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污管网施工合同(9篇)
1.排污管网施工合同 篇一
银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排水管道疏通公司
排污改造工程施工合同
二府庄村临时排污改造工程施工合同
甲方: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银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二府庄村临时排污改造工程
二、工程地点:莲湖区二府庄村
第二条工程范围
乙方承包的工程范围:
如图1和图2所示,修建排污井3个,安装井盖井圈3套,开挖管沟(深1.5米,宽1.25米,长45.3米,埋设安装砼排污管45米、坡度4%,拆除原水泥路面13.7米,重新打C20砼路面2.16米,清理疏通原排污管道现有淤堵管段。
第三条承包方式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第四条合同工期
一、本合同工期为 十个工作日,自乙方进场之日起计算。
第五条工程价款
(一)工程价款(含税)为:(大写)壹万玖千捌佰元整
(小写)¥19800元。
第六条工程价款支付
按合同附件中工程图纸和明细以及该项目工程范围规定的内容一次包死,任何条件的变化均不作工程价款调整,整个工程按以上“工程范围”的内容全部完成经交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该工程款。
第七条工程质量
一、甲方应在乙方进场前 一日,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 一 套,并向乙方进行技术交底。
二、乙方按照工程图纸、施工说明等组织施工。
三、涉及隐蔽工程的,在工程隐蔽前,乙方应当通知甲方到场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整改后重新验收。
四、乙方保证工程符合国家工程建设相关技术标准。
五、本工程使用的排污管道、砖、砂浆、水泥、井盖、井圈等材料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的规定。
第八条 验收
一、工程完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2日内组织甲乙双方共同验收。
二、本工程由甲乙双方以施工图纸、设计说明相关标准、规范为标准共同验收。如未达到合同规定的验收质量标准乙方在指定期限内无偿返工。
第九条质量保修
一、乙方负责该区域内建设施工期内的保修,确保排污畅通,乙方并作出质量保修承诺。若乙方不负责保修,甲方有权从其他工程款中扣回应由乙方保修的费用,乙方不得质疑。
二、保修期间,符合保修条件的,乙方均应当在接到甲方发出的书面保修通知后在限定时间内保证污水管畅通。
第十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一、开工前向乙方提供施工区域图及排污井图纸并进行现场交底,交底应经双方现场确认。
三、工程甲方代表,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并负责确认工程。
第十一条乙方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现场安全防护、安全设施和垃圾处理等工作。
二、参加甲方组织的现场交底,配合形成书面交底文件。
三、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开挖过程中遇到的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
四、乙方必须按照经甲方现场确认或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甲方确认的安装方案、方法进行施工、安装,不得擅自改动如有变更以书面的变更通知单为准。
七、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或条例等原因导致发生的质量事故、安全事故,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及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甲方不负责任何连带责任。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一、由于乙方原因逾期完工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支付甲方本工程价款的违约金。
第十三条合同的生效与解除
