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土保持法》执法检查报告

2024-06-28

《水土保持法》执法检查报告(共10篇)(共10篇)

1.《水土保持法》执法检查报告 篇一

环境保护局

关于环境监察工作执法检查的自查报告

为进一步规范分局环境监察执法行为,提升执法能力,增加监察效能,保障廉洁执法,根据环境保护局《环境保护厅全省环境监察工作执法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文件精神,环保局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执法检查领导小组,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认真学习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对照标准认真开展自查工作,现将自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落实环境监察责任制情况

认真实施环境监察责任制,根据辖区排污企业和人员情况,实施区域管理,将排污企业管理责任到人;认真开展以污染物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建设项目“三同时”落实情况、农村生态建设和国控重点源的现场监察工作,认真执行国控重点污染源每月 次,一般污染源每月 次前监察的监察要求,坚持现场监察月前有计划,监察有重点,有记录,有台账,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及时进行处理,2011年共对全区 家企业的台套排污设施、个在建项目进行了监察。

二、案件查处情况

认真执行环保法律法规,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认真执行行政执法的有关规定,积极参加上岗证培训,分局每名

执法人员都依法取得环境监察证和行政执法证;坚持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和回避制度,做到严肃执法、文明执法。每期案件做到证据充分,程序合法,根据环境违法程度提出相应的处罚建议。2011年共提交 期行政案件,处罚金额 万元;规范环境监察内务管理,案件结束后及时进行归档。

三、排污费征收情况

认真开展排污费征收工作,坚持依法按标准征收,做到应收尽收。2011年共对 家企业的排污量进行了核定,依法及时对排污费收费标准、程序和排污量核定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坚持排污费集体研究制度,做到公开、依法征收,没有减征、免征和缓征现象;认真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所收排污费及时入库,共征收排污费万元。

四、思想教育和制度建设相结合,强化廉政建设杜绝腐败现象发生。认真执行环境监察廉政建设责任制,查找廉政建设风险点,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坚持政务公开和集体研究制度;认真遵守环保系统“六项禁令”和环境监察人员“六不准”制度,通过以上措施杜绝腐败现象发生,近年来没有发生不廉洁行为。

二○一二年六月十四日

2.人行执法检查自查报告 篇二

市行:

按照上级行要求,依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开展银行业金融机构支付结算执法检查的通知,并结合市行2011会计检查辅导实施方案,我行对近一段时期以及2010会计工作进行了自查整改,重点对内控、支付结算、账户管理、资产、档案等方面进行检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依据内控制度要求设立岗位,严格执行柜员制度。IC卡、重要单证、印章、印鉴卡、重要物品账实相符,做到了“印、押(机)、证”分管。存放央行款项、同业款项核对相符。能够认真履行查库制度。尚未执行重要岗位轮换工作。

二、严格执行《支付结算办法》、《票据法》等法律法规、制度办法。严格审核票据、核对印章,严格执行资金支取审批制度,执行大额现金支取备案制度。支票业务,汇款业务能够按照相关规定操作。严格按照会计综合业务系统操作规程来处理每一笔业务。

三、着重自查了对结算账户的管理,将我行综合业务系统与人民银行账户管理系统进行核对,核对账户户数、账户户名、账号,基本信息等,确保核对一致。对于结算账户印鉴卡的管理,我行坚持“谁使用、谁保管、谁负责”的原则,并纳入钱箱管理,进一步防范了风险发生。对结算账户开户资料逐一进行核对,保证结算账户的申请书、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结算账户管理协议等资料的齐全并且期限有效。

四、检查了固定资产登记簿、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盘点,以及一些基础资料的打印装订。

通过此次自查,我行发现了一些存在的问题,并及时对发现的问题做出了整改工作,希望市行领导对我行会计工作多做辅导工作,指出我行会计工作中的不足之处,加以完善,使我行会计结算工作能够高质量、高效率顺利进行,更上一个台阶。

3.档案执法检查自查报告2015 篇三

档案工作是我局工作的基础和重要组成部分,为了使我局的档案工作更好地为大兴民政服好务,在管理体制、基础设施、业务建设、开发利用等方面做了大量扎实细致的工作,使我局档案管理工作日趋走向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根据京兴档[2015]12号通知精神的要求,我局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机构与组织管理

我局档案工作管理体制明确,局党委副书记亲自抓档案管理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同时配备了政治可靠,相对稳定的兼职档案人员。档案工作做到了统一领导、统一机构、统一制度,对本机关形成的各类档案从实体上实行了集中保管。档案工作列入了局班子的议事日程,并能切实解决档案工作人、财、物等方面的问题,档案经费能满足档案工作的发展需要。

认真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等档案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通过学习,使大家提高对档案工作的认识,增强了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档案员能够积极主动向区档案部门反映机关档案工作情况,接受其指导和监督。并建立健全了档案归档、保管、保密、鉴定、利用、岗位责任制等档案工作制度,并印发各科室认真贯彻执行,使档案工作做到了有章可循。同时,积极采取多种方式对本机关兼职档案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严格考核,做到目标到人,责任到人。

二、基础设施建设

我局的档案库房及档案查阅室两间,密集件10组,能容纳本局未来20年内形成的各类档案资料,档案库房坚固、安全,防尘、防火、防潮、防高温、防虫、防鼠等“八防”设施。根据档案工作的发展和需要,我局档案室配有计算机、打印机、办公桌椅,便于查阅和管理,有数量充足的整理档案所需用具。

三、业务建设

根据有关规定,我局制定了符合本局实际的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及各门类档案保管期限表等业务规范,并坚持实施。归档文件材料的书写格式、质量符合有关规范要求,书写材料适用永久、长期保存。应归档的文件材料齐全完整,收藏的档案资料内容丰富。今年我局机关档案室共整理接收档案331件。其中,文书档案永久87件、30年8件、10年216件,目前档案室有文书档案3215件、会计档案1315卷、婚姻档案2026卷、优抚档案801卷、基建档案136卷、照片档案1698张、实物档案366件。在做好机关档案归档的同时,对下属单位的档案收集整理工作也进行了指导,圆满的完成了归档工作。档案的分类、排列符合要求,档案无积存零散文件。档案无霉变、褪色、尘污、破损及虫蛀、鼠咬等现象、无失泄密事件发生。

四、档案信息开发利用

开展编研工作,提高利用功能。结合民政工作特点,以突出服务为宗旨,除了坚持续写《大事记》、《组织机构沿革》、《基础数字汇编》等编研资料,进一步开发了档案资料的价值,提高了其利用效能。

做好档案的开发和利用。多年来我局档案室为各科室查阅档案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方式,如:电话待查、送卷上门等,2015年上半年共为各科室查阅档案60多人次110多卷,解决了工作中的很多疑难问题。在档案实体利用和档案信息利用安全方面采取了借阅登记责任到人,档案利用手续齐全,保证了档案没有丢失、损坏、失密、泄密的现象。

通过近几年的努力,我局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绩。通过这次自查工作,我们看到了自身还存在不足,需进一步提高全局干部职工的档案管理意识,加强对兼职档案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档案人员的理论水平和实际操作技能,认真开发档案信息资源,为机关工作提供更好的服务。

