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集体户口和档案的关系

2025-03-19|版权声明|我要投稿

济南集体户口和档案的关系(精选7篇)

1.济南集体户口和档案的关系 篇一

四川农业大学未就业毕业生户口关系和档案留校代管暂行办法

(二○○二年六月二十一日校毕业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通过)

为进一步深化我校的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更好地为我校毕业生就业及用人单位选才服务,积极稳妥地做好毕业离校时未就业毕业生的就业服务工作,根据国务院国办发(2002)19号文件以及四川省教育厅川教学[2002]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此办法:

第一条 申请户口关系和档案留校代管的条件:

申请户口关系和档案留校代管的毕业生必须是毕业时有就业愿望而因客观原因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合格毕业生。定向生、结业生、在就业过程中有违约史的学生不符合档案、户口关系留校代管的条件。

第二条 办理户口关系和档案留校代管手续的程序:

1、毕业生本人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上应说明申请户口关系和档案留在学校的理由、留存时间,经学院签注意见后报学生处审批。

2、申请户口关系和档案留校的毕业生须填写《四川农业大学未就业毕业生户口和档案留校代管申请表》。学生处将申请户口留存学校的学生名单送保卫处,保卫处暂不对这些学生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档案存放在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3、申请户口关系和档案留校的毕业生仍按就业方案签发报到证,将毕业生派遣至生源所在地。毕业生必须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办理离校手续并按时离校。

第三条 在户口关系和档案留存期间在本市、州内找到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凭用人单位与毕业生签定的《就业协议书》、《普通高校毕业证书》和《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由市、州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其就业手续。跨市、州或跨省、市就业的毕业生需向学校提出申请,按有关规定办理改派手续。

第四条 户口关系和档案留存时间最长不超过两年。两年内户口关系和档案代管一律免收费用,但需交按期办理档案、户口接转手续保证金(每人300元,按期办理者退还本人)。

第五条 户口关系和档案留存期满或在留存期内提前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应及时回校办理相关手续(特殊情况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他人办理)。

逾期不办理户口关系和档案接转的毕业生,学校将其户口关系和档案迁至其入学前户籍所在地。逾期的户口关系和档案的管理费用和其它相关费用在保证金中扣除。学校不对户口关系和档案寄送过程中遗失等问题负责。

第六条 户口关系和档案留校代管的毕业生,不再为学校学生,不享受在校生待遇,学校对其不再负有除代管户口关系和档案以外的其他任何责任。这部分毕业生不得以学生身份参加学校的一切活动;不得以在校学生的名义参加任何社会活动;不得有损害学校形象、声誉的任何行为。否则,学校有权追究其责任。

第七条 本办法解释权属学生处,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第八条 本办法自二○○二年六月二十日施行。

2.济南集体户口和档案的关系 篇二

我是7月大学毕业进入一家国企工作的,合同期为3年, 合同规定违约金是根据最近一年的工资除以12计算出每月的平均工资,再乘以0.2,再乘以剩下未完成的工作月数来计算出违约金的。现在我想离职有以下问题:

1、我提前30天书面通知解除合同后,在接下来的30天是否必须在公司工作。

2、我每月的平均工资2300,在工作一年半后走人要赔违约金近7000元,请问该违约金是否过高(因为法律默认的违约金是每年赔一个月工资)。

3、我提出离职30天后,公司是否必须给我办理户口、档案转出手续并开出离职证明(无论是否支付违约金)?我记得法律似乎规定无论是否支付违约金,单位都不得扣压员工的户口、档案。

4、提出离职30天后办理户口、档案时如果跟单位对违约金是否支付产生纠纷,在纠纷之日起60天内,如果单位不提出申诉的话是否意味着我就不用支付这笔违约金(因为劳动争议的诉讼时效为60天,超过诉讼时效法律不予保护)

劳动法苑苗其巍答复:

又一个关于违约金的问题。违约金确实是现在劳动争议的一个焦点,往往与解除劳动合同一起出现。但是笔者希望以后问问题时最好写上是问题发生的城市。因为违约金各地规定有所出入,没有写生怕无法切合提问者的实际情况。

