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的通知

2024-06-21

关于成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的通知(精选16篇)

1.关于成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的通知 篇一

关于加强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工业锅炉能效测试服务能力建设的通知(质检特函〔2009〕93号)

质检特函〔2009〕93号

关于加强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

工业锅炉能效测试服务能力建设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有关规定,总局颁布了《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督管理办法》(总局第116号令),对高耗能特种设备生产、使用环节的节能监管工作提出了要求。为进一步提升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能效测试服务能力,加快推进在用工业锅炉能效测试与评价工作,我局组织制订了在用锅炉能效测试机构能力要求(见附件1)。

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将高耗能特种设备能效测试机构能力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督促指导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按照有关要求配备技术人员和测试设备,尽快形成能效测试与评价工作能力。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交的在用锅炉能效测试机构申报材料(见附件2),应当经省局初审确认后上报,我局将适时安排专家复审抽查确认,并分期分批公布在用工业锅炉能效测试机构名单。请各省于2009年12月23日前,先行确认1-2个满足测试能力要求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并将有关材料报我局。

其他能效测试能力要求和确认办法另行制定。

附件:1.在用工业锅炉能效测试机构能力要求

2.在用工业锅炉能效测试机构申报材料

二○○九年十二月十六日

2.关于成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的通知 篇二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鉴定评审管理与监督规则》, 近日国家质监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对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鉴定评审机构和国家质检总局授权的特种设备设计文件鉴定机构及其承担的项目予以调整补充并公告。

公告指出, 自公告之日起, 各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鉴定评审机构和国家质检总局授权的特种设备设计文件鉴定机构按照本公告公布的项目开展相应工作。原2011年公布的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鉴定评审机构和国家质检总局授权的特种设备设计文件鉴定机构名单及其承担项目的文件自即日起废止。

3.试析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与管理 篇三

窦卫东

[摘要]近年来,随着全国各地经济的快速发辰,企业使用特种设备的数量日渐增多,因此做好特种设备的使用与管理工作,不仅关系到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也是企业提高经济效益和快速发展的重要保障。

[关键词]特种设备 使用与管理 经济 效益

[中图分类号]C93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5158(2013)05-0132-01

特种设备主要是指涉及到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近年来,随着全国各地经济的快速发展,特种设备的使用数量日渐增多,由于特种设备危险性较大,因此容易发生事故,事故一旦发生,将造成无可挽回的损失,做好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不仅已成为企业内容的头等大事,也是企业提高经济效益和快速发展的重要保障。如何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是特种设备使用单位面临的重要问题,现将企业如何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探讨。

1实施特种设备使用与安全管理的内容

大量事实证明,特种设备管理工作开展得好的企业,安全事故发生的几率也低,既可促进生产的良性运转,又可为企业创造出比较好的经济效益。反之,如果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松懈,人们的安全生产意识淡薄,不仅会酿成严重的安全事故,还会给企业造成不可估量的经济损失。公司虽然是一家新组建的高新技术型企业,但因重视特种设备的安全与管理工作,无论是在厂房建设阶段,还是正式投产以后,不仅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以保证特种设备能够长周期保持安全与稳定运行,也为后期管理奠定了良好的工作基础。

1.1加强设备前期管理工作

(1)把好设备选型关。在设备选型时,应根据建筑结构和生产要求等,多与设计院及设备厂家沟通,并根据本企业的实际情况选择适宜型号的设备。

(2)把好合同签订关。在签订合同时,不仅要明确双方的责任,还应避免以后工作中出现责任不清等问题。

(3)把好设备安装关。在设备安装过程中,既要严格按照相关的安装规范进行分步验收,特别是对隐蔽工程必须要逐步仔细检查,还要坚决制止安装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

(4)把好设备验收关。把好设备出厂、安装和试车验收关,对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和减少故障发生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5)建立健全特种设备档案。设备验收后应积极配合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做好特种设备技术档案的归档工作。

1.2加大特种设备日常管理力度,对经常发生故障的设备要实行监控管理

为了保证设备管理工作更加有针对性,对经常发生故障的设备进行筛选和重点管理,不仅提高工作效率,也有效避免设备故障的发生。

2企业特种设备使用和管理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特种设备安全监督行政管理部门加强了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在特种设备监督及管理工作上取得了较好的成绩,这也带动了大部份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在特种设备管理上逐步规范,但企业特种设备管理工作依然存在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企业对特种设备概念模糊,不完全清楚哪些设备为特种设备,新购买、新安装的设备不知否为特种设备,根本不把它作为特种设备管理,或者使用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特种设备,为发生特种设备事故的发生留下很大的隐患。

(2)企业主体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多数使用单位没有认识到特种设备的危险性,没有认识到企业在安全生产上应承担的主体责任,没有积极主动地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强内部安全管理。有些企业经济效益下滑,安全投入不足,导致未登记特种设备、超期未进行安全检验的设备长期被非法使用;临界报废以及存在严重隐患的的特种设备长期“带病”运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无证操作等现象大量存在。

(3)企业未制定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一些特种设备管理制度、设备操作规程及日常维护保养制度等等。

(4)企业未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企业、职工对特种作业培训持证上岗的认识存在偏差。

(5)未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及未制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专项预案,没有针对应急预案开展各种特种设备事故演练,如发生特种设备事故不知如何处理。

这些问题的存在说明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特种设备管理工作存在许多薄弱环节,为特种设备事故的发生留下隐患。这些问题亟待解决,以便防患于未然。

3企业特种设备管理的主要对策

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关系到社会稳定、和谐发展的大局。如何有效防止和减少各类特种设备事故的发生,是在使用主要环节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必须关注的问题。

(1)认真学习《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规程,提高特种设备管理能力和水平。

(2)认真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的企业主体责任。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企业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人员职责。

4做到思想高度重视、创新管理模式,做好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

(1)企业特种设备管理机构要从思想上对特种设备安全高度重视,宿负特种设备管理职能,应从思想上高度重视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切实加强领导。

(2)制定特种设备各种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一些特种设备管理制度、设备操作规程及日常维护保养制度等等。同时经常组织学习并严格执行。

(3)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定期不定期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并定期自行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对在用特种设备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自行检查,并作出记录。同时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

(4)建立和完善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建立特种设备分类、作业人员数据库及各种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周期一览表,做到对本企业特种设备状况了如指掌。

(5)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及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并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有关规定配备足够的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操作人员及安全管理人员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

(6)企业要重视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培训。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每年制定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和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计划,并加以实施。

(7)制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专项预案,并定期开展各种特种设备事故演练,如发生特种设备事故要急时启动应急专项预案。

4.关于成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的通知 篇四

武政教【2010】综172号

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中学、中心学校,县直学校: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闽教安组办〔2010〕30号)和龙岩市教育局(岩市教综〔2010〕294号)文件精神,现将《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校实际,认真贯彻落实通知要求,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武平县教育局

2010年8月23日

主题词:教育 设备 安全 转发 通知

抄送:委局领导、有关股室,存档。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

闽政办【2010】209号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特种设备是现代生产生活中的重要设备和基础设施,保障特种设备安全运行,事关我省经济健康发展与社会和谐进步。现就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特种设备安全工作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一)总体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防止和减少事故为目标,以贯彻实施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工作主线,以促进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为工作重点,坚持改革创新,健全体制机制,强化监督监察,提高全省特种设备安全工作水平。

(二)主要目标。五年内基本构建适应我省实际的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体系、动态监管体系和应急处置体系,形成政府统一领导、企业全面负责、部门依法监管、检验技术把关、社会支持参与的特种设备安全工作格局,到2015年,力争特种设备万台事故起数控制在0.4起以下、万台死亡人数控制在0.38人以下。

二、落实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

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要依法承担特种设备安全的主体责任,自觉履行法定义务;主要负责人必须对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全面负责,依法组织生产或使用。要

保证必要的投入,满足特种设备法定检验检测和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需要;采用先进技术和科学方法,提高特种设备安全性能和管理水平;建立特种设备安全应急救援专项预案,定期组织演练,增强事故防范和处置能力;自觉接受政府相关部门的安全监督监察。

三、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职责

各级政府要加强对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领导。县级以上政府要将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纳入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体系,将特种设备应急救援纳入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管理体系;督促、支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履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职责,加大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经费的投入,建立“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联合监督检查,对重大安全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协调解决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将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纳入到安全生产工作范畴,积极协助配合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做好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及时向监管部门通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和安全隐患,并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整改。

