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机关工作人员落实制度奖惩办法(精选10篇)
1.镇机关工作人员落实制度奖惩办法 篇一
xxxx镇目标管理工作考核奖惩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镇党委、政府工作奋斗目标和督查任务的完成,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列入镇党委、政府目标管理序列和督查范围的政府各办、所、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各办公室)、全体镇干部及各村、社区。
第三条目标管理和督查,坚持统一考核与办公室考核相结合,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考核与机关工作人员的平时考核相结合,考核结果与奖惩相结合。
第四条对市上各部门下达的业务目标(或二级目标)由各办公室自行组织考核和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考核;对各村、社区的目标管理督查工作,由各办公室根据各自的工作和管理范围分别组织进行,将考核结果报党政办。市委、市政府下达的主要工作目标和镇党委、政府重点工作目标,由党政办一道搞好各办公室的经常性督查和考核,确保各项目标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第五条目标考核内容及分值设置:
目标考核内容由基本职能目标、重点工作目标和驻村工作三部分构成。
一、基本职能目标(100分)。基本职能目标考核得分由业务目标得分、主要目标得分、民主评议、领导评议四部分
构成。
(一)业务目标(40分)。业务目标考核实行倒扣分制,各项工作目标任务根据上级部门考核得分和扣分情况,按业务归口两倍比例进行扣分。
(二)市委、市政府下达给镇党委、政府主要目标(30分)。该项目重点目标考核实行倒扣分制,各项目标任务根据市委、市政府对镇党委、政府的目标考核得分和扣分情况,对目标承办办公室按四倍比例进行扣分。
(三)民主测评(10分)。民主评议由镇党政办组织镇干部进行互评,党政办对测评结果进行汇总后,按比例折算出各镇干部应得分值。
(四)领导评议(20分)。领导评议由镇党委班子成员从镇干部思想素质、工作成绩、工作创新、工作作风、服务群众和廉政建设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由党政办将评估情况进行汇总,分别计算出镇干部应得分值。
二、重点工作目标。
(一)重点工作目标的确定.xxxx镇重点工作目标是根据全镇经济发展和社会建设需要,由镇党委、政府实时研究提出,并以重点项目的形式分解下达到各办(所)的工作目标。
(二)重点工作目标运行管理。重点工作目标运行实行定期通报制定,各目标承办单位要每周向党政办报送目标运
行情况,由党政办汇总后报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并在全镇范围内进行通报。
(三)重点工作目标考核。重点工作目标考核实行定量考核和定性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根据不同目标类型分别进行定量或定性,由党政办组织分别实施考核。
(四)考核结果运用。重点工作目实行分开考核、分别奖励。每完成一项重点工作目标的,给予该项目标全额奖励金;对未完成的重点工作目标,除不享受该项目标奖励金外,每一项倒扣基本职能目标分5分。
三、驻村工作。驻村工作采取加分制,驻村工作得分为各驻村干部所驻村年终目标考核得分进行折算后的得分,以及民主测评得分之和。
第二章考核的步骤和办法
第六条目标管理和督查工作的考核日常督察、半年检查、总考核的办法。
(一)日常督察。党政办对凡列入目标管理督查序列的各办(所)、村(社区)及个人所承担的目标运行情况,定期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或报党委政府处理。
(二)半年检查由党政办组织进行。凡列入目标督查序列的村、社区、政府各职能部门及个人要在写出详实的目标运行情况报告,报党政办进行考核,半年目标考核结果纳入年终目标考核。
(三)检查由镇目标管理领导小组牵头,党政办公室按实际情况提出考核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第七条考核按照“统一标准、严格考核、民主评分、奖惩逗硬”的原则进行。考核结果由镇党政办汇总后报党委、政府审定。