4.农业法执法检查报告 篇四

<这次执法检查由省人大常委会和各市县人大常委会组织领导,市县人大组织检查组负责对本市县的检查,省人大常委会组织检查组负责对省计划、财政、农业等有关部门的检查和部分市县的重点抽查。检查组由各级人民代表、人大农(经)工委成员组成,邀请部分农业部门的领导和专家参加。执法检查以财政对农业的投入和农业资金的管理使用为主要内容,在全省范围内同时开展,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调查研究阶段。从9月中旬到10月中旬,省市县人大农(经)工委组织调查研究,掌握基本情况。政府和有关部门开展自查,做好向检查组汇报的材料准备。

(二)检查评议阶段。从10月下旬到11月下旬,市县人大执法检查组开展了对本市县的检查评议,省人大执法检查组在陈苏厚副主任的主持和带领下,听取了省发展计划厅、财政厅、农业厅、扶贫办、农业综合开发办及农口各局的自查汇报并进行初步评议之后,深入澄迈、屯昌、通什、保亭、临高、文昌等市县检查。检查组听取了市县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汇报,实地考察了40多个农业资金扶持的基础设施项目和种养项目,并通过座谈会、访问、查帐等方式,广泛征询意见,深入了解情况,在此基础上认真依法评议,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意见。此外,检查组还请定安、陵水两县人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领导到海口汇报了截留、挪用农业资金的情况,请省发展计划厅对用于片区开发的9870万元以工代赈资金的使用情况作了专题汇报。

(三)整改总结阶段。12月上旬开始,检查组对执法检查工作进行了初步总结,向政府和有关部门反馈了检查情况,发现的问题以及整改意见和要求。政府和各部门根据检查组的评议意见针对自身存在的问题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省直有关部门、市县政府和相关部门对这次执法检查非常重视,积极主动地配合检查组的工作,使检查顺利开展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整改工作正在逐步深入。临高、文昌、澄迈等市县边查边改,在检查期间主动退还了占用的部分农业资金。――资金投入增加,生产能力提高。1994―1997年,全省财政对农业投入总额20.29亿元(含支农生产资金、农业事业费、农综发资金;其中中央财政15.19亿元,地方财政5.10亿元),年度财政对农业的投入规模从1987年的0.79亿元增加到1997年的5.33亿元。这些资金安排使用到农业基础设施和生态建设、农林牧渔各业生产和新品种新技术的推广以及农产品流通基础建设等方面,推动着我省农业和农村经济持续发展。五年间,全省农业增加值由54.13亿元增加到159.00亿元(增长193.7%),粮食年产量由203.65万吨增加到219.70万吨(增加16.05万吨),瓜菜年产量由107.42万吨增加到211.28万吨(增长96.7%),水果年产量由15.40万吨增加到39.14万吨(增长154.2%),肉类年产量由20.15万吨增加到34.70万吨(增长72.2%),水产品年产量由25.74万吨增加到52.25万吨(增长103.0%),农业人均年收入由892元增加到2382元(增长167.0%)。农业和农村经济呈现一派勃勃生机,农民的生活水平有了较大的提高。以基础建设为重点,农业综合开发成效显著。我省第三期(1995―1997)农业综合开发投入财政资金2.165亿元(中央1.35亿元,省0.75亿元,市县0.065亿元),加上第一、二期(1989―1994)已投入资金3.6亿元,共计投入财政资金5.665亿元。我省农综资金的60%以上投入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坚持以农田水利和中低产田改造为重点,着力提高粮油糖的生产能力和增强农业的发展后劲。据统计,三期农业综合开发新建小型水库44座,开挖维修渠道6140公里(其中衬砌防渗 2340公里),修建机耕道路1540公里,增加、改善有效灌溉面积220万亩,营造防护林、经济林50万亩,综合整治农田280万亩,修造渔船127艘,修建虾池鱼塘2000亩和网箱3914个,兴办农产品加工运销企业10个,修建乡镇农技站104个。这次絷地检查组看到的澄迈县促进水库干渠防渗和隧洞工程及山口洋整治工程,屯昌县加乐潭水库灌区配套防渗工程,保亭县什来水利干渠配套工程,临高县美灵隧洞工程和松涛五支渠配套防渗工程,文昌市白石溪引水工程,以及分布在全省各地的大小农综发项目,工程质量一般都比较好,正在发挥并将长期发挥效益。

――面向贫困地区,扶贫赈困有成绩。1994―1997年,全省投入扶贫资金0.96亿元,以工代赈资金3.29亿元,这两项资金重点投向贫困地区。扶贫资金的三分之一,以工代赈资金的三分之二以上用于水、路、电等基础设施建设,其余用于种养业和对农民的技术培训等。调查统计,利用两项资金新建、修复水利工程56宗,硬化防渗渠道820公里,增加、改善灌溉面积78万亩,解决了82万人的行路难、42万人的饮水难和35万人的用电难问题,扶持贫困农民种植作物30多万亩,发展了一批畜牧业和水产养殖业。全省贫困人口由1994年的85万人减少到1997年的29万人。屯昌县是使用两项资金较多的市县之一,1994―1997年使用扶贫资金534万元、以工代赈资金2895万元,完成了木色水库南北干渠配套,黄岭水库和西昌水库加固及渠道防渗、福永至大石公路、西昌至藤寨公路等一批基础项目的同时,大力发展种植业和养殖业,增加了农民收入,摘掉了全国重点贫困县的帽子。通什市坚持扶持到村到户,突出解决水、路、电方面的困难,狠抓科技培训,引导农民科学种养,增加收入。全市10768户、56147农村人口中已有9702户、47747人脱贫。保亭县的南水北调和番那水库、陵水县的小南平水库、三亚市的梅山水库、东方市的温村水库等一批水利工程的建成,极大地改善了当地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增强了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打下了良好基础。

―加强资金管理,发挥资金效益。各级政府对农业资金的管理都比较重视,并初步形成了一些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近年来,各级人大和政府的审计部门加强对农业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督检查,对保证农业资金使用得当并发挥其应有效益起到了重要作用。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强化资金管理这个中心环节,把好工程项目的规划立项预算关、施工质量监理关、验收结算审计关,使工程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益有了保障。保亭县在农行设立了各项农业资金专户,财政和农行共同管理,监督业务部门使用农业资金,县人大和审计部门也加强了检查监督,从而保证了农业资金的及时到位和专款专用。

三、农业投入和资金管理使用上存在的主要问题 农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国家逐步提高农业投入的水平。国家财政每年对农业总投入的增长幅度应当高于国家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第四十七条又规定,“任何单位不得截留、挪用各级人民政府用于农业的资金和农业贷款。”对照这两条法律规定,我省农业投入和资金管理使用方面存在如下一些严重问题: 一)地方财政对农业投入呈下降趋势。检查发现,在中央财政对我省农业投入大幅度增加的情况下,省级财政四项资金(支农资金、农业事业费、农综发资金、农业基建资金)从1994年的16534万元下降到1997年12568万元(减少24.0%)。其中下降幅度最大的是:支农资金由2804万元下降到1369万元(减少51.2%),农业基建资金由4605万元下降到1866万元(减少59.5%)。检查发现,全省19个市县中,市县财政对农业的投入1997年比1994年减少的9个,持平的2个,增加的8个。如儋州市,1997年与1994年相比,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了28.7%,而财政对农业的投入却减少了31.9%,农业投入占财政总收入的比例由12.8%下降到6.8%。另外,四年间全省市县拖欠各项配套资金达8000多万元,有偿资金难于回收,资金投入不足制约我省农业的发展。