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所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 四份,双方各执 二 份。
第十五条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
合同附件:1、2、3、施工图2张 排污管道改造工程费用清单 污水管段设计计算表
(以下无正文)
甲方: XX房地产开发公司乙方:银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代 表 人:代 表 人:
地址:莲湖区二府村双府世纪花园地址:
电话:电话:
日期: 2013-2-27日期:2013-2-27
2.新版城市管网施工合同 篇二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本着平等、诚信、互利、自愿的原则,甲方现将重庆市北碚十里温泉城运河核心片区(一期)市政景观道路工程管网工程安装承包给乙方,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经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承包方式:乙方包工包料,甲方提供住宿;乙方生活费用自理)。乙方负责一切工具、机具及设备有(夯实机、安全帽等需乙方携带或购买的零星材料、工具),水电费及基坑开挖由甲方负责。
二、承包内容:
1、污水检查井、雨水检查井施工;
2、经甲方机械开挖至设计基地后,由乙方负责基坑清渣、夯实(工具自备)。
3、乙方自行购买检查井施工所需的砌块、砂、石粉、爬梯,并提供相关材料的合格资料(井盖除外,由甲方购买乙方负责安装)
三、承包单价及付款方式:
1、承包单价:520.00元
(1)以上单价均含有人工费、工具、材料费、夜间加班费、各种安全技术措施处理费、劳保费、材料转运费。劳务班组保险费、医疗养老费、管理费、税费。施工中的材料转运及其它费用甲方不再承担。
(2)除大的结构变更和大范围的建筑变更(每次变更的劳务费用在20_元以上)以外,其余设计变更导致成本增减均不作调整。
注:以上条款价格均包括:本合同的全部工作内容(所有零星工程量等均执行本单价)和约定条件(含工用具、清洁等),即无任何计时工(承包范围外除外)以及完成合同内容所需的直接费、间接费(如管理费、利润、劳保费用、各项补贴、税金、机具费、安全文明施工费、利润、风险等)。
2、付款方式:
四、质量要求
严格按设计图纸、施工规范、公司质量标准及相关要求进行作业,各种偏差必须在允许范围内。如未合格造成甲方砼量等的增加,其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按实际损失金额在工程款中扣除。
五、安全要求
1、乙方必须遵守公司和项目管理的各项安全制度,定时对工人进行安全、法制教育,甲方对违犯制度规定的进行罚款处理,如多次违犯甲方有权清理出场。
2、进场后将各工人的基本情况名单报项目部登记备案。所有进场的工人必须签订安全责任书后方能作业施工。
3、乙方人员严禁在施工现场用火、吸烟等安全管理要求,违者造成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
6、乙方必须按时参加项目部例会。在施工过程中乙方无论遇到什么情况(不可抗力因素、及甲方要求除外)都不得停工和故意拖延工期。如停工,甲方按乙方已完成工作量的50%金额支付工程款并有权把乙方清理出场,保证金不退还;乙方必须保证甲方要求的工程进度,中途不能达到甲方要求的进度时,甲方有权更换班组,并按80%支付工程款,退还50%保证金,乙方无条件撤除现场。
7、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所造成损失及赔偿每次在壹万元内的由乙方自行负责,其中税金、补贴、保险福利及利润等都包含在以上单价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再要求甲方支付其他款项。壹万元以上由甲方负责70%,乙方负责30%。
五、保证金及付款方式
乙方进场时支付甲方 2万 元做保证金,工程完工经甲方验收合格20天内乙方并支付乙方总工程款的80%工程款,尾款在基础工程完工后二个月内全部付清。
六、若本工程发生上述工作之外的需要乙方完成的零星工作,乙方应在甲方的指导下积极配合完成,甲方开派工单确认工作量或单价,必须由项目经理、施工员、公司指定现场负责人签字认可,否则结帐视为无效,特殊情况除外。
七、工期要求
本项目工期定在88天内完成。
八、甲乙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负责施工现场各施工班组之间协调;
2、提供施工作业面及施工技术指导、交底、监督;
3、工程质量验收、安全监督、检查,工程量结算;
4、提供施工现场用水、用电和工人住宿;
5、如乙方为赶工期通宵加班作业,甲方负责解决加班生活。
6、如甲方原因或其它因素,造成停水、停电,现场甲方签字认可后工期顺延。
