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发店合伙经营协议书(精选10篇)
1.美发店合伙经营协议书 篇一
《美发店合伙经营协议书》协议书
甲方合伙人: 乙方合伙人: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在不违法的前提下拟订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合伙经营项目美发店 第二条、合伙期限出资额
各合伙人都以现金方式出资,每人出款金额为1000元一股共100 股。甲方出资捌万元整占总股份百分之八十。乙方出资贰万元整占总股份的百分之二十。
第三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工资分配:按合伙人在工作书以提成的方式来计算,经双方商议按个人所做营业额的(大30%、中小10%)来提成。
2、盈余分配:除去日常开支,员工工资,奖金后所剩盈余然后甲、乙双方比例分配。
3、债务承担:如在合伙期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作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出资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四条、退伙、出资的转让
退伙必需有所有合伙人认同方可退出,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出,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创业初期如有退伙不干着一年之内甲方退返本金且不参 与本年分红如一年以后不干着退返原本金的百分之八十(以此类推)。如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必须经所有合伙人同意,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五条、纠纷的解决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第六条、法律负责人
经甲、乙双方商议决定由(甲)方来做爱迪美烫染造型店的法律负责人,如以后甲、乙双方共同投资的爱迪美烫染造型店出现什么意外必须要甲、乙双方共同承担。
第七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本合同正本一式2 份,合伙人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合伙人:
乙方合伙人:
年 月 日
2.美容美发合伙经营合同书 篇二
甲方:姓名联系电话性别年龄,身份证号联系地址.乙方: 姓名联系电话性别年龄身份证号联系地址
丙方: 姓名联系电话性别年龄身份证号联系地址.甲、乙、丙三方本着公平、公正、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乙、丙三方自愿出资 60000 元整(大写:陆万元整)盘下深圳市宝安 区西乡街道固戍路浪漫满屋店,从事美发业务。出资比例为甲方占投资总额的 33.33%、乙方为 33.33%、丙方为 33.33%。该企业所有资产均属三方共同出资,共同所有,共有 比例为各方出资比例。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
第二条: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 年,起始时间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计算。到期 后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一个月重新签订合伙协议并办理有关手续。到期后没有重 新签订合伙协议或补充协议但继续经营的,各方的权利义务以本合伙协议为准。
第三条:盈利分配及形式。
1.合伙各方在合作经营期间,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2.企业盈余按照出资比例分配,原则上按月小结,年底十二月或合伙解散后按出资 比列核算分配;
3.合伙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按出资比例承担。在任何一 方对外偿还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应负担的部分。
第四条: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1.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不受 出资比例限制;
2.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各方共有比例为各方的出资比例;
3.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责任比例按出资比例计算。
第五条:禁止合伙人以下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
2.合伙协议无约定或者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同本合伙进行交易;
3.除已有业务(曹永胜、魏文经营的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塘头第二工业区南波湾 美发店)之外,不得经营或者参与经营与本合伙竞争的业务;
4.无正当理由强制退伙;
5.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私自调整企业员工的薪资;私自提干;私自任免员工。
6.企业合伙人不同的企业,员工不得私自调动,以免损害第三方合伙人利益。
7.其他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一切行为。
第六条:甲、乙、丙各方对合伙事务享有以下执行权: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招揽工程装修,因工程装修所需进行的行为;
3.支付合伙债务; 4.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 5.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6.企业策划人可由全体合伙人推举能力稍强、经验稍丰富的合伙人担任,其他所有 合伙人
享有决定权。实行“多一票通过,少一票否决”制度。
第七条:合伙人作为工作人员的权利:
1.合伙人自愿担任企业管理人员,并得到全体合伙人的同意,有权获得相应岗位工 资报酬;
2.合伙人作为企业一般工作人员,有权获得相应岗位工资报酬; 3.多店管理人员,有权获得
多店相应岗位工资报酬。
第八条:新合伙人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 任。入
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4.与新合伙人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
续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 效力。
5.新合伙人入伙前需评估企业市值,按股数认购。
6.新合伙人入伙所出资额,由原合伙人按原出资额比例分配;原合伙人剩余资金为 现出资
额,折算现在所持股数。
第九条: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一)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终止:
1.合伙期届满;
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4.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二)合伙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如果合伙人对清算人达不 成合意,自合伙企业解散后十五日内共同指定第三人担任清算人。十五日内未确定清算 人的,合伙
