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黄打非职责分工制度

2024-10-25

扫黄打非职责分工制度(共9篇)

1.扫黄打非职责分工制度 篇一

鄂家教文[2005]3号

湖北省家庭教育工作联席会成员单位责任分工方案

为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和《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和《实施意见》)中提出的家庭教育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进一步整合资源,加强协调,统筹规划,分工合作,形成党政重视、妇联、教育牵头、有关部门配合、社会支持、家长参与的社会化家庭教育新格局,促进家庭教育工作的不断深入发展,为和谐湖北社会发展作出贡献。特制定家庭教育工作责任分工方案。

一、加强对家庭教育的科学规划

1、研究编制湖北省家庭教育工作“十一五”计划。成员单位要制定本系统家庭教育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牵头单位:省妇联

责任单位:省文明办、省妇联、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文化厅、省卫生厅、省人口计生委、团省委、省关工委

2、研究制定《湖北省家庭教育“十五”计划评估方案》,并组织开展实施评估工作,力争“十五”终期,家长的受教育率和掌握家庭教育知识率,大中城市和有条件的县(市、区)分别达到95%和80%,丘陵地区分别达到90%和70%,国家级和省级重点扶贫县分别达到70%和50%以上。

牵头单位:省妇联

责任单位:省文明办、省妇联、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文化厅、省卫生厅、省人口计生委、团省委、省关工委

3、调查研究,了解掌握家庭教育工作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责任单位:省文明办、省妇联、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文化厅、省卫生厅、省人口计生委、团省委、省关工委

4、总结表彰推广全省家庭教育的先进典型和经验 责任单位:省妇联、省教育厅、省广电局、湖北日报报业集团

5、把家庭教育作为评选文明单位、文明职工、文明家庭的重要内容 牵头单位:省文明办

责任单位:省文明办、省妇联、省教育厅

二、扩大家庭教育的社会宣传

6、充分利用现代媒体、网站、社区宣传长廊等多种途径,依托家庭教育报告团(讲师团)举办报告会、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系统宣传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传播家庭教育的先进理念和科学知识,帮助家长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理念,探索科学的教育方法,提高教育子女的能力。

责任单位:省文明办、省妇联、省教育厅、省司法厅、省文化厅、省卫生厅、省人口计生委、省环保局、省广电局、团省委、省科协、省关工委、湖北日报报业集团

7、在省电台、省电视台、湖北日报等新闻媒体开设家庭教育专题专栏,制作视频家教节目、公益广告等,加强家庭教育的宣传报道,推出一批家庭教育品牌栏目,扩大家庭教育宣传覆盖面。

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省文明办、省广电局、湖北日报报业集团

8、利用“三八”、“五四”、“六一”节、“公民道德宣传日”、科技周、科普活动日、世界人口日、家庭教育宣传实践月等节假日,精心筹划组织好家庭教育宣传咨询服务活动。

责任单位:省文明办、省妇联、省教育厅、省卫生厅、省人口计生委、省科协、省关工委

9、开展青春期教育,加强心理健康教育、青春期性健康教育,引导学生掌握科学的性知识,培养学生良好的心理品质。

牵头单位:省教育厅

责任单位:省妇联、省教育厅、省卫生厅、省人口计生委、团省委

10、加强家庭教育网络建设,推动重点新闻网站和主要教育网站,开设家庭教育的网页、专栏,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网上家庭教育活动。

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厅、省教育厅

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妇联、省教育厅、省文化厅、湖北日报报业集团

11、整合资源,编辑出版并积极推荐一批家庭教育图书、报刊、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等各类家庭教育读物和视听产品。

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省广电局

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省妇联、省教育厅、省文化厅、省广电局、团省委、省科协

三、广泛开展家庭教育实践活动

12、组织开展以“为国教子,以德育人”为主题的家庭教育知识传播与实践活动,深化“争做合格家长、培养合格人才”(简称“双合格”活动)和推进“小公民道德建设”“五小、四进”行动,开展体验教育、民族精神代代传、绿色大地行、“黄鹤美育节”等内容鲜活、形式新颖的道德教育实践活动,吸引广大家长和儿童广泛参与,经过3-5年努力,家庭教育知识普及率城市达90%以上,农村家庭达80%以上,贫困山区家庭达70%以上,让家长儿童在活动中思想感情得到熏陶,精神生活得到充实,道德培养得到升华。

牵头单位:省妇联

责任单位:省妇联、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卫生厅、省人口计生委、省环保局、省广电局、团省委、省科协、省关工委

13、注重校内校外结合,利用各种法定节日、传统节日、重要人物和重大事件纪念日,以及未成年人的入学、入队、入团、成人宣誓等重要时机,通过组织主题班会、队会、团会、举办各种庆祝、纪念活动和必要仪式,集中开展小公民思想道德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推动小公民道德“五小、四进”行动,引导未成年人弘扬民族精神,增进爱国情感,提高道德素质。

牵头单位:省教育厅

责任单位:省妇联、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文化厅、省环保局、团省委

14、积极探索实践教学和学生参加社会实践、社区服务的有效机制,建立科学的学生思想道德行为综合考评制度。

牵头单位:省教育厅

责任单位:省妇联、省教育厅、省民政厅、团省委、省科协、省关工委

15、拓宽素质教育的渠道,积极开展各种富有趣味性校外文化体育活动,怡情益智的校外兴趣小组活动和力所能及的公益性劳动,培养劳动观念和创新意识,丰富学生课外生活。

牵头单位:省教育厅

责任单位:省妇联、省教育厅、省文化厅、团省委、省科协

16、教育、引导职工、居民“争做合格家长、培养合格人才”,重视对子女特别是儿童的思想启蒙和道德品质培养,引导家长以良好的思想道德修养为子女做表率,支持子女参与道德实践活动。

牵头单位:省妇联

责任单位:省妇联、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卫生厅、省人口计生委、省广电局、团省委、省科协、省关工委

17、关注单亲家庭、困难家庭、特殊家庭、农村留守儿童家庭、流动人口家庭的子女家庭教育以及权益保护,继续组织实施好“希望工程”、“春蕾计划”、“为了明天”、“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关爱女孩行动”等实事项目,动员社会力量,为特殊困难家庭提供指导和帮助。