首先,明确一个概念,解除劳动合同会发生违约金问题,但是违约金却不影响解除劳动合同本身的效力。也就是说,无论交还是不交违约金,都不影响合同解除的事实。很多人容易搞混这点。

回答提问者的第一个问题:不是,但是建议从道德上来说应该做

劳动法只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没有特殊情况,需提前三十天通知用人单位,三十天后双方的劳动合同即行解除。从法律的规定上来看,这三十天内确实是应该工作的。但是问题在于法律对于劳动者坚决不工作没有什么切肤的惩罚措施,大不了用人单位以旷工除名(这样反而提前了劳动关系结束日期,有时正中劳动者下怀),三十天内拒绝办理退工手续,让劳动者无法去新单位办理录用,除了这些着数外,没有什么了。所以如果劳动者不在乎的话,提前走人,单位也只能干瞪眼。

第二个问题回答:可能不算

为什么说可能,因为提问者没说他在哪里。有一些地区,当地的法规对违约金的上限有规定,如果超过上限,则超过部分无效。但大多数地方还是认为提问者这个标准不算高的。提问者后面所说的“每年赔一个月工资”不是违约金的规定,而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的规定。不要混淆了。

第三个问题:是

这个应该可以肯定,无论违约金是否交,都不能影响退工的办理,否则用人单位要承担迟延退工期间的失业救济补偿。

第四个问题:很有前途,一眼就看出其中的窍门了。

你的看法没有错,确实是这样的。我们劳动法苑也写过这样的文章。劳动者要求办理退工和用人单位要求违约金的仲裁时效是不同的。这点如果能很好地利用的话,就可以掌握一个很好的仲裁诉讼技巧。

3.济南集体户口和档案的关系 篇三

2013考研调剂:考研档案和户口档案的区别

考研档案与档案不是一回事,考研档案是指你在参加全国研究生统考所产生的一系列考研材料,包括考研报名表、考研试卷、考研成绩单以及由第一志愿报考单位发出的调剂表;而“转户口、调档案”所说的档案是指本人的学籍档案,一般从中学开始的学习工作记录,是随本人一生的信息记录材料。

在复试前要调转的档案是指“考研档案”,以便对考生的考研情况进行调查确认,如果没有被录取,可以按照考生本人意愿,由其他高校发调档函将考研档案调走;而在正式录取以后,考生应该将本人的学籍档案在入学报到前转入报考大学的研究生院,以便接受正式的研究生管理。

4.济南集体户口和档案的关系 篇四

档案、户口的托管、迁移与转递是毕业生就业中的重要环节,是毕业生咨询最多也最容易出现差错的事宜。由于档案户口转移关系到毕业生的切身利益,所以应该引起毕业生足够的重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云南省档案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精神,为完整、准确、安全、保密、系统地收集和保管毕业生档案,使毕业生档案更好地为广大用人单位和 毕业生服务,云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就业中心”)特制定毕业生档案、户口和党员组织关系的管理办法:

一、毕业生档案管理的办法

1、毕业生档案是毕业生入学、考试、在校情况的真实材料。也是我们“就业中心”服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做好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的基础。我们毕业生档案工作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档案行政部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2、毕业生档案管理的对象:

(1)凡是列入国家招生计划并取得毕业资格,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大中专学校的毕业生。

(2)毕业离校时未落实具体就业工作单位,需要继续落实就业单位、准备升学、考研、出国、因病和暂不就业的各类大中专毕业生。

(3)毕业时已落实就业单位,因工作单位不具备档案自行管理、试聘(用)期需托管档案的各类大中专毕业生。(4)自谋职业的各类大中专毕业生。

3、毕业生档案的接收和转出

(1)在毕业生本人自愿的情况下,毕业生向“就业中心”提出申请,签订档案托管协议书。

(2)毕业生如需委托“就业中心”保管档案,凭《协议书》请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或单位将档案转至云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就业中心”要查收或落实档案,完成登记保管手续。

