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旅游发展专项资金(15篇)
1.乡村旅游发展专项资金 篇一
省级旅游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绩效目标
申报表填报说明
本表适用于参与省级旅游专项资金申报的单位,要根据省级旅游专项资金的总目标、阶段性目标,报送具体项目的绩效目标,作为项目评审和绩效评价的重要依据。
一、项目名称:按规范的名称填写。
二、项目单位名:填写项目单位全称。
三、项目负责人:填写项目单位的负责人。
四、联系电话:填写项目单位负责人联系电话。
五、项目开始时间:填写项目计划开始时间。
六、项目结束时:填写项目计划结束时间。
七、项目申请理由和主要内容:应符合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公共财政支出方向、范围,包括专项资金的扶持方向、与单位职能的相关性、可行性和必要性分析。对以前资金实施时间、完成情况和实际支出也要予以说明。
八、申请财政资金:按照申报要求填写计划申请财政资金额度。
九、单位自筹:单位自筹资金额度。
十、项目投资概算:对专项资金规模提供明细的测算依据及说明。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描述项目在一定期限内达到的产出和效果。
(一)长期目标:概括描述延续性项目在整个计划期内的总体产出和效果。
(二)阶段性目标(目标):概括描述项目在本所计划达到的产出和效果。
十二、长期绩效目标:是对延续性项目长期绩效目标的细化和量化,一般包括:
(一)产出指标:反映项目根据预定项目计划完成的产品和服务情况。可进一步细分为:数量指标,反映项目计划完成的产品或服务数量;质量指标,反映项目计划提供产品或服务达到的标准、水平和效果;时效指标,反映项目计划提供产品或服务的及时程度和效率情况;成本指标,反映项目计划提供产品或服务所需成本,分单位成本和总成本等。
(二)效益指标:反映与预定目标相关的财政支出预期结果的实现程度。包括经济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环境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等。
(三)服务对象满意程度指标:反映服务对象对财政支出效果的满意程度。根据实际细化具体指标。
(四)指标内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将细分的绩效指标确定为具体内容。
(五)指标值:对指标内容确定具体值,其中,可量化的用数值描述。不可量化的以定性描述。
(六)备注:反映“指标值”的填报依据或基准数据、考核指标的方式等。其中。“填报依据”指填报指标值的相关政策文件规定;若无政策依据,该栏需填“基准数据”,可以是过去三年的平均值、以前某的数值、平均趋势、类似项目的先进水平、行业标准、经验标准等。
十三、绩效指标:是对项目绩效目标的细化和量化。
(一)上年实际值:上指标实际完成值。
(二)指标预期值:本预期要达到的指标值。
(三)其余事项填写参照“长期绩效指标”
十四、其他说明的问题:对于不可预见性问题、专项资金实施可能面临的困难等进行分析和说明。
2.乡村旅游发展专项资金 篇二
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最近联合发布了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简称管理办法)的通知。根据管理办法,凡同时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财务管理制度健全,经济效益良好,会计信用、纳税信用和银行信用良好,以及申报项目符合专项资金年度支持方向和重点的企业或单位可以申请专项资金。财政部将负责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预算管理、项目资金分配和资金拨付,并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专项资金的支持方式采用无偿资助、贷款贴息和资本金注入方式。其中,以自有资金为主投资的固定资产建设项目,一般采取无偿资助方式;以金融机构贷款为主投资的固定资产建设项目,一般采取贷款贴息方式。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项目,一般采取无偿资助方式,特殊情况可采取资本金注入方式,而市场开拓等项目一般采取无偿资助方式。
专项资金无偿资助的额度,每个项目一般控制在300万元以内。专项资金贷款贴息的额度,根据项目贷款额度及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利率确定。每个项目的贴息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贴息额度最多不超过300万元。管理办法要求项目单位不得同时以多种方式申请专项资金。
3.乡村旅游发展专项资金 篇三
专项资金采取无偿资助、贷款贴息方式进行支持,每个企业或单位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支持方式。
(工信厅联企业[2013]65号)支持重点:
(一)促进中小企业结构调整和优化
1.制造水平提升项目。重点支持中小企业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开发新产品的技术改造项目。
2.研发能力提升项目。重点支持中小企业购置研发设备、仪器、软件,改造相关场地及设施项目。
3.信息化应用项目。重点支持中小企业应用安全可靠软件和信息技术提高研发设计、生产加工、管理水平,以及软件和信息技术应用服务的项目。
4.专业化发展项目。重点支持中小企业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行业龙头企业协作配套,提高专业化发展水平的技术改造项目。
5.新兴产业项目。重点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集成电路设计等新兴产业项目。
6.节能减排项目。重点支持中小企业应用节能减排技术和产品的技术改造项目。
7.安全生产项目。重点支持中小企业改善安全生产条件的技术改造,以及提升食品药品安全水平的技术改造项目。
8.专利补助项目。重点支持中小企业创造和运用专利技术。
(二)改善中小企业服务环境
1.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项目。重点支持为满足小企业创业发展需求,改造现有场地以及相应的公用工程、公共服务设施,新建、扩建小企业创业标准厂房项目。
2.服务企业和机构改造提升项目。重点支持为中小企业提供技术、质量、信息、集中治污减排等服务的生产性服务企业和机构的技术改造项目,主要为中小企业提供服务的物流企业仓储条件和物流信息平台改造项目,食品、药品质量安全和诚信平台建设项目。
3.创新、创业服务项目(统称服务项目)。重点支持为小型微型企业提供工业设计、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咨询、信息化服务、检验检测、质量控制、设备共享等创新服务项目;为初创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创业咨询、创业场地及设施等创业服务项目。
4.中博会补助项目。支持我国境内及港澳台中小企业参加2013年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简称中博会)。
5.职业经理人发展项目。支持中国职业经理人协会开展职业经理人资质评价制度建设、社会化考核测评、资质评价和认证等工作。
支持方式和支持额度
(一)中小企业结构调整和优化项目
1.专利补助项目。资金支持方式为无偿资助,对企业2010年至2012年期间获得的专利,每个发明专利补助不超过8万元,其他每个专利补助不超过5万元,已在生产中应用的专利每个不超过20万元,单个企业最高补助额不超过200万元。
2.其他项目。资金支持方式分无偿资助和贷款贴息两种,其中,贷款贴息额度根据项目贷款额及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确定,贴息期不超过两年。对单个项目支持金额不超过200万元,且支持金额不超过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的20%,不超过企业已投入的自有资金总额。
(二)改善中小企业服务环境项目
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项目、服务企业和机构改造提升项目的资金支持方式分无偿资助和贷款贴息两种,其中,贷款贴息额度根据项目贷款额及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确定,贴息期不超过两年。对单个项目支持金额不超过400万元,且支持金额不超过该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的30%,不超过企业已投入的自有资金总额。
服务项目支持方式为无偿资助,根据服务小型微型企业数量、质量(满意度)和收费情况适当给予资助,资助金额不超过上一年度该机构服务支出额的20%,最高补助额不超过50万元,中西部地区最高補助额不超过60万元。
中博会补助项目的资金支持方式为无偿资助,由广东省中小企业局和财政厅统一提出申请。对境内及港澳台参展中小企业的补助标准为每个标准展位补助3000元,补助标准展位数不超过4500个。各参展中小企业据此相应减交展位费。
职业经理人发展项目的资金支持方式为无偿资助,由中国职业经理人协会提出申请,支持额度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
(三)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取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专项资金不再重复支持。
《上海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沪经信法[2010]737号)支持本市依法设立的中小企业以及中小企业服务机构。
专项资金的主要使用范围:
(一)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主要用于支持中小企业开展产业结构优化、专业化发展、与大企业协作配套等产业升级配套的项目,地方特色产业集群和特色产业集聚区内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和节能降耗项目(以下简称地方特色产业项目),中小企业应用信息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的项目,中小企业发行集合债券、集合票据等拓宽融资渠道的项目,以及中小企业改制上市培育项目。
(二)改善中小企业发展环境。主要用于支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项目,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和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项目,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国家级中小企业会展、市级中小企业专业培训等政府购买服务的项目。
(三)国家明确支持的其他中小企业项目。
(四)经市政府批准需要扶持的其他项目。
专项资金采取贷款贴息、无偿资助、奖励的方式安排使用。
(一)贷款贴息。以金融机构贷款为主投资的中小企业产业升级配套项目和地方特色产业项目,一般采取贷款贴息方式。
(二)无偿资助。以自有资金为主投资的中小企业产业升级配套项目、地方特色产业项目、应用信息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的项目、公共服务平台和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项目、政府购买服务的项目,一般采取无偿资助方式。
(三)奖励。中小企业拓宽融资渠道的项目、信用担保体系建设项目、服务体系建设项目、改制上市培育项目,一般采取奖励方式。
《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上海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沪经信企[2013]64号)支持范围:
(一)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项目:支持中小企业服务机构为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型微型企业开展信息服务、投融资服务、创业服务、人才和培训服务、技术创新和质量服务、管理咨询服务、市场开拓服务、法律服务8类业务的项目。
(二)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项目:支持担保机构、再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型微型企业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供信用担保服务的项目。
(三)中小企业改制上市培育项目:支持本市中小企业以境内外上市为目的进行改制重组的项目。
(四)中小企业拓宽融资渠道项目:支持本市中小企业发行集合票据、集合私募债、集合信托以及开展集合贷款试点等拓宽融资渠道的项目。