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谁审批,谁负责”的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要求,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督促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保障本行业、本领域内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要依照《条例》实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积极推动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地方立法和地方标准制修订;根据区域性、阶段性的特种设备安全突出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应急处置预案和技术指导专家队伍;按照有关规定,协调组织相关部门开展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

四、完善特种设备安全工作机制

(一)实行特种设备安全动态监管。各地各相关部门进一步整合特种设备安全监督资源,健全组织网络;建设特种设备安全动态监管公共平台,相关部门通过平台实现数据互联共享,依托信息技术和组织网络实现动态监管。

(二)建立促进特种设备生产和使用单位自觉落实安全主体责任的长效机制。各地各相关部门将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作为企业安全生产级别评定的重要内容之一。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要根据特种设备潜在的危险程度和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水平,对特种设备实行分类分级监管,突出监督监察重点,提高特种设备安全工作

时效性。要适时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示范建设等活动,发挥典型带动作用,持续提升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水平。

(三)发挥检验技术机构作用。政府设立的特种设备综合检验检测机构要坚持公益型服务性质,为安全监察服务,为安全发展服务。要加大对特种设备检验技术机构的支持力度,推进科技兴检战略。要按照国家和省政府的统一部署,积极稳妥推动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工作改革,规范检验市场,引导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事业健康发展。

(四)加大特种设备安全宣传力度。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定期公布特种设备安全和节能状况;报刊、电视、广播、互联网等媒体及时向社会通报特种设备安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广泛宣传特种设备安全法律法规和使用知识,增强社会各界特种设备安全法制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营造全社会支持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调动全社会参与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积极性。

五、提升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水平

(一)增强特种设备技术创新能力。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建立科技成果转化长效机制,鼓励科研机构积极研发新技术、新产品,提高特种设备产品安全性能;鼓励社会力量举办特种设备从业人员培训教育,开展职业技能竞赛,增强从业人员技术能力;进一步优化我省特种设备制造业的发展环境,促进特种设备产业发展。

(二)加强闽台特种设备安全、节能技术合作交流。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坚持先行先试,开展闽台在特种设备安全、节能技术方面的讲学、互访、学术研讨、互派专家学者等交流活动,探索建立双方在单位资质、作业人员资格和检验结论等方面的互认机制。

(三)提升高耗能特种设备的节能水平。各地各相关部门要积极开展高耗能特种设备能效审查、能效测试和等级评定,限制和淘汰能效超标的高耗能特种设备。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对企业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改造的支持力度,节能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要支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履职,共同推进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管工作。

5.关于成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的通知 篇五

阳煤机字[2007]628号 签发人:郭福生

二OO七年九月二十七日

关于印发《阳煤集团特种设备管理规定》的

通 知

集团公司所属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国家质检总局及省、市关于特种设备管理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理顺、规范和加强对集团公司特种设备管理,确保特种设备的检修、维修、保养和安全使用,集团公司特制定《阳煤集团特种设备管理规定》,各单位要严格依照本规定明确管理部门,落实管理责任,做好特种设备的管理工作,确保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

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特种设备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1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集团公司范围内特种设备的技术业务及安全管理,确保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防止或减少特种设备事故,保障集团公司职工人身和企业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集团公司特种设备管理规定。第2条、本规定所称的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

第3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范围内特种设备使用和安全技术业务管理。

第二章 管理部门及职责

第4条、机电动力部对集团公司各单位特种设备运行使用和安全技术实行全方位监督管理,是集团公司特种设备业务主管部门和安全运行监督管理机构,行使服务、指导、协调、对外联系、督促、检查等职能。对特种设备的各项技术指标及设计选型、制造生产资格认证、设备招标、安装、改造、维修、使用、检验、报废严格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从技术管理程序上把关,对特种设备事故追查分析和安全运行检查。各单位有关特种设备事宜要及时汇报集团公司机电动力部。

第5条、集团公司安监局负责对特种设备安全运行管理实施监督管理,组织特种设备事故追查分析。

第6条、集团公司供应处负责特种设备的订购工作,对其所采购特种设备的质量、安全性能负责,并负责对供货厂家设备生产资质的审查。

第7条、国辰公司负责特种设备安装工程的设计、施工、建设、监理各方面的质量行为,参与特种设备招投标工作,参加特种设备安装工程监督和验收。第8条、集团公司培训中心负责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和考核取证(换证),保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取得有效操作证件,并负责建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档案。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人员

第9条、集团公司各单位应建立特种设备管理机构,负责本单位特种设备的安全技术管理和安全运行工作管理,对本单位特种设备的动态安全技术性能总负责。

第10条、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应具备特种设备安全技术知识,熟悉有关法律、法规、条例、标准和规定,负责及时编制设备检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对特种设备定期报检、检验、维保、自检自查。

第11条、特种设备维护人员和操作人员(司机)由集团公司机电动力部和职工教育培训中心负责组织培训,经所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考试合格后,由所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统一办理岗位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严禁无证上岗。

第12条、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配备充足的取得岗位操作资格证书的特种设备专业技术人员和作业人员及维护人员,具体从事所负责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和管理。

第四章

特种设备选型和采购

第13条、集团公司设备采购部门和各使用单位必须选择符合国家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特种设备。设备选型方案由设计部门、主管部门和使用单位共同研究确定,然后经集团公司主管部门和使用单位及有关部门进行招议标确定厂家,对所选择的厂家安全资质进行严格审查。禁止采购未经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证的制造厂家所制造产品。

采购部门和人员对所采购特种设备产品制造安全质量负责。

设备选购要经过市场调研和用户访问。

第14条、特种设备到货后、安装前,采购部门应通知主管部门、使用单位、计划部门和设备厂家对设备进行开箱验收、安全质量检查、查阅合同和技术协议,看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安装及使用维护说明、检验检测证明等文件资料是否齐全完整。

凡到货设备存在制造缺陷、严重质量问题、影响运行的安全缺陷,技术资料不全或与设计不符,都不允许安装或使用。

第五章 特种设备注册登记和检验

第15条、各单位应建立特种设备台帐和设备技术特征明细,并将特种设备有关完整的原始档案和设备履历簿等技术资料存入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安全技术档案应包括下列内容:

(1)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说明以及安装、改造、更新、大修等技术文件和资料;

(2)特种设备定期检验报告和定期检查记录;

(3)特种设备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和定期试验记录;

(4)特种设备的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5)相应特种设备管理制度;(6)特种设备操作规程及应急预案。第16条、特种设备在投运前均应到所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使用登记证”,并在集团公司机电动力部备案。更新后,特种设备应重新办理“使用登记证”,重新在机电动力部备案。

第17条、各单位必须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对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表进行定期检验、校验、并作好记录,未经检测机构定期检验或年检不合格存在安全隐患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第18条、在用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运行检验周期(1)在用锅炉的外部检验每年进行一次,内部检验每二年进行一次,水压试验每六年进行一次,对于无法进行内部检验的锅炉,应每三年进行一次水压试验。

(2)在用压力容器内、外部检验:安全状况等级为1、2级的每六年至少一次;安全状况等级为3级的,一般3—6年一次;安全等级为4级的,必须每年进行一次内外部检验。

(3)盛装一般性气体的气瓶,每三年检验一次;盛装惰性气体的气瓶,每五年检验一次。

(4)在用压力管道安全状况等级为1级和2级的,其检验周期一般不超过6年;安全状况等级为3级的,其检验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

(5)在用电梯定期检验周期为一年。(6)在用起重机械定期检验周期为两年。

(7)在用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安全阀、压力表、温度表每年进行一次整定、校验。

(8)属下列情况之一的相关特种设备,应当按照验收检验的要求进行检验: 1)新安装、移装、大修或改造后拟投入使用的特种设备; 2)停止使用时间超过一个检验周期后,再次使用的特种设备;

3)经过重要改装或严重损坏后修复的电梯; 4)发生重大事故,修复后需重新启用的特种设备。第19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所辖市质监局特种设备检验所和集团公司机电动力部提出检验要求。

第六章 特种设备的运行管理

第20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明确其管理部门,落实专业管理人员,明确管理职责,做好本单位特种设备的各项管理工作。