(二)乙方责任
1、按批准的施工方案和甲方发出的指令要求组织劳务作业,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听从甲方施工管理人员的统一管理和合理调配。按时参加项目部例会。
2、完成劳务约定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的要求及甲方发出的指令要求进行作业,随时接受甲方和各级部门的检查验收,并承担自身原因导致工程返工、修改的费用。
3、负责对新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严格按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4、如乙方违约,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九、其它及违约责任:
1、乙方如不认真履行合同条款,在施工过程中无故扯皮、停工、无理取闹或无故要求终止合同,甲方按完成工程量的总额支付乙方50%,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且相关保证金不给退还乙方。
2、乙方在进场3天内必须保证施工人数每孔每天必须有人开挖,如果孔桩连续2天没有开挖,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且不付给乙方任何费用。
3、如乙方拖延工期按1000元/天处违约金。(不可抗力因素、及甲方原因除外)
4、乙方在施工中必必须服从甲方、建设单位管理,晚上该加班的乙方无条件加班,不复从安排甲方处罚违约金500元-1000元/次。
5、施工中如乙方在工地上偷盗,甲方将按所盗材料价值的10倍对乙方进行处罚,情节严重者上报公安机关。
6、乙方在领取工资时,必须按甲方相关财务要求造相应金额人工工资表。
7、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签订补充协议另行协商,由甲、乙双方签字章盖后生效。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一份,签字后生效结清尾款后自然失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施工负责人: 施工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3.排污管网改造项目工作汇报 篇三
一、管网建设情况自2003年**大道实施改造以来,逐步完善了市区三条主干道、支路、小街小巷及**河排污截流干管等雨污管网建设,实现雨污分流。但由于管网建设缺乏统一的安排协调,多头建设,多头管理。通过与相关单位的对接了解,新改扩建主、次干道及支路主要由道路建设单位实施;小街小巷的管网改造主要由**开发区基础设施公司实施,已实施了15个改造段,修建污水管(沟)7178米,2013年将实施改造的污水管(沟)16671.7米总投资约500万元(BT模式);**河南北两岸排污截流干管及支线排污管的建设由市水务公司实施,目前除少数支线因征地拆迁等原因未接通外,其他地方已基本实施完成。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4.管网工程合同协议书范本 篇四
发包方:
承包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资金来源:
二、工程承包范围(招标范围内工程内容)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竣工日期: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五、合同价款
合同金额(大写):元(人民币)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示文件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协议书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2011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承包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并经见证后生效。
发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5.建筑施工噪声超标排污费的通知 篇五
中环[2004]16号
关于征收建筑施工噪声超标排污费的通知
中山市环境监察支队,火炬区及各镇区环保所、建设所及各有关单位:
为了规范我市建筑施工噪声超标排污费(以下简称排污费)的征收管理工作,促进施工单位加强施工管理、防治噪声污染、改善生活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国务院颁布的《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征收建筑施工噪声超标排污费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筑施工噪声超标排污费征收适用于在本市市区范围内从事建筑施工工程的一切施工单位,居民自建住宅除外。
二、市区指城市建成区以及城市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基本覆盖的区域,范围包括:石岐区、东区、西区及南区的全部,火炬开发区以及各建制镇的城区。
-1-
三、凡在建筑施工中使用机械、设备,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单位必须在工程开工十五日前办理排污申报手续。其中,在石岐区、东区、西区及南区范围内施工的施工单位到市环境监察支队办理排污申报手续,在火炬开发区和其他各建制镇施工的施工单位到当地环保所办理排污申报手续。《建筑施工噪声排放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可在市环境保护局的网页上下载或直接向申报受理部门索取。
四、已申报的施工阶段起止日期、噪声源种类和数量、施工场界噪声值、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等情况在施工过程中发生重大改变的,施工单位必须在改变前十五天至改变后三天内重新申报。
五、对施工单位《申报表》中填报的内容审核后,由受理申报的环保部门核发《临时排污许可证》。
六、施工单位未按规定的时间和内容填报《申报表》或者已申报的内容发生重大改变而未按规定的时间重新申报的,视为拒报;申报的内容与实际状况明显不符的,视为谎报。
七、对未申领《临时排污许可证》的施工单位,建设部门将依照《办法》中有关规定不予发放《工程项目施工许可证》。
八、市环保局按照《条例》、《排污费征收标准管理办法》及《排污量核算办法》等有关规定核定排污量,并按规定的程序向施工单位发出《排污核定通知书》和《排污费缴纳通知书》。
九、施工单位对核定的排污量有异议的,自收到《排污核定通知书》之日起7日内按《排污量复核程序》规定提出复核,环
保部门按规定办理。
十、施工单位在收到《排污费缴纳通知书》后,必须在七天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排污费。逾期不缴纳者,每天按应缴排污费数额的千分之二加收滞纳金。
十一、施工单位未按规定缴纳排污费的,市环保局将依法责令限期缴纳;逾期拒不缴纳的,处应缴纳排污费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并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十二、对拒报、谎报的,市环保局将根据其实际情况,直接确定排放污染物种类、数量,送达《排污核定通知书》和《排污费缴纳通知书》,并依法进行处罚。
本通知由二OO四年四月一日起开始实施。
中山市环保局中山市建设局
二○○四年二月二十七日
6.污水管网冬季施工方案 篇六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决贯彻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战略方针,以改善崇明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为目标,坚持问题导向,突出科学治污、精准治污、依法治污,有效管控污染物排放,切实筑牢长江口生态屏障,维护长江流域水生态安全,推进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情况
本次整治中,生态环境部交办我区1043个长江入河排污口。我区在前期排查、监测、溯源的基础上,确定了依法取缔、清理合并和规范整治三种整治类型。其中,2个排污口纳入清理合并、971个排污口纳入规范整治,另有7个排口信息重复、45个排口非排污口、18个排口点位现场无法查证。
三、工作目标
依托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结果,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逐一明确排污口类型、整治措施和计划节点,通过实施“一口一策”整治和问题排污口整治销号制度,有序推进长江入河排污口规范化治理,形成权责清晰、管理规范的长效机制。
四、整治原则
(一)逐一分类,明确主体。对照生态环境部交办的排污口清单,根据排污口成因逐一分类,按照“谁设置、谁整治、谁出资”原则,明确排污口责任主体和行业主管部门,形成责任清单。