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2.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及共益债务后,按下列顺序清偿:
(1)合伙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2)合伙所欠税款;
(3)合伙的债务;
(4)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3.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约定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4.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 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且在所清 偿数额超
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十条:合伙人退伙事项。
1.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的前六个月内不得退伙,不得转让出资。如合伙人无相关法律 规定的不可避免事由退出,除不退出资额以外,还必须向其余合伙人支付违约金 10000 元整(大
写:壹万元整)。
2.企业经营期限开始之日起六个月以后各合伙人可转让自己的出资,其他合伙人有 优先受
让权。如转让给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必须征求全体原合伙人同意且第三人应同 意按入伙
对待,否则视为退伙。
3.合伙人退伙或转让自己的出资后三年之内不得在合伙企业方圆十公里之内从事 相关行
业,不得利用熟悉的员工套取合伙企业商业机密,不得招用曾在合伙企业的员工 共事。
第十一条:合伙企业的继续。
1.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事务,也可 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
2.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经其余合伙人同意,接纳继承人为新的合 伙人继
续经营,否则按出资比例退给其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合伙人有违反本协议第五条规定的行为的,应按下列规定承担责任:
(1)将违约行为所获得的收益上缴合伙企业;
(2)经劝阻,拒不改正者,可由其余合伙人决定除名,同时向未违约的合伙人一 次性支付
违约金 50000 元整(大写:伍万元整);
2.合伙人有本协议第十条第 3 款规定行为之一的,违约方应将违约行为所获得的收 益赔偿
给其他合伙人,同时向企业一次性支付违约金 50000 元整(大写:伍万元整)。
第十三条:纠纷的解决: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 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第十四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人共同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 内容与
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条:本协议一式3份,合伙人各执一份。
第十六条: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3.合伙经营协议书 篇三
姓名_________,性别_________,年龄_________,住址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性别_________,年龄_________,住址_________;
第一条合伙宗旨
_________。
第二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_________。
第三条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四条出资额、方式、期限
1.合伙人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元。
2.合伙人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元。
3.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4.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五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以_________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_________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
(1)需承认本合同;
(2)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3)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
(1)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
(2)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
(3)退伙需提前_________个月告知其它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4)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
(5)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给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对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七条合伙负责人及其它合伙人的权利
1._________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是: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4)支付合伙债务。
2.其它合伙人的权利:
(1)参予合伙事业的管理;
(2)听取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
(3)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
(4)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第八条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3.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它合伙。
4.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签订合同。
第九条合伙营业的继续
1.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
2.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接纳继承人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第十条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1.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