责任单位:省妇联、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人口计生委、团省委、省关工委

18、加强未成年人劳教人员、少教人员的帮教工作,对有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进行矫治和帮助。

牵头单位:省公安厅

责任单位:省妇联、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团省委、省关工委

四、大力推进家长学校等各类家庭教育阵地的建设和发展

19、办好中小学、幼儿园、社区、乡(村)以及新婚孕妇、特残、广播电视等各级各类家长学校,实现村级以上至少建1所家长学校或指导服务机构的目标,传播优生优育优教科学知识以及家庭健康教育(身体、心理、社会适应性),帮助家长提高自身素质,改善对子女的教育。

牵头单位:省教育厅

责任单位:省文明办、省妇联、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卫生厅、省人口计生委、省广电局、省科协、省关工委

20、完善并落实《湖北省示范家长学校评选标准》及《方案》,评选表彰一批示范家长学校,同时,命名表彰一批家庭教育工作示范县(市、区),以推动家庭教育工作深入开展。

牵头单位:省妇联

责任单位:省文明办、省妇联、省教育厅、团省委、省关工委

21、充分利用青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科技馆、图书馆、博物馆、科普教育基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阵地,积极组织开展夏令营、冬令营、革命圣地游、红色之旅、绿色旅游、科普旅游以及各种参观、瞻仰、考察等活动。

牵头单位:省文明办

责任单位:省文明办、省妇联、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文化厅、省环保局、团省委、省科协

22、各文化馆(站)、科技馆、图书馆、博物馆、展览馆影剧院等场所要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和家庭教育实践活动创造条件,指导未成年人专门活动场所面向家庭和未成年人积极开展教育、科技、文化、艺术等服务活动。

牵头单位:省文化厅

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文化厅、团省委、省科协

23、加大校外教育活动阵地建设的力度,充分发挥其引导、服务、辐射的作用。

牵头单位:省教育厅

责任单位:省文明办、省妇联、省教育厅、省文化厅、团省委、省科协

五、加强家庭教育教育的科学研究

24、充分发挥省和各级家庭教育研究会以及各级教育研究机构的作用和优势,组织开展家庭教育的理论研究、政策研究和应用研究,重点对家庭道德教育、法制教育,流动动人口子女家庭教育,家庭教育规律等课题进行研究,每年有计划地完成一定数量的调研任务,形成一批有份量的研究成果。增强家庭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牵头单位:省妇联

责任单位:省文明办、省妇联、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卫生厅、省人口计生委、团省委、省关工委

25、定期或不定期地召开家庭教育专题研讨会,交流经验和成果;建立一批家庭教育实践研究基地,不断提高家庭教育的指导水平。

牵头单位:省妇联

责任单位:省文明办、省妇联、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卫生厅、省人口计生委、省科协、省关工委

六、加强家庭教育骨干队伍建设

26、依托各地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和各级教育研究机构,层层举办家庭教育示范培训,对中小学校长、德育老师、家长学校老师定期进行培训。

牵头单位:省妇联

责任单位:省妇联、省教育厅、省卫生厅、省人口计生委、省科协、省关工委

27、整合社会资源,不断发展壮大家庭教育讲师团队伍、志愿者队伍、专职工作者队伍和社区工作者队伍。

牵头单位:省妇联

责任单位:省妇联、省教育厅、省司法厅、省卫生厅、省广电局、团省委、省关工委

湖北省家庭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办公室

2005年8月26日

2.“扫黄打非”制度 篇二

一、把“扫黄打非”宣传教育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真正做到宣传教育先行。

二、乡(街)、村(社区)两级“扫黄打非”工作机构负责辖区“扫黄打非宣”传教育工作,明确专人负责,根据上级要求,每年制订宣传教育工作计划,收集和编写有关宣传材料,落实宣传教育措施。各有关部门相互配合,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相关知识,增强辖区居民的“扫黄打非”意识,提高自我防范能力。

三、围绕群众关切的“扫黄打非”热点、难点、焦点问题,通过向居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广场演出、普法讲堂、现场咨询、案例讲解等多种形式开展“扫黄打非”宣传教育,并使之经常化、系统化、制度化。

四、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相关培训,定期向上级汇报乡(街)、村(社区)两级开展宣传教育工作情况。

五、建立和规范乡(街)、村(社区)两级“扫黄打非”宣传教育工作台帐。

六、完成上级主管机关交办的其他宣传教育任务。

日常巡查制度

一、“扫黄打非”工作机构对辖区文化市场、出版物市场履行协助管理职责。为做好市场巡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建立巡查制度。

二、市场巡查内容

1、无合法手续及其不具备经营许可条件的各类文化经营场所;

2、违反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

3、危害国家统一,主权或者领土完整的;

4、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利益的;

5、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伤害民族感情或者名族风俗、习惯,破坏民族团结的;

6、违反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迷信的;

7、宣扬淫秽、赌博、暴力以及与毒品有关的违法犯罪活动,或者教唆犯罪;

8、违背社会公德或者民族文化传统的;

9、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

10、文化市场、出版物市场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

三、协助文化执法部门,对辖区内文化市场、出版物市场每月开展不少于三次的市场巡查。

四、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法违规行为,妥善处理各种隐患,无法当场整改的,应当及时报告上级部门;

五、市场巡查应当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单位文管人员应把巡查记录签名归档,巡查记录保存两年以上备查。