(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2002)19号《关于进一步深化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有关问题意见的通知》中第七条有关档案户口问题中提出“完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有关政策。对毕业离校时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档案管理机构对保管其档案免收服务费用。学校可根据本人愿意,将其户口转至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或两年内继续保留在原就读的高校,待落实工作单位后,将户口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超过两年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学校和档案管理机构将其在校户口和档案迁回其入学前户籍所在地。” 文件的精神,“就业中心”建立了档案库(现有存档人数达18000左右,不含已迁出档案人数),对应届毕业生在“就业中心”存档的两年择业期限内我们免收服务费用。超过两年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根据物价部门的规定每年按50元收取档案服务费用。(注:档案管理时间不受期限)

(4)档案迁出毕业生本人或家长一律不能自带档案,需通过单位人事部门领取、或是机要传递、特快专递(特殊情况急件)等保证档案安全的办法传递档案。

(5)办理档案迁出时,毕业生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接收单位的调档函,方能办理转档手续。

(6)传递档案材料时按规定必须加盖密封章,并进行严格登记,认真办理交接手续。要及时收回回执。

4、毕业生档案查阅

(1)托管的档案一般不得外借。用人单位因工作原因需要查阅 档案时,按规定派专人持有效证件、介绍信办理查阅手续。任何人不得查阅本人及亲属的档案内容,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取出或外借毕业生档案材料,要保证毕业生档案的安全。

(2)如需提供毕业生档案内容(特指毕业生学习成绩),需由本人持有效证件方可复印。

(3)预备党员转正需借党员材料,必须由党的组织部门出具转正借用党员材料的证明和介绍信,档案管理员按规定办理有关借用手续。党的组织部门办完预备党员转正手续后,要将借出的党员材料及时归还,档案管理员按规定再将党员材料放回原档案内。

(4)建立健全档案查阅、借用登记,完善手续,做到有程序、有手续、有据可查。

二、毕业生户口管理办法

(一)户口管理的对象

1、凡是列入国家普通招生计划并取得毕业资格,国家承认学历,在毕业离校时未落实具体就业工作单位、准备升学和考研的普通高校本科及本科以上的毕业生。

2、“就业中心”设立的户口属于公共集体户,是专门为未就业毕业生在择业期间暂时提供户口托管服务,我们公共集体户只能接收毕业生本人户口(到目前为止在“就业中心”集体户户口托管数达10596人,不含每年迁出人数)。不接受配偶、父母及子女落户,也不能提供和办理结婚登记、计划生育等相关服务。

(二)公共集体户管理的期限

1、未就业毕业生在规定三年就业期限内可由“就业中心”管理,就业期限到后还没落实就业工作单位的将其户口转回毕业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或是转为人事代理管理。

2、在就业期限内找到就业单位的但就业单位没有集体户口或单位不具备建立集体户的毕业生,经批准可以将户口暂时由“就业中心”管理。

(三)申报户口管理程序

1、由落户毕业生向“就业中心”提出落户申请,经审核批准后,“就业中心”向派出所申报,派出所报公安分局、市局审批后,由“就业中心”为其办理有关落户手续。

2、办理落户手续应该提供的材料:

(1)落户毕业生需出具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报到证》(省外院校毕业生)或《登记证》(省内院校毕业生)、《毕业证》、《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2)“户口迁移证”原件;

(3)毕业生本人的身高、血型、黑白小一寸免冠照片两张;(4)填写由“就业中心”提供的《常住人口登记表》、《云南省大中专毕业生户口、档案托管协议书》和托管申请表。

(5)根据云南发展计划委员会云计收费(2003)29号文件规定,每人每年收费50元。

(四)户口迁出

1、在3年择业期限内已落实了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就业中心”为其办理就业《报到证》及户口、档案迁移手续。

2、在托管协议时间内落实了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应及时将其户口迁至就业单位。

3、在3年择业期限内毕业生已固定居住地,应及时将其户口迁至居住地。

4、在3年择业期限满后仍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应到“就业中心”根据公安部门的要求,按托管协议的规定将其户口迁回其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或是与“中心”签订《人事代理管理合同书》,由“就业中心”将其户口、档案转为人事代理管理服务,并按有关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缴纳人事代理费用。