(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已不具备法定合伙人数;
(4)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销;
(6)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2.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伙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_________合伙人或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五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五条第二款的办法办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2.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3.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4.合伙人违反第八条规定,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应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其他
1.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2.入伙合同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3.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合伙人各执一份,送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4.本合同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合伙人(签章):_________合伙人(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4.合伙经营协议书 篇四
乙方:
甲乙双方因经营理念差恂,难以继续合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散伙协议:
第一条:甲乙合伙经营的“金磊混凝土搅拌站”,双方同意20xx年xx月xxxx日甲方退伙。
第二条:甲方退伙后,“金磊混凝土搅拌站”由乙方经营,产权、所有权归乙方,与甲方无关。
第三条:合伙截至20xx年xx月xx日为止的所有收入、支出双方已结算完毕,互不相欠。
第四条:合伙经营时与xx公司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的权利义务整体转由乙方承继,散伙后与甲方无关,所有涉及合同履行的事宜均由乙方处理。
第五条:因合伙时的上述合同以甲方名义签订,为避免散伙后甲方因上述合同而承担风险,乙方自愿对上述合同另行提供乙方名下的两套房产作为抵押担保。
第六条:散伙后,如因乙方不履行合伙期间的合同导致甲方承担合伙经营期间的债务时,乙方应当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乙方自愿提供土地使用权以及现有的厂房、设备作为对该风险的担保。
第七条:关于土地,在土地租赁期间,镇、村如果在收税费,必须按所使用面积承担。否则,乙方有权按原价收回土地,地上附着物自行拆走,不做赔偿。
第八条:分家时分给甲方应还帐务未还的,后又到乙方来讨帐的,给乙方造成损失,应由甲方全部承担。
第九条:附分家清单表4张。
第十条:本协议一式五份,退伙人各执一份,交历山东村村委备案一份,公证一份。本协议自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5.美容美发厅承包经营协议书 篇五
甲方:西园大酒店
乙方:廖必军(身份证号码:***919)
甲乙双方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民法通则》的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共同发展,开拓市场,创造双赢的愿望。在诚信、公平、互利、互惠的基础上,经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标的物
甲方同意乙方承包经营,甲方位于广汉市中山大道南一段17号西园大酒店北二楼的美容美发厅(以下简称美发厅,建筑面积102㎡、精品装修、中央空调、24小时热水)。
二、承包期限
美发厅承包期限自二00六年九月十八日起至二00七年九月十七日止,承包有效期一年,本协议书经甲乙双方签字后,乙方向甲方交纳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协议书生效,承包期满后,乙方无明显违约行为,有优先承包权。
三、承包费用及支付方式
美发厅承包经营费用,每年为人民币玖万捌仟元。承包费支付方式为半年一付(金额为肆万玖仟元整,人民币小写:49000元),本支付期到期前七日,支付下一期承包费用。
四、责任确定
甲乙双方为承包经营关系,乙方自主经营,自行纳税,自负盈亏,其发生的债权债务关系,与甲方无关。
五、行政管理
美发厅隶属于西园大酒店娱乐部,接受娱乐部经理及酒店领导的工作指导和例行检查,美发厅将服务人员名单编制成册报娱乐部备案,到安全部办理相关手续,持证上岗。
美发厅服务人员必须按照酒店管理规范的相关规定,设计自己的经营模式和服务程序,约束员工的行为举止,逐步与甲方的星级服务标准接轨,服从甲方的星级服务指导。
六、经营费用.乙方按月(次月5日)向甲方缴纳自来水费,热水费和电费。
2.美发厅经营所需要的工具、低易耗品、布草类费用,乙方自行支付。
七、违约责任
乙方在经营中,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违约。甲方有权进行劝诫、警告、罚款,情节严重者,可以终止本协议:
1.在经营中发生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者;
2.在经营中严重影响甲方其他经营项目者;
3.不按期缴纳承包费者;
4.不按期缴纳水、电费者;
5.经营管理不善,造成火灾水毁及人力破坏者;
6.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后果不在此列;
7.如果违约发生,由违约方按照可以计算的损失额度向守约方进行赔偿,不可计算的名誉损失双方协商赔偿。在本协议书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向当地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直至向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本协议一式肆份(本协议书之附件为不可缺失文件),甲乙双方各持贰份,自签章后生效,同具法律效力,若有未尽事宜,可形成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书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广汉西园大酒店乙方:廖必军
身份证号码:***919
代表人: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附件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附件二: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
附件三: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附件四:法定代表人(承包人)身份证复印件
6.合伙经营协议书餐饮 篇六
合伙人:出生年月住 址