第三章计分
第八条考核基本分为100分,实行倒扣分制。
第九条因特殊原因,对不能完成的主要工作目标项目,经镇党政办认可,并报党委、政府批准,考核时不加分也不减分。
第十条考核总得分计算公式:
个人考核得分=实得基本分+实得加分-实得扣分
实得基本分=基本职能目标得分+民主测评得分+领导
评议得分
班子成员得分=分管办公室成员的平均得分
政府主要领导得分=政府序列班子成员的平均得分 党委主要领导得分=党委序列班子成员的平均得分
第四章加分和减分
第十一条加分在完成各项目标任务的基础上进行。加、减分实行上不封顶,下不保底的原则。
第十二条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加分:
(一)各办受到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成都市委、市政府,彭州市委、市政府表彰(以奖状、奖牌、证
书为准,下同)的分别加2分、1分、0.5分、0.25分;受到国家、省、成都市、彭州市级部门(含领导小组)表彰的分别加1分、0.5分、0.2分、0.1分。同项内容按最高级别加一次分。凡能够为党委、政府争取加分的奖状、奖牌另加0.5分。
(二)对其他特殊情况的加分,由各办公室提出意见报党政办,再由党政办报党委、政府审批。
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扣减目标分:
(一)未完成党委、政府下达目标,受到市级或上级对口部门扣分的,按完成的比例和相应倍数扣分。
(二)党委政府的重要决定和主要领导的重要批示,作为督查工作的重要内容,未完成的据实扣分。情节严重的不受扣分限制。
(三)受到市委、市政府通报批评的据实五倍扣分。
(四)凡属党委、政府召开的会议,每迟到(早退)一次扣0.1分,不请假缺席的据实扣0.5分。各村(社区)参加镇上会议每迟到(早退)一次扣0.1分,不请假缺席的据实扣0.5分。镇干部值班每缺席一次扣0.5分。
(五)严格执行镇干部请假制度。请假全部实行书面请假方式,由分管领导审批,党政办备案,两天以上请假需主要领导审批。未办理请假手续,2小时以上不在岗者,按旷工处理。每旷工一次扣5分,并纳入目标考核分(包括后勤人员);镇干部全年累计旷工一周以上(包括一周)者或累
计事假一个月以上(含一个月),不享受镇上所发福利、奖金等全部待遇。
第五章奖励和处罚
第十四条目标管理和督查工作的考核,是对各办公室人员德、能、勤、绩、纪考核的重要内容。根据考核结果,实行精神鼓励和物资奖励相结合,做到奖惩分明,功过分明,原则上基本职能目标和重点工作目标实行分开考核、分别奖惩。基本职能目标考核奖励金参照市政府目标绩效考核奖执行,重点工作目标按完成目标个数分别进行奖励。
第十五条对完成目标任务成绩突出的办公室,由党委研究给予奖励并授予目标管理督查工作先进办公室称号。
第十六条对弄虚作假的情况,将严肃查处,并取消评奖资格。
第六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办法由镇党政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办法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2.控烟工作制度及奖惩办法 篇二
1、单位将控制吸烟工作纳入日常工作计划。
2、制定控制吸烟规章制度。
3、任何工作人员都不能在办公室内吸烟,不向来客敬烟,并劝其不吸烟。
4、办公室内有醒目的禁烟标志,室内张贴和摆放禁止吸烟标志。
5、定期开展宣传吸烟危害健康的教育活动。
6、开展健康教育,职工关于吸烟可导致心脑血管疾病、呼吸系统疾病和癌症的科学知识,知晓率逐年上升。
7、会议室、公共办公室等场所均为禁止吸烟场所,任何人不得在这些场所吸烟,并且不得在这些场所放置烟具和附烟草广告的标志和物品。
8、在禁止吸烟场所的明显位置设置禁止吸烟标志。
9、本单位控烟领导小组负责该制度执行情况的落实和监督。
奖惩办法
1、控烟领导小组负责全馆的控烟工作考核。
2、局控烟领导小组每月一次对全馆进行控烟情况检查,并记录和向控烟领导小组反馈检查情况。
3、控烟领导小组对检查情况进行分析,并提出整改措
施和奖惩意见,报局办落实奖惩。
4、检查中发现有违反控烟制度情况的,每发现一次,在每月考核中扣罚10元。
5、领导班子成员带头不吸烟、不敬酒、劝住他人吸烟,单位内部人员要相互监督,检查发现凡在禁烟区内吸烟,本单位人员吸烟的,吸烟者每人每次罚款20元。
