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治水制度及岗位责任制

2025-02-10

防治水制度及岗位责任制(8篇)

1.防治水制度及岗位责任制 篇一

防治水各项制度

*****煤矿

一、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2

二、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23

三、水害预测预报制度„„„„„„„„„„„„„„„„„25

四、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29

责任制的落实。

11.负责抓好员工防治水安全技术培训、安全质量标准化等安全基础工作。

12.按照防治水隐患排查制度,对防治水隐患的排查和整改全面负责。

13.对各单位进行防治水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并决定进行奖励和惩罚。

总工程师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1.总工程师对矿防治水安全工作负技术责任,全面负责防治水技术业务管理及防治水工作的安排落实。

2.协助经理贯彻上级防治水技术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及有关决定和规定。

3.负责组织制定防治水安全技术措施,组织编制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每季末,根据具体情况进行修改,制定补充措施;组织编制防治水安全技术发展规划,制定和审批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检查督促实施情况。

4.对防治水工作负技术责任,负责组织编制、审批实施、检查防治水工作规划、计划和措施。

5.总工程师在经理领导下,对确保防治水安全生产急需解决的问题,有权调动人员和物资进行抢险处理。

6.负责对防治水技术问题提出方案和措施,经经理审定或报班子会批准后组织实施。

7.负责组织审批防治水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定期组织复审。

8.按照防治水隐患排查制度,对分管范围内的防治水隐患进行排查和整改。

9.负责主持防治水技术标准、生产技术管理制度、作业规程、施工措施的制定修改、审批和执行情况的检查。

10.严格考核工程技术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情况,并提

副经理(生产)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1.在经理领导下,负责日常安全生产工作,对分管范围内的防治水相关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配合经理贯彻上级有关防治水方面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规定。

3.对分管单位防治水管理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制定并实施防治水管理工作计划,落实防治水方面管理措施。

4.经常深入现场,加强现场管理,解决和处理防治水方面的问题,坚持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

5.负责抓好分管范围内的防治水方面各项措施、方案的实施。6.抓好分管范围内的质量标准化和文明生产工作。7.抓好分管职能部门的防治水业务保安工作。

8.按照水害事故隐患排查制度,对分管范围内的水害隐患进行排查和整改。

9.负责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雨季“三防”工作,并负责组织实施。

10.配合总工程师搞好防治水安全技术措施工程的实施。

副经理(安全)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1.严格执行党和国家防治水方面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承担安全综合管理责任。

2.参与每周一次的安全质量检查,对查出防治水方面的不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并跟踪督促有关单位整改落实。

3.监督检查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的编制、演习和执行;负责对防止重大水害事故的安全措施的实施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4.参加公司有关防治水方面安全生产的各种会议,审查有关防治水方面文件、资料、图纸等,参与每月一次的防治水专题会。

5.监督检查安全经费的使用情况及防治水安全技措工程进度,制定并执行安全奖惩制度。

6.参与组织有关部门编制防治水方面安全培训规划和培训计划,并监督实施。

7.参加审定作业规程及防治水方面安全技术措施,并督促贯彻实施。

8.经常深入现场,排查隐患,狠反“三违”,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负责组织追查分析“三违”现象及各类安全事故,并提出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

9.对群监协管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对防治水方面安全技术培训和持证上岗情况进行监督。

10.对防治水方面安全技术措施及实施负监督检查责任。11.负责公司安检队伍的管理、安全监察人员的思想和政治教

副总工程师(技术)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1.在总工程师领导下,对防治水工作负技术责任,向总工程师负责。

2.协助总工程师认真贯彻执行防治水方面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严格执行《煤矿防治水规定》及防治水技术管理的有关规定。

3.参与编制和审定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及防治水方面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督促检查实施情况。

4.在总工程师授权的情况下,审批采、掘、巷修专业技术的作业规程和防治水方面安全技术措施,并督促现场落实。

5.协助生产副经理抓好采、掘工作面防治水方面的现场管理。6.参加防治水工作专题会,分析研究采煤工作面防治水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7.参加防治水工作工程质量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负责督促整改落实。

8.负责抓好矿井防治水方面工作。9.负责抓好技术部门的业务保安工作。

10.按照事故隐患排查制度,对分管范围内的水害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和整改。参加分管范围内的水害事故追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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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总工程师(安全、通风)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1.在安全副经理和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对企业执行防治水方面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规程、条例进行监督检查和抓好安全综合管理工作。

2.协助总工程师抓好防治水方面管理。

3.参与每周一次的安全质量检查,对查出的防治水方面重大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并监督有关单位整改落实。

4.参与编制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5.参加本企业有关防治水方面安全生产的各种会议和每月一次的防治水工作专题会。

6.协同有关部门编制防治水方面安全培训规划和培训计划,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7.参与编制、审批作业规程及防治水工作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

8.经常深入现场,排查隐患,狠反“三违”,参与组织追查分析防治水方面的安全事故,并提出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

9.负责抓好安全监察人员瓦检员等人员的思想教育,搞好业务保安。

安全监察部部长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1.严格执行党和国家防治水方面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承担安全综合管理责任。

2.组织和参与每周一次的安全质量检查,对查出防治水方面的不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并跟踪督促有关单位整改落实。

3.监督检查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的编制、演习和执行;负责对防止重大水害事故的安全措施的实施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4.参加公司有关防治水方面安全生产的各种会议,审查有关防治水方面文件、资料、图纸等,参与每月一次的防治水专题会。

5.参与组织有关部门编制防治水方面安全培训规划和培训计划,并监督实施。

6.参加审定作业规程及防治水方面安全技术措施,并督促贯彻实施。

7.经常深入现场,排查隐患,狠反“三违”,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负责组织追查分析“三违”现象及各类安全事故,并提出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

8.对群监协管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对防治水方面安全技术培训和持证上岗情况进行监督。

9.对防治水方面安全技术措施及实施负监督检查责任。10.负责公司安检队伍的管理、安全监察人员的思想和政治教育、业务学习,调度安全情况,组织安全活动,总结安全工作。

生产调度室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防治水方面的安全生产方针。2.负责公司日常防治水方面安全生产的协调和调度指挥,随时掌握矿井安全生产动态,协助有关领导抓好防治水方面工作。

3.负责接收和传达公司领导和地方政府调度部门下达的有关防治水方面安全生产指令和布置的工作,并检查落实。

4.组织生产调度会,参加各种安全生产会议,对会议安排的工作负责督促检查落实,对不按期完成的单位组织分析追查原因,拿出处理意见。

5.按《煤矿安全规程》、《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防治水规定》、《矿井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等要求,做好调度指挥工作。

6.深入现场,熟悉矿井的通风系统和生产系统。

7.对危及矿井安全的水害问题及时协调组织有关单位和部门解决。

8.参加防治水方面事故的分析,追查和处理。9.负责向上级调度部门和领导汇报防治水方面工作情况。

采煤队队长防治水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1.队长是本队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管辖范围内的防治水方面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2.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防治水方面的安全生产方针、法律、法规。组织职工学习煤矿,《煤矿防治水规定》及防治水方面安全技术措施,严格规程措施的落实。

3.对管辖范围内的防治水方面的工作负第一责任。严格执行《煤矿防治水规定》的制度和措施。

4.负责抓好采煤工作面的防治水工作管理。

5.负责抓好采煤工作面及所辖范围的防治水工程质量标准化、文明生产。

6.负责抓好管辖区域内的防治水方面机电设备管理。加强检查维护,杜绝电气设备失爆。

7.负责组织召开班前会和每周一次的安全活动会。

8.参加每周一次的安全检查、安全办公会、每月一次的防治水、顶板管理等专题会,对所辖范围的安全隐患负责整改。

9.按《公司事故追查分析处理制度》对本单位防治水方面的事故进行追查分析,找出责任者,进行处理,制定防范措施。

10.配合安监、职教等部门抓好员工防治水方面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技术素质和自保、互保、联保能力。

采掘队技术员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1.在队长领导下,对本队安全防治水工作负技术责任,抓好本队范围内的防治水方面技术工作。

2.负责贯彻有关防治水技术方面的法规、文件、指令、规定。3.根据现场实际,编制作业规程、防治水方面措施,并抓好现场落实。

4.对本职范围内的“一通三防”、防治水、顶板管理、机电运输等工作负技术责任。

5.采煤工作面过构造带、初采、末采和掘进工作面过构造带、开窝、贯通、起坡、拐弯揭煤等特殊时期,负责现场跟班,并落实防治水安全技术措施。

6.向技术部门提出对本职范围内规程进行复审。

7.对本职范围内的防治水技术问题提出方案,经批准后负责指导施工。

8.协助组织每周一次的安全学习,抓好员工的防治水方面安全教育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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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钻工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1、作业前,必须对工作面附近10米范围内的顶板、支护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确定安全无误,再施工。

2、严格控制施钻工程质量,根据设计合理布局钻孔。

3、严格数据管理,钻孔过程中准确收集相关数据。

4、作业前,必须检查钻机主要系统和注油(风路、水路是否密封完好)。

5、严禁钻干眼。钻眼过程中打钻中必须随时掌握钻杆工作情况,严禁骑在钻杆上打眼,以防断杆伤人。

6、作业完毕后必须将钻机存放在距工作面60米以外,能避炮和较干净的地方,并防止矸石、煤及杂物进入机内和风、水管内。

7、认真执行探放水施钻安全技术措施。8.认真搞好钻机及风水管的详细交接班工作。

8、对水文地质观察情况进行专门记录,附必要的草图,写明观测地点、日期、观测者姓名、使用仪器等,对可能影响观测资料精度、质量的各种因素和主要原因要备注说明清楚,供分析资料时参考。

9、原始资料记录要经技术负责人审核,并妥善保存。

1、根据水文、地质预报或者作业规程进行施工。

2、根据职能部门的指令安排,负责(配合)本作业头面的超前物探、超前探放水及地质构造钻探等工作。

3、负责在掘进或者回采过程中水文、地质条件发生异常变化时,及时向矿调度室和地测部汇报。

五、水文、地质预报的主要依据

1、根据《地质精查报告》中查明的地质构造包括断层、层滑构造带、褶曲、煤层薄化带、漏水洞、岩溶裂隙、钻孔封孔情况等,查明的水文地质情况进行预测预报。

2、根据巷道在掘进、回采过程中实际揭露水文地质情况,利用地质构造和水文地质规律,对相邻巷道或者工作面进行水害预测预报。

3、利用现有的物探设备,如直流电法仪在井下巷道进行超前物探,结合井田地质构造发育规律对富水等物探异常区域进行预测预报。

4、根据超前物探、钻探的结果发现地质构造或者富水区,进行补充临时水文、地质预报。

5、根据井巷施工过程中实际揭露巷道淋水情况进行预测预报。

6、探查井田地质构造的导水性,总结地质构造导水规律,预测预报矿井涌水情况。

六、矿井预测预报工作要求

1、矿井按《矿井地质规律》、《煤矿防治水规定》及《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管理办法》的要求,收集当月矿井水文、地质等原始资料,作为开展预测预报的基本工作。

3、地质构造情况。

4、对影响采掘的断层、陷落柱等地质构造进行专门临时预报。断层预测预报内容主要为:断层位置、性质、产状、落差、影响范围、含水性、导水性、建议或者处理意见。

5、采掘工作面瓦斯涌出量。

6、充水因数分析,预测积水范围、积水量,涌水量大小,根据预测内容提出相应的建议和处理意见。

产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重大水害隐患,要分类定级,建立档案,同时要制定专门治理计划,做到人员责任、整改措施、整改资金、整改期限、应急预案五落实。严禁超层越界等违法非法开采,严禁采掘防隔水煤柱。凡存在严重水患而未采取有效措施的,要立即停止生产,排除隐患。

四、认真落实防治水措施

1、要认真落实“防、堵、疏、排、截”五项综合治理措施。矿井开拓巷道过导水断层、裂隙(带)、陷落柱等构造地带时,必须探水前进。矿井如受底板承压水威胁时,要进行疏水降压,保证安全开采;无法保证安全开采时,必须进行底板加固注浆。水体下采煤必须按设计进行试采,确保安全。

2、矿井受老空水威胁时,要分析查明老窑的空间位置、积水量和水压,确定探水警戒线,并准确填绘在采掘工程平面图上,编制探放水措施,坚持先探后掘;探放水要由专业人员使用专用探放水钻机进行施工,保证探放水钻孔的超前距离,探放水钻孔必须打中老空水体,并要监视放水全过程,直到老空水放完为止;探放水时,要撤出探放水点位置以下受水害威胁区域的所有人员,发现有突水预兆时,必须立即撤出所有受威胁区域的人员,并采取有效措施,水患消除后方可继续施工。

五、加强煤矿职工安全培训和教育

加强对职工水害防治知识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和综合素质。生产技术室制定并不断完善《矿井水害应急预案》,加强应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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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在本矿井掘进巷道贯穿相邻采空区时,必须制订专门的探放水措施,或在贯穿措施内编制专门的探放水内容。

6、采掘工作面过钻孔时,必须进行探放,在采掘工作面揭露出钻孔后必须及时进行封堵。

7、在每年汛期前的地面“三防”检查,对矿井三个井口周围地表的稳固情况、井口附近防洪沟渠的设置及其是否畅通等均要作系统的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杜绝地表水形成的矿井灾害。

8、对井下职工进行矿井水灾避灾技术培训,使每一个职工都知道本工作地点的避灾路线,以及本区域或矿井受水灾后自己的行动要求。

9、对掘进工进行探放水技术培训,提高对老窑水危害的认识,在接近老窑采空区和本矿井采空区时提高警觉,遇到异常情况(煤、岩松软、湿润,或钻孔内有水渗出)不能慌乱,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将钻杆固定在孔内,将人员撤退到大巷内,向调度室汇报并听从调度员安排。如果水沿钻孔溃出,无法控制,则立即启动救灾程序,按发生矿井水灾处理。

10、技术人员必须提高警惕,在预计可能出现矿井水害的区域,必须认真调查研究,及时制订可靠的技术措施,确保矿井安全生产。

11、矿井防治水领导组要定期牵头组织有关部室、单位参加矿井防洪设施的检查,检查资料报矿有关领导和部门,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限期整改。

12、年雨季前对各水泵房水仓进行一次全面清理,确保水仓有足够的储水容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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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防治水制度及岗位责任制 篇二

近年来我国高速公路的建设速度很快, 路基路面的早期损坏问题引起了广泛的关注。20世纪80年代以前我国对沥青路面的研究主要集中于其高温稳定性、路面抗滑性及低温开裂等几个方面。由于公路运输的日渐繁忙、里程的延伸及车辆荷载的日益增大, 沥青路面的水损害情况日益加剧, 逐步成为一个严重的公路路面病害问题。

1高速公路早期损坏的类型

我国高速公路路基路面存在的较为普遍的早期损坏现象, 可归纳为以下六类:

(1) 沥青面层早期损坏:车辙、泛油、松散、坑槽、水损害破坏;

(2) 水泥混凝土路面断板、折角、接缝跳车;

(3) 桥面铺装局部破损;

(4) 结构物连接不顺畅、桥头及接缝跳车;

(5) 路基沉降, 如软土路段、高填方路堤、半填半挖路段的沉降和开裂;

(6) 高边坡滑塌。

这些损坏有多种原因, 但大多发生在雨季, 基本上都与水有关。我国的公路沥青路面水损害, 主要是指渗透入沥青路面的自由水分在温度变化及车载负荷的作用下, 逐步侵入沥青与集料的界面上, 导致沥青膜从集料表面剥离以及集料之间的黏结力丧失而发生路面破坏的过程。危害形式主要为:网裂、变形和坑洞;松散、坑槽;泛油和油斑。

2沥青路面水损坏的原理及其原因

2.1 沥青路面水损坏的原理

2.1.1 水降低沥青和集料之间的黏附力及黏结力

依据极性理论, 沥青可以理解为表面活性物质在非极性碳氢化合物中的溶液。沥青和各集料等经过一定极配形成混合料之后, 黏附于各种石料表面形成吸附层。而水是强极性分子 (含氢键) , 故更易依附于石料表面。若所用沥青是低极性的, 则沥青—石料之间的黏附基本上是限于简单的物理意义上的吸附, 容易为水剥离。

沥青路面中的材料, 沥青和各集料之间存在合理的极配, 沥青混合料仍会在自由水的作用下, 受到一定的影响。一方面, 自由水介入沥青与各集料之间, 在高速行驶的车轮下形成高压水流, 长时间反复冲刷各集料表面的沥青膜, 导致沥青膜过早地脱落;另一方面, 由于自由水的反复侵蚀, 沥青面层由底部向顶部, 逐渐松散, 沥青与各集料之间的黏结力减弱, 结构强度降低。黏附力和黏结力的损失相互影响, 共同造成水损害及导致其恶化。

2.1.2 路面内部动力水压的冲刷破坏

路面的雨水大部分经路面的横坡和纵坡排走, 亦有相当一部分通过路面的空隙、接缝等渗透入路面结构之内。若路基及路面下层为透水性较低 (渗透系数≤10-5cm/s) 时, 渗入路面结构内部的自由水便无法渗出, 被迫形成滞留水, 长期浸泡和冲刷基层材料中的结合料, 使之形成灰浆而被挤压出路面, 降低了沥青路面的强度及承载力。更为严重的是, 滞留水在车辆荷载及行车速度日益增大的情况下, 形成空隙水压力, 直接对周围的沥青混合料施加冲刷压力, 扩张裂缝及加大表面孔隙率, 降低沥青路面结构的整体强度, 从而产生各种形式的破坏。

2.2 沥青路面水损害两个方面的原因

2.2.1 路面设计因素 (内因)

(1) 沥青与集料的黏附性不足;沥青与集料的黏附性主要受自身性质的影响。如沥青与矿料的化学成分;沥青与矿料表面的界面张力;沥青的黏性;矿料的空隙率;矿料的含水量和含泥量等。研究表明, 若黏附性不足4级以上, 沥青膜容易脱离, 造成路面水损害。

(2) 沥青路面结构厚度与沥青混合料不匹配:我国现行路面设计规范没有明确给出沥青混合料极配形式与结构厚度的关系, 但过去的经验是结构层厚度为极配中最大集料尺寸的2.5倍。虽然最大集料尺寸在我国现行公路沥青路面设计规范中没有明文定义, 但根据美国superpave定义:集料最大公称尺寸为筛余第一次大于10%的筛号的上一级筛子。从我国常用的沥青混合料矿料极配中, 可以看出, 集料最大粒径尺寸其实就是superpave所定义的集料最大公称尺寸。但有时按照规范要求的材料施工, 严格管理, 并遵守了厚度最大粒径的2.5倍关系去设计面层, 路面仍然发生了早期破坏, 应该说除了其他种种原因之外, 层厚为最大集料尺寸的2.5倍关系, 也应值得研究。根据美国的superpave的技术研究成果表明:沥青结构层厚度要求大于集合料最大公称尺寸的3倍, 当粗集料含量高时, 这个比值应更高。集料粒径与面层厚度不匹配, 集料粒径显得过粗, 与其相匹配的厚度显得稍薄, 这样即易使混合料产生离析, 又不利于压实, 这是我国沥青路面水损坏早期破坏的原因之一。

(3) 沥青路面压实度不够, 孔隙率过大。施工中对沥青路面压实度重要性认识不够, 我国目前高速公路沥青路面施工存在一种现象就是只注重路面平整度。由于平整度是竣工验收的一项硬指标, 因而施工单位非常重视, 片面强调平整度。一些工程担心振动压路机碾压影响平整度, 而采用吨位偏轻的轮胎压路机, 使得最终成型的沥青混合料压实度稍差, 孔隙率偏大, 影响了沥青路面的水稳定性。根据调查, 表面层实际孔隙率在8~15%之间时, 是发生水损害最危险的孔隙率。这是因为小于8%时水不容易流进, 大于15%时水容易流失, 而在这一范围的孔隙率是水容易进而不容易出的状态, 在行车作用下路面逐渐压实, 原来联通的孔隙不联通了, 这些空隙的水在行车荷载作用下产生空隙水压力, 重车再加上超载车多, 空隙水压力就越大, 更容易产生水损害。