(二)科学谋划,分类要求。按照“依法取缔一批、清理合并一批、规范整治一批”原则,针对排污口排查、溯源、监测情况,明确各类排污口整治要求,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牵头推进各自管理领域范围内的排污口整治工作。
(三)一口一策,精准治理。有关单位充分履行治理主体责任,有关乡镇政府充分履行属地管理责任,结合排污口类型、监测结果、主要污染源等现状,通过实施“一口一策”整治,确保实现精准、规范、长效治理。
五、职责分工
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的属地责任意识,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等要求,区级相关职能部门和各乡镇政府、公司园区、上实集团、光明集团等责任单位依法履职、齐抓共管,按时完成整治工作。
区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区长任组长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我区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
区生态环境局组织开展长江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的监督管理,具体协调推进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督促工业企业、城镇污水处理厂等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完成排污口整治;会同相关部门指导并推动各责任主体做好排污口整治。
区水务局督促指导城镇雨洪、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和农村生活污水、沟渠河港等排污口整治,以及明确责任主体为区水务局的各类排污口整治。
区农业农村委督促指导畜禽养殖、水产养殖、农田退水口等排污口整治。
区交通委督促指导内河港口码头排污口的整治工作,落实本部门养护的道路雨洪排口等整治。
区经委配合区生态环境局、各乡镇政府、公司园区,指导有关工业企业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完成排污口整治。
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督促指导有关居民社区排污口整治。
区财政局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及区委、区政府要求,保障长江入河排污口相关整治工作经费。
各乡镇政府、公司园区和城投集团、地产集团、光明集团、上实集团等责任单位根据“一口一策”整治要求,对相关排污口实施整治和规范管控。
六、整治要求
(一)依法取缔。巩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清拆整治成果,青草沙和东风西沙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的工业企业、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规模化畜禽养殖、千人以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等入河排污口,一旦发现,应及时依法予以取缔(纳入本次整治范围的1043个排污口中未发现此类排口)。
(二)清理合并。在城镇污水处理厂管网覆盖范围内的工业、生活、港口码头等排污口,其排放的污水能够被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有效处理的,原则上应纳管后封堵。对于因管网建设滞后或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不足导致收集范围内的工业、生活、港口码头等污水无法纳管处理的,应制定管网建设或者新增污水处理设施的实施计划,明确实施主体、完成时间。鼓励规模化种植退水口(50亩及以上,以生产企业、专业化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责任主体较为明确的种植区域退水口)以及集中分布、连片聚集的水产养殖散排口等设置统一的入河排污口。上述排口清理合并后,应及时拆除排口相关设施或封堵入河排口及距排口第一窨井节点。
(三)规范整治。按照达标排放、有利于明晰责任、有利于维护管理、有利于环境监督的要求,开展入河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根据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印发〈长江、黄河和渤海入海(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分类规则(试行)〉〈长江、黄河和渤海入海(河)排污口命名与编码规则(试行)〉〈长江、黄河和渤海入海(河)排污口标志牌设置规则(试行)〉》(环办执法函(20xx)718号)等文件要求,对长江入河排污口实施分类命名与编码,制作“二维码”并树立标志牌。