第21条、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使用单位应将特种设备的登记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第22条、各单位要建立、健全特种设备管理规章制度,其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其规章制度应包括以下内容。

(1)现场安全操作规程;

(2)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岗位责任制;

(3)岗位交接班制度;

(4)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5)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制度;(6)日常运行检查、维护、保养、包机制度;(7)定期检验、修理制度;

(8)特种设备登记建档和档案管理制度;(9)事故分析制度;

第23条、各单位要建立、健全特种设备管理运行记录和技术资料,其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按规定认真填写,妥善保存,其运行记录应包括以下内容。

(1)设备主机及附属设备的运行记录;(2)设备检修保养记录;

(3)燃料、材料、配件消耗记录;(4)安全保护装置试验记录;(5)交接班记录;(6)要害场所登记记录;(7)干部上岗查岗记录;(8)事故记录;

第24条、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发生异常情况时,作业人员应立即向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和单位有关负责人汇报,使用单位应当及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第25条、锅炉

(1)锅炉房的设计建造应符合《锅炉房设计规范》,锅炉管理运行要严格执行《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热水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和《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等有关要求。

(2)锅炉房应有锅外水处理设备。蒸汽锅炉的给水、热水锅炉的补给水和循环水水质应符合《工业锅炉水质》和《电站锅炉水质》的要求。(3)锅炉使用单位必须确保每台锅炉的安全保护装置齐全,整定值合理准确,动作灵敏可靠,定期校验和试验,绝不允许无保护运行,甩保护运行和保护失效或带病运行。

(4)锅炉使用单位要组织工程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参照厂家的设备使用说明书,制定和明确每台设备、每个部件、每个部位的检修周期,更换周期,检修质量标准,组织有关人员学习,并严格遵守执行。

(5)各单位锅炉管理部门每月必须组织一次对本单位在用锅炉的全面检查,检查问题要“三定”,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处理。

第26条、压力容器

(1)压力容器的设计、安装、改造、修理、运行必须严格执行《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气瓶的运行管理必须严格执行《气瓶安全监察规程》。

(2)压力容器使用单位要组织工程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参照厂家的设备使用说明书,制定和明确每台设备、每个部件、每个部位的检修周期,更换周期,检修质量标准,组织有关人员学习,并严格遵守执行。

(3)压力容器管理部门每月必须组织一次对本单位在用压力容器的全面检查,检查问题要“三定”,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处理

第27条、电梯

(1)电梯使用单位应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定,加强对电梯管理、使用和维护保养等工作,严禁电梯带病运行。(2)使用单位每月不少于一次对安全装置、钢丝绳、制动器、接触器和其它主要运转部件的外观及运转情况进行检查;每半年进行一次机械制动器的制动能力的试验,并作出记录,对在用电梯进行自行检查和日常维护保养时,发现异常情况应当及时处理。

(3)电梯的进行日常性维护和保养必须由依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取得许可的安装、改造、维修单位或者电梯制造单位进行,要签定维修保养合同,明确电梯保养双方责任,至少每周进行一次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并作出记录,(4)电梯的使用单位应当将电梯的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使用牌照、检验合格标志置于轿厢乘客注意的显著位置,保证在年检合格证有效期内使用。

(5)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应配备电梯专职专业管理人员,住宅电梯和病房电梯不得以无司机状态运行,配置必备的专业救助工具及24小时不间断的通讯设备。

(6)应按标准化管理要求建立相关制度、记录和档案资料。制定电梯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并每年组织一次电梯应急预案的演习。

第28条、起重机械

(1)各单位所用起重机械必须严格执行《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

(2)起重机械应日常维护与专业化维保相结合,承担集团公司范围内起重设备维修保养的专业维保公司应将其合法有效的资质证复印件报起重设备检验单位和机电动力部备案。(3)起重机械应进行日检、周检、月检、季检和年检,明确应检查的项目,由维保单位维检的,使用单位应与维保单位签订维保合同,明确使用单位和维保单位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及维保项目、收费标准等。

(4)检查要有记录,发现起重机械有异常情况时必须及时处理,严禁带病运行。

第29条、压力管道

(1)压力管道的设计、施工必须委托取得相应设计、施工资质的单位承担。必须经过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并严格执行《压力管道安装单位资格认可实施细则》。竣工后必须经有关部门验收检验合格,方可投运。

(2)各单位应电脑绘制本单位压力管网图,标明管道规格尺寸、长度、材质,并根据实际变化情况及时修订,同时应妥善保存压力管道安全技术档案。

(3)压力管道的管材、管件、阀门及支吊架的材质、规格、型号、安装必须符合相关设计要求和规范的规定。

(4)管道支吊架的型式、材质、加工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支吊架焊接无漏焊、裂纹等缺陷,外观正规、美观。

第七章 特种设备的安装、移装、改造、维修、验收、停用、报废

第30条、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的安装、移装、改造、维修,必须由依照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取得相应专业资质许可证的单位进行。电梯的安装、移装、改造、修理必须由电梯制造单位或者通过合同委托同意依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取得许可证的单位进行。

第31条、凡在集团公司内进行特种设备(承压部件)安装、移装、改造、修理的单位,施工前,要经过集团公司招议标,确定中标后,签订技术协议,并书面请示所辖市质量监督局同意,并将同意告知书送集团公司机电动力部,经机电动力部对其资质证书再进行审核认定,签订合同后,方可在集团公司内从事上述工作。

第32条、特种设备安装、移装、改造和重大维修结束后,由制造单位或是有检修资质的单位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对特种设备进行检验和调试,并对检验和调试结果负责,最后经市质监部门检验和集团公司有关部门进行总体验收签字,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常使用。有关技术资料全部移交使用单位。

第33条、各单位在进行特种设备安装、移装、改造、修理、维护时,要遵循比质比价、先内后外的原则,维护集团公司利益。

第34条、凡进行特种设备安装、移装、改造和维修工作,使用单位必须与承揽单位签定安全技术协议,与监理部门签订合同,明确安全责任和质量保证,并进行过程中的质量监督。

第35条、需要报停的特种设备,要写出书面申请,报市质检部门和机电动力部办理停用手续,在启用前办理启用手续。

第36条、特种设备存在严重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使用单位应当及时予以报废,并向机电动力部和市质检部门办理报废、注销等相关手续。报废的特种设备一律不准转让和出售。

第37条、气瓶充装单位应由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许可,方可从事充装活动。

气瓶充装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与气瓶充装和单位相适应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2)有与气瓶充装和单位相适应的充装设备、检测手段、场地、厂房、器具、安全设施和一定的气体储存能力,并能够向使用者提供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气瓶;

(3)有健全的充装安全管理制度,责任制度、紧急处理措施。

气瓶充装单位应当对气瓶使用者安全使用气瓶进行指导。

第八章

特种设备的检查和总结

第38条、为确保特种设备规范管理和安全使用,集团公司实行不定期和周期为一年的安全监督检查制度,组织有关专业人员对各单位特种设备的管理使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人员持证上岗及特种设备完好状况进行全面检查。

第39条、机电动力部每年将组织召开集团公司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会议,总结本年度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管理工作,对上年度管理好的单位进行表扬和奖励,对存在隐患和事故的单位进行通报、处罚,研究、安排下年度的工作计划及特种设备的长远发展规划,第九章

特种设备管理工作的考核 第40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20000以下元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使用。

(1)新安装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未向集团公司机电动力部请示验收、备案,未到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使用登记牌照”,即擅自投入使用的。

(2)未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的。

(3)未对特种设备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和定期自行检查的,或者未对安全附件、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检验、检修,虽然检验、检修但无记录的。

(4)未经集团公司机电动力部书面批准,擅自进行特种设备安装、维修、改造而投入运行的。

(5)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未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继续投入使用的。

(6)未制定特种设备的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的。(7)未对特种设备维修、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无证上岗作业的。

(8)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对特种设备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迟报的。

(1)特种设备管理制度,操作规程未建立或未落实的,本单位安全责任体系、安全管理保证体系、组织指挥体系未建立、未落实的。

(2)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未向集团公司机电动力部提出检验要求,不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检验的。

(3)未对电梯进行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的。(4)未将电梯的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电梯安全使用合格证置于轿厢内乘客注意的显著位置。

第41条、特种设备发生重大责任事故和安全隐患事故的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集团公司下达的有关考核处罚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章 附则