2.2.2 外部环境因素 (外因)

排水设施不完善:排水是指若水渗入面层后, 应使其迅速排出。这就要求基层应拥有足够的孔隙率用以供应排水的需要和建立完整的排水通道。我国沥青路面基层普遍采用半刚性基层, 是不透水的, 上面渗入的路面水积聚在基层表面排不出去, 尤其近几年来, 对基层的强度要求越来越高, 越来越致密, 而使得基层没有足够的空隙以供排水之需, 而且近年来我国路面设计中普遍设计了埋置式路缘石, 路缘石往往与沥青路面等厚且与沥青路面和基层之间结合较好, 严重阻碍了路面结构内部横向排水。尤其是新建路基的路堑地段很容易发生渗水等病害, 其原因主要是排水不畅, 边坡过陡或缺乏适当的支挡建筑物, 地下水长期浸蚀基层, 会消弱基层、底层的整体强度。地面水浸入路基内部, 不能及时排出, 行成自由水, 自由水集结在表层内部, 在行车荷载的重复作用下, 产生较大的水压力, 形成灰浆, 长期集结的灰浆, 将造成路面的网裂, 引起结构的早期破坏。

交通量、车速及载重车辆:近几年来, 交通量不断增加。随着高等级道路的大量修筑, 行车速度显著提高, 由原来的40~60 km/h达到80~120 km/h, 路面积水动力亦增大到原来的4倍左右, 达到0.53 MPa (理论值) 。

温度变化的影响:春季冻融期间的温度在零度左右变化, 路面的水分不易排除, 与重载交通共同作用, 路面易产生损害;而在夏季高温作用下, 沥青混凝土强度降低, 雨季雨水较多, 在路面内部积聚水的冲击下, 路面亦易损坏。

3高速公路水损害的防治措施

既然沥青路面的水损害是来源于沥青膜从集料表面的剥离, 其条件是水分介入到沥青与集料界面上, 改变了沥青、集料与水分的关系所造成的。那么, 排除结构因素, 预防水损坏的关键就要通过下面两个途径来解决:

3.1 提高沥青与集料之间的黏附性和集料之间的黏结力

随着高速公路的建设, 沥青路面对集料的要求越来越高, 尤其是表层集料的来源更是困难。在通常情况下, 石灰岩等碱性集料, 与沥青的黏附性好, 但耐磨性能差, 不能适应沥青路面表面层抗滑及耐磨耗的需要, 采用石灰岩石料铺筑的沥青玛蹄脂碎石混合料 (SMA) 路面, 所期望的石料之间的嵌挤能力不能很好的形成。花岗岩、砂岩、石英岩等酸性岩石, 石质坚硬、致密、耐磨性强, 能充分发挥集料之间的嵌挤作用, 但它与沥青的黏附能力却不好, 容易在水分的作用下造成沥青膜的剥落, 很快导致沥青路面的掉粒、松散、坑槽等水损害破坏。《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 (JTJ032) 规定:当用于高速公路、一级公路的石料为酸性石料时, 宜使用针入度较小的沥青, 并采用下列抗剥落措施:

(1) 用干燥的磨细消石灰粉、水泥作为填料的一部分, 其用量宜为矿料总量的1~2%;

(2) 在沥青中掺加抗剥落剂;

(3) 将粗集料用石灰浆处理后使用。

3.2 防止水分进入沥青混合料内部

解决该问题最主要的因素是沥青混合料级配, 尤其是减少孔隙率, 但孔隙率是有一定限度的。对普通的密级配沥青混凝土来说, 粗集料基本上是悬浮在沥青砂浆中的, 孔隙率小于极限孔隙率 (2~4%) 时, 沥青在夏季受热膨胀时无适当的空隙可去, 便容易上浮 (泛油) , 混合料产生推移、车辙等流动变形。根据美国战略公路研究计划的调查, 沥青路面最合理的残余孔隙率为4%。

目前, 大部分高速公路的沥青路面, 解决孔隙率有以下途径:

(1) 为满足抗滑表层构造深度的需要, 孔隙率不得不增大到4~8%, 明显的大于发生水损坏的临界空隙率。为解决抗滑性能要求与水稳定相矛盾的一个方法是采用沥青玛蹄脂碎石混合料 (SMA) 结构, 由于间断极配的碎石骨架在表面形成大的空隙, 构造深度大, 有很好的抗滑性能;同时由于沥青玛蹄脂的充分填充, 混合料内部的空隙率又很小 (2~4%) , SMA基本不透水的优点可使沥青路面的水稳性得到很大的改善。

(2) 由于水损害破坏有一部分原因是由沥青面层的下面层开始的, 而目前普遍将下面层设计为孔隙率较大的沥青混合料, 中面层多为密级配沥青混凝土。为了防止上面层的水渗入路面基层的水上升到沥青混合料中, 同时为了解决沥青混合料的孔隙水在长期的交通荷载作用下, 动水压力对沥青膜与及集料的黏附性所构成的威胁, 因此, 建议下面层的级配类型采用密级配沥青混凝土, 以使得沥青路面的水稳性得到较大的提高。

4结语

在高速公路的早期破坏中, 大多数病害与水都有着直接的关系, 路面中水的存在使路面破坏加剧。沥青路面的耐久性也主要依赖于沥青与集料之间的黏附程度, 水和矿料的作用是影响沥青路面耐久性的主要因素之一。无论在冰冻地区还是在南方多雨地区, 水损害都可能发生。水损害后使得沥青从集料表面脱落, 从而使路面出现松散、剥落、坑洞等病害, 严重危害道路的使用性能。水对沥青路青的渗透导致唧浆, 加速路面不规则裂缝、坑槽的形成与发展, 并导致路面下陷, 是路面早期破损的主要原因之一。因此, 只有解决好高速公路水损坏及其防治的问题, 才能大幅度提高公路的使用寿命和行车舒适度。

摘要:本文列举了许多高速公路早期比较常见的损坏类型。重点讲述了高速公路沥青路面最常见的一种破坏形式水损坏, 并从设计、施工、规范、材料各方面分析了水损坏的原因及防治措施。

关键词:高速公路,沥青路面,材料,水损坏,防治措施

参考文献

[1]沙庆林.高等级公路半刚性基层沥青路面[M].北京:人民交通出版社, 1988.

3.防治水制度及岗位责任制 篇三

【摘 要】作为市政道路沥青路面的早期损害之一,水损坏不仅会使经济造成较大的浪费,而且还会使行车的安全性造成影响。所以,应加大对水损坏破坏的机理进行分析,并采用合理有效的措施,对市政道路沥青路面的水损害现象进行控制。本文通过对市政道路沥青路面的水损害的原因进行分析,并对其整治措施进行详细的探讨。

【关键词】市政道路;沥青路面;水损害;原因;防治措施

在对路面早期破坏现象广泛调查的基础上,各国道路科研工作者发现,沥青路面的早期破坏现象或多或少,或直接或间接的都与水有关,即水的破坏作用是关键因素之一。正确认识水损害引起路面早期破坏方面的问题,可以有效改善我国高速公路沥青路面质量,延长路面使用寿命,降低路面维护成本,提高路面服务能力;同时也可以不断完善、发展现有的沥青混合料的设计、施工理论,使之适应现有的高速公路大交通量的交通特性和环境特性,以便更好地服务于我国的公路建设。

1.沥青路面水损害现象的类型及其产生原理

(1)松散类主要包括麻面、松散及掉粒。在缝隙水压力的作用下,坑洞的沥青表面会出现沥青集料表面剥落的现象,促使混凝土集料中的粘结力逐渐降低,直至松垮。最终形成麻面或松散的现象。在局部出现松散的位置,集料颗粒会逐渐掉落流失,导致混凝土路面有大小不一的坑洞产生。

(2)裂缝类:唧浆、 网裂. 坑洞半刚性基层基顶结合料与从路表连通孔隙及裂缝处下渗的水混合,在行车荷载的反复作用下,产生的高速动水压力冲刷基顶形成灰浆并从裂缝中被挤压而出形成了唧浆现象;随着基层结合料的逐渐流失,面层也随着底部脱空现象的产生而形成沉陷、 网裂,进而发展成坑洞。

(3)变形类主要是指辙槽在车辆荷载的作用下,促使在面层内的水滞留,导致集料表面所裹覆的沥青集料逐渐脱落,从而减弱沥青混合料的强度,造成完全松散。通过车辆荷载,不仅会导致路面有压缩变形现象出现,而且还会导致较为严重的剪切破坏问题产生,促使轮下松散的沥青集料逐渐向两侧挤出并鼓起,通过轮迹带的作用下产生车辙。其次,辙槽还会有挤浆和网裂的现象发生。

(4)冻融循环破坏。

在冰冻地区或季节性冰冻地区, 由于水结冰时体积增大,在沥青混合料内部会产生很大的膨胀力,致使混合料内部粘结力下降;而当冰融化时,水又滞留于路面层内,在行车荷载作用下加速了沥青膜的剥落。在路表,当冰雪融水进入沥青混合料内部就会在行车荷载和冻融循环的反复作用下产生破坏作用,而在下面层,当基础有较多的细粒土和孔隙时,冬季特有的毛细水使水分逐渐积聚在基层顶面, 到春融期,过饱和的水进入下面层空隙后,在荷载反复作用下产生剥落现象和对基顶的冲刷。水损害的根本原因在于水的作用致使沥青对集料的粘附性能丧失,使沥青膜从集料表面脱落, 而造成这种后果的两个关键性因素是水和外力的作用。

2.沥青路面水损害的影响因素

(1)设计方案。面层混合料若有级配不合理、孔隙率大和沥青与集料的粘附力较低时,都会促使混合料出现抗水损害的性能降低。在对排水进行设计时,若设计不完善,会促使路面面层的排水出现不畅,导致路面积水或存水时间过长,从而水分通过下渗进入道路内部并产生破坏。

(2)施工质量。基层材料拌和不均匀,基层表面浮土.浮灰、浮砂没有清理干净,在雨水和车辆荷载作用下易形成局部冲刷现象;碾压不足或碾压过度都将影响基层强度的形成。面层施工时,集料过于潮湿 沥青混合料拌和不均匀以及材料中杂质尘土过多都会严重影响沥青与石料的粘结,从而使沥青路面产生水损害。

(3)环境条件的影响。在对沥青路面进行施工时,还应对气候条件进行考虑。当气候处于寒冷潮湿的状态时,容易产生水敏感性遭到破坏。在路面施工结束以后,温度的变化造成冻融现象循环以及干循环都会使路面的水稳性发生变化。其次,对路面水稳性造成影响的另一因素则是交通荷载,荷载的大小及频率对路面的破坏程度造成影响。当车辆超载以后,导致沥青膜与加料的界面之间、集料与集料之间都会有剪切破坏形成,从而导致水分下渗,促使其粘结力逐渐丧失,最终产生水损害现象。

(4)公路管理。如果沥青路面发生水损害后,不能及时采取及时有效的处治措施,将加快路面损害速度和范围;另外,若对当前存在的车辆超载超限运输现象不能采取合理的限制措施,无疑也会加速沥青路面水损害。

3.市政道路沥青路面水损害的有效防治

3.1采用合格的路用材料

(1)选用沥青材料较好的集料进行施工,不要对玄武岩进行迷信。其次,还应对石屑的质量进行严格要求,确保其与新修订的规范要求相符,使其含泥量得到减少,运用机制砂进行施工。应选用石灰岩砂粉作为矿粉,禁止采用酸性石料作为石屑进行使用。

(2)采用酸值较小的沥青,采用改性沥青,加强与集料的粘结;采用针人度较小的沥青。

(3)推广掺加消石灰或具有长期有效的抗剥落剂。

3.2施工质量控制

在市政道路施工中,要做好水损害防治措施,应着重注意以下几点技术要领:

(1)确保路基施工规范化,对其压实厚度进行严格控制,在混合料的最佳含水量时进行一步到位的压实施工,在新旧路的结合部位置,应运用台阶层压的方法进行处理,确保衔接部位的压实度及紧密性,接缝应保持垂接、紧密及平顺。

(2)对裂缝病害整治工作进行着重处理。应选用重交通道路石油沥青作为沥青路面的最佳选择,避免温度裂缝产生。采用集料筛分试验与马歇尔稳定度试验的方法对最佳沥青用量进行测定。

(3)铺压要合理,增大密实度 在面层摊铺质量控制上,应注意保证将摊铺温度控制于130℃-150℃ 之间,多次碾压、 摊铺厚度均匀,以控制混合料孔隙率;不得在基层雨后潮湿未干或冒雨摊铺;将一次铺宽控制在10m内,防止出现粗粒料离析现象;碾压过程同样应遵循保持高温、 梯形迭进的原则,兼顾路面平整度与压实度标准,防止早期水损坏的发生。

3.3市政道路运营期养护与管理

在市政道路的运营过程中,路面水损害主要在重车行车道内产生,由于车辆荷载的作用及环境气候的作用下,促使路面抗损害及抗水能力得到降低,从而导致出现掉粒、松散及车辙等病害产生。所以,要求我们通过对养护措施的合理应用,对严重水损害现象进行避免。应采用前置性养护措施对后期养护及防治进行管理,严格对超载及超限车辆进行治理,加大对交通组织管理的力度,促使轮胎对沥青路面的揉搓、挤压作用得到降低。其次,还应对水整治工作进行合理强化,在雨季时应对排水设施的完好状况进行巡视,当有排水不畅的现象发生时,应运用排水疏导的方式进行治理。在雨雪天时应及时的进行清雪,禁止积雪堆放时间过长,当温度上升,冰雪消融以后,雪水会大量下渗,导致路面出现早期水损害现象,在积水路段相对常发的位置应进行横向排水设施的建设,避免有大规模积水现象产生。

3.4强化路政管理

近几年,公路发展迅速,交通量日益增长,车辆超限超载运输现象屡禁不止,直接影响到公路的使用年限。 因此,应该严格按照《 公路法》、《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 要求,切实治理车辆超限运输。 在货运源头. 重要路口设立流动检测点,对超限车辆劝返自行卸载,不听劝返的要依法强制卸载,减少超限超载运输车辆对公路造成的损坏,延长公路使用年限。 同时,加强公路环境治理,清除路基范围内的堆积物,避免堵塞水路;严禁污水.油料排到公路上,浸泡路面;严禁公路沿线修建房屋时毁坏排水系统,确保公路排水设施完好,水路畅通。

4.结语

4.煤矿防治水岗位责任制 篇四

1、技术副总理对矿井安全工作负技术责任,全面负责“一通三防”和防治水技术业务管理及通风质量标准化达标工作的安排落实。

2、协助总经理贯彻上级技术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及有关法定和规定。

3、负责组织制定防治顶板、瓦斯、煤尘、水、火、机电、运输等事故的措施,制定补充措施,组织制定安全技术发展规划,制定和审批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检查督促实施情况。

4、每月组织召开一次“一通三防”和防治水工作会议,分析研究矿井技术管理存在的问题。

5、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对矿井灾害事故的防治负直接领导责任,负责组织审查、并实施安全技术措施,对确保安全生产急需解决的问题,有权调动人员和物资进行抢险处理。

6、负责对重大生产技术问题提出方案和措施,经总经理和董事会批准后组织实施。

7、负责审批采掘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定期组织复审,并对作业规程、措施编制质量负责。

8、按照事故隐患排查制度,对分管范围内的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和整改。

9、负责主持对技术标准、生产技术管理制度、作业规程、施工措施的制定和修改,审批和执行情况的检查。

10、严格考核工程技术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情况,并提出奖惩意见。

11、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防治水规定》,严格执行《规程》规定和审批权限,履行职责。发生重大事故时,必须立即赶赴现场,协助总经理采区措施,组织抢救。

12、每月下井不得少于10次。

防治水领导小组岗位责任制

1、在总经理和技术副总的领导下,认真落实上级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搞好矿井水灾防治的业务和技术领导工作。

2、负责防治水工作的布置、安排、督促、检查,确保矿井防治水工作按时保质完成。

3、定期召开矿井防治水工作会议,听取各小组的工作汇报,了解各小组防治水工作的落实、执行情况,对其工作的开展和推进提出要求。

4、审阅各小组作业规程、技术措施和水灾害防治计划,要求按其执行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5、负责防治水工作先进经验的推广,深入工作现场检查防治水工作的进展情况,要求各小组按照新的经验和方法开展矿井水灾防治。同时提出改进意见。

6、要求防治水各小组要有严明的工作纪律,严谨的工作作风,严肃的工作态度,切实把矿井水灾防治工作作好。

7、组织各小组的业务培训和学习,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8、分阶段对防治水各小组的工作给予评定,提出奖惩意见予以奖惩。

防治水技术小组岗位责任制

1、在防治水领导小组的领导和指挥下,完成矿井水灾防治的技术管理工作。

2、认真做好矿井水文地质情况的调查和水文地质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矿井水文地质的调查和勘探的原始资料和记录要妥善归档保管。

3、定期做好矿井涌水条件、通道、涌水量、涌水类型和水源的排查分析,并做好预报预测,为矿井防治水工作提供决策依据。

4、定期完成矿井四邻的采空区和老空积水调查,并将调查结果上报。

5、根据矿井的实际情况和生产实际需要,按期完成切合实际的《矿井水文地质报告》、《防治水作业规程》《探放水作业规程》等技术资料的编制。

6、对矿井防治水的各项工作提出技术指导和建议。

7、完成防治水领导小组布置的其它工作。

防治水安监小组岗位责任制

1、在防治水领导小组的领导和指挥下,完成矿井防治水的安全检查和监察工作。

2、严格按照《规程》和《煤矿防治水规定》检查、督促防治水工作的开展、落实。

3、认真检查矿井防治水的各项制度、措施、计划等执行情况和管理情况,并将检查结果上报到防治水领导小组。

4、深入现场了解矿井水灾防治的现场管理和执行情况,检查矿井水灾防治的设施、设备是否完好,材料和装备是否到位,定期将检查结果汇总上报,并提出整改意见。

5、对工作认真、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提出奖励意见,工作拖沓、敷衍塞责,支差应付的要提出处罚意见。

6、定期向防治水小组汇报检查、监督情况,对前一段工作予以总结,对以后的工作提出计划和建议。

7、完成防治水小组下达的其它任务。

防治水生产调度小组岗位责任制

1、在防治水领导小组的领导和指挥下,完成矿井水灾防治的施工调度和作业安排工作。

2、根据矿井水灾防治的工作要求,合理调度人员、物资、设备、材料用于矿井水灾防治的各项工作进展、实施。

3、在日常生产调度中应优先安排矿井水灾防治的工程和设施施工,保证人员、材料、设备优先安排,优先入井并运至作业地点,保证防、堵、疏、排、截工程的顺利完成。

4、深入施工现场检查施工进度和工程质量,保证按时保质完成施工任务。

5、完成防治水小组下达的其它任务。

防治水机电运输组岗位责任制

1、在防治水领导小组的指挥和领导下,完成矿井水灾防治的机电运输管理工作。

2、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矿井防治水需要的线路、设备、机电设施,保证其处于完好的工作状态。

3、严格按照防治水领导小组的要求做好机电和运输保障工作,为防治水工作和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提供良好的机电运输服务。