6、年终考评时抽烟工作实行“一票否认”制,即本单位有吸烟者违反本单位控烟工作管理办法的不能评为先进个人。
3.镇机关干部日常工作考核办法 篇三
镇机关干部日常工作考核办法
(征求意见稿)
二OO六年三月十日
第一条为促进机关效能建设,加强镇机关干部管理,规范干部行为准则,转变工作作风,树立良好的干部形象,经镇党委、政府研究,特制订实施镇机关干部日常行为规范考核办法。
第二条考核对象
:镇机关全体干部。
第三条考核内容:
1、考勤。按凤政[2005]16号文件相关内容执行。每日严格督查,按月汇总。考勤要严肃纪律,杜绝请他人代替签到等弄虚作假行为,凡有人反映,一经查实,扣除两个当事人当月全部考核奖,并由镇党委、政府作出行政处分。
2、会议。会议实行签到制度,凡镇组织,要求镇机关干部参加的会议,干部必须按时参加并签到。确有要事,不能准时到会,要向镇领导请假,并主动报综合办做好考核记录。无故不参加会议或请假不报的,每缺一次扣考核奖金20元。对请他人代替签到等弄虚作假行为参考本条第一款处理。
3、下情上传。为畅通信息渠道,做好上情下达和下情上传工作,对镇综合办布置要求上报的各种材料实行零报告制度,要求驻村及相关干部必须按时完成。凡缺报漏报一次,扣考核奖金20元。
4、综合调度。镇机关干部必须服从镇党委、政府统一安排和调度,凡镇综合办统一安排工作,镇机关干部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脱和不服从安排。人员、任务下达各办公室,由各办公室主任负责完成。若统一安排期间,确有要事不能参加的,要向镇领导请假,并主动报综合办做好考核记录。不服从安排的、安排各办公室人数没到位的或请假不报的,按每人次50元扣考核奖金。涉及到各办公室的,按平均数扣相关办公室人员。
5、其它未尽内容一律按镇机关干部管理办法执行。
第四条考核奖励:
1、考核工作由镇综合办负责,考核结果每月月初报镇领导审定。
2、月考核结果与年终考核及各项评优评先工作相挂钩,对不遵守日常行为规范的,取消年终评优评先资格。
3、每月考核奖金为300元。
本考核办法从2006年4月份开始执行。
4.镇中心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奖惩办法 篇四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坚持有利于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有利于强化学校管理,有利于充分调动全体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提高教学质量,圆满完成各项任务,以提高办学水平为宗旨,规范办学行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目标,努力提升我镇教育教学质量。
二、教学质量奖
由中心校统一组织的期中、期末、抽考等检测活动中,以班级为单位,获得镇前四名的班级分获100、80、70、60元奖金或奖品。
在全县组织的小学质量抽测中获得县第一名奖任课教师200元,每降低一个名次减20元,奖到第六名。
进步奖:按上学期(期中)成绩递进一名奖励30元奖金或奖品。(一学年为一个轮次)
三、文体竞赛奖
1、文艺类。由中心校统一组织的艺术节、文艺汇演等大型比赛中获一二三四名的,分别奖励指导教师80、60、50、40元奖金或奖品。代表镇参加县比赛获得一、二、三等奖励的,分别奖励指导教师100元、80元、60元奖金或奖品。
2、体育类。由中心校统一组织的运动会、冬季长跑等大型比赛中获一二三四名的,分别奖励指导教师80、60、50、40元奖金或奖品。县田经运动会上每得1分奖教练员10元。
四、常规管理奖
由中心校统一组织的教学比武、优质课评比、说课、教具(玩具)评比、大课间评比等各项常规管理性评比活动中获得前三名的相关教师分获80、60、50元奖金或奖品。
五、综合评估奖
由中心校组织的每学期综合督导评估活动一至四名的,分别给予学校领导精神和物质奖励。
六、各科质量检测成绩连续在镇居倒数三名,相关教师不能评先评优。
七、所需经费由中心学校统筹。
八、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司各庄镇中心学校
