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库租凭合同

2024-09-08

仓库租凭合同(共10篇)

1.仓库租凭合同 篇一

出租方: 签订地点: 合同履行地:

承租方: 签订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权利及责任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车辆类型、期限、租金标准及交纳方式

1.出租方将 牌汽车 辆,车辆号牌 ,从 年 月 日时起租赁给承租方使用至 年 月 日时止,租赁期共 年 月 日 小时。

2.车辆每天租金 元,每天(按24小时计)行驶不得超过 公里,超出部份每公里租金 元,超时部份每小时租金 元,超出6小时妈以一天计算。

3.车辆每月租金_________元,每月(按30天计算如使用不足30天按30天结算)行驶不得超过8000公里,超出部份每公里租金________元,超出月天数按每天租金_____元。

4.承租方接收租凭车辆时一次性支付出租方使用车辆天数的全额租金。

5.承租方接收租赁车辆时向出租方预付押金、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预付的押金在车辆归还时可抵扣违章押金20xx至3000元,违约金及依照本合同约定由承租方应承担的其它费用。

6.承租方租期在一个月以上的,每月按签订合同日期向出租方预付下月租金,逾期二天未交付租金的视为违约。

第二条 出租方权利和责任

1. 向承租方提供的租赁车辆必须各种证照,规费缴讫齐全有效并符合我国法规对机动车辆上路行驶的各项规定。

2. 应在本合同签订完成及收到承租方足额租金与押金后将租赁车辆交付承租方按合同约定方式使用。

3. 有权在租赁期间对车辆的使用情况实施监督并在下列任一情况发生时随时随地收回被租车辆,将不予退还押金,并追究承租方法律责任,经济责任。

(1)承租方利用所租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承租方不得用租赁车辆从事营业性活动,不得将车辆转租、出售、抵押、不得将车辆交与无证人员驾驶。

(3)承租方从事其他有损出租方合法权益的活动。

(4)承租方未经出租方书面许可并连续拖欠应付款超过三日。

4. 应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协助承租方处理其因使用承租车辆引发的交通事故和其他责任事故。

5. 出租方有权在本合同期满后1个星期后且未收到任何的交通处罚单的情况下才退还违章保证金。

6. 承租方在租赁车辆期间因超速被自动抓拍或其它交通违法行为的,承租方不积配合出租方办理相关手续的,一旦涉及到扣分、罚款等处罚的,出租方将有权不予退还违章保证金。

第三条 承租方权利和责任

1. 有权选择欲租车辆和决定性签订本合同。

2. 于合同规定的租赁时内拥有承租车辆的使用权。

3. 对承租车辆前已存在的车辆操作和责任不承担维修和赔偿义务。

4. 承担车辆租赁期间的燃料费、过路费和过桥费、停车和保管费、违章处置金等费用。

5. 在租赁车辆使用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因违法、违规、违章或其他事故造成的民事及刑事法律责任或处罚,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同时,还应承担给出租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6. 在签订本合同后,承租方若将承租车辆交与第三方使用,必须承担由此引发的.所有相关责任及给出租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7. 承租方若遗失所租车辆的证照,应承担补办费用人民币1000元。

8. 如需续租车辆,须在本合同期满意前向出租方办理续租手续,若合同期满未办理续租手续,逾期二天(含二天)未交还车辆,除应交纳逾期期间的租金外,另支付逾期租金200%的违约金,逾期三天以上,仍未与出租方办理续租手续,出租方将向有关部门报案由此产生的后果及一切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9. 承租方在租赁车辆期间因超速被自动抓拍或其它交通违法行为的,由承租方承担一切责任。

第四条 租赁车辆维修、保险及损伤赔偿条款

1.如无其他约定,出租方应承担租赁车辆的正常维护和保养并负责车辆按期检审。

2.承租方承租期间超过一个月,应在承租车辆每使用5000公里或车辆检审期,到出租方指定地点进行保养和检审,承租方不按要求进行保养或检审给出租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3.承租方接收车辆时应仔细检查车辆状况,车辆一旦离场,车况即以离开时《租赁车辆交检表》为准。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应正确使用所租车辆,在每天 使用车辆时应例行检查水、气、油等情况,行驶中注意相关仪表指示,若车辆出现异常,故障应检查排除或停用并通知出租方共同解决,未经出租方许可,不得自行维修,否则由于操作不当或擅自维修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4.出租方在租赁车辆时,造成交通事故及其他事故的,承租方必须向出租方支付保险公司对受损车辆免赔部分与车辆折旧费,车辆加速折旧费相当于事故车辆核定修理费的30%,由于承租方原因造成保险公司拒赔或免赔,则所有事故损失及相关修理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5.以上情况下,造成车辆停驶修理的,修车时间按租车时间计费,由承租方承担车辆停驶费。

6.除不可抗力外,在承租期间承租方所租车辆若发生被盗、被骗、报废或其他形式的损失,在责任人或保险公司赔付前,承租方必须在一个月内赔偿出租方车辆损失,车辆损失费的计算方法为车辆购买价(含量购置税费)扣除使用年限折旧费,在承租方赔偿出租方后,承租方有权获得责任人或保险公司赔付的车损款项。

第五条 担保人条款

1. 承租方在签订本合同时提供担保人的,担保人应提供身份资料、担保凭证,经出租方考查同意后,担保人须签字认可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履行担保责任。

2. 担保人就承租方因执行本合同发生的行为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及任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六条 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

1. 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违反合同导致合同不能履行,都应向另一方付合同未履行的部份租金的50%作为违约金,同时还应承担自身损失部分。

2. 本合同履行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 其他约定条款

1.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由出租方、承租方各执一份,附件一、二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如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必须经双方达成书面协议。

附件一: 承租方须知

1. 承租方必须是法人或年满18周岁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合法公民。

2. 承租方必须出示自己的身份,法人证明或相关产权证明,同时承租方指定的驾驶员应出示驾驶证,出租方有权办理相关核查手续。

3. 承租方指定驾驶员应已掌握车辆操作和驾驶技能,出租方一般不作驾驶操作介绍指导。

4. 承租方只能在云南省界内使用所租车辆,如需超出,必须取得出租方书面许可,否则,承租方承担相关一切责任,并处以1000-5000元罚款。

5. 车辆租期以24小时为一个租赁日,租期超过6小时即以一天计算,不足一天的按小时计算,则每小时加收租金的10%,以此类推,月租按30天一个租赁月。

6. 承租方不得将承租车辆作为教练车或进行场地、极限测试及破坏性驾驶,否则须承担相应责任并交付出租方5000元的违约金。

7. 承租方不得拆换承租车辆上的设备零件或更改车辆仪表读数与出厂标记,否则将交付出租方20xx-9000元不等的违约金。

8. 承租方使用的燃料必须符合车辆的要求,汽油车必须使用93#及以上标号的无铅汽油,否则造成的损坏完全由承租人负责。

9. 承租方应自己仔细阅读汽车租赁合同及附件并完全理解。(注:保险公司报案电话区号+)