4、深入现场了解和掌握机电运输方面的实际情况,保证机电运输更利于矿井水灾防治工作的顺利进行。

5、定期召开机电运输工作的分析和总结会议,对机电运输工作进行总结,对工作人员提出奖惩意见。

6、采用新的设备、推广新的管理经验,更好的推进矿井水灾防治工作。

7、完成防治水领导小组下达的其它工作任务。

防治水后勤保障小组岗位责任制

1、在防治水领导小组的领导和指挥下,完成矿井水灾防治的后勤保障工作。

2、认真作好矿井水灾防治的物资准备和资金保障,作到物资充足,资金到位,专属专用。

3、爆炸矿井水灾防治所需的物资的质量可靠,数量充足,保存完好,满足需要。

4、做好矿井水灾防治物资的保存保管工作,做到不潮不霉不淋不变质,过期、变质的材料要及时更换。

5、定期将防治水物资保管工作报告防治水领导小组。

6、完成防治水小组下达的其它工作。

探放水组长岗位责任制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带领探放人员作好探放水工作。

2、全面掌握探放水区域的水文地质和探放水技术参数,保质保量,安全顺利完成探放水任务。

3、严格按照探放水作业规程和安全措施进行探放水作业。

4、认真记录探放水作业的原始数据,并将其认真整理,归档保管。

5、深入作业一线,全面布置,掌握探放水工作的进展情况和安全状况,保证探放水工作的安全。

6、组织探放水人员的培训和学习,提高其作业能力和素质,为矿井水灾防治打好基础。

7、定期安排人员维护和保养探放水设备,保证其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8、定期向防治水小组汇报探放水工作,总结经验教训,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改进意见。

探放水小组岗位责任制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方针,认真完成下达的探放水任务。

2、严格按照《探放水作业规程》规定的各项探放水参数进行探放水作业,严禁有弄虚作假的情况发生。

3、测量和记录探放水数据要认真求实,保证能获取的数据标准可靠、科学。

4、爱护探放水设备和工具,定期保养设备,保证设备性能良好,工具齐全。

5.地测防治水各级岗位责任制 篇五

各级岗位责任制........................................................................................1 生产安全联席制度....................................................................................6 地测防治水隐患排查制度........................................................................7 预报、跟踪管理、检查等技术管理制度................................................8 地质、测量预测预报制度......................................................................10 资料及技术报告等审批制度..................................................................12 地测防治水工作质量、事故分析及考核制度......................................12 各项技术规程的实施细则和技术补充规定..........................................14 地测安全办公会议制度..........................................................................24 资料定期分析、保管、使用制度..........................................................25 设备仪器、工具使用、保管、发放制度..............................................26 防治水工作实施细则..............................................................................27

各级岗位责任制

1、矿长岗位责任制

(1)矿长是是本矿防治水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矿防治水负全面责任。

(2)按照《煤矿安全规程》、新的《煤矿防治水规定》及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建立专门防治水机构,并配备专业技术人员。

(3)经常听取矿总工程师和业务主管部门对防治水工作规划、计划和相关工作情况汇报,并保证人力、物力和相关资金的落实。(4)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负责制定每年的防治水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

(5)负责组织实施每年夏季的矿井水灾演习。

(6)对煤矿水害隐患要及时组织处理。发生伤亡事故时必须及时向有关部门(市委、当地政府及主管部门)报告,并采取积极稳妥的措施,立即组织抢救,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严禁迟报、谎报、瞒报各类伤亡事故。

2、矿党委书记岗位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落实上级颁发的防治水方面的法律法规,对全矿安全思想教育负总责。

(2)把防治水工作列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主持召开党委会,研究决定防治水工作管理人员考核任免,党员干部和群众职工水害培训等事项。

(3)负责抓好职工的安全思想,负责安全法规、遵章守纪方面教育 的宣传,不断增加职工的安全生产意思,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劳动理念。

(4)经常性地参加防治水专项会议,及时解决会议提出的有关防治水物质、资金出现的问题。

(5)及时掌握防治水技术人员和防治水治理施工人员思想动态,解决其生活和工作中出现的难题。

3、矿总工程师岗位责任制

(1)矿总工程师在矿长的直接领导下,对矿井防治水工作负直接责任。

(2)对全矿防治水相关技术负责人的管理到位,确保技术管理体系畅顺。

(3)每月初组织召开一次防治水专项会议,协调和解决防治水工作方面问题,总结上个月全矿涌水量变化和防治水所取得的成绩和不足,并对本月的防治水工作做好计划。

(4)组织编制和检查防治水工程及防断层水、含水层水。(5)组织制定并审批防治水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时审批各种施工措施,为科学施工提供可靠依据。

(6)负责主持制定煤矿防治水工作计划和防治水工程作业规程,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者进行教育和处罚。

(7)经常深入生产第一线,认真检查督促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止安全生产失控和漏管。(8)推广应用防治水方面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把技术创新作为我矿技术发展的一种内在动力。对专业技术工作重点跟踪,组织技术攻关。

4、分管副矿长岗位责任制

(1)分管副矿长在矿长和矿总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分管范围内的防治水相关工作,并负领导责任。

(2)负责学习上级下达的防治水方面有关技术政策、指令、细则、通报和措施等,并组织实施。

(3)分管生产副矿长主要负责监督和落实防治水工程施工进度,施工质量,并做工程的验收和防治水精品工程的评比工作。

(4)分管机电、财务副矿长主要负责督察机电科做好机电排水设备的选型工作,并保证防治水资金的落实,督促供应科对排水设备与探放水设备的购置工作,同时督促劳资科做好防治水方面人员的奖金决算工作。

(5)分管安全副矿长负责监督防治水办公室对矿井各掘进头和采面的水害预报工作,负责督促培训中心对探放水职工的安全培训工作。

5、地测科长岗位责任制

(1)在矿长和矿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对防治水工作负全面责任。(2)认真执行国家有关的技术政策和规定,组织全科职工全面完成各项防治水工作任务。

(3)组织编制全矿防治水长远和计划,并付诸实施。(4)组织分析矿井水文情况,掌握矿井涌水动态和变化规律,参加解决水患和供水水源的措施的制定。

(5)负责井下防治水的安全工作,定期组织全矿防治水专项检查。(6)组织开展地表水体、降雨量的调查观测工作,负责井下各观测点的涌水量观测工作,并将观测结果建立涌水量观测台帐。(7)经常深入现场,掌握第一手防治水资料,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6、防治水技术人员岗位责任制

(1)在科长的领导下,负责做好分管的水文地质技术工作。(2)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技术政策和规程,执行公司技术管理规范和防治水规定,分担全矿水文地质技术或管理工作。

(3)协助科长组织开展地表水体、降雨量的调查观测工作,负责井下各观测点的涌水量观测工作,并将观测结果建立涌水量观测台帐。

(4)协助科长组织每月的防治水专项检查工作,并将检查结果及时向分管矿领导及科主要领导汇报,确保矿井安全正常生产。(5)负责对矿井各采掘生产头面进行水害分析的预测预报,对存在水害威胁的头面提出整改意见。

(6)负责编制探放水设计工作,并根据情况进行现场技术指导。(7)协助科长做好水文地质补充勘探设计工作。(8)负责矿井充水性图等各种图表的填汇工作。

(9)不断总结矿井水文地质变化规律,积极探索矿井防治水的有 效办法。

(10)负责提供公司每月达标检查所需的各种防治水资料。(11)积极学习文化科学知识,努力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参与技术革新和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工作。

7、探放水人员岗位责任制

(1)在科长和技术员的领导下,完成各项探水任务。(2)详细做好钻探进尺、涌水、岩心的记录工作。(3)努力保证施工质量,保证原始记录的准确性。(4)做好设备的正常维护修理工作,保证设备的完好。(5)积极学习新技术、新方法,改进钻探工艺,提高钻进效率。(6)探放水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8、相关科室人员岗位责任制

(1)机电科负责矿井排水设备的选型、安装、维护及主要排水系统的排水能力测试等工作。负责对泵房的监督管理工作,保证水泵正常运转。

(2)生产技术科负责防治水工程如水仓、水沟及泄水通道的设计。在进行工程设计时必须根据煤矿设计规程要求综合考虑防治水工程及地测科提供的各采掘工作面的涌水量对水沟的断面积及流水坡度进行优化设计,并根据涌水量大小在采掘巷道设计一定数量的沉淀池,工作面回采前必须预留防治水工程施工时间及有突水危险采面防突水预案的制定。

(3)调度室负责协调井下生产运输,保证防治水设备、材料运输 畅通,负责全矿公共区域内的水沟、责任区的划分,制定清仓计划,并按时安排清仓队伍,保证水仓的空仓容量经常保持在有效容量的50%以上,督促水沟的清理工作。

(4)供应科负责防治水排水设备的购置,并配合机电科做好购置排水设备的选型工作。

生产安全联席制度

一、地质测量与设计、施工、回采等应互相协作,互相配合,互相监督,有关业务联系必须通过委托书,会议等制度进行。

二、设计部门需地质测量部门提供资料时,必须率先由总工程师签字,并提交委托书。

1、矿井技术改造、扩建,水平延伸等设计所需地测资料,应在设计前三至五年通知地质测量部门,地测资料应在正式设计前半年交付。

2、采区设计所需地测资料,应在设计前二年通知地质测量部门,地测资料在正式设计前三个月交付。

3、回采工作面所需的地测资料,应在采面掘出来后十天内提交。

4、掘进各类巷道所需的地质测量资料,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地测部门,地测资料在设计前十五天交付。

5、零星小型设计所需的地测资料须事先联系,商定提交期限。

6、重要井巷贯通工程,设计部门应提前向地测部门提供设计图,并在总工程师的主持下,通过业务会议共同确定贯通允许偏差,保证地测部门有足够的测算时间。

三、与施工单位业务联系

1、各类巷道开口,需提前三天通知地测部门准备资料,以便按要求放线,停头或复头也应及时通知地质测量部门进行检校。

2、各类巷道的中腰线标志,施工单位必须妥善管理和正常交接,遇到损坏或怀疑时,应及时通知地测部门进行检校。

3、施工单位在测量给线,地质调查和超前钻进时应密切配合,提供方便,地测部门应随时把获得的情况通知施工单位。

4、巷道掘进在透巷或进入危险区前,地测部门必须按规定的安全距离,用通知单等形式事先通知施工单位。

5、巷道进尺、收尺、应由施工等有关部门配合进行,并以测量数字为准,施工单位擅自开口的巷道进尺不予验收。

四、与回采的业务联系

1、回采工作面进度,应由回采单位配合地测部门按规定进行测量,并以地测部门的数字为准。

2、实际采高、浮煤、煤柱尺寸以测量数字为准,不符合设计规定时,应及时通知回采单位并向总工程师汇报。

3、对回采工作面各种停采线,由地测部门按设计要求在现场标出,其它人不得擅自更改。

地测防治水隐患排查制度

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明确职责,落实到人,搞好矿井地测防治水专业安全隐患和排查整治工作,确保矿井生产。

二、矿每月组织一次排查地测防治水安全隐患,对查出的隐患,制订切实可行安全技术措施,落实责任人和资金,定期进行整改,经矿验收合格方可恢复生产。

三、地测部门负责人周组织一次地测防治水方面隐患排查,并协调有关部门,限期整改合格。

四、地测部门安排好地测防治水隐患排查和整改记录,检查督导落实隐患整改,限期消除安全隐患,确保生产安全。

五、隐患排除不彻底或不及时,要追究地测部门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造成事故的,根据事故性质和危害程度追究相关人员经济和法律责任。

预报、跟踪管理、检查等技术管理制度

1、每年年初矿成立防治水领导小组,矿长任组长、安全副矿长、生产副矿长、机电负责人任副组长,成员由各科科长及各队队长担任,下设防治水领导办公室,安全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

2、每年必须编制防治水计划,对中长期防治水计划进行修改补充并由矿总工程师签字下发。

3、在总工的领导下,不断的更新和淘汰本矿在防治水方面的设备、设施,提高矿井的防灾、抗灾能力。

4、每年汛期前由技术部门编制《汛期防汛预案》,成立防汛队伍,由防治水办公室负责准备必要的防汛工具,如:锨、镐、雨衣、沙袋等,组织相关人员对地面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防地面洪水进入井下。

5、矿井的排水能力和水仓容积,应严格按照《汛期防汛预案》的要求,定期检修排水设备和清挖水仓,并在雨季前进行一次联合排水试验。

6、矿井必须配备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和本矿实际需要的探放水工具,成立探放水队伍,配备足够的探放水水人员,探放水人员经过培训合格做到持证上岗。

7、采掘工作,必须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探放水原则。

8、防治水办公室组织人员,定期对井田范围内井下、下水文地质展开调查,准确掌握地表河流,井、泉水变化及井下各涌水点水量变化,并建立台帐,记录建档。

9、必须定期把水文地质情况标注到相关图纸上。

10、积极与邻近煤矿协商,了解掌握其井下采空区的位置,在送巷时应注意留设各种防水煤柱,严禁挖采防水煤柱。

11、每月应定期对井下各出水点的水量、水温、水质进行测量分析,建立台帐,绘制水量变化曲线图,为水害防治提供科学依据。

12、水情、水害预报应做到年有年报,月有月报,必要时做到临时预报,并装订成册。

13、预报人员必须认真收集现场一手资料,根据资料认真分析,对其所造成的影响加以说明,所报资料必须提前经技术负责人审查,否则严禁对外预报。

14、预报后必须掌握一手资料,一旦发现与预报情况不符,或有其它情况发生时,必须及时汇报领导进行补充修正。

15、为保证水害防治工作有序不间断的开展,矿成立防治工作领导督察组和经过培训的探放水队伍,根据作业规程和图纸上圈定的积水线和探水警戒线位置,严格做好探放水工作。

16、防治水机构负责人全面负责防治水工作的具体实施与落实,明确责任人,若因失职造成水害事故,要按职责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地质、测量预测预报制度

为做好我矿的水文地质预测预报工作,为水害防治奠定基础,特制定《陕西旬邑青岗坪矿业有限公司地质、测量预测预报制度》。

一、矿井地质、测量预测预报是防治水工作的基础,是在收集矿井水文地质资料、查明水文地质条件基础上,运用先进的预测预报理论和方法,对矿井水文地质做出科学分析判断和评价,为水害防治工作提供基础。

二、水文地质预测预报种类:

包括月预报、季预报、年预报、雨季及特殊情况下的临时性预报。

1、月度预报

地测部门根据矿井月度采掘工程计划,每月24日前编制下一月度矿井水文地质预测月报(可与矿井月度地质预测预报合并编制)。

2、季度预报

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5日前,根据矿井下一季度采掘工程计划,编制下一季度的矿井水文地质预测预报。

3、年预报 每年2月末以前,地测部应根据矿井生产情况和采掘工作面接替计划,结合矿井水文地质资料及充水因素进行分析排查,编制矿井水文地质预测预报。

4、临时预报

根据采掘进度情况,地测部门要针对采掘生产过程中的的异常地质情况,随时调查分析采掘前方的水文地质情况,发现问题或险情,及时发出水文地质临时预报。雨季期间,定期对地表情况进行调查,发现地表水害或影响矿井井下安全生产的水情水害问题时,及时发出预报。

三、地质、测量预测预报内容:

包括地点、范围、对生产的影响、需采取的措施或处理意见等。要求有文字、图纸,做到图文并茂,能够指导生产和满足生产所需。

四、地质、测量预测预报编制要求:

1、水文地质预测预报要在充分收集水文地质资料和综合分析基础上,运用先进的理论和方法,结合水文物探技术资料进行编制,做到有理有据。

2、各类预报要妥善保存,以年为单位装订成册。并存入地质测量部档案室。

3、各类水文地质预测预报期末要进行认真总结,分析得失,不断提高预报准确率。

4、水害类型复杂或重大水文地质问题,必须集体分析研究,执行会审制度,做出预测预报。资料及技术报告等审批制度

地测资料是煤矿生产、建设发展的基础依据和基础资料,为了加强技术管理,保证地测资料的可靠性,并及时提供各生产部门,特建立审批制度如下:

1、地测部门所有的图纸及资料,都要按规程规定严格执行审批制度,没有经过审批的图纸及资料,不得提供街道部门使用。

2、矿井回采、掘进地质说明书,必须经矿总工程师审批,综采工作面地质说明书报矿务局批准。

3、矿井各种原图及各种交换图纸,必须经矿总工程师审批。

4、采区地质说明书及技术报告等必须由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报矿务局批准。

5、修改矿井地质报告及矿井防治水规划,以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报矿务局批准和省局批准。

6、地质测量部门向稳步提供的一切资料、报表等均须经技术负责人严格把关,经有关领导批准后才能提交或报出。

地测防治水工作质量、事故分析及考核制度

1、煤矿地质测量所有技术工作,都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技术政策的有关规程执行。凡不符合规程、规定要求的,都必须重做或补做。如发生地测事故,要从总结经验、吸取教训的态度出发,实事求事,认真追查落实。

2、地测组对向设计、施工、采回等部门提供的地质、测量资料的质量全面负责,如出现与实际情况有出入时,负责重解释或重新调查。

3、每个掘进工作面,都要实际及时编录、整理,如发现疑难问题,及时向公司总工程师汇报,共同分析、研究,提出处理意见,使生产正常进行。

4、经常分析研究周围已采工作面工作资料,结合现工作面的地质情况,预报未开拓区的地质变化,每季度末对该季度内的地质预报的准确程度做一次全面总结,为下一季度地质预报提供借鉴。

5、每一工作面回采结束后,都要认真进行采后总结工作,对提供的掘进、回采地质说明书的准确程度做出评价。

6、送巷过程中,如发现所送巷道与地质变化不相适应,将要造成废巷时,应及时向技术科和总工程师反映,及时纠正错误。

7、掌握工作面的地质变化规律,经常分析研究工作面有无影响回采的各种地质隐患,若有应及时提出补救措施。

8、根据巷道设计方案和工作面的地质情况,结合通风、运输、排水采煤方法等,分析设计方案是否有利于提高煤炭资源回收率,并提出修改意见。

9、地质人员要从地质角度分析全部需要贯通的巷道在贯通范围内有无构造等变化,防止贯通事故发生。

10、测量外业观测、内业资料计算从起始数据、原始资料、成果计算到填、绘图必须经过严格的校核或对算,未经校核的资料图纸不准使用。

11、测量原始资料与成果计算,必须严格按《煤矿测量规程》的规定执行。

12、所有测量记录薄和成果台帐均应有校核签字,取消或重算部分要加以说明,在备注栏绘出必要的草图。

13、施工测量前,应熟悉设计图纸,验算与测量有关的数据,核对图上的坐标系统,高程系统、几何关系及设计与现场是否相否等。当对设计图纸有疑问时,应及时向有关部门联系解决,同时对标定工作所需要的测点及其成果也进行检查。

14、主要巷道开口后4~8米左右,应用经纬仪标定,测出开口给线的方位角,巷道每掘30~200米必须用经纬仪跟测,并计算出给线的偏差值,当偏差值超限时,应及时纠正。

15、单位工程结束后,实际标定值都应与设计资料比较,计算偏差是否在误差充许范围内,若误差较大,要查找原因,总结经验教训,为以后工作提供借鉴。各单位工程完工后要提交书面总结。

16、因地质测量工作造成的工程质量事故,要认真查找原因,提出补救措施。损失无法挽回时,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报矿处理。

17、对因人为原因造成的工程事故,对责任人进行300~500元罚款,并给予通报批评。

18、对于大型巷道的贯通测量,贯通精度符合要求的给予500~800元奖励。

各项技术规程的实施细则和技术补充规定

第一条 地测防治水工作是煤矿安全生产过程中的一项基础工作,也是矿井质量标准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为了进一步提高山西保利金庄煤业有限公司地测防治水工作质量和管理水平,适应当前质量标准 化建设要求,更好地为矿井安全生产服务,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技术管理