案件排查制度

“扫黄打非”定期排查的主要任务是:定期排查和研究分析辖区“扫黄打非”工作形式和市场状况,超前防患,妥善处理,避免“扫黄打非”案件发生。

一、排查时间

排查原则上每月一次。每逢重要会议、重大节日和重大政治活动期间要重点排查,不留死角。

二、排查内容

(一)书报刊市场:包括各类图书、报纸、期刊的出版、印制、批发、零售、出租等经营活动。

(二)音像制品市场:包括录音带、录像带、唱片、激光唱盘、激光视盘(含LD、VCD、DVD等)的出版、复制、批发、零售、出租等经营活动。

(三)电子出版市场:包括软磁盘、只读光盘、交互式盘、照片光盘、集成电路卡等的出版、复制、批发、零售、出租等经营活动。

(四)印刷市场:包括制版、排版、印刷、装订、打字、复印等经营活动。

(五)软件市场:包括计算机程序、游戏软件及其文档的制作、批发、零售等经营活动。

(六)娱乐市场:包括歌舞厅、游艺室、电子游戏室等向公众开放的、消费者自娱自乐的经营活动。

(七)网络文化市场:包括网吧等互联网服务营业场所;通过互联网生产、传播和流通文化产品及服务的经营活动。

(八)文艺演出市场:包括以经营方式组织的现场文艺表演、经纪活动以及涉及进出境的团体或个人的演出活动。

(九)广播电影电视市场:包括电影片的发行和放映等;电台、电视台、广播电视转播站、有线电视网的设立、撤销及播放广播电视节目,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送广播电视节目等活动。

(十)艺术品市场。包括美术作品、艺术摄影作品、装置艺术作品、工艺美术作品等及上述作品的有限复制品的收购、销售、租赁、装裱、经纪、评估、咨询以及商业性美术品展览、比赛等经营活动。

三、排查处理

1、“扫黄打非”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站要不定期的对发现的“扫黄打非”工作线索进行分析研究,筛选出主要问题,分析原因,制定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狠抓落实。

2、以维护辖区安全、稳定文化环境为前提,对发现的突出问题,用简报、报告等形式报分管领导阅批,必要时召开会议制定出方案和措施,实行分包责任制,解决好辖区出现的“扫黄打非”问题;对不能处理的案件和问题及时上报上级“扫黄打非”工作机构,由相关职能部门按照法律规定予以处理,有效净化辖区文化市场、出版物市场。

信息报告制度

一、乡(街)、村(社区)两级“扫黄打非”工作机构对本地区涉及“扫黄打非”工作影响稳定的重大情况和突出问题应及时以信息报告的形式向党委、政府一把手和上级机关作出书面报告。

二、信息报告的主要内容:

(一)通过排查掌握到的,涉及到国家安全和利益、影响政治稳定、社会和谐的不稳定因素。

(二)本地区“扫黄打非”工作的重大部署、主要措施和取得的成效。

(三)重大节日前夕和敏感时期社会政治稳定情况和倾向性问题,突出问题情况分析、整治对策方案及整治成效。

(四)“扫黄打非”工作特点、成因及对策研究。

(五)“扫黄打非”工作中重大、突出性事件和案件的重要信息。

三、上报的情况务必准确及时,对党政一把手和上级机关的批示要第一时间传达到相关部门抓好落实。

四、信息报告涉及到机密事项的,按照规定在报告上注明秘密等级,务必通过机要途径传达,由保密员经办并做好收发记录,处理完毕后按规定做好存档工作。

联防协作制度

一是建立联防机制。加强联防协作工作领导,明确辖区联防联络员,开展联络工作。

二是互发简报、加强交流、实行信息互通。每月28日互通一次本地“扫黄打非”状况和特点,每半年轮流召开一次信息交流座谈会,不定期进行信息互访活动。三是实施联合巡查。针对社情比较复杂的边界重点地段和重要场所实施相邻乡(办),村(社区)联合巡查,尤其是在交界结合部,共同联防,封锁非法出版物在交界点上印制、流通渠道,确保巡查不留空挡、不留死角。

举报奖励制度

为了深入开展“扫黄打非”斗争,有效打击制黄贩黄、侵权盗版、非法出版等违法活动,保障出版物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全国“扫黄工作”小组,财政部、公安部、新闻出版署、国家版权局联合印发《对举报制黄贩黄、侵权盗版和其他非法出版活动有功人员奖励办法》的规定,结合我乡(街)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奖励对象

以书面、电话或其他形式向乡(街)、村(社区)“扫黄打非”工作机构举报各类非法出版活动,经调查属实并由此破获有案件的有关案件的有功人员。

行政执法人员举报和行政执法部门直接查获的案件,不属本办法奖励的范围。

二、奖励范围

(1)举报出版、制作、印刷、复制、发行、传播淫秽出版物的行为。

(2)举报出版、制作、印刷、复制、发行、传播含有下列内容的违禁出版物的行为: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危害国家的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危害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煽动民族分裂,侵害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破坏民族团结,宣扬迷信或者渲染暴力,危害社会公德和民族优秀文化传统,以及法律、法规禁止含有其他内容。

(三)举报未经著作权人许可而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行为。

(四)举报盗印、盗制或者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出版物。

(五)举报未经批准,擅自设立出版单位或者擅自从事出版物的出版、印刷或者复制、发行业务。

(六)举报伪造、假冒出版单位或者报纸、期刊名称出版出版物。

(七)举报擅自印刷或者复制、发行境外出版物、非法进口出版物。

(八)举报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非法出版行为。

三、奖励标准

(一)对举报查获印刷、复制各类非法出版物100至500册(盘)的给予200元至1000元奖励,501册(盘)以上的,给予1000元至5000元的奖励,或按非法出版活动所涉及经营额百分之二以内的奖励金予奖励;

(二)对举报查获贩运、批销非法出版物100至500册(盘)的给予500元至1500元的奖励,501册(盘)以上是给予1500元至5000元的奖励,或按非法出版活动所涉及经营额百分之二以内的奖励金予以奖励;

(三)对举报盗版活动的奖励,经查证属实结案后,按侵权人向权利人的经济赔偿额中的百分之五给予奖励;举报非法出版活动的生产、经营和运输设备的,按每案罚没款总额的百分之十以内的奖励金予以奖励;

(四)对举报非法从境外引进光盘生产线非法复制光盘的,按每条(含一条双光)1万元至2万元的奖励金予以奖励;举报采用相关设备组装非法光盘生产线非法复制光盘的,按每条2万元到3万元的奖励金予以奖励。

(五)有特殊重大贡献或举报查获非法出版活动重要案件的经区“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可不受上述奖励金额的限制。

(六)两人以上同时举报同一案件线索的,奖励金额确定的由举报人自行协商分配比例。

四、根据举报查获收缴的非法书刊、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应交上级扫黄打非领导小组办公室集中销毁。