费用结算单

出租方(签字盖章) : 承租方(签字盖章) : 担保人:(签字盖章)

地址: 指定驾驶员: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电话: 电话: 电话:

2.店面租凭合同 篇二

第一页(共三页)

个人商铺门面出租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金小毛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 电话: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李小波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康王庙巷 电话:***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基础上,经协商甲方愿意将从江西东方电脑城承租的南四厅018号店面的所有经营、管理权出租给乙方,双方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达成一致协议: 第一条 甲方将拥有经营管理及转租权的商铺,合同约定套内面积21.5㎡的铺面出租给乙方,作为 监控安防 经营场所。第二条 租金、押金交纳期及方式

1、租用期限壹年,自2012年12月30日至2013年12月30日。租用期后如甲方还有店面使用权时,乙方则享有续租权利。

2、合同有效期内租金根据江西省东方电脑城租金为标准,若江西省东方电脑城租金上涨,则甲方也将按同价格给乙方上涨租金。若江西省东方电脑城租金下调,则甲方也将按同价格给乙方下调。

3、租金费上缴时间按江西省东方电脑城收取时间。乙方可以直接上缴给东方电脑城。

4、店面押金为叁仟元整,合同解除时,甲方将无息返还押金。第三条:水电费、保洁费、电话费和维修费的缴费办法:

1、管理费、保洁费、水电费、电话费、宽带费:由乙方自行向有关部门交纳;

2、维修费:租赁期间,乙方导致租赁物有关的设施损毁,维修费由乙方负责,但正常磨损除外。

第四条: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2、租赁期间,乙方如欲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必须征得甲方的同意,付清所有费用,并办理有关手续后,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方可成为本合同的当然乙方。

第五条:乙方的职责

南昌焱世安防有限公司,地址:江西省东方电脑城南四厅018号。

电话:0791-86315138

焱世安防

第二页(共三页)

1、乙方必须依约缴纳租金及其他费用,如有拖欠,甲方有权向乙方加收滞纳金,滞纳金每天按实欠租金和费用的3%收取,如拖欠租金15天,视为违约,甲方有权收回房屋。

2、乙方造成租赁房屋及其设备的损毁,应负责恢复原状。

3、乙方如在租赁房屋内安装超过电子负荷的任何仪器或机械以及特殊设备,须征得甲方同意。未经甲方同意和因未办理相关手续而产生的事故或罚款,由乙方自理,造成商铺或安全设施、消防设施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4、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乙方必须按时将租赁房屋内的全部无损坏设备、设施清洁、完好地(自然折旧除外)交给甲方。

5、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逾期不搬迁,甲方有权从商铺中将乙方的物品搬出,不承担保管义务,乙方也无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6、乙方保证承租甲方房屋作为商业用房使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政府相关规定,合法经营。因乙方违法经营而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财产损失,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7、乙方应遵循国家的相关安全法规,租赁期间因乙方施工和经营而造成的一切人员安全伤害均由乙方负责。

8、租赁期间,产生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自理。

9、租凭期间,乙方在店面上所产生的一切货款与经济纠纷与甲方无关,甲方不承担其责任。第六条 甲方责任(甲方在租赁期内)

1、甲方向乙方提供合格的租赁房屋,并保证房屋内的水、电两通。

2、维护乙方的合法利益和经营权,但是,因偷盗行为及自然灾害造成的乙方损失,甲方不承担责任。

3、乙方自己在未公开其经营性质及经营种类之前,甲方不得随意将其商业信息对外泄露。第七条 合同期满,如甲方的租赁房屋需继续出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租金递增方式:随江西省东方电脑城市场而待定。

第八条

1、租赁期间,若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不能使用租赁房屋,本合同可自然终止,互不承担责任,双方协商解决。若非甲方主观原因造成租赁房屋无法正常使用的,甲方须将预付租金无息退还乙方。

2、在合同期内,甲方不得再次引进同类(监控,安防)商户。如违约应向乙方赔偿元人民币经 济损失,并清除该商户。

第九条 本合同如有不尽事宜,须以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作出补充,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南昌焱世安防有限公司,地址:江西省东方电脑城南四厅018号。

电话:0791-86315138

焱世安防

第三页(共三页)

第十条 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应通过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请工商管理部门或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一条 租赁期间,乙方违法行为导致的法律责任及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十二条 本合同经过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

承租方:

****年**月**日

****年**月**日

南昌焱世安防有限公司,地址:江西省东方电脑城南四厅018号。

3.临时摊位租凭合同 篇三

甲方:肥西县紫蓬山绿源保洁有限公司 乙方:

为规范市场的经营活动,为紫蓬山管委会的失地农民、特困、低保农户提供就业生存场所。经甲、乙双方协商,特定以下合同。

1、乙方租赁甲方市场临时摊位_________号(面积:_____㎡。),月租金__________元。其中摊位费__________元,税金_______元/月。甲方按年向乙方收取一次摊位费,采取先缴费后使用的原则,合同签订一个星期内一次性交清。否则每天按2%的滞纳金累计处罚,15天内仍不交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2、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需办理营业执照(餐饮需办理卫生许可证)。乙方在营业执照许可范围内自行经营,并符合市场规定,税、费合理。

(2)前置许可经营项目需自行办理相关证照,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市场的销售管理(含危化品经营管理)规定。

(3)乙方在指定摊位内经营,文明诚信、明码标价、亮证经营。(4)乙方要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自觉遵守市场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按市场有关管理制度处理并作出警告。摊位续租,需在半个月前提出申请,办理续租手续。合同未到期,不得擅自退租、转租。如确因经营不善,提前退租、转租,需征得甲方同意,提前半个月提交书面申请,并按市场有关规定办理退场、转租手续。

3、违约与违法:

(1)经营活动中,遇政府行政规划、市场重大规划调整及不可抗力等因素,双方不能履行合同,甲方应在壹个月前通知对方,本合同自行终止,发生争议、纠纷,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2)乙方自主经营,所有债权债务由乙方自理,与甲方无关。

5、乙方经营要求:

(1)本合同摊位只允许经营服饰、饰品、小吃、百货类。(2)本合同摊位禁止经营危化品

6、未尽事宜以国家政策为准或参照市场规定执行。

7、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

8、承租时间:自

****年**月**日

****年**月**日为止,期限为

年。

备注:各摊点经营户必须遵守时间规定(春、冬季早上8:00前收摊,晚上5:00后出摊;夏、秋季早上7:30前收摊,晚上5:30后出摊)所有摊位摊点必须服从管理,警告三次无效的摊点经营户,退出本经营摊点,本合同自动终止。

甲方: 肥西县紫蓬山绿源保洁有限公司

乙方:

签字(章):

签字:

****年**月**日

肥西县紫蓬山绿源保洁有限公司

****年**月**日

4.房屋租凭合同书 篇四

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

经甲乙双方自愿协商,特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自愿将一区113楼13号出租给乙方。上打租_______交付一次。二,月租金_________元,其计金额_________元

三,租期从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到期后乙方如续租,下期租金提前__________天交付,如不续租提前_________天通知甲方,并与甲方清理一切应付费用,否则属违约行为,期如不交租,甲方有权开门请户,由此出现后果违约方自负。

四,乙方须保证室内一切设施完好,如人为造成跑水,损坏,失火等造成的现象和损失,由乙方按价赔偿。

五,甲乙双方均不得中途转让,转租,如有一方违约,一切后果自负,如有特殊情况甲乙双方提前和对方协商解决。

六,乙方不得在出租房内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恶毒活动,如出现后果自负,甲方不负任何连带责任。

七,取暖费由甲方承担。电话费,路费,水费,电费,煤气费,卫生费由乙方承担 八,进户当日电表数________字,煤气费_____字,水费____字,闭路费__________。此合同由双方签字日起生效,在履行期间如发生违约解决不了,可到当地法院诉讼。九,乙方付甲方房租压金大写 佰元整,小写元。

十,此合同由双方签字日起生效,在履行期间如发生违约解决不了,可到当地法院诉讼。

甲方:电话:证件: 乙方:电话:证件

5.房屋租凭合同书 篇五

甲方(出租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承租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当事人经充分协商,达成房屋租赁合同如下: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将租给乙方使用,该房屋位于( ) ,卧室1间,独立厨房及卫生间, 使用面积:约 ( )平方米,房屋质量良好。甲方提供室内设施有:( )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期为 年。每年租金 元。每月交纳一次租金。为了保证协议的严肃性,乙方向甲方还要交纳租房抵押金 元作租房保证金,待乙方租房期满后,甲方如数返还给乙方。在租房期间,乙方不得改变房屋内部结构,甲方尽力为乙方提供使用方便,房屋如有建筑方面的问题应及时修理。租赁期间的电费用,由乙方自付。修缮房屋是出租人的义务。出租人对房屋及其设备应每隔1月认真检查、修缮一次,以保障承租人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

出租人维修房屋时,承租人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出租人如确实无力修缮,可同承租人协商合修,届时承租人付出的修缮费用即用以充抵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偿还。

第一 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如果出租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出租人出卖房屋,须在3个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3.承租人需要与第三人互换住房时,应事先征得出租人同意;出租人应当支持承租人的合理要求。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6.商铺租凭合同修改协议书 篇六

商铺租凭合同修改协议书

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

根据市场经济商圈的发展,龙腾商圈发展比预期发展要缓慢。没有达到商圈的实际经济效果。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将位于龙腾商街建博路6号附7号商铺二楼,建筑面积74.51平方米,原价50元每平方优惠至35元每平方。优惠期2013年6月7日至2014年6月7日。待优惠期满后市场经济还是萧条萎缩期,甲乙双方再进行协商商铺租金,优惠期后市场已成熟仍执行原合同文件。

7.仓库租赁合同 篇七

乙方(承租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仓库租赁一事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租赁物基本情况

1.1甲方将位于:__市__区__路__号的仓库 号仓(以下简称租赁物)租赁予乙方使用。

1.2租赁物建筑面积为平米,实测租赁物计租面积为平方米。其中库房_____㎡,办公室 ___㎡,宿舍___㎡。

1.3本租赁物的用途为仓储存货和【办公、住宿】, 甲方保证租赁物及其内部设施,包括但不限于排水系统、供电系统、消防系统能够作为仓储用途使用,并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

第二条 租赁期限

2.1租赁期共 个月,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2交付后的天为免租期,在免租期内甲方按乙方要求提供改造工程,所有改造费用由甲方承担。免租期过后为计租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租金、押金及其他费用

3.1租赁物库房租金为 _____元/㎡/月,宿舍租金为_____元/㎡/月,办公室租金为_____元/㎡/月。月租金合计:人民币______元(大写:)。季度租金:人民币______元(大写:)。前述租金为含税价格,包括租赁物租金、物业管理费、设备使用费、维修保养费、生产生活垃圾清理费、指定车位使用费、各种税费等费用。

3.2在合同生效后【10】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押金人民币元整(大写:)。押金待合同结束或合同提前终止时全额无息退回乙方。甲方应在乙方付押金前【3】日内向乙方开具押金发票或盖章收据并交付乙方。

3.3乙方自行承担实际使用物业后产生的水、电力、电话、网络的公用服务事业的费用。水费元/立方米,电费元/度。前述费用以甲方名义交给有关部门的,甲方应开具相应项目的增值税发票或服务业 发票给乙方,相应税金由甲方承担。除国家和当地政府规定应由乙方支付的费用外,甲方不得向乙方就公用事业等收取任何其他的附加的费用。若遇水务及供电部门水电价格调整,则本合同水电价格随之调整并按照新定价格执行。

3.4甲方确认,除本合同第三条规定外,乙方不再向甲方承担其他付款义务(包括但不限于物业管理费、装修保证金、水电周转金、保险、税费等)。

第四条 租金支付

4.1租金支付周期为【】个月。每个支付周期开始后(日期按合同有效期计算)的【】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本支付周期的租金,并以此类推。

在本合同生效并计租期开始后【】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第一个支付周期【】个月租金,合计租金人民币元整(大写:)。

4.2甲方须在乙方付款前【】日内向乙方开具等额、合法、有效的租赁发票并交付乙方。

4.3乙方在本合同项下应付甲方的所有款项,应通过银行汇款转账方式汇入合同中规定或甲方书面指定的账户。如果甲方变更账户信息,甲方应至少在前一期租金期满前20日书面通知乙方,如甲方未及时通知而乙方已付款的,则视为已付款,由甲方承担不利责任。