第42条、本规定与上级法律、法规相抵触时,依照上级法律、法规执行。

第43条、本规定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1)、锅炉,是指利用各种燃料、电或者其他能源,将所盛装的液体加热到一定的参数,并承载一定压力的密闭设备,其范围规定为容积大于或者等于30L的承压蒸汽锅炉;出口水压大于或者等于0.1MPa,且额定功率大于或者等于0.1MW的承压热水锅炉;有机热载体锅炉。

(2)、压力容器,是指盛装气体或者液体,承载一定压力的密闭设备,其范围规定为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2.5MPa.L的气体、液化气体和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的固定式容器和移动式容器;盛装公称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2MPa,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1.0MPa.L的气体、液化气体和标准沸点等于或者低于60℃液体的气瓶、氧仓等。

(3)、压力管道,是指利用一定的压力,用于输送气体或者液体的管状设备,其范围规定为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的气体、液化气体、蒸汽介质或者可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介质,且公称直径大于25mm的管道。

(4)、电梯,是指动力驱动,利用沿刚性导轨运行的箱体或者沿固定线路运行的梯级(踏步),进行升降或者平行运送人、货物的机电设备,包括载人(货)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等。

(5)、起重机械,是指用于垂直升降或者垂直升降并水平移动重物的机电设备,其范围规定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0.5吨的升降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1吨,且提升高度大于或者等于2m的起重机和承重形式固定的电动葫芦等。

6、客运索道,是指动力驱动,利用柔性绳索牵引箱体等运载工具运送人员的机电设备,包括客运架空索道、客运缆车、客运托牵索道等。

6.关于成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的通知 篇六

晋质监局发[2009]323号

关于转发国家质检总局《关于进一步

加强国庆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质监局,太原高新区、经济区质监局,省特检所,省锅检所:

现将国家质检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庆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质检特函[2009]49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我省晋质监局发[2009]294号文件精神,一并贯彻执行。现提出以下要求:

一、各级各单位要充分认识保障国庆期间特种设备安全的极端重要性,要加强领导、集中精力、全力以赴,做好国庆期间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

二、各市、县(区)质监局要在9月15日前与当地政府联系,划定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的重点保障区域即“核心区”和“外围区”;要列出“核心区”和“外围区”特种设备的明细表,要通知到每个使用单位、维保单位、检验单位;要将“核心区”、“外围区”内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人员、检验人员、监管人员落实到位,要将特种设备安全落实到单位、落实到人;要做好国庆期间“核心区”“外围区”特种设备现场值守人员进驻和特种设备备

品备件的准备工作。

三、各市、县(区)质监局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部署下,认真制定国庆期间特种设备安全工作方案和特种设备专项应急预案,督促企业制定本单位特种设备专项应急预案并开展有针对性的应急演练。

四、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特种设备反恐防范工作,向政府和有关部门提供需要重点防范的特种设备信息。要向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宣传反恐防范意识,督促使用单位采取针对性的防范措施。

五、各检验检测机构应严格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程序和内容要求开展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工作,9月25日前必须完成对国庆“核心区”“外围区”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保障性检验工作;检验中发现“核心区”“外围区”有重大隐患的特种设备,要及时报告各市质监局特种设备科(处),各市质监局特种设备科(处)要坚决关停有重大隐患的特种设备;国庆期间“核心区”“外围区”的特种设备检验责任要落实到人。

六、各级各单位要加强应急值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要做到领导带班,专人值班,保证通讯、信息畅通,一旦出现突发情况,及时按照应急预案进行处置。各市质监局要在9月20日前将国庆放假期间特种设备值班名单、值班电话和手机号码报省局特种设备处。

附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庆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

7.关于成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的通知 篇七

一、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改革与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国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改革与发展过程中存在以下几个的问题:第一, 目前我国的经济发展极为迅速, 但是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得发展速度明显落后与经济发展, 两者不能完美的结合, 导致特种设备的给选哪个检测技术不能达到相关的要求。第二, 经济的迅猛增长使得目前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数量严重不足, 阻碍了其改革与发展的进程。第三, 改革之前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留下了许多需要改善的地方, 包括检验人员的综合水平不高, 检验任务繁重, 以及有待改善的培训制度等。第四, 目前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尚未建立起一套科学合理的奖惩机制以及薪酬制度来提高员工的工作热情以及责任感。第五, 由于特种设备的检验人员需要会费较长的时间来培养, 需要大量的财力、物力支持, 因此人员流失问题是目前继续改革的方面。

二、改革对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影响

(1)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不断深化改革从政府机构的改革来看, 改革要求特种设别检验检测结构不断提高工作效率, 合理配置人员、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体系, 不断优化人员结构, 不断提高结构的法制化管理进程。综上所述, 从政府的落脚点出发,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改革与发展必须和政府保持合适的关系, 根据三类不同的检测检验结构找到合理的定位。

(2)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不断深化改革从事业单位的改革来看, 我国的大中型事业单位都在不断地改革与发展。在改革中求成熟, 在发展中求完善。但是事业单位的改革之路要远远落后于政府结构的改革, 主要包括尚未解决的矛盾以及事业单位需要承担政府改革的遗留问题。主要包括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第一, 政企不分, 目标不明确;第二, 人员责任制度不明确, 工作效率低;第三, 没有完善的养老保险制度以及健全的社保体系;第四, 不能合理配置资源, 科学的规划资金;第五, 不同地区之间存在着较大的差异, 公共服务不到位。这些问题都是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不断深化改革过程中存在的阻力。

(3)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不断深化改革从财政管理体制的改革来看, 符合国家的各项财政政策。第一类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应严格按照我国的财政管理政策的要求进行改革与发展, 努力做好财政管理工作。这就要求,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制定合理的收费政策, 并及时如数的上缴国库。其次,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在日常运营、改革发展过程中所需要的资金由政府财政部门来解决。不同于第一类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 第二类和第三类机构虽然是行政部门但是采用的却是企业经营模式, 因此并不会将收入缴纳国库。

三、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改革发展措施。

文章中笔者结合多年的工作经验以及对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结构的分析提出了具体的改革措施, 来进一步提高该机构的社会地位以及影响力。

1. 设立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

设立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并不是简单地成立一个部门, 而是需要一个智能完善, 制度规范的检测机构。因此, 在设立之前首先应该征得政府部门的同意, 第一类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在设立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政府部门的规定进行;第二类以及第三类机构的设立应该按照企业来进行, 不断完善。

2. 不断提高检测人员的综合水平

为了进一步提高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改革发展的速度, 应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的综合水平。人员水平的提高代表着更好的检测质量, 因此, 在改革过程中应加大人才的培养力度, 培养出一支富有工作热情、责任意识、扎实技能的工作人员是改革与发展的必经之路。这就要求检验检测机构为工作人员提供更多的培训机会和多种教育手段。

3. 建立科学合理的人才培养引进制度

在改革与发展过程中, 留住并引进优秀的人才是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结构面临的重要问题。因此, 我们应建立科学合理的人才培养引进制度。制度的建立需要独具创新性, 并且要求制度化、规范化。企业内部, 加强对员工的培训, 并且要引进优秀的人才, 不断扩大结构的人才队伍和人力资本。

4. 不断提高检验检测设备的水平

设备水平的不断提高是改革与发展的必经之路。只有不断提高设备水平才能适应快速发展的经济。先进高端的检测设备时间能不断提高检测机构的现代化水平, 提高检测质量, 检测水平。目前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集中度不断提高, 更高水平的设备才能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

5. 不断提高科技力度

科技发展是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改革发展的重要途径, 只有不断提高机构的科技投入, 不断推广科技产品才能实现信息化建设。科技发展过程中会研发出许多科技成果, 而这些成果会带来工作效率的极大提高、检测能力的提升以及机构的行业竞争力。

四、结语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发展符合我国经济发展的要求。文章中笔者结合多年的工作经验对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改革与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简要的介绍, 并从政府机构、事业单位、财政部门三方面对改革与发展的影响进行了简要的介绍。并结合切身体会对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改革与发展措施进行了简要的介绍, 提出了自己的见解。

参考文献

[1]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J].中国物价, 2010, (1) :70.