五、举报方式以电话、信件、来访等形式为主。乡(街)、村(社区)“扫黄打非”工作机构要严格执行举报保密制度。未经举报人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公开举报人姓名、住所、工作单位或其他身份资料,并按照方便群众举报和有利于提高查处效率的原则,建立完善了举报查处机制,确保举报渠道畅通、查处高效、反馈及时.六、乡(街)“扫黄打非”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扫黄打非”举报奖励基金,从“扫黄打非”专项经费中列支。

七、本办法由乡(街)“扫黄打非”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举报电话: 举报邮箱:

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我乡(街)“扫黄打非”工作,根据上级“扫黄打非”工作的指示精神和要求,特制定我乡(街)“扫黄打非”工作责任感追究制度。第二条 “扫黄打非”工作原则:

(一)讲政治。顾全大局,坚持将社会效益摆在首位。

(二)讲法制。严格管理,严肃执法。

(三)讲责任。分级管理,以块为主,条块结合,齐抓共管,谁主管,谁负直接责任。

(四)明奖惩。表彰先进,批评后进。

第三条 对没有认真履行职责,造成下列情况之一的,分别追究有关部门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的责任。

(一)违反规定审批发放有关经营证照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采取部门保护主义,对本部门、本系统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不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包庇、袒护或者为其说情造成不良后果的;

(三)辖区内出版物市场、文化市场出现严重混乱,没有及时发现,没有采取果断措施解决,在区域内外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

(四)对重大案件排查不力,玩忽职守,失职和渎职的;

(五)对市场某一环节或者行为负有管理和处理责任的,而因疏于管理出现严重漏洞,发生严重问题的;

(六)在管理工作中徇私枉法、滥用职权的。

第四条 对在“扫黄打非”工作中认真履行职责,做出优异成绩的,由乡(街)“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五条 表彰奖励主要包括:(1)通报表扬;(2)授予“扫黄打非”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称号,并给予相应的物质奖励。第六条 追究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的责任包括:

(一)取消其先进单位和文明单位的评选资格。

(二)当年在公务员考核中,不得评为称职以上等次。

(三)给予通报批评,责令写出检查,并限期整改。

(四)给予必要的党纪政纪处分。

(五)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条 对领导责任问题的党纪、政纪处分,由各级“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经过核实,按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予以处理。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由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3.扫黄打非职责分工制度 篇三

【发布文号】穗文〔2002〕23号 【发布日期】2002-06-10 【生效日期】2002-06-10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文件来源】中国法院网

关于转发《广州市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的通知

(穗文〔2002〕23号)

各区、县级市党委和人民政府,市直局以上单位:

《广州市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已经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审定,现转发给你们。

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二年六月十日

广州市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根据国家、省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扫黄打非工作的指示精神,按照“统一领导、条条切块、属地为主、分兵把守”的工作机制,现将市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明确如下:

一、市委办公厅、市府办公厅

代表市委、市府领导和部署全市扫黄打非工作。

二、市委宣传部

1.把握全市扫黄打非工作的新闻宣传基调,指导和掌握重大扫黄打非行动的宣传报道和舆论导向。

2.把扫黄打非工作列入两个文明建设宣传的内容。协调新闻媒体及时准确宣传扫黄打非工作的意义、知识和成果。

三、市委政法委和市维稳及综治办

1.将扫黄打非工作列入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考评内容。

2.配合市扫黄打非重大案件的查处工作,协调在扫黄打非工作中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对案件的处理。

3.协调对扫黄打非工作中出现失职、渎职的工作人员的调查处理工作。

四、市教育局

1.在学校开展保护知识产权和拒绝购买盗版及有政治问题、淫秽内容的书刊及音像制品的教育活动。

2.配合有关单位对学校内部和校园周围的书店、音像制品商店、游商进行清理整顿。

五、市交委

1.督促各客货运站场加强盗版、淫秽、政治性非法出版物的检查,从源头上进行封堵,严禁其流通。

2.加强对营运车辆的路检路查,建立流动监管机制。

3.密切配合各级新闻出版和广播电视、公安、文化等部门的扫黄打非行动,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非法音像制品、政治性印刷品的流动信息。

六、市工商局

1.加强市场巡查,查处各类无证照的经营活动,依法取缔在市场监管过程中发现的非法经营户。

2.参加全市性扫黄打非统一行动,密切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具体工作。

3.配合新闻出版和文化部门,对全市印刷行业、出版物经营企业进行清理整顿,培育健康的市场体系,并加强规范管理工作。

七、市知识产权局

1.研究和制定市知识产权管理的重大政策和对策。

2.为知识产权保护提供政策咨询,依法处理违反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有关规定的问题。

3.统筹协调市涉外知识产权事宜。

4.参加全市性扫黄打非统一行动,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具体工作。

八、市文化局

1.参加全市性扫黄打非统一清查行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具体工作。

2.制定全市清理整顿文化市场行动方案和行动计划(文化局职责范围内),协调组织和指导有关业务部门开展清查整顿行动。

3.根据《音像制品管理条例》的规定,行使对音像制品的进口、批发、零售和出租的监管,并制定清查音像制品市场的行动方案,协调组织和指导有关部门开展统一清查行动。

4.负责对涉及盗版及内容违法的音像制品进行鉴定。

九、市新闻出版和广电局

1.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对书报刊市场、电子出版物市场及印刷行业进行监督管理。查办和打击经营盗版、淫秽及政治性非法出版物等违法活动。

2.制定清查整顿出版物、印刷市场、书报刊市场的行动方案和行动计划,协调组织和指导有关业务部门开展统一清查行动。

3.负责对涉及盗版、淫秽和政治性非法出版物(不包括音像制品)进行鉴定。

4.参加全市性扫黄打非行动,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具体工作。

十、市公安局

1.参加全市性扫黄打非统一行动,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具体工作。

2.负责扫黄打非工作中有关盗版、淫秽、政治性非法出版物大案要案的侦破。

3.负责指导和协调区、县级市公安(分)局的扫黄打非工作。

4.协助配合市扫黄打非办、新闻出版和广播电视、文化、工商、海关等部门组织的扫黄打非工作和执法行动。

十一、市检察院、市法院

大力支持和配合各部门、单位的扫黄打非工作,积极给予法律指导和咨询;按法律规定审查批捕、起诉犯罪嫌疑人员;对该类案件的刑事立案进行监督;查处在扫黄打非过程中涉嫌构成贪污、贿赂的国家工作人员渎职犯罪行为。从严惩罚生产、运输、经营非法出版物的犯罪分子。