(五)中小企业产业升级配套项目: 支持中小企业为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领域生产配套产品的技术改造项目,以及采用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开展符合“专、精、特、新”方向的技术改造升级项目。
(上海中小企业风险管理研究所姜怡供稿)
4.乡村旅游发展专项资金 篇四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州委州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文件精神,充分发挥我县旅游资源优势,做大做强旅游业,保证玛曲旅游业发展专项资金科学合理的管理和使用,提高旅游项目开发建设质量,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玛曲旅游发展专项资金是县委、县政府为强化政府资金引导作用,加快旅游发展而设立的,由县旅游局和县财政局共同管理。
第三条 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的原则是:根据县委、县政府确定的工作目标和我县旅游产业发展的总体规划,坚持突出重点,引导投向、专款专用,保证重点旅游项目建设和发展。
第四条 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使用范围。
(一)贷款贴息。补助全县重点旅游景区和重点旅游项目贷款贴息,主要用于与全县旅游发展规划配套、便于形成重点旅游经济环境、改善区域旅游条件的旅游基础设施项目和旅游资源开发项目的银行贷款利息贴补。
1、申请省级专项资金补助项目贴息时间4年以内,前两年贷款项目贴息申请省旅游发展专项资金支付,贴息额为项目贷款年利息全额。后两年省、州、县共同分担贷款项目贴息,省旅游局发展专项资金贴息额为项目贷款利息50%,州旅游发展专项资金贴息额为项目贷款年息30%,县承担剩余20%贷款贴息资金。
2、申请州旅游发展专项资金补助项目贴息时间4年以内,参照省级补助办法前两年贷款贴息由州旅游局发展专项资金专项支付,后两年州、县按50%分担。
(二)宣传推介费。用于开拓旅游市场而举行宣传促销活动所发生的费用。
1、国内促销活动费。用于在国内举办或参与国内的重大旅游主题活动的支付。
2、旅游宣传品制作费。用于制作旅游音响制品、旅游宣传画册、旅游纪念品、旅游宣传资料等的支出。
3、国内宣传费。用于我县整体旅游形象或旅游产品推介所支付的有关费用。
(三)信息网络费。用于玛曲旅游信息化建设及旅游网站运行费用。
(四)全县重点旅游景区规划、专项规划、跨区旅游规划及重点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设补助。
(五)旅游系统职业教育和岗位培训,旅游资源勘查、旅游统计调查、旅游质量监督管理、大型旅游专项调研课题、全县性的大型会议等专项支出。
(六)全县特色旅游商品的研发补助。
(七)县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确定的其他有关支出项目。
第五条 专项资金的申报和审批
申请州级专项资金补助的项目,由县财政局、县旅游局审定上报,州财政局、州旅游局核准。
(一)申报时间为每年4月30日前,逾期不予受理。
(二)我县凡申请省级、州级专项资金的项目,须由县财政局和县旅游局联合上报书面申请报告,并分别报送至州财政局、州旅游局。
1、县申请省级专项资金补助的项目归县财政局、县旅游局审定,州财政局、州旅游局核准统一上报。
(三)申报材料包括:县财政局和旅游局联合报送的申请报告,省级项目一式三份,州级项目一式两份。主要内容包含:
1、项目名称、项目法人单位、隶属关系、建设规模、建设年限、项目总投资估算、地方配套或自筹资金金额、申请旅游发展资金数额等;
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附件及批准文件;
3、项目工作方案,项目工作依据、工作内容及项目进度安排;项目已完成前期工作内容、申请资金金额及用途、预计开工时间、预计完工时间等,地方配套或自筹资金的资信证明。
4、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规划选址意见书(城市景区点);
5、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四)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的审批。县旅游局根据县委、县政府和州旅游局确定的工作重点以及发展项目,对拟定专项资金分配方案,与县财政局商议后,报县政府分管领导审定。
第六条 专项资金的管理与监督
(一)专项资金实行“专项申报、逐项核实、专款专用、跟踪反馈”的管理办法;
(二)县财政部门在收到逐项资金补助文件后,应及时将资金拨付用款单位。
(三)用款单位应加强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的管理,本着专款专用的原则,切实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项目建设的顺利完成。县财政、旅游部门须在资金下达的当年底向上级财政、旅游部门报送资金使用管理及项目进展有关情况。使用旅游发展资金的项目完成后,须有项目管理责任单位将资金使用和项目完成情况,通过财政、旅游部门以书面形式报告上级旅游、财政部门。
(四)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接受县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和检查,县财政、旅游部门应不定期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抽检。
(五)对认真组织实施并圆满完成专项资金使用任务的单位在以后的专项资金安排上优先考虑;对违反规定的部门将暂停核批新的补助项目,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停发拨款或收回已播出的专项资金:
1、擅自变更专项资金用途;
2、截留挤占转移或挪用资金;
3、项目管理混乱,进度缓慢,经济效益差的;
4、项目投资事先留有缺口的,自筹资金不落实,不能按期完工的;
5、利用专项资金进行违约活动的。
第七条 附则
5.乡村旅游发展专项资金 篇五
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财政部分专项资金试行竞争性分配改革的意见》(鄂政发〔2012〕107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级财政部分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鄂政办发〔2014〕22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审批规程的通知》(鄂政办发〔2015〕3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抓紧做好2015年省级预算执行工作的通知》(鄂政办电〔2015〕25号)、《省财政厅关于2016年省级财政部分专项资金实行竞争性分配工作的通知》(鄂财函〔2015〕449号)和《省财政厅、省旅游局关于印发湖北省旅游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鄂财行发〔2012〕55号)要求,为做好今年省级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关于我省旅游工作的总体部署,坚持解放思想、改革创新,以完善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分配制度为宗旨,以创建旅游精品景区和完善旅游公共服务设施为导向,以提高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分配的科学性为目标,创新旅游发展专项资金支出管理办法,强化绩效优先和公共服务优先的观念,建立健全科学合理、高效公正的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机制,切实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二、基本原则
(一)科学规范、讲求实效。把绩效管理理念和公共服务优先观念贯穿于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分配和使用全过程,科学确定竞争性分配绩效管理重点。引入合理规范、可操作性强的竞争性分配绩效管理程序,促进和保证旅游发展专项资金有效分配和高效使用。
(二)竞争分配、绩效优先。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分配引入竞争性分配办法,坚持“一对多”的选择性审批安排,建立“多中选好、好中选优”的项目竞争机制。把绩效目标和公共服务优先作为资金分配和项目遴选的重要判断标准,更加注重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的使用效果、效益和效率。
(三)程序公开、确保公正。通过竞争性分配,项目申报立项办法公开,确保资金分配公正、公平;通过专家评审和监察部门督查跟踪,提高社会公众参与度,广泛接受社会监督,杜绝暗箱操作,实现向民主理财、科学理财的转变,促进资金管理水平的提高。
三、分配内容
(一)资金额度。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批复2016年省直部门预算的通知》,旅游发展专项资金总额为4400万元。
(二)分配方向。2016年资金分配重点为:旅游名镇补助项目,旅游厕所建设项目,旅游景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三)分配对象。全省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县(市、区)旅游景区建设单位,以及其他相关旅游单位。
(四)绩效目标。省财政厅批复的《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四、立项项目
(一)定向分配项目。对相关会议纪要确定需要支持的旅游项目、对口支援地区的旅游项目,以及为落实国家旅游局和我省重要部署需推进的重点旅游工作项目,实行定向分配,采取专家评估项目的方式进行,对评估通过的项目给予资金支持。拟安排资金1750万元。
1、省委、省政府确定的支持项目1100万元。
2、对口支援项目280万元。
3、重点旅游工作项目370万元。
(二)不定向分配项目。为推进全省旅游开发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2016年拟安排旅游专项资金对部分重点旅游项目予以支持。采取各地上报、专家评审的方式,择优选取一批项目给予资金支持。拟安排资金2650万元。
1、旅游厕所建设项目。按照国家旅游局关于“旅游厕所革命”的工作部署,2016年将以旅游厕所建设为重点推进我省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以县为单位整体申报,分为三类各10个县,分别按每个县100万元、50万元、25万元给予补助,共计1750万元。
2、旅游重点开发项目。拟扶持9个重点旅游景区开发建设项目,每个项目100万元,共计900万元。
五、准入条件申报定向、不定向旅游项目,均需具备相应的准入资格。不具备申报条件的旅游项目,不纳入专家评估或评审的范围。准入条件如下:
(一)旅游景区建设项目。此类项目包括旅游厕所建设项目和旅游重点开发项目,须具备以下条件:(1)有完整的申报文本;(2)已有旅游规划并通过评审;(3)已正式立项并开工建设;(4)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规划选址意见书(城市景区点);(5)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6)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7)投资主体明确并有资金注入保障;(8)已由县(市、区)、市(州)两级旅游和财政部门分别签署意见;(9)应为全国旅游项目管理系统的库内项目。其中,旅游厕所建设项目如没有单独的规划、立项、用地、环评等手续,可以所在景区的相关手续代替,但该旅游厕所项目必须包含其中。
(二)其他旅游项目。旅游名镇补助、对口支援和旅游规划编制等项目的申报资格,结合不同情况分别另行确定。
六、实施步骤
(一)上报方案。省旅游委制订《2016年省级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方案》,并上报省政府。4月下旬完成。
(二)发布公告。在省旅游委门户网站发布专项资金项目招投标公告、竞争性分配方案、绩效目标、项目申报指南等文件。5月上旬完成。
(三)项目申报。各县(市、区)旅游部门初审后将符合条件的旅游项目上报市、州旅游部门审核汇总,集中报省旅游委。项目所在市(州)、县(市、区)财政部门参与项目申报工作,负责对项目实施单位的财务会计信息、项目的财务状况以及经济效益的真实性把关并签署推荐意见。5月底前完成。
(四)专家评审。省旅游委负责项目初审,确定参加专家评审项目。组织旅游管理专家、绩效管理专家、财务管理专家,对通过初审项目进行评审。评审评分实行百分制,分值由项目申报文本、绩效目标、项目可行性、项目重要性等四大项若干分项构成,具体评分标准另行制订。6月上旬完成。
(五)结果公示。省旅游委将专家评审确定的初步分配名单在省旅游局门户网站予以公示。6月中旬完成。