(二)截留、挪用农业专项资金的情况比较严重。在全省19个市县中,1997年截留、挪用农业资金的市县达14个,总额10454万元。其一,调查核实,全省有13个市县1997年截留、挪用上级下拨的支农资金7280万元。1997年,澄迈县、定安县、陵水县、临高县、文昌市、通什市财政占用支农资金分别达992万元、977万元、833万元、725万元、873万元和615万元,占用比例为资金总额的25%以上。其二,陵水、屯昌、白沙、定安、万宁、澄迈、三亚等7个市县的财政、三防部门占用中央下拨的防汛抗旱经费268万多元用于发工资和扣抵粮食挂帐等(万宁市三防办用于购车14万元,三亚市列支黄××出国考察1.7万元、购移动电话2.86万元)。其三,1997年全省有6个市县挪用省下拨的扶贫资金共计886万元,其中陵水498万元,白沙122万元,临高126万元,万宁60万元,琼山45万元,澄迈35万元。其四,陵水、万宁、临高、保亭4市县的农业、水利等部门占用农业专项资金406万元。其五,1995年前,省政府委托省物资总公司等单位将国家分配给我省的以工代赈物资兑换成现金,在此过程中,省物资集团公司欠兑换款958.25万元,海南物资贸易中心欠465.5万元,海南鸿腾公司欠190万元,共计拖欠1613.75万元,致使下达市县的部分以工代赈指标长期未能兑现。

(三)部分农业资金投向不当,以工代赈资金投向存在的问题较多。以工代赈资金应当用于救助、扶持受灾地区或贫困地区的群众恢复和发展生产,但占全省以工代赈资金总额30%的片区开发(种养项目)资金9870万元的投入的投入大都背离了正确的方向。省发展计划厅属下的鸿腾公司和鹏腾公司三年间(94―96)获得以工代赈资金1080万元用于养殖驼鸟和中华鳖。陵水县四年间(94―97)经批准以工代赈片区开发项目9个,资金996万元,除县挪用200万元外,到位的796万元主要由统计局安排给属下的公司使用。屯昌县四年共获以工代赈片区开发项目资金570万元,除100万元用于救治大同乡病牛和50万元拨给林科所外,其余420万元用于单位办的经济实体或项目。文昌市1994―1997年以工代赈片区开发资金110万元全部由公司使用。除以工代赈资金外,其他各项农业资金也程度不同地存在投向失当的问题,由此造成农业资金的流失,损害了农民的利益,影响了农业的发展。

(四)资金使用效益不好的情况相当普遍。从检查的6个市县来看,基础设施项目(水利和饮水工程、乡村道路工程、通电照明工程等)的效益都比较好,尤其在社会效益方面,群众比较满意,而生产性项目(种养、加工、流通等)的效益都普遍不理想。全省以工代赈、扶贫和农综发资金扶持的种养项目效益普遍较差,有的已经失败。例如:文昌利用扶贫资金种植的1000亩龙眼和150亩荔枝因引种病苗而失败。投入财政基建资金180万元的临高调楼渔业综合服务基地因决策失误和管理混乱而停建。通什满发水果基地、澄迈山口2500亩水果基地因后续资金和技术跟不上陷入困境。保亭的红毛丹和苦丁茶群众信心不足而放松了管理。省计划厅和陵水县计统局投入巨额以工代赈资金的驼鸟养殖项目因对市场预测失误而进退维谷。省农业厅投资150万元兴建的永发农产品批发市场闲置晒太阳。投入财政基建资金735万元的省农科院永发基地、165万元的省农技中心三江优质水果示范基地、150万元的新桥隔离试验区等三个省级的农业科研和示范基地,其管理水平之低下令人难于置信。永发基地建设进展缓慢,价值几十万元的进口滴灌设备垃圾般地堆置在田边地头任由水淋日晒,造价昂贵的网室里种着普通的萝卜、白菜。隔离试验区建于1995年,现又发现选址不当,需另投资另选址重新建设。屯昌、澄迈计统局办的荔枝龙眼基地,每亩已投入近4000元,其成本高出当地农民的3倍多。

四、执法检查组提的整改意见和建议

针对我省财政对农业投入和农业资金管理使用上存在的问题,检查组提出如下整改意见:

(一)认真贯彻农业法,牢固树立以农业为基础的思想,千方百计增加对农业的投入。各级政府要结合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继续深入宣传学习农业法,使各级干部牢固树立以农业为基础的思想,充分认识农业在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放松农业,千方百计增加对农业的投入。各级政府和计划、财政、农业部门应当做好几项工作: 第一项工作,组织力量检查各级财政对农业的投入是否符合农业法的规定,未达到要求的要依法纠正。今后,财政每年对农业投入的增长幅度必须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省长、市长、县长要对此负责。

第二项工作,各级财政、其他部门、单位和个人1994年以来截留、挪用、侵占的各项农业资金必须如数退还。财政及有关部门要进行彻底清理,张榜公布,限期追回。今后,凡发生截留、挪用、侵占农业资金的行为,一律按农业法第六十条规定处理。

第三项工作,各市县1994年以来拖欠的农业配套资金要想方设法补足,从今年开始再不允许发生新的拖欠。省政府在安排配套指标时,一要严格执行国务院的政策(如农综工程地方财政配套资金中,要求省级财政配套70%、市县级财政配套30%等),二要从实际出发,对财政特困市县和民族地区适当照顾。第四项工作,省政府应当制定政策,采取措施,促进农业引入外资,解决农村农民利用农业贷款难的问题,鼓励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群众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增加农业投入。

(二)坚持农业投入的正确方向,防止农业资金流失。首先,必须十分明确,今后农业资金投入的重点应当是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科技建设。通过增加这方面的投入,加快农田水利和高产稳产农田建设,改善农业生态环境,促进农业科技进步,增强农业发展后劲。扶持性质的生产投入的对象应当是贫困地区的贫困农民。科技示范性质的项目主要由基层农科机构来承担。要坚决纠正把农业资金投向资金管理部门属下的或社会上的公司、经济实体或个人的错误倾向,特别是各级计划部门,今后再不能把以工代赈资金用于属下的单位和个人搞“片区开发”和办实业。要对计划、财政及农口各行政单位所办的经营性公司、经济实体和项目进行清产核资,与机关脱钩,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明确债权债务关系,限期归还已经使用的国家农业资金。

(三)加强项目管理和跟踪服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近年来利用农业资金的种养项目,大部分都没有实现预期的效益,有的项目已经失败或者陷入困境。为了改变这种状况,需要从各方面加以努力和改进:一是投资决策必须科学民主,对项目的论证必须客观实在。掌握农业资金使用权的单位和领导,要深入调查研究,充分掌握和深入分析农村的实际情况和可靠的市场信息,倾听各方面的意见,对项目的可行性作出正确的判断,避免和减少投资决策的失误。二是项目规模必须量力而为、实事求是,切忌好大喜功、一哄而上。一切新的项目,比如荔枝、龙眼、红毛丹、苦丁茶等,应当遵循“引进试种要大胆,推广普及要慎重”的原则,抓好典型示范,逐步扩大规模。三是必须坚持资金投入与技术培训并重的方针,依靠科学技术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各级政府都要十分重视农业科技的研究、推广、普及工作,要加大对科技的投入,充分发挥科技人员的作用。农业科技部门和科技工作者要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为科技兴农作出贡献。四是在发展新项目的时候不要轻易地放弃传统项目。种什么,养什么,都要尊重农民的意愿。实践证明,用强迫命令的办法强求群众做不愿意做的事情,是肯定做不好的。向农民推广新品种新技术的最有效办法是做出示范样板,“让事实说话”。当贫困的农民还未认识到种桂果养珍禽的效益或者还未掌握技术时,也应当支持他们种粮蔗养猪鸡。