十二、市财政局

根据市扫黄打非工作需要,对专项经费预算加以核定,按规定及时拨付经费并加强经费的监督管理。

十三、市电信局

负责清理通过互联网和热线电话传播不健康内容的信息,并及时将重大情况通报市扫黄打非办和有关职能部门。

十四、市邮政局

严格检查通过邮政寄递的出版物品,依法对寄递过程中发现的盗版或有不健康内容的非法出版物交由有关部门处理,防止各种非法出版物品通过邮政渠道流通。发现重大情况要及时通报市扫黄打非办和有关职能部门。

十五、市城市综合执法支队

1.参加全市性扫黄打非统一行动,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具体工作。

2.加强巡查,依法清理街边和市场的走鬼、游商,从严查办销售盗版、淫秽、政治性非法出版物经营活动。

十六、广州海关、黄埔海关

1.加强对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物品的监管和反走私工作,从严查办运输、携带、邮递反动、淫秽、盗版等非法出版物进出境的违法行为。

2.了解和掌握境外走私、盗版活动和反动势力的政治动向,及时把非法音像制品、政治性印刷品流动信息通报给广州市扫黄打非职能部门和有关单位。

3.密切配合广州市的扫黄打非集中行动,结合实际在口岸开展打击清理行动,坚决封堵淫秽、反动等非法出版物入境。

十七、广州军区政治部、广州军区空军政治部、广东省军区政治部、海军广州基地政治部、武警广东省总队政治部、广州警备区政治部、武警广州市支队政治处

大力支持广州市的扫黄打非工作,密切配合驻地各级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组织的扫黄打非行动,积极协助清理和查办在部队辖区范围内发现的非法出版物生产点或仓库。

十八、市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1.负责市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具体领导、部署和综合协调全市扫黄打非工作。

2.组织、协调全市性扫黄打非工作的集中统一行动。

3.负责对全市收缴的非法出版物集中保管、统一销毁。

4.负责对重大案件的跟踪督办。

4.职责分工 篇四

根据实训中心2017年12月26日下午3点的会议精神,现就实训中心所有实训室、工程训练中心、室外训练场每个人的职责分工如下:

祁海宇:负责103实训室、105实训室、201实训室、202实训室、206实训室的开门锁门、电脑日常维护、教师使用登记以及教室卫生的督促的相关工作

吴浩:负责203实训室、205实训室、206实训室、207实训室的开门锁门、电脑日常维护、教师使用登记以及教室卫生的督促的相关工作

王国利:负责104、106等实训室测量仪器的借还、仪器的日常维护及登记、大厅给排水实训的使用登记等相关工作

赵晓波:负责工程训练中心、室外训练场教师使用的登记以及卫生的督促相关工作

5.工会委员分工职责 篇五

时间:2010-05-25 10:38来源:未知 作者:工会 点击: 347

工会委员分工职责 工会主席职责

一、在学校党支部的领导下,履行工会法人代表的职责,主持工会全面工作。

二、组织全体教职工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紧紧围绕校党支部的中心工作,落实支部的决议,工会委员分工职责

工会主席职责

一、在学校党支部的领导下,履行工会法人代表的职责,主持工会全面工作。

二、组织全体教职工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紧紧围绕校党支部的中心工作,落实支部的决议,当好支部的助手和参谋。

三、负责制定学期或的工会工作计划,提出学期或总结,组织好工会委员的分工,定期召开工会委员会会议,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对工会工作的指示,研究、部署、检查工会工作,经常总结工会工作经验,不断提高学校工会的工作水平。

四、有计划地组织工会干部和教职工学习业务知识和文化科学知识,组织广大教职工开展业务学习和业务竞赛创新等活动,教育教职工严格遵守国家政策、法律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廉洁奉公、忠于职守,充分发挥教职工的积极性。

五、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密切联系群众,听取和收集各方面的意见,关心教职工生活,深入了解教职工生活状况,积极维护教职工的根本利益,及时向学校反映群众的合理要求、意见和困难,并配合学校帮助解决。

六、加强工会队伍的建设,指导并培训工会干部,调动工会干部的积极性,及时帮助工会工作中的问题。

七、负责筹备教职工代表大会,并向大会报告工作,主持工会委员会的选举工作。在教代会闭会期间,检查大会决议、决定的贯彻执行情况,完成教代会要求的各项工作。

八、协调党、政、群团各部门关系,主动接受党支部的领导,积极争取行政的支持。定期向上级工会和教职工报告工作,争取上级工会的指导,接受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

九、完成上级工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工会副主席职责

协助工会主席开展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一、考核、选配工会干部,表彰优秀工会干部和工会积极分子,培养和发展工会积极分子队伍。

二、发展会员,管理会籍,抓好“职工之家”建设。

三、抓好工会职工生活福利工作,大力开展向职工群众的“送温暖工程”。

四、组织离退休职工参加政治学习,通知他们参加学校召开的有关会议。协助档案保密员组织离退休干部阅文。

五、组织离退休职工开展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

六、经常与离退休教职工谈心,了解他们的思想和生活情况。

七、及时报请学校领导看望因病住院的离退休教职工。

八、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同歧视、虐待、摧残女职工违法行为作斗争,及时向学校反映她们的困难和呼声。

女工委员的职责

一、做好女职工工作,负责女工委员会的工作,安排女职工的活动,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二、搞好女职工的保健工作及计划生育工作,负责年报统计工作。