甲方账户名: 账户: 开户银行:

第五条 租赁物交付

5.1租赁物交付时间为本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开始之日,即年月日。甲方没有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向乙方交付符合本合同约定的租赁物的,则乙方的起租期顺延,且甲方还应承担迟延交付的责任。乙方接收租赁物前由双方实地测量计租面积的,以实际测量计租面积计租。

5.2甲方需按乙方要求改造租赁物并交付乙方,改造费用由甲方承担,且甲方交付的租赁物必须满足如下条件:

a.甲方的出租权证明合法有效; b.租赁物通过消防验收; c.租赁物空臵;

d.本合同约定的设施设备齐全;

e.租赁物无任何权利瑕疵(包括但不限于产权争议、司法查封措施等);

f.租赁物(包括但不限于地板、楼板和墙体的承重、防水性,电气的安全性等)符合乙方安全作业的要求及标准。

5.3若以上所述条件有部分未达成,而双方授权代表均同意交接租赁物并进行书面确认,视为租赁物正式交付。但甲方应在双方约定的时限内将未达成部分整改到位,如甲方未能在整改期限之前完成整改的,或者整改后未通过双方联合验收的,则乙方有权选择:

a.乙方有权放弃承租租赁物并要求终止合同。甲方应在乙方书 面提出终止之日起三日内返还乙方已支付给甲方的所有费用,并按本合同第九条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b.乙方有权视具体情况签署移交书,并自行或雇佣他人以合理的方式对未整改部分进行弥补,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有权自租金中直接扣除上述费用并有权将截至整改完毕的时间段作为免租期的延长期(即整改期为免租期延长期),同时,甲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项下其他义务。

第六条 租赁物维修与修复

6.1甲方承担租赁物维护和维修的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租赁物结构维修、维护,租赁物的修理,租赁物意外损坏的修理等。甲方每三个月进行一次物业检查,发现重大安全隐患要及时通知乙方协商解决。

6.2甲方向乙方提供消防设施、供水设施、供电设施、煤气设施等基础设施,由甲方负责维修。甲方保证现有的消防设施达到国家有关部门消防要求(现有的消防栓配齐管子,水枪,配齐灭火箱等)并能正常使用。在租赁期内,如因国家法律法规变化或政府部门要求,需整改、提高有关一次消防的要求、标准,则由甲方负责处理达到标准,因此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如因整改导致损害乙方租赁权益的,则由甲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6.3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其他设施设备见本合同附件。在租赁期间内,前述设施设备均由甲方负责维修保养,前述设施设备达到法定的报废年限或实际无法正常使用的,甲方因给予更换,费用由甲方承担,更换的设施设备型号、规格、性能均不得低于原设施设备的标准。

6.4在本协议期限内,紧急报修(指影响安全的故障,如大面积漏雨等情况),甲方应保证在乙方发出紧急报修通知后四(4)小时内得到维修;如为紧急报修以外的一般报修,甲方应保证在乙方发出报修通知后二十四(24)小时内得到维修。如果甲方未能在前款规定的时间内履行其维修或维护义务,乙方有权进行维修及维护,并有权从向甲方支付的租金中扣除因此而发生的费用。修理如在营业时间内进行,甲方必须事先通知乙方并应避免对乙方的业务造成干扰。

第七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7.1甲方应为租赁物和其设施设备投保财产险、公众责任险及其他必要的保险,否则因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甲方应承担公共区域(包括停车场)的保安和保洁、承担公共区域(包括停车场)设备设施的维修维护及日常管理,并承担费用。

7.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满足其需要的公用事业,并采取措施保证租赁期限内公用事业的供应持续不断。租赁期限内,如因甲方单方面原因(包括甲方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停电,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如果该损失无法计算,则每次持续停电每满一小时甲方赔偿乙方0.5日的租金,每次持续停电30分钟以上不满一小时按一小时计。政府原因或第三方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停水、停电,甲方不承担相应责任。

7.3本租赁库房由甲方造成妨碍第三方相邻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由甲方承担责任;由乙方造成妨碍第三方相邻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由乙方承担责任。若因此给相对方造成损失,还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7.4租赁期内,甲方应当确保租赁物不会受到因未缴纳有关税款而影响乙方正常使用。如果依法有任何直接针对乙方征收的税款,乙方应当按照税务部门要求的方式和时间及时缴纳。

7.5因甲方原因造成租赁库房、设施设备故障,甲方在维护、修复租赁期间影响乙方使用的,应减免影响期间部分的租金(定期维护保养除外)。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造成损害的,乙方应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7.6 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的租赁物以及配套设施设备、公共事业等均符合相关的产品质量安全标准;若因甲方提供的任何物品的非乙方原因的损坏导致的乙方以及乙方工作区域内的任何人的人身伤害,甲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8.1乙方保证在租赁期间正确使用租赁物及配套设施设备,不造成其损害。乙方承诺,在租赁期间存放于租赁物内的物品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不存放易燃、易爆及危险物品,如违反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8.2甲方同意乙方有权免费使用租赁物公共区域和相应设施。甲方保证租赁物周围道路和车辆出入道路的畅通,对于乙方需要在公共部门通行的,甲方应予以支持。本合同期限内,乙方免费享有甲方指定的装卸货区,装卸货区的范围甲方应在地面上清楚地划出,乙方享 有在装卸货区每天二十四(24)小时不间断地装卸货物的专有权利。

8.3在租赁期间,乙方可以对租赁区域进行封闭式管理,并自行负责其租赁物区域内的人员管理和财产安全。乙方自费对租赁物内乙方所有的设施设备及乙方存放在租赁租赁物内的全部财产进行投保,受益部分与甲方无关。

8.4乙方对其所租赁的租赁物享有张贴广告权。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与其他第三方签署妨碍乙方所租赁的租赁物门头和广告招牌的突显性、独立性的协议。

8.5乙方如需自装设施设备或装修,应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在接到申请之日起三日内应书面回复乙方,甲方超过三日未确认的视为同意。甲方应负责办理相关的报建和报批手续(乙方应承担相应费用),并可合理监督。乙方对其自费安装的一切设备、设施享有所有权。双方同意在合同终止或租赁期届满时,对乙方自费安装的一切设施、设备由甲方以设施和设备工程合同价为基础按折旧作价收购或乙方拆除前述设施设备。

8.6甲乙双方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不得使用对方的商标、商号、标识、名称等。如乙方需办理相关证照甲方应积极配合,所支付税费由乙方支付。