(五)办理户口迁出应该提供的材料

1、昆明市四城区外

(1)本人身份证原件或身份证复印件

(2)迁人地同意接收的证明:可分别由户口迁入当地县人才服务中心、接收户口派出所、接收户口单位、就业单位所开证明均可(可委托办理)。

(3)在“就业中心”办理迁出手续后,毕业生到五华区莲花派出所换“户口迁移证”。

2、昆明市四城区内

(1)本人身份证原件或身份证复印件

(2)在“就业中心”开据办理“准迁证”的户口证明后,到五华区莲花派出所换取公安局的户口证明,到准备落户的派出所或单位办理“准迁证”后来“就业中心”迁转户口(可委托办理)。

(六)“就业中心”、学校、毕业生的职责

1、“就业中心”对所托管的户口要认真管理,及时做好报批、迁入、迁出等各种服务工作,配合公安机关做好户口管理工作及各种数据的统计和按时上报。并根据有关规定向托管户口的毕业生出具和办理户口、升学、出国、身份证和全国通用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等方面的证明和相关手续。为毕业生做好服务。

2、学校要配合“就业中心”提供托管户口毕业生的基本情况和证明材料。

3、托管户口的毕业生应准确提供自己的基本情况,已落实就业单位和有了固定居住地后,应及时到“就业中心”办理有关户口迁移手续。没有找到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应定期向“就业中心”反馈本人的相关信息。

三、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的管理

5.济南集体户口和档案的关系 篇五

这是和你提问相关的一个政策,你可以参考。。

海宁市农村宅基地置换市区公寓房和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置换生活保障政策解读:

为进一步提高农村居民生活质量,加快城市化进程,我市出台了鼓励农村宅基地置换市区公寓房(以下简称换房)和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置换基本生活保障(以下简称换保障)的政策,下面就农户关心的一些问题进行解答。

1、换房和换保障坚持什么原则?

换房和换保障坚持“政府主导、农民自愿、统一规划、统一建设、计划管理”的原则。

2、适用对象和条件是什么?

凡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农村居民户,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可以申请换房和换保障:

(1)有合法的农村宅基地;

(2)具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

(3)自愿永久放弃全部农村宅基地;

(4)自愿永久放弃全部经营权(含自留地)。

3、公寓房安置地点在哪里?

农村宅基地换房地点为城市规划区范围内,首期安置房暂定名“景春苑”,建设地点在缔艺家西侧(见附图)。

4、公寓房的户型分哪几种?

建筑设计户型面积分为60㎡左右、80㎡左右、100㎡左右、120㎡左右四种。

5、换房可享受多少面积?

换取的标准面积为每户基数40㎡,再加每人40㎡,每户标准内总面积不超过260㎡,超标准面积不超过40㎡,每户换房数量不得多于3套。

6、安置房的价格如何确定?

换取的标准面积内部分的价格确定参照市区经济适用住房的销售价格,超过标准面积部分按签约时同地段商品房价格。房价由住宅标准面积、超面积乘以相应的价格和层差率加车库面积乘车库价格(标准面积内住房销售价格减半)构成。层次差价系数参照市区经济适用住房相应标准执行。

7、换保障可享受什么样的政策?

经营权换保障政策参照我市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政策(海政发[2004]51号)执行。换保障户在册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参照享受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待遇。已参加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统筹的人员,不列入置换生活保障范围。以换保障签约的时间为基准日,对未达到劳动年龄段(16周岁以下)的人员,每人发给一次性安置补助费7000元,达到和超过劳动年龄段(16周岁及以上)的人员参照我市被征地农民政策,为其按被征地农民一次性缴费第二档标准缴纳基本生活保障费,参照享受相应的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待遇,其中15000元记入个人账户。其个人账户管理、大病医疗统筹、生活补助费发放、丧葬费标准、就业培训、档案管理、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的衔接等均参照被征地农民相关政策执行。

8、到市区置换公寓房是否仍享受所在镇(街道)搬迁奖励补助政策?