三、有的放矢地深入女职工家庭,帮助解决实际困难,以利他们安心工作,搞好家庭管理。

四、积极搜集女职工中正确处理工作与家庭关系的典型,配合宣传委员做好宣传表彰工作。

五、积极配合搞好工会其它方面的工作。

六、完成上级工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工会经审委员会职责

一、协助学校工会组织收好、管好、用好工会各项经费,管好工会财务,监督学校工会组织认真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财经政策、纪律、法律和上级工会的各项财务规定、制度。

二、督促学校工会定期公布账目,发扬账务民主,实行财务公开,检查工会对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关于工会财务工作决议的贯彻执行情况以及对经费审查委员会建议或决议的执行情况。

三、督促学校财务部及时拨缴工会经费,以保证工会财务更好地为教职工服务,为工会建设服务,为两个文明建设服务。

四、经费审查工作每学期一次,必要时随时进行检查,每次审查以后将审查结果和改进工作的建议向同级工会委员会提出书面报告。经费审查委员会在年初向工会委员会通报上工会使用情况,并在下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上向全体代表作工会经费审查报告。

五、按上级工会有关规定,对工会会计核算工作设置账簿以及一切经济业务的往来进行审核。

六、宣传党和国家财经方针、政策,协助和督促学校工会在经费开支和财务管理上模范执行财务制度。

工会组织委员职责

一、负责向工会会员进行会员权利和义务的宣传教育。

二、负责做好工会干部和工会积极分子的培训工作,定期总结交流工会组织工作经验,表彰工会积极分子。

三、负责承办新会员的入会手续,做好工会会员的档案管理、关系接转、会员证的签发和各项组织统计工作。

四、抓好工会干部的培训工作。组织工会干部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工会的基本理论知识,学习工会各类法律法规,提高工会干部政策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

五、负责接待会员和教代会代表的申诉,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做好意见的反馈工作。

宣传组织委员职责

一、经常了解会员思想、工作、生活情况,做好思想工作,调动工会干部与会员的积极性。

二、抓好各工会小组工作,安排好工会民主生活。

三、按照工会章程,做好发展会员,健全会员档案。建立健全工会小组。

四、协助行政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民事调解工作,及时化解矛盾,组织各类慰问活动。

五、具体负责教代会的组织工作。

六、开辟和利用宣传阵地,承担教代会的舆论工作,加强文化阵地建设,搞好宣传报道工作。及时向校网站提供工会工作的信息、动态,加大宣传力度。

七、组织青年教师积极开展活动,加强对外联络。会同文体委员办好“教职工之家”。

八、完成交办的其它工作。

文体生活委员职责

一、制定教职工群众文化体育活动计划,做好总结。

二、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群众喜闻乐见的文体比赛,活跃教职工业余生活。

三、安排工会福利保障,负责督促落实学校有关教职工福利的计划。

四、严格遵守财务制度,执行财务政策,争取工会经费全额到位,量入为出,收好、用好、管好工会经费。

五、购置小型文体活动用品,账目清楚,日清月结,定期编造报表,不出差错。

六、负责工会财产的账目登记,编报工会的财务预决算,及时向领导汇报,当好领导的参谋。

七、配合组织开展劳动竞赛,并做好竞赛的宣传、评比工作。

八、完成交办的其它工作。

生活委员工作职责

一、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关于职工生活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 和法规。

二、深入职工群众、关心和听取教职工对生活福利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工会委员会、学校有关部门反映,努力为教职工排忧解难。

三、维护教职工切身利益,关心他们的生活,了解并建立困难职工档案,向工会提供困难补助名单,协助做好教工慰问工作。

四、对教职工反映强烈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督促有关部门及时处理。协助和监督行政有关部门搞好职工集体福利事业。

6.班委分工与职责 篇六

班长:团结班委,凝聚同学,搞好班级建设。班长是全班同学的领头羊,肩负着带动全班同学发展进步的重要责任,组建好优秀的班干部团队,班上形成良好的班风建设。自身必须各方面严格要求自己,起到表率作用。

1、负责管理班级日志,负责综合测评的评估;

2、负责班级全面工作,团结全体班干部,团结同学,严以律已,在班干部和同学中起表率作用;

4、处理各种偶发事件,并采取相应措施,把处理意见汇报给辅导员,或请辅导员指导解决;

5、定时召开班委会,并且须在会前明确开会的大致目的和纲要;

6、负责组织和管理本班的全盘工作安排;

7、总体负责班级工作、安排与协调各班委的具体工作,带领全班同学遵守学校的各项守则;

抓好班委自身建设、加强团结、协调工作、充分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认真落实班级工作计划;

8、协调班级外部关系,为同学提供一个较好的发展空间;

9、发挥联系学校、老师和同学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及时传达学校、学部、班级的各项信息并努力完成他们交给的各项任务;

10、审查批准数额较大的班费支出;

11、及时全面传达学院各项政策,并组织同学将要求落到实处,保质迅速完成各项工作;

12、调动同学的积极性,组织开展对同学切实有益的各项活动;

13、及时了解班级同学的思想动态和各种突发情况,第一时间向辅导员反映、汇报;

14、倡导团结友爱.增强班级凝聚力,通过各种形式加强班级同学之间的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形成良好的班风和学风,增强班级同学的集体荣誉感和凝聚力;

15、认真组织各种活动、丰富课余生活、积极动脑筋、想办法,为班级提出创造性建议;

16、积极支持和配合班级团支部书记搞好班级团组织的各项工作;支持和鼓励同学参加学生会和社团组织的各项活动。

副班长:

1、积极协助班长做好班级工作,班长不在时,行使班长权利,积极配合团支书工作;

2、检查记录本班同学执行校规校纪情况,促进班级优良风气的形成;

3、协助班长抓好学习纪律、班风学风建设工作,了解同学在学习上的困难和要求,联合团支书、学习委员等相关班委计划并组织班内活动;

4、协助班长召开班会,并及时做好班会记录。

团支书:团支部书记是支部思想政治工作的第一负责人,首先要在思想上时刻同院党委、团委保持高度一致,严格要求自己,认真部署,使自己所负责的工作符合院团委及系团总支的要求。及时了解同学当中的思想动态,把握方向,并配合班长管理班级的各项事务。

1、搞好班级团支部的建设,负责团支部的全面工作,负责本班团员的学习和管理,配合学校团组织开展各项工作;