1.青草沙和东风西沙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特殊保护区域
(1)经济果林以及蔬菜旱地退水等排污口需规范整治。有条件的区域优先将排口引出保护区排放;不具备外引条件的,应采取湿地净化、生态沟渠滞留净化或生态拦截等措施,加强冬作绿肥种植以减少裸露地表水土流失,并定期检测,保证排污口排水水质不劣于排入水体水质。
(2)千人以下未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污水排放口:应纳入污水处理厂或集中就地处理,并定期检测,保证排污口出水水质达到排放标准要求。无法落实整治的排污口纳入依法取缔范畴。
(3)沟渠、河港等:各责任主体开展定期检测,镇级及以上河道应整治达到地表水Ⅲ类及以上标准(以年均值计),村级河道和其他河道水体稳定消除劣Ⅴ类,通江河流水质年均值还应达到相应水环境功能区标准。
(4)其他排污口:如存在非雨天排水的,应开展水质检测并溯源落实污染源整治;明确为雨水排口的,通过树立标志牌等措施落实整治;小范围内汇入同一水体的多个排污口,同类型应合并优化并集中落实规范整治。无法落实整治的排污口纳入依法取缔范畴。
2.其他无特殊保护要求的区域
(1)工业排污口、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污口、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排污口、港口码头排污口:落实雨污分流、污水达标排放或纳管等要求,并按照现有法律法规、技术规范要求的实施范围安装自动监测设施。
(2)城镇雨洪排口:晴天有污水流出的分流制城市雨水排污口,应查找雨污混接原因,在保证防洪泄涝、城市安全的前提下,开展雨污混接错接管网改造。
(3)规模化种植退水口:全面推广科学施肥等绿色生产方式,优化生产布局,提高化肥利用率、减少农田氮磷流失,鼓励规范退水口设置。
(4)沟渠、河港等:各责任主体开展定期检测,通江河流水质年均值应达到相应水环境功能区标准,后续长效管理中存在年均值不达标情况的,责任主体应鉴别超标原因,制定整治方案,及时整治。
(5)其他排口(含未纳入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的生活污水排污口、非通江河流、小微水体等):应结合本区域河道整治要求、清洁小流域以及农村环境综合治理等统筹排口规范整治工作。如为长期无水或废弃管网排口,在保证防洪泄涝、城市安全的前提下,需封堵拆除、限期取缔。
(四)销项档案。各排污口责任主体应按照“一口一档”要求整理形成排污口整治销项档案,相关材料应包括排口的整治要求、整治前后对比照片、监测数据、整治完成情况等相关佐证材料。
由区生态环境局定期联合各类排口行业主管部门进行核查,对完成整治的,及时做好排口销项。整治过程中,若国家或本市出台新的整治标准及规定,按其规定执行。
七、时间节点
20xx年12月底前,完成长江入河排污口分类命名与编码,树立排污口标志牌。各责任主体持续推进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并将本年度已完成整治的排口销项报告交区生态环境局归档。
20xx年底前,按照“一口一策”整治方案,基本完成各类排口整治工作。各责任主体每月20日前将排污口整治完成情况及完成整治的排污口销项报告交区生态环境局归档。
20xx年底前,重点对工程改造难、整治期限长的排污口开展整治攻坚收尾,全面完成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各责任主体于当年11月底前将完成整治的排污口销项报告交区生态环境局归档。
八、保障措施
(一)严格责任落实。各部门、各单位要强化思想认识,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依据职责分工,全面加强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细化责任和措施要求,落实人员和资金保障,扎实推进各项整治任务,坚决杜绝履职不力、进展迟缓、虚假整改等问题。
(二)加强沟通协调。构建有效协作的工作格局,加强生态环境、水务、农业农村、交通、房管等多部门的协同联动和信息共享,扎实推进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
(三)及时整改销号。各部门、各单位应按时完成整治任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做到完成一个、销号一个,并加强长效管理,防止问题回潮反弹。
7.室外管网施工注意事项 篇七