身份证号码:
合伙人:出生年月住 址
身份证号码:
鉴于,双方同意共同投资经营“”餐饮品牌,为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双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 餐饮的经营宗旨:。
第二条 合伙经营项目、门店名号、主要经营地址:
第三条 合伙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年。
第四条 出资金额、方式、期限。
合伙人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元。
合伙人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元。
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元。另立银行账户一个运营。出资金额在规定期限还未到位的另一方,将按银行利息全额偿还,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或收回。
第五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合伙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1、盈余分配:以出资额为依据,按出资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经营过程中的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合伙人共同承担。任何一
方对外偿还后,另外一方应当按投资比例在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应负担的部分。
第六条 入伙、退出、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合伙人双方同意;
2.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
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2、经另一方合伙人同意退伙;
3、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另一方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合伙人退伙后,双方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给其它合伙人。未经过双方合伙人同意,不得将合伙
股份转让给合伙人以外的其他人。另一方合伙人均不同意接收转让股份的,按退伙方式结算。
第七条 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双方合伙人共同选举为合伙负责人。以为营业执照上的负责人。
双方合伙人选举负责合伙门店的财务。
双方合伙人选举负责合伙门店的运营及日常管理。
双方合伙人共同商议觉得合伙门店的重大事项,议事规则另行制定并双方签署。
第八条 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1.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伙人的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九条 禁止行为。
(一)未经双方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
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二)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另一方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进行交易。
(四)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条 合伙营业的继续。
(一)在一方退伙的情况下,另一方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业务。
(二)在合伙人因其它客观情况无法继续经营的情况下,依该合伙人的书面授权或法定选择,既可以结
算其财产,另一方合伙人继续经营;也可经另一方合伙人同意,接纳其指定的直系亲属、配偶为新的合伙人继
续经营。
第十一条 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一)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
2.双方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4.被依法撤销;
5.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双方合伙人担任。
3.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约定的投资比例进行分配。
4.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
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一)合伙人未按本协议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
(二)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
造成的损失。
(三)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
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四)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法律而导致合伙门店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
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可向市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其他。
(一)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本协议确定合伙经营门店,对外为个体工商户承担民事责任,对内则依据本协议确定各合伙人的责
任、权利、义务。
(三)本合同一式份,合伙人各执一份。
(四)本合同经双方合伙人签名后生效。
合伙人(签字盖章)
合伙人(签字盖章)
7.餐厅合伙经营协议书 篇七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的“陕西面馆”入股经营管理等相关事项达成一致,并形成如下合同,以此共同信守:
第一条 面馆经营说明:
a.合伙名称:“某某村陕西面馆”,b.经营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 c.经营场所面积:
平方米(一楼店面过道为公共使用通道)。
d.合伙经营项目盒范围:面点、炒菜等等及其他服务等
第二条:入股比例:甲乙双方各占 “陕西面馆”经营的50%股份。第三条:面馆厅租金:面馆租金为1000元/月,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从每个月的收入中进行支付。如收入不足时,由双方平摊支付。