2、搞好团员的管理,做好同学的思想政治工作,搞好班级政治学习活动;

3、认真执行校团委开展的各项工作;

4、联系相关班干部安排同学参加班级的各项活动,并在各项活动前联系相关班委会委员制定详尽的活动计划;

5/组织协调团委交代下来的活动,定期召开支委会议;

6、组织班级的政治理论学习;

7、组织支部“推优”(推荐优秀的共青团员为入党积极分子)工作,不是学习好就能推优的,还要积极参加院系班级的活动;

8、组织团员民主评议工作,组织评优工作;

9、建立班级青年志愿者、社会实践活动基地,开展各项志愿服务和暑期社会实践活动;

10、积极协助其他班委会成员工作。

学习委员:

1、提高自身素质,掌握良好的学习方法并做好推广工作,主动帮助同学,在班中建立良好的学习风气。

2、及时获得各学科的教师笔记和课件以及积极收集考试复习资料,复印和分发笔记,资料等;负责班级同学成绩查询,做好重修、补考等事项的通知工作。

3、在特殊情况下,如老师生病或上课地点改动等,学习委员应起到联络员的作用,及时向辅导员汇报并灵活处理而又不失原则;

4、负责管理班级的考勤日志,负责班级课堂考勤,认真如实的记录。及时掌握迟到、早退、缺席者的名单;

5、努力提高班级的学习氛围,组织开展有利于提高同学学习能力、专业能力、英语能力的各项活动;

6、根据本班学生情况,组织开展一些有关学习方面的活动,丰富科学文化知识;

7、配合班长组织参加各种学术讲座,组织班级内部的学习交流;

8、协助辅导员做好学习资料的登记发放工作;

9、完成班委会或辅导员交给的其它任务。

文娱委员:

1、负责学校、院系下达的各种文娱比赛,并取得佳绩。

2、负责开展班上的各种文娱活动,比如晚会、郊游、野餐、烧烤等;

3、积极参加各项文娱活动,调动其他同学的积极性;

4、主动了解全班同学的兴趣、爱好、特长,从中发现人才;

5、为各种文艺演出准备节目,组织好本班同学排练节目;

6、积极配合系学生会文艺部的工作,努力完成各种演出任务;

7、组织和带领本班学生参加学校有关文艺方面的各种学习、培训、表演及竞赛活动;

8、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同时,协助其他班委搞好班级工作。

生活委员:

1、做好班费的收支记录与管理,建立班级财务记录,每学期公布一次班费收支情况;

2、负责班内团费及各种捐款的收缴与记录工作;

3、成为学生生活方面的代理人,发现生活问题及时向辅导员汇报;

4、负责安排采购班级活动中所需物品,节日礼物等;

5、了解、收集学生对学校食堂管理的意见、建议,并及时反馈给有关部门,鼓励学生养成艰苦朴素的美德;

6、了解本班的贫困生工作,包括建立档案、办理助学贷款、安排勤工岗位,参与国家助学金的评选工作;

7、做好各项活动的后勤工作(如运动会的后勤保障);

8、配合班长,团支书做好班上的其他相关工作。

体育委员:

1、积极组织全班同学参加体育活动,增强同学身体素质;

2、组织同学参加学校、班级各项体育活动,负责运动会的报名和参赛工作;

3、安全第一,一旦出现突发事件第一时间向辅导员反映;

4、组建班级各类球队,参加院系、校级比赛;

5、完成班委会交给的其它任务。

宣传委员

1、负责学校、院系各类活动的宣传工作,如各项活动、比赛,以飞信的形式告知每位同学;

2、负责班级的宣传工作,班级若有团队参赛,负责拍照片,建立一个班级对外的宣传平台,并负责将班级里的大小活动进行对外宣传;

3、做好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班内各项活动的义务宣传员;

4、协助其他班委完成其他任务。

组织委员

1、协助班委、团支部进行马列学习和开展思想工作;

2、组织班内社会实践活动,组织班级内的南财注册志愿者进行学期志愿服务活动;

3、组织团内党内思想学习,开展推优工作,发展入党积极分子;

4、主要负责班内的各类活动人员的组织;

5、协助相关班委、团委工作的开展。

心理委员

1、积极配合南财校心协、院系分心协布置的工作,调动大家积极性顺利完成工作;

2、平时要注意本班同学的情绪变化,无论是学业上的压力、家庭的变故,还是感情问题引起的情绪反常,情绪低落或者突然兴奋,这样的变化都要细心发现,询问同寝室同学了解情况,发现后第一时间向班长汇报。

7.公司行政分工职责 篇七

2、统筹公司的日常行政事务、办公品领用、固定资产管理、会务外联管理、行政费用管理等;

3、负责建立和完善行政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流程等,贯彻执行并持续优化;

4、负责资质管理、工商变更、物品采购.、行政接待等;

5、负责对候选人进行邀约、初试和评定等,完成招聘任务;

6、负责制定行政相关的培训计划,并按计划实施;

8.党委委员分工与职责 篇八

一、党委书记XXX,在上级党委领导下,负责主持医院党委全面工作。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指示,坚持社会主义办院方向,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本院的贯彻执行,保证本院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2、遵照党委集中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正确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发挥党委的核心领导作用。

3、负责召集并主持党委会,结合本院具体情况,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传达上级组织的决议指示,对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党委会讨论、决定。

4、负责领导制定党委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检查、督促党委及各党支部工作计划及决议的执行,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主持召开民主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5、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建设,维护领导班子的团结,抓好干部队伍的培养、选拨;定期检查党风廉政落实情况,搞好领导班子的自身建设。

6、贯彻党的实事求是和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深入调查研究,掌握全院职工的思想工作状况,有针对性的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及时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协调党、政、工、团的关系,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及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二、党委副书记XXX,协助XX同志处理党委日常工作。

1、协助党委书记抓好党建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协助党委书记协调本院各部门工作,及时传达上级党组织指示、决定、通知。