农户以宅基地置换市区公寓房,不再享受所在镇(街道)搬迁奖励补助政策。但属于连户成片搬迁的(可包含搬迁至所在镇、街道“1+X”点的农户),市财政对置换市区公寓房户进

行奖励补助,对连户成片3户以上的每户奖励3万元,5户以上的每户奖励4万元,10户以上的每户奖励5万元,整组的每户奖励10万元,整村的每户奖励15万元。补助资金通过与换房总价款差额结算办法奖励到户。

9、换房换保障政策执行至何时,什么时候受理报名?

换房换保障政策实施期限至2011年12月31日止,时间以签约日为准。全市换房和换保障户数总量实行计划管理,每年集中申报两次,申报时间为3月和11月。首期报名截止2010年4月30日。

10、如何办理换房换保障手续?

(1)申请。符合条件的农户向所在村(含农村社区,以下统称村)村民委员会出具《农户自愿永久放弃全部宅基地和全部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承诺书》,承诺书需年满16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全部家庭成员签名,并提出换房和换保障书面申请,填写《海宁市农村宅基地置换市区公寓房申请表》和《海宁市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置换生活保障申请表》,同时提交家庭人员的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集体土地使用证(或建房报告)、农村集体土地承包权证等相关证件。

(2)公示。经所在村初审后,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为7天。

(3)审批。经初审和公示后,符合换房和换保障条件的户由村汇总,并填写《海宁市农村宅基地置换市区公寓房名册》和《海宁市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置换生活保障名册》,连同《海宁市农村宅基地置换市区公寓房申请表》和《海宁市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置换生活保障申请表》一并报镇(街道),经镇(街道)核实同意后于每年的4月和12月报市统筹办,由市统筹办分送相关部门审核后审批。

(4)签约。经批准后,由市房委办会同市统筹办通过镇(街道)、村(社区)落实换房和换保障户与所在村、镇(街道)及市房委办签订《海宁市农村宅基地置换市区公寓房协议书》,与所在村、镇(街道)及市劳动保障局签订《海宁市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置换生活保障协议书》。并由镇(街道)代为收回原住房的集体土地使用证、农村集体土地承包权证等相关证件,如原已取得合法建房许可而未建造的户,同时申请办理注销手续。

(5)预付房款。换房协议签订后15日内办理预付房款相关手续。换房面积在120㎡(含120㎡)以下的,每户须预付房款5万元;120㎡以上的,每户须预付房款8万元。

(6)选房。由建设单位组织施工建设,公寓房建设工程竣工后,市房委办会同市统筹办通过镇(街道)、村(社区)通知换房户户主及购房人办理公寓房选房手续,并开具公寓房选房《抽签通知单》。购房人凭①《抽签通知单》;②镇(街道)开具的收回原住房的集体土地使用证、农村集体土地承包权证证明;③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本人不到场的委托书(单位盖章)、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抽取《选房顺序号》。并由市公证处出具公证书。市房委办按照换房户的置换申请面积和预付房款情况分别提供60、80、100、120平方米左右四种不同户型的住房。购房人凭①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本人不到场的委托书(单位盖章)、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选房顺序号》公证书等资料,按《选房顺序号》公证书的顺序和规定参加相应户型的选房,选定房号后,签订《海宁市农村宅基地置换市区公寓房选定协议书》、以下简称《选定协议书》),并由市公证处出具公证书。

(7)签订换房合同。购房人凭①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本人不到场的委托书(单位盖章)、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选定协议书》公证书等资料,签定《海宁市农村宅基地置换市区公寓房合同》(以下简称《换房合同》),小区物业管理公司与换房户签定《前期物业管理合同》。合同签订时由镇(街道)将收回的原住房集体土地使用证、农村

集体土地承包权证等相关证件报市有关部门依法注销,土地使用权相应收归集体组织。同时给予每户4个月的自行临时过渡安置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100元,每户每月不足400元的补足400元。