第四条:盈亏约定:合同签订每个月甲、乙双方按股权比例分摊盈利或亏损。第五条: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伙创收盈余,此为合伙分配的重点,以甲、乙双方出资比例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第六条:债务承担:如在合伙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合伙人的出资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七条:退伙约定:合同签订一年内,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得提出退伙。如一定要退伙,退伙的一方需要净身出店。合同期内,不得转让自己手头的饭店股份占比。如果需要引入第三合伙人,需要甲乙双方共同同意,并从新签订多方协议。
第八条: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经过甲乙双方约定:经营,购进常用货物:如设备,面粉,等经营用品,需要双方一起同意,进行采购。具体采购负责议价由甲方/乙方(2选1)负责。
第九条:其他说明
1.本协议一式二份,合伙人各执一份。2.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后生效。
3.双方的经营协议由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年___月____日开始正式有效,至____年___月____日结束,其间双方承担相应的权责。
4.从合体签订日期起,面馆前面的固定资产归 方所有。后续添加的相应的固定资产由双方共同资产。
甲方签字: 电话:
电话: 签约时间:_____年___月____日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8.合伙经营货车协议书 篇八
甲方: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乙方: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为维护合伙人的共同利益和个人利益,在“共同投资,共担风险,共同努力,共分利益”的合伙原则上,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共同购买、经营东风牌川S17346货车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合伙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1、甲、乙双方平均出资购买东风牌川S17346货车的车款为93600元,该车款已由甲方全部出资。
乙方的一半出资46800元先由甲方代为垫付。乙方的出资款46800元从共同经营东风牌川S17346货车的利润中予以扣减,直到扣足46800元为止。扣减的利润款归甲方所有。
2、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伙创收盈余,甲、乙双方平均分配。
3.、债务承担:如在合伙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出资为据,按比例承担。
4、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新合伙人须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5、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新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6、合伙人的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4)出售东风牌川S17346货车,须经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任何一方无权单独处分。
7、其他
(一)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新入伙合同可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三)本协议一式肆份,合伙人各执壹份。
(四)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合伙人签章:
签约时间:____年___月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
执笔人:四川天倚律师事务所
尹麒栋律师
9.汽车合伙经营协议书 篇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全体合伙人在诚实守信、平等互利、自愿入伙的基础上,经共同协商一致,达成合伙经营协议如下:
一、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经营范围、经营场所。
第1条 合伙企业的名称为:府谷县万联汽贸有限责任公司
第2条 合伙企业的经营场所:府谷县高石崖
二、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汽车销售、汽车维修、汽车装潢。
三、合伙人的姓名、住所。
1、合伙人:杨振荣身份证号码:***031地址:府谷县府谷镇高石崖村
2、合伙人:尤凯身份证号:***010
四、合伙人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出资的期限。
合伙人杨振荣 出资300万元人民币,尤凯出资100万元人民币,本出资应在合伙协议签订之日时缴付。
五、合伙人权利和义务
第3条 本合伙企业为普通合伙企业,由合伙人共同出资、共同经营。
第4条 合伙人在合伙正常经营范围内的一切行为,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民事责任。如某人超越权限的行为所产生的民事责任则由该合伙人个人承担。
第5条 在执行合伙业务过程中,因合伙人的过错致使他人遭受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的,由全体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6条 合伙人不能成为其他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第7条 合伙存续期间,合伙企业积累的财产和权益为合伙财产,为合伙经营使用。
第8条 合伙财产在普通合伙清算前不得分割。
六、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未约定或约定不明,按实缴出资比例分配;比例不明,平均分配;不得约定全部利润归部分合伙人及亏损只由部分合伙人承担)。
第9条 本合伙企业税后利润提取10%公积金(用于扩大再生产和转为合伙人增加投资、弥补亏损),提取10%公益金(用于合伙人和职工的福利),余下按投资比例分取红利;(公积金或公益金不是法定提取项目)
第10条 企业亏损,按合伙人投资比例承担责任。
第11条 本合伙协议经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合伙人各执一份,登记备案机关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12条 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可以修改或者补充合伙协议(可约定决议方式,不同意合伙人可选择退伙)。
合伙人签字盖章:
10.合伙经营协议书 篇十
住址: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协商、互利共赢的原则,就合伙经营一事达成如下协议条款,以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伙项目名称及地址:
经营地址: 。
第二条:合作经营范围:。
第三条:合伙经营期限:自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
第四条:出资金额、方式、期限
1、,甲方出资人民币45万(大写:肆拾伍万元整),乙方出资人民币40万(大写:肆拾万元整)。
2、以上出资应于 年 月 日全部缴纳到位。