(四)健全农业资金管理体制和监督机制。长期以来,我省的农业资金管理还比较混乱,尚未形成规范的管理体制。建议省政府组织调查研究,总结正反两方面的经验,制定一个可行的农业资金管理办法,规范资金的抽入机制和投资项目的申报、审批、实施、验收程序以及资金的批拨、使用、效益评估和领导负责制等,使农业资金管理有章可循。在条件成熟时,制定地方性法规。农业资金管理部门的领导和工作人员要坚持原则,廉洁奉公,抵制人情、关系、权力的干扰和利益的诱惑,依法管好用好农业资金。各级人大以及政府的审计、监察部门都要加强监督,发现和纠正农业资金管理使用方面的不正之风和违法违纪行为,保证各项农业资金用到实处,产生好的效益。

各级政府和财政、计划、农业等有关部门要继续安排一段时间集中精力抓好整改,各级人大要加大力度跟踪监督,使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能尽快解决,逐步健全农业资金管理体制和监督机制。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将整改情况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农业局行政执法工作自查报告

按照市农业局宛农[2004]94号文件关于开展农业行政执法工作检查通知精神,结合内乡实际,现将内乡县2004年农业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的领导

今年以来,我局始终把农业行政执法工作作为重点工作。一是年初就制订了全年行政执法实施方案,局成立农业行政执法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主抓副职为副组长,各农业行政执法单位领导为成员,办公室抽调人员为专干,全面督导农业行政执法工作落到实处。局领导班子每季度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听取主抓领导和各行政执法单位阶段性工作汇报,总结成绩,查找不足,确定解决问题办法,部署下步工作。二是实行“绩效挂钩,一岗双责制”。即:主抓领导、执法单位领导工作成绩实行百分考评制,年底考核,60分以下不合格,发放工作60%,70——85分为合格,发放工资80%,90——100分为优秀,发放全额工资并进行适当奖励。三是经常向县人大、县政府领导汇报农业行政执法工作情况,争取领导的重视与支持。如六月份,我们就农资广告不规范,有误导群众问题,建议县人大常委会印发了《关于加强广告管理的决定》的通告,九月份配合县人大组织开展了《种子法》执法检查,农业行政执法工作得到县领导充分肯定。

二、强化宣传培训,营造农业行政执法的良好氛围

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宣传栏、标语、公告、挂图、横幅等宣传媒介,加大科普宣传力度,提高广大农民朋友识别假冒伪劣农资的能力。结合普法工作,加大农资法律法规宣传,在农资产品集散地、经营场所以及集中居住区设立宣传栏,普及识假辨假知识,提高农民群众的自我保护能力和经营者的守法意识,动员组织广大人民群众投身到农资打假的工作中。今年以来,共出动宣传车42辆次,印发各类法制宣传资料1.5万余份,受教人员达2万多人次,同时,在电视台、广播电台开办了“农业行政法律法规宣传栏目”,通过以案释法等形式,使农民对农业法律法规有了明确的认识,受到社会的广泛称赞。种子管理站、植保植检站、土肥检测站,在加强自身人员农业行政执法素质的同时,还为各生产厂家、经营商户开办了各类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班,其中种子管理培训136人,植保植检、农药等培训人员200余人,土肥培训60余人,使全县农业行政执法水平和遵纪守法自觉性有了明显提高。

三、坚持依法行政,严格规范执法行为

随着国家法律法规体系的逐步完善,农业行政执法的任务越来越重,要求也越来越高。今年以来,我们结合贯彻《行政许可法》和县委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要求,把完善制度、严格规范农业行政执法行为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一是规范执法机构队伍。协调县编委健全了局法规股、种子管理站、植保植检站和农药监督检验所、肥料监测管理站等农业行政执法单位,调整充实持部、省、县执法证专职农业行政执法人员24人,各单位都配备了基本的交通、通讯、检验、取证设备,能依法正常开展农作物种子、肥料、农药、植物检疫、食用菌种、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等农业行政执法工作。二是规范执法行为。局对各执法单位分别下达委托执法文件,签订了实施行政处罚委托书;对构成行政处罚案件的立案审批、询问及调查取证、违法行为处理通知、行政处罚决定书下达、结案报告等执法程序及文书严格按照农业部规定的规范程序和文本格式执行;向社会公示执法依据、程序、举报电话等。同时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所有收费、罚款一律上缴财政专户,严禁对单位、个人下达罚款任务。三(转载自本网http://,请保留此标记。)是加强对执法单位、执法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执法人员除积极参加上极组织的培训外,局组织为期一周的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开展思想作风教育整顿活动,要求执法人员必须树立为基层为群众服务的思想,做到恪尽职守、文明执法、程序合法、廉洁奉公,不得利用特权谋取不正当利益;各执法单位定期向局汇报执法工作开展情况,实行错案追究制,全年局系统执法人员没有出现违纪违规现象。

四、认真履行职责,狠抓农资市场打假整治和管理工作

在年初全国农资打假电视电话会议和市局召开的全市农资打假专项治理会议后,我们迅速向县政府主管农业副县长作了专题汇报,制订了《内乡县2004年农资打假工作方案》,承担起农资市场管理牵头单位的职责,组织各执法单位采取经常性检查与集中整治相结合,部门执法与联合打假相结合,明查暗访与奖励举报相结合等方法,认真开展农资市场打假整治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种子市场整治工作。首先对全县种子市场进行了拉网式检查,共检查种子企业2家,种子经销户140家,其中,瓜菜种子案件14起,品种侵权案4起,标签不合格案19起,质量不达标案件15起,查封违法种子案件5600公斤。其次是加强了对种子广告发布工作的管理。对发布种子广告的单位及个人把好“三关”,即:品种审定关、种子质量关、广告语关,严禁任意夸大种子产量和质量,误导农户消费。并与工商局结合,实行种子广告由农业、工商两乡审查制。取缔违法和虚假广告12个。其三严格品种管理。对新品种引进示范实行申报登记制度,种植面积严格限制在本作物种植面积的5%以内,查处销售未审定品种案件2起,涉及种子1930公斤。其四加强种子质量监控,对重点作物,特别是小麦、棉花、玉米、水稻等农作物和种植面积较大的其他播作物,共抽检样品112份,代表数量17万公斤,其中棉花合格样品占60%,玉米合格样品占91%,水稻合格样品占93%。如在对种子公司玉米样品抽检中,检测出鲁单981和单科2123两个品种不合格,及时向公司出具了检验报告和处理意见,责令停止经营该品种,2万公斤种子已退货。

农药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先后对全县16个乡镇的农药经营门店进行了检查,重点检查甲胺磷类农药及其高毒农药混配制剂、杀鼠剂等。共检查经营门店189个,抽样品25个,查处假劣农药产品8个,立案5起,查处5起,结案5起。认真落实省植物检疫备案办法,对全县调运、销售的小麦种子全部粘贴植物检疫证明标示。