市经济房建设发展中心及时到市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购房户必须按《换房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付清房款(可按揭贷款),否则将按合同条款办理。

(8)自行拆旧和退回承包土地。换房和换保障户在签订换房合同后4个月内自行拆除原有住房(含生产用房及地面附属设施),逾期作自动弃旧处理,同时全部承包土地(含自留地)退回村级集体组织。

(9)交房和办理保障手续。换房户在小区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并自行拆除原旧房和退还全部承包土地(含自留地),且经市有关部门验收确认后,由建设单位负责办理相关结算手续,预付房款、未达到劳动年龄段人员一次性安置补助费总额、连户成片奖励等和换房总价款实行货币差额结算后10日内,与市经济房建设发展中心签定钥匙交接通知单,凭钥匙交接通知单和《换房合同》复印件到小区物业管理公司领取钥匙。同时,由换保障人员所在村以户为单位,持《海宁市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置换生活保障人员名册》,携参保对象的公民身份证明及复印件3份、户口簿(需有公安机关的户籍备注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寸免冠近照6张向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在办妥参保手续的次月起按规定参照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政策标准享受待遇。在取得公寓房产权之日起30日内办理户口迁移手续,逾期不迁的,根据户籍管理的相关规定,经市公安局核准,将换房户家庭成员户口迁往其合法固定住处或置换的公寓房内。

11、换房换保障户立户条件是什么?人口如何认定?

立户条件:按海政办[2000]21号文件执行。夫妻双方离婚满5年、或离婚满2年且另一方已登记结婚的,可立户安置。

人口认定:按户籍(以居民户口簿记载为准)确定家庭在册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人口。下列人员可计入家庭在册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人口数:

(1)已领取本市有效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且子女未婚嫁,其独生子女可按2人计算。两户以上共同赡养的老人可分摊进行计算;

(2)户口外迁的全日制大中专学校的在校学生(需凭学校有效证明);

(3)因土地征迁而户口迁移至城镇的人员(已享受过福利分房或经济适用房的除外);

(4)户籍关系外迁或被注销的现役义务兵和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初级士官(已提干的军官除外);

(5)户籍关系外迁或被注销的被判处徒刑的服刑人员;

(6)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省有关规定的其他人员。

立户及人口认定均以换房换保障四方协议签订日为基准日。

12、公寓房产权性质是什么?如何上市交易?

公寓房建设用地以出让方式供应,购房户在开具销售不动产发票后,可自行按规定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契证,但换取的公寓房属于政策性住房,取得产权证之日起五年内(含五年)不得上市交易(抵押除外)。

本政策解答由市“两新”办负责解释

6.大学毕业后档案和户口怎么办? 篇六

一年一度的大中专应届毕业生户口和档案转移高峰期即将到来,不少学生想问:毕业了没找到工作,户口必须迁回原籍吗?可以在亲戚家落户吗?这里整理了关于户口迁移和档案托管的常见问题,即将毕业的大中专毕业生不妨来看看,

一 户口篇

1 毕业后,户口要迁到哪儿?

入学时将户口迁到学校的学生,毕业后可把户口迁到单位所在地、原籍、亲属家或人才中心集体户。

其中,已签订就业协议且就业单位有集体户口的,毕业生可持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就业报到证、毕业证、就业协议书和户口迁移证到工作单位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落户手续。 未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可选择将户口迁回原籍、迁入人才中心集体户或暂时保留在学校,待工作落实后尽快迁出。

2 毕业生迁户口麻烦吗?

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户口迁移为直接迁移,不需迁入地派出所开准迁证,毕业生只要持就业报到证、毕业证、就业协议书和户口迁移证即可到迁入地派出所直接办理。

3 户口迁移证的地址可以更改吗?

不可以,户口迁移证的地址是根据就业报到证的地址填写的,毕业生一定要慎重填写就业报到证地址,明确户口迁移方向。此外,学生在拿到就业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后,要核实两张证件上的地址是否一致,不一致将无法落户。

4 户口迁移有时间限制吗?