8.特种设备的信息化管理问题思考 篇八

1.标准信息管理与作用

标准信息管理工作内容的重要组成部分,一是对标准信息自身的管理,目的是为了达到对信息的采集、加工、存储、流通和服务的最佳效果;二是对标准信息有效流通、管理,以实现标准信息活动的价值和利润。标准信息系统是基于网络的专业化信息系统,标准信息系统与网络建设是实现信息资源快速、高效、共享的手段和基础。没有丰富的标准信息资源和结构科学的信息系统,没有快速传播信息的网络,信息资源就不能有效地开发和利用,从而直接影响标准信息工作的发展。

标准信息工作的作用,首先是标准检验信息是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管理活动,从根本上促进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质量水平的提高,推动检验技术进步。其次,了解和获得国际、国外标准必须借助标准信息工作才能实现,一方面,收集国际国外先进标准信息,借鉴国外先进的技术和方法,有利于检验机构吸收、借鉴国外先进的检验技术,提高我们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的综合能力;另一方面,研究国外技术标准和技术法规、构筑起符合规则的“技术措施”;才能构建特种设备法规标准体系。再次,标准信息部门提出的相关标准信息资料和有观点、有分析、有建议的标准信息研究分析报告是标准化主管部门制定计划、政策和决策的重要参考依据。另外,在整顿市场经济秩序过程中,政府行政监管发挥着重要作用,要解决经营无证、假冒伪劣、环境污染,特种设备安全等问题,就需要大量的国内外相关标准信息作为執法依据。

2.实现特种设备信息化管理,落实三方安全责任

实现特种设备安全运行,必须对特种设备实行动态监督管理。特种设备在整个运行寿命周期中,为准确掌握特种设备使用状态,各级安全监察部门和监督检验检测单位通过现场安全监察和强制检验,采用现代化管理手段,依法对特种设备安全状况进行实时跟踪管理的全过程,以达到巩固和提高特种设备注册登记率、定期检验率、事故结案率和持证上岗率,最终实现杜绝特大事故、遏止重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避免重复事故的安全目标。

2.1特种设备生产和使用单位是生产经营活动的主体,也是特种设备安全质量和运行安全的责任主体

特种设备信息化系统管理和使用,生产和使用单位也应是参与的对象,反映在信息化管理上的一致性。就生产和使用单位对设备的管理而言是全面的,应包括质量体系并有效运转,对相关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并确保持证上岗,健立各项管理制度,保证设备的安全状况并具有可跟踪性,重大危险源防范监控和事故隐患及时整改,保证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并适时演练等,是真正的法律主体,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

生产企业要对生产的设备安全性能负责,必须将生产的产品信息提交到数据库,有利于掌握生产企业的生产状况,同时,由于建立产品质量档案,在外网上公布后,有利于从源头控制,增强企业的标准化管理水平。企业作为责任主体可以使监察机构动态了解企业的设备安全状况,是否做到三落实两有证。所以必须建立由企业广泛参与的动态管理系统,为企业设置管理窗口上,由企业自行对自己的设备进行管理,更好反映设备动态情况。

2.2检验检测工作是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基础和技术支撑

检验检测机构要认真履行检验技术把关的责任,在督促企业依法主动报检的同时,要及时安排检验计划,确保定期检验率,实现检验工作的有效覆盖;要确保检验工作质量,杜绝因检验把关不严而导致的安全责任事故;要及时将检验中发现的严重事故隐患和重大问题及时告知生产、使用单位并立即报告安全监察机构。检验过程的相关信息要及时收录和更新,以确保检验检测数据库的完整和准确。要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设置检验检测情况的预警和报警信息,及时动态跟踪监督。

2.3质监部门必须依法履行特种设备安全监督职责

要建立完善安全监察责任制,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对设备登记率、定期检验率、持证上岗率、事故结案率等实行信息化管理、定期量化考核。监察机构责任反映到设备的数据库中,监察机构对监督检查数据负责。检验单位的责任落实主要显示在检验报告上。因此必须做到检验信息和监察信息的同平台作业,完全做到信息联动,监察信息被提取到检验报告中,检验结论反映到设备的数据库中。检验单位要对检验报告的及时、合理、正确负责。

9.关于成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的通知 篇九

仙质监﹝2012﹞号

仙游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关于立即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及

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

局机关各股(室)、各质监站:

根据上级指示,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县范围内深入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切实解决特种设备安全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使用特种设备的行为,着力消除重大安全隐患,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责任制和安全长效机制,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提高特种设备安全保障水平,坚决遏制重特大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县

特种设备安全形势稳定。

二、组织形式

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和”一岗双责”要求,在县政府安委会和县质监局统一部署下,各基层质监工作站结合各自工作实际,采取企业自查与质监站抽查、综合执法和专项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职责分工

(一)组织领导机构

为了切实做好全县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仙游县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协调这项工作,有关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蔡振峰(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曹金中(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杨光洪(局长助理)

成员:陈建明、林志群、林立忠、林维华、林泓、宋梓剑

下设办公室,挂靠县局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林立忠(兼)

联系电话:8599582

(二)工作分工

1、县局特安窗口负责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检查工作。

2、各基层质监工作站负责本辖区内的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3、县局特安窗口要积极参与全县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及隐患

排查治理工作,加大对全县特种设备重大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5、办公室负责后勤保障,联系协调新闻单位,进行宣传报道活动。

四、重点范围

督促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管理及其设备安全状况,重点是使用单位、重点工程项目、重要场所(尤其是公共场所)的特种设备、非煤矿山桅杆起重机、冶金起重机以及危化品行业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别是继续深化制冷企业特种设备和流动式起重机专项整治以及电梯的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监管工作。结合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活动,积极推动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强化源头治理。

五、主要内容

1、使用的特种设备是否经过制造监督检验和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并检验合格。

2、气体充装、检验单位是否按规定进行充装、检验。

3、电梯安装、维保过程是否存在施工安全质量问题;电梯使用单位是否制定电梯管理办法和三角钥匙管理制度。

4、使用单位安全责任制、教育培训、操作规程和事故报告、处理、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

5、使用单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作业人员档案的建立和管理情况。

6、特种设备的使用是否按行政许可要求进行使用登记,并在检验有效期内。

7、使用单位设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或聘用专(兼)职管理人员情况;特种设备的操作人员是否经过安全教育培训,是否按规定持有有效证件。

8、生产使用单位是否制定具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是否具备应急救援能力,是否按预案要求进行演练,对应急救援装备和急救物品的配备、存放、检查维护是否符合要求。

9、特种设备的维护是否经过正常的维护保养,是否有日常维护保养记录,对维护保养中发现的问题是否得到及时、合理的处置。

10、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是否按规定进行检验(校验),是否能有效工作。

11、特种设备的运行是否按要求有真实的运行记录,是否在规定参数范围内运行。

12、压力容器、压力管道使用是否存在事故隐患;常压锅炉是否承压使用,小型汽水两用炉是否超压使用,是否存在非法改造行为;非煤矿山是否使用土制桅杆起重机;冶金企业是否存在用普通起重机吊运熔融金属行为。

13、对租赁、承包经营的大型游乐设施和旅游景区厂(场)内专用机动车辆,场地提供单位和旅游景区是否已进行统一管理,是否已落实设备运营者的安全责任。

14、使用单位隐患治理、监控情况。

六、检查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安全大检查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各单位应当充分认识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使命感、紧迫感和责任感。要把安全大检查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当前开展“安全生产年”、安全生产“三年行动”、“责任落实年”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回头看”等活动有机结合起来,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重点、步骤、要求和保障措施;要认真落实单位负责人负责制,— 4 —

明确层层分解任务,责任落实到人;采取有效措施,将安排部署落实到每个基层单位、每个岗位和每个人员,并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把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工作作为当前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的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实抓好。

2、广泛宣传,营造安全大检查及隐患排查治理舆论氛围 应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站等新闻媒体的宣传舆论导向作用,加大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安全知识的宣传力度。可采取在我县主要媒体上开辟专栏、免费举办企业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和送安全法规知识进企业、进园区、进学校、进社区的“四进”活动等措施,广泛宣传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重要性,普及特种设备安全常识,提高全社会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自我保护的能力,让全社会共同参与开展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确保我县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3、突出重点,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对重点监控单位、重点工程项目、重要场所的特种设备,要督促使用单位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开展自查,全面排查治理特种设备隐患,确保重点设备安全运行。要针对本辖区特种设备的特点、今年以来特种设备出现的新情况以及事故暴露出来的突出问题,督促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全面深入排查治理隐患,全力防范事故。