第九条 违约责任

9.1甲方迟延交付租赁物,每迟延一天应向乙方支付0.5倍的日租金。甲方延迟交付租赁物持续超过【30】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退还乙方支付的租金及押金,并赔偿乙方已发生的费用,包括装修费、不可拆卸设备等费用。

9.2乙方无正当理由迟延支付租金,应自甲方书面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承担未付租金的每日千分之三的迟延履行金,迟延履行金最高不超过应付金额的15%。乙方逾期交付租金持续超过【3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支付未支付的租金及其他费用。

9.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甲方根本违约,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退还乙方已支付但尚未到期的租金及押金,赔偿乙方既已发生的涉及到租赁物投资的损失(包括装修费、不可拆卸设备的费用等,如有),同时向乙方支付以2个月的租金为标准的违约金:

a.因租赁租赁物的产权、出租权、租赁物用途、消防验收合格、租赁物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或存在虚假伪造问题;

b.甲方不承担本合同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根本无法正常使用租赁租赁物及甲方提供的设施(包括但不限于空调、电梯等)一个月内累计达三次或无法正常使用状态达到连续72小时的;

c.甲方债务纠纷严重影响乙方正常使用租赁物的。

第十条 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

10.1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双方任何一方可以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的形式,单方提前解除本协议。

10.2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文件的,本合同提前终止或解除。10.3租赁期间,若乙方的经营状况发生变化或乙方在实际使用租赁租赁物时产生闲臵面积时,乙方在得到甲方的书面确认后有权选择下列做法:

a.将租赁租赁物部分转租予第三方;

b.将租赁租赁物部分归还予甲方,甲方应从原租金中扣减相应租金。

10.4如因甲方租赁物无法满足乙方业务发展需求,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有权提出转让仓库或提前解除合同,乙方应支付到合同解除或提前终止日的既已发生的租金及其他费用,如乙方成功介绍第三方承租仓库,甲方应无息全额返还押金。

10.5若本租赁库房因甲方原因妨碍第三方相邻权或其他合法权益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或常规运营的,乙方有权暂停向甲方支付下期租金直至甲方处理完毕相应事宜或提供政府有权部门或乙方认可的担保为止。若前述情况超过三个月仍未解决,则本合同解除,乙方将租赁库房交还甲方。

10.6合同期内,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发生变更,变更后的主体仍应继续履行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和义务。主动变更方有权利指定主动变更方相关公司(包括但不限于与主动变更方、主动变更方股东有持股关系的公司等)承接主动变更方在本合同中的全部权利义务,非主动变更方应予协助。

10.7租赁期间,如遇政府拆迁或政府征用未到期的租赁租赁物的(以政府部门拆迁正式公告为准),合同解除,甲方应保证乙方获得 承租人应获得的各项赔偿(如有),否则,甲方赔偿乙方的全部损失。

10.8双方租赁关系因租赁期满或本合同约定提前解除而终止的,自终止日起【10】日内乙方将自己的商品清理完毕并将租赁物按照甲方交付时的状况交还给甲方,该期间不计算租金。本合同终止时,甲方按合同约定返还乙方已支付给甲方的租金余额、押金和其它费用余额。

第十一条 优先权

11.1合同期满前三个月,乙方如要求继续承租,应向甲方发出书面通知,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若乙方在合同期满前三个月未作出有关继续承租的确认,则视为乙方主动放弃优先承租权。则甲方有权在租赁期届满后将仓库转租给他人,并有权在租赁期满前与他人订立租赁期后起租的新的租赁合同。

11.2合同期内,甲方如出售该租赁物,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购买权,若乙方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的十五日内未作出有关购买的则视为乙方主动放弃优先购买权。

第十二条 通知

12.1一方发给另一方的书面通知或其他文件可经专人递交、或以公认的快递服务、或传真形式发到另一方的下述地址。书面通知或文件的被视为送达日期应按如下方法决定:

a.专人递交的书面通知或文件在专人递交之日视为有效送达; b.以快递发送的书面通知或文件应于交予公认的快递服务发送后第三日视为有效送达;

c.以图文传真发出的书面通知或文件,在传送日后第一个工作日视为有效送达。

双方的通讯地址如下:

甲方:{ } 地址:{

} 联系人:{

} 电话和传真:{

} 乙方:{ } 地址:{

} 联系人:{

} 电话和传真:{

} 12.2一方若指定其他地址或地址变更,须及时以本条款书面通知另一方。怠于通知的一方应当承担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第十三条 不可抗力

13.1本合同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自然灾害、战争等不能遇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事情)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时,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程度,可以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应采取一切可以减少的对方损失的措施进行挽救,否则应就其没有采取合理措施而造成的扩大损失承担责任。13.2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租赁物或其中一部分遭到破坏或损坏或无法进入,导致在租赁物得以修复前乙方无法正常经营,则在上述修复期间的租金应因实际使用面积的减少而进行相应减免。甲方对应由其负责修复的部分未能在上述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合理的时间内开始实质性修复,并经乙方书面通知后仍无效果,乙方有权经书面通知甲方后终止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租赁物整体遭到破坏,导致租赁物业已无法满足乙方的经营要求,乙方有权书面通知甲方后终止本合同。

13.3因意外事件(如扩散性达到戒严或管制等性质的传染疾病、门前主路修路、修挖地铁、甲方或第三人进行装修等)影响乙方无法正常开展业务的,同时甲方因此意外事件得到了第三方的赔偿,甲方有权根据所获赔偿金额以及乙方受影响事件及程度减免影响期间的租金。若甲方拒绝减免上述租金,甲方应该协助乙方向相关责任方要求赔偿。

第十四条 保密

14.1任何一方应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接触到的另一方资料严加保密。未经一方事先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其他人披露乙方资料,如需向其雇员披露,应仅限于该雇员工作所需接触的范围。任何一方违反上述保密约定,另一方有权根据具体情况要求违约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第十五条 其他

15.1本合同由双方于【】年【】月【】日在【】市【】区/镇签订。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约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六份,双方各持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因本合同引起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应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交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本合同使用中国法律、法规及相关的司法解释(但不包括中国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的法律、法规)。

15.3本合同各条款的标题仅为阅读方便而设,并不构成协议的组成部门,也不对条款的内容或解释构成任何限制或影响。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15.4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相同效力,对双方具有同等约束力。

本合同附件

附件

1、建筑物平面图、租赁物平面图 附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

附件

3、租赁物产权或租赁证明(土地使用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附件

4、消防验收证明

附件

5、租赁物基本情况及设备设施清单 附件

6、租赁物移交确认书

8.仓库租赁合同 篇八

合同编号:(统一编号)仓库编号: 企业自编号:

仓库租赁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北京市商业储运有限公司 住所地:北京市朝阳区广渠东路1号 法定代表人:胡健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涉及下列仓库的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租赁物及承租用途

1.1 租赁物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双桥东柳巷院内,其中租赁物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库内办公区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卸货平台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平面图见附件一)。卸货平台建筑面积按50%计入收费面积,合计收费面积 平方米。1.2 根据本合同的条款,甲方将上述仓库及其相关附属设施(见附件二)出租给乙方,乙方享有使用该仓库及其附属设施的权利。

1.3 乙方承租的仓库设计标准为 砖混。乙方将仓库用作(填写存储货物的类别,不得存放违反仓库设计标准的货物)。第二条 租赁期限 2.1 仓库的租赁期限为 5 年,即自 2017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租金及租赁相关费用 3.1 租金

3.1.1 租赁期内乙方应付给甲方库房及卸货平台的租金为每日每平方米人民币_ __元,库内办公区的租金为每日每平方米人民币 / 元,全年按365天计算,年合计人民币 元,月平均为人民币 元。

3.1.2 租金增长:双方约定自 年 月 日起,以年租金 元为基数,每年增长 元/递增 %(后两年半年递增5%,即: 元)。

3.2 租赁期内乙方应付给甲方物业管理费为每日每平方米人民币_ _元,全年按365天计算,年合计人民币 元,月平均为人民币_ 元。

3.3 在租赁期内,所有与能源消耗相关的费用都应基于乙方所承租的租区内安装的独立计量装置,如:水表,电表等的计数收取。能源消耗费用应从仓库交付之日起按照乙方实际耗用量和收费标准结算。水费标准: 电费标准:

租赁期内,如遇国家调整能源费用,则双方相应调整上述收费标准。

3.4 在租赁期内,乙方承担仓库的供暖费。依据乙方租赁仓库的面积,按 元/㎡收 取,乙方每个供暖季供暖费为 元/㎡× ㎡= 元,每年 月 日前须一次性向 甲方全额交纳。

3.5 在租赁期内,乙方在仓库内使用的通讯、网络费用,应由乙方自行向运营商缴付。3.6 在租赁期内,乙方应向甲方按月支付清洁费和垃圾清运、消纳费为 元/月。3.7 甲、乙双方依法各自负责缴纳并承担相关税费。

第四条 履约保证金

4.1 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当日向甲方交付人民币 元的履约保证金,为乙方履行本租赁合同义务的担保。

4.2 在租赁期内,乙方不得将该保证金冲抵租金或其他乙方应付租赁相关费用。乙方 未按约定支付租金或租赁相关费用时,甲方有权从保证金中扣除且乙方应在 30 日内补足履约保证金。

4.3 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截至终止当月(若发生第6.2条中的延期滞留,为延期滞留结束当月)乙方缴清租赁相关费用凭证的复印件。乙方将该仓库归还且经甲方验收,并在清偿根据本合同应付给甲方的租金及租赁相关费用后,甲方应于15日内将乙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4.4 如因乙方违反本合同有关条款约定致使本合同提前解除的,甲方将不予退还乙方所缴纳的履约保证金。

第五条 付款方式

5.1 乙方须按照每 3 个月为一支付期,每期上付,向甲方支付租金。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须向甲方支付首期租金及管理服务费共计: 元,以后每期首日前,即上一支付期前 5 个自然天前,付清下一支付期租金。即在 年 月 日前交纳第二期租金及管理服务费 元、在 年 月 日前交纳第三期租金及管理服务费 元。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应相应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5.2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物业管理费、能源消耗费用等租赁相关费用按月结算。甲方提供正式的发票给乙方,乙方应在次月10日前支付。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应相应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第六条 租赁物的交付与返还

6.1 本合同生效后 5 日内,甲方按照仓库及其附属设施、设备的现状交付乙方使用,并由双方据实填写、签字确认交接清单作为凭据。

6.2 本合同期满终止或提前解除终止后,乙方须于终止日将仓库及相关附属设施退还甲方,如乙方未在该日退还给甲方,则每延迟一日,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当年度日租金的 4 倍标准向甲方支付占用费,直至乙方将仓库归还之日。甲方有单方面采取不再为乙方提供满足仓库使用条件(包括但不限于水、电、气、暖等)的权利,由此乙方所产生的任何损失以及给甲方和第三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6.3 如合同终止 60 日后乙方仍未按合同约定腾退的,视为乙方放弃承租仓库内一切 物品,甲方有权收回仓库及相关附属设施,仓库内未腾退的物品,甲方有权自行处置,处置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因此而造成的任何损失与甲方无关。

第七条 租赁物的装饰装修

7.1 乙方因经营需要,在不改动仓库主体结构的情况下,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可对租赁物进行简单装饰,应仅限于粉刷、装灯具。

7.2 乙方不得对仓库进行装修、改建扩建,包括但不限于对仓库的主体及承重墙的改造,打隔断,不得有在租赁范围内“私搭乱建”、超出租赁范围的圈地占地行为。7.3 仓库的附属设施、供电、供水设备按照建筑规范标准配设,乙方不得拆除、改动,不得随意增加用水、用电负荷。否则,乙方须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负责恢复原状。7.4 乙方因特殊需求需对租赁物进行装修改造的,双方共同商定装修改造方案并由甲方负责投资装修改造。乙方须于装修改造前以租金的方式向甲方一次性支付 元。因乙方原因致使本合同提前解除的,其依据本条款预付的一次性租金不予返还。因甲方原因致使本合同提前解除的,乙方返还仓库后,甲方将依据本条款预收的一次性租金按租赁期限平均分摊,剩余租赁期限所对应的预收租金无息退还乙方。双方须就本条款所涉及的具体事宜另行订立补充协议。

第八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8.1 甲方有权按本合同有关约定条款,向乙方收取租金、租赁相关费用及履约保证金。8.2 甲方依法与乙方签订包括安全生产、治安、消防、机电安全在内的综合安全协议书及环保、卫生等责任书,以明确甲、乙双方各自所承担的责任,并有权按照国家和政府相关部门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乙方进行监督、管理和检查。乙方须服从甲方管理,并按甲方要求采取相应措施。