(六)资金拨付。省旅游委研究决定具体分配使用方案,经局长签批后,以正式公文送省财政厅,由省财政厅下达资金支出计划,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开展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改革,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的根本要求,是实现财政资金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必然选择。旅游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实行竞争性分配,让财政资金向能用钱、会用钱、用得好的地方倾斜,有利于进一步开发机制、激发开发活力、提升管理水平。以高度负责的精神,深化认识,加强领导,落实专班,组织好旅游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和评审的各项工作。
(二)完善机制,创新管理。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管理,建立健全项目投资分配、选项立项、专家评审、公开审批和绩效考核等各项管理机制和制度,积极探索财政资金管理的新思路、新办法。进一步完善工作方法,增强可操作性,提高工作效率,全面提高旅游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绩效。
(三)广泛发动、精心组织。广泛宣传发动,扩大影响,让社会各界真正了解、参与、关心和支持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改革工作。精心组织,层层负责,县(市、区)和市(州)旅游部门精心组织申报,省旅游局精心组织评审,切实做到“多中选好,好中选优”。注重加强业务培训和指导,切实提高执行和落实改革政策的自觉性和准确性,确保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改革工作取得实效。
(四)强化监督,确保“三公”。建立监督机制,按照省委、省政府有关政策要求,自觉接受省监察厅、省审计厅的监督检查,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评审分配真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6.乡村旅游发展专项资金 篇六
市旅游外事侨务局: 今年我县遭受特大雪灾,各旅游景区配套设施受损严重,主要经济损失达670多万元。省市主管部门对我县十分关心,给我县拔付共6万元救灾资金用于景区企业恢复重建。我县按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尽最大的努力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核实灾情,掌握情况
灾情发生后,我局成立由XXX任组长的雪灾受损情况调查小组,及时组织人员深入各景区、宾馆查灾、核灾,科学指导景区、宾馆进行抗灾自救。在受灾的第一时间掌握了灾情,为景区企业救助和资金安排获得第一手资料。
二、修复的项目
我们根据各景区受灾的情况分配救灾资金。其中:秦岩景区1.5万元,盘王殿1.0万元,九龙井景区1.0万元,宝镜景区2.5万元,并明确规定: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各景区根据要求对景区受损公路、林木、房屋、通水设施、通讯设施等进行了修复。
三、救灾资金发放情况
我们为发挥资金的最大使用效益,对旅游救灾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监管,积极督促景区严格按要求使用救灾 专项资金。还规定:各景区的救灾资金必须在修复工程完成后凭发票报帐。目前各景区的修复工程已经基本完成,救灾专项资金已全部发放到各景区。
7.乡村旅游发展专项资金 篇七
一、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改革的意义
实行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改革, 符合公共财政改革的根本方向, 是实现民主理财、科学理财的重要途径和推动理财科学化、精细化的必然选择, 是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建立绩效财政的根本要求。在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分配管理环节引入竞争机制, 通过招投标等竞争方式, 将资金分配从“一对一”单向审批安排, 转为“一对多”选拔性审批安排, 建立“多中选好, 好中选优”的项目优选机制, 对有效提高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分配和使用效益具有重要意义, 使有限的公共资源更好地满足社会公共需求。
二、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改革的成效
2013年广东省商务厅对商务发展专项资金, 在明确扶持范围及预期绩效目标的基础上, 在分配环节通过招投标等竞争方式, 在众多备选项目中选择最能实现专项资金绩效目标、使用效益最高或实施成本最低的项目, 充分发挥财政支出的杠杆调控和政策引导作用, 通过实践取得了以下几个方面的成效:
(一) 体现了加快转变政府职能, 提高公共服务供给水平和效率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 推广政府购买服务, 凡属事务性管理服务, 原则上都要引入竞争机制, 通过合同、委托等方式向社会购买。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明确指出, “十二五”时期初步形成统一有效的购买服务平台和机制, 到2020年在全国基本建立比较完善的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广东省商务厅通过公开招投标择优选取具备“促进商务发展专项资金评审项目服务资格”的第三方评审机构, 是贯彻落实三中全会精神, 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提高公共服务供给水平和效率、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体现。
(二) 有利于形成科学高效的资金分配决策机制
通过公开招投标择优选取的具备评审服务资格的第三方评审机构, 依据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分配程序、规则及评审标准, 在规定的时间内, 对众多备选项目遴选比较和科学评判, 选出使用效益最高或实施成本最低的项目, 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对评审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克服了以往对项目进行“一对一”单向式审批、资金分配过程中主观随意性大的弊端, 扩大了资金分配的决策范围, 提高了社会公众、专业人才在资金分配管理的参与程度, 增强了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分配的科学性和透明度, 实现了向民主理财、科学理财的转变。
(三) 有助于政府购买到“物美价廉”的优质服务
引入市场竞争机制, 通过公开招投标, 打破了政府垄断, 充分发挥第三方评审机构的专业化优势, 克服了政府某些服务专业性的缺失, 并且将专项资金财政预算用合同的形式法律化, 强化了预算约束, 以事权的大小来配置财权的多少, 减少了财政资金的浪费, 最大限度地实现了“花小钱办大事”、“少花钱多办事”。
(四) 提高了专项资金的运作绩效
将绩效理念融入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分配管理全过程, 是对“撒胡椒面”传统财政分配方式的根本性革命。按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改革要求, 根据“事前确定绩效目标, 事中加强监督管理, 事后实施绩效评价和绩效问责”的全过程绩效评价管理体系, 对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申报、评审、使用 (执行) 、评价运用各环节实施跟踪问效, 使绩效评价管理从事后评价转变为全过程绩效监控。以绩效目标的合理合规和预期效益为依据, 公开评价、筛选最优项目分配资金;以绩效目标为导向对项目的实施进行追踪管理;以绩效评价结果作为改进预算管理的重要依据, 将专项资金分配和使用的制约机制、监督机制、责任机制一一落实, 绩效问责制度的执行落到实处, 最终实现财政部门、职能部门、经济社会等多方共赢的局面。
(五) 筑牢了防腐制度防线, 推进信息公开
通过向社会公开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申报指南、项目申报情况、资金分配程序、分配方式、分配结果、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监督检查、审计结果及公开接受、处理投诉情况等, 强化社会监督, 增强商务发展专项资金运作的透明性, 公平、公正、公开对专项资金进行全程“阳光操作”, 提高了公众对评审结果的认可度, 从源头上防治腐败。
三、继续深化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改革的思路
实施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改革, 是新时期财政预算改革领域的一项重大举措和创新性做法, 适应了我国政府管理转型改革发展的新形势, 虽然目前取得了一些成效, 但是, 这项改革还亟需进一步深化和完善, 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 进一步完善竞争性分配制度体系, 增强可操作性
科学的评审指标和标准是提高竞争性分配资金评审质量和公信力的重要保障。进一步完善以绩效为导向的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的评审程序、评审指标体系和标准、专家管理办法及具有针对性的绩效管理办法等配套制度体系, 建立规范的招投标程序, 提高招投标文件评审与比选的系统性、评审指标的科学和相关性。绩效评价不仅要结合项目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设置综合性指标, 还需结合项目特点完善个性化指标的设置。提高申报数据的真实性和规范性、竞争性分配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为深化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改革提供全面科学的依据。
(二) 进一步优化评审专家库, 培育第三方评审机构, 提高评审结果的客观性和准确性
评审是一项政策性、专业性、技术性都很强的工作, 评审人员除了需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知识外, 还需要不断积累评审经验和总结教训。竞争性分配引入第三方评审机构、专家评审机制是对传统分配方式的重大改革, 也是保证分配结果公正的关键。进一步优化评审专家库, 扩展专家库的专业覆盖面, 结合各项目评审专业性和特殊性的需要, 采取在社会上公开招聘、各部门推荐的方式, 增加评审专家人数, 提高专家库的针对性和适用性。积极培育第三方评审机构, 在保持竞争性的同时, 保持评审队伍的相对稳定性, 以确保评审工作持续发展。目前每年进行的商务发展专项资金评审服务资格招标建议改为三年一个周期, 避免因不同中标单位对政策的理解程度差异导致前后执行政策的尺度不一, 从而给项目申报单位带来困惑。同时, 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对评审人员培训, 对评审程序、评审要求、操作流程、评审纪律等作出具体规定, 严格按章操作, 提高评审结果的客观性和准确性。
(三) 进一步拓展项目评价基础, 促进激励约束机制的有效性
项目实施单位 (资金使用主体) 熟悉项目的实施全过程, 具有评价所需的财务、业务、技术等方面的基础资料, 对项目的绩效具有第一手资料和感性认识, 以其自身的绩效评价为基础, 将避免绩效评价体系个性化指标千篇一律, 从以往数字上的简单汇总转化成从效益角度进行分析和利用, 提高了绩效评价的客观性、有效性, 降低了其他主体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的成本, 同时也促使资金使用主体形成自我承诺, 自我约束、自我激励的机制, 增强对商务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的综合评价和长期考核机制。
(四) 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 构建坚实的“防火墙”
健全招投标投诉质疑机制, 及时对招投标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严厉打击以骗取商务发展专项资金为目的的假招标、围标行为, 同时以绩效目标为标尺, 定期组织审计部门或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对竞争性分配的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实施针对性的绩效监管及整改措施, 强化职能部门支出责任, 建立健全信息平台, 及时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 加强社会监督及信息反馈, 从而形成有效的绩效问责与激励机制。
参考文献
[1]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关于省级财政专项资金试行竞争性分配改革意见》的通知.[粤府办 (2008) 18号].