5.XX镇机关工作人员考勤管理制度 篇五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从严治党、从严治政的方针,切实改进机关作风,提高行政效能,根据《国家公务员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对机关工作人员执行考勤管理旨在建立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机关管理体系,提高机关工作效率,增强机关工作人员的自我约束能力,严格依法行政,确保政令畅通。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全镇机关工作人员,包括机关干部,公益性岗位,大学生村官。
第二章 制度及奖惩
第四条 请销假制度:一般工作人员请假,半天以内的要向站所长请假,并到政府办公室登记备案,不需要填写请假条。全镇机关工作人员请假1天的,向分管领导请假,请假2天以上(包括2天)的,经请示分管领导同意后到党建书记处请假。请假一律以请假条为准,特殊情况不能当时书面请假的,要先按程序电话请假,事后补办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请假期满后,及时销假。
机关工作人员全年因私请假超过10天的,取消当年评优资格;累计超过15天的,第13个月奖金不予发放;累计超过20天的,年终奖金不予发放。对长期请病假超过2个月的机关工作人员,第13个月奖金不予发放;超过4个月的,年终奖金不予发放。申请休假的,按照相关规定确定休假天数,休假期间应保持联络畅通,如有外出的,应提前逐级进行汇报。
第五条 迟到、早退、旷工制度:机关工作人员上班工作时间不应无故串岗,甚至影响他人正常工作,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办理个人业务,站所长不知工作人员去向的,按旷工处理。机关工作人员上班期间不准迟到、早退,迟到、早退按旷工半天处理。党建办对迟到、早退、旷工情况每周至少抽查一次,并将检查情况向党委书记书面汇报。被抽查到的人员,第一次的写检查,第二次的将在公告栏上公布,第三次的要在全体机关工作人员大会上进行检讨,情节严重的将按照相关规定由纪检部门进行处理。
机关工作人员迟到、早退累计2次视为旷工1天。全年旷工累计超过2天的,取消当年评优资格;连续旷工超过2天或全年累计超过5天的,第13个月奖金不予发放;连续旷工超过7天或全年累计超过10天的,年终奖金不予发放。
第六条 会议、学习制度:镇里召开全体机关工作人员或部分工作人员的会议或者学习活动,按会议主持人或召集领导要求,实行点名考勤制。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参加者,应提前向会议主持人或召集领导请假,经批准后告知党建办,否则视为缺席处理。会议期间应遵守会议纪律,严重影响会议秩序的将被记录在案。党建办要对开会或学习活动迟到、缺席、早退情况进行记录。
机关工作人员累计3次无故不参加会议、学习的,取消当年评优资格;累计5次的,第13个月奖金不予发放;累计7次的,年终奖
金不予发放。
第七条 各项活动、劳动纪律:机关工作人员要积极参与镇机关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参加室内外环境卫生清扫工作、除雪和机关组织的其它劳动。党建办要对参加各种集体活动或劳动的人员进行记录。需要由部分人员参与的活动,要由组织、召集者进行记录,并上报党建办存档。
机关工作人员无故不参加活动、劳动累计3次的,取消当年评优资格,累计5次的,第13个月奖金不予发放;累计7次的,年终奖金不予发放。
第三章 附则
第八条 机关工作人员应在法定工作时间保持联络畅通,防火、防汛等特殊时期,应保持24小时联络畅通。遇有临时会议、活动等事件,未能及时收到联络信息的,应在其后解释清楚缘由,否则按照会议、活动缺席处理。
第九条 机关工作人员在参与防火、防汛、烟卡、防雹点等工作时,同样遵循本制度。
第十条 考勤工作由党建办负责,每季度对各种记录进行统计汇总,并进行公布。
第十一条 本制度中未尽事宜,以党委、政府集体讨论决定为准。上级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在编人员如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按照相应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6.镇机关工作人员落实制度奖惩办法 篇六