肥料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共检查县内两个生产企业及经营门店200个,重点检查复混肥料、过磷酸钙、磷酸二铵、生物钾肥料、硫酸钾、氯化钾、磷酸二氢钾等肥料品种30个,代表肥料2500吨,违法肥料品种4个,代表肥料300余吨。立案4期、查处4起、结案4期,挽回经济损失20万余元。全年全县没发生重大农资质量事件,切实维护了我县农业生产的安全。

五、搞好部门配合,加大执法力度

在农业行政执法工作中,我们注意主动与工商、公安、质监等部门协调与配合,加强相互间的信息交流和案件查处工作。如与工商局协调规范了种子、农药、肥料广告的审验管理工作;与公安局配合依法查处了师岗镇一农民非法经营杀鼠剂案件;与质量技术监督局结合查处湍东植检一门市经营劣质硫酸钾案件。

5.档案行政执法检查自查报告 篇五

我局档案工作在县档案局的正确指导下,在局领导的高度关注下,多年来由最初的简单化、单一化、逐步走向完整化、专业化,在档案的组织管理、档案室的基础设施建设、案卷质量方面都有不同程度的提高。按照金办发„2012‟183号文件的要求,我们对档案工作认真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强化档案管理

我局在年初就成立了以党组书记XXX同志为组长,党组成员XXX同志为副组长,各室主任为成员的档案管理工作领导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在机关办公室,由XX、XX二同志负责具体业务工作。年初还将档案工作列入机关工作计划,专题开会解决档案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并一直把学习、宣传、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档案实施办法》和《甘肃省档案条例》贯穿于工作的始终,做到了年初有布置、半年有检查、年底有总结。通过这一系列途径的学习、宣传、贯彻、实施“两法一条例”,增强了全体机关干部的档案法制观念、档案工作观念、保密观念,使我局的档案管理工作顺利推进。

二、严格管理,健全制度,规范档案管理

按照相关要求,我局建立健全了档案借阅查阅制度、档案保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档案统计制度、资料收集制度。明确了

档案人员职责,并将各项制度公示上墙,严格档案进出关。对档案的查阅、复印资料等实行了规范化的管理。

三、加大投入,完善硬件,保障档案管理

局机关档案室按照标准设置库房,现有档案专用档案室1间,10平方米左右。尽管条件有限,但还是按照“八防”标准配备了空调机、窗帘,温湿度表、计算机等档案工作需要的硬件设施,添置了专门的档案柜、文件盒等办公设备及用品进一步完善档案室防火、防潮、防虫和防光等保管设备,规范档案保管。现有档案柜6个。档案室设在3楼,无其他易燃物和杂物,便于保管、保密和安全。

四、严格要求,及时归档,统一档案管理

我局严格按照档案局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了各类档案分类大纲和归档范围及档案保管期限表,并印发各办公室学习,做到了严格要求,严格管理,并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并要求限期整改,严把质量关。各人保管的资料务必按要求的时间移交档案室,严禁拒交、散交、损毁等不良现象发生。每年定期派档案管理人员到档案局进行档案规范整理,并经档案局录入后及时存放至局档案室。

五、存在的问题及今后工作目标

(一)档案法制意识亟待提高。由于档案法律法规宣传的局限性,尚在部分文秘人员、部门兼职档案工作人员中存在着档案法律法规意识不强的情况。

(二)档案室小、经费和设备配备不足。我局的档案繁多,需要一定的经费和设施设备支持,但档案管理经费在财务预算中尚未列入行政执法经费,制约了档案执法管理工作的开展。

(三)建议与对策

一是在宣传形式上要突破思维,转变观念、创新载体,加大普及性宣传,力争使与档案工作有关的干部职工都能了解档案法律法规知识,知道档案所具有的资政、存史、育人等特殊作用,是其他任何载体都不可比拟的。通过加强对档案工作和行政执法人员的学习教育和对领导干部和干部职工档案法律意识的普及宣传,为依法治档工作创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二是加大对档案工作经费和设备配备的投入,目前我局档案室小,而且设备配备不算齐全,目前档案室尚未升级,争取创造条件明年完成升级工作。

6.药品管理法执法检查报告 篇六

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

县人大常委会:

为了推动《药品管理法》在我县的贯彻实施,提高我县药品经营监督管理工作水平,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用药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和经济发展,5月份,由常委会部分组成人员和市、县人大代表组成的执法检查组,在王占芬副主任的带领下,在药监局、工商局、卫生局、物价局、电视台等部门的配合下,对《药品管理法》在我县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实地查看了电视台药品广告、中医院制剂室与药房、同济堂大药房、县医药公司仓库、耦耕镇卫生院,听取了县药监局负责人的专题汇报。检查组认为,近几年来,县政府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药品管理法》的贯彻实施,不断改进监管方式,切实加大监管力度,全县药品经营监督管理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一是强化宣传教育,营造良好依法治药氛围。坚持面向基层、面向管理相对人、面向普通群众,开展了全方位、多层次、广覆盖的药品法律法规、药品安全知识的宣传和教育活动。先后举办药械基础知识及法律法规培训班12期,培训药械从业人员2000余人次;组织大型宣传活动12次,累计散发宣传资料3万份;接待群众咨询1万人次,悬挂和刷写宣传横幅标语100余副。二是开展专项整治,切实规范药械市场秩序。先后开展打击制售假冒国内

外知名品牌药械产品、制售假劣血液制品及生物制品等高危药品、通过邮寄等渠道销售假劣药品、擅自添加药物活性成分药品、家用医疗器械等专项整治活动,出动执法人员3840人次,检查涉药涉械单位1684多家次,检查覆盖率100%。三是完善工作机制,提升药品日常监管水平。坚持一手抓监管、一手促发展的理念,建立健全全程监管链条,从药品生产源头开始,全面落实药品生产企业质量授权人制度;以药品连锁配送公司为依托,组织开展了“百家惠民药店”、“百家医疗器械惠民服务点”创建活动,努力从根本上保证药品质量,维护药品市场秩序,确保了广大群众用药安全有效。四是规范执法行为,全面推进法治药监建设。药监部门在全市率先采用说理式执法文书,案卷文书质量一直走在全市的前列。先后制定了行政执法过错追究办法等一系列行政监督执法制度,对各项行政执法行为进行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形成了较为完整的执法监督制约机制。坚持政务公开和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认真将企业申办审批程序,重大、复杂案件及办理结果都在公开栏里进行公开,接受行政相对人的监督和反馈。

检查组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在贯彻实施《药品管理法》中虽然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

一是药品管理法的宣传还不够广泛深入。宣传力度和效果与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与药品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目前仍局限在药品监管和从药人员层面上。广大药品消费者对药品管理法律法规还不够了解,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和用药安全意识不强,部分群体忽视药品质量,用药只求便