8.乡村旅游发展专项资金 篇八
评选结果显示,2013年度共评出少儿精品六大项,包括优秀少儿广播栏目、优秀少儿电视栏目、优秀少儿频道、动画频道、优秀国产动画片、优秀学院动画短片、优秀动画创作人才,其中优秀国产动画片特等奖空出。
一、优秀少儿广播栏目一等奖
小喇叭——中央人民广播电台
毛毛狗的故事口袋——北京广播电视台
青少年成长导航——黑龙江人民广播电台
小豆丁的大生活——云南广播电视台
红领巾蓝书包——甘肃人民广播电台
二、优秀少儿电视栏目一等奖
大手牵小手——中央电视台
智慧树——中央电视台
谁敢挑战小学生——北京广播电视台
中国少年派——山东电视台
妈妈早点到——浙江杭州市广播电视台
三、优秀少儿频道、动画频道一等奖
中央电视台少儿频道
北京广播电视台卡酷少儿频道
湖南广播电视台金鹰卡通频道
四、优秀国产动画片一等奖
新大头儿子和小头爸爸——央视动画有限公司
三毛历险记——北京辉煌动画公司、央视动画有限公司
兔侠传奇学武篇——北京世纪彩蝶影业有限公司
熊小米系列——北京铁皮青蛙创意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飞越五千年——北京卡酷传媒有限公司
神奇阿呦——优扬(天津)动漫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图图的智慧王国——数学系列——上海上影大耳朵图图影视传媒有限公司
少年师爷之仁善行天下——绍兴特立宙电脑动画有限公司
阿优之爆笑校园——杭州阿优文化创意有限公司
淮南子传奇(第二季)——淮南广播电视传媒产业发展中心
熊出没之丛林总动员——深圳华强数字动漫有限公司
五、优秀学院动画短片一等奖
TRISTA——中国传媒大学
空——中国传媒大学
电梯口——中国传媒大学
鹰与鸡——北京电影学院
六、优秀动画创作人才最佳奖
朱敏——北京辉煌动画公司
于胜军——北京铁皮青蛙创意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速 达——上海上影大耳朵图图影视传媒有限公司
黄伟明——广东明星创意动画有限公司
9.乡村旅游发展专项资金 篇九
项目名称:申报单位:地 址:联系人:电 话:传 真:电子邮箱:初审部门:沈阳市科技局申报日期:资金申请报告
(科技促进产业发展专项)
沈阳市支持重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资金申请报告编制要点
(科技促进产业发展专项项目)
一、项目意义和必要性
国内外现状和技术发展趋势,对产业发展的作用与影响,市场分析等。
二、项目技术基础及建设条件落实情况
研究开发及产业化工作情况,技术或工艺特点及优势,重大关键技术突破,成果来源及知识产权情况,项目产品性能,产品质量的稳定性,产品在价格、性能等方面被用户认可的情况,以及前期建设条件和资金落实等情况。
三、项目主要内容与建设方案
项目的主要研发及建设内容、地点、期限,采用的工艺技术路线与技术特点、设备选型、原材料供应、总图建筑、结构、水暖、电气等专业工程技术方案等。
四、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
项目总投资规模及构成,包括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土地购置费用)、能源材料费用、铺底流动资金等,资金筹措方案(自有、贷款及其它资金)。
五、经济和社会效益分析
项目预期的产能规模、销售收入、利税、投资利润率、投资回收期等主要经济效益指标及社会效益分析。
六、项目申报单位基本情况
项目申报单位的所有制性质,注册资金,主营业务,近两年来的销售收入、利税、固定资产、资产负债率、银行信用等级,项目负责人基本情况(教育背景、科技意识、市场开拓能力和经营管理水平)及主要股东的概况,企业员工构成(包括分工构成和学历构成),企业从事研究开发的人员力量、资金投入,以及企业内部管 2 理体系等情况。
七、申请贴息(或补助)资金的主要原因和政策依据
10.厦门会展业发展专项奖励资金 篇十
项目申请报告(展览)
厦门市会议展览事务局: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展览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15号)文件精神,依照《关于进一步促进会议展览业发展的扶持意见》(厦会展〔2017〕24号),我司拟向贵局申请厦门市会展业发展专项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1.展会名称 2.主办单位 3.承办单位 4.展览时间 5.展览地点
6.预计展览规模:平方数、总展位数、境外展商展位数(含港澳台)7.展品范围
8.其他(如展会配套活动)
二、现向贵局申请奖励 万元。
三、历届规模及资助金额(如有则提供)
四、申请合法性说明
我司所提交的关于(请填写项目名称)的厦门市会展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材料均真实合法。如有虚假,我司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申请公司名称(盖章)
11.试论乡村旅游的发展 篇十一
关键词乡村旅游;本质特征;文化旅游
中图分类号F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9671-(2010)062-0198-01
在中国,随着政局的稳定,改革与开放的进一步放宽,各种新生事物层出不穷,赚钱的机会也越来越多,旅游业在其他行业的带动下,也是得到了绝佳机会,获得了蓬勃发展。乡村旅游更是利用自身优势,异军突起。当然,在乡村旅游业的发展过程中,因仍处于摸索阶段,故不可避免地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但总的来说,前景还是可观的。
1乡村旅游的相关认识
1.1乡村旅游的基本概念
乡村旅游特指在乡村地区开展的,以特有的乡村人居环境、乡村民俗文化、乡村田园风光、农业生产及其自然环境为基础的旅游活动,即以具有乡村性的自然和人文客体为旅游吸引物的旅游活动属于环境旅游范畴,以具有乡村性的人文客体为吸引物的旅游活动属于文化旅游范畴。所以,乡村旅游包括了乡村性的环境旅游和乡村民俗文化旅游。在某一乡村地区开展乡村旅游活动,活动内容究竟是以环境旅游为主,还是以文化旅游为主,取决于该地区的本质特征。
1.2乡村旅游本质特征的认识
乡村旅游始于法国,其最初的发展是欧美度假旅游发展的一种空间选择。始于一群贵族到乡村度假,品尝野味,乘坐独木船,与当地农民同吃同住。通过这些活动,他们重识了自然,加强了城乡居民之间的交往。后来,各国相继有了乡村旅游。至20世纪80年代后,欧美乡村旅游已走上规范发展的轨道,显示出极强的生命力和越来越大的发展潜力。
2乡村旅游的市场开发
开发农业旅游资源,主要是对农事活动、农村部落、农民生活、农业生态、农业收获物等农村事物进行开发。分析各省的发展农业旅游的条件,包括发展农业旅游的区位优势、资源优势、农业特色优势和客源优势等,为区域农业旅游开发提供了依据。进行乡村旅游的开发有多重意義。
2.1乡村旅游开发的意义
它迎合了都市人“回归自然”的心理需求,且从另一面也圆了都市人的绿色梦,亦丰富了我国生态旅游的内容;符合我国旅游产品结构化调整的客观要求,是旅游开发形式转型的新探索。
2.2乡村旅游市场特点
就国际市场而言,旅游业市场已发展成熟,已形成了“观光(感知)、度假(享受)、专题(认知)”三合为一的旅游产品复合体。即乡村旅游具有田园观光、休闲度假、自然生态和民俗文化专项旅游的综合功能。
就国内市场而言,因国内旅游市场起步晚,发展仍处于初级阶段。绝大多数乡村旅游者享受到的是较低价位的消费水准、较低档次的旅游服务和较低层次的精神感受,对旅游景区、农业生产的收获活动和传统节庆活动具有极大依托性。但对自然环境的天然性、纯净性、优美性要求越来越高,对人文环境的古朴、新奇、“乡土味”、“民族味”的呼声越来越强,作为旅游目的地,这些都是吸引游客的必备条件。
2.3乡村旅游需求趋势
单说国内,对乡村旅游产品的需求仍表现出明显的需求层次初级阶段的特征,尚停留在观光——休闲娱乐阶段,表现为乡村旅游产品类型单一,产品粗糙,经营粗放。当然,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健康发展,旅游正逐渐成为一种普遍的生活方式,国内旅游多极化趋势和旅游消费个性化发展趋势正旺,国内乡村旅游也正向着融观赏、考察、学习、参与、娱乐、购物和度假于一体的综合型方向发展,国内的需求层次也在不断提高。总体来看,当前乡村旅游需求呈现多元化、多样化、特色化的发展趋势,游客对环境旅游与文化旅游紧密结合的多功能、复合型乡村旅游产品的需求日渐旺盛。
就旅游产品而言,乡村旅游是一个内涵丰富、形式多样的旅游活动,是系列产品的集合,是一个产品集,它所提供给游客的旅游产品,可以是复合型的,可以是单功能型的,能够很好地满足不同群体的消费者。也就是说,不同区域、不同群体对乡村旅游产品都会有一定的需求,所以乡村旅游开发和建设面对的是整体的旅游消费市场,应根据个性化需求分层次进行开发和建设。
2.4乡村旅游产品的规划与设计:以案例研究为主
有的专家,如王仰麟、祁黄雄,借鉴区域旅游规划的一般流程,结合农业开发实践,对区域观光农业规划的一般过程和方法进行了探索,即在对市场、区位、自然、社会经济、农业基础、旅游发展基础等开发条件的分析和评价的基础上,确立了规划区的性质和发展方向,进行总体布局和功能区分,并对观光农园进行了CI形象设计。
而章锦河等专家分析了安徽黑多县宏村古村的情况后,提出了宏村古村落旅游形象定位理念,并就主题口号、视觉形象、行为形象进行了方案设计,另有多位专家学者分别就西双版纳胶园农场度假区、南京汤泉农业科技师范园、昆明市呈贡县观光农业、广州市郊满山农庄进行了旅游规划的案例研究,进一步丰富了乡村旅游规划的研究内容。但这些案例研究的缺点是:大多停留在定性研究和一般的归纳总结水平上,缺乏理论的抽象,研究方法也比较简单。
3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3.1存在的问题