4、强化监督,集中开展安全大检查及隐患排查治理督促检查 各质监站要按照本《通知》的要求,深入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督促检查工作,对本辖区各类特种设备安全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开展全面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隐患,要及时下达安全监察指令书,督促企业整改,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企业要制

订隐患监控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对限期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严重事故隐患拒不整改的单位,要及时上报县局。

5、强化服务,确保安全大检查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效 各质监站在开展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及隐患排查治理过程中,要注重将提供优质服务和排查治理、日常监管有机结合起来。组织人员深入企业特别是一些重点企业或项目帮助指导开展隐患排查工作,要求做到细致、认真,力求不漏一处隐患。同时,对排查出的隐患,要从技术、人员等方面帮助指导企业做好整改工作,努力消除各类隐患,确保企业安全发展。

各质监站应按照县局制定的本通知开展工作,并及时将安全大检查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总结及时上报县局特安窗口,以便汇总上报县政府和市局。

二○一二年五月十五日

主题词:特种设备安全 检查 通知 抄送:市质监局、县安办。仙游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

10.关于成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的通知 篇十

关于成立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领导机构的

公司各单位:

为适应新形势下公司的安全生产发展需要,并提高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减少事故的发生,加快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两个体系建设工作,公司决定成立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全面负责领导公司“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长:

副组长:

成员:

附:“双重预防体系”建设领导机构成员职责

XXXXXXX公司 2018年3月20日

“双重预防体系”建设领导机构成员职责

为确保双重预防体系建设顺利开展,“双重预防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组长为该项工作的牵头人,负责督导及审核;副组长及小组成员应履行风险点识别、风险评价及风险管控过程中应承担的职责。具体职责如下:

一、组长职责

1、组织、监督、指导、考核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体系工作的开展及各项措施的落实。

2、传达学习和贯彻关于两个体系有关政府文件、精神和要求。

3、组织编制符合要求、满足公司实际运行状况的《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体系实施方案》。组织编制安全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体系推进工作实施方案。

4、全面展开工作,明确各单位进度和质量要求,适时指导和调度,并制定考核办法。

5、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体系工作专题会,固化成果、健全档案,持续降低事故风险。

二、副组长职责

1、协助组长组织开展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体系建设。

2、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体系建设宣贯和培训。

3、做好风险分级评价过程控制,编写《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与

隐患排查体系》,组织排查风险点、作业步骤确认、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风险分级管控、确定重大风险,完成“一企一册”。

三、成员职责

1、按照“分级管理、分线负责”、“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各成员具体落实安全生产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体系建设过程中的具体工作,完成各自区域内和本业务范围内的风险点识别、风险分级及风险评价,对评价结果负责。

2、制定风险点分级管控措施,并在工作现场制作悬挂风险管控标识牌。

3、建立常态机制、加强动态管理,每年至少一次对风险点进行调整,遇有法规变动、重大人事调整、工艺变更、更改扩项目、原料、设备、产品变动等及时进行风险评估,确保风险点的安全。

四、领导小组职责

1、组织协调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的日常工作;

2、研究提出公司决策、事件和业务流程的风险识别、评估标准;

3、研究提出公司风险分级管理策略和隐患排查治理解决方案,并负责该方案的组织实施和对该风险的日常监控;

4、负责对风险分级管理有效性评估,研究提出风险分级管控的改进方案;

5、负责组织建立风险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

6、负责指导、监督各部门开展全面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11.浙江省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条例 篇十一

第一条 为了加强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特种设备的生产(含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下同)、销售、使用、检验检测和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包括特种设备附属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和与安全保护装置相关的设施。

军事装备、核设施、航空航天器、铁路机车、海上设施和船舶以及矿山井下使用的特种设备、民用机场的专用设备的安全管理,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用起重机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安装、使用的监督管理,压力管道设计、安装、使用的安全监督管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督促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履行职责,保障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必需的经费,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及时予以协调、解决。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配合、协助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做好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 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是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以下简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建设、财政、价格、工商行政、监察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 有关行业协会应当加强对本行业内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自律管理,配合、协助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做好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 特种设备的生产单位,应当依法报经国务院或者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许可;特种设备的使用单位,应当依法向设区的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登记;特种设备的检验检测机构,应当依法报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准。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检验检测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检验检测人员证书。

第七条 特种设备的生产、使用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生产、使用,保证特种设备的产品质量和安全使用。

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特种设备的安全全面负责。

提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办理第三者责任保险。

第八条 特种设备的销售者应当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明特种设备出厂时应当附有的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文件。

第九条 销售、转让二手特种设备,应当向设区的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登记。

二手特种设备在销售、转让前,应当经检验检测机构检验检测或者安全技术鉴定合格,符合安全使用要求。

使用二手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在二手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向设区的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登记。

鼓励二手特种设备进入特种设备专业市场进行交易。

第十条 禁止销售、转让、出租、出借和使用下列特种设备:

(一)非法生产的特种设备;

(二)未附有本条例第八条规定相关文件的特种设备;

(三)未附有本条例第九条第二款规定相关文件的二手特种设备;

(四)国家明令淘汰的特种设备;

(五)依照国家规定应当报废的特种设备。

第十一条 气瓶充装单位、瓶装气体销售者在气体充装、销售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对气瓶进行安全检查。

禁止使用下列气瓶充装、销售气体:

(一)没有检验检测标识的;

(二)超过定期检验周期的;

(三)经检验检测不合格的;

(四)超过安全使用年限的。

气瓶充装单位、瓶装气体销售者发现有前款第(一)、(二)项规定的气瓶,应当按规定送检验检测机构检验检测;发现有前款第(三)、(四)项规定的气瓶,应当作出回收处理。

气瓶的回收处理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第十二条 锅炉房的建造设计方案,应当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

依法不需要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领施工许可证的小型锅炉房建筑工程,其锅炉房的建造设计方案应当报经市、县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准后,方可施工。

锅炉房的竣工验收报告及标明与相邻建筑距离的图纸,应当在锅炉安装前报市、县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三条 锅炉用水的水质、锅炉的化学清洗和停炉保养,应当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

锅炉停用一年以上重新启用的,应当经检验检测机构检验检测合格。

第十四条 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履行法定的检验检测义务时,有权自主选择委托有资质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有关部门不得对其选择委托权进行限定。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在十日内将法定的检验检测结果、鉴定结论,报县(市、区)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五条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进行检验检测,应当客观、公正,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依法对检验检测结果、鉴定结论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 禁止伪造、冒用、转让、出租和出借下列证书、文件或者标识:

(一)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书、使用登记证书、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书;

(二)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检验检测人员证书;

(三)检验检测机构的检验检测结果、鉴定结论、检验检测标识。

第十七条 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用油桶等容器改装或者采用其他类似材质卷制、焊接的可以输出蒸汽、产生压力的简易设备。

第十八条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投诉举报、执法责任等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制度,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执法队伍建设,切实履行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职责。

第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已经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条 违反本条例第九条第一、三款、第十一条第一、三款、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由县级以上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按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罚:

(一)违法销售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销售的特种设备,并处特种设备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二)违法转让、出租、出借、使用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转让、出租、出借、使用的特种设备,并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第二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由县级以上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气瓶充装单位、瓶装气体销售者的气瓶,并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第二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止使用,并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第(一)、(三)项规定的,由县级以上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第(二)项规定的,由县级以上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按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罚:

(一)违法生产、销售简易设备的,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简易设备,可以并处简易设备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罚款或者二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二)违法使用简易设备的,责令停止使用,限期拆除、销毁;逾期未拆除、销毁的,予以没收,并处二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六条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依法追究行政、刑事等法律责任。

第二十七条 本条例自2003年9月1日起施行。

12.关于成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的通知 篇十二

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的工作是指对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方面的检验检测.由于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在开展检验检测工作时,直接深入被栓单位特种设备的`运行现场,开展检验时借助各种仪器手段,对性能状态、存在问题等方面可直观的发现,因此,对企业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方面可起到较大作用.