为了充分发挥目标管理考核奖惩的监督、保障、推动和激励作用,促进局机关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确保全年各项工作目标的圆满完成,特制定本办法。
一、目标制定
工作目标的制定要紧紧围绕全局中心工作,以促进房地产事业的发展为切入点。
1、工作目标:局机关各处(室)工作目标由各处(室)根据当年局的总体工作并结合自身情况提出,经分管领导同意后送局机关目标考核领导小组汇总再提交局长办公会审定。
2、业务工作目标尽可能量化,反映所要达到的预期目标。目标分值满分100分。目标确定后,由局主要领导与各处(室)主要负责人(含主持工作的副职,下同)签订目标责任书。
二、目标实施和管理
(一)局主要领导对局机关工作目标负总责,其他局领导为所分管处(室)工作目标的直接负责人,各处(室)的主要负责人为本处(室)目标的具体责任人,局机关目标考核小组对局机关目标实施进行督查。目标实施具体责任人须按照目标管理要求,层层分解目标任务,把目标任务落实到人,确保业务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
(二)工作目标经局长办公会批准后,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改,各处(室)必须严格按照所订目标开展工作。如遇特殊情况需要更改的,由目标责任处(室)提出书面意见,经分管领导和局机关目标考核小组讨论同意后提交局长办公会审定。
(三)目标执行情况实行半年、年终总结检查报送制,重大情况及时报告。各处(室)须于当年7月上旬和次年1月上旬向分管领导和局机关目标考核小组办公室报告目标执行情况,以便及时汇总后向局长办公会报告。如超时报告,将在年终考评时适当扣0.5-1分。
(四)局长办公会定期对各处(室)目标完成的进度进行检查,对目标完成进度缓慢的处(室),要督促其采取措施加快进度,并帮助协调、解决目标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三、目标考核
(一)考核原则:目标考核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遵循客观公正、民主公开、责权利相结合,注重绩效的原则。
(二)考核方式:成立局机关目标考核小组,对各处(室)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局机关目标考核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日常工作。
(三)考核内容:
(1)当年签订的工作目标
(2)在全年工作中创新工作思路、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的适当给予加0.5-1分。
(四)考核程序
1、每年6月,各处(室)根据目标执行情况,形成半年目标自查总结,报局机关目标考核小组办公室,并做好接受局机关目标考核小
组检查的准备工作。
2、年终,各处(室)对照目标任务,写出全年自查报告,并自评打分,报局机关考核小组办公室后,由局机关目标考核小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和现场查看等方式进行检查考评,提出考核等次,报局长办公会审定予以公布。
四、考核评分
按规定完成工作目标记分,在全年的工作目标中,由于责任处(室)的原因,导致受到上级部门通报批评的,对责任处(室)扣2分。
五、目标考核奖惩方法
(一)考核奖惩主要是依据年终目标考核结果,结合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局制定的有关规章、制度进行,重点对各处(室)主要负责人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综合评定考核。
(二)奖惩采取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形式,如:发放奖金、评选先进处(室)、通报表彰(批评)等。
六、奖惩措施及标准
(一)考核结果95分以上(含95分)的处(室),按市政府确定的目标基本奖和考核奖标准计发,同时,按考核分值从高分到低分产生一、二、三等奖,由局另行奖励。
(二)考核结果为95分以下、90分(含90分)以上的处(室),处(室)主要负责人按市政府确定的目标基本奖标准计发,考核奖按80%计发。处(室)副职(不含主持工作的副职,下同)按市政府确
定的目标基本奖计发,考核奖按85%计发,一般干部职工仍按市政府确定的目标基本奖计发,考核奖按90%计发。