8.3甲方应对其所提供的仓库及附属设施负责维修、维护、保养等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乙方使用过程中造成的人为损坏,由乙方负责修复,并承担所有费用。8.4 甲方若需在仓库内进行维修或保养作业时,应提前通知乙方。甲方在进行维修、维护作业时,应尽可能地减少对乙方造成的不便。8.5承租仓库院内的垃圾清运工作由甲方承担。8.6 本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九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9.1 乙方应按本合同的有关规定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租金及租赁相关费用。

9.2 向甲方提供存储货物的明细清单,清单应包括但不限于存储货物的种类、材质、货物火灾危险性分类等级、存储条件以及其他需特殊说明的事项。合同期内,如明细清单记载的事项发生变化的,应提前 30日征得甲方的同意。甲方在30日内未答复的,视为同意变更;如甲方不同意变更的,需在30日内书面答复乙方。明细清单记载事项的变化,应符合本合同第1.3条的规定。

9.3 允许甲方或其代理人与乙方按事先约定的时间进入仓库,并协助甲方检查安全及进行保养或维修。

9.4 严格遵守并执行消防法、物业管理条例以及甲方制定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按消防部门的相关规定负责租赁物内的防火安全。

9.5 在租赁期内合理使用仓库及附属设施。若因乙方过错导致仓库内部结构或由甲方设置安装的隐埋在仓库内部的装置、电线、管道或附属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负责进行维修,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协助甲方的维修、恢复工作,移动其仓储物品、可移动设备和其他可移动财产。在租赁期内乙方自行添加的一切设施、设备,乙方应负责进行维修,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9.6 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改变仓库的用途。

9.7 乙方不得违反所承租仓库的设计等级,违规在仓库内存放任何易燃、易爆、易腐、有毒、有放射性等或其他危险品。不得存放国家法律、法规中禁止存放的物品。如有违反造成甲方或第三方损失的,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9.8 乙方不得在承租区域之外堆放各类物品、堵塞消防通道或公共通道及搭建各种形式的临时构筑物,否则甲方有权随时予以纠正清除,乙方除承担因此造成的自身或甲方以及第三方损失外,还须承担违约责任、因纠正清除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及政府相关部门的处罚损失。

9.9 在本合同终止前三个月内,乙方允许意向承租人按照甲方或其代理人事先约定的合理时间,在甲方或其代理人陪同下查看仓库。9.10 乙方在租赁期间,须对甲方及自身的财产安全负责。乙方对承租区域的安生生产、治安、消防、机电、施工等安全管理负有全部责任,须按规定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和有效、足够的消防器材,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做好承租区域内的各项安全管理和防范工作;保证正确使用所租赁的仓库、设施、设备。如因乙方违反此条款,发生安生生产、治安、消防、机电、施工等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解决,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如造成租赁仓库及附属设施、设备灭失、损坏及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失,亦均由乙方负责解决、赔偿。

9.11 本合同终止之日,乙方应依据本合同约定将租赁的仓库及附属设施全部交付甲方,同时甲乙双方共同对租赁物进行验收和交接,并据实填写、签字确认交接清单作为凭据。乙方向甲方退还所租仓库时,须保证仓库及附属设施完好无损,若有损毁,乙方须承担恢复原状或赔偿责任。9.12 本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条 转租

10.1 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所租赁仓库仅限于乙方使用,不得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合作经营、承包经营、加盟经营等方式)转租、分租或转借给他人、进行抵押或担保。

10.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乙方转租: 10.2.1 乙方要求发票开具至第三方名下的;

10.2.2 由第三方代为支付水费、电费等租赁相关费用的; 10.2.3 出门条、车证记载的单位信息与甲方备案不符的; 10.2.4 存储的货物与本合同第1.3条约定的货物类别发生变化的。

第十一条 保险

11.1 甲方负责对其所有的租赁物业和相关财产购买火灾险、财产损失险。

11.2 乙方负责对租赁物业内乙方的财产购买火灾险、财产损失险和甲方要求其购买的险种。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

12.1 若甲、乙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而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履行本合同项下全部或部分义务,则甲、乙任何一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不可抗力是指任何甲、乙双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火灾、洪水、风暴、暴雨、地震、瘟疫、战争、**、罢工等。

12.2 在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情况下,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12.3 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甲、乙双方应根据实际情况协商提前终止或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与合同终止 13.1 本合同租赁期满自动终止。

13.2 如甲方逾期交付租赁物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日计算,为本合同约定的日租金,自约定交付之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

13.3 如乙方逾期支付租金或租赁相关费用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日计算,每日为逾期未付金额的 2 ‰,自应付之日起至完全付清之日(以交费实际到达甲方帐户之日为准)止。

13.4 如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该年度1个月租金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应据实赔偿。13.4.1 乙方逾期交付租金或租赁相关费用达三十日的;

13.4.2 乙方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擅自将仓库转租、分租或转借给他人、进行抵押或担保的;

13.4.3 乙方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擅自对仓库进行装饰装修或改建扩建的; 13.4.4 乙方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擅自改变本合同第1.3条约定的用途的; 13.4.5 乙方在租赁区域外堆放各类物品、堵塞消防通道或公共通道及搭建各种形式的临时构筑物的;

13.4.6 乙方在仓库内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或进行违法违规活动的; 13.4.7 乙方违反相关安全管理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 13.4.8 乙方未在本合同第4.2条约定的期限内补足履约保证金的。

13.5 如发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该年度 1 个月租金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应据实赔偿。13.5.1 甲方逾期交付仓库达三十日的;

13.5.2 仓库设施自然损坏,乙方书面通知甲方维修,甲方未能及时维护和维修出租的仓库及附属设备,造成乙方无法使用,且该等违约状况持续超过三十日,并甲方无法提供解决方案的。

13.6 因遇有包括但不限于国家重点工程、市政道路建设及政府或其他部门实施环境整治、危改等建设项目拆迁征占土地或收储等政府行为,致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本合同自动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甲方可采取发函或在乙方所承租仓库处张贴告示等形式告知乙方。乙方在甲方书面告知后的60日内应无条件腾空仓库并搬出,同拆迁有关的各种补偿(包括但不限于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均归甲方所有,与乙方无关。

13.7 合同履行期内,如一方拟提前解除本合同,须提前 60 日书面通知对方,并以未执行期限租金总额的 20 %的标准向对方交纳赔偿金,本合同自书面解除通知送达 60 日后解除。

第十四条 争议解决

14.1 甲、乙双方之间关于本协议(或协议中的任何条款)的存在、效力、释义、执行和终止的任何异议及因此引起的任何纠纷,应由甲、乙双方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无法协商解决时,任何一方可向租赁物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4.2 在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争议或在人民法院审理争议期间,甲、乙双方均应继续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和责任。