3、本协议生效期间,合伙经营项目涉及全部财产为双方共同共有,任何一方不得随意抽走、挪用或请求分割。如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合伙终止(包括合法解散)后,应当对合伙项目的资产进行评估,扣除合伙债务后仍有剩余财产的,按各方实际投资比例予以分配;合伙项目财产不足以清偿合伙债务的,按第五条的相关约定办理。
第五条:盈余分配及债务承担
合伙双方本着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共负盈亏的宗旨精诚合作。
1、盈余结算:经营进销存账目应当每月结算一次,在结算中如出现的账面应有现金、货物等资产与实有资产不符的,应当查明原因、厘清责任。如账目或货物的损失属于人为原因造成的,应由该责任人负责赔偿。
2、盈余分配:每月结算后,盈余部分按50%的比例进行分配。
3、债务承担:合作债务先以合作财产偿还,合作财产不足以偿还时,甲、乙双方各按50%的比例承担。
第六条:合伙事务执行
1、本合伙属于隐名合伙,仍以方个体经营者的名义对外经营,不另行办理合伙组织工商登记,如个体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及期限存在法律上的冲突,应
当依法变更营业执照的相关项目或对本合伙项目进行调整(须经双方协商一致)。以后如有增加业务的必要,在不违反法律的前提下由双方协商同意即可。
2、不直接参与经营管理的一方,有权委派一人在合伙经营场所参与经营管理,其工资由合伙项目(财产)共同承担,如因经营需要招聘名员工,员工的工资和生活福利都合伙项目(财产)承担。
3、内部管理,如聘任经营管理人员、 调整员工的工资、待遇、制定规章制度等会影响合作经营的重大事宜须经双方一致同意方可执行。
4、账务管理:合伙项目应建立专门台账及专用银行账户。属于合伙项目的任何支出均应由甲乙双方共同签字确认后列支入账。
5、乙方负责店内经营和货物管理的一方,必须把当天营业额全额登记入账,并结算当天的营业利润一并交予双方确认后入账。
6、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取走合伙经营项目的现金和货物。
7、经营中,对于赊销出去的货物由经手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最长不超过三个月)负责全额收回,逾期应由经手人承担应收账款损失。
第七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本店在不特别扩大经营的情况下,不增加合伙人;
2、经甲、乙双方同意,可增加合伙人,并与原合伙人签订合伙协议,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和义务,新合伙人对入伙前的商店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1、在不给合伙商店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原则上合伙人可自由退伙;
2、一方可提出退伙,但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后方可生效。合伙人一致同意的,由各方对财务分割及债务承担等事宜达成一致后,应当签订退伙协议方为有效。
3、合伙人擅自退伙不产生退伙的效力,如果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三)、出资的转让:
如一方欲转让自己合伙财产份额,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方为有效。在同等条件下,原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
第八条:合伙人的权利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1、合作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作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协商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合伙人享有同等的表决权;
2、合伙人对合伙利益享有约定的分配权;
3、合伙经营累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同所有;
4、合伙人有按约定退伙的权利。
(二)合伙人的义务:
1、按照本协议约定,不得随意侵害合伙财产权;
2、分担合伙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九条: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若由此造成合伙经营项目损失的,则由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的一方承担;私自以合伙人名义进行业务活动获得的利益划归合伙收益。
2、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竞争的业务;
3、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进行交易;
4、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经营项目利益的行为。
第十条:合作经营的继续
1、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作人有权继续以原合伙项目的名称继续经营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新合伙人入伙经营。
2、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以依另一方合伙人同意,接纳继承人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第十一条:合伙终止及清算
(一)合伙因下列情形终止:
1、合伙期限届满;
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合伙事务不能继续经营;
4、依法撤销、吊销;
5、出现法律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
3、清偿合伙债务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盈余分配约定进行分配;
4、清算时合伙亏损,合伙财产不足以清偿的部分,各合伙人应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承担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尝。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合伙人未按本协议出资的,应当支付其它合伙人元/人的违约金;
2、合伙人未经另一合伙人同意而转让其合伙财产份额的,可按退伙处理,同时应当支付其它合伙人元/人的违约金;
3、合伙人私自以其合伙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应当支付其它合伙人元/人的违约金;
4、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因重大过失或违反法律规定而导致合伙项目解散的,应当支付其它合伙人元/人的违约金。
第十三条:合伙协议争议解决方式
如甲、乙双方因本协议发生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一致同意由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四条:其他约定
1、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议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按指印之日成立,于20xx年 月 日生效。
合伙人(签字): 合伙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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