(三)考核结果在90分以下、80分(含80分)以上的处(室),处(室)主要负责人按市政府确定的目标基本奖的85%计发,考核奖按80%计发。处(室)副职按市政府确定的目标基本奖的90%计发,考核奖按85%计发,一般干部职工按市政府确定的目标基本奖的95%计发,考核奖按90%计发。
(四)考核结果在80分以下的处室,主要负责人取消当年的市政府确定的目标基本奖和考核奖,并在个人年终考核中评定为不称职等次;副职按市政府确定的目标基本奖和考核奖的50%计发。一般干部职工按市政府确定的目标基本奖和考核奖的55%计发。
7.太京镇卫生院控烟考评奖惩制度 篇七
一、控烟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不定期组织抽查,重点检查科室控烟管理小组、控烟督导员的设置与控烟工作落实情况,把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发放到各部门,并要求及时整改。
二、各科室控烟管理小组须认真贯彻医院控烟制度,认真执行本科室的控烟规定,负责所属区域内的控烟工作,发现患者、家属以及来访者吸烟,须在十分钟内及时劝阻并做好记录,确保控烟区内无吸烟者、无烟头。
三、全院职工及其他工作人员不得在控烟区内吸烟,也不得穿着工作服在室外吸烟区吸烟,违反者若被督查或举报属实,在科室扣分的同时,其所在科室罚款500元,个人罚款100元;每年出现一次违反控烟规定者,该科室及违规人员一并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
四、各部门实施控烟目标责任制,包干负责范围内不得有吸烟者或有烟头等违反控烟规定的现象。如督查时发现,所在科室在扣分的同时罚款100元。
五、所有扣发额度由控烟工作办公室根据每月的检查结果汇总,报相关医院领导审批后,交医院财务部执行,同时反馈到各违规部门,每季度在全院公布。
六、对无视医院禁烟制度,造成重大影响的部门或个人,将按医院规定进一步追究责任。
七、医院设立“优秀无烟科室奖”,科主任、科长为第一责任人,医院针对科室制订了检查评分标准,年终将对每次检查的结果进行综合评定,对开展禁烟工作积极且所在科室未发生违反相关规定的,医院将视情况给予奖励。年终考评时控烟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制,即科室有吸烟者、违反医院控烟工作方案的不能评为先进科室,吸烟者及科主任不能评先评优。
8.镇机关工作人员落实制度奖惩办法 篇八
为严肃幼儿园工作纪律,维护幼儿园及广大幼儿的根本利益,保证教学活动的正常有序,确保工作任务的完成,创建和谐校园,特制定本制度:
一、签到制度
1、上班签到截至时间为规定上班时间,即幼儿园教职工作息时间。
2、严格执行考勤制度。教师每天上下班需到门卫室按手摸,每天两次。如遇到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到校者或因急事离园者,应提前向副园长请假并和本班级老师协调好所在班级的工作,到校后或离校仍需按手摸,并在登记表中注明迟按手摸的原因,否则按旷工处理。
3、上班时间内,若发现不在岗又未说明情况者,视为旷工处理。
二、请假制度
1、请假时间在一天以内(含一天)向副园长请假,需请假两天的,向园长请假,两天以上到中心校请假,征得同意后需办理书面请假手续,同时要和班级老师协调好,安排好本班的工作。
2、婚假、丧假、产假、计划生育假等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需向园长请假,园长批准后,办理相关的请假手续。
3、每个教职工需请假的,都必须履行正常的书面请假手续,不得以口头形式向领导请假(病假须附医院证明、病历本、发票等材料,一般不包括自购药品证明,否则视事假处理)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到园的,须电话请假并安排好本班的相关工作,回园当天内及时履行补假手续,否则视为旷工处理。
4、一般在无课的情况下,每学期允许老师有两天机动假。如特殊原因,有课需要请假的,园区不安排代课,请假老师和本班级老师协调好,请假回来后,需上回自己的课程。
5、请假书面手续统一在副园长办公室办理,并由副园长做好请假登记。
三、奖励制度
1、设每月全勤奖20分。教师每月无迟到、吴早退、无任何请假、无旷工、无忘记按手摸等情况的,可全额获此奖项。
2、设学期全勤奖50分。教师一学期无迟到、吴早退、无任何请假、无旷工、无忘记按手摸等情况的,可全额获此奖项。并在各类评优、评先中优先考虑。