2、负责党委日常工作,负责召集党员大会、党支部书记会议,安排党务工作及党委集体讨论的工作事宜。

3、负责组织、检查、督促党委各委员和各支部的工作,党委各项决议执行情况,了解执行中的问题,及时向党委会或党委书记汇报。

4、与书记和各委员保持密切联系,交流情况,协助和支持他们的工作,注意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三、党委委员XXX,兼任组织委员,负责党委组织建设、党员管理工作。

1、了解并掌握党员队伍的组织状况,根据科室设置提出基层党支部的划分和调整意见,检查、监督党支部和党小组组织生活的质量和效果。

2、了解并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协助宣传委员、纪检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教育和纪律教育;收集并整理党员中的模范事迹材料,向党委会提出表扬的建议。

3、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情况,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进行培养和考察,提出发展党员的意见,办理吸收新党员、预备党员转正和党员组织关系变更的有关手续。

4、做好党员管理工作,根据本党委实际情况,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认真做好推优工作和后备干部培养。

5、按照党章规定,认真做好党委和支部换届改选的组织工作;做好统战工作,关心、支持、帮助民主党派搞好自身建设。

四、党委委员XXX,兼任宣传委员,负责党委学习、党建宣传工作。

1、负责院党委宣传工作,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围绕党委的中心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动员及主题教育;及时宣传医院党委的重要决策,统一员工思想,凝聚人心,团结鼓劲,推动医院的改革与发展。

2、协助院党委组织政治理论学习,安排学习计划并提供材料、报告、辅导讲座,提升全院党员干部的政治思想素质,提高全院医务人员的政治理论水平。

3、协助各支部做好全院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及时了解和掌握本院职工的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教育工作。

4、加强医院文化建设工作,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医德医风教育、普法宣传教育及各种文化活动。

5、负责对外宣传工作,向社会广泛宣传我院所取得的成绩,树立医院良好的外部形象,不断扩大医院的知名度。

五、党委委员XXX,兼任纪检委员,负责党委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1、在院党委会领导下,负责党委纪律检查及监督工作,做好党务和政务公开,保障和维护党员的民主权利。

2、负责对党员进行经常性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加强党的廉政建设,协助搞好医德医风建设,及时向全院党员传达上级纪委重要规定和通报。

3、检查监督党员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中的情况,对违反党章党纪的问题及时查处,并向院党委汇报。

4、受理党员的申诉,做好党员和群众的来信来访接待工作,对群众提出的在党性、党风、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处理;

5、协助上级党组织和纪律检查部门做好本单位党员违纪案件的处理,了解受处分党员改正错误的情况,教育帮助受处分的党员改正错误。

六、党委委员XXX,兼任群团委员,负责联系群众、指导共青团工作。

1、密切联系群众,及时了解群众思想情况,倾听群众意见,了解群众对党员及党的工作批评,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2、指导共青团根据自身特点,围绕医院党委的中心工作开展团活动,充分发挥共青团作为党的有力助手的作用;支持帮助共青团搞好自身建设,为党建带团建工作出谋划策;加强党组织与团组织的交流,培养党的后备队伍。

3、指导共青团开展青年团员的思想教育、理论学习等工作,教育青年努力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本职工作,精通业务,积极为医院发展做贡献。

七、党委委员XXX,兼任女工委员,负责党委的妇女及工会工作。

1、在党委的集体领导下,负责党委的妇女工作,维护女职工基本权益。

2、指导工会的日常工作,了解职工的家庭情况以及精神文化需求,维护全院职工的基本权益,促进全院职工的家庭和睦。

3、组织党委各类文体活动,丰富党员、全院职工的文化精神生活;组织党员积极参加院党委及上级党委的各项竞赛活动。

9.局团委职责分工 篇九

一、组织设置

(一)团代表大会是团委最高领导机关,在局团委中享有最高决策权和监督权。团代表大会的决议应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局党委、上级团委的决议。团代表大会的职权是审查和批准局团委员会的工作报告;讨论和决定局团委的工作任务和有关重要事项;选举局团委员会;选举出席上一级团的代表大会的代表。

(二)团委员会是团委的领导班子,由局党委和上级团委双重领导。在团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局党委、上级团组织的指示和局团代表大会的决议,领导和处理团的日常工作,定期向局党委和上级团的委员会报告工作。团委员会由团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三年至五年。

(三)团委员会设书记一人,副书记三人,组织委员一人,文体委员二人,宣传委员一人,生活委员一人。其中书记、副书记人选由团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

(四)团委员会下设四个团支部,具体负责组织、推动和指导团员开展活动。团支部设书记一人,组织委员一人,宣传委员一人,由支部团员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两年或三年。

二、主要职责

(一)团委书记:xxx 在团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负责主持团委的日常工作,并对团委工作全面负责。

1.按照局党委和上级团委的指示和团代会(全委会)确定的目标,主持讨论决定局团委在一段时间内的具体方针和工作要点,提出具体工作安排建议,明确委员分工。

2.及时传达局党委和上级团委的指示,及时向局党委和上级团委汇报团工作的主要情况和问题。

3.了解团委工作进度,督促团委工作要点和计划的执行,并检查执行情况。

4.努力搞好团委员会的思想建设,充分发挥副书记及各委员的作用。

(二)团委副书记:xxx 协助书记做好上述工作,书记不在的时候,代理书记的工作。其中张帆分管组织委员、文体委员;葛舟分管宣传委员、生活委员;孙伟伟具体负责泰州技师学院团委日常工作。

(三)组织委员:xxx 1.主持研究和制定团的组织建设方面的规章制度,做好团组织换届改选和评优推优工作。

2.主持研究和制定团的干部建设方面的规章制度,研究安排团干部的考核培训工作。

3.负责发展新团员、超龄离团、团籍注册、团员统计、内主题宣传鼓动工作,做好团的各项方针、政策的宣传和团的活动成果宣传报道工作。

4.定期向书记、分管书记和团委员会汇报组织工作。5.做好团委书记、分管书记安排的其它工作。

(六)生活委员:xxx 1.负责安排团员青年思想状况调查,及时了解团员青年的思想状况和要求,对他们的要求加以研究解决或及时向团委员会汇报。

2.负责安排做好会议纪要、工作日志编写工作;负责安排团委经费管理工作。

3.负责组织团班子成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团章、党章、党规和国内外时事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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