发展策略是我国乡村旅游研究的另一热点,但存在的问题也不容忽视。我国目前观光农业旅游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即观光功能、区位功能设计简单、重复,缺乏特色;农业基础薄弱,资金投入不足;我国农村人口过多,客源市场有限;生态环境和景观的破坏;观光农业园土地使用的非农化倾向突出等。对此,我们既要坚持持续发展,又要根据现实分阶段发展;既进行生态消费,又要注意生态保护;既要促进农业用地的合理流转,又要保证农业土地的正确使用方向等相应的对策和主张。
3.2相应的对策
如以旅游城市为客源市场的乡村旅游开发,我们可以提出面向回城知青、城市离退休职工、周末工薪阶层、城市学生和自城市输出的外国游客等几个富有潜力的市场,开发农业旅游、乡村民俗旅游的策略。就像前面所谈到的,可以把农耕文化与现代文化的“和谐相融”作为乡村旅游可持续发展的重点来讲。都市文化属于先进文化,其对传统文化的吸附与冲击可想而知,旧难敌新,现代文化的魅力难以抗拒也不应抗拒,要发展就得接受新事物,乡村旅游也不例外。乡村旅游从业者应有超越农耕文化社会阶段的现代意识,既是农耕文化“戏中人”,又是农耕文化这场戏的“导演”,清醒地抉择两种文化的精华,使其有主宾、分主次地熔铸与乡村旅游大地上。当然,要搞好乡村旅游需要很长的一段时间,但是,其前景还是广阔的。它投资少,风险小,是一项创意到位即可“点石成金”的旅游项目。
作者简介
12.乡村旅游发展专项资金 篇十二
农机工业地位重要
曾长期担任我国“农机工业长子”中国一拖主要领导的刘大功深谙农机工业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他认为:一、农机工业加快了农业机械化进程, 提高了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由于我国农机工业为农业提供了大量先进适用的装备, 促进了我国农业机械化迅速发展, 特别是改革开放以后, 更是以惊人的速度在发展。同时, 农机化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务农青壮年劳动力短缺对粮食生产带来的不利影响, 在我国粮食连年丰收、促进农业稳定发展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农机手已成为当前我国农业生产的主力军。二、农机工业肩负推进农业生产方式转变、促进农业稳产和农民增收的重任。农机工业使得先进适用的农机技术得以大面积推广应用, 有力地促进了农业生产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和产业化, 提高了劳动生产率、土地产出率和资源利用率, 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 降低农业生产成本, 促进农业增产和农民增收。三、农机在农业生产和抗灾救灾中主力军作用进一步凸显。在春耕、“三夏”以及“三秋”等关键农时, 农业机械在抢农时、防灾害、夺丰收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四、农机工业的发展拉动农村需求, 促进服务业发展。农机销售、作业、维修市场不断发展壮大, 农机服务组织蓬勃发展, 有力带动了先进农业技术的集成化应用和规模化推广, 促进了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和产业化发展。以农机专业合作组织为龙头、农机大户为主体、农机户为基础、农机中介组织为纽带的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初具规模, 跨区作业、订单作业、承包服务、合同作业、一条龙作业、租赁服务等服务模式不断创新, 作业环节正从产中向产前、产后扩展, 作业领域从种植业发展到林果业、畜牧业、渔业、农产品初加工及设施农业等领域。农机作业服务成为农业社会化服务发展的突出亮点和农民持续增收的重要渠道。
我国农机工业差距明显
刘大功代表认为, 我国农机工业需要调结构上水平, 转变经济增长方式, 生产出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 满足我国现代农业日益增长的需求。但是, 我国农机工业目前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产品技术水平低、品种结构不能适应农业结构调整的需要。开发创新能力差, 农机产品结构性矛盾突出。我国生产的多数农机产品的主要技术性能、产品可靠性以及产品结构等指标, 相当一部分只达到经济发达国家同类产品20世纪70年代水平。尤其是在自动化控制技术的应用方面差距更为明显。二是生产设备陈旧、制造质量不高, 生产效率低。我国农机制造技术及装备水平与发达国家相比, 约有20-30年的差距, 有的第一线生产设备甚至是发达国家20世纪五六十年代的产品。企业的设备新度系数很低, 甚至一些骨干老企业设备新度系数仅为0.3-0.4, 远低于其它机械行业, 也大大低于0.6-0.7的标准。由于设备陈旧, 产品质量难以控制。我国生产的自走式联合收割机平均故障间隔时间 (MTBF) 只有45小时左右, 而经济发达国家生产的自走式谷物联合收割机现在普遍达到100小时以上。我国生产的拖拉机一般使用2000-4000小时后需要大修, 发达国家一般均使用5000-10000小时后大修。由于制造技术落后, 我国农机制造业人均生产效率低。2008年德国农机企业人均产值为我国的5倍左右。三是行业结构散、乱, 大企业不强, 小企业不专。农机制造业是规模效益特征显著的产业, 但是我国长期以来未能按这一经济规律组织大批量集中生产, 低水平重复制造严重, 企业组织结构散乱, 经营规模小, 总体上未能形成一批占有较大市场份额、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 未能形成专业化协作强、配套能力高的产业集群。
此外, 刘大功代表还提醒, 我国农机工业面临国际跨国公司的挤压。他认为, 我国农业机械化主要靠国产农业装备来实现, 靠大量进口装备是不可取的, 国产装备要由国内企业来生产, 但国内企业面临国际跨国公司的挤压。外资企业通过补贴获得高额利润和强势发展, 部分产品获得高额补贴资金, 对市场形成垄断。
设立“农机工业发展专项资金”十分必要
刘大功代表认为, 我国农机企业面临上述的形势, 靠自身的力量来实现国家规划的目标任务和应对挑战是相当困难的。我国农机企业由于面向的用户是农民, 计划经济时期国家采取让利农民的政策, 农机产品连续十次降价。在市场经济时期, 价格虽然放开, 但由于受农民购买力的制约, 企业处于微利状态, 行业的效益是机械制造行业中利润率最低的, 前些年仅为2%左右, 最近几年虽有所提高, 但仍然很低, 仅为4%左右, 使得农机制造业的企业几乎没有积累, 农机行业研发投入目前不足销售收入的1% (国外为4%-5%) , 企业产品研发、技术改造难以进行。
国内企业开发创新能力低, 一是由于我国农机企业大多数为中小型企业, 企业缺乏创新能力;二是由于近几年科研体制改革, 大量开发类科研院所转制, 基础和共性技术缺失, 行业的技术创新体制还未形成, 产业技术创新主体缺位, 高端产品自主知识产权技术缺乏, 形成了对国外技术严重的依赖, 制约了我国农机工业的持续发展。此外, 国家对农机企业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支持力度弱, 现有渠道分散。2006年至2010年国家支持农机企业技术改造的资金大约为4亿元, 这远远不能适应农机工业的发展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第二十六条提出:中央和地方财政预算安排的科技开发资金应当对农业机械工业的技术创新给予支持。《国务院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提出:中央财政要加大投入力度, 支持农机工业技术创新能力建设、科技成果产业化以及技术和智力引进;国家技术改造投资要对农机工业技术改造给予倾斜和重点扶持, 地方政府也要按照一定比例落实配套资金。《国务院关于加快振兴装备制造业的若干意见》提出:加大对重大技术装备企业的资金支持力度;国家在年度投资安排中设立专项资金, 对国家重点建设工程所需以及对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有重大影响的重大技术装备的技术进步项目, 给予重点支持。
13.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篇十三
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规范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财政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由中央财政预算安排,主要用于支持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型微型企业技术进步、结构调整、转变发展方式、扩大就业,以及改善服务环境等方面。
第三条 专项资金按照因素法分配,地方根据中央财政下达的预算指标,按照有关要求安排使用。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划分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五条 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应当符合国家宏观政策、产业政策和区域发展政策,并向中西部地区倾斜,遵循公开透明、定向使用、科学管理、加强监督的原则,加强对社会资金的引导,扩大政策受惠面,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安全和高效。
第六条 专项资金由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共同管 理。