1、设立地测防治水机构,由总工程师具体负责地测防治水工作。

2、建立健全各项地测防治水规章制度、各级岗位责任制、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并认真组织落实。

3、每年1 月前上报上一地测防治水工作总结和本工作计划,由公司组织专业人员对本地测防治水工作计划进行审查批复。

4、每月月末召开地测防治水专题会议,总结本月工作并对下月工作做安排。会议上对各时期的工作要有目标、任务、措施,并落实到人。

5、地测防治水资料要分门类保管,有索引、有目录,装订成册,帐、卡相符,文字部分与基础数据要一致。上级下达文、批复及本公司上报文件、材料等要有管理手续。

6、每年对地测防治水方面的知识进行专业培训,制定培训计划,做好培训记录。

第三条 矿山测量基础工作

1、井上、下控制测量系统健全、完整,施测方法、成果精度必须符合国家行业规程规定的要求,密度能够满足矿井生产实际需要。其中井下控制网必须按规程规定敷设相应等级导线并及时进行检查测量和导线延伸。

2、井下各等级导线延伸前的检查测量必须符合规程规定的要求后 方可继续向前延伸。

3、巷道中、腰线标定及时、准确,无责任工程事故。

4、坚持巷道开口、贯通、停头、复工、停采及工程进度等通知单制度。其中贯通通知单要求岩巷必须提前20—30m、煤巷必须提前30— 40m、突出煤层必须提前60m、机掘提前2 天发送到相关施工单位,矿分管领导及技术、调度、安全、通风等矿属职能部门。工程设计施工距离本身就小的巷道(岩巷≤20m,煤巷≤30m),开口放线或施工前必须首先发送贯通通知单。

5、巷道贯通后,重要方向的误差(中、腰线闭合差)必须符合规程规定的要求并能满足工程设计的有关规定。

6、大型贯通测量工程(贯通距离3000m 以上)必须进行贯通测量设计(含贯通测量误差预计),并将设计(含误差预计)报能源分公司审批。贯通后必须进行技术总结。经过审批的贯通测量设计(含误差预计)和技术总结必须进行归档。

7、煤矿八大基本矿图:井田区域地形图、工业广场平面图、采掘工程平面图、井上下对照图、主要保安煤柱图、井筒断面图、井底车场平面图、主要巷道平面图,内容必须齐全,填图必须及时。矿图的比例、内容、精度必须按《煤矿测量规程》第六篇第二章第230 条—第 238 条的要求进行绘制和注记。

8、基本矿图的填图必须每月进行一次,其中采掘工程平面图必须在每月5 日前对公司生产技术部进行交换。

9、必须具备以下计算成果资料或台帐 ①地面等级控制网、近井点、井筒和绞车十字中线坐标计算成果及台帐

②井上、下水准测量计算成果及台帐

③井上、下导线测量计算成果及台帐

④联系测量成果资料及台帐 ⑤全站仪定向计算成果台帐

⑥贯通测量导线计算成果台帐

⑦中、腰线标定及其他工程标定计算台帐

10、测量日常用图(4 种):生产施工进度图、重要巷道施工放样图以及地面控制网和近井点平面图、井下控制导线网图,必须及时填绘。

11、必须使用正规的、专业的地面、井下外业记录本,具体包括如下:

①经纬仪导线测量记录本

②水准测量记录本

③联系测量记录本

④井巷施工标定记录本(普通巷道标定放线可与合用,但必须详细抄录标定数据并记录标定结果;地面重要工程标定工作,必须使用专门的标定记录本)

⑤全站仪定向记录本 ⑥光电测距仪导线测量记录本 ⑦其它专项记录本

12、测量资料的管理必须符合档案管理的相关规定。必须符合防 火、防水、防盗、保密等要求。各种等级的坐标结果、高程结果,各种比例尺的地形图(含井田区域地形图、井上下对照图等)均应严格保密,严格保管,任何人不得私自外借。

13、测量资料的管理必须建立具有矿分管领导签字批准的发放登记、借阅登记等完善的资料管理制度。

14、所有测量资料(含图纸)必须有编号、有目录、有索引,查找方便、快捷,并且内容完整、不缺页、外观整洁。

15、所有计算台帐(含标定计算台帐、坐标计算台帐、高程计算台帐等)本身除有编号、目录外,还必须具有起算数据来源、原始记录来源(或计算数据来源),测量(或标定)地点、测量日期、计算者签名、计算日期、校对者签名、校对日期、示意图等内容。

16、所有结果台帐本身,除有编号、目录外,还必须具有成果来源、地点、测量日期、整理者签名、整理日期、校对者签名、校对日期、示意图等内容。

17、所有原始记录本本身除有编号、目录外,还必须具有测量(或标定)地点、测量人员签名、记录者签名、记录本检查人员签名、测量日期、使用的仪器、工具型号(或编号)、示意图等内容。

18、具有内容齐全的仪器检校台帐或卡片,卡片必须详实记录仪器目前的状态、各种精度指标、维修、送检或常规项目自检自校后的结果。

第四条 矿山地质基础工作

1、必须具备建井地质报告、矿井地质报告、矿井水文地质报告及 水文地质类型划分报告,并且每5 年必须修编一次,并上报山西省煤炭工业局审批。

2、采区地质说明书、工作面掘进地质说明书和工作面回采地质说明书必须按《煤矿地质测量工作暂行规定》要求,由生产设计部门提交并经总工程师签字批准的“委托书”要求的时间完成编制工作。

3、工作面回采结束后要在一个月内完成采后总结,并报总工程师审批后归档。采区结束后要在6 个月内进行采区结束总结。

4、地质基本矿图(5 种):矿井地质地形图或基岩地质图、矿井开采煤层底板等高线图及储量估算图、矿井煤系地层综合柱状图、矿井地质剖面图、矿井煤岩层对比图等要求每3 个月更新一次。

5、采区日常工作图(2 种):采区地质剖面图和采区分煤层地板等高线图。每月必须及时对相关图件根据井下实际收集到的地质资料,及时填到图纸上。

6、要求地质技术成果资料不准缺项,内容齐全,图文数字一致。

7、原始记录要有专用记录本,有目录、索引、页码,记录内容齐全,字迹、草图清楚,数字无涂改。

8、地质预报要有年报和月报,必要时应做临时性预报,有文字和附图,附图应清晰直观。并以年为单位装订成册,归档保存。年报、月报必须经总工程师审批后,发至安全生产有关部门。水情水害预报通知书下发及时,内容全面、准确,满足矿井安全生产需要。

第五条 水文地质基础工作

1、必须具备以下水文地质图纸 ①矿井瓦斯地质图 ②综合水文地 质图 ③矿井实际充水性图 ④综合水文地质柱状图 ⑤矿井涌水量与各种相关因素动态曲线图 ⑥井田区域地形地质图 各种图纸必须图面清洁、层次分明、线条均匀、色泽准确适度,符号、注记等要求符合《煤矿地质测量图例》要求,图纸内容必须符合《矿井水文地质规程的要求》。

2、水文地质工作必须具备以下台账 ①矿井涌水量观测成果台账 ②气象资料台账 ③地表水文观测成果台账及地表水体渗漏台账 ④钻孔水位、井泉动态观测成果及河流渗漏台账 ⑤抽水试验成果台账 ⑥矿井突水点台账 ⑦井田地质钻孔综合成果台账 ⑧井上下水文地质钻孔台账 ⑨水质分析成果台账 ⑩水源水质受污染观测资料台账(11)水源井(孔)资料台账(12)封闭不良钻孔资料台账(13)矿井和周边煤矿采空区相关资料台账(14)防水闸门(墙)观测资料台账(15)井下超前探测(钻探、物探等)基础台账 台账要有专人管理,内容要齐全并与原始记录相对照,观测成果要及时填写。

3、井上、下和不同观测内容原始记录要有专用记录本,有目录、索引、页码,记录内容齐全,字迹、草图清楚,数字无涂改。

4、建立水文观测系统,定时观测。水情水害预报必须有文字和图纸,预报要评价突水危险性,提出水害处理意见。应做到年有年报,季有季报、月有月报,及时下达。并按年装订成册,遇到情况发生变化,预计有突水危险时,要及时进行临时性预报并送达有关单位。年报、季报、月报必须经总工程师审批后,发至安全生产有关部门。水文地质预报通知书(临时性预报)下发及时,内容全面、准确,满足 矿井安全生产需要。

第六条 资源回收及储量管理

1、储量计算图纸(5 种):采区储量计算图、矿井储量计算图、工作面损失量计算图、分煤层“损失量”计算图、工作面探煤厚计算图。绘制内容应符合《生产矿井储量管理规定》的要求。矿井储量计算图要求每年更新一次。采区损失量计算图和工作面损失量计算图要求每月5 日前更新一次。

2、煤矿应具备的台账:分月分工作面损失量分析及回采率计算基础台账、分月分采区分煤层损失量分析及回采率计算基础台账、全矿井分煤层损失量分析及回采率计算基础台账、矿井期末保有储量计算基础台账、矿井“三下”压煤台账、矿井永久煤柱及损失量摊销台账、矿井储量增减、变动审批情况台账、矿井储量动态数字台账、“三量”计算成果台账;地质及水文地质损失台账、报损煤量台账、探煤厚台账,具备的台账必须全部有电子文档,按要求及时填报,内容齐全不矛盾。

3、分工作面须有正规的储量外业专用记录本,并且要有目录、索引。原始记录应包括收尺、丢煤、探煤厚度等记录内容,要求内容齐全,按时间保存,便于查找。

4、回采面放顶煤回采率不得低于80%,采区回采率不得低于70%。矿井储量损失情况清楚,日期、数量、构成原因等都必须真确无误。

5、管理人员当发现工作面丢煤或即将丢煤时,应立即报告有关领导,并及时填写“预防丢煤通知书”,报总工程师签署意见,迅速采 区措施。“预防丢煤通知书”要归档保存。

6、每个工作面或采区结束后,一个月内要写出采后总结,重新核实处理、采出量、损失量。分别计算出工作面回采率和采区回采率。每季度进行一次全矿井回采率分析,找出存在问题,并写出回采率分析总结报告。

第七条 防治水工作

1、建立地下水水文动态观测系统,按规定时间坚持观测和分析水情变化。

2、矿井防、排水系统健全、设施完善。

3、每年雨季前进行一次联合排水试运转,并有联合排水试运转报告。

4、要有适合本矿井的防、堵、疏、排、截等综合防治水措施。

5、矿井必须有防治水中长期规划和防治水计划,由总工程师审核后上报上级单位批复。

6、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报告应当按照《煤矿防治水规定》的要求编制。

7、企业应当建立健全水质化验分析系统,并组建专职的探放水队伍,探放水队伍必须持证上岗。

8、防治水工程有方案设计、施工设计,并按规定程序审批,工作结束后有总结报告。

9、坚持“预测预报,有掘必探,有采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防治水原则和“探掘分离”管理规定,坚持“物探先行、钻探验证、化探验证”的综合探测手段,并有相关探测资料和记录。实行牌板管 理制度。凡不清楚或有怀疑的地段,都必须安排探放水,并有探放水工程设计及技术措施。

10、警戒线以外的区域,掘进工作面钻孔验证时,掘进中心水平上不得少于3 个孔,回采工作面在物探资料可疑点已进行钻探验证基础上,延顺槽方向每50 米应保证1 个钻探验证孔。

11、探放水工程设计有单孔设计,设计必须符合《煤矿防治水规定》的要求,并将探放钻孔参数及时如实填绘在相关图纸上。

12、对矿井内的采空区及其周边相邻矿井采空区积水范围、积水量、积水标高、积水线、探水线、警戒线,应在采掘工程平面图和充水性图上标明,对相邻生产矿井旧巷道积水区和开采范围必须清楚,存在问题及时上报煤矿主管部门。

13、对采掘工作面上覆采空区和相邻同层采空区积水影响安全开采时,必须在采、掘之前进行探放,及时下达停止采、掘通知书和允许采掘通知书。

14、矿井应当根据本单位的主要水害类型和可能发生的水害事故,制定水害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每年对应急预案修订完善并至少进行一次演练和总结评价。

15、工业广场防洪排涝措施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254、255、256 条规定,必须防灌井措施。

16、水害应急预案和防排水设备的储备必须设专用仓库,并由专人负责。

17、每半年对井田范围内井上下的所有水文钻孔进行一次全面排 查,并作详细记录,建立井上下水文钻孔巡查管理台账。

18、防隔水煤(岩)柱留设必须符合《煤矿防治水规定》要求,并按规定程序审批。

19、井上下防治(探)水工程、防水闸门、防水闸墙、探放水钻孔等工程质量必须符合《煤矿防治水规定》要求。

第八条 关闭废弃煤矿调查

建立关闭废弃煤矿调查分析台账,对关闭废弃煤矿进行调查、分析,记录在案。对其分布、开采范围、对生产矿井的危害程度等情况,必须掌握清楚,资料图纸齐全。

地测安全办公会议制度

1、地测防治水部门安全办公会每月召开一次。

2、安全办公会由部门负责人主持,全体成员参加。

3、安全办公会内容:

①传达矿安全办公会精神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要求。

②总结分析一月来部门安全生产情况,分析安全生产形势、找出存在问题,确定安全工作重点。

③研究确定下月安全工作重点及措施。

④研究加强安全管理的制度及办法。

⑤研究对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的奖励及对事故责任者和“三违”人员的处理意见。

4、设安全办公会议记录,并由专人保管。

资料定期分析、保管、使用制度

矿井地质测量工作,是煤矿生产建设的一项重要技术基础工作,矿井的一切采掘工程都必须以可靠的地质测量资料为依据。为此,必须加强地测资料的定期分析,以满足煤矿生产建设的需要。

1、凡是重大地质测量工程,均应编制实施方案、设计,并按规定报批。工程完工后,必须提交成果资料、图纸和技术总结,组织有关人员鉴定和验收并妥善保存。

2、对重大地质测量工程,均应在实施方案完成后,施工中,峻工后,对地质测量资料要进行分析,确保地测资料符合设计要求。

3、对井巷开口标定计算资料,小型贯通及地测各种图纸资料完成后也要进行资料分析,确保地测资料及图件正确无误。

4、地测图纸资料都必须统一分类编号,并列入目录本中,按类分袋实行档案保存。

5、如果保存的图纸只有一份一件时,不得供作其它使用,特殊者可以复制。

6、本单位各项工作科室借阅图纸资料时,必须有借据方可借出,还资料后退回借据,否则,不得借阅,以防资料丢失。

7、本系统代借阅图纸资料时,必须持有总工程师批准的介绍信方可借阅、抄用资料或索取图纸,外系统必须持有经省局总工程师批准的介绍信,方可允许抄用资料或索纸,所有借阅都必须严格登记,严防失密。

8、每年末,必须进行一次图纸资料清查与整理,对必要的图纸资 料转入档案保存,并将报废的图纸资料列出目录,经总工批准后,方可消毁。

设备仪器、工具使用、保管、发放制度

1.地质、测量及防治水涉及所有仪器设备及工具必须建立技术档案、资料、台帐包括仪器的规格、性能、附件、精度鉴定、操作记录、修理记录以及使用时所特别注意的事项。

2.对本组使用的仪器应编号,对发放使用日期进行记录分配到个人使用的仪器和工具人员调出时要归还交矿,否则不予出调出手续或作价赔款。

3.对于所使用、保管的仪器和工具要经常保养和维修使仪器处于完好状态,充分发挥作业能力并使其延长寿命如不按操作规程作业造成损坏的视损坏程度给予责任者处罚。

4.仪器设备的借用、转借、调拨与报废等应有一定的审批手续,仪器工具的借出必须经科长同意总工批准归还时进行检验,如不经批准借出或损坏的视其情况给予罚款。

5.新钢尺在使用前必须逐段检查刻划数字是否清晰和准确无误,使用后应及时用棉纱擦拭并擦拭机油。

6.全站仪在下井前要对各主要部件进行检查在井下行走时应避免剧烈的摆和碰撞,使用后要用绒布轻轻地擦拭仪器上的灰尘、水气、油污移站时仪器和三角架必须分开搬运,夏季在太阳下使用仪器时必须用伞遮住防止日晒。

7.激光定向仪的现场管理和维护由施工单位负责测量人员进行监 管光束调整和核验由测量部门负责。

8.各种仪器、仪表、工具应存放在清洁、干燥室内架上或台上不准靠近暖气和火炉,对使用的仪器要负责日常的保养和校正精度达不到要求时应及时送厂维修以保证仪器的完好与准确性。

9.对过期或淘汰的仪器或设备要向主管领导提出申请及时更换并推广使用先进设备、新技术。

防治水工作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基础管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力度,防止重大水害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下简称《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及《关于加强煤矿水害防治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煤矿【2006】98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的要求,结合公司水害实际情况,特制定煤矿《矿井防治水工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本《细则》是矿井防治水工作的依据。第二条 煤矿成立矿井防治水工作领导小组。设置专门防治水机构,配备2—3名防治水技术人员,负责日常防治水工作和检查防治水工程进度,解决防治水工作中的问题。

第三条 煤矿要筹措足够的防治水工程资金,确保防治水工作按计划实施。矿井防治水资金,实行专款专用。

第四条 防治水机构必须依据《规定》的要求,有计划、有针对性地进行矿区(井)水文地质补充调查、勘探和观测工作。查明矿井的各 种充水因素,分析研究地下水动态变化规律,确定矿井的水文地质类型,为防治水工作提供技术依据。要结合矿区(井)水文地质特征,组织编制防治水规划、总体设计和单项工程设计。根据生产计划的安排,提供水情资料和各种水害预报。

第五条 矿井应根据不同水害类型,配备相应防治水设备和设施,建立专门的探放水作业队伍,以满足防治水工作的需要。第六条 复杂、极复杂类型矿井的水文地质工作

(一)建立井上下水文动态监测系统,健全观测制度,定期观测水位、水压、水温、水质和矿井涌水量。观测成果资料每月月初报公司备案。正常情况下,井上下钻孔水位或水压每月观测2次(每月15、30日左右),配备水位自记遥测系统的矿井,每月观测3次(每月10、20、30日左右);矿井涌水量每月观测3次(每月10、20、30日左右),特殊情况加密或按单项工程设计要求观测。

(二)结合矿井生产安排,每月底对下月采掘头面要进行一次水患分析排查,并与当月水患排查工作总结一并报公司审查。

(三)结合矿井生产安排有计划地开展以井下为主的物探、钻探和化探等工作,探明充水因素。

(四)对老塘、老巷积水和封闭不良钻孔进行调查分析,及时提出水患预报和探放水方案。

(五)编制及修改必备的矿井水文地质图纸资料。

(六)结合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开展防治水技术研究,为探索防治途径积累资料。第七条 中等及简单类型矿井的水文地质工作

(一)建立健全井上下水文动态观测系统和观测制度,正常情况下,钻孔水位每月观测1次(每月30日左右),矿井涌水量每月观测3次(每月10、20、30日左右)。特殊情况加密,观测资料每月月初报公司备案。

(二)结合矿井生产安排,每季度底对下季度采掘头面进行一次水患分析排查,并与本季度水患排查工作总结一并报公司审查。

(三)根据矿井水文地质条件,结合生产安排,做好水文地质观测预报工作,分析研究开采煤层顶底板砂岩裂隙水的富(赋)水规律。

(四)对老空积水及存在封闭不良钻孔进行调查分析,并在采掘工程平面图及矿井充水性图上标明,及时提出水患预报和探查探放水措施。

(五)按规定编制必备的下列防治水图件资料:

1、矿井充水性图;