3、设签到满勤奖20元。教师一学期上下班坚持按手摸,无遗漏一次,可全额获此奖项。
4、一般在无课的情况下,每学期允许老师有两天机动假(在两天机动假中,如果请假老师有课急需请假,可与本班老师自调课程,回来后需自己补回自己的课程)。可获每月满勤奖,但不能享受学期满勤奖。
四、处罚制度
1、教职工迟到、早退者,每月第三次起,每次扣5元;误课者,每误一节扣10元。
2、病假每天扣20分,事假每天扣40分(2天机动假除外)。出现旷工现象,每次扣50元,若发现不在岗又未说明情况者,视旷工一天处理,如本班老师有包庇的,包庇教师一同视旷工一天处理,扣40分。
3、每学期病假累积两周、事假累积一周以上的,取消本学期评优评先资格。旷工一天以上、或不经请假私自离岗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
4、教职工严格执行课程计划,不得私自调课,如有正当合理原因需要调课的,要向保教主任说明,否则每人各扣5分。
五、要求
1、全园教职工加强责任意识,倡导奉献精神,自觉遵守本制度。
2、分管领导要按制度认真操作,严禁弄虚作假,认真做好考勤制度,每周做好汇总。
9.一年级班级管理制度及奖惩办法 篇九
一个团结、进取的班级,需要每一位成员的参与与不懈努力,为了我们的班级更加具有凝聚力,为了使我们的同学能严以律己,爱护班集体,团结同学,成为合格、优秀的小学生,特制定了班级奖惩制度:
一、班级事务:
1、班长负责监督每天班级中所有事务包括早读、学习、作业等。
2、副班长负责每天班级中监督本班纪律、并向老师汇报。
3、学习委员负责作业的整理、收发以及学习的榜样作用。
4、纪律委员负责维持本班纪律:早读,课前、午间纪律管理。
5、卫生委员负责好监督同学保质保量地打扫好卫生,整理讲台,关好电扇、电灯和门窗。
6、生活委员负责好每天的课间餐、牛奶和中餐的按份领取、有序发放。
7、宣传委员负责组织宣传小组出板报、制作队角。
8、安全委员负责监督同学的安全工作,如课间休息、体育活动期间。
9、小组长负责好收发作业、组织本组成员积极发言、参与班级活动。
10、路队长负责在放学时组织学生排队出校门,监督学生不抢队、不打闹。
二、奖励制度:
4、早读:早读时间认真跟读,奖星。反之,扣星。
1.课前:认真做好上课准备,学习用品以及下节课的书本要整齐安放在课桌指定 的位置;听见上课的预备铃后,尽快安静有秩序地进入教室,在自己的座位上静 候教师上课
2.课堂:上课时,精神饱满,坐姿端正,自然挺胸,两手放在规定的位置,不做小动作,未经老师许可,不能随便离开座位和教室;课上认真听讲,积极发言,勇于表现自己,回答声音响亮。
3.作业:认真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保持作业本以及练习的卷面整洁,字迹端正; 背诵或者口头的作业在家认真完成,需要家长签字检查,老师在学校抽查 4.午间就餐规则:排好队伍,前门出来,后门进去;就餐时候要求安静,不可以 将自己的饭菜给其他同学;吃好饭,将垃圾倒进指定卫生桶,摆放好餐具,收拾 好自己的课桌,整理好自己课桌地面旁边的垃圾才可以出去休息
5.午休:安静午休,不大声讲话,配合纪律小组长的管理,被表扬的同学加星 6.课间:每日课间文明玩耍,不做危险动作,不追逐打闹,不高声尖叫,不去本 年级段活动场所范围之外玩耍
7.值日:值日生认真完成值日工作,课间在教室内检查维持地面整洁干净 8.环保:爱护环境,讲究卫生,不乱丢垃圾,能主动捡垃圾,维护周围的环境以及卫生
9.劳动:积极参与劳动,打扫卫生又快又好。
10、出操:眼保健操要做到快静齐,做操时要认真,规范,不能与同学交头接耳,不能睁开眼睛。表现优秀者奖星,违规者要扣星。11.友爱:不欺负他人,团结同学,乐于帮助有需要的人
9.排队:排队时候做到“快,静,齐”,不和前后左右同学打闹玩耍,向前看齐,一直坚持到最后的同学可以得到一个笑脸!
12、看书:每天累计看书20分钟以上,不定时抽查,基本做到者奖励“你真棒”。(以家长签字为证,签在登记表上)一个月统计一次,评选出能每天坚持认真看书的为阅读之星。得到的奖励是一张卡。
13、进步:每次测试获得满分的、在平时的学习、工作中各方面特别表现突出或有明显进步的。
10.小助手:能协助老师管理好班级纪律,课上课下能起带头作用。
13、个人卫生:能坚持每天保持自己衣物整洁、小手干净,勤洗澡、勤换衣服、勤剪指甲的学生
备注:每天能做到以上各条的同学直接可以得到老师的一个可爱贴纸贴在教 室后面的向阳墙上!我们来赛赛谁的小贴纸可以收集得最多,超过20个就可以兑换奖状和奖品!