财政部负责专项资金的预算管理和资金拨付,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资金分配方案,并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财政部确定专项资金支持重点,印发工作通知,建立专项资金项目管理系统,审定实施方案,并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评价和监督。
第二章 支持内容及方式
第七条 专项资金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促进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型微型企业结构调整和优化。重点支持中小企业技术进步和技术改造,创建和保护自主知识产权及加强品牌建设,提升“专精特新”发展能力,加强与大企业协作配套,稳定和扩大就业,开展节能减排和安全生产,挖掘和保护特色传统工艺和产品,发展国家重点培育的产业,提升经营管理水平等。
(二)改善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型微型企业服务环境。重点支持高技术服务业、商务服务业、现代物流业等生产性服务业企业,以及中小企业服务机构等提升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加强和改善中小企业创业、创新、质量、管理咨询、信息服务、人才培养、市场开拓等服务。
第八条 专项资金采取无偿资助、贷款贴息方式进行支 持,每个企业或单位(以下简称项目单位)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支持方式。
第九条 专项资金无偿资助的额度,每个项目一般不超过200万元。专项资金贷款贴息的额度,按照项目贷款额度及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确定,每个项目一般不超过200万元。
对改善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型微型企业服务环境项目的支持额度最多不超过400万元。
第十条 同一,每个项目单位只能申请一个项目,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取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专项资金不再重复支持。
第三章 申请条件及申报材料
第十一条 项目单位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和同级财政(财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和省级财政部门)有关项目申报工作要求,向本地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提出项目申请。
第十二条 项目单位必须同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二)成立1年以上(含1年);
(三)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规范,及时向财政部门报送 企业财务会计报告和有关信息;
(四)生产经营或业务开展情况良好;
(五)会计信用、纳税信用和银行信用良好;
(六)申报项目符合专项资金支持重点;
(七)近3年没有因财政、财务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县级以上财政部门及相关监管部门的处理处罚。
(八)应当具备的其他条件。
第十三条 项目单位应同时提供下列资料:
(一)营业执照副本及章程(复印件);
(二)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复印件);
(三)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申请说明;
(四)项目单位对申报资料真实性负责的声明;
(五)其他需提供的资料。
第十四条 项目单位应按要求将项目信息及时录入专项资金项目管理系统。
第四章 组织申报、审核及资金拨付
第十五条 省级财政部门和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按照本办法及工作通知,结合本地区国民经济发展总体规划、产业发展规划以及小型微型企业数量等,研究提出本地区实施方案,包括支持重点、支持计划、资金需求等,其中 用于小型微型企业和改善服务环境的资金规模不得少于申请额的80%,在每年2月底前上报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
第十六条 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财政部对各省上报的实施方案进行审核,综合考虑各地区实施方案、经济社会发展指标、区域特点、以前工作情况等因素,研究提出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第十七条 财政部根据预算规模、项目实施方案,确定资金分配方案,并及时向省级财政部门下达预算指标。
第十八条 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按照本办法和工作通知等要求,在本地区范围内公开组织项目申请工作,并纳入专项资金项目管理系统进行管理。
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在项目组织申报文件中公布廉政信息反馈专线电话和电子邮箱,全面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九条 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聘请具有相关专家资源的资产评估、中小企业服务等专业机构对申请项目进行评审,并出具有法律效力的评审意见书。项目评审费用在专项资金中列支,按照不超过下达各地区专项资金额度的0.5%控制。
第二十条 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根据评审意见书,提出项目和资金支持计划,具体包括计划支持单位和项目名称、支持内容、支持方式及金额、企业规模等,经省级财政部门审定后,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 作日。
第二十一条 公示期结束后,省级财政部门和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将本地区专项资金工作情况、公示无异议的项目和资金支持计划,上报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备案后,省级财政部门按照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在1个月内将资金拨付至项目单位。
第二十二条 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发现备案资料存在问题的,应及时通知有关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予以调整,必要时收回已拨付资金,并列入下专项资金分配的扣减因素。
第二十三条 项目单位收到专项资金后,应在10日内将资金到位时间、额度以及账务处理等信息以书面形式向省级财政部门反馈。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二十四条 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对各地区专项资金组织申报、项目评审、资金使用和管理等工作进行不定期抽查。财政部驻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对专项资金的拨付使用情况及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五条 省级财政部门负责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管理和监督;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管理和监督。项目单位应在项目建成后两个月内向当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报送项目建设及专项资金使用情况,不能按时完成或未达到预定建设目标的项目,需在原定项目建成期到期前书面说明原因和预计完成日期。
第二十六条 财政部建立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绩效评价制度,工业和信息化部建立项目实施情况绩效评价制度,分别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情况及效果进行考核评价,适时向社会公布评价结果。
第二十七条 省级财政部门和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要求,对本地区专项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绩效评价,并将专项资金实施效果、存在问题及政策建议等,于每年3月底前上报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
