改革、加快发展,推进教育法制建设的重要内容。依法治校的意义是重大的。
首先,对学校自身的发展建设有重要意义,有利于理顺和正确处理学校与政府及教育行政管理机关、企业、组织和个人之间的关系,形成有利于学校稳定健康发展的和谐的外部环境。学校在运作中,必然要和上级主管机关、社会上各类企业、组织或个人发生直接或间接的关系。尽管学校与政府及教育职能部门形成的是行政关系,但他们都是独立的主体,有自己的利益,应用法律的手段调整他们之间的关系,而不应用行政命令的方式来调整。公安、卫生、工商、城建、税务、财政、物价等部门也是依法治校的责任主体,都应履行法定职责,依法行政,依法支持学校,确保学校工作顺利开展,从外部依法管理和规范学校行为,管理与学校有关的事务,并保护学校的合法权益。而学校与企业、组织或个人之间,作为独立的法律主体,在围绕学校的硬件建设、联合办学、或者建立实训基地、学生就业等方面,都应善于运用法律合同等手段进行合作,以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创造了一个良好的环境可以让中国的下一代健康的成长,为祖国的建设培养人才!
其次,有利于维护学校及师生的合法权益。表现在,一是对外当学校及师生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时,要寻求法律保护,捍卫法律尊严,严惩不法之徒!制造校园暴力之徒必受到法律的严惩 二是对内明确学校与教师、学校与学生、教师与学生之间的法律关系,规范各方的行为,依法保护学校、教师、学生各自的合法权益。同时能减少校园暴力事件的发生,保障老师学生人身安全!
再次,对我国教育事业的整体发展和进步起推动作用。学校教育是整体教育事业的核心部分,目前,我国受经济发展,现实国情所限,继续教育尚不发达,终身教育概念才刚刚引入,国民教育主要靠学校教育来完成,如何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充分发挥学校教育的主渠道作用,是我国社会发展走向新的历史时期迫切需要解决的一个问题。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进程的加快,教育法律法规体系逐步得到完善,学校的法律地位发生了变化,学校与教育行政部门、举办者、教师、受教育者之间的法律关系出现了新的特点。理顺各主体之间的关系,解决教育活动中出现的新问题,实现教育为人民服务的宗旨,需要依法推进教育改革与发展,依法保障公民受教育权利。依法治校既是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实现教育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重要保障。
三.依法治校的现状
1.依法治校的成绩
2003年,国家教育部门曾发布“教育部门关于加强依法治校工作的若干意见”,2012年,国家教育部门出台《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要求推进依法治校进程。而今高校在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指导下,于办学理念、制度建设、民主建设、普法教育、师生权益保护等方面有计划地推进依法治校,也确实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是依法治校理念形成了更加广泛的共识。依法治校逐渐成为高校办学、理事的基本观念和工作目标,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民主化和法治化已经成为高校的共同认识。二是依法治校工作机制基本建立。大多数高校都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政策法规研究处或法律事务室等部门推进依法治校,并在教师、学生中成立一些组织,保障师生的权益。三是各种规章制度建设逐步完善。目前,各高校基本形成了“章程——学校基本制度——部门规章制度——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四个层面的较为完备的制度体系。四是管理运行机制不断完善。在教育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各高校正在探索构建完善的“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教授治学、民主监督”的依法治校工作体系。
2.依法治校存在的不足
高校依法治校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历史与现实等多种因素影响,仍然存有一些缺憾,由此又衍生出种种问题,制约了高校依法治校的工作进程。
一是高校管理行政化。当前,高校依然存在管理行政化现象。如行政与学术连体、职位拔高绩效影响度等。其后果就是使行政权力凌驾于学术权力之上,限制了学术生产力,使创新人才多是“难产”,对学校科研和教学的发展、提升造成损害。
二是高校办学功利化。目前,中国高校的办学规模已经超过了一些传统教育大国,成为世界前列。国家施行“985”、“211”计划后,国内高校在论文的发表、科研设施建设等方面,与国际一流大学的差距也在不断缩小。但仍然有一些大学,过于功利,盲目跟风赶潮,热衷于搞短平快,影响了整个社会对高等教育事业的观感。
三是高校培养同质化。最值得关注的是近年来高校的同质化问题。表现在高等职业教育与高等本科教育的同质化。更严重的表现是一些本科教育高等院校,不顾自身条件,办学规模求大,设置专业求全,既分散了抓优势学科的时间和精力,也造成了教育资源的重复配置和极大浪费。特色型高校的特色被“稀释”了。
四.依法治校的具体措施
1.学习管理者应树立依法治校的观念
学校管理者能否树立明确的依法观念,认清依法治校的必要性和迫切性,是学校实施法制化管理的前提和基础。学校管理者应该把依法治校上升到依法治国的高度,并作为其重要组成部分来认识,在实施过程中要力戒形式主义。
2.加强教育法制宣传
目前我国有关教育发展、学校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陆续出台,为依法治校提供了最基本的依据。广大师生员工知法懂法,是依法治校的前提。可在学校党政机关管理人员及教职工中开展教育法制宣传讲座;在高校学生中可以开设《教育法概论》、《教育法行政》等课程;
重视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建立了普法责任制,做到有计划、有措施、有落实、有总结。(1)组织教师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提高教师的师德修养和依法执教的意识,规范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2)按照规定开设了法制课,做到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3)充分利用校园网、广播站、宣传栏、校报等宣传教育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形成了学法用法、依法办事的良好风气。(4)请政法系统领导到学校做法制教育报告,让学生通过鲜活的案例自觉主动地接受法律安全知识教育,增强法制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在宣传教育过程中,校领导要率先垂范,带头学法,使校园内从管理者到广大教师和学生都了解掌握相关的法律法规,从而为管理者依法实施学校管理、教师依法从教奠定基础。
3.正确处理法与国家政策、法与学校规章制度的关系
学校对教师、学生等方面进行管理时,可把法律、法规延伸,制定规章制度,把学校法制能动地与学校内部规章制度相结合。依法治校体现的是一种精神,强调的是依法办事,并不排斥学校管理中运用经济手段、行政手段及其他手段。就法律与学校规章制度的关系而言,以高等院校为例,应根据新出台的《高教法》对学校原有的规章进行修订,这是依法治校的基础性工作。
4.建立健全依法治校的管理机制
有明确的组织机构和章程,有合格教师,有符合规定标准的教学场所和设施、设备等,有必备的办学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应根据《教育法》制定《办学章程》,统领学校管理。《办学章程》是保证教育法律、法规及政策在学校内部管理体制及运行机制、党的监督、教工民主管理、行政管理、校内申诉与调解、学校决策程序等重大问题做出全面规范而形成的自律性的基本文件。它是校内“教育法”,是依法管理学校的总纲。各职能部门及所属员工要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履行各自的职责。学校保卫部门应依法保护广大教师学生的人身权、财产权、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学校的教务部门应依法招生、颁发文凭,监督管理不同层次的教学工作;财务、后勤和基建等部门应依法管理学校的一切物质财产;科研部门应依法申报、管理教师的科研成果;人事部门应依法搞好教师的晋选任用、职务聘任、培养培训、考核奖惩工作;外事部门要依法处理对外交流、合作事宜;学生管理部门要依法作好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等,这一系列的工作都要全面推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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