作 者:张浩  作者单位:新疆兵团特检中心检验一室 刊 名:四川建材 英文刊名:SICHUAN BUILDING MATERIALS 年,卷(期): 34(2) 分类号:HU89 关键词:特种设备   安全   管理  

13.关于成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的通知 篇十三

及专家组的通知

各县(市)卫生局,地区第一人民医院、地区妇幼保健院:

为切实提高地区县级妇幼卫生工作绩效考核工作质量,确保绩效考核工作的顺利实施,地区卫生局决定成立县级妇幼卫生工作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和专家组,现将领导小组和专家组成员通知如下:

一、地区县级妇幼卫生工作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X地区卫生局局长、党组副书记 副组长:XXX地区卫生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XXX地区卫生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XXX地区卫生局疾控妇幼科科长

XXX地区卫生局医政科科长

XXX地区妇幼保健院副院长

XXX地区卫生局疾控妇幼科

XXX地区卫生局疾控妇幼科

XXX地区卫生局规财科

领导小组职责:组织领导全地区县级妇幼卫生工作绩效考核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和计划安排,协调有关部门合理配置和使用人力、物力、财力资源,研究解决工作执行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供政策支持,督导各县(市)绩效考核工作进度,保证绩效考核工作的顺利开展。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执行领导小组的各项决定。

二、地区县级妇幼卫生工作绩效考核工作专家组

组 长:XXX地区妇幼保健院院长

副组长:XXX地区第一人民医院副院长

XXX地区妇幼保健院副院长

成员:XXX地区妇幼保健院院长助理

XXX地区妇幼保健院院办主任

XXX地区妇幼保健院妇保科主任、副主任医师

XXX地区妇幼保健院儿保科主任、主治医师

XXX地区第一人民医院产科主任、主治医师

XXX地区第一人民医院产科副主任医师

XXX地区第一人民医院儿科主任、副主任医师

XXX地区第一人民医院新生儿科主任、副主任医师

专家组职责:负责县级妇幼卫生工作绩效考核工作的技术咨询与技术指导,受领导小组委托执行现场考核任务,撰写绩效考核报告,培训绩效考核相关人员,帮助解决绩效考核过程中出现的有关疑难问题,并进行绩效考核质量控制。地区县级妇幼卫生工作绩效考核专家组成员可根据工作需要增补县(市)级技术专家。

14.关于成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的通知 篇十四

【关键词】ABC分类法;帕累托分析法;锅炉队;安全管理

一、锅炉队设备现状

某锅炉队设备现有机泵类 20台,电机类20台,容器类8台。其工作原理,设备作用,安全等级,机械类别都不相同,各设备的工作场所、运行状态也不相同。对此现状,设备安全管理必须统筹兼顾,做到及时对重点设备(A类)安全监控,又兼顾其它(B、C类)。

二、ABC分类法的含义与发展

ABC分类法又称帕累托分析法,它是根据事物在技术或经济方面的主要特征,进行分类排队,分清重点和一般,从而有区别地确定管理方式的一种分析方法。本文中所阐述的分类法是对帕累托分析法的有益继承和发展,融合了设备的安全值,保养难度值,作用系数,等诸多信息。

三、具体方法

(1)计算Y值。Y=E(安全值×0.8)+F(保养难度值×0.1)+G(设备作用值×0.1)。(2)Y值含义解析。一是安全值。就是用故障类型及影响分析法将设备本身潜在的隐患对物的破坏、对人的伤害进行具体量化打分。总分100分。值越大,说明该设备危险等级系数越高。其次由于燃烧方式不当、水质不佳导致锅炉局部过烧造成锅炉爆炸等严重事故发生。所以,锅炉的安全值为100分。除氧器潜在隐患是给水含氧量超标,使锅炉发生氧腐蚀,所以,它们的安全值为80。二是保养难度值。就是将设备的保养所需工时多少、保养周期、故障率进行具体量化打分。分值100分值越大,说明该设备保养难度越大。三是设备作用值就是将各设备在整个供暖系统中的作用进行具体量化打分,分值100分。值越大,说明该设备整个供暖系统中的作用越高。四是E、F、G、中的系数(0.8、0.1、0.1)由HSE小组和设备管理小组根据锅炉队的实际情况、工作经验商量得来的。(3)设备分类判定标准。Y≥85为A类设备。Y<85且≥70为B类设备。Y<70为C类设备。

四、保养措施

(1)确定各设备的类别后,队设备管理小组通过深入现场、核对设备型号、编制各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2)建立设备隐患环节的重点处理机制。运行中经常发生故障停机而反复处理无效的部位;运行中影响被迫供暖中断设备、部位。对于此设备安全管理上的难点,队开展科技公关、群策群力解决问题。(3)设备安全现场管理开展“5s”活动,达到消除物的不安全转态。即运用设备故障分析及影响法,辨识出风险程度较高以上的单元件后,按潜在隐患大小整理,在清扫、清洁的基础上,定置标识(整顿),规范化管理。(4)运用企业生产现场管理中的定置管理实现人与物的最佳结合。将ABC各类设备承包到人,定置挂牌管理。(5)运用PDCA循环法,对ABC分类法进行评审、持续、改进。害识。P阶段(计划):制订危害识别计划、对ABC类设备风险评估、拟定风险消减措施。D阶段(实施)队班组落实风险控制方案的具体实施。C阶段(检查):控制方法法实施后,HSE小组及时检查效果,及时纠偏,保证风险控制质量。A(处置)阶段:总结设备风险控制成功的经验,以文字的形式形成标准化逐岗位逐设备推广、参照执行。(6)采用动态设备故障分析及影响法。因为按有关规定每半年对设备危害识别一次。考虑本队设备种类繁多的实际情况,加大识别的频次。供暖期间设备都运转,容易暴露隐患。所以增加对关键设备进行危害识别次数。(7)对ABC各类设备所存在的典型隐患、根源进行分析,查找症结所在,制定预防措施等。

五、效果

(1)消除了设备的不安全状态,提高了设备的可靠性。(2)设备评审达标率≥96%;设备完好率≥90%;设备责任事故发生率为零。减少了设备事故的安全成本,取得了可观的经济效益。由于维修保养设备及时,同期节约设备维修费用25万元。2#炉被评为局红旗设备。

本文中的ABC分类法,是吸收帕累托分析法的原理,结合队的实际情况,进行的改进和发展。通过用此法对锅炉队的设备进行分类,采用现代企业管理中的有益管理方法(5S、定置管理、PDCA循环法),不断消除设备的不安全状态,提高锅炉队的设备安全管理水平。

参 考 文 献

[1]马靖忠,武朝锁.《现代工业企业管理学》.生产组织与控制.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1993

15.关于成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的通知 篇十五

关于印发《特种设备安全“三进”宣传活动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特种设备安全进企业、进社区、进校园等“三进”宣传活动,是2010年全国质检系统“质量提升”活动35项重要活动之一。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规范各地宣传活动,形成整体宣传效果,我局制定了《特种设备安全“三进”宣传活动工作方案》,并经总局“质量提升”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审议通过。现将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组织实施。

二〇一〇年五月七日

特种设备安全“三进”宣传活动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密围绕总局“质量提升”活动的总体部署,结合国务院安委会组织开展的“安全生产年”活动,继续深入开展特种设备安全进企业、进社区、进校园系列宣传工作。坚持结合实际,突出针对性;坚持注

重实效,不走过场;坚持形式多样,内容协调统一;坚持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通过持续不断地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三进”宣传活动,进一步普及特种设备安全知识,促进多元共治格局逐步形成,展现质检部门为提升质量安全水平所做的努力及良好的行业形象。

二、活动时间及内容

(一)实施特种设备安全进企业、进社区、进校园“百千万”宣传活动。

全国各个市级质监部门分别开展进企业、进社区和进校园活动,全国活动总数达到1000次以上,力争使20万以上群众直接受到特种设备安全教育。

5月底以前,集中开展进企业活动。可结合本地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实际情况,突出薄弱环节,在某一企业或者某一行业开展进企业宣传活动,力争以点带面,达到开展一次活动、整顿一个行业的效果。在活动内容上,重在宣传《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的企业主体责任、安全管理的有效做法、典型事故案例以及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年”和质检总局“质量提升”活动的有关要求。