第二十八条 专项资金必须用于规定的支持方向和重点,对违反本办法规定使用、骗取资金的行为,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的规定进行处理。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九条 省级财政部门会同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按照本办法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及时上报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条 本办法由财政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解释。
14.乡村旅游发展专项资金 篇十四
评审细则(创业项目)
根据《珠海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本评审细则,本细则是2018年珠海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评分依据,供评委进行评审工作时使用。
评审委员会要求申报企业根据自身项目提出具体可行的商业计划书,并在路演时完整清晰地阐述项目。
一、技术和产品(20分)
1.产品和服务的创新性、技术先进性。(6分)2.产品和服务是否符合市场需求。(4分)
3.产品和服务的可推广性及未来产业化程度。(6分)4.产品和服务的核心竞争力。(4分)
二、商业模式及实施方案(25分)1.清晰的商业模式。(5分)2.商业模式的创新性。(5分)3.商业模式的可行性。(5分)4.客观明确的融资方案。(5分)5.项目风险描述及控制。(5分)
三、行业及市场(25分)1.项目相关行业的市场调查(市场容量、产业链、竞争对手等)。(9分)
2.行业及市场的先进性和增长性。(7分)3.未来3-5年的销售预期。(5分)4.项目未来3-5年的成长预期。(4分)
四、团队(20分)
1.企业核心成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10分)2.公司团队分工、沟通与执行力。(5分)3.激励机制。(5分)
五、财务分析(10分)
1.过去一年财务状况(含营业收入、营运成本、现金流、盈利情况等)。(5分)
15.武汉乡村旅游发展研究 篇十五
一、武汉市乡村旅游发展概况
(一) 武汉市乡村旅游发展历程。
从20世纪八九十年代至今, 武汉乡村旅游经历了从无到有, 从小到大, 由自发走向规范的发展历程。笔者通过搜集整理武汉市乡村旅游发展资料, 武汉市的乡村旅游发展, 大体上可以分为以下四个阶段:
第一, 起步阶段, 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至90年代中期。在这一阶段, 主要是当时部分省市大型机关、企事业单位依托黄陂木兰山景区、木兰湖景区及蔡甸区知音湖景区 (当时称“南湖”) 修建了一批干休所、培训中心、度假村和休闲别墅。当时乡村休闲游产品单一、无体系可言, 以住宿、度假和会议型产品为主导, 其主要的服务对象为机关团体和企事业单位组织的会议旅游者, 散客较少。
第二, 初步发展阶段, 20世纪90年代中期至2004年。1996年黄陂区人民政府邀请专家, 对建立“木兰生态旅游区”进行了较长时间的反复论证。1997年武汉木兰生态旅游区建设正式拉开了序幕, 成为我国较早开发的生态旅游区之一。2000年以后, 随着武汉市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 环城游憩带不断推进, 武汉市乡村休闲游开发力度不断加大, 在洪山区严西湖、江夏区汤逊湖、新洲区道观河等远城区开发了一大批兼具会议和休闲功能的度假村和别墅, 还相继建成了黄陂区木兰天池景区、古门景区等乡村休闲游景点。在这一阶段, 乡村休闲游产品已经突破之前的单一格局, 开始引入郊野风光、乡村美食、农事活动、民风民俗等主题休闲旅游活动, 而居民也因可支配收入不断增长而逐步参与到乡村休闲游活动中来。
第三, 快速发展阶段, 2005~2008年。在这一阶段, 武汉市乡村旅游点快速增长, 涌现出东西湖区石榴红村、洪山区张公山寨等一批具有较高水准的乡村休闲游示范点和特色村。在空间范围上, 从较早的黄陂区、蔡甸区、江夏区、东西湖区逐渐扩展至新洲区、洪山区、汉南区, 各区的乡村旅游点如雨后春笋般地涌现, 基本上各远城区都有自发形成的乡村旅游点, 乡村休闲游已经从远城区不断向主城区近郊推进。在发展模式方面已经形成了四种独具武汉特色的乡村休闲游发展模式:整村开发模式、景区带动开发模式、农业园区开发模式和古村落开发模式。在产品体系方面已经形成乡村观光、乡村美食、农家娱乐、民俗游览、农事体验等多种形态的产品体系。在产品组合方面已经发展出农村新貌观赏游、生态观光休闲游、乡村农业科普游、民风民俗鉴赏游和农事采摘体验游等一系列精品路线。另外, 此阶段的乡村旅游发展也日益规范化了。武汉市建立了乡村旅游工作领导协调机制, 市、区两级人民政府都分别成立了乡村休闲游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负责乡村休闲游的规划、管理和协调服务工作, 明确了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扶持乡村旅游产业发展的职责任务。此外, 2005年武汉市旅游局组织专家起草并由湖北省质监局颁布实施了《武汉市休闲农舍、休闲山庄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标准, 同时, 先后发布了《武汉旅游名镇评定规范》、《武汉旅游名村评定规范》、《武汉旅游特色街区评定规范》等一系列行业标准。
第四, 科学引导和差异化发展阶段, 2009年至今。2009以来, 湖北省启动旅游名镇、名村和星级农家乐的创建工作, 黄陂木兰镇被列为首批湖北省旅游名镇创建单位, 并创建成功, 黄陂大余湾被列入首批百个旅游名村创建单位。同时, 武汉市加强对乡村旅游的分类指导和支持, 各区乡村旅游走上了规范化、差异化的发展道路。如东西湖区、黄陂五湖等地乡村旅游以都市观光农业为主导, 一般设置有农家乐餐馆、农耕体验、垂钓、采摘等项目;黄陂区木兰天池、锦里沟、清凉寨乡村旅游以森林生态观光、旅游扶贫为特点;东西湖石榴红村等则与新农村建设紧密结合等, 形成了一区一特色、一村一品、乡村旅游专业村等差异化发展模式。
(二) 武汉市乡村旅游发展现状与特点。
21世纪, 武汉市乡村旅游发展如火如荼。据资料显示, 2010年武汉市乡村旅游接待游客达1, 200多万人次, 实现旅游综合收入19亿元, 同比增长24.18%, 直接从业人员1.6万人, 转移农村劳动力1.32万人。2011年, 武汉市乡村休闲游接待游客1, 300多万人次, 实现旅游综合收入22.6亿元, 同比增长18.94%, 旅游专业村已达15个, 乡村休闲游经营单位达1, 047家, 乡村休闲游直接从业人员1.74万人, 转移农村劳动力1.47万人。2013年第一季度, 武汉市新城区以赏花游为龙头带动的乡村休闲游, 实现旅游综合收入9亿元, 同比增长43%;截至2013年底, 武汉市乡村旅游与休闲农业主要有农家乐、休闲农庄 (山庄) 、农业旅游点、生态旅游点等四大类型, 共有1, 112个景点和经营户。2014年1~7月接待游客1, 481.21万人次, 实现旅游综合收入31.99亿元, 同比增长20.47%和37.37%。预计到2015年, 武汉市将建设成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专业村30个、农家乐1, 500家、休闲农庄及农业旅游点160家, 通过完善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产业链, 年接待游客人数达到2, 500万人次以上, 实现旅游综合收入48亿元以上。总体来说, 武汉乡村旅游产业发展势头良好。归纳起来, 武汉市乡村旅游出现了景区景点数量多、分布范围较广、旅游产品类型丰富、产业发展模式多元化等特点。
二、武汉市乡村旅游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 乡村旅游产品的开发与设计水平有待提高
第一, 产品粗糙, 缺乏文化底蕴。许多乡村旅游产品还停留在表层开发, 缺乏创新和深度开发。例如, 有些地方的乡村旅游还没和城市旅游区别开, 有的农户为营造所谓的“高档舒适”, 将民居改成“标准间”, 将前庭后院的乡村景象刻意雕刻成“城市园林”, 失去了乡村旅游原汁原味的乡土原生态本色。另外, 各地在乡村旅游资源开发过程中, 存在重物质景观资源开发、轻非物质文化资源开发的现象。在打造古镇古村和古建筑景观以及现代农业示范观光园区等方面下的功夫多, 而对传统艺术、传统工艺、民风民俗等非物质文化资源和特色旅游产品开发比较少, 导致乡村旅游的“生态性、文化性”逐渐削弱, 同质化问题严重, 满足不了游客的高文化品位需求。
第二, 产品类型同质化严重。目前, 武汉乡村旅游产品从结构来看, 观光型产品居多, 休闲、度假、参与等专项类产品缺乏, 难以满足广大游客多层次、个性化的旅游消费需求。特别是在小区域内, 众多乡村旅游点更具有明显的相似性。例如, 乡村旅游的主打产品———农家乐, 产品准入门槛低, 服务项目缺少创新, 难以形成独特旅游吸引力, 彼此竞争加剧, 导致效益下降。
第三, 体验性产品缺乏。乡村旅游旨在给城市居民提供一个认识农村、体验乡村生活、追寻古朴民风民俗的机会, 为游客提供娱乐体验、教育体验、审美体验和逃避现实的体验。但武汉乡村旅游产品同质化严重, 活动内容单一, 缺乏参与性、体验性产品, 使得大部分游客无法获得符合自己心理需要和情趣偏好的特定体验。无法延长游客的逗留时间, 导致游客重游率较低。
第四, 产业链不完善。一部分乡村旅游产品存在功能缺陷, 偏重“食、住、游”, 轻“娱、购”。不完善的产业链, 限制了产业进一步发展。目前武汉乡村旅游产品普遍存在娱乐活动和旅游商品开发不足问题, 产品内涵不丰富, 参与性、体验性产品偏少, 导致游客逗留时间短, 直接阻碍了乡村旅游经济效益的提高。
(二) 乡村旅游基础设施配套滞后。
随着武汉市乡村旅游产业的快速发展, 社会和政府投资力度不够, 使得大多数乡村旅游基础设施、环境建设落后。大多数乡村旅游景区、景点普遍存在道路、交通标识系统、停车场、旅游厕所、环保设施、垃圾处理、停车场、安全饮水、电力供应等基础设施薄弱问题。部分农家乐旅游点的厨房、客房、餐厅、厕所等的卫生状况和设施条件较差, 难以满足广大游客需要。设施简陋、设备的不足, 严重影响了我市乡村旅游产业健康发展。