宜、方便,使非法药品经销者有了生存空间。二是涉药广告违法现象仍然严重。检查和座谈中发现,在药品广告管理上,工商、文广、药监等部门管理还不到位,药品市场不同程度地存在虚假广告误导群众用药的问题。如广告内容缺乏真实性、夸大药品功能疗效、非药品冒充药品等。另外,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一些企业未经审批擅自发布药品广告,擅自篡改广告审批内容,误导和欺骗消费者,给消费者的用药安全带来隐患。三是药品管理机制不够完善。执法检查组在检查时发现全县近四分之一的药库无空调、窗帘、排气扇、地脚架及防虫装置等设施,药品直接与地面或墙壁接触,极易吸潮霉变。只有乡镇以上医疗机构配有专用冰箱,村级医疗机构没设专用冰箱,有冰箱的也是和家庭混用。中药贮存器皿用纸箱、麻袋、塑料袋盛装中药现象还普遍存在。温湿度计配备不全,即使配备了有的也无记录,温湿度超过规定范围时,也没有采取措施。消费者到药店购买处方药时,即使不拿医生处方,药店也照卖不误。四是专业执法队伍素质与职能任务的要求还有差距。受人员编制和经费状况的双重影响,县药监局直接承担全县药品市场执法监管的仅有4人,而全县药品零售企业就有200多家,加上各镇医院及村级卫生室和厂、校卫生室,涉药单位近千家,以4个人承担如此繁重的监管任务,执法力量明显不足。执法检查时还发现,有些村级卫生室特别是较偏僻的村卫生室,执法人员不知道具体位置在什么地方。就执法人员业务素质来看,熟悉西药业务知识的执法人员相对较多,而掌握中药业务知识的执法人员特别是能识别中药材、鉴定中成药伪劣的技术人员较

少。业务素质跟不上,必然影响行政执法、影响执法效果。

为进一步贯彻实施好《药品管理法》,执法检查组提出如下建议:

一、加大《药品管理法》宣传力度,以更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履行职责。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宣传《药品管理法》,提高全民的药品监督和自我保护意识。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从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药品管理工作的重要性。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发动群众,并形成人人自觉抵制和反对违反《药品管理法》行为的良好氛围。

二、多措并举让人民群众吃上安全、有效、便宜的药品。一是要加强药品使用单位的管理工作。要加强对镇、村卫生室的用药安全和医疗卫生业务的培训,提高基层医疗机构和乡村医生的安全用药意识。对部分医疗卫生条件比较差的镇、村,要重点整治用药环境,规范药品配送的监督和管理,确保药品质量,真正使农村广大人民群众既方便又能用上低廉、安全、有效的药品。二是要强化药品经营单位的管理工作。医疗制度改革以后,人民群众在药店购买药品的数量越来越多,建立良好的药品市场经营秩序,加大监督管理力度日益重要。要指导药品使用、经营单位建立起自我约束的机制,向社会公开承诺药品经营质量标准,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如在店堂内设立公开监督台,悬挂药品经营许可证、负责人及药学技术人员照片、简历、职称等;公开承诺内容,监督电话等。设立药品导购台,指导群众正确购药、用药,处方药执行凭处方销售制度,并要做到有记录,有备案。三

是要加大虚假违法广告的打击力度。建立药品广告综合治理机制,健全广告监管、市场准入、责任追究等各项制度,加强对药品广告全方位监管,逐步形成政府监管、行业自律、舆论监督、群众参与的良好局面。要加大对虚假违法广告的查处力度,发现一例,查处一例。同时,对发布过虚假广告的单位,要按照《广告法》的规定,药品广告审批部门在一年内不再受理其广告申请,以增加其失信成本。

三、把人民群众关心的问题作为工作重点,增强行政执法部门之间的协作力度。药监、卫生、工商、物价、公安等行政执法部门,要加强联系,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本着为病人负责、为人民负责的态度,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无证行医、药品虚假广告和药价虚高等热点、难点问题,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开展联合专项整治行动,推进我县药品市场的健康发展,确保《药品管理法》能得到更好的贯彻实施。

以上报告,如无不妥,请批转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研究落实。

7.《工会法》执法检查调研报告 篇七

一、《工会法》修改颁布以来我市各级党政、工会宣传贯彻情况。

《工会法》修改实施后,市总工会召开了市直部分企事业单位工会主席座谈会,与会人员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对《工会法》修改的重要意义及工会面临的形势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市总出动辆宣传车,在市区内主要街道进行广播宣传,并组织机关骨干人员余名,在市中心广场开展法律咨询活动,散发宣传单份,咨询职工人次。同时,印制了册的《工会法律法规文件选编》发到各级工会,及时指导各级工会的学习宣传活动。

各县(市)区总工会组织开展了一系。照《关于实行企业欠薪报告制度的通知》的要求,对拖欠职工工资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同时,建立健全解决职工工资拖欠问题的长效机制。要最大限度地把进城务工人员组织到工会中来,工会代表职工进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要协同有关部门,加强对用人单位支付职工工资情况的监督,建立工资支付监控,企业欠薪公示公告制度,监督企业按时足额支付职工工资报酬。为维护非公有制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市总工会拟制建议以市委、市政府联合下发的《关于切实做好维护进城务工人员合法权益工作的意见》和《商丘市非公有制企业民主管理工作暂行办法》近期即将出台。

××××年县级工会与同级政府共召开联席会议次,××××年召开次,会议上都解决了许多开展工会工作所面临的问题和困难。××××年市总工会与市政府召开联席会议,要求各级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大力支持工会协助政府进一步做好再就业工作,对工会“培训中心”和“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建设给予财力支持。要认真抓好解困再就业政策的规范和落实。各职能部门尽快出台相关再就业优惠政策,涉及各部门权限内的条款要具体化,易于操作。要通力合作,落实政策,消除“棚架”现象,对解困再就业政策的制订和落实情况,市政府办公室要加大督察力度,确保各项优惠政策落到实处。××××年联席会议要求各级政府要加大对各项再就业优惠政策落实的督查力度,尽快筹措下岗失业人员贴息贷款资金,建立小额贷款担保机构,完善担保办法,落实承贷银行。

市、县两级全部建立了劳动关系三方协商会议制度,并坚持每年召开—次三方协调会议,研究解决劳动关系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年市劳动关系三方协商会议上,研究制订出台了《商丘市平等协商集体合同责任追究办法》。

三、《工会法》修改后工会组织建设情况。

市委成立了新建企业工会领导小组,下发了《新建企业工会工作意见》,在工会的大力推动下,新建工会工作得到顺利开展。全市各级工会深入到每个企事业单位和机关,摸底排查,作了大量的工作,宣传组建工会的意义和必要性。按照“先组建,后规范”的原则,我市的基层工会组织得到快速发展。截止目前,全市基层工会组织个,比年增加;建会职工人,比年增加;会员人,比年增加;工会干部人,比年增加。工会组织增幅较大,但会员人数没有成比例增长,是因为近年来的国有企业改制、破产等原因,导致部分原国有企业会员流失。而新组建的工会组织,多是小型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由于新建工会企业主对工会认识有偏差,对工会采取不支持态度,致使一些工会组织有名无实,开展工会工作有一定难度。

进城务工人员作为工人阶级队伍的新成员,已经成为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工会组织应最大限度到把他们吸收到工会中来,通过组织的力量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今年以来,我市各级工会加大吸收农民进城务工人员入会的力度。截止目前,全市个行政村中,外出务工人员人,建会个,发展会员人。外出务工人员外出渠道主要有两种:劳动部门或中介组织有组织地外出,有亲友介绍地无组织外出。无序外出造成部分民工加入工会组织有一定困难,也很难有效地把他们组织起来。