5月底至6月中旬,集中开展进校园活动。以大型游乐设施、电梯、客运索道、液化石油气钢瓶为重点,介绍特种设备安全常识、使用注意事项、典型事故案例。以讲一堂安全课、组织开展一次青少年特种设备应急演练、发放一批特种设备安全知识小画册、举办少年儿童喜闻乐见的文艺活动等方式进行宣传。

6月中旬至6月底,集中开展进社区活动。以电梯、液化石油气钢瓶、取暖锅炉等特种设备为重点,宣传安全使用常识、使用维保责任义务、举报投诉渠道和典型事故案例。鼓励创作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知识的文艺节目,组织在社区演出,丰富宣传方式。

市级质监部门要对每项活动及时进行总结,连同有关音像资料、自行设计的宣传资料逐级上报省级质监部门。各省级质监部门在每项活动结束后10日内,向总局特种设备局综合处报送活动总结、优秀音像资料和自行设计的宣传资料,以便总局提供有关中央媒体宣传。

(二)组织举办特种设备安全主题晚会。

暑假期间,总局拟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在北京市举办 “为了孩子的安全快乐、为了明天”特种设备安全主题晚会。

晚会以宣传大型游乐设施、电梯、客运索道、气瓶等与少年儿童密切相关的特种设备安全为主,兼顾其他特种设备,安排知识性和互动性的文艺节目,播出工作短片,组织现场采访、抢答,披露典型事故案例,介绍特种设备立法情况等。同时,晚会反映近年来各地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重大活动场景(如抗震救灾、世博会安保工作、促进特种设备产业集群发展等),展现今年总局“质量提升”活动及国务院安委会组织的安全大检查工作的部署和实施情况。

晚会将安排各地“百千万”宣传活动中的一些优秀特种设备文艺节目参加演出。

三、宣传方式

(一)中央媒体宣传。

本方案印发后,总局及时向中央媒体发出新闻通稿,通报活动方案,以引起各地政府和群众关注,并促进其积极参加有关活动。对各地重要活动,可安排中央媒体采访报道。

(二)地方宣传。

地方宣传活动可以采取印发宣传材料(有关资料可以在总局特种设备局子网站上下载)、宣讲法规规范、现场咨询讲解、开辟报刊专栏、广播电视答问和社区专题宣传等多种方式进行。

(三)网站宣传。

总局和地方局要充分重视网络媒体的作用,在各自网站和社会网站上及时宣传“三进”宣传活动情况,其中重要的影像资料在总局网站发布。

(四)晚会宣传。

晚会当天拟请中央主要新闻媒体采访报道,暑假期间拟商请中央电视台至少录播一次,并拟请有条件的省级质监局商请当地电视台重播1次。

四、各级质检部门的职责

(一)总局职责。

总局进行总体宣传方案设计,下发宣传工作部署文件,统一设计宣传资料,对地方重点宣传活动进行指导,组织举办特种设备安全主题晚会。

(二)省级质监部门职责。

各省级局负责组织实施本省宣传活动,统一定制所需要的宣传资料,对本省重点地市、重点活动进行指导。

(三)市级质监部门职责。

各市级质监局按照总局的部署和省局要求组织本级机关或者县级质监部门开展好本地的“三进”宣传活动,必要时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开展宣传活动。

五、参考宣传口号

质量提升 安全发展

认真实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保障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落实安全责任 提升管理水平

按章操作 严防事故

特种设备有危险 安全连着你我他

为了孩子的安全快乐 关注特种设备安全

16.关于成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的通知 篇十六

关键词:耐压数据;网络化管理;特种设备;档案管理

一、特种设备档案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对于特种设备档案来说,特种设备生产企业是源头,这时档案表现為生产及检验原始记录、报告和产品质量证明书。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里规定制造单位应按相应的安全技术规范以及其内部质保体系的要求,进行文件和记录的控制,包括档案管理,如压力容器则必须在设备设计使用寿命周期内保存设备相应的生产及检验资料和产品质量证明书(副本)。对于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责任在于购买特种设备技术资料齐全的设备,以及平时收集特种设备的检验维修资料,对特种设备技术资料进行相应的档案管理。

对于特种设备生产企业

(一)部门数据不共享,信息孤岛现象严重。长期以来,特种设备生产企业内大致为生产车间、技术部门和检验部门等,也按照规范要求设置了9大质控系统,部门之间系统之间相互独立各有台帐,甚至信息也不共享,部门内部又有记录与报告分开。在生产过程中,由于相关的信息没有共享,导致相同的数据在不同的岗位之间重复记录,不但使得劳动强度变大,而且这种重复性的工作导致错误率提高,最终影响到产品质量追溯等问题。

(二)纸质资料存档,不易查阅。目前特种设备生产企业大多采用纸质文件存档产品资料,随着企业规模化的发展,产品种类、数量爆发式增长,纸质文件也越来越厚,加之纸质资料分散与各个部门,从而导致资料查阅困难,审批效率很低,增加相应管理成本的同时往往导致产品资料不能随设备及时交付,从而给客户以托词,延迟付款,造成资金回笼慢,不利于企业正常运转。

(三)资料管理劳动力成本过高,不利于企业的发展。产品原始资料和产品质量证明书涉及企业各个质控系统,所有的资料的收集、汇总、整理及装订工作需要配备相当的人员,随着安全技术规范对特种设备产品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要求越来越高,需要配备专业或兼职的文员更高效的劳动,相应的企业人力成本越来越高。

对于特种设备使用方面

1、管理意识较为淡薄。主观上企业领导对不重视,在特种设备管理方面停留在被动角色,没有主动承担起主体责任,更没有意识到档案管理在安全生产中的重要作用。部分技术人员档案管理意识较为淡薄,随用随取,甚至没有专人负责保管,导致特种设备技术档案资料丢失现象严重,特种设备信息依赖于特种设备监察部门或检验部门的数据。2、档案管理能力不足。档案管理人员配备不足,部分企业位未设立特种设备档案管理专(兼)职岗位,有的单位档案管理人员变动大、不固定,做不到特种设备档案管理专人负责的规范要求。档案管理人员专业性不强,很大一部分人员不具备档案管理专业水平。在填报相应检验申请单时数据准确性不高,且在资料送达方面大都是纸质传输,由于资料遗漏、整改回复送达等,使用单位需要不断往返企业与监察及检验机构之间,耗费大量人力物力。3、档案归档不完整。由于特种设备档案管理人员责任心较弱,档案归档不及时不完整,甚至有些没有收集或者收集后丢失的现象普遍存在。有些刚上岗的管理人员业务不熟悉,不知及时整理档案,或是整理处理档案归档混乱,给档案的查找带来困难。相应的在另一方面,监察部门和检验机构对检验数据的掌握也不够全面和及时。

二、耐压试验数据网络化管理系统

耐压试验数据网络化管理系统是绍兴市特种设备检测院开发的一套应用软件,利用计算机和互联网络,构架统一的数据网络化管理平台,实现自动采集来自于不同企业源数据,并通过网络设备传输到特检院中心服务器内,动态掌握设备的检验检测情况。系统有基于检测的制造企业耐压数据网络管理平台,通过动态数据采集、数据交换和上载,实现对所检验设备的耐压数据及技术资料进行有效管理。

三、耐压试验数据网络化管理系统应用效果

(一)实用性,根据质量(检验)计划,添加资料上传模块,监检员或者制造单位人员将设备的技术资料和检验资料上传至系统。监检员可在联网环境下随时随地查看相应的技术及检验资料,充分利用检验期间的零散时间,提高工作效率;检验检测机构出具检验证书时,可以直接查询相应资料;监察机构和使用单位利用此系统也可以为及时查询相应设备的技术和检验信息。

(二)实现客户自助服务。通过客户服务子平台,企业用户可以得到相应的账户密码,实现自助网上报检、设备信息自助管理、检验业务流程办理自主跟踪,企业用户还可依据本系统,编辑及实时输出检验资料,降低了对企业档案管理人员的专业要求,大大提高了其工作效率并节省办公费用。

(三)实现全程动态监管。系统软件构建了实时提醒和实时分析机制,可以有效避免企业不主动报检的情况发生。报告流程中的报告时效性、报告流程回退率、超期未检设备分布情况、隐患分布情况等实时进行统计分析,为监察和检验机构检验效率和检验质量考核、改进提供数据支持和分析决策。通过安全隐患系统实时报警,实现了监察和检验机构对特种设备全寿命周期动态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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