(三) 乡村旅游服务接待水平较低, 从业人员素质不适应产业发展要求。
目前, 武汉大多数乡村旅游景区、景点的服务员是就近上岗, 大多数从业人员是农民, 文化水平较低, 很大一部分存在“小农思想”, 缺乏长远的规划、发展意识和现代经营管理意识。并且大多数从业人员没有接受系统、专业的旅游接待服务培训和教育, 服务意识不强, 服务礼仪、技能等参差不齐, 服务水平低, 导致接待服务中的餐饮、住宿、娱乐、安全、卫生等方面的服务达不到基本的规范与要求, 总体服务质量不高。
(四) 乡村旅游经营分散化。
由于难以寻求有效的赢利点, 无法形成有效的利益分配机制, 大型旅游企业进入乡村旅游产业的积极性和参与度不高, 导致乡村旅游开发和经营主体多元化。景区景点面广、量多, 例如武汉市的“农 (渔) 家乐”型的乡村旅游点, 主要是靠山吃山, 靠水吃水, 形成零散的点状分布格局, 普遍存在着投资少、经营规模小、地区分布与组织形式散等问题。这种各自为阵、分散化经营模式, 缺乏横向沟通和相互协作, 线路组合难度较大。此外, 乡村旅游与城市旅游、传统景区 (点) 之间缺乏有机联系, 降低了对游客的吸引力。综合以上两点, 我市乡村旅游分布太散, 缺乏统一包装和整体打造, 导致产品品牌效益不高、竞争力不强。
(五) 缺乏竞争意识, 营销推广力度不够。
武汉市乡村旅游点普遍存在市场营销策略简单, 经营策略缺乏对市场需求及变化的正确认识和把握, 策划包装缺乏新意, 宣传促销力度不足的现象。绝大多数乡村旅游点是依靠政府的宣传推介和游客的口口相传来提高知名度, 乡村旅游点业主自主开展宣传营销的比较少, 基本处于“守株待兔”状态, 面临同周边邻省如江西、湖南、河南的激烈竞争。
(六) 乡村旅游管理松散化, 政府公共服务滞后。
目前, 从中央到地方, 在乡村旅游产业发展的管理和指导上, 还没有建立起一套健全的体制机制, 没有制定一套引导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产业发展必要的公共基础设施、旅游服务设施、宣传推介、从业人员培训、金融服务、文化建设等滞后于产业发展的要求。政府部门对乡村旅游业发展的宏观调控、管理和服务能力还有待加强。另外, 乡村旅游产业的管理涉及众多政府职能部门, 存在多头管理和管理缺位并存的现象, 造成了任务不清、职能交叉、职责不明的无序管理状况。多数区没有专门机构、专职人员和专项工作经费, 工作由有关人员代管, 缺乏乡镇一级管理服务机构, 导致乡村旅游发展的相关工作难以推进。
(七) 土地和资金成为制约产业发展的瓶颈。
国家对农业用地控制严格, 乡村旅游配套设施建设用地难, 经营设施建设用地更难, 存在企业缺土地, 农民缺资金的问题, 一些规划好的项目难以落地, 同时也制约了项目招商引资。相关旅游配套设施, 如餐饮、住宿、娱乐等设施建设进展缓慢, 难以适应游客需求。
三、武汉乡村旅游发展对策建议
(一) 统筹规划, 适时发展。
乡村旅游产业的发展需要制定一系列的发展计划, 认真做好乡村旅游发展总体规划、专项规划与详细规划等。相关部门应组织有关专家及时研究、出台武汉市“可持续乡村旅游的发展规划纲要”, 在此基础上按照“先规划, 后开发”的原则, 迅速及时地开展可持续乡村旅游的发展规划, 规划重点应放在旅游产品的设计与开发、乡村旅游经济发展潜力的评价、乡村生态环境的保护与维持以及营销策略的研究上。乡村旅游的发展应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 要坚持保护性开发原则。武汉市乡村旅游发展规划, 应按照城市总体发展规划, 因地制宜, 科学合理地编制。首先, 对有旅游资源优势的乡、村进行整体规划设计, 防止出现产品雷同、布局混乱、破坏资源、污染环境等问题;其次, 要着力营造区域特色, 培植乡村旅游与休闲农业品牌, 树立武汉乡村旅游产业的社会形象;最后, 针对不同类型产品, 满足不同消费层次、消费群体的消费需求, 研究不同类型、不同产品的市场定位, 培育产品特色, 避免同质化、简单化, 挖掘文化内涵。
(二) 产品开发与设计, 拓展深度。
针对目前市场上乡村旅游产品同质化现象, 乡村旅游产品开发应扬长避短, 做到“人无我有”、“人有我新”、“人新我优”、“人优我特”, 充分表现和突出自我特色。在设计乡村旅游线路时, 要充分利用农业特色资源, 培育特色旅游产品, 农业要借助旅游的平台, 宣传特色农产品, 相互促进, 提升旅游和农产品的品牌价值。同时要积极调整农业结构, 变特色农产品为旅游商品;挖掘传统手工业, 开发旅游纪念品;发掘传统农家乐美食, 发展特色农家餐饮, 这都是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同时, 产品开发应注重参与性, 努力挖掘乡村旅游产品的生态和文化内涵, 努力使农耕文化与现代文化和谐相融, 营造浓厚的乡土旅游氛围, 延伸农业和旅游的产业链条。
(三) 加大投入, 完善基础配套设施。
从市场调查来看, 环境卫生状况及设施是影响游客目的地选择的重要因素。因此, 武汉市区两级党委和政府要加强领导, 把发展乡村旅游与休闲农业纳入当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整体布局中部署和推动, 相关部门应研究制定乡村旅游支持政策, 进一步加大对乡村旅游道路交通、水电设施、环境保护、生态建设、旅游标识、卫生设施等公共基础设施方面的投入, 完善旅游服务功能, 大力支持乡村旅游特色村建设。同时, 武汉市、有条件的区的财政部门要建立乡村旅游专项资金, 逐步加大对重点项目、专业村建设的投入力度。对以农民为经营主体的农家乐, 达到省、市级标准的给予一定资金扶持;对带动专业村建设的龙头企业给予支持;对发展乡村旅游有重大贡献的投资人加大奖励力度。
(四) 加强培训, 提高接待服务水平。
武汉市乡村旅游发展过程中, 从业人员的素质是“瓶颈”。乡村旅游产业要健康可持续发展, 必须要解决人才问题。加强对乡村旅游从业人员的专业培训工作已经迫在眉睫, 有关部门要积极探索, 建立市、区两级乡村旅游从业人员培训的机制, 加大培训工作力度, 注重农民从业、创业培训工作, 扩大培训范围, 开展分层次培训工作, 提高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 让从业人员及经营者, 掌握必要的市场开发、服务规范、经营管理方面的知识技能, 提高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
(五) 完善产业发展链条, 提升乡村旅游经营效益。
目前从市场调查的情况来看, 武汉市乡村旅游人均消费水平偏低, 这主要是旅游产业链短、产业要素不完善导致的, 仅停留在观光、吃饭这一层次。因此, 应围绕“食、住、行、游、购、娱”六要素, 认真研究、挖掘本地生态、民俗等资源, 从“三农”资源出发, 整合旅游休闲产业链条, 主攻薄弱环节, 深度挖掘、培育一批农家美食品牌、农村土特产品品牌、农村文化品牌。将农村文化、农家美食、现代都市农业、旅游商品开发、观光体验休闲有机结合, 满足游客多层次的旅游需求。
(六) 品牌促销, 提高乡村旅游知名度。
乡村旅游发展迅速, 客源市场的竞争异常激烈。目前, 武汉市乡村旅游客源市场以武汉市中心城区人口为主, 外省、外地客人比例极低, 尚有巨大的市场开发潜力。而游客获取乡村旅游点主要通过亲友推荐及网络查询。因此, 应采取多种措施, 开发乡村旅游市场, 引导乡村旅游消费。在进行推广促销时, 要向国外学习, 以政府为指导、各方参与。同时, 经营者也要转变认识、提高专业水平, 利用报刊、媒体、博览会、互联网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的宣传、突出“品牌化”经营。政府要努力培养一批名牌乡村旅游点, 打造出一批在省内、国内乃至国际上叫得响的乡村旅游品牌。
(七) 制定政策, 加强管理。
一是建立政府领导、部门参与的乡村旅游与休闲农业的统筹协调机制, 形成齐抓共管、协同作战的工作局面。充分发挥乡村旅游与休闲农业产业领导小组作用, 领导和统筹乡村旅游与休闲农业发展工作。强化联动, 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配合, 充分发挥部门职能加大对乡村旅游与休闲农业建设的扶持力度, 形成推动乡村旅游与休闲农业发展的强大合力;二是各区需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 设置工作机构, 配备专门人员, 落实工作经费。重点履行乡镇街 (场) 有专门工作人员, 负责日常管理服务工作;三是制定乡村旅游与休闲农业发展政策。进一步明确管理职责、财政投入、建设用地、重点项目建设、乡村旅游与休闲农业乡镇街 (场) 、特色村专业村建设的扶持政策, 信贷支持及奖励措施等, 解决乡村旅游与休闲农业产业发展的瓶颈问题。
四、结语
武汉作为华中地区的大省, 拥有优越的地理位置和独特的气候环境, 发展乡村旅游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条件, 但由于种种原因, 乡村旅游发展还存在诸多问题, 还未能走出武汉市, 没有形成一个在全省、全国乃至国际都特别有影响力的品牌。武汉市发展乡村旅游的道路还任重而道远。最后, 引用钱远坤的话, 让我们共勉:在“旅游泛时代”, 要树立新的乡村旅游资源观, 用旅游的眼光看待乡村资源、用旅游的理念经营乡村、用旅游的标准建设乡村, 积极打造全域旅游;在“旅游+时代”, 乡村旅游要与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要把农事活动变成农耕生活体验、把田园村庄变成乡村观光景区、把农产品变成旅游商品、把乡村文化变成乡村休闲活动;在“旅游创时代”, 乡村旅游要创立品牌、创新体制、创建标杆, 在如何推动精准扶贫上, 乡村旅游要更新观念, 实现更大更新的作为。
参考文献
[1]邓爱民.武汉市乡村休闲游产品体系深度拓展研究[J].农业经济问题, 2011.10.
[2]张学忙.武汉发展乡村休闲游产业的实践与思考[J].中国农学通报, 2011.25 (增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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