第十五条 特别约定条款

15.1 乙方向甲方交纳完足额租金和管理服务费后,甲方给乙方开具发票。15.2 租赁期内乙方应付给甲方管理服务费为 /平方米·天,全年按365天计算,年合计人民币 元,月平均为人民币 元。15.3 管理服务费增长方式:以年管理服务费 元为基数,后两年半年递增5%,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管理服务费 元/平方米·天,年合计人民币为 元,月平均为人民币 元。

15.4 遇税费征收调整和变更,合同租赁价格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上下浮动,以确保甲、乙双方利益。第十六条 其他条款

16.1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乙方于订立本合同之日向甲方足额交纳首期租金、约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及其他应交费用后生效。16.2 本合同以中文书写,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16.3 本合同适用中国法律,并按中国法律进行解释。

16.4 本合同的任何条款或条款的任何部分被裁决为非法、无效或无法实施,则该条款并不影响本合同的整体性或合法性或其他条款的约束力。

16.5 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和补充,须经甲、乙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后方为有效。16.6 双方保证如下基本联系信息是正确、完整的,如发生变化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以保证往来函件的及时有效送达。否则,怠于通知的一方应当承担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甲方联系人: 电话:010-52060652 传真:

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广渠东路1号商业储运公司5-19 邮政编码:100124 乙方联系人: 电话: 传真: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16.7 与本合同相关或根据本合同的通知,均应以书面形式制作,应直接递交给对方联系人,或以挂号邮寄、EMS快递等方式寄送至本合同约定的通信地址。以下情况视为通知已送达:

(1)以面呈递交方式做出的通知,相关负责人签收时即视为送达。

(2)以挂号、EMS邮寄方式做出的通知,邮寄发出后5个工作日即视为送达,发出时间以发送记录为准。

16.8 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承租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9.仓库租赁合同 篇九

甲方:林旺(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为维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本着公平、公正、平等、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在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高水四队的仓库528平方米租给乙方,租期从2011年2月21日至2011年8月20日止,共半年,租金12.00元/月/平方米。合计:38016.00元(大写:叁万捌仟零壹拾陆元整)。

二、为保证甲方利益和财产不受损失,双方签定合同之日乙方必须在缴纳半年租金时同时向甲方缴纳保证金元后方可入场。

三、收取租金时甲方向乙方出具《四川省非经营性结算统一发票》。

四、甲方仓库的一切设施、设备均属甲方所有,乙方在租用期间只有使用权,乙方不得占用公共区域(通道、绿化带、空场地)。

五、甲方仓库的设施、设备、卷闸门,在交付乙方使用时由甲方负责一次性对卷闸门检修,而后卷闸门等设施、设备的损坏由用户负责维修。人为的损坏,乙方承担修理费用并赔偿经济损失。

六、雨季时乙方应主动采取防漏等措施并对漏点做好记号,并及时反映给甲方,以便甲方在天晴时及时处理。因漏雨给乙方造成的损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七、在租用期间,乙方应加强自身安全保卫。注意防火、防盗、防自然灾害。乙方自己韵物品应妥善保管和进行守护,如因无人守护或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如发生不安全隐患应主动制止或报告主管部门及时处理。

八、乙方同意甲方根据市场物价的调控,结合市场情况逐年提高场地租金。

九、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和甲方各项管理制度,严禁存放危、禁品和从事任何违法犯罪活动。

十、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单万无权改变合同条款或解除合同,如乙方 拖欠租金,违反政策规定和违反合同中条款不宜继续租用者,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十一、租赁期满(已交租金租期满)如继续租用,提前半个月交付下次租 1

金,如拖欠租金,甲方有权按租金总额的5%收取滞纳金和以货物抵租金(货物以最低价计价),并有权终止合同。乙方不再租用仓库时,应提前…月通知甲方,以便甲方提前安排对外出租,否则甲方有权收取乙方10-30天库房待租金。乙方撤离库房时,仓库设施、设备完整无损退给甲方,如有损坏,乙方照价赔偿。

十二、由于国家、企事业单位、高水企业对乙方所租场地征占和开发的不可预测性,甲、乙双方在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上述单位征占、开发,甲方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乙方无条件撤出,甲方不赔偿乙方任何费用。

十三、甲方负责安装水电表,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必须缴纳水电保证金 元,并按时足额缴纳水、电费用,如有拖欠,甲方有权停水、停电,并如数追回欠费。

十四、为了消防安全,乙方必须自购灭火器材,安全通道必须保持畅通,有专人管理,如因乙方造成安全事故和火灾,均由乙方负全责,并赔偿甲方的损失及连带方的损失。

十五、经乙方申请并报甲万批准后乙方租用的仓库可以根据离身使用需要进行装修和隔离,但不得破坏建筑结构,其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离场时,其装修、隔断墙等设施无偿移交给甲方;否则,乙方务必对甲方场地、仓库进行还原。

十六、如遇天灾等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乙方缴纳首次租金后生效。

未尽事宜,另立协议补充。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电话:电话:

身份证号:

10.打印机租凭合同 篇十

甲方:广州市天诚办公设备有限公司

双方友好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租金交纳期限:

1、租金:乙方每月用量少于或等于_______张,定额收费元,超过部分按/张;

2、租金的交纳期限:每月日抄表,并结算当月租金。

二、租赁设备的保管、使用及维修保养:

1、乙方负责机器的使用及管理,在租赁期间内,租赁设备丢失及乙方人为损坏之责任,由乙方承担;

2、甲方按照合同规定次数进行定期保养和检查,一旦设备发生故障,乙方应迅速与甲方联系,甲方在接到通知后的.4个工作小时内到达并负责维修;

3、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将租赁设备更换或转交他人使用

三、乙方必须每月按时交纳租赁费用

四、租赁保证金:

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应向甲方支付________元人民币作为保证金,如合约期满前15日甲方与乙方均未终止合约及书面通知时,即视为延长合约有效期(即壹年)而无须办理续约手续,以此类推。

五、违反合同处理:

如果乙方不支付租金或不履行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时,甲方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要求及时付清全部租金及一切应付款项;

2、扣除3个月基本月租或者3个月的月均租金(以年平均值来计);

3、收回租赁设备。

六、客户中途退约,应用书面说明理由,押金按7折退回。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共同遵守。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自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 方:广州市天诚办公设备乙 方:

地 址:广州市白云区鹤边军民西路57号首层地 址:

电 话:020—3626403318929505264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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