2、矿井涌水量与各种相关因素动态曲线图;

3、矿井综合水文地质图;

4、矿井综合水文地质柱状图;

5、矿井水文地质剖面图。

其他有关防治水图件根据矿井防治水工作实际进行编绘。

第八条 相邻开采的矿井,每季度应交换一次图纸,每年应调查、收集和核对邻矿开采资料,并在本矿矿图上标出,对存在威胁矿井安全的水患问题必须提出处理意见,并上报公司主管部门。第九条矿里要建立健全防治水工作制度,加强矿井防治水工作的管理,加强矿井防治水工程的监督检查。矿里每季度进行一次地测防治水工作检查,每召开一次防治水工作专题会议,每年组织1~2次专业技术人员培训。

第十条 矿井防治水工作在公司的指导和监督下开展。防治水工作要有五~十年中长期规划、防治水计划、防治水专项设计和技术安全措施、总结报告,做到有计划、有设计、有措施、有成效,要积极推广和应用新技术、新方法、新手段、新经验和新仪器。第二章 地面防治水

第十一条 各矿要查清矿区范围内地面塌陷范围、积水面积和深度,掌握历年降雨量和最高洪水位资料,必要时设站观测水位变化。每年雨季前必须对矿区范围内地表水系、工广排水系统、高低压供电线路、矿区通讯系统等进行一次检查,保证疏排水、供电及通讯系统畅通。第十二条 各矿要掌握矿井井口和工业广场标高。掌握矿井综合疏水能力、防洪防汛材料的储备品种数量、防汛抢险队伍的组织落实情况。公司在每年汛期到来之间对各矿进行一次防汛全面检查。

第十三条 工业广场内或塌陷区内的积水在可能侵入井下时,必须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措施,防止倒渗井下。

第十四条 使用中的观测孔孔口必须加盖封存,报废钻孔必须及时封孔,防止地表水或含水层水沿钻孔灌入井下。观测孔、注浆孔、电缆孔,与井下或者含水层相通的钻孔,其孔口管应当高出当地最高洪水位。第三章 井下防治水 第一节 松散层水防治

第十五条 当可采煤层露头被松散层特别是被厚松散层覆盖时,对影响开采范围内的松散层厚度、结构、含隔水层特征、水位、水量和水质以及基岩面起伏变化等情况都要查清,否则应进行水文地质补充勘探。

第十六条 松散层防水煤柱合理留设的规定

(一)当松散层底部为稳定的粘性土隔水层,且厚度大于采厚的5倍以上时,可留设防塌煤岩柱进行开采,即允许冒落带顶点接近该层底界面。

(二)当松散层底部为弱含水层、可疏干的含水层,或有稳定粘性隔水层,且厚度在3-5倍的采厚时,可留设防砂煤岩柱进行开采,即允许导水裂隙带顶点波及松散层,但不允许冒落带接近该层底部。设计时应考虑基岩风化带的含水、隔水及导水性。

(三)当松散层底部无稳定的粘土隔水层,且松散层为中等以上富水性的含水层或无疏降条件的各类含水层时,应留设防水煤岩柱进行开采,即不允许导水裂隙带顶界波及水体。设计时应将基岩风化带的含水、隔水及导水性一并考虑。

(四)水体下采煤的安全煤岩柱留设及计算依据应按《建筑、水体、铁路及主要井巷煤柱留设与压煤开采规程》(简称“三下开采规程”)附录六的规定留设。

(五)在松散层下开采且需进一步确定防水煤岩柱合理留设的矿井,31 安全煤岩柱留设必须进行试验研究,经公司审查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经审批的松散层安全煤岩柱,必须严格执行,未经批准前仍按原设计安全煤岩柱执行。

第十七条 临近防水煤岩柱开采所进行的采掘工作,必须遵守以下原则:

(一)回采前,必须查明在采区范围内有无高角度断层,以防止断层导水或沿断层带抽冒;必须查明开采范围顶板岩性结构及基岩风化带风化程度、深度、富水性、隔水性等。采煤方法必须有效控制采高和防止抽冒的措施,以防止“两带”值增大,造成基岩风化带导水。

(二)开采缓倾斜煤层时,上下分层同一位置的回采间隔时间不得少于4-6个月,坚硬岩性顶板则间隔时间应适应延长。

(三)坚持做好井上、井下的水文地质观测,随时核查防水煤柱的实际尺寸,发现问题应立即汇报,以便采取有效措施。第二节 煤层顶底板砂岩(岩浆岩)裂隙水的防治

第十八条 凡具有煤层顶底板砂岩(岩浆岩)裂隙水害的矿井,都要开展水害防治工作。采区或工作面采掘前应分析裂隙含水层的岩性特征、断层及裂隙发育规律、富水性及水质情况,预测正常和最大涌水量,收集和分析相邻矿井或采、掘工作面砂岩裂隙水赋水特征及突水资料,指导采掘生产。

第十九条 凡开采有顶、底板砂岩裂隙水害的煤层,在采区设计时应考虑布设轨道巷,联络眼应布设在机巷低洼处。未布置轨道巷的工作面,应完善排水系统。

第二十条 当回采工作面顶板上30~40米或底板下15米范围内分布有砂岩含水层,采前必须采取超前探查或疏放措施。第三节 煤层底板灰岩水的防治

第二十一条 开采6(10)煤层的矿井,必须做好底板灰岩水害的防治工作。

(一)对已有勘探、生产的水文地质资料进行全面综合分析,研究灰岩水层含水特征,建立健全灰岩水井上、下监测系统,定期观测地下水动态,掌握动态变化规律、水化学特征等。

(二)编制6(10)煤底板隔水层等厚线图,太灰等水位(压)线图及突水系数等值线图,圈定出可能突水危险区,评价底板隔水层的稳定性,预计太灰突水最大突水量。

(三)积极开展对6(10)煤层底板隔水层及太灰含水层的水文地质条件探查工作,进行太灰水原始导高、采动对底板破坏深度、矿压、放水试验等试验研究,综合分析断层、底板薄弱带、岩溶陷落柱等存在的突水因素,提出综合防治措施。

第二十二条 受太灰水威胁的矿井,在6(10)煤底板布置井巷工程时,隔水岩柱的留设必须大于“安全隔水岩柱”厚度,必须查明巷道设计位置与太灰之间的距离、岩体的完整性和存在的各种突水因素。安全隔水岩柱(H)按下式计算: H安=h1+h2+Cp h1 = AL(-RL)/4K 式中:h1——底板隔水岩柱的有效带厚度(m)

h2——隔水岩柱底部可能存在的原始导水带高度(m),无实际资料为零

Cp——掘进工程对底板岩层的破坏深度(m),一般取6米 L——跨距(m),相当于巷道荒断面的宽度加两帮的破碎影响宽度 K——隔水岩体的抗张强度(t/m2),正常区段取40-50 t/m2,构造区段取20-30 t/m2 H——作用于隔水层底面的最大水头高度(m)R——隔水岩柱的平均容量(t/m3),一般取2.5 t/m3 A——安全系数,一般取1.2-1.5 注:公式及公式中参数取值为参考淮北矿业集团经验值。

确因工程需要,隔水岩柱厚度达不到“安全隔水岩柱”时,必须边探边掘。对地质岩体复杂或危险地段应进行底板注浆加固。

第二十三条 受太灰水威胁的回采工作面,回采前必须采用物探或钻探等方法,查明工作面水文地质条件和水患异常区范围,针对性的编制防治措施。

按《规定》,根据隔水岩柱的实际厚度、水柱压力计算突水系数(Ts): Ts=P/M 式中:Ts——突水系数,(MPa/m)p——底板隔水层承受的水头压力(MPa),M——底板隔水层厚度,m 正常地段突水系数<0.07,为安全开采区,0.07—0.1需采取一定的防探水措施,报公司审批方可设计开采,>0.1必须编制疏水降压或含水

层改造专门防治水工程设计,经实施治理工程、钻探(物探)验证及安全评价后方可开采。

构造破碎带突水系数<0.05为安全开采区,0.05—0.07需采取一定的防探水措施,>0.07必须编制疏水降压或含水层改造专门防治水工程设计,经实施治理工程、钻探(物探)验证及安全评价后方可开采。第二十四条 进行疏水降压含水层改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有专门的施工设计,其设计由煤矿企业总工程师组织审查批准;

(二)预计最大涌水量;

(三)建立能保证排出最大涌水量的排水系统;

(四)做好钻孔超前探水和放水降压工作;

(五)做好井上下水位、水压、涌水量的观测工作;

(六)取芯孔两个钻场不少于一个钻孔;

(七)效果验证孔不少于总数的10%。

第二十五条 对具有太灰水突出危险的采掘工作面必须采取探水措施:

(一)巷道掘进时必须采用物探钻探等超前探测,做到边探边掘。

(二)底板探水孔的布置应结合地质构造、隔水层厚度、物探等成果资料,尽可能布置在太灰强径流带上,终孔层位一般为1~3灰,探水工程结束后必须编制总结报告,需要进行底板注浆和加固等治理工程的,应编制专项工程设计和施工措施,报公司审批后方可施工。回采工作面采前必须采用物探探测、钻探验证,当确认无突水危险后,方可进行开采。

6.防治水制度及岗位责任制 篇六

地测防治水管理制度汇编

质量标准化办公室

二0一四年

前 言

矿井地测防治水工作是煤矿安全生产的一部分,也是矿井安全的基础工作。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是对煤矿安全生产中地测和防治水工作最终成果量和质的规范化要求。其目的是在本专业的业务范围内,确保煤矿生产安全、正常、有序地进行,也为实现矿井经济效益的提高提供保证。矿井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是做好地测防治水工作的最基本的条件,必须保证有足够的具有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人,并具备相应的硬件设备和严格的管理制度,以保证工作顺利进行。

为此,山西省襄矿集团新庄煤业有限公司根据山西省煤炭工业厅2013年5月《山西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晋煤安发【2013】500号),制定了地测防治水技术管理制度汇编。

目 录

第一章 地测防治水岗位责任制......................................................1

一、地测部部长岗位责任制.........................................................1

二、地测部副部长岗位责任制......................................................2

三、地质观测工岗位责任制..........................................................3

四、测量工岗位责任制.................................................................4

五、水文地质观测工岗位责任制..................................................5

六、探水队队长岗位责任制.........................................................5

七、井下钻探工的岗位责任制......................................................6 第二章 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7 第三章 生产安全联系制度..............................................................13

一、生产安全联系制度..................................................................13

二、地测防治水生产安全联系制度.............................................15 第四章 防治水隐患排查及预报、跟踪管理、检查制度.............18

一、防治水隐患排查制度.............................................................18

二、防治水水害预测预报制度....................................................18

三、探放水管理制度....................................................................20

四、周边小煤矿调查制度.............................................................25

五、雨季水害重点部位巡回检查制度.........................................26

六、探放水探掘分离管理制度.....................................................30

七、防治水事故隐患责任追究制度.............................................31

八、灾害性天气预警和预防制度................................................33 第五章 地测防治水资料、技术报告审批制度..............................41 第六章 地测防治水工作质量、事故分析及考核制度.................41 第七章 地测防治水资料定期整理、分析、保管、提供制度......44 第八章 地测防治水设备、仪器、工具使用、管理、发放及报废制度.......................................................................................................47 第九章 探放水管理制度.................................................................48

一、防治水安全确认移交制度....................................................48

二、防治水日常巡检考核制度....................................................52

三、探放水作业质量验收制度.....................................................53

四、防治水作业优先制度.............................................................55

五、探放水作业现场图牌板管理制度.........................................57 第十章 重大水害(包括暴雨洪水)井下撤人制度.....................58

一、重大水害井下撤人制度........................................................58

二、暴雨洪水井下撤人制度........................................................60 第十一章 防治水管理运行制度.....................................................61 第十二章 防治水工作绩效考核制度..............................................63 第十三章 地测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制度.....................................69 第十四章 安全技术培训管理制度.................................................70 第十五章 绘图技术管理制度.........................................................71 第十六章 防治水审批管理制度.....................................................72 第十七章 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72 第十八章 有疑必停、有险必撤紧急制度.....................................74 第十九章 “有掘必探,有采必探”管理制度.............................76 第二十章 地测防治水资料管理、上传、存档、汇交制度.........82 第二十一章 防治水安全培训制度................................................83

第一章 地测防治水岗位责任制

地测防治水科科长岗位责任制

1、在矿长和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对地测防治水工作负全面责任。

2、认真执行国家有关的技术政策和规定,组织全科职工全面完成各项地测防治水工作任务。

3、组织编制全矿防治水中长期(必须由有资质的单位编制)和年、季、月的工作计划,并付诸实施。

4、组织分析矿井水文地质情况,掌握矿井涌水动态和地质变化规律,参加解决地质水患措施的制定。

5、负责井下防治水的管理工作,定期(每月一次)组织全矿防治水专项检查。

6、组织开展地表水体调查工作,负责完善地测防治水各种图纸台帐。

7、组织矿井防治水相关方面技术竞赛,积极推广先进经验,开展技术革新,不断提高职工素质。

8、经常深入现场,掌握第一手地质防治水资料,发现问题,及时制定方案,解决问题。

9、负责组织周边煤矿调查。

10、负责落实矿井各项测量工作。

地测防治水科副科长岗位责任制

1、在科长的领导下,负责做好分管的水文地质技术工作。

2、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技术政策和规程,执行公司技术管理规范和煤矿防治水规定,分担全矿水文地质技术或管理工作。

3、协助科长组织每月的防治水专项检查工作,并将检查结果及时向分管矿领导及科主要领导汇报,确保矿井安全正常生产。

4、负责对矿井各采掘生产工作面进行水害分析和地质预测预报,对存在水害威胁的工作面提出整改意见。

5、负责编制探放水设计及措施工作,并根据情况进行现场技术指导。

6、协助科长做好水文地质补充勘探设计工作。

7、负责矿井地测防治水图表的更新填汇工作,及时了解井下地质水文情况。

8、不断总结矿井水文地质变化规律,积极探索矿井防治水的有效办法。

9、负责矿井地质“三书”的编制和矿井中长期、防治水计划编制。

10、负责各种地测防治水制度的编制。

11、负责落实允许掘进和停止掘进通知单下发的编制工作。

地质防治水观测工岗位责任制

1、在总工的领导下,搞好全矿地质防治水技术工作,按照规定对生产地质及水文地质进行系统观测,采集标本,做好地质技术记载,建立地质资料档案。并负责向各级汇报地质情况。

2、负责了解、堪测井田地质构造,及时绘制和修改有关生产所需的地质图纸,确立合理的安全保护煤柱及井下采动影响地面塌陷范围、建筑物。

3、负责提供采区和工作面地质说明书,以及其它地质资料,参加设计会审。

4、深入井下调查研究,查清老矿区、破坏区、积水区,并圈定其范围,用图纸反映清楚,并提出防、治水计划及探水、放水措施。并指挥探放、放水工作。

5、负责掌握矿井三量变化情况和地质储量管理工作。结合生产实际,分析资源回收率,提出改进意见。建立储量台帐。

6、负责矿井水质分析,涌水量计算。

7、负责探测煤层厚度工作,及时向有关领导及采煤队组提出调整采高意见。

8、负责生产矿井补充勘探工作。

9、参与业务范围内事故的分析,追查与管理工作。

测量工岗位责任制

1、在总工和生技科领导下,负责全矿的测量技术工作和测量管理工作。

2、开拓、掘进头开口时,必须提前15日跟工程,按照生产技术科的通知单提前标定好中、腰线;回采队搬家时,按照设计要求,负责及时标出采线,并监督执行。

3、开拓、掘进头贯通到最后一定距离时,提前书面通知施工队组、总工、调度室、通风科等有关单位及人员,以便采取安全生产措施。

4、负责中、腰线的检查,坚持井上下导线和进行水准测量。

5、负责丈量掘进、回采进尺及采高。

6、负责填绘各种图纸。

7、负责向地质人员提供新采工作面巷道实测资料,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地面测量任务。

8、负责大型设备的安装定位测量和本矿日常建筑物的放线标定工作。

9、负责“三下”采煤工作的施测。

10、负责测量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11、参与测量事故的分析、追查、处理工作。

12、根据总工安排组织测量工作,对测量工作进行指挥、调动。组织全体测量人员经常进行业务学习,努力提高业务工作能力。

水文地质观测工岗位责任制

1、严格遵守《测绘法》、《煤矿安全规程》,按照《矿井水文地质规程》中各项技术要求进行操作。

2、对矿井地面水文气象及地面水文地质点进行观测。

3、对矿井地面水文地质观测,进行水害分析、预测,提供防治水的水文地质资料,为钻探提供观测资料。

4、对矿井水平、含水层、煤层、采区和采掘面的涌水量进行观测。

5、观测含水层裂隙,测定其产状、长度、形状、尖灭情况。

6、对地质变化观测,对断层的产状、断层带宽度及其力学性质观测。

7、建立台帐、图表,将观测成果填绘到水文地质图上。

8、发现问题及时汇报有关部门。

探水队队长岗位责任制

1、探水队队长在矿领导领导下,对钻探水方面工作负全面责任。

2、熟悉探放水操作规程和各采掘工作面探放水设计及措施并严格执行。坚持持证上岗,按时完成探放水任务。

3、负责编制钻探作业计划,设备材料使用计划,搞好钻探衔接。熟悉本专业的各种施工设备性能和工作程序,能够协调组织作业,按时完成任务。

4、搞好施工现场的隐患排查,杜绝重大事故的发生。

5、组织探放水队人员进行定期学习,积极开展各种业务技能考试,提高探放水队员工素质。

6、认真组织探放水队人员按照探放水设计进行钻探作业,认真做好探放水记录。

7、在钻探过程中,不断了解掌握情况,发现异常情况,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并及时向领导汇报。

8、管理好探放水设备,各种配件不得无故损坏丢失,加强探放水设备的维修和保养,确保探放水设备都能正常运转。

井下钻探工的岗位责任制

1、必须熟悉《煤矿安全规程》和井下工作的一般安全知识,经专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掌握井下打钻、防灭火、防突等各种钻孔的施工方法。

3、井下钻探施工前,必须了解工程的设计目的、任务,严格按照作业规程施工。

4、打钻时,必须加强原有的支护,改变支护方式,应制定安全措施,报有关部门批准后施工。

5、钻进时要严格按照地质技术人员、测量人员标定的孔位及施工措施中规定的方位、角度、孔深等进行施工,不经技术人员同意不得擅自改动。

6、在接近积水地区掘进前或排放被淹井巷的积水前进行探放水时,必须根据编制的探放水设计及安全措施规定的方位、角度、孔深等进行施工,不经技术人员同意不得擅自改动。

7、探放老空水前,首先要分析查明老空水体的空间位臵、积水量和水压,老空积水区高于探放水点位臵时,只准用专用的探放水钻机进行探放水。

8、探放老空水钻孔接近老空,预计有瓦斯或其他有害气体涌出时,必须有瓦斯检查员或矿山救护队员在现场值班,检查空气成分。

第二章 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矿长岗位责任制

1、矿长是本矿防治水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矿防治水负全面责任。

2、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煤矿水文地质规程》和《煤矿防治水工作条例》及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建立专门防治水机构,并配备专业技术人员。

3、经常听取总工对防治水工作规划、计划和相关工作情况汇报,并保证人力、物力和相关资金的落实。

4、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负责制定每年的防治水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

5、负责组织实施每年夏季的矿井水灾演习。

6、对煤矿水害隐患要及时组织处理。发生伤亡事故时必须及时向有关部门(市委、当地政府及主管部门)报告,并采取积极稳妥的措施,立即组织抢救,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严禁迟报、谎报、瞒报各类伤亡事故。