减分制度: 1.上课随意插嘴,说闲话,不经老师同意离开座位的扣一颗星星 2.早上上学、上课迟到的同学扣一颗星星
3.周一未穿校服、周三检查未剪指甲、忘带水杯的。3.作业没有完成的,或者完成不理想的扣一颗星星
4.课间打闹,大声喧哗发出尖叫声的,或者是私自跑去教师规定活动区域范围之外的、不注意安全的同学扣三颗星星,并且当天的课间时间不准离开教室。5.随意扔纸屑或者垃圾的,被发现课桌周围地上有垃圾的扣一颗星星,并且当日需要帮助值日生完成值日工作
6.值日生值日任务没有完成的扣一颗星星
7.上课或午休时间被纪律委员或者是老师记下名字批评的扣一到三颗星星
9、穿戴:学校有规定周一穿校服,没穿校服的同学要扣星。周三检查不合标准如未剪指甲或忘带水杯的同学,扣星。
7、零食问题:带零食、在校买零食、上课吃零食的同学一律没收,并扣星。
3、课堂守纪:课堂上注意力不集中、开小差、影响他人学习,不倾听他人的发言,扣星
11、不认真做眼保建操,动作不规范、睁眼不做的,扣星。
8.排队的时候和前后左右同学打闹嬉戏,破坏纪律的视情节严重性扣除相应的星星数
在学校、教室的黑板(宣传栏)、墙壁上乱写乱画的。
三、换卡制度:
1、作业本上累计20个“你真棒”的,每月评选一次,累计总数为班级前十名为“学习之星”,兑换一张奖状和小奖品。
2、每位学生都有一本“采星本”,该本子的功能是收藏老师奖励的贴纸,一旦采齐20颗,每月评选一次,累计总数为班级前十名为“守纪、踊跃之星”、“文明之星”、“卫生之星”,兑换一张奖状和小奖品。
3、奖状多少,可以来侧面了解学生各方面的表现。奖状总数前十二名的同学才可以进入期末全面发展、少先队员的评选。
10.镇机关工作人员落实制度奖惩办法 篇十
为了切实搞好我镇森林防火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森林防火条例》,维护森林资源及群众的生产生活安全,克度镇森林防火考核细则及奖惩办法全面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镇村两级干部护林员分工负责分级实施的工作机制,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特制定克度镇森林防火考核细则及奖惩办法。
一、森林防火全年工作考核
各村党支部和村委会要认真抓好森林防火的宣传工作,实行划片包干责任落实到人员到地块,森林防火工作纳入年终考核。
二、镇村两级干部考核及奖惩办法
1、进入森林防火特险期,镇村两级干部要坚守工作岗位,认真安排布置本村的护林防火工作,对本村辖区范围内的情况做好底子清、情况明,严把各个环节,村干部包山头包地块,有记录、责任明确,痴呆傻要落实监护人的责任,并做好监护工作。
2、定期召开支部、村委会议,安排森林防火工作,警钟长鸣。
3、“十一”、“春节”、“元宵”、“清明”等节日的森林防火工作要抓紧抓实,安排落实包坟头责任,在路口设立确保“两节”森林防火安全。
4、村干部自进入森林防火特险期,支书、主任必须有一人在村值班,不能同时外出,请假三天以上需征得书记或镇长同意方可外出。
5、自县乡(镇)组织的森林防火督查中发现镇、村干部不在岗,第一次给予通报批评,第二次罚款50元,连续三次缺岗,罚款200元。
6、每发生一次森林火灾,扣除森林防火经费300元。
7、全年未发生森林火灾的村给予适当奖励。
三、护林员考核办法
1、认真搞好本责任区的护林巡查工作,做好入户责任书和宣传画,清明上坟烧纸承诺书的发放工作。
2、护林员每月出勤必须在25天以上,并要坚持全天候巡山查山,填写《护林日志》,做好记录。
3、建立日常考评和季度考核制度,实行百分制管理。每安排一项工作考评一次,考评结果记入个人档案,每季度兑现一次奖罚,年底进行总评分
4、凡查岗每发现一次不在者罚款50元,扣去5分,季度累计三次,予以解聘。
5、引发一次森林火灾,护林员罚款200元,由于缺岗和工作严重失责引发森林火灾的护林员要重处重罚并立即解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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