一、管材使用安装前,应仔细检查在装卸运输过程中有无损伤,如发现破损裂口、变形等缺陷管材,应及时剔除。
二、检查井与管道连接宜采用柔性填料密封的柔性接头,具体构造按设计要求进行。
三、开挖沟槽、做基础应注意:
1、沟槽槽底宽宜按管材外径加0.6m采用。
2、沟槽开挖时应做好排水措施,防止槽底受水浸泡。
3、管道基础必须采用砂砾垫层,对一般土质地基的,厚度为0.1m;对软土地基,厚度不小于0.2m,具体做法按设计要求。
4、基础应夯实,表面要平整。管道基础的接口部位应预留凹槽以便接口操作。凹槽长度宜为0.4-0.6m,深度宜为0.05m-0.1m,宽度宜为管材外径的1.1倍。
5、现场需复合垫层标高
四、下管
槽深不大时,可由人工抬管入槽,槽深大于3m时,可用非金属绳溜管入槽。严禁用金属绳索勾住两端管口或管材自槽边翻滚入槽内。
五、接口作业
橡胶安装位置应在插口第二与第三波纹之间槽内,安装密封圈的数量视设计要求而定,当采用两只密封圈时建议两密封圈之间隔一个波纹。接口前应先将承口插口内外表面清理干净,在插口套入密封圈,并在承口内工作面和橡胶圈表面涂上润滑剂(一般用肥皂水即可),插入方向为水流方向,对准承口中心线用人力或设置木档板用橇棍将被安装的管材徐徐插入承口内直至底部。接口完成后,随即用相同土质把预留凹槽入填筑密实。承插口管安装应将插口顺水流方向,承口逆水流方向,由下游向上游依次安装。管道应直线敷设,相邻两节管道轴线的允许转角一般不得大于2度。为防止接口合拢时已排设的管道轴线位置移动,须采用稳管措施。可采用编织袋内灌满砂,封口后压在已排设管道的顶部,其数量视管径大小而定。管道接口后,应复核管底深度和轴线,使其符合要求,如出现位移、悬浮、拔口现象,应返工处理。粘接固化方可回填。
六、回填土时应注意
1、腋角部位先应用中砂、粗砂填实。
2、基础部位开始到管顶槽以上0.7m范围内,必须采用人工回填。
3、管顶0.7m以上可采用机械管道轴线两侧,同时回填,夯实。
质量验收
管道密闭性检验1、管道敷设完毕且检验合格后应进行管道密闭性检验,
2、管道密闭性检验应按井距分隔,长度不宜大于1KM,带井试验。
3、管道密闭性检验应按闭水试验法。
管道变形检验1、当回填土至设计高程后,在12h至24h内应测量管道内直径的初始变形量并计算管道竖向直径初始变形率,其值不得超过管道直径允许变形率的2M3, 需要进行纠正。
七、化粪池施工要求
1、首先确定开槽长宽深,长与宽按照所安装化粪池尺寸各外扩700mm。深度根据市政标高及我方进、出水管位置决定。
2、回填土时尖角石块必须剔除。同时回填300mm一夯,回填夯实尤其重要,对日后的使用具有直接影响。
3、覆土深度应考虑地面具体使用要求。
八、检查井的施工要求
1、测量定位,确定检查井的具体位置。
2、根据定位点,放出管道及检查井的开挖边线,并撒好灰线。
3、根据现场已知水准点,在每个井边标出控制标高。
4、管道及检查井土方开挖:沿着开挖边线,由浅到深开挖,边挖边用水准仪检查开挖深度,检查井的设计标高已提示,管道标高应按坡度和距离计算出阶段标高开挖时不得超挖土,以免扰动基土
5、检查井基础施工:挖土完毕后,清理表面浮土,按照相关规范施工垫层。
6、检查井基础施工完毕后,开始安装管道,接头按图纸及厂家说明进行施工,每一接头要求施工员和质检员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进行施工。
7、检查井用MU10标准砖,1:2水泥砂浆砌筑,检查井内外用1:2水泥砂浆粉光,以达到不渗不漏的要求,覆土时应保证外粉刷完好,管子上半圆墙体应设拱圈,圈高120mm.
8、管道基础施工:管道基础施工前要检查管道坡度是否正确,管道要固定牢固。
9、检查井施工完毕,应经项目部及监理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回填土施工。
10、检查井砌筑前,砖要提前浇水润湿,砖砌灰缝要密实饱满。
11、检查井的内外抹灰要光滑,与井坐接头要顺直。
12、检查井标高应符合图纸要求,检查井不得渗进渗出的现象。施工完毕后,要进行闭水试验。试验合格后方可进行回填土施工。
8.小区排水管网施工承包协议书 篇八
发包方(甲方):委托代表人:电话:
承包方(乙方):委托代表人:电话:
为确保一号城邦小区污水排水通畅,本着公平公正平等自愿、互利共赢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定立本小区雨污排水管网施工协议内容如下:
一、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机械开挖回填和各种大小型工
具,包施工技术,包使用材料运输及二次搬运,不包料。
二、工程承包内容:排水管网,检查井,化粪池施工
具体做法:
1.排水管网做法:根据设计及甲方要求确定管网位置,坡度,坡向放管沟线——挖管沟土方——根据坡度清理平整,沟
底找平——拉线安装排水管,临时用土稳固——回填松
散土方——管沟全线回填。
2.检查井做法:根据排水管底标高找出井底标高,井底标高
完成面低于管底20cm——原土夯实——浇10cm厚混凝土