总工岗位责任制

1、总工在矿长的直接领导下,对矿井防治水工作负直接责任。

2、对全矿防治水相关技术负责人的管理到位,确保技术管理体系畅顺。

3、每月初组织召开一次防治水专项会议,协调和解决防治水工作方面初相的难点和问题,总结上个月全矿涌水量变化和防治水所取得的成绩和不足,并对本月的防治水工作做好计划。

4、组织编制和检查防治水工程及防断层水、防老空水煤(岩)柱的设计。

5、组织制定并审批防治水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时审批各种施工措施,为科学施工提供可靠依据。

6、负责主持制定煤矿防治水工作计划和防治水工程作业规程,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三违”者进行教育和处罚。

7、经常深入生产第一线,认真检查督促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止安全生产失控和漏管。

8、推广应用防治水方面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把技术创新作为我矿技术发展的一种内在动力。对专业技术工作重点跟踪,组织技术攻关。

9、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防治水科技评比活动。每年底对本矿本的科技项目,优秀设计及做出发明创造的科技人员进行评比并表彰,调动广大技术人员钻研技术的积极性。

分管副矿长岗位责任制

1、各分管副矿长在矿长的领导下,负责分管范围内的防治水相关工作,并负领导责任。

2、总工负责下达防治水方面有关技术政策、指令、细则、通报和措施等,并组织实施。

3、生产副矿长主要负责监督和落实防治水工程施工进度,施工质量,并做工程的验收和防治水精品工程的评比工作。

4、机电副矿长主要负责督察机电科做好机电排水设备的选型工作,并保证防治水资金的落实,督促企管科对排水设备与探放水设备的购臵工作,同时督促劳资科做好防治水方面人员的奖金决算工作。

5、安全副矿长负责监督防治水办公室对矿井各掘进头和采面的水害预报工作,负责督促培训中心对探放水职工的安全培训工作。

6、矿长助理负责防治水工程及“通风”方面的协调布臵,确保通风系统合理可靠。

地测防治水科长岗位责任制

1、在矿长和总工的领导下,对防治水工作负全面责任。

2、认真执行国家有关的技术政策和规定,组织全科室人员全面完成各项防治水工作任务。

3、组织编制全矿防治水长远和年、季、月的工作计划,并付诸实施。

4、组织分析矿井水文地质情况,掌握矿井涌水动态和变化规律,参加解决水患和供水水源的措施的制定。

5、负责井下防治水的安全工作,定期召开防治水会议,定期组织全矿防治水专项检查。

6、组织开展地表水体、降雨量的调查观测工作,负责井下各观测点的涌水量观测工作,并将观测结果建立涌水量观测台帐。

7、组织矿防治水相关方面技术竞赛,积极推广先进经验,开展技术革新,不断提高职工素质。

8、经常深入现场,掌握第一手防治水资料,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水文技术人员岗位责任制

1、在地质防治水科长的领导下,负责做好分管的水文地质技术工作。

2、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技术政策和规程,执行公司技术管理规范和防治水工作条例细则,分担全矿水文地质技术或管理工作。

3、协助科长组织开展地表水体、降雨量的调查观测工作,负责井下各观测点的涌水量观测工作,并将观测结果建立涌水量观测台帐。

4、协助科长组织每月的防治水专项检查工作,并将检查结果及时向分管矿领导及科主要领导汇报,确保矿井安全正常生产。

5、负责对矿井各采掘生产头面进行水害分析的预测预报,对存在水害威胁的头面提出整改意见。

6、负责编制探放水设计工作,并根据情况进行现场技术指导。

7、协助科长做好水文地质补充勘探设计工作。

8、负责矿井充水性图等各种图表的填汇工作,及时绘制地下水等水位曲线动态图,掌握地下水的水位变化。

9、不断总结矿井水文地质变化规律,积极探索矿井防治水的有效办法。

10、负责提供公司季度、半年、达标检查所需的各种防治水资料。

11、积极学习文化科学知识,努力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参与技术革新和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工作。探水队人员岗位责任制

探水队长岗位责任制

1、探水队长在主管矿长长的领导下,对探放水方面工作负全面责任。

2、负责编制探放水方案,设备材料使用计划,搞好钻探衔接。熟悉本专业的各种施工设备性能和工作程序,能够协调组织生产,按时晚产任务。

3、搞好施工现场的隐患排查,杜绝重大事故的发生。

探水队技术员岗位责任制

1、在主管部长和队长的领导下,负责探水队的技术工作。

2、根据施工设计编制好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做好宣传、贯彻和落实工作。

深入现场,及时解决钻探施工过程中的技术问题,保证钻孔施工质。

3、做好职工的专业培训和安全培训工作。

4、搞好事故隐患排查,做好业务保安,防止出现重大工程事故。

探水工岗位责任制

1、在探水队队长和技术员的领导下,完成各项探水任务。

2、详细做好钻探进尺、涌水、岩心的记录工作。

3、努力保证施工质量,保证原始记录的准确性。

4、做好设备的正常维护修理工作,保证设备的完好。

5、积极学习新技术、新方法,改进钻探工艺,提高钻进效率。

相关科室人员岗位责任制

1、机电科负责矿井各排水点、水平排水系统排水设备的选型、安装、维护及主要排水系统的排水能力测试等工作。负责对各水平变配电、泵房的监督管理工作,保证水泵正常运转。

2、生产科负责防治水工程如水仓、水沟及泄水通道的设计。在进行工程设计时必须根据煤矿设计规程要求综合考虑防治水工程及地测科提供的各采掘工作面的涌水量对水沟的断面积及流水坡度进行优化设计,并根据涌水量大小在采掘巷道设计一定数量的沉淀池,工作面回采前必须预留防治水工程施工时间及有突水危险采面防突水预案的制定。

3、调度室负责协调井下生产运输,保证防治水设备、材料运输畅通,负责全矿公共区域内的水沟、沉淀池责任区的划分,制定清仓计划,并按时安排清仓队伍,保证水仓的空仓容量经常保持在有效容量的50%以上,督促水沟的清理工作。

4、企管科负责防治水排水设备的购臵,并配合机电科做好购臵排水设备的选型工作。

第三章 生产安全联系制度

生产安全联系制度

1.技术与设计、施工、回采、通风等部门或人员相互协作,相互配合,相互监督。有关业务联系必须通过委托书、通知单、会议等进行。凡口头联系,地质人员有权拒绝。

2.设计人员需技术部门提供资料时,必须事先联系,提交委托书,并由总工程师签字,具体规定如下:

⑴矿井改扩建、开拓延伸及技术改造工程设计前三至五年通知地测部门,地测部门要根据需要组织进行补充勘探,在设计前半年向设计部门提交经省煤管局批准的相应程度的地质报告。

⑵采区设计所需的地质资料,应在两年前通知技术部门,技术部门要在设计前半年提交采区地质说明书。

⑶ 掘进各类巷道所需的地质资料,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地质组,地质资料在设计前十五天交付。

⑷回采工作面所需的地质资料,应在采面掘出来后十五天内提交。

⑸零星小型设计所需的地质资料事先联系,商定提交期限。⑹重要井巷贯通工程,设计人员应提前12天向地质组提供设计图,并在总工程师主持下通过业务会议共同确定要求,保证地质人员有足够的调查、制图时间。

⑺设计部门给技术部门提供的设计必须附有设计思路及依据,特别是煤柱留设依据,保证地质储量管理工作的进行。

⑻设计部门涉及到储量变动的设计变更,必须附有理由,以便地质部门进行调查,并按规定上报公司。3.与施工的业务联系:

⑴ 技术部门需向施工区队提供掘进、回采地质说明书,作为编写作业规程和施工的地质依据。

⑵ 各类巷道开口,施工队组需提前三天填写委托书,通知技术科准备资料,以便按要求提供,停头或复工也应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地质防治水科。凡没有通知生产技术科而施工的队组,视做三违报安全科处理。

⑶各施工队组技术人员必须定期与生产技术科联系,及时将工作面出现的地质情况汇报生产技术科;遇特殊情况随时汇报。对未执行者进行处罚。

⑷ 施工单位对地质调查和超前地质钻探进应密切配合,提供方便。生产技术科应将掌握的地质情况及时通知施工区队。对不配合者进行处罚。

⑸ 当掘进工作面在接近老空、老窑、封闭不良钻孔等危险区前地质防治水科必须按规定的安全距离,用通知书形式事先通知施工单位,并编写设计措施,组织钻探。

4.与通风科的业务联系:

⑴通风科每月将风量报表(日报、旬报、月报)报生产技术科。⑵在工作面打预抽前2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生产技术科,以便生产技术科对需要物探的工作面事先组织物探。

⑶将每月瓦斯抽采报表、年、月度防突措施计划报技术部门。⑷抽采公司是矿井防治水“有掘必探”的具体落实单位,负责对所有开掘头(利用瓦斯预抽)进行超前探测工作。每周五抽采公司将打钻成果(钻孔位臵、方位角、倾角、孔深、煤岩、及出水征兆情况等)报地质部门,遇特殊情况随时联系。

⑸对于揭煤巷道,技术部门根据相关规定,用通知单形式事先通知通风部门。

二、地测防治水生产安全联系制度

矿井地质、测量及防治水工作是矿山的“眼睛”和“侦察兵”,对煤矿生产和采掘工程质量起着重要的保证和监督作用。为使地测工作更好地为生产安全服务并制度化,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条 采掘工作面的煤(岩)层层位、煤体结构、煤层厚度及顶底板特征发生显著异常,且可能对安全有影响时,地测科应及时向矿总工程师和生产部长联系汇报。

第二条 采掘工作面遇断层时,地测部门应及时观测,收集资料,分析研究断层性质及断层要素,并将综合分析研究情况或解析结果向矿总工程师、生产技术科及安全科联系汇报,以便采取过断层的安全技术、探放水措施。

第三条 采掘工作面遇断层破碎带、节裂发育带、淋水带及软弱层坍塌带,地测防治水科应及时向矿总工程师及生产技术科联系汇报,以便加强安全措施。第四条 采掘工作面接近(距可能积水区的积水外缘60米,即各水警戒线)水淹的井巷、老空、老窑、水煤矿、陷落柱及可能与地表水体相通的断层破碎带时,地测防治水科应及时向矿总工程师、生产技术科和安全科发出通知单,以便采取探放水及其它安全措施。探水线位臵的确定,必须报总工程师确定。

第五条 当贯通的两工作面间的距离在岩巷中剩下15~20m、煤巷中剩下20~30m(快速掘进应于贯通前两天)时,测量负责人应以书面报告矿总工程师,并通知安全科、生产技术科和采掘队等有关部门。

第六条 在开拓新水平的井巷第一次揭露的各煤层,当掘进工作面距煤层20m(因为10m以外开始打钻)时,地测防治水科必须向矿总工程师书面报告,并通知安全科、生产技术科、施工等有关部门。

第七条 对于导水或可能导水的断层,当井巷掘进至距离断层交面线30m(因为不得小于20m开始探水)时,地测防治水科应向矿总工程师、生产技术科及安全科发出通知,以备超前探水。

第八条 对与强含水层连通的导水断层,必须按规定留设隔水煤柱。当采掘工作面接近断层煤柱前,测量组应复查煤柱的可靠性,并将复查结果向矿总工程师、生产技术科及安全科联系汇报。

第九条 回采工作面顶板导水裂隙带范围内分布有含水层时,采前应查明充水因素并预计涌水量;地测部门应在回采地质说明书中提出是否需要防探顶板水的具体建议。第十条 对于穿过煤层顶、底板富含水层的封闭不良的钻孔,在与采掘工作面相遇前,地测防治水科应根据不同情况,在回采或掘进地质说明书中提出是否需要探水或留设隔水煤柱等措施。

第十一条 预计采后形成的导水裂缝带顶点波及到地表水体或预计的地表变形值超过建筑物允许地表变形值时,地测防治水科应在采掘地质说明书中提出是否留设防水安全煤岩柱或建筑物压煤开采的可行性意见。

第十二条 在水淹区积水面以下的煤、岩层中进行采掘工程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地测防治水科应及时报告矿总工程师和安全科。

(一)掘进巷道与积水体之间的最小距离,小于巷道掘凿高度的10倍者;

(二)在水淹区下方的邻近煤层开采时,隔离岩柱的尺寸小于导水裂缝带的最大高度,加上水淹区的底板破坏尝试和保护带的厚度之和者(防水隔离煤岩柱的计算与留设方法参阅《建筑物、水体、铁路及主要井巷煤柱留设与压煤开采规程》附录六)。

第四章 防治水隐患排查及预报、跟踪管理、检查制度

防治水隐患排查制度

1、水害隐患排查,必须采取严肃慎重和一丝不苟的工作态度,坚持“全面分析,逐头逐面排查,“多找疑点,有疑必探”的基本原则。

2、认真调查分析,指出疑点和问题,依靠资料的可靠程度,本着“留有余地,以防万一”的原则,制定合理有效的防治对策。

3、严密组织探水,探放水设计必须符合《规程》规定,对探水眼的方位、倾角、深度要验收,保证准确无误,探水地点有安全撤人的避灾路线。

4、探水设计方案必须提前3-5天交给施工单位。

5、开工以后,技术人员,安全人员必须跟班检查,当场指挥施工队作业。

6、如有特殊情况,必须上报矿领导 或调度室。

防治水水害预测预报制度

1、每年年初,根据每年的采掘衔接计划,全面分析水害隐患,需提出水害分析预测表及水害预测图。

2、在采掘过程中,对预测图、表逐月进行检查,不断补充和修正。

3、采掘工作面和月度水害预测资料要及时报送总工及生产安全部门。

4、坚持水害隐患定期排查,每月对重点水害问题组织会审,会审结果要有正规记录,内容要做到齐全、规范。

5、对确实有水害险情的工作面要及时下发停掘、停采通知单。

6、要有水害临时预报,根据采掘工作面的水文地质变化随时提出。

7、各种水患预报要详实、具体、图表相符,要有超前性,措施要有针对性,可操作性要强,经矿总工审查批准后,发至设计施工、调度、生产、安全等单位。

8、水害隐患级别确定遵照矿内规定分A、B、C(或一、二、三)三级。

9、对查出的隐患问题,根据级别确定责任人,提出整改意见。

10、C级隐患由地测防治水科指定责任人,制定整改措施,并负责实施。

11、A、B级隐患上报有关领导和部门,由矿内指定责任人,负责组织整改。

12、做好安全隐患排查记录,在下次隐患排查时,由部门负责人检查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13、水害预测预报人员首先熟知井田水文地质情况,收集齐全的水文地质资料,对周边矿井水文地质情况进行调查摸底。

14、当井下水文地质条件发生变化、出现突(涌)水征兆、接近可疑水区和可疑老空区时,必须及时发出临时水文地质预报,提出处理措施,并且必须有文字和图纸。

15、对水患险情应发出水害通知单,立即报告调度室,通知可能受水害威胁地点的人员撤至安全地点。

16、预报内容应包括地点、范围、对生产的影响应采取的措施等,预报结果应保证矿井正常安全生产,无因预报错误造成工程事故及透水事故。

17、若当月生产计划变更,存在水害隐患,要提前5至6天发水害通知单。

18、预测预报要准确详细。向领导和有关部门提供可靠资料,确保安全生产。

探放水管理制度

(一)、探水线的规定

1、井下各类积水必须在采掘工程平面图上按《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防治水工作条例》规定标出积水线和探水线位臵,井下探放水必须从探水线开始,探水前进。

2、探水线应根据积水区的位臵、范围、水文地质条件及资料的可靠程度,以及采空区、巷道受矿山压力破坏的情况等因素确定。

3、对本矿井开采的老空、老巷、水窝等积水区,其边界位臵准确,水压不超过1MPa,探水线至积水区的最小距离为:在煤层中不得少于30m,在岩层中不得少于20m。

4、对虽有图纸资料,但不能确定积水区边界位臵时,探水线至推断的积水区边界的最小距离不得小于60m。

5、对有台帐资料可查的老窑,探水线至老窑边界的最小距离不得小于60m;对没有台帐资料可查的老窑,可根据已了解到的小窑开采最低水平,作为预测的可疑区,必要时可先进行钻探控制可疑区,由可疑区向外推100m,作为探水线。

6、对已知断层的探水线,由断层所留设的防水煤柱至少向外推20m作为探水线。

7、石门将揭露含水层时,探水线至含水层的水平最小距离不得小于20m,垂直距离应根据水压和隔水层的岩性等资料综合分析确定其最小距离。

(二)、探放水设计要求、说明探放水地区的积水范围、积水量和水压,并确定探水线。2、介绍探放水地区的地质和水文地质情况。、说明探放水巷道的位臵、断面规格、支护形式、水沟及巷道坡度等情况。、确定探水钻孔的超前距离。、确定探水钻孔的孔数;各个钻孔的方位、倾角、深度、孔径;

6、水量较大时,钻孔要在钻进10m之前,按上灵活可靠的抗压能力在1MPa以上的水闸门,防止出水后水量难以控制。

7、孔口套管必须用水泥注奖固孔,而且必须进行耐压试验。耐压试验不小于4MPa,稳定时间大于30分钟。

8、提供积水区平面图、探水钻孔布臵图、探放水钻孔结构图、通风系统图和避灾路线图。

(三)、探放水安全技术措施

1、探水前的安全准备工作

(1)、探水前对排水设备进行彻底检查,探水过程中要有专人维护、保证正常排水。

(2)、探水前对水沟、沉淀池进行彻底清理,保持水流畅通。(3)、要有专人对钻场附近的顶板进行检查维护,避免发生冒顶事故。

(4)、探水钻场后方必须有安全躲避峒室。(5)、保证钻场的正常通风,并制定专项检查措施。(6)、钻场附近要安装电话,并保持通讯畅通。(7)、明确水害避灾路线,并认真贯彻至施工人员。

2、钻机运输、安装的安全措施

(1)、运输、安装钻机人员,要互相配合好,防止钻机反倒伤人和挤伤手脚事故发生。

(2)、钻场在稳钻前,应清净浮煤。钻场巷道支护要符合质量要求,禁止有空帮、空顶现象。钻机要稳牢、稳平,底座垫上底木梁,钻机稳固在底木梁上,四角要大好四根立柱,并用铁丝联在一起。将钻机稳定牢固后,方准开钻。

(3)钻具应统一放在钻场内,禁止在巷道内乱放。

3、钻机操作的安全措施。

(1)、钻工上岗前,必须经过培训,学习作业规程并持证上岗。(2)、钻孔必须严格按设计的方位、角度、深度施工,严禁私自变更钻孔参数。

(3)、钻孔施工期间,必须有专职瓦斯检查员随时检查钻孔、钻场瓦斯,若瓦斯达到1 %,应立即通知停钻撤人。

(4)、操作钻机人员,要由班组长或有经验的工人担任,另一人跟前监护。钻机操作按扭,应设在距司机工作处不超过0.5m的地方,确保能及时停送电。

(5)每班开钻前,钻机要先试正、反转。钻机开始运转后,任何人不准触摸钻杆及机器旋转部位,防止钻机绞人。(6)、操作钻机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在钻进中,掌握好钻进速度,压力要适当,注意孔内水循环,禁止干钻,避免损坏钻机和发生卡钻事故。

(7)打钻过程中,要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现场交清孔内情况和钻机运转情况。

(8)、钻孔透水后,要详细观测和记录水情变化。起钻时,工作人员禁止站在钻杆的正后方向。钻杆全部起出后,立即关闭阀门,并向调度室汇报透水情况。

(9)打钻出水后,若水量较大,威胁到巷道内人员安全时,要通知巷道内所有人员和受威胁的其他人员,一并撤出,并迅速向调度室汇报。

五、探放水工程设计审批制度

(一)探放水工程设计必须具备以下内容:

1、探放水工程的施工目的;

2、探放水工程的施工地点;

3、探放水地点的水文地质概况;

4、探放水各钻孔的技术参数和要求;

5、附图等。

(二)探放水工程设计必须经过以下程序审批后方可施工:

1、探放水工程设计由技术部编制,技术部长长审核,矿总工程师审批。

2、地面大型的探放水工程,由矿长或矿总工程师审批,并报务局备案。

3、井下大型的探放水工程设计,由矿务局审批,并报省煤炭管理部门备案。

4、探放水工程设计,未经过合理的审批程序,不得施工。

六、采掘工程“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探放水管理制度

1、巷道掘进之前,必须采用物探或钻探的手段查清水文地质条件。

2、在受水害威胁的地区,必须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探放水原则。

3、遇到以下情况时必须采用物探、钻探或探巷等方法查清工作面构造及水文地质情况。(1)井巷开拓延深之前;(2)巷道掘进之前;(3)工作面回采之前;

(4)沿断层防水煤柱边缘布臵工作面之前或在煤柱附近开切眼时;

(5)遇到老窑、老空区、充水巷道、导水断层、强含水层、陷落柱、封闭不良钻孔等含水区域时。

4、在探放水之前,必须先编制探放水工程设计;

5、探放水工程设计由技术科编制,矿总工程师审批。未经矿总工程师审批的设计,不准施工。

四、周边小煤矿调查制度

为了加强煤矿防治水管理,编制矿井中长期防治水规划和防治水计划,因此必须定期收集、调查和核查相邻煤矿和废弃的老窑情况。特制定周边煤矿监控监管制度。

1、煤矿成立专职防治水工作管理队伍,由矿总工程师领导,具体工作由防治水部长工安排。

2、针对主要含水层建立地下水动态观测系统,进行地下水动态观测、水害预报。

3、对含水层、以及在接近矿区边界的开采中要加探水工作,坚持“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方针。

4、定期每月与周边煤矿交换图纸,了解双方开采情况,以及相邻煤矿水文变化情况。

5、特殊情况下的开采,以及重大水患要与周边煤矿建立情报畅通通道。及时制定措施防止水患。

6、特别要加强对煤层底板高于我矿的左岭煤矿的监控,要及时了解该矿每天的矿井涌水量。作为我矿防水患依据。

7、加强对矿界防水煤柱尺寸的监管,根据相邻矿井的地质构造、水文地质条件、煤层赋存条件、围岩性质、开采方法以及岩层移动规律等因素,留设防水煤柱。

8、及时对周边煤矿的监测数据整理,并在井上、下工程对照图上明确标出其井田位臵、开采范围、开采年限、积水情况。

9、每年在雨季前必须对防治水工作进行全面检查,组织抢险队伍,储备足够的防洪抢险物资。

五、雨季水害重点部位巡回检查制度

一、雨季水害重点部位检查的主要内容:

1、对矿井周围老空的检查

老空位臵及开采情况。包括:井筒位臵、地面标高、井深、井径,开采煤层层数,各煤层开采情况。巷道布臵情况、巷道规格,产量,与相邻老空的关系,开采起止时间,停采原因。

老空的地质情况。包括:煤层厚度及其变化、层间距、产状,煤的软硬程度,顶底板岩性,断层的位臵、方向,断层之间的充填物、胶结性,断层是否出水等。

水文地质情况。包括:开采期间的排水情况,是否发生过透水事故,出水地点、原因、水的来源,废弃小煤窑的积水水位,地面河流、湖泊、泉水和水沟等水体与老空的关系,雨季是否向老空灌水。地表塌陷深度、范围和塌陷裂缝的分布情况,雨季积水情况。

2、地面工业广场防治水工程措施的检查

地面工业广场(包括风井)是否选择在不受洪水威胁的地点。当地面工业广场标高低于历年最高洪水位时,其井口(包括风道,管子道及人行道)及主要建筑物(如变电所绞车房等)是否加高于洪水位之上。

工业广场坡面汇集水是否修建防洪堤坝、截水沟是否牢固并经常检查修理。

工业广场及居民区沿河流布臵时,是否修筑防洪堤坝,防洪堤坝是否按最大洪水水位建筑,其质量是否合乎要求,是否在雨季前修筑好。

矸石、炉灰及工业施工的废土石及杂物是否弃于河中,废物排弃场地、矸石山等是否设在山洪暴发的方向,是否有避免淤塞河床、沟渠而造成洪水泛滥的措施。

二、巡回检查管理制度

1、要建立专门的探放水作业队伍,配备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配备200米专用探放水设备。

2、每年要编制防治水计划、同时要有防治水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

3、每年雨季前,领导组组织有关单位对防治水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针对查出的问题,由技术部制定专门的雨季“三防”措施,进行整改。

4、生产地质每年二月份提出全年水情预报,六月份提出雨季水情预报,及地面河道、裂缝情况、周边小煤矿调查资料。

5、综合科要备足防洪、防汛所需的各类物资,做到有险情发生时有充分的应急准备。

6、经营部要做好防治水工作的资金落实工作。

7、地面防治水:

(1)对于可能漏水的地面裂缝、老窑及影响行洪的河道杂物,“三防”办必须组织专门队伍在雨季前进行封堵、清淤工作,保证矿井雨季安全。

(2)在雨季,矿当日值班长为“三防”抢险总指挥,负责组织协调工作。当发出险情警报时,总调、公司的领导及有关人员要立即到位上岗待命。

(3)公司在雨季要组织30名抢险队员,并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随时准备抢险救灾。

(4)机电队要准备好二台防洪水泵,并配有专职安装操作人员,没有防治水领导组的命令,任何人不得随意调动。

(5)水仓沉淀池每年至少清理两次淤泥。

(6)非常仓库的应急器材和设备要按照灾害预防处理计划的规定配备。雨季前要检查核查一次,使用消耗后要及时补充。

8、井下防治水:

(1)每年雨季前,机电队必须对井下主排水泵、水管、闸阀等排水机电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修,并组织一次联合排水试验,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各单位负责所辖区域水沟、水仓的清淤工作,每年雨季前必须清理一次。

(3)井下必须坚持“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探后采”的探放水原则,并在掘进或回采前1—2个月,由生产科编制提供专门的探放水设计,报矿总工程师审查。

(4)每次探放水,技术部必须编制防止瓦斯和其它有害气体危害等探放水安全技术措施。

(5)井下生产地点如发现有透水预兆时,现场两长一员必须立即组织人员撤离险区,并指派人员通知受水害威胁区域人员迅速撤离,同时及时汇报矿调度室,当险情排除后方可恢复生产。

9、生产技术部必须收集矿井水文地质资料,建立相关档案。

10、每年要组织一次水文地质调查工作。查明矿区内报废小井充水情况与矿区开采关系,查明地表水体、含水层与隔水层、小井老窖、各类导水构造等对矿井影响情况,并制定措施。

11、生产技术部要进行水文地质观测工作,建立观测台帐。

12、生产技术部在设计时,凡煤层露头风化带,含水、导水、与富水层相接触的断层,矿井水淹区,受保护的地表水体、井田技术边界等地段必须留设防水煤柱,各类防水煤柱必须按《煤矿防治水规定》进行设计、计算,确定尺寸大小和留设方法,并经矿总工程师组织生产、安监等有关单位审查批准后,方可进行采掘。

13、要建立水害预测预报上报制度,矿生产技术部每月向公司汇报一次。重大水患情况随时直接上报。

14、每月要进行一次水害隐患排查,并进行排查分析,提出整改办法。

15、如本制度与上级规定相抵触,按上级规定执行。

六、探放水探掘分离管理制度

为认真贯彻执行《煤矿防治水规定》,深刻吸取王家岭煤矿3.28 透水事故的教训,进一步强化煤矿探放水工作,规范探放水行为,有效防范煤矿水害事故的发生,实现煤矿探放水探掘分离、现场验收闭合管理工作规范化,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矿专门成立防治水领导组及探放水队伍,配备不少于3名专职技术人员,配备专用探放水设备,建立和完善防治水各项管理制度,编制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报告,编制矿井中长期防治水规划和防治水计划。

2、在实际操作中严格执行“有掘必探”的原则,实行探掘分离,探水使用专用的探放水钻机,探水队要在接到地质科钻探通知书后方可进行作业,掘进队要根据地质科所允许的掘进进尺进行作业。

3、探放水队归地质科管理。

4、探放水队员工在探放水前必须认真学习探放水制度、探放水设计、探放水安全技术措施。

5、探放水队员工必须经过专业的技术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证后方可上岗,必须做到持证上岗。

6、技术部要组织相关人员对探放水队每个作业工作面的钻探进尺进行验收,建立探放水记录牌板。

7、探放水队必须按时将当日、当班钻探进尺日报,报送技术部经生产技术科审查满足设计要求、达到探水目的后,下达允许掘进通知单,才能将探水巷道移交掘进队施工。

8、探放水队员工要不断加强设备使用与维修知识的学习,熟练掌握钻探设备的结构、性能及操作要领,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9、钻机必须安设在顶板完好、支护齐全、断面达到设计要求的地点。

七、防治水事故隐患责任追究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防治水规定》 等相关规定,为贯彻山西省煤炭工业厅文件,进一步落实煤矿安全生产责任,保障煤矿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新庄煤业防治水事故隐患责任追究制度》。

一、安全生产目标

煤矿企业是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主体,本矿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经营方针。

二、本矿生产经营必须遵守《煤炭法》、《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煤矿安全规程》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减少和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煤矿负责人(法人)和经营管理人(矿长)对预防煤矿安全事故负主要责任。

1.各科、队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对本单位业务职责范围内的隐患处理负全面责任。2.各科队负责人必须按照本单位职责分工对所有员工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目标,责任到人,做到责、权、利相结合。

3.各科、队负责人全面负责本单位日常安全管理,负责制订完善单位业务范围内的隐患排查及整改的管理制度,按闭环模式及时有效地处理隐患,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4.在每周矿组织的检查中,各科队责任范围内的事故隐患,由安全科当天按照“三定”原则制定整改方案;逾期未制定的,每推迟一天,对安全科负责人罚款100元;职能科队未按照“三定”原则进行整改的,对该科队负责人每条隐患罚款100元。

5.矿以外各级机关来矿进行检查,每个科室允许出现两条隐患,超出两条以上部分,按照每条500元的标准对单位负责人罚款。罚款上限不超过月工资总额的70%。

6.专业系统及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不力,致使重大隐患不断出现,追究分管矿长及相应领导的责任。

八、灾害性天气预警和预防制度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加强和规范矿重大气象灾害应急工作,提高应对重大气象灾害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轻或者避免重大气象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办法》、中国气象局《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预案》、《山西省气象部门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预案》等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制度。

1.3工作原则

1.3.1 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体现公共气象、安全气象、资源气象的原则。

1.3.2各有关小组按照职责,分工负责、互相配合、共同做好气象灾害预警应急工作。

1.3.3坚持预防为主、防灾与救灾并举、以防为主的原则。1.3.4坚持资源整合、信息共享的原则,避免重复建设和信息浪费,形成应急合力。

1.4适用范围

1.4.1本预案中的重大气象灾害,是指由于台风、暴雨、下击暴流、暴雪、寒潮、大风、沙尘暴、低温、高温、干旱、雷电、冰雹、霜冻、大雾、龙卷风等天气气候事件的影响,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和重大社会影响涉及公共安全的气象灾害。

1.4.2与气象条件相关的有毒大气成分扩散、传染病流行等公共安全事件。

1.4.3本制度适用于矿内重大气象灾害(含与气象条件相关的公共安全事件,下同)的监测、预报预测、警报等应急工作。

2组织机构与职责 2.1 组织机构 矿成立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长由矿长担任,下设气象灾害监测组、后勤保障组、对外联络组,各成员单位的组长为领导小组成员。

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 员:

第一小组:气象灾害监测预警: 组 长:

第二小组:后勤保障:

组 长:

第三小组:对外联络: 组 长: 2.2职责

负责启动矿气象灾害预警应急预案,组织极大、特大气象灾害的预警应急工作,向上级气象局和晋面公司提供重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2.3各成员单位职责

(1)、领导小组:重大气象灾害发生前后负责总协调;做好应急拨款的准备;负责向向上级气象局和晋面公司报告灾情;负责组织做好气象灾害预警应急工作中的宣传报道;承担上级气象局和晋面公司安排的其他工作。(2)、气象灾害监测预警组:具体负责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发布等气象服务工作;各组员按照业务分工各司其职;及时向领导小组提供气象服务信息;承担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3)、后勤保障小组:确保仪器、通讯正常,及时做好汽车维护,确保车辆及时出动、气象信息准确畅通;承担领导小组安排的其它工作。

(4)、外事联络组:负责气象灾害现场气象预报和服务;负责气象灾害的调查及灾情的收集工作等;承担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3预警预防机制

3.1信息监测、预警与报告

3.1.1气象灾害信息来源和内容(1)来源

灾害性天气气候、气象灾害情况收集;省、市气象台的气象信息。其他有关部门、组织和个人提供的气象灾害情况。

(2)内容

灾害性天气预报和灾害性天气可能造成的影响。灾害性天气实况,灾害性天气过程实况,以及灾害性天气可能造成的影响。气象灾害灾情,包括气象灾害灾情、因气象服务而减少损失情况等。

3.1.2气象灾害信息审核和报送

气象灾害信息的报送可以采用业务化网络、办公自动化系统、传真等方式传递,并通过电话确认。

气象灾害信息接收处理要24小时值班,收到灾情信息后及时调查处理。

3.2预警预防行动

根据气象部门预报预测、警报信息,对可能发生重大气象灾害的情况,立即进行相关工作部署。3.3预警级别的确定

按照灾害性天气气候强度标准和重大气象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程度,确定为四级预警。与气象条件相关的公共安全事件预警级别按照该事件国务院主管部门确定的级别执行。

3.3.1 Ⅰ级预警市、县气象台经过会商,预报预测本行政区域内出现暴雨、暴雪、沙尘暴、气象干旱、寒潮(含低温冻害、大风)、高温热浪、雷电灾害、龙卷风等灾害性天气气候过程,其强度达到中国气象局制定的极大灾害性天气气候标准,或预计热带气旋在24小时以内影响我县,或地质灾害气象等级达5级、森林(草原)火险气象等级达5级。

3.3.2 Ⅱ级预警 市、县气象台经过会商,预报预测本行政区域内出现暴雨、暴雪、沙尘暴、气象干旱、寒潮(含低温冻害、大风)、高温热浪、雷电灾害、龙卷风等灾害性天气气候过程,其强度达到中国气象局制定的特大灾害性天气气候标准的,或预计热带气旋在36小时以内影响我县,或地质灾害气象等级达4级、森林(草原)火险气象等级达4级。3.3.3 Ⅲ级预警 市、县气象台经过会商,预报预测本行政区域内出现暴雨、暴雪、沙尘暴、气象干旱、寒潮(含低温冻害、大风)、高温热浪、雷电灾害、龙卷风等灾害性天气气候过程,其强度达到中国气象局制定的重大灾害性天气气候标准的,或地质灾害气象等级达3级、森林(草原)火险气象等级达3级。3.3.4 Ⅳ级预警 市、县气象台经过会商,预报预测本行政区域内出现暴雨、暴雪、沙尘暴、气象干旱、寒潮(含低温冻害、大风)、高温热浪、雷电灾害、龙卷风等灾害性天气气候过程,其强度达到中国气象局制定的较大灾害性天气气候标准的,或地质灾害气象等级达2级、森林(草原)火险气象等级达2级。4应急预案启动和响应 4.1应急预案启动

4.1.1三级启动 发生或可能发生Ⅳ级以上气象灾害,发生或可能发生地所在县气象局启动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预案,县气象局局长向本级气象业务单位发布启动内部相关应急程序的命令,并报县人民政府和省、市气象局。

4.1.2 二级启动 接到市气象局局长发布启动内部相关应急程序的命令,并报县人民政府。

4.1.3 一级启动 接到市气象局局长发布启动内部相关应急程序的命令,并报县人民政府。

4.1.4 与气象条件相关的公共安全事件根据该事件国务院主管部门确定的级别启动。4.2应急响应 县气象局发布三级启动命令后,或接到上级领导发布一、二级启动命令后立即启动相应的应急程序:

——气象灾害监测预警组各岗位应急人员全部到位,实行24小时主要负责人领班制度,全程跟踪灾害性天气的发展、变化情况;——根据应急工作需要,气象灾害监测预警组,各业务岗位按照职责做好实时监测、加密观测;

——领导小组要及时向晋南公司报告气象灾害的发生、发展及其服务情况;要及时将本地重大气象灾害信息向上下游县气象局通报。

4.3信息处理

重大气象灾害信息的报送和处理,要快速、准确、详实,重要信息要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要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了解情况,随后补报详情。4.4应急通信方式

各部门要保证24小时通信畅通,并将值守电话和辅助通信方式向上级部门报告。4.5应急结束

县级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预案终止,由县气象局领导小组根据灾害性天气发生、发展趋势信息和灾情发展情况,决定是否终止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预案。5应急保障

5.1通信与装备保障 以现有的气象通信网为主题,建立跨部门、跨地区,有线和无线、地面和卫星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稳定可靠的气象信息通信系统。建立反应快速、灵活机动的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通信系统,确保应急期间通信畅通。有关单位应当加强对重要通信设施、传输线路和技术装备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养护,配臵备份系统,建立健全紧急保障措施。5.2技术储备与保障

依托相应的上级气象业务机构,建立相关的气象灾害应急技术支持系统。做好气象灾害应急技术储备。5.3 宣传、培训和演习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各种媒体,加大对防御重大气象灾害的宣传。对本级应急工作人员进行应急管理等方面的培训,组织本部门人员开展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预演。6附则

6.1奖励与责任追究 6.1.1奖励

对在参加气象灾害预警应急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因参与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处理。6.1.2责任追究

有关工作人员由于玩忽职守,致使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第四十条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6.2解释

灾害性天气气候标准分为较大、重大、特大、极大四级,具体标准由中国气象局另行制定。

7.防治水制度及岗位责任制 篇七

关键词:矿井,涌水,特征,防治

0 引言

长河煤电公司位于重庆市大足县, 大地构造位置位于川东褶皱带中部之西山背斜之西翼南段, 伴随矿井+200m水平大、小双连煤层的采完, 以及正连煤层的部分开采, 在开采重点转入±0m水平后, +200m水平以上采空区水和地表水就成了矿井涌水的主要水源, 有效地防治水患, 则是保证矿井安全的关键。笔者根据现有水文地质资料, 综合分析矿井涌水特征, 并对矿井防治水提出几点意见。

1 矿井地质及水文地质概况

长河井田为单斜构造, 地层走向呈北北东向, 与西山背斜一致, 倾向北西西, 井田南部因近西山背斜倾没端, 倾角稍缓, 一般为30°~45°, 井田北部倾角稍陡, 为50°~70°, 煤系为三叠系上统须家河组 (T3xj) , 主采上统须家河组 (T3xj) 第五段 (上煤组) 大、小双连煤层和第三段 (中煤组) 局部可采煤层正连、花连煤层。

矿区为低山丘陵地形, 侵蚀地貌, 地势北高南低, 东高西低, 属单斜山构造流水地貌。区内无大的河流和地表水体, 横向沟谷发育, 主要有甸子沟、烂泥沟、新厂沟、上升湾沟、白杨湾沟、刘家沟等, 多为时令性沟谷, 沟谷动态变化大, 大气降水、井窑水, 泉水等为其主要补给水源。该区主要含水层为须家河组六、四段, 均为砂岩裂隙含水, 且砂岩与泥岩相间沉积, 水力联系差, 含水层富水性浅部较强, 深部弱甚至不含水;由于含水层和相对隔水层其富水性均不强, 加之含水层和相对隔水层交替出现, 由此其本身不对矿井构成大的危害 (见表1) 。