四、工会维权制度建设情况。

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规范劳资双方权利和义务的重要制度措施。为深入推行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年以来,市总工会每年都把此项工作作为全年工作重点。每年年初都要召开全市工会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工作专题会议,各县(市)区也制订了相应的责任目标和考核措施,为确保集体合同工作切实落到实处,市总工会对各县(市)区实行月报、季报及定期督查制度。××××年,我市集体合同工作领导小组制订下发了《商丘市集体合同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随着国有企业的改制、破产,我市在巩固已签合同的基础上重点放在改制企业集体合同的延续和非公有制企业建制上,并着力推进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合同的签订。目前全市签订区域性集体合同个,比年底增加个,覆盖企业增加个。行业性集体合同个,比年增加个,覆盖企业增加个。

8.五五普法执法检查报告doc 篇八

按照县人大常委会2010年工作安排,我们法工委今年的工作重点,就是继续对全县“五五”普法依法治理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调研。今年是“五五”普法依法治理检查验收之年,通过检查验收,全面客观地总结“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经验和做法,科学评价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成绩和效果,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一步改进和加强我县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全面推进依法治县进程。

现将几年来“五五”普法整体调研情况汇报如下:“五五”普法以来,我县按照县委、政府的总体部署和要地注,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认真实施“五五”普法规划,开拓创新,真抓实干,有力地推动“法治化德”建设,促进了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五五”普法中,司法局充分发挥了司法行政执能,为维护社会稳定、服务人民群众、维护公平正义,提供了良好的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特别是2010年是“五五”普法的检查验收之年,司法局能够紧紧围绕构建和谐社会、创建平安化德为主题,扎实有效地做好了“五五”普法以来的各项工作,为明年的“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顺利起动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主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突出两个重点,实施分类指导

1、因人施教,因材施教,突出抓好重点对象,增强普法的针对性。即以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的组成成员、人大、政府、政协的组成人员为学法主体,组织集中学法。五年来共组织开展法制学习25次,法制讲座16场次。

2、服务大局、服务卫生,突出抓好重点内容,增强普法的实效性。围绕全县的中心工作,组织重点学习了与经济、维稳、法治建设、公民生活密切相关的30余部法律法规,对全县600多名副科级以上的领导干部和3000多名公职人员建立学法用法考试考核档案。

二、运用三种载体,营造宣传氛围

1、利用阵地深入学。建立了农村(社区)法制学校、法制培训基地等宣传教育阵地,为普治工作提供了平台,还先后多次举办了培训学习,同时执法机关还进行了各种形式的警示教育,提高了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自强、自警、自律和反腐倡廉意识。

2、利用宣传形式广泛学。几年来,制作宣传挂历、工作手册、法制灯箱、编演文艺法制节目、建立法治广场等形式,扩大普法宣传的覆盖面。

3、利用主题宣传活动延伸学。在每年的综治宣传日“5.15”法律援助宣传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法定日,都要集中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同时结合“三下乡”活动,以司法局依托,开展了与群众零距离的法制宣传和法

律服务。

三、注重四个结合,提升用法质量

1、与依法决策相结合。县委不断完善决策体制,制定常委会制度,县政府制定了《行政决策暂行规定》,各单位、各部门在决策问题上也严格遵循“依法决策三步走”,提高了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合法性。

2、与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相结合。一方面是政府建立了行政执法责任长效机制,推行了政务公开、实施阳光政府,另一方面推行了检务公开、审判公开,确保司法公开、公平、公正。

3、与基层依法治理相结合。大力开展了“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全面落实“四民主、两公开”。按照“六个一”标准开展了全方位的“法治社区”创建试点。

4、与“平安化德”建设相结合。通过开展县委书记大接访社会矛盾纠纷大排查等专项活动,切实解决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有力地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四、是“法律六进”活动,打造法治品牌

1、法律进机关以关注民生为重点,推行民主议事,强化依法决策,全面推进法治惠民工程,2、法律进了村以灾民为重点,把农民学法用法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相结合,通过学法用法有力地打击了违法行为,保护了农民的佥利益,3、法律进社区以建设平安区为重点,在力开展“安全

进百家,促和谐,打造百姓平安工程”为主题活动,使“法律进社区”工作遍布社区每一个角落。

4、法律进学校以“三位一体”教育为重点,即教育为主体,家庭教育为基础,社会教育为依托。

5、法律进企业以法治诚信为重强化了行业管理,调动了企业的创建积极性。

6、法律进单位以分阶段环境为重点,通过开展“法治模范单位”“法治窗口示范单位”“法治文明单位”等创建评比活动,为“法律进单位”增添了活力。

五、存在的问题

1、个别领导干部在认识上仍有差距,影响普法治理工作整体发展。

2、普法工作发展不平衡,个别单位重视程度不够,致使普法工作措施不到位,一定程度上存在走过场现象。

3、农村普法仍是薄弱环节,很难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农村人口流动大是普法工作的一个难点。

4、普法经费不足,制约普法工作的发展。

5、青少年普法教育质量不高

下面对司法部门提几点建议和意见:

一是要继续加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检查机制,抓好落实。二是普法工作人员,要继续认真熟练地掌握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以便更好地全面推进依法治县的进程为“

六、五”普法启动做好准备。

六、司法部门要结合检查验收,对“

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一交次认真回顾,查找不足和薄弱环节及时提出整改意见,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

六、五”普法依法制理工作的顺利启动。

9.《水土保持法》执法检查报告 篇九

根据县纪委、监察局转发XXX要求,XXX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了切实推进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转变作风,科学执法、规范执法,提高全局干部行政执法水平,决定在全局开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专项检查,加大问责追究力度。

一、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行政执法水平有所提高。为了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我局注重开展对执法人员的法律、业务素质的再教育,强化执法人员的为人民服务、文明执法、依法行政的意识。为了加强此次专项检查工作,我局成立专项检查领导组,以局长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组,全面负责开展此次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使全局工作人员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工作理念。

目前,我局共有X名行政执法人员,均为大专以上文凭。在执法过程中,努力做到实体合法、程序合法。同时,我局还通过证件审验,加强对执法证件的管理和监督,保证行政执法证件的合法、有效,促使执法过程中的实体合法、程序合法,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严格依法行政。

二、增强服务观念,加强监督队伍建设。我局的行政执 法工作日趋规范化,步入了法制化、制度化的轨道,但同时也存在着不少不可忽视的困难和问题。如个别执法人员法制观念不强,依法行政水平不高;执法过程中个别执法人员存在越权执法、滥执法现象,部分案件办理质量不高。这些问题,都有待于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三、加大执法监督力度,明确检查的突出问题。一是强化行政执法人员的责任,对行政执以人员的违法行为和错案予以依法追究,大大加强了行政执法监督的力度。二是开展行风评议活动。县纪委、监察部门每年组织开展一次政风行风评议活动,使执法行为接受群众监督。

主要表现问题:影响政令畅通的各种问题;不具备执法主体资格进行执法行动和不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执法的问题;不按法律、法规、规章等依据乱执法的问题;不按法定权限、程序实施执法检查的问题;未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等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问题;违反法定范围、权限、依据、条件、程序和时限,违法违规对公民、其他组织的财产采取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的问题;对执法人员存在执法过错或违法违纪问题未按规定进行责任追究的问题;违法实施行政许可和许可后续监管不力的问题。