垫层,直径≥1.5米——砖砌240mm净直径1.0米——0.7
米检查井壁——内粉井壁内侧——根据标高安装井圈和
井盖。
3.化粪池做法:确定化粪池位置、标高进行放线——挖化粪
池土方——找出化粪池底,做到进高排低——安装化粪池
——连接进排水管网——回填土方——砌化粪池井口——安装化粪池井圈井盖。
三、质量要求:
1.排水管网坡向坡度正确、连接严禁,到位牢固、排水通畅、覆土回填到位、做好成品保护。
2.检查井施工要求井深、直径符合甲方要求、砌体灰浆饱满、抹灰后井壁不透水,井圈井盖安装平整稳固。
3.化粪池施工,埋深要求与排污管网的标高一致,做到进高排低,四周回填土轻压或水侵填实。
四、包工费计取办法:排水管网(管径110mm~500mm)按
每米15元计取包工费,检查井(净内径底口1米,上
口0.7米)按每个180元计取包工费,化粪池(4m³~m³)均按200元/个计取包工费。最终按实际完成工
程量结算。
五、包工费支付办法:按工程量完成50%经甲方验收合格
支付已完工程量的40%,工程全部完成经甲方验收合格,通水试验无质量问题付清包工费。
六、工期要求:总工程量排水管网约500米,检查井约50
个,化粪池约9个。总有效工期要求15天完成,开工
日期以实际开工日期为准。逾期一天罚款200元。
七、安全文明施工:乙方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以及管理
人员在施工过程中,无论任何原因发生的任何工伤事
故,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乙
方进场的施工人员应遵守甲方各项管理制度,听从甲方的指挥,配合甲方管理,接受甲方管理人员的管理和检
查监督,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否则甲方有权按相关
规定对乙方经济处罚。
八、协议生效及终止: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后开始生效,协议内容履行完毕自动失去效率。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应共同
遵守,不得违约,任何一方违约,均应承担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如对协议内容双方有争议进行友好协商解决。
调解不成向当地法院申诉。
发包方(甲方):承包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9.PE排污管施工工艺 篇九
PE排污管施工工艺
PE排污管施工工艺:测量→放样→沟槽开挖→基础处理→连接、下管、校管→管槽回填→检查井砌筑,回埴→验收.PE排污管施工除按施工规范执行外,PE管自身特点,应注意以下几点:(1)PE排污管热胀冷缩严重,因此PE管宜在温差变化不大的环境里施工和使用.(2)PE排污管埋深低于建构物基础底面时,管道不得设在建构筑物基础下地基扩散角受压的范围内.(3)地下水位高于开挖沟槽底高程的地区,地下水位降至槽底最近点以下0.3m~0.5m.(4)管槽开挖时,严格控制挖深,不得扰动基底底层原状土,如发生超挖和扰动,换填粒径0.1m~0.5m的天然级配砂石料,并找平夯实.(5)PE排污管道基础采用砂砾基础,而不是混凝土基础,厚度为0.05m~20m,根据地质情况而定.(6)管道铺设过程,下管用人工或起重机进行,起重机下管时,用非金属绳索扣系住管材两端距管口1/4处,严禁穿心吊装.(7)回填中对回填土要求较严,部分回填土采用一定规格的中(粗)砂(本地称石棉砂),碎石(土)坚硬的棱角容易损坏PE管且回填不易密实,石棉砂在最佳含水量时具有自动密实功能,再加小型夯实机具夯实就能满足密实度要求.(8)在管顶0.7m以上部分回填,采用机械回填.在管顶以下回填必须从管材两侧同时回填,并夯实,否则容易使PE管受压不均,导致PE排污管变形,移位.其他回填按规范执行.(9)管道与检查井连接.在原来施工方案中,管口缩进检查井内壁0.3m~0.5m,用砂浆粉刷成“喇叭状”,周围用砂浆填充密实,之后砌筑砖块,但做闭水试验不能满足要求,经检查存在以下问题:①PE管热胀冷缩将检查井撑裂,导致检查井渗漏水.②没有将检查井撑裂,却由于管道与检查井连接处密封达不到要求,导致渗、漏水.针对上述两个问题,提出以下解决方案:①将PE管埋深提高,使PE管处于相对温度变化不大的环境内,同时PE管铺设完后立即回填,且在较短时间内完成.施工长度控制在一定范围内.②PE管道敷设完毕后,再进行检查井的砌筑.③针对第二个问题,重新采用了如图连接方式,检查井与PE管连接处采用热熔纤维密封,取代原来的砂浆填塞密封.
【排污管网施工合同】推荐阅读:
热力管网施工合同12-16
热力管网土方开挖施工合同A09-27
供水管网施工方案汇报06-11
排污告知书11-08
燃气管网规划08-20
管网10-13
工程排污协议书09-13
排污许可证介绍10-05
办理《排污许可证》指南07-06
市政管道排污申请书10-02