2 矿井涌水特征

2.1 地下水的补给

地下水主要为大气降水补给。由于富水层的大面积出露以及浅岩层裂隙的发育, 为地下水的补给和地下水径流的形成, 提供了充足的水源和通道。大气降水到地表后, 除一部分因地表坡度大而流失外, 另一部分地表水顺岩石孔袭及裂隙沿重力方向运动深入地下, 补给地下水。

2.2 煤层顶底板岩性

大双连煤层顶板深灰色泥岩, 虽露头位于顺向坡上, 但坡度大, 不利于大气降水对地下水的补给, 富水性较弱, 一般出水点以渗透水和滴水形式出现, 巷道潮湿, 有局部滴水。

小双连煤层顶板灰色粉砂质泥岩, 富水性弱, 一般也以渗水和滴水形式出现。

正连、花连煤层顶板上的砂岩段 (T3xj4) 为中粒长石石英砂岩, 硅质胶结, 性脆, 裂隙发育, 涌水点比较多, 但涌水点之间有明显的袭夺现象, 刚揭露时涌水量比较大, 但随掘进出现新的出水点, 原涌水点水量有所减少, 以至干涸。矿井浅部为富水带, 特别是+200m水平以上, 涌水水源多, 有大气降水, 地表水、风化裂隙水以及小窑水。煤层顶板、底板、煤层都有涌水点分布。涌水的形式有淋水、滴水, 也发生突水, 水量大小随气候变化, 一般雨后20h, 涌水量明显增大, 48h达到顶峰。

2.3 涌水量与开采深度

矿井涌水量与开采深度成反比, 随开采深度的增加其涌水量越小, +200m水平以上常年涌水, 且水量较大, 占整个矿井涌水量的70%。+200m~170m为隔水带, 基本阻隔了地下水的垂向补给, +170m以下为贫水带, 出水点少, 其水源主要是+200m水平以上裂隙水沿裂隙或煤层缓慢地顺层补给, 涌水量受气候影响较小, 但涌水量受开采面积增大而有所增大, 涌水形式多为淋水, 一般不会出现突水。

2.4 老窑水对矿井充水的影响

长河公司浅部老窑较多, 几乎每条冲沟都有老窑开采遗迹, 开采最低标高:F1上盘上煤组300m~320m, 中煤组350m~380m, 采空区面积大470万m2, 采空区水多沿采空区裂隙流入较低的巷道中, 直接对矿井充水。

2.5 断层的导水性及富水性

井田内浅部断层较多, 这些断层属压扭性逆断层, 张性裂隙不发育, 在已采范围内, 据巷道揭露落差大于20m的断层有四条, 断层破碎带较宽, 一般为1.6m~30m, 泥质或钙质充填很致密, 有时断裂带内有揉皱现象, 所揭露断层均不含水, 如+200m水平北一运输石门遇全井田最大断层F1时, 断层破碎带附近巷道仅有少量淋水, 而且地面也未见一处断层泉出露, 说明断层导水性不强, 富水性弱。

矿区内隔水层主要为粉砂质泥岩, 泥岩或泥质粉砂岩, 朔性大, 遇水膨胀封闭裂隙, 为良好的隔水层, 当其为顶板时, 工作面一般不出现突水现象。由于开采煤层距含水层都有较远距离, 开采后, 顶板冒落不会破坏上覆含水层。

2004年以来, 共取井下涌水点及地表溪沟水样5个, 不同水样但水质变化不大, 水质类型为SO4HCO3-Ca, 矿化度较低, 老空水为SO4HCO3-CaNa, 主要为基岩裂隙水和地表水的混合物, 最大特点是SO4-较高。

长河矿井涌水量主要是大气降水, 随降雨量大小而变化, 1月~5月涌水量较小, 一般稳定在150m3/h以内, 5月份开始增大, 7月份~8月份达到最大值, 一直持续到10月份, 甚至11月份, 12月份涌水量明显减少。

3 水文地质工作的几点建议

1) +200m水平以上为采空区, 大大增加了积水空间, 降低了阻隔地表水渗透的能力, 地表水通过各种透水通道进入采空区, 再进入矿井, 导致矿井涌水量增大, 因此防止采空区水是长河水文地质工作的重点;

2) 矿井涌水量主要是补给的大气降水和地表水, 雨季涌水量是枯季的3倍~5倍, 要加强矿井南北翼河床以及断层切割地带地表防治水工作, 堵塞水源通道, 疏通渠道, 在煤层露头附近禁止修建水池等人为水体, 另外还要制止小煤矿开采露头煤柱, 防止涌水量继续增大, 威胁矿井安全;

3) 虽然断层导水性差, 但在接近断层时, 仍要采取措施, 特别是落差较大的断层, 在断层切割煤层露头和含水层地段, 要按设计要求留足断层保护煤柱, 确保开采后不引起断层活化, 增大导通地表水的能力。

4 结论

通过以上分析, 矿井涌水量大小与水源、补给条件、补给通道以及煤层顶底板岩性有直接的关系。长河公司矿井涌水量大小随季节和气候变化而变化, 雨季涌水量增大, 枯季涌水量减少, 为提高水文地质预测预报准确性以及雨季三防工作提供了技术依据。

参考文献

[1]张光德, 李栋臣.矿井水害防治[M].徐州:中国矿业大学出版社, 2003.

8.防治水制度及岗位责任制 篇八

摘 要:通过查阅文献和田间药效试验的方法,对稻水象甲在江西省范围内的发生分布及防治技术进行了研究。调查发现,2015年稻水象甲已在江西省的23个县市区发生;化学防治结果表明,20%醚菊酯·呋虫胺WP 120 g·hm-2和150 g·hm-2处理对稻水象甲表现出很好的防治效果,药后1 d对成虫的防治效果分别为66.62%和73.29%,药后3,7和14 d的防效均在87.33%以上;药后20 d对幼虫的防效分别为89.62%和92.49%,可以推广应用。

关键词:稻水象甲;江西省;分布;20%醚菊酯·呋虫胺WP

中图分类号:S435.112 文献标识码:A DOI 编码:10.3969/j.issn.1006-6500.2016.10.023

Abstract: The distribution situation and control technique of rice water weevil, Lissorhoptrus oryzophilus, in Jiangxi province was studied through literature review and screening for efficient chemicals in field. The results revealed that L.oryzophilus were found in 23 counties in Jiangxi province in 2015, The results of experiments with spraying insecticides indicated that ethofenprox·dinetofuran 20% WP at the dose of 120 g·hm-2 and 150 g·hm-2 showed high efficacy to the rice water weevil. The control efficacy against larva was 89.62% and 92.49% at 20 days after treatment, respectively. And against adults was 66.62% and 73.29% at 1 day after treatment, respectively. And over 87.33% at 3,7 and 14 days after treatment.

Key words:Lissorhoptrus oryzophilus Kuschel; Jiangxi province; distribution; ethofenprox·dinetofuran 20% WP

稻水象甲(Lissorhoptrus oryzophilus Kuschel)属鞘翅目象虫科稻水象属,以成虫啃食稻叶和幼虫蛀食稻根的方式为害水稻。该虫原产于美国东部,是美洲新大陆特有的种,是20世纪初以来美国普遍发生的毁灭性水稻害虫[1]。自1988 年我国河北省唐海县首次发现稻水象甲以来[2],该虫已分布于我国的河北、天津、北京、辽宁、山东、吉林、浙江、福建、湖南、安徽、台湾、山西、陕西、贵州、江西和新疆等20余个省市区[2-6],严重威胁我国水稻稳产高产。由于该虫具有抗逆性强,且营孤雌生殖,成虫具有较强的飞行能力等特点,因此其传播扩散能力较强[7]。江西省地处我国东南部,其光温等气候因子完全满足稻水象甲生存的需求,是稻水象甲的高度适生区[8]。江西省于2007 年在万年县和乐平市首次发现稻水象甲危害,发生面积511 hm2 [6],由于稻水象甲的自身迁移扩散和人为传带,该虫在江西省的为害分布区域越来越广。但是,目前稻水象甲在江西省的分布与危害只见于零星的新闻报道,缺少系统的资料,不清楚其在江西省的确切分布范围,不利于有效预警与阻止稻水象甲的进一步扩散。

实践表明,化学药剂防治是快速高效控制稻水象甲的主要方法。目前登记用于防治稻水象甲的药剂品种以醚菊酯、三唑磷、氯虫苯甲酰胺、水胺硫磷、丁硫克百威、马拉硫磷、哒螨灵和噻虫嗪等成份为主。但是这些药剂成份或是只对成虫有效而无法防治幼虫、或表现为速效性差、或持效性差,无法满足快速持续控制稻水象甲的需求。因此,研发对稻水象甲成虫和幼虫均高效,且表现出优良的速效性和持效性的药剂新品种是当前稻水象甲化学防治工作的重点。

为了有效控制稻水象甲扩散蔓延为害,笔者采用文献调研方法,对稻水象甲在江西省范围内的分布危害状况进行统计分析,同时开展田间药效试验,筛选防治稻水象甲的高效药剂新品种,旨在为制定稻水象甲的监测预警和预防控制方案提供科学依据。

1 材料和方法

1.1 稻水象甲发生分布研究方法

查阅中国知网和维普资讯数据库中关于稻水象甲在江西省发生和危害的文献资料以及江西省内各县市农业局等部门关于稻水象甲的调查报告,收集稻水象甲的发生地点、发生面积和虫口密度等数据资料,进行统计分析。

1.2 稻水象甲田间药效试验

1.2.1 供试药剂 20%醚菊酯·呋虫胺WP,扬州市苏灵农药化工有限公司生产;10%醚菊酯SC,江苏辉丰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生产;20%呋虫胺可溶粒剂,日本三井化学AGRO株式会社生产。

1.2.2 试验设计 试验地选在江西省乐平市礼林镇新城村的水稻田内,所有试验小区的土壤肥力和栽培条件均一致。试验田水稻品种为中早39。

试验设置6个处理:20%醚菊酯·呋虫胺WP有效成份用量(下同)90,120和150 g·hm-2,10%醚菊酯SC 120 g·hm-2、20%呋虫胺可溶粒剂90 g·hm-2以及不施药的空白对照处理。每处理重复4次。各个药剂处理小区和空白对照的小区均按随机区组排列。小区面积70 m2,小区间筑田埂,埂高于水面10 cm以上。试验时间为2015年5月8日(水稻处于返青分蘖初期)水稻稻水象甲越冬代成虫迁入高峰期,按每公顷用药量加水750 L稀释后采用背负式赣丰电动喷雾器均匀喷雾施药1次,施药时田间保持3~5 cm高的水层。

1.2.3 调查时间和方法 于施药前调查成虫基数,施药后1,3,7,14 d调查存活的成虫数量。药后20 d调查存活的幼虫数量1次。

成虫采用平行跳跃式取样调查,每小区标记并调查50穴。根据稻水象甲的取食规律,调查稻株水面上可视部分成虫。调查时间为早晨6:00—8:00。幼虫采用随机取样调查,每小区随机取15穴,连泥带根拔取稻株,置于0.25 mm筛网上,用水将稻根冲洗干净,统计筛和稻根上的幼虫数。按照《NY/T 1464.2-2007 农药田间药效试验准则 第2部分:杀虫剂防治水稻稻水象甲》中的公式计算成虫和幼虫防治效果。不同处理防效的差异显著性测定采用“DMRT”法。同时在药后3,7和14 d各目测观察1次药害情况。

2 结果与分析

2.1 稻水象甲在江西省的发生、分布现状

根据对江西省范围内多地区的调查,结果发现,自2007 年在江西省万年县和乐平市首次发现稻水象甲以来,现已蔓延扩散至瑞昌市、九江县、彭泽县、德安县、武宁县、吉州区、峡江县、吉安县、吉水县、泰和县、青原区、新干县、永丰县、东乡县、临川区、金溪县、余江县、分宜县、兴国县、丰城市和横峰县,共计23个县市区。分别属于九江市、吉安市、抚州市、鹰潭市、新余市、赣州市、宜春市和上饶市等8个地级市。从图1 显示可知:除彭泽县和横峰县外,其他稻水象甲分布的区域均连续分布,表明稻水象甲易于短距离向周边区域扩散。虽然稻水象甲已在我省的20余个县市区发生,但在不同区域的发生危害面积不同,其中在峡江县、乐平市和青原区的发生面积较大,其发生面积分别达到3 760,2 000和1 000 hm2,其他区域的发生面积均较小。

田间成虫密度调查结果表明,稻水象甲成虫在直播早稻苗期的密度一般为0.5~10 头·m-2。在移栽早稻分蘖期的密度一般为2~15 头·百丛-1,最高80 头·百丛-1。在移栽早稻穗期的密度一般0.2~3 头·百丛-1。此外,在还未栽种早稻的田边杂草(游草)上也发现稻水象甲成虫,其密度一般为1~3头·m-2,最高16头·m-2。

2.2 20%醚菊酯·呋虫胺WP等药剂对稻水象甲的防治效果

20%醚菊酯·呋虫胺WP等药剂防治稻水象甲的试验结果见表1。从表1看出,药后1 d,20%醚菊酯·呋虫胺WP 120 g·hm-2处理的防效为66.62%,低于该药150 g·hm-2处理的防效,彼此之间无显著差异,高于该药90 g·hm-2处理的防效,彼此之间亦无显著差异,与10%醚菊酯SC 120 g·hm-2处理的防效之间无显著差异,但显著高于对照药剂20%呋虫胺可溶粒剂90 g·hm-2处理的防效。药后3 d,20%醚菊酯·呋虫胺WP 150 g·hm-2处理的防效最高,为91.61%,显著高于该药其余两个处理的防效,也显著高于20%呋虫胺可溶粒剂90 g·hm-2处理的防效,但与10%醚菊酯SC 120 g·hm-2处理的防效之间无显著差异;20%醚菊酯·呋虫胺WP 120 g·hm-2对稻水象甲的防效为87.33%,显著高于该药90 g·hm-2处理的防效,也显著高于20%呋虫胺可溶粒剂90 克g·hm-2处理的防效,但与10%醚菊酯SC 120 g·hm-2处理的防效之间无显著差异。药后7 d,20%醚菊酯·呋虫胺WP 150 g·hm-2对水稻稻水象甲的防效为92.92%,与该药120 g·hm-2的防效之间无显著差异,但显著高于该药90 g·hm-2的防效,也显著高于20%呋虫胺可溶粒剂90 g·hm-2和10%醚菊酯SC 120 g·hm-2的防效。药后14 d,20%醚菊酯·呋虫胺WP 150 g·hm-2对水稻稻水象甲的防效为95.83%,与该药120 g·hm-2的防效之间无显著差异,与20%呋虫胺可溶粒剂90 g·hm-2处理的防效之间亦无显著差异。但显著高于20%醚菊酯·呋虫胺WP 90 g·hm-2的防效,也显著高于10%醚菊酯SC 120 g·hm-2处理的防效。

从对幼虫的防效来看,药后20 d,20%醚菊酯·呋虫胺WP 150 g·hm-2和120 g·hm-2的防效分别为92.49%和89.62%,彼此之间无显著差异,但均显著高于该药90 g·hm-2和10%醚菊酯SC 120 g·hm-2的防效;20%醚菊酯·呋虫胺WP 150 g·hm-2处理的幼虫防效显著高于20%呋虫胺可溶粒剂90 g·hm-2的防效,但20%醚菊酯·呋虫胺WP 120 g·hm-2处理的幼虫防效与20%呋虫胺可溶粒剂90 g·hm-2的防效之间无显著差异。此外,各个药剂处理未见药害症状发生,对水稻安全。

上述试验结果表明, 20%醚菊酯·呋虫胺WP120 g·hm-2和150 g·hm-2等2个药剂处理对稻水象甲成虫均具有良好的速效性,也具有优良的持效性,对稻水象甲幼虫也具有较高的防效,值得在生产中大面积推广应用。

3 结论与讨论

明确害虫的地理分布区域,对于各地农业主管部门制定有效的作物保护策略和应急防控方案具有重要意义。稻水象甲寄主范围广泛,幼虫可危害5科15种植物,成虫可危害10科64种植物[5];其幼虫和蛹在水稻根部营水生生活,成虫则具有半水生性;稻水象甲的生殖方式分为两性生殖型和孤雌生殖型,但在我国目前发现的稻水象甲均为孤雌生殖型,而且孤雌生殖型稻水象甲的抗逆性、繁殖能力和迁飞能力均强于两性生殖型[3],稻水象甲的这些生物学特性均十分有利于其繁殖扩散蔓延。因此有必要明确稻水象甲在我省范围内的分布区域,按其分布区域制定相应的防控方案。本文调查结果表明,稻水象甲已在我省23个县市区发生分布,成为这些区域内水稻的重要害虫,严重威胁当地水稻安全生产。为了有效地阻断稻水象甲扩散蔓延,应将不同区域划分为疫区(经全面普查发现疫情的区域)、缓冲区(疫区向外延伸3 km区域)和保护区(疫区、缓冲区之外区域)三类,并针对不同类别区域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疫区应采取的措施包括:在疫区与缓冲区交界处设立警示标志;在出入疫区的交通路口和可能传入传出通道设立临时植物检疫检查站,严禁疫区内的稻种、稻草、稻秧、饲料(草)等寄主材料运出或带出疫区;疫区的稻谷必须在当地加工成大米,方可运出;每年4—10月,对从疫区驶出的运载过稻种、稻草等物品的交通工具要进行表面灭虫处理;禁止在疫区内繁育水稻种子;每个乡镇设立1个疫情监测站点,监测疫情动态。缓冲区应采取的措施包括:缓冲区内所有稻田实行强制喷药保护;每乡镇设立1个疫情监测站点,每年4—5月开展普查,掌握疫情动态;严禁疫区的稻种、稻秧、稻草等稻产品流入。保护区应采取的措施包括:加强调运检疫和市场检疫,严禁从疫区调运稻种、稻草等稻产品,密切关注疫情动态,不定期进行普查。

化学药剂防治虽然具有污染环境和易于造成人畜中毒的缺点,但由于该法具有防治成本低、防治效率高、能迅速有效地控制住有害生物蔓延为害的优点而仍然广为应用。目前,人们已筛选出10%吡虫啉可湿性粉剂、2%阿维菌素乳油、25%阿克泰WG、5%氯虫苯甲酰胺悬浮剂、20%丁硫克百威乳油等高效药剂品种[9-12]。但是这些药剂品种或具有速效性差或持效期短的缺点,在生产应用上有一定的局限性。本文研究结果表明,20%醚菊酯·呋虫胺WP 120,150 g·hm-2处理对稻水象甲成虫均具有良好的速效性和优良的持效性,对稻水象甲幼虫也具有较高的防效,因此该药可以作为稻水象甲防治的首选药剂品种。同时注意与其他药剂交替使用,以避免稻水象甲产生抗药性。

在稻水象甲的防治策略中,除了采取植物检疫和化学防治措施外,还必须综合运用农事操作措施、灯光诱杀等方法。例如,育秧时可使用0.84 mm防虫网或无纺布全程覆盖,防止越冬代成虫迁入危害,推行旱育秧;在水稻生长期间注意晒田烤田,使稻田泥浆硬化,抑制稻水象甲幼虫危害;设置杀虫灯诱杀稻水象甲成虫;水稻收割后,稻草实行灭虫处理,铲除稻田周边杂草;稻田冬前翻耕灭茬降低田间越冬成虫数量;有条件的地方改变种植方式,实行水稻与旱作物轮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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