户口迁移证的有效期是40天,原则上要求毕业生在有效期内办理落户手续,否则办理身份证、结婚证等时会很麻烦。

5 户口迁移可以找人代办吗?

可以,但办理时派出所需要审查代办人的信息与证件。

6 户口迁移证不慎丢失或过期怎么办?

户口迁移证丢失后可由本人提出申请,到迁入地派出所开具未迁入证明,再到迁出地派出所补办户口迁移证。

7 没找到工作,户口迁回原籍是否影响找工作?

不影响,户口迁回原籍后,找到工作需要迁移户口的毕业生,凭毕业证、就业报到证、身份证、户口簿和接收单位相关证明,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迁移手续。

8 想在洛阳找工作,户口可以落到洛阳的亲戚家吗?

可以,暂未落实工作单位,但就业报到证签发地是洛阳的,可持亲属关系证明和亲属户口簿到派出所办理落户。

二 档案篇

1 毕业后,档案该去哪儿?

就业单位具有档案管理权的毕业生,档案可由单位保存。办理流程: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书并填写内容详细的人事档案接收地址,然后将盖好章的就业协议书交回学校,由学校按照此地址将档案寄往就业单位,

在洛阳就业但就业单位不具备档案管理权,或未落实就业单位、报到证签发到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毕业生,可将档案托管在市人才服务中心。办理流程:登录洛阳人才网点击“毕业生”,进入“洛阳市高校毕业生网上报到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注册报到,网上确认档案是否到达(也可本人自带档案到市人才服务中心托管),然后持相关资料到指定地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就业地和就业单位都不明确的毕业生,可将档案托管在户籍所在地的人才中心。

2 档案可以自己保管吗?

个人不能长期持有和私自拆封档案。当事人的档案一旦拆封,需要到原档案所在地重新密封盖章确认,之后市人才服务中心才能继续为其办理档案人事代理手续。

3 哪些毕业生应该办理档案人事代理?

凡是通过双向选择,同非国有单位和实行聘用制的国有企、事业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择业期内暂未落实就业单位,目前正在择业的毕业生;准备复习考研或自费出国留学的毕业生等,均应办理档案人事代理。

4 如何办理档案人事代理?

洛阳市生源和在市内就业的毕业生,在确认档案到达市人才服务中心后,持就业报到证到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窗口盖章(没有就业报到证的毕业生可持毕业生工作介绍信),之后到市人才服务中心,经过现场审核和签订档案人事代理协议,领取档案人事代理证。

择业期(2年)内的省外院校毕业生,办理报到手续的第一站是河南省教育厅。其中,省内生源毕业生须携带就业报到证、毕业证、户口薄、户口迁移证、就业协议书,非省内生源毕业生、保送生、体育特招生、中专生除携带以上资料外,须携带新生录取花名册。毕业生完成河南省教育厅的报到手续后,登录洛阳人才网点击“毕业生”,查询个人档案是否已经到达市人才服务中心,之后办理流程同洛阳市生源和在市内就业的毕业生。

择业期外的省外院校毕业生、省内院校毕业生、非普招生留学归国人员,持就业报到证到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窗口盖章,再到市人才服务中心办理档案人事代理手续。

5 档案托管和人事代理需要收费吗?

自今年1月1日起,档案托管和人事代理均不再收费,且托管没有期限限制。

6 档案人事代理可以找人代办吗?

7.关于毕业生的户口和档案的问题 篇七

我是06年的应届毕业生,在学校是签了东莞的一家单位,但7月份临去报道前我毁约不想去了,和那边单位也正式解约,去学校把派遣证和户口迁移证换了个把档案和户口寄存在湖北省人才中心的证,可我一直没把户口弄过去,因为我办这个的时候已经8月份,而我的档案已在7月底发往东莞了,现在我不知道的是我没去东莞,我的档案有没有从那退回来,人才中心是要有档案才顺便托管户口的对吧,现在我是档案也不知道在哪,户口也不知道放在哪里,问题好像很麻烦,求哪位懂这些的帮忙指点迷津,谢谢了

[关于毕业生的户口和档案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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