四、改进行政执法作风,树立良好执法形象。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活动中应当做到语言文明,态度和蔼,礼貌待人。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平等对待行政相对人,做 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对因矛盾纠纷引发的项目建设受阻案件、群体案件、治安案件等,坚持要按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制度的要求,正确、公正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认真做好“两法”衔接工作,建立健全情况通报制度,及时通报执法相关情况,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做到责任明晰、有据可查。

下一步改进措施

在行政执法工作中,我们将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进一步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意识,加强组织领导,突出队伍建设。做到有布署,有检查,抓好工作的全程。定期组织开展,法律、法规等相关知识学习,切实提高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法律意识和法律观念,增强依法办事的自觉性。

二是进一步强化监督执法措施,建立长效机制,切实解决执法中执法不严,越权执法,只重收、罚,轻监管等执法不到位的问题。

三是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提高依法行政效率,自觉接受上级和群众监督。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及时发现和纠正执法中存在的违法行为,严格落实行政过错追究。

10.劳动合同法执法检查组检查报告 篇十

区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 王闫根

2012年11月10日

《劳动合同法》涉及到广大劳动者的切身利益,也是重大的民生问题。为了更好地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推动《劳动合同法》在我区的有效实施,结合这次中心组的学习内容,我带领区人大常委会人事工委工作人员,抽取了部分人大代表,组成调研组于2012年7月至10月底,对《劳动合同法》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深入调研,先后深入到同盛学校、现代女子医院、海姿焦化厂等13家企事业单位和各劳动保障部门,采取听汇报、召开座谈会、实地察看资料等形式,对全区企业用工情况有了一个较为全面、客观的认识和掌握。具体调研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劳动合同法实施四年来,区政府及人社局、工会、区人民法院、工商联、各类企业协会等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健全组织,落实责任,加大工作力度,努力解决法律实施中的问题,劳动合同法的贯彻实施取得了显著成效。总的来看,劳动合同法已经得到企业和劳动者的普遍认同,在建立和谐劳动关系、保护和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1、开展法律宣传培训,促进社会就业。区人社局、工会等相关部门多次对用人单位和从业人员进行涉及劳动方面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并汇编了《劳动者维权知识简易读本》及劳动保障监察法律、法规、规章明白卡,免费发放到用人单位和从业人员手中。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培训,全社会劳动合同法制观念得到普遍提高,劳动者依法维权意识得到明显增强。与此同时,为了促进就业,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充分落实就业政策,开发就业岗位,确保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目前,尧都区共有各类用人单位14413家,劳动就业人员达到18.38万人。

2、劳动合同签订率稳步提高。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深入到厂矿、企业,发放劳动用工指导手册、工资集体协商指导手册以及简易劳动合同文本等资料,指导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从而大大提高了建筑业、住宿和餐饮业、制造业、采矿业以及居民服务业、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目前,全区共检查社会用人单位3130家,全部办理了劳动用工备案手续,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3.8万余份,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8%以上。

3、各项社会保险征缴面逐年扩大。“五险一金”参保人数、缴费人数和基金征缴同步增长,基本形成了五大险种齐全,功能基本完备,规模逐步扩大,制度不断完善的社会保险体系。截止10月份,我区各类社会保险参保人数达506311人次,各类社会保险基金征缴任务完成23389.88万元。

4、劳动合同集体协商制度建设有序推进。2012年,区人社局和总工会启动了联动机制,充分发挥工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组织全区各基层工会签署集体合同,同时签订了工资集体协商协议、劳动安全卫生集体协商协议和女职工权益专项集体合同三项专项合同,目前共签订集体劳动合同301份,覆盖职工49588人。

5、执法监察和法律监督得到强化。区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通过开展日常巡查、书面审查、举报投诉专查和专项整治,查处各类违法行为。2012年,人社局、工会等部门共受理投诉举报案件70起,涉及1500余人,已结案66起,共为近千名劳动者追回拖欠工资上千万元,结案率保持在95%以上,有力地保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6、劳动争议的依法处理力度进一步加大。劳动合同法实施以来,区政府和人社局根据劳动争议案件大量增加的情况,着力推进基层调解组织和仲裁办案机构实体化建设,完善调解仲裁工作制度,提高劳动争议处理效能。2012年区人社局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和仲裁机构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38件,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克服人少案多的矛盾,加大工作力度,解决处理劳动争议案件37件,提交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案件1件,保证了劳动争议案件快速和公平公正的处理,有效维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部分用人单位和职工对《劳动合同法》的认识仍有差距,部分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和非公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偏低,政府对小企业劳动用工缺少管理手段,一些用人单位用工难,人员变动频繁,导致政府对企业用工和劳动合同签订情况底子不清,难以实施动态监管和有效指导。调研过程中发现,一些用人单位为规避法定义务,不愿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有的单位劳动合同不够规范,条款内容比较简单、空洞,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如劳动时间、加班工资、福利待遇等没有列入,或表述不具体。有的职工不愿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或不认真、不完全履行与用人单位签定的劳动合同,擅自违约、毁约的行为时有发生。部分中小企业和非公企业,因经营规模小、基础管理工作薄弱、社会配套服务缺失、经营者劳动合同法律意识淡薄,劳动合同签订率仍比较低,已签劳动合同也存在必备条款不齐、变更解除不规范以及不缴或者少缴社会保险费等问题。

二是劳务派遣在部分单位不规范。检查发现,一些用工单位用工有不少超出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岗位范围、在主营业务岗位长期使用劳务派遣人员;劳务派遣人员同工不同酬、不予参加社会保险或少缴社会保险费,参加工会和参与企业民主管理等权利得不到保障,利益诉求表达渠道不畅。

三是集体合同签订率和履约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集体合同覆盖范围不够广,集体协商工作仍存在“企业不愿谈、职工不敢谈、双方不会谈”和“重签订、轻协商,重文本、轻履行”的问题。

四是劳动保障监察执法队伍建设滞后。我区现有劳动保障执法专职监察员32人,平均每人需面对450多户用人单位、近6000名劳动者,与所承担的执法任务相比,基层机构设置不全、专职劳动保障监察人员不足、执法装备落后等问题十分突出。调解仲裁服务能力难以满足维权需要,存在案多人少的矛盾。

五是社会保障工作经费不足,财政配套经费不能足额拨付到位,社会保险征缴仍存空白区域。目前我区社会保险的征缴、管理与发放已全部实现网上办公,由于工作经费不足,无力支付办公软件经费,已严重影响到各种基金的按时发放;财政配套经费如2%的失业保险费2012年分文未拨,对失业保险的支付能力造成了较大影响。部分企事业单位只为职工支付了个别保险,全区大部分机关事业单位未缴纳生育保险,职工的合法权益不能得到有效维护。

三、几点建议

根据调研情况和存在问题,建议区政府及有关部门:

(一)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用人单位和职工对《劳动合同法》的认识。建议采取有效措施,抓好职校学生、劳动密集型企业、非公企业、中小企业经营者和农民工群体的法律知识普及;继续加大对企业社会责任和集体协商理念的宣传教育力度,对用工单位、劳务派遣企业及劳务派遣人员开展劳务派遣法律知识的教育培训,对工会和职工代表开展 专业性的协商技能培训。

(二)继续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建议针对劳动合同法实施过程中存在问题比较突出的行业和劳动者群体,及时制定、修订和提供符合其特点和当前劳动者维权需要的劳动合同示范文本,指导劳动密集型企业、非公企业、中小企业和进城务工人员签订和履行劳动合同,出台鼓励企业参加